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措施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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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措施

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措施范文1

我国是一个地广物博,资源丰富的国家,国家领土总面积排在世界第三位。但在现代社会大力发展建设的进程中,土地资源却越发紧张,甚至出现了严重短缺的局面。造成这一现象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我国没有真正落实开展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以下本文笔者就在对我国土地资源利用管理现状的研究基础上,对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并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

一、当前我国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从我国城市与乡镇农村的土地资源利用情况来看,土地资源的利用现状不容乐观。这主要体现在城市土地规划不合理,土地资源紧缺加剧。农村耕地面积不断减少,闲置土地较多等诸多问题。具体来讲,其中所存在的问题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方面:

1、县级以下的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下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我国县级及其以下生活的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55%左右,但县级及以下所占的土地面积却是全国土地总面积的94%,可以看出,在县域范围内的土地资源是非常丰富的,但其利用效率却极其低下,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县级政府没有做好土地资源利用规划,只注重眼前利益而大搞开发建设,忽视了合理规划利用土地的重要性,诸如此类的政府职能欠缺是造成县域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

2、闲置土地较多,耕地林地逐渐减少

土地闲置现象在我国城乡中普遍存在,表现在城市中主要是指城市的很多旧城区或旧工业区并未得到合理的改造与规划,使得很多土地都未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甚至有些地方是处于荒废的状态。而对于农村来讲,农村人口大批涌进城市打工,使得农村房屋闲置数量较多,很多耕地荒废,林地面积锐减,再加上农村要发展经济需要开发更多建设,这也会占据较多的农村耕地,从而使保护农耕与发展农村经济之间的矛盾加剧。

3、土地资源利用较为粗放,缺乏有效的集约节约利用

受政治、经济以及文化风俗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的土地资源利用长期以来都是以粗放用地的形式进行利用,使得各地的土地使用结构不合理,土地资源得不到充分的利用。某些地方为了能够扩大招商引资,而不惜以租代征、违法占有或先建再批等诸多手段来利用土地,这些问题都严重影响了我国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的开展实施。

4、土地利用监管力度不够

国土资源管理局作为地方土地资源管理的主要政府部门,其对于当地土地资源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也是阻碍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开展的重要影响因素。监管机制不够健全,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意识不强,建设用地批复调查不及时,对违法占地用地现象的治理不严等,都是其工作不负责的主要体现。

二、关于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的对策建议

为了能够缓解当前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土地资源紧张问题,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就必须要不断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化发展,大力实施土地资源的合理规划,确保各类土地资源都能得到充分利用。在此笔者提出了一些关于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的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科学规划用地,从源头严格把关

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严格确定耕地保有量控制指标,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大力提倡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建设用地和土地利用的实际状况的用地项目一律不批,从源头制止浪费土地现象;

2、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积极盘活存量土地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定期开展存量建设用地资源普查,制定鼓励盘活存量土地的政策措施。树立土地长效的集约利用观念,对建设用地与耕地进行合理布局,优化配置,方便经营生产,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发挥建设用地作用,促进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减少耕地的占有量,保证耕地红线。

3、加强对农用耕地的控制力度

建立农用耕地保护区,加大力度建设农田基础设施,治理中、低产量耕地,根据耕地的现状还采取不同的措施,推广优良高产品种,用科技手段来提高产量,间接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从而达到农业生产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增强农民居住地,乡镇企业用地的集约利用。

4、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加强监督检查。

政府部门可以运用价格机制调控土地,通过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各种税收,增强土地集约利用的动力。牢固树立节约集约用地和严格保护耕地的意识;执法监察工作要遵循“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方针,加强日常动态巡查,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责任机制,批前、批中、批后要全面跟踪监督检查,实施全程监管。

5、创新机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5.1 强化土地用途管制。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严格控制耕地转用总量,保证耕地的总量;严格控制增量,农用地转用和征地规模与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的建设相适应,并与开发建设的速度相适应,树立保护耕地集约利用土地的经营理念。

5.2 完善土地利用政策法规,提高土地利用管理水平。一是制定从严审批政策,从严管理政策。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逐步形成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二是制定土地利用的监督检查制度,依据相关制度对建设用地进行监督检查,打击投机倒把,防止批而不建,跟踪监督土地利用环节,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发生。

5.3 发挥地价的调控作用,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提高.在土地资源管理中发挥地价的调控作用。以地价为杠杆,实现对土地经营监管调控,不同区位不同地价,不同用途不同地价。地价管理从有利于规划建设发展的方向调整,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利用,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

三、结语

总之,在我国人口不断增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土地资源需求量加大的形势下,我们需要不断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宣传,切实保护耕地,加强土地管理,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土地利用新途径,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措施范文2

关键词:建设用地 节约 集约 利用 技术 管理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12(b)-0041-02

1 在技术层面上

一种良好用地管理办法,必须要有相适应的制度和可操作性的规程做保证。

研究节约与集约利用土地,根本的问题就是要应用规划的手段,从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去用心捕捉能带动城市扩张,又能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的基本措施。把土地的开发强度与产出率作为一个因子,扩大研究成果,满足建设用地市场需求,有序实现集约(如图1)。

1.1 坚持从规划入手,提高规划的功能和作用,力求规划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实用性,注重规划的前瞻性

土地利用规划是一个完整、长期的系统工程,完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是科学利用土地的前提,它是由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和不同时序的规划所构成的交互网络系统。要建立健全逐级控制、分工明确、重点突出、衔接统一的规划体系,必须强化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战略性和政策性,提高地(市)级以下土地利用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规划不论大小,但都不能偏离有理、有据、有序、有效的基本原则。有理就是说编制或修编规划必须从长计议、理由充分、观点鲜明,发展方向清晰,理得清、挑得明、有说服力,可操作性强。有理有据就是说土地利用规划在编制期间必须分析过去发展中的利弊,着眼编制后的发展前景,从战略的高度和对未来发展的深度提出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数据、指导规划编制,体现规划的实用性。有序就是在编制规划过程中必须坚持短、中、长规划结合,体现规划的阶段性和实现规划的长效性的有机统一。有效就是说规划不是一纸空文,是付诸实施的指导性文件,规划编制过程必须把有效性作为发展方向,在编制中注重其土地利用的节约与集约的基本要求,规划在实施过程必须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高度统一。

1.2 从产出入手,坚持土地利用的开发强度与产出率挂钩

土地是不能再生的稀缺资源,土地的开发利用不加以控制,没有一个定量的经济标准,不仅是浪费资源,严重的说是通过毁灭资源。实施土地的综合利用,必须把开发强度与产出率一并加以研究,力求低开发实现高产出。特别是工业项目的开发,不少地方圈地现象严重,几百亩的用地仅见一层的厂房,建筑密度不到25%,年产值也聊聊无几,给国家提供的税收也很少,这样的开发必须限制,考察土地利用是否集约、节约用地产出率是个基本要求,工业用地是这样,房地产开发用地,第三产业用地、城市用地和农村用地都必须坚持以产出率为基础,鼓励支持高产出的用地项目,以满足飞速发展的经济建设的用地需求,做到用地节约、产出集约。

1.3 要从标准入手,城乡规划要把用地标准作为土地利用的强制性内容加以控制

以人口总量、建设用地的规模为基础,制定规划利用土地标准,推行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对城镇布局、产业布局、功能分区、基础设施配置进行科学安排,确定合理的城镇用地规模,加强与土地利用相关行业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制定出土地利用的标准化文件。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客观和微观用地指标控制体系。宏观方面,城乡总人均用地、城镇人均用地及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分别控制着城乡建设用地总量,城镇用地规模和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实现对城乡建设用地总量的控制要求,合理制定各项人均用地控制指标;微观方面,抓紧各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制定和修改工作,优先开展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教育和公共文化体育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编制工作,重点做好城市、集镇和村庄内部各项建设用地指标以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道路等市政工程建设用地指标的编制工作,其中要特别严格把关控制农村宅基地标准,各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用地指标、居住区用地指标及其环境生态相关建设用地指标。

1.4 从空间入手,加大土地利用的节约、集约程度

城乡用地空间的整合,不仅仅是城乡两种地域景观的物质空间整合,它还是包括经济空间、社会空间和生态空间的整合。因此,城乡空间规划不再是单纯意义上的用地空间规划,应该是土地、经济、社会和生态规划的结合和统一。需要国土、规划、计划、经济、环保等多个部门相互配合、建立横向联系机制,避免各自为政,相互制约。然而要实现土地利用的节约与集约,还必须从建筑物用地的纵向来考虑土地利用的空间布局。即开发土地上下空间布局的利用:一要坚持节地升空,出让土地时就要科学提出容积率的标准,让更多的建筑物升向空中,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二要节空伸地。空中的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仅是节地的一个方面,同时要考虑向地下要资源,把建筑物能向地下延伸的部分都往地下延伸,开辟地下建筑空间,更多地满足建筑的配套需求。

2 管理层面上

管理是一种制度与行为的统一体。城乡建设对用地的需求,必须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在当前土地资源严控,各地争相寻求建设用地,以实现城市扩张、项目落地而不顾土地在使用上的节约与集约的前提下,不顾影响环境和无序建设的情况下,必须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的土地资源保障体制和严格的用地审批制度,为经济的发展找到双赢的路子,着力做好城乡土地利用规划。

2.1 加强规划对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的指导

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控制。新土地管理法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的地位和作用,作了明确的规定,在加强对土地清查、实施土地资源评价的基础上,以节约和集约用地求发展为指导思想,以科学合理、节地挖潜、集约利用土地为原则,合理地编制、修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真正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上的龙头作用。

加强各规划间的协调配合工作。一方面要切实做好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互衔接工作。土地管理部门要与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正确处理好局部和整体、近期建设和远景发展、城市建设和耕地保护、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城乡规划在用地规模及布局上服从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编制、修订和实施中保持协调;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近期建设规划的综合协调作用。近期各类、各级建设规划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相互衔接,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通过合理制定土地供应计划,统筹安排规划期年限内各类、各级建设用地的规划、布局、比例和开发时序,确保节约和集约用地目标的实现。

完善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针对当前城乡规划的薄弱环节,完善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显得十分重要。可以采取下面三个方法。

(1)加强城镇体系和区域发展规划编制,充分发挥产业集聚效应,加大力度整合土地资源。

(2)加强村镇规划的编制。村镇规划要合理确定农村居民点数量、布局和建设用地规模,在符合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统筹规划农村居民点,迁村并点。统筹安排乡村工业用地,严禁零散布局。通过村镇规划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从而减少农村建设用地。

(3)加快城乡规划立法,在已编制完成的城乡规划与规划管理工作间建立起有效的约束性联系,从而使城乡规划从编制到实施的过程能有效地得到保障。

2.2 制定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的规划控制标准

建立科学合理的宏观和微观用地指标控制体系。加快制定建设用地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宏观和微观用地指标控制体系。宏观方面,要根据城乡总人均用地、城镇人均用地及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的要求,确定城乡建设用地总量、城镇用地规模和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从而合理制定出各项人均用地控制指标;微观方面,要抓紧各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制定和修改工作,优先做好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教育和公共文化体育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编制工作,重点做好城市、集镇和村庄内部各项建设用地指标以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道路等市政工程建设用地指标的编制工作,其中要特别严格把关控制农村宅基地标准、各工业集中区、开发区建设用地指标、居住用地指标及其环境生态相关建设用地指标。

合理确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凡不符合节约和集约用地标准的规划,不得审查通过,必须按规定进行修改调整。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的外延扩展,实行城乡规划和用地总量管理,即在建设用地规模上要受土地利用规划的制约,在城市用地上要依照城市规划组织实施,从根本上实现城乡建设用地从外延粗放型向内涵集约型的转变。

2.3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用地布局调整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客观上要求城市用地结构和布局也应随之进行调整,特别是城市房地产业,工业用需求的加大,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通过各种有效的措施以实现建设用地的节约与集约。如可以用收取级差地价的方式允许企业用地的变更,达到充分、合理、高效利用土地的目的,同时应鼓励发展第三产业,增加第三产业用地实行土地置换。

2.4 建立区域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考核制度

全面掌握城镇和开发区存量土地面积、类型、用途、权属、分布等状况,建立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考核体系,开展城市及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制定盘活存量土地的实施方案和积极稳妥的政策措施,促进存量土地的开发利用。

2.5 建立和完善规划执法监察制度

建立和完善规划执法监察制度可以通过建立规划巡回执法检查制度,实行规划执法监察公开制度,建立纠正行政违法、不当行为制度,建立违法案件统计报表制度,以及完善规划动态监察制度来实施。

2.6 建立规划审查制度和规划调整管理制度

建立规划审查制度和规划调整管理制度可以通过下面四项措施来实施。

(1)强化建设用地项目的规划审查。(2)加强对城市和城镇规划的审查、审核。(3)加强对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规划的审查。(4)完善规划调整的管理、规划调整和修改制度、违反规定随意调整修编规划的责任、规划的公众监督。

参考文献

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措施范文3

1.加强对产业结构同土地利用规划的结合

土地利用规划实质是各种产业要素配置的空间表现,产业的空间结构表现为土地利用的类型,因此,根据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的理论,制定同产业结构相适应的土地利用规划将有效地节约利用土地并获得更大的产出。因此,在制定土地利用规划时,应当在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全面、系统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地区产业结构和发展前景,通过系统分析,制定科学的土地政策。

同时,应当制定多层次的土地利用规划。具体来讲,应当对土地资源分层、分区域研究,对大城市、小城镇、农业土地制定不同的利用规划,特别是发展迅速的小城镇的土地利用规划。我国工业化进程已经发展到中期阶段,城镇人口不断增加,工业发展迅速,用地面积不断扩大。小城镇土地资源利用应当克服分散布点的现象,以缓解发展、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ii分散布局是我国小城镇建设的一个重要特点,这不仅不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更加容易造成基础设施、厂房建设等资源的浪费。因此,对小城镇的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进行统筹规划,实现小城镇相对集中发展,对小城镇土地资源的集约和有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2.加强土地资源的环境保护

随着经济发展、工业企业不断增加,大量工业污染物、生活垃圾等给土地资源带来严重威胁,严重影响土地资源的利用和人们的健康。因此,应当加强对污染源的控制和管理,制定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已经建设的污染项目,要严格控制其规模的发展和扩大,并严令加强排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污染物处理符合相应的标准。应当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特别是一些规模小、技术设施简陋以及生产危险化工原料的乡镇企业的监管,要求建设相应的污染处理设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同时,应当严格新建工业开发区审批工作,防止出现反复建设、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问题出现,从而优化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的集中处理、减少对土地资源的环境污染。

3.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体系

为严格贯彻土地资源利用的政策和规范,应制定相应的土地利用评级体系,将政府、企业、个人等主体的活动纳入体系之中,通过量化土地资源利用,更好地规范资源利用活动。评价体系应当明确区域现有的土地资源类型、数量,并提出明确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就主体内容而言,土地资源集约利用评价体系应当涵盖各类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各类建设用地指标(例如,工业用地、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城镇安置用地、宅基地等)、政府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评价体系(着重针对政府在开发区建设、其他建设用地节约方面的行为评价)、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奖惩机制(例如,土地集约利用与用地指标安排相挂钩、考核结果作为政绩考核的依据、给予政策上的优惠等激励措施),只有通过有规划、有章程的保护措施,才能推动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工作的开展。

4. 让节约集约土地理念深入民心

土地资源短缺无疑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土地资源的警钟的撞击无时无刻不是在提醒我们——过度消耗、低效利用资源的粗放增长方式以及依赖大规模开发后备土地资源的利用方式难以为继。除了政府层面的法律、政策之外,大众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意识更应当提高。鉴于此,应当加强对民众的宣传和教育,重点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开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理论研究;开展相应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研究;对各级地方政府开展“创建活动”的相关人员进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培训;委托部分知名院校进行“创建活动”信息系统开发;开展面向一般公众的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宣传教育。只要我们每个人都积极行动起来,为节约集约土地做宣传、造声势,节约集约土地的理念必将播种在每个中国人的心间。

总之,土地资源集约和有效利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的有力推动以及各类单位和个人的合力推动,只有通过科学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加强土地资源环境保护、构建合理的土地利用评价体系、动员全民参与,才能实现我们的目标,我国土地资源利用才能做到科学、合理,土地资源才能得到保护和有效利用。

参考文献:

[1]邵晓梅,刘庆,张衍毓:土地集约利用的研究进展及展望,《地理科学进展》,2006年3月刊第25卷第2期,第83页。

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措施范文4

关键词: 用地观念;土地;节约;集约

中图分类号: TU98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9-8631(2010)04-0019-02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土地利用水平的高低是资源利用水平的重要标志,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集约增长方式的重要尺度。2008年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强调“要充分认识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感,切实转变用地观念,科学规划用地”。显然,节约集约用地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国土资源工作的重要之重。

近年来,随着省委、省政府“东西帮扶、突破菏泽”工程的推进,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鄄城县土地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我县把科学的发展观和科学的用地观结合起来,把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作为破解这一矛盾的突破口,不断完善集约节约用地机制。据全国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1998年全县耕地面积66821.33公顷,2008年66942.52公顷,十年间耕地增加121.19公顷。在各项建设快速发展的时期,在保障经济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中保持了耕地总量稳中有升,走出了一条资源节约型的新路子。

一、主要措施

我县在推进土地集约利用方面,根据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和推进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的要求,围绕保障社会经济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按照“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大相结合,以内涵挖潜为主,合理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原则,实行了政府主导、政策引导、典型带动的方式,并强化了行政、经济等措施,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创造了良好环境。

(一)政府主导,政策引导

自1998年新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特别是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以来,我县认真执行《鄄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对于耕地保护工作高度重视,主动转变传统用地观念,深入开展内涵挖潜。县政府专门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国土、财政、农业、建设、林业、水务、环保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县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土地的规划、开发、保护和利用,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耕地保护网络。县政府把耕地保护指标纳入目标考核一项重要内容,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定期检查考核,严格兑现奖惩,提高了各级依法用地、节约用地的自觉性,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2000年以来,县政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加强土地管理的文件,从政策层面调动内涵挖潜工作积极性。先后制定了《全面加强农村土地管理的意见》、《闲置土地管理办法》、《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关于小城镇建设的有关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努力限制乡(镇)村建设规模,避免建设用地盲目扩张,引导立足存量资源,开展内涵挖潜,走资源节约型的科学发展道路。

(二)多措并举,狠抓落实

为科学合理利用土地,我县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找准切入点,选准突破点,做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效解决了发展经济与耕地保护的矛盾。主要存在以下典型方式:

1. 耕地的节约集约

我县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保护耕地的意识明显增强,政府把耕地保护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在非农业建设用地选址时,首先考虑是占用耕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到了能用未利用土地的决不占用耕地,能少用耕地的决不多占耕地,耕地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十年来,城市建设和工业项目建设中节约耕地105.6公顷;另外在政府支农惠农政策的鼓励下,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全县未出现荒芜耕地的现象,群众保护耕地的积极性显著提高。被国务院命名为全国农业生产先进县。

2. 农村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县农村居民点大多是在原来小农经济基础上自发形成的,部分村庄分散发展,村庄布局混乱,交通不便,生活环境较差,土地占用量大,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开展农村建设用地的整理,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是群众多年的愿望。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和我县农村的实际情况,根据《山东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和城镇用地增加相挂钩的政策。我县采取因地制宜的方法,对全县部分村庄进行了建设用地整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1)旧村改造试点。引马乡作为全县旧村改造试点,自1991年以来,历届党委政府一届接着一届干,一张蓝图绘到底。全乡共有49个自然村,目前40个自然村全面完成旧村改造,实现了排房化,村内安装了路灯,通上了柏油路和修建了下水道,铺设了自来水。基本形成了5院5化:敬老院、卫生院、幼儿园、文体大院、农机大院;5化:净化、绿化、美化、硬化、亮化,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全乡耕地由原来的2706.07公顷,上升到3313.33公顷,净增耕地606.66公顷,每年土地收益增加1000多万元。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走上了通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路子。

(2)回填空心村。如红船镇温刘庄、彭楼镇周洼村都是典型的“空心村”,村庄内空外撑,土地利用率低。两村都采用回填“空心村”的方式,较好的解决了农村居民用地困难,具体做法是:由村集体将村内空闲地、废弃宅基地和超标准宅基地统一收回,按照村庄规划和“一户一宅”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农户重新安排宅基,仅对村内个别妨碍村庄规划的住宅限期拆迁,既解决了住宅困难,又没有占用耕地,同时也避免大规模拆迁。今年以来,红船镇温刘庄回填“空心村”36户,利用起村内坑塘,节约耕地1.33公顷;彭楼镇周洼村利用村内空闲地安置村民21户,并结合退地复耕,增加耕地4.12公顷。

目前,回填“空心村”是我县农村村庄节约集约用地主要的方式,我县不少地方都采取将村内土地统一收回,统一安排的方法,限制村庄规模膨胀,提高土地利用率,节约集约用地。

(3)建设中心村。李进士堂镇有9个自然村位于黄河滩区,近年来逐渐进行了整体搬迁,建设成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村村相连、路路相通的中心村。原来的旧村址进行了全面复耕,占用耕地和复垦耕地相抵后,净增耕地64.37公顷。目前,我县沿黄乡镇滩区群众,实现了滩区村庄整体搬迁,基本上完成了旧村址的复垦工作。

(4)关闭复垦粘土砖瓦窑场、充分利用窑场废弃地。我县原有粘土砖瓦窑场127处,占地面积达565.67公顷,不但占用了大量土地,而且每年毁坏耕地266.7公顷,成来了毁田大户。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停粘土砖瓦窑场的要求,自2006年以来,我县加大对砖瓦窑场的治理力度,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窑场,以及对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低效窑厂实行关、停、并、转等措施,全县共关闭砖瓦窑场57个,腾出土地207.1公顷,复垦形成耕地123.5公顷;还使菏泽九洲生物肥料有限公司、菏泽黄河纺织有限公司、鄄城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等七个项目在原窑场废弃地上建成并投产,节约耕地83.6公顷。

3. 国有闲置、低效用地的节约集约

我县原有二十五个乡镇,1990年精减合并后变成十六个乡镇,被撤并的九个乡镇驻地的国有土地大量闲置,面积达253.8公顷。几年来,全县共有86家企业采用出让改制、扩建等方式,充分利用闲置、低效土地,解决了企业用地难的问题,实现利税2.36亿元,实现了土地利用方式的新转变。如西双庙乡利用原粮所,引来鄄城亿达发制品有限公司投资3700万元,梁屯乡利用原乡政府引来菏泽木森木制品有限公司投资建厂,投资2650万元,招收当地农民工160人,从事家俱生产。鄄城镇利用原丝绸厂,引来房地产企业开发投资,建成阳光花园小区。现在全县闲置、低效土地部分得到了开发利用,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在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仍然遇到不少问题,主要是:

(一)耕地保护形势日益严峻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不可避免的要占用大量耕地,人多地少,土地供需矛盾将日益加剧。

(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难度大

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涉及千家万户,涉及到广大农民的切实利益,取决于当地经济水平的发展,生产方式和农民群众的生活习惯、群众水平受能力等因素,由于我县经济水平较低,实施困难较大。

(三)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成本较高

利用现有存量建设用地投入较高,土地开发、补偿费用较高,实施比较困难。

三、对策和建议

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以发展为中心,以创新为动力,以保护耕地为目标,进一步增强土地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完善土地法规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在遵循国家土地法规的前提下,完善地方配套法规,推进土地管理的法治化进程;健全土地执法体系,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追究制,从根本上遏止执法违法现象的发生。

(二)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各项节约集约用地措施落实。

(三)强化土地市场管制,逐步建立土地市场秩序,形成土地市场机制,保证市场公平竞争,运用价格杠杆调控土地市场,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从而提高土地利用集约水平。

(四)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引导使用未利用土地和废弃地。在全社会营造节约集约用地的氛围,逐步提高全民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

总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土地政策和社会经济现状等诸多因素,需要政府统筹、各行各业参与才能实现。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2] 邵继樟.节约集约用地保障经济发展[J].浙江国土资源,2009.25(5).

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措施范文5

1.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必要性

从国家的宏观政策看,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已成为土地管理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内容。从2003年初开始,中央加大了耕地保护和土地调控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进行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切实保护耕地,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走出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符合我国国情的土地利用新路子,是关系民族生存根基和国家长远利益的大计,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是我国应长期坚持的一贯方针。

2.节约集约用地中存在的问题

2.1用地空间组织形式相对落后,结构不合理 许多地方的工业项目用地基本上以传统独立式院落为主,且面积较大。工业规划区块内标准厂房及多层厂房等先进的空间组织形式所占的比例很低,土地空间未得到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浪费严重。

2.2土地闲置现象时有发生,工业用地投资强度过低 造成这些问题既有思想上缺乏对节约集约用地重要性、紧迫性认识的原因,也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各类专项规划不能有效衔接,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不能有效执行,政府宏观调控力度不够的原因。当前,许多地方正处于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发展的关键阶段。发展和建设必然要用地,包括要占用一部分耕地,而我们的土地尤其耕地又极为稀缺。根本的出路就在于节约集约用地,使有限的土地产出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绝不能大手大脚、乱占滥用土地,特别是不能盲目圈占、破坏浪费耕地。

3.节约集约用地的对策措施

3.1强化土地规划管理,引导节约集约用地 超前预测,充分认证,科学划定土地功能区域,使用地空间布局更为合理,引导合理、集约利用土地,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搞好各项规划衔接。要协调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关系,并通过规划引导工业项目向开发区集中,努力提高区域性社会资源共享程度,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确保有限的土地资源得到充分合理利用。

3.2强化用地预审管理,确保节约集约用地 把住用地预审关,可以有效防止用地单位粗放用地,也可以有效遏制部分用地单位存在的圈地倾向。加强用地预审,要设好和把好下面三道关:提高建设项目用地准入“门槛”。对引进的项目,要设好准入关,合理设置用地“门槛”,有选择地引进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污染程度低的项目。要提高用地投资强度和产出密度标准,优先发展单位用地产出率高的产业;严格用地审批。对要求新增建设用地的用地单位,必须已经充分消化使用了现有批准的土地,才能安排新的用地指标。对存在闲置土地倾向的用地单位,不报批新的建设用地项目;严格审查用地规模。按照“建设用地双控指标”的要求,严格控制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对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非生产用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要相应核减用地面积,并由项目单位重新进行总平图设计。计划、规划和国土部门在项目审批、总平图审查、用地计划安排、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各个环节中,都要对建设项目的用地规模进行严格的审核。

3.3强化土地市场管理,激励节约集约用地 强化土地市场管理,重点是要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提高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程度,增强市场主体用地成本意识,提高全社会珍惜土地、节约用地的自觉性。

3.4强化存量土地管理,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通过鼓励和引导企业依法转让或出租闲置厂房,实施厂房加层、改造老厂、内部整理和余缺调剂,引进先进设备,节约生产空间等途径将存量变增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符合城市规划的条件下,鼓励用地单位充分利用现有厂区存量土地扩建、新建、翻建标准式多层厂房,盘活闲置厂房、仓储等用地。

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措施范文6

记者近日在上海、重庆、浙江等多个省区市调研了解到,受到发展水平的限制和“GDP至上”的政绩观影响,一些地方节约集约用地的主动性不够强,尤其作为用地主体的企业,节约用地动力不足。一些地方的建设用地已逼近耕地红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底线面临挑战。

土地开发已经到了“喉咙口”

据统计,在我国960万平方公里的陆地国土上,适宜进行大规模、高度工业化开发的国土面积只有约180万平方公里。与此同时,我国城镇化每年将保持1个百分点左右增长,每年新增城镇人口在1400万左右,按人均100平方米建设用地计算,每年需要新增1400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特殊的资源国情和特定的发展阶段已经决定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是我国面临的现实选择。

在土地资源约束加大和土地需求持续扩张的双重压力下,许多地方的建设用地已逼近极值。地处东部的上海市是建设用地资源最为紧缺的地区之一。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庄少勤介绍,全市所有地方的土地都已经到了“喉咙口”了,未来还有11400公顷可用,如果按以前每年新增建设用地4500公顷来计算,两三年就用完了。

在中部地区,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何立林说:“从赫山区目前建设用地储备资源看,按现在每年20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计算,还能干五六年就要逼近耕地红线了。”

情况也不乐观。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区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预期达到162.28万公顷,而到2013年底实际已达156.58万公顷,剩余空间5.7万公顷。按每年需求量3万公顷计算,2015年后将无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可用。

与此同时,我国土地资源粗放利用的状况尚未根本转变。据测算,中国的国土经济密度(每平方公里土地上承载的GDP)约为美国的1/2,日本的1/18。

节约集约用地呈现三大特点

一是东部紧、中西部松。记者走访发现,由于土地资源约束趋紧、供需矛盾较为紧张,东部地区的土地节约集约意识普遍较强,对于土地利用的要求更为严格。例如,上海已经规定,从现在到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226平方公里内;2020年以后,将实现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零增长”。与之相比,中西部地区虽然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但总体而言主动性还不强,在执行相关规定时“手也偏松”。2012年度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显示,中、西部地区的工业用地产出强度仅为东部地区的一半。记者在一些中西部省份采访时,不少基层干部也表示:“土地在中西部还不是那么紧张,可以腾挪建设的空间很大,而且现在正处于建设发展时期,还顾不上谈节约集约用地的问题。”

二是政府热、企业冷。从2008年至今,国务院和国土部已先后出台《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办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等多个文件,明确了各级国土部门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的具体职责。但作为主要用地主体的企业,节约集约用地的主动性还不够强。一些已经开始想办法提高存量土地利用效率的工业企业承认,如果不是当地用地实在紧张,又不能搬到中西部去,企业可能也不会考虑集约用地的问题。

三是标准严、监管弱。以工业用地出让为例,按照国家规定,单位用地投资产出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等都有严格标准。但记者调研发现,在实际的土地利用中仍有不少地方达不到规定标准。究其原因,有的是考虑到招商引资需要而“不想管”,有的是缺乏供后土地利用的具体数据而“管不了”,甚至在明知存在土地闲置的情况下,也因为种种原因而难以收回。

深层症结制约用地思路转变

受到发展水平的限制和“GDP至上”的政绩观影响,一些地区在招商引资时放松了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记者在湖南、重庆等中西部地区采访时,一些基层干部甚至表示,决不能因为没有达到土地集约标准这种“小事”,就耽误了招商引资的“大事”。

部分地方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也不利于提高节约集约用地的水平。原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曾在一次会议上谈到,土地财政是一个客观事实,但目前我国的土地财政主要依赖扩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通过土地出让来获取收益,地方政府主要的建设资金来源于土地出让收入,这样客观上促使了多卖地、快卖地、早卖地、贱卖地,牺牲了子孙后代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