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组织的定义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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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组织的定义

公益组织的定义范文1

[关键词]复采区 冒落 整体顶梁组合悬移液压支架 三软煤层

中图分类号:T6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3-0350-01

一、地质条件及工作面概况

现开采21层北二段位于南采区东部,10~12生产剖面之间,开采标高+156.7~189.0米之间,上覆18煤层为南露天与井工已采完,与18煤层层间距30.5米,该工作面地质工作简单,东部有F1断层,走向N10°--30°E,倾向EN,落差300米。该工作面属于旧区复采,煤质较松散,煤层赋存较稳定,层理较发育,原煤厚3.75~7.26米,平均煤厚4米。煤层顶板细砂岩或中砂岩,煤层底板粉砂岩或细砂岩,工作面直接顶为2米厚的煤,且松散冒落易冒落厚度大于采高的1.5倍,工作面顶板确定为破碎顶板。根据回风道、溜子道、切眼掘送实见,该区域旧区、旧巷较多,顶板有冒落破碎岩块,冒落破碎煤,局部抽漏顶。工作面走向长度130米,倾斜长度90米,倾角18°,工作面支护采用整体顶梁组合悬移支架支护顶板,悬移支架长2.6m,沿走向架设,支架宽0.96m,悬移支架架与架之间的宽度为0.04 m,工作面采高2.2 m,最大控顶距3.4m,最小控顶距2.6m,循环进度0.8m。

二、推广整体顶梁组合悬移液压支架在旧区复采破碎顶板工作面的应用

工作原理:

整体顶梁组合悬移液压支架由顶梁、托梁、推进缸、滑动梁、双向液压支柱组成,托梁是支架的稳定结构,托梁与顶梁互为导向前移。移架时双向液压支柱首先卸载并提起,顶梁落在托梁上,此时向推进缸注液,活塞杆伸出,以托梁为支点推动顶梁前移,落下支柱,支撑顶板,完成移架。整个工作面移梁完成后,所有支柱处于支撑状态, 托梁无载荷地吊挂在顶梁上。这时向托梁的供液系统供液,工作面的推进缸的活塞杆全部收回,托梁前移,完成一个动作循环。

技术指标:

支架长度2.6米,支架架宽0.96米,支架高度1.6-2.4米,支架中心距1米,支架中心距1000mm,每架4根立柱,支架中心距1000mm,移架步距800mm。工作阻力1600KN、支护强度0.475-0.533Mpa,额定初撑力1196KN

技术创新点:

组合支架即保持了综采支架整体性好、能自移的优点,又克服了悬移支架稳定性差、不安全、使用成本高及效率低等缺点,具有不铺顶网、适用性强、单件下井,下井安装方便快捷等优点,尤其是适用放顶煤。其核心技术是:

1、工作面支架通过托梁系统全部连为一个整体,稳定性非常好;

2、移架时,所移支架的支柱可以全部同时提起,移架速度快;

3、使用支柱直径范围大,适应各类顶板对支护强度的要求。

经济效益:月节约护顶材料10万元,减少人工投入600次,工资费6万元。月共节省资金16万元。

社会效益:实现了支架链锁,提高支护性能,促进了安全生产,简化了生产环节,降低劳动强度,增大了工作空间改善了职工作业环境。

三、整体顶梁组合悬移支架相关技术参数性能

工作面采用走向长壁、整体顶梁组合悬移支架放顶煤,顶板全部垮落,一次采全高后退式采煤法,工作面选用ZH2000/16/24Z型整体顶梁组合悬移支架。支架长度2.6米,架宽0.96米,支架高度1.6-2.4米,移架步距800mm支架中心距1000mm,每架4根立柱,工作面采高2.2 m,最大控顶距3.4m,最小控顶距2.6m,支架中心距1000mm。

四、整体顶梁组合悬移支架工作原理

托梁是支架的稳定结构,托梁与顶梁互为导向前移。移架时双向液压支柱首先卸载并提起,顶梁落在托梁上,此时向推进缸注液,活塞杆伸出,以托梁为支点推动顶梁前移,落下支柱,支撑顶板,完成移架。整个工作面移梁完成后, 所有支柱处于支撑状态,托梁无载荷地吊挂在顶梁上。这时向托梁的供液系统供液,工作面的推进缸的活塞杆全部收回,托梁前移,完成一个动作循环。当顶梁与顶板紧贴后产生初撑力支撑顶板。由于顶板逐渐下沉,支架所承受的压力便逐渐由初撑力变成工作阻力,当超过额定工作阻力时,安全阀便自行开启释放压力,直至活塞腔恢复到工作阻力时为止。

五、结构特性及技术优点

1、整体顶梁组合悬移液压支架整体稳定性强,支架中心距1米,比金属顶梁控顶面积大,液压支柱采用缸径不小于110mm,支护强度大。

2、支架灵活性强,支架无前伸梁,炮后直接移动顶梁支护顶板,不会造成二次冒顶,可及时支撑和掩护顶板,防止漏顶。

3、护顶面积大,支架宽0.96m,每架间距0.4m,护顶面积可达到 95%以上,对顶板实现了全封闭管理。破碎顶板工作面不会出现漏顶现象,也不会出现分体式支架的网兜现象。

4、使用整体顶梁组合悬移支架既提高了劳动效率,工人只需操纵集控阀组将前后4柱同时提起前移,动作简化,速度快,工人劳动强度降低,回采工效有效提高,避免了工面湿滑。

5、改善回采工人作业的安全环境,采用与综采支架液压控制系统一样的全液压集中控制液压系统,回采工人在梁体掩护下,只操作液压控制阀,就能实现自动移架,既便捷快速又省力安全,避免了工作面湿滑,工人衣服淋湿。

6、整体顶梁组合悬移液压支架在开采时不用刹顶及铺设顶网,不需刹顶材料,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架前没有悬挂防护装置,防止跑崩支柱,防护设施无需人工挪动随支架移动。

7、对松软底板工作面适应性较强。该支架在坚硬底板工作面使用时,可不用底盘;在中软底板工作面使用时,支架可两前柱共用一个底盘,两后柱共用一个底盘;若工作面底 板非常软时,支架前后4柱可共用一个底盘,底盘面积可达1.2m2以上,可有效解决工作面支柱严重穿底现象。

新岭矿建设区在引进了整体顶梁组合悬移液压支架作为采场支护设备后,提高了工作面机械化程度,增加了工作面支护强度;保证了安全生产;减轻了工人的体力劳动强度;提高了采煤工的出勤率;改善了工作面的作业环境;提高工作面的单产;充分表明了整体顶梁组合悬移液压支架是符合旧区复采工作面地质条件要求的,且也可以推广至残区复采工作面、“三软”煤层、破碎顶板工作面应用,为三软”煤层、破碎顶板工作面找到了用之有效的支护设备。

参考文献

[1] 于海勇.放顶煤开采基础理论.煤炭工业出版社.1994年。

公益组织的定义范文2

【关键词】 宫颈癌及癌前病变; 液基细胞学; 组织学; 激素受体

子宫颈癌是女性生殖系统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发病年龄以40~60岁居多[1],宫颈癌及癌前病变TCT检查,是一种简便、快速、安全、准确和创伤性极小的诊断技术,TCT技术在妇科检查中已广泛应用,它是一个有效筛查发现肿瘤细胞的常规方法[2],现将笔者所在医院TCT检查见异形细胞,后进行组织学活检的216例患者作对比分析,以求得到认识上的提高,并作为患者预后及指导临床治疗的可靠指标。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收集笔者所在科2011年10月-2012年10月间门诊“两癌筛查”及住院患者进行的TCT检查病例2842例,经术后病理组织学检查确诊患者216例,恶性病变28例,其中宫颈原位癌21例,浸润癌7例,上皮内高度病变148例,其中中度不典型增生(CIN2级)124例,重度不典型增生(CIN3级)24例,上皮内低度病变(CIN1级)40例,年龄32~66岁,中位年龄43岁,216例患者均作CK17、Ki67、P16激素受体测定。

1.2 方法 用AGQ-20一次性塑料毛刷宫颈取样器采集宫颈及阴道脱落细胞,放入ABY细胞专用保存液中,经常规处理制片,95%乙醇固定,巴氏法染色,免疫组化采用SP法染色,PH6.0柠檬酸缓冲液高压修复,DAB显色,试剂CK17、Ki67、P16均由福州迈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提供。

1.3 结果判定 自1988年美国细胞协会提出TBS(The Beseheda System)细胞学分类诊断后,1991年和2001年又分别做了两次修订[3],提出宫颈上皮细胞异常是TBS对宫颈细胞等异常改变的一个总称,包括鳞状上皮和腺上皮异常,鳞状上皮异常又分为:(1)非典型鳞状上皮细胞,包括不能明确意义的(ASC-US)和倾向于上皮内高度病变(ASC-H)。(2)低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LSIL),包括CIN1级和HPV感染细胞学的改变。(3)高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史(HSIL),相当于CIN2级,CIN3级,或鳞状上皮中度,重度异型增生及原位癌的细胞学改变。(4)鳞状细胞癌(SCC)。腺上皮异常包括非典型腺细胞(AGC)炎性所致和倾向于肿瘤,腺癌。免疫组化参照文献[4],CK17表达以细胞质棕黄色为阳性,P16表达以细胞核棕黄色为主,Ki67阳性表达定位于细胞核,将阳性的细胞数量和强度分为4级,染色强度与背景无明显差别为(-),阳性细胞数≤10%,染色强度大部分较弱为(±),阳性细胞数>50%,染色强度为中至强染色者为(+++),介于两者之间为(++)。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0.0软件进行Speaman等级资料的相关性分析,P

2 结果

2.1 TCT结果 2842例TCT检查病例中,有病理组织学诊断对照216例正确率96.8%(209/216),TCT诊断恶性肿瘤,组织活检对比正确率为100%(28/28),其中宫颈原位癌占75.0%(21/28),浸润癌占25.0%(7/28),包括鳞形细胞癌96.4%(27/28)为子宫颈癌中最常见的类型,与文献[5]报道一致,腺癌3.6%(1/28),上皮内高度病变68.5%(148/216),其中CIN2级83.8%(124/148),CIN3级16.2%(24/148),上皮内低度病变CIN1级18.5%(40/216),年龄32~66岁,中位年龄43岁,216例患者均作CK17、Ki67、P16激素受体测定。

2.2 免疫组化结果 CK17在宫颈不成熟鳞状上皮化生中(IM)阳性表达率近乎100%,明显高于LSIL和HSIL(10%和15%),显示CK17在宫颈IM和CIN病变中的阳性表达差异极显著(P

3 讨论

3.1 TCT特点 采用膜式离心制片技术,应用梯度分层的细胞保存液,可有效地分离黏液与血液,锥式离心保存杯,能有效地采集全部细胞标本,特种封膜支架可均匀地筛铺有效细胞,涂片细胞多,异型性明显,成群的细胞大小悬殊,成鱼鳞状排列,核仁明显,清晰,便于识别。

3.2 TCT的临床应用 TCT是检查宫颈癌及癌前病变的一种重要的诊断方法,笔者所在科开展TCT多年,体会TCT是诊断宫颈癌及癌前病变的简便、快速、安全,准确率较高,损伤性极小的诊断技术与传统的巴氏涂片检查相比,明显提高了满意度及宫颈异常细胞的检出率,病理医师经与常规病理切片进行对照,观察更有利于提高TCT的诊断水平。

3.3 CK17,Ki67,P16与宫颈癌及癌前病变的关系 (1)CK17在胞质中表达明显,伴随宫颈鳞状上皮细胞的分化成熟度增加,CK17阳性着色呈现递减趋势,如宫颈鳞状上皮细胞分化成熟后,CK17阳性仅限于基底层细胞,而在CIN中,CK17表达于间变细胞下的基底层细胞,大部分间变细胞呈阴性(-)或弱阳性(±)。由此说明,宫颈鳞状上皮细胞分化越成熟,CK17阳性表达率越高,患者预后越好。(2)Ki67在正常宫颈鳞状上皮基底细胞核中呈阴性(-)或弱阳性(±)表达,而在CIN病变中随着级别增高,其阳性表达率逐渐增强,在宫颈癌中Ki67呈高度强阳性表达,提示患者恶性越明显,预后较差,P16以胞核棕黄色为(±),P16在不成熟鳞状上皮化生和其他非肿瘤性宫颈上皮中均为阴性,而在CIN病变中随着级别增加,阳性表达明显增加,呈胞核/胞质全层阳性,也提示患者宫颈上皮细胞分化不成熟明显,恶性越明显,其预后较差。(3)宫颈鳞状上皮CK17阳性率越高,患者癌变率越低,而Ki67,P16阳性率越高,其癌变率越高,故宫颈癌及癌前病变患者应常规检测CK17、Ki67,P16这对病理诊断分级,预测预后,指导临床治疗及提高生存质量具有重要临床意义和实用价值,值得普遍推广。

3.4 宫颈癌及癌前病变的治疗 目前宫颈癌通用的治疗方法是根据患者对保留子宫的愿望,分别采用冷刀宫颈锥切术或全子宫切除术[6],对于不满意阴道镜检查和病灶位于子宫颈管部位较深的患者,采用冷刀锥切术是杜绝漏诊的最好办法[7],对宫颈锥切患者具有诊断和治疗宫颈上皮内病变的双重作用,可以早期发现微小浸润癌,并准确了解其深度及宽度。有学者认为宫颈冷刀锥切保留了切除标本的组织评价价值,可以最大限度避免遗漏浸润癌,对手术的彻底性有准确的评估[8-9]。

参考文献

[1] 李玉林.病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297.

[2] 丁华野,周晓军.使用液基细胞制片机的体会[J].诊断病理学杂志,2011,18(6):431.

[3] 黄受方.新版《子宫颈细胞学Bethesda报告系统》读后感[J].诊断病理学杂志,2005,12(3):161-163.

[4] 丁华野,周晓军.CK17和P16在宫颈鳞状上皮不成熟化生和宫颈上皮内瘤变中的表达及意义[J].诊断病理学杂志,2009,16(3):174-176.

[5] 田杨顺.妇科肿瘤临床病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1:101.

[6] 卜淑娜.宫颈上皮内瘤变43例手术前后病理分析[J].北京医学,2012,34(10):939.

[7] 李晴,李卫红.子宫颈锥形切除术病理结果分析[J].中国肿瘤临床,2005,32(3):687.

[8] 孟庆伟,毛莹.冷刀锥切切缘阴性的重度上皮内病变患者的预后分析[J].中华妇产科杂志,2007,42(1):457.

公益组织的定义范文3

关键词:乡村治理;农村非政府组织;公益性;志愿失灵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1)02-0272-02

基于当前城乡差距日益扩大的现实,以及我国农村特殊的地理历史条件,农村社会的转型发展必然选择不同于城市的发展轨道。传统的以政府为主导的干预方式由于成本高昂且效率低下,开始逐步为政府指导下的新型乡村自主治理模式所替代。所谓治理,国内外学者给出的定义不同,学者俞可平将其定义为在一个既定范围内运用权威维持秩序,满足公众需要。也有学者从公共事物管理角度,认为“治理”就是多元主体对公共事务或共同事务进行协同管理的体制、过程与效果。而不论何种定义,都同意治理与传统统治的本质区别在于,统治的主体一定是社会公共机构,而治理的主体则是多元的,它包括政府、公共部门、第三部门或非政府组织(NGO)、企业及社会志愿者。本文正是在治理视野下,旨在探讨农村非政府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角色作用以及农村非政府组织发展所遭遇的困境即:其公益性定位与商业化经营之间的矛盾。

一、农村非政府组织与乡村治理

(一)农村非政府组织的定义与分类

农村非政府组织是指,在政府和企业之外的农村社会团体和非企业性质的,内部实行自主决策、自主管理的民办农村组织。农村非政府组织除具备非营利性、志愿性、自治性等非政府组织所共有的特性之外还有以下几个典型特征:

首先,服务性明确。农村非政府组织的存在目的是为广大村民的具体利益服务,在经济条件还很不完善的农村,这是其得以存在的前提条件。其次,本土性较强。我国农村属于典型的熟人社会,血缘、亲情、乡情等各种关系构成了一张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网,这就决定土生土长的农村非政府组织更易于得到农民的认同, 从而得以发展壮大。再次,管理运作方式较滞后。农村强烈的宗族文化氛围和村民有限的教育程度,决定了现代化的管理运作模式短时间内很难在农村非政府组织得到推广。

在非政府组织的类型划分上,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区分,如根据非政府组织与政府依附关系和经费来源的不同可将其划分为官办型、半官半民型、和民办型三类,以及根据其是否经过登记注册分为注册登记且有法人资格的非政府组织,登记注册但无法人资格的非政府组织等。综合上述划分标准并结合农村非政府组织的特性,笔者将农村非政府组织简单区分为以下两大类型:

1.官办型非政府组织,比如村民自治委员会。在村民自治推行近二十年来,以村委会为代表的自治组织在维持农村生产生活秩序,组织村民开展各种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而必不可少的作用。但鉴于其在体制上与政府的密切关系,以及在实践中浓厚的政治与行政化色彩,对其非政府组织地位的界定学界还有一定争议。

2.民间互助经济型组织。是指村民们在农村的基础上,基于资金、技术、信息、市场等方面的共同利益而自发联合组织起来的互助合作的非营利的社会团体, 也有学者将其统称为农民合作组织,包括各种协会和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如蔬菜瓜果协会,以及各种特色农产品协会和经济互助组织等。农民合作社的设立旨在为村民提供各种商务、劳务等中介服务,或者为农户生产、出售农产品提供各类咨询和帮助,如相关的市场需求信息、最新的农产品生产技术, 或者开展生产经验的交流以帮助农户调整种植结构等。这类NGO有的是完全由村民自发自愿组织而成,也有的是在政府指导和帮扶下成立的,但基本实行的是村民自愿加入,自主管理的运作方式,它们为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提供了新的资金来源,提高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效率,是真正意义上的独立于政府和市场之外的农村非政府组织。

(二)农村非政府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首先,农村非政府组织在一定程度上能弥补农村公共产品提供的不足。如果完全由政府来为数亿农民提供公共产品,不仅管理成本过高,而且会效率低下。在政府财政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农村非政府组织通过自筹资金,如村民自愿缴纳会费等方式可以持续、有效地生产或维护自身所需要的公共产品, 如兴修或维护乡村公路、建设农田水利等。

其次,农村非政府组织能有效促进农业的市场化和规模化。传统小农经济具有生产分散、产业结构不合理、抗风险能力弱、市场竞争力不足等劣势,村民互助合作组织的成立有助于克服这些劣势,有效推动农业走向市场化现代化,比如,引导农户有组织的开展生产,提供专业市场信息帮助农户及时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业结构,对农户提供技术指导以及组织农户生产进行经验交流等。同时,组建农村非政府组织可以降低单个农户的生产成本, 提高劳动生产率,产生规模经济效应,从而取得市场竞争优势。

第三, 农村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还有利于村民公民意识的培养和推进农村民主建设。作为一种自治组织,农村非政府组织一方面有利于村民的自主决策和自主管理, 另一方面作为村民与政府之间的中介和桥梁,为村民提供了一个合法表达意愿的渠道并有利于培养增进村民的民主参与和权利意识。此外,农村非政府组织的出现也有利于在农村引导积极向上的乡风民俗文化,打造和谐新农村。

二、农村非政府组织发展之困境:公益性定位与商业化经营的矛盾

(一)困境一:“公益性”与资金不足

公益性是非政府组织的本质属性,也是其灵魂之所在,应当始终贯穿于组织运作和发展的全过程。缺少公益性,非政府组织将会失去社会公信力,也失去其存在的根基和发展的动力。作为非政府组织的基本特性,公益性总是与非营利性密切联系,它们共同决定了非政府组织不能像企业一样,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

任何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运作都需要相当数量的资金支持,而资金短缺一直是困扰其发展的难题,对许多植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非政府组织而言犹为严重。一方面是村民对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需求的日益增长,另一方面,资金的短缺又限制了村民合作组织等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和运作效率,使其在公益目标面前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为弥补经费的不足,农村非政府组织就只能通过商业化经营来自筹发展资金,如向农户适当收取服务费、中介费、会员费以及通过投资农业企业或农产品销售提成等来获取收入以弥补资金不足。

(二)困境二:商业化与“志愿失灵”

公益组织的定义范文4

[论文摘要]:非营利组织作为一种弥补政府、市场作用双重失灵的新兴社会力量,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民营化和民主化的这一全球化浪潮背景下发挥了其应有的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也获得了更加蓬勃发展的局面。自改革开放以来,非营利组织在我国也获得了较快的发展,但也存在着一系列制约其进一步发展的因素。如在税收方面,并非所有适用税法都有利于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为促进非营利组织在我国更好的发展,本文对非营利组织税收在我国当前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整理,并进一步提出了完善我国非营利组织税收制度的建议。

一我国非营利组织及相关税收法律制度的现状

(一)非营利组织内涵及其在我国当前的发展状况。非营利组织最早出现于17世纪,它的出现主要和资本主义的民主、自治、慈善等价值取向及社会精神有关,也反映了当时社会不平等的现实。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范围内出现的市场化、民主化、民营化和全球化浪潮,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非营利组织都出现了更加蓬勃发展的局面。然而对于非营利组织这一概念的界定,国内外尚无统一明确的规定。不过总的来说,非营利组织是指那些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开展各种志愿性的公益或互益活动的非政府的社会组织。它最主要的特点就是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和志愿性。正因为有着这些属性,因而也常常被称为“非政府组织”、“第三部门”、“公益性组织”、“非企业单位”、“独立部门”、“公民社会”等等。在我国,非营利组织自改革开放以来获得了迅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性的非营利组织约有1900多个,地方性非营利组织近20万个。它在我国现实生活中,其组织形式主要有三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这三类实体构成了我国的非营利组织的主体,它们在我国发展迅速并且在经济、环保、公共卫生、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扶贫、法律援助、社会福利等广泛领域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进一步弥补了政府和市场的功能欠缺,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二我国现行非营利组织相关税收法律法规。

当前,针对非营利组织的税收问题,我国并没有专门为其设立一部税收法律制度。对非营利组织的税收规范问题,都由各个税种的税法来规定。也就是说,在每一个税种中,如无对非营利组织进行特殊的规定,非营利组织将和其他纳税主体一样,无论其性质如何,从不从事经营活动,都要交纳税收。目前,根据非营利组织所从事的活动和我国的税法规定,非营利组织可能涉及的税种有: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等13个税种,而其中前五个又是对非营利组织影响最大的税种。为支持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我国在上述各税种的税法规定中,都给予了非营利组织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政策。总的来说,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以三种方式呈现:1.针对非营利组织自身的税收优惠政策;2.针对企业对非营利组织捐赠时的税收优惠政策;3.针对个人对非营利组织捐赠时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在第二种方式上,土地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也就是说,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非营利组织可以享受免税待遇。再比如在第三种方式上,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为:个人向教育、社会公益事业、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和青少年活动场所等捐赠的,可以在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得到扣除。而在减免的程度上,有的税种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可以扣除一定的税额,有的则予以完全的免除。二我国非营利组织现行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由上可以看出,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对于给予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的条款和规定比较多但也比较乱。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非营利组织的需求日益增加,非营利组织在更广泛领域发挥的作用也日益凸现。为能给予非营利组织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有必要分析挖掘出非营利组织现行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形成统一、完善的非营利组织税收体系。我国目前对于非营利组织的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比较多也比较乱,这些规定都散见于各税种的税法规定中,没有形成统一完善的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体系。也就是说,我国没有专门针对非营利组织的特定税收条款来规范它的运行。这对于快速发展的非营利组织显然是一大制约。

(二)没有从税法的角度来定义非营利组织,没有把公益组织和其他非营利组织区别开来。对于非营利组织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国内外一直没有统一的界定。但根据各国对非营利组织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来看,大多数国家一般都把非营利组织中的公益性组织单独划分出来,给予公益性的非营利组织特殊的税收待遇。因为公益性组织和其他的非营利组织不同,公益性组织活动的目的具有公益性,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大多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而其他非营利组织的活动虽然也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其性质不一定具有公益性,它往往具有互益性。因而区分两者并给予不同的税收优惠待遇是必要的。但在我国当前,还尚未从税法的角度去定义非营利组织,更没有区分公益性和其他的非营利组织。因而在现实生活中,便出现了许多非营利组织打着“非营利”的旗号,名义上是非营利组织,但其大多数活动却从事着经营性活动,有的甚至以营利为目的,违背了活动的宗旨目的,这不但使得国家税收流失而且对于其他组织来说也有失公平。

(三)有些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有失税收的公平性。按照税收的公平性原则,相同性质的行为应当受到同等的税收待遇。但在我国,却存在着违反税收公平性原则的税收规定。如同样对一家非营利组织进行捐款,但实施这样一项行为的主体分别是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则税法允许二者从所得额中扣除的比例便不同。外资企业允许从所得额中全部扣除,而内资企业却有扣除比例的限制。另外,对只有被列举的非营利组织的捐赠才能获得一定比例的扣除,这同样有失公平性,不利于非营利组织的发展。

三完善非营利组织税收政策的思考

针对非营利组织还存在上述的一系列问题,笔者认为完善非营利组织税收政策应从以下几方面来思考:

(一)应从税法的角度来界定非营利组织,应规定非营利组织的宗旨必须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其主要的活动应是非经营性活动。当然不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不允许其从事经营性活动获取利润,只是经营性活动不应构成非营利组织的主要活动,其从中获取的经营性利润禁止向个人分配而只能用于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的目的。因而对于非营利组织有必要区分经营性活动和非经营性活动所获取的收入,对于其从事的经营性活动所获取的收入如投资所得、贸易活动等应当征收税收,而对于来源于非经营性活动的收入如捐赠、会员的会费和财政的拨款则应予以减免。

(二)学习其他国家,应把公益性非营利组织和其他非营利组织区分开来,并给予不同的税收待遇。对于公益性非营利组织所有与公益目的有关的活动所获取的收入应当免征所有的税收,而其他一般的非营利组织则仅对其来源于非经营性活动的收入予以免证。这是因为从公益性非营利组织活动中获益的是公众,而其他非营利组织的活动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社会,但其受益的主要是会员,因而应给予它们不同的税收待遇。

(三)应统一内外资企业允许捐赠额从所得额中扣除的比例,这样一方面体现税收的公平性原则,另一方面也会提高企业捐赠的积极性,从而有利于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壮大。

(四)提高所得税中关于捐赠数额从所得额中扣除的比例。现行对于捐赠比例的规定有些偏低,应进一步提高。

(五)改变现行捐赠通过向列举的非营利组织才能扣除的规定,而应当是只要获取了非营利组织资格的认定特别是公益性组织资格的认定,就应允许捐赠直接扣除。

[参考文献]

[1]王名.非营利组织管理概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2]邵金荣.非营利组织与免税—民办教育等社会服务机构的免税问题[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公益组织的定义范文5

关键词:民间环保组织;环保权;权利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2)09-0117-03

一、研究的缘起

在社会转型关键时期,我们深刻认识到经济发展不仅要讲速度,更要讲质量和效益;科学发展不仅要讲经济发展,还要讲政治、经济、文化、生态和社会协调发展。环境保护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与此同时,政府要顺应构建“小政府、大社会”的新要求,加快转变职能,实现一部分权力的社会化,发扬社会民主。在环境保护问题上政府和市场双重失灵的情况下,如何使公众最大限度地参与环境保护,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作为公众集合体的民间环保组织把单个弱小的公民力量集合起来,以理性而有秩序的方式参与环境保护,以其强大的群众基础和社会舆论直接影响政府角色的转变、环境公共物品的提供、公民环境权利的维护,可以说,民间环保组织已经成为公众参与机制中颇富研究和推广价值的一种方式。他们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最了解群体(特别是环境弱势群体)的社会需求;他们热心环境公益、主动参与环境事务,具备了较强的环保能力,这说明民间环保组织具有政府和市场以外的优势,是政府和市场之外的第三股环保力量。近年来,我国民间环保组织发展迅速并日渐成熟,特别是对环保方面的权利意识也不断增强。但是,我国民间组织90%没有“合法身份”[1],随时面临被取缔的危险,民间环保组织在环境事务中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其环境保护作用的发挥受到诸多限制。

二、民间环保组织的界定

(一)民间组织的基本内涵

在多元化的社会里,民间组织越来越多地进入人们的视野。它们已成为扶贫帮困、社区服务、权利维护的一支重要力量,引导矛盾及时合理解决,协调社会机体良性运作。在国内外文献中,我们经常看到与民间组织类似的称谓,其中以“第三部门”(Third Sector)、“非营利组织”(NPO,即Non-profit Organization)、“非政府组织”(NGO,即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居多,但NGO、NPO和民间组织的内涵互相交叉,具有同一性质,在社会功能上也是共同的,均是介于国家、市场和公民之间的社会组织。这些不同称谓的产生主要与学者的生活背景、观察角度有关。第三部门是相对于政府和企业而言的,它是弥补市场和政府失灵的第三种力量;非营利组织则是相对于企业而言的,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非政府组织又是相对于政府而言的,它不是政府的组成部门。

那么,从广义上理解的不同种类的民间组织都具有怎样的一致性呢,也即如何具体定义民间组织呢?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非营利组织研究中心主任莱斯特·萨拉蒙以五个特征来定义非政府组织,即“组织性、私有性、非营利性、自治性、自愿性”[2]。这些特征把握了民间组织蕴涵的本质属性,并且已为发达国家所公认,因而以特征界定法来定义民间组织是科学合理的。其中组织性意味着民间组织内部组织结构、目标结构和活动的相对持续性;私有性意味着它不属于政府组成部门,也不受制于政府;非营利性意味着组织的利润须再服务于组织的基本使命,而不能搞内部分红;自治性意味着各个组织按照内部管理程序独立处理事务;自愿性意味着参与这些组织的活动均是志愿行为。

(二)民间环保组织的基本内涵

民间环保组织(Environmental NGOs,ENGOs)是民间组织的下位概念,是民间组织在环保领域的一个体现。民间环保组织除了具有民间组织的一些共有特征外还具有其自身的个性,所以学界对其有不同的认识与界定。通说认为,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以环境保护为目标,为社会提供环境公益的民间组织。简言之,民间环保组织是以环境保护为宗旨的民间组织。

由于我国环境问题的加剧以及从上到下对环境问题的关注,民间环保组织在近些年得到了快速发展,民间环保组织热心环境公益,愿为环境保护付出的情怀迎合了社会和谐发展的内在要求。环境没有国界,任何局部环境的破坏都会使全球整个生态系统受到损害,在环境问题上只有全球合作才有出路。因此,民间环保组织之间,不论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客观上具有很强的依赖性,这种依赖性使民间环保组织之间合作交流的愿望很强烈。实质上,民间环保组织所有的个性特征都是由其环境保护的价值取向所决定的。在基本特征上,民间环保组织具有组织性、私有性、非营利性、自治性、自愿性。从成立方式来看,环保NGO可分为四种类型:一是在民政部门合法登记注册;二是在工商部门注册为公司或者非营利机构;三是经内部机构批准或者备案且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环保NGO;四是没有登记或备案的环保NGO(其中三、四种类型学者通常形象地把它们称为“草根组织”)。

公益组织的定义范文6

【关键词】SNS NGO 传播渠道

一、引言

作为WEB2.0新兴代表的SNS(Social Network Service,即社会关系网站)渐渐使得互联网更具人情味。SNS网站不同于传统网站,它不再是以信息和内容加工为主,而是将互联网用户的真实人际交往及行为方式聚合于网络服务平台上。SNS的高参与度和低防御度无疑使平台上的信息传递有着非同一般的影响。在越来越多的广告主认识到SNS的广告价值之后,我们欣喜地看到,SNS网站又介入公益宣传行列,开始向用户宣传公益事业的重要性。

非政府组织(NGO)是以“非政府的方式介入原本应由政府关注的公益事业的组织。”①NGO的活动范围几乎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诸如文化、教育、卫生保健、社会服务、环境、慈善、宗教、商业与职业协会等,它们对整个社会产生了积极深远的影响,受到社会的重视。

NGO和SNS的结合,无论对于NGO还是SNS本身来说,都是一种全新的尝试。SNS为NGO实现有效一对一传播提供了可能性。

二、NGO在SNS平台上的传播特性

(一)传统NGO传播渠道

“NGO的好名声就好比企业的品牌效应,在企业打造出自己的品牌并传播给目标消费群体之后,不仅锁定了忠实消费者还保障了营业额。相对应的,公益组织的自身宣传不是为了营利目的,而是为了更加清楚地展示公益组织的宗旨,持续吸引利益共同体,激励组织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加强附属或结盟机构之间的认同感及合作能力,等等。”②

目前,NGO主要的传播渠道包括组织自身网站、组织间交流平台、不定期举行会议、校园宣传,大众媒介等等。由于NGO的“草根性”决定了其大众传媒的运用能力较弱,因此实质上NGO能接触到的目标受众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并且普通大众需要费一番心思才能搜寻到组织相关信息。但是SNS给NGO提供了新的传播渠道,笔者以Greenpeace(绿色和平组织)与人人网(典型SNS)的结合为案例,分析NGO在SNS平台上的传播特性。

(二)GREENPEACE与人人网的嫁接

为了更好地实现NGO的民间、公益、开放,绿色和平组织在以人人网为代表的SNS平台上注册了公共主页,其包含组织简介、最新动态、环保资讯、公益活动的照片等。在注册的当月就聚集了十几万好友。这些拥有真实身份的好友,通过留言、回复等互动方式,每天关注该组织的动态。

公共主页分为资料、交流区、相册、日志和分享五个板块。绿色和平组织的信息可以在资料区看到,交流区显示的是组织最新动态(包括新的“新鲜事”、日志、相册、回复等),以及好友留言。相册里包含绿色和平组织公益活动的照片、环境污染现状、讽刺漫画和精美壁纸。分享区里包含绿色和平公益调查实录、好友参与活动的音频作品等。日志区是众多好友最为关注的版块,内容主要涵盖环保资讯、活动发起、志愿者心声、组织活动记录、对企业监督等方面。

“分众(Audience-segmentation)”、“精准(Accuracy)”、“个性(Individuality)”、“交互(Interaction)”可以被定义为新媒体传播的“AAII优势”,很多时候,是否具有 “AAII”中的一种或几种优势的组合,成为了新媒体传播是否具有实效的标志。③ NGO应当利用好SNS新媒体的特性,借以更好地实现组织愿景。

优势一:参与组织活动的开放性

绿色和平组织在人人网上注册公共主页,人人网的首页公告上会保留该信息若干天,于是众多的人人网用户可以直接点击加绿色和平为好友。还有一类用户,是通过自己页面上好友新鲜事看到该好友加绿色和平为好友,因此也可以很便捷地加绿色和平为好友。这是主要的两种关注绿色和平组织公共主页的途径。这个途径与传统NGO的区别在于大众参与的零门槛。绿色和平组织的好友,可以关注组织的动态、环保信息、参加志愿者活动。以往人们对公益活动的热心被时间、空间、金钱局限在个人生活的小范围,绿色和平组织通过人人网让有心关注公益事业的人简单、直接地看到一个NGO的全貌,拉近公众与NGO的距离。

优势二:互动性

目前,人人网已经拥有真实注册用户超过7000万、页面浏览量(PV)4亿、日登录2200万人次。④截止2009年11月30日,绿色和平组织的好友量为16万9千多,日志的平均阅读量上千,评论过百。每个ID背后都是一个真实的人,大家在绿色和平组织的公共页面上响应公益活动号召、接受和讨论公益理念,对组织本身提出建议。同时,绿色和平组织还会针对不同留言进行回复。这是SNS为NGO提供的最好交流平台,传统NGO注重的只是“传”的部分,很难得知人们接受到信息后的反馈。这样一来一往既能够变组织为一个有血有肉的真实形象,更能够提升NGO的影响力和公益传播的效果。⑤

优势三:活动多样性

绿色和平组织通过人人网分享保护珠江的音频,为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征集视频,发起“我在乎我行动”保护地球活动等等,在好友中获得很高的回应。传统NGO通过分发宣传册、志愿者招募、NGO会议的形式,推广公益理念和组织公益活动。现在通过SNS互动交流平台,NGO可以借助音频、视频、文字、照片等多种方式在一个平台实现零成本传播,全方位地吸引目标受众主动参与传播过程,这种卷入度高的方式有助于提高传播效果。

优势四:受众精准性

关注绿色和平组织公共页面的好友,都是主动获取环保信息的人。围绕绿色和平组织这一核心,人们在公共页面为了同一目标而行动,这为组织寻找目标受众节约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传统NGO采取的是大面积撒网式的传播,没有针对性,提高了传播成本。利用SNS,NGO可以像磁铁一样吸引那些与组织抱有相同愿景的人们,从而提高公益倡导的效力和公益活动的执行力。

三、对其他公益组织的借鉴意义

GREENPEACE这样的非政府组织代表,其实质是倡导全体公民的利益,重视全人类生存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关心公众的所思所想并作出实际努力,因此受到大众的广泛关注和认可。而SNS这一新媒介形式的出现也为NGO等公益组织的传播活动提供了机遇,通过SNS技术平台,GREENPEACE的绿色梦想正逐渐向所有的互联网用户蔓延,而传统媒体对公益事业的宣传模式通常停留在提升曝光率和追求到达率,没有一个持久互动的形式来维持受众和组织之间的关系。从GREENPEACE与人人网的成功嫁接可以看出,公益组织的传播渠道可以从线下拓展到线上,并且不仅仅局限于官方网站的单向传播模式,而是以更加贴近受众的方式渗透到受众的生活中,取得更好的传播效果。

多元传播形式的整合。SNS区别于传统的BBS、博客、即时聊天等方式,它的独到之处是将网络传播中的各种传播手段进行整合,并加入多种应用程序,与传统网络传播形态优势互补。对于NGO这样的公益组织来说,SNS网站所提供的多种传播形式的融合扩展了其传播效果。这种模拟“人际传播”的大众传播手段,从某种意义上说,为公益组织巧妙地敲开了受众心里的一扇大门,而受众也乐意以如此便捷的方式与组织开展互动并继续关注。

传播内容的扩展。相较于传统的传播手段,SNS平台为公益组织提供了更丰富的表现形式,从文字、图片到视频等全方位的展示,方便了受众了解公益组织的现状以及参与各种活动。在SNS网络平台上,组织的各项活动以及最新进展能以最及时的方式呈现在大众眼前,一次新闻会或者实地媒体宣传活动,向受众传达的内容往往有限,而SNS则能保留历次活动,时时更新组织动态,并通过日志、建立相册、上传视频等站内外资源分享建构了一个内容丰富的交流互动平台。通过全面的宣传,公益组织的整体形象将变得更加饱满生动,能更深刻地被大众所了解。

互动性的提升。凭借SNS平台的技术优势,网络用户可以即时对公益组织的页面进行留言和评论,及时高效的反馈机制搭建了公益组织和大众之间的沟通桥梁,摆脱了只传达不反馈的信息传播模式,这也是WEB2.0时代的互动精神的优越之处,它不但是一个面向所有受众的平台,还能通过用户之间来进行公益信息的传递。从信息到收集大众的观点,公益组织不但能即时对自身传播策略进行调整,而且能为大众参与组织活动响应号召提供便利。

传播网络的扩大。SNS作为一个有着庞大用户群的平台,为公益组织的宣传提供了巨大的用户基础。早期的线下媒体宣传活动不免受到地域、场地、环境和时间等的限制,导致传播效果有限。网络则不受上述限制,拥有一个稳定的受众群也是公益组织进行宣传的一项保障。此外,分享机制实现了方便快捷的信息共享,令用户感兴趣的文章或者视频会被用户进一步传播,用户的个人动态也会被用户的好友捕捉,这种“二级传播”形式将会为公益组织带来更多的关注人群。

传播成本的降低。公益组织在SNS平台上的传播成本是极其低廉的,只需要一个能够进行信息更新回复以及网页维护的工作人员,这大大降低了其宣传公益活动以及组织形象宣传的成本,且稳定持续的传播模式能加深同老用户之间的交流,吸引新用户的关注。每个用户只需要敲入组织名称便可轻松到达公共页面,关注组织的动态和进展。

虽然公益组织借助SNS这个开放平台能取得较好的传播效果,但这种传播渠道也有不足之处。首先,它所能吸引到的用户群多是对公益组织比较关心的人,精准的用户定位为组织带来了相关用户但也某种程度上制约了组织的进一步拓展。其次,内容设置上仍然比较死板,久而久之,会流失掉宝贵的受众群。对于公益组织来说,透明的账目出入和安全的捐款渠道也是众多公益人士所关心的,建议能够开设这样的一些版块帮助用户加深对公益组织真实状况的了解,也为用户捐款捐物提供便捷。第三,公益活动更需要实际行动的支持,而不仅仅依靠网络上的舆论力量。网络的虚拟性也使得这些公益组织不能很好地掌握好友的线下活动,也就是说,是否能将活动落到实处,达到组织的预期效果还有待考证。最后,公益组织在SNS上的宣传力度正在被削弱。公益组织在SNS平台上的曝光频度在减少,而单纯依靠用户间的分享互动,传播效果是有限的。此外,公益组织也应当树立起自身的个性形象,成为一个公益品牌,加上传播渠道的拓展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①World Bank,Involving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in Bank Supported Activities[Z].Operational Directive 14.70.Washington DC: World Bank,1989

②史喜麦:《追求卓越――中国公益机构的探索与实践》[C].北京:线装书局,2007:5

③庞博,《分众 精准 个性 交互――新媒体实效营销传播趋势》[J]. 《传媒》,2009年,第2期:54 56

④人人网,[Z].省略/info/About.do,2009年11月30日

⑤光明网,《众多公益组织扎根人人网》,省略,200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