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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范文1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突出事前监察,提高执法针对性、计划性和有效性,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服务指导,紧紧围绕市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有关要求,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政许可、专项行动、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全面提升安监部门依法监管能力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实现二个工作目标:一是责令限期整改复查率为100%;二是对列入执法计划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全覆盖,确保年度执法计划的圆满完成。不断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有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确保局重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按照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的要求,做到执法工作有计划,执法检查有方案,执法过程有反响,执法结果有分析。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执法监察工作。市重点检查单位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执法监察工作计划与年度中心工作任务有机结合,高标准完成各项执法行动。
(二)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开展好各项专项整治,切实改善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动,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监管领域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等。
(三)行政许可工作。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依法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烟花爆竹零售企业等单位的许可后监管工作;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工作。
(四)综合监管事项及其他执法任务。一是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行政处罚率达到100%。二是依法查处“12350”举报投诉电话、办理反馈的案件,提高查处力度。三是以执法检查工作促进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各项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全员大培训工作的开展。四是完成市安监局、市委市政府交办,以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执法检查、联合检查、重点督查等工作任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紧紧围绕我市安全生产的实际和我局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积极推进生产经营单位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加强高危行业专项整治及建设工程等领域综合监管,严格行政许可和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加大培训考核力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四、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检查工作日测算
参与执法人员数量为28人。2015年市安监局在册人员28人,按照《编制办法》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的规定,本局直接执法人员数量为28人(28×80%=23人),占在册定编人员的82.1%,符合国家安监总局183号文件人数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要求。
(一)2015年总法定7000个工作日
2015年全年共365天,双休日104天,元旦、春节、清明、劳动、端午、中秋、国庆共计11天法定假日,即国家法定节假日(含双休日)共计115天,365天(全年天数)-115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工作日)。
目前,局定编在册人数为28人,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0×28=7000日。
(二)行政执法检查需1308个工作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7000-4320-1372=1308日。
五、执法检查安排及职责分工
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市安全生产特点,确定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及检查频次。全年共计划执法检查291家、需要1308个工作日(检查和再次检查,不包括复查)。安全监察科、综合科、宣教科和执法大队分别由分管领导带队,各为一组。办公室执法人员配置给四个执法组参与执法。
各执法组详细安排分工见附件2。
各执法组检查单位名单见附件3
六、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方式和要求
(一)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8.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市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6.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7.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8.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执法检查方式
以日常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抽查为主要形式,通过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检查、聘请专家、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
(三)执法检查有关要求
1.执法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1)承担执法工作任务的科室应根据本执法工作计划的要求,结合执法检查工作日数量、专业技术力量、执法检查装备数量、执法车辆使用等实际情况,编制本科室的季度执法检查安排。
(2)承担执法工作任务的科室应当明确每次具体执法任务,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规定的19项主要检查内容,分季制定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单位、名称、地点,检查内容及方式,由行政执法大队统筹全市执法对象的落实。
2.现场检查、现场处理和处罚
(1)执法人员应当按照现场执法检查方案,开展执法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执法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隐患,应当依法作出现场处理决定。
(2)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需要进行处罚的,将相关违法证据材料移交行政执法大队,由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归档
执法检查结束后,承办人应当将现场检查方案、检查记录、现场处理文书等一并归档;对于立案调查,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还应当将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处罚落实情况等一并归档。
4.总结
承担执法任务的科室应当按照重点执法检查名单,严格执行执法工作计划,并进行半年执法工作小结和年度执法工作总结。
5.调整、报批程序
局执法工作计划一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和市安监局备案后,原则上不予调整;承担执法任务的科室因工作需要,对年度执法工作计划进行调整、变更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经局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
七、工作要求
(一)依法行政,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监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一项重要工作。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要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改进执法方式方法,提高执法效能。
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范文2
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方面
1、按省、市非煤矿山监管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年度非煤矿山监管方案。
2、按照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复查和整改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监督整改。对非煤矿山每家企业做到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
3、因重点项目建设、道路建设等需要,对临时给予开采的碎石场,做到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及时停业整改。
4、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单位普查、分类登记建档,做到一矿一档案。
5、协助省、市安监局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和延期换证工作。
6、对已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开采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执法大队查处。
7、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指导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同时”制度,协助市安监局做好项目的审查、验收工作。
8、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重大隐患督办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长效化。
9、督促完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10、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1、参与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12、对全县工业企业(建筑行业、商贸、运输和危化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企业不属于工矿股安全监管范围)的安全监管,采用以主管部门日常监管为主,县安监局工矿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指导,抽查指导面每年不少于20家。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方面
1、按省、市危险化学品监管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危险化学品监管方案。
2、按照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复查和整改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监督整改。对生产企业,要做到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经营(甲证)企业每半年监督检查一次;经营(乙证)企业由乡镇安监站监督检查。
3、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普查、分类登记建档,做到一单位一档案。
4、协助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甲、乙证)行政许可的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指导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同时”制度,协助做好项目的审查、验收工作。
5、对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及时移交执法大队查处。
6、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工作,督促指导企业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7、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重大隐患督办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长效化。
8、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范文3
按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文件精神,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审批办职责,制定审批办2019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文件精神,以推动部门和属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抓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标准,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实效。通过依法行政审批推动属地政府和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二)主要任务
对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审批前的现场核查。
二、执法人员和执法工作日
(一)审批办执法人员:共计3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2019年共有365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元旦、春节、清明、劳动、端午、中秋和国庆共放假11天,全年周六、周日双休日104天,节假日合计115天,法定工作日250天。
2019年审批办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3人= 250天×3人=750工作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360个工作日,占总工作日48%。
对企业进行审批前的现场核查。
(四)非执法工作日:390个工作日,占总工作日52%。
1.学习、培训、材料汇总、下发通知、会议等;参加党群活动;机关值班等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每人约40个工作日,共120个工作日,占总工作日16%。
2.进行行政审批要件审查和完成审批工作流程。每人约50个工作日,共150个工作日,占总工作日20%。
3.陪同省、市督查检查。每人20个工作日,共60个工作日,占总工作日8%。
4.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及病、事假;每人平均约20个工作日,共60个工作日,占总工作日8%。
三、执行执法检查有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检查时间和检查人员,制定阶段性检查计划和工作方案,确保年度计划完成。
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范文4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夯实基础年”活动,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职业健康安全等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和检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动,增强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权威性,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企业本质安全,及时有效地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执法人员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
我局有行政编制5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6人,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6人。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
全年365天,其中法定节假日17天,双休日104天,剩余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为244天,总法定工作日为:5×244=1220个工作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
包括:实施行政许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开展机动执法、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合计541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
包括: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病假、事假、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工作、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参加党群活动等,合计416个工作日。
4.执法检查工作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1220-541-416=263(个工作日)
5.执法工作日
执法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1220-416=804(个工作日)
三、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我局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县属企业和部分省驻企业。
四、执法检点
(一)宣传、贯彻和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和检查有关部门和企业执行。
(二)全面检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重点内容。
(三)深入开展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重点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和重点工程的专项执法或联合执法。
(四)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和职业健康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深入开展九大行业(领域)“打非治违”行动。
(五)行业安全监管重点对2012年工贸行业事故发生企业进行全面隐患排查督查,同时对企业安全生产“三同时”执行情况、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安全培训、隐患排查、设备设施管理、事故调查处理等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六)非煤矿山及尾矿库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为主线,以预防事故为核心,围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打非治违、矿山整顿关闭、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技术装备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和强化安全监管等工作重点,通过严格、规范的监管执法,督促、检查企业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及时有效地消除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以上事故,严控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围绕“产业建设年”和“夯实安全基础年”,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为主线,突出抓好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着力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继续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八)职业卫生安全监管以《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有关部门规章为依据,以木质家具制造、冶金、矿山开采、建材制造等职业危害严重企业和行业领域为重点,行政执法检查与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相结合、与职业卫生“三同时”验收相结合、与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准入相结合、与开展职业卫生业务培训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九)安全培训方面,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和《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情况。
五、其他说明
(一)对本执法计划有重大调整的,即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第22条规定的3种情形的,按规定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
(二)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对本执法计划的执行情况将作为考察股室和工作人员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情况和行政执法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也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对完成效果较好的股室和执法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或者完成效果差的股室和人员,当年不得评先评优。
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范文5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按照“创新、规范、严管、提升”的工作要求,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镇高危行业和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面100%,违法行为查处率100%,隐患整改率100%。
三、执法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负责全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抓好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三大高危行业及建材商贸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工作。(具体见附件一)
四、执法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1、执法检查的内容。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重点检查事项确定。
2、执法检查的要求。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三大高危行业的生产单位每月度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三大高危行业的经营单位每季度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工贸行业生产单位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对上年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群众举报、有关部门移交的相关案件,核查率达100%。
五、执法具体安排及执法重点
1、烟花爆竹行业
量化执法:对**化工有限公司(因为其自**年12月以来生产许可证到期停产至今)、**市**福临门烟花爆竹经营门店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日常检查主要由镇安监站负责。
执法检点:一月份: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户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落实春节期间值班备勤工作;二月份:企业复工审查,重点检查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安全组织机构情况、员工培训情况等;三、四月份:重点排查“五超一改”、“三违”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汛期防洪防漏防潮情况;五、六、七、八、九月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十月份:高静电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十一、十二月份:重点排查超量、超负荷生产等安全隐患。
2、危险化学品行业
量化执法:群富钛粉厂和丰福钛粉厂生产企业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对**加油站经营企业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日常检查主要由镇安监站负责。
执法检点:一、二季度重点开展钛粉生产单位的执法检查,检查的重点为:超范围生产情况、违章操作情况、职业卫生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并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生产专项行动;三季度重点开展加油站的执法检查;四季度开展执法“回头看”活动,并重点检查企业安全责任险落实情况。
3、非煤矿山行业
量化执法:对**市**河石业有限公司、**市金钟桥采石场执法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日常检查主要由镇安监站负责。
执法检点:重点检查企业分台阶开采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和违章操作等情况,严防机械伤害发生。
4、工贸行业
量化执法:对**市淬火液厂、**市永鑫建材责任有限公司、**竹木制品厂、**市恒春木业有限公司、白沙宝宏胶合板厂**市黄金潭造纸厂执法检查每季不少于1次。日常检查主要由镇安监站负责。
执法检点: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和违章操作等情况,严防机械伤害发生。
5、其它行业
由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对所辖领域组织专项安全检查,要求每个成员单位每季度不少于1次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
六、工作原则
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范文6
一、总体思路
按照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关于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我局《2014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贯彻“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全面深入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内容从事故伤亡到职业安全健康的转变。
二、工作目标
1、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申报率达100%,其他行业完成省市下达的申报任务;
2、对非煤矿山、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负责人培训率达100%;
3、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职业病危害告知率达100%;
4、对新建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率基本达100%;
5、对非煤矿山、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工作场所粉尘危害检测率达100%。
三、工作重点
1、 加强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为重点,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加强与卫生、工会、劳动等部门的沟通,通过县电视台“安全生产每周一题”专栏、《今日洞口》报“安全监督岗”、宣传横幅等形式积极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将《职业病防治法》翻印发送至各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职业安全健康“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2、3月份对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一次职业健康培训,6月份组织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负责人开展一次职业健康培训。
3、第二季度会同乡镇安监人员对已申报的职业危害情况进行核查,指导各乡镇(管理区)和企业自查职业危害申报情况,对已申报的数据核查内容的真实可靠,对未申报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第四季度对已申报的企业申报数据进行一次全面核查,逐步建立起职业危害普查工作机制。
4、第三季度对矿粉加工、精石灰、碎石场、水泥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个体防护、健康监护等方面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进行深入治理,确保粉尘等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