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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艺术论文范文1
一、实施戏曲艺术教育是振奋民族精神的重要渠道
中国的戏曲艺术在世界艺坛中独树一帜,是融表演、演唱为一体,并以唱、念、做、打的综合性表演为基本形式的独特艺术门类;是集中国各民族音乐、文化之大成,经无数艺术家继往开来不断创新积累的结晶;它是一个博大精深的艺术体系,具有颇为丰富的各种表演手段。戏曲文化的发展史也体现了中国民族音乐文化发展过程。所以,提倡学校开设戏曲艺术课,不仅可以增强学生对民族民间音乐的认识,进一步了解民族民间音乐发展,而且能促进学生学国传统的音乐文化。戏曲艺术含有丰富生动的历史知识,因此,对戏曲艺术的学习和欣赏,有助于学生历史知识的丰富,有助于增强他们的民族自豪感。
纵观当前的中小学音乐教学,出现了歌唱性乐曲教学的单一局面,课堂上常见的是中外名曲,我国民族特有的艺术形式,诸如戏曲、曲艺所见甚少。有些学生对西方音乐卓有兴趣,对贝多芬,施特劳斯,柴可夫斯基了解掌握较多,而对中国音乐杰作知之不多。尤其对我国戏曲艺术知之甚少。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徽班进京,什么是四大名旦、四大须生。对千百年传唱不衰的戏曲剧目与代表人物知之甚微;对中国自己的戏剧创作大师象关汉卿、汤显祖、王实甫、、等知之甚少;对古往今来著名的戏曲剧作《西厢记》、《窦娥冤》、《桃花扇》、《白蛇传》、《红灯记》、《白毛女》、《沙家浜》缺乏了解。这种现状与当前我国音乐素质教育极不吻合,要打破这一僵局,必须作出极大的努力。
实践证明:艺术形式与艺术追求和思想意识与精神风貌密切相关。不同的形式与追求其结果不尽相同。时下,从中小学音乐教育找到与戏曲艺术结合的切入点异常重要。通过戏曲艺术教学,使更多学生知道我们的国家是拥有丰富文化遗产的文明古国,在这些遗产中戏曲则是独具风貌的重要艺术形式。这里有令人拍案叫绝的表演,有长久传唱不衰的乐曲,还有传播范围极广的民间传说。这些必将激起中小学生对中国戏曲文化的追求与兴趣,激发他们的民族信心与自豪感。因此,为弘扬民文化,振奋民族精神,对中小学生进行戏曲艺术教育是音乐素质教育的迫切需要。
二、实施戏曲艺术教育是培养学生鉴赏能力和演唱才能的重要途径
实践证明在中小学校开设音乐戏曲,对培养、提高学生的艺术鉴赏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戏曲是一种集服装、化妆、表演、舞蹈、歌唱、术、杂技等诸多表演技能和技巧于一体的综合艺术,有极高的审美价值。唱念做打行行俱全,中小学生通过初学可置身于戏曲艺术熏陶之中,将使他们的艺术鉴赏力不断提高。那些脍炙人口、久唱不衰的著名曲目和唱段,如“花木兰”、“表花名”、“小放牛”、“:小姑贤”、“小女婿”,以及“树上的鸟儿成双对”、“穿林海跨雪原”等,不但把学生带入了优美的境界,同时在教师引导下,学生的艺术鉴赏力也得以丰富和提高。
戏曲艺术教育的初级阶段是了解和赏析的阶段。教师从戏曲的形成、发展、历史的沿革出发,试从经典剧目、剧中人物、著名表演艺术家的生平等一般性知识入手,将学生逐渐引入戏曲艺术的欣赏之中。由欣赏著名艺术家,如梅兰芳、马连良、尚长荣、叶少兰等有代表性的演唱与表演,进而发展到对戏曲艺术风格、表现形式、内容主题及典型人物的分析与鉴赏。转要把赏析与学唱、学做结合起来。除课堂教学外,还可通过看录相、听录音、看演出、参观演出前的准备工作等形式,让学生直接接触戏曲表演艺术实际。通过真真切切的看和明明白白的听,化被动为主动,很快进入学唱阶段和学习表演阶段。只有进入这样阶段,学生的鉴赏力才能得以升华。这一阶段要努力开发学生内在的表演才能。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与喜好,选择一些易学、易唱、易做的剧目进行学唱与学做,使之循序渐进地步入不同角色和人物的学习之中。象京剧《沙家浜》,“智斗”一场,评剧《花为媒》,表花名一折都可根据不同角色,使学生积极参与进来,一改传统单一教学模式为全方位音乐教学模式。三、实施戏曲艺术教育是素质教育的一种体现
素质教育的首要目标就是教会学生做人,做什么人和怎样做人。因此,在戏曲艺术教学中有一点不可忽视,即革命传统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这主要体现在现代戏曲中,特别是象杨子荣、郭建光、李铁梅等典型的艺术形象,通过学生传唱,振奋他们的精神斗志。这种潜移默化的教育效果是普通政治课所不能替代的。
当然,传统戏也同样具有德育功能。如歌颂民族英雄主义、杰出爱国将领、仁人志士的爱国主义精神的剧目有:《岳母刺字》、《苏武牧羊》、《杨门女将》、《穆桂英挂帅》、《红灯照》、《秋瑾》等;体现正义、惩恶扶善、舍已救人精神的剧目有京剧《赵氏孤儿》、《除三害》、《铡美案》、《赤桑镇》等;取材于历史名著和历史故事的剧目有《打渔杀家》、《将相和》、《霸王别姬》、《打龙袍》、《二进宫》等;其他剧种、曲艺等也是同样有深刻思想内涵的好戏,如评剧《井台会》、《打金枝》、《茶瓶计》、《三节烈》等戏曲教育都丰富充实了音乐艺术教育,拓宽了学生的视野,促进了学生艺术鉴赏能力和审美力的提高,对学生全面发展发挥着积极作用。因此,在中小学校中普及和推广戏曲教育既是继承与学习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体现了素质教育的实际需要。
四、实施戏曲艺术教育的建议
在认清对中小学生音乐课和课外活动进行戏曲知识学习与演唱教育的重要性同时,更应抓紧实验操作。在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面上调查,摸清底数,选择确立好试点校、试点班。由点带面,让典型带动一般,先进行普及戏曲基本知识的工作,然后步入实际课教学。
戏曲艺术论文范文2
关键词:区域性贸易协定(RTA)技术性贸易壁垒(TBT)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SPS)
随着在WTO范围内关税的削减和一般非关税壁垒的逐步规范,技术性贸易壁垒成为影响国际贸易的重要壁垒。在RTA中,TBT相关条款也成为各国关注的重要内容,不仅发达国家关注TBT等问题,发展中国家也越来越重视TBT相关问题,纷纷在其签署的RTA中对TBT、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SPS)、环境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在实现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保障国家基本安全的同时,有效实现市场准入,减少各种可能伪装的贸易壁垒。
近年来,我国加快了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步伐,目前已与东盟、智利等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如何利用TBT相关条款扩大对外贸易,避免可能的损失,争取更多利益是值得研究的问题。智利作为对外签署自由贸易协定较多的发展中国家,在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方面经验比较丰富,其中关于TBT相关条款的设定也有很多值得我国借鉴的地方,本文比较分析了欧盟、美国、中国与智利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中TBT相关条款(包括TBT、SPS和环境条款等)的内容,以期对我国今后签署区域性贸易协定时在TBT相关条款的安排方面提供参考。
欧盟—智利自由贸易协定中的TBT相关条款
2002年5月17日,由15个成员国组成的欧盟与智利政府正式签署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该协定包含内容广泛,并将人权等政治和社会问题包括在内,协定明确规定双方将推动包括尊重人权和个人自由等在内的民主价值观的实施;充分考虑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欧盟—智利自由贸易协定涵盖政治、贸易、经济和金融、科学、技术、社会、文化和合作等领域,经双方同意也可以扩展到其他领域。
该协定在第四部分具体贸易及贸易相关内容部分,第83-88条规定了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方面的内容,第89条规定了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方面的内容。
(一)TBT条款
欧盟—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的TBT条款声明其目标是在考虑成员国的立法目标和非歧视原则下,通过削减和防止不必要的贸易壁垒来便利和扩大货物贸易。条款涉及TBT协定下的货物贸易的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SPS问题和政府采购问题不在此列。TBT协定附件1所列定义及有关国际标准、指南的TBT委员会决议也适用于本协定。签约双方应确保在TBT协定下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作及其他措施来加强对TBT协定的执行。
在具体措施方面,成员方应加强在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方面的双边合作,以通过增强共识、理解以及相关体系的兼容来促进相互的市场准入;在合作中应注意识别哪些机制最适合特定问题或部门,这些机制包括法规合作方面、技术法规和标准的一致性或等效性、向国际标准看齐、依靠供应商的符合性声明以及使用合格评定机构认可和互认协议等;根据双边合作进展,成员方应就采取何种具体安排来执行所选择的机制达成一致。为此,成员国应就良好的做法达成共识,包括:准备、采纳和实施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透明度;以国际标准作为技术法规的基础,除非这些国际标准对实现立法目标无效或不合适;技术法规的执行和市场监管行为等。为此,成员国间应加强合作,对于度量衡、规格、检测、认证和认可等达成共识,以更好的支持技术法规;通过交换信息、经验和数据等来加强法规合作;促进和鼓励双边机构、公共及私人部门之间的TBT合作;充分参加国际标准化机构的标准制定;增强双方在相关国际机构和论坛中关于TBT的合作。
此外,成员国间还成立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特别委员会,来实现本部分的目标,并应就下列问题负责:监督和评价本部分的执行和管理;为成员国间讨论和交换有关TBT体系的信息提供平台;为成员国间解决不必要的贸易壁垒提供磋商和解决问题的平台;鼓励、促进并方便成员国的机构、公共和私人部门之间在TBT方面的合作;提高成员国的市场准入度。
(二)SPS条款
欧盟—智利自由贸易协定SPS条款的目标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在通过充分执行WTO的SPS协定来保障公众、动物和植物健康的同时,通过SPS立法来便利贸易;另一个重要的目标是考虑动物福利标准。
当处理SPS问题时,联盟委员会应由双方负责SPS的代表组成,并成立SPS措施联合管理委员会(JointManagementCommitteeforSanitaryandPhytosanitaryMatters),其职能在附件4第16条列明。
美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中的TBT相关条款
美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是在遵循《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1994第24条以及《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第5条规定的前提下达成的,主要由前言、24章基本内容和3个附件构成,涵盖了协定总则、名词释义、国民待遇与货物方面的市场准入、海关管理、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贸易救济措施、政府采购、投资、跨境服务贸易、金融服务、电信、商务人员临时入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与国营企业、知识产权、劳工、环境、透明度、协定管理、争端解决、例外条款等项内容。
在协定的前言中规定了美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签署的主要目的,即加强美国与智利之间特殊朋友关系和密切合作,共同促进世界贸易发展以及国际经济合作,为双方的商品和服务进入对方市场提供一个稳定安全的市场环境,避免双方之间的贸易扭曲,促进双方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培育双方企业的创新精神,在劳工方面加强双边合作,保护环境和劳工的合法权利,以及实现可持续发展等。
美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第6章是专门的SPS条款,其中对SPS的范围、一般条款、卫生与植物卫生事务委员会、有关定义等内容进行了规定。第7章是专门的TBT条款,内容涵盖TBT的范围、对WTO《TBT协定》的确认、国际标准等内容。第19章是环境条款。
(一)SPS条款
美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中SPS条款涵盖一国所采取的所有直接或间接影响成员间贸易的SPS措施,该条款不影响其在《SPS协定》中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规定任何成员不得因本协定中SPS条款所产生的问题而求助争端解决机构。美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特别成立SPS事务委员会,由双方负责SPS事务的代表组成,目的在于促进成员国《SPS协定》的执行,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与健康,加强双方在SPS领域的磋商与合作,便利成员间贸易。协定规定SPS事务委员会应为下列事务提供论坛或平台:增强相互间对SPS措施及相关立法的理解;对一国发展或者采取的、已经影响或可能影响贸易的SPS措施进行磋商;对WTO的SPS委员会、各种法典委员会、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及其他关于食品安全和人类、动植物保护的国际或区域公约的议题、日程等进行磋商;加强SPS方面的技术合作;提高关于执行SPS协定的双边理解;总结回顾成员方SPS措施的进展。
(二)TBT条款
美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中的TBT条款涵盖所有直接或间接影响成员间货物贸易的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但仅适用于中央政府机构,且不包括政府采购和SPS部分内容。TBT条款的目的在于通过改善执行《TBT协定》便利贸易,减少不必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扩大双边合作。为此目的,双方应在技术法规和标准的一致性或等同性方面开展合作,以国际标准为准绳,依靠供货商的符合性声明,对合格评定机构进行认可以及互认合作。
在技术法规方面,如果一成员方接受另一方的技术法规与其本国技术法规等同,而另一方不接受,则应提供拒绝接受的理由。
在合格评定方面,成员方认识到可以通过下列机制方便合格评定结果的接受:进口方依赖供货商的符合性声明;成员方境内合格评定机构之间的自愿性安排;相互接受对方境内机构依据具体法规采取的合格评定程序结果的协议;对合格评定机构的认可程序;政府指定合格评定机构;认可另一成员方境内的合格评定结果。如果一成员方不接受另一方的合格评定结果,应对方要求需解释原因。任一成员方在认可方面应给予另一方合格评定机构不低于本国合格评定机构的待遇,如果拒绝认可应解释理由。
此外,任一成员方应允许其他成员方的人员参与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的制定,并且不能低于给本国人员的待遇。
在TBT通报方面,一成员方在依据TBT协定通报其采取的TBT措施时,应同时将相关的TBT措施电传给另一方,并给予至少60天的评议期。应另一方要求,一成员方应提供其采取或即将采取的标准、技术法规或合格评定程序的目标、理由等相关信息。本条款应在协定生效后5年内执行。
本条款还对美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TBT委员会的职能进行了规定,如监督本条款的执行和管理,加强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方面的合作,便利政府和非政府间合格评定机构的部门合作,交换关于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的非政府、地区或国际论坛信息,应成员国要求就本章所涉及的内容进行磋商,根据TBT协定的发展重新修订本章内容等。
(三)环境条款
美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第19章环境条款规定,本章的目的在于促进贸易与环境政策的相互支持,促进资源的最优使用,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同时加强成员国贸易与环境政策的联系,通过加强非歧视措施、避免隐蔽的贸易壁垒、减少贸易扭曲等方法,实现本协定扩大贸易的目标。
本章内容丰富,包括保护程度、环境法的实施、建立环境事务理事会、公众参与机会、环境合作、环境咨询、环境备注、程序规定、与环境协议的关系、共同工作的原则以及定义等11个方面的内容。
协定规定,各成员国有权确立其本国环保水平、环境发展政策和优先权,有权采用或修改环境法,各成员国应确保其环境法能提供高水平的环境保护,并应不断完善这些法律。在执行环境法方面,不应为鼓励贸易或投资而减弱国内环境保护水平。同时,协定规定一成员国当局无权在另一成员国境内实施环境法执行行为。
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中的TBT相关条款
经过5轮磋商,2005年11月18日,中国和智利正式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协定除规定关税减让、原产地规则、贸易救济、争端解决等内容外,还对TBT和SPS内容进行了规定。协定第7章是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条款,第8章为技术性贸易壁垒条款。
(一)SPS条款
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第7章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条款规定,本章的目的是促进和便利双方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贸易,同时保护公众健康和动植物健康;促进双方履行SPS协定;为处理双边的SPS措施提供相应论坛,解决由此产生的贸易问题,并扩大贸易机会;建立交流与合作机制,迅速高效地解决卫生和植物卫生问题。
本条款强调双方在SPS协定下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一缔约方应确保其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不在本国领土和另一缔约方领土之间构成任意或不合理的歧视;缔约双方将尽可能协调其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这些措施必须有科学依据,可以采用国际标准,或者通过风险评估;这些措施应适应地区条件;且这些措施应以透明形式制定,并适时通报,在生效前应给予适当时间的适应期,但SPS协定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本条款也强调了成员国在国内立法方面的权利,规定在符合SPS协定的前提下,缔约双方有权以国内法形式制定或维持其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以保护人类、动物和植物的生命和健康。给予进口方对动物、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检验检疫,核查另一缔约方的认证程序、控制和生产工序等机会。
在透明度方面,规定缔约双方应致力于信息交换,包括需采取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的制定程序,以及不符合进口方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的情况,并不得有不合理的迟延。缔约双方应及时交流本国境内的卫生与植物卫生状况信息,并提供进行风险评估和等效性进程的必要信息。在缔约双方依照SPS协定建立的卫生与植物卫生咨询点间设立双边机制增进沟通和透明度,一缔约方根据请求应向另一缔约方提供通报的法规全文副本,并给予对方至少60日评议期。
此外,本条款还规定成立卫生和植物卫生事务委员会,推动缔约双方负责卫生和植物卫生事务的主管部门之间现有的或将来的关系发展,确保本章所述目标的实现。同时,委员会还应提供论坛,以便于增进对缔约双方彼此间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的了解,包括相应的管理程序;对于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双边贸易的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进行磋商;对于SPS委员会,各类法典委员会(包括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及其他国际或区域性食品安全、人类、动物和植物健康的论坛会议的议题、立场和日程安排,进行磋商;协调卫生和植物卫生领域的技术合作计划;增进对SPS协定具体执行问题的相互了解;审议缔约双方主管部门之间处理卫生和植物卫生问题的进展状况;并且就涉及卫生与植物卫生事务的争端进行磋商,且此磋商构成本协定第82条的磋商。
(二)TBT条款
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第8章SPS条款规定,本章目标是通过缔约双方更好地履行TBT协定,消除不必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和增进双边合作来促进和便利双边贸易,并实现本协定的目标。具体内容包括TBT涉及的领域和范围、国际标准、贸易便利化、技术法规的等效性、合格评定、透明度、技术合作、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及信息交流等方面。
本章规定,缔约双方应以国际标准或其相关部分作为制定国内技术法规和相关合格评定程序的基础,除国际标准或其相关部分对于缔约双方实现合法目标来说是无效的或不合适的之外。缔约双方应在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领域增进合作,以便利双方的市场准入;尤其应当首先针对具体问题、在具体领域开展双边合作。
关于技术法规的等效性问题,双方应积极考虑彼此将对方的技术法规作为等效法规加以接受,即使这些法规不同于其国内技术法规,只要缔约双方确信这些技术法规足以实现与各自国内法规相同的目标。如果未将对方技术法规作为等效法规,应对方要求需解释原因。在合格评定方面,缔约双方应保证在要求进行符合强制性合格评定时,一缔约方对原产于另一缔约方的产品适用下列条款:缔约双方同意自本协定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启动互认协定(MRA)可行性研究,并在任何可能情况下参考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框架;公布或经要求向申请人通报每一强制性合格评定程序的标准或预期完成时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另一缔约方通报强制性合格评定产品清单。通报使用英文并附带八位或八位以上海关编码(HS编码);对于原产于一缔约方的产品,在进行由政府机构实施的强制性合格评定程序所征收的费用上,不得高于对同类的任何非成员方产品所进行的由政府机构实施的强制性合格评定程序所征收的费用,且上述费用应限制在服务的近似成本内。对进入另一缔约方领土前需授权程序的产品,特别是已被拒绝的,缔约双方应及时交换信息。为便利合格评定程序和结果的接受,可以采取如下机制:缔约双方领土内的合格评定机构间达成的自愿性安排;针对具体法规,达成协议,相互承认对方领土内的机构实施合格评定程序的结果;对于在一缔约方领土内实施的合格评定程序的结果,另一缔约方予以承认;对合格评定机构的认可程序,并促进在国际互认安排下对认证认可机构的承认;以及官方指定合格评定机构。
在透明度方面,除有关TBT通报的规定外,对于向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信息中心通报的“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缔约双方应推动各自的标准化机构向对方提供。此外,双方还应相互提供各自主管部门的最新信息,并相互通报各自主管部门结构、组织、内设部门的重大变化。
在技术合作方面,一缔约方应另一缔约方要求,应当按照缔约双方同意的条款和条件,向另一缔约方提供技术性的建议、信息和援助,以提高另一缔约方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以及相关活动、程序和体系的水平;向另一缔约方提供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等缔约双方感兴趣的领域的技术合作计划。此外,还要对自愿性和强制性认证之间的联系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加强这方面的交流,以便利市场准入,特别考虑诸如ISO9000、14000体系等国际标准及风险分析。
本章规定双方设立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监督本章的执行和管理,解决一缔约方提出的涉及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的制定、采用、实施、执行等方面的任何问题;在指定和改进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方面加强合作;为加强缔约双方领土内的政府和非政府合格评定机构的具体领域合作提供便利;对于标准化、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领域内非官方、区域性和多边论坛活动的进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采取缔约双方认为有助于执行TBT协定和促进双边货物贸易便利化的各项措施;应一缔约方要求,就本章项下的任何问题进行磋商;从TBT协定的相关发展来审议本章内容,并以此来制定对本章内容的修改建议;就政府机构实施的强制性合格评定程序的收费标准和服务费用交换信息等。
此外,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还就双方在各领域开展合作问题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包括经济合作,科技研究合作,中小企业合作,教育文化合作,劳动、社会保障和环保合作,知识产权领域合作等。
欧盟、美国、中国与智利自由贸易协定比较分析
欧盟、美国、中国与智利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中都表示尊重成员国在WTO的TBT协定和SPS协定中的权利和义务,强调国际标准作为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制定基础,重视合格评定方面的互认;在具体内容方面则各有特色。
欧盟—智利自由贸易协定非常重视双方在各领域的合作,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环境保护等方面,有关合作内容的规定比专门贸易条款的规定更多,内容更为充实。例如在SPS方面的合作包括:旨在加强卫生与植物卫生控制系统的技术援助,尽可能促进等效性和互认协议;在环境保护方面重视贫困与环境的关系及经济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关注土地使用管理问题,开展加强智利环境结构和政策的项目等;在消费者保护方面的合作包括使消费者立法更兼容,以避免贸易壁垒,对危险品建立和发展交互信息系统和早起预警系统,组织培训和技术援助项目等。在TBT条款的规定方面,重视基本度量衡、规格、检测等TBT基本问题,强调通过合作来实现在标准、合格评定等方面的互认。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欧盟—智利自由贸易协定将动物福利标准问题明确提出来,作为协定SPS条款的目标之一。
美国与智利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中关于技术性贸易壁垒条款的规定比较详细具体,涉及TBT和SPS的实施细节和规则,在TBT相关条款别强调了合格评定制度方面的内容,为各国间合格评定的互认和认可制定了详细的规则。其环境条款规定的内容也比较多,特别对环境法的执行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要求成员国不断提高环保标准,不得以降低环保水平来吸引投资或扩大贸易。此外,美国与智利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还特别把劳工标准列出来,具体规定了劳工法实施及有关劳工的各种制度,试图以此加大贸易与劳工标准的联系,通过贸易协定不断提高劳工标准。
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中关于TBT条款的规定与美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中TBT条款的规定非常类似,而在合作方面,则与欧盟—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的相关条款规定类似,但内容更简单。总体而言,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作为两个发展中国家之间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有关TBT和SPS内容的规定相对公平合理,对加强中国和智利之间的贸易和投资往来具有积极意义。
戏曲艺术论文范文3
现代民族声乐由于受到了西方美声唱法的影响,逐渐的构成了现代民族声乐互相结合的演唱形式,但是在我国的一些音乐校园,在授课上我们会发现,学生在学习民族声乐的时候,很多学生都是按照教师所教授的方式在练习,没有任何自己的创新,声音的色彩也是比较单一的。科学的演唱方法我们是赞同的,但是我国的民族是很多的,每一个民族都有其自己的色彩,如果只是按照科学的演唱方法去演唱的话,就会丢失很多民族的色彩,试想,如果每一个民族的演唱都是相同的,那么声音就会缺乏感染力和表现力,这样的声音形式怎么能够感染观众,是不是所有的民族声乐演唱出来之后,都是一样的声音,都是相同的感情,那么民族的独特性也就没有了。我国现代民族声乐的进步需要摆脱现代西方声乐专业的教育模式,要进一步的加强对演唱民族韵味的掌握,对于声乐教学而言,我们决不能局限于一定的条框,要不断的吸取其他演唱的长处,这样才能够让现代民族声乐走上更加健康的符合艺术发展的道路。
二、传统戏曲与现代民族声乐的联系
(一)传统戏曲与现代民族声乐互相借鉴
戏曲艺术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明珠,也是弘扬我国文化和艺术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元素,随着时间的推移,戏曲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艺术表现体系,现阶段的戏曲已经成功的吸收了很多传统的音乐元素,随着经济的发展,戏曲逐渐成为了广大群众非常喜欢的艺术表现形式。和传统的民族声乐相比较的话,戏曲的出现也是在不断的模仿当中才有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传统民歌的发展历程中有戏曲的影子,二者是互相依存的关系,这才促成了二者的共同发展。
(二)在实际的演唱过程当中传承着发展
我国的传统戏曲经历了很长的发展时期,而且还吸收了各大家的长处,但是始终没有变的是,始终坚守着我国的传统文化,坚持着民族的风格,虽然现代戏曲的乐队在编排上有一定的变化,但是在唱腔和板式方面仍然保持着原有的传统风格,而现代民族声乐则是中西声乐文化合并的产物,所产生的作品和包含的体裁都让现代民族声乐在实际表演上获得了很大的突破,比如说我们在演员的演唱表现风格上就有所不同,现代民族声乐的演唱主要是强调个人风格的展现,而戏曲则重点表现演唱特色上,,现代民族声乐作品在编曲和音乐的结构上并没有什么固定的模式,二期音乐的作品也被分为了很多个种类,传统的戏曲它的音乐模式则分为了曲牌体和板腔体,可见其区别。
三、我国传统戏曲对现代民族声乐发展的影响
(一)我国传统戏曲对现代民族声乐的熏陶
我国的传统文化非常多,而且源远流长,我国的传统戏曲艺术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随着几百年的发展,逐渐形成了富有中华神韵的艺术形式,现代的民族声乐是延续了我国的传统民族声乐艺术,并在此基础上综合了西方声乐演唱的技巧。近几年在我国的乐坛上出现了很多相对独特的作品,这些作品以其清新的曲风和独特的民族韵味受到了广大听众的青睐,这种现象大多数都是出现在流行音乐当中,我国的流行音乐在创作的过程当中逐渐的引入了中国风的元素,这些作品多数都是以我国的传统音乐作为旋律的脉络,在编曲上采用了大量的中国民族乐器,比如说周杰伦和费玉清演唱的千里之外当中,就运用了古筝。
(二)在审美上的感染力
戏曲艺术论文范文4
摘要:通过技术转移对技术创新支持作用的分析,论述了基于技术转移中心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的构成,提出了作为核心的技术转移中心所必须具有的职能,包括技术信息的集散地、技术交易的市场、产业孵化、推广与展示、人才培训等等,并对技术转移中心建设的策略进行了探讨。
一、引言
区域技术创新体系是指由区域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科技中介等围绕技术创新活动所构成的组合及规则,是区域技术创新的重要支撑基础。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进一步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传统的基于资源成本的竞争优势正在日益消减,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除了创新别无他途。但对于国内企业来说,受发展程度的限制,多数企业缺乏足够的技术基础和人才的积累,充分利用和整合区域范围内的各种创新资源,如:人才、技术平台、研发机构等,以及良好的区域协同合作的优势,是国内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的重要途径。
在以往的有关区域技术创新体系的研究中,多从区域企业联盟、产业集群等角度进行研究,以及从区域创新体制角度进行研究。前者侧重于企业之间的配套协作,虽然以企业为中心的技术创新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带动相关企业的技术创新;但是,由于企业之间存在的利益冲突和竞争矛盾,使之并不能成为区域共享的技术创新平台。
技术转移中心作为推动技术成果转化、促进技术交流与合作的专门机构,兼具企业和事业双重属性的身份,直接参与到区域技术创新的活动中,是技术转化为生产力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扮演区域技术创新活动的组织者和协调者。研究技术转移中心在区域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和作用的发挥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技术转移与技术创新
技术创新是以技术为基础与导向的创新活动,是对新技术、新工艺等的探索和应用于生产实践的过程,也嘶主体整合各种可能的资源用于仓撕的过程。
技术转移是指将技术成果从所有方以某种形式转移到技术需求方的一系列过程,是实现技术资源应用于创新实践、转化为生产力的中间桥梁。因此,技术转移提供了技术创新整合外部各种资源以实现创新的途径,两者的关系如图1所示。技术转移对技术创新的支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2.1加快创新的进度,缩短创新的周期
一项技术创新活动一般需要经历:技术的基础与应用研究、新产品的试制与新技术的试验、批量生产或规模应用等过程,每个环节都有很多难点需要克服,是一个相对较长的周期。通过技术转移引进外部资源,吸收和应用已有的研发成果,可以加快创新的进度,缩短创新的周期。
2.2提高创新的成功率,降低创新的风险
技术创新是对未知领域的探索,充满了很多不确定的因素。而创新主体在进行创新时,往往会投入大量的创新资源,创新的成败对创新主体来说影响非常大,充满风险。通过技术转移,引进外部技术资源,辅助创新的决策和方向的把握,可以使创新少走弯路,降低创新的风险。
三、基于技术转移中心的区域技术创新平台
3.1组成结构
区域技术创新体系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技术创新为主要活动的创新系统。图2所示是以技术转移中心为核心的区域技术创新平台。从图中可知,此区域技术创新平台由以下部分组成:区域技术创新的主体,如区域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区域技术创新的支持系统,如人才培训引进的服务机构、技术交易的市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技术成果孵化创业基地,以及技术转移中心等。区域技术创新的文化与体制环境,如地方政府为推动技术创新制定的扶持政策、区域技术创新的文化氛围等。
同时可知,该区域技术创新平台是一个层次化的平台,即可以划分成为区域内和区域外的两个层次。区域技术创新平台的存在为区域内的技术创新主体与区域外的交流提供了平台和渠道。而在区域内,技术转移中心在其中承担了技术创新的推动和协调的核心作用。
3.2技术转移中心的职能
技术转移中心作为区域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承担着技术创新的协调和组织的职责,技术转移中心必须具备以下的职能。
(1)区域技术与商贸信息的集散地。从区域行业的特色出发,收集行业相关的技术、商贸、政策等各种信息,使技术转移中心成为区域企事业单位、研究机构了解国内外行业动态、商业机会的重要信息的渠道,成为区域企业对外交流、推广、宣传本单位的信息窗口。
(2)技术交易的市场。技术转移中心最基本的一项职能是技术成果的交易中介,通过技术成果的交易、合作是促进成果转化、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降低技术创新风险的重要途径。技术转移中心应建立技术成果交易所必需的交易场所、市场规则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引进技术交易相关的专业职能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专利事务所等,并加强与工商、财税、科技等政府机构之间的联系,甚至可以在取得政府授权的前提下,代办部分行政事业。
(3)技术成果产业孵化的基地。新兴技术成果在为企业接受之前,一般需要有一个培育、试验的阶段。因此,提供一定条件的技术培育、成果孵化、中试的基地,对于促进技术创新极为重要。技术转移中心最好能够配套提供成果产业孵化所需要的各种设施及相关扶持政策,如:厂房、资金配套、设备配套等。目前,有些地区的技术转移中心与科技创业园合署办公,已具备这些方面的条件。
(4)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与展示中心。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是技术所有方与需求方之间沟通与协商的过程。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与展示,是提供需求方了解认识这些新技术、产品的一个重要的途径。技术转移中心应提供相应的展示、宣传的设施,如有些技术转移中心建立的具有一定面积的可供实物展出、演示的展示中心,以及利用互联网及计算机技术建立的基于网络和多媒体的网上展示中心等,都是一种非常好的推广展示方式。
(5)人才培训与服务。人才是技术创新最重要的,也是最活跃的因素,合理的人才流动有助技术的转移,能带动和促进创新的实现。目前,国内除部分大中城市之外,多数地区区域范围内的人才资源都处于相对不足的状态,尤其是高层次人才缺乏,这在很大程度限制和制约了区域技术的发展和创新实现。因此,技术转移中心应担负起高层次人才的联系、引进,职业性人才培训与中介服务的作用。目前,国内很多技术转移中心本身就建立在高校,占有人才资源丰富的优势,做好人才服务工作,本身就是高校技术转移中心的一项基本工作。而对于非高校所属的技术转移中心来说,加强与高校、人才培育与服务机构的合作就显得尤其重要,对于部分有条件的技术转移中心,可以引进人才服务机构设点,以便更好地为企业提供人才服务。
(6)风险创投的园地。资金是技术创新的重要资源,国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受资金不足的限制,造成很多技术创新的项目不能顺利开展,很多有前景的技术成果不能及时产业转化。作为创业孵化的补充,技术转移中心在引进风险创投上也需进一步加强,有条件的技术转移中心可以设立创业基金,扶持好的技术项目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
四、策略
国内自2001年开始成立由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6所高校组成全国性的技术转移中心,中科院等科研机构也成立了相应职能的技术转移机构,而其他地方性的技术转移中心成立的时间更短。由于建设时间较短,各方面处于逐步探索和发展的过程中。为了使技术转移中心能够具备上述职能,必须加强技术转移中心的自身建设,争取更多的支持。
4.1专业的技术转移队伍
技术转移是一项技术性非常强的工作,对于技术转移中心的工作人员来说,除了要求熟悉转移业务所需的技能,如熟悉法律法规、行政政策等之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基础,最好能具备一定专业背景。因此,技术转移中心应根据区域行业的特色,培养和建立具有相应专业背景知识的技术转移队伍。
4.2完备的业务规则
技术转移是一项政策性较强、涉及面较广的工作,业务流程具有一定复杂性,尤其是部分涉外技术转移项目,更须严格地按既定的业务流程办事。因此,技术转移中心应制定各类技术转移业务的规则与流程,如人才引进、成果转让等各种业务流程。
4.3市场化、公益性结合的运作模式
技术转移是一项兼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工作。对于技术转移中心来说,以市场化方式的运作,可以保证技术转移中心的经济利益,有助于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而坚持公益性的服务,可以使技术转移工作能够保持在积极、正确、良性的轨道上,不至于为偏面追求经济效益而损害公众利益,尤其是致力于成为区域技术创新体系核心的技术转移中心来说,坚持公益性意义更加重要。目前,国内的技术转移中心都在坚持公益性的基础上,带有一定的市场化,但可能市场化的程度稍稍不够,还可作进一步的研究探讨。
4.4广泛的区域技术创新联盟
单纯依靠技术转移中心的能力,是无法承担区域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所有工作的。因此,技术转移中心应加强区域技术创新资源的整合,尤其是加强与高校、科研单位、企业的联系与合作,建立起技术创新合作的联络网络和常规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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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SCIE数据库;扬州;统计分析
Abstract:For database from 2006 to 2012 collected by SCIE Yangzhou region of secondary and tertiary hospitals of scientific papers,from the aspects of quantity,quality,subject distribution statistical analysis,to explore the region in recent years the development of medical scientific research level and academic situation,and puts forward management,discipline construction and talent cultivation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nd so on,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medical and health undertakings in the region more healthy.
Key words:SCIE database;Yangzhou;Statistical analysis
医学科研论文是记录医学科研成果的主要载体,是反映医疗科研机构影响力与科技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1]。统计分析医院发表的科技论文,有助于了解医院的整体诊疗技术水平、医学科研水平,对促进学科发展、增强医院科研实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SCIE(Science Citation Index Expanded)是Science Citation Index(SCI,科学引文索引)的扩展版,是由美国汤森路透科技集团出版的大型综合性引文检索数据库,它收录报道并标引了数学、物理学、化学、医学、生物科学等150多个学科领域约8700种重要期刊所发表的论文信息。SCIE数据库被公认为世界范围内最权威的覆盖学科面广,源期刊筛选标准严格,是国际通行的一种对自然科学的基础研究成果进行评价的比较客观、定量和易操作的指标[2]。本文对SCIE数据库2006~2012年收录扬州地区二、三级医院的论文进行统计分析,旨反映扬州地区二、三级医院的科研现状及趋势,为推动该地区医学科研持续发展提供参考与借鉴。
1资料与方法
选择SCIE数据库,检索字段选择地址,分别以"地址=yangzhou same hosp"、"地址=jiangdu same hosp"、"地址=gaoyou same hosp"、"地址=baoying same hosp",文献类型选择Article、Review、Letter和Editorial,入库时间选择2006~2012年进行检索。结果筛选去除含有扬州名称但非扬州地区的医院,如扬州大学医学院附属泰州医院、扬州大学医学院附属南通医院等。
2结果与分析
2.1各医院发文情况 SCIE数据库2006~2012年收录扬州地区二、三级医院的科技论文共计190篇,其中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和江苏省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最多占分别占论文的62.63%和23.16%,南京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江苏省五台山医院等8家医院在2006~2012期间相继有所突破,但论文的持续产出能力,参差不齐还有待观察。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等9家医院没有,见表1。
2.2论文增长情况 2006~2012年扬州地区二、三级医院在国际期刊发表的SCIE论文190篇;前4年CSIE论文增长迟缓,后3年SCIE论文增长迅速,其中2010发表SCIE论文40篇,环比增长率高达263.64%,2011和2012年分别发表SCIE论文47篇和66篇环比增长率为17.5%和40.43%,见图1。
2.3 SCIE论文类型分析 2006~2012年,扬州地区二、三级医院在国际期刊发表科技论文共计190篇,Articles(研究论文)182篇占论文95.79%,Review(综述)4篇占2.11%,见表2。
2.4论文被引情况 截至到统计日期,有157篇论文被引(被引率为82.63%),累计被引1072次,篇均被引5.64次,H指数16。各年度间,被引论文逐年增加,从2006年的9篇发展到2012的48篇,年均增长率为32.18%;篇均被引次数方面,各年度间,存在显著性差异,经过2008年13.64次高峰后,逐年梯减到2012年的1.79次,见表3。
2.5论文被引频次分段统计分 将被引频次按范围分成6段进行统计分析,被引频次比重最高的频段是1~2,49篇比重为25.79%,被引频次比重最低的频段是≥20,10篇论文,比重为5.26%,但累计被引频次293其比重27.33%,见表4。
2.6论文来源期刊分区情况 190篇SCIE论文刊登在168种期刊上,根据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SCI期刊分区表划分,扬州地区二、三级医院发表在4区期刊的论文最多,达92篇,其次3区期刊有72篇,1区期刊的论文最少仅有6篇(仅占3.16%)。从年平均增长率看,3区论文增长速度最快达45.10%,高于总体年平均增长率(36.96%),4区论文增长率21.93%低于总体平均增长率(36.96%),见表5。
2.7论文学科分布分析 SCIE论文的学科分类参照Web of Science的学科分类,2006-2012年扬州地区二、三级医院发表了190篇CSIE论文,几乎涉及了所有医药卫生类学科领域,其中最多的三个学科分别是GASTROENTEROLOGY HEPATOLOGY、ONCOLOGY、BIOCHEMISTRY MOLECULAR BIOLOGY,分别发表了29篇、28篇、24篇。本文选取排名前10的学科进行统计分析,见表6。
3讨论与建议
3.1各级政府加大科技投入,继续实施"科教兴卫工程",依托基础好,科研水平高的医疗机构带动地区医学科技发展 2006~2012年扬州地区二、三级医院科研工作总体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SCIE论文增长迅猛,由2006年10篇增长至2012年的66篇,年均增长率达36.95%,这与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2006年8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战略工程的意见》简称"科教兴卫工程"。科技兴卫实施5年来,扬州市建成省重点学科共建单位2个、省重点专科10个、市重点专科60个,引进和培养博士96人,硕士478人,此外,有2人被江苏省卫生厅确认为"科教兴卫工程"重点人才[3]。回顾总结全市"科教兴卫工程"所取得的成绩,明确了解新时期卫生科技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规划目标,要以新一轮"科教兴卫工程"为载体,继续深入实施医学重点学科内涵建设与人才梯队培养战略,推动地区医学科技创新和进步。本文数据显示,江苏省苏北医院和江苏省扬州市人民医院是该地区医疗卫生领域的龙头,这些机构集中了扬州地区优秀医学科研人员,科研实力雄厚,代表着扬州地区的医疗卫生科技水平,对扬州地区医学科研发展起着中流砥柱的作用。该地区可以依托上述强势医疗机构,集中优势资源,构建扬州医学人才高地,发挥其科研优势,聚焦力量瞄准公关既定目标,将该地区的医疗科技水平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3.2具有国际水准的高水平论文有所突破,但论文的总体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尽管2006~2012年扬州地区医院已有在国际顶级期刊上,但论文整体质量还有待提高。根据Essential Science Indicators(简称ESI)数据查询,目前扬州地区尚无一家医疗机构在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进入国际学科排名全球前1%行列。发表在SCI期刊1区、2区论文分别是6篇和20篇只占SCIE论文13.69%。SCIE论文高被引情况不容乐观,具有高被引频次的论文(≥10)只有39篇(仅占论文20.53%)。在今后的科研工作中,应把提高论文质量定为科研发展的目标,可以依托该地区的优势学科以及重点实验室,抓住机遇,强化转化医学意识,为基础和临床构建互通交流的平台,以此促进提升医学研究,发表更多高水准的科技论文。
3.3加强区域内、国际间科研合作,对促进扬州地区人才培养、提高论文质量有重要作用 从目前扬州地区各二、三级医院科研合作情况看,多数医院科研合作仍局限于本院内部和扬州本地区域,与非本地机构合作论文数比例相对较少。扬州地区的医疗核心机构,应依托其高校的科研平台优势,积极开展区域内和国际间的科研合作。充分发挥高校的学术资源,重视国内、国际学术会议论文的交流,积极开展机构间学术研讨、人员互访活动。医务科研人员还需要更多地加强与国际科技管理部门或组织的联系,利用组织的帮助,以寻求更多的合作机会,从而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全方位国际合作交流局面,实现资源共享、资金共筹、技术互通、风险分担,更好地应对医学领域的挑战[5]。
3.4改进论文管理,促进高水平学术论文的产出 地区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必须制定出一系列管理措施来促进高质量的论文的产出。鼓励引导科技人员向国际高水准的杂志投稿,采用有效的物质、精神奖励措施,在加大物质奖励力度时,注意拉开奖励档次,不搞"大锅饭主义",对SCI论文按JCR分区或影响因子大小给予奖励。加强指导和督促课题申报工作,没有高水平的科研课题作依托,不能高质量地开展课题研究。树立为一线科研人员主动服务理念,积极参与和联合公关项目,主动了解课题进展情况和科研困难,给予及时解决,保障课题顺利完成,对高质量的课题论文,科研管理部门应该协调英语专业人员对论文进行翻译,以便在国际SCI期刊发表。
参考文献:
[1]孙懿斌,林岚,王诚丽,等.基于科技论文产出的医院科研管理策略研究[J].中华医学科研管理杂志,2011,24(3):162-171.
[2]崔林.南京理工大学SCIE论文产出状况与影响力统计分析[J].科技管理研究,2012,24(19):108-112.
[3]《江苏卫生年鉴》编委会.江苏卫生年鉴(2011)[M].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3:31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