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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通货膨胀的原因范文1
关键词:通货膨胀;CPI;资产价格
中图分类号:F82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8)02-0009-03
一、通货膨胀测度简述及问题的提出
通货膨胀是指社会商品和劳务一般物价水平的持续上涨或货币贬值的过程。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利率管制,货币政策只能以货币供应量为中介指标,通货膨胀率于是成了衡量货币供应量是否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重要标准,其灵敏度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我国货币政策制订的有效性。而在目前国家统计局的七类物价指数中,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又是测度通货膨胀的基本指标。
在实践中,CPI的测量存在许多技术上的困难,会形成一些系统性偏差。有人指责,中国当前的CPI既不能真实地反映货币购买力的变化,也不能确切地衡量整体经济的运行情况。钱颖觉得现行CPI的权重不符合我国的国情,特别突出的是CPI中尚未包含房地产等资产价格。易宪容也认为,国内居民目前最大的消费支出特别是住房消费,其价格的变化不反映在中国CPI编制中是不合理的。
维持物价稳定始终是中央银行的首要目标。通胀测度标准的选择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对目前经济态势的正确判断和相关货币政策的出台。资产价格是否应该纳入通胀测度标准,以什么方式纳入,直接将资产价格特别是房地产价格纳入CPI是否合适,这些都是尚待解决的难题。
二、资产价格与通胀测度指数关系的理论分析
国内外学者对资产价格与通货膨胀的研究,大体上有两条思路:一是将资产价格纳入到通货膨胀的测量中去,具体探讨资产价格在测量通货膨胀中所占的比重。二是从资产价格的变动对于未来通货膨胀的影响来展开研究,探讨资产价格的波动与通货膨胀之间稳定的关系。
(一)制定通胀指数的新尝试
早在1911年,Fisher就曾提出,政策制定者应致力于稳定包括资产价格(如股票、债券和房地产)及生产、消费和服务价格在内的广义价格指数。[1]首先明确提出测度通货膨胀的价格指数应包含资产价格的是Armen.A.Alchian和Benjamin.Klein。[2]他们对通行的CPI和GDP平减指数测度通货膨胀的准确性提出质疑,并构造了一个“跨期生活成本指数”(ICLI)。该指数能够满足消费者既定的跨期效用水平,使消费者的行为具有了动态的性质。由于资产价格能够作为未来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的替代,因此必须包含入通胀指数的测量。接着,Shibuya将Alchian和Klein的观点进一步简单化处理,将其概括为传统方法测量的通货膨胀与资产价格膨胀的加权平均值。[3]
无独有偶,Goodhart(1993)也提出从原则上讲中央银行应该控制的价格指数不仅应包括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而且应包括未来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他认为,比较好的替代方法是将许多资产的价格包括在中央银行所关注的价格指数之内。
涉谷(1992)则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个新的度量标准――动态均衡价格指数DEPI。它将Alchian与Klein提出的ICLI与物价指数(如GDP平减指数)pt、资产价格qt进行几何加权平均推导而出。[4]但Shiratsuka(2000)指出了其缺陷。(1)DEPI往往给与资产价格相当大的权重,过低估计了当前价格波动的重要性。(2)资产价格变动的来源过多。即使不管未来价格走势的因素是否导致资产价格的波动,指数上也会有所反映,造成误差。(3)DEPI既然要考虑资产因素,那就不应只包括股票、土地等资产价格,还应包括所有能够影响到当前和未来消费的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的资产,而这在实际中相当困难。
Bryan和Cecchetti的“动态因素指数”DPI,将房地产、股票等资产价格纳入对通货膨胀指数的测量。他们根据美国房产价格、股票价格以及CPI的月度数据测算了这一指数。[5]结果表明,资产价格的变化能影响总体价格指数,尤其是房地产价格在编制通货膨胀指数中有重要作用。而未考虑资产价格变化因素的传统通膨指数CPI往往低估了通膨程度。但是他们同时也指出,资产价格波动中反映出的通胀信息可能不多。
总而言之,另外构建一个将资产价格纳入其中的物价指数理论上似乎可行,但是由于这一指数不稳定,波动原因复杂,不同资产价格也很难放到同一指数中去,要将其应用到实践相当困难。事实上,Vickers(1999)干脆就认为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将资产价格包括进来都有问题。如果中央银行追捕资产泡沫,那么各种原因引发的资产价格变动都将引发货币政策的调整,这将是十分危险的。
(二)资产价格和通胀预期的实践检验
资产价格的上升引致预期未来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膨胀,这一过程是通过多种渠道实现的。较高的资产价格增加了人们的财富水平,从而增加消费,导致总需求的上升;如果总需求上升超过总供给,就会产生通胀压力。这一过程可以进一步导致更高的通胀预期,最后引发实体经济中更高水平的通货膨胀。最后,若资产价格的上涨能给央行带来一个信号,即央行认为私人部门正在预期更高的通货膨胀,这种信息就会影响到中央银行对未来通货膨胀的判断。
Bryan、Cecchetti和Sullivan在《通货膨胀测量中的资产价格》一文中将资产价格作为未来通货膨胀的先行指标。对这一理论,不少学者作了严肃的检验。其中,Robert Pollack(1989)的研究提供了一个理论分析框架,而Shibuya(1992)、Flemming(1999)、Goodhart和Hofmann(2000)等人则从实证上进行了研究。[6]Goodhart和Hofmann(2001)构建了包括实际房地产价格和实际股票价格的金融条件指数FCI。他们发现,将资产价格包含在内的FCI确实包含了关于未来通货膨胀压力的重要信息;但在样本数据外,要想预测通货膨胀是相当困难的。Filardo(2000,2001)也发现,房产价格与未来通货膨胀指数呈正相关,而股票价格与未来通货膨胀呈负相关。
我国学者也做了不少资产价格与通货膨胀的实证研究。经朝明和谈有花在《中国房地产价格与中国通货膨胀的关系――基于计量模型的实证分析》一文中分析了中国房地产价格与通货膨胀之间的长短期均衡关系。结论是无论从短期看还是从长期看,房地产价格的变化都会影响通货膨胀。王子明(2001)在其博士论文《泡沫与泡沫经济研究》中曾对资产泡沫与通货膨胀的关系进行过定性的描述。并发现,从我国零售物价指数涨幅与股票价格指数涨幅从动态上看似乎并无多大关系。王维安和贺聪在《房地产价格与通货膨胀预期》中通过构建房地产均衡市场模型发现,房地产预期收益率与通货膨胀预期之间存在稳定的函数关系。
综合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可以看到,房地产价格在资产价格中相比而言与通货膨胀的相关性较强。
三、CPI测度失真之谜:理论与实践的联系
我国目前以CPI做为测度通货膨胀的主要指标。但是,似乎存在对实体经济的测度失真。1998年以来,我国年均GDP增长8.41%,但通货膨胀率(用居民消费指数CPI核算)只增长了1%(见表1)。这两个重要的宏观经济指标产生了较大的“漂移缺口”(GDP增长率减去CPI涨幅)。
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有些学者从CPI本身的构成找原因。张立群等就认为,CPI是市场成熟的工业化国家测度通货膨胀的主要指标,不太符合我国国情。[7]发展中国家经济起飞时投资占GDP很大比重,投资品的价格往往波动较大,带动物价总水平的波动。而未能包纳投资平价格的CPI,自然无从反映这种通胀预期的变化。
另外,今天的中国又有着特殊的国情:一是20世纪末以来,住房改革逐步取消了以往福利分房的政策。居民开始将大量的投资与消费向住房支出倾斜。未来的房地产费用支出已开始对当前的生活消费产生了巨大的替代作用。但是,CPI的构成中仅包括了房租且权重不高,不能很好的反映整个市场的住房需求。二是近年来我国出现了生产资料市场与消费品市场相对封闭运行态势,造成了生产资料产品价格与消费品价格走势独立的局面,阻断了上游产品价格向下游产品价格的显性传导,从而导致了CPI与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相悖情况的出现。而体内循环的大部分生产资料,建筑资料占很大比重。
由此可见,由于未能将资产价格特别是房地产价格纳入到CPI中,忽视了资产价格传递的通货膨胀预期,是导致其失真的重要原因。
四、结论与对策建议
目前在我国,种种证据表明,资产价格特别是房地产价格与通货膨胀率有着一种稳定的函数关系。我们不能忽视资产价格的价格预期功效,但同时也不能盲目地把资产价格并入CPI中计量。原因如下。
第一,资产价格波动的原因有多种,虽然可能有助于预测通胀预期,但也有可能与通胀无关,将资产价格纳入通货膨胀口径将导致通货膨胀指数的含义趋于模糊。不单是房地产、股票,外汇资产、应收款项、人力资本等也都是资产,但却难以计量。因此分别构造通货膨胀指数与资产价格指数将比混合指数更具有清晰的内含,有利于货币政策的操作。
第二,CPI主要衡量了当期普通居民的一般消费状况。如果纳入资产价格,即使非通胀的因素导致了资产价格波动,也会在CPI上显示出来,不利于对实际经济扰动的分析。何况,现在统计局公布的七类物价指数中,已包含了房地产价格指数。央行在判断经济运行态势时,完全可以结合起来考虑,较之把它们合二为一,更能快速分清通胀滋生的主要动力。
第三,质疑CPI数据“失真”的依据集中在住房消费上。2006年上半年,全国70城市房价涨幅5.6%,超过CPI四倍。很多学者于是提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理应纳入CPI统计范围。哈继铭即持此论。他称,当前CPI未充分反映近年住房价格的大幅上涨,低估真实通货膨胀;而房地产价格泡沫,更是CPI误差的首要原因。但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郑京平对此解释,未将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直接纳入CPI的统计范围,是因为商品住宅具有明显的投资性,折旧年限较长。同时,商品住宅的投资性质极易波动,这对于观察宏观经济形势、根据CPI决定工资和养老金等补贴极为不利。因此以房租来反映居民居住消费价格变动较为准确。他说的也有道理,问题在于如何推算已经拥有房子的人的虚拟房租。按国际惯例,虚拟租金应该与市场房价挂钩。但大部分中国城镇家庭仍居住在老旧低质的住房里,且计划将来购买新建商品房,他们的住房成本远高于官方CPI中估算的租金。这也是CPI数据严重低估居民通胀预期的原因之一。
第四,测度通货膨胀最终是为了帮助观察宏观经济运行态势,从而制定出符合国情的相关政策。Cecchetti, Genberg, Lipsky, and Wadhwani(2000)认为哪些价格应计入通货膨胀纯粹是一个经验问题。我国经济学家宋国青也认为,房价没有纳入CPI中,没必要去讨论,因为“CPI是一种人为的规定,住房消费用租金是一个定义问题。”以CPI为测度通货膨胀的重要指标,同时参考资产价格,也不失为一种好的方法。
总而言之,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否把应该将资产价格纳入CPI的计量中,而在于制定相关货币政策时是否应该考虑资产价格因素。就中央银行实现物价稳定的最终目标而言,中央银行必须关注资产价格对通货膨胀的影响。但是目前世界各国的物价指数均未直接包括资产价格,因为物价一般是用来反映不同时点上商品消费的成本变动,属于流量分析。从这个意义上讲,自然不应该包括作为存量的各种资产。建议央行在制定货币政策时,参考资产价格,关注而不钉牢。货币政策不应该以任何直接的方式将资产价格纳入目标体系,而是应该致力于物价的稳定,并保证金融体系足以应付资产价格的波动。
参考文献:
[1] Irving Fisher, 《The Purchasing Power of Money: Its determination and relation to credit, interest and crises》,1911.
[2] Armen.A.Alchian, Benjamin. Klein,“On a Correct Measure of Inflation”,Journal of Money,Credit and Banking,Vol5(1).
[3] Shibuya H. (1992),“Dynamic Equilibrium Price Index:Asset Price and Inflation”,Monetary and Economics Studies,Institute for Monetary and Economics Studies,Bank of Japan,10(1).
[4] Shigenori Shiratsuka.2000.Asset Prices,financial Stability and monetary policy:based on Japan’s experience of the asset price bubble.IMES Discussion Paper Series.2000.
[5] Bryan,Cecchtti and Sullivan(2001):“Asset Prices in the Measurement of Inflation”,NBER,working paper no.8700
简述通货膨胀的原因范文2
自经济体制改革以后,我国国民收入分配的格局发生巨大变化。变化之一是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迅速提高。这使居民的消费和储蓄行为对于经济发展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探讨中国居民储蓄行为的规律,找出主要决定因素,并在此基础上对储蓄的变化趋势做初步预测,成为确定本论文研究题目的宗旨之一。
与西方经济理论比较,我国关于居民储蓄行为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本研究将在较大程度上借助西方主要的储蓄理论,并且针对中国的具体国情做必要的修正。
论文将居民储蓄定义为个人可支配收入减去个人消费的差额。其实物形态有金融储蓄与实物储蓄两部分。金融储蓄包括现金、存款以及各种有价证券的增加量;实物储蓄包括本期购买的各种耐用消费品以及住房等价值非一次性损耗的商品扣除折旧后余额的增加量。但在分析过程中由于数据原因无法沿用此定义时,将做必要的修正。
二、关于研究方法
论文以实证分析为主,根据各种被认为可能会对储蓄产生重要影响的因素,依次对绝对收入理论、生命周期理论和永久收入理论模型进行检验。检验得出两类结果。第一,证实不同理论对于中国居民储蓄行为的适应程度,以及该适应程度随经济环境变化而改变的性质;第二,确定影响中国居民储蓄行为的主要因素,并据此建立预测模型。
被认为可能是决定我国居民储蓄行为模式的主要因素有:强迫储蓄,绝对收入水平,收入增长率,利率与通货膨胀率,社会保障,信贷约束,遗产动机。论文的第三章至第七章分别就这些因素的分析依次展开。各章基本上循理论探讨、建立模型、模型检验和对检验结果分析的思路进行。当对各国素的实证分析依次完成后,即确认出储蓄的主要决定因素。
三、关于基本结论和基本结论形成过程简述
l、我国基本国情决定1979年以前居民储蓄的行为模式主要被绝对收入理论解释。1979年以后这一特征依然存在,但逐渐减弱。生命周期以及永久收入理论这些具有跨时预算约束特征的储蓄理论,对79年以后的居民储蓄行为的解释力迅速增强,并且形成预测的理论基础。
从理论角度考察,绝对收入理论对于1979年以前的居民储蓄应该有较好的解释效果,但数据方面的原因使实证分析结果难以对此给予有力的支持。79年以后对绝对收入理论的检验效果较好。这—现象可以从两方面得到解释。第一,分析期间较短,只有14年,不足以暴露绝对收入理论关于长短期实证结果不一致的矛盾;第二,居民收入水平由很低速提高,可以表现为很好的收入水平决定储蓄的特征。
生命周期理论和永久收入理论对1979年以前的居民储蓄解释效果很差。主要原因在于居民过低的收入水平。1979年以后居民收入水平迅速提高,决定了这两个理论的解释力提高。
在研究过程中发现,的确存在一个收入水平的临界线,在该临界线以下,居民储蓄行为较好地服从绝对收入理论;在该临界线以上,居民储蓄行为较好地服从生命周期理论和永久收入理论模式。论文提出我国居民平均收入的临界线可大致定位于250万元的假定。按照这假定,随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居民储蓄行为应该更好地由跨时预算约束类储蓄理论解释。
2、到目前为止,在劳动生产率增长与人口增长这两个收入增长源中,真正影响居民储蓄的因素是人口增长。更确切地说是劳动人口增长。
在53——92年期间,我国劳动生产率在绝大部分的时间内徘徊于较低的水平只是八十年代以后有所提高,但提高幅度有限,无法对居民储蓄的变化做有效解释。相反,劳动人口增长与储蓄率提高之间有良好的吻合。论文运用由生命周期理论模型为基础得到的人口年龄结构模型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很好地证实我国劳动人口增长对于居民储蓄率有重要的作用。同时,这—结果也证实了我国经济学界比较流行的观点,即我国的经济增长主要依靠单纯投入量增加维持,而非投入产出率的提高。这一结论提示,如果其它条件不变,劳动力资源供给状况的改变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社会储蓄的规模,从而影响投资规模和经济增长速度。
3、1955一1978年,强制储蓄是我国居民储蓄中一个不可以忽视的重要内容,但该成份在1979年以后减弱。目前已达到可以被忽略的程度。
分析居民储蓄的强制成份时采用Feldenstein等人的方法,即将被管制的物价水平还原为可以反映市场供求状况的真实价格,建立基本分析模型,考察在真实价格下居民储蓄与在管制价格下居民储蓄的差异,从中发现强制储蓄的程度。由于用这种方法设定的参数a中可能包含因社会货币化程度提高导致高估储蓄被强制程度的因素,需要用货币需求函数做为辅检验模型。检验的结果发现1979年以前货币化程度的变化很小,对货币需求的影响也很弱。79年以后货币化程度提高幅度较大,在较大程度上椎动货币需求的扩张。剔除货币化程度提高的因素后,居民储蓄中强制的成份有79年以前较多、79年以后减少的变化。结合中国社会科学院1986--1987年的居民家庭抽样调查结果,可以大致估计至八十年代中期,强制储蓄占居民储蓄的成份低于1/3。进入九十年代该比重继续下降。由此可以认为,强制储蓄已经不是影响我国居民储蓄的主要因素。
4、利息率和通货膨胀率不构成影响我国居民储蓄的主要因素。
用收入增长的储蓄模型对储蓄率与利息率的关系做回归分析后发现,利率弹性由79年以前的负值转为79年以后的正值。弹性的显著性略有提高,但均未达到显著的程度。由此可以得出我国居民储蓄的利率弹性很低的结论。论文对这一现象的解释主要从利率敏感性和财产的期限结构两个角度进行的。
利率的敏感性指人们对于利率变化的反应程度。很低的利率敏感性必然有低利率弹性。利率敏感性的高低主要取决于收入水平和利率水平。我国居民长期的低收入水平从根本上决定利率的弹性很低,无论是正的弹性还是负的弹性。改革以后居民收入水平迅速提高,但到1991年(本论文的截止分析期),居民财富积累依然有限。这使79年以后利率弹性略有提高但仍未高到足以影响居民储蓄的程度。低于真实利率水平的名义利率也会抑制利率的敏感性。我国长期实行严格的利率管制以及过低的利率水平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利率的敏感性和储蓄的利率弹性。
在利率敏感性既定的条件下,居民财产期限结构是影响利率弹性以及弹性正负方向的重要因素。利率对储蓄的影响有正的替代效应和负的收入效应。利率的弹性则取决于两个相反的效应相互抵消的结果。当财产以长期为主时,利率的替代效应较强;当财产以短期为主时,利率的收入效应较强。我国人口增长的特征、金融市场的发达程度和收入水平决定居民财产以中短期为主,这决定了79年以前利率很弱的负效应和79年以后略有提高但依然很弱的正效应。
按照我国人口增长、收入增长和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我国未来一段时期内以替代效应为主的利率弹性会略有提高。但可能仍然不会成为影响储蓄的主要决定因素。
实证结果发现通货膨胀对储蓄率有不显著的负效应。对这一现象的解释是我国长期低收入水平下过低的财富积累水平和货币幻觉的作用。1979年以后随我国居民收入水平提高,通货膨胀对储蓄的影响力可能会增强,但货币幻觉的作用又使这一影响力不确定。货币幻觉的存在可以使通货膨胀对储蓄形成两种相反的作用,因而减弱通货膨胀的作用力度。
由分析得出的结论是,无论现在还是将来,都不宜将利率与通货膨胀率作为决定居民储蓄率的重要因素。
5、社会保障程度对我国居民储蓄率起到明显的抑制作用,但不改变居民储蓄率的基本模式。这意味着除非社会保障制度发生变化,否则,该因素对居民储蓄率的变化没有影响。
根据中国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覆盖城镇国有企业职工的特点,将社会保障对储蓄影响的分析分别就城镇与农村进行。所依据的基本理论是生命周期假说。
研究发现,我国正在进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变革可能使城镇居民储蓄率略有提高,农村居民的储蓄率则由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进程缓慢,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会因此发生变化。考虑到农村人口占中国人口的绝大多数,若按人口平均的话,社会保障制度变革对我国居民储蓄的可能影响不大。因此,可以将社会保障的因素排除在决定我国居民储蓄的主要因素之外。
6、信贷约束对我国居民储蓄有一定影响。用永久收入模型检验,发现79年前后信贷约束有从很强到开始缓慢减弱的变化过程。因此判断,79年以前较强的信贷约束可能构成抑制居民储蓄和消费行为的跨时预算约束特征的因素之一。79年以后信贷约束减弱则有助于加强该特征。但是,从79年以后收入大幅度提高与信贷约束缓慢减弱的情况看,信贷约束并不构成决定居民储蓄率变化的主要因素。
7、遗产动机目前不构成我国居民的主要储蓄动机,估计遗产在居民财富中所占的比重很低。遗产动机的强弱以及遗产率(遗产占财产的比重)取决于居民收入分配的非均衡程度。按照我国经济学界的一些研究成果,一段时期内收入分配的非均衡程度将会随收入增长进一步扩大,居民的遗产动机也会和遗产率也会提高。遗产动机对我国居民储蓄的影响会加强。但如果遗产率基本稳定并且遗产不占财产的主要比重,遗产动机的存在基本不影响居民的储蓄模式。根据西方经济学界的有关研究,该假设条件在发达国家存在。由此可以初步认为,居民遗产在我国居民财产中有增加的趋势,但并不影响居民的储蓄行为模式。考虑到遗产动机的大小随收入增长扩大的性质,可以将该因素纳入到收入增长的储蓄模型中一并考虑。
8、对各相关因素做逐一分析后,可以认为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影响我国居民储蓄率的最主要因素是收入增长。如果假定社会的劳动生产率不变,用人口变化趋势的有关数据对劳动人口增长的储蓄模型进行趋势预测,发现直到2010年以前,居民储蓄率呈稳定上升的趋势,此后趋于下降。因此,从现在起直至2010年是我国的储蓄和社会财富积累的黄金时期。紧紧抓住这一由人口变动规律创造的机会,为2010年以后的经济持续增长和社会保障奠定丰足的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四、关于基本结论的政策含义
首先,绝对收入水平对目前我国居民储蓄的重要影响意味着高收入阶层的储蓄在—定程度上是我国居民储蓄的重要来源。因此,不必过急地采取消除收入差异的税收政策,以便尽可能多地挖掘储蓄资源。但是,绝对收入对居民储蓄的决定作用正逐渐被收入增长替代的趋势,则意味着高收入阶层对社会储蓄有较多贡献的基础正在减弱。顺应这一趋势,应及时消除意在扩大储蓄的收入差异税收保护。
简述通货膨胀的原因范文3
关键词:热钱流入;影响;对策
热钱又称游资,是投机性短期资金,只为追求高回报而在市场上迅速流动。热钱炒作的对象包括股票、黄金、其他贵金属、期货、货币、房产乃至农产品例如红豆、绿豆、大蒜。从2001年至2010年十年间,流入中国的热钱平均为每年250亿美元,相当于中国同期外汇储备的9%。热钱与正当投资的最大分别,是热钱的根本目的在于投机盈利,而不制造就业、商品或服务。
一、热钱流入的主要渠道
1. 虚假贸易
在这一渠道中,国内的企业与国外的投资者可联手通过虚高报价、预收货款、伪造供货合同等方式,把境外的资金引入国内。
2. 增资扩股
有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原有注册资金基础上,以“扩大生产规模”、“增加投资项目”等理由申请增资,资金进来后实则游走他处套利;在结汇套利以后要撤出时,只需另寻借口撤消原项目合同,这样热钱的进出都很容易。
3. 货币流转与转换
市场有段顺口溜可说明这一热钱流入方式:“港币不可兑换,人民币可兑换,两地一流窜,一样可兑换”。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通过这样货币转换和跨地区操作的办法,也使得大量热钱自由进出。
4. 地下钱庄
地下钱庄是外资进出最为快捷的方式。很多地下钱庄运作是这样的:假设你在香港或者境外某地把钱打到当地某一个指定的账户,被确认后,内地的地下钱庄自然就会帮你开个户,把你的外币转成人民币了。根本就不需要有外币进来。
5. 货柜车夹带现金
这种做法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的来料加工企业。企业以发员工工资等名义,通过货柜车夹带港币进出粤港两地。如果一个企业有十部八部货柜车的,一部车跑一两趟很普遍,每趟夹带50万港元,即便被海关查上也很好解释。2006年以来,随着资金进出需求增多,一些类似的企业慢慢地就拓展业务成了变相的“地下钱庄”,大批量帮别人夹带现金。
二、热钱流入对我国的负面影响
1. 钱进来对经济造成推波助澜的虚假繁荣。
从中国目前的情况看,热钱在赌人民币升值预期的同时,乘机在其他市场如房地产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以及其他市场不断寻找套利机会。如最明显的莫过于房地产市场。最近两年多来,我国房地产价格直线上升,全国房地产价格涨幅在12%以上,远远超过消费物价指数,尤其在北京、上海、杭州、南京等一些大城市,房地产每年价格上涨20%以上,甚至达到50%。即使2004年严厉的宏观调控也没有抑制房价的急剧上涨。因此,不排除一些套利资本进入了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很多房地产开发商之所以不愿意降低楼价房价,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对国际热钱心存幻想,而能够吸引国际热钱进入中国楼市的一个很重要的理由,就是人民币的大幅升值。
2. 热钱大量进入,加大外汇占款规模,影响货币政策正常操作,扰乱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行,加剧国内通货膨胀的压力。
2004年全年基础货币投放达到6600多亿元人民币,按照测算大约1000亿美元的热钱流入,因此,仅仅热钱流入就超过了全年的基础货币投放额。这迫使央行在公开市场大量运用央行票据强行冲销,仅2004年央行就发行了近1.5万亿元票据对冲,这大大增加了央行的操作成本,同时也使得我国货币政策主动性不断下降,货币政策效果大打折扣,增加了通货膨胀的压力。
3. 热钱流入,人为加大了人民币对外升值的压力。
我国现行的汇率体系,以及美元持续贬值,吸引了热钱流入中国。因此,只要人民币升值预期不变,随着流入热钱的增多,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就越大。
三、控制热钱的有效对策
1. 要努力稳定人民币的预期
对人民币持续升值的预期主要来源于美元的持续贬值导致人民币升值预期的加强以及投机者妄图纂取汇差、利差和在中国股市和房市的投机吸引,因此中国不应通过继续提高利率以达到控制通胀的目的,否则只能加大热钱流入进而使通胀进一步加深,反而起到了反作用;央行还可以通过一次性的稍大幅度升值,超出国际投机者的升值预期,从而使其认为人民币在短期内不会再度升值,从而减少热钱在短期内的进一步流入;政府还要加强对流入中国股市和房市的外资的管制,避免大规模投机资金流入所造成的资本市场的不稳定性。
2.在外汇储备和管理制度上的变革
要努力从顺差型收支政策向平衡型收支政策转变。主要措施包括:通过针对性的出口税收制度,进一步改变“奖出限入”的外贸政策;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改革不合理的外资引进和管理体制;改变强行结汇售汇制度,进一步放宽对居民和企业的持汇购汇限制,鼓励居民和企业进行海外消费和投资。
3.要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努力建立稳健的、有弹性的人民币浮动汇率制度
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以来,人民币汇率持续攀升、缺少弹性的过程表明,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机构在公开市场操作方面的力度仍有待加强,应采取盯住“一篮子货币”的多元化持汇政策,同时积极进行海外投资活动,以分散美元汇率变动的风险。
4. 要继续加大各部门对入境资金的监管力度
目前,“热钱”流入的渠道主要涉及到以下监管部门:外汇管理局、金融监管机构、海关、公安以及地方政府。然而,在目前的监管实践中,各个部门往往各自为战,大大影响了监管效果。为解决这个问题,应成立一个由专门委员会领导、各部门配合实施的新型监管体系。
参考文献:
[1]邵川. 热钱对货币政策的冲击及应对策略[J].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09, (01) .
简述通货膨胀的原因范文4
[论文摘要]在简述了金融危机危害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金融制度和金融体系中的缺陷和不足,论述了我国金融活动中可能受到的不良因素的影响及问题。
目前,我国金融业也存在着金融风险,我国经济正处于从计划经济与实物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与货币经济,自然经济与粗放经济转向信息经济与知识经济,有半封闭经济转向完全开放经济的转轨过程中。我国金融业存在着计划经济的遗留旧问题,而且面临着入世后产生的新问题。如果不能正确的认识并恰当解决这些新旧问题,就可能酿成金融风险,诱发金融危机。
一、我国金融制度和金融体系的缺陷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在金融业领域,金融制度和金融体系都逐步暴露出了一些缺陷和不足。其中,金融制度的缺陷主要是指我国金融制度中的计划经济基因依然普遍地严重地存在。相对于一般国家的金融市场化程度,我国金融市场化程度较低。我国金融机构天然具有制度性缺陷,不仅没有成为真正的企业,更没有成为现代化的企业。金融体系的缺陷是指高素质的银行管理人员偏少,基层银行职员的近亲繁殖,金融员工的平均知识水平与其所承担的责任不相吻合,金融机构的过快发展,金融衍生产品的过度使用。
二、我国金融活动面临的不良因素
一是灰色及黑色金融因素。灰色金融、黑色金融都是未经批准的金融活动、金融机构。黑色金融是指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的金融组织及其活动,比如,从事高利贷的地下钱庄、诈骗、洗钱、非法集资等。灰色金融是指虽不合法但却有些合理的金融活动,如老百姓之间内部互助会、未经批准的合作基金会、个人之间高息借贷(超过公布利率4倍)等。
二是不良资产的表现形式一般是:逾期贷款、转为新贷款的贷款、破产企业的贷款,也可称之为坏帐、呆帐。一个银行或整个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率不能超过20%不良资产额不应超过5年一个周期的利润额,或不应超过资本金的两倍。据中国银监会统计,2004年末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7176亿元,不良贷款率13.2%,而当年主要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缺口9597亿元。但是由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到位,这种不良贷款的上升势头并没有控制住。而这些因素如果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最终都会发展成为导致金融危机的直接原因。
三是信息缺口因素。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信息披露不足;(2)信息充分但没有好的鼓励架构充分地正确地处理信息;(3)有充足信息,但我们有没有能力接纳和分析信息,新兴市场多半没有这个智慧和智能;(4)监管架构问题;(5)合成谬误。
四是金融监管因素。
五是社会不稳定因素。腐败,特别是金融领域的腐败现象将直接降低公众对自身金融资产的安全感,这对保持我国的金融安全是有负面效应的;失业与下岗形势严峻;劳动争议和群体性事件上升;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继续扩大。收入差距拉大不利于启动有效需求,不利于社会稳定;城市化进程中的“两失”农民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社会保障体系亟待完善。
六是国际社会因素。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的结束,随着国民待遇的实现,市场准入的逐步放松,金融业面临的国际竞争将进一步加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和中国自身经济发展的需要均要求我国必须加快金融市场的发展。其次,随着市场的逐步开放,经济全球化的不断进展,2004年我国经济贸易依存度已达70%。越来越多的企业涉足国际业务,客观上需要我国的金融机构为企业公司客户提供包括套期保值、风险控制、外汇理财等在内的一系列金融服务。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为金融市场的发展和金融产品的发展提供了契机。第三,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我国将进一步完善汇率形成机制,逐步取消不适宜的外汇管制措施,最终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这些都要求金融市场进一步发展,金融产品要进一步多样化。这一点在有关文件中明确为要发展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
三、我国经济活动中的金融问题
当前金融运行总体平稳,但经济运行中仍然存在投资需求膨胀过快、货币信贷增长偏快、通货膨胀压力加大等问题。据初步统计,2005年3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23.18万亿元,同比增长19.2%;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17.90万亿元,同比增长20.66%,本外币贷款一季度新增9122亿元,其中人民币贷款增加8342亿元,同比多增238亿元。为了防止货币信贷过快增长,引发通货膨胀或资产价格泡沫,形成新的银行不良贷款,防范金融风险,中国人民银行开始采取了一些政策措施,包括将自2005年4月25日开始再次提高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实行差别准备金率制度和再贷款浮息政策等。此外,中国人民银行提高了央行再贷款利率和再贴现利率。从宏观经济角度看,当前我国宏观经济形势需要研究的主要问题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货币供应量增幅偏快,2005年以来M1和M2实际数据均高于预测;信贷增长速度偏快,比年初预期高出10个百分点。提高存款准备金的政策,将有助于控制货币投放和贷款增加速度,保证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行。
第二,公众对人民币的预期升值,公众将手中的外币兑换成人民币的数量增大,银行外汇储备剧增,从而造成货币投放量加大。
第三,我国直接融资所占比例依然过低,间接融资比重过高。虽然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证券市场不发达,企业直接融资困难,直接筹资不便利的问题,但是如此高的间接融资比例为全社会的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控制带来一定的难度。
第四,M2占GDP的比重过高,这种高比例除了在极其个别的国家外,在全球范围内是没有的。虽然中国经济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但是过大的M2表明,中国经济发展中融资过多依靠银行体系,风险集中度偏高。
第五,总储蓄率依然偏高。2003年我国的总储蓄率进一步上升到47%,截至2005年年末,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突破14万亿元,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投资拉动,消费需求所占比重有待进一步提高。上述问题都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讨论,这些问题的解决都离不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金融市场还是存在产品匮乏、简单化的问题,金融深化程度还不足,在不少方面还存在创新压抑的现象和问题。
虽然央行和三大金融监管机构采取了多项重大举措防范金融风险,但是我国目前的金融安全现状不容乐观。由于我国的资本账户还没有放开,国际储备充足,经常账户有盈余,因此,我国的金融风险因素主要来源于国内因素,其具体表现为:不良资产风险越滚越大;银行的贷款结构不合理导致风险加剧:金融机构贷款投向过于集中,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不对称,房地产贷款比重偏高,票据业务超常规发展;银行资本金充足率低 。
综上所述,我国的金融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风险,它植根于体制内部,形成一种系统性风险,作为单个经济主体是无法克服这种风险的。一旦某个突发性事件导致投资者的非理性行为,对个人的金融资产产生不良预期,并通过金融市场特有的传递渠道不断扩散和膨胀,当预期膨胀到一定程度,集体行动就会产生,比如银行挤兑或者大量抽离资本等等,金融危机由此产生,并进一步引发社会动荡和社会危机。
参考文献
简述通货膨胀的原因范文5
关键词:金融危机 金融体系 金融制度 灰色金融 信息缺口
自上世纪80年代拉美的债务危机,1994-1995年的墨西哥危机,1997年以来的东南亚及日本金融危机,区域内的许多国家纷纷卷入,我国由于未开放资本市场,而侥幸避免。金融风暴危害巨大,触目惊心――经济崩溃,股市暴跌,汇率巨变,企业倒闭,工人失业,社会动荡。目前,我国金融业也存在着金融风险,我国经济正处于从计划经济与实物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与货币经济,自然经济与粗放经济转向信息经济与知识经济,有半封闭经济转向完全开放经济的转轨过程中。我国金融业存在着计划经济的遗留旧问题,而且面临着入世后产生的新问题。如果不能正确的认识并恰当解决这些新旧问题,就可能酿成金融风险,诱发金融危机。
我国金融制度和金融体系的缺陷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在金融业领域,金融制度和金融体系都逐步暴露出了一些缺陷和不足。
其中,金融制度的缺陷主要是指我国金融制度中的计划经济基因依然普遍地严重地存在。相对于一般国家的金融市场化程度,我国金融市场化程度较低。我国金融机构天然具有制度性缺陷,不仅没有成为真正的企业,更没有成为现代化的企业。这就造成一些问题,比如:银行负盈不负亏,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企业目标不明,资金没有真正按市场原则运作,资金大头投向了效益并不存在优势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结果形成严重的不良资产,资本充足率约束软化,刺激灰色金融及灰色金融机构的发展。
金融体系的缺陷是指高素质的银行管理人员偏少,基层银行职员的近亲繁殖,金融员工的平均知识水平与其所承担的责任不相吻合,金融机构的过快发展,金融衍生产品的过度使用。
我国金融活动面临的不良因素
灰色及黑色金融因素
灰色金融、黑色金融都是未经批准的金融活动、金融机构。黑色金融是指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的金融组织及其活动,比如,从事高利贷的地下钱庄、诈骗、洗钱、非法集资等。灰色金融是指虽不合法但却有些合理的金融活动,如老百姓之间内部互助会、未经批准的合作基金会、个人之间高息借贷(超过公布利率4倍)等。
不良资产因素
不良资产的表现形式一般是:逾期贷款、转为新贷款的贷款、破产企业的贷款,也可称之为坏帐、呆帐。一个银行或整个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率(不良资产÷总资产)不能超过20%(这里的20%大约是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备付金率、资本金率三项之和),不良资产额不应超过5年一个周期的利润额,或不应超过资本金的两倍。据中国银监会统计,2004年末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7176亿元,不良贷款率13.2%,而当年主要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缺口9597亿元。但是由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到位,这种不良贷款的上升势头并没有控制住。 而这些因素如果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最终都会发展成为导致金融危机的直接原因。
信息缺口因素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信息披露不足;二是信息充分但没有好的鼓励架构充分地正确地处理信息,三是有充足信息,但我们有没有能力接纳和分析信息,新兴市场多半没有这个智慧和智能;四是监管架构问题;五是合成谬误,比如上海的地产商每个人都说我这块地在上海是最好的地,我预测能卖最高的价。每个都这么预测,那么价格就上去了,价格一旦上去就造成过分供应,价格就垮下去了,地产商一旦亏损,银行的贷款就收不回,就造成呆账。每个人都从自己的角度看问题,总体加起来是个错误,大家看到的是部分的信息,大家没有注意到在宏观层面看是个错误,这就是合成谬误。坏账统计就等于坏的风险管理、错误的信息、错误的管制和政策,迭加起来就是金融危机。金融危机基本是在错误信息的基础上暴露,错的信息就导致错误的决策,市场不是一个完善的市场。所以好的信息、好的账目是一个自由的活跃的好的市场的基本基础,没这个基础不可能有好的金融市场。
金融监管因素
目标模糊――监管无的放矢职责不清、责任不明。金融监管工作究竟应管什么,怎么管?没有具体量化标准,在现实中很少有人能说得清、道得明。行动迟缓――举措后发制人我国目前的监管大多是等问题出来以后,再去介入,后发制人,有些事后已无法弥补,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监管人员素质偏低――难担监管重任。手段落后――监管收效欠佳。监管手段仍以直接监管为主,大量运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运用较少。监管技术和监管方式落后。法规滞后――政策标准不一。我国目前对金融机构的检查、评价和管理,还缺乏全国统一的具体量化标准,直接影响了监管效率的提高。缺乏监督―存在道德风险。目前除了党的监督和上级监督之外,没有其他机构可以对三个专职监管机构开展工作的合规性和效率进行监督和制约。体制壁垒―形成效率损失。证券、保险监管职能从人民银行分离出来以后,对省以下证券保险机构的监管处于监管真空状态。 分业监管导致对被监管机构的监管中出现了许多盲点和重复监管。范围局限―监管内容狭窄。
社会不稳定因素
腐败,特别是金融领域的腐败现象将直接降低公众对自身金融资产的安全感,这对保持我国的金融安全是有负面效应的;失业与下岗形势严峻;劳动争议和上升;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继续扩大。收入差距拉大不利于启动有效需求,不利于社会稳定;城市化进程中的“两失”农民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社会保障体系亟待完善。
国际社会因素
国际资本以更大的规模、在更广阔的范围内流入新兴市场,它对资金流入国乃至全球来说,都带来了莫大好处,然而,它们也加快了金融危机爆发和传播的速度,加强了其力度。这些新的风险,对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推行合理的国内经济政策,尽可能地减少其受金融危机传染的可能性,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显得重要了。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的结束,随着国民待遇的实现,市场准入的逐步放松,金融业面临的国际竞争将进一步加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和中国自身经济发展的需要均要求我国必须加快金融市场的发展。其次,随着市场的逐步开放,经济全球化的不断进展,2004年我国经济贸易依存度已达70%。越来越多的企业涉足国际业务,客观上需要我国的金融机构为企业公司客户提供包括套期保值、风险控制、外汇理财等在内的一系列金融服务。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为金融市场的发展和金融产品的发展提供了契机。第三,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我国将进一步完善汇率形成机制,逐步取消不适宜的外汇管制措施,最终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这些都要求金融市场进一步发展,金融产品要进一步多样化。这一点在有关文件中明确为要发展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
WTO因素
从我国宏观的经济形势、金融形势有利的一面看,我国加入WTO后,已具备一定的承受金融风险的能力,但是我们更应当清醒地看到加入WTO后,我国经济形势、金融形势所面临的更加严峻的一面。要考察加入WTO对银行业的影响,关键是分析对国有独资银行的影响。加入WTO后,我国国有独资银行将面临下列挑战:外资银行凭借完备的商业银行服务功能(集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以及证券保险于一身)为客户提供多元化服务,与中资银行开展激烈的客户争夺战,而严格分业管理的中资银行则处于劣势;中国四大国有银行历史包袱沉重,结构设置重复,非生利性资产比例过高,盈利能力较低,且在贷款规模、投向、投量、结构等方面,受到非市场因素的制约和阻力;外资银行在技术和人才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包括高素质人才储备和管理技术,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相比,都有一定的差距;从近些年的情况看,我国金融透明度日益降低,造假数字、虚报情况的现象令人忧虑,但在外资银行的业务份额达到一定比例同国际统一后,四大银行若不再提高透明度强化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就可能积聚系统性金融风险。
我国经济活动中的金融问题
当前金融运行总体平稳,但经济运行中仍然存在投资需求膨胀过快、货币信贷增长偏快、通货膨胀压力加大等问题。据初步统计,2005年3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23.18万亿元,同比增长19.2%;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17.90万亿元,同比增长20.66%,本外币贷款一季度新增9122亿元,其中人民币贷款增加8342亿元,同比多增238亿元。为了防止货币信贷过快增长,引发通货膨胀或资产价格泡沫,形成新的银行不良贷款,防范金融风险,中国人民银行开始采取了一些政策措施,包括将自2005年4月25日开始再次提高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实行差别准备金率制度和再贷款浮息政策等。此外,中国人民银行提高了央行再贷款利率和再贴现利率。
从宏观经济角度看,当前我国宏观经济形势需要研究的主要问题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货币供应量增幅偏快,2005年以来M1和M2实际数据均高于预测;信贷增长速度偏快,比年初预期高出10个百分点。提高存款准备金的政策,将有助于控制货币投放和贷款增加速度,保证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行。第二,公众对人民币的预期升值,公众将手中的外币兑换成人民币的数量增大,银行外汇储备剧增,从而造成货币投放量加大。第三,我国直接融资所占比例依然过低,间接融资比重过高。虽然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证券市场不发达,企业直接融资困难,直接筹资不便利的问题,但是如此高的间接融资比例为全社会的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控制带来一定的难度。第四,M2占GDP的比重过高,这种高比例除了在极其个别的国家外,在全球范围内是没有的。虽然中国经济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但是过大的M2表明,中国经济发展中融资过多依靠银行体系,风险集中度偏高。第五,总储蓄率依然偏高。2003年我国的总储蓄率进一步上升到47%,截至2005年年末,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突破14万亿元,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投资拉动,消费需求所占比重有待进一步提高。上述问题都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讨论,这些问题的解决都离不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金融市场还是存在产品匮乏、简单化的问题,金融深化程度还不足,在不少方面还存在创新压抑的现象和问题。
虽然央行和三大金融监管机构采取了多项重大举措防范金融风险,但是我国目前的金融安全现状不容乐观。由于我国的资本账户还没有放开,国际储备充足,经常账户有盈余,因此,我国的金融风险因素主要来源于国内因素,其具体表现为:不良资产风险越滚越大;银行的贷款结构不合理导致风险加剧:金融机构贷款投向过于集中,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不对称,房地产贷款比重偏高,票据业务超常规发展;银行资本金充足率低 。资本充足率是衡量一家银行风险抵御能力的指标,按照《巴赛尔协议》的规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应低于8%.由于近年来银行信贷超常规增长,我国银行业资本充足率目前处于较低水平,只有少数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基本达到了8%。我国银行业,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充足率偏低,严重制约其抗风险和扩张的能力。资本金不足削弱了银行消化贷款损失的能力和偿付能力,而且有可能危及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
综上所述,我国的金融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风险,它植根于体制内部,形成一种系统性风险,作为单个经济主体是无法克服这种风险的。一旦某个突发性事件导致投资者的非理,对个人的金融资产产生不良预期,并通过金融市场特有的传递渠道不断扩散和膨胀,当预期膨胀到一定程度,集体行动就会产生,比如银行挤兑或者大量抽离资本等等,金融危机由此产生,并进一步引发社会动荡和社会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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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通货膨胀的原因范文6
关键字:商业银行(Commerical Bank)贷款(loan)风险(risk)防范(avert)
一、 商业银行概述
(一) 商业银行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1. 商业银行的概念
商业银行英译为(Commericd Bank)是指提供金融中介和交易服务机构,以经营工商业存放款为主要业务,并以利润为其主要经营目标。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只有商业银行能够吸收使用支票的活期存款,发放中长期贷款,并由此创造存款贷币 ,因而,商业银行是金融体系主体。
2. 商业银行和法律地位
我国从《商业银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该条规定明确了我国商业银行的法律定义和法律地位。
1) 商业银行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从事生产、经营以获取利润,创造社会财富,扩大社会积累为目的,实行独立核算的法人,商业银行属于金融企业,因而被赋予了企业法人的资格和地位。
2) 商业银行是依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商业银行作为法人,自然应当具备法人的条件,其中之一就是依法设立。
商业银行作为现代金融企业,其组织形式法律规定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因而其设立应依照《公司法》来进行。
3) 商业银行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商业银行所从事的业务主要有吸收资金来源的业务,运用资金的业务和以人身份办理委托事项,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业务,这三类分别被称为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最典型,最主要是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分别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和办理结算。这样就明确了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范围,从而将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企业,非金融机构区分开来。
(二) 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及贷款投放
商业银行的经营业务具有广泛性、综合性,一般分为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其他业务三种,其中前两种为信用业务,后一种为非信用业务。
资产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将集中的资金加以运用的业务,商业银行从吸收资金铁成本与发放贷款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的差额中获取收入,形成银行利润。资产业务是商业银行获取收入的主要途径,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办理票据贴现和买卖政府的债券等方式进行。
1. 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最重要的资产业务,贷款收入也是商业银行收入的最主要来源。贷款按期限可分为活期贷款、定期贷款和透支三类,定期贷款又可分为短期贷款(1年以下),中期贷款(1-5年)和长期贷款(5年以上)三类。
2. 办理票据贴现
票据贴现是指票据持有者将未到期的票据交与银行,银行按票据面额扣除贴现利息后付现款给票据持有人的行为,属于商业银行的一种短期放款。可贴现的票据有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政府债券等。
3. 买卖政府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是银行证券投资业务的一部分。银行证券投资是指银行为增强资产的收益性和流动性把资金投放可有价证券的经济行为,又称银行投资业务。它是商业银行仅次于贷款的一项重要资产业务。也是银行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政府债券风险小、期限较短、收益固定,变现能力强,因而买卖政府债券是商业银行的一项重要业务,他有利于保持资产流动性提高银行收益,也为中央银行实施间接宏观调控创造了条件。
为了保障信贷资产的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必须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只有全面履行,才能实现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
1. 签订借款合同,贷款的最后审批后,由信贷员通知借款单位签订借款合同,贷款经分行“贷款审批委员会”评审批准后,由经办人负债按照贷款资产风险管理的有关规定,与借款人签订《抵押借款合同》或《担保借款合同》按分期还款计划分主借发放贷款。
2. 填制借据、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单位依据合同填写借据,加盖借款单位银行预留而鉴,由信贷员,支行营业部主任审查借款单位印鉴、金额、利率、用途是否与合同一致。
(三)投资(Invesgate)与(risk)风险的关系
对于所有的投资者(Investgator)来说,理想的投资(Invesgate)目标却是相同的,即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小的风险(risk)获得最大的收益(benefioiary)。
在金融市场上存在四种风险与收商组合而成的投资机会:1.低风险与高收益;2.高风险与低收益;3.低风险与低收益;4.高风险与高收益,(如图)所示 Y
风险
0 收益 X
显然,第一种情况几乎不存在,因为这是投资者人人期望之所在,即便有这种机会,投资者必趋之若鹜,价格也会上升,收益也会相对降低.第二类几乎不会涉足.所以在金融市场上,基本上只有两种投资机会供投资者选择低风险与低收益,高风险与高收益,高风险与高收益.对于投资者来说,要获得高收益,就必须承受高风险,高收益必然伴随有高风险.担反过来说,若投资者承担了高风险,却不一定能确保高收益,因为高风险的含意本身就是不确定,高风险的结果可能是高收益,也可能是低收益,甚至可能是高损失,收益是以风险为低价的,同样,要使投资者心甘情愿地承担一份风险,必须以一定的收益为回报或补偿,风险越大,补偿也应该越高.所以风险是以收益为报酬的,它们成正比地相互交换,风险与收益的关系可以用下面式子来表示:
收益率=无风险利率+风险补偿
二、 贷款的风险及种类
(一) 贷款风险的概念
风险源于事物的不确定性,是一种损失或收益的机会。风险就是“未来的收益的不确定性程度”,风险是“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贷款风险即是商业银行在提供金融中介和交易服务中损失发生不确定性,即在债权已届请偿期而无法收回本息的一种可能性。
(二) 贷款风险的种类
贷款风险是商业银行在具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的因素,使实际收益和预期收益发生一定的偏差,从而蒙受损失和获得额外收益的机会或可能,它包括两个方面,其一为损失风险,其二为收益风险。在这里我们主要是讨论贷款风险的防范,即损失风险的防范。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的防范,主要又是不良贷款的防范。根据国际惯例按照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五种不同的档次:(1)正常(2)关注(3)次级(4)可疑(5)损失。后三种为不良贷款,其主要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
(1)不能还贷:
不能还贷指商业银行在贷款款项拨出后,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法律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其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的一部分。不能还贷款大多是因关系贷款或政府性指令拔款或工作人员违规放款造成的,是最严重的不良贷款,往往是银行款项拔出时就注定呆帐的贷款,应坚决予以杜决。
(2)低押不能变现
抵押不能变现即抵押权的不能实现,是指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于抵押物的损坏,严竣失,债务人的违法行为至使抵押物被收缴或征用,抵押设定无效或被撤销等原因,导致抵押权无法行使。
(3)质押不能实现
质押不能实现是指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获清偿,因质押物的损坏,灭失或已返还质物人致使债权人无法行使质权或质权的消灭。主要原因为:质物被盗窃质物的损坏,灭失质物已返还(因不占有质物导致质权消灭)贷款合同与质押合同生效,质物未交付,但贷款款项拔出,但质款未生效质押无效
(4)保证虚置
保证是由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向债权人承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其代为履行或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方式。保证虚置则是因为保证人资格不适格,使保证不成立,或保证人无能力即没有充分的财产保证当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来代为履行等因素,使保证流于形式。
保证的设立应具血法定形式及要件,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的设立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保证人应与债权人订立书而保证合同
2. 保证人应具备法律规定的资格
3. 保证应对有效债务的设立
由于保证对债权人来说是一种请求权,债权人不能对债务人的财产行使直接的支配权,保证设定时,保证人虽然有足够的偿还能力。
但等到保证责任落实时,由于债务人和保证人的财产均已减少以致不足以清偿债务,使保证变为形式,形同虚设。
(5)担保无效
担保是指法律规定的或当事人约定的确保债的履行,保障债权利益的实现的一种法律制度或法律措施。担保无效是指因担保人的主体资格不适格或担保内容的违法等原因,使担保失去法律效力或被有权权力机关撤销。
担保通过对债权的实现提供有效的保障,从而成为保障交易安全,转移交易风险的方法,和制度,担保使债权实现获得双重保障,把债务不清偿的风险转移给第三人,但若第三人主体不适格,无能力担保以及担保的行为内容违法,担保也就失去了原有的效力,这是商业银行审查担保人资格,权利能力和经济能力的地方,以及内容也应合意更应合法。
(6)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指商业银行在其运用资金放款获取利润中,由于国家政策的不稳定性,不可预测使其经营的收入不确定性程度的增加。
国家政策具有目标性与阶段性,一事实上阶段的政策从长远来看又有不稳定性,加之各国的政策更是千差万别,因此商业银行在其业务中对政策的结算与实际有一定的偏差,从而扩在其贷款风险。
(7)利率的风险
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各种商业贷款利率变动而可能给投资者,带来的损益风险主要是利率风险,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各国受日趋严重的通贷膨胀的影响,国际金融市场上利率波动较大,金融机构很少贷出利率固定的长期贷款,因为放出长期贷款需要相应的资金来源支持,而资金来原主要是短期贷款,短期贷款利率控制了市场利率,因此在通贷膨胀情况下,短期利率会不断攀升,借入短期贷款而致出长期贷款的机构自然要承受风险损失,为了避免这种损失,在国际信贷业务中逐渐形成了长期贷款中按不同的利率计息,主要有变动利率,浮动利率与期货利率,这些利率却有按金融市场行情况变化而变化的特点,因此在通货膨胀情况下,放出贷款的机构可由此得认降低损失。
如果以Po表示初始投资,Fn为名义未来值,Fr为实际未来值,r为名义收益值,Pr为实际收益率,g为通货膨胀率,以单个投资同期计算,则:
Fr=Fn÷(1+g)
即:Po(1+Rr)=Po(1+r)÷1+g
所以:Rr=(1+r)÷(1+g)-1
投资者实际收益率=(1+投资者名义收益率)÷(1+实际通贷膨胀)-1
但对于因开展国际商务活动而需筹指资金的参与者而言,就应根据具体采取不同对策,如果筹资时市场利率仨计已达顶峰,有回跌趋势,则以先借短期贷款或以浮动利率借入长期贷款为宜,这样专利率回跌时就可再更新短期借款,如果筹资时市场利率较低时,并有回升趋势,则应争取设法借入固定利率的长期借款。由于对金融市场行情观察角度不一,认识深度不一,对行情趋势的分析也会不同,因此,利用国际商业贷款从事商务活动所承担的利率风险是不可避免的。
三、贷款风险的防范
1. 严格审查制度,分级审批,集体审批。
贷前审查是信贷员对贷款可行性初审,是整个贷款审批工作的基础。他包括对借款单位来质,借款单位实力,贷款用途,还款来源,还款保证等在内全面审查。
贷款的审批是贷款发放的关键环节,审批的权限按贷款资产风险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支行审批权限内贷款的审批程序:
信贷员支行营业部(或办事处,分理处)信贷管理科(股)贷款评审小组贷款评审小组组长(支行行长) 起支行审批权限贷款审批程序信贷员支行营业部(办事处、分理处)信贷管理科贷款评审小组贷款评审小组组长信贷管理处(科)分行贷款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主任(分行行长)
2. 杜绝人情贷、关系贷
关系人是指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他们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关系人贷款中,由于权力,人情等因素干扰,常有审查不严,忽略担保,不当优患种种弊端,而且容易滋生假公济私,行贿受贿等违法犯罪现象,由于关系人贷款可能使贷款金融机构承担更大风险,所以各国却予以严格限制,我国《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根据修理改后《刑法》违反规定发放关系人贷款,造成较大或重大损失的单位,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应承担刑事责任。
3. 追踪贷款用途,不合用余而又高风险使用贷款的必须尽快返回。
贷款了放后,主管信贷员要定期到借款单位检查企业经营状况及贷款的使用情况,通过审阅企业的购销合同,实地调查,推算和预测该笔贷款是否具有带来盈利的积极意义等相关情况并向领导反映,若借款人不按合同使用借款将借款挪作它用,银行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部分,按信贷政策有关规定加收50%的罚息。
4. 完善担保制度,重视担保物的资产评估。
贷款的担保与抵押是银行为减少贷款风险,保证贷款安全而采取得必要措施。凡经银行发放的贷款应依法办理财产抵押或信用担保手续,由借款单位自行落实担保单位或抵押物品。
对担保物的资产评估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a.验证抵押物品所有权证书,b.抵押人对抵押物是否拥有财产处理权,c.抵押物是否投资,没有投保的要办理保险,d.审查抵押物的价值评估材料,抵押物必须是易于确定价值,易于变现,不易损坏的财产,对抵押物进行上述各项内容审查后,按规定的抵押率和公式计算抵押贷款额。
5. 跟踪担保物状况
a.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人转
物已经抵押的情况,如果抵押人违反了其作为抵押人和出卖人所负的信息告知义务,没有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则抵押物人转让无效,b.当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c.当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d.当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时,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赔偿范围内要求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六、加强贷款业务内部控制
(一)贷款业务内控系统设计原则
贷款业务内控系统设计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牵制原则,贷款业务操作各个环节,各岗位,各权力之间形成一种制衡机制;
2.相互协调:贷款业务操作各岗位,各环节、各权力之间要有一个统一目标,共同回绕这个目标
3.式定位原则:贷款业务各个环节,岗位人员有明确分工,授权批准,互相之间不能越权,入系统回修贷款业务控制环节和线路要相互照应,形成一个整体,成本效益原则,贷款内控系统设计必须讲究效益,降低成本,避免功能过剩。
(一)贷款业务内线控制系统构成要素
1. 贷款审贷分离机构控制,具体表现为机构权力制衡,贷款权力可划分为五类:决策权、调查权、审批权、监督权(前面已简述)
2. 款制度建设控制:必须按《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和上级各项规定
A. 款业务操作程序控制,每一年贷款一般经过调查、审批、签约、记录、发放、检查、监测、回收等八个环节,不良经过催收、审批、核对等环节。
B. 款文件记录控制,要求对反映贷款资金来源和运用渠道、发放和收回过程的会计记录及其他业务记录全面,及时、真实、公允、准确、充足。
C. 信贷相关人员素质及风险权责控制,对从事业务操作人员,将任、勤、债、能考核和计划投入贷款业务内部控制范畴。
D. 贷款业务计划目标控制,为实现贷款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对整个内控系统提出一个目标体系,具体经办贷款业务的每个环节也要有一个具体目标,这是贷款业务内控系统的运作方向。
E. 内部稽核控制,通过内部稽核机构或人员对贷款业务及其操作行为进行监督,它是银行对贷款业务内部控制一种再控制。
七、加强风险贷款管理
风险贷款是超过借款合同规定期限,逾期3年以上,借款人因偿债能力不
未能归还本金的贷款,其管理任务和目标是什对逾期3年以贷款的具体情况,制
订和落实情况转让措施,加强管理监控,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保障信贷资产的安
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一)清收转化总量目标必须控制5年以内,并且逐年有所下降,直到吸收完毕。
清收转化步骤
1.调查摸底,落实债权
2.主张权利,全面催收
3.一户一策,重点突破
(三) 清收转化方式
1. 分割贷款,移转债权
2. 变更担保,增加抵押
3. 以资抵债,转化风险
4. 债权变股权
5. 公告催还
6. 依法起诉
八.务和稽核检查
加强贷款业务稽核审计,对促进银行业按照国家的客观政策,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发放贷款,保证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支持国家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1. 贷款其本原则审查,金融企业在多的睥工作实践中总结了贷款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贷款的计划管理原则,物质保证原则,按期偿还原则,区别对待区别,择优扶持原则和先评估后承诺贷款原则。
2. 贷款的内控制制度审查,内控制度主要包括信贷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贷款审批制度,贷款“三查”制度等。
3. 贷款程序审查,贷款程序是按金融企业审批、发放、回收贷款工作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先后顺序。
4. 贷款经济效益审查,贷款经济效益包括借款企业经济效益和银行自身经济效益两个方面,对银行自身效益审查,主要通过审查贷款指标利润率。贷款指标利用率越高,贷款利用程序越充分,信贷资金用置越少,贷款工作质量和贷款效益越好。审查到期贷款回收越多,逾期贷款、风险货款越高,表明银行贷款按期回收越多,逾期贷款、风险货款越少,银行贷款工作质量和贷款效益越好,审查贷款收息率、货款收息率越高,银行自身积累越多,但是货款的收息率并非越高越好,货款利息收入率越高,恰恰表明银行贷款效益较差。
参 考 文 献
1. 肖汉奇主编《商业银行法律制度与实务》中国法制出版社,1997年版。
2. 郭俊秀主编《中国商业银行法律与实务》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3. 注鑫主编《金融法学》中国政治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4. 范从来、夏江主编《主券投资》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5. 刘国主编《国际商务谈判》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6. 梁春满、陈静主编《现代银行内控》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年版。
7. 庄思岳主编《银行业风险与防范》经济出版社,199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