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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治理范文1
关键词:公司治理;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社会责任报告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12YJCZH297);国家社科基金(09CSH030);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
作者简介:张正勇(1983-),男,安徽合肥人,博士,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主要从事社会责任会计与报告、公司治理研究;吉利(1978-),女,四川成都人,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社会责任报告研究;毛洪涛(1970-),男,云南昆明人,博士生导师,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主要从事信息披露研究。
中图分类号:F25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096(2012)06-0107-05收稿日期:2012-04-18
一、文献回顾
现有文献关于公司治理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关系的研究主要基于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及高管激励等视角,得出了一些有意义的结论。马连福等(2007)发现独立董事比例、两职合一两个变量均不显著。王建琼等(2009)、沈洪涛等(2010)、杨伯坚(2012)发现国有控股公司社会责任披露水平要高于其他公司;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与社会责任披露显著正相关。肖作平等(2011)发现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管理层激励与社会责任披露正相关,独立董事比例、董事会规模、董事会会议次数、两职合一与社会责任披露负相关。
我们认为,这些差异和争议归因于以下三个问题:(1)在研究样本上,之前研究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是社会责任披露数据选自年报而非社会责任报告,但年报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十分有限、散乱且多为定性内容,使得结论推广性和适用性受到质疑;(2)在研究方法上,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的度量通常简单区分定量与定性,其暗含假设是定量披露水平高于定性披露,但并没有计量披露是否与决策相关、是否真实可靠、是否可比等特征,使得结论缺乏说服力;(3)在研究视角上,先前研究的共同特点在于仅从公司治理结构某些变量来孤立探讨其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但这些变量的影响既有正向,也有负向甚至不相关,这使我们无法准确地判断公司治理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综合作用。
本文基于以上文献基础上构建了公司治理综合评价系统——公司治理指数,应用于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
二、研究假设
信息披露的根本目的在于降低公司内外部的信息不对称,帮助利益相关者作出正确的评价和决策。而在两权分离的决策环境下,公司内部人有动机、也有能力操纵和扭曲信息披露。研究表明,通过对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如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合理安排,能有效地解决管理层与利益相关者之间问题,提高自愿性非财务信息披露水平(张学勇 等,2010)。基于此,我们提出一个总的研究假设:公司治理水平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接着,我们围绕这个总研究假设结合中国制度背景理论分析股权结构、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委员会等公司治理机制如何影响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提出相应的研究假设。
(一)股权结构治理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股权结构决定公司控制权的分布。本文研究由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少数大股东联盟、国家股比例等构建的股权结构治理机制如何影响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La Porta 等(1999)认为,信息披露水平的差异很大程度上可以用股权结构来解释,其中产权性质、大股东持股比例是最为重要的因素,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动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控股股东性质。Joyce 等(2005)发现,国有控股公司会有更多动力披露社会责任信息。Xiao 等(2007)发现,大股东持股比例与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但同时,Healy 等 (2001)认为,增加少数股东比例能够有效地激励其监督管理层机会主义行为。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特点是一股独大,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很少,且第一大股东多具有政府背景,特殊的制度环境决定了国有股东所属企业在追求经济目标的同时会更多地考虑履行社会责任的职责。
由此,提出假设1:股权结构治理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负相关。
(二)董事会治理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理论上,董事会监督能力随董事数量的增加而提高,伴随董事会规模的扩大,董事会整体专业水平和经验能力会随之增加,对信息披露水平要求也会随之提高。同时,董事会监督能力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董事会的独立性,独立董事比例越高,对管理层机会主义行为的约束能力越强,从而促进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杨伯坚,2012)。此外,Beasley(1996)认为,董事会会议可以使股东受益,董事会会议越频繁,董事们则有更多时间交流意见和监督管理层。
由此,提出假设2:董事会治理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
(三)监事会治理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在引入独立董事的同时设置监事会是我国公司治理所特有的一个做法。理论上说,监事会的设置一定程度上能够保护利益相关者利益,提高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我国公司监事会规模普遍较小,监事会规模的扩大、监事会会议次数的增加有助于提高监事会的代表性与话语权,更好地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由此,提出假设3:监事会治理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
(四)管理层治理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Joyce 等 (2005)认为,管理者持股有助于管理者和外部股东的利益趋同,管理者拥有的股票期权越多,越能促进公司履行社会责任,他们会通过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向委托人传递在为其利益努力工作的信号,但前提是管理层权力不存在过度膨胀。管理层治理的一个重要缺陷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当董事会成员同时也是总经理时,将会产生权力的高度集中,削弱董事会的监督职能同时助长经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即通过操控董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施加不利影响(Xiao et al,2007)。可见,在不存在管理者权力过大的情况下,管理者持股比例的增加将有助于公司对其利益相关者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由此,提出假设4:管理层治理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
(五)委员会治理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大量研究证实,公司各种委员会的设置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信息不对称、降低成本,提高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沈洪涛 等,2010;肖作平 等,2011;杨伯坚,2012)。
由此,提出假设5:委员会治理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
三、样本、数据和变量说明
(一)数据来源及样本选取
本文选取样本为2009年~2011年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A股上市公司,公司特征数据来自中国证券市场会计研究数据库(CSMAR),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电子版系我们通过巨潮咨询网等官方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手工收集整理而得。公司治理指数、行业竞争程度系我们自己手工收集整理计算而得,并对样本进行了如下处理:(1)剔除金融行业上市公司;(2)剔除ST等和数据缺失样本。
(二)研究变量设计
1.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
(1)问卷发放与回收。从2010年7月到2010年11月历时4个月,共计发放问卷406份,回收168份,剔除11份无效问卷,最终得到有效问卷157份,回收率38.67%。其中,实地回收24份,占1529%,电子邮件回收133份,占84.71%。
(2)问卷效度和信度。我们通过三个方面来保证编码效度。一是依据国内外已有的相关文献基础;二是请7位社会责任领域的专家对问卷设计进行指导;三是根据访谈和试调查结果,对问卷进行修订。调查结果表明,项目均值在4分(有点重要)以上占88.5%。在此基础上, 采用方差最大旋转法抽
表1变量定义
变量类型变量名称变量符号变量定义被解释变量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CSRDI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评估得分解释变量公司治理总指数CGINK公司治理指数公司治理分指数CGINKSH股权结构治理指数〖3〗CGINKBOD董事会治理指数〖3〗CGINKSC监事会治理指数〖3〗CGINKMI管理层治理指数〖3〗CGINKCOM委员会治理指数顾客远近度CP纺织、服装、毛皮、食品、饮料、药品行业公司取1,否则取0再融资动机SEO公司在t+1年提出增发或配股预案取1,否则取0行业竞争程度HHI公司营业收入除以该行业所有公司当年营业收入总和得到百分比,再将百分比的平方按照行业每年进行加总控制变量公司规模SIZE总资产自然对数财务杠杆LEV总负债/总资产公司盈利能力ROA净利润/总资产公司性质SOE国有控股取1,否则取0上市地点LIST上交所上市取1,否则取0行业类型IND重污染行业取1,否则取0
取特征值大于1的因子,提炼因子通过删除因子载荷量≤0.5载荷量完成,最后得到25个测量题项。克朗巴哈α值为0.914,超过0.7可接受水平,表明问卷信度较高。
(3)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构建。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项目权重赋值,采用加权汇总权数方法。为降低评分主观性和偏差性,将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项目分成五种状态,依次为每个指标赋值:完整且明确的定量与定性信息结合披露4分(满分);定性与定量信息都有,但披露不充分3分;翔实具体语言陈述披露,但无定量信息披露2分;仅字面提及,无展开且无定量信息披露1分;无任何信息披露0分。
2.公司治理指数
与对公司治理结构各个变量单独回归检验方法相比,公司治理指数法优点是便于从更加综合的视角对公司治理水平进行评估(李维安 等,2005)。从股权结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少数大股东联盟、国家股比例、流通股比例);董事会(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董事会会议次数);监事会(监事会规模、监事会会议次数);管理层(管理者持股比例、两职合一)、委员会(委员会个数)五个公司治理机制共12个变量对上市公司治理情况进行评价,并借鉴张学勇等(2010)方法寻找所有指标线性组合来最大化描述公司治理变化情况,取第一大主成分得分为公司治理指数。
3.控制变量
借鉴已有研究成果,我们对相关变量进行了控制。表1列示了本文变量定义及计算方法。
具体的计量方程设置如下:
CSRDIit=β0+β1CGIit+β2CPit+β3SEOit+β4HHIit+β5SIZEit+β6LEVit+β7ROAit+β8SOEit+β9LISTit+β10INDit+β11YEARit+ξit
需要说明的是,在研究过程中,为更好考察公司治理机制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我们分别将公司治理总指数以及五个分指数引入模型单独进行回归。
四、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一)变量描述性统计
从表2可以看出,CSRDI均值为31.6,说明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整体水平不高,同时CSRDI在12.1和83.2之间变化,表明不同公司间披露水平差异较大,良莠不齐现象突出。CGINK均值为3.70,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为9.37和-0.49,说明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不高,且公司间治理水平相差较大。此外,有37.1%公司是消费者熟知企业,153%公司计划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一年内增发或配股,68.3%公司为国有控股,42.0%公司属重污染行业。
表2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
变量平均值中位数最小值最大值标准差CGINK3.703.43-0.499.371.80CSRDI31.628.712.183.211.69CP0.370010.48SEO0.150010.36SOE0.681010.46IND0.420010.49
(二)计量结果及分析
1.公司治理总指数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表3是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与公司治理总指
表3多元回归结果(N=1205)
变量(1)(2)(3)(4)(5)(6)公司治理总指数 0.27*
(1.75)股权结构治理指数〖3〗-2.94**
(-1.98)董事会治理指数〖4〗0.20
(0.64)监事会治理指数〖5〗-11.09
(-0.50)管理层治理指数〖6〗0.30*
(1.76)委会员治理指数〖7〗21.36
(0.48)顾客远近度5.62***
(9.28)5.41***
(8.97)5.37***
(8.85)5.47***
(9.03)5.45***
(9.09)5.36***
(8.88)再融资动机-0.22
(-0.29)-0.06
(-0.08)0.01
(0.02)-0.01
(-0.01)-0.24
(-0.32)-0.01
(-0.00)行业竞争度18.04***
(4.89)17.42***
(4.72)17.41***
(4.70)17.78***
(4.81)17.86***
(4.85)17.62***
(4.76)公司规模3.97***
(16.86)4.25***
(18.55)4.39***
(19.68)4.30***
(19.29)4.20***
(18.59)4.36***
(19.71)财务杠杆-7.11***
(-3.93)-7.42***
(-4.07)-7.91***
(-4.36)-8.02***
(-4.43)-7.17***
(-3.95)-7.96***
(-4.39)公司性质2.49***
(3.77)2.52***
(2.80)3.90***
(4.94)3.56***
(4.63)3.36***
(4.20)3.72***
(4.77)Adj.R20.3680.3630.3620.3620.3540.361F54.8360.0259.6959.8656.7259.48注:括号中报告的是t统计量,***,**,*分别代表显著性水平1%,5%,10%。常数项和行业变量结果省略。
数的回归结果。CGI系数显著为正,表明公司治理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也即公司治理越好,公司愿意披露更高水平的社会责任信息。显然,公司治理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产生促进作用,但不同治理机制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差异。为进一步探究公司治理作用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的机理,我们着重验证了五种公司治理分指数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
2.影响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的公司治理机制
表3分别利用五个分指数的回归结果。可以发现,股权结构治理指数CGINKSH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具有显著负向影响。究其原因,由于中国特殊的制度环境,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多具有政府背景。与非国有控股公司更为注重自身经济利益实现不同,国有控股公司在注重本身发展的同时需兼顾各方利益的均衡,因而当国有股比例、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提高时,股权结构治理水平会相应降低,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则会相应提高;CGINKMI系数显著为正,表明管理层治理水平越高,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越高;CGINKBOD和CGINKCOM系数为正但不显著,表明董事会和委员会治理对于提高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具有一定效果;CGINKSC系数为负但不显著,说明监事会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中没有发挥作用。上述结果表明,公司治理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主要来源于股权结构治理和管理层治理,而董事会、监事会与委员会治理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无显著关系,一方面说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效率不高,另一方面说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更依赖于外部监管,这就要求监管机构有必要加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
(三)稳健性检验
针对同时发行B股或H股公司所面临的市场监管环境可能与其他公司有所差异的情况,我们引入虚拟变量,发行B或H股为1,否则为0。第二种方式是去掉所有发行B或H股公司进行回归,变量符号及显著性没有变化;鉴于深交所强制要求深证100指数公司、上交所要求公司治理板块及发行外资股公司必须披露社会责任报告,考虑到这几类公司可能有所差异,引入虚拟变量,强制披露公司为1,否则为0,主要结论依然不变。这说明本文的结论是稳健的。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公司治理机制的改善是提高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的制度基础。本文实证研究表明,公司治理整体上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起到了显著的正向影响,其中主要是股权结构治理与管理层治理两种治理机制的影响明显,董事会治理和委员会治理虽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正向影响但不显著。本文研究结果一方面说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效率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表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更依赖于外部监管,这就要求监管机构有必要加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
为提高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我们提出如下几点建议:(1)董事会治理是公司治理的核心,为了将社会责任理念贯彻至公司治理结构中,应尝试让职工董事、消费者董事、环保董事等利益相关者代表进入董事会,改造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时考量利益相关者诉求;(2)就委员会治理而言,随着履行并披露社会责任的理念逐渐被我国企业认可和采纳,监管部门可出台政策鼓励、引导公司在董事会层面建立由外部专家、学者组成的具有战略指导意义的社会责任委员会,帮助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社会责任战略规划,提高公司社会责任绩效;(3)就监事会治理而言,让职工、中小股东等外部利益相关者进入监事会,强化监事会责任,解决监事会虚置问题,监督公司经营行为是否符合社会责任要求;(4)监管机构应大力引导和推动媒体舆论监督,提高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曝光力度,更好地发挥媒体的公司治理作用,以提高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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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se Corporate Governance Affect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formation Disclosure
——Empirical Evidence Based on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s
ZHANG Zhengyong1, JI Li2, MAO Hongtao3
(. Nanji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Nanjing 210046, China; 2, 3. Southwester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Chengdu 611130, China
社会责任治理范文2
一、公司的治理里面社会责任的嵌入模式
(一)企业社会的责任嵌入到公司治理制度的模式公司的治理是整个企业社会的责任制度顶梁柱,能够将企业的社会责任放在最适合的位置,对组织合法性进行维护,并且可以用合法的管理,对财务制度效率进行改进。企业社会的责任主要有四个大的支柱:生态环境、利益的相关资本、人力的资本一级策略性的治理,并且高级的管理者和投资者要将集中精力关注核心的四个支柱,在整个企业社会的责任关系里面,企业要用良好策略去对能够杠杆化的人力资本、生态的资本以及利益相关者的资本进行治理,这些资本都是共同作用在公司现在实际的价值以及公司未来创造价值能力。
(二)企业社会的责任嵌入到公司治理关系的模式对公司进行有效的治理主要是要求企业按照社会责任经营的形式在社会契约的关系里面经营,其中每一项的业务都要按照社会的规范,有清晰道德的基础。将公司的治理范围拓宽以及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进行风险整合的基础之上,对公司的治理一系列的属性从整体上面去考虑。当然社会的责任作为整个公司治理过程中重要的维度,现在已经和公司治理各个要素相融合在一起,通常情况下,组织外部关系上面体现在对环境和社会负责,内部是对员工负责。整个企业社会的责任承若情况和董事的资格以及董事会执行的职能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社会的责任和公司的治理之间各个要素相互融合和渗透,将企业的内部资源利用和整合效率提高,拓展出能够获取外部的资源空间,最终形成动态能力和关系溢价的关系。
(三)企业社会的责任嵌入到公司治理统一体的模式将整个企业社会责任看成一个整体,对公司治理和社会的责任之间关系进行具体的分析,在整个公司的责任系统里面,治理公司和社会的责任是相互补充并且连续的统一体。误导性财务的报告以及不良的公司治理好比硬币的两面。整个企业社会的责任系统是连续整体,会随着公司压力增加而增加,作为整个连续题责任的系统从公司治理到公司业绩之间的移动,表明公司的责任系统是一个连续的统一体。在整个统一体里面,公司的治理是构成公司的责任模块基石,并且治理公司要承担公司在全球化的背景下面应该要承担的全部责任。该模式的背景下面,公司治理和社会责任的交界处就是企业的业绩,从一个方面看是整个社会责任的统一体在治理公司的时候有透明的机制,可以提供出可靠、真实的财务和非财务的报告,将社会需要主动满足,最终赢得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任。从另一个方面看,取得利益相关者信任能够对企业各种类型契约与人之间和做的关系进行巩固,最终将企业业绩提升。
二、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之间的关系
通常情况下,企业治理和社会的责任主要存在两种交叉的关系:第一个是公司的治理概念,也就是好公司的治理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需要注意所有重要利益的相关者期望,保证公司能够对所有利益的相关者负责人。但是社会的责任利益的相关者方法就可以将整个企业看成利益的相关者里面核心的部分,企业需要对不同利益的相关者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并且要能够通过利益的相关者支持取得价值的创造和持续的发展。第二个是狭义工资的治理概念,也就是公司的治理需要确保整个公司透明度、合规和责任,该理解会与社会里面维度相对应,也就是企业应该要对其内部的利益相关者问出与之相关的问题,例如教育和技能、工作的条件和安全、机会的公平与工人的劳动权进行调查,因为公司在治理的时候会有两种不一样的理解,所以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之间交叉的关系要求其企业要对相关的利益者承担受托的责任与道德的责任,该责任的行为对于整个企业最终赢得业务和对财务的投资者维持以及其他利益的相关者信用有非常关键的作用。社会的责任和公司的治理两种机制,现在逐渐被运用在对企业经营的战略调整的过程,因为企业好治理的机制能够帮助企业取得社会和顾客的信任,降低整个企业交易的成本,并且能够对企业和主要利益的相关者之间的关系进行进一步的强化,最终获得共生的价值。
三、社会责任的嵌入企业治理价值
(一)加强整合财务政策资源的功能股东本位公司在治理的时候通常会更加注重金融性的财务资源运作,比如用财务的杠杆原理将债务的融资规模扩大,也可能会将企业社会的责任风险放大,最终使得整个企业的社会风险和财务风险出现共振的后果。社会的责任嵌入在公司的治理过程中,在制度上面要确保非正式的契约财务的主体谈判能力,其企业和其他不同类型利益的相关者之间形成关系性的财务资产,对资源进行整合出现双重杠杆的效应:在一个方面企业和各个契约者之间建筑互惠的关系,将财务的杠杆提高的时候,可以将财务的风险降低。在另一个方面,企业关系性的财务资产会和现在企业里面的资源进行非常有效的整个,将企业动态的能力声场,最终会导出企业关系性的财务资产对整个企业的资源之间杠杆的效应。
(二)扩展关系性的财务资产提供者控制权和所有权不同于债权人和股东提供出来财务的资产,关系性的财务资产通常是按照非正式的契约形成,相关的提供者收益权和控制权一般是取决其谈判的能力。并且谈判的能力变化外部上将企业合法性的管理体现出来,内部将董事会社会的责任功能体现出来,也就是股东的本位治理结构变为股东和企业各种各样利益的相关者之间利益的均衡治理关系。其治理的结构非常具有多元化的导向,对董事会的性别比例进行明确,给外部的非正式契约利益的相关者将会作为代表,对整个企业中袋的财务权利听证的权利和决策咨询的权利,对整个企业财务的决策产生影响,并且确保能够对企业控制权和剩余进行有效控制。在整个企业运行的时候,多元化董事会是整个企业资产受托的管理人,基本的责任是有效运作企业关系性和可控性的财务资产,确保企业能够持续的创造价值。
四、结束语
社会责任治理范文3
关键词:公司治理 企业社会责任 主成份分析法
一、引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和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企业面临越来越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各利益相关方对企业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企业必须积极承担起社会责任,增进社会福利。但在一股独大、董事兼任总经理或者两权分离严重的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和高层管理人员分别实际掌控着企业,也决定着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方式和程度。所以,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才是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关键。同时,我国幅员广阔,不同行业板块的上市公司存在着行业特性的明显差异,同时2012年9月3日工信部《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2年修订)》表示将从六个方面对钢铁行业进行规范,这为研究钢铁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对企业社会责任影响的问题提供了很好的机会,也势必为钢铁业上市公司从公司治理角度提高社会责任的履行程度产生积极影响。因此本文选择钢铁行业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进行实证研究,进一步揭示决定我国钢铁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程度的因素,为公司社会责任信息的提供者、使用者以及监管者提供理论参考。并且,本文针对我国钢铁上市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更为有效的建议,为改善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现状,提高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水平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虽然公司治理机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起着关键作用,但是,不同的公司治理机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程度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因此,下面将分别从七个方面研究不同的公司治理机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程度,并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呈正相关
从我国上市公司的现状来看,国有企业的投资与经营体现的是国家意志,具有经济效益与政治方面的双重目标,所以,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更关注公司中长期的经营发展状况,会在纯粹的利润目标之外更愿意承担社会责任。
假设2:股权制衡度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呈负相关
第一大股东为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但大股东利用其控股地位会有恃无恐地从事掠夺和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活动,因此,履行社会责任增加的公司成本最终会由中小股东承担。相反,当股权制衡度高时,会对第一大股东形成一种牵制,抑制大股东掠夺、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所以,若干大股东为了降低成本并不愿意履行社会责任,或者并不保证高质量的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假设3:董事会规模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呈负相关
尽管董事会的监督能力随董事会成员数量的增加而提高,但这种效益可能被大团体中沟通和决策制定困难而导致的“增量成本”所抵消。所以,董事会规模的扩大,并不能更好地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反而会起到消极的作用。
假设4:独立董事比例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呈正相关
独立董事代表了股东之外不同的利益团体,拥有对企业至关重要的专业知识,他们更懂得如何遵守相关规定,以避免企业遭受经济处罚、媒体负面报道以及声誉的损失等,所以,独立董事的增加有利于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假设5:未领取薪酬董事比例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呈负相关
董事不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表明董事不能与上市公司同甘共苦,特别有的董事还在外身兼数职,这样就不能一心一意要把本公司的事情做好,所以,公司未领取薪酬的董事比例越高,企业越不能很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假设6:董事前三名薪酬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呈正相关
董事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为了让董事更能代表公司以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更倾向于给董事较高的薪酬,所以,董事前三名的薪酬越高,企业越愿意履行社会责任。
假设7:管理层持股比例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呈正相关
对管理层进行股权激励将促使管理层减少为自身利益所做出的短期行为,最终使管理者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着想,尽心尽力的为企业服务,所以管理层持有一定的股份,更有利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
假设8:监事持股比例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呈正相关
监事会的职责是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对监事的激励可以降低管理层的违规概率、提高监督效率,所以增加对监事的股权激励有利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
假设9:流通股比例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呈正相关
股权分置改革后,我国机构投资者已经参与了公司治理,并且对公司的经营运作起到了一定的监督作用。随着非流通股的不断减持,流通股比例的不断提高,流通股股东应该可以影响公司治理效率,进而提高企业社会履行的程度。
假设10:公司严格遵守法律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呈正相关
从《公司法》到《劳动法》、《环境保护法》和《消费者保护法》等都强调了企业的法律责任,提高了企业对股东、债权人、职工、环境和消费者的利益保护程度。所以,公司严格的遵守法律,有利于企业提高社会责任的履行程度。
假设11:有息负债比例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呈负相关
债权人主要关注公司是否有足够能力偿还贷款,而较少考虑到企业应履行的社会责任活动。同时,公司的债务比例较高时,会有较大的还债压力,将更关注经济绩效,忽略其社会责任。所以,公司有息负债率越高,越不利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
(二)变量定义和模型建立 本文选取如下变量:(1)被解释变量。如表(1)所示,本文从利益相关者角度出发,以社会责任通用指标和钢铁行业社会责任指标为切入点,选取25个指标(包括通用指标12个,行业指标13个)评价钢铁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的程度(如表1),最终以钢铁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综合得分作为被解释变量。(2)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本文从公司治理理论出发,以内部治理机制和外部治理机制为切入点,将公司治理机制分为股权结构、董事会治理、管理层激励、监事会管理、市场机制、行政机制以及融资机制七大类,从中选取12个指标作为解释变量,同时将公司规模和上市地点作为控制变量如表(2)。为了更深入地分析公司治理机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本文依据提出的研究假设,将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结果作为因变量,以反映公司治理机制的股权结构、董事会治理、管理层激励等指标作为自变量,同时以公司规模和上市地点作为控制变量,构建如下多元回归模型:GSR=a0+a1CS+a2GZ+a3BS+a4DR+a5NS+a6DS+a7MS+a8VS+a9GL+a10LW+a11TI+a12TS+a13LC+?着
(三)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07年至2011年所有在深市、沪市发行A 股的钢铁业上市公司,并剔除ST公司、*ST公司和 2007年后上市的公司,最终以 37家钢铁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运用SPSS18.0和Excel 软件进行实证研究。数据来源于新浪财经、东方财富网和巨潮资讯网。
(四)研究方法 现有研究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主要采用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价法、神经网络分析法等,本文采用采用主成份分析法与内容分析法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评价,达到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的有效结合。
三、实证检验分析
(一)主成份分析 首先,对企业社会责任的12个通用指标进行主成份分析。KMO检验结果为0.727说明该组指标适合主成份分析,如表(3)。然后,根据提取因子的条件—特征值大与1,一共选取了四个因子,前四个因子的累积贡献率为82.292%,反映了原变量的大部分信息,符合主成份法的要求,如表(4)。其次,通过表(5)的成份得分系数矩阵得出以下因子表达式:
F1=-0.092X1-0.108X2+0.013X3+0.233X4-0.128X5+0.292X6-0.198
X7+0.252X8+0.139X9+0.021X10+0.039X11-0.055X12
F2=0.414X1+0.439X2-0.037X3-0.032X4-0.122X5-0.240X6-0.039
X7-0.146X8+0.154X9-0.099X10-0.059X11+0.095X12
F3=-0.026X1+0.005X2+0.434X3-0.015X4+0.028X5+0.013X6-0.001
X7+0.005X8-0.002X9+0.441X10+0.018X11+0.261X12
F4=-0.006X1-0.028X2+0.111X3+0.006X4+0.282X5+0.100X6-0.067
X7+0.109X8+0.031X9+0.150X10+0.923X11-0.251X12
最后,根据旋转后的方差贡献率计算出社会责任通用指标综合得分GSR1。GSR1=4.047F1+2.541F2+2.255F3+1.032F4
通过阅读钢铁上市公司年报以及社会责任报告,从中选取具有钢铁行业代表性的13个指标,如果报告中涉及到以上13项中的一项得1分,未涉及得0分,满分为13分,以此计算出具有钢铁行业上市公司特征的社会责任指标综合得分GSR2。作为被解释变量的企业社会责任综合得分为GSR= GSR1+ GSR2
(二)描述性统计 本文首先对公司治理机制各变量及社会责任评价结果进行描述性分析:表(6)列出各连续型变量在2007年至2011年的变化情况,第二到第十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在2007年为13.50%,到2011年降到到11.87%,这个比例说明我国钢铁行业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在逐年上升,股权制衡度比较差,呈下降趋势;未领取薪酬董事比例不断上升,到2011年已经超过1/3,说明钢铁上市公司在外兼职的董事越来越多;管理层持股比例、监事持股比例逐年下降,说明钢铁上市公司最近几年并不注重对管理层和监事的股权激励;有息负债的比例五年内由24.54%上升到30.28%,说明钢铁业上市公司越来越倾向外部融资,内部融资逐渐减少。图(1)画出钢铁业上市公司在2007年至2011年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趋势图,利用通用指标对钢铁业上市公司进行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时,分值在5年内相差不大,平缓上升;而利用钢铁行业特有指标对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时,分值在2007年至2009年上升幅度较大,可能是由于钢铁业在这3年里进行大幅度整改,努力加强社会责任的履行程度。2010年及以后大部分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较好,已成平稳发展状态,但是大部分企业并没有达到行业标准,分值徘徊在6分左右,说明钢铁业上市公司还需进一步加强具有本行业特点的社会责任履行程度。
(三)回归分析 对回归模型进行检验,得出不同公司治理机制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在以下的分析中采用的是变量全部进入的回归方法,以解决回归分析中常见的多重共线性的问题,选定的系数显著性检验水平为5%,分析过程如下:从表(7)来看,调整后的R2为33.4%,说明模型中的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解释能力一般,但是,模型的整体线性拟合显著(Sig=0.000),解释变量之间的共线性较弱(容限度大于0.1,膨胀因子均小于10),回归模型的残差相互独立(D-W值接近于2),从统计角度来看,模型的效果较好。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该回归模型通过了诸多的检验,具有统计学意义。得出如下的多元回归方程:
GSR = 3.792- 1.555GZ+ 2.083BS-1.622NS+1.425LW-2.913LI-1.140LC+ε
由表(7)可以发现:(1)第二到第十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回归系数为-1.555,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呈负相关关系,且通过了 95% 置信水平的 T 检验,由此可见,第二到第十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越不利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支持假设2。可能是由于当第二股东和其他股东的股份增多时,会对第一大股东形成一种牵制,所以,若干大股东为了降低成本并不愿意履行社会责任,或者并不保证高质量的履行企业社会责任。(2)董事会规模的回归系数为2.083,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呈正相关关系,未领取薪酬董事比例的回归系数为-1.622,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呈负相关关系,并且二者都通过了 95% 置信水平的 T 检验,由此可见,钢铁业上市公司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有效地发挥了其管理公司日常事务的作用,从而更好的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支持假设3;未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可能在外身兼数职,不能一心一意的把本公司事情做好,所以,公司未领取薪酬的董事比例越高,企业越不能很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假设5。(3)行政机制的回归系数1.425,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呈正相关关系,融资机制的回归系数为-2.913,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呈负相关关系,并且二者都通过了 95% 置信水平的 T 检验。由此可见,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有利于企业提高社会责任的履行程度,支持假设10;公司的债务比例较高时,会更加关注经济绩效,而忽略企业的社会责任。所以,公司有息负债率越低,越有利于社会责任的履行,支持假设11。(4)独立董事比例的回归系数为-0.709,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呈负相关关系,与假设4不符,但没有得到验证,可能的原因是钢铁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引进独立董事只是为了提高知名度;管理层持股、监事持股、市场机制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002、2.205、1.425,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呈正相关关系,与假设相符,但是都没有通过95% 置信水平的 T 检验,说明与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性不显著,反映了钢铁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比例、管理层持股、监事持股、流通股比例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程度影响不大,可能是我国流通股比例较低,流通股股东对企业影响较小,导致流通股股东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没有显著影响。
四、结论及建议
本文从公司治理角度出发,分析了公司治理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并利用2007年至2011年深沪市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钢铁行业A股公司的数据数据进行检验,得到如下结论:(1)总体来看,我国钢铁行业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总体水平较低,并没有很好的达到行业标准要求,但是履行程度在逐年提高,表明我国钢铁行业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在增强。而且,随着2008年新《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对治理层面上的内部控制大篇幅阐述,对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同时,2012年工信部《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2年修订)》,进一步推进了钢铁行业上市公司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提高社会责任的履行程度。(2)我国钢铁行业上市公司国有控股和公司规模并不影响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表明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并没有考虑到自身是否为国有控股以及公司规模,这也进一步说明我国国有控股的钢铁上市公司并没有为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起到很好的表率作用。(3)在不同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钢铁行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程度不同,上交所钢铁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程度要低于深交所的钢铁上市公司。其中一个可能的原因是由于上交所的上市公司更加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这也与行政机制同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呈正相关关系的结论相匹配。为了进一步发挥钢铁业上市公司治理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积极作用、稳妥地推广社会责任的履行范围,本文提出如下建议:加强对钢铁行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政策引导与规范,有必要推出具有钢铁行业特征的《钢铁行业社会责任履行指引》,对钢铁行业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进行引导。适当缩小钢铁行业上市公司中第二到第十大股东持股比例、未领取薪酬董事的比例,扩大对管理层、监事会的股权激励程度,实现利益捆绑,以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内部保障机制,使公司治理与社会责任相辅相成,紧密相连。进一步加强对上交所钢铁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中关于公司治理的管制,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使钢铁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时不但合法,更要合理。
*本文系2012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河北省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研究”(项目编号:201202012)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沈洪涛:《公司特征与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会计研究》2007年第3期。
[2]陈智、徐广成:《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因素研究》,《软科学》2011年第4期。
[3]易冰娜、韩庆兰:《论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的融合与发展》,《理论探讨》2012年第4期。
社会责任治理范文4
一、现阶段民营企业财务治理面临的挑战
民营企业大多源于个体户或家族式企业,在创立初期,由于规模较小、产品单一,许多民营企业都采用家长式的管理模式,遵循“股东至上”理念,实行高度集权化的管理。该模式的最大优势就是机制灵活、权责明确、组织结构简单,企业以市场为中心进行运作;能使企业的委托成本最低,尽可能地保证了经营者的行为偏好与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激励相容,减少了企业内部消耗,降低了管理控制的成本和难度,与市场经济有着自然的适应性。民营企业凭借这种独特的经营优势,将企业发展与出资者利益紧密融合为一体,所以得到了快速发展。
但随着民营企业的不断发展与全球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兴起,这一模式遇到的挑战越来越大,必须引起我们的关注。社会责任思想要求民营企业对人、社会及环境的和谐发展更加关注。传统财务治理遵循的“股东至上”逻辑,更多的考虑了投资人的利益,而忽视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股东、经营管理者、债权人、员工、政府等各利益主体的积极参与与支持,“股东至上”的财务治理逻辑阻碍了民营企业的继续发展。主要为解决企业剩余求偿权与控制权合理配置的财务治理,实质上是利益相关者间责、权、利相互制衡的一种制度安排,其在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企业社会责任在全球的兴起,民营企业应建立以利益相关者为核心的社会责任导向财务治理模式。
二、社会责任对民营企业财务治理的影响
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对财务治理的影响就是要使民营企业更加注重多边治理及对利益相关者的保护。通过财权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不同配置,由此调动利益相关者在财务体制中的地位,形成财务治理机制、财务治理结构与财务治理环境良性互动,实现财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财务治理效率。
(一)社会责任对财务管理目标的影响 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无论哪个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投资者、经营管理者、债权人、员工、政府等各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各利益主体对企业拥有不同的权利,要求索取各自不同的权益,企业价值不仅仅是股东财富的增值,而是包括股东在内所有相关者的利益。一个企业的价值增加不应该只是使股东获益,而应该使所有的利益相关者获利。只有当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得到保障并持续增长时,企业才是成功和有效率的。因此,民营企业要权衡各利益主体的权益,要追求的是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利益,而不单是某个主体的利益。因此,在企业社会责任理念下,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必定要从股东价值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转化为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
(二)社会责任对财务治理机制的影响 企业财务治理机制需要为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服务。将股东价值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确立为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时,其企业财务治理机制也要围绕这个目标确立,此时的企业财务治理机制就是在传统的“股东至上”的企业治理结构模式上设置的。随着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发展,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确定为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时,相应的企业财务治理机制也要发生变化,要从传统的“股东至上”的模式向不同利益相关者直接参与的模式转变。在这种模式中,不同利益相关者都应该参与企业决策,为实现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而努力。
三、社会责任导向财务治理模式的运作机制
社会责任导向的财务治理模式要通过建立协同治理与相机治理相结合的财务治理模式,以发挥各利益相关者在企业财务治理中的作用。具体包括财务决策机制、财务激励机制、财务约束机制,各机制之间相互协作和制衡,提高财务治理效率。
(一)财务决策机制 财务决策一般包括财务决策主体、财务决策客体、财务决策信息来源等内容。在民营企业中,财务决策主体通常是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策客体通常是企业的重大战略决策,决策信息来源于企业外部和内部,决策的理论和方法侧重于规范研究和逻辑推导,决策结果通常要形成相关的决议。在财务决策主体中,董事会具有实际的财务决策权,负责战略性决策执行的制定;股东大会具有最终的财务决策权,主要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性决策。经营者拥有决策执行权,具体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制定的决策。
财务决策是财务治理机制的核心内容,也是保证利益相关者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前提。只有能适应市场的需求和科学的财务决策机制,才可实现企业目标和达到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民营企业财务治理的目的是在保证企业决策科学化、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的同时,实现利益相关者之间相互制衡。在社会责任的财务决策机制下,股东、债权人等物质资本提供者,经营管理者、企业员工等人力资本提供者及供应商、消费者等社会资本的提供者都是企业的出资者。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思想下的财务决策权配置应在机制安排上考虑提升利益相关者的话语权。关键性的制度安排是:
第一,改变以投资者为主体的治理结构设计,建立企业的利益相关者董事制度。除了由股东推选出的董事之外,职工代表、独立董事、债权人董事等都应该出现在董事会的人员名单中,并明确外部利益相关者代表对企业重大财务决策的质询、听证权力,以引导企业的财务决策。代表利益相关者的董事会不再是股东的人,而是企业资产的受托管理人,其基本职责就是对民营企业的财务资产进行卓有成效地运作,保持民营企业的持续价值创造。
第二,引入财务控制权相机治理制度,保证多元化的财务主体。根据利益相关者影响力的大小合理分配企业剩余求偿权和控制权,形成民营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的长期合作激励。当企业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某些利益相关者的财务权利受到严重威胁,企业财务控制权就应当发生相应转移,达到财务控制权重新配置和优化,保护相关财务主体的权益。
(二)财务激励机制利益是激励问题中的核心问题。实现企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是激励机制的目标,也是判断激励机制是否有效的标准。基于社会责任的财务激励机制不仅是对经营管理者、职工的激励,还包括诸如消费者、供应商、政府等社会资本提供者的激励。他们为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社会环境资源,对其进行相应的激励,能够改善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在利益分配时,每个利益主体的贡献与投入无法直接挂钩,企业利益实现过程的利益冲突就难以避免。为了使利益冲突减少到最低程度,针对利益相关者在民营企业利益实现过程中发挥作用的不同特性,应该选择不同的激励方式。
由于财务治理主体构成的广泛性,各个主体需求也各不相同,这就使得激励各主体积极参与财务治理问题变得非常复杂。投资者一般很注重实际货币收益,称心的股利分红或资本利得将促使其积极放权给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是民营企业重要的人力资本,对其可以通过报酬激励机制、权利与地位的激励机制,通过财务激励,能提高经营管理者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地位,增大了其在经营活动中的权利。债权人通常关注债权的安全性,良好的偿债能力与满意的利息回报可以激励债权人给予企业更大的财务支持。职工通常对工资和岗位舒适较为敏感,满意的工资水平和适当的权利会激发职工工作热情,并提升其参与财务治理的积极性。对消费者的激励应从完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入手,在消费者中建立诚信,维持顾客对企业产品的忠诚度。对供应商应进行信誉激励,以促使其继续保持良好的交易信誉和过硬的产品、服务质量。对政府的激励源于民营企业需要寻求更好的发展环境,而政府能否提供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关系到企业健康发展的结果。因此,对政府的激励实质上就是企业在寻求良好投资发展环境与其他方面制约因素之间权衡博弈的过程。
(三)财务约束机制激励机制并不能完全解决利益冲突问题,为弥补激励措施的不足,需要采用一定的财务约束机制。约束机制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种激励机制。社会责任理念下的财务约束机制不但要约束损害经济利益的财务行为,还要约束损害社会利益的财务行为。为了预防权力失衡而导致的治理效率损失,社会责任导向的财务治理在建立财务激励机制的同时,还需建立财务约束机制。因为单靠激励机制或约束机制并不能有效引导经营管理者的行为,激励离不开约束,没有约束的激励会导致经营管理者极度追求自身权益而损害投资者的利益。约束也离不开激励,离开了激励的约束会导致经营管理者缺乏辛勤工作的动力。因此,激励与约束是相容的,只有综合运用财务激励机制和财务约束机制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财务约束机制的作用对象主要是经营管理者,内容主要包括内部约束机制和外部约束机制两部分。
第一,内部约束机制。内部约束机制主要有内部财权制衡和行政约束。通过企业财权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合理配置,企业内部形成了各财务治理主体相互制衡的局面,防止某一财务治理主体权力过度膨胀不受约束。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行为受到来自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方面的制约,任何使自己获益而损害他方利益的行为都要受到惩罚。行政约束主要有法律法规、企业章程和受托合同对经营管理者行为的约束。
第二,外部约束机制。外部约束机制主要体现在股票市场和经理人市场。在有效资本市场中,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企业的业绩会直接体现在股票价格上。若企业经营不善导致业绩下滑,体现在股票市场上就是股价下跌,增加企业被收购的可能性。一旦企业被收购,经营管理者首先会被解聘。带着这种解聘压力,经营管理者必须努力工作,提高企业业绩使股价上升,避免企业被收购,自己失去工作。经营管理者的身价通过企业的业绩直接反映在经理人市场中,经营管理者管理能力越强,企业业绩越好,经营管理者在经理人市场中的身价越高,这意味着经营管理者在以后的职业经理人生涯中期望获得的薪酬越高。相反的,若企业经营效果不佳甚至濒临倒闭,企业经营管理者在经理人市场中的身价会越来越低,最后不得不放弃职业经理人职业而需从事其他职业。在这种压力下,经营管理者在追求其个人财富最大化的同时必须努力实现企业的目标。经理人市场能够约束经营者在财务活动中的行为,使经营者为实现企业的长期发展目标而努力工作。
四、利益相关者财务治理中具体的财权配置
各利益主体都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因此相互之间的利益冲突难以避免,解决冲突的最好途径就是对各治理主体进行财权的合理配置。
(一)投资者的财务治理投资者包括大股东和中小股东。投资者所拥有的财权有财务决策权、收益分配权以及财务监督权。在大股东和中小股东并存时,相应的财务治理应采用共同治理和相机治理并存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大股东多被赋予共同治理下的财权,而中小股东获得相机治理机制发挥作用时的财权,即出现危害中小股东利益的状况时,财务控制权从大股东方面转移到中小股东手中。出资者依靠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各权力机构来行使其拥有的财权,当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或经营管理者产生侵害出资者利益的行为时,企业股东可通过监事会加以监督、通过股东会替换管理层,转售股份退出企业的方式,实现财权配置与财务治理的主导作用。
(二)债权人的财务治理 在市场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债权人面临着道德风险及逆向选择的问题。如借款人将借款投入高风险项目,借款企业的经营风险,管理上努力程度的风险,无视债权人的利益和地位向股东配派企业资产的风险等。债权人要真正的实现对自身利益的有效保障,就应该参与企业财务治理,享有财权。通过明确债务契约中债权人的权利,采用契约约束经营管理人员处置资产的行为,合理控制企业的现金流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成本。
(三)经营管理者的财务治理 经营管理者主要行使财务执行权,即企业法人财产的经营权中包括董事会授权的企业重大财务问题执行权。经营管理者除了全面掌管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外,表现在财权的配置上有:经由董事会授权进行日常财务决策,为董事会制定财务战略决策拟订方案,负责实施董事会制定的财务战略方案。同时对经理人员实行股票期权制,即允许经理人员在若干年后,按现价获得企业的部分股权,经理人员的收益取决于股权的未来价格与现价的差额,这就迫使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不断努力提高企业的价值,企业价值越大,其自身的身价也越高。
(四)员工的财务治理 员工作为民营企业重要的资源和人力资产的所有者,应享有财务收益权和监督权。员工作为人力资本提供者应该享有企业发展带来的收益权,作为对所提供人力资本的报偿。员工作为内部所有者,了解企业真实情况,掌握真实信息,处于企业内部的员工,能直接观察到经理人的行为,对企业经济活动的信息掌握得比较充分,更容易发现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他们行使监督权将更有效率。
(五)政府的财务治理 政府作为企业的管理者,旨在为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包括制定市场规则、优化信息指导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对民营企业而言,政府的公共性环境虽不为某一个企业专有或专用,但政府对公共性资本回报的要求使其成为企业的直接利益相关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借助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来干预和管制企业的财务行为。其财务管制的基本方式是以公共权力为基础,公共利益为目标,制定公共性的财务规则,体现在各种法律中。这些规则对民营企业的财务行为包括融资、投资、收益分配等行为形成强制性约束,以督促企业完善财务治理。
(六)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财务治理其他利益相关者(如消费者、社区等)的财务治理主要是通过财务监控权的市场分享体系等外部市场来实现,消费者拒绝购买企业产品,社区通过民意表达提出环保要求等,均可以对民营企业财务治理和企业的发展产生影响。
社会责任运动的兴起改变了企业的经营环境,从而影响企业的价值创造模式,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理念下的财务治理机制是企业财务研究领域的一个新课题。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改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能为民营企业树立良好的经营形象,对内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对外形成强大的吸引力。基于社会责任的财务治理有助于形成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长期激励,实现民营企业价值的持续创造。
参考文献:
[1]张兆国等:《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管理变革――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研究》,《会计研究》2009年第3期。
[2]宋玉可、沈爱荣:《构建民营企业激励约束相容的财务治理结构》,《企业活力》2007年第1期。
社会责任治理范文5
【关键词】 社会责任; 信息披露; 印象管理
*此研究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批准号:10YJA630212)、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批准号:2010MS14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一、引言
现代公司社会责任运动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的欧美发达国家,随着中国加入WTO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社会责任理念在我国逐渐渗透和强化,人们在关注公司经济责任履行的同时,也日渐关注公司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与安全、劳工权益保护、慈善捐赠等方面的社会责任表现。2006年9月,深交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鼓励上市公司进行社会责任信息自愿性披露;2008年5月,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建议上市公司独立披露社会责任报告。这些规定促使上市公司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数量逐年递增。但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数量提高的同时,披露质量并未有相应的提高,披露内容和形式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不一致性(沈洪涛和金婷婷,2006),印象管理行为较为普遍。
二、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印象管理的主要表现
印象管理是指人们试图控制其他人对自己形成某种印象的过程(Rosenfeld et al.,1995)。将其应用到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领域,即公司利用语言信息的特点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法律法规的空白,通过有意识地操纵信息披露的内容、程度、方式和时机等,试图控制公司信息受众对公司的印象,从而最终影响他们与公司相关的决策行为。
(一)披露内容
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容方面的印象管理表现可以归为三类:一是社会责任信息类型的选择性披露。扩大披露内容的要求与日俱增,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关注的问题不仅限于环境,还包括经济、社会各方面与企业经营有关的问题(李章华和朱 ,2008)。一般认为,社会责任信息应当包括环境保护、公平雇佣、员工参与、社区服务、慈善捐赠、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内容。在国内,随着毒奶粉、地沟油、瘦肉精、矿山事故和员工跳楼等一系列负面社会责任事件接连发生,人们日益关注产品质量安全和劳动权益保护问题,相关的信息披露需求日益增多。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公司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时存在高度选择性,对行政管制、法规约束较多的环境信息和有利于体现公司积极形象的社区服务和慈善捐赠信息披露相对较多,而其他类型的社会责任信息相对披露较少。李娟(2012)、沈洪涛和金婷婷(2006)的研究都揭示了这一点。
二是不同性质社会责任信息的选择性披露,披露内容“报喜不报忧”、“假、大、空”现象普遍。在外部监督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企业可能不太愿意多讲自身的缺点和过失,担心给公众造成不良印象(李章华和朱 ,2008)。随着外部监管尤其是媒体治理效应日益显现,刻意隐瞒负面社会责任事件的行为一旦被动曝光,反而会产生更大的破坏性后果。从当前的披露现状来看,这一趋势显然还没有得到企业的普遍重视。许家林和孙清亮(2010)利用上市公司2009年的271份综合社会责任报告为样本进行统计分析,调查发现上市公司将有亮点的部分浓墨重彩作为披露的重点,存在不足或未采取有效措施的部分,则一笔带过甚至只字不提。吉利等(2010)对我国报告年度为2005—2008年的311份社会责任报告进行了内容分析,也发现没有任何公司披露不利于自身的信息。
三是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容的表现形式选择。由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对大部分公司来说属于自愿性披露的范畴,披露内容的表现形式更加自由、多样。客观而言,图文并茂的表现形式有利于增强信息披露本身的吸引力,尤其是对非专业财务分析师而言。宋献中和李诗田(2009)选取2005—2007年的92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进行统计分析,发现超过41.3%的社会责任报告在其正文中放置各类图片,这些图片具有一定的视觉效果,信息使用者至少会在一定程度上对这种信息的披露形式作出反应。梅跃碧(2009)对从巨潮资讯上收集到的65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分析,结果显示91.67%的报告既有文字描述又有数字信息,有27份(45%)含有照片或图表。
(二)披露程度
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程度的印象管理主要表现在有无货币化披露、有无数量化披露等定量信息披露方面。在我国,社会责任信息非货币化为主的披露形式为印象管理提供了客观条件,虽然公司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的数量逐年上升,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定量信息披露程度不高,特别是具有实质性的关键定量指标信息严重匮乏。许家林和刘海英(2010)选取125家央企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作为研究对象进行详细研究,结果显示这些企业多以定性语言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内容,热衷宣传公司的功绩,但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绩效指标披露分散,少有企业编制关键绩效指标表。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机构商道纵横也做了类似的研究,它以579家上市公司的报告为样本做定量指标评估,结果显示上市公司关键定量指标平均披露个数不足2个,56%的上市公司没有披露任何关键定量指标。以环境类指标为例,在温室气体排放量和耗水量指标上,上市公司的披露程度都不足1%(于娜,2012)。
(三)披露方式
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式包括媒体和官方网站(含临时公告)、公司年报及独立社会责任报告三种实现方式(尹开国等,2012)。2009、2010、2011年我国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包括可持续发展报告和环境报告)数量分别达到371、483、531份。与此同时,有关社会责任的临时公告、媒体和官方网站等多种形式的信息披露也日益丰富。但总体而言,现有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形式还较为单一,系统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年报和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所占上市公司比例都较少,网站披露质量参差不齐,各类披露方式间缺乏有效的整体规划、整合。静态披露较多,持续、动态以及允许交互信息反馈的披露方式不足。李正和向锐(2007)、宋献中和李诗田(2009)等人的研究都指出了上述问题。
(四)披露时机
披露时机管理主要表现为公司管理层刻意控制信息披露时间以规避管理责任,瞒报、延迟披露负面社会责任信息现象突出。例如,在2011年3月15日被央视曝光“瘦肉精事件”之后,双汇发展2010年社会责任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从3月31日延迟至4月29日,可以理解为双汇发展为了弱化“瘦肉精事件”的负面效应所做的择时管理。
三、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印象管理的治理对策
适度的印象管理无可厚非,理应是企业公关、声誉、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过度印象管理可能导致信息过载,“劣币追逐良币”,垃圾信息泛滥,缺乏应有的决策价值。宋献中和龚明晓(2007)采用内容分析法对我国上交所510家上市公司2004年年报中的社会责任信息质量和决策价值进行了整体评价,发现我国上市公司会计年报中的社会责任信息质量水平和决策价值都较低。江炎骏等(2011)采用事件研究法研究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市场反应,研究结果表明,我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整体水平不高,投资者认为企业的行为不够真诚,导致企业没有取得显著的市场反应。当前的主要问题不仅仅是要增加披露数量,而是要从决策价值方面提高披露质量。在实践层面,如何加强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规范和外部监管、切实提高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是当务之急。本文尝试从以下三个方面提出治理对策和建议:
(一)推进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标准化披露
克服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特别是独立社会责任报告的过度印象管理问题,客观上需要建立一套类似于会计准则的制度体系,以将披露内容、方式及其量化程序进行标准化。具体而言,一是要引进、发展并引导企业采用标准化报告规范。目前,社会责任履行及其报告的相关标准包括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发行的指南(GRI)、联合国启动的全球契约、经济优先权委员会认证署推广的SA8000、英国标准协会发行的管理可持续发展手册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跨国企业指导纲领。以采用比例最高的GRI为例,该指南列出了对大部分机构都十分重要且适用的50项核心指标及对某些特定机构可能适用且重要的29项附加指标,其应用等级要求还对具体披露标准、披露管理程序和绩效指标提出了明确等级分类,有利于推进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规范化、可比性披露。二是要在遵循通用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标准化行业性披露指标体系。借鉴欧洲铝业协会、美国石油协会和英国化学工程协会等已经出台行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标体系的经验,国内行业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标体系可由各行业协会具体制定并推行,时机成熟之后可另由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机构出台针对行业的披露规范或指引。
(二)强化社会责任信息外部监督机制
总体而言,目前亟待加强以下三种形式的外部监督机制:一是政府监管。何丽梅和朱红(2012)执行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50.52%的机构投资者认为现时社会责任报告所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不够完善的原因之一主要是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不够。政府监管应能起到弥补市场化自发披露失灵的功能,规范强制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对违反强制披露规则的行为给予严格处罚,提高违法、不当披露成本。二是社会责任报告外部审验。独立的外部审验机构可以利用其专业技能和审计标准对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进行鉴证,并独立审验意见,提高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三是媒体监督。媒体通过提供持续的新闻曝光、社会评论和舆论参与平台,能够影响公司管理层的声誉及其行为动机,已日渐成为现代公司外部治理的重要方式。“假、大、空”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如果被媒体挖掘并报道,将对公司经营和管理层声誉产生负面影响,因而强化媒体监督有助于扭转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行为中的过度印象管理趋势。
(三)引导和规范第三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评级机构的发展
第三方评级机构是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规模和数量达到一定程度,特别是独立社会责任报告大量出现后的产物。在美国,由KLD研究与分析有限公司(KLD Research & Analytics,Inc.)编制的多米尼指数(Domini 400 Social Index)是目前国际上最有影响的以社会性与环境性议题为筛选准则的指数,其筛选指标主要来源于公司各类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数据、资料,业已成为社会责任投资机构的基本管理工具。在国内,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润灵环球责任评级(Rankins CSR Ratings,RKS)等少数机构已陆续推出了针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评级数据,这对于增进公众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认知、吸引投资者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关注、支持关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议题的各类学术研究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进一步研究和探讨如何提高第三方机构的独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推动评级机构自身的市场化、可持续发展。独立、公正、权威的第三方评级有助于提高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可比性,为社会责任的信息使用者提供科学、客观的企业社会责任评级信息,将成为约束、激励和规范企业社会责任披露的积极因素。
四、结束语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企业经营环境的不断变化,传统的财务会计信息对于各类利益相关者来说存在较大的局限性,无法真实、全面地反映企业的真实价值。在此背景下,以社会责任信息为主的非财务信息披露受到普遍关注。然而,与当前国内上市公司投资者所面临的过度盈余管理现象相似,在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数量提高的同时,披露质量并未有相应的提高,印象管理行为较为普遍。针对这一现象,本文归纳了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容、披露程度、披露方式和披露时机四大类印象管理行为类型及其具体表现,进而从推进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标准化披露、强化社会责任信息外部监督机制、引导和规范第三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评级机构的发展三个方面系统提出了治理对策和建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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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李娟.加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印象管理[J].经济研究导刊,2012(13).
[6] 李红,王建琼,屠嘉.管理层印象管理行为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J].财会通讯,2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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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许家林,孙清亮.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发展与思考[J].财会学习,2010(12).
社会责任治理范文6
早在2006年9月25日,深交所就首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要求纳入“深证100指数”的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该指引的规定披露社会责任报告,鼓励包括中小板公司在内的其他公司披露社会责任报告。而之前,深交所总经理张育军也表示“今后,上市公司实施再融资、并购重组时,监管部门将考察其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2009年1月,上证所要求在该所上市的“上证公司治理板块”样本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及金融类公司,应在披露年报的同时披露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并鼓励其他有条件的上市公司同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值得关注的是,上交所首次提出“每股社会贡献值”概念,为全面、客观地评价公司价值创造提供新的重要标杆。
今年的两会上也有多名代表建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中有必要加入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促使其成为合格的‘法人公民’。”
可见,监管部门对于社会责任越来越关注,履行社会责任并不仅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上市公司长远发展、建立常青基业的现实要求。
“被哺”与“反哺”
目前,国际上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普遍定义是:“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社会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节约资源等。”简而言之,所谓“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除了为股东追求利润外,也应该兼顾其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从市值管理的角度来说,上市公司追求的是股东利益最大化,但不能忽视的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利益来自于社会的支持。否则,其股东利益又从何谈起?企业虽然创造了利润,但是没有社会的支持和理解,没有社会提供的广阔平台,企业就不可能获得长远发展。
不过,盈利是企业承担自愿社会责任的前提条件。如果企业牺牲正常的经营活动而资助社会公益活动,这等于是滥用股东的钱,这种行为在长远来看是难以为继的。如果只有投入没有回报的话,会很容易在股东、经理人和员工之间激起反感和不满的情绪。这种不负责任的企业会很快就失去股东的信赖。
由此可见,社会各界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上市公司在力所能及的情形下承担社会责任,两者之间是“被哺”与“反哺”的关系。换句话说,企业和社会发展有唇亡齿寒的密切关系。一方面市值管理是企业责任的首要目标与前提条件,而另一方面良好的社会责任将有益于股东权利的最大化。对任何一家上市公司而言,只有通过市值管理来实现股东的利益最大化,才能有余力来更好地承担并兼顾其它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而良好的社会责任也将是对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长久保障。
助力上市公司发展
那么,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对上市公司的发展有什么促进作用呢?
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声誉,提升品牌效应。统计显示,76%的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的时候把公司的声誉作为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81%的人在质量和价格类似的情况下倾向于购买声誉良好的公司的产品。
例如,在去年央视为汶川地震举办的“爱的奉献――2008抗震救灾募捐晚会”上,饮料巨头加多宝集团(罐装王老吉),宣布捐款1亿元人民币,此笔捐赠亦是内地单笔最高捐款。加多宝的善举,赢得全社会的尊敬,也让更多的人认识了加多宝,有网友因而号召全面“封杀”王老吉――买光超市中的王老吉。因此,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可以提升自己的形象,提升其在社会中的影响力,增加无形资产,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增进上市公司与政府及社区之间的关系。承担社会责任将塑造良好的企业公众形象,有助于上市公司从政府及社区争取“大订单”和快速进入新市场,并且遵守政府法规的企业,常常能被国家或当地政府给予更多的自由甚至一定的认可和奖励。例如,西方企业大笔投入慈善事业,有可能会带来税收方面的优惠,而在我国,承担较多社会责任的企业也比其它企业更容易获得政府的某些资源。
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吸引客户和投资者,提高销售量和顾客忠诚度。哈佛大学两名教授的11年跨度的调查表明,在相关利益群体方面做得较好的企业其销售额增长是只关心股东权益的企业的4倍。对上市公司而言,良好的企业公众形象可以帮助企业赢得更多的投资者。如几年前,海尔电器通过大砸不合格冰箱,全面展示了其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形象,进而获得了大量的市场订单。
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绝大多数的人会把公司的声誉看作是他们决定是否到一个机构任职的关键因素。没有人会对一个声名狼藉,缺乏同情心和责任感的公司有极大的忠诚度。
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风险防范。由于承担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兼顾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因此对环境和投资的高标准控制可以使这些企业比其他使用较低标准的企业远离经营和声誉的风险。
坚持平衡与守法原则
既然承担社会责任对上市公司而言有如此之多的益处,那么在具体的日常经营中,上市公司又该如何履行好企业社会责任呢?
经济责任是上市公司坚守社会责任的基本底线。作为上市公司,企业的表现应该主要以经济标准来衡量社会责任可以补充但是不能代替经济责任。企业的经济责任表现在努力做好经营,加强回报股东方面。
遵纪守法是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不能违背的铁律。上市公司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这是每个企业的基本义务和责任。
兼顾多方利益是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灵魂。
首先,上市公司应该带头遵守劳动合同法,对员工负责。面对金融风暴的挑战,多数企业家业都在想方设法保留员工,使他们不受裁员的影响。他们都清楚随意裁员将产生很大的后遗症:当经济复苏员工机会多时,很多员工就会选择离开缺乏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有些公司管理层还向员工承诺,如果他们家中有人被裁而出现经济问题,公司将为员工的孩子付学费,以确保孩子的教育不会受到影响。这是很好的企业社会责任精神的表现。
其次,上市公司应有效率地提供合格产品,对消费者负责。生产者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应该用一颗感恩的心来回馈消费者,报答社会,决不是靠假冒伪劣产品来欺骗消费者,从中谋取不义之财。因此,作为上市公司,更应该用货真价实,安全可靠的优质产品来对回报社会,坚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只有获得全社会认可的有生命力的企业,才有可能发展成为基业常青的品牌公司。对此,去年三聚氰胺事件中的三鹿和三元两家奶制品企业从正反两面做出了最好的诠释。
最后,上市公司应该带头节能减排,对社区,子孙后代负责。节能是利国利己的好事:减排从短期来看是企业的成本支出,而从长远来看,减排是企业、社会的一种远期收益。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视与否,反映了企业社会责任感的轻重。
统一社会责任与企业战略,强化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上市公司在承担社会责任时,要预防走向另外一个极端:既过分地追求社会声誉,甚至好大喜功,承担了与自己的企业产业发展方向不协调,承载能力不协调的、过多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