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理解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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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理解

企业社会责任理解范文1

内容摘要: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是一组契约,其中既包括显性契约,也包括隐性契约。显性契约和隐性契约的不同特征可以解释企业社会责任失衡的原因,而通过建立完善的企业社会责任契约履行机制和构建企业财务共同治理机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企业社会责任失衡问题。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 契约 失衡

企业社会责任的“契约本质”

企业契约理论认为:企业是各种要素投入者为了各自的目的联合起来组成的一个有效率的“契约联合体”。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不仅包括股东投入的股权资本,还包括债权人投入的债务资本、经营者和员工投入的人力资本、供应商和客户投入的市场资本、政府投入的公共环境资本、以及社区和公众投入的经营环境等等,所有这些向企业投入了专用性资本的主体共同构成了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即契约的缔约方,他们通过一系列显性契约和隐性契约将资源投入到企业这一“契约联合体”中进行优化配置并实现自身的利益目标。契约各方将依据契约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所以,企业契约理论将企业的本质为一种实现利益相关者利益目标的“契约载体”,企业应该通过自身的“生产”和“交易”行为实现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目标,即企业必须履行契约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是20世纪以来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笔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既包括企业对股东所负的责任,也包括企业对股东之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所负的责任,即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在追求利润、对股东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政府、生态环境和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当上述利益相关者将自己的专用性资本投入到企业进行配置的时候,他们便与企业形成了契约关系,企业成为这些契约关系形成的一个联结点。每一个利益相关者都期望通过企业的行为使自己的利益目标得到实现,这被称为契约缔结方的“契约要求权”。“契约要求权”的存在使得企业行为必须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做出反应,即按照公平互利原则执行契约―这就是企业各种社会责任的雏形。

从契约理论的角度看,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就是一种契约,是企业复杂契约系统中的一部分,企业社会责任本身是一种“契约责任”。当企业的本质被定义为“契约联合体”时,企业社会责任也就随之出现,它是企业契约本质的必然产物,其内容和存在形式都是通过一系列契约来规定的。

企业社会责任失衡的表现

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被定义为“契约本质”,企业行为实际上成为复杂契约系统的均衡行为,即企业应当通过自身的行为均衡地对待所负的社会责任,从而均衡地满足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但是,在实践中企业总是会在所负的社会责任中有所偏重和取舍,造成企业社会责任的失衡。

(一)重经济责任,轻其它社会责任

卡罗尔将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概括为四个部分: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由此形成了底部是经济责任,然后是法律责任和伦理责任、最高处是慈善责任的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模型。虽然卡罗尔强调了企业所负的这四重责任并不是相互排斥的,也不是相互叠加的,但是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不可避免地存在重视经济责任,轻视甚至排斥其它社会责任的现象。由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会导致短期内经济成本的增加,而承担社会责任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却要在长远中才能得以体现。所以,在经济责任目标的驱使下,企业自然会轻视经济责任之外的其它社会责任,尤其是当经济责任与其它社会责任相冲突时,企业会拒绝承担其它社会责任。企业的这种行为导致了企业社会责任内部关系的失衡,而这种失衡关系在企业的实践行为中有诸多表现。

(二)重股东利益,轻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虽然企业的利益相关者都向企业投入了专用性资本,但是长期以来,财务资本在企业的诸多资本中占据了主导地位。一个企业所拥有的财务资本越雄厚,其实力就越大。因此,为企业提供了主要财务资本的股东,在企业中的地位和利益是至高无上的,对企业拥有绝对权力,从而形成了企业财务治理中的“股权至上”理念。虽然近几年来,人力资本、市场资本、组织资本和关系资本等非财务性资本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越来越重要,致使企业在关注股东利益的同时,开始越来越多的关注为企业提供上述非财务性资本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股权至上”理念受到了一定的冲击。但是,股东利益至上的现实并没有真正改变,企业仍然没有做到均衡地对待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尤其是当股东利益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产生冲突时,企业社会责任的这种失衡关系就表现得越为明显。

从契约理论视角阐释企业社会责任失衡的原因

在企业这组复杂的契约系统中,既包括显性契约,也包括隐性契约。显性契约和隐性契约的不同可以解释企业社会责任失衡的原因。显性契约是一种以明确的书面条款约定缔约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由法律作为强制实施基础的契约。显性契约是基本契约,其内容强调满足利益主体的基本物质利益要求,其存在具有普遍性。显性契约的缔结降低了市场利益主体的交易成本,其履行的基本保障是法律、法规等强制性力量。隐性契约则是指没有明确的书面规定条款,主要是缔约方关于未来交易的默契安排。隐性契约无法明确地写入契约是因为契约的签订成本太高,它的存在降低了契约的缔约成本。隐性契约是显性契约的衍生契约,是对显性契约的补充,它的履行主要取决于缔约方的信用。

相对于显性契约而言,隐性契约一方面具有动态性和不确定性,即契约的缔约方会由于外界和自身条件的变化而改变对企业的利益要求权,从而改变契约的履行与否和履行方式;另一方面隐性契约的履行缺乏第三方强制性力量的保障,主要依赖于缔约方的自我约束,即契约的自我履行机制。正因为如此,作为基本契约的显性契约会被企业优先、重点履行,而作为补充契约的隐性契约则往往被企业有意或无意地忽视,从而造成契约关系的失衡。

将契约理论与卡罗尔所构建的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模型相结合,我们可以将企业的社会责任契约划分为经济责任契约、法律责任契约、伦理责任契约和慈善责任契约。其中,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所缔结的经济责任契约通常是以显性契约的形式存在,契约内容明确约定了企业对其利益相关者所负的经济责任以及企业违约所受到的经济惩罚。但是,由于缔约成本的限制,企业社会责任不可能全部通过显性契约来约定,其中的伦理责任契约和慈善责任契约则更多的以隐性契约的形式存在,契约内容对企业所负的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的约定并不明确。由于以显性契约形式存在的经济责任契约明确并且具有强制性,所以经济责任契约成为企业社会责任契约中的基本契约,对企业构成了基本层面的责任约束,往往被企业置于基础地位而优先、重点履行;而伦理责任契约和慈善责任契约则成为补充契约,由于其不确定性和缺乏强制性,对企业构成的是较高层面的责任约束,往往被企业置于次要地位而忽视履行甚至拒绝履行。即使是在经济责任契约内部,由于股东投入的财务资本占据了统治地位,使得股东在企业中的权利和利益优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经济利益,导致企业不可能均衡地对待所有利益相关者的经济利益要求,而是把企业对股东所负的经济责任放在了契约责任的首位。

显性契约和隐性契约的不同,导致了靠显性契约和隐性契约约定的企业社会责任的失衡,使企业形成了错误的社会责任观,使企业在其“生产”和“交易”行为中普遍存在重经济责任、轻其它社会责任;重股东利益、轻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失衡现象,这种失衡虽然在短期内可能有助于实现企业的经济责任目标,但是对企业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则是不利的。

企业社会责任失衡的解决对策

(一)建立完善的企业社会责任契约履行机制

1.建立完善的企业社会责任契约自我履行机制。企业社会责任之所以会失衡,其根源在于企业缺乏承担隐性契约所约定的企业责任的内在驱动力,即企业社会责任契约的自我履行机制失效。因此,要解决企业社会责任的失衡问题,首要的是要建立完善的企业社会责任契约的自我履行机制,使企业变被动为主动,积极自觉的履行隐性契约所约定的社会责任。

要建立完善的自我履行机制,一方面要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要使企业充分认识到承担隐性契约所约定的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的经济目标不是矛盾的,而是统一的,企业积极主动的承担这些社会责任不仅可以直接形成企业的经济效益,还可以通过提升企业社会声誉、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等途径形成社会效益并转化为企业的经济效益,从而实现企业经济上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要增加企业社会责任契约的违约成本,加大对企业不承担社会责任的处罚力度,以推动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契约。

2.建立完善的企业社会责任契约强制履行机制。企业总是会在企业社会责任契约的履约与违约之间进行重复博弈,当违约所获得的收益大于履约所获得的收益时,企业就会选择违约,从而造成企业社会责任契约的自我履行机制失效。所以,自我履行机制对解决企业社会责任失衡问题的作用范围是有限的。此时,必须引入外部力量来强制性的约束企业执行契约,这就形成了企业社会责任契约的强制履行机制。政府是强制履行机制的执行主体,主要通过法律的强制性力量来保证契约的履行。

建立完善的强制履行机制是解决企业社会责任失衡问题的有效途径。政府要通过不断的健全和完善与企业社会责任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强制企业承担隐性契约中所约定的社会责任,以保护隐性契约中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同时,政府还可以通过政策激励、政策倾斜和政策惩罚等政策措施来引导和强制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3.建立完善的企业社会责任契约社会监督履行机制。社会监督力量虽然不能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形成强制性约束,但可以凭借其参与主体的多样性和参与方式的灵活性等优势改善隐性契约缔约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减少隐性契约执行中的机会主义行为,从而监督隐性契约被更好地履行。要建立完善的社会监督履行机制,需要媒体加大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宣传报道,需要行业协会加强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监督,需要非盈利组织等中介机构完善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监督评价,需要审计部门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审计。

(二)构建企业财务共同治理机制

财务共同治理机制是通过建立一套有效的制度安排使企业财权能够平等地在各利益相关者之间配置。隐性契约所涉及的利益相关者既然已经将其专用性资本投入到企业中进行配置,那么他们理所当然的应该和股东一样获得相应的财权,即参与企业的财权配置。通过企业的财务共同治理机制,使企业的所有利益相关者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到企业治理中来,并将企业的财权适当地分割给他们,让其享有一定的财务收益分配权、财务执行权和财务监督权,以有效地保障自身利益目标的实现,从而在一定程度克服企业社会责任失衡问题。

构建企业财务共同治理机制的内容主要包括:共同的财务收益分享机制。即无论是显性契约中的利益相关者,还是隐性契约中的利益相关者都应该从企业财务收益中获得相应的报酬,企业进行“生产”和“交易”行为的目标不是股东财富最大化,而是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共同的财务决策机制。企业一方面可以通过累计投票制度、表决权行使制度和股东诉讼制度抑制大股东在企业中的财务决策权,另一方面通过在董事会中建立共同的财务决策机制如建立员工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制度、政府代表董事制度等来保证各利益相关者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企业的财务决策;共同的财务监督机制。即通过在企业监事会中建立共同的财务监督机制来保证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财务行为实施有效监督。

参考文献:

1.张五常.企业的契约性质[J].载陈郁编:企业制度与市场组织―交易费用经济学文选[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2.陈宏辉,贾生华.企业社会责任观的演进与发展:基于综合性社会契约的理解[J].中国工业经济,2003(12)

企业社会责任理解范文2

Key words: social responsibility;management model;value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09-0164-03

0 引言

随着联合国的“全球契约”计划和国际标准化组织的ISO26000《社会责任指南》制定的相继完成,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程度已对企业收益、公司声誉、消费者响应等方面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全球性新趋势已经形成。

在国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也已成为社会各界对企业的殷切期望。2008年,国资委下发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指出央企履行社会责任的好坏已不单纯是企业自身发展的要求,更关系到我国企业的整体形象,甚至国家形象[1]。所以,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势在必行。文章构建了基于综合最大化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型,以期对我国企业进行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提供借鉴。

1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型

1.1 模型构建的基础 国内外学者及组织对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都有不同程度的研究,他们从不同侧面和视角为企业开展社会责任管理提供了框架体系,对于社会责任管理理念的培育、提升和落实以及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实践的推进都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可以认为这些研究成果为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理论发展和实践应用做出了探索性贡献。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包括国外Waddock的全面社会责任管理“4I”体系、社会责任国际标准ISO26000的社会责任融入整个组织模型、Yuan等人(2011)的社会责任活动融入企业模型、Maon等人(2009)的社会责任策划和实施整合框架、Jenkins(2009)的社会责任管理“商业机会”模型、Maignan等人(2005)的社会责任逐步实施模型、Pananaan等人(2003)的社会管理初步框架以及日本综合研究所提出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国内国家电网公司(2007、2012)提出的社会责任管理七大体系和全面社会责任管理“鼎?心”模型、王曼(2008)提出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运行结构模型、刘娜(2010)提出的企业战略管理中企业社会责任融入的导入框架、彭华岗等(2011)提出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六维框架。

总结上述研究成果,总体上可以分为两大范式:过程视角和内容视角[2]。基于过程视角构建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或模型明确了企业如何落实社会责任的过程,特别是指出了在实施社会责任不同阶段的具体任务和行动。基于内容视角构建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或模型抓住了管理体系的本质含义,识别和明确了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构成要素,解析了各构成要素的基本含义、主要做法和核心要求以及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但是两者均没有形成完整的架构设计,基于过程视角的模型未能诠释企业如何开展社会责任管理;基于内容视角的模型,更多的将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理解为企业社会责任推进管理。因此,本文结合两大范式,并强调责任沟通,建立四层的金字塔状模型,以期对企业实行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提供模型指导。

1.2 模型构建 文章采用由上至下,层层分解的思路,从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最终目标出发,整理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分析利益相关者诉求及影响,最后将不同利益相关者责任与社会责任内容做了对应。

首先,确认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目标,依据企业综合价值最大化这一目标,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战略及管理体系。其次,围绕企业社会责任目标及战略分析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对利益相关者责任的作用机理。最后,解释利益相关者责任的归属性(见图1)。

1.2.1 价值层 跟随时代的要求,企业价值已经从财务价值延伸到经济价值、环境价值和社会价值在内的综合价值,从股东价值延伸到利益相关方价值,从关注自身价值延伸到创造社会福利。本文在定义企业价值时,充分关注人的多元价值追求和社会福利的多重价值属性,着眼于充分实现企业的社会功能,谋求创造企业发展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价值,统筹平衡利益相关方的多重价值、长期价值,致力于提升社会价值(社会福利),从而协调推进企业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把实现企业发展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价值最大化作为企业管理的核心目标,并以此为导向对企业使命、治理机制、发展战略、管理制度、管理流程、管理方法和企业文化等进行重构[3]。

1.2.2 管理层 文章借鉴ISO26000提出的社会责任融入整个组织的基本步骤和主要内容,采用学者们普遍采用的PDCA闭环螺旋上升体系,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图2)。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是一个用于管理企业对利益相关方和自然环境的责任的系统框架,或者说是一个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它帮助企业树立诚信意识,确定蕴含价值观动力的企业愿景,明确关注受企业运营影响的利益相关方为核心的企业使命。它的主要步骤和内容包括:一是牢记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实现可持续发展、企业综合价值最大化;二是理解企业的社会责任;三是全面融合企业社会责任,即将社会责任全方位融入企业;四是全面开展社会责任内外部沟通;五是企业社会责任审查与改进;六是利益相关方参与;七是贯彻落实“管理影响”和“回应诉求”。

其中可持续发展、综合价值最大化是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目标、重点,它不是单纯地追求最大限度地实现股东的利润目标,而是最大限度地创造企业发展的社会价值,它坚持的是“价值理性”,即企业行为要对社会负责任。理解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最高管理层对综合价值最大化的企业使命、价值观的明确承诺,并将其纳入企业战略、公司治理。全面融合企业社会责任是将理解的企业使命、战略融入公司治理、流程以及社会责任报告中。每一个企业都要明确具体的融合方式,从而满足特定利益相关方和行业的需要,并且做到公开、透明。沟通是指企业就自身社会责任工作与利益相关者相关方开展交流,进行信息双向传递、接收、分析和反馈的过程,主要包括社会责任报告和信息披露,以及网络平台、工作汇报、召开新闻会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准确沟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信息及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况状,将加强社会责任沟通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审查与改进社会责任使命、战略的落实是一个持续纠偏、改进、学习的周而复始的循环过程,要对企业战略以及与利益相关方相关的运营流程进行持续的创新和改进,促进企业履责绩效的不断提升。利益相关方参与是指企业通过制度安排、资源保障和行动部署确保实现积极的利益相关方参与,保证利益相关方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赢得利益相关方的理解、信任、支持和合作,共同推进可持续发展,创造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价值最大化。“管理影响”和“回应诉求”是指通过相关方沟通、履责塑造良好企业形象;企业的发展前景有赖于管理层对公众不断变化的期望的满足,也就是说依赖于企业管理层对利益相关方的利益要求的回应质量,利益相关方要求企业加强社会责任管理、提升履行社会责任水平,进而实现企业对社会富有的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环境责任在内的多项社会责任。

上述七项过程中,社会责任的理解过程实际上是企业社会责任的计划(Plan);企业社会责任融合的过程实际上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执行(Do);企业社会责任沟通的过程就是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Check);纠偏、管理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利益相关方意见的反馈以及将企业社会责任工作开展情况反馈到战略的过程就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改善(Action)。因此,七项过程的开展整合在一起构成了一个周而复始、闭环改进的PDCA过程,从而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持续发展。

同时在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全过程中需要全员参与,即企业各部门、各层级和各岗位的所有员工都有意愿、有能力去履行社会责任。并且将履行社会责任的理念拓展到利益相关方,携手利益相关方共同实现综合价值最大化,形成包括内部员工和外部利益相关方在内的最广泛的全员参与、最大化的价值实现。

1.2.3 利益相关者层 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任何一个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都离不开各利益相关方的投入或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应综合平衡各利益相关方的利益要求而进行管理,追求利益相关方的整体利益,而不仅仅是股东的利益。同时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最终目标企业综合价值最大化也要求通过满足各利益相关方的诉求来达到经济、社会和环境价值的最大化。所以有必要讨论企业与谁的利益相关,以及在管理利益相关者时应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明确对每一利益相关方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的内容和范围。学者们从不同维度对利益相关者进行了分类研究,同时企业在进行社会责任活动时,为了满足不同利益相关方的需求,需要与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交流,公开披露信息是与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交流的主要方式。

利益相关方也需要参与到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整个过程中,企业从自身利益考虑,为制定长期战略会自愿和利益相关方交流,也有助于企业了解、认识内外部环境状况;利益相关方会影响企业社会责任的管理及价值的实现,为保证自身利益,他们将会在某种程度上左右企业的行为,由于企业精力有限不能满足全部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则会通过区分利益相关方的重要程度从而进行区别管理。故而基于历史的研究成果,本文也对利益相关者进行了分类,包涵了股东、员工、债权人、消费者、商业伙伴、政府、社区和环境。通过对各利益相关方履行不同的社会责任来满足不同诉求,从而实现综合价值最大化。

1.2.4 社会责任层 企业社会责任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划分,文章从两个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进行了分类。从社会责任的性质角度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环境责任;从利益相关者角度可分为对股东、债权人、员工、消费者、商业伙伴、政府、社区和环境这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对不同的利益相关者需要承担不同的社会责任,通过履行不同的社会责任、与利益相关者进行交流将企业社会责任管理进行落实,从而为综合价值化这一最终目标作出贡献。

2 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型应注意的问题

企业社会责任理解范文3

近年来,企业社会责任在政策法规、学术研究和企业实践中都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但迄今为止,无论是学术界还是企业界,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理解,依然处于发展阶段,目前仍是宽泛和模糊的。不少人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还停留在慈善捐款、捐物的简单阶段。

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划分,目前学术界最广为采纳的是阿奇·卡罗尔提出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模型,他将企业社会责任按照重要性和优先顺序划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其中,经济责任是指企业在经济活动中承担的经济职责,如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满足员工的物质需要、主动缴纳税款等;法律责任是指企业在运营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道德责任是指企业基于社会道德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公平竞争、采纳环保标准等;慈善责任是指企业根据一定的社会价值观和社会期望自愿承担的责任,如关心弱势群体、参与公益事业,慈善捐助等。然而,当企业在在不同的制度环境中经营时,这四种责任的重要程度也是不一样的。企业在不同国家经营时,必须充分了解当地的制度环境,考虑当地利益相关者的诉求,才能获得经营合法性,为自身创造一个良好的商业环境,获取各种经营所需资源。

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活动与企业绩效的关系,学术界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到目前为止,不同学者基于不同情境的研究并没有取得一致的研究结果。具体来说,现有的研究结果可以分为五类: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之间存在倒U形关系;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之间存在正U形关系;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之间不存在显著关系。导致研究结果不一致的原因很多,包括:衡量企业社会责任的指标不同,衡量企业绩效的指标不同;样本选择的国别、行业不同,其他因素的交互影响等等。但是总的来说,越来越多的实证研究表明,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

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可以为企业创造价值。它可以帮助企业改善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积累无形资产,从而提高企业绩效,特别是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反过来,良好的企业绩效也可以保证企业有充足的资源,可以继续推动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的实施。

除了价值创造以外,企业社会责任活动还具有价值保险功能。当企业爆发负面事件时,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声誉不佳的企业会遭受更大的损失;相对而言,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一贯具有良好声誉的公司承受的价值损失会较小。也就是说,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具有类似“保险”的功能。

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

美国著名战略管理学教授Michael E.Porter和MarkR.Kramer提出了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企业可以将经营环境中面临的社会问题分为三类:一般性社会问题,受企业价值链活动影响的社会问题以及影响企业竞争力的社会问题。这三种类型是针对具体企业而言的。例如,食品安全问题对于电信企业来说,就是一般性的社会问题。对食品企业就是核心议题。针对社会问题的不同类型,企业社会责任可以分为应急性企业社会责任和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应急性企业社会责任就是见招拆招的应对,不会对企业的竞争力产生长远的影响。战略性的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发展战略紧密联系在一起,通过精心选择的企业社会责任活动改善制度环境,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巴斯夫公司发起的企业社会责任“1+3”项目就是一个很好的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的例子。

企业实施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就要寻找企业与社会的交点,企业可以仔细审视自己的价值链活动,识别企业经营活动的价值链中各个环节上对社会的影响。例如,企业在生产活动中,涉及废物排放、生态环境影响、能源、水资源消耗、员工安全、劳资关系、有毒材料等;研发活动中,涉及和大学的关系、产品安全、节省原材料以及回收等社会问题;在采购活动中,涉及采购及供应链惯例、原材料选择、自然资源消耗等社会问题;在人力资源管理中,涉及职业培训、安全工作环境、歧视、薪酬政策、裁员政策等社会问题;在售后服务中,涉及废弃品处理、消耗品处理、客户隐私等社会问题。

寻找到企业与社会的交点之后,企业便可以思考,如何通过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将社会价值与商业价值结合起来。

从企业社会责任到共享价值

Porter教授在探讨企业社会责任时,提出了创造共享价值的概念。创造共享价值有三个要点:第一是重新审视产品和市场,第二是重新定义价值链的生产力,第三是推动地域集聚发展。传统的企业社会责任价值强调企业要做良好社会公民,企业对外部压力的反应主要依靠随机应变。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企业社会责任的活动计划是由外部报告和个人喜好决定,影响力受到专门预算限制。这样的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往往和利润最大化的目标脱节。而Porter教授提出的共享价值强调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有效结合,共创企业和社区价值,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企业内部要整合活动计划,活动预算由公司高层全盘制定。通过这样的活动,企业得以整合竞争,实现整体利润最大化。

企业社会责任理解范文4

关键词:社会责任管理 企业社会责任缺失 社会责任评价体系

近年来,在社会各界的不断关注和影响下,企业管理正在从全面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向社会责任管理转变,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已明确列入国外几乎所有大型企业的管理议程,社会责任的履行已经成为增强企业竞争优势的一条新的重要途经。在此背景下,尽管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也正在迅速增强,企业社会责任实践越来越多,在雪灾、地震等灾害面前,很多企业积极进行慈善捐款,充分显示其社会责任感。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总体情况仍然不能令人满意,大多数企业并未完全履行社会责任,仅仅是在社会责任的某些领域履行的不错,而其余方面仍然存在着违反企业社会责任相关规定的现象,影响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现实问题的迫切性要求我们关注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不足的问题。

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现状及原因分析

现阶段,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仍不尽如人意,产品质量不合格、虚假销售、故意拖欠员工工资、生产环境恶劣等现象时有发生,企业社会责任缺失严重。从法律方面来讲,我国虽然颁布了《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来约束企业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但所有这些相关法律法规,过于分散和凌乱,过于强调原则性,可操作性不强;从认知方面来讲,虽然对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有所提高,但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理解以及如何履行等问题上存在欠缺,理论研究零散纷乱、缺乏深度;从实践方面来讲,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压低在职工劳动权益维护、安全保护、资源保护、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投入,甚至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屡见不鲜。

上面分析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现状,是政府、社会和企业自身共同导致的,不单单是企业的问题。因此,要想提高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保证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解决现阶段存在的社会责任履行不足问题,必须从政府、社会及企业层面对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进行分析。

1.政府层面。目前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缺失,与我国政府层面的职责缺失是密不可分的。一方面,我国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立法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不成体系,大多数没有设定规范企业社会责任的专门条款,而只是在自己的领域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某一方面进行规定,不存在专门的《企业社会责任法》,缺乏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规定的专门法律和系统要求。另一方面,执法不严,执法不力现象普遍存在。地方政府把发展经济作为中心任务,以当地税收和经济发展作为官员政绩考核的标准,势必造成官员为了发展经济而忽视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监督。

2.社会层面。一方面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缺乏应有的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缺乏,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多是不了了之。企业的消费者,消费商品遇到假货上当受骗时,大多数人不是通过相应途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而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终选择自认倒霉。有些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以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式为契机,更是变本加厉地对待企业的员工,提供简陋的工作环境,拖欠工人工资等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现象屡见不鲜。另一方面,社会评价监督体系不完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监督体系还刚刚起步,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不能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系统客观的评估,缺乏权威的社会责任评价机构,还没有形成系统的评价机制。当前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监督体系的不健全,增加了企业追求短期利益而牺牲社会责任的动力,造成了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

3.企业层面。现阶段,我国企业管理人员缺乏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深入认识,理解片面,企业管理者往往重视短期利益而忽略了企业的长期发展,根本没有认识到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是提高企业的竞争力的有效途径,企业主动承担对员工、对消费者、对环境和对社区的社会责任,能够实现企业利益和社会发展的双赢,而仅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慈善事业。没有认识到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企业社会形象的提升;没有认识到企业善待员工,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有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更没认识到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绩效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对策建议

政府、社会和企业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重视不足是造成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主要原因,要提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建立保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完善机制,必须从政府、企业、社会三个层面作出相应的调整。

1.政府层面。一方面,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借鉴西方国家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立法和规定,尽快建立一套符合我国现状的专门的《企业社会责任法》,立法条文要体现企业社会责任的关键内容,体现企业社会责任理念,涉及所有企业利益相关者,以形成系统的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另一方面,建立独立的企业社会责任规制机构,避免地方政府因经济发展而忽视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2.社会层面。一方面,加强人们的维权意识,当员工或消费者等企业利益相关者遭受损害时,及时向企业进行追讨。强化社会舆论作用,迫使企业将其承担社会责任情况公之于众,让社会大众充分了解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真实情况,搭建起企业与公众之间沟通交流的平台。另一方面,应加快建立完善的社会责任评价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行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在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监督上的重要作用,促使企业定期社会责任报告,公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规划和措施。

3.企业层面。管理者积极参与社会责任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全面理解企业社会责任,将履行社会责任内化为企业战略。履行社会责任既为企业战略,可考虑设立专门的职能部门和专人负责,并在管理层级上提升至董事会或董事局直接领导。管理者应将目光放在企业的长远目标上,企业应该从以人为本、环境友好和社会和谐这个高度来重新审视自己的社会定位和发展战略,重构产品和业务流程,重构价值链的增值过程,重构竞争与合作策略,重构业务发展与投资策略,重塑企业文化以及企业的各项政策及规制。随着经济文化全球化的发展,企业必须把企业社会责任战略变成企业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引起企业的重视。企业应把社会责任作为一项主动性的行为,作为企业的一种新的增加竞争力的机会,而不是把它作为完成政府部门或社会公众的一项强制任务,甚至作为企业的一种额外的负担。在新的竞争机会面前,企业只有以积极主动的战略去面对新的竞争结构,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才能创造真正属于自己的竞争优势,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张柄雷.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政府规制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11(5)

[2]叶静.企业社会责任与政府规制问题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09(8)

企业社会责任理解范文5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问题;建议

一、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国内外研究文献回顾

(一)国外文献回顾

美国学者谢尔顿(OliverSheldon)于1924年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CSR)”概念。他把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经营者满足产业内外各种人类需要的责任联系起来,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含有道德因素在内,企业经营战略对社区提供的服务有利于增进社区利益且社区利益高于企业的盈利。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会计学家戴维・林诺(David・F・Linowes)首次提出“社会责任会计”,成为会计发展以来最重要的概念,被誉为会计史上的“第四次革命”。此后不久,美国学者托尼・蒂克对社会责任会计产生的背景、社会责任的内涵以及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模式进行了论述,其信息披露成为当前各国企业与理论研究的焦点。WayneCorcoran和Wayne・E・Levninger提出的“环境交易报告”虽然在内容上局限于环境会计信息,但在模式上却为社会责任绩效信息的披露奠定了基础。

对企业社会责任披露内容的研究,美国的会计师协会(NAA)在1974年发表研究报告,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领域主要包括社会参与、人力资源、自然资源和环境、产品与服务4大类,共包括21小类。GrayR・H,Kouhy・RandLavers・S回顾了TrotmanK・T(1979)、GuthrieandMathews(1985)等研究者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所做的披露研究之后,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包括环境、消费、能源、社区、雇员等15类。TrotmanBrad1ey则只用了6大类的指标:环境信息、能源、人力资源、产品、社区参与、其他等,在6大类指标下包含36小类。

近年来,许多国外学者在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开始了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进行实证研究。Cowen(1987)通过对l34家美国公司年度报告中所包含的社会责任信息的研究表明:公司规模、盈利能力、公司所在的行业、公司是否存在社会责任委员会与企业的社会责任披露呈正相关。Robert(1992)的研究表明:利益相关者的势力、企业的战略地位、公司的盈利能力与企业的社会责任披露呈正相关。Kotter和Hesktee(1992)比较了企业文化相差较大的两类司,那些企业文化建设好的、以职工和顾客为导向的公司的财务反应远远优于企业文化差的公司。Carol(1994)使用问卷调查方法,研究了压力集团对于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影响,研究表明压力集团(股东、社区、政府、职工、消费者)是社会责任信息的主要使用者之一,并且认为企业所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非常不足。HomerH.Johnson提出:在一定范围内披露承担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能够增加企业的利润和提高公司的价值,不合法的不承担社会责任的行为能够对公司的财务表现产生负效应。这些学者的实证研究结果都预示着一种趋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对其财务表现或者公司价值会产生正面的影响。

(二)国内文献回顾

第一,披露模式。常勋(1992)主编的《国际会计》曾介绍过法国的增值表模式,宋献中、李皎予(1992)也对社会责任会计的报表披露模式作过分析。阳秋林(2005)也初探了我国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模式,并在报表分析的基础上试探性地构架了我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指标分析体系,但并未对指标体系的适用性进行评价。

第二,披露内容。对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目前国际上还没有形成规范的界定标准,国内理论界对社会责任内容也有一定的探析。李亚东(1985)、顾兆峰(1997)、刘国华(1998)、韩颖(2002)、邬娟(2005)、季晓东(2005)等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进行了研究。李正、向锐(2007)对中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界定、计量方法和现状进行研究,界定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披露的内容为6大类共17小类,提出指数法是评价企业社会信息披露的最佳方法,通过研究发现我国企业对员工问题、产品质量提高、公益捐赠等社会责任披露较多,而对废旧物资回收、环境问题、社区问题等社会责任披露较少。

另外我国学者也根据国内的数据做了一些实证研究。阳秋林选取了5家公司,以公司2002年的年报为材料,分别从人力资源责任、职工保障措施、企业对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比较研究。陈玉清、马丽丽分析了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市场反应,检验了市场对全部A股公司2003年年报中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反应,得出了“信息使用者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不关注,资本市场对此信息的需求不强”的结论。沈洪涛和金婷婷(2006)的研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披露在《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出台后有了明显的改善,但在披露内容和披露方式上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不一致性,尤其是在披露数量提高的同时并未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沈洪涛在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研究框架下,结合公司社会责任理论,对我国上市公司的特征与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发现公司规模越大、盈利能力越强的公司越倾向于披露公司的社会责任。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社会责任范围的界定模糊

虽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范围已做了一个界定,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包括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自然环境和资源,以及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然而目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不论是在理论还是实践方面,尚处于引入、探索阶段,因此披露社会责任报告也不免出现认识偏差或误区,最为突出的是公司对社会责任的涵盖范围认识不足。例如,从2008年已向社会独立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来看,这些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的名称就有八种之多。社会责任报告种类的繁多以及格式标准不规范等问题,将使得各企业之间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缺乏可比性。

(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定性信息居多,定量信息较少

社会责任报告要传递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具体措施及其效果,而一个颇为突出的问题是个别报告缺乏实质性的内容,以文字描述为主。公司大讲“应该如何”而没有披露公司“实际如何做”。有的公司洋洋洒洒的篇幅中充斥着原则和口号,没有披露公司在实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具体措施和定量描述,内容空洞。深交所《指引》本是对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披露进行指导,使公司可以联系自身特定的情况,理解、定义企业社会责任并披露相关信息。但是也出现个别公司缺乏对公司社会责任的理解和有针对性的披露,报告内容是依照《指引》原文照搬。这样的社会责任报告恐怕不但不能起到传递信息的作用,甚至还会给今后的披露带来不好的示范效应。

(三)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以正面信息为主

企业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过程中,考虑对企业自身形象的影响,往往报喜不报忧。具体来讲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上市公司对社会责任信息进行选择性披露。有亮点的部分浓墨重彩,作为披露的重点,而存在不足或未采取有效措施的部分,则一笔带过甚至只字不提。二是企业提供的社会责任信息与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例如,对于社会公众来说,其最需要的信息是产品安全责任信息,其次为环境保护责任信息以及公众安全责任信息;对于企业职工来说,其最需要的信息是企业医疗保障体系、员工培训机会以及职业发展前景等信息。而从目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现状来说,大多数企业将大量篇幅花在了披露企业经济责任、环境责任、公益事业上,这与利益相关者的要求显然相去甚远。

(四)缺乏独立的第三方审计

不经过审核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所起到的实际作用较小。目前我国既没有强制要求企业编制社会责任报告,也没有要求对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审计,而是采取鼓励企业自愿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在这种观念的指导下,当前我国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中大多数是没有经过审计的。这些未审计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便使得公司有机会夸大事实情况,这将限制报告的有用性,使得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三、完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建议

(一)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理论研究

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及相关信息披露中所暴露出的认识和理解上的偏差,直接影响了社会责任报告的质量和效果。因此当前应该继续加大对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研究力度,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内涵及外延、社会责任报告的主体和时间范围、社会责任在企业内部的实现机制以及社会责任与公司价值最大化的关系等展开系统深入的研究,以帮助企业能正确地厘清社会责任相关概念,树立正确的社会责任理念;同时,通过理论研究为社会责任报告提供技术规范和支持,如研究报告的格式标准、报告的质量特征及具体内容,从而为上市公司履行并报告社会责任提供理念引导。

(二)规范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式

为提高社会责任信息的可比性,应在社会责任披露制度中明确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式。社会责任信息与其他会计信息相比,计量单位不能仅限于货币计量方式,应根据社会责任项目特点,全面采用定性披露和定量披露多种方式。如对企业诚信、公平竞争等方面社会责任信息主要可通过文字说明的方式进行定性披露,而对劳动保障、工资福利、环境保护、公益性捐赠、纳税情况可采用实物、时间或货币为计量单位,从数量上进行表述和披露。对可以采用货币计量的社会责任项目,可在企业现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三大基本会计报表中增设相关项目来揭示企业社会责任。由于企业社会责任内容多,可货币化计量项目少,为了提高社会责任信息的可比性,应要求企业在现有财务报告基础上编制单独的社会责任报告,并有政府统一规定报告的名称和格式。

(三)制定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

我国应制定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调动社会各种力量来强化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责任感。企业的社会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两个方面,企业必须将履行法律责任放在第一位,然后要尽最基本的道德责任。因此,国家应建立制度,对于企业社会责任中的法律责任,强制企业披露,要求企业必须披露相关信息主要包括:企业的安全生产、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保障、工资福利、污染防治、依法纳税、公平竞争等方面的内容。企业必须定期披露,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而对企业社会责任中的道德责任,则采取自愿披露制度,其信息披露应包括的内容:企业职工的教育培训、企业诚信、资源循环应用、社会公益活动、就业、慈善捐赠等信息,鼓励社会责任意识强、社会责任做得好的企业做更多的自愿性披露。

(四)实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审计制度

为加强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监督力度,保证企业对外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真实性与公允性,我们应借实施企业社会责任审计制度。为此,我们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研究、制定并颁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审计法规制度,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应制定一套社会责任报告审计标准,明确审计的对象、范围和主体,设计科学合理的审计方法和程序,规定审计的主要形式,使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审计有据可依;二是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的作用,必须对上市公司、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社会责任实行审计,并发表独立的意见;三是充分发挥政府机关对企业社会责任审计作用。

参考文献:

1、季晓东.浅探现代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J].财会月刊,2007(12).

2、罗金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研究[J].经济纵横,2007(4).

企业社会责任理解范文6

内容摘要:本文在社会责任消费者行为的基础上,定性分析消费者的企业社会责任信念和感知与期望的企业社会责任差距对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影响。企业社会责任对消费者购买意愿的正面影响只有在消费者的企业社会责任信念较强和消费者感知的企业社会责任与等于或超过其期望时发生。当消费者企业社会责任信念一般并且其感知低于期望或者信念较低或者信念较弱并且其期望超过感知时,企业社会责任负面地影响消费者购买意愿。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 期望 社会责任消费者行为 购买意愿

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现状概述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是指“企业超越法律和经济的责任,追求社会福利的长期目标”。Boone 和 Kurtz(1999)认为:“社会责任是管理者认可在评价企业绩效时,利润、消费者满意和社会福利具有共同的价值”。在所有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中,Carroll(1979)提出的三维度模型为人们所广泛接受。他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经济责任, 法律责任, 伦理和公益责任,包括用户至上主义,环境,种族/性别歧视,产品安全,职业安全,股东等具体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在营销领域的研究中,学者们更多地强调企业社会责任中的伦理和公益责任。

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关注,以及越来越多的企业增加对社会责任的投入,也引起营销学者们对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重视。一些学者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可以满足利益相关者的期望和要求,提高组织的“合法性”,积累道德资本和关系资产,构成消费者对公司积极的认知联想,形成正面的企业形象,提高消费者的产品态度和购买意愿。Brown和Dacin(1997)指出构成公司联想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不仅会影响消费者对公司的评价,还会直接作用于消费者的产品态度。Sen和Bhattacharya(2001)也证实消费者的企业社会责任联想会提高消费者对企业的认同,促进其产品购买意愿。但也有一些学者对消费者是否受企业社会责任影响提出质疑。他们认为承担社会责任所带来的企业资源的重新分配,可能减少企业在创新能力上的投入,转移企业的经营重心,从而削弱企业的赢利能力,损害企业的市场价值。Luo和Bhattacharya(2006)虽然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可以提高顾客的满意度,但是也不得不承认那些创新能力低的企业实施企业社会责任会显著降低顾客的满意水平。创新能力低的企业虽然可以通过承担社会责任来赢得制度上的合理性,但他们同样会传递企业战略选择错误或企业重心偏移的消极信号,而使其社会责任行为的合理性受损。当这种在市场中毫无竞争性的消极信息所导致的负面效应超过企业社会责任带来的正面效应时,会降低企业的市场价值,甚至消费者会视这些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隐藏着提高产品销售的动机,反而导致消费者抵制。另外,企业所选择的承担社会责任的方式也会给企业带来不同的效果。Dean(2003/2004)在研究公益事业营销时发现,社会责任心强的企业采取公益事业营销会损害企业已有的形象。Yoon等(2006)的研究也指出企业承担与企业利益高度相关的社会责任(如,烟草企业去支持癌症基金,化工企业去支持环保组织等)并且这种信息来源于企业的宣传时,企业的形象会受到破坏。

已往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作用的研究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研究者们忽略公众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态度。一些学者认为受调查者回答问卷的成本要远低于实际购买决策的成本,调查数据高估了企业社会责任对消费者购买决策的作用。因此我们在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对消费者购买决策的影响时,有必要考虑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态度。消费者的企业社会责任态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于他们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信念和感知的企业实际社会责任绩效与其期望的差距。

社会责任消费者行为内涵诠释

社会责任消费者行为(socially responsible consumer behavior, SRCB)是指消费者打破传统的基于价格、质量和便利程度的以自我为中心的消费标准,将社会责任作为购买决策的重要参考因素的消费行为。Andreasen(1995)认为社会责任消费者行为包括四个阶段:预观察(precontemplation),观察(contemplation),参与(action)和保持(maintenance)。

处于预观察阶段的消费者在选择产品时,没有意识到需要考虑企业的社会责任,他们的购买决策只基于经济和理性的标准,甚至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只会增加其购买成本,而拒绝购买具有社会责任的产品。

观察阶段的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偶尔会考虑到企业社会责任,他们可能会抵制缺乏社会责任的企业,但不会将其作为购买决策的参考因素。

参与阶段的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会更多地考虑企业社会责任,并将其作为购买决策的参考因素,同时会抵制缺乏社会责任的企业。

保持阶段的消费者对社会责任消费者行为保持承诺。他们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对他们很重要,也很关注企业对社会责任的立场和具体活动,并且相信自己的行为会影响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担。

Andreasen(1995)认为目前大部分消费者在进行购买决策时,并不会考虑企业社会责任。在Mohr(2001)的调查中也发现,西方的消费者只有1/5达到社会责任消费行为的保持阶段,而有1/3的消费者属于预观察阶段,1/4的消费者处于观察阶段。而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消费者在社会责任上的意识更弱于西方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考虑到企业社会责任的更少。因此,在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对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影响时,有必要考虑不同的消费者在企业社会责任上持有的不同信念,关注社会责任消费者行为的不同。

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感知和期望

对于不同的消费者个体来说,企业社会责任具体行为有着不同的作用。一些消费者可能更关注企业对环境的保护,另一些消费者则更看重企业对慈善事业的捐赠。并且更为重要的是,消费者感知的企业实际的社会责任绩效与其期望的差距。这种差距使得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对消费者购买行为的效应出现差异。

消费者在评价产品、服务和企业时,会将他们的期望与主观判断的产品、服务和企业的表现进行私下的比较。Oliver(1980)在研究消费者满意时指出,满意由期望与感知绩效的差距决定。当感知绩效超过消费者的期望,消费者产生满意;当感知绩效低于消费者的期望,消费者产生不满意。Carroll和Buchholtz(2000)在分析过去30年人们要求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历史数据上,提出了企业实际社会责任绩效与消费者期望差距模型(见图1)。他们认为由于生活标准和质量的提高,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绩效的期望也在不断提高。当人们意识到生活水平的持续改善在现实中变得不大可能时,人们期望企业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当前的期望超过前一时期的期望,从而使得期望的社会责任绩效形成一条上升的轨迹。同时他们也指出,由于犯罪、失业、贫富悬殊、无家可归、环境污染、艾滋病等社会问题的日益严重,在过去的30年里,企业实际社会责任绩效与消费者期望的差距在不断扩大。

基于Carroll和Buchholtz(2000)提出的模型,我们推论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感知和期望的差距会影响消费者的购买意愿。如果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感知和期望存在差距时,即使企业投入资源开展社会责任活动,消费者对其产品的购买意愿并不一定会增强。

社会责任消费者行为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

我们在Andreasen(1995)关于社会责任消费行为阶段划分的基础上,根据消费者企业社会责任信念的不同和是否将企业社会责任纳入购买决策时的参考因素,将消费者划分为三种:社会责任信念低的消费者、社会责任信念一般的消费者和社会责任信念高的消费者。

其中,社会责任信念低的消费者指消费者不认为企业需要主动地帮助社会或所在社区,其购买标准只是基于价格、质量和便利,不考虑企业社会责任。社会责任信念低的消费者处于社会责任消费者行为的预观察阶段。

社会责任信念一般的消费者指消费者意识到企业社会责任的作用,但在购买产品时,并不考虑企业社会责任,但可能会抵制不具有企业社会责任的产品。社会责任信念一般的消费者处于社会责任消费者行为的观察阶段。

社会责任信念高的消费者包括Andreasen(1995)提出的社会责任消费者行为的参与和保持阶段的消费者,他们有很强的企业社会责任消费意识,在购买产品时,会将企业社会责任作为重要的参考标准来进行决策。

本文认为消费者在进行购买决策时,企业社会责任信息会潜在地影响消费者的购买意愿,但是这种效应由消费者社会责任信念和感知与期望的差距的交互作用产生(见表1所示)。

社会责任信念低的消费者认为企业的责任只是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企业盈利,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对社会并没有帮助,而且这种行为的背后隐藏着诸如提升企业形象等企业自利的动机。因此,社会责任信念低的消费者并不关心企业是否承担社会责任。当期望超过或等于实际企业社会责任绩效对其购买意愿没有影响。但是如果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超过了消费者的期望,他们可能认为企业会将承担社会责任的成本通过提高产品价格或者降低产品质量的方式转嫁给消费者。在这种情境下,社会责任信念低的消费者会降低其产品的购买意愿。

社会责任信念一般的消费者会意识到企业社会责任的作用,但缺乏实际行动的支持。他们可能会有限地抵制不具有社会责任的企业,但这种抵制更多地来自社会的压力。对于社会责任信念一般的消费者,当期望超过实际的企业社会责任时,他们可能认为企业缺乏社会责任,从而对企业采取抵制措施,降低对企业产品的购买意愿;当期望与实际的企业社会责任相同或实际的企业社会责任超过期望时,消费者并不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值得他们采取购买行动来对企业给予回报,他们的购买意愿更多地还是基于价格、质量和便利程度等标准,因此企业社会责任对其购买意愿没有影响。

社会责任信念高的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抱有较强的信念,他们更了解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知识,更积极主动地支持具有社会责任的企业或抵制无社会责任的企业,并且在日常购买行为中重视企业社会责任。对于社会责任信念高的消费者,当期望超过实际的企业社会责任时,他们认为企业不具有社会责任,从而抵制这些企业的产品;当期望与实际的企业社会责任相同时,他们认为企业具有社会责任,会增加其购买意愿;当实际的企业社会责任超过期望时,消费者会主动通过购买这些企业的产品来支持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甚至愿意为此支付更高的价格。

有趣的是,用表1的分析框架所得到的逻辑推论表明,从整体看企业社会责任对消费者购买意愿更可能的是负面或无关的影响。由于在整体消费者中具有社会责任的消费者只占小部分,这表明在大多数情境下,企业社会责任对消费者购买意愿没有明显的效应,而且表1的分析可以看出负面效应比正面效应更可能出现。当消费者感到企业承担了过多的社会责任,忽略企业盈利的原始目标,或者企业从事社会责任的成本通过提高产品价格转嫁给消费者时,企业社会责任对消费者购买意愿的负面效应更容易增加。只有社会责任感高的消费者,企业社会责任对其购买意愿会产生正面效应,这些消费者愿意以实际的购买行动去支持那些具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并且相信自己的购买行为会影响企业对社会责任活动的态度。

结论

本文研究认为对于不同社会责任信念的消费者,在不同情境下,企业社会责任对消费者的购买意愿有不同的影响。在Carroll 和Buchholtz(2000)的实际与期望企业社会责任差距模型上,本文进一步提出一个基于情境和消费者信念的企业社会责任对消费者购买意愿影响效应的理论分析框架。本文理论分析框架表明,当消费者感知的企业社会责任更差或更好时,企业社会责任更可能对消费者购买意愿产生负面的效应。企业社会责任对消费者购买意愿的正面效应仅在消费者具有较高企业社会责任信念,并且企业社会责任的实际绩效等于或超过消费者的期望时才能产生。而且这个理论模型为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财务绩效关系的争论提供了一种更为合理的解释。

本文提出的企业社会责任对消费者购买意愿影响效应的理论分析框架一方面可以帮助理论研究者更好地理解企业社会责任在消费者购买决策中的动态角色,另一方面有助于企业管理者正确地应用过去文献中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结论。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者,需要进一步深入探讨哪些因素影响消费者企业社会责任信念,社会责任消费者行为如何形成,哪些因素会影响消费者企业社会责任感知和期望。对于企业管理者,开展企业社会责任行为时需要考虑针对不同的细分市场(基于消费者社会责任信念划分)采取不同的策略。在市场宣传时,向消费者提供企业开展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的具体内容,帮助消费者理解企业实施社会责任活动的目的。正如Andreasen(1995)所建议的,通过“让潜在利益可见”来支持社会责任信念高的消费者在购买行为上的改变。

本文研究也表明政府管理者需要进一步教育和培养消费者社会责任意识,让消费者知道他们的行动可以支持那些具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同时建立独立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机构,在企业排名时将企业社会责任作为标准之一纳入评价,并通过各种传播渠道告知消费者。此外,本文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的购买意愿仅仅基于理论的推导和定性的分析,在后续研究中,尚待实证数据的进一步检验。

参考文献:

1.钟宏武.企业捐赠作用的综合解析.中国工业经济,2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