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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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

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范文1

管制、规制与监管都是英文“regulation”的不同翻译,对于日本学者的著述倾向于将它译为规制,如金泽良雄在《经济法概论》一书中第一编第四章所谈及的问题就是“经济法中的规制”,植草益的《微观规制经济学》等。对于英美学者的著述则更倾向于使用管制,如丹尼尔•史普博的著作是《管制与市场》,施蒂格勒的《产业组织与政府管制》等。而在国内的经济学著述中,管制与规制的运用也无统一的规范,如王俊豪所著《政府管制经济学导论》,马昕等所著《管制经济学》,谢地所著《政府规制经济学》,王雅莉所著《公共规制经济学》,张维迎的《管制与信誉》等。在经济法学著述中,结合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学者们大多数使用的是市场规制,如漆多俊在《经济法基础理论》第十章所述内容即是“市场规制法原理与制度体系”,监管在经济学领域很少见,但是在法学领域,有的学者将市场监管法和市场规制法并列为微观经济法范畴,是干预市场微观领域的不同手段。如卢炯星认为,市场监管法与市场行为规制法同属于微观经济法范畴,但两者却各有不同。有的学者认为,在与法律密切联系的层面上,管制、规制与监管并无本质区别,既包括与此相关的政策,也包括为实施政策而制定的法律法规。还有学者认为:管制原意是指有系统地进行管理和节制,并含有规则、法律和命令的基本含义,通常理解为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管理和限制,要比监管的范围大的多,监管只是管制的一种,是从维护安全,降低风险角度进行的管制。管制与规制并无不同,只是“regulation”的不同翻译而已,无论管制更多的适用于政策性讨论也好,规制侧重于管制法律表现形式也好,这些区别对于实质性研究并无意义,因此我们的研究重点不应该是刻意追求到底是该用规制还是用管制,而是应当着眼于经济运行的整体来掌握适用的范围以及与其他经济管理方法的区别。

1.1管制(规制)的性质

丹尼尔•耶金在他的一书《制高点——重建现代政府与市场之争中》写到的管制(规制)在战前与战后被接受的程度和内容有非常大的差别,这是什么原因呢?在查看了相关资料后得出这样的结论:战前的管制(规制)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管制,政府的手伸向市场的各个微观领域,因此它指的是对微观经济领域的直接监督和管理。而凯恩斯主义则将政府从微观拉向宏观,主张管理总体经济而不是具体的市场运作。因此,凯恩斯主义被赋予了另外一种名称“政府干预”,用与区分政府管制(规制)。丹尼尔•史普博认为管制是由行政机构制定并执行的直接干预市场配置机制或者间接改变企业和消费者的供需决策的一般规则或者特殊行为。金泽良雄认为规制可以理解为是对于一定的行为规定了一定的秩序,而起到限制的作用,经济法规制的对象就是经济生活涉及到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经济循环的全部过程,并包括与此有关的金融、运输等。维斯卡西认为,政府管制是政府以制裁手段对个人或组织的自由决策的一种强制性限制,政府的主要资源是强制力,政府管制就是以限制经济主体的决策为目的而运用这种强制力。植草益认为,政府管制是社会公共机构依照一定的规则对企业的活动进行限制的行为。我国学者王俊豪则将管制定义为具有法律地位的、相对独立的政府管制者(机构),依照一定的法规对被管制者(主要是企业)所采取的一系列行政管理与监督行为。因此,管制(规制)的性质是对微观经济领域和主体的干预。

1.2监管及市场监管法

监管,有学者将其解释为监督和管理,但其并不是监督和管理的内涵的简单相加,而是有特定的含义。国外有学者认为:监管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对经济个体自由决策所实施的强制性限制。国内也有学者认为:监管就是由监管者为实现监管目标而利用各种监管手段对被监管者所采取的一种有意识的和主动的干预和控制的活动。卢炯星给监管下了这样一个定义:监管就是市场运作的条件下,以矫正、改善市场机制为目的,政府对市场经济行为的干预和干涉,或者说,监管就是政府根据法律制定与执行规章的行为,因此,市场监管就是监管主体制定各类市场的行为规则,并通过执行这些行为规则来减少市场失灵、构建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竞争及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市场监管法作为经济法需要研究的一个新兴领域,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与市场的矛盾不断加深,而逐渐进入法学家们的研究视野中。目前学界关于此方面系统化、专门化的研究不多。但是,市场监管法在微观经济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是调整市场在运行过程中,监管主体对市场主体及其市场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所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市场监管法不仅是市场主体进行市场运营的准则,也是市场监管主体依法监督、持续审慎监管、有效监管的依据,对于保障市场的安全与秩序、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市场公平有效的竞争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对市场监管法进行研究的学者们一致认为,它是属于经济法,而且应当是经济法的独立组成部分。它与市场规制法虽然都是调节微观经济的法律,但是作用的领域却各不相同。经济法学界注意力普遍集中在体现调整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的宏观调控法和维护市场竞争的微观市场规制法,对于市场监管法很少提及,这在各个法学著述中可以发现大多学者将经济法的内容分为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如漆多俊的《经济法基础理论》、《经济法学》,邱本的《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等。有的则用市场规制法包含了市场监管法,但是对于两种微观领域的调控措施又没能很好的协调两者的差异。在研究微观经济立法时,没有必要区别市场规制与市场监管,因为微观经济活动的配置应该交给市场,政府只是在市场失灵时的一个次优选择,所以微观经济领域的立法就应该本着少管,间接管理的原则。当需要管理一项经济事务时,根本不用区别是规制范畴还是监管范畴,我们的着眼点应该是什么时候管以及如何管的问题。

2干预与调控

干预一词在国家与市场的博弈过程中似乎历来就被视为国家或者政府的一项权力,在读了丹尼尔•耶金的《制高点——重建现代政府与市场之争》一书后发现,在英美国家,管制与干预有过一次巧妙的交锋,而分水岭就是1929年的经济危机。此后大多数文献都使用的是干预,以区分危机前的管制。探究其中的原因,是凯恩斯和他的著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所引起的变化。众所周知,经济危机后,美国民众强烈呼吁政府出来“主持大局”,他们一方面迫切希望政府能够利用自己的权力增加就业、降低通货膨胀、恢复市场等,而另一方面,特别是曾经一度控制市场的资本家们,害怕政府的介入会影响到他们的活力和发展,不想再回到20世纪初那种被管制的时代,更不需要一个什么都管的政府。因此,在这种踌躇中,管制逐渐淡出美国人民的经济生活,政府发现他们试图再次激活管制的计划有些力不从心。

调控一词在西方很少被使用,而在我国的经济学和经济法学领域被使用的频率很高,特别是当与另外一个词——宏观一起使用时,就构成了通说认为的国家调整经济的两大手段之一,即宏观调控。调控与上述的干预在特定语境下有着同样的内涵,就是国家对宏观经济生活的管理与监督。

2.1干预

即使是对政府干预最具权威性的斯蒂格利茨的著作《政府为什么干预经济》中,也没有对干预一词进行解释。但是他有一段形象的描绘来说明政府干预是对的,这对于理解干预有一定帮助:保险公司不能完全区分高风险与低风险的客户,对同样巨额财产保险收同样的保险费吸引的往往是高风险的客户,低风险的家庭买保险的可能性比较小。有那么多高风险客户,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巨大,所以公司进行“干预”限定保险范围,不让人们想保多少就保多少,这样做可以激励人们安装防火系统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来降低火灾风险。又如劳资关系,纯市场体系,假定雇主掌握每个雇员的大量信息,那就可以经常调整工资以便使每个人生产出最多的产品,偷懒的工资少于勤快的。但是雇主并不掌握所有这些情况,所以走捷径采取某些“干预”,如补贴午餐费,以提高积极性从而提高平均生产效率。从中文词义来讲干预的意思是过问别人的事情。干预是一种外在力量的影响,市场有着自身的运作机制如供求机制、价格机制、价值规律等,政府对其进行干预的确是一种外来权力的干涉,相对于政府来说,市场的确是“别人的事情”。在看看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发展历史,由于过度的竞争导致垄断妨碍了自由的市场环境,于是政府通过制定法律来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先有市场和市场失灵从而产生了经济法。这也足以说明,在私有制度国家,使用干预一词是非常的贴切,虽然即使学者们也没有做如此的区分,如马克•波尔曼在他的文章《美国联邦政府的历史演变与国家的经济角色》中谈到19世纪末政府的经济政策时使用的是:干预的加强,并没有使用当时流行的词语管制。在国家与市场不断协调的今天,用干预来表示宏观领域的调节,用管制来表示微观领域的管理更加符合经济发展的方向。

2.2宏观调控

漆多俊给宏观调控的定义是:国家用以调节经济的各种引导促进方式发达并形成系统后的综合体现,是国家运用引导促进系统调节经济的基本方式,国家从社会经济的宏观和总体角度,运用国家计划、经济政策和各种调节手段,引导和促进社会经济活动,以调节社会经济的结构和运行,维护和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稳定和发展。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由于国家经济调节的本质是宏观和总体的,作为国家调节基本方式之一,国家所运用的引导促进方式也主要是对社会经济宏观和总体上的引导和促进。国家引导促进的主要着眼点和目的是社会经济的宏观结构和总体运行,所实施的措施重在影响社会经济的全局,而不仅仅触及某些局部和个体。宏观调控的作用方式具有指导性,并非强制干预或者直接参加经营活动,而是按照宏观规划目标和方向,给社会经济活动者以指导、鼓励、帮助和服务,引导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调控本身具有内在力量自发作用于外在的意思,中国政府相对于中国的市场经济来说是一个内部的力量,是政府建立了市场,并且运用自身的权力来规范市场运行。可以说是自己建立自己管理。因此用调控代替干预来说明政府在宏观领域的调节更加符合我国经济发展历史和国情。

3我国的选择——以规制(监管)为重心的探索

中国经济政策的选择和发展方向以及经济法的制定,应当有自己的特点,不能一味的效仿英美国家或者采用单一的手段,而应该是:立足宏观调控,微观领域重在研究哪些规制(监管)是现阶段必须但是长远要“退出”的,哪些无论是现阶段和长远都要“退出”的,哪些现阶段很“弱”而长远需要加强的,哪些是现阶段和长远都是必须的。并且完善和发展宏观调控法、以及市场规制(监管)法,明确二者的界限,发现二者的联系,从而能够灵活的运用于实践当中。

在研究经济立法时,我们要有这样一个逻辑起点:具体的政府市场经济活动和经济立法到底是怎样一种关系。徐杰老师用了一个很贴切的词语——互动。首先要考虑政府经济活动及其变化是如何影响法律体系的建构和运转,其次是法律的制定和适用又是如何影响政府管理经济秩序的形成。在经济立法研究过程中,应当把政府规制(监管)视为研究的重心,这不仅因为宏观调控的理论研究远远丰富于对微观经济领域的研究,更重要的是,政府规制(监管)是直接作用于各个市场主体和具体的经济活动中,一旦政策有所偏差,市场参与者将是最直接的受害者。微观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市场这个看不见的手是主导,所以对于市场规制(监管)的研究更侧重于个案的分析。我国有着很深的计划经济传统,如何将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过渡到现代市场经济中的规制(监管),这也是为什么政府规制(监管)确实应当成为经济法研究重心的深刻的体制原因。

有了这样一个逻辑起点,我们的研究应该遵循这样的逻辑不断深入:(1)国家规制(监管)市场经济的度;(2)国家对经济的管理如何影响经济立法;(3)我国经济法应该有怎样一种体系框架。

3.1确定政府规制(监管)的度

理论界对于这方面的研究从来就没有间断过,可是并没有太大的突破,因为面对千变万化的市场活动,要作一个定量分析是非常困难的,而且这个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在受许多因素影响下,不断维持这一种动态平衡。

3.2规制(监管)程度对经济立法的影响

法律规范对政府规制(监管)权限的界定以及对政府取得、行使规制(监管)权程序的规定,在加大了政府管制成本的同时,又对政府管理活动形成了监督,因此在防止政府过度规制(监管)或者滥用规制(监管)权方面具有提高政府管理效益的作用。但是由于政府规制(监管)要发挥作用主要还是依赖政府机构主动行使权利如处罚权,因此规制(监管)的效率又会因这一制度安排而降低,在这些情况下,甚至会导致政府规制(监管)失败。因此,我国经济立法应当一方面加强对政府权力的限制,防止权力寻租的出现如将行政垄断纳入反垄断法调整范围,另一方面在一个个具体经济法律关系中努力发掘传统法律救济的资源,关注行政处罚、私人诉讼以及公益诉讼等多种救济手段的有效结合。

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范文2

【关键词】供给侧改革 创新 新动力 新常态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十三五”时期乃至更长的时间将处在一个突出位置上,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我们需更注重以中长期的高质量制度供给统领全局的创新模式,在优化供给侧环境机制中,强调以高效的制度供给和开放的市场空间,激发微观主体创新、创业、创造的潜能,构建、塑造和强化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新动力。

一、供给侧改革的意义

2011 年以后,我国经济告别两位数增长状态而进入潜在增长率“下台阶”的新阶段,“新常态”其“新”已在经济下行中明朗化,而其“常”则还未实现,需要完成探底、在企稳后对接一个增长质量提升且尽可能长久的中高速增长平台。对此至为关键的结构优化和创新驱动,必须以实质性推进攻坚克难的全面改革来保障。

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化进程已经到达一个非同寻常的关键时期和历史性的考验关口,仅以短中期调控为眼界的需求管理已不能适应客观需要,应当及时、全面引入以“固本培元”为主旨、以制度供给为核心、以改革为统领的新供给管理方略,针对中国经济社会的重大现实问题,“中西医结合”多管齐下,共收疗效。

为处理好新阶段动力机制转换与优化、促使微观经济主体潜力与活力充分释放的相关问题,需要十分注重在整个经济体系的供给侧,正确把握改善其环境与机制的思路和要领。在传统的需求管理还有一定作用和优化提升空间的同时,我们迫切需要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着力改善供给环境、优化供给侧机制,特别是通过改进制度供给,大力激发微观经济主体活力,构建、塑造和强化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新动力。

2016年1月26日,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强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为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实现“升级版”的整体跃升,给出了极为重要的指导。

二、供给侧改革的对策建议

在我国,往往在经济下行压力明显时,也正是改革推进阻力较小之时。应抓住时机,推进改革优化供给侧环境机制,为我国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第一,从控制人口数量转向优化实施人力资本战略。面对我国劳动人口明显下降、老龄化社会加速到来的趋势,必须尽快、果断调整我国人口政策。一是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出台后,还可以动态推进后续优化举措。二是将计划生育重点针对体制内的人口控制,过渡到以整个社会全面优生和提高人口质量为核心的人口战略,并进一步改写为以教育和提升创新能力为核心的人力资本战略。

第二,积极审慎推动土地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流转制度。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也是供给管理的极重要内容。当前,土地制度改革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农村土地方面(涉及集体经营用地、农民承包地和宅基地)。我们建议积极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的有关精神,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和途径;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积极总结借鉴重庆等区域以“地票”制度处理远离城市中心区的农民在农地“占补平衡”框架下分享城镇化红利的经验。全面推动农民承包土地使用权的确权、流通、转让、租赁制度,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第三,全面实施金融改革,积极解除“金融抑制”,有效支持实体经济。一是进一步深化金融机构特别是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改革,适当降低国家持股比例,提升社会资本持股比例;二是积极发展证券、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三是在政策性融资机制创新中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开发性金融、农村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等服务体系;四是依托存款保险制积极发展一大批社区银行、村镇银行,健全小型、微型企业融资体制,改进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五是应全面放开存贷款利率管制,实现市场化定价的方针,在利率市场化的最后“临门一脚”――放开存款利率上取得突破后继续改进和完善相关机制;六是以显著提升直接融资比重为目标,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在继续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市场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覆盖全国的股权交易市场(三板),并推动“大资产管理公司”建设;七是提高金融业稳健性标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八是加强金融业监管,落实金融监管改革措施和稳健标准,完善监管协调机制,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九是做好准备适时实行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支持人民币国际化。

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范文3

一、会计政策和经济政策的内涵

会计政策分为宏观(政府)会计政策和微观(企业)会计政策两个层次。宏观会计政策主要指一国或一个地区的会计实务规范的可选择空间,通常体现为有关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原则的制定。微观会计政策指在既定的可选择的领域内,根据企业的目标、会计人员的偏好,对可供选择的会计原则、方法、程序进行定性、定量的比较分析进而选择的过程。我国具体会计准则财会字[1998]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中将会计政策解释为“企业进行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企业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不难看出,该定义的会计政策主要指微观层次上的会计政策选择。可见,宏观和微观会计政策是指会计政策的制定和选择两个不同的方面。本文所说的会计政策包括宏观会计政策,也包括微观会计政策。

经济政策是为实现既定的目标,政府制定的在一定时期内组织、调节、控制经济活动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一般地,经济学分为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主要通过分析国民经济中有关经济总量之间的关系,研究如何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充分利用资源;而微观经济学通过分析与单个经济单位的经济行为有关的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研究合理配置资源。相应地,经济政策也包括宏观经济政策和微观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政策主要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国民收入分配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科学技术政策、国际收支政策、会计准则等。微观经济政策主要包括赊购政策、赊销政策、价格政策、股利政策、会计政策等。

由上述定义可以看出,宏观经济政策包括宏观会计政策(会计准则),微观经济政策包括微观会计政策。可见,会计政策是经济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与其他经济政策手段相互配合,促进经济健康、有序、稳定地发展。

二、会计政策选择应服务于经济政策

这是会计理论传统研究方法中经济学家的观点。该方法认为,会计政策选择要能反映对宏观经济指标变动的控制能力的影响,应关注“一般的经济福利”。比如,在物价上涨的情况下,企业为了谨慎起见,对存货的发出就应该选择后进先出法(LIFO),而不是先进先出法(FIFO)进行核算,对固定资产就应该采用加速折旧法。同时,会计政策选择应考虑行为性影响和“宏观经济后果”,体现政府宏观经济政策预期目标。正如郝金斯所指出的:“公司报告准则应当能引导个体经济行为与国家宏观经济目标相一致……会计准则要符合政府宏观经济目标和经济计划。”

1、会计政策和会计程序应充分反映经济现实。经济政策是孕育会计政策的土壤之一,是影响会计政策制定和选择的重要因素。经济政策是政府对经济现实进行管理的意图,反映了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节及对产业机构调整的方向。从国家制定的经济政策可以看出,哪些行业和行为是被限制的,哪些行业和行为是受支持和鼓励的。经济政策的贯彻实施离不开会计政策和其他政策的辅助。政府会计政策的制定,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都应该充分体现经济政策,反映经济现实,只有这样,经济政策才可能得到贯彻,政府对宏观经济的管理才得以实现。比如,1962年美国国会提出了《收入法》法案,其中规定:技术改造投入的固定资产可以按成本的一定比例扣减后再缴纳所得税。其中的扣减办法有两种:流进发(固定资产购买当年全部扣完)和递延法(固定资产分年抵扣)。当时美国的经济政策是大力鼓励固定资产投资,以促进经济发展。根据这一经济情况,最终选择了流金法扣除。此后,又出现了自我保险和大灾难公积金,债务重组、通货膨胀、外币变动等会计政策。在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从来就是依赖于政府部门。会计准则体现的是政府的意志,因此,会计准则的制定就成了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之一。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别规定,企业核算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就是说企业应当按照经济业务的实际内容而不是各种形式来确定会计处理方法。如果仅仅依靠经济业务事项的某种形式来确定会计处理方法,难免会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这一会计政策的出台,不可否认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也有它的经济政策背景。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失真严重,诚信遇到危机。在这种大环境下,国家倡导2002年为“诚信年”,所以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顺应了加强企业诚信建设的这一经济政策。

2、会计方法和技能的选择要充分考虑经济后果。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会计信息会导致社会资源重新配置,社会财富重新分配,因此,会使一部分集团和个人得利,另一部分集团和个人失利。所以会计政策的制定、会计方法和技能的选择就成为各个利益集团斗争的焦点所在。如何权衡各个利益集团的得失,是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会计政策的选择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在这里,引用厦门大学会计系陈华在《经济后果观与美国会计准则的制定》一文中提到的一个例子。1975年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颁布了财务会计准则第八号公告(SFAS8),要求跨国企业的外汇折算采用时态法,且折算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该准则一经颁布,立即成为众矢之的,其中反映最强烈的要数企业的管理人员,有些企业甚至在报表附注中对SFAS8的理论基础表示怀疑。事实上,单纯从理论角度看,SFAS8完全符合购买力平价理论和利率平价理论。但使企业管理层最为恼火的是其易变和不可控的外汇折算差额必须进入损益表,这势必影响企业管理层的薪酬计划。同时,波动的会计利润向市场传递的是企业发展不稳定的讯息,从而影响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对资金的筹集。迫于各方的压力,六年后FASB颁布了SFAS52,规定改用现行汇率法,并将外汇折算差额作为一个单独的项目列入所有者权益,平息了企业管理层的强烈反对。可见,因经济后果的存在,使理论上更为完善的SFAS8无法实施,而理论基础欠缺的SFAS52却因兼顾了管理层的利益而得到广泛认可。所以,在会计政策制定和选择时,应充分考虑行为性影响和由此带来的经济后果。另一方面,有些人为了达到自己希望的经济效果而利用会计政策选择来实现。比较典型的例子是,若CEO的报酬计划以收益为基础,管理人员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倾向,则管理人员更有可能使用能增加收益的会计程序,以求个人效用(福利)最大化:(1)将报告收益由未来期间,提前至本期确认;(2)若企业发生亏损,将未来可能亏损提前至本期注销,以提高未来收益;(3)若分红计划包括认股权,则选择“拉平”收益的会计方法,以保持股票价值的稳定增长。

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范文4

    (一)逆向选择、柠檬市场与保险公司承保意愿不足

    事前的信息不对称会导致逆向选择问题。逆向选择的存在使得市场价格不能真实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导致市场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中,保险人和污染企业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污染企业对其自身的环境风险状况拥有的信息多于保险人。如果保险人无法进行有效的风险识别和评估、细分市场,就无法制定出真实反映投保人风险状况的费率,市场就会缺乏效率。逆向选择最终导致柠檬市场的出现。由于信息不对称、保险公司细分市场和差别定价能力不足等原因,保险公司采取平均定价法,导致环境污染风险低或者风险控制有效的企业退出保险市场,而高环境污染风险企业则积极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致使保险市场失败。由于逆向选择和柠檬市场问题破坏了保险风险分担和大数法则的运用,保险公司出于自身经济利益不愿承保柠檬市场中的高环境污染风险企业。

    (二)有限理性、机会主义与污染企业投保意愿不足

    西蒙(1947)认为行为人是有限理性的,决策者不可能掌握全部信息,因此不能做出完全理性的决策。作为微观经济活动主体的企业是有限理性的,由于环境污染损害的突发性和影响的渐进性,污染企业有时并不能充分意识到环境污染损害后果的严重性以及经济和社会影响。污染企业不能完全意识到环境风险管理的必要性,降低了其投保意愿。投机性和逐利性使得机会主义盛行,降低了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意愿。企业存在侥幸心理,认为环境污染事故是小概率事件,几乎不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而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就成为一种额外的成本,出于逐利本性,企业很少自愿投保。

    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效率与公平的权衡

    (一)责任保险市场失灵与政府监管

    市场机制本身不具备实现社会目标的功能,当存在信息不对称和外部效应时会造成市场的失灵,使市场机制在环境污染和保护等特定领域难以发挥作用,导致保险资源配置的低效率。政府把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定为强制保险,作为一种经济干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有效需求和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发挥了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

    (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与维护社会公平

    除了发挥政府的经济职能外,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另外一个重要出发点是它能起到维护社会公平、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作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它不仅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降低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概率从而实现环境保护的目标,而且能在污染事故发生时充分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缓解社会矛盾。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强化了这种对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的保障。

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范文5

一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此句出自《左传·曹刿论战》。这里,曹刿所言与经济学中的“边际报酬递减规律”有异曲同工之妙。西方经济学家指出,在生产中普遍存在这么一种现象,在技术水平不变的条件下,连续等量地把某一种生产要素投入到生产过程中,最初带来的边际产出是递增的,一旦超过某一定值,每增加一单位投入所带来的边际产出是递减的。正如击鼓,却一鼓不如一鼓。

在生产中,边际报酬递减的例子十分常见。比如,在建房时,如果建材、建筑设备等其他投入不变,随着人工的增加,建造速度可能会加快;但人数增多到某一数量后,此时再增加人力,不仅不会加快建造速度,反而会“人多手脚乱”而延缓工期。又如,在农田里撒化肥可以增加农作物的产量,当向一亩农田撒第一个100公斤化肥的时候,增加的产量最多,撒第二个100公斤化肥的时候,增加的产量就没有第一个100公斤化肥增加的产量多,撒第三个100公斤化肥的时候增加的产量就更少甚至减产,也就是说,随着所撒化肥的增加,增产效应越来越低。再以国有企业劳动力要素的投入为例,当前国有企业职工总数远超国有企业本身所要求的适度规模,产出低,效益差,造成了劳动力资源的极大浪费与配置不合理。俗话说,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粗放式的人力投入只会造成一个结果:边际报酬递减。

二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两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该句出自《孟子》。孟子认为,鱼和熊掌不可得兼,欲取之必先与之,有所得必有所失。

这与经济学中的“机会成本理论”不谋而合。俗话说: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任何经济活动必须消耗资源,而一切资源又都是稀缺的,在使用一种稀缺资源获得某种收入的同时放弃在其它方面所能得到的更高收入,称之为“机会成本”。通过比较机会成本的高低,可以使资源从效率低的用途转移到效率高的用途上。因此,以机会成本来估算生产中的各种成本,对于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整个经济或单个部门,单个企业的资源配置,不管是理论研究还是实际应用都具有参考价值。有学者指出,目前我国大多数低效运行的国企所消耗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的机会成本是大得惊人的,应予以高度重视。

撇开“机会成本”不论,“鱼与熊掌不可得兼”的矛盾在经济上也是很普遍的,譬如银行业中“流动性”与“安全性”的矛盾,“安全性”与“效益性”的矛盾,经济活动中“效率”与“公平”的矛盾,等等。

三善者不来,来者不善

该句出自清·赵翼的《陔余丛考·成语》,含义为来的不怀善意,有善意的不会来,体现了经济学中的“逆向选择”原理。

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首席经济学教授阿克劳夫(Akorlof)对二手车市场模型的分析,创立了逆向选择理论。该理论解释了保险市场上保险公司在信息不对称时所面临的经营困境。保险公司通过保险合同与投保人达成协议,发生保险事故时支付一定赔偿,投保人以支付保费作为代价。然而,每个顾客发生意外的可能性是不同的,那些最容易发生意外的人往往最愿意购买保险。比如,在医疗保险中,那些知道自己身体状况不好、随时都可能住院的人最有积极性购买保险;那些身体状况良好往往不愿意购买保险。如果保险公司提高保险费,很可能将风险小的顾客赶出市场,而留下来的客户需要赔偿的概率大大增加,从而迫使保险公司再次提高保费,如此恶性循环,最后使得所有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的投保人(优质客户)全部退出市场,剩下那些健康状况非常糟糕、在高额保费面前仍然愿意购买保险的投保人(劣质客户)。劣质客户不断驱逐优质客户,保险公司从一开始所选择的总是那些最能使自己破产的劣质客户,正所谓“善者不来,来者不善”。

这种逆向选择告诉我们,凡是那些积极买保险的人都是容易出险的人,所以具有购买保险的最大意愿,以便出险之后能得到赔付。而出险概率较低的人则往往犹豫不决,如果保险价格提高了,反而会把他们拒之门外。经济行为中的逆向选择又叫“逆淘汰”,其实质就是广泛存在于经济生活中的劣币驱逐良币规律。400多年前,英国经济学家格雷欣发现,两种实际价值不同而名义价值相同的金属货币同时流通时,实际价值较高的货币,即良币,必然退出流通———它们被收藏、熔化或被输出国外;实际价值较低的货币,即劣币,则充斥市场。人们称之为格雷欣法则,亦称之为劣币驱逐良币规律。

四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冰成于水而寒于水

该句引自《荀子·劝学》。青与蓝,冰与水的辩证关系体现在:因为卓越,所以超越。

在经济现象中,连锁反应与效用成倍扩大的情况叫做“乘数理论”,也是凯恩斯就业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该理论,在消费需求不足造成总需求不足而私人投资不力时,尤其要靠政府增加购买支出来解决。增加一倍的政府支出可带来多倍的国民收入。近年我国经济受金融危机影响,发展速度放缓,为扩大内需,政府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加政府支出,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宏观经济,使国民经济逐步走上复苏之路。

五审堂下之阴,而知日月之行,阴阳之变;见瓶水之冰,而知天下之寒,鱼鳖之藏也

此句引自《吕氏春秋·察今》。该论述涉及到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理论———预期。

预期是人们对经济变量(如价格,利率)在未来变动方向与幅度的一种估计,预期可以支配人们的现实行为,通过对所有与决策有关的不确定的经济变量进行预测,决策者就能够采取合乎理性的措施,使未来的不确定性得到部分或全部补偿。预期日益成为左右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一些国际评级机构如英国的标准普尔(Standard & Poor’s),美国穆迪(Moody),惠威(Fitch IBCA),汤臣百卫(Thomson Bank Watch)在引导人们形成预期,对外汇市场波动预测方面作用重大。1997年4月25日,穆迪在降低泰国信贷等级后又降低了三家主要商业银行的信贷等级,并将降级归结为泰国经济金融形势恶化,由此造成投资者对泰铢贬值的强烈预期,加上国际投机机构大举进攻,从而推倒了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第一张“多米诺骨牌”。

六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出焉

原句引自《荀子·劝学》。荀子这一朴素辩证法思想反映到经济学中就是“规模经济效应”,即通过不断扩张生产和积累自身优势以达到最优规模,从而使经济效益得到提高,形成“滚雪球”式的赢利模式。当前全球一体化趋势掀起的企业并购,越来越显露出大型跨国公司在世界经济舞台的主角地位。

七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生之有时而用之无度,则物力必屈

原句引自《贾谊·论积贮疏》。贾谊在此指出,生产不足而消费过度,必然导致供给紧张,形成“短缺”经济。短缺是生产力不发达在经济上的表现,我国告别“短缺”进入买方市场也不过一二十年而已,长期以来,经济生活处于供给严重贫血状态,改革开放后,政府抓住增加供给这个“牛鼻子”,大力发展生产,引导合理消费,理顺各种经济关系,解放生产力发展的各种桎梏,才使我国逐步摆脱了“短缺”的困扰。

八圣王在上,而民不冻饥者,非能耕而食之,织而衣之,为开其资财之道也

原句引自《晁错·论贵粟疏》。不难看出,晁错实际上在此提出了国家在发展经济中应当承担的职能———非“耕”也,亦非“织”也,而是“开道”也,即国家应主要行使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职能,通过制订方针政策,信息,协调利益关系,提供服务,进行监督,来指导经济运行,实行政企分开,避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的尴尬局面,大力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更多地利用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九东家之子,增加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肤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

此句引自《宋玉·登徒子好色赋》。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东家之子,美得恰如其分,任何刻意的淡妆浓抹不仅毫无意义,反而有损她的天然魅力。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考察就是所谓的“帕累托最优状态”。如果对于某种既定的资源配置状态,所有的帕累托改进均不存在,即在该状态上,任何改变都不可能使至少有一个人的状况变好而又不使任何人的状况变坏,则可以称之为帕累托状态。满足这一状态的经济就是有效率的。帕累托最优是评价一个经济制度和政治方针的非常重要的标准。从市场的角度来看,一家生产企业,如果能够做到不损害对手的利益的情况下又为自己争取到利益,就可以进行帕累托改进,换言之,如果是双方交易,这就意味着双赢的局面。

参考文献

[1]吴楚材,吴调侯,等.古文观止[M].中华书局,2008.

[2]高鸿业.西方经济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3]李健,唐五湘.微观经济学[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范文6

一、区域总量性货币政策的理论分析

对货币政策的研究由来已久,早期的货币数量论、威克塞尔、凯恩斯、后凯恩斯主义、货币学派及理性预期学派都提出了各自的货币政策的理论和思想,但以上所谈到的货币政策理论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将货币政策看作是一种总量性宏观经济政策,认为货币政策作用的直接对象是社会经济总量,因而对货币政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货币政策是否能够系统地影响产出,货币供给与产出之间是否存在稳定的联系,货币当局能否如愿地适应经济当前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控制货币供给总量、社会物价水平能否稳定等方面,通过这几个方面的研究来解析货币供应量与宏观经济变量的关系。

这些理论一般认为货币政策是一种总量目标调节,一般情况下不考虑结构问题,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成熟的间接宏观调控体制下更是如此,这一观点中所指的货币政策是狭义角度的货币政策,即中央银行通过对“钱袋子”口径的控制,提供社会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货币量,而对于一国产业结构、区域结构等结构性问题,不应该也不可能是中央银行货币供给调控的目标,因为中央银行货币供给调控不能控制货币在各行业、各区域等的具体流向。

区域总量性货币政策要真正有效发挥作用,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货币供给的外生性、可控性及中央银行的行政独立性。中央银行要通过货币政策对全社会进行总量性调控,首先必须能够有效控制货币供给,根据当前和未来经济发展的需要投放货币,继而货币在有效利率价格机制的指引下,流向社会最需要的地方去,引导社会资源达到优化配置,在这一过程中,中央银行应该能够自主地对货币供应量进行调控,因为中央银行具有行政独立性,货币供给具有外生性。

2.健全发达的金融市场体系。货币政策的调节对象是货币,通过对社会流通中的货币数量进行调节以适应实际需要的货币数量,从而稳定社会的总体物价水平,区域总量性货币政策离不开健全发达的金融市场体系。货币政策传导不仅取决于中央银行的“主动性”货币政策行为,而且取决于企业、居民等微观经济主体的反应,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如何对微观经济主体产生作用呢?联系其中的是包括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在内的金融体系,金融体系在货币政策传导过程中起“金融中介”的作用。货币政策通过金融市场改变各种金融资产的相对价格,改变和调整经济主体的资产选择行为,最终影响社会消费、投资和出口。

3.市场化利益导向的微观基础。区域总量性货币政策作用过程是一个间接作用过程,其作用的发挥不仅仅在于中央银行如何调控,更重要的在于金融机构、企业、居民等微观经济主体对中央银行的行为如何做出反应,只有当这些微观经济主体是真正的市场化的利益主体,才能产生真正的金融市场,才能产生真正的价格机制,否则货币政策的作用无从谈起。

4.区域经济、金融一体化。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交易离不开货币,货币政策的作用在于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所需要的货币,保持币值稳定,为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环境。货币离开中央银行以后,将进入金融体系,通过金融体系的中介作用进入实体经济中,为保证社会化商品经济的正常平稳运行,不仅要求商品供求均衡,而且要求货币供求总量和结构均衡,也就是说使货币流向最需要货币的地方去,而要达到这一目的,必须以区域经济、金融一体化为前提,否则,会出现一方面货币流通到不需要的地方去,另一方面需要货币的地方却无货币流通的现象,导致货币政策传导不畅通。

二、区域总量性货币政策在我国的适用性研究

(一)区域结构性货币政策逐渐引起关注

货币政策的实际运行与理论分析过程不一样,它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时间过程,现实生活中的中央银行的货币调控与理论上的分析存在差异。近几年来,有以下两方面的因素促进了对货币政策区域差异化效应的研究。

1.经济理论界对信贷市场不完善在货币政策传导过程中所起作用有许多新的见解,货币政策“信贷观点”引起了越来越大的关注。货币政策“信贷观点”认为传统的“货币观点”主要关注货币政策变动对实体经济的最终影响强度,而在影响时间和影响构成等方面研究存在很多的不足,而且都是注重货币市场的作用而忽视金融机构和信贷市场的影响。货币政策信贷传导机制理论试图弥补这些不足,更加重视对结构因素的分析。

2.在欧洲中央银行成立前后,统一货币政策是否会在成员国产生不同的影响引起了极大的关注。(1)Carlo Altavilla(2000),[1]Volker Clausen,[2]Bernd Hayo(2002)[3]对EMU统一货币政策进行研究,认为EMU国家存在结构性和周期性差异,通过运用SVAR模型进行研究发现货币政策在成员国内存在非对称性冲击。(2)受这一研究主题的影响和启发,国外有学者开始研究比较货币政策在欧盟成员国以外的国家所产生的差异化影响,Bernanke B, Gertler M(1995),[4]Cecchetti S(1999)[5]以英国、德国和意大利为例,研究了企业结构和银行结构对货币政策的影响,认为以小企业和小银行为主体的国家对货币政策的反应比较大,相比德国和英国而言,在意大利货币政策产生反应的时间要慢,强度也小。Hallett and Piscitelli(1999)[6]以德国、法国和意大利为例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得出了大致相同的结论。(3)也有学者开始研究货币政策在一个国家内部不同区域的差异化影响。George Georgopoulos(2001)[7]考察了加拿大统一货币政策的区域影响差异,Michae T. Owyang ,Howard J.Wall(2004)[8]运用区域VAR模型进行研究,发现货币政策冲击在美国各区域间存在很大的差别。

(二)我国尚不具备实施区域总量性货币政策的条件

1.我国货币政策必须服从于“渐进式”经济转轨的需要,货币政策依然是国家干预经济的重要工具,它不完全是一种市场化的经济调控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具有财政性质和功能。出于“渐进式”经济转轨的需要,我国的货币政策必然要承担消化巨额社会资金损失这一改革成本的职责,同时兼顾化解金融风险的任务。我国货币政策的目标在理论界一直存在“单目标论”与“多目标论”之间的激烈争论,问题的焦点在于货币政策到底要不要将“经济增长”作为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从我国货币政策的实际执行情况来看,我国货币政策一直将“经济增长”作为重要的最终目标,当我国出现经济滑坡时,中央首先想到的是货币政策。中央银行的政策独立性和信用独立性都不理想,并没有获得独立于中央政府制定货币政策的权力,主要是执行中央政府的货币政策决定,货币政策委员会也只是咨询议事机构,没有制定货币政策的权力,中国人民银行难以避免成为政府追求其它目标如经济增长、提高就业等方面目标的便利工具,中国人民银行行为目标的多重性、拥有的部分财政职能和不合理的外汇管理体制弱化了其独立性。

2.目前我国金融体系发展不健全。(1)银行间市场发展较快,但票据市场的发展严重滞后,使中央银行在货币市场上的货币政策行为只能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产生反应,而对企业、居民等经济实体的作用十分薄弱,货币政策工具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力。(2)货币市场各子市场之间缺乏有机联系,不同经济主体被限制在不同的子市场,货币市场各参与主体不能在银行间国债回购市场、交易所国债回购市场、外汇市场之间自由进出,各子市场分别只允许指定的特定主体参加。(3)我国在货币市场上,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的利率确定开始采用市场化的方法,但作为金融市场主体部分的银行存贷款市场利率依然是由行政方式确定,这使货币市场利率的基础导向性作用下降,不能真正反映整个社会资金供求情况,大大降低了区域总量性货币政策的效果。

3.我国缺乏市场化利益导向的微观经济主体基础。(1)从我国企业的情况来看,产权改革的滞后使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预算软约束现象依然存在,企业治理结构不完善,因而对利率变动的敏感性比较低下,企业过度依赖银行信贷融资,资产结构单一化。同时我国存在一个突出现象是众多民营企业难以获得银行贷款,银行信贷结构与产出结构不对应。(2)我国居民资产、负债单一,金融努力程度不高,缺乏金融风险、收益意识,使总量性货币政策不能充分发挥其“指示”作用。从金融保险业对第三产业的贡献率和金融保险业对GDP的贡献率这两个反映金融努力程度的指标来看,发达国家这两个指标一般为30%和8%,从2005年我国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较大,除北京、上海的金融发展较快以外,绝大部分地区包括东部地区金融业发展依然滞后。(3)我国金融机构的主体部分是国有金融机构,受政府管制程度较高,金融机构行为“政府”导向现象普遍,不良资产的存在也限制了利率发挥作用的空间,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的变化不完全按照“三性”原则进行,金融机构行为调整是否符合货币政策的需要难以确定。

4.我国目前区域经济、金融存在很大差异。(1)无论是从总体经济发展水平还是人均经济发展情况来看,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差距很大,而且这种差距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2)各区域金融机构发展也存在很大差异,东部地区不仅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总行所在地,而且是11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所在地,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数量也要多于中部和西部地区,我国绝大部分的外资银行分行也设在东部地区(如上表所示)。(3)东部地区也是我国股票交易市场所在地,企业、居民的金融意识、金融观念要比中西部地区浓厚,对金融发展参与积极性要高于中西部地区。因此,我国区域经济、金融发展的巨大差异必然与区域统一性货币政策产生矛盾,对总量性宏观经济调控产生挑战,影响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外资银行分行的区域布局地区分行地区分行上海45珠海 3北京 22福州 2深圳 20南京 3广州15武汉 2天津 15成都 1厦门 9海口 1大连8昆明 1青岛4苏州 1汕头 3西安 1重庆 1 资料来源:《中国金融统计年鉴》(2004)。

三、我国区域总量性与结构性货币政策的比较:一个模型分析

(一)模型的假设条件

本文运用一个宏观经济模型来分析我国货币政策的区域结构问题,模型通过考虑不同区域的菲利浦曲线来分析货币政策的区域非对称性,菲利浦曲线为:

其中i表示不同区域;μi表示区域当前的失业率;μi表示区域的自然失业率;αi表示不同区域未预期的通货膨胀对失业率的影响因子;εi表示不同区域受到的货币政策冲击,由于本文的目的是研究我国中央银行统一货币政策在不同区域的非对称性效力,在不同的区域εi是相等的;πi表示区域当前的通货膨胀率;πei表示区域预期的通货膨胀率。另外,假设货币政策的实施者中央银行是一个理性的经济主体,由于稳定物价、促进经济增长都是现代货币政策的主要目标,因此一个国家的通货膨胀和失业对该国来说都是一件很棘手的事情,中央银行作为理性的经济主体会尽量减少货币政策的实施给国家带来的效用损失,[9]效用损失函数可以定义为:

为了研究的简便,本文定义i预期的通货膨胀率πei为0,预期失业率μei与自然失业率μi相等,因此,效用损失函数可以重新定义为:

(二)区域总量性与结构性货币政策比较分析

中央银行在实施货币政策时,有两种可供选择的实施方式:一种是中央银行区域结构性货币政策,在实施货币政策时考虑各区域的实际情况;另一种是中央银行实施区域总量性货币政策,以全国的整体情况为出发点。

第一,假定中央银行采取第一种货币政策策略,在实施货币政策时考虑各区域的实际情况,此时由n个不同区域组成的国家总体效用损失函数为:

(三)我国实施区域结构性货币政策的必要性

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目的在于实现效用最大化,要分析我国实施区域结构性货币政策的必要性,必须证明区域结构性货币政策能使国家的效用损失减小。

由此可以看出,随着货币政策传导过程中非对称性的增大,实施区域结构性货币政策更加能使国家的效用损失减少,有利于实现效用最大化。

四、我国货币政策应该考虑区域结构性因素

(一)在目前我国实际情况下实施区域结构性货币政策更加有利

因为我国存在的区域结构性矛盾对区域总量性货币政策效果的发挥是一个严峻的考验,特别是目前我国区域经济、金融发展差异较大,区域总量货币政策必然不利于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经济发展中地区发展不平衡和行业发展不平衡势必要求制定和施行政策时注重结构调整。国家在制定货币政策时应当更加充分地考虑区域经济、金融差异的客观事实及其对统一货币政策效力的影响。

1.在确保货币政策国家权威性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创新,调整现有中央银行高度统一的货币政策调控方式,加强中央银行区域分行在货币政策调控中的地位和作用。第一,各区域分行可以通过对辖区内经济、金融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确定辖区内重点信贷支持对象;第二,赋予区域分行在再贷款和再贴现方面更大的权利,各区域分行可以在不违背总行货币政策指导方向的前提下,根据辖区内金融机构发展规模和结构状况,通过再贷款和再贴现进行支持,再贷款和再贴现规模只需要报总行备案即可;第三,国家货币政策委员会人员中应该增设各区域分行的代表,以反映各区域分行在货币政策制定和实施的意见;第四,建立各区域分行货币政策实施效果评级制度和指标体系,探索组建区域分行货币政策评委会,负责对区域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2.对某些可以实行区别对待的货币政策工具实行必要的区域差别化调整。从2004年4月25日开始我国已实施机构差异的存款准备金制度,应该逐步推行区域差异的存款准备金制度,欠发达区域的存款准备金率可以低于发达地区,从而平衡因货币乘数不同而导致的货币供应量的差异,各中央银行区域分行可以根据区域内预期收益,实行有地区差异的利率,在再贴现的使用上,可以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在实施区域性货币政策同时,应该强化中央银行总行“窗口指导”工具的约束力。

(二)从模型分析可知,在我国货币政策效力区域非对称性的情况下,有必要实施区域结构性货币政策

区域总量货币政策运作是一个以完善、发达市场为基础的资源优化配置的过程,同时是我国货币政策发展的方向,也是整个市场化改革的要求,因此,不能用货币政策被动地去适应区域金融差异,区域化的货币政策调控不能损害我国向间接货币政策调控转型所需要的市场化基础和环境,应该努力完善我国特别是中西部地区金融体系建设,为货币政策运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形成全国统一前提与区域特色有机结合的国家货币政策调控体系。[10]

1.完善我国货币政策运行的市场环境,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调控的目的在于通过一系列货币政策工具影响居民、企业及金融机构的行为从而影响社会总供求关系,最终实现对国民经济调控,这一过程的有效运作有赖于市场化的经济主体的存在,因而,应该加强企业、金融机构产权改革,让她们成为真正人格化的产权主体。

2.货币政策更大程度上是一种总量性的政策,其目标在于保持物价的稳定,为整个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发展预期环境,区域性、结构性问题应该通过财政政策来解决,因而,政策性金融的建设显得十分重要。

3.目前,我国区域经济金融差异不仅体现在金融工具、金融市场布局的东部与中西部区域差异上,更主要体现在东部与中西部地区经济主体金融努力程度的差异上。东部地区经济主体金融努力程度要高于中西部地区,因此,在塑造真正人格化的产权主体的同时,还应该培育中西部地区经济主体的金融意识和理念,强化金融收益和风险约束,提高金融创新意识,这样才能适应市场化货币政策的要求,提高货币政策调控效果。

4.由于各地区经济和产业结构等存在差异,统一的货币政策调控有时会使某些地区利益受到损害,对此中央应该尝试建立货币政策调控的补偿机制。

主要参考文献:

[1]Carlo Altavilla. Measuring Monetary Policy Asymmetries across EMU Countries. Federal Reserve Bank of ST.LOUIS Working Paper.May.2000.

[2][BF]Volker Clausen & Bernd Hayo. Asymmetric Monetary Policy Effects in EMU.ZMI Working Paper.March.2002.[BFQ] Hayo,B.& B. Uhlenbrock .Common Money, Uncommon Regions,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 forthcoming.1999.

[4]Bernanke B, & Gertler M. Inside the Black Box:the Credit Channel of Monetary Policy Transmission. NBER Working Paper .1995.

[5]Cecchetti S .LegalStructure, Financial Structure, and the Monetary Policy Transmission Mechanism. FRBNY Economic Policy Review.1999(5).

[6]Hallett A., & Piscitelli L.EMU in reality: the eect of a common monetary policy on the economies with dierent Transmission Mechanisms,CEPR Discussion Paper .1998,2068.

[7]George Georgopoulos. Measuring Regional Effects of Monetary Policy in Canada. International Advances in Economic Research ,2001(7).

[8]Michae T. Owyang & Howard J.Wall. Structural Breaks and Regional Disparities in the Transmission of Monetary Policy. Federal Reserve Bank of ST.LOUIS Working Paper. June .2004.

[9]De Grauwe P. and M.-A. Senegas.“Monetary policy in EMU when transmission is asymmetric and uncertain” CESIfo Working Papers, 2003.

[10]宋 立.中国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与金融体系重构[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5.

On the Overall and Structural Regional Monetary Policy in ChinaZhou Mengliang1Ma Hao2 Abstract: China is a large developing country with enormous regional differences, which leads to differentiated effects of overall regional monetary policy among different regions. The marketization reform in China results in more market-orientation operation of monetary policy. With the great differences in regional economies and finance, monetary policy should not move back to administrative control, therefore, it is very important to study the structural monetary policy in China.Key words: monetary policy; region; neces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