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的重点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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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平的重点

教育公平的重点范文1

随着电商的迅速发展,我校为了满足物流专业的就业需求,开设了中职电商创业课程,目的是为了让物流专业学生掌握网店的运行技巧和方法,开展网商创业的实践活动。但是该课程在我校面临着“三无”的窘境1.无教材和参考资料;2.无实训设施;3.无教师同行。面对上述情境,我思索借助微信和微信公众平台,将所有教学资源整合在其中,开发适合中?学生的校本课程,实现在线互动解答、移动学习、作品评价等功能。

微信公众平台同课程的结合旨在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实现“学会”―“会学”―“爱学”的学习行为转变,让学生具备创新创业的意识,并让部分好想法、好创意能再实践中孵化成功。

二、活动内容

根据上述背景和教学目标,笔者为所任课的班级建立微信群,并建立教师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群跟微信公众号双管齐下去完成教学目标。在这期间微信公众平台主要进行了以下的活动:

(一)教学内容的组织

利用微信公众号教学内容,让关注微信公众号的学生通过手机等移动设备在课堂中或者课余时间学习公众号的内容。每堂课程的重、难点,实操要求和课后作业等信息会随着教学资源一起推送到关注微信公众号,并显示在学生手机端微信订阅号中。

(二)在线提问和自动应答的设置

通过微信公众号的自动回复功能,将每个知识点的解释放置于微信公众号的自动回复功能中,为每个知识点设置多个关键词。学生可以在完成平台推送的阅读材料学习之后对平台进行提问,通过自动答复功能立即获取答案。如果获取答案有问题,管理员再通过私信的方式给予解释说明。

(三)成果展示和效果评价

利用微信公众号的投票管理,将学生作品展示在公众微信平台,利用投票和底部留言的方式组织学生开展自评、他评、师评等教学活动。

(四)碎片化时间在线学习

微信公众平台推送的内容包括:课堂内容和其他内容。学生在课堂中通过教师讲授或自学的方式,学习公众号推送的“【课堂内容】”。在日常碎片化的时间内学习其他内容。由于微信公众平台一天只能推送一次内容,因此针对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在内容推送上尽量做到详实、有效、针对性强。

(五)微信群在线课堂

在实施教学的过程,我为每个班级组建班级微信群,除了进行群管理,还在群里面发送作业、文字链、学习资料等信息。在课余时间利用微信群进行在线问题解答,在线讲解等教学活动。

三、活动效果展示

(一)建立基于微信公众号的电商运营教程

微信公众平台建立之后,在微信公众号平台上跟教学相关的教学信息,并要求学生通过微信公众号学习相关知识点,学生通过自动回复功能获取作业和要求,如:学生在学习2016年11月15日的内容时,只需要输入“2016.11.15”即可获取作业内容。学生在碰到疑难问题的时候,可以在输入框进行留言获取教师的帮助。

(二)O2O模式助推学生创业

参与课程学习的学生,每人都开设淘宝店铺或者从事微商创业活动。同时在课程进行过程中,笔者同学校的教务处和专业部协商,将学校的一间闲置教室装修为电商的摄影棚和日常活动场所,学生可以在里面从事客服、摄影等工作。物流实训场所“未来超市”开放为本门课程的实训基地。

(三)学生具备网络创业意识

电商创业课程借助微信公众品台开展创业教育,不仅每位学生开创电商店铺,还进行创业设计。今年八位同学组团撰写的基于电商和物流的创业计划书《“口袋社区”电商平台创业计划书》和《“BookShare”共享书城创业计划书》获得温州市中职创新创业比赛二等奖。

四、经验分享

在整个教学过程中,笔者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丰富教学资源,增加授课手段

针对职高学生的学习特征,在最初的教学中需要提供尽量多、简单、图文和视频结合的教学资源,帮助学生养成利用手机移动学习的习惯。

在知识的传授过程中,需要利用多种授课形式讲解教学知识点,除了上课外,还需借助其他手段开展教学如:微信图文直播、语音直播,室外直播等形式。

(二)理论结合实践,想法转为行动

微信公众号的理论知识,通过尝试、实践落实到生活中。大部分学生通过实践获取的经济收益让他们更加有热情投入到课程的学习上去。

同时,通过在学伴之间渗透竞争机制和德育分的奖惩方式,加快了学生的学习效率。然后,帮助学生将创业想法转化为实际行动。几个学期下来,参加过课程学习的大部分学生赚到生活费。

(三)丰富学生创业体验

课程开张,鼓励全部学生通过自负盈亏的方式入驻实训基地“未来超市”,学生自己进货,通过线上网店或者微店,线下超市同时进行销售。

实践的过程是学生体验现实社会生活的过程,部分同学在创业过程中感受到成功和失败的体验,这种经历促使他们不断的完善自身。

五、问题延伸思考

(一)学生移动学习效果的评定

该课程的教学内容主要是学习微信公众平台上的文章为主,学生学习后的效果很难评定,目前以开设的网店的设置和产生的业绩作为评定学生掌握的标准显然很不科学。

(二)校本课程的开发

课程开设以来,笔者一直试图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中职生的特点开发课程的校本课程,但是电商规则的不断变更和笔者自身水平的限制一直制约着校本课程的开发。

(三)学生行为的管理

教育公平的重点范文2

论文关键词:教育效率 教育公平 关系

论文摘要:教育效率与教育公平是教育追求的两种价值,它们本质上并不是一对矛盾,对于有限的教育公平,两者是互动的,但在一定范围内,两者又常发生矛盾,在现阶段处理好教育效率与教育公平的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概念界定

(一)教育效率的界定

效率原为经济学名词,是指社会经济活动中产品产出与资源投入之间的对比关系。相对于既定的产出,投入越少,效率越高;相对于既定的投入,产出越多,效率越高。教育效率概念是从经济效率概念引申而来的,主要有两个含义,一是教育资源的有效利用程度;二是教育资源的投入与产出的比例。[2]也就是教育所实现的目的和教育投入之比,它所要说明的是在教育资源总量给定的情况下,如何使教育的收益最大化的问题,追求的是在总的教育资源固定的情形下,何种教育资源的配置方式与教育的实施能够使教育的收益最大化。

由于教育的特殊性,决定了教育的投入和产出不能完全以数字衡量,所以它可以分为教育经济效率和教育精神效率。量化的经济效率是教育效率的一种形式,而教育对个体人格、认知、行为的影响乃至对整个社会精神价值的贡献是难以量化的。[3]

(二)教育公平的界定

公平从语义层面讲与“公正”相近,有公正合理的意思,但是公平不代表均等,它还有道德性与历史性。哈佛大学哲学大师罗尔斯(John Rawls)把公平分为两类,一类是“均等性”的公平,其核心理念是“平等地对待相同者”,如人生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另一类是“非均等性”的公平,其核心理念是“不均等地对待不同者”,如多劳多得,贡献大者先富等。

教育公平不能脱离一般公平的范畴,它是社会公平的子系统,受外部条件以及内部条件的制约,外部条件包括社会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发展、人口发展等,内部因素包括教育资源有限和受教者自身差异等。教育公平指的是教育的一种基本价值观念与准则,它与一定的社会基本制度,尤其是教育制度相联,并以此为基准规定着社会成员所享有的基本教育权利,规定着教育资源与利益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合理分配。[4]教育公平可以从两个角度进行划分:从教育过程划分,教育公平包括教育起点公平、教育过程公平、教育结果公平;从宏微观角度划分,教育公平在宏观上表现为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在微观上表现为受教育者受到社会、学校和教师的同等对待等。

二、教育中效率与教育公平的关系

(一)教育效率与公平本质上相互独立,而非对立关系。

从教育效率与教育公平的内涵看,它们并非属于同一个逻辑维度,也不是处于对立矛盾的范畴。教育效率关心的是如何分配教育资源,使得教育的收益得到最大化,而教育公平是一种基本价值观念与准则,它关心的是包括教育权利和教育机会在内的教育效用价值如何分配才能保证公正,而不偏袒。它们有各自的目的和价值指向。从结果上看,两者在同一时间内也并不一定一致,如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并不一定出现教育资源的高效分配。

从范畴的意义上,教育公平是反映相对性而不是反映绝对性和确定性的范畴,教育效率则是反映教育质量的范畴。教育效率与之相对的是非教育效率,教育公平与之相对的是教育不公平,所以教育效率和教育公平本质上是相互独立而非对立的关系。

(二)具体而言,教育效率与教育公平存在一定的互动关系。

教育效率与教育公平虽然属于不同的范畴,但在某些具体的过程中,两者是互动的。比如教育的选拔性考试,这是一种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方法,这种公平竞争的方式既是机会公平的体现,也是提高效率的一种机制。当然,在这里的“公平”是指机会公平,而不是结果的公平。如果是以一种无序的不公平的竞争,那就既丧失了公平又降低了效率。在这种选拔性的考试中必须遵循的是优胜劣汰的原则,从结果上看,对起点或条件的不公平而处于不利地位的人而言是不公平,但是这在赋予参与考试的机会以及争取好的结果的机会上是公平的,也就是保证了有限的公平的同时也提高了效率。

在教育中问题是应该把握好有限公平的限度,并随着条件的变化及时对公平的限度做出调整,使公平与不公平、机会公平与结果公平之间达到最佳平衡,以保持教育公平与教育效率之间的互动关系。

(三)在一定范围内,教育效率与公平相互矛盾。

1.资源分配方面,教育效率与教育公平之间存在的问题。

在资源分配方面,教育效率与教育公平之间的主要的矛盾体现在重点学校和普通学校的资源分配上。在教育资源有限的情况下,现实中的资源分配往往不能兼顾效率与公平。国家政府对重点院校的扶持政策远远优于一般学校,将大量的资源投入重点学校。针对既定的投入,这种分配方式确实能在重点学校产生更高的效率。重点院校与一般学校的资源分配保持一定的差距是合理的,但是如果资源过于集中在重点院校,从整个国家的效率来说也不见得就一定高,整个国家的教育结构失调了,效率也就降低了,而且牺牲了一定的公平提高效率,甚至导致重点院校与一般学校的差距越来越大,出现了所谓的马太效应,也就是好的更好,差的更差。

其实这也就是精英教育与大众教育的问题,一般来说,精英教育的教育效率高于大众教育的教育效率,而大众教育的教育公平又高于精英教育。由于教育资源的有限性,所以教育投入往往在精英教育与大众教育之间不能兼顾,而使教育公平与教育效率发生矛盾。

2.高考制度下,教育效率与教育公平之间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高考作为一种选拔性的考试,为高等教育选送了各种标准的人才,高考三天,录取工作十几天就将全国上千万的考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决定了,近几年不断地创新考试制度,改变考试的方式亦是为了更高效地鉴别和选拔人才,这诚然是高效的。有人认为高考确实是无偏袒的,从考试报名、考试过程与考试结果都保证了公平,成功与否只与个人的才智高低有关,这也就保证了一种机会的公平。就像上文所说的,高考这种选拔性的考试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有限的公平与效率,但是高考制度下的效率与公平也存在矛盾:

第一,分数面前并非人人平等。当然公平与平等不是相同的,但是公平包含了机会的平等。在全国统一高考制度下,各省的录取分数线存在很大差距。尤其是国家重点院校对所在省的招考分数线远远低于其他省份,这种现象有其存在的理由,但是分数差距过大也就体现不出“分数面前人人平等”,也就丧失了一定的机会公平。当然,我们并不提倡以全国统一高考分数线来体现教育公平,目前全国的统一高考只是统一了考试科目和相应的考卷,阅卷则是分省组织进行,各省市具体掌握阅卷标准难以做到全部统一,要求统一划定分数线难以操作,但不应该使省与省之间的录取分线差异过大。

第二,高考的录取方式单一。高等教育的录取基本上以高考成绩为准,分数高者有机会继续接受高等教育,分数低者则丧失了这个机会,也就是所谓的“分数至上”、“一卷定终身”。高校基本上是以高考成绩作为评价考生的依据,不考虑学生的平时表现以及各项综合素质,这对在考试中失手的学生就有点不公平。所以应该提倡录取标准综合化以及录取方式多元化,录取时增加相应的复试,多方面地对考生进行有效的鉴定。

三、教育效率与公平之间如何保持平衡

教育效率与教育公平不是处于一种对立的关系,逻辑上也不属于一对矛盾,但是两个概念在一起往往就产生矛盾。教育效率与教育公平都是教育发展的追求,两者之间不能相互替代,我们应该辩证统一地看待教育效率与教育公平的关系。从长远意义上说,教育效率的提高会加速教育公平的实现,而教育公平的普及也反过来促进教育效率的提高,从而提升教育效率的基点,形成良性循环。与此同时我们不应该忽视教育效率与教育公平暂时、局部存在的矛盾。

(一)大力发展生产力,为教育公平与效率提供经济基础。

教育事业的发展规模和速度、办学的形式、教学的方法和手段等都直接同生产力的发展相联系,甚至有些是直接反映生产力发展水平的。

作为配置教育资源原则的教育公平是生产关系在教育实践中的表现,它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同时受到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制约。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不仅制约着教育公平,同样也制约着教育效率。教育资源的分配和其它社会资源的分配一样涉及公平合理的问题,同时,对有限的教育资源进行分配有先后顺序的问题,按怎样的原则分配教育资源最有效的问题也出现了。教育公平观和教育效率观都受到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制约。

在教育事业发展规模和速度上,生产力水平起着决定的作用。不管是教育公平还是教育效率的实施均与所处社会的生产力有紧密联系,生产力的发展是教育效率与教育公平协调发展的基础。

(二)树立正确的观念,坚持差异、补偿原则。

在认识教育公平的过程中不能简单地认为公平就是平等,公平就是平均主义。教育公平承认并允许合理差异、合理差距的存在。教育公平是教育资源配置方面的平等原则、差异原则、补偿原则的统一。追求平等、尊重差异、补偿差距,都是教育公平的体现。罗尔斯在论述正义(公平)原则时也说,没有物质福利的不平等分配,社会就不能存在。可见,符合公平原则的利益分配虽然会造成不平等,但应被认为是合理的,可以接受的。有差别不等于不公平,平均主义也不等于公平。

差异原则是根据受教育者个人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即不是平均或平等地分配教育资源,而是提供多样的教育资源以便受教育者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提供多样不同的教育资源意味着差异,也意味着公平。主体受到适当的教育,其个性得到发展,这对个人来说是最大的公平。

补偿原则关注受教育者的社会经济地位的差距,并对社会经济地位处境不利的受教育者在教育资源配置上予以补偿。[6]这样配置教育资源是不平等的,但却是公平的。该原则与罗尔斯的差别补偿原则是一致的,他认为,只允许那种能给最少受惠者带来补偿利益的不平等分配,任何不平等的利益分配都要符合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

农村义务教育中的“两免一补”政策对城市义务教育学生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作了不平等的对待,但没有人认为它不公平。这个政策主要体现了补偿原则。教育资源配置的补偿原则对于我国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具有重要价值。根据补偿原则,分配教育资源时应当向贫困地区、农村地区倾斜,保障弱势地区、弱势学校、弱势群体具有享受符合基本标准的充分教育。

在教育上追求结果相同、平等是不现实的,差异、差距将永远存在。教育公平承认并允许合理差异、合理差距的存在。教育公平是教育资源配置方面的平等原则、差异原则、补偿原则的统一。追求平等、尊重差异、补偿差距,都是教育公平的体现。

(三)辩证地看待教育效率与教育公平。

教育的效率与公平不是处于“不可兼得”和“天平式”的关系,增重公平的砝码并非必定引起效率的降低,也就是一方的正面发展并不以牺牲另一方为代价。教育的公平与教育不公平属于一对矛盾的统一体,是由于社会出现了教育不公平的现象才会产生教育公平的问题,教育不公平一旦消失了,也就没有了所谓的教育公平。所以我们所追求的是教育公平是相对意义上的公平,而非绝对的公平。

在教育效率与教育公平关系的处理中,我们也不能全盘照搬经济发展上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毕竟教育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教育现实中只要运用科学的方法来处理教育效率与公平的问题,两者就会向着互相协调的方向发展,教育公平能促进教育效率的增长,教育效率的提高也会促进教育公平的建设与完善,从而达到教育的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何怀宏.公平的正义——解读罗尔斯《正义论》[M].山东: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

[2]杜玉芍.效率与公平关系在教育中的意义.社科纵横[J].1999,(3).

[3]李慧.教育公平与教育效率关系再探.教育与经济[J].2000,(3).

[4]彭泽平.对教育公平与效率关系的思考[J].中国教育学刊,2003,(5).

[5]冷余生.公平与效率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J].交通高教研究,2004,(1).

教育公平的重点范文3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教育资源不断丰富,但从我国的教育实践来看,非均衡的策略依然处于主流地位。

以非均衡发展理论来考察教育领域,则体现在强调重点学校发展策略、学校特色发展策略、优先学校和学科发展策略等。

例如,我们已经调整了重点学校政策,如高中有示范性和实验性高中建设,初中有素质教育实验学校等政策,扩大了优质教育资源,但其依然属于一种重点发展策略,强调的是局部带动全局,由政府提供更多的政策资源。

又如,尽管特色发展策略是一种学校内在发展模式,强调学校应根据自身情况、办学环境等因素来决定自己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但这种突出学校特色的做法,还是在培育学校的优势,以争取更多可能的资源。

再如,我们的高等教育政策在“211”、“985”工程建设政策导引下形成了高校“国家队”与“地方队”局面,上海在学科专业建设方面推行扶需、扶特、扶强的原则,并启动“085”内涵建设工程发展市属高校。但这依然体现了从时间排序上突出哪些学校先发展、哪些学校后发展、哪些学校在阶段内重点发展的优先发展策略。

这种非均衡的发展策略虽然反映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但也难以弥补在教育规模、办学水平、发展速度等方面存在的较大差异,优先发展的学校也在拉开与其他学校之间的差距。高校之间两极分化现象的出现,以及学科的非均衡发展,不仅在于不同高校同学科之间的差异,也呈现出理工科专业和生命科学等专业优于人文学科发展的现象。

究其原因,当代国家之间的竞争是人才乃至科技的竞争,在这种背景下,我们要想在短时间内扭转这种竞争的不利地位,只能选择非均衡发展战略。再者,要想实现区域或区域内部之间基本保持同步发展,均衡教育资源,实现区域教育的均衡发展策略,这并不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因此,采取非均衡发展战略更符合现实。

然而,我们又该如何处理非均衡发展与教育公平的关系?

公平具有丰富的内涵,但其含义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作为手段的公平,从具体的操作层面出发解决如何公平的问题;二是作为目标的公平,从人的理性出发解决如何确立一个理想和公平的社会秩序的问题。

教育公平体现在,社会能否为每一个成员提供平等的参与一切教育活动的机会和权利,并与教育资源的分配和享有联系在一起,包括教育资源分布公平、教育机会分布公平,以至教育过程的公平。

我们必须承认,在目前条件下,非均衡发展战略还会存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一方面非均衡发展状况客观存在,另一方面是社会大众对公平的呼声,如何在坚持非均衡发展的战略下实现教育公平呢?

一、政府要以政策引导教育公平的价值取向

教育关系到整个民族的素质和国家的命运,关系到社会公平及和谐社会的建设。教育政策制定要以公平的教育理念为导向,确立非均衡发展战略只是教育公平实现过程的阶段性信念,通过相关的补偿政策措施,缩小差距,强调结果的相对公平,以建立社会对教育公平的信心。

二、处理好合理配置现有教育资源与教育需求的关系

如前所述,实施非均衡发展战略的根本原因在于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教育资源的短缺,社会对优质资源的需求与教育资源限制的矛盾客观存在,其实包括世界几乎所有发达国家和整个发展中国家都无一例外地面临着这个问题。在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教育资源还无法均衡的情况下,合理配置现有教育资源来满足教育需求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我们需要处理好重点或优先发展学校与普通学校之间教育资源配置比例的关系,避免严重失衡的现象。尽快实行分类分层的资源配置方式和政府统筹协调的管理方式,合理制定各级各类学校发展的目标,以引导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

三、明确教育发展的基本质量标准

要明确教育发展的基本质量标准,就要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基础性的质量标准,也就是国际上所谓的最低学业能力标准,进而以基本质量和特长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合格加特长的质量要求。充分尊重每个人个体发展的差异性,以解决全能要求,切实地改革基础教育中的应试教育现象,以及大学招考和自主招生中的不合理现象。

四、教育从业者要坚持教育过程公平的信念

没有绝对的公平,即使在欧洲福利社会也是如此。因此,公平和均等在政府政策层面上更富有意义,而完全公平也不是社会民众的真正目的,更重要的在于,如何以公正的程序去处理相对公平和均衡。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平的制度建设是体制的问题,而公正的程序则是机制的问题,后者恰恰是实现相对均衡的关键。其实,公平的前提是承认差异,而公正则是追求没有偏见,实施非均衡发展策略应该处理好受教育者权利与教育过程相对公平的关系。需要深化的是,教育教学过程的公平和平等,即如何使不同学习个体共享和理解课程知识等。国际上的所谓教学效能的概念,在师生关系程度上的关怀,在我国基础教育的改革发展中有待深化。

教育公平的重点范文4

关键词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基础教育公平 资源配置

中图分类号:G434;F120.4 文献标识码:A

市场经济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在这种体制下社会财富的分配主要以个人能力及禀赋为依据,必然会导致贫富差别。而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表明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的题中之义。能够实现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教育公平实质上是社会公平的具体体现,也是社会公平的不断延伸和发展,教育公平作为社会公平的反映,所以从本质上也是由生产关系决定的,它反映生产关系的性质。因此,我国的教育公平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紧密相连并相互作用的。

教育公平被人们认为是社会公平的基础,“是教育现代化的基本价值,因为教育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基本人权,教育还能够显著改善人的生存状态,增进社会公平”,“是使人类朝着和平、自由和社会正义迈进的一张必不可少的王牌”。教育公平可以促进每一个社会成员接受适合其天赋的、良好的教育,以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整体素质。其中作为教育体系基石的基础教育公平问题尤为重要。没有基础教育公平的实现,整个教育体系的公平实现则无从谈起,犹如妄想建立没有地基的“空中楼阁”。

1基础教育公平的含义

理论界一般认为教育公平包括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两个方面,瑞典著名教育家托尔顿・胡森认为教育机会均等应有下列三种涵义:第一,起点均等。即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都可以进学校,使所有的人入学机会平等。第二,过程均等。即享受的教学条件均等。同时还要强调因材施教,能够按照学生的能力给学生以适当的教育。第三,结果均等。结果均等即保证每个学生都有取得成功的机会是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公平享用。虽然教育公平理论具有其客观性和有效性,但教育公平理论作为一种认识,受认识主体、认识客体、认识范围的相对性的制约,决定了没有普遍适用性及永恒不变的教育公平理论,因此教育公平的含义应随社会背景及经济体制的变化而变化。

如同存在和思维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一样,教育平等和教育效率的关系问题是教育公平理论的基本问题。教育平等和教育效率的关系问题其实就是在教育资源配置过程中如何处理平等和效率的关系问题。教育平等作为人类社会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是一种社会理想,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基本指标。而在教育总体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教育效率又成为某个社会某个阶段追求的基本目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正确处理教育平等和教育效率的关系是教育公平含义的重要内容。基础教育的特殊性――基础教育作为具有传递功能、发展功能、陶冶功能和审美功能的教育,它可以为学生终身发展服务,决定了在基础教育阶段,教育效率不应成为教育平等所考虑的重点。因此基础教育公平的含义首先是教育平等,这个平等是建立在实际基础上的平等,即适龄儿童都享有接受基础教育的权利,接受基础教育的过程平等,而并不要求基础教育结果一致平等。

2我国基础教育不公平的突出现状及原因

当前我国的教育达到了空前规模,尤其是我国的基础教育实现了九年义务教育及免除中小学学杂费的目标,然而我国基础教育不公平的现状仍一直存在并被人们关注和讨论,总结起来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基础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表现为城乡、地区、阶层、学校间的资金及师资配置不合理及基础教育与其它教育阶段资源配置失衡;

(2)公权力寻租影响下的权学交易和钱学交易还普遍存在;

(3)弱势群体子女接受的基础教育条件和环境差,弱势群体包括贫困农民、下岗失业者以及进城民工等,这些弱势群体的子女是基础教育不公平中受损最大的群体。

(4)教育政策导向不平衡,入学、招生制度弊端严重,例如在义务教育入学制度方面,我国采取学生按户口所在地实行就近入学的体制,这种体制对于我国目前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构成一种制度。除了这些笔者认为基础教育不公平还存在于中小学阶段就普遍存在着重点学校及示范学校,这些学校集中了优势教育资源,而这些学校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在基础教育阶段就‘唯分是尊’,造成了对中小学生能力培养的忽视,对学生的心理发育及健康也有负面影响,加剧了基础教育不公平的加剧。

教育公平问题的产生有教育自身的原因,也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矛盾和问题在教育领域的反映,正确的分析基础教育不公平存在的可控性因素,有利于对其‘对症下药’。

(1)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基础教育的资源配置逐渐走向社会化。最显著的特点就是“资源共享”,教育资源配置走向社会化的另一特点就是形成多渠道的教育投资办学体制。这些进步是相对于计划经济体制下教育资源配置的弊端而言的,然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教育资源的分配又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我国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后,社会财富的分配方式发生了巨大差异,人与人之间在社会财富的占有量和占有方式等方面出现了一定差异,地区间、城乡间的差距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也越来越大。而国家出于宏观经济发展的考虑,将更多的教育投资投向了大中城市,而又由于教育资源本身的不足,使国家对基础教育的投入尤其是农村中小学的投入更加不足。近几年来,国家对收入分配制度进行了改革,将公平提到了更为重要的位置,对基础教育制度也进行了改革,而基础教育公平问题积重难返,多年问题的积累使得教育公平成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2)从基础教育的自身相关制度和政策设计的弊端来看。一方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受教育产业化和教育市场化的影响,基础教育中设置了 “重点学校”、“示范学校”、“窗口学校”,人为拉大了学校之间的差距,国家虽曾多次强调义务教育阶段不许举办重点学校,但各种变相的重点学校依然大面积存在,如果说重点学校制度使得学校之间产生了差距,那么择校和择校费制度则使学校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当前初中、小学甚至幼儿园都出现了择校费,这种不合法的收费被默认,因为主管部门无法规范它;另一方面师资资源配置的不公平是在市场机制和教育政策的双重影响下产生的。首先市场机制的存在促使人们自主选择、自愿从业,各方面条件更好的城市比农村更吸引师资尤其是高素质的师资力量。其次是更为重要的是教育政策不利于师资向农村流动。如在中小学教师编制政策上,没有因地制宜合理配置教师,形成了城镇教师严重超编,而边远地区教师严重短缺;城乡教师福利相差很大,很多地方存在着“翻过一座山,工资翻一番”的说法。由此造成农村中小学形成了松散的教学管理环境,缺乏有效的激励因素,造成农村基础教育不公平的恶性循环。

(3)从人们的思想观念来看。近年来国家的扩招政策使大学毕业生激增,大学毕业生面临“就业难”的问题,尤其是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大学生就业问题更严重。“读书无用论”再次沉渣泛起,基础教育作为培养基础能力的教育的所受的负面影响首当其冲。这些观点影响教育的重要地位的确立,也不利于教育公平的实现。另外教师职业的幸福感和荣誉感在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教师中还没有普遍存在,学生得不到应有的教育和关爱,出现接受教育过程中事实上的不公平。

3实现基础教育公平的路径思考

教育公平问题一直为人们所关注和探讨,并借鉴西方教育公平理论建立了适合中国国情的教育公平理论,学术界对实现教育公平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实践。这些探索对实现教育公平具有改革性的意义,其中不乏创新实效之举,但是有的也存在局限性。

(1)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影下,许多学者借鉴西方的教育经验,提出将“教育券”制度引进基础教育中,将教育进一步产业化,市场化。所谓“教育券制度”,就是政府把价值约等于该学区每个学生平均费用的教育券发给学龄儿童所在的家庭,供家长选择学校,学校凭借所收取的教育券到政府兑换教育经费。学校办学质量越高,招生越多,得到的教育券自然就越多,就是得到政府的财政资助越多,也就更有实力竞争,就能获得更大成功,从而更能招徕优良师资以及社会力量的扶持。用引进“教育券”制度实现教育公平不能照搬照抄,需要同中国的客观实际联系在一起,真正实现基础教育公平化。

(2)教育政策应最大限度的改善最差者地位。按照罗尔斯的正义理论,社会经济制度的安排应“符合地位最不利的人的最大利益”。在社会公共资源分配时,应奉行一种最大限度地改善处境最差者地位的原则,哪怕这可能意味着损害另一些人的权利和经济利益。因此,优先保障处境不利人群的受教育权益,成为在配置公共教育资源的过程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政府应当进行“弱势补偿”,从政策制定上对教育中的弱势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倾斜,大力扶持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合理规划和布局农村基础教育学校,加大农村学校的教育经费投入,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农村教师的地位和福利待遇,从总体上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3)当前基础教育不公平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重点学校的存在,有人说重点学校的存在是必然的,因为中考升学的压力,重点学校以及择校费等都会应运而生。所以实现基础教育公平,废止重点学校制度应从源头抓起,也就是对中考进行改革,缓解小升初、中考压力,均衡生源。目前在安徽、大连、盘锦等都尝试中考制度改革,他们把重点高中60%―70%的名额下放到每一所初中,使学生无论在什么样的初中,只要在中考中通过录取的及格线都有机会上重点高中,这不失为一个好办法。没有重点中学与普通中学之差,择校费也就无从谈起,优质教育资源的合理化分配也有道可循,基础教育公平有待实现。

作者简介:向玲(1986-),女,河南信阳人,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武昌理工学院讲师,从事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参考文献

[1] 杨东平.对我国教育公平问题的认识和思考[J].教育发展研究,2000(8).

[2] 雅克・德洛尔.教育:必要的乌托邦[A].教育――财富蕴藏其中[Z].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

[3] 袁杰.基于经济学视角的教育公平影响因素解析[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08.

[4] 郭彩琴.教育公平论[M].江苏: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4:193.

教育公平的重点范文5

关键词:择校热;教育资源;教育公平

现如今,社会各界日益关注“择校”问题。但是“择校”问题却在国家已经明确提出“取消借读费”的大背景下愈演愈烈。根据国家相关课题组2012年的《择校问题调研报告》中调查显示,全国各地通过为相应学校缴纳择校费等渠道,进入重点高中学习的学生占在校总人数的相当一部分比例,升入城市重点高中的比例更是达到了25 %左右,甚至,某些重点高中这一比例已经超过40%。高中入学变成毕业生争先恐后的选择重点高中的一次竞赛。这种畸形的教育现象是被社会和媒体所诟病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每年的两会中经常会就这个问题对教育主管部门发问。择校问题的存在是对教育公平的亵渎践踏,这大大破坏着教育的公平,由于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匀,致使学校间与学生间的差距不断加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产生恶性循环。

一、教育中的“择校热”及其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择校”与“择校热”

笔者认为,在理解“择校”和“择校热”这两个概念时不能混淆。所谓的择校是指社会提供的优质教育资源不够、教育机会不均等的实际情况下,学生及其家庭要求选择对自己及其子女的学业有帮助的重点学校去就读,这是一种自发的为提高自身发展与机会的选择行为。但是事实上,“择校”在社会的各个阶段都是普遍客观存在的,我国社会中,事实上不存在完全一样的两所或几所学校。“择校”问题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人们有对教育、对学校选择上的拥有自由,让学生自己获得更好的学习资源,对以后的继续深造打下好的基础。想要学习是一件好事,但是现在这种“择校”的做法在家长中都成了一种默认的让孩子进入好学校读书的手段,家长纷纷选择择校,通过动用各种社会关系、交昂贵的择校费等手段,让自己子女在重点学校就读,从而导致了“择校热”。这是在教育公平的背景下的一种畸形产物。

(二)分析“择校热”产生的原因

中国的应试教育体制促进“择校热”的形成是存在一定历史原因的,在我国现行的考试制度,义务教育制度的深入影响下,家长普遍存在希望自己的子女以后能够高人一等,有所作为的心理预期。这种心理预期的驱使下,广大学生和家长对重点学校或示范学校进行了狂烈的追逐。但其中的矛盾也逐渐凸显出来,这种矛盾集中反映在:人们对优质教育资源的不断需求和教育资源的分配之间供给不足,究其根本原因,主要还是由于优质的教育资源分布的不平衡状况。

1. 不均衡的城乡教育资源

针对现阶段我国实行的城乡分割二元体制,我国政府以及相关行政部门一直研究合理分配教育资源的有效办法与形式。如何将有限的教育资源应用最大化,决策者们往往秉承“城市优先”,在城市中“重点学校优先”的原则。这不断使农村和城市之间、区域之间的教育资源差距继续扩大。尤其在投入的教育经费上,一直以来,我国更加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对一些地区的重点学校进行修建,从而导致此类学校和其他普通学校在学校宿舍、教学设备、教学设施、办学条件等方面都拉开了较大的差距。

2. 优质的师资力量分配不均

事实上,“择校”也是对教师的选择,学生想有个好老师,家长也乐于这样。高水平教师资源分布不均是促进“择校热”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教师们为了谋求更好的发展。一般来说,农村教师的待遇不会比城镇教师的待遇高,重点学校的教师待遇往往比普通学校的高。优秀教师流失主要原因,究其根本是有由于待遇不好、福利没有达到自己预期的程度。

二、“择校热”对教育公平造成的影响

“择校热”与教育公平之间的关系,人们的看法众说纷纭。在一些学者看来,“择校热”与教育公平并不存在冲突,这种妥协的态度是不可取的,所谓教育公平,是指人人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维系这种平衡状态,需要一定条件。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教育起点公平,或者说有公平的入学机会,要求每个受教育者在教育机会上都被给予平等的对待。(2)教育过程公平,主要是指教育系统,对于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平等有享受同样的教育机会。(3)公平的教育结果,指的是每一个学生在学习后都有机会取得学业上的成功,并能得到相同的发展。

根据教育公平的主要内容,笔者认为,“择校热”的现象,是对教育公平的践踏,是教育公平的绊脚石,这已严重影响到教育起点的公平,从而教育过程、教育结果更加没有了公平可言。首先,学校的教育资源是公共积累的产品,如果用例如金钱等物质来决定谁有权享受更高质量的教育资源,这已经违背原有的教育公平的原理。其次,“择校热”明显违反教育公平理论中的入学均等,入学时学生学业生涯的开始,破坏了入学均等,对学生的学习,以及心理都会造成严重影响。再次,教育机会的不平等,将导致在教师资源、教学设施等方面的不均等。最后,“择校热”将会让最终的教育结果不公平,因为有些学生在一所好的学校读书,享受到高质量的教育,将在未来就业竞争上形成相当的优势,从而导致不平等的就业机会。

三、缓解“择校热”问题以实现教育公平的策略

由于教育资源的配置不均是引起“择校热”问题的根本原因。针对这一原因,给“择校热”降温,实现教育公平,其根本途径是使教育资源得到合理的分配,具体的方法是增加优质教育资源在总量上的供应,让城乡、区域、学校间的差距缩小,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教育阶段的均衡发展,为了使这一目标实现,我们应该从以下几点着手进行改革。

(一)体制方面的改革

从制度建设上入手,完善教育体系,教育主管部门要在提供高质量的教育资源上重点加大力度。从一定角度上来说,择校就是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掠夺,为了实现教育的公平就有必要加大优质教育资源的总量上的供应,使每个受教育者都拥有机会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这需要政府始终坚持公益性的原则,增加教育投入,不断提高教师的福利待遇,尤其是乡下教师的待遇,并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教师的各项合法权利。在鼓励民办学校的同时,还要加强民办学校的监督,让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积极创办学校等教育机构,在提供优质教学资源的基础上再考虑盈利性问题。教育部门也应该做到区域间、城乡间、学校间的同步发展、共同进步。

(二)教育资源的优化与配置

重点学校在《新义务教育法》颁布后,立刻转变为各个省、市级示范学校,但是高质量的教育资源仍停留在这些学校内部,实际上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的现象是仍然存在的。为了彻底解决这一现象,政府等行政部门应找出问题的根源,在根源上解决问题是关键,也就是说,建立一个合理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让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来指导教育的发展,并且一直要以教育均衡为目标进行指导,以保证优质的教育资源可以到达教育发展薄弱的地区、学校中。

(三)加强弱势学校建设

加强弱势学校的建设,学校间的竞争是存在的,这种客观的差距存在是高质量教育资源分布不合理造成的,为了改善这种局面,让薄弱的学校有所发展。具体来说,政府部门应制定并出台扶持薄弱学校的政策,对薄弱学校的资金投入力度更要加大,薄弱学校,在资金的安排上要优先,使这些学校可以在办学条件上有所改善,让学校之间的差距得以缩小,让各级学校都能平衡发展、共同进步,对学校领导的任命应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选拔有能力、有素质、有责任,懂管理、能教学的教育人才出任学校领导。提高对薄弱学校的管理者的培训力度,让其多与其他学校接触交流,创造有自己的办学特色、办学理念、管理制度。

(四)提升教师待遇

薄弱学校的教师待遇的提高,是学校教育质量提高的核心,改善教师工资的发放制度和教师评职管理机制,在教育薄弱的学校实行带薪进修制度。受教育者对教师的选择,主要重视学校的优势竞争力,说的通俗点就是该学校能申请到的教育资金的多少,该学校优秀教师的人数,该学校毕业生的升学率等,教育资金充足可以吸引大量教学经验丰富的老师在此聚集,有能力通过丰厚的待遇吸引更多教学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这就让校际之间的差距不断加大。解决这种问题最有效的是方法是通过不同的补贴,鼓励教师们在优势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相互流动,让薄弱学校的学生也有机会得到好的教育资源。通过补贴这一举措可以调动学校和教师的积极性,并使教师得到全面的发展,可以在任何环境下进行工作,有效地缩小了弱势学校与优势学校之间的差距。例如:在沈阳,对城区的多所学校的教学资源进行整合。之后的调查发现,通过这次活动让学校之间的差距明显降低,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减弱择校的热度。

结束语:我国当前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各种新观念和传统观念有相互的碰撞,产生了各种各样的不平等现象,并且一些不平等的理念在社会中也有散播。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我们的国家的教育公平状况被严重的打击,“择校热”和社会正义理念的缺失有着不可分离的联系。在这一关键时期,教育改革更要追求正义与公平,遵守教育公平的底线,这是广大人们群众所希望看到的。国家的教育系统和管理部门必须有教育公平的理念,政府和教育本身必须有追求教育公平的想法,在这种理念的感染下,社会和国家所能提供的教育才可能是自由的、平等的、非歧视性。才能在校间和城乡间教育一体化的方向上实现教育的公平。(作者单位:广西大学)

参考资料:

[1]李昺崟,龙燕萍.从“择校热”看我国现阶段教育发展过程中的教育不公平现象[J].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13(3)

[2]童巧珍,朱道忠.刍议“择校热”与教育公平[J].成功(教育版), 2010(5)

教育公平的重点范文6

【关键词】公共产品理论;教育公平;义务教育;资源配置

义务教育,是指我国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基础教育。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1986年国家制订《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就强调了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合理、高质量的基础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任务,强调了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受教育需求的公平性是义务教育的出发点。为了从理论上阐明义务教育必须以教育公平为目标,笔者引入公共事业管理的理论,并通过分析我国目标义务教育存在的非公平现状,提出确保义务教育公平推进的对策。

一、理论:教育公平是基础教育的终极目标

作为公共事业,教育管理通过提供优质足量的教育产品来保证公众的个性发展需求和社会发展需求。优质足量涉及效率,保证公众的个性发展和促进社会公共利益涉及公平。公共事业的发展涉及到效率和公平的问题。

效率是一个完全的经济概念,强调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公平强调教育管理的效果与教育管理的本质和最终目的的关系。企业基于其生存和追求利润的目标,效率成了其当然的首要指标。效率作为一种手段,有利于提高办学效益,它与私营企业的区别就在于效益在私营企业看来是一种目标,而就公共事业而言,只能是一种手段,是服务于公平的手段,最终必须服务于公平的需要,教育不能本末倒置,这是公共教育事业管理的特性所决定的:

从本质上讲,教育事业是关系到社会大众基本生活质量和公共利益的特定的社会公众事务。从理论上分析,公共教育事业管理,涉及到两个理论:一个公共事务理论,一个是公共产品理论。当然由于教育的准公共产品性,也说明教育既有公共性又有私人性,教育的不同部分,其纯与私的程度是完全不同的:非义务的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的受益,很大程度主要体现在教育者个人,私人产品性也很突出,产品提供的方式以混合提供为主要,实行成本分担机制。基础教育阶段,实行强制义务教育,以满足社会的共同需要为主要目标,社会受益面最大,教育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外部性最高,因此决定了这类教育产品公共性程度非常高,已是倾向于纯公共产品的准公共产品,甚至某种意义上就是纯公共产品。产品的提供方式以政府的公共提供为主要形式,即由政府无偿地向消费者提供,实行免费教育,满足社会的公共消费需要。

二、问题:目前义务教育的非公平问题

目前教育最受诟病的就是教育公平问题。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由于牵涉到社会大众的共同利益而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社会大众对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是:人人享有受教育的机会,人人公平接受高质量的敦育。但是基础教育阶段存在背离公平原则的倾向,主要体现在校际资源配置的不均衡和教育政策制定上的不合理。1986年国家颁布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对于基础教育来说,由于政府实行义务教育的政策,基础教育是公共性很强的准公共产品。既然是公共产品,每个人的享用应当是公平公正的,不应该存在不公平的现象。

由于提倡提高办学效益,教育提出重点发展个别高质量的小学、中学的主张,政府在教育投入、教师资源配置、学生资源配置上给予倾斜,这样的结果是优质教育基本上集中在少数学校手中。重点学校制度使国家有限的教育资源配置失衡。对于义务教育阶段来说,资源的非均衡分配本身就是不公平的,学校间的差距造成了公众享受教育资源的不公平,重点学校制度以精英教育培养尖子生为目标,与义务教育使人人享用平等教育的宗旨是背离的。就近入学制度是保证义务教育的主要手段,但是教育资源配置现状的不合理,学校间明显差距的存在使这一政策无法体现它的公平原则。就近入学意味着你没有选择好学校的余地,碰巧跟好学校做邻居,那么你就可以上好学校,碰不巧就只能上差学校,这本身就是带有偶然性的,有人称之为是“家庭居所决定是否享有优质资源”。择校意愿的产生和择校制度,就是因为伴随优质教育资源集中化而派生出来的。从理论上看,择校是“家长们放弃了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按学区免费就近入学的优惠政策,主动选择其他学校就读”,是个人选择性的行为,并没有违背“人人享有教育机会”的教育公平。而且从理论上讲,择校给予受教育者选择自己心仪学校的权利,择校有助于构筑学校间的竞争机制,推动教育质量的提高。但是从现实上看,择校与高收费往往是联系在一起的,许多名校通过留出一定比例的择校名额而获得额外的经费,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由于教育优质资源的稀缺,为了能得到较好的教育,老百姓不得不在义务教育阶段就为孩子的受教育付出高昂的教育成本。对家境富裕的家庭来说,择校制度能使他们通过交纳高额的费用就可以享受到好的教育资源,好的教育资源是公共资源的一部分,但是当它一旦与高收费联系在一起时,就意味着部分的人占有了本应是大家共有的资源,这对于弱势群体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如果说民办学校因为其民办性质,是有满足个体(下转第151页)(上接第147页)受教需要,提高办学质量、效率的话,无须承担义务教育的责任,采取择校高收费无可厚非,那么,通过将公办学校的优质初中部转化为民办途径而使择校高收费合法化,这就是说把本来属于公共的物品变成了部门和教育实体的私人物品,而使公众失去平等享受优质公共资源,这就是从理论上和道德上完全说不过去的。尽管从理论上说择校可以帮助你通过交费或考试的方式,重新选择,但这是不是又是对交不起高学费的人来说是不公平呢?而实际上对负得起高额学费的家庭来说,也并不意味着公平,因为教育的公平除了基本的要求是上学的人人机会平等外,还包含“人人公平享受高质量的教育”,但是高质量的教育却必须花费高额的费用。目前各项制度推出的结果并不能实现对公平的维护,而恰恰相反是对公平的损害,以“精英教育”为导向,以分数为取向的重点学校制度成为了推广普及素质教育的障碍,损害的正是大多数人享受义务教育阶段高质量教育的利益,这是对义务教育普及素质教育的宗旨的背离。对此杨东平教授深刻地指出:一般认为,就事实而言,世界各国在教育质量上的不公平比教育机会不公平严重得多。“人人享受高质量的基础教育仍然是20世纪末的重大挑战之一”。

三、对策:推行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政策

为了切实转变应试教育,实现素质教育的良性运作,有必要在基础教育阶段将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作为一项重要的公共政策。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是义务教育维护公平原则和公平目标的手段和重要保障。目前应试教育之所以仍然是基础教育的主要内容,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存在着优质教育不均衡。由于重点学校制度和选拔精英的教育主导,就必然会有应试教育和择校高收费,就必然会有学校与学校间进一步的差距。推行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需要考虑采取相应的措施:取消重点小学、重点初级中学;将原来重点小学、重点初中的师资进行重组,调配到原薄弱中小学去,加强薄弱中小学的师资力量和硬件设施,以强带弱,实现义务教育水平均衡发展。在各校资源均衡的背景下,义务教育阶段实行的就近免费、就近免试入学的政策,才能够真正实现,水平相当的基础上的竞争才是有效和合理的。没有了重点小学、重点初中,各校均衡水平发展,老百姓也就不需要为子女避免进入差学校而四处择校,学生也不需要在基础教育阶段为考上一所重点小学、重点中学奔忙于各种辅导班而失去了本应快乐轻松的童年。只有这样素质教育才能真正取代应试教育,而不是只停留在口头上,如此中国的教育才能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真正地解放我们的孩子。为保证义务教育公平目标的实现,就有必要加强政府对教育经费的均衡投入和加强政府对教育的宏观调控上。因为教育的相当部分,提供的属于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特别是义务教育,提供的是公共产品,政府为保证社会的大部分成员合理享用到公共教育资源,需要承担经费投入和监管调控的职责,以此保证教育公益性。

【参考文献】

[1]崔运武.公共事业管理概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

[2]杨东平.教育公平的理论和在中国的实践[J].东方文化,2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