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风险合同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风险合同范文1
风险和利益,是企业应注意的两个重要问题,对任何一个现代企业而言,在参与市场竞争中都会面临各种风险,现在法律风险已经成为企业最为常见、发生率最高的风险,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经营发展的每一个环节,如果不加以重视和及时规避、化解,一旦风险出现,它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甚至是灾难性的后果,往往一个风险实现,即可抵消企业很长时间的努力所得,有时对企业甚至是致命的,法律风险已经成为企业必须重视的重要问题。
企业法律风险属于企业风险的范畴,它是指企业预期与未来实际结果发生差异而导致企业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并因此给企业造成损害的可能性。
企业常见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
合同是企业经营的直接体现,企业在经营中必然会签署大量的合同,用以规范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从实践中发生的法律纠纷来看,几乎都是由于合同在签订时不规范、不详细、少风险预评估,履行过程中违约及不根据需要订立合同所造成的,可以说,合同风险是企业现实存在的最大、最经常发生的法律风险。
合同法律风险: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等的确定过程中,企业利益受到损害的风险。
一、合同签定前法律风险与防范
1、对签约主体信用调查了解
签订合同前最好要调查了解对方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主要包括调查了解对方的财产状况、经营状况、履约能力、商业信誊等情况。
2、企业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审核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对企业公章和合同章的使用规定,在合同中,就算没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的签字,只要盖上了公章或者合同章,该合同对该企业就具有法律效力。虽然我国实行严格的公章管理制度,即规定由公安机关批准公章的刻制,私刻公章属于违法乃至犯罪的行为,尽管如此,社会上仍然存在许多伪造公章的行为,因此,在合同签署时应当详细辨认公章是否为合同当事人的真实印章,以免上当受骗。
3、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核
(1)对自然人为合同签署当事人行为能力的审核
我国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合同签署是典型的民事法律行为,故考察合同签署人是否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显得十分重要。
签订合同应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我国法律规定,十八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的公民,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人,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人的同意。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人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人,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人的同意。
根据上述规定,签订合同的人应当是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或者已满十六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同时必须是在精神状态上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的单纯获利的合同或者与他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是有效的合同。因此签订合同时应首先审核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避免与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合同而导致合同无效并因此承担法律风险情况发生。
(2)对单位或企业为合同签署当事人的审核
以单位或企业为对象签署的合同,往往涉及金额大,合同签署时更应注意防止合同主体不适格的问题出现。
因为我国法律对某些行业的从业资格做了限制性规定,没有从业资格的单位不得从事特定的业务,如果与没有资格的主体签订此类合同将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
签约时应审核合同当事人主体资质及合同项目是否违反了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和禁止经营的规定,比如说,经营医药,需要相应的国家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经营采矿,需要相应的采矿许可证,否则,就算合同签订了也会导致无效。签订前应了解合作对象的基本情况,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避免因主体资格问题导致风险的发生。
对单位或企业的资质的审核,要看其是否持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意是否已正常年检,尽可能了解对方签约时真实的全称、住所地、经济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情况,了解单位或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总公司、分公司、公司分支机构还是其他单位组织。
对个人独资、个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要了解其是否领取《营业执照》以及负责人的具体身份情况,业主和实际经营人是否一致。
(3)人的授权是否真实、充分
有一些合同采用由人签署的情况。对此,应当注意审核签署合同的人是否具有权限。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没有权的人的没有法律约束力,除非该构成表见。
签署合同时应当要求对方出示委托书,不要预先发出盖章的空白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如果必须这样,则必须严格控制,应在空白介绍信中明确规定该代表可以签订合同的具体项目、金额上限,以及有权独立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在他们的职务停止后,一定要及时收回原先预先给他的空白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空白的盖有企业公章的格式合同,同时在第一时间书面通知关系客户。
表见是指行为人没有权、超越权或者权终止后以被人名义订立合同,但是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权的,该行为有效,企业要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责任。因此要注意避免以下几种可能构成表见的情况:
A、知道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济活动而不做否认表示;
B、将公章、合同专用章、及业务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等凭证交给他人;
C、授权委托书中授权不明;
D、权消灭后未及时通知第三人的;
E、职员被解聘后,或者受委托保管公章的职员被解除委托后,未及时收回其公章。
此外,我国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视同法人行为,所以只要是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其效力是确定的,因此必须注意核实法定代表人身份。
4、审核合同的生效条件或生效时间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但是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另外,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根据以上规定,合同的签署并不意味着合同一定生效,合同的条款明显约定了生效条件或生效期限的,该合同一直到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时方能产生合同约束力。合同签署时对此类条件和期限条款应当特别注意。
5、审核合同是否是需要审批
按照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比如房地产抵押合同,应当自办理抵押登记时生效。现实生活中通常出现合同双方签订抵押合同,由一方将自己的房产土地证交付给对方进行抵押,对此法律已经明确规定,未办理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协议不生效,且不能对抗第三人。
二、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合同的内容十分复杂,陷阱很多。合同签订时主要应特别注意合同基本条款约定,如质量标准条款、交付方式条款、付款条款、定金条款、违约条款、争议管辖条款等约定。
1、质量标准条款
根据产品质量情况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并约定质量异议提出的期限。同时应审查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和实际需求是否一致。注意超过质量异议期即视为标的质量符合质量约定。
2、交付方式条款
应当明确约定送货方、送货方式与送货地点。
3、付款条款
应明确约定付款的时间。模棱两可的约定会给不守信用方找到拖延付款的理由。
4、担保条款
合同签订尽量设定担保条款,保障合同得到全面履行,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确需作合同保证时,应写明定金。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担保法》规定,“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5、违约责任条款
合同签订时尽量设定违约责任条款,注意审查合同中有无不平等的违约责任条款和加重一方责任的违约责任条款。签订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违约责任,而且违约责任应与保障订立合同的目的能够实现为标准。
《合同法》虽然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违约金和赔偿金,但如果合同中没有设定明确的违约责任条款,一但出现纠纷,无法对具体违约行为作出具体追偿,因此、对违约责任承担方法作出明确约定,有利于以后发生争议后迅速确定具体的违约责任。
6、争议管辖条款
要在合同中明确管辖法院。在签订合同时,双方一般比较友好,比较容易达成一致意见,如果事先确定了管辖法院,可以避免在发生纠纷时为管辖法院或仲裁地问题而处于窘境。
管辖机构要明确,或选择法院或选择仲裁机构,不可同时选择。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仲裁协议或约定仲裁条款时,应当选定仲裁委员会。所以对仲裁机构必须写具体的名称,如果没有写具体名称,发生纠纷后只能由当事人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协商不成原仲裁协议或合同仲裁条款无效,只能由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不论选择诉讼还是仲裁管辖地的约定要明确,如未约定管辖则普通合同按被告所在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这样往往会发生管辖权争议。
《民事诉讼法》规定:以下五个地方的法院可供当事人协议管辖: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但是不得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上述地点都可选择为约定管辖地。
7、合同书的制作应注意事项
(1)审核合同各方当事人与相应签章人是否一致,避免张冠李戴。
(2)审核加盖的公章、签名与手印是否清晰可辨,以免纠纷时无法核实当事人。
(3)审核合同文本是否经过修改,如有应由在修改过的地方盖章或按印加以确认。
(4)合书二页以上应加印骑缝章,防止第二页以上被修改替换。
(5)当面盖章和签字,以免发生他人代签情况。
三、合同履行中法律风险与防范
1、注意合同的法定期限和约定的期限
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或合同约定期限而丧失法律规定的或合同约定的一些法定、约定权利的行使期,可能导致自己权利因逾期而丧失。
如《合同法》第5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或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同时又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则该撤销权消灭”。因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对发生法定或约定事由及时行使撤销权,或采取协商变更合同等其他应急措施,避免造成损失。
2、标的物交付时注意事项
交付标的物时必须由合同中注明的经办人签收,或者由经对方书面授权的其他人签收。
3、接收钱款与支票时注意事项
现金当面清点检验,最好选择汇款方式支付与接收款项。接收支票当时应注意审查收款人名称是否正确、书写是否清楚、大小写的金额是否一致、大写数字是否正确、印鉴是否清晰可辨,如果是经过背书的支票,应审查背书是否连续,有无伪造变造的痕迹。
出具收据和接收收据时应注意:如果对方要求先出发票并挂帐,应当让对方出具收发票收条,并在收据中注明“款未付”,以免一方以已收发票即款已付而发生争议。
4、合同变更、转让注意事项
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变更或转让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合同方可有效。如果一方提出变更、转让合同,必须签订补充合同作为原合同附件,由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后生效。必须杜绝仅凭单方变更通知即变更合同或转让的情况发生。
5、原件保存
要妥善保管好合同的原件以及双方履行中往来的全部文字记录及附件。
合同的原件不但是合同的履行的文书依据,更是发生纠纷时主张权利的最有力的原始证据。此外、许多合同的内容可能是当事人不愿意公开的,有些合同中会涉及到商业秘密或者技术秘密。对这些合同的保管更加重要。
6、往来数据电子的保存
如涉及合同的电子邮件要特别注意,不能直接从邮箱下载删除,应尽量保存在邮箱服务器中,取证时需要由公证机关下载保存并打印,制作公证书。
涉及往来传真件必须及时复印加以保存,有一些传真纸会退字,时间长了无法辩认。
建立合理的、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可以最大限度减少法律风险发生。
避免企业运营中合同的法律风险建立合理、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十分重要,他可以使合同管理纳入制度制约之中,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风险合同范文2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xx和xx律师为甲方与xx公司工程款纠纷案的壹审及有可能发生的贰审、再审以及执行人。
乙方指派律师因故不能出庭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授权乙方根据案件当时的需要与可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自行决定是否指派律师接替。
二、双方同意,乙方工作中的诸如领送法律文书等事务性、辅工作,可由乙方指派前款约定的律师以外的助理人员进行。
三、甲方委托乙方事项的诉讼主体及事实与理由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四、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费全部退还甲方,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赔偿;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费不退回;乙方仅收取部分或没有收取费的,自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之日,乙方有权按第八条约定的金额或标准收取或补足。如果约定是按收回金额的百分比支付费,在本条情况下则变更为按诉讼标的或法院、仲裁等机构裁判文书确定的金额的百分比立即支付费,而不再按第六条约定的方式执行。
七、甲方委托乙方权限:
(一)特别;
(二)一般。
八、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条例》及《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收费办法》的规定,双方采取协商收费的形式,甲方应向乙方缴纳费为按甲方实际收回现金的百分之_______向乙方支付,自甲方收回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如果甲方收回的是实物财产,则以评估价值计算。
乙方在工作中所需交通、通讯、调查取证、复制资料、差旅费等费用由甲方支付,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
九、甲方逾期支付费的,按逾期金额的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双方因乙方工作量及费发生争议的,由乙方所在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鉴定。
十、双方同意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终止后费的支付按第六条办理。
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的相关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3、对乙方的授权委托书。
4、相关证据材料。前三项诉讼法律手续,应在乙方办理完起诉或应诉手续向乙方发出请求之日三日内提供。第4项资料应乙方要求随时提供。
十一、双方同意,甲方不得与乙方经办律师个人就事项签订任何协议,甲方不得向乙方经办律师个人支付任何费用或借给乙方经办律师个人任何钱与物。甲方应付乙方的任何费用必须转入乙方帐号,并由乙方开具财务票据,否则,乙方不予认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必须依约立即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或标准及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应付给乙方的费。
十二、甲方将委托事项委托乙方以后,在未出现乙方违约或违法、违纪、违德及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另行聘请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此案。否则,视为甲方终止合同,甲方应按第六条约定向乙方支付费。 甲方将委托事项委托乙方以后,无论甲方是否指派人员配合乙方工作,均不影响合同第八条费的支付;如果甲方未委托第三方律师,也不通过乙方,而是自己办理委托事项,甲方仍应按合同第八条向乙方支付费。
十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及为财产和证据保全而提供的财产担保均为复印件,原件由甲方保存。如需向法院及有关部门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由甲方直接提供。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十四、甲方因诉讼发生并由法院等有关部门收取的受理费、保全费、担保金、公证费、鉴定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向有关部门交纳,不得向乙方经办律师交现金代为交纳。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十五、乙方甲方办理完毕相关法律手续后,甲方拒不向有关部门交纳上述费用,导致方无法开展下一步工作的,按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处理,关于费按第六条约定办理。
十六、执行过程中甲方欲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的,在和解前,甲方应就费支付事宜与乙方达成书面协议,执行和解情况下的费按此协议办理。 如果甲方在执行和解前不能就执行和解的情况下的费支付与乙方达成书面协议,甲方应按生效法律文书裁判的金额的百分比,在和解之日向乙方支付费。
十七、双方往来文书可直接送达、传真送达,直接送达以对方签收为准,传真送达以传真机上切下的表明传真结果的记录为准。前两种送达方式无法使用的,也可在《海南日报》上公告送达。合同尾部注明的传真、地址是本条表明直接送达、传真送达的传真与地址,如有变动,需及时通知对方。往来文书中需对方明确表示意见的,收到方在5日(公告送达的为30日)内应明确答复对方。逾期不作答复的,视为同意对方意见。往来文书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八、关于裁判文书的领取,双方特别约定由乙方通知甲方领取裁判文书的时间和法院,由甲方亲自到法院或相关单位领取。乙方仅负责领取律师应领取的裁判文书入卷存档。
十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二十、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甲方收回欠款之日止。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风险合同范文3
关键词:合同 风险管理 控制
一、 合同管理的一般流程
合同管理是企业重要管理内容之一,其主要目标是优化合同管理流程、降低合同管理风险、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合同管理一般经过合同策划、调查、初步确定准合同对象、谈判、拟定合同文本、审核、正式签署、分送相关部门、履行、变更或转让、终止、纠纷处理、归档保管、执行情况评价等环节构成。可以将合同管理划分为四个阶段:合同准备阶段,包括合同策划、调查、初步确定准合同对象、谈判、拟订合同文本、审核等程序;合同签署阶段,包括正式签署合同、将合同分送相关部门等程序;合同履行阶段,包括合同履行、变更或转让、终止、处理纠纷等程序;合同终结管理阶段,包括合同归档保管、执行情况评价等程序。胜利油田在合同管理流程方面,除了遵循一般合同管理的模式外,还融入了自身独特的管理方式和原则,如进一步细化合同审批管理权限,严格内部控制管理流程等。
二、 油田合同风险管理现状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原先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已被逐步取代,胜利油田作为国有大型企业,在改革的浪潮中也在不断的探索和完善,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的一项重要管理方面,深刻地体现了企业市场经济管理的广度和深度。
胜利油田自1984年成立合同管理处以来,通过相关法律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和探索,逐步建立起了整套的合同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措施。目前,油田每年签订的合同已超过六万多份,总标的额超1000亿元。如此庞大的工作量正是在严格的合同管控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的约束与管理下才如此井井有序, 2013年油田正式启用中石化合同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了合同的准备、订立、履行、终结网上运行管理,加大了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性。近期,油田又在大力推行、规范项目招标管理,进一步完善合同全过程管理,确保合同管理的公开、公正、合法、合规。但在严格管理的同时,也凸显了油田在某些方面的管理冲突,可能对合同管理形成一定的风险。
三、合同管理风险分析与识别
合同管理风险主要集中显现在履行阶段,但也隐含在整个合同管理流程中,尤其以合同准备阶段为甚,且是各种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因此,分析合同管理风险,可以从合同管理流程入手,也可以从导致合同风险的各种因素切入。
目前胜利油田在合同管理方面已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审批流程和内部控制措施,因此个人认为合同签订流程方面的风险已经得到了很好的防控,而合同管理风险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1、 外部环境影响。此方面因素主要集中在外部施工区域,受地方政策、法规影响较大,尤其是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的区域,相关业务(如钻前土方施工、运输服务等)无法按照油田合同管理制度选择拥有施工资质的队伍,造成合同签订不规范或合同签订滞后等,导致合同履行存在较大的风险。
2、内部管理体制影响。尤其是预算管理体系与内部审批机制影响。一是预算下达时间较晚,部分油田业务在预算下达前已开始施工,而无预算就无法签订合同,导致先施工后补签合同;二是部分业务内部审批流程复杂、审批时间长,导致相关业务在应该开始施工前,审批还未下达,无法签订合同,使得合同履行存在较大法律风险。
三、 认识与建议
1、在油田合同管理体系下,针对特殊情况划定范围,并制订相关特殊政策,合理解决准入及合同签订问题。例如,针对地方保护严重的项目可成立调研评估小组,客观评估施工队伍的施工能力,出具调研评估报告,如果确实满足项目施工要求,可凭此办理合同相关手续。
2、针对生产急需业务,在预算下达前应适当放宽签约依据的审核,可由具体施工单位出具证明作为签约依据文件,确保施工合同的及时签订。如果项目涉及油田内部审批,是否考虑审批时间前移或成立联合办公小组,加快审批进度。
参考文献
风险合同范文4
关键词:企业;合同;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1-00-01
合同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现代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合同中的种种陷阱也是企业经济活动中面临的最大风险。因此,加强合同管理,重视合同风险的防范,对于维护企业利益至关重要。笔者就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以及企业如何防范合同风险,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企业管理的好坏。目前,一些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许多问题。诸如:合同主体不合法、合同的签订率不高、合同文本不规范、履约率较低等等,还有的企业对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违约现象,有的企业运用法律手段自我保护的意识淡薄。这些问题的存在,干扰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导致企业的法律事务部门和人员为合同正常履约或合同纠纷花费大量的精力和财力,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因此,企业管理者应时刻具备风险意识,防范和化解企业合同管理中可能存在和产生的风险。
二、合同签订前的风险控制策略与防范措施
合同风险是企业经营风险的重要源头之一,不能控制合同风险,就不能避免企业经营风险,从而给企业带来严重的利益损害,所以应当尽可能地防范合同风险,主要措施有:
1.充分了解《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法》从合同的含义,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合同的形式、合同的生效、无效等与合同相关的内容进行了比较系统、详细的规定。企业在对外签订合同过程中一旦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会导致合同的无效,造成巨大的损失。
2.企业在签约前应充分了解、调查并评估对方当事人资信状况。企业在签约前必须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经过当年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对设计、施工队伍还应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对标的额巨大的合同,必要时,应派专人实地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资信情况,包括对方的商誉、财务状况、技术设备、管理水平、人员构成等。
三、合同签订中的风险控制策略与防范措施
合同尽量采用书面形式。目前我国法律认可的合同形式有口头、书面和其他三种形式。口头合同虽然方便快捷,但由于一旦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所以,最好通过书面合同的形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减少风险的发生。
签订合同时,应尽可能使用国家推行的合同示范文本,以保证合同条款的完备。并关注以下重点:
1.主体资格。主体资格审查是签订规范合同的基础。一要确认对方是以一个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还是以一个单位下属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二要注意用全称,不要用简称。
2.数量。数量方面要注重细节。一要审查数字的填写,大小写是否一致;二要审查量词是否规范,尽量选用规范表述,同时注意表述方法和使用标准。
3.价款或者报酬。这是合同的关键要素。一要写币种;二要写单位,不能只写数额;三要写清楚结算方式或支付程序。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履行的期限应明确、具体,不能用“尽可能”、“争取”、“左右”等文字来进行表述;履行的地点和方式涉及合同义务的分配、合同风险的转移和发生纠纷后的诉讼管辖,尤为重要,必须明确。
5.如果合同采用格式合同或者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文本中常有“其他”或空格。如果在这些“其他”项或者空格处没有内容的话,应写上“无”或相同意思的表示,不能空缺,以防被人填上内容。
6.其他。订立合同应写清楚两个条款:一是“本合同每一页都应由双方加盖公章,无公章或只有一方公章的,该页内容无效”,以防止换页;二是“本合同内容如有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双方公章,无公章或只有一方公章的,修改后的内容无效,合同内容以修改前的为准。”签订合同时务必要注意签字盖章与签约单位及其负责人(或授权人)是否相符。
四、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控制策略与防范措施
做好合同履行中的书面记录和会签资料等并妥善保存,及时判断处理出现的可能导致违约、合同解除的意外情况等。
1.正确识别与运用情更原则。在《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了所谓的“情更”原则及其使用条件和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和法律人员应清楚知晓并正确应用。
2.及时利用合同抗辩权与合同解除权防范潜在风险。作为债权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经营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则可主张不安抗辩权,拒绝履行对待给付,如果对方负有先履行或同时履行义务却未予履行,则可主张先履行抗辩或同时履行抗辩,以防范自己履行义务却得不到对价的风险。
风险合同范文5
技术合同的法律风险:
一、 技术合同的概念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二、 技术合同一般应规定的内容
(一) 项目名称;
(二) 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三) 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法;
(四)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 风险责任的承担;
(六) 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方法;
(七) 验收标准和方法;
(八) 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法;
(九) 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十) 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一) 名次和术语的解释
与合同履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 技术合同的欺诈及漏洞
1.利用技术转让合同中的包销条款对技术受让方进行欺诈。
技术转让合同是技术持有方将自己的技术交付给受让方使用并从中获得报酬而由技术持有方和被许可实施方签订的合同。在技术转让合同中欺诈人经常利用合同中的包销条款进行欺诈。包销条款是指技术持有人,将技术转让或许可给受让方后,为增加技术转让的吸引力,减少受让方对投资风险的畏惧,承诺全部承销技术受让方根据该技术生产的产品,这种承诺性条款就是包销条款。包销条款对技术受让方或被许可方产生极大的诱惑力,认为这种合同没有任何风险,合同实施后稳赚不赔,从而对合同标的不进行认真的可行性分析就与技术持有人签订合同,为合同欺诈埋下伏笔。技术合同欺诈中的包销条款一般都是很原则的条款,通常都必须另定补充协议才能实现。因此即使有包销条款,包销条款也很难履行,并且很难追究欺诈人的法律责任。欺诈人往往利用包销条款虚夸产品的销售量,诱使对方支付较高的技术转让费,甚至提供市场可行性报告、技术实施计划等材料,而在实际履行中往往以种种借口拒绝包销产品,或以极低的价格回购,使生产方最终放弃包销而改为自销。
2.技术转让合同签订后,以提供技术实施设备等条件为名,不平等获得受让方财产。
技术合同的标的不是一般的物品,而是一种无形的知识或技术。因此在技术转让过程中,技术持有方一般都要向受让方提供相关条件和进行具体的实施指导。在技术转让合同欺诈中欺诈人往往要求受让方必须使用技术持有方提供的技术设备,否则便不保证产品的质量,而受让方由于受专业知识的影响未能对该设备的技术先进性进行考察,盲目的接受该设备而一旦发现该技术不具有先进性,生产出的产品没有市场时已无法退回该设备,而技术转让方实际则达成了销售该设备的目的并从中获得了利润。另外有的欺诈人则以代受让方定购设备为名,从中获取高额利润,受让方以为设备如不由技术持有者组织定购会影响技术实施而同意该约定,事实上该设备往往是市场上很普遍的设备,欺诈人从中获取了高额利润。
3.技术合同欺诈人将不成熟的或不可实施的技术当作可实施的技术转让给受让方。
技术合同欺诈中欺诈人经常使用的另一种手段是将不成熟的或者根本不可实施的技术当作可实施的技术转让给受让方。由于我国法律没有将技术的成熟程度作为交付标的的一个
4.技术合同中易出现的漏洞。
技术合同中包含有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等不同类型。每一类合同都有其自身不同的特点,在技术咨询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应对所涉及技术问题、咨询报告的内容、期限、质量进行详细约定尤其对咨询报告可能出现的虚假、延误问题应当明确违约责任。在技术服务合同应对工作条件、工作成果等技术事项明确约定。在技术转让合同中当事人应当约定使用该技术的范围,技术持有人应当保证该技术的实用性、可行性。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易出现的漏洞经常是对所开发出的技术的所有权约定不明确,对技术成果的后续改进成果的分享方法约定不明确等。
四、 技术合同漏洞及欺诈的防范
1.对技术合同中的技术标的进行严格的科学审查,全面了解该技术的真实性、可靠性、市场价值。
技术合同中的技术标的一般由于其具有先进性,当事人并不太能凭自身的知识了解,但是技术成果不可能违反科学的常理和规律,可以在签订合同前向有关部门或技术人员鉴定该技术的可行性。对技术标的的考察还应了解该技术实施后可能创造的经济效益、市场范围、是否已实施、实施范围,从而对付出的成本有所衡量。
2.在技术合同中对技术标的的来源和技术的持有人进行考察。
对技术标的的来源进行考察是预防合同欺诈的有效手段,创造技术成果的单位或个人的技术水平决定了技术成果的水平,通过对技术来源和对技术持有人的考察会对技术成果的可信度有所了解,但这只能作为参考对技术成果的技术指标还是应当由专家进行判断。另外在技术转让合同中,受让方应当对技术成果的所有权归属进行考察,以免与非所有权人订立合同而产生纠纷。
3.对技术转让合同中的技术成果的实用价值进行综合考察。
技术受让方除对一项技术考察其是否真实、是否具有先进性外,还应当考察该技术是否实用,依靠自己的技术力量和资金力量能否实施,该技术是否成熟,是否能够马上进行大规模的工业生产,现阶段的社会经济状况是否适用该技术。对一项技术能否控制最终决定着该项技术的能否实施,如果受让人对上述方面的考察中有一项或多项不能确定,那么对合同签订一定要慎重,否则很可能蒙受损失。
风险合同范文6
【关键词】企业;合同;风险防控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3-024-02
一、企业合同及企业合同风险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经营活动都必然是通过一系列的合同实现的,企业作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主体,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免不了要签署各式各样的合同,因而合同签订、履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与公司的经营活动息息相关,其法律风险的防范也成为合同既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纽带,同时也是产生纠纷的根源,因而在企业所面临的各种法律风险中,合同风险是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项非常主要的内容。
现代的合同风险是包括合同的审批与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违约处理等全过程的计划、组织、控制、调节、诉讼和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法律风险。经济往来中,任何一方都应对风险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并对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控制。随着对法律风险的认知程度提高, 越来越多的管理者认识到,只有对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才能做到风险最小化,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豍合同管理制度应该作为企业管理所遵循的根本性准则, 形成完整科学的合同全过程管理体系, 从而达到规避风险、减少损失, 使企业利益最大化的根本目的。
二、企业合同防控的必要性分析
(一)企业合同风险防控的理论依据
市场是一个商品生产和实现商品价值的必要场所,市场经济是以市场机制调节社会资源的配置和调节市场行为的一种经济运行方式。激烈的利益竞争是市场风险存在的经济根源。在市场经济中,竞争无休无止,无所不在。虽然,竞争可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合理流动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但是由于竞争涉及各个竞争者的切身利益,甚至关系其生存和发展,因而在竞争中,各个市场主体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总是会使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排挤竞争对手。商品交易市场就像是一个逐利场。在这个逐利活动的‘经济人’相互竞争,各自谋取自己利益最大化,难免引发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不守信用等不道德行为的发生。
因而,一个完全自由、公正、安全、诚信与有序的市场只能是理想状态,在实际中,潜在市场风险时刻存在。对经济活动中的企业而言,任何市场风险归根到底都意味着经济风险,都可能导致当事人在经济上蒙受损失。正是基本应对这一系列风险的考虑,在民商事活动中尽量事前预见并与其他市场主体做出合理分担风险的约定是非常重要的。而减少这种经济风险则是一个企业成长的关键,其中加强企业合同风险的研究制定科学的企业合同风险防控策略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途径。
(二)我国企业合同风险防控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市场经济高速发展,但是在一些具体的制度环境建设上还存在这较多缺陷,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在合同风险的认识和防控策略上还不是很强。
首先,表现在合同签订时的风险防控。不签订书面合同或者签订书面合同随意的现象比较突出。一些企业在实际交易中往往会由于自身法律意识的不足、对方是自己熟悉的交易对象、为图方便省事等等原因就采取一些“口头承诺”的君子协议,或仅凭对方的电报、电话、发货通知单就进行民商事交易,给合同履行带来隐患。
其次,表现在合同履行的风险防控。合同履行是当事人签订合同的目的,也是整个合同的核心。为保证企业的合同能够按照签订时所预设的内容得到有效执行,许多企业都会建立相应的法务机构,处理相应合同履行中的事宜,但是许多企业的法务部分在对合同签订后的风险防控问题并没有表现出非常强的业务能力,对合同履行中的监控不能到位,在合同变更、合同解除等方面的应对策略不足。
三、企业合同风险防控的内容分析
我们可以把企业合同风险按照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两个阶段。
(一)合同订立之前及合同订立的风险
市场经济之下,“你给则我与”为基本规则,需要通过双方的合意各自让渡自己的利益才能获得他人的对待给付,从而完成交易。合同订立是企业和他人正式达成相关利益交换的开始,因而合同订立对企业来说是非常关键的,许多关于该项交易的具体细节都要在合同订立时予以明确说明,才能确保在具体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有法可依。豎为了保证合同订立的完善及之后和合同履行的顺利,企业必须严把合同订立质量关。
1.关于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注意。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关于要约邀请的形式,一般有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形式。由于要约邀请和要约在实际中的法律效力差别甚大,要约邀请仅是诱发企业与他人发生经营关系的行为,而要约的发出则会直接导致合同的成立,因而如何认清一个企业行为是要约或是要约邀请问题非常重要。豏如何区虽要约与要约邀请,在实践中也较为为复杂,各国立法和实践对此所规定的标准不完全一致。
2.关于合同订立的形式。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订立的形式有许多种: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尽管合同本质对合同形式不做要求,合同形式也不是合同生效之要件,但是,在这些合同的形式中,书面合同具有较强的证据效力,实际中许多企业对合同订立的形式不重视,会出现不按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或已实际履行或履行完毕后补签书面合同、采用一些口头难以证明的形式签订合同等,这些都容易在履行时产生纠纷。
3. 合同订立的主体资格。
合同订立是一种民事行为,做出这一民事行为的主体资格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保证合同订立的有效。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人订立合同。企业对外签署合同之前,应当要注意审查合同对方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具有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果是委托,还要注意审查人是否经委托人合法授权,是否有合法的授权委托书,人须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和授权书原件。只有主体审查适格,才有规避可能因合同无效而带来的风险。豐
4. 合同的内容
实践中,针对合同内容会出现合同内容不明确、条款不齐备,或合同标准文本使用范围、覆盖面不够,缺少对具体交易事项约定,合同文本质量不高等一系列的问题,我们在制订合同文本时,可以根据合同目的要求,按照上述条款的内容进行选择和具体约定,尽可能将各方权利义务界定清晰,没有歧义。
(二)合同履行中的风险
合同履行是债务人全面的、适当的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到完全实现。合同履行是合同法律效力的主要内容,是整个合同法的核心。合同履行由于其复杂性和难以预见性,会出现很多问题。首先,如果在合同订立环节遗留下的合同问题,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显现出来,其次,哪怕是在合同订立时没有出现任何过错,但是在合同履行中,也并非一律会按照双方所预先设置的那样发展,有可能会因为一些特殊的情况出现导致合同履行出现不符合、需要变更甚至解除等情形,这些都需要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实现防控的。
四、企业合同风险防控的策略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企业在合同订立前、订立到旅行都充满了各种各样的风险,企业合同风险防控制度建设是企业的生存发展必然应对的一个问题。就我国的企业合同风险防控而言,我们可以从合同风险防控宏观制度建设和具体合同微观风险防控两个方面入手建构:
(一)合同风险防控宏观制度建设
1.建立专门合同管理部门,提高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
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不同于企业内部的生产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企业合同风险管理涉及了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所以,企业应专门成立法务部门或者聘请专门的律师事务所顾问或者律师顾问,法律顾问部门作为企业合同的统一管理部门,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企业应通过引进成熟的专业化法律人才,并不加强其运用相关法律新知识的学习培训,让其合同管理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相关民商法律知识,从而实实在在的降低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
2. 实行严格的合同制作、审查和修改制度。
制作规范的合同文书规范的合同文书是规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是解决当事人纠纷的法律依据,是降低企业合同风险的关键。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而言,本身就是一种“法律”,是合同当事人自己为自己立法,然后合同当事人自己又执行自己所立之法。合同当事人自己如果能把合同条款制定得规范明确具体,交易的每一要素和细节都尽可能地明确具体的反映在合同中,无疑对合同当事人高质量的执行自己所立之法,减少经营风险,促进自己预期经济利益的实现具有重大现实价值。
(二)具体合同微观风险防控
1.合同订立前的风险防控。
(1)要明确合同目的。
合同目的是合同条款所要追求的目标,它直接影响风险防范措施及风险救济方式的选择,因此必须对合同目的的保障给予充分重视。紧紧围绕合同目的,在交易标的、对价、对象等条款中贯彻这一目的,以确保合同所有条款的终极目标的实现。
(2)做好对合同主体的审查。
合同有效的前提首先是合同主体的合格,所以必须尽量防范因合同主体不合格而引起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其重要措施之一就是对合同主体资格的合格性审查。如果是自然人主体,要看其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是法人主体,则应做好以下审查:法人是否具有独立的签订合同的资格;审查企业的分支机构是否具有独立的签订合同的资格;审查签订机构是否是法人内部,法人内部的职能部门不具有主体资格,其所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审查法人的经营范围等。
2.合同订立时的风险防控
合同文本承载着双方意思自治的内容,无论是作为双方履行的标准,还是作为各方解决纠纷的依据,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诉讼中,合同文本还是法院的审判依据。因此,对合同文本的设计和书写必须完整、周密、精确、规范。合同文字要规范。
(1)合同的文字是否规范。
(2)关于合同条款的审查。合同有无不平等的违约责任条款和加重己方责任的违约责任条款,争议处理条款是否约定不明,避免对自己不利的管辖约定等。
(3)在内容上,对于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要有明确约定,何种规格、功能,适用何种质量标准,欲达到何种使用效果,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交货地点和期限,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继续履行还是损害赔偿,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违约责任。
3. 合同履行中的风险防控
合同的履行是整个合同管理的核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会出现合同的订立、效力、担保、变更和转让,以及违约责任等的规定无一不是围绕着这个核心的。合同的成立是合同履行的前提,合同的有效是合同履行的依据,合同的担保是为了促使债务人履行合同保证债权人实现债权,变更和转让是合同内容和履行主体的变更。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应对合同的履行进行有效监控,通过监控以清楚掌握企业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不履行或不能履行的原因,以便随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排除阻碍,防止违约的发生。
注释:
①李杰利.合同管理规范高效操作规程[M].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4:64.
②扈力.论合同订立中的格式之战[J].现代法学.19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