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的弊端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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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的弊端

电子合同的弊端范文1

关键词:网络诚信 数字签名 PKI 电子签名法

随着Internet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网上交易的弊端也日益显露,比如网上数据传输的安全性等问题。已有一系列网络安全手段来应对网上黑客技术,如入侵检测、防火墙等技术,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由于尚未应用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网上交易的诚信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了。

如何确保网上交易的诚信,防止买卖双方事后不认账,就更加引起人们的关注。为了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数字签名应运而生。数字签名技术的应用将很好地解决网上交易诚信问题,打造一个诚信的网上交易环境。

网上交易的诚信问题

现实社会中人们对商家的诚信可以通过其工商管理等部门的资料、经营场所的规模等因素去判断,对于商品来说,消费者能在“眼见为实”之后放心地消费。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过程中,一切都相对简单。遇到纠纷的时候,也可以通过“12315”、消费者保护协会等部门去申述、维权。

网络世界中的交易就不那么简单。人们无法确定商家的具体地点,无法亲眼看到商品实物,一切只能靠商家网站上的宣传。从定购到送货再到付款,这其中的环节中任何一方的违约都将破坏交易的完成、破坏网上交易的规范。纠纷的解决,由于查证困难也就难以处理。仅仅靠交易双方的自觉遵守来保障网上交易的规范显然是不现实的,防止失信行为是网上交易必须解决的问题,诚信问题成了网上交易的软肋。

数字签名的法律依据

在网络世界里人们必须找到防止失信的手段,电子签名技术就应运而生了。电子签名是保障网上交易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它对于解决“支持及实施一个可预测、最小化、持续的及简单的商业法律环境,以确保网络成为公平竞争、保护智慧财产权、防止仿冒或欺诈等行为的完全工具,且提供争论解决方案,进而解决纷争”,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于2005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它规定了安全可靠的电子签名、电子单据、电子印章受法律保护,与传统的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并非是书面签名的数字图像化。它其实是一种电子代码,利用它,收件人便能在网上轻松验证发件人的身份和签名;它还能验证出文件的原文在传输过程中有无变动。电子签名技术有多种类型,其中数字签名技术是普遍采用的形式。数字签名相对于手写签名更加难以模仿,因此安全性更高。

数字签名和PKI体系

数字签名技术基于公钥加密技术,结合数字摘要技术来实现。公钥加密技术基于数学上的算法,产生一对逻辑上相关的密钥。从其中一个密钥不能推导出另一个密钥(计算上不能实现)。一个用于签名,称为私钥。另一个用于验证签名,称为公钥。签名者公布他的公钥,对于私钥要绝对保密。

目前使用最多的数字签名算法是RSA和DSA。数字摘要技术利用单向散列函数对数据报文产生定长的数字摘要。单向散列函数的特性是:如果数据报文有哪怕是细微的变动,则数字摘要值完全不同。其具体步骤如下:

发送方生成数字签名及发送过程:发送方用数字摘要算法将要发送的数据映射成为定长的数字摘要Z1;然后用数字签名算法对数字摘要 Z1加密形成密文C;将数字摘要Z1密文C一起发送给接收方。

接收方接收及验证数字签名过程:接收方接收数字摘要密文C; 然后用发送方的公钥解密密文C形成数字摘要Z2;接收方比较Z1 和Z2。

由于用发送方私钥加密的数据只能用其公钥解密,而私钥是绝对保密的,因此只要Z1 和Z2相等,就可以说明数据确实来自发送方,发送方无法抵赖。

基于公钥加密的数字签名技术是PKI体系的一个具体应用。PKI是一个以公钥概念和技术为基础,综合运用各类安全机制来实施安全服务的具有普适性的安全基础设施。PKI为网络上的各种安全应用提供透明的服务。

PKI利用其内部的认证机构(Certificate Authority,简称 CA)间的协同工作,为实体提供并管理数字化的个人证书。实体借助这些数字证书和PKI系统提供的相应服务,与现有的密码技术相结合,就能实现网络传输中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防抵赖性以及实体的身份认证。完整的PKI 系统必须具有权威认证机构(CA)、数字证书库、密钥备份及恢复系统、证书作废系统、应用接口(API)等五个基本组成部分。CA是权威的第三方,负责颁发含有用户信息及其公钥的数字证书,并负责将证书到网上供他人查询,从而可以用证书中的公钥验证对方的签名。同时,CA也在纠纷时起仲裁作用。

数字签名的应用形式

数字签名的表现形式可以用软件技术实现为形象的电子印章,看上去就和普通印章盖的一样。数字签名可以存储在相应的载体中,如USBKey、智能卡或者优盘。结合载体的安全措施,使得即使丢失了载体,拾获者也无法冒充用户的数字签名,更好地实现了数字签名的安全。数字签名技术在电子商务贸易、电子合同的签订、电子政务等网上交易行为中都有着重要的应用。

有了数字签名的保护,规范了网上交易市场。具体实现如下:客户填写好订单,然后对其进行签名后发送给商家,商家用用户的公钥验证签名,保证了用户不能对其所下订单的需求进行抵赖;然后商家将确认信息用自己的私钥签名后发送给客户,客户接受后用商家的公钥验证商家的签名,保证了商家不能对交易确认行为进行抵赖。从而规范了电子商务市场。而起纠纷时,因为数字签名受法律保护,也为纠纷的处理提供了依据。

数字签名的应用也为网上合同的签订提供了便利,节约了成本。以前,为了一个两地间的合同的签定,一方必须飞到另一方签订纸制的合同,成本可想而知,而且效率也不高。《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实施后,数字签名的应用有了法律依据,双方可以对电子合同进行数字签名后通过网络互传。极大地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

电子合同的弊端范文2

20世纪90年代,美国电子信息行业提出了电子商务的概念,电子商务最初只局限在交易环节,然而经过长期发展,该种商务模式已经将整个商业活动囊括其中。电子商务的基本媒介为计算机和互联网,主要是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来完成合法的商业活动。电子商务通过互联网和电子技术来完成采购和销售等传统商务环节,完全打破了商务活动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扩展了商务流通的范围。

实施电子商务的前提就是准备一个公共性质的商务平台,电子商务模式将互联网作为平台,集中了大量的商业活动,即在网络中创建了一个集市,商务活动变得更加简便,大幅度减少了成本,节省了商务活动的时间,使商务流通变得更加高效,最大限度地扩展了商务交易的利润空间。而且商务活动在该模式下不再受到空间和时间的限制,将各大企业紧密联系在一起,企业间的沟通与交流也变得更加频繁,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世界商业的发展。

二、传统国际贸易概述

国际贸易是在全国范围内对商业活动区域进行划定,强调的是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传统国际贸易是在国家特色与区域特色的基础上展开商务交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国际贸易是将不同国家、不同区域联络在一起,是将国家当做背景实施商务活动。

在确定商务合同前,交易双方需要长时间的磋商,主要流程为询盘、发盘、还盘、接受、确定合同。此外,双方还需要对合同的具体内容和生效时间进行确定。

在该贸易形式中通常不会涉及到现金,一般都是通过相关票据来完成贸易结算,票据就相当于实际金额的有效证?弧9?际贸易发展到现在,仍然将支票作为主要的结算工具。本票和汇票也是贸易常用的结算工具,主要是通过汇付来实现结算。此外,信用证、托收等也是贸易中使用较为频繁的结算工具。

三、两种商务模式的对比

从商务流通环节来看,国际电子商务和传统国际贸易没有太大的区别,然而国际电子商务各环节都是在网络基础上完成的,在该模式下的商务活动变得更加便捷、高效。

(一)在贸易实务方面的比较

贸易实务比较主要包含了四个方面的内容:贸易准备、贸易磋商、合同签订及执行、支付环节。

第一,贸易准备:该环节基本上都是围绕商业信息进行,首先是商品信息,然后查询对方信息,再对信息进行匹配,让交易双方都能够对交易对象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在传统国际贸易模式下,信息、查询、匹配都是利用纸质材料来实现,手段比较传统。国际电子商务只用借助网络就能让交易双方了解到各方面的资料,不用花费精力去查阅资料,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第二,贸易磋商:该环节是建立在双方彼此了解的前提下展开的洽谈。传统国际贸易主要是通过口头磋商或者传递纸面贸易单据来实现双方意见交流的目的,利用传统的方式来达到双方洽谈的效果。该模式下的磋商方式主要包含邮寄、传真、电话等。而国际电子商务则是利用网络来完成磋商,各环节都是借助互联网进行面对面交谈,和传统国际贸易相比,国际电子商务能够让交易双方的商谈更加直接、有效,大幅度提高了磋商效率。

第三,合同签订及执行:在传统国际贸易模式下,合同签订必须要交易双方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纸质商务合同,交易双方必须要从不同地方相聚到一个地点才能完成合同签订。国际电子商务则省掉了这些繁杂的过程,只需要借助网络就能让交易双方签订电子合同,电子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加上纸质合同在时间作用下会出现泛黄的现象,极易被损坏,电子合同则没有这些顾虑,而且其保管也更加简便。

第四,支付环节:在传统国际贸易中,基本上都是将实物票据当做结算工具完成支付,结算方式是以信用证为主,利用汇付、托收等辅助方式来完成资金计算。国际电子商务则是借助网络来完成支付,以电子化的方式借助第三方交易平台来完成资金结算。

(二) 两种模式的优缺点比较

首先,电子商务实现了流通环节的精简化。电子商务是利用网络完成交易,在互联网中,客户不需要传统模式中的批发商、专卖店,可以直接在网上订购商家产品,完成交易。

其次,国际电子商务为客户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同时节省了大量的购物时间。电子商务提供的产品更加丰富,客户拥有更多的选择,而且不用出门就能够买到自己想要的产品,节省了购物时间。然而,电子商务主要是通过照片、视频等让客户了解商品,很多产品都存在一定的瑕疵,与实物存在较大的出入,不能让客户满意,传统模式下的购物,虽然需要花费客户大量的时间,但是能够让客户买到满意的产品,这也是电子商务交易存在的一大弊端。

电子合同的弊端范文3

(一)发展网络保险是顺应世界保险业发展潮流的需要

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电子商务在美国、西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极为迅速。据统计,美国网上保险费早在1997年就高达3.9亿美元,而2001年,约有11亿美元的保险费是通过网络保险获得。2005年,英国约有20%的保险将在互联网上销售。日本已出现首家完全通过互联网推销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作为全球最大的保险及资产管理集团之一的法国安盛集团,早在1996年就试行了网上直销。目前,这个集团约有8%的新单业务是通过互联网来完成的。可以说,网络保险正以其完备的信息,简便的购买方式和快捷的速度成为保险销售的发展方向。我国如不顺应世界保险业的这一发展潮流,在网络保险方面必将面临国外保险公司的强烈挑战。

(二)发展网络保险是提高市场占有率的需要

加入WTO后,外国保险公司必然会抢占我国保险市场,造成我国保险业务流失,市场份额下降。为了避免外资保险公司过多地挤占我国保险市场,我国保险公司应马上进行策略投资和系统投资,实行交互式的顾客投保服务,有效运用企业间的电子商务,开发多种附加服务,扩大销售渠道,通过互联网树立名牌形象,同时注意保证网站安全,保护顾客资料数据,做好与外资保险公司抗衡的准备。

(三)发展网络保险是完善我国保险推销体系的需要

多年来,我国一直以保险人作为保险推销体系的主体重点发展,在寿险推销方面形成了以寿险营销员为主体的寿险营销体系。实践证明,这种营销机制对推动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因缺乏与保险公司的直接交流,就会导致营销人员为急于获取保单而一味夸大投保的益处,隐瞒不足之处,给保险公司带来极大的道德风险,为保险业的长远发展埋下隐患。而且,保险营销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又给保险公司带来极大的业务风险。此外,现有营销机制还存在效率低下的弊端。据调查,为整理繁多的客户信息,保险销售员经常雇佣私人秘书,但即便如此,还是常有照顾不到的地方,影响保险公司的信誉。发展网络保险,则可以以快速方便的信息传递、周到细致的客户服务,为公众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保险购买渠道,弥补现有销售渠道的缺点。

(四)发展网络保险是提高保险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的需要

先进的企业管理方法和手段是保险业持续、快速和高质量发展的“法宝”。随着网络的发展,现代信息技术必将对保险企业管理方式产生深远的影响。首先,网络信息技术的运用,导致保险企业管理跨度加大,基层公司与决策层的联系更加紧密,中间管理层的作用逐步减弱,决策指挥链尽可能缩短,有利于克服层次重叠、冗员多、运转慢、决策效率低下等弊端。其次,内部文档、数据处理电子化,使文件发送、存储查询速度加快,效率提高。第三,利用网络方便、迅速、全面地收集各种资料,利用远程通信技术和各区域人员保持联系,共同进行分析、预测、决策和控制。第四,利用网络,保险公司可以在培训员工、公司内部信息,与保险中介人、商业伙伴、保险监管机构进行联络等诸多方面节省大量的费用和时间。第五,在偿付能力方面,国家可借助于现代网络技术加强对保险企业的有效监管,保险企业也可以保持对自身偿付能力的管理。因此,发展网络保险,不仅可以实现保险营销方式的创新,也是实现管理创新的重要保证。

二、我国网络保险的现状及成因

目前,我国保险网站大致分为三大类:(1)保险公司自建网站,主要推销自家险种,如平安的PAl8、泰康在线等;(2)独立保险网站,不属于任何保险公司,但也提供保险服务,如易保、Orisk等;(3)就是中国保险网一类的保险信息网站,往往被视为业内人士的BBS.

尽管如此,网络保险在我国还只能算新生事物。(1)多数保险公司对网络保险的认识是处于试用阶段,真正开展网络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较少。虽说我国的保险网站早在1997年就出现,但其主要功能一直局限于保险咨询、险种浏览、投保意向、网上投诉报案、调查市场需求、管理客户资料和设计保险方案等。(2)网络保险业务内容单一,缺乏线上互动。在网络销售方面,还处于最初的静态信息给予阶段,很少有保险公司进行网络直销。在客户服务方面,也仅仅处于服务信息提供阶段。(3)网络保险客户较少。相当一些人因收入水平低而无条件上网,直接影响网络保险需求。(4)网络保险存在着较大的风险。网络系统是网络保险的依托,任何有关网络系统不安全的因素都可能造成信息资料的失真和丢失,影响网络的安全运行。此外,在缺乏丰富的保户资料而保险公司与保户又不是面对面接触的情况下,网络保险很容易带来道德风险。

我国网络保险发展之所以如此缓慢,主要因为:

(一)网络保险进入实务操作所需具备的物质条件还不成熟

网上保险的简单销售流程是:客户在网上填写投保单,通过网络传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实时或延时核保后,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向客户确认,客户正式签名后,合同成立;客户通过电子银行转账或信用卡支付,保单正式生效。从以上流程中发现,我们至少有三方面的不成熟:(1)在线核保。保险公司对保险标的有较为详细的核保标准和核保要求,包括核保标的金额、核保标的范围和核保险种等有关内容。对风险较大、技术含量较高、保险金额较大的标的要求做到现场查勘,而这些都是在线核保所不具备的;(2)电子签名。由于我国还没有电子签名的相关立法,通过数字签名在线签订的保险公司并不具有法律效力。(3)网上支付。由于信用卡使用不普及,且只有牡丹卡、龙卡、长城卡等少数几种卡可以选择,所以网上支付也是保险上网的瓶颈之一。

(二)现有的网民结构和互联网的被动性不利于发展网络保险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截至2000年12月31日的统计数字显示,中国2250万名网民中,18岁以下的占到14.93%(2001年为15.3%),18到24岁的占到41.18%(2001年为36.2%),25到30岁的占到18.84%(2001年为16.3%)。从网民的个人月收入情况看,1500元以下的占到网民人数的一半以上,个人月收入3000元以上的仅占网民人数的6.87%.网络保险的客户是在线网民,而国内目前的互联网用户结构显然不利于发展保险电子商务。此外,人们通常认为保险产品是卖出去的而不是客户主动购买的。也就是说,保单的销售是出于保险营销人员的动机而不是客户的动机。而互联网通常是一种被动的销售媒介,保险公司主要依赖它开发潜在客户群。

(三)保险产品供给不足是发展网络保险的主要制约因素

评估、确定、付款都不麻烦,只要将保单e化,就完全可以在线上操作的险种是网络保险的适宜险种。目前,国内保险产品种类不够丰富,除了旅游险、定期寿险、机动车保险这类金额小、手续简单、要求及时、需求量大少数险种外,适合网络保险的产品还不多,不能满足网络保险的发展需求。另外,保险服务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也是当前网络保险发展的突出瓶颈。据调查,投保人希望自己的熟人、朋友详尽解答疑难问题。而就算网络无所不能,也不能切实解决消费者遇到的这一难题。

(四)信息风险如何评估是保险业在线服务发展的瓶颈

如实告知是现行保险法对保险人规定的法定义务。在实践中,这一义务通常是由保险人通过详尽回答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咨询这一方式来履行的。但在网上进行的交易将使保险人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之间的沟通受到相当限制。而如果保险人未能全面履行告知义务,根据现行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在出现因对保险合同的条款解释产生纠纷时,保险人就有可能在法律上处于不利地位。另外,由于我国在保险标的评估、保险事故的认定等方面仍处于初级阶段,如何防范网上交易中的恶意索赔和欺诈,更是我国保险人应该研究的新课题。

(五)我国互联网业务配套法律法规尚待进一步健全

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首次涉及了电子文件定义和相关内容。但若干实务环节仍有待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明确的规范、定义和解释。例如如何认定电子保险合同的效力、如何将电子保险合同作为证据进行保全、如何确定电子保险合同的地域管辖等。可以说,互联网立法滞后,是保险网站业务拓展的重大障碍。

三、我国网络保险的发展对策

(一)着眼未来,制定保险网络营销管理规划

以现代电子信息技术为依据的先进的保险网络营销技术,必将成为保险公司竞争取胜的重要法宝。各保险机构可根据我国网络保险的发展状况,结合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组织人员,拿出资金,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保险网络营销管理规划,进行网络保险客户的调查与跟踪,以确定市场定位并进行方案设计。要推进以客户为导向的网络保险战略,推行对客户的高附加值个性化的保险服务,以其独特的优势吸引客户。

(二)大力发展互联网业务,加强网络保险所需的网络化建设

要大力发展互联网业务,提高保险公司网络化水平。对于发展网络保险所需的加密技术、访问控制、防火墙、抗通信业务技术和数字签名等关键技术,要组织力量艰苦攻关,以满足网络保险的发展需要。为此,需要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财税政策的扶持。国家网络技术支持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及各保险公司要通力合作,确保网络保险的交易安全和无故障运行。另外,在网站布局上,要建立网络保险“一条街”,设置可供网民比较的险种“柜台”,以产生网络保险的“共生效应”。否则,将很难进行保险产品的比较选择,不能达到网络保险的预期目的。

(三)加强立法工作,为网络保险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完善的法律是网络保险有序发展的有力保障。为满足网络保险的发展需要,有关部门必须建立健全相应法规,为网络保险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保险行业协会也要制定网络保险管理办法,解决网上安全支付、电子合同和电子签名等有关技术难题。

(四)开发人才资源,做好网络保险人才的储备与培养

网络保险的发展需要复合型人才。既要掌握网络技术,又要精通保险理论与实务。既要熟悉网络操作也要胜任网络安全管理。因此,为满足网络保险的人才需求,各有关大专院校要调整课程结构,加强网络保险人才的培养。保险公司也要加强员工网络技术培训和教育,确保他们跟上网络保险的发展步伐,迎接网络时代的到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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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辉。发展网络保险是我国保险业面临的新商机[J].龙岩师专学报,2001,(2):19~20.

[3]张金林。网络保险:机遇、问题与对策[J].财贸经济,2001,(9):69~73.

电子合同的弊端范文4

【关键词】网络经济;财务管理;管理模式;挑战

一、网络经济含义

一种建立在计算机网络(特别是Internet) 基础之上,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的经济形态。它不仅是指以计算机为核心的信息技术产业的兴起和快速增长,也包括以现代计算机技术为基础的整个高新技术产业的崛起和迅猛发展,更包括由于高新技术的推广和运用所引起的传统产业、传统经济部门的深刻的革命性变化和飞跃性发展。因此,绝不能把网络经济理解为一种独立于传统经济之外、与传统经济完全对立的纯粹的“虚拟”经济。它实际上是一种在传统经济基础上产生的、经过以计算机为核心的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的高级经济发展形态。深化对知识经济的研究和认识,我们不难发现,尽管目前人们对未来经济的描述有多种说法,诸如知识经济、信息经济、后工业经济、新经济、注意力经济等等,但它们的基础是相同的,这就是计算机与计算机网络,特别是国际互联网络。

二、网络经济对财务管理的理论、方法和内容提出的要求更高

如何来理解网络经济对财务管理的理论、方法和内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贸易关系上来认识。贸易双方从贸易磋商一直签定合同再到支付等全部可以利用互联网完成,互联网的出现给贸易双方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使整个交易达到了远程化、实时化、虚拟化的作用。发生这种变异的因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对过去财务管理上的拖沓性、机械性、生硬性给予了否定,给现代财务管理上提出了的及时性、适应性、弹性等的高标准。由于过去的财务管理是原始管理方法,没有条件通过网络在线办,这就很难适应现代新的财务管理形势发展的需要,特别是电子商务发展,是对旧的财务管理方法的挑战。其二,网络经济的出现,给财务管理带来了无限生机,使财务管理这一领域以全新的面目出现。要求企业利用网络对分支机构实行数据处理和财务资源的集中管理,记账、算账、登账、报表生成和汇总都是绝对的集中,集中处理财务数据,而且集中调配集团内的所有资金。那么电子商务的产生和发展对分散的财管管理给予了彻底的的否定。再者,网络技术的出现和应用彻底限制过去的财务管理模式,导致了分散的管理模式的出现,不能及时的反馈监管信息、控制下属机构有相当大的难度、以致工作效率低,难以达到网络经济发展的需求。更不能适应新财务管理的要求。再者,企业资产结构中以网络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产品创新等无形资产所占比重增大。之前在财务管理活动中难以客观地衡量无形资产的作用,利用无形资产进行资本运营的方法难以掌控。导致传统的财务控制和财务分析的内容难以适应电子商务的要求,网络经济时代,过去的财务管理理论与内容完全没有办法适应电子商务运营的需要。

三、网络经济对财务管理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方式提出的要求更新

传统财务管理的弊端当今网络时代,由于各项经济活动的计算机化、数字化、网络化,出现了许许多多新型的媒体空间,如虚拟银行、虚拟市场等等。许多传统的商业运作方式将会消失,取而代之的将是电子支付、电子采购和电子定单等方式。今后的商业活动将主要以电子商务的形式在互联网上进行,这样,企业的购销活动将变得更加快捷、方便,费用也更加低廉,对商品的量化监控也更加精确。

通过计算机网络完成企业的原料采购、产品生产、需求与销售、银行汇兑、保险、货物托运及申报等。因此,从管理方式上,要求财务管理能够达到业务协同、远程处理、在线管理、集中式管理模式的要求。从工作方式上,在线办公、移动办公的形式得以实施,电子单据、电子货币、网页数据等新的介质处理得以顺利进行。对于传统的财务管理使用内部网的财务软件,在线管理通过内部网实现,但是由于它不能彻底摆脱时空的控制,以此使企业财务管理日趋系统化、规范化。财务人员在离开办公室的情况下也能办公(即移动办公)这是网络经济条件的基本要求,这就要求财务软件必须是基于互联网的系统,网上办公的基本条件是实现从企业内部网到互联网的转变。

四、网络经济给财务管理不定期带来新的风险安全问题

网络经济条件特别要求财务管理一定通过互联网进行,而互联网体系使用的是开放式的TCP/TP协议,给网络安全带来极大威胁即以广播的形式实施传播,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但是传统的财务管理没有预测到来自互联网的对安全的种种威胁,而是采用基于内部网(Intranet)的财务软件,特别是财务数据属重大商业秘密,一旦泄密,将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因此,第一,计算机网络安全才能有方法解决财务管理出现的安全问题。第二,是身份确认和文件的管理方式问题。网络经济背景下,双方在互联网上进行参与商业交易,双方没有见面的机会,这样要想完全保证在电子商务交易上的安全,还是有一定的难度的,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这就需要通过一定的高科技手段来进行确认。但是,过去的方法一般采用口令来确认财务管理软件身份,在不同的客户中设置不同的口令。假使继续沿用这种口令身份验证方式,那么随着互联网用户和应用的增加,人力和财力将大大增多,而且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互联网的财务管理绝对是不适合这种验证技术的。再者,一直使用手写签名来证明文件的原作者或同意文件的内容传统的财务管理。这种方式在网络环境下,电子报表、电子合同等无纸介质的使用,无法沿用传统的签字方式,从而在辨别真伪上存在新的风险。总之,网络经济给传统的财务管理带来新的严峻的挑战,必须及时研究与网络时代相适应的财务管理策略。

互联网产业的迅速崛起,以其强大的信息和服务功能正在改变和影响着社会各个阶层、各个领域,全球经济网络化、数字化逐步形成,这给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对企业经营管理全面创新发挥了推动作用。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面临着自身能否快速跟进新技术、适应网络经济的挑战。在网络经济下,传统财务管理存在许多弊端,企业只有及时进行财务管理创新,才能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占先,在网络经济大潮中站稳脚跟。

电子合同的弊端范文5

近年来,保险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业内人士表示,在飞速发展的网络经济背景下,随着电子商务各项功能的完善与发挥,保险电子商务的前途将是一片光明。

据中国保险报6月4日报道,电子商务对很多企业和消费者来说,都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企业利用网络买卖商品,消费者通过网络上网购物。可以说网络经济已成为人们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保险行业也不例外。

在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火热发展的同时,金融业“三驾马车”之一的保险也没有甘居其后。大多数保险公司都意识到,谁能突破保险电子商务的核心关键点,谁能找到打动客户的卖点,谁就能占领网上保险这个巨大的市场。近年来,包括外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大型金融网站在内的各路诸侯都在互联网上大展宏图,发动市场攻势,先后推出车险、意外险、旅游险、家财险、货运险等简单保险产品。

据了解,部分涉足电子商务领域较早的保险公司,已经开发出几十种用于在线销售的网上保险产品,保费收入连续多年保持100%以上的增长速度,如:中国人保、太平洋(601099行情,股吧)保险、泰康人寿等。不仅保险公司在大力开拓电子商务市场,近年来一些金融网站也都赶来凑热闹,如:慧择网、保网等。

保险电子商务是保险与电子商务相结合的产物,指保险企业通过网络开展电子商务,通过因特网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保险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从更广义的角度上来讲,保险电子商务还包括:保险企业的内部活动、保险企业之间、保险企业与非保险企业之间以及与保监会、税务部门等政府相关机构之间的商务活动、消费活动、沟通活动等。

网上保险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电子交易,即通过网络实现咨询、对比、投保、核保、支付、理赔甚至是管理等过程。客户通过保险电子商务网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项目的详细内容,选择或对比选择适合自己的险种、费率等投保内容;在网上输入个人资料,确定后资料通过网络保险平台传入保险公司或保险网站自己的系统;客户通过网络银行的电子支付方式进行保费支付,保费自动转入保险公司或保险网站的账户,保险合同成立,保单正式生效。

电子合同的弊端范文6

要么交钱,要么被封店。

在近三个月的时间里,北京中关村e世界数码广场的业主们陷入这两难的选择里。

从今年6月1日起,中关村e世界数码广场市场部向卖场业主们收取每月每平方米10元的市场综合服务费用,遭到近两百名业主的强烈抵制。

综合服务费包括什么费用?收取综合服务费是否合理?中关村e世界数码广场市场部和卖场业主们各执一词。

不交钱就封店?

今年5月中旬,周玉兰(化名)接到一份来自中关村e世界数码广场市场部的通知。这份盖着“中关村e世界数码广场市场部内部专用章”的通知明确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中关村e世界数码广场的业主们需每月缴纳每平方米10元的市场综合服务费。

在接受《中国计算机报》记者的采访时,周玉兰气愤地表示:“附近的海龙、鼎好、科贸等电子卖场都不用缴纳这个费用,为何中关村e世界数码广场需要缴纳?以前我们一直不用缴纳,为何现在需要缴纳?”在她看来,所谓综合服务费,只不过是中关村e世界数码广场市场部假借名目乱收的费用。

不只是周玉兰,中关村e世界数码广场近两百名业主都抱着同样的观点,并曾经在卖场门口集体抗议,拒绝缴纳该费用。9月3日,《中国计算机报》记者闻讯而至。得知记者的身份后,正在营业的业主们便将记者团团围住,七嘴八舌地诉说他们的不满。“不交钱就封店,这简直是流氓行为,我们是不会交的。”一名不愿具名的女业主表示,恰逢一年一签的营业合同签约的时节,此前由于部分业主不缴纳综合服务费,中关村e世界数码广场市场部便不与之续签营业合同,并以原有营业合同过期为由强制封店。

综合服务费包括什么费用?收取综合服务费的依据是什么呢?《中国计算机报》记者带着这些疑问联系了中关村e世界数码广场市场总监杨明新。对卖场业主们的指控,杨明新解释:“综合服务费一直都是存在的,此前由于包租商统一将卖场租下来,再转租,所以综合服务费是包租商缴纳的。如今包租铺位期限已满,包租商将铺位使用权返还给卖场业主们,所以这个费用就由业主来承担了。至于中关村其他电子卖场的商户不用缴纳综合服务费用,是因为那些电子卖场的产权归卖场管理方所有,但中关村e世界数码广场的铺位产权是归业主所有的,所以业主向中关村e世界数码广场市场部缴纳综合服务费是合理的。”

杨明新强调,中关村e世界数码广场一共有1800多个业主,大部分业主对缴纳综合服务费是理解的,中关村e世界数码广场市场部正在和部分存在异议的业主协商。而此时,近两百名业主已经私下建立QQ群,就此事进行沟通。长达数十页的QQ群聊天记录显示,他们正在准备打一场不妥协的“仗”。

至此,中关村e世界数码广场市场部和业主各执一词,双方陷入僵持状态。

积怨已久 集中爆发

每月每平方米10元,对卖场业主来说意味着什么?面对记者的疑问,一名业主当场拿出计算器算起账来:“我这个铺位的使用面积是5.5平方米,加公摊面积后,建筑面积就达13.5平方米,这意味着我每月多交135元,每年多交1620元。”该业主表示,由于她的铺位面积较小,所以每年多缴纳的费用并不是特别多,有些业主的铺位建筑面积达50多平方米,一年就需要多交8000多元的综合服务费。

“以前生意好的时候,这些钱是可以不在乎的,但现在生意越来越差,利润越来越少,缴纳多少钱就意味着少赚多少钱。”该业主说。

周玉兰表示,中关村e世界的地理位置、硬件条件都不错,但与周边的其他电子城相比这里的人流量、客流量却明显少很多。虽然这里铺位租金比其他卖场低,但很多商户却纷纷撤出。

一名商户陈先生表示,不久后他们也要离开中关村e世界,因为顾客相对较少。

2006年中关村e世界刚开业时,周玉兰往外出租的铺位的月租金是4000元,现在3000元都租不出去了。“现在就连中介都不愿意我们的铺位,因为没人愿意租,挣不到钱。”记者在一名业主的店铺前停留了一个多小时,期间一个顾客都没有。

记者采访的多位业主普遍认为,大批商户撤出的一个原因是挣不到钱,而另一个原因则是卖场管理太乱了。卖场业主们对中关村e世界数码广场市场部的不满由来已久,此次抵制综合服务费则是这种情绪的一次集体爆发。

“平时,中关村e世界数码广场市场部会以各种理由要商户交费,比如强制要求商户在市场部购买公章和统一制服,价格是市场价的三四倍。店员如果没有穿统一制服,就要罚款,但罚单都没有市场部的公章。”周玉兰表示。

杨明新则解释,这些规定都是为了规范卖场管理,中关村的电子卖场都是这样管理的。

凸显电子卖场困境

随着电子市场趋于饱和、电子商务兴起以及电子卖场环境存在的诸多弊端,电子卖场的生存状况日益困难。此次业主如此强烈抵制中关村e世界数码广场市场部收取综合服务费的深层次原因是利润在减少,他们必须考虑成本。

“电子商务的发展给电子卖场带来很大影响。从赛迪顾问的统计数据来看,电子卖场在电子产品分销渠道中所占的比例正在逐年缩小。在两年内,这个比例已经下降了10%。”赛迪顾问梁潇表示,此次中关村e世界数码广场业主的集体抗议事件一定程度上折射出目前电子卖场所面临的发展困境。他认为,目前电子卖场的出路主要有两条:一是向综合写字楼转型,二是向体验店转型。

其实,早在2009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就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关村西区业态调整的通告》,明确表示提倡科研机构、技术企业、科技金融类企业入驻电子卖场。此前,鼎好、海龙等电子卖场已经压缩了部分商城面积,改为写字楼。目前,鼎好电子商城一期六层以上全部改为写字楼,创新工场、国美网上商城、国际技术转移中心以及清华科技园都已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