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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的对策范文1
一、引言
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一直被视为倡导贸易自由化的理论基石。发挥相对优势,利用国际市场增加各国福利似乎是一种双赢,事实也证实了这一点。而对于一直备受关注的粮食安全问题,主张贸易自由化的声音始终占有一席之地。欧美、日本的学者认为在未来的粮食安全保障中,贸易不可或缺,只有加大力度,确保粮食在国际间的自由流动,“马尔萨斯陷阱”与气候变化所带来的粮食压力才能得以缓解(WilliamA.Kerr,2011),如果政府对本国市场进行保护,反而会适得其反(TetsujiTanaka,2011)。美国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CSIS)2010年发表的关于粮食安全计划的报告中明确表示市场、贸易在粮食安全中所占地位至关重要,农民只有在面对更为广阔的粮食需求市场时才会充分发挥生产潜力,同样,种子、化肥等物品的自由进口也能促使进口国生产水平的提高。自由贸易通过价格机制对粮食市场起到一个调节的作用,其中落后国家最为受益。此外,这些国家的农民可以将多余粮食转化为资金从而增加收入,一方面有助于粮食安全的保障,一方面也利于消除贫困。运用数量模型对该问题进行分析的学者也不在少数,以CES模型及引力模型居多,ValentinaRaimondi(2011)在前人的基础上,选择部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18个食品领域的数据建立起大样本,利用上述两个模型估计出贸易替代弹性,并由此模拟出消除关税情况下的贸易效应。结果表明,粮食贸易自由化能够极大地扩大发达国家与新兴国家的贸易出口,但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的市场份额会降低,也就是说贸易自由化会引发重分配效应——富裕国家获益而贫穷国家边缘化。当然,这样的定量分析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其仅仅讨论了消除关税一种情况,而这并不代表达到了贸易自由化,但作为其中的重要方式之一,该结论的贡献也是巨大的。
中国的学者对贸易自由化与粮食安全两者关系的意见并不统一,一种观点认为保持粮食的高自给率对中国来说会给日益紧缺的水资源与土地资源造成很大的压力,是不经济的,中国应当参与到粮食的自由贸易中去。傅龙波等(2001)利用海关数据对中国几种不同粮食的进口来源地与可依赖性进行了综合分析,表示中国粮食的进口来源国虽然较为集中,但由于国家间的经济、政治、地缘及其他原因都不会对中国实行粮食禁运或设置障碍,所以自由贸易下中国粮食安全并不会遭受很大的冲击。刘永胜(2010)则提出粮食贸易有利于中国粮食总量均衡,中国当充分利用国际市场,为保障本国粮食安全增加筹码;另一种观点认为粮食贸易主体进行贸易时动机复杂,利益诉求也多元化,绝不能贸然倡导粮食贸易自由化(尹成杰,2009)。樊明太、郑玉歆(2005)则遵循CGE模型的分析方法,对中国粮食的基准情景与贸易自由化情景进行设计,并模拟其对经济与粮食自给率的影响。结果表明,贸易自由化后中国粮食的进口压力将会加大,除稻米之外其他粮食的自给率都是下降的。粮食自给率是衡量一国粮食安全的重要指标之一,这意味着贸易自由化会对中国粮食安全产生一定的负面作用,但这种影响的显现尚需一定条件。在此,必须指出的是贸易自由化并非等同于贸易,贸易由来已久,现已成为国际社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而贸易自由化则意味着政府不加干涉,由市场掌握决定权、解决一系列后续问题,本文探讨的贸易自由化的影响机制也是以这个概念为前提的。理清贸易自由化对粮食安全的影响机制,并具体到中国自身情况,对选择正确政策方向、切实保障粮食安全至关重要。
二、贸易自由化对粮食安全的影响机制
实行贸易自由化是否可以提升福利水平、解决粮食问题一直是众说纷纭,这也从侧面体现出其影响的两面性,不可一概而论。而具体到一个国家对此应持怎样的态度,并不能简单参照他国意见,而应当在充分了解自身发展阶段的基础上权衡利弊得出结论。或许对于制造业,贸易自由化业已见成效,但对于地位特殊的农业,贸易自由化是否同样适用呢?这些都是我们急需探寻的问题。
(一)贸易自由化对粮食安全的正面影响
1、提高各国市场效率,发挥比较优势
当今种植业还未发展到完全脱离自然条件限制的程度,因此各国由于地理环境不同必会产生不同的优势与劣势,因而比较优势理论在种植业上的应用是顺理成章的,更是必然的,苛求种植条件匮乏的国家保证粮食自给自足不仅浪费资源,其本身也是不切合实际的。而贸易自由化无疑是常年处于粮食净进口国地位或无力满足本国粮食需求的国家的福音,如日本、冰岛等。种植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也确能带来一定的规模经济,增加世界整体福利。例如,朝鲜在前苏联未解体前的粮食产量约合现在的3倍,究其原因,是由于当时社会主义阵营分工明确,苏联集中精力发展重工业,向朝鲜出口农业机械,而朝鲜则致力于大规模、机械化的农业生产,再将粮食出口至苏联。不难看出,贸易自由化带来的分工合作,效率高是毋庸置疑的。
另外,贸易自由化也能促使国际粮食市场成为统一整体,提高各国市场效率。国家间联系不密切,就会造成供需结构上的不平衡,特定时期内粮食丰裕的国家不能顺利地将多余的粮食投向国外市场、赚取外汇,反之粮食紧缺的国家也不能从国际上迅速得到补给。因此,即便各国充分发挥了自身的比较优势,如果缺乏可靠自由的交易机制,仍不能达到理想效果、提高市场效率,各国利用国际市场确保自身粮食安全也就越难以实现。那么哪怕全球生产出的粮食能够满足人们的总需求,粮食危机依旧会存在。而现在在农产品贸易上,各国的市场联系程度并不高。粮食贸易远未达到自由程度,贸易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依然任重而道远。
2、调节粮食价格
粮食价格与安全之间看似关联并不密切,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在对粮食安全的测度中也没有考虑粮食价格,但对各国居民来说,这恰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问题,对于食品支出几乎占总收入70%-80%的发展中国家更是如此,再加上粮食需求弹性低,粮价过高就意味着相当数量的国家十几年甚至是几十年为摆脱贫困所做的努力都将付之东流。同时,它也会让发展中国家的政府陷入两难境地,即:政府是保护农民积极性,不对粮价进行过分打压还是遵从消费者的意愿,通过政府行为将粮价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实证分析表明,选择后者更为明智,因为高粮价给农民带来的收益要远低于我们的推测(MarosIvanic,2008)。而贸易自由化可以通过两个方面达到影响粮食价格、稳定粮食市场的目的。一是引入外部刺激,二是增加替代产品。假设一个国家完全分离于世界粮食市场之外,该国的粮食供给量与需求量一定,国内粮食生产运作商作为唯一的供给者会倾向于囤积粮食抬高价格以期获得更大的利润,而国内的消费者只能被动接受。如果政府出面,向市场大量投放粮食储备,短期或可遏制价格飙升,然而一旦储备量不足,粮价便会失控。而若该国参与了国际粮食贸易,就可以通过进口粮食来达成稳定粮价的目的,而且国外粮食来源一开始就会对“囤积居奇”的行为起到一个反刺激的作用,降低该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另一方面贸易自由化也使得进口国的粮食种类与加工品种增多,一种粮食产品的价格上升,人们就会转而购买其他替代品,如此,用于购买粮食的支出减少,基尼系数降低,福利也就自然增加了。
3、吸引外资,引进技术
一般而言,外资的投入主要是为了躲避东道国的关税及其他贸易壁垒。当贸易方式与资金投入方式同时可行的情况之下,出口国一般会选择前者,因为其风险和难易程度都较低。由此,不难推出贸易自由化反而会限制外资的引进。然而,粮食贸易却并非如此简单。由于人们对粮食的需求量仍处不断增长状态,粮食进口国的市场通常是很广阔的,加之很多国家的粮食生产尚在“靠天吃饭”的阶段,外资投入利润巨大,可利用的东道国资源也较为丰富,因此许多大型企业为抢占东道国的粮食市场会率先投资,贸易自由化并不能构成他们撤资的理由,反而是继续投资达成规模经济以进一步提升竞争力成为更为明智的选择。更不用说粮食作为一种战略资源,对其的控制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了。
贸易自由化吸引更多的外资,对东道国的粮食产业也会产生一定的示范作用。传统的农业模式已然不适应日益增长的需求,耕地的锐减、人口的激增以及水资源的匮乏无疑使供需不平衡更加尖锐化,外资通常具有资金充沛、管理机制完善、技术附加值高的特点,客观上可以帮助进口国进行产业改造和升级换代,因此向领先国家看齐,引进技术与资金同样是“修炼内功”、增加本国粮食产量的一种途径,值得广大发展中国家借鉴。
(二)贸易自由化对粮食安全的负面影响
1、不利于全球共同利益的维护
2010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发起的第21次农业会议中提到,全球应致力于开展生态农业,促进农业生物品种多样化与可持续发展,人们对粮食安全的关注也从最开始的可获得性扩展到了可持续性,但实行贸易自由化却会导致现实发展与该目标背道而驰。纵观世界范围内,工业化的农业生产模式占据优势明显,一旦农业达成自由贸易,工业化种植的比例必将迅速上升,成为粮食生产的主流方式。生产者的逐利性使得他们不会舍弃当前收益较大的工业化生产而花费大量的时间、人力、物力去研究与实践新的生态农业生产方式,而前者生产的特点便是高能源消耗、高化学用量、集约式管理、更注重产品与环境的统一性而非多样性(Weis,2010)。虽然工业化的生产让人们尝到了一些甜头,但已有学者指出这无疑是饮鸩止渴,这些所谓的高产量只能维持一时,却会造成更长时间不可挽回的损失。高能源消耗不仅对环境无益,更会激化能源竞争;高化学用量将造成土壤侵蚀与贫瘠;灌溉用水的浪费同样使早已成为农业发展制约因素的水资源变得更加紧张;而农产品品种的单一性不免导致部分生物基因流失,不利于农业生物技术的未来发展。20世纪农业生产力的提高便是以全球生态系统的破坏为代价的(MA,2005)。在没有外来力量加以管束的自由贸易情况下,除非生态系统破坏的严重程度会降低收入,粮食生产者都会选择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工业生产模式,而消费者在收入没有高达一定量之前也不会选择价格较高的非工业化生产粮食,这也完全符合人们在提供公共物品时的“搭便车”现象。因此,贸易自由化的结果便是生态环境破坏,农业可持续发展难以为继,粮食安全得不到长期保障。
2、进一步导致各国利益差异化
世界各国的粮食产业发展阶段不一致,所处战略地位也不相同。对于发达国家,这显然又是一个可以控制他国的“武器”,控制了粮食无疑是掐住了所有人的咽喉,所以握紧粮食掌控权才是他们真正的目的所在;对于正迅速崛起的国家,粮食产业是一个有待进一步夯实的基础,只有建立起国家的粮食产业优势,才能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抢粮大战中获益,才能支撑起其他产业的发展,寻找利基点就成了当务之急;而对那些仍然游走在饥饿、贫苦边缘的国家,这是一个经济发展的“发动机”,靠救济不是长久之策,不能自力更生将自己拉出缺粮的泥潭,求进步只是一个空洞的口号,增加本国粮食产量才是一切之本。如果用贸易自由化的统一标尺去衡量每一个国家,不难发现并不是所有国家的利益诉求都能得以满足,用自由贸易一种方法去解决复杂的各国粮食安全问题显然行不通。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虽有理可循,但它只指出了总福利的增加,福利分配中并没有体现公平性。一些非洲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是净粮食出口国,而今却转变为粮食净进口国,除了土壤恶化之外还因为其逐渐专注于经济作物的生产,比如棉花、咖啡等,而其粮食种植业面对强大补贴支持的发达国家,甚至是在农业基础设施上稍占优势的发展中国家,都无法招架,更不可能在自由贸易中获益了。整个非洲地区,营养不良的人口约达2.4亿之多,这足以说明非洲及拉美的部分贫穷国家,经济发展方式似乎进入了误区,粮食安全状况堪忧。较为富裕的发展中国家作为潜在的粮食出口商或可在粮食自由贸易中分一杯羹,但这些国家集中在亚洲与拉美地区,本国人口口粮负担较重,向世界市场上的输出恐怕并不能形成规模,所以进行粮食贸易自由化最大的赢家应当是作为出口大户的发达国家。任由他们掌握全球粮食的控制权,支配世界其他国家的口粮显然是不理智的。同时,发展中国家的粮食产业是为其工业化提供资金的重要部门,如果这块阵地无法坚守,经济的持续发展便是空谈,粮食安全就更不可能得以保证了。
3、冲击发展中国家粮食种植业,全球粮食产量增长停滞
贸易自由化意味着世界范围内粮食产业更加激烈的竞争,消费者对于物美价廉产品的天然倾向可能会使本国尚在发展的粮食产业陷入困境,最终退出竞争。这不仅会导致该国粮食产业痛失本国市场份额,还可能会间接影响其定价权的掌控。面对贸易自由化,并非所有的国家都准备好了。李斯特认为农业已经发展成熟,不需要保护,因此只需要将重点放在幼小工业上,这在今天看来其实不然,国家间粮食产业实力还是悬殊的。2008年世界谷物的单产平均水平为3539千克公顷,但德、法、英等国这一数字超过了7000千克公顷,荷兰更是高达8308千克公顷,为最低水平哈萨克斯坦的近8倍。贸易自由化后,农业强国产品与资金的进入必然会冲击到弱国的粮食产业,使其丧失发展的能力。此外,研究表明,由于人口的增长等一系列原因,2050年的粮食需求量将会翻一番,而发达国家粮食产量的发展是否有上限一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因此,发展中国家粮食产业的充分发展也更利于全球粮食安全的保障,非洲等国在迎接全球粮食需求上涨的挑战中将扮演重要角色(Thurow,2010)。如果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粮食产业遭到破坏,满足全球不断攀升的粮食需求只怕会变得愈加艰难。
4、进口依赖度提高,导致风险增加
贸易自由化实现后,鉴于各国粮食产业现有能力参差不齐,要素禀赋也不尽相同,无论是依据本国资源实际情况选择主动放弃,还是本国产业遭受冲击,难以抗衡外来竞争而被动退出,都会使国内粮食的进口依赖度提高,导致风险增加。如果这又是该国国民赖以生存的口粮的话,风险程度甚至会更高。出口国往往会以此为国际间谈判的筹码,向进口国施加政治压力。当然,1980—1981年间美国、欧共体等对苏联实行粮食禁运未获成效的事实也让很多西方学者得出无论国际粮价走势如何,粮食进口方均能保持谈判优势的结论(RobertPaarlberg)。但我们也不得不看到该事件的特殊性,苏联是当时的工业强国,自然不会因为粮食禁运而乱了阵脚,并且高价从阿根廷进口粮食并不适用于现今的一般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此外,还有学者提出一旦国家间建立了粮食贸易联系,出口国就不会轻易放弃这个粮食出口的途径,如若不然就会形成“双输”的局面,这似乎也不符合全球粮食趋紧的大环境——粮食的卖方市场还是很明显的。虽然粮食出口国的分布逐渐趋于分散,客观上降低了不利影响的程度,但从2010年与2011年的数据来看,北美、欧洲等传统农业生产大国依然把持着全世界60%左右的粮食出口额。这一点也不得不令各国仔细考量。
三、中国粮食实施贸易自由化的可行性分析
中国是否应当积极推进粮食贸易自由化,其带来的影响究竟是否合时合宜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结合多方因素来看,中国实行粮食自由贸易难实现、难保持、难取得真正的高效率,而现今的环境不仅无法对粮食贸易自由化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反而会减缓其发展进程。
(一)中国粮食贸易自由化难实现、难保持
中国的粮食种植业效率与收益都不高,2009年稻谷、小麦、玉米、大豆的单位面积产量为6585.3、4739、5258.5、1630.2千克公顷,分别是粮食产业先进国家平均水平的87%、59%、58%、67%,四种主要粮食产品中中国只在稻米的生产上占有些许优势,而粮食的质量更是不能尽如人意,生产效率着实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除此之外,中国种植业还面临高成本的挑战。据统计,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粮食生产成本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价格也就水涨船高,竞争力受挫,因此中国的粮食在世界市场上通常并不受到青睐。贸易自由化后,各国可以自主选择贸易对象,不必考虑其他因素,这一现象或将得到强化,即使是中国的粮食有人问津,由于生产成本与运输成本的限制,收益也是有限的。相较而言,中国的其他农产品产业如蔬菜、水产品发展形势喜人,其依傍中国劳动力丰富的优势,生产成本大概低于国际市场四成左右,近年来的出口量更是达进口量的30倍有余,出口创汇能力较强,农民由此获得的收益比种植粮食要大。根据上述情况,如果实行完全贸易自由化,依据比较优势理论,中国资源将会渐渐从不具备竞争优势的粮食种植业转向优势的水产品或蔬菜种植产业,也就是将生活性农产品转变为贸易性农产品,等于是将自己的饭碗交到了别人的手里。自古代以来,中国就一直奉行“无粮则乱”的治国思想,那么自由贸易带来的这种结果可不可以为中国接受呢?如果接受,中国会不会重蹈前文所提到的非洲一边种植经济作物争取外汇、一边饿殍遍地的悲剧呢?谁都无法保证。因此,无论是从中国的根深蒂固的思想观念上还是从非洲农业发展的前车之鉴上,中国实行粮食贸易自由化都不应当急功近利。
其实,在农业上发挥比较优势所带来的福利增加通常会被人们夸大。比较优势理论假定生产要素可以自由流动,这里的生产要素主要指的是劳动力和资本。但农业生产还需要另一种更为重要的生产资源,也就是分类颇多的土地。不同的土地种类适宜种植的作物不尽相同。中国疆土范围甚广,南北东西跨度也比较大,适宜种植农产品的种类自然不在少数,如缺乏宏观管理,人们因利益驱使专一生产某几类优势农产品往往会因无法因地制宜而事与愿违。而且,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必然会导致一定的剩余劳动力,但现实中这些劳动力并不能迅速流动而找到新的岗位,如此便会造成结构性失业。中国人口众多,任何时候人口间的利益协调都是中国的要务,比起经济效益,就业问题更为重要,稍有不慎会动摇国家的稳定。因此在政策选择上,中国一定不能以失业率增长为代价来换取并不显著的经济效益。由上可知,无论比较优势对粮食贸易是否完全适用,粮食贸易自由化在中国都难以实现并且难以保持。
(二)中国粮食贸易自由化难取得真正的高效率
纵观世界范围,粮食贸易市场并不是完全竞争市场,存在少数行业领头羊,如四大粮商等,更具备寡头垄断市场的特征。在中国,即使粮食市场结构仍处转型阶段,也出现了如中粮集团这样的垄断企业。而从中国粮油的控制权来看,垄断企业控制市场份额巨大,外资所占就达60%之多,最高时期直逼85%。2012年中国食用油的全面提价也不能不说是受到了外资垄断厂商的影响,可知在中国粮食市场,垄断势力同样不能忽视,而这似乎也是大势所趋。粮食贸易自由化使得各国粮食厂商在一个更大范围中进行较量,争夺的是世界粮食的控制权与定价权,这也是粮食贸易的实质。平心而论,中国大型粮食厂商虽经过一段时间的历练,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与发展已相当完备的外国垄断粮商相较,仍显得底气不足。如贸然采取粮食贸易自由化,最可能出现的结果便是中国小型粮商逐渐边缘化,被挤出市场,而中国的大型粮商在高手如林的世界市场上也无力抢占制高点,不能获得粮食贸易中的话语权。整个世界粮食市场将由少数几个大型粮食厂商控制的局面可想而知,而寡头企业是以自身利益作为决策基准的,价格更是他们用以获取更多利益的武器,本身就不是最有效率的交易模式。何况福利分配也无公平可言,彼时已丧失粮食控制权的中国自然不会是所获颇丰的一方。此外让他国粮商决定中国粮食的生产与进出口,恐怕会引发恐慌。对待其他市场上的寡头行为,政府尚需出面调停,粮食这一关乎国计民生的市场更需要政府来维护和规制,这也就与贸易自由的定义相违背了。不难看出粮食贸易自由化对中国来说难以取得真正的高效率,也不能提高国民福利,只能为他国做嫁衣,并不是明智之举。
(三)中国粮食贸易自由化缺乏现实条件
粮食贸易自由化取得成效的前提便是存在一个颇有效率、完善的运作机制,但如今这个前提并不能得以满足。不仅如此,中国实行贸易自由化的条件也不成熟,主要来源于国际国内两个方面。国际方面的阻力体现在当前贸易体制及贸易法规的不完善上,而国内方面则来自现实条件与基础设施的不足。
虽然WTO一直致力于促进粮食贸易自由化以扩大全球粮食产量与贸易量,调整粮价并给发展中国家提供将农产品销往发达国家、出口创汇的途径,但在实践过程中却没有达到预想效果。多哈谈判中,日本建议禁止各国对粮食设置关税却鲜有国家响应,多哈谈判目前也陷入僵局,在这个问题上至今没有拿出可行的方案。另外,此次谈判仍然承认粮食自由贸易的两种例外情况,一个是所谓的“黄箱”“绿箱”“蓝箱”政策,主要是对发达国家农业补贴的豁免;另一个就是SDT规定,旨在帮助发展中国家建立自己的粮食产业优势,更好地融入国际市场。但就效果而言,前者的实施范围远比后者广泛,推行力度也更大。且农业协议规定各国对农业的保护要降低到1993年之前的水平,发达国家经过前期保护政策的实施,或可依照规定而行,但对发展中国家来说不免有些困难了。2009年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第35次会议报告指出,“随着时间的迁移,更多的贸易计划促进了经济增长,食物安全的问题就在于穷人是否能从这种经济增长中得到好处”,而这样的协定表面上一视同仁,其实质却是对“穷人”的极大不公。而纵观各国现今的粮食贸易政策也不难看出,一些主要的粮食出口国如印度、泰国等都对本国的粮食出口进行限制,欧盟27国、日本等则开始暂停征收大部分谷物的进口关税,可见世界粮食的供需是趋紧的。另外,关税是部分出口粮食的发展中国家的一项重要收入,贸易自由化对粮价的调节机制又很复杂,有时会导致国际粮价高于出口国本国市场上的粮价,因此提高粮食出口关税也是这些国家的无奈之举。在各国纷纷尽力将粮食留在国内而在国际市场上吸收更多粮食的大环境下,中国想依靠世界市场来保证国内粮食安全显然是不现实的。
而向他国进口粮食不仅需要充足的外汇储备,还需有便捷而花费低廉的运输途径。中国除了铁路运输,其他的运输条件都不如人意,但即使是铁路运输也并不是十分发达,尚有不足。举东南亚国家为例,中国仅与越南签有正式贸易协定,而与老挝、缅甸等国由于政策限制,进口难以形成规模,即使限制消除,由于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交通条件不能支持大规模粮食运输,进出口无法做到畅通无阻。不便利的交通同时也会增加运输成本,如从磨憨口岸到昆明的运输成本就高达280元吨,这也就失去了进口的意义。而东南亚是中国重要消费粮食——稻米的主要生产地区,这也提醒我们,中国粮食自由贸易尚缺乏完备的基础,仍需保持较高的粮食自给率。
另外,中国是大国,每年所需粮食数额巨大,国际粮食年均贸易量只占中国粮食年度消费总量的50%,如若不大量自足,过分依赖进口,必会拉动世界粮食价格上涨。这不仅将打破粮食贸易的正常格局,还会引发他国对中国的不满,那些粮食消费所占比例较高的贫困国家更是会怨声载道,不利于中国负责任大国形象的树立。中国本来就甚嚣尘上,中国断不应再在这个方面授人以柄。
相反,现在的中国有比实行粮食贸易自由化更有效、更为紧迫的方式——也就是发展本国粮食种植业,提高产业技术含量。资料表明,中国在农业特别是种植业技术上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发达国家科技进步对农业的贡献率可达60%—80%,而中国仅有30%—40%,并且从事农业科研的研究人员数量只相当于美国的19,欧盟的15,研究开发经费更是位于泰国和阿根廷以外的所有粮食主要生产国之末。壮大自身力量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参与贸易竞争与分享总福利的资本,没有足够的实力就轻言贸易自由化,缺乏与他国交易的筹码,想在世界市场上获利岂不是与虎谋皮。因此,中国当前的要务是扶持本国的农业产业而非其他。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结合贸易自由化的利弊影响以及中国粮食产业与贸易的现状,我们可以看出,了解本国产业所处位置、现今发展情况与选择何种贸易政策密切相关,中国一直属于发展中国家阵营,其粮食产业也仍处于变革发展阶段,虽在个别产业上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但与世界其他农业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依旧不可小觑。尽管贸易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粮食贸易或将逐渐放开,但由于粮食的特殊战略地位与其复杂性,自由贸易在当下缺乏实行的条件——利益分配不平均,国际贸易体系缺乏效率和公平等。而且回顾世界农业贸易的历史,除了英国在19世纪短暂试水农业自由贸易,几乎没有出现其他粮食贸易自由化的例子。具体到中国,现阶段贸易自由化对粮食安全带来的负面影响要大于其正面影响,贸然大开国门无疑是“引狼入室”。因此,粮食的贸易自由可能仍需要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和特定的实施环境。但是暂不接受贸易自由化并不代表要完全摒弃贸易,实行粮食自给自足。事实上,这样极端的想法也不利于中国粮食产业的发展,固步自封只会导致更加落后,此时政府就应当承担起引导本国粮食产业发展以及粮食贸易方向的职责。同时,我们也应当充分地认识到,农业是一个国家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石,尤其是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国度,撇下农业而集中力量发展工业、服务业的道路行不通。与其在自由贸易是否可以解决粮食安全问题上徘徊,不如以各国农业发展历史为鉴,努力提升本国粮食产业的实力。如此,不管是平衡本国粮食供需还是更好地参与粮食贸易,抑或是为世界未来粮食安全贡献力量,中国都能够游刃有余。因此,在现阶段,我们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确保中国粮食安全。
(一)实行补贴,扶持粮食产业
近几年来,中国的几个重要贸易伙伴实际运用的农业国内支持总额略有下降。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统计数据,美国生产者补贴等值(PSE)总额从2004年的432亿美元下降到2008年的233亿美元,欧盟则稳定在1000亿欧元左右,日本和韩国也走下降趋势,但这并不代表这些国家逐渐放弃了农业补贴政策,相反,美国的新农业法案规定,今后10年美国联邦政府用于农业的补贴将达1900亿美元,比旧法规定的补贴增长80%,可见其农业保护力度是在增强的。而且,即便与其下降后的PSE进行比较,中国的农业国际支持水平也仍显不足。因此,如果政府不对本国的粮食产业进行合理大力扶持,中国农业很难自行寻找到快速发展的出路。李斯特的幼小工业理论在这里其实也可得以运用。中国粮食产业尚处发展与转型阶段,实力较为薄弱,政府在鼓励其进步的同时,还应为其创造良好的环境以免受他国强烈竞争的冲击,等时机成熟再让其充分融入国际市场参与竞争。尤其是对未来粮食产业中大有可为的国有大型粮食企业更应多加管理,他们将是持续发展与接受外来挑战的中坚力量,国家需要在提高这些企业的生产加工能力与效率上多下工夫。对粮食产业的保护还体现在相关法规的及时出台上,在大豆产业已遭外资侵入很长时间后,国家方才出台相关条例对该产业进行规制,致使中国在大豆产业失去完全掌控力。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当谨记前车之鉴,保持一定的敏感性和前瞻性。此外,现在国际粮食市场上反倾销、反补贴的浪潮越来越明显,中国应对经验明显不足,这也是政府在扶持本国农业时应当解决的问题。
另外,由于中国农业资源确实有限,所以在扶持粮食产业上没有能力也无需面面俱到,只需要选择与国家安全联系最为紧密的产业作为重点,比如稻米与小麦等,其他粮食作物便可略居其次。2009年中国玉米的食用消费仅有1417万吨,用于饲料原料的制造则高达10945.9万吨。而饲料原料具有替代性,且使用其他材料代替玉米的趋势方兴未艾,因此粮食产业的发展也可分轻重缓急,认识这一点有利于对粮食产业的发展进行总体规划。
(二)发挥特色,开展生态农业
日本的粮食产量呈现下降趋势,原因之一是其急功近利的农业发展模式。高化学用量以及大面积灌溉使得本来就数量有限的耕地质量一降再降,对国外粮食的需求量也就越高。中国的耕地总量虽不在少数,但由于人口基数大,平均到个人耕地资源就显得不足了,而且耕地以及农业生态环境的质量恶化直接制约粮食产量的增加。因此日本等国的农业发展老路显然不可取。只有遵循生态农业的道路,中国的粮食产业才会得到长足的进步,也只有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真正保证中国未来的粮食安全。中国在今后的粮食产业发展中应当积极促进节能减排,强调科技绿色种植,将先进技术融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良已出现退化问题的耕地,完善生态环境补偿制度,保证粮食增产与环境保护同步进行、相得益彰。
另外,就中国失势的大豆产业而言,并非没有与外来竞争抗衡的方法。从外国进口的大豆虽然价格优势明显,但品种单一,而中国东北传统的大豆品种优良,尽管生产成本较高,但在不断倡导生态农业的今天也并非毫无胜算。随着收入与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会转而购买优质、健康、品种多样的农产品,中国的特色优势就能够得到发挥。只要在发展中国粮食产业的道路上,将良种、良法、良田结合在一起,保证中国自身的粮食安全并没有太大的问题。
(三)开辟西部可用耕地,积极对外农业投资
2012年的两会上,袁隆平表示,18亿亩的耕地红线不能破,而且中国西部尚存在未被开发的可耕种土地,可将这些土地合理地开发利用起来,解决中国人民的吃饭问题。加拿大地广人稀,一直是美国的后粮仓,而且近年来一些粮食净进口国为保证本国的粮食供给,开始向其他国家购买农业用地,这逐渐成为了一种解决粮食问题的方法。对此中国也可以效仿,向土地资源较丰富但利用率不高的国家进行农业投资,如俄罗斯、新西兰、缅甸等,这样无疑可给中国的粮食安全上一个保险栓。
(四)努力推进贸易区域自由化
粮食安全的对策范文2
关键词:食品安全;成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F3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4-0223-1
粮油食品安全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会影响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甚至关乎政府和国家的形象。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要从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着手,不仅要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同时还要从标准入手抓食品安全,尤其在食品健康安全方面更要与国际接轨。
1 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成因
近些年,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从三鹿奶粉事件到现在的染色馒头,塑化剂事件,还有广为人知的地沟油。为何这些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打掉一批又出现一批,按下葫芦浮起瓢?应该说,面对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的层出不穷,政府已经拿出了最大决心和坚决的行动,不但加强了立法,同时,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所有的监管职能部门,也都加强了日常监督检查和对违法行为查处。
1.1 食品安全监管链条长、环节多
据国务院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我国食品生产企业多达40多万家、食品经营主体323万家、餐饮单位210万家、农牧渔户2亿多户。
1.2 食品需求量大,流通范围广、销量大,流速快
中国13亿人口,每天每人消耗1公斤粮油蔬菜全国就是13亿公斤,130万吨,需要载重60吨的货车21667节,国家标准火车货车长度是22米到26米,即便用最长的火车装载至少要排563公里,一列货车一般编组50节左右。大秦铁路有超大重载的编组,由两列货车挂在一起,100-120节货车车厢和两组电动机车,有的全列重载10000吨以上,照此算来国人每天消耗的粮油蔬菜即便用大秦铁路超大重载列车也要130列才能装得下。粮油蔬菜都几乎是在市场流通中最大化的刚性易耗品。
1.3 粮油蔬菜许多生产环节规模太小而且分散
我国有一亿多农户进行分散、非规范化生产,包括所有的初级农产品,鸡鸭鱼肉奶蛋等。另外,我国四五十万的生产加工企业,其中绝大部分规模过小。例如媒体曝出的“瘦肉精”问题,养猪是非常分散是主因。
1.4 假冒伪劣和不安全食品概念没有区分开来
有很多假冒伪劣食品实际上不会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危害,哪怕是潜在危害。那些会对消费者造成直接危害甚至潜在危害的不安全产品,只占假冒伪劣食品的极小部分,比如用工业甲醛兑制白酒导致失明甚至丧命,三聚氰氨造成大量婴幼儿的泌尿系统结石,以及台湾的塑化剂。
1.5 消费者和媒体的食品安全意识与维权意识增强
各部门监管力度加大,以致一些长期存在,而一时没有发现的问题暴露出来,比如双汇“瘦肉精”事件。他从技术角度说:“现在中国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在全世界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发达国家是不需要这样强度的监管,而一般的发展中国家没有这样的能力和资源来加强监管。”
1.6 监管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管技术手段落后
新的化学品要进入市场,进入人们的生活,要做风险测评,做动物实验。实验以后,要进入市场,必须要拿到准入证,现在好多东西没有这个门槛。生产者觉得这个东西加了能防腐、能改变口味,能好卖,就加了。监管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监管技术手段跟不上科学发展。
1.7 个别经营者法律和道德意识淡漠
目前,一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从业人员惟利是图,置法律、道德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于不顾,肆无忌惮地生产加工有毒有害食品,而且手段不断翻新。更多的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规章制度流于形式,卫生环境十分恶劣,食品质量不能保障。
2 妥善做好食品安全的对策
2.1 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广泛监督食品生产各个领域
要妥善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必须紧紧的依靠人民群众,发动人民群众,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让人民群众提高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政府要加大宣传投入,广大人民群众要广泛监督食品生产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加大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处罚力度,对举报投诉有功人员实行重奖,消灭死角,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分子没有立足之地。
2.2 加大科技投入
食品监督检测工作事关全国人民乃至世界人民的生命安全。要不断加大科技投入,针对科技发展新形势、新特点,研究新的监督检测手段和监督检测技术,对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对生产的各个环节实行全程录像。确保整个生产过程公开透明。
2.3 加强法制建设,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国家2009年重新修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并且各级政府都相继出台了规范性文件,要继续加强法律法规实施工作,严格依法监督管理食品安全,依法对食品进行安全卫生检测,努力研究新的检测技术和检测仪器。提高检测能力。
粮食安全的对策范文3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施工质量;管理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时代和科技的进步,对建筑行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现阶段建筑工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不同程度的问题。施工中安全和质量问题的管理不到位,建筑工程日后的使用埋下了安全隐患。不仅会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更会变成社会的不和谐因素。所以对建筑工程采用科学化和标准化的管理,减少施工中安全和质量问题的产生,才可以提高建筑工程的整体建筑水平,促进建筑行业的蓬勃发展。
一、施工安全及施工质量概念
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的管理是一个协调的过程。包括的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两个方面。其中施工质量又包括施工质量监理和施工质量方针的管理两个关键环节。施工安全及施工质量管理的时候要确定管理的方针,明确各个部门的责任,采用多种手段方法对于管理进行控制。包括对质量深入的周密策划。质量关的严格把控和施工质量的安全保证等。
二、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只有在施工过程中保证施工安全,控制好施工质量,才能将优秀的产品交予市场。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主要和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和施工管理有关。在建筑工程中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对于建筑工程进行有效的管理,才能减少建筑工程的安全问题的产生,才能进一步提高工程的质量。由于建筑工程的性质和种类的不同,涉及到具体施工的问题时,影响因素也各部相同。为了用高质量的施工质量参与市场竞争,一定要加强施工中安全和质量的控制。科学的日新月异发展,新科技革命为建筑行业带来了各种各样的建筑新材料。[1]新的建筑工艺业层出不穷展现。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对于建筑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所以在现代的建筑生产中,施工安全问题的控制更加严格,施工质量的把控更加严格。这些新的变化,使得建筑工程的发展面对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为了适应这种发展变化,适应新的要求和挑战,只有在施工安全问题上下大功夫进行研究,在人员施工操作上进行严格管理,才能从各个环节上达到一个高质量施工建筑的要求。
三、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施工安全中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施工安全的问题主要施工单位对于施工中的责任感没有落实。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生产过程中规章制度没有融入到施工中来。在施工中组织设计的不明确,导致施工中技术措施的操作性和针对性较差。项目经理在岗位落实的时候,对于每个岗位安全问题的责任划分不够清晰。另一方面,建筑工人影响施工的安全。在我国 建筑工人安全施工意识的教育淡薄,引起施工中安全问题的产生。施工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是建筑施工质量的基础,因为建筑工人才是一线的操作者,是整个施工过程中现场实际影响者。[2]建筑企业安全问题管理的滞后,对安全管理工作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建筑工人对安全防范意识的疏忽,以及操作技能的不熟练,导致安全培训共组滞后。有的建筑施工单位甚至对于建筑工人没有岗前培训,就投入到建筑施工中来。没有敲响建筑施工安全的警钟。施工安全中还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对安全记录及时进行交底。不能将施工安全工作只停留在表面上。
2、施工质量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施工质量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在企业内部管理方面。对于质量的把控没有进行责任的落实。没有将责任非配到人。在我国建筑企业中,大多数企业对于承包单位的建筑质量的有所疏忽。其次,政府相关部门的把关不够严格,监管没有落实到位,建筑工程质量的竣工检验管理不够严格。在有些企业没有相关建筑资质的情况下,私自进行开工。建筑施工中对于施工进度过分看重,忽视了对于质量的把控,留下了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在日后的建筑使用过程中埋下了隐患。政府部门应该加强相关环节的监管,进行建筑质量的控制。最后,在工程最后的验收中,质量监管部门应该起到主导的地位,引导企业竣工时,工程质量的提高,而在我国,建筑施工的主导部门是开发的企业。应该逐步提高建筑监管部门在质量控制中的作用,缩小开发商对于建筑监管的权利。充分发挥建筑监管部门的自身价值。
四、建筑施工安全和质量管理措施
1、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建筑施工开始之前要做好施工安全准备工作。一方面在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上进行控制。要对施工机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许可和安全生产的体系进行严格控制,还要在施工的方案和施工中的安全措施进行专门的审查。与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对照比较。施工现场设备的安全影响到施工安全的具体操作。[3]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例如脚手架、起重机械和垂直运送设备,要按照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在大型的施工企业中,机械设备要配备安全报警装置和信号装置,以防在问题出现时,能够进行信息的流通。要对款项进行提前的预设。在施工安全问题出现的时候,能够专款专用,快速解决问题,不影响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除此之外,在建筑施工技术方面的有效管理,也能减少施工安全问题的产生。多数在施工工艺上出现的问题,都是由施工计划的不明确和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的不健全造成的。在工程进度过快时,施工技艺的不成熟会埋下安全隐患。[4]合理、安全有效的施工方案在方案施工安全中的作用不可小觑。建筑施工中的安全操作规范也要进行严格的制定,作为施工安全的准绳,时时刻刻在实际的施工操纵中进行落实。对于施工安全进行科学周密的预警预报,高危险施工操作的时候,有专门人员进行安全的防护,安全工作的负责。也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将安全意识深刻刻进脑海,安全警钟长鸣。
2、施工质量管理措施
要把“以人为本”作为施工质量控制的原则。用施工质量来检验每个环节的工作是否做到位了,将施工质量提高上去。在施工质量管理中,应该对施工人员进行鼓励,采取积极措施,激发他们参与工程质量控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他们的潜力和创造性。增强每个建筑参与者的责任感,认识到施工质量的重要性,减少在认为主观因素对于施工质量的影响。在施工中要长久坚持“预防为主,处理为辅”的施工质量处理原则。将问题扼杀在萌芽,将施工竣工后产生的问题,在施工前期和施工阶段进行控制。依据有关的建筑施工参数,对于施工质量进行严格的控制。每个岗位的工作考核要靠施工质量的考评来说话。施工质量是人员工作业绩评价的基础和主要依据。还要在施工中材料和技术进行严格的控制,结合是公主所有的管理措施,时刻把建筑施工质量放在第一位。对于施工方案进行高效环保和经济适用的优化。
结语
建筑施工的安全和质量管理是一项负责和需要各部门协调的工作。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关系到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关系到企业的生产效益,也关系到企业社会影响力。要倾注人力、财力物力对于安全和质量问题加强管理,不断采用新的措施将工作提高到一个更高的水平上去。保证保量完成项目工程,造福于社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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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的对策范文4
关键词:农产品;安全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S207.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3)02017903
1引言
猪肉“瘦肉精”、幼儿奶粉与鸡蛋含“三聚氰氨”、海南毒豇豆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在国内频频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市民讨论的热门话题。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关系到农业结构调整,关系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影响社会和谐和安定,影响我国农产品国内国际贸易与国际声誉形象。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成为现阶段农业生产的重要工作。地处四川盆地东北部大巴山系米仓山南麓的巴中市,其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高,监管滞后,亟待提高。研究、探讨巴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提高巴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巴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自2003年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以来,巴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
(1)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已是巴中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的重要内容。巴中市政府建立了目标责任考核机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无公害认证和农产品市场监测等项内容纳入对各县区考核内容之一;市农业局把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个县区农业局、局属各单位,做到了“目标任务、分管领导、责任单位、保证措施、工作标准”5落实,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提升了考核档次,加大了监管力度,强化了工作责任,有效防范了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建立。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巴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于2009年4月首次通过“双认证”,取得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和“资质认定 计量认证证书”。2011年年初,市农业局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同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统筹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管工作。巴州区、平昌县、通江县、南江县4个区县均已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与市检测中心相对接。
(3)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工作常态化。自2009年市检测中心通过“双认证”以来,连续3年开展例行监测工作。每年年初制定例行监测方案,共在3县1区的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随机抽检农产品2400个,其中蔬菜样品1910个,食用菌样品460个,水果样品30个。检测项目67200个。总体合格率由3年前的97.3%稳步上升到现在的98.8%。
3巴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
3.1农业污染
3.1.1农药化肥污染
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近年来,农药的广泛应用大幅度提高了农作物产量,但农药施用不当或滥施,污染了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进而直接危害到人类健康。巴中地处偏远,农民文化普遍不高,耕种农作物科学专业知识匮乏,农药施用方法不科学、违规使用禁限农药的现象普遍存在。
化肥除含有农作物生长发育所必需的营养元素外还含有少量的重金属等有害物质,这些有害物质会在土壤中残留并积累,对土壤环境造成长期的污染,进而污染农产品并危害人们生命健康。
3.1.2畜禽粪便污染
巴中是一个农业大市,近年来,农村畜禽养殖业得到较快发展。然而这些畜禽粪便至少有3/4以上未处理就直接排放。粪便进入水体或渗入浅层地下水后,大量消耗氧气,导致其他微生物死亡,特别是含有抗生类污染物渗入农业土壤,进而通过农作物进入食物链,从而产生“有机污染”。
3.1.3农村生活污染
农村生活垃圾的成分呈多样化,除了常见的塑料制品外,许多城市生活垃圾向农村运送扩散,而巴中农村都没有垃圾填埋处理场地,广阔的天地成了天然的垃圾排放场,严重污染了土壤、水和空气。
3.2监管机制不健全
3.2.1监管力量不足
市、县区、乡镇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总量不多,市级农产品检测中心仅有8人、多数县区3~5名、乡镇1~2名,专职监管人员更少,面对众多且缺乏规范的生产主体,显得势单力薄,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顾此失彼。
3.2.2监管手段不多
因人力、财力受限,农业部门的巡查、检测等难以全覆盖,尤其对非“三品”生产主体的监管缺乏日常监管手段;由于法律法规不尽配套,在监管实践中对违法违规主体实施处罚难以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情况突出。
3.2.3管理职责不清
当前,巴中市农产品生产经营管理依然沿袭着计划经济时代的模式,农工商分离,产与销脱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权限分散在农业、工商、环保、卫生、质监等不同部门,各自都依据相应的工作职能和行业法规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检测。多头管理导致了部门职责不清,主体责任难以落实,管理脱节,不利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3.3监管体系不完善
3.3.1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滞后
一方面检测机构基础薄弱。由于巴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09年才首次通过“双认证”,起步较晚,基础薄弱,与巴中这个农业大市的地位不相符合,不能满足农产品生产全程质量安全监管和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需要。另一方面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自检能力薄弱。全市的批发农贸市场仅有1家配有快速检测仪, 超市仅有 3家配有快速检测仪。且由于缺乏有力的督管,自检工作时断时续,农产品安全在销售环节上根本没得到保障。
3.3.2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缺乏合力
涉及农产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有近10个部门,各部门之间信息不沟通、相互扯皮。这种多头执法不仅使很大一部分力量在相互推诿中消耗掉,而且造成技术标准重叠、交叉甚至技术内容矛盾的现象。
3.3.3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建设认知度低,流于
形式巴中市农业系统有5个质检机构,只有市检测中心通过了认证,其余3县1区的质检站均未认证。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整体规模较小,认知度低;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在巴中乃至全国都还算属于新生事物,加上宣传力度不够,导致企业和消费者对其认知程度不高。
2013年2月绿色科技第2期
汪洲琼:巴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环境与安全
4提高巴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对策建议
4.1提高农户综合素质,严把产地源头关
农户在提高农业与农产品环境质量的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巴中地处偏僻,发展滞后,农户受教育水平比较低、难以进行科学的生产。因此,必须加强对农户的宣传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增强农户的环保意识,提高农户的生产水平。
4.1.1科学使用农药
(1)要注意区分防治对象,有针对性地用药。
(2)要注意掌握最佳防治时期,对害虫的防治以虫卵期或幼虫始发期最为有效。
(3)要注意不要随意加大用药浓度。配药时不按比例,不用专门量具,只用瓶盖或其他非标准器皿,没有数量概念,一般都大大超过规定的浓度,不仅造成浪费,而且容易发生药害,同时,也使病虫的抗药性增强。
(4)要注意不要长期使用单一品种。长期使用某种农药,会让病虫产生抗药性,造成恶性循环。
(5)要注意区分高效与高毒农药使用。目前优质农药正向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方向发展,而不少农民误认为毒性高效果就好,结果往往造成人畜中毒,为此,应正确区分高效与高毒农药的使用,保证用药安全。
4.1.2推广科学施肥技术
科学施肥就是要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吃饱不浪费”,遵循土壤、作物、肥料三者之间的依存关系,以肥料与综合农业技术相配合为指导原则,产前确定施肥的品种、数量、比例以及相应的科学施肥技术,是实现高产、优质、高效、土壤培肥、提高化肥利用率、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
4.2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建设,严把产品质量关
4.2.1加强建设检验检测机构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是实现农产品从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业安全生产规程到农产品市场准入等“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管理的重要保障,是有效防止有害有毒农产品进入市场、防止发生食用农产品急性中毒、提高巴中市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有效措施。市、县各级都要充分认识到重要性。
4.2.2提升检测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巴中市(县)专职检验检测人员中具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5人,仅占总数的16.7%。在实际工作中,凸显出检测知识储备不够,专业不专,同时缺乏深入的专业学习和培训。为保证质量体系持续有效性和适应性,必须对检测人员进行全方位培训,如法律法规、质量意识、检测技术和管理知识水平培训等,不断提高检测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检测水平,造就一批精干、高效、懂业务、懂法律的农产品质检队伍。
4.2.3争取各部门支持
要积极争取财政、计划、编制、科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尽快完善机构,充实人员,增加投入。
4.3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4.3.1积极创建“三品一标”
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政府主导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虽有其各自产生的背景和发展基础,但都是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战略选择,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标志。巴中市需不断强化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主体地位,采取召开现场会、出台激励政策等措施,引导申报“三品”认证,形成区域公用品牌。依托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和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农产品监督抽查活动,督促“三品一标”获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和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严厉打击伪造、冒用“三品”包装标识等违法违规行为。
4.3.2建立严格的质量追溯制度
对生产农产品的农户,实现严格的户籍编码制度,一户一码,不管生产任何农产品,都使用政府统一配发的、唯一的编码。每批产品上市,都必须加贴编码及产品采收日期。同一采收日期的产品为同一个批次。对经检验部门检验的,还应附带检验合格证书。追溯制度的建立,一是为了在发现质量问题的同时召回该批次产品而不影响其他批次产品,二是有利于责任追究。
4.3.3严格实施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
巴中市虽然启动了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但并不完善。需将企业自检与主管部门抽检相结合、快速检测与定量检测相结合,重点检测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经营农产品的超市,严格把好上市关。
4.3.4整合资源
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为契机,巴中市争取到总投资1000万元的市级综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可利用该项目充分将农业、畜牧、水产现有资源进行整合。资源整合后,明确责任,制定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引领行业迅速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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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的对策范文5
关键词:食品质量安全;食品连锁;企业管理
1 食品连锁企业产品质量安全
1.1 食品连锁企业的定义
连锁企业,其实就是一种零售商业形式。连锁企业由很多家小的零售商店组织在一起,受到同一个控制中心的管理,它们有相同的名字、店面装潢、企业文化以及企业管理模式。这些食品连锁企业刚开始以一个小区域为中心根据地,通过正规连锁、特许连锁、授权连锁的形式由总部不断地向外发展,最后成为区域性连锁、全国性连锁,甚至国际性的食品连锁企业。
1.2 食品连锁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
食品连锁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在目前是一个广受关注的焦点。其在政治、社会、法律、经济学方面均有自己的科学含义,从其科学内涵来看,不仅包括生产安全,也包括经营安全,同时也应该在范围和侧重点上同食品卫生的概念区分开来。
2 食品连锁企业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
2.1 无法有效隔绝污染源
现如今是一个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现代化的耕作技术使得我们的生活变得十分的便利,但利弊同行,食品从原材料开始,就有可能因为追求快速生长、鲜艳的色泽、更高的产量等而使用过度的化学药品。除此之外,现在很多的工厂随便排放废气、废水,从而污染了当地的土壤和水源,使得原材料本身的生长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
2.2 企业自身管理不严
除了原材料的污染以外,如今很多食品连锁企业出现产品安全问题大多是由于企业自身管理不严所导致。食品连锁企业都是以一个地方为中心,受到同一个控制中心的管理,然后不断地向其他地方发展起来,当发展到一定的规模时,总是会免不了对个别连锁店的监管出现问题。监管平台不完善,目前我国对食品连锁企业的监管力度还不够强,监管平台不够完善,不能及时地查出食品企业出现的问题。
2.3 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困难
食品连锁企业出售的有质量安全隐患的食品中,其安全问题都是日积月累,长期造成的,消费者食用后不会马上出现问题,而是像慢性毒药一样,一点点地危害其健康,这就使得很多消费者明明是受害者,却不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且可能由于从购买到食用,再到出现问题,周期过长,很多企业根本不愿意承认是自己的产品出现了问题,从而导致消费者的身体受到了损害。
3 食品连锁企业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带来的危害
3.1 威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食品连锁企业覆盖的客户群体多,有些大型食品企业跨省,跨地区,甚至跨国,一旦生产工艺出现问题,必将引发大规模,危害众多消费者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3.2 引发新的社会不安定因素
一方面,由于食品质量安全问题造成对消费者的诸多伤害,使其丧失对政府和社会的信任,愤深怨积,引发受害者为维护其合法权益,不断上告、等,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另一方面出现问题的生产企业,产品滞销,破产倒闭,造成大量的下岗失业,生活无保障,也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
4 食品连锁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策略
4.1 建立健全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保障的法律法规
在食品质量安全方面,必须对现有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以适应新的需要,用法律约束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使违法企业付出违法成本大大高于违法所得。
4.2 综合治理,防治食品污染
造成食品污染的来源很多,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对“三废”排污企业进行净化处理达标后排放;农作物生产按规定用量、施药方法、用药次数等安全合理地使用农药,禁止使用残留期长、污染性大的农药,提倡和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及生物防治。
4.3 强化企业管理,不断完善企业自律,讲求诚信经营
保证食品质量安全,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责无旁贷的义务。随着市场经济日益成熟,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日益强烈。讲诚信、重质量的食品经营企业将越来越受青睐,其市场占有率将不断扩大。
4.4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通过宣传、普及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合理选择安全、卫生食品,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并积极参与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食品连锁企业需要深耕产业链,从源头把控,才能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从连锁门店把控,才能保障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才能抓住消费者的心,长期给企业带来利润。
5 总结
食品连锁企业的质量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生命安全,也影响着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管理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需要企业管理者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制定一套合理有序的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管机制,保证企业员工正确执行模式。同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保障食品的质量安全,保障企业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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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的对策范文6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问题;对策;贵州毕节
中图分类号 F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19-0290-02
摘要 随着人们生活的提高,饮食结构正在发生变化,特别是对农产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分析了毕节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期为该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提供参考。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问题;对策;贵州毕节
中图分类号 F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19-0290-02
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可以在很多方面对农产品进行安全评价、规范农业市场秩序、促进农产品贸易发展等起着重要的作用,如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产品质量的提升、农产品的消费安全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提高等。因此,笔者结合毕节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分析了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对合理规范与布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提升检测能力有推动作用,必将有效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健康发展,从而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利益[1-3]。
1 存在的问题
1.1 体系不够健全
从毕节市检测机构的数量看,现有检测机构数量与实际的工作需求差距较大,安全类检测机构的数量特别是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等机构少,检测能力还无法满足市场需求。从毕节市质检机构的能力来看,全市现有可以检测环境项目的机构非常少,因此无法对农产品的生产环境进行检测,且由于多数检测机构功能单一,无法全面进行检测且利用率低[4-6]。
1.2 检测能力较低
目前毕节市质检机构能检测的覆盖面较小,大多只能检测1种或少数几种项目,不能全面检测各种项目,且检测的仪器陈旧、落后,不能满足日益更新的农产品的检测需求;检测人员不能定期地加以培训,从而限制了检测范围和检测能力;同时实验设计不能达到相关标准,如排污、通风、温湿度控制系统,而直接影响机构的建设。
1.3 监管力度不够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和检测程序较复杂,要对其进行科学的监管就必须监测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加强对产前生产基地的监测、产中生产技术相关标准的制定和应用、农药使用及质量安全保障等,目前,毕节市尚未建立全面的监管机构,从而对其农产品进行从生产到食用的全程监管。
1.4 源头监管难度大
毕节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尚处于起步阶段,农产品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比较薄弱,而且经营单位大多为分散式的单位和农户个体,规模化程度比较低,缺乏社会监督和自我约束限制,并且科学施肥、用药及标准化生产很难实施;同时一些不法商贩和生产者仍然违规使用禁药,加上生产者片面追求产量,忽视质量,乱用和多用农药等问题给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以及生产过程控制带来极大的困难。
1.5 市场准入制度尚不完善
毕节市虽已初步建立农产品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但是仍需进一步完善。目前毕节市假冒伪劣的农产品以次充好的现象非常普遍,造成农贸市场的状况比较混乱,不利于形成优质农产品的竞争力,实现质量安全的监督,这也对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带来了一定的困难[7-10]。
2 对策
2.1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重要性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本”,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应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一项主要的工作来抓,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应以建立、健全检测体系为重心,在强化检测能力上下功夫。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机构检测人员不足、检测手段单一、检测经费不足等诸多因素严重制约了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顺利实施,严重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水平。因此,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尤其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重要作用,并将其作为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来抓,采取强有力的行政措施,促使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迅速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2.2 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
以完善检验检测手段、提升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为重点,以建立健全体系,满足农产品生产的全程监管的需要,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建立起一套由地、县、乡三级组成的布局合理、职能明确、专业齐全、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在规划布局中,首先建立完善地级农产品质检中心的检测能力,同时合理规划县级农产品质检站,使每1个县级质检站可根据其区域农产品生产的特点,有目的地强化和提升其在某一方面的检测能力;再次在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完善速测设备,鼓励有条件的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建立速测点,以完善和补充县级检测站的综合检测能力。
2.3 扩大对生产基地、进入市场的农产品监管
目前该市农产品质检机构主要是市农产品质检中心和各县(区)质检站,针对现有资源,远远不能满足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需要。因此,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检测能力和资源,采取填平、补齐和完善功能的方法,进行科学规划,防止和杜绝重复建设,避免资源浪费,对拟建设中的各个县级质检站,应根据各县(市)区的主导产业和产品,依靠现有检测力量和工作基础进行规划建设,合理购置仪器设备。对于乡(镇)和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应突出以速测和自检为主的检测体系建设。
2.4 加快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准出试点制度
农产品质量在进入市场前必须经过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机构的有效检测。在2008年初,该市开始在全市的大型农贸市场、蔬菜水果批发市场、超市及生产基地初步推行市场准入、准出制度,收到一定的效果。目前正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进,以便更好地保障广大市民的消费权益。
2.5 完善各级质检机构体系,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
应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需要,界定工作职责,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主要承担全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生产基地的例行检测工作和地方检测标准的制订、修订;县级农产品质检中心主要按照地级质检中心的工作安排,承担相应的抽样送检和地级质检中心安全的相关检测任务,同时对辖区内农贸易市场、生产基地实行例行检测和不定期随机抽检,且将检测结果上报给上级检测机构;乡(镇)生产基地、批发市场主要对产出和运入的农产品进行长期速测,发现可疑应采取相关措施,同时报上级质检机构进行定量、定性检测。
2.6 加大对农产品质检机构的管理
市、县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应在人员、机构、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环境条件、检测能力等方面符合计量认证的要求,乡(镇)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应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安全检测工作,各级检测机构应分工协作,做到标识管理,一一对应,确保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2.7 提高质检人员素质,强化全员培训
由于质检工作风险大,这就要求质检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因其素质的高低与质检质量成正比,因此挑选质检工作人员时,要充分考虑其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水准,才能确保质检结果安全、可靠。同时,质检人员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同时要自觉抵御检测过程中遇到的外界人为因素如商业贿赂、领导指示等干扰,并保持高度的警惕,防止不法企业的恶意骗检和伪造检验报告等行为。质检机构检测人员分2种,即检测科研人员和技术辅助人员,其中科研检测人员各方面水平均较高,既懂得检测的方法和原理,在监测中起重要作用,而辅助技术人员只是进行部分检测的操作,并不知道检测的真正原理,因此在操作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需对辅助技术人员的操作进行规范化。因此,在引进科研质检人员时要综合考虑其素质、水平,对引进的辅助技术人员也要进行规范操作教育,使其能够很好地与科研监测人员配合,以提高检测质量,降低人员管理的风险[1-2]。
2.8 提高质检人员风险管理意识和风险应对能力
经调查该市质检机构工作情况,发现该市的检测人员虽然有实践经验但是在理论方面有欠缺,不能很好地将实践经验转化为相应的理论与方法。因此,应对质检人员的风险管理理论进行普及,提高全员风险管理意识,使全部人员参与风险管理的互动,增加其实践经验。同时,要做好危机管理的预案,以保证在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能够及时做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减少其带来的损失[1-2]。
2.9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强化监管措施
各县区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体系进行完善,明确每个质检工作人员的职责和工作目标,并对其编制进行核实,以便能够更好地开展质检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监督抽查和例行工作,完善农产品质量监管的执法,推行农产品生产源头追溯制度,定期清理、整顿和规范农产品市场[2]。
2.10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
在西部边远地区,广大农产品生产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意识比较淡薄。要利用培训、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等方式大力宣传农产品及农药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农民对农产品的安全意识,确保农产品质量从田间到餐桌的质量安全[11-12]。
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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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张根良,刘新发,高敏,等.浅谈如何建设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J].新农村,2010(7):15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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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金发忠.关于我国农产品检测体系的建设与发展[J].农业经济问题,2004(1):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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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徐晶,席兴军,陈丽华.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现状及对策[J].中国标准化,2007(5):23-25.
[7] 郑冬梅.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的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06(11):24.
[8] 陆影.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的几点思考[J].当代经济,2007(6):28-29.
[9] 刘迎贵,方俊英.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思考[J].畜牧与饲料科学,2009,30(2):104-106.
[10] 汪禄祥,黎其万.风险分析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的应用[J].中国农学通报,2006(9):8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