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生态建设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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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生态建设

海洋生态建设范文1

1.海洋生态红线区。

2012年,国家海洋局启动了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印发了《关于建立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将渤海海洋保护区、重要滨海湿地、重要河口、特殊保护海岛和沙源保护海域、重要砂质岸线、自然景观与文化历史遗迹、重要旅游区和重要渔业海域等区域划定为海洋生态红线区,并进一步细分为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依据生态特点和管理需求,分区分类制定红线管控措施。渤海海洋生态红线的控制指标,包括面积、自然岸线保有率、水质控制以及陆源江河入海污染物减排等。2014年,渤海3省1市已完成各自的海洋生态红线区划定工作,2015年,全国沿海省市将陆续开展各自海洋生态红线区的划定工作。

2.海洋功能区概况。

《海域使用管理法》明确规定,海域使用必须符合海洋功能区划。2012年3月,国务院批准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以下简称《区划》),强调海洋功能区划是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法定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区划》是我国海洋空间开发,以及控制和综合管理的整体性、基础性、约束性文件,是编制地方各级海洋功能区划及各级各类涉海政策、规划,开展海域管理、海洋环境保护等海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海域的地理位置、自然资源状况、自然环境条件和社会需求等因素,我国海洋功能区划分为农渔业、港口航运、工业与城镇用海、矿产与能源、旅游休闲娱乐、海洋保护、特殊利用、保留区等8类。至今,我国沿海11个省区市的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已全部获批,共划分出了329个一级类海洋功能区。

二、海洋生态红线区与功能区的关系

1.法律地位。

《区划》是根据《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的,具有强制,是编制涉海规划的重要依据。海洋生态红线区,是作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提出并规定的。目前,海洋生态红线还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与管理依据。根据《海洋功能区划管理办法》,海洋功能区划批准实施两年后,县级以上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级海洋功能区划可开展区划实施情况评估,对海洋功能区划提出一般修改或重大修改的建议。海洋生态红线的时效性以及是否能够调整,目前还没有具体规定。海洋生态红线制度需有稳定且长效的制度保障,避免频繁调整可能带来的政策失灵。生态文明制度是一个系统性的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和预防性制度。海洋生态红线应是对现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的补充和强化,是在局部区域执行最严格的海洋环境保护政策,而不是代替海洋功能区划的管理要求。

2.空间布局。

从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区的划定情况看,要求分析当地海洋生态功能区、海洋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的分布情况,有重点地对重要生态系统进行海洋生态红线区识别,并要求与功能区划和其他相关规划衔接。从海洋红线区域与功能区重叠的情况看,红线区基本集中在海洋保护区、农渔业区、旅游休闲娱乐区的3个功能区类型中。海洋生态红线区的选划余地是有限的,往往局限于受开发力度较小的区域。

3.管控制度。目前,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区的管控措施是基于生态系统分类而设置的,如海洋保护区、重要河口湿地、自然景观与历史遗迹、滨海旅游区、渔业海域等生态系统,并按类别编制了管控措施。相比之下,海洋功能区划旨在实现各区逐一管理的要求。同时,海洋生态红线区与海洋功能区对某些相同生态系统类型的管理要求也基本相似,对海洋功能区划并未形成补充和加强。考虑到目前海洋生态红线区法律地位尚不明确,生态红线划定效果难以彰显。此外,海洋生态红线区管控制度的落实缺乏评估制度支撑。目前,尚无针对海洋生态红线实施情况建立配套的监测体系,没有针对红线管理定制监测要素和评价标准,评估指标体系与方法亟待建立。

三、制度衔接的实施建议

1.构建完善的海洋生态红线制度体系。

首先,在管控措施方面,应将具体管理要求落实到红线单元区中,综合考虑海洋功能区管理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体现各单元区具体问题和改善方向,采取最严格的环保政策,对功能区划形成补充和强化。同时,将生态红线管理制度作为功能区划修编和调整的约束性依据。其次,构建适用于海洋生态红线的监测、评估制度,使监测站点能够对各红线区实现全覆盖,并能完整体现相关功能区的海洋环境质量达标情况,从而建立全面、科学的生态红线区评价基础。再次,建立管理考核体系,构建红线区管理考核指标体系,量化体现红线区划定后的管理工作、开发管控情况、建设成果以及生态环境的变化。

2.完善海洋生态红线区的选划技术方法。

海洋功能区的划定主要依据《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导则》,参照海洋功能区划技术体系,海洋生态红线区的选划应制定成熟的技术方法标准。海洋生态红线区划定的过程,应遵循系统性,协调已有区(规)划边界,按照省级划定、强制执行等原则。海洋生态红线区划定的技术流程应包括:海洋生态红线区评价单元确定;评价单元的敏感性和重要性分析;海洋生态区空间识别与确定;海洋生态红线区管控措施制定;海洋生态红线区划定成果集成。同时,在红线区选划时,应完善相邻省市生态红线区协调机制问题,确定如何划定沿海省市管辖之外的海域红线区。

3.提升海洋生态红线区的管控能力。

海洋功能区侧重区域功能定位和用海审批,而海洋生态红线区侧重生态保护和开发活动的限制管理。应充分利用法律、行政和技术等手段提升海洋生态红线区管控能力。首先,借助海洋功能区划在法律上的权威性、约束性以及对海洋开发利用的整体控制作用,从顶层科学规划全国海洋生态红线区及其管控资源的空间布局与部门、地域分配,构建分类分级的红线区项目准入制度,形成红线管控全国“一盘棋”的总格局。其次,建立健全生态红线区基层行政管理体系,形成公众参与的红线区管控模式。社区在当地具有资源利用和保护双重主体的作用,如果能够把社区转变为红线区管控的主体,让社区居民参与保护区管理,对实现红线区的有效管控及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最后,注重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升红线区管控科学化水平。通过科学研究,提升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红线区的生态、社会、经济效益。

4.加强涉海多部门沟通,推进公众参与和宣传教育。

海洋生态建设范文2

[关键词]生态建设 蓝色经济 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6)02-0049-02

作为蓝色经济区建设的领军城市,近年来烟台市大力推进“一极领先、多极崛起”的发展战略,蓝色经济发展呈现出蒸蒸日上的良好势头。与传统海洋经济相比,蓝色经济更强调生态保护和合理的开发利用。生态建设事关蓝区开发品质和长远发展,在各项工作中处于先导地位,要实现蓝色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做足做好生态建设工作。

一、生态建设对于烟台蓝色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重视环境生态建设,提升蓝色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既关系到蓝区自身建设的质量,又能发挥全国海洋经济的引领示范作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一)生态建设是蓝色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

良好的生态环境及充足的自然资源是经济增长的基础和条件。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对于近海开发的不断加剧,导致了山东沿海的水质污染情况逐年严重,甚至多次发生赤潮的现象,许多优质鱼类资源锐减。烟台市莱州湾接近三分之二的海洋物种已近灭绝。本着“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烟台重点塑造“一极领先、多极崛起”的发展格局:东部,属于城市滨海地带,规划为具有高技术含量的海洋经济发展新区;西、北、南三个方位,由于有莱州湾、丁字湾、龙口湾的生态资源,所以定位为度假旅游岛的发展趋势。蓝区内各市县自觉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为科学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向空间要发展要效益,以集约、高校、宜居宜游为空间发展方向。

(二)生态建设是蓝色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

要搞好蓝色经济,必须以保护生态为前提。按照建设海洋生态的要求,合理安排开发时序、开发重点与开发方式,有利于促进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推动蓝区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自2009年开始,烟台就将生态建设纳入科学发展考核目标,成为走在节能调控机制探索前沿行列的城市,其摸索制定的“三控两转”方式,在国内有一定的领先意识,并且有很强的借鉴性。目前,烟台市的森林覆盖率已经达到42.5%,有23个自然保护区,另一个数据――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18.4%――这更能说明烟台生态建设成绩的可圈可点。烟台成为第一批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全市50%以上的镇获省以上生态乡镇命名,蓝色经济区海洋生态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

(三)生态建设是蓝色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

加强生态建设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蓝色崛起的必然选择。这点在长岛的发展史上得到充分体现。20世纪90年代初,在成为全省第一个小康县后,长岛曾片面重视扩张产业规模,忽视了同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埋下了发展的隐患。由于海上捕捞业的过度采捕,养殖业缺乏科学养殖方式,捕捞资源日趋衰减,长岛县的两大支柱产业严重受挫,主要经济指标急剧下滑至全国海岛县的下游。近年来,长岛县吸取教训,痛定思痛,下定决心绝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发展,立足于海岛独特的自然资源和环境优势,确立了“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实施生态立体保护修复,有效带动了生态旅游度假岛建设。2014年荣获国家卫生县城,恢复旅游和自然岸线25公里,建设了环岛慢行旅游服务系统,近三年来进岛游客数量和旅游产业收入保持了年均30%以上的增长速度。通过抓生态建设放大生态优势,既使生态环境得到了保护和修复,又促进了产业的转型升级,海岛经济社会得到了进一步发展。长岛的经验充分证明,蓝区要在经济发展上实现质的突破,必须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着力打造生态蓝区的生态经济。

二、烟台市生态建设与蓝色经济发展的态势分析

生态建设与蓝色经济发展密不可分。我们既要准确分析烟台在打造蓝色经济区中的发展优势,更不能忽视在蓝色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生态建设问题。必须进一步坚定地加强生态建设,树立推动蓝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一)烟台市蓝色经济区发展有良好的生态建设基础

1.生态环境基础较好。总体来看,烟台市生态环境处于较好状态,近年来海洋污染趋势得到了有效遏制,海洋生态环境呈现良性的发展趋势。烟台市近岸海域90%以上符合第一类质量标准。从海洋自然资源来看,烟台市得天独厚,有关部门对于其区域内的滩涂、浅海、港址、旅游等海洋自然资源的评价,均处在山东省前列。也正是因为烟台市的海洋生态环境的逐步改善,进一步优化了海洋产业结构,并且使得生态建设得以持续发展,蓝色经济区也最终获得了高速、高效、高水准发展建设的环境基础。

2.蓝色产业框架良好。烟台市蓝色产业门类齐全,发展基础良好。现如今,烟台包括石油化工、海洋机械制造、冶金、建材、电力、临港电子工业等6大千亿元高端产业集群,以及以汽车、电子、工程机械、能源、造船等为主的临港产业带已初步形成。以烟台中集来福士、蓬莱巨涛重工、杰瑞集团等一批龙头企业为代表的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高,发展态势良好。可以说,蓝色产业遵循蓝色经济发展和演变的规律,突出了海洋产业结构布局高端化的特色,这些产业基础成为蓝色经济区生态建设的支撑和动力。

3.海洋科研能力扎实。烟台市拥有中科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等9家涉海科研机构和高校,省级以上海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涉海科技研发工程技术人员超过1000人。2009年10月,由中集集团投资6亿元建设的中集海洋工程研究院项目落户烟台高新区,包括计算设计中心、海工技术研究中心、国际会议中心等九个中心和特种材料实验室、多功能海工水池实验室、三维数字实验室3个实验室。该项目全面建成后,将成为烟台市重要的海洋工程和海洋技术研发中心,必将进一步提升海洋工程自主研发设计建造的整体水平和能力,促进烟台市海洋工程产业集群发展,推动山东省船舶与海洋工程产业升级。

(二)烟台蓝色经济发展过程中在生态建设方面面临的问题

1.生态环境压力巨大。随着蓝色经济区的快速发展,人口增长过快,环境负担逐日提升,生态问题也就随之而来,生态建设的难度随着大量生态资源消耗并加重生态系统负担而日渐增大。我们应该意识到,在以往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下,虽然经济增长显著,但是,也最终导致生态资源被破坏性地消耗,而污染一经形成,严重的不良后果很难在短时期内消除,蓝色经济区面临着巨大的生态环境压力。

2.部分生态主体意识薄弱。由于传统观念的束缚,蓝色经济区内有些政府部门实践中追求单一GDP增长、缺乏外部监督评价、缺少生态整体规划及具体实施办法等问题,降低了蓝色经济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水平;蓝色经济区内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更有部分企业将大量有毒的工业废物乱排乱放,超出了生态系统和生物圈的降解和自净能力。很多群众缺乏健康的生活方式,加之农村污染治理体系不健全,造成严重的“脏乱差”现象,生态环保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3.生态环境的合作机制还没有有效建立。对于蓝色经济区的生态保护,尤其是海洋环境保护涉及部门众多,而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较之陆地更加复杂,迫切需要一个统筹的合作机制加以保障。然而,依据“海洋不上陆,环保不下海”的惯例,环保涉及的各部门大多数是各自为政,没能实施统一有效的协调合作机制。甚至会导致有利益时相互争取管理,没有利益时两单位相互推诿的现象,这种情况下很难建立有效的联合保护机制。

4.过度消耗资源导致环境代价太大。虽然目前蓝色经济区经济获得高速发展,但由于蓝色经济发展依然存在结构不合理的现象,传统的资源开发利用方式仍未根本转变,消耗大量生态资源。在蓝色经济区内的某些地区,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眼前和局部利益的现象依然严重,导致蓝色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非常脆弱,亟需转变增长方式,走集约式发展之路。

三、加强生态建设推动烟台蓝色经济发展的对策

(一)坚持解放思想,打造经济与环境统筹发展创新区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生态环境保护的关键是理念的转变。要实现蓝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必须转变传统的环保观念。一是要强化生态保护意识。要敬畏自然,对生态环境有坚定的维护理念,同时还能秉承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的信念。二是要立足区域实际。拓宽政府宏观决策渠道并强化环境管理机制,摒弃短视行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三是要坚持统筹兼顾。一方面着眼于从微观层面抓好环境保护的具体工作,另一方面又要从宏观层面搞好体制的整体推进;既要立足解决当前突出的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又要着眼长远谋划,实现蓝色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转变发展方式,打造生态经济平衡试验区

积极改变海洋经济收益与生态资源损耗不成正比的现实,实现经济收益与生态环境的平衡发展。一是要抑制过剩产能和重复建设。坚持控制增量和优化存量相结合,把有限的要素资源引导和配置到优化存量和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上。二是要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将任务目标分解到蓝区内的各市(县),把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单位和企业。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利用市场经济手段,严格市场准入、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压缩落后产能市场空间。三是要积极发展滨海旅游业。烟台海岸线条件优良,具有红色文化、开埠文化、仙境文化、道家文化、妈祖文化以及渔家文化等,为旅游资源开发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了良好基础。

(三)加强海洋保护,打造生态建设领先区

蓝色经济的发展动力来源于丰富的海洋资源,发展蓝色经济必须走人与自然和谐、经济与环境协调的发展道路。一是强化生态保护,对重要的海域、海湾、海岛加大保护力度,并重点规划建设一批海洋保护区;二是加强环境监管,加大对重点区域的排污监管和控制,实施陆源入海污染物浓度与总量的双控;三是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坚守高效生态底线,向清洁能源要效益,积极发展沿海区域的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等清洁能源项目,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要构建监测预警体系,坚持陆海统筹的原则,将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工作纳入海洋环境保护规划体系之中,逐步建立多部门跨地区的协调联动监测预警体系。

(四)强化法治保障,打造政府职能转变先行区

提高政府生态建设法治意识,强化生态建设在政府职能中的地位和作用,确保永续发展。

1.整合机构。在蓝色经济区内,要建立一个能够对整个区域的环境有综合、协调以及监督的这样的部门,切实行使生态系统日臻完善之责。要全面落实环保部门对生态的建设职能,强化生态建设在政府职能中的地位与作用。

2.确立目标责任制。严格遵守《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相关责任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实施目标管理。对违反职能规定、达不到相应责任要求的,或者是在生态环境建设中推诿行事、应付了事的部门或者具体的行为人,都不能姑息,要严惩不贷。

3.制定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估机制。蓝色经济区生态建设的政绩考核中,不能只是看经济实效,更应该看生态资源保护的实效。在客观评价政府职能的前提下,要制定有利于蓝色经济区生态建设的考核体系,坚决杜绝破坏环境发展经济的发展观,以免影响永续发展。

4.提供法制保障。蓝色经济区生态建设有赖于良好的环境和法制保障机制。蓝色经济区内各级立法机关和政府必须注重健全和完善生态建设及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法规,加强立法、保障严格执法,从而使蓝区生态建设的政府职能得到彰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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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生态建设 政府补偿 机制

1 优化财政支出,加大生态补偿的力度,完善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生态建设国家补偿机制是运用政府调控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利益关系的环境保护补偿政策。国家现行的生态建设政府补偿实行的是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科学合理的转移支付制度是生态补偿最直接的手段,是生态建设的重要保障。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国家补偿机制,就必须优化国家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中央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切实履行好中央财政的公共财政职能。现在,生态建设国家补偿机制还存在着很多问题,补偿的范围、标准、模式需要进一步完善,补偿资金来源需要拓宽、政策法规体系需要建设。为了维护国家生态环境的保护,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国家转移支付的政策导向功能,根据国家实际的支付能力,确定政府补偿资金使用的细则,从中央到各级政府补偿的原则、形式、分配方法都要有规定,使国家补偿机制公平公正,保证国家补偿基金运行的实效。政府在进行生态补贴时应优化财政支出,整合环境建设资金,避免政府各个部门重复建设、资金分散、各自为政的现象,采取激励措施,提高政府补偿的效益,达到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应在中央和地方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投入到生态建设上来,加大对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做到优化统筹,合理利用资金。为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实施绩效评价,提高国家补偿基金的实效,国家应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分配情况和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对国家转移支付效果较好,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较大的地区给予资金的追加,反之给予处罚。

2 完善生态补偿的法律制度,使国家补偿机制规范化、法律化

构建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是建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法律秩序的任务之一。我国虽然已经建立起环境资源法律体系,确立了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征收排污费、限期治理等具体的法律制度。但是,我国生态补偿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完善,法规对生态保护和补偿的规范不到位。面对我国生态补偿的法律保障不足的困境,根据时展和国家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的法律体系,加快环境法制建设。遵循公平的指导思想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促进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作为我国环境资源领域的综合性基本法《环境保护法》偏重于污染防治,应该把生态保护的思想引入立法理念中来,明确规定保护自然资源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从整体上对环境和自然资源进行综合保护和利用。同时,修改环境保护单行法,建立起一套生态环境保护与自然资源利用相统一的环境资源法律体系。针对我国生态补偿办法不完善、法律制度不健全的现状,应尽快加强关于生态保护和生态补偿的专项立法工作,明确规定实施生态补偿的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此为依据,确定补偿的原则、办法、领域等实施细则,为生态补偿制度的规范化运作提供法律依据。

3 健全和完善生态税费体制

生态税是指国家为了调节环境污染行为、筹集环境保护资金、实现特定的资源与环境保护而对有环境污染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征收的一种特定税。生态税收在保护人类生存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促进生态环境优化的一种有效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有力手段,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意义。为了实现生态建设目的,应该积极建设和完善生态税费制度体系。对生态税费的种类、结构进行优化,对环境污染、生态服务和生态效益确定不同的税费原则和制度。完善对水土资源,土地矿产资源,森林海洋资源等各种资源税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同时将生产、交易、消费纳入环境管理之中,通过国家调控,指导生态税费制度的改革与调整。制定科学合理的征税标准,按照资源有偿使用的基本原则,征收各类资源有偿使用费,完善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机制。一方面,调节控制对资源的利用和环境的破坏。要完善排污收费制度,各级财政加强对排污收费制度的管理,提高生态税的使用效率。同时,改变现行税制中关于环境保护税收优惠措施过于单一的状态,发挥消费税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对过度消费进行合理约束,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另一方面,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生态税对生态建设具有重要作用,能降低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增加污染和破坏环境的企业或产品的税收,提高成本投入,影响企业的经济决策和行为选择,使企业重新进行资源配置,引导和激励纳税人保护环境、治理污染。将生态税款作为专项资金支持环境保,使企业利润水平合理化,有利于保护环境和治理污染的生产经营行为。

4 拓宽生态补偿途径,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生态补偿融资体制

生态补偿是国家的一项高投入项目,需要大量的资金、物质和技术的支撑,才能保证补偿顺利开展,建立生态建设国家补偿的融资体制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使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方针得以长期稳定实施,使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生态融资可以聚集社会各种力量,筹集大量资金,扩大生态补偿的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持,有利于生态补偿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为了生态补偿能有持续的资金来源,应该拓宽生态补偿的融资渠道。我国生态补偿的融资方式应该改变单一的国家补偿方式,向国家、集体非政府组织和个人共同参与的融资方式转变。积极鼓励社会资金对生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的投入,努力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生态补偿融资体制。在政府的主导下,引导市场投入,社会参与的生态补偿和生态建设融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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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惠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努力建设海洋经济强市的实施意见》,正式吹响建设海洋经济强市的号角。

按照既定目标,惠州将以2011年为基准,2015年全市海洋生产总值突破1000亿元,基本建成广东省海洋经济重点市。到2020年,全面实现建设海洋经济强市战略目标,主要海洋产业充分发展,海洋生态建设全省领先,海洋综合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广东海洋经济优先发展示范区、绿色低碳现代化滨海湾区和全国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

规划建设惠州环大亚湾新区,统筹大亚湾、惠东和惠阳三县区协调发展,便是惠州建设海洋经济强市的重要举措。作为建设海洋经济强市重要战略平台,环大亚湾新区已迈过建设元年,进入加速发展的第二年。打通县区之间的连接路、建设生态公园、整治河涌、启动稔平半岛供水工程……今年新区三个起步区将推进30宗项目建设,年内计划投资115.5亿元;全区87项重点建设项目,年内计划投资268.9亿元。在产业协调发展方面,大亚湾石化区正与惠阳鸿海精细化工园共商产业链对接合作;大亚湾旅游部门也与惠东开启了联动合作,共同打造百里滨海旅游长廊。

数百亿元的项目投资不仅带动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也促进了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生态环保、社会保障和文化事业发展水平。上半年,环大亚湾新区范围内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93亿元,体现经济发展后劲和质量的重点指标均有较好表现。放眼全省各重大平台,环大亚湾新区亦是潜力巨大的“新锐”。

据市海洋与渔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惠州正按照“集约布局、集群发展、海陆联动、生态优先”的原则大力发展以石油化工、清洁能源等为代表的高端临海工业,以港口运输和仓储为代表的港口物流,以滨海度假为主的高端休闲旅游,以深水网箱养殖与休闲渔业为代表的现代海洋渔业。海洋产业规模日渐壮大,产业结构趋于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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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生态建设;成果;文化动力机制;构建

面对全球日益严重的生存环境危机和我国严峻的生态环境形势,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生态建设工程,为应对全球环境问题,为改变我国持续恶化的自然生态环境,向世界递交了一份奋力争优的答卷。尤其是1999年启动的我国退耕还林工程,其规模、投入和成就,均超过了有史以来世界上任何一项生态建设工程。2010年到2014年,连续五年中央1号文件强调退耕还林的重要性,并对退耕还林作出重要部署。2014年10月,国务院批准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标志着我国退耕还林工程再度盛大启航,这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更是中华民族保护赖以生存的家园,应对全球生态气候问题的又一壮举。

一、我国生态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

1、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

1978年11月正式启动的“三北(西北地区、华北北部、东北西部)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规划总面积占国土面积的42.4%,预计到2050年结束,规划造林5.34亿亩,使三北地区的森林覆盖率由5.05%提高到14.95%。被誉为“中国的绿色长城”、“世界生态工程之最”。

2、全国造林灭荒行动

1990年,国务院批复了《1989―2000年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把植树造林绿化祖国上升为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广东省率先行动,1990年就完成荒山造林5800万亩,基本消灭宜林荒山。福建、湖南、安徽、湖北、江西、浙江、广西、山东、吉林、江苏、海南等12省区规划期内累计完成造林面积3.48亿亩,在180多万平方公里的国土上实现了基本消灭宜林荒山。

3、天然林保护工程

天然林保护工程自1998年开始实施,17年累计完成人工造林(5005.05万亩)333.67万公顷,飞播造林(5316万亩)354.40万公顷,新封山育林(12881.4万亩)858.76万公顷。

4、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实施14年,截至2014年底,累计完成建设任务1123.23万公顷,其中林业工程771,97万公顷,草地治理工程241.82万公顷,小流域治理109.44万公顷。

5、长江流域防护林建设工程

1989年到1996年长江、珠江、沿海防护林,平原和太行山绿化先后启动。长江防护林建设工程到2000年完成营造林面积685.5万公顷。2000年二期工程开始,规划造林任务687.6万公顷。珠江防护林建设工程1996年启动,一期工程造林67.5万公顷,二期工程规划227.87万公顷。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一期工程累计完成323.67万公顷,二期工程规划造林136.00万公顷。太行山绿化工程一期完成造林295万公顷,二期工程规划146.2万公顷。全国平原绿化工程截止2000年底累计完成造林698万公顷和全国平原绿化工程二期工程规划552.1万公顷。

6、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工程规划自2001年到2050年,全国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2500个,保护区总面积达到1.72亿公顷,占国土面积达到18%,使85%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种数恢复和增加。2006年已经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2395处,各类保护小区5万多处,形成了类型齐全、功能完备的自然保护区网络体系。

7、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

建设速生用材林工程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80年中期发展加快,90年代末形成。2002年,国家正式启动速生丰产用材林建设工程,规划建设2亿亩速生丰产林规划,2015年已经建成。(中国林业新闻网)

8、退耕还林工程

退耕还林工程自1999年在川、陕、甘开始试点,到2013年累计完成退耕地造林1.39亿亩,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3.08亿亩,位列全球生态建设工程之首,在维护国土生态安全,推动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等诸多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二期工程于2014年启动,规定到2020年将全国具备条件的约4240万亩耕地退耕还林(还草)。[1]

二、我国生态环境问题仍然严峻

全球气温升高:地球上最暖的14个年份都出现在1980年以后,气温升高导致更多极端的气候现象――创纪录的热浪、冰融化、海平面上升和更多的破坏性沙尘暴。[2]全球变暖让世界的干旱土地越来越多,由于大气中二氧化碳水平从1959年有测量记录以来年年都在增加,已成为所有环境趋势中最有预示性的趋势。

森林面积缩小:20世纪初全球森林约为50亿公顷,迄今已经减少了将近一半,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的估计,全球每年有近1300万公顷(约合3200万英亩)的森林被砍伐,平均每分钟就有20公顷森林化为乌有。

土壤侵蚀流失:地球表层的土壤并不丰厚,大多数地区都是以厘米计,据世界观察研究中心的莱斯特・R・布朗估计,世界耕地面积的36%,正在加速流失。人口持续增长、对粮食需求的持续上升和土地的过度开垦,使不适宜开垦的土地也惨遭破坏性使用。如果这种趋势继续下去,我们赖以生存的基础就会消失。

物种持续减少:据专业机构研究,目前正处于第六次物种大规模灭绝的早期阶段,和过去不同的是,前几次都是自然现象所造成,而这次则是人为的。目前鸟类、哺乳动物和鱼类处于危险和濒临灭绝的百分比都已达到两位数。这个数字,在全世界近10000种的鸟类中占12%,在全世界的4763种哺乳动物中占24%,而在整个25000种鱼类中估计占30%。[3]

沙尘暴频发肆虐:2001年4月中国遭遇了一次很严重的沙尘暴,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局的科学家报告,来自中国北部的巨大沙尘暴已经到达美国。“从加拿大到亚利桑那都蒙上了一层尘土”。在科罗拉多州博尔德上空10700米的高度检测到了这次沙尘暴的粉尘。中国正在失去数以百万吨计的表土,如此巨大的自然资本损失,是它无力承受的。[4]

河水断流缺水:这是我国面临的最严重的环境危机之一。这段记载令人心悸:“由于黄河上游向城市、工业和灌溉改道分流的情况越来越多,作为中华文明的摇篮,这条河不停息的流淌了几千年后,1972年出现断流。1985年以后,每年都有一部分时间干涸。1997年是个旱年,黄河有226天没有与海相连”。“黄河上游对水的要求不断增长,这意味着有一天黄河可能根本再也流不到山东”。[5]

三、我国西部退耕区面临两难选择

西部退耕区生态环境脆弱,干旱、荒漠化、水土流失、湿地退化等仍然相当严重,现有可供植树造林的土地多集中在荒漠化、石漠化以及自然条件较差的地区,这些地区适生条件极差,给植树造林和生态恢复带来巨大的困难。按照国家的战略部署,西部地区的工作重心将长期以生态建设、生态修复和生态保护为主,这对于西部退耕区地方经济的发展将是相当大的压力。

据中国首届10.17扶贫论坛的《中国反贫困发展报告》,截止到2013年,我国贫困人口仍有8249万,其中贫困发生率超过20%的省份有、甘肃、贵州、新疆、云南和青海。这些地区是我国生态系统脆弱,关系我国生态安全的生态敏感区,同时又是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残缺,增收产业薄弱的区域。

《生存与毁灭》一书以纪实的笔触记录了退耕区一部分生活在贫困状态的民众生活现实,生态保护与生存的矛盾冲突表现的尤为尖锐。[6]

1998年国家在长江、黄河中上游地区实施天保工程和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休克疗法”式的“禁伐令”对上游地区特别是一些诸如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区一些依赖“木头财政”的贫困地区造成了极大的冲击。比如甘孜州的新龙县,道孚县等完全靠伐木为生计,一夜之间就失去了生存支撑。[7]与木头财政相关联的诸如运输、加工等产业也失去了生存基础。

四、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的对策

一方面,享受西部退耕区生态建设成果的发达区域有责任支持其发展替代产业,解决生存问题。另一方面,西部退耕区要从根本上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就要建立起培育生态文化,提高保护生态的行为自觉,最终推进退耕区从以人类为中心的现代社会走向“天人合一”的生态社会。

1、生态文明社会是人类文明演进的高级阶段

人类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先后经历了四个文明发展阶段。

采猎文明又称原始绿色文明。时间大约是1万年以前,历时约100万年。人类对自然崇拜敬畏,对自然的影响范围局限于个体和群体的聚集地;农业文明又称黄色文明,出现在约1 万年前―1700年,有近1万年的历史。在农业文明的不同发展阶段人类对自然的态度基本上是敬畏、模仿、探索,人与自然相互作用产生的问题是人口过剩、土壤侵蚀等生态破坏;工业文明又称黑色文明。至今不到300年,人类凭借日益发达的技术改造征服自然,人与自然相互作用产生的问题是资源滥用、能源危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生态文明又称现代绿色文明。其思潮萌芽于20世纪中叶,人类基本达成共识并付诸行动是进入21世纪后。人们反思工业文明的负面影响,对自然的态度改变为适应、协调,追求天人共生,运用高新技术、清洁技术、信息技术,转变生产模式,发展循环经济,追求可持续发展。

2、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生态文明社会的核心价值主张

生态文明的提出是人类对工业文明消极后果进行反思、超越的结果,是人类力图摆脱发展性危机,寻求新的发展模式和发展道路的理性自觉。关于生态文明的概念大同小异,基本内涵是一致的,即,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指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它将使人类社会形态发生根本转变。[8]

生态文明的核心价值主要是生态环境以及生物多样性存在,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三个方面,其中建设绿色生态经济是重中之重。

3、我国西部退耕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是优化生态经济模式。发展“资源节约型经济”、“资源开发型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型经济”、“资源循环利用型经济” 和“资源替代型经济”。建立合理的农业生态系统“食物链”和工业生态系统“加工链”,使资源得到增殖利用,使“废物”得到再利用。形成环境友好的经济发展模式;二是推行企业生态化管理。要树立绿色企业形象,重视企业产品绿化信誉,创建绿色名牌,寻找“生态空间” ,建立生态经理制。在世界一日千里的变化速度面前,这些先进经验对西部退耕区和企业的参考借鉴意义不可低估;三是走“绿色经济”发展道路。衡量是不是“绿色经济”,主要看两个方面:首先是看能不能充分合理地利用资源,实现“资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其次是看能不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破坏,实现“三废污染排放的最小化”。在发达国家,“绿色经济”已经上升为主导型经济,“绿色产品”已经成为进入市场的通行证。我国加入WTO后,经济发达国家在国际市场上经常使用“绿色壁垒”,向我国的企业施加压力。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将有利于帮助西部退耕区和企业的发展;四是深化西部退耕区经济改革。世界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了新的生态时代,要把西部退耕区经济发展,放在既符合客观经济规律要求,也符合客观生态平衡自然规律要求,从而能够最大限度地挖掘经济系统和生态系统两方面潜力的基础上,其核心是正确处理资源利用和保护的关系,这是西部退耕区发展经济中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必须把资源环境利用和保护两者内在地结合起来,在利用中保护,在保护中利用,从而使人们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得到遏制,防患于未然。

【参考文献】

[1] 上述数据来源于林业部2014全国林业统计年报.

[2] 莱斯特布朗(著).林自信,戢守志等(译).有利于地球的经济构想[M].东方出版社,2003.

[3] 戴维・跨.杂草丛生的星球[J].哈珀杂志,1998.10.

[4] 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新闻:《中国沙尘暴袭击美国》.2001.4.18.

[5] 莱斯特・R・布朗,布赖恩・霍尔韦尔.中国缺水可能动摇世界粮食保障[J].世界观察,1998.7-8.11-12.

海洋生态建设范文6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们发现只有遵循生态原则的经济才是可持续的,因而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探索建立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的生态经济模式。海洋生态系统是海洋经济发展的平台,与人类经济活动相叠加而耦合成海洋生态经济系统,而海洋生态经济则是在海洋生态系统承载能力范围内,通过挖掘海洋资源潜力来建设的海洋生态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海洋产业经济。

1.1天津市发展海洋生态经济拥有难得的发展机遇

发展海洋生态经济,拥有国家的政策支持,与环渤海区域发展战略相一致。一方面,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海洋经济,为天津海洋生态经济发展创造了难得机遇。党的十报告明确指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建设海洋强国。国家海洋局指出要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规划用海、集约用海、生态用海、科技用海和依法用海,推进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提高海洋生态承载力,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贯穿到海洋工作的全过程。另一方面,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实施,为天津海洋生态经济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随着京津冀一体化战略的加快实施,环渤海经济圈迅速崛起,对于天津来说,要充分发挥环渤海中心城市的作用,辐射和带动周边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全力构筑现代海上丝绸之路,这些都为天津海洋生态经济发展提供了空前的机遇。

1.2天津市发展海洋生态经济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

近年来,天津在探索生态循环经济发展的道路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为全面发展海洋生态经济奠定了基础。例如,在汉沽建立了以北疆电厂为代表的国家循环经济试点,打造了集海水冷却、海水淡化、浓海水制盐、海水化学资源提取、废物再利用为一体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实现“五位一体”的良性循环,真正将海水“吃干榨净”。其中,一期和二期工程分别采取摊晒制盐和工厂化真空制盐的方式进行,对浓海水进行综合利用,在有效避免浓海水直接排海而造成生态破坏的同时,并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另如,天津临港经济区作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规划建设按照远近结合、长短结合原则,集约节约利用岸线资源,形成了产业聚集,在发展特色产业的同时更加注重生态建设,目前已建成了具有生态修复和污水处理功能的临港生态湿地公园,据统计每天可对1.75×104t污水进行生态净化,并将其全部作为景观用水,实现了污水“零”排放。

2天津市发展海洋生态经济的主要路径

进入21世纪,随着海洋开发热潮的不断掀起,作为沿海超大型城市的天津,也在不断探寻海洋经济发展的捷径,坚持海洋开发与保护并重,协调海洋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平衡,由此可见,在天津海洋经济发展中引入生态模式,已是大势所趋。按照海岸带不同区域,有针对性地打造特色鲜明的海洋生态经济体系。

2.1在潮下带———浅海区域发展海洋生态经济

在潮下带———浅海区域发展的海洋产业,主要有海水增养殖业、海洋捕捞业、海洋交通运输业,其生态经济模式主要体现在这三个产业各自内部的节能减排方面。例如海水增养殖业的生态经济模式,其本质是遵循生态学原理,利用海洋生态系统的食物链和共生关系,形成鱼虾贝藻立体多元养殖体系,目的是增加有益成分,减少物质残留,减少海水污染,目前主要有贝藻套养、轮养、循环水养殖、立体化养殖等模式。同时,积极研究高效、低污染的规模化养殖模式,推广无公害养殖,包括养殖水域水质监测,养殖生物疫病测报防治,技术示范基地建设和技术服务网络建设等,降低养殖的技术风险。此外,以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为方向,适时建立沿海养殖基地、海水产品开发基地等平台,促进海水养殖业向基地化、规模化发展。

2.2在潮间带区域发展海洋生态经济

在潮间带区域发展的海洋产业,主要有海洋盐业、滨海旅游业、海水利用业,其中循环产业链主要有海水综合利用产业链条。一直以来,天津是我国水资源较为短缺的沿海城市之一,近年来随着沿海大开发战略的加快实施,临海工业用水量进一步加大,进而造成淡水紧缺的形势更加严峻。因此,应提高海水利用率,特别是在电力、钢铁、化工等行业增大海水利用量。近年来在电厂中,天津市广泛采用了热电联产方式,已经有了较大突破,首先利用海水作为直流冷却用水,尔后对海水进行淡化处理,并将淡化水用于供热,同时还可将淡化后的浓海水进行制盐,进而提取海水中的化学资源,延伸了产业链,由此构建了高效的海水综合利用产业循环链,与传统热电分产相比,此产业链提高了能源利用率,形成了一种高效的生产方式。

2.3在潮上带———陆地区域发展海洋生态经济

在潮上带———陆地区域发展的海洋产业,主要有海洋船舶工业、海洋化工业、海洋装备制造业等产业,它们均是对环境污染较大的产业,且地处沿海地区,致使废水、废气、废渣的产生严重威胁着海岸带生态系统。因此,对于此地区的产业,要发展生态经济模式,关键在于控制废弃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一是,提高对废弃物的利用率,由于产业链条较长,可通过生态工业园区模式发展,重点建设废物代谢链条,在产业内部、产业之间建立有机联系;二是,要减少废弃物的排放,首先是从源头上降低废弃物的产生量,通过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大力开展清洁生产,同时要在生产过程中的每个环节进行严格控制,有效降低废弃物产生的可能性。总体看,要从企业内部的清洁生产到废弃物的循环利用等多方面入手,着力打造海洋生态经济产业链。

3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