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建设规范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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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建设规范

道路建设规范范文1

一、工作目标:

在*7年工作的基础上,以贯彻实施《福建省道路、水路运输行政处罚工作规程》、《福建省道路、水路运政稽查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和《福建省道路、水路运政稽查工作考核办法》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福建省道路运政稽查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促进队伍规范化建设。

二、工作重点:

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道路、水路运输行政处罚工作规程》、《福建省道路、水路运政稽查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和《福建省道路、水路运政稽查工作考核办法》三个文件,重点推进文明执法和行政处罚的公开、公平、公正,强化基层运政稽查人员执法水平的提高,完善基层运政稽查工作考核体系,循序渐进地推动运政稽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三、具体措施

针对道路、水路运政稽查存在的执法水平不高、执法行为不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队伍建设滞后、工作考核有待完善等问题,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1、全面推动《福建省道路、水路运输行政处罚工作规程》、《福建省道路、水路运政稽查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和《福建省道路、水路运政稽查工作考核办法》的贯彻落实,选择3-4个县级运管所进行运政稽查规范化建设试点。

2、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处罚权的行使。

3、定期开展的运政执法检查,及时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重点抓好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的规范。

4、开展全省各地市运政交叉稽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5、深化年度运政稽查考评和达标建设工作,以先进和榜样来推动运政稽查的规范化建设。

四、责任部门:

局政策法规室(运政稽查总队)

五、工作计划安排:

1、8月颁发《福建省道路、水路运输行政处罚工作规程》、《福建省道路、水路运政稽查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和《福建省道路、水路运政稽查工作考核办法》。

2、8月中旬召开运政稽查工作例会布置落实进一步规范道路运政稽查行为的工作方案。

3、9月份选择稽查队伍规范化建设试点,展开试点工作。

4、9月中旬召开运政稽查规范化建设专题研讨会,探讨如何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

5、10月下旬开展全省运政稽查队长军训。

道路建设规范范文2

一、任务目标

整治办事处驻地环境,整治村(居)环境,整治国道、省道、县乡公路两侧的环境。通过整治,达到全区环境面貌的整洁、卫生、美化、亮化、绿化的目的。

二、整治的范围

傅庄、册山、高都、罗西、汤庄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

三、整治的重点任务与要求

(一)傅庄街道办事处

1、整治的重点:老206国道、江付路两侧。

2、整治的任务要求:

(1)路面进行改造建设;

(2)道路两侧铺装人行道板,排水沟进行配套建设;

(3)道路两侧沿街破旧楼房按规划进行逐步改造建设或全部粉刷;

(4)道路两侧绿化,路两侧安装较高标准的路灯;

(5)拆除道路两侧违章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影响市容的破旧房屋、残墙断壁。

(6)清理道路两侧占道经营物品及各类垃圾。

(7)规范道路两侧的各类广告。

(二)册山街道办事处

1、整治的重点:江福路,河册路,南大路。

2、整治的任务要求:

(1)江福路整治的任务要求:

①驻地区域道路两侧铺装彩板人行道,两侧敷设排水管沟;

②驻地区域道路两侧沿街旧楼房按规划进行逐步改造建设或全部粉刷;

③道路两侧绿化;

④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违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河时建筑;

⑤清理整顿驻地区域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及时清除各类垃圾;

⑥规范道路两侧各类广告标牌,清除各类不规范广告。

⑦道路两侧合理设置垃圾箱(池)。

(2)河册路的整治任务及要求:

①对所辖区域坏损的路面进行修建;

②驻地区域道路两侧沿街旧楼按规划逐步进行改造建设或全部粉刷;

③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河时建筑;

④驻地区域清理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及各类垃圾;

⑤规范驻地区域道路两侧各类广告标牌,清除各类不规范广告。

(3)南大路环境综合整治的任务要求:

①拆除道路两侧违章建筑物、构筑物;

②清理道路两侧各类垃圾。

(三)高都街道办事处

1、整治的重点:程沈路,河册路,南大路。

2、整治的任务要求:

(1)程沈路的整治任务及要求:

①驻地区域铺设彩板人行道,路两侧敷设排水管沟;

②驻地区域道路两侧沿街旧楼按规划进行改造建设或粉刷;

③道路两侧按规划设计进行绿化;

④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河时建筑;

⑤清理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堆积物品及各类垃圾;

⑥规范道路两侧各类广告标牌,清除各类不规范广告;

⑦道路两侧合理设置垃圾箱(池);

⑧清理整顿各类车辆的乱停乱放。

(2)河册路两侧的整治任务及要求:

①道路两侧绿化;

②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河时建筑;

③清理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堆积物品及各类垃圾;

④清理整顿各类车辆的乱停乱放。

(3)南大路环境综合整治的任务要求:

①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河时建筑;

②清理道路两侧各类垃圾;

(四)罗西街道办事处

1、整治的重点:湖北路,俄黄路,化武路。

2、整治的任务要求:

(1)湖北路的整治任务:

①对所辖区域的坏损路面改造修建;

②驻地区域道路两侧铺设彩色人行道板,敷设排水管道;

③道路两侧绿化、驻地区域亮化;

④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违规建筑物、构筑物;

⑤清理驻地区域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及各类垃圾;

⑥规范道路两侧各类广告标牌;

⑦道路两侧合理设置垃圾箱(池)。

(2)俄黄路整治的任务要求:

①对所辖区域所有坏损路面改造修建;

②道路两侧绿化;

③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违规建筑物、构筑物;

④清理道路两侧各类垃圾。

(3)化武路整治的任务要求:

①改造修建现有路面;

②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违规建筑物、构筑物;

③清理道路两侧各类垃圾。

(五)汤庄街道办事处

1、整治的重点:老206国道两侧、樱花路。

2、整治的任务要求:

(1)驻地区域老206国道两侧的环境综合整治的任务要求:

①道路两侧沿街旧楼房按规划逐步改造建设或全部粉刷;

②道路两侧绿化、驻地区域设置路灯亮化;

③拆除所辖区域道路两侧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

④清理驻地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及各类垃圾;

⑤规范道路两侧各类广告标牌,清除各类不规范广告。

(2)樱花路环境综合整治的任务要求

①道路两侧的绿化完善提升;

②清理道路两侧“三堆”;

③道路两侧合理设置垃圾箱(池)。

四、驻地规划及村居规划

(一)傅庄街道办事处、册山街道办事处、高都街道办事处、罗西街道办事处、汤庄街道办事处五个街道办事处,要求在2005年完成驻地控制性详规的修编或编制。

(二)2005年全区各街道办事处行政村(居)规划修编率达到30%;2007年各办事处的行政村居的规划全部修编完成。

五、村(居)环境综合整治的任务与要求

(一)村(居)的环境整治

1、村内大街小巷都整洁卫生,无“三堆”,排水管沟畅通。

2、主要街道绿化、亮化;

3、村内卫生有专人管理,垃圾及时清理。

(二)旧村居改造建设的任务与要求

1、2005年全区每个街道办事处至少有一个村(居)进行村庄改造建设。

2、村(居)改造建设要符合建设程序,要在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工程建设文件、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后进行建设。

3、单体设计要由有资质的设计部门设计,并经法定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

道路建设规范范文3

关键词:城市道路;桥梁施工;养护管理

城市市政道路桥梁建设的施工环节是决定道路桥梁后期质量的关键环节,因此,在道路桥梁的养护管理工作中,建设单位需着重针对施工阶段展开养护工作,加强对道路桥梁混凝土的浇筑与后期养护,并对桥梁道路建设后期可能出现的裂缝现象做到及时控制,针对施工阶段做好监测工作,使城市市政道路桥梁施的各项指标控制于合理范围内,保障城市道路桥梁的施工质量,为后期人民行驶带来安全保障。

1城市道路桥梁施工常见问题分析

1.1桥梁裂缝问题

城市道路桥梁出现裂缝现象的最常见因素为外界温度因素,在道路桥梁施工过程中,道路桥梁会因周围温度变化而发生变化,当施工环境处于零度之下时,其道路桥梁的施工质量则会随之受到影响,混凝土的整体强度也会随之发生变化,甚至导致混凝土出现变形现象,这一现象会导致混凝土结构出现应力变化,当混凝土应力超出混凝土原本的承受能力时,其混凝土结构将会无法承受应力而出现大面积的裂缝现象,最终导致路道路桥梁的施工质量受到影响,对路面的正常行驶带来了安全隐患,也对道路桥梁的整体美观造成了影响。另外,造成道路桥梁出现裂缝现象的主要原因还有建设材料及施工方式等,因此在寻找裂缝因素时需做从根源问题上进行排查[1]。

1.2钢筋材料质量问题

钢筋是城市道路桥梁建设的主要架构,而这也是影响道路桥梁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在钢筋材料选择上,其钢筋质量的好与坏会直接关系到城市道路桥梁后期的使用状况及使用寿命。若建设单位在选择城市道路桥梁建设所需的钢筋材料时忽视了材料材质质量问题,则会给道路桥梁后期的使用寿命大打折扣[2]。

1.3城市道路桥梁施工队伍素质不高

若在排除自然因素及建设材料等影响因素的前提下存在质量问题的话,那么施工的整体素质将是影响可能性最大的因素。从城市道路桥梁在以往的建设经验中,城市道路桥梁出现质量问题的最大因素往往与主观人为有着密切联系。在部分城市道路桥梁的建设项目中,若建设单位缺乏有力监管,则会使得项目施工人员出现施工懒散、施工不规范等现象,而在后期施工时则会出现追赶工期,忽视质量的发展倾向,因此,若城市道路桥梁在实际施工时缺乏相关单位的有力监督与管理,其施工项目极大可能出现施工工序混乱、施工不规范等影响质量的不良现象[3]。

2城市道路桥梁施工中的养护管理与质量控制措施

2.1建立施工质量保障体系

在面对当前城市道路桥梁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其建设单位需从完善保障体系进行着手,根据以往建设经验,建设相应的施工质量保障体系,这是提高城市道路桥梁建设质量的主要核心,也是根本所在。因此,城市道路桥梁施工的质量保障需从保障体系进行维护,建设单位可通过建立完善、施工规范等体系来约束项目施工的不规范行为及违规行为,将施工质量保障体系作为施工原则,并根据城市道路桥梁建设项目的不同,细化各个施工阶段,将其以分阶段的方式来建设体系。例如,针对城市道路桥梁施工项目的不同分管负责人及监管人员岗位,建立不同的管理内容及责任,根据不同岗位所管内容建设详细的质量监管内容,并对不同部门及人员职责范围建立明确分工,使不同岗位人员能够明确自身责任与义务,避免盲目性开展质量控制及管理工作。

2.2将材料质量管理纳入城市道路桥梁施工质量管理

材料是城市道路桥梁施工的基础条件,对城市道路桥梁质量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在针对城市道路桥梁施开展养护管理时,其需从建设材料进行把关,并在后期开展完善护理。同时,项目负责单位需安排具备专业性强、职业素质高的管理人员开展管理工作,使其能够明确施工材料在城市道路桥梁施工中的作用,并给予相应的重视。另外,项目负责单位还需根据道路桥梁施工内容的各个施工阶段所采用的施工工序、建设工艺及所配备的建设材料来安排专业的质量监督人员,并在每个阶段完工时安排专业的审核人员进行检测。对城市道路桥梁施工中所使用的重要材料如混凝土、砂、钢筋等购买渠道及质量进行调查与监测再应用于施工当中。

2.3加强城市道路桥梁施工中的养护管理

在城市的道路桥梁完工后,项目负责单位需针对路段制定严格的桥梁路面养护制度,将维护及保养工作细节与重点维护工序进行详细定制,同时,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单位需加强对养护制度的支持,从人力、物力、资金等多方面来倡导与鼓励道路桥梁的养护管理工作,提高维护管理效率。另外,相关部门需针对道路桥梁养护管理内容开展相应的人员培训工作,对桥梁路面的监管与维护人员开展定期培训,丰富工作人员的日常监测手段及养护管理手段,提升养护管理人员的养护水平及人员素质,使养护管理人员及质量控制人员能够在城市道路桥梁的日常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2.4针对城市道路桥梁施工材料开展质量监测

当前,我国在城市道路桥梁施工中较常使用的建设材料除了混凝土外还有沥青混合型材料,该材料可根据纯度比例的差异及不同类型品种可应用于不同需求的道路及桥梁建设上。沥青混合型材料的应用工序为施工阶段的最后一个阶段,在该阶段时其需通过碾压的方式来将沥青平铺铺设与路面之上。但在碾压后,许多建设单位会极大的忽视沥青后期的监测工作,使得沥青材料的施工质量缺乏保障,对此,建设单位需加强对最后一道工序材料的重视,并利用多次测试及层厚检测来全面检验沥青材质的施工质量,并结合路面的宽度及厚度以及坡度来检车频率偏差,使偏差数值控制在规范范围内。

2.5从规范设计控制施工质量

合理设计道路桥梁建设需从两个方面进行:第一,针对道路桥梁结构进行合理设计。如在设计道路桥梁结构时,可根据悬索桥锚碇的受力方向来进行设计,并将多余非关键的混凝土部位采取挖空设计,以此减少道路桥梁的整体重量,减少混凝土分布面积,使道路桥梁建设保持最佳重力;第二,实施道路桥梁混凝土温度测试,利用温度检测设备,分别在道路桥梁混凝土外部安放温度检测,针对混凝土保温材料进行检测,并对混凝土养护温度开展测试,以科学的数据内容来衡量混凝土的实际温度,同时,针对混凝土温度数据进行仪器自动采集,并进行集中分析。将混凝土不同区域及地段的温度测试数据及温度差值进行记录,将其作为温度控制依据,使混凝土温度在科学合理的控制下避免出现裂缝现象,降低裂缝的出现机率,同时,也通过后期的检测手段,对道路桥梁后期的质量问题做好养护措施,从而针对性的控制道路桥梁质量,避免质量问题的发生。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城市道路桥梁施工的养护管理及质量控制工作需从多方面进行,其不仅包含了基本的材料质量控制,还包含了不同施工阶段的监测及维护工作,因此,城市道路桥梁施工的养护及质量工作需得到多个部门的有力支持,使项目的各项工作得到顺利开展。施工是城市道路桥梁建设的必经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建设单位需着重加强对项目建设的重视,建立相应的施工质量保障体系,将材料质量管理纳入城市道路桥梁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当中,加强城市道路桥梁施工中的养护管理,并针对城市道路桥梁施工材料开展质量监测,同时合理设计道路桥梁施工建设,从设计环节有力控制施工的合理性,从而控制施工质量,对可能性出现的损害因素做好周全的预防准备,完善后期养护管理工作,使道路桥梁在科学的施工规划下提高建设质量,延长道路桥梁的使用寿命,为社会经济及人民带来多重保障。

参考文献

[1]柯钢平.章俊君.探讨道路桥梁施工中混凝土裂缝成因分析以及应对措施[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4,(04):47-48.

[2]王群海.道路桥梁施工中混凝土裂缝成因及应对措施分析[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5,(5):223-224.

道路建设规范范文4

关键词:城市道路;养护;管理;平台

中图分类号:U418文献标识码:A

1建设背景、必要性

北京市城市道路路网经过“九五”、“十五”和“十一五”期间的规划建设,道路总里程已经达到6258公里,其中快速路达到263公里,桥梁1885座,城八区路网密度达到4.6公里/平方公里,由快速路和主干路组成的骨干路网已基本形成,路网布局和功能结构趋于稳定。随着设施规模的不断增加,城市道路建成后的管理维护工作对其使用功能正常发挥及保证其合理使用寿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十二五”期间城市道路养护将在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求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当前城市道路养护管理工作还存在着养护资金供给不足、预防性养护技术和科学养护决策体系不健全、公共服务和应急处置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要推动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工作实现精细化管理,解决上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就需要借助信息化手段全面、及时、深入地掌握城市道路养护工作各环节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问题,并借助现代管理、分析、决策支持等成套技术实施养护作业高效控制管理。实现养护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推动城市道路养护管理再上一个新台阶。

近年来,虽然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信息化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提高了养护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但由于缺乏面向养护管理的统一的规划和设计,已有的信息化建设成果,不能满足城市道路的精细化、规范化管理需要,主要表现在:现有数据标准范围不够全面,难以规范后续养护数据库和系统的建设;数据库分别由不同单位建立,导致数据库之间的数据缺乏关联;由于数据分散存储,导致信息资源难以综合利用。为更好地解决以上问题,并且加强城市道路养护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有必要开展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平台的建设,推动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信息化管理转变。

2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工作现状

2.1 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体制现状

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工作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主管,具体负责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维修的监督管理,并指导区、县城市道路管理工作;区交通委员会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次干路和支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维修的监督管理。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体系如图1所示:

图1 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体系图

2.2 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业务现状

经过业务分析,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业务,如图2所示:

图2 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工作图

2.3 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信息化现状

1)均具备道路基础设施的静态数据

除朝阳区交通委员会外,其他各单位的道路基础设施的静态数据指标均是基于“北京市城市道路普查系统”的数据建立的,并在普查系统数据指标的基础上扩展了部分指标,如照片、视频等。朝阳区交通委员会的道路信息管理系统是全新建立的。除朝阳区、海淀区交通委员会外,其他各单位均主要根据“北京市城市道路普查系统”的年度更新结果进行道路基础设施静态数据的更新工作。朝阳区交通委员会的道路信息管理系统刚建还未作过更新,海淀区交通委员会的市政道路管理系统和路政管理信息系统建成后未进行更新。

2)均具备道路基础设施的电子地图

各单位均有道路基础设施的电子地图,并将电子地图与道路基础设施指标数据对应起来,能够在电子地图上定位道路、桥梁、天桥和地下通道等道路基础设施,并能浏览相应设施的名称、位置和照片等详细信息。

3)巡查系统是当前养护单位和养护管理单位系统建设的核心子系统

除朝阳区交通委员会外,其他各单位均开发了基于GIS技术和PDA设备的路政巡查系统。通过多种途径(包括社会热线举报、网格系统派发和巡查人员巡查)来采集巡查事件,对道路病害、占掘路、抢修抢险等业务进行派发任务、跟踪事件处理进度、掌握事件处理结果以及空间、属性数据的统计查询等。

3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3.1市管道路巡查系统未实现数据共享

目前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城养中心)、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联公司)和北京市政路桥管理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护集团),均建设了巡查系统,在各单位内部均独立运转。由于各单位系统之间未实现数据共享,城养中心向公联公司、养护集团派发任务单和监督任务处理结果只能由两家企业人工上网下载、手工复制粘贴获取信息,费时费力。

3.2市区两级城市道路巡查、占掘路管理未实现信息共享

目前市级道路和区级道路的巡查、占掘路信息未共享,当市级道路巡查单位发现区管道路上有占掘路施工时,无法判断是否是私占私掘和违规施工;当区级道路巡查单位发现市管道路有占掘路施工时,也无法判断是否是私占私掘和违规施工,这样市区两级的工作难以综合发挥效益。

3.3城市道路养护计划工作未实现信息化管理

目前市区两级城市道路养护计划编制、审核、下达、执行和跟踪等工作,仅采用Excel填写计划项目表和完成情况报表等表格,并通过邮件和纸质表格传递,这些表格分散存储在个人电脑中,未集中存储,对计划的审核完全靠人工审核,未借助信息化的手段辅助工作。

3.4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占掘路许可管理未实现信息化管理,不能与城养中心、公联公司和养护集团的巡查系统之间实现数据共享

目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以下简称路政局)对市管道路的占掘路许可管理工作未实现信息化管理,施工单位申请时提供的工程图纸、相关资料均以纸质保存,未实现电子化;申请表、现场核查记录单、许可审批流程表、决定书均以Word文件存储;采用Excel建立占掘路管理台账,记录每一占掘路许可相关的电子文档和纸质资料及存放位置。占掘路许可数据完全依靠人工管理,难以查找、共享及综合利用。

路政局相关占掘路的信息通过人工发传真或打印方式提供给城养中心、养护单位,由养护单位开展监督、修复工作,不能直接通过系统对接实现信息的流转。城养中心巡查人员发现占掘路施工时,只能电话或人工查看纸质资料了解此施工是否经过审批,不能直接在巡查系统中掌握是否经过审批。

3.5电子地图坐标系不同,数据难以共享使用

目前各单位电子地图采用的坐标系有WGS84(城养中心、公联公司、养护集团和丰台区交通委员会)、BJ54(海淀区交通委员会)和北京地方坐标(朝阳区交通委员会)三种。电子地图坐标系不同将导致各单位的电子地图根本无法共享使用,而且通过巡查手持设备获取的GPS定位信息无法定位到采用BJ54或北京地方坐标的电子地图上,数据难以实现更新。

4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平台的建设思路、业务目标、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及总体架构

4.1建设思路

4.1.1充分利用,整合资源

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数据库的建设应充分利用目前现有的信息化资源,如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建立的交通运行协调指挥中心(Transport Operation Coordinate Center,以下简称TOCC)、通过普查建立的北京市城市道路基础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城养中心及区县交通委员会建立的养护系统等,并与已有的系统做好衔接。

4.1.2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从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全局出发,统筹规划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数据库建设的总体框架,按照建设条件的具备程度和需求的急迫性,科学地安排建设顺序,有效推进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数据库的分步建设。

4.1.3统一标准,资源共享

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数据库的建设要在遵循行业和北京市相关已有的标准和规范的基础上,对城市道路养护管理的相关指标进行有效地梳理,并提出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的数据指标体系和编码规范,规范数据库建设过程,充分考虑与其他系统间的信息资源共享需求,有效提高信息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

4.1.4建立机制,长效运行

为保证平台建成后能切实发挥功效,必须通过建立运行机制保障系统长期有效地运行。特别是涉及从下级管理单位和养护单位获取数据,向上级单位提供数据,以及未来向市其他委办局提供共享数据。数据来源的可靠性、准确性、稳定性直接关系到平台功效的发挥,因此平台从建设之初就应考虑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及数据质量保障机制,为平台未来的良好运转提供制度保障。

4.2业务目标

通过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平台的建设,旨在解决现有系统数据共享和对接问题,并在系统资源共享的基础上,简化养护管理业务流程,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为实现城市道路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4.3建设目标

建立“全方位、多层次、一体化”的城市道路养护信息资源共享、管理信息平台,全面提升城市道路管理的技术保障、决策支持和快速反应能力,推动城市道路管理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

4.4建设任务

根据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工作现状和平台建设目标,平台主要建设内容为“六个应用系统、一个数据库、一个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如下:

1)建设六大应用系统:六大应用系统是在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结合各业务领域的应用数据建设的养护管理应用系统,包括城市道路设施管理系统、城市道路巡查应急管理系统、养护工程管理系统、道路技术状况评价系统、桥梁技术状况评价系统和运政管理系统。

2)建设城市道路养护管理数据库:包括城市道路基础数据库和城市道路管理专题数据库两大数据子库,实现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数据存储、维护。

3)建设城市道路养护管理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基于北京市交通委员会TOCC已有的共享交换平台及中间件,建设城市道路养护管理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市、区两级城市道路管理部门之间的基础设施数据和管理数据的共享与交换。

4.5总体架构

根据平台建设思路、建设目标及建设任务,平台总体逻辑架构分为应用系统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数据库层、城市道路数据交换平台层、应用支撑层、硬件设备和通信网络层,以及信息系统的标准规范体系与安全保障体系,如图3所示:

图3 平台总体架构图

道路建设规范范文5

关键词:道路管网;施工;分析

Abstract: with 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 infrastructure of the status and the function of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In this paper, the urban pipeline construction in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how should we science effectively in road network construction, better use of various resources and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of municipal pipeline network is discussed.

Keywords: road network; The construction; analysis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随着社会的进步、城市的发展,市政管网建设和管理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需要摸索适合各个城市管网建设及升级的模式,促进城市管网系统平稳、健康、持续地发展。

1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程度代表了城市化发展水平,但是目前市政基础设施特别是市政管网设施的底子仍比较薄弱,建设发展远远满足不了城市化发展的需求。虽然近十年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来说还远远达不到中心城市的标准,还存在着许多待改进的地方,主要分析有以下几个方面:

1.1管网规划力度有待加强

很多城市早期对市政管道专项规划重视不够,使得管道建设没有规划可依,建设具有重复性、盲目性,近几年虽然对规划工作有了深刻认识,逐步开始研究,但是规划在制定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有的没有前置,有的前瞻性不够,有的缺乏科学论证,各专项规划之间协调复杂,衔接困难,使得规划成果不能系统地、科学地、有效地指导管道建设。部分管道没有规划整合,占用了有限的道路地下空间;有的管道没有按规划要求随道路同步配套;有的管道运营后短时间内就必须重新扩容。由于上述种种原因使得道路不得不再次开膛破肚,可能与城市发展规划相左。

1.2管网建设统筹不够科学

很多城市地下管网涉及产权业主很多,主要有燃气公司、市政工程管理处等,这些业主各自为政,在建设、使用、维护管理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分散、混乱的情况。各家业主单位没有制定年度、季度计划,根据各自需要,处于随时办手续,随时挖掘状态,管线资料不齐全,缺乏科学统筹,一条道路容易出现刚刚埋好管,又要再次开挖现象,严重影响市民生活,被市民戏称为“拉链马路”。

1.3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由于我国现行的城市管道建设与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还不完备,各个地方相关的管道建设与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也存在滞后现象,造成了城市管道建设审批手续、管理章程还不够规范,存在漏洞。在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法制国家的今天,为保证市政管网建设管理的顺利实施,完善各项相应的法规和规章制度是目前亟待完成的任务。

1.4施工参建方素质有待提高

在管网建设过程中,部分管线施工单位工作态度不认真,思想不端正,忽视管道的施工质量、漠视沟槽回填,容易违反操作程序,交叉施工,使得施工现场杂乱无章,不文明施工现象时有发生,市民投诉较多。

1.5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近几年,随着很多城市地铁大范围施工、市区缆化工程大面积开展后,城市破路埋管量急剧增加,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道路破路埋管手续后,批后监管工作没有跟上,缺少一套完整系统化的监督管理办法,监管人员配备有限,不具备质量检测、经济制约等必要手段,监管不到位,无法深层次地、全过程地对管道建设进行科学有效地监督管理。

1.6思想保守,技术革新步伐落后

管道建设思想守旧,相关工艺简单,没有能动地发挥创新精神,推动技术革新,寻求更好的施工方案,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由于目前管道众多,各种管道遵守的规范不同,没有统一的规格指标,造成井盖多种多样,纷乱复杂,与路面衔接差,影响行车舒适,破坏道路景观;部分管材没有跟上市场脚步,合理比选最优产品,使用寿命相对较短、改造频繁;有的管道施工仍采用明挖技术,阻扰了交通,影响市民出行,因此管网建设的技术革新迫在眉睫。

2、城市管道建设与管理的对策措施

针对目前城市管道建设与管理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对策措施:

2.1系统规划,合理布局

2.1.1制定城区管网系统规划,总体把握建设方向。各管道业主应充分结合城市的发展状况、发展战略、相关行业的管理水平及自然条件,编制科学、合理、全面、可操作性强的管道专项规划,由规划部门在充分考虑社会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研究审核,并协调落实各管道专项规划之间的关系,使得各规划之间均衡发展,形成城市综合管网系统,进而指导地下空间资源地合理分配,适应城市未来的发展。每年市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城市道路发展规划适时拟定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各管道建设单位应根据计划相应地调整自己的管道年度建设计划,同步改造配套。

2.1.2做好单项工程具体规划。在市政道路设计审查阶段应对道路下的综合管线进行统一协调,各管线单位应根据市区管道专项规划,认真研究道路周边地块的土地规划,有目的、有远见地考虑用户需求,科学地规划管线位置、管径、孔数,形成综合管网施工图,以指导管道建设,避免遗漏设计、盲目建设。待竣工后,将市政管线资料进行收集存档,以供今后地下管网的建设、管理、维护需要。

2.1.3管网自身合理规划布局。电信、联通、移动、广电、铁通、网通等都属于弱电浅埋管,应取消原有各自为政、分开建设的局面,改为合并建设,只设置一个通信管管位,由各运营商申报孔数,按需求拟定建设规模,按照城市地下通信管道的相关管理政策与法规进行规范管理。(P.S.:我查了一下,我所在的城市以及周边几个城市,都没有所谓的“地下通信管道有偿出让暂行办法”,因此此处做此修改。)这种共沟的方案,既节约了地下空间,又减少了多次开挖的费用,还方便了统一管理,避免资源浪费。

2.2合理统筹,科学挖掘

管线布设、管线挖掘宜采用“统一安排、集中破挖”的模式。行政主管部门在管道建设前集规划、建设、交警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召开道路管线布设协调会,科学确定各综合管位,严格按照城市道路相关管理办法,对管道建设破路进行审批,合法施工,规范管理,从计划上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有的道路为了不影响车辆通行,无法一次性整幅人行道、车行道全部开挖埋设管道,需分步实施,就要求各种管道施工衔接科学,埋设好一种管道后就回填,再继续另种管道施工,工序工时紧凑,避免间断多次破路埋管,实现统一有序、安全文明的挖掘埋管,消除“拉链马路”现象。

道路建设规范范文6

一、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内容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主要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物体隔离装置、交通信号控制设备、交通违法监控抓拍设备、防撞护栏及防撞柱、防眩装置、LED交通诱导屏、视线诱导设施、颠簸路面(减速带)、公路反光镜等。

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

(一)市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纳入道路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标准,与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四同步”。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费用纳入道路建设项目预算。验收不合格的道路不得交付使用。

(二)道路建设项目业主必须请交警部门参与道路的规划、设计及验收。交警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并根据国家标准及管理需要提出意见,符合规定的项目业主应当采纳。

(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要求

1.在车流量较大的主要路口应设置智能型交通信号灯(红绿灯)控制设备同时配套高清卡口型电子警察、电子监控设备,在进出城区的主要道路上设置智能型高清卡口,在复杂或重要的路段、路口设置电子监控设备、LED交通诱导屏,交通信号灯控制设备、卡口型电子警察设备、智能型高清卡口设备、LED交通诱导屏、以及电子监控设备应能远程控制并与我市已建设的相关控制设备兼容达到无缝隙结合(以上设备由交警部门提供相关技术要求)。

2.在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道路要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道或者设置过街天桥、地下通道,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减速带等设施。

3.在乡道、村道的陡坡、急弯、连续弯道、事故多发地段及其他危险路段,应当设置警示牌等交通标志。

4.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设置警告标志及防撞墙(栏)等防护设施。

(四)对大型城市建设项目应当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经评价不符合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的,应当进行调整。

(五)开辟和调整城市公交线路或者站点,交通、建设、交警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协商,合理规划。确保建设科学化。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情况下优先满足公交线路和站点的设置要求,已设置的线路和站点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交警部门可以要求有关部门予以调整,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六)新建的公共建筑、居民住宅区和商业街(区)、大(中)型建筑必须设置与主体工程相配套、符合国家设计标准和规范的停车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居民住宅区和商业街(区)、大(中)型建筑应当增建、配建停车场。停车场应当在出入方便的地方设置供残疾人驾驶车辆停放的车位。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未按规划要求设计停车场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已建成的停车场,不得改变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应当经原审批部门批准。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兴建公共停车场。

(七)在城市道路范围内,交警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的道路通行状况和停车需求,施划(设置)、撤销停车泊位或者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站(点)。施划停车泊位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按规范设置交通标志。撤销停车泊位应当及时清除交通标线,恢复原状。未及时撤销交通标志、清除交通标线,导致当事人在撤销的停车泊位停放车辆的,不得实施处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上擅自设置停车泊位、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站(点)、或者设置障碍影响车辆在停车泊位内停放。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其停车场和停车泊位。

(八)对影响正常交通的道路施工作业,应报交警部门批准,经批准在道路施工作业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在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进行;

2.在作业区周围设置围档,夜间在围档设施上设置并开启照明设备和反光轮廓标志;

3.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标志;

4.施工作业人员按照规定穿戴反光服饰,注意避让来往车辆;

5.施工作业完毕,应当及时修复损毁路面、恢复被毁坏的交通标志标线,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并消除隐患。

有关部门在批准占用道路施工工程时,应当充分考虑正常通行的需要,严格控制施工路段和时间,并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工程按时完成。道路主管部门和交警部门应当及时依法脸收,符合通行要求的,应当立即恢复通行。

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管理

(一)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要求

1.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形状、图案、尺寸、材质应严格按相关国家标准执行,交警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对标志、标线的产品质量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2.道路主管部门或者交通设施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道路通行需要,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隔离设施,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隔离设施,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隔离设施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二)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在工程保修期满验收合格后,必须将工程的立项批文、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施工图、竣工图、各单项检测报告、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资料移交给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或道路主管部门。移交实行预交接和正式交接,在未交接前由项目业主负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