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生态系统的措施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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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生态系统的措施

保护生态系统的措施范文1

一、水生态系统特性和功能

水生态系统是指自然生态系统中由河流、湖泊等水域及其滨河、滨湖湿地组成的河湖生态子系统,其水域空间和水、陆交错带是由陆地河岸生态系统、水生生态系统、湿地及沼泽生态系统等一系列子系统组成的复合系统,是生物群落的重要生境。水生态系统的空间尺度可分为流域尺度、河流廊道尺度、河段尺度。其中,流域生态系统是以河湖为主体,边界清晰、结构功能完整的生态系统。水生生态系统在维系自然界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净化环境、缓解温室效应等方面功能显著,对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持生态平衡有着重要作用。1.水生态系统特性水生态系统的结构特征可从纵向、横向、垂向进行分析:纵向主要表现为河流气象、水文、地貌、地质条件具有明显的上、中、下游区域差异性和河流纵向形态的蜿蜒性;横向主要表现为水—陆两相性,从河流向岸边依次为河道、洪泛区、高地边缘过渡带、陆域,此外,河流横断面表现为交替出现的浅滩和深潭的形态多样性。垂向主要表现为水体表面的水—气两相性和底部的水—泥两相性,河流基底对于水生生物起着支持(如底栖生物)、屏蔽(如穴居生物)、提供固着点和营养来源等作用。水生态系统具有以下特性:流域性:即以流域为整体,河湖为主体,边界清晰、结构功能完整的生态系统,各子系统以河流水系相联系,具有地表、地下完整的水文循环过程。复合性:是由陆地河岸生态系统、水生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等子系统组成的复合系统。多样性:河流与湖泊及河流上中下游的生境异质性、河流形态的蜿蜒性、河流横断面形的状多样性,流速、流量、水深、水温、水质、河床构成等多种生态因子的异质性是生境多样性和生物群落多样性的基础。连续性:水生态系统具有从河流源头到河口的空间连续性和生物过程的连续性。2.水生态系统功能水生态系统的功能可分为生境支持、生物多样性维持、服务人类生产生活三个层次。生境支持功能是水生态系统为生物提供生存环境的基础功能,体现在水文循环、气候调节、土壤形成、水源涵养等方面。生物多样性维持功能是水生态系统生境多样性对生物多样性的基础支持。服务功能是水生态系统为人类提供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效用,具体体现在供水、发电、航运、水产养殖、污染降解、景观、文化等多方面。3.水生态安全水生态安全是指水生态系统能够良性循环并持续不断的自我更新,其各项功能没有受到损害,进而能持续地满足人类需要的状态。水生态安全包括生态系统功能和人类需求两个方面,二者缺一不可,即水生态安全既与水生态系统的承载力和可再生能力有关,又与人类开发活动密切关联。水生态安全的实质是以水生态系统的可持续维持来保障其服务功能的可持续提供。

二、我国水生态系统状况分析

1.水生态系统状况全国主要河湖生态需水满足程度、水环境状况、重要湿地保留率和重要水生生境状况等方面的调查评价总体为以下结果:①河湖生态需水满足程度。在全国主要河湖223个生态基流控制断面中,生态基流满足程度为优和良的有167个,占比74.9%,主要分布在南方长江区、珠江区及东南诸河区以及北方大江大河上游河段。满足程度为差和劣的有46个,占比20.6%,主要分布在辽河区、海河区、淮河区和黄河区等。在83个敏感生态需水控制断面中,敏感生态需水满足程度为差和劣的有23个,占比27.7%,主要分布在海河区以及松花江区、辽河区和黄河区下游河湖。②水环境状况。最近完成的全国水资源保护规划对全国主要河湖8499个水功能区评价表明,水质不达标的水功能区有4444个,松花江区、辽河区、海河区及太湖流域的水质达标率均低于40%。在评价的168个湖库中,近一半湖库处于中度及以上富营养化水平。③湿地保留率。对217个评价单元的湿地保留率评价为优和良的有130个,主要分布在松花江区、长江区和珠江区。湿地保留率为中等及以下的有87个。黄河区、海河区和西北诸河区约70%以上湿地评价结果为差和劣。④水生生境状况。对全国546个重要水生生境状况的评价表明,生境状况为优和良的有206个,占37.7%,主要分布在长江、珠江以及松花江;生境状况为中等的186个,占比34.1%;生境状况为差和劣的154个,占28.2%,主要分布在黄河和淮河流域。主要河流纵向连通性评价表明,受由于水库大坝阻隔,近一半的河流纵向连通性较差。从历史进程分析,我国水生态状况总体呈恶化趋势,已对我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2.问题成因分析造成我国水生态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有:①气候变化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不断加剧。主要江河源头区冰川消融加快,降雨、蒸发、下渗等水循环过程发生改变。干旱区范围扩大、荒漠化程度加重对干旱、半干旱地区的水生态系统安全带来严重威胁,洪涝频发对治理和改善部分区域水生态环境问题提出了新挑战。②部分地区水资源、水能等的开发利用已经接近或超出水生态系统承载能力。水资源配置缺乏与区域水土资源、生产力布局的统筹,我国约三分之一国土面积存在水资源过度开发的问题,特别是北方地区尤为严重。黄河、辽河、海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分别达到82%、76%、106%,超过了流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全国地下水超采区面积达到30万km2。与此同时,废污水排放量持续增加,远远超出水功能区纳污能力。③水生态涵养空间受到严重挤压。不合理的开发模式和人为活动造成与河湖争地,水源涵养区、河湖沼泽区、蓄洪滞涝洼淀区等的水生态涵养空间遭受严重侵占,导致河湖水、沙等循环条件显著变化,湖泊及河流尾闾萎缩,水生态空间格局遭到挤压和破坏。20世纪50年代以来,全国面积大于10km2的湖泊有230余个萎缩,其中89个干涸,总萎缩面积约1.4万km2。全国天然陆域湿地面积减少了28%。此外,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对构建自净自渗、蓄泄得当、排用结合的城市良性水循环认识不足是导致城市水生态急剧恶化的重要原因。④部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导致河湖生态退化。筑坝建库和大规模引水改变河流、湖泊的水文情势及水生态环境,阻断鱼类洄游通道。在强调工程的安全可靠、技术可行及经济合理的同时,忽视了工程布置、结构、材料等与自然的和谐具体表现为河流形态直线化、河道断面规则化和河床材料硬质化,形成“三面光”河道,造成生物多样性急剧下降,河流自净能力降低和水质恶化,使河湖基本生态的功能受损或丧失。

三、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总体方向和措施

1.工作进展2007年以来,水利部开展了大江大河及重要支流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在规划报告中均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作为规划重要内容。2010年以来,国务院相继批复了《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2010—2030年)》《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年)》七大流域综合规划等,均对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的目标、任务等提出了明确要求。2012年,水利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启动了《全国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需水保障等作为主要规划内容。2004年,水利部印发了《关于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的若干意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14个城市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工作,起到了引领和示范作用。2013年7月,水利部大力推动水生态文明建设,先后启动了两批105个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制定了《河湖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导则》《国家水生态文明市评价标准》《河湖生态环境需水量计算规范》等一系列标准规范。近年来,对黄河、塔里木河、黑河进行综合治理和水资源科学调度,取得了明显成效,黄河实现连续十六年不断流,塔里木河下游干涸二十多年的台特马湖重新过流,黑河下游的东居延海重现生机。连续实施“引江济太”,将长江水调入太湖,实现了“以动治静、以清释污、以丰补枯、改善水质”的目标。对扎龙湿地、南四湖、白洋淀等湖泊湿地实施生态补水,维护了生态脆弱地区的水生态安全,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总结我国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①立法保护不足。水生态系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在保护,我国目前在水生态保护方面的相关法规依然薄弱。②体制机制亟待改革。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编制、实施主体、资金来源、运行维护等方面缺乏区域间、部门间的协调和统筹,主要原因是体制机制的不适应。③监控体系薄弱。我国目前的水生态安全评估标准、监测体系等非常薄弱,造成水生态状况监控、风险预警、责任追究、措施效果评估等缺乏基础支撑。④缺乏流域统筹。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布局重视局部利益和效果,缺乏流域性统筹和治理措施的系统性,个别地区甚至以营造水域景观、后续土地开发为主要目的,破坏了流域整体的水生态系统。⑤水生态修复工程重视工程措施,对监督管理措施重视不够,对已实施工程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不足,影响工程效益的长久发挥。⑥水工程建设中的水生态保护相对薄弱。水工程建设重视对水资源的功能性开发,忽视水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保护现象依然存在。如防洪规划强调对洪水的控制,但对洪水的出路、疏导考虑不足;水系河道整治、滩涂海涂围垦、蓄滞洪区建设等中缺乏与水生态保护的协调和统筹。

2.基本原则和总体方向水生态文明是人类遵循人水和谐理念,以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保障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为主体的人水和谐文化伦理形态,是生态文明的重要部分和基础内容,要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的各方面和水利规划、建设、管理的各环节。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应遵循以下原则:①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着力实现从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转变,从人工建设向自然恢复转变。改变以往“以需定供、技术可行、经济最优”的工程建设思路,充分发挥水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将自然修复和人工生态修复措施相结合,建设生态友好型水工程。②流域统筹,系统修复。充分考虑流域水生态体系结构和功能的流域性、层次性、尺度性,转化治理模式,从流域层面提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原则、目标和总体布局。③技术创新,综合治理。创新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新技术、新方法研究,注重重点区域综合治理,发挥重点区域的示范作用。我国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的总体方向是以水资源紧缺、水生态脆弱和水环境恶化等问题区域为重点,以实现江河湖泊沟通、水系完整,水质良好、生态多样、文化传承为目标,从国家、流域、区域、城市等不同尺度提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主要任务,逐步构建空间均衡、功能完备、管理完善、保障有力的水生态系统安全格局。通过水资源合理调配逐步退还挤占的生态环境用水,对水生态作用显著的重点水工程实施生态调度,使基本生态环境需水得到基本保证;重要水域水生态恶化趋势得到遏制,通过节水治污和跨流域调水、水资源配置以及河湖连通等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改善河湖水量过程、加速水环境恶化地区河流湖泊水体的流动性,促进水体自我调节功能的恢复和增强,使河湖水环境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受损的重要水生态得到初步修复,合理调配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建立生态环境用水保障制度,维护主要河湖正常生态功能;基本建立水生态监管体系,加强对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生态环境系统的监测与控制。要着力实现以下转变:从局部区域和河段向区域和流域尺度转变;传统水利工程向生态友好型水利工程转变;水环境治理从注重水质改善向水生态系统治理修复转变;水生态系统保护工作从行政推动向理念、立法、技术及标准制约阶段发展;从局部水生态治理向全面建设水生态文明转变。

3.主要措施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水生态保护和修复的主要措施主要有以下方面。(1)健全水生态文明法制体系,加快实施水生态红线管理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水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引导、规划和约束各类开发、利用、保护水资源和水生态的行为;结合国家主体功能分区、生态区划,明晰水生态功能定位和空间分区,划定河流、湖泊及河湖滨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切实维护水生态空间,划定水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水生态红线;严格限制建设项目占用自然岸线,城市规划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控制用水总量,逐步退还挤占的河道内生态环境用水和超采的地下水。确定江河主要控制断面以及区域地下水系统的生态水量标准和湖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开展长江三峡及上中游干支流控制性水库群、黄河干流水库、淮河闸坝群等大江大河闸坝水量联合调度试点,完善塔里木河、黑河、石羊河等水资源紧缺河流的水量调度。(2)强化流域统筹协调管理,实施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坚持水量、水质和水生态统一规划,统筹考虑地表水与地下水、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点源与非点源污染治理等方面的关系,科学制定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方案。加快批复实施全国及七大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在全流域层次上立足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统筹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防洪减灾、水污染防治和生态治理等要求,科学配置流域、河流廊道及具体河段不同空间尺度下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和管理措施。推进以流域为单元的综合管理,完善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全面落实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建立流域防污控污治污机制。建立和完善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及其经济利益之间的分配关系。创新河湖管理模式,推行水体治理及管护“河长制”。(3)构建生态友好型水工程体系,发挥水工程生态保护与修复完善水工程规划设计标准规范体系,协调好水工程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强化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建设实施、运行调度等各环节的水生态保护。倡导仿自然、低影响水工程建设,河道工程布局应维护河流天然形态,保持河流蜿蜒性,维护湿地、河湾、急流、浅滩等多样性栖息生境。实施水库、闸坝生态调动运行,满足河流生态需水。实施农村河塘沟渠整治,采取清淤疏浚、生态沟渠整治、河渠连通等措施建设生态河塘,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乡村”。(4)构建生态水网体系,实施河湖水系连通河湖水系连通是优化水资源配置战略格局、提高水利保障能力、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举措。坚持恢复自然连通与人工连通相结合,以自然河湖水系、大中型调蓄工程和连通工程为依托,以构建流域生态水网体系为重点,在有条件的地区加快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增强河湖连通性,提升河湖水环境容量,恢复河湖生态系统及功能。在东部地区,加快骨干工程建设,维系河网水系畅通,率先构建现代化水网体系。在中部地区,积极实施清淤疏浚,新建必要的人工通道,增强河湖连通性。在西部地区,科学论证、充分比选、合理兴建必要的水源工程和水系连通工程。在东北地区,开源节流并举,有条件的地方加快连通工程建设,恢复扩大湖泊湿地水源涵养空间。(5)实施重点区域水生态修复以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重要湿地以及水生态脆弱和恶化区域为重点,实施水生态修复工程,开展退耕还湿、退养还滩,逐步扩大水源涵养林、河湖水域、湿地等绿色生态空间。结合“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及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实施京津冀“六河五湖”生态修复治理,长江经济带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继续推进太湖、滇池、巢湖等重点湖泊和长江中下游、珠江三角洲等地区河湖内面源及水环境综合治理,继续实施塔里木河、黑河、石羊河等的生态综合治理。综合运用调水引流、截污治污、河湖清淤、生物控制等措施,修复湖泊湿地生态环境。对鱼类“三场”、洄游通道等重要生境保护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划定为水生态重点保护和保留河段,采取禁止或限制开发措施,开展重要水域增殖放流活动,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和修复,实施地下开采量与地下水水位双控制。华北地区依托引江引黄等工程,结合调整种植结构以及退减灌溉面积等休养生息措施,逐步削减地下水开采量。(6)以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为引导,构建人水和谐的水生态保护格局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人水和谐的宜居生活空间,并以此为引导,探索水生态文明建设经验,辐射带动流域、区域水生态的改善和提升。加快推进海绵型城市建设,综合运用“渗、滞、蓄、净、用、排”等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因地制宜安排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等削峰调蓄设施,增加下凹式绿地、植草沟、人工湿地、可渗透路面、砂石地面和自然地面,以及透水性停车场和广场等城市透水空间,保障足够的洪涝水蓄滞空间。(7)促进科技创新,强化监管能力开展与生态用水、配置与调度、生态修复技术、生态补偿、水生态评估与监测、管理机制与保障措施研究等关键技术科技攻关。建立健全水生态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快我国水生态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开展河湖水生态状况持续、系统监测,进行水生态安全评估。建立水生态预警及决策系统。加强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多形式、多层次的监督机制和监督机构,加大对违规、无序开发活动和破坏水生态行为的监督管理。

四、结语

保护生态系统的措施范文2

关键词:景观生态学;水土保持;驳岸

Abstract: after more than a century of development, bring forth the new through the old gradually on the basis of absorbing the ecology, systematics and the important thought of human science,, to 80 years of this century, and gradually formed a landscape ecology. Ecological landscape design in entering the field at the same time, but also from the two aspects of landscape and function to consider the city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and inject ecological principle. On the base of landscape ecology knowledge, revetment design for application in practice of landscape ecology in city in the water and soil conservation.

Keywords: landscape ecology;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revetment

中图分类号:S15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一、对景观生态学的认识

(一)概念

景观生态学(Landscape Ecology)是研究在一个相当大的区域内,由许多不同生态系统所组成的整体(即景观)的空间结构、相互作用、协调功能及动态变化的一门生态学新分支。景观在自然等级系统中一般认为是属于比生态系统高一级的层次。景观生态学以整个景观为研究对象,强调空间异质性的维持与发展,生态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大区域生物种群的保护与管理,环境资源的经营管理,以及人类对景观及其组分的影响。在景观这个层次上,低层次上的生态学研究可以得到必要的综合。作为一门学科,景观生态学是在60年代在欧洲形成的。早期欧洲传统的景观生态学主要是区域地理学和植物科学的综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决策一直是景观生态学的重要研究内容。景观生态学直到80年代初才在北美受到重视,但迅速发展成为一门很有生气的学科。景观生态学给生态学带来新的思想和新的研究方法。它已成为当今北美生态学的前沿学科之一。如今,景观生态学的研究焦点是在较大的空间和时间尺度上生态系统的空间格局和生态过程。Risser等(1984)认为景观生态学研究具体包括:景观空间异质性的发展和动态;异质性景观的相互作用和变化;空间异质性对生物和非生物过程的影响;空间异质性的管理。景观生态学的理论发展突出体现其对异质景观格局和过程的关系,以及它们在不同时间和空间尺度上相互作用的研究。理论研究还包括探讨生态过程是否存在控制景观动态及干扰的临界值;不同景观指数与不同时空尺度对生态过程的影间扩散响;景观格局和生态过程的可预测性;以及等级结构和跨尺度外推。尽管这些都仅是理论雏形,但它们确实给生态学提供了一个新的范式(Paradigm)。按照Kuhn(1970)的科学哲学思想,科学的发展总是不断地以新的范式替代旧的范式。新范式提出新的理论、新的概念、新的构架、新的思维、新的方法。景观理论是生态系统理论的新发展。它的新颖之处主要在于景观理论强调系统的等级结构、空间异质性、时间和空间尺度效应、干扰作用、人类对景观的影响以及景观管理。景观生态学的生命力也在于它直接涉足于城市景观、农业景观等人类景观课题。Naveh和Lieberman(1984)指出:景观生态学是生物生态学和人类生态学的桥梁。此外,跨尺度上推(Scaling Up)景观生态学是环球生态学(Global Ecology)的重要一环。

(二)对象和任务

景观生态学主要来源于地理学的景观理论和生物学的生态理论。它把地理学家研究自然现象的空间相互作用的横向研究和生态学家研究一个生态区的机能相互作用的纵向研究结合为一体,通过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及价值流在地球表层的传输和交换,通过生物与非生物以及人类之间的相互作用与转化,运用生态系统原理和系统方法研究景观结构和功能、景观动态变化以及相互作用的机理、研究景观的美化格局、优化结构、合理利用和保护。景观生态学的研究对象是作为复合生态系统的景观,景观是自然和人文系统的载体。景观生态学家对“景观”的理解不尽相同,这些观点既有所联系,又不完全一致,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是从景观的直观景象来认识。这是景观的最原始和最普通概念,它主要应用于景观建筑学,这里寓有美学因素。尽管现代景观建筑学对景观的理解不限于此,但它依然是景观建筑学的主要目标。第二是从个体的属性结构上理解景观。在地质学、地貌学、土壤学和植被科学中,景观原理用以说明个体各属性在地表的结构格局,这个属性是这些学科的研究对象,如岩石、地表形态(地形)、土壤个体、植物群落等。地质景观、地貌景观、土壤景观和植被景观常被用来描述格局。第三种观点是景观为一复合生态系统,这是最为综合的概念,包括了上述两种观点。这种观点认为:景观是地球表层自然的、生物的和智能的因素相互作用形成的复合生态系统。景观这一生态系统有别于一般生态系统,它们有着不同的边界。一般生态系统是生物和环境以及生物各种群之间长期相互作用形成的继往开来整体,着重研究生产者、消费者和环境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而景观生态系统是地表各自然要素之间以及与人类之间作用、制约所构成的统一整体。它主要研究自然要素、社会经济要素相互作用、联系以及植物、大气、水体、岩石、动物和人类之间的物质迁移和能量转换,以及景观的优化利用和保护。由于它们的边界不同,研究的范围、内容也不同,一个以生物体为中心,研究生物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一个则研究地表各自然要素之间以及人类利用之间的综合作用。景观这一生态系统坚持了自然环境的整体观念,并强调人地关系在其中的地位,将人类作为景观的一个要素,使各个要素得以综合分析,从而研究其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和相互联系,克服了分析上的片面性和孤立性。同时,景观生态学用生态学的观点、方法来研究景观这一客体,使之在综合分析基础上研究景观的动态变化、相互作用间的物质循环和能量交换以及系统的演替过程。景观生态学不仅要研究景观生态系统自身发生、发展和演化的规律特征,而且要探求合理利用、保护和管理景观的途径与措施。目前,应遵循系统整体优化、循环再生和区域分异的原则,为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不断提高生产力水平、保护与建设生态环境提供理论方法和科学依据;探求解决发展与保护、经济与生态之间的矛盾,促进生态经济持续发展的途径和措施。景观生态学的基本任务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景观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研究。包括对自然景观生态系统和人工景观生态系统的研究。通过研究景观生态系统中的物理过程、化学过程、生物过程以及社会经济过程来探讨各类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稳定性及演替。研究景观生态系统中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和价值流,模拟生态系统的动态变化,建立各类景观生态系统的优化结构模式。景观生态系统结构研究主要包括景观空间尺度的有序等级。景观功能研究主要包括景观生态系统内部以及与外界所进行的物质、能量、信息交换及这种交换影响下景观内部发生的种种变化和表现出来的性能。特别要注意人类作为景观的一个要素在景观生态系统中的行为和作用。对人工景观生态系统的研究,如城市生态系统工矿生态系统,要考虑系统中的非生物过程。这方面的研究工作是景观生态学的基础研究,通过研究来丰富景观生态学的理论,指导应用和实践。二是景观生态监测和预警研究。这方面的研究是对人类活动影响和干预下自然环境变化的监测,以及对景观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可能改变和环境变化的预报。景观生态监测的任务是不断监测自然和人工生态系统及生物圈其他组成部分的状况,确定改变的方向和速度,并查明种种人类活动在这种改变中所起的作用。景观生态监测工作,应在有代表性的景观生态系统类型中建立监测站,积累资料,完善生态数据库,动态地监测物种及生态系统状态的变化趋势,及时发出,为决策部门制定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与保护生态环境的政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景观生态预警是对资源利用的生态后果、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预测和警报。一是在监测基础上,从时间和空间尺度对景观变化作出预报。这种研究要通过承载力、稳定性、缓冲力、生产力和调控力,分析区域生态环境容量和持续发展能力,对区域生态环境对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和适应性进行评价,对超负荷的区域和重大的生态环境问题作出报警,采取必要的措施。二是对种种大型工程所引起的生态环境变化的预测,如南水北调和长江三峡水利工程的生态环境预测。三是景观生态设计与规划研究。景观生态规划是通过分析景观特性以及对其判释、综合和评价,提出景观最优利用方案。其目的是使景观内部社会活动以及景观生态特征在时间和空间上协调化,达到对景观优化利用,既保护环境,又发展生产,合理处理生产与生态、资源开发与保护、经济发展与环境质量,开发速度、规模、容量、承载力等的辩证关系。根据区域生态良性循环和环境质量要求设计出与区域协调和相容的生产和生态结构,提出生态系统管理途径与措施。主要包括:景观生态分类、景观生态评价、景观生态设计、景观生态规划和实施。四是景观生态保护与管理研究。运用生态学原理和方法探讨合理利用、保护和管理景观生态系统的途径。应用有关演替理论,通过科学实验与建立生态系统数学模型,研究景观生态系统的最佳组合、技术管理措施和约束条件,采用多级利用生态工程等有效途径,提高光合作用的强度,最大限度地利用初级异养生产,提高不同营养级生物产品利用的经济效益。建立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保护区,经营管理和保护资源与环境。保护主要生态过程与生命支持系统;保护遗传基因的多样性;保护现有生产物种;保护文化景观,使之为人类永续利用,不断加强种种生态系统的功能。

二、景观生态学应用——驳岸设计

(一)现场调查及条件分析

包括由设计工程师进行的短期现场检查和由专家进行的详尽的数据资料收集取样和测量。

需要注意的问题:

1工程特性

1)强度

要求所选用的材料必须能够承受最大设计荷载和施工期间施加的任何荷载。此外,对强度的考虑还必须包括整个系统的结构整体性,以及各组成部分的强度。

2)耐久性

工程技术人员不但要考虑全面的防护方法或防护系统,而且还必须考虑其各个构件的性能。根据整个系统的特性确定其使用年限,在使用期间各个构件可更换或修补。

3)透水性

是否采用可透水或不透水材料驳岸,取决于是否有可能在驳岸趾部修筑很好的截水墙,同时要注意土壤特性,为降低驳岸后面的地下水压力需要设置排水设施,此外,还应考虑因河道中行船或波浪运动所引起的水流紊动程度。对透水性能差的土壤,通常采用不透水材料驳岸,并修筑满足要求的截水墙。地下水的排放可通过在驳岸后面或驳岸下面修建排水区并在正常壅水位正上方设置排水孔的方式来解决。

4)刚柔性

刚性材料驳岸通常考虑采用更耐久的结构形式,其维护费用较低。如果预计基本会发生沉陷,那么设计的防护结构形式应能跨过无支承力的活动区,或者必须设置有合适间距的施工缝,一旦刚性结构发生破坏,刚性材料常比柔性结构更难修复。柔性驳岸允许基土或垫层产生有限的位移,并且,就铺砌驳岸来说,允许在基土上维持一定的约束压力。采用柔性结构驳岸比刚性结构更容易发现沉陷问题和垫层破坏,并且更容易维护,刚性结构更可能在没有预警情况下发生事故。

5)驳岸重量

驳岸重量在详图设计阶段只是一般的考虑因素,但在极软弱的基土情况下,它很可能影响到初设方案的选择,采用自重很大的材料可能导致大的沉陷或边岸破坏。

6)水力糙率

采用光滑的驳岸可提高河道过水能力和增大流速,导致紧靠驳岸段下游的冲刷。

2环境可行性

驳岸工程与环境潜在的相互作用应加以考虑,对于较大的边岸防护工程,开工之前,必须进行正式的环境影响评价并作为工程设计的一部分。

1)自然环境

设计开始前,向负责自然环境保护的机构作咨询,如果已经对河流两岸进行了勘察,那么,就应当准备出一个初步报告,指明应当更新或保护哪些自然特征以便能够保护现存动植物的生存环境。

2)人类环境

不要过分强调人的视觉感官的重要性,且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设计应适应实际情况,应当考虑到人类活动的影响。

a钓鱼。必须设立钓鱼平台,任何形式的斜坡式驳岸都有可能使钓鱼者非常难于接近水体,若有必要,还要有台阶。

b航运。垂直的墙体驳岸,有利于系泊。

c游泳。应出于安全的考虑,预先设置容易进出的通道,这样,游泳者不仅能够下水游泳,更重要的是能毫不费力的上岸。

d散步。满足人在心理上的亲水性。

有时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即工程需要采取的措施根本无法与所处的位置景观及其视觉环境想协调,在这种情况下,应加以综合考虑。

(二)通过现场查勘和背景分析确定了设计的关键问题后,在考虑到将来需要防护的边岸不同层位情况的基础上,可以简单地列出能提供合适措施的各种方法,一旦确定了基本目标和岸坡外形之后,其他一些与外形不相适应的防护方案即可排除。应根据不同的河道过水层位采用不同的防护方式。在确定采用铺砌护岸和天然材料护岸方案时,应对根据不同过水层位中冲蚀破坏的严重程度而改变防护方案的形式,由此而带来的经济收益问题给予充分的考虑。方案的选择是一个反复的过程,要求同时考虑到岸坡形状和水深,在确定选择最优护岸方案时,还必须考虑与此有关的不同工程、环境、结构和经济等多中因素。建议对一个护岸工程选择多达三个的比较防护方案,对选定方案的初步设计,画出草图并估算造价。

三、结语

合理规划和设计以及管理景观,对生态系统、区域乃至全球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而景观生态设计是运用景观生态学的原理、生态经济学及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与方法,从景观生态功能的完整性、自然资源的内在特征,以及实际的社会经济条件出发,通过对原有景观要素的优化组合或引入新的成分,调整或构建合理的景观格局,使景观整体功能最优,达到人的经济活动与自然过程的协同进化。因此,景观生态学原理在城市水土保持中的应用是实现景观持续发展的有效工具。

参考书目:

肖笃宁主编的《景观生态学理论、方法及应用》(中国林业出版社,1991)

董雅文著《城市景观生态》(商务印书馆,1993),

徐化成编《景观生态学》教材(中国林业出版社,1996),

俞孔坚著《景观:文化、生态与感知》(科学出版社,1999),

肖笃宁主编《景观生态学进展》(湖南科技出版社,1999)。

保护生态系统的措施范文3

内容摘要:作为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的青海省,其生态建设法治化进程中存在生态法理念滞后、生态保护地方立法不完备等问题,法律运行中也存在许多缺陷。基于此,本文对这些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指出了树立区域生态系统综合管理理念,完善地方立法,规范行政执法,并对现行政策进行有效整合,以推进青海省生态系统保护的相关建设。

关键词:青海省 生态系统 综合管理法律 政策

青海省生态系统保护相关法律存在的问题

(一)生态法理念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一,人类中心主义作为主流意识仍支配人们行为。尽管从理论上政策上都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但观念的转变比政策和行为的转变难度更大。作为生态系统保护法律制度建设的基础工程,生态法理念并没有深入到立法部门、执法部门的公务人员意识中。第二,区域生态系统综合管理理念没有形成。青海省要建设生态文明,必须以区域生态系统保护理念为指导。如果没有区域生态系统综合管理理念,依然沿用传统生态系统各要素保护的模式,则青海省生态系统保护必将事倍功半。尽管在政府的文件中生态立省、生态保护、生态建设的指导思想和观念不断强化并被广泛宣传,但这种宣传和强化仅仅是停留在对青海省生态保护的重要性上面,对具体涉及到需要借助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问题并没有清醒地认识,区域生态系统综合管理的理念并没有被重视,青海省生态保护立法和执法实践中存在的许多问题缘由于此。

(二)青海生态保护地方立法存在的问题

笔者对青海省省级及以下地方权力机关、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将近200件进行了统计、归纳和分析,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地方立法水平不高。青海省生态系统保护立法尽管在数量上具有一定的规模,但在立法质量上普遍存在水平不高,针对性不强的问题。研究过程中,笔者对青海省地方立法文本与相对应的上级立法文本进行对比,发现青海省地方立法缺乏适合地方特殊性的制度创新,在许多文本中主要是对上一级机构的法律文本简单删改。第二,地方立法缺乏系统性。青海省生态系统保护地方立法,基本上针对上级机构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细化,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之间缺乏系统性,相互之间衔接不够紧密,体系不完整,地方立法体系显得零散。第三,地方立法操作性不强。地方立法是弥补国家法律不能完全适应地方特殊性的缺陷,但青海生态保护地方立法,没有很好的处理维护国家法律统一与结合地方实际之间的关系,在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地方立法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地方立法中的实际操作问题。第四,地方立法未能充分体现生态保护的区域性和生态系统保护的综合管理性。生态系统保护是一项综合系统管理的工程,青海省必须按照区域生态的特点来制定并实施保护措施,但青海省生态系统基本上按照部门分离保护的现状制定法律,没有打破现有的条块分割管理体制。第五,地方立法没有突破第一代环境保护法污染防止和治理的理念和模式,没有将立法的重点从传统的环境保护法模式转变到生态系统保护法模式。但目前青海省生效的很多地方立法文本仍然是前几年制定的环境保护的配套法规和规章,依然将环境保护法中的资源利用和环境污染防止作为中心,在生态保护方面处于被动局面。

(三)青海省生态保护法律实施存在的问题

青海省生态保护法的遵守基本处于自然状态,即大多数普通民众遵守生态保护法并不是因为知道法律规定而遵守法律,而是处于传统习惯和道德。在调研中笔者发现对生态保护法律遵守较好的往往是偏远地区的农牧民,受教育程度低,也不清楚国家和本地政府对生态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其遵守法律仅仅是基于习惯、道德或者,而违法者往往是了解法律规定的。

生态保护行政执法存在执法不严、部门相互配合不力、执法物质保障不足等问题。调研中发现一些行政机关在生态保护行政执法中存在执法不严问题,具体表现为对应当严格查处的生态违法案件查处不力,处罚不到位,致使违法者不能受到应有的制裁,导致一般群众并不认为该类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群起效之;行政执法涉及利益问题时许多部门争,而无利益的相互推诿。同时,由于青海省生态保护涉及面积广阔,行政执法事项多,而执法人员相对较少,执法经费缺乏,行政执法机关物质保障难以满足现实需要。

青海省生态保护法律监督不力,缺乏法律监督体系。由于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在法律监督方面尚无针对生态保护方面的具体规定,生态保护表面上关乎各个部门,但实际上这些部门没有明确的责任划分。在法律监督体系不完善或者不能适应生态保护需要的情况下,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是必然的。

青海省加强生态系统保护法律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生态法理念教育

第一,现代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深入、综合发展,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确立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的理念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的理论发展是建立在先进的自然科学知识社会科学知识综合发展的基础之上。这些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发展还对进一步完善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理论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第二,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现有管理体制为确立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的理念提供了制度基础。在我国现有法律规定的框架内,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体制是:统一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生态系统管理的统一协调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生态系统内具体生态要素的管理工作。这种统分结合的管理制度尽管存在协调性差、部门利益严重等弊端,但却与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模式安排具有某种天然的耦合性。第三,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整体性要求是确立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理念的社会基础。传统的资源管理模式忽视了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只注重对生态系统内各种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因而很难维持整体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综合生态系统管理则从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生态环境区域的特殊性出发,综合运用各种有效的管理方法维护生态系统。第四,生态系统保护中借鉴先进经验勇于创新的理念。自2002年10月GEFOP12在我国启动以后,从学习、调研到项目试点区域的选定,再到战略与计划行动的制定,以及相关政策和法律等配套措施的日趋完善,都证明了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广泛运用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方法的适应性。

(二)完善地方立法

青海省生态保护地方立法要以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模式为方向。从当前国内外生态系统保护的成功经验看,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是未来发展方向,国外已经走过了先污染后治理的迂回道路,我国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一定程度上步其后尘,当前环境污染一系列问题均与传统立法模式有直接关系,在生态保护中单靠资源保护行不通,靠环境污染治理也是不适当的,只有生态系统综合管理才可能做到生态保护目标的有效实现。青海省生态保护地方立法要按照区域生态系统制定法规规章。笔者建议将青海省生态系统按照自然属性,将全省国土按照草原生态系统、资源矿区生态系统和农业区生态系统划分,按照生态系统自然属性差异来规定保护的重点和方式。

打破部门分割、生态系统要素分割的立法框架。我国现行环境保护立法基本上采取分割生态系统要素的立法模式,但生态本身是一个系统,构成这个系统的各要素有内在的必然联系,系统内一个或者两个要素的变化会给整个系统造成影响。为了切实做到生态系统综合管理,青海省地方立法应该打破目前以生态要素为立法框架的模式,将某一区域的生态作为整体来对待。按照生态系统的自然属性提升地方立法的级别,解决行政区域与生态系统区域无法吻合的问题。目前青海省,自治州、县、自治县制定的规章或者自治条例,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其效力在该行政区域适用。由于生态系统区域与行政区划之间并不必然重合,如果一味按照行政区划而制定制度,必然会遇到制度与自然无法配套的问题。解决该问题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按照自然系统的客观要求提升地方立法的级别。笔者认为还可以考虑由某自然系统涉及的地方之间开展联合立法,或者由相关地方之间对同一法规或规章由各自的立法机构分别通过,这样既可以降低立法成本,符合现行立法体系要求,也可以做到同一生态系统中法律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

(三)生态系统保护法律的实施

第一,生态系统保护法律的宣传和普及。青海省大多数民众,从朴素道德意识和宗教意识中就具有生态保护的天然观念,尽管可能不清楚法律规定保护水源,制裁水源污染,但朴素意识观念与生态系统保护法律理念是同一的,必须加强对生态保护法律制度的宣传和普及,调动广大群众的生态保护积极性。第二,以奖罚分明来引导群众对生态系统保护法律的自觉遵守,让人民群众成为法律执行的监督者。生态系统保护法律遵守不尽人意,是因为破坏生态系统的行为表面上看没有直接利益受害者,现行诉讼制度缺乏完善的环境破坏行为广泛的诉权主体。必须对那些举报破坏生态系统乃至向国家公权力机关主张的行为予以奖励。相反对那些违反法律破坏生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惩罚,从而使生态系统保护法律落到实处。第三,生态系统保护综合执法。现行法律按照生态要素分开管理、各自执法,这种现状与生态系统本身的综合性、整体性不相适应。为了弥补这种体制性缺陷,生态系统保护行政执法中的部门联动或综合执法尤为重要,在项目审批和违法行为查处过程中,从综合管理的角度审查相关单位的行为是否对生态系统产生的影响,其效果必将远远好于现行体制。第四,法律监督方面。尽管我国现行体制中法律监督部门很多,但实际发挥效用渠道并不多,因此生态系统保护法律的监督除党委、人大、行政监察等部门外,必须强化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应该在省内权威媒体中专门设立生态系统保护法律监督的栏目或渠道,设立生态系统保护法律监督专线等方式,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到对生态破坏违法行为的监督之中。

(四)生态系统保护配套政策

第一,将生态知识和生态法律意识纳入干部培训必修课。作为国家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域,青海省的生态建设永远会作为重要的战略任务。生态立省涉及各方面利益关系和协调,因此,必须将生态知识和生态法律意识的培养纳入干部在职教育之中。第二,将生态保护纳入干部考核体系。生态系统保护需要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为此应当将生态系统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出现的问题纳入干部考核体系之中,只有在全体干部中树立起生态系统的保护意识和工作职责,才有可能将生态立省战略落到实处。第三,将生态系统保护纳入经济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要件。目前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中更多的是关注污染物排放和污染治理的角度,属于被动性管制。作为主要生态功能区域青海来说,建设项目的规划立项和审批中必须综合考虑生态系统的完整和保护,必须要符合生态系统保护的需要。第四,对现有生态保护政策按照生态系统管理要求进行整合。目前青海省的政策不能很好适应生态立省的需要,许多政策有必要进行修改和完善,制定出适合新形势需要的政策。第五,借体制改革契机综合生态保护管理体制。青海省有必要借行政体制改革契机对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按照生态系统自然属性对行政机构权限划分进行变动,将生态系统综合管理的各要素部门中相关权力进行合并,整合为专门的生态系统保护部门,以此解决各相关部门在生态保护中出现的问题,将生态立省的职责完全放到整合后的生态系统综合保护部门。

参考文献:

1.杨树明.生态环境保护法制研究[M].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2.赵绘宇.生态系统管理法律研究[M].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

3.王作全.三江源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研究[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4.赵学清.生态环境保护的国际法理论与实践[M].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

保护生态系统的措施范文4

关键词: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贡献

Abstract: The nature protection area construction protects the biopersity most efficient paths. By the end of 1993, our country altogether established various types nature protection area 763, total area 66,180,000 hm2, approximately composed the land area 6.8%. This article in summarizes in our country nature protection area construction achievement foundation, outlined the nature protection area to each kind of natural ecosystem, the wild biology, the domesticated species, the wild blood relationship to plant and the idioplasm resources conservation present situation, including has constructed the nature protection area for protection biopersity various components quantity, the area, the distribution and the management; Has appraised the nature protection area to the biopersity various components protection effect; Has analyzed the existence question and proposed that strengthens measure which the biopersity protects.

key word: Nature protection area; Biopersity; Protection; Contribution

1. 前 言

一般而言,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措施分为“就地保护”(in situ conservation)和“迁地保护”(ex situ conservation)两种方式,前者是主要措施,后者是补充措施。普遍认为,生境的“就地保护”是生物多样性保护最为有力和最为高效的保护方法。就地保护不仅保护了所在生境中的物种个体、种群或群落,而且还维持了所在区域生态系统中能量和物质运动的过程,保证了物种的正常发育与进化过程以及物种与其环境间的生态学过程,并保护了物种在原生环境下的生存能力和种内遗传变异度。因此,就地保护在生态系统、物种和遗传多样性三个水平都是最充分、最有效的保护,它是保护生物多样性最根本的途径。

就地保护措施就是建立自然保护区,通过对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有效管理,从而使生物多样性得到切实的人为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在全世界得到普遍的推广,至l993年,全世界已建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的自然保护区8619个,面积达79226.6万hm2,约占全球土地面积的6%[1]。中国自然保护区始于l956年建立的广东鼎湖山自然保护区,经过近40年的努力,全国已建立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763个,总面积6818.4万hm2,约占国土面积的6.8%[2],其中,与保护生物多样性有关的生态系统类和野生生物物种类自然保护区717个,面积6607万 hm2。中国自然保护区建设对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遗传多样性的保护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2. 中国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现状与评价

中国自然生态系统分为森林、草原与草甸、荒漠、内陆湿地和水域、海洋和海岸等5个类型[3],已建自然生态系统类自然保护区共433个,面积4703万hm2。

2.1 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

森林生态系统是陆地上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生态系统。中国地域辽阔,森林类型很多,分布很广,森林面积13370万 hm2。据研究,我国陆地生态系统共分27大类460个类型,而森林生态系统就占了16大类,约185个类型[4]。我国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工作开展最早,50年代和60年代建立的自然保护区多半是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至1993年底,全国共建立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371处,面积1429万hm2;另建有森林生境野生动、植物物种类型自然保护区l80个,面积337.8万 hm2。两者面积合计1766.8万hm2,占全国森林总面积的13.3%。森林生态系统类型保护区的建立不仅有效地保护了大量的森林资源,更重要的是保护了各种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森林生态系统,在科学研究和改善生态环境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已建的森林类型保护区不仅数量较多,为全国自然保护区主体;而且分布较广,遍布全国所有林区和生物地理区域,代表着各种森林植被类型。比较典型和重要的有:保护寒温带针叶林的黑龙江呼中保护区;保护温带针叶、落叶阔叶混交林的黑龙江丰林、凉水保护区,保护暖温带落叶阔叶林的辽宁白石砬子、医巫闾山,河北雾灵山,河南老君山等保护区;保护亚热带落叶、常绿阔叶林的河南鸡公山、安徽马宗岭等保护区;保护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的安徽古牛降、清凉峰,福建梅花山,江西井冈山,湖南公山、壶瓶山,广东鼎湖山,广西大明山,四川缙云山,云南哀牢山,西藏察隅等保护区;保护热带雨林、季雨林的云南西双版纳,海南尖峰岭、白水岭、五指山等保护区。此外,我国还建立了一批保护山地森林垂直分布带谱的保护区,如吉林长白山、陕西太白山、湖北神农架、贵州梵净山、云南高黎贡山、哈巴雪山等自然保护区。我国森林类型自然保护区已初步形成全国性网络,具有一定的基础,但与我国森林资源和森林生态系统多样性保护的要求相比,尚有一定差距,虽然自然保护区面积已占森林面积的13.92%,但与我国林业用地面积相比,仅占林业用地面积的6.72%。在保护区分布方面也尚有不合理的地方,如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分布比较集中的福建、湖北、浙江、广东等省,自然保护区面积与其森林资源拥有量还不相适应,有待加强。此外,大兴安岭林区和黄土高原、太行山地区水源涵养林区的自然保护区建设也有一定差距。

2.2荒漠生态系统的保护

我国荒漠面积约192OO万hm2,占国土面积的30%左右[6],主要分布在西北内陆地区和青藏高原。主要类型有草地荒漠、典型荒漠、极旱荒漠以及高寒荒漠。我国荒漠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始于1983年建立的新疆阿尔金山自然保护区,到1993年底,全国共建立此类型自然保护区7个,面积3006.7万 hm2;另建有荒漠生境野生动、植物物种类型自然保护区7个,面积560.2万hm2。两者面积总计3566.9万hm2,占我国荒漠总面积的l8.58%。其中比较典型和重要的有:保护原始高寒荒漠生态系统和珍稀野生动物的新疆阿尔金山自然保护区;保护高寒荒漠2.3 草原与草旬生态系统的保护

、高寒草甸和珍稀野生动物的西藏羌塘保护区;保护极旱荒漠生态系统的甘肃安西自然保护区,等等。我国已建的荒漠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虽然数量不多,仅占保护区总数的1%,但面积很大,占全国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45%。这些保护区的建立对维持和改善我国西北地区的自然环境、保护野生动物和植被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荒漠地区自然条件恶劣,荒漠生态系统十分脆弱,一旦破坏,很难恢复,特别是西北地区将是21世纪我国能源和经济建设的重点区域,因而当前更要注重荒漠类型保护区的建设,尽可能多地划定一些保护区。另外,由于荒漠保护区面积大,难以封闭管理,因而要采取特别措施,加强对已建保护区的管理,禁止在保护区乱捕滥挖野生动、植物资源,特别要阻止保护区内非法采矿活动。

2.3 草原与草旬生态系统的保护

我国草原资源十分丰富,现有草地约17300万hm2,占国土面积18%[5],主要分布在东北西部、内蒙古、黄土高原北部、西北地区以及青藏高原。草原类型主要有典型草原、草甸草原、荒漠草原和高寒草原4大类。我国草原和草甸自然保护区建设起步较晚,发展也较缓慢。至1993年底,全国共建立草原与草甸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14个,面积 137.8万hm2;另建有草地生境野生动、植物物种类型自然保护区2个,面积4.4万hm2。两者面积共计142.2万 hm2,约占我国草地面积的0.82%。其中比较典型和重要的有:保护草甸草原的黑龙江月牙湖、吉林腰井子等保护区,保护典型草原、草甸草原和沙地疏林草原的内蒙古锡林郭勒保护区;保护干草原生态系统的宁夏云雾山草地保护区;保护山地草原和草甸的新疆天山中部巩乃斯草甸、金塔斯山地草原等保护区。我国拥有广大面积的干旱和半干旱地区,草原与草甸生态系统类型众多,并孕育了比较丰富的生物多样性。然而,已建的草原与草甸生态系统类型保护区不仅数量偏少(仅占保护区总数的2%),而且面积也很有限(亦仅占保护区总面积的2%),有些典型的草原和草甸生态系统至今尚没有建立自然保护区。另外,从草地资源保护的角度看,现有保护区也远远不能满足我国草地资源保护与持续利用的要求。

2.4 内陆温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的保护

内陆湿地和水域包括湖泊、河流和沼泽。我国湖泊、河流众多,主要分布在长江中下游平原、东北三江平原、青藏高原、蒙新地区和云贵高原;沼泽主要分布在东北山地、三江平原和川西若尔盖高原等。内陆湿地和水域总面积3800万hm2,占国土面积的4%。我国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始于70年代后期,目前已建自然保护区16个,面积91.6万hm2;另建有内陆湿地和水域生境的珍禽、候鸟、水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64个,面积675.4万hm2。两者面积合计767万hm2,约占我国内陆湿地和水域总面积的20%。其中,比较典型和重要的保护区有:保护原始沼泽生态系统及珍禽的黑龙江洪河保护区;保护高原湿地的贵州草海保护区;保护湖泊生态系统和珍禽的内蒙古达赉湖、吉林查干湖、云南茨碧湖、泸沽湖等保护区;保护河流生态系统的海南文澜江、四川通江诺水河等保护区。湿地生态系统具有滞纳洪水、抗旱排涝、净化水质和调节气候等功能,并且还是许多珍禽和水生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栖息与繁衍场所。但湿地生态系统也具有脆弱易变的特点,易受自然条件制约和污染影响。目前,由于乡镇工业污染日益严重,许多湖泊和河流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甚至影响到人体健康。因此,应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区的建设,而目前湿地类型保护区的数量和面积都偏少。我国河湖众多,类型丰富,流域面积在100km2以上的河流有5万多条,面积在1km2以上的天然湖泊有2800多个,此类型保护区的发展潜力很大。

转贴于 2.5 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的保护

我国濒临太平洋,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近海水域纵跨暖温带、亚热带和热带,有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四大海区。面积达470多万km2。大陆岸线长达1.8万余km,近海有5100多个岛屿。我国近海因地域差异形成许多不同类型的生态系统,如河口、港湾、红树林、珊瑚礁、岛屿和海流等多种生态系统类型。到1993年底,我国已建立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25个,面积37.8万hm2;另建有海洋野生动、植物物种类型自然保护区31个,面积336.3万hm2。两者面积374.1万hm2,分布于从鸭绿江口到北仑河口的海岸沿线和近海海域。其中,比较典型和重要的保护区有:保护珊瑚礁生态系统的海南三亚、临高角等保护区;保护红树林生态系统的海南东寨港、青澜港,广东内伶仃岛——福田,广西山口、北仓河口、福建龙海等红树保护区;保护海涂湿地等保护区;保护岛屿生态系统的海南万宁大洲岛、浙江南麓列岛等保护区。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近海海域面积相当于陆地面积的l/2,随着海洋国土意识的不断加强,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将逐年增加,海洋环境的污染也日益加剧。与其要求相比,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存在较大差距,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面积上都有待于进一步发展。

3.中国野生生物物种的保护现状与评价

中国是世界上物种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动植物种类约占全球动植物区系的10%左右。由于我国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特别是自第三纪后期以来,我国大部分地区未受冰川覆盖的影响,保存了许多在北半球其它地区早已灭绝的古老孑遗种类,特有种、属也很丰富。加强中国野生生物资源的就地保护将对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作出巨大贡献。我国野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建设始于60年代,在80年代得到充分发展。至1993年底,全国共建立野生生物类自然保护区284个,面积1904.1万 hm2。国务院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257个动物种和类群以及国务院环委会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354个植物种的大多数都已得到有效的就地保护。

3.1 野生植物的就地保护

我国已建立野生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70个,面积104万hm2。其中:

——保护珍稀濒危植物的代表性保护区有:保护原始水杉林的湖北利川、湖南洛塔保护区;保护洪桐的湖北星斗山保护区;保护银杉的广西花坪等保护区;保护桫椤的贵州赤水、四川金花、邻水等保护区;保护金花茶的广西防城上岳保护区;保护苏铁的四川攀枝花、云南普渡河保护区;等等。

——保护珍贵用材树种的代表性保护区有:吉林白河长白松保护区;福建罗卜岩楠木保护区;福建三明格氏栲保护区;等等。

——保护珍

贵药用植物的代表性保护区有:黑龙江五马沙驼药材保护区;广西龙虎山药材保护区;等等。虽然绝大多数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已在自然保护区得到保护,但由于有些物种种群不集中,在保护区内的种群量比较有限,而种群的相当部分散生在保护区之外,这些种群极易遭受威胁,应以建立自然保护点的方式加强对保护区外种群的就地保护。有些经济药材植物极易遭受人为破坏,即使在保护区内,也遭到偷采偷挖,如人参、杜仲、天麻等植物,对此,需要采取特别的保护措施。此外,以往的植物就地保护比较偏重于大型木本植物,常常忽视对草本及灌木植物的保护,而草本植物往往因生活强度弱,对环境改变特别敏感,常因人类影响而更易走向灭绝。在今后的保护区发展规划中,应注意这些方面。

3.2 野生动物的就地保护

在284个野生生物类保护区中,有214个为野生动物类型,面积1800.l万hm2。其中:——保护陆栖哺乳动物的代表性保护区有:保护大熊猫的四川卧龙、唐家河,甘肃白水江、陕西佛坪等16个保护区;保护金丝猴的陕西周至、西藏芒康等保护区;保护东北虎的黑龙江七星粒子保护区;保护亚洲象的云南南滚河保护区;保护长臂猿的海南坝王岭保护区;以及陕西牛背梁羚牛保护区,海南大田坡鹿保护区等。

——保护水生哺乳动物的代表性保护区有:湖北长江新螺段和天鹅洲两白暨豚保护区;广西合浦儒艮保护区;新疆布尔根河狸保护区;辽宁大连斑海豹保护区等。

——保护以爬行动物和两栖动物的代表性保护区有:浙江尹家边扬子鳄保护区;广东惠东海龟保护区;新疆霍城四爪陆龟保护区;江西潦河大鲵保护区;辽宁蛇岛保护区等。

——保护珍禽及候鸟的代表性保护区有:黑龙江扎龙、吉林向海、辽宁双台河口、江苏盐城、西藏申扎、云南会泽、甘肃尕海等鹤类保护区;山西运城、山东荣城、新疆巴音布鲁克等天鹅保护区;山西庞泉沟、芦芽山等褐马鸡保护区;陕西洋县朱鹮保护区;江西鄱阳湖、青海青海湖鸟岛、内蒙古达里诺尔、甘肃苏干湖等侯鸟保护区。

——保护珍稀鱼类和其它珍贵水产资源的代表性保护区有:黑龙江呼玛河、逊别拉河保护区;福建宫井洋大黄鱼、长乐海蚌保护区;辽宁三山岛海珍品保护区;广东海康白蝶贝和海南临高白蝶贝保护区;等等。我国野生动物资源就地保护已取得很大成就。但仍有相当数量的野生动物种处于濒临灭绝的危险之中,如华南虎、东北虎、白颊长臂猿、白掌长臂猿、朱鹮、赤鹤等种群数量均在100只以下。而且以往的保护主要集中在珍稀濒危动物种,而忽略了一些常见野生动物种的保护,继而使这些种类也走向濒危,如黄羊、狼、黑熊等。另外,以往的保护偏重于脊椎动物,特别是大型哺乳动物,而忽视了无脊椎动物,如昆虫、贝类的保护。对水生动物的保护也重视不够,这些物种都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得到重视。

4. 中国遗传资源的就地保护

遗传资源是指驯化家畜动物、栽培作物的品种资源及其野生亲缘种。我国农业历史悠久,遗传资源极其丰富。随着外来品种的引进、推广和高产品种的种子专业化生产,使家畜和作物的遗传多样性发生深刻的变化,我国特有的一些地方性古老、土著品种已逐渐消失。随着自然生境的不断缩小,一批农作物野生亲缘种正遭受生存威胁,有些已经消失。这些野生亲缘种对改良作物品质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应当得到有效的就地保护。在我国已建的自然保护区中,以遗传资源为主要保护对象的不多,主要有:保护栽培果树野生亲缘种的新疆巩留野核桃保护区、塔域巴旦杏保护区等;保护野生花卉资源的湖北保康野生腊梅保护区、黑龙江老山头荷花保护区等;保护淡水鱼类种质资源的江西鄱阳湖鲤鲫鱼产卵地保护区等。遗传资源保护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受到国际社会的日益关注。中国是世界作物的重要起源中心之一,据统计,在我国栽培的600多种作物中有237种起源于本国。而我国在遗传资源就地保护方面差距较大,甚至尚未起步,很多工作有待于开展。例如,我国是水稻的起源地之一,分布有3种野生稻,但至今尚未建立野生稻生境自然保护区,随着农业开发,野生稻生境将日益缩小,不久将会消失,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遗传多样性的保护与利用已成为国际性关注的热点,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中,遗传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是一项关健内容,涉及到国家的利益。因此,加强遗传资源的保护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战略问题,应给予特别的重视,在自然保护区规划中,应十分重视遗传多样性的就地保护,力争多建立一些保护区。

5. 结 语

我国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已取得很大成就,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一定距离。随着《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生效和实施,对生物多样性的就地保护将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中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之一。我国政府已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列为90年代和21世纪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制定并公布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在《中国21世纪议程》中也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列为重点项目。为了切实加强生物多样性的就地保护,国家计委已委托国家环保局编制《1994 - 205O年中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该规划目标在2000年,全国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国土面积10%;到 2050年达国土面积l5%。然而,真正实现此项宏伟目标还须付诸十分艰巨的努力。

参 考 文 献

WRI et al. World Resources (1994-1995),Oxford University Press, New York.Oxford,1994.

国家环保局.《1993年全国环境状况公报》公布.中国环境报,l994年6月4日.

薛达元,蒋明康.中国自然保护区类型划分标准的研究.中国环境科学,1994,14(4):246-251

陈灵芝主编.中国的生物多样性椣肿醇捌浔;ざ圆撸本嚎蒲С霭嫔纾?993

保护生态系统的措施范文5

城市生态系统是按人类的意愿创建的一种典型的人工生态系统,它所需求的大部分能量和物质,都需要从其他生态系统人为地输入,而人类在生产活动和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大量废物,由于不能完全在本系统内分解和再利用,也必须输送到其他生态系统中去,因此城市生态系统是一个具有很强的依赖性又十分脆弱的生态系统,而浑南新城作为一个极速发展的新兴城市,其在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也随时面对着诸多的问题和挑战。

1.1环境质量改善缓慢,生态资源制约城市发展

浑南新城目前的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处于一般级别,不适宜人居生活的制约性因子普遍存在。首先,环境污染因素较多,治理难度、成本较高;第二,生态资源制约城市发展,包括植被生态功能低下、优质耕地面积减少、水资源短缺等问题;最后,城市生态系统脆弱呈现风沙天数增多、外来物种威胁、水生态系统失衡、城市热岛效应明显、周边地区存在潜在威胁等特点,这些都对浑南新城生态系统的进一步发展产生一定的不良反应。

1.2能源消耗大,可持续发展能力较低

在城市的发展建设过程中为了应对能源和资源的短缺,应提倡采用低碳的生产方式、能源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浑南新城在短时期内难以摆脱对于能源消耗的高度依赖,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难以改变,并且缺乏有效激励机制,低碳技术发展面临现实困难,另外低碳理念的公众认知度普遍不高。

1.3公众环境意识不强,参与环境保护渠道不畅

普通公众甚至地方行政领导的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知识缺乏、技能缺失,为了眼前利益而不顾长远利益的规划与破坏行为也屡有发生,另外,由于缺乏具体的制度和保护措施,浑南新城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着信息公开不及时、公众不能参与实质性决策等问题,导致了公众不能及时为本地区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提出看法和意见。

1.4人口压力较大,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浑南新城的经济持续增长和区域人口不断增加,造成资源能源消耗量和污染物产生量的持续攀升,加剧了区域与乡村的环境压力,浑南新城由于经济结构、区域环境基础设施历史欠帐较多,一定程度影响了区域生态系统的合理配置。目前,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供热工程、固体废物处理、绿化等基础设施仍不能满足该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的需求,还需进一步加强。

2城市生态系统发展对策

2.1发展循环经济,减少城市生态系统物质能量消耗

城市循环经济发展主要包括生产和消费两个重点领域和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绿色服务业三个产业建设。生态工业主要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和生态工业网络;生态农业主要开展秸秆还田、秸秆栽培食用菌、秸秆生物质气化技术、城市有机废物和农业废弃物堆制商品有机肥等;服务业发展循环经济可以从创建绿色宾馆、绿色餐饮业、绿色商场入手;消费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包括环境标志认证、有机食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等模式。

2.2转变生产生活方式

实现浑南新城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以加快发展低碳经济,具体措施包括:

2.2.1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推行风力发电、引进境外天然气、开发和拓展清洁燃料供应基地、发展生物制气等可再生能源,逐步提高和增加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比例。

2.2.2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发展清洁燃烧技术,推进煤炭液化、气化工作,加强节能燃烧技术。改建和新建大型热电联产厂和热源厂,提高集中供热率,提高热电联产的供热面积。

2.2.3全面推广低碳建筑

逐年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对已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并尽最大可能在农村推广节能建筑。

2.2.4努力推动低碳交通

大力发展轨道交通、大容量快速公交系统,优化交通布局,提高交通效率。

2.2.5大力倡导低碳生活

积极推广低碳居家、低碳出行和低碳消费等生活理念,引导公众进入低碳化生活。

2.3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2.3.1空气环境整治

推动燃煤污染减量化,强化监督管理,有效控制扬尘污染,解决空气中颗粒物超标问题;实施综合治理,强化管理,控制汽车尾气污染;重点突破,实施氮氧化物污染防治。

2.3.2水环境整治

实施区域内河流综合整治,改善河流水质,打造河流生态景观廊道;强化城市污水治理,最大限度削减入河污染物量,保护河流水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控制地下水污染,保障饮用水安全;强化污染源治理,推进氨氮污染控制,保障水生态系统安全。

2.3.3土壤环境整治

加强绿地土壤环境的改善与保护,实施有效的城市绿地和各类露土地表覆盖措施,确保绿地地表不露土;依托水系和道路建立贯通性城市生态廊道;创建无污染食品基地,依托区位优势,打造大型绿色产品基地;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管理,防治水土流失,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强自然遗迹和人文遗迹保护。

2.3.4声环境整治

城市建设规划时,应该考虑环境噪声问题,用科学合理的布局避免噪声干扰。特别应重视对噪声敏感区如学校、医院和住宅等的影响;通过优化交通布局、加强交通管制等措施实施道路交通噪声控制。2.3.5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普及自来水、卫生厕所等基础设施;加快农村污水治理进程,对生活污水进行有效的收集与集中处理;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的建设;推进农村绿化工程,保证绿化率;采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推进农业节水、科学施用农药化肥等措施,科学有效经济的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2.4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在浑南新城城市生态系统建设过程中,坚持环境信息公开,完善公众参与环境立法、规划制度,促进公众参与政府环境监督管理,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建立政府与市民对话沟通的固定机制,鼓励公众对周边环境质量进行监督,引导公众运用司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2.5开展宣传教育

保护生态系统的措施范文6

关键词:园林景观生态学任务发展趋势

园林景观生态学以整个景观为研究对象,强调空间异质性的维持与发展,生态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大区域生物种群的保护与管理,环境资源的经营管理,以及人类对景现及其组分的影响。在景观这个层次上,低层次上的生态学研究可以得到必要的综合。园林景观生态学是研究在一个相当大的区域内,由许多不同生态系统所组成的整体(即景观)的空间结构、相互作用、协调功能及动态变化的一门生态学新分支。园林景观生态学不仅要研究景观生态系统自身发生、发展和演化的规律特征,而且要探求合理利用、保护和管理景观的途径与措施。

一、园林景观生态学的研究对象及任务

1、园林景现生态学的研究对象

园林景观生态学的研究对象是作为复合生态系统的景现,最观是自然和人文系统的载体。园林景现生态学家对“景观”的理解不尽相同,这些观点既有所联系,又不完全一致,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第一是从景观的直观景象来认识。这是景观的最原始和最普通概念,它主要应用于景观建筑学,这里寓有美学因素。尽管现代景观建筑学对景观的理解不限于此,但它依然是景观建筑学的主要目标。

第二是从个体的属性结构上理解景观。在地质学、地貌学、土壤学和植被科学中,景观原理用以说明个体各属性在地表的结构格局,这个属性是这些学科的研究对象,如岩石、地表形态(地形)、土壤个体、植物群落等。地质景观、地貌景观、土壤景观和植被景观常被用来描述格局。

2、园林景观生态学的任务

目前,应遵循系统整体优化、循环再生和区域分异的原则,为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不断提高生产力水平、保护与建设生态环境提供理论方法和科学依据,探求解决发展与保护、经济与生态之间的矛盾,促进生态经济持续发展的途径和措施。园林景观生态学的基本任务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景观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研究。包括对自然景观生态系统和人工景观生态系统的研究。通过研究景现生态系统中的物理过程、化学过程、生物过程以及社会经济过程来探讨各类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稳定性及演替。研究景观生态系统中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和价值流,模拟生态系统的动态变化,建立各类景观生态系统的优化结构模式。景观生态系统结构研究主要包括景观空间尺度的有序等级。景观功能研究主要包括景观生态系统内部以及与外界所进行的物质、能量、信息交换及这种交换影响下景观内部发生的种种变化和表现出来的性能。

二是景观生态监测和预警研究。这方面的研究是对人类活动影响和干预下自然环境变化的监测,以及对景观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可能改变和环境变化的预报。景观生态监测的任务是不断监测自然和人工生态系统及生物圈其他组成部分的状况,确定改变的方向和速度,并查明种种人类活动在这种改变中所起的作用。景观生态监测工作,应在有代表性的景观生态系统类型中建立监测站,积累资料,完善生态数据库,动态地监测物种及生态系统状态的变化趋势,及时发出,为决策部门制定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与保护生态环境的政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景观生态设计与规划研究。景观生态规划是通过分析景观特性以及对其判释、综合和评价,提出景观最优利用方案。其目的是使景观内部社会活动以及景观生态特征在时间和空间上协调化,达到对景观优化利用,既保护环境,又发展生产,合理处理生产与生态、资源开发与保护、经济发展与环境质量,开发速度、规模、容量、承载力等的辩证关系。根据区域生态良性循环和环境质量要求设计出与区域协调和相容的生产和生态结构,提出生态系统管理途径与措施。主要包括:景观生态分类、景观生态评价、景观生态设计、景观生态规划和实施。

四是景观生态保护与管理研究。运用生态学原理和方法探讨合理利用,保护和管理景观生态系统的途径。应用有关演替理论,通过科学实验与建立生态系统数学模型,研究景观生态系统的最佳组合、技术管理措施和约束条件,采用多级利用生态工程等有效途径,提高光合作用的强度,最大限度地利用初级异养生产,提高不同营养级生物产品利用的经济效益。建立自然最观和人文景观保护区,经营管理和保护资源与环境。保护主要生态过程与生命支持系统,保护遗传基因的多样性。保护现有生产物种;保护文化景观,使之为人类永续利用,不断加强种种生态系统的功能。

二、园林景观生态学的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问题的不断复杂化,传统的园林景观生态学已越来越不适应问题的解决。为了保持未来园林景观生态学的活力,园林景观生态学需要发展得更全面和更平衡。园林景观生态学不仅要保持其自然科学的属性,还要加强同经济、社会和政治等其他学科的联系,不断地改造和创新。这样,园林景观生态学才能拓展成为综合的景观科学。发展景观科学遵循的3个途径是:

1、尺度一致性

即在时间和空间上必须同社会、行政和管理中相关的过程保持尺度一致性。由于景观是处于生态系统之上,大地理区域之下的中间尺度,许多土地利用和自然保护问题只有在景观框架下才能有效地解决,全球变化的影响及反应在景观尺度上也变得非常重要,因而不同时间和空间的景观生态过程研究十分重要。

2、整体性

即景观科学是①园林景现生态学;②经济学和心理学/社会学;③包括设计,规划和管理的各学科;④决策学的有机统一。

当前人类对地球和景现的干扰日益严重,产生的问题也日益复杂。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经济学、社会学和其他包括公共管理学在内的各学科在景观尺度上同生态学密切合作。尽管园林景观生态学也提出了一些一般原理,但如何在真实的景观中应用这些原理还不甚清楚,同时,由于实际的景观管理需要多部门的协调组织,许多景观模型只是停留在理论水平上。这些迫切需要将传统的园林景观生态学和其他包括设计、规划、管理以及决策等学科紧密联系起来,也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园林景观生态学科研成果和信息在空间规划、决策和实施中的有效性,同时,反过来,提高园林景观生态学在评价各种规划和管理政策效果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