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含义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经济体制改革的含义范文1
关键词:国有企业 财务行为 产权制度
一、市场经济中企业性质与财务行为
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私人产权与契约自由。私人产权的基本含义是财产的归属主体是私人,并且对所有权利行使的决策完全是私人作出的。私人产权是给予人们对体现在物品上的那些必然发生矛盾各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利,这种权利并不是对物品的可能用途施以人为的或强加的限制,而是对这些用途进行选择的排他性权利。排他性是私人产权的决定性特征,私人产权的排他性意味着所有者有权选择用财产做什么、如何使用以及给谁使用其权利,所有者(或者他授权代表他的人)决定用财产做什么,其占有由其决定产生的收益,承担由此而来的成本,使“收益和成本向个人集中”。私人产权的排他性将选择如何使用财产和承担这一选择后果之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使“外部性内部化”。私人产权因此使所有者有很强的动力去寻求带来最高价值资源的使用方法。然而在私人产权条件下,要想使拥有财产的人将之用于带来最高价值的用途,使资源配置有效率,就必须使个人能自由缔约,即要使人们在处置其产权上享有尽可能大的自。即私人所有权为将商品配置到具有最高价值的用途提供了激励,而契约自由则将商品配置到具有最高价值的用途提供了可能。由此决定了标准的市场经济中的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厂商”;企业所面对的外部环境是能够提供“充分信息”的竞争性市场;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是“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对应”、“激励与约束并存”、“所有者与经营者共享”的权利安排。企业作为“厂”商,必须能够自主地进行生产,即成为所谓“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其性质是“专业化的生产单位”;企业作为“商”必须能够对价格作出灵敏的反映,即成为所谓“独立的商品经营者”或“市场主体”,其性质是“契约的联结”。因此,在市场经济中企业所追求的财务目标一定是利润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的财务行为模式必定是“市场寻利”;在投资上企业追求风险与收益的权衡以及净现值的最大化;在融资上企业追求最优资本结构和最优融资顺序;在利润分配上,企业则注重股利政策与企业价值的相关性。其结果必然是企业在“效率”提高的同时,“效益”也相应地提高。由此可见,市场经济中企业的财务行为是由市场经济制度(私人产权与契约自由)所内生决定的。
二、传统计划经济时期国有企业的性质与财务行为
国有制下政府必定具有双重身份和双重职能。一方面,作为产权主体,政府要履行所有者的职能,即对国有企业负责人实施监督管理,选拔、任用、评价、考核、奖惩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对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实施监督管理,包括国有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增减资本、股权转让、投资和融资等重大事项;对企业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扩大国有资产的再生产,追求尽可能多的剩余产品等。另一方面,作为政权主体,政府则要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即通过促进竞争、控制诸如污染这类外部性问题以及提供公共产品等来提高效率;通过税收和支出项目等手段,向某些团体进行有倾斜的收入再分配,从而增进平等;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保证宏观经济的稳定和增长,在鼓励经济增长的同时减少失业,降低通货膨胀;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和经济法制等。其结果必然是“政资合一”和“政企合一”,国有产权的性质不能不随之发生重大变化,使原本是经济性的产权高度行政化。由此决定了国有企业是政府行政系列的附属物,是政府这个超大型科层组织中的小科层组织;传统国有企业的性质是“行政性的经济组织”或“综合性的社区单位”。同时在传统计划经济中,国有企业所面对的外部环境是“管得过多、统得过死”或“无所不包”的指令性计划,因此,传统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必定是政府过度集权、“国有国营”,经营管理者没有经营权。而政府过度集权、“国有国营”的后果则是国有企业的软预算约束,亦即“既不负盈,也不负亏”。由此决定传统国有企业不可能成为独立从事财务活动的市场主体,其财务目标只可能是完成或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计划产值指标。国有企业的财务行为模式必定是“重产值、轻效益”,囤积各种投入品;没有风险意识,没有货币时间价值观念,没有资本结构的概念;既没有“动力”,也没有“压力”。其结果必然是国有企业的“效率”和“效益”都十分低下。由此,我们也不难得出结论:传统国有企业的财务行为是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制度(国有制和指令性计划)所内生决定的。
三、经济体制改革时期国有企业的性质与财务行为
经济体制改革时期国有企业所面对的制度环境则是经济体制改革。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计划经济效率和效益低下;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改革目标的最终确立实际上经历了一个不断演进的过程:首先,“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提出,开始了初步自觉利用价值规律进行市场化改革的实践。其次,“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确立,标志着自觉利用价值规律和市场化改革的深化。第三,“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初步揭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第四,“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使市场化改革突破了意识形态的障碍。第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最终确立,促进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市场取向不可逆转;经济体制改革的路径是渐进式改革。即所谓的“双轨改革”、“体制外改革”、“增量改革”、“边际改革”、“局部改革”、“补贴改革”、“特许改革”等;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是国有企业改革。而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式则是“放权让利”,其间经历了初步的放权让利、承包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三个阶段。这一“市场取向”和“放权让利”的改革,使得国有企业所面对的外部环境从改革前“无所不包”的指令性计划逐步变为竞争性的市场,国有企业逐步拥有了自己独立的利益。但国有产权制度的改革并未涉及,国有制仍维持不变。由此导致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必然从改革前的“国有国营”变为“内部人控制”;国有企业的性质必然从改革前的“国家控制下的综合性的社区单位”或“行政性的经济组织”变为“内部人控制下的综合性的社区单位”;国有企业所面临的软预算约束也必然从改革前的“父爱主义的既不负盈、也不负亏”变为“母爱主义的负盈不负亏”。国有企业在逐渐成为具有独立利益的市场主体和财务主体的同时,却仍然面临着软预算约束。由此决定国有企业所追求的财务目标一定是“留利最大化”或“内部人收益最大化”。国有企业的财务行为模式必定是“市场寻利”;在投资上具有“投资偏好”,企业甚至有可能在净现值小于零的情况下也进行投资;在融资上则具有“融资偏好”,企业无论是否有好的投资项目,都绝不会放过融资的机会;而在利润分配上则表现为“少分多留”,其结果必然是国有企业有可能在“效率”提高的同时,“效益”却不断下降。据此,我们
不难得出结论:经济体制改革时期国有企业的财务行为是由经济体制改革时期国有企业所面对的制度环境(国有制和市场化改革)所内生决定的;其所存在的问题的根源在于国有产权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矛盾。
四、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与财务行为的合理化
经济体制改革的含义范文2
关键词:经济法 经济关系 市场功能 市场经济
一、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等。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的概念是经济法学研究的首要问题,也是经济法立法,司法等活动的基础问题。目前我国经济法权威采用的概念是: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三方面的基本含义:经济法属于法的范畴,属于国内法的体系,但他不同于国内法体系中的其他法的部门。笔者认为经济法的概念虽然各个法系,各个国家有不同的定义,但是它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是有共性的,它对各种经济关系的确立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经济法的原则
(1)营造平衡和谐的社会经济环境原则
平衡和谐充分体现了经济法治条件下经济环境应有的状态,强调的是不同主体的配合而不是对抗,平衡和谐的社会经济环境不是静止的而是动态的,不是一种中庸理念的体现而是建立在对客观经济规律认识基础上的一种应然的状态。在这样一种经济环境下,能够实现自由与秩序、公平与效率的平衡和谐,现实利益与未来利益的平衡和谐,国家、社会与个体之间的平衡和谐。经济法律的完善本身并不代表这种良好经济环境已经大功告成,由于社会经济体系是动态向前发展的,这就要求经济法制不断地与时俱进,具有前瞻性、规划性地从立法、司法和执法等方面来建立和维持这种环境。
(2)合理分配经济资源原则
首先是令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正常发挥作用完成自下而上的分配,即符合市场经济自发规律之理。价值规律由对经济个体的决策和行为之微观作用实现对整个社会经济资源的宏观调节和配置,顺利完成经济资源的初次分配,市场规制法在其中发挥着保障作用。其次是利用国家超越整个社会的优势地位进行的自上而下的分配,即符合国家社会自觉调整之理。国家根据市场经济自发分配资源后产生的不公平倾向,立足于社会整体利益进行再次资源分配和调整,宏观调控法在其中居于核心地位。从现代经济学的角度看,经济资源不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相对于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的要求,经济资源永远是稀缺的。经济资源既包括生产资料也包括生活资料。生产资料资所有制最终决定了社会资源的分配制度。我国目前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资源的分配制度必然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多种分配制度并存。这样一种复合的分配制度一方面保证了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防止贫富两极严重分化。这种分配制度也正是社会总体经济效益优先,兼顾社会各方利益公平的体现。
(3)保障社会总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原则
可持续发展的提出是人类认识论上又一次具有革命性意义的突破,这一思想既强调人的发展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又着重人的发展与社会环境的和谐,也唯有人与环境的和谐发展才能实现人类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这一思想的提出不仅以人类社会横向的当代利益和谐为出发点,更以人类社会纵向利益和谐为出发点。它不强调盲目的快速,而强调连续与稳定下的高速发展。因此可持续发展就是在稳定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稳定的辩证的逻辑统一。
三、经济法的作用
(1)保障国家依法实施宏观调控,促使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发展。
宏观调控是国家运用计划、法规、政策、道德等手段,对经济运行状态和经
济关系进行干预和调整,把微观 经济活动纳入国民经济宏观发展轨道,及时纠正经济运行中的偏离宏观目标的倾向,以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政府通过经济立法和司法,运用经济法规来调节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以达到宏观调控目标。通过法律手段可以有效地保护公有财产、个人财产,维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各个经济组织和社会成员个人的合法权益;调整各种经济组织之间横向和纵向的关系,以保证经济运行的正常秩序。
(2)引导、推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一是有助于引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经济法律、法规对经济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作出明确规定,就是把反映客观经济规律要求的经济体制改革方向规范化、法律化。从法律上保证经济体制改革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以利于实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二是有助于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为了保证经济体制改革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在经济法律、法规中对经济体制改革的措施作出规定,使这些措施规范化、法律化,有助于国家机关、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严格地遵守和执行这些措施。三是有助于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法律手段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有助于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稳步发展。
(3)维护经济个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民主。
社会公共利益一直是用来作为论证国家和社会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以及政府权力的法律目的、法律秩序和正当目的的终极价值的基础性概念,并被各国法律,甚至是宪法上规定为用来限制个体的权利,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对司法实践、立法、执法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经济法是用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经济法是以社会公共利益优先作为法律的核心精神,构成了经济法有别于民法或者其他的部门法的一种特质。同时,经济法也维护个人的合法利益,保障个人的经济权利。
参考文献:
经济体制改革的含义范文3
第一,《政治经济学》教材无需再定名为资本主义部分、社会主义部分,可以用上下册代替,上册可定名为经济原理,下册可定名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理论。为什么不定名为资本主义部分,而用经济原理代替呢?首先是因为政治经济学的全部内容并不仅限于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分析。马克思从18刁刁年开始研究政治经济学,用了相年的时间研究了资本主义的发生、发展和灭亡的规律,创立了自己的经济学说,《资本论》可以说是政治经济学的百科全书。马克思在研究的过程中搜集了大量的资料,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进行了研究。但是,正如马克思自己所说,物资资料生产是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出发点,生产关系总是和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联系的。
尽管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的规律,如果我们作一些具体分析的话,可以说其中包含着三个层次的问题:一是研究了资本主义制度,揭示了资本主义的本质;二是资本主义生产是商品生产,在研究资本主义经济运动的同时也就研究了商品经济运动的规律;三是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生产越来越社会化,资本主义生产同时也是社会化大生产,所以在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规律的同时,也就研究了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的经济规律。当然,这后两个方面的问题,在当时的条件下是同资本主义制度相联系的。由此可见,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阐述的问题,绝不能仅看作是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分析,如果将其定名为资本主义部分,易于忽视其对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分析所得出的规律.易于使人们误认为马克思的经济理论是专门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从而把两个社会的经济问题完全对立起来,似乎资本主义的东西对社会主义没有任何可借鉴的地方。其实,不仅马克思所阐述的商品货币的一般规律和社会化大生产的规律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有指导作用,就连他所建立的“资本和剩余价值”、“资本积累”等理论,对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一些经济现象也是有意义的。其次,正因为资本主义本身也是在发展的,资本主义已经从自由竞争阶段发展成垄断资本主义,并由私人垄断资本主义发展成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这同政治经济学诞生时相比已发生了很大变化,同列宁形成帝国主义理论的时代背景也大相径庭。如果定名为资本主义部分,则易于使人产生“过时论”的看法。学习政治经济学就是要掌握它的基本理论,运用马克想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变化了的客观实际。
为什么不定名为社会主义部分,而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理论代替呢?这是因为,政治经济学在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规律的同时,也分析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特征和规律,但只是建立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是一种科学的预见。‘现在社会主义已从理论变成了现实。在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已取得了重大的成就和宝贵的经验,也存在着不少值得认真总结的历史经验,这说明建设社会主义的规律还需要很好地探索。同时,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是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制度基础上的.而现实的社会主义都是在生产力发展水平比较落后的国家中建立起来的,按照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模式来建设社会主义,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这并不是说马克思的理论不正确,而是因为具体条件不具备。我们的任务就是要把的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走自己的路,探索在我国特定条件下建立社会主义的新路子。
党的以来,我们党坚持了这一点,已逐步形成和发展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使我们对社会主义经济运动规律的认识得到了扩展和深化,我们对社会主义的分析不能停留在对某些原则、某些本本的教条式理解上,不能用传统体制模式来解释社会主义,不能用超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观点来看待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而必须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体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精神。另外,我们也应该看到,社会主义本身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不仅不同社会主义国家会表现某些特殊性,就是同一社会主义国家生产力发展在不同的阶段也会有某些差别,我们把着眼点放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上,有助于我们在理论联系实际上下功夫,有助于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来探索社会主义的规律性。
第二,在内容上,在研究基本经济制度的同时,更应注意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规律的研究。在过去的教材中,可以说着眼点放在对基本经济制度的研究上,特别是社会主义部分更加明显。由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不长,其本身的规律性还暴露得不充分,必然会影响人们在理论上的认识和理解,再加之过去基本上是按照传统社会主义理论进行阐述,以至于显得苍白无力,只是几条干巴巴的规律,而且与现实中的一些问题又不一致,使人感到理论脱离实际,学而无用。这是否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有关呢?譬如有人认为这与传统教科书中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定为“生产关系及其发展规律”有关。我认为这不是研究对象本身的问题,而是人们对它的理解问题。
生产关系及其发展规律”本身就包含着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生产关系的质的分析,也就是基本经济制度问题,这包括不同生产关系的本质区别,它的产生、发展的规律。其二,生产关系总是和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联系的,而且又总是采取一定的具体形式,这种具体形式就是现在所说的经济体制。它既从属于生产关系的性质,也和生产力发展水平有关,在同样性质的生产关系条件下,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可以有不同的经济体制。因此,政治经济学在研究生产关系的同时,必须研究它在不同时期的具体形式即经济体制。其三,生产关系的发展是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实现的,而经济的发展又总是在一定的经济体制下进行的,因此,研究生产关系发展的规律就离不开对经济运行规律的研究,其中包括微观经济的运行,也包括宏观经济的调控。
过去长期以来,我们对生产关系的概念理解得过于狭窄和抽象,对政治经济学的丰富内容,只注意到其对于经济制度分析的一面,因而在对其发展规律的研究方面,也仅限于本质的分析,忽视了其他方面,特别是在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研究中尤为突出。这是不利于对理论研究的深入,也不利于促进经济发展的。后来,随着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研究的深化,特别是我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以后,总结了各国经济发展的状况,对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的问题,逐步有了认识,在政治经济学的教材中逐渐增加了这方面的内容。现在,人们对这方面的认识深刻得多了,在理论上也有一定的研究成果,所以在重新编写《政治经济学》教材时应增加上述后两个方面的内容。这样,无论是在上册对经济理论的阐述,还是在下册中对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研究中,都应包括这三个层次方面的内容。
经济体制改革的含义范文4
【关键词】民营经济;经济结构;发展
1.民营经济的基本含义
在我国,民营经济与国营经济是相对立的,民营经济既包括所有制问题和经营方式问题。从所有制角度分析,其是指国有经济中除国营经济之外的所有经济形式;从经营方式角度分析,是指除国营方式以外所有的经营方式。有上述分析可知,民营经济是一多种经营方式和所有制结合而成的混合型经营。民营经济包含大多数的所有制形式和经营方式,其中包含大部分的“公有制经济”和所有的“非公有制经济”。相比于其他经济形式,民营经济具有以下几点优势:一是,企业市场竞争意识强烈,体制灵活多变,对市场发展形式反应较灵敏;二是,股份制企业可以让劳动者控制其股份,企业利益与个人利益联系较大,对企业发展的决策具有决定权力。
2.民营经济的推进是否符合经济规律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市场经济竞争日益激烈,复杂产业结构将逐渐代替简单的产业结构。国有经济存在的问题日益明显,对市场经济资源优化配置具有消极作用。
2.1从国企改革历程分析,推进民营经济具有客观必然性
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脚步与市场经济发展形式脱轨。改革涉及范围较广,政府管理层也涉及在内。对政府管理层的改革逐渐转变成权利之争,管理层不愿放弃自己的权利,进而增加了制度改革的难度。由于制度改革困难,国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其经营出现了困难,此时市场早已经进行了长足的发展。民营经济更加适合社会经济发展趋势,为促进社会进步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关键作用。如果没有民营经济的支持,在进行国有经济体制改革时往往会造成经济波动和社会的不安定。随着民营经营的发展,在保持国民经济稳定增长的同时,有效地对国有经济体制改革。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没有出现经济衰退的现象,主要原因在于民营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2.2从我国经济体制形式的历史分析,推进民营经济具有客观必然性
在所有制方面,旧的经济体制将国有制为经济的主力军,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行限制,降低了市场经济的竞争意识,经济失去了应有的活力。国有企业内长期存在腐败、国有资产流失、效率低下等问题严重。因此,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发展民营经济,具有客观必然性。
2.3从中国与世界经济发展趋势分析,推进民营经济有利于与世界经济接轨
由于国有企业和国营企业之间的争论不断,国有经济并不是经济的主体,只是经济协调者的身份,减少国有企业的数量和对其体制进行改革,有利于我国企业在世界经济中的竞争。
2.4从经济周期性与产权转换特点角度分析,减少国有企业增加民营企业,有利于降低政府在经济周期性发展中的风险
民营经济的分散性、灵活性和多样性等特点,对激发经济活力和市场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2.5从政府在社会职能上分析,“国退民进”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
政府可以通过相关政策、法律等方式来对经济进行控制,不一定非要对国有企业进行调控。国有从经济性退出可以增强政府对社会职能的转变,发展民营经济可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
民营经济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促成部分。国有企业的退出给与了民营经济更大的发展空间,充分调动民营企业的积极性,以及提高国民经济的效益,有助于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优化资源配置。
3.发展民营经济,调整产业结构
3.1我国产业结构现状|
通过我国产业结构和世界各国产业结构进行对比,可以看出我国产业结构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产业,就业比重偏高,相对劳动生产率偏低,第一产业内部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不合理。
第二产业,产值比重较高,工业占主导地位,工业总量大,一般产品供过于求,高附加值产品却依靠进口,重工业过重,轻工业过轻,工农业相互脱节。
第三产业,资源配置一直向工业倾斜,城市化水平低,使得第三产业的发展没有依托,加上第三产业的垄断程度高,进入障碍多等原因,导致我国第三产业的产值比重和就业比重都偏低。
综上所述,我国产业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的差距,已经不是在生产力和产品质量方面的差距,而是在于生产技术、生产模式以及劳动力素质之间的差距。因此,我国今后经济发展任务,不在于追求数量上的增加,而是在于产业发展科技水平和产业效率的提高。
3.2民营经济的推进与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
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目的在于将产业结构进行升级优化。产业就够优化升级就是将技术低逐渐向高技术的趋势发展。现阶段,我国在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时面临诸多障碍。增强民营经济的发展不仅可以推动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同时能够解决就业问题,加快我国经济建设速度,实现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3.2.1发展民营经济,深化经济体制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在中央对经济控制力的减弱的同时地方政府增强其对经济的控制能力,这是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调整的新特征。这对民营企业既是一发展机遇,同时又带来巨大的挑战。而在产业结构调整时期内,国有企业并没有发挥其主导作用。一些地方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充分激发人民的生产积极性,进而对产业结构调整起到独特的作用。
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受到某些特殊条件的约束,在产业结构的调整过程中并不能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通过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实践分析,通过加大民营经济的发展,不仅可以有效地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和提高国民生产水平,而且对当地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具有促进作用。凡是民营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经济结构的调整效果也更加明显,经济增长水平也保持良好的势头。
3.2.2发展民营经济,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就业结构调整
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在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出现的结构性失业,同时加上国际经济的影响,使得我国就业工作问题十分严峻。在城镇每年都会囤积大量的劳动力,因此,我国应该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就业岗位,逐步缓解我国的就业压力。
随着我国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其每年提供的工作岗位为缓解了我国就业压力提供了巨大的帮助,成为我国就业和再就业的重要部门。民营经济不仅分担了国企“减员增效”的后顾之忧,而且每年提供众多工作岗位,为减轻国家就业问题做出巨大贡献。
3.2.3发展民营经济,改善城乡结构,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
一个地区城市化程度主要标准在于第三产业的发展情况。农村人口逐渐向城镇转移,产生人口聚集效应,才能为第三产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我国第三产业发展落后,其与城市化滞后在于城镇规模小直接相关。许多地区通过发展民营经济,改善城镇结构,促进了城市化发展。
4.结语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迅速由小到大、由弱到强逐渐发展而来,为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发挥巨大的作用,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参考文献】
[1]何菊芳.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J].甘肃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02).
经济体制改革的含义范文5
关键词:住房金融制度 演变 中国经济 增长
一、住房金融制度的一般理论
住房金融制度的具体含义有广泛的层面也有狭义的层面,具体来说,在广泛的层面上讲住房金融的具体含义就是与所有的住房建设、流通、消费等一系列经济活动都有关联的货币信用、货币的流通还有就是货币的结算等等各个有资金参与的活动。在狭义层面上来分析我国的住房金融,首先在具体的融资对象上来看与广义就有所不同,他指的是只包括一些非盈利性质的住房参与机构,但是不包括其他的主体,狭义的住房金融指的是居民通过对房屋的购买所发生的一系列的资金的融通过程。
二、我国住房金融制度的具体演变
(一)我国的住房金融制度初次产生(建国初期至八十年代初期)
从我国建国开始一直到七十年代末期,我国的具体经济体制一直实行的是大一统的经济体制,这种经济体制的特点也就决定了为了适应当时经济发展的需要,相应的金融体制也必须适应特点达到高度统一,换句话说这种大一统的经济体制其本质就是一种垄断经济的形式,当然在具体的银行体系上也是垄断的,全国只有一所银行,下设分行共同形成了我国的银行体系。这样就将全国上下所有的信用贷款全部集中在了中国人民银行这一所银行,最终导致我国经济的信用形式非常单一、信贷资金的具体运用范围也是非常狭窄的,在当时的这种经济体制下,银行的信用贷款只是针对企业的发展贷款,而对于住房方面来讲,银行的作用仅仅是起着代缴房租和划拨建房资金的出纳作用,没有一点融资效用,并且住房根本不属于当时的经融领域的范围。
这种现象一直延续到七十年代末期,在80年代初期,我国开始实行大规模的经济体制改革,并且逐渐的将金融制度大统一的格局打破了,分设了很多银行,这样就使得金融制度得到了很大的改革,将金融制度的选择性范围扩大了很多为住房金融制度的形成提供了非常有利的前提条件。
(二)我国住房金融制度变迁的初期阶段
从八十年代初期一直到1998年,这一段时期是我国住房金融制度的初期发展阶段。首先在八十年代初期至中期这一阶段是我国住房金融制度开始形成的阶段这个时期随着相应的经济体制的改革,我国的相应的住房制度和一些金融制度也在不断改革,为了满足适应住房建设体制的变化然后以推进住房制度的改革,形成了商品住房的信用贷款业务,有中国建设银行承担相应的信贷业务,资金是由国家财政划拨的。从八十年代中期至1993年我国初步的将住房金融制度的经营管理体制进行了确定,将住房金融对主让制度改革的经营方向进行了确定,当然也产生了很多相应的住房金融机构例如住房合作社、负责房地产贷款的信贷部门等等。再者就是住房公积金的建立,首次提出是在上海,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缴纳的住房储蓄金,缴纳的时候有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
(三)我国住房金融制度的初步建立阶段(1994年至1998年)
在1994年,我国将住房制度全面进行改革,从而相应的住房金融制度也相应的确立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还有就是将政策性的信贷业务和自营性的信贷业务进行了详细的区分,最后是个人用于住房消费的贷款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这些都极大的促进了我国住房金融制度的进行。
(四)我国住房金融制度的探索创新阶段(1998年至今)
从1998年国务院明确提出将住房的实物分配制度取消,逐渐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开始,大大地规范了房屋交易市场,伴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不断加强。我国的住房金融制度也进行了一系列的制度改进,主要是一些银行的消亡和合并,还有就是中德住房储蓄银行的建立,这是按照国际运行的惯例来建立的住房储蓄银行,再者就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不断深化改革,公积金制度逐渐变得完善,还有住房抵押贷款制度之间变得完善了。
三、住房金融制度的演变对我国经济增长有着极大的贡献
(一)促进了我国的房地产经济的发展
住房金融经济地改革使得我国房屋的交易市场变得越来越规范化,越来越使得购房变得简单,特别是信用贷款业务和公积金制度的建立,为我国居民的购房需求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从而大大刺激了购房消费,从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
(二)住房金融经济的改革带动了一系列的经济发展
住房金融经济的改革促进了住房消费的同时,使得我国房地产经济不断发展,促进和带动了相关的餐饮业、旅游业和服务业的发展,使得多方面的经济都有了很大的发展。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住房金融经济制度的演变经历了漫长的过程,但是每一次演变都是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的,发展至今,我国住房金融经济的制度已经变得相当的完善,并且在很大程度上也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增长。
参考文献:
经济体制改革的含义范文6
【关键词】社区管理现状对策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单一的行政管理模式的权威性日趋减弱。与此同时,社会层面的不断发育以及社区组织体系与结构的功能性分化,居民对社区的需求和依赖性不断增强,致使社区管理的内涵发生了质变,变政府全能管理为政府主导型管理,已经成了社区建设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新时期下的社区,必须进行全新的管理,才能建立井然有序、充满活力并获得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型社区。现阶段,城市社区管理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一个战略性问题。
一、社区管理的内涵
1.社区管理的含义。社区管理也称为社区行政,主要是指社区内部各种组织,在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动员和依靠社区各方面力量,围绕社区规划和社区发展目标,以促进社区经济协调发展、满足人的全面进步为宗旨,对社区内的公共事务进行指挥、监督、协调所开展的一系列自我管理或行政管理的活动。
2.社区管理的特征。(1)区域性。与社区地域性的特点相适应,社区管理也带有明显的区域性。(2)系统性。社区是多层次、多系统的组合,它包括行政系统、经济系统、文化系统、环境系统、安全系统等,这些系统下还有许多子系统。(3)服务性。管理也是服务,社区管理也应体现服务的特点。由于社区是社会结构的最低层,没有可延伸的权力层次,所以它的管理没有发号施令的成分,而是具有特别突出的服务性。(4)互。由于社区成员地域上的邻近,社区成员共同参与平等、互利、互助式的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解决社区的矛盾和困难所采取的方法是社区成员的互助行动,即社区管理具有互特征。(5)综合性。社区成员的社会活动和心理需要很大一部分要在社区内获得满足,这就决定了社区管理的内容呈综合性。同时,社区管理组织结构具有综合性,社区的功能也不是单一的,社区管理要综合利用社区的各种功能,故社区管理具有综合性特征。
二、社区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近些年来,我国各地对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从社区管理的现状和客观需要来看,还存在着不少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指导思想比较陈旧,管理观念比较落后。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建设迅猛发展,城市的社区建设也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受传统管理观念的影响,一些管理干部仍然习惯于“计划、统一、权威”的思想,采用“一竿子捅到底”的方式,运用行政权力去管事。所以社区管理存在着僵化、缺乏活力的现象,严重影响和制约着社区管理的发展。
2.社区组织的职能错位,行政色彩依然十分浓厚。现行社区组织中除了政府机构、居委会外,还包括驻区单位,它们往往隶属于不同层次的政府各主管部门。条条块块的行政关系割裂了社区生活的有机联系,造成了政府职能与社区组织职能的错位。社区管理因此处于“多头、乱头、无头”的状态,专业性的社区服务难以展开。
3.社区管理体制不尽合理,社区管理工作的自治程度不高,民主性有待加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城市管理采用垂直型的专业管理,条块分割现象严重。由于社区组织的行政化趋向严重,政府在社区管理中占据控制地位,其结果是牺牲了民主,导致民主名存实亡。改革后的街道、居委会体制并没有根本性变化,权威性不够;而且缺乏相应的职权、财力、物力、人力等,许多工作执行起来非常困难。同时由于各类中介组织发育不成熟,居民委员会自治组织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地发挥,社区居民参与少、积极性不高,社区的自治还没有受到社区成员的普遍关注。
4.社区管理存在法制方面的问题。目前我国社区管理法制很不健全,特别是操作规范的法规和地方性规定不配套,使相应的执法及执法体系建设和管理存在着死角和盲点。在现阶段的社区管理中,仍然主要依靠行政命令等行政手段,主要反映在执法主体多元化而造成行政执法机构过多,行政执法职能存在明显的交叉和行政处罚权分散,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等现象。
5.社区管理队伍专业化程度较低。目前我国社区管理工作者,大多数没有接受过社区管理专业知识的培训,仅凭一份工作热心难以承担新形势下居委会工作的重任,而且社区管理工作者基本上没有固定的人才渠道,定员和编制极为有限,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社区管理工作的展开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解决社区管理问题的对策
城市社区是城市基层管理的载体,解决好现行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将会促使我国城市管理方式从经济主导型向社会主导型的转变。立足现实中的问题,要解决城市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应对。
1.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强社区管理工作的服务理念。社区管理是一种特殊的管理,这就要求尽快更新一些旧的观念,确立良好的服务理念。
2.转变政府职能,发展社区自治,增强社区管理工作的民主性。转变政府职能,把大量管理社会的职能下放到社区,提高社区自我管理的能力,扩大社区成员的自治权,实现社区管理的民主化。
3.加快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改革。世界城市管理的发展趋势是从行政管理为主,逐步过渡到社区自治为主,还权与民。这就要求首先对街道办事处的建制和设置规模及组织结构进行调整,改革的重点是权力重心下移,强化街道办事处的权限。
4.强化社区管理的法制建设,加快法制化与人性化相结合的社区管理新模式建设进程。社区的建设和管理不能无序展开,为了使社区得到持续、健康地发展,必须加强规范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