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经济背景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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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经济背景

世界经济背景范文1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世界经济格局;多极化

世界经济格局多极化发展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显著特点,是冷战之后冷战之后世界格局发生演变,以及最终形成的背景首先考虑的因素。因为经济全球化对世界格局的多家花发展具有双重作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本质上是充满矛盾的过程,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既有多样化,又有单一化;既是分散化,又是集中化;既是本土化,又是国际化;经济全球化是一个悖论,是一个相反相成的过程。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决定了经济全球化不仅不会阻碍世界格局的多极化发展,而且变成了世界格局多极化发展的现实基础。

经济全球化的核心是经济生活向国际化、社会化不断发展的过程。经济全球化现代意义上应该是发端与工业革命之后的19世纪末。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以及由此形成的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基本完成了向全球扩张的过程。在这一历史推进过程中,欧洲是世界的中心,欧洲列强是经济全球化的主宰者、推动者,以及世界政治的“主人”。不过,以欧洲为中心的国际政治格局并不意味着单一的全球性欧洲帝国的形成。

二战以后,美国走上了世界舞台。美国的经济总量超过了世界的一半,凭借强大的政治影响力,美国对世界经济施加影响,从而形成了以美国为首的美国霸权。二战以后,在美国的主导下,经济全球化进程再次启动,并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更广更深的领域发展。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主要战略力量受到南北方力量、东西方力量失衡的影响,很多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实力减弱的情况下,出现了内部分化,有一些国家投入了资本主义经济阵营;国家在巨变之后实行资本主义模式的市场经济;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向市场经济转轨,很多国家逐一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这些使90年代以来的新一轮世界经济全球化浪潮在内容、范围、规模,还有经济生活国际化、社会化的水平方面,都达到了从未有过的高度。以美国为主的欧美发达国家,仍然是新一轮经济金融全球化的主导。签署了作为超级大国的解体,是在两极格局瓦解之后出现的,这样就更加助长了西方国家借经济全球化,推行全球统一化的企图。然而,尽管美国等西方国家充分利用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有利条件维护自己的政治霸权、经济霸权,其企图的单极世界格局也未能如愿以偿。两极格局解体的最主要原因是世界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规律,而就是由于这一规律的持续作用,使得产生于两极格局时期的多极化加速发展,促使冷战之后的世界力量进入“序列易位和要素重组”的新阶段。

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下面的结论:世界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在历史上推动了世界格局的变迁,而且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仍然对世界格局的演进起着决定性作用。

首先,科学技术的发展,焕发出强大的社会生产力,使大国实力发生“序列易位”的幅度和可能性都比以前增大。信息科技的发展为经济全球化提供了便利的条件,使大国之间的竞争不是在相互孤立的状态下进行,而是参与综合国力的战略竞赛。世界经济的不平衡发展,促进了世界各国的多元化,而世界各国的多元化正式世界经济多极化的基础。

其次,经济全球化扩大了发展不平衡规律的适用范围。由于建立在现代信息技术和科学技术基础之上的全球化作为一种市场力量,将所有国际政治经济都纳入统一的发展进程,使得发展水平和历史传统迥异的国家在统一起跑线上竞争,通过在全球范围内的生产要素配置、资源配置,促进了世界经济的发展,同时使世界经济从以少数欧美国家为中心,演变为世界经济增长中心的多元化,为后来居上的国家创造了空间,从而产生不平衡规律的全球化。

冷战结束以后,世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世界格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民族国家仍然是当今世界格局的最基本单元,并且在可预见的将来,仍是世界构造的最基本元素。

首先,世界经济全球化从政治领域来看,是一种制度安排。全球化不能超越人们的观念独立发展,尤其是在文化意识和政治制度方面,它是在现有的基本格局和国际秩序下发展的,只能与现有制度在相互作用中产生新机制。

其次,经济全球化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国家的保护。国家从一开始就是,而且至今为止一直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参与者。经济全球化作为一种客观进程,为国家提供了展示力量、展示活动的舞台。

再次,经济全球化不会造成全球文化的同质化。以美国为首的欧美各国,利用经济全球化推动文化价值的普世化,但是发展中国家为维护民族特性和民族传统表现出强烈的对抗心态。全球化趋势不仅不会影响到文化的民族性,反而会使文化上的民族性差异比以往更加突出和明显。经济全球化确实会对国家产生一定影响,但是作为构成世界主体的国家的本质没有发生改变。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虽然经济全球化趋势发展迅猛,但是国际经济体系中的主体仍然是具有不同利益的国家,他们构成了世界整体,是经济多元化的基本元素。目前,世界上形成和出现的政治一体化、经济一体化,都不会取代利益多元化,充其量会变成对利益多元化的某种协调。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企图建立由他们为首的“单极”世界格局,将“单一”价值观构筑成世界新秩序,不可避免的与国际政治多元化产生严重的冲突和对立。

从目前来看,世界经济格局的多极化发展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都主张建立多极化经济格局,反对任何国家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他国。与此同时,各大国都纷纷公开表态,表达建立多极化世界格局的主张。1997年,法国总统希拉克公开发表声明,认为不断发展的欧洲各国和中国要在世界经济多极化发展格局中发挥作用。1998年,俄罗斯前总统叶利钦公开表示,由一个国家独霸的世界是不可能的,多极化发展是最民主、最明智的国际社会体制。1999年7月,叙利亚总统公开表示,应该创建一个多极化世界,不容许任何一个国家影响这一趋势的发展。由此可见,美国企图建立的“单极”世界格局收到了世界各国的强烈反对。这一切表明,世界经济格局多极化发展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是符合世界各国人民诉求的正确反映。面对这一态势,美国人也承认,世界霸权收到内外许多条件的限制,“其深度有限”。总之,世界经济格局的多极化发展是不可逆转的历史洪流,不论霸权主义多么不可一世,都不可能阻止这一趋势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兹比格纽布热津斯基.大棋局[M],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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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绿色经济;东北地区;产业结构;优化方式

近几年,中国经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作为老工业基地的东北地区也在探寻新的发展出路。绿色经济是世界范围内普遍认同的发展模式,成为东北地区产业结构变革的新视角,探寻两者的有效结合成为笔者研究的核心。希望通过本次探究结果能够推动东北地区的产业结构得到有效调整,推动东北地区经济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重新展现老工业基地的风采。

1绿色经济概述

绿色经济最早由英国的经济学家皮尔斯提出,他在1989年出版了一本《绿色经济蓝皮书》并在书中首次提出绿色经济的概念。绿色经济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环境友好型经济、资源节约型经济、低碳经济、环保经济和循环经济。自此以后有多个学者纷纷从不同角度对绿色经济发展进行研究。虽然在绿色经济的定义上没有达成共识,但是关于绿色经济的核心内容却理解一致,即是以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和循环经济等为主要特征。绿色经济体现的理念是以人为本的发展方式。绿色经济的核心思想就是最大化给人类谋求福祉,降低人类生存的成本,增加人类的生存收益。从上面的分析不难看出来,绿色经济的实质就是降低成本,给人们提供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的产品,提供能够满足社会需求的产品,增强高质量的供给、扩大有效的供给,减少无效的供给。从需求方面来分析绿色经济就是引导绿色投资、绿色消费和绿色进出口贸易。

2简析东北地区产业结构存在的问题

分析东北地区的产业结构,从投资项目上来看,东北地区发展战略主要是着眼于资本或资源密集型产业,却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民众普遍收益的小项目。从投入要素结构方面分析,通常是偏向资源消耗高的项目,让环境问题逐渐明显。从东北地区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模式分析,还是以资源密集型为导向的重工业为主,缺少周转速度比较快、竞争活力比较强和可变资本相对高的其他产业。东北地区现在所面临的产业结构问题日益凸显,概况起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产业结构单一并且层次比较低,产业或者产品的科技附加值不高。东北地区因为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以及地理位置、地区矿产资源优势的原因,在产业结构上表现出僵化的情况,经济调整的速度非常缓慢,日积月累,东北地区的产业结构制度的发展渐渐处于我国的落后水平。通过调研发现,东北地区的第二产业占生产总值的近一半,工业也在40%以上。表明东北地区的产业结构过分依赖于工业的发展,其结构层次比较单一,致使东北地区的工业层次相对低,表现为产品单一,创新型、高科技、高附加值的产品较少。分析第三产业发现,服务业的层次水平也比较低,随着劳动力成本日益增加,所面临的成本问题也日渐严重。2.2即便东北地区的一些产业规模比较大,然而彼此之间的关联性和依赖性不强。东北地区的工业表现出大而不聚的特点,并没有形成高关联性的集群化。东北地区大多以国有企业为主体,即便产业的规模较大,但是国有企业实行垄断机制,所以产业结构的扩散效应很难得到发挥,非常不利于形成绿色产业链。2.3产业内人才规模和产业规模不适应。通过调研发现,东北地区人才的留存率太低,东北生源的人才不愿意回家乡工作,而外地的优秀人才也不愿意选择到东北地区发展,在人才链上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所以虽然产业的规模巨大,但是其中的人才规模与产业规模差距非常大,最后还是会带来产业规模萎缩的情况,让产业结构逐渐变得不合理,同时产业的效率也被逐年降低。2.4很多产业的创新能力不足,产业没有核心竞争力,产业结构在升级方面存在很多困难。长期以来,东北地区的主要产业的核心技术、大型成套设备、核心元件和零部件都是依赖于进口。所以,没有自主创新的能力成为限制东北地区产业发展的桎梏,严重影响着产业升级和技术突破。

3分析东北地区产业结构的绿色化优化

绿色经济不但可以优化产业结构,给广大企业带来较高的经济效益,还能够减少资源浪费和污染的排放,给企业带来可观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可谓一举多得。要想推动东北地区的产业结构向着绿色经济的方向发展,就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3.1协调、平衡产业结构。结合东北地区产业结构失衡的现状,根据绿色发展的要求协调所有部门和谐发展,共同促进经济发展的要义,结合经济发展的需求,应该努力加大对第三产业的扶持力度。现代服务业作为绿色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得到高度的重视,要努力发展东北的现代物流业、金融业、信息和咨询、文化产业、培训业等。3.2建立绿色产业链,形成绿色产业结构集群。应该打破东北地区的国有企业的垄断形势,推进产业规模的扩散效应。首先要协调、平衡产业结构,同时明确服务业的发展增长点,在此基础上,东北地区绿色经济发展还应该尽力实现省市间和地区内部之间的生产要素和物质资料的优化配置。利用东北地区深厚的农业和工业优势建立农业生态园和工业生态园,进而实现上下游的良好衔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有效的节约成本,从而大幅度地提高收益。3.3绿色化产业结构优化,要加快步伐建设高新技术产业,不断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应该努力优化产业结构,让资源、政策倾向于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适当的减少初级、低层次的加工业。并且要充分发挥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大力去除产能,让资源的配置更加符合市场的需要。3.4鼓励绿色经济创新与创业,任用人才合理化、绿色化。在绿色经济背景下,创造新的发展和就业机会成为占领未来经济竞争优势地位的法宝,同时也是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有效途径。东北地区一定要发挥在机器人和人工智能应用方面的优势,积极发展“物联网”、“云计算”等产业,不断明确发展的重点,加强先进科技的研究,努力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发展。同时要加大优秀人才的引入。

世界经济背景范文3

至此,我们似乎可以以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律进化的要求来理解经济法的出现了,然而,以上所有的分析却并没有解释作为一种具有发展自主性的法律现象,经济法是如何在法律变迁过程中凸现自身的——因为,法律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制度装置,其演化不仅取决于各种社会力量、组织结构等概念潜能之间能动的相互影响,它的发展还有其内部的动力机制(相对于作为外界因素的经济利益与政治权利结构来说),即自身发展逻辑。于此,我们要解释法律自身特性的变化和发展,就必须寻求在法律内部发挥作用的因素。[62]而这对于经济法来说,就是它如何在法律的自主变迁中成为现实。

诚如韦伯所言,“现代化”是人类社会普遍经历的一次“理性化”过程,法律的演进作为社会进步中的一个元素,也经历了理性化的洗礼。形式理性的法律制度在产生于并进而促进资本主义发展的同时,也随着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滋生出自身再实质化的可能,最终在20世纪经济法的产生实现了这种转变。

(一)法律的形式理性及其实质化

1.韦伯的形式理性法律思想

韦伯的法律社会学思想是如此重要,以至于近一个世纪以来,人们涉足于这一领域对法律现代化进行研究时,都不得不涉及由他所设定的形式理性(formal rationality)与实质理性(substantive rationality)范畴。他在解释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何以在西方文明崛起时,除了认为只有基督教新教中所包含的文化基因(世界观、伦理观与企业动机)才有可能发展出并有助于现代市场经济之外,[63]又提出一个实质命题,即:现代西方以“形式化、逻辑化和理性”而彰显的法制,是作为一种同样理性的经济制度的资本主义运行的一个近乎必要的条件。[64]这里,韦伯将西方资本主义经济法制称为“形式理性”的法律。一个形式理性的法律制度创制一套自主的、普遍的规则,其适用依赖于通过特有的法律推理来解决具体冲突的法律职业群体,这样,形式理性就在规则与实践层面表现其特征:其一,法律作为一套规则的自主性,不仅有别于和独立于诸如道德戒律、宗教信条和政治原则等规则制度,而且其规则内容也强调由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决定,排斥外力的干涉;其二,法制由拥有专业法律知识而非行政、政治或道德等知识技能的专业人才来进行独立的操作,严格遵循形式逻辑的推理。

形式理性法在规则上的特征,实际上就是法律规则的体系化与形式化。(1)通过具体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活动以及个人对法律理性的和经验的运用,法律发展成为一个日臻完善的规则体系。“体系化意味着:建立所有由分析所获得的法的原则的联系,使它们相互之间组成一个逻辑上清楚的、本身逻辑上毫无矛盾的和首先是原则上没有缺漏的规则体系,也就是说,这种体系要求,一切可以想象的事实在逻辑上都必须能够归纳到它的准则之一的门下,否则,它们的秩序就失去法的保障”,[65]在这样一个规则系统中,概念是对事实的高度抽象,规范是概念的组合,规则、结构按严密的逻辑体系排列,完整而和谐,通过演绎推理,任何一个法律问题都可以得到确定的答案。这种思维模式已成熟到这样一种程度,它“表征着一切经过分析得出的法律判断的统合,这些法律判断的统合方式构成逻辑清晰的、内在一贯的、至少在理论上是非常严密的法规体系。显而易见,一切可以想见的实际情况都必须逻辑上被包含在其中,以免他们的秩序缺乏有效的保证。”[66](2)形式理性法律在规则层面上往往仅规定个人之间普遍的联系方式和原则,基本上不涉及实体内容,因而为个人自治保留制度化行为空间。实体的法律事务,在这种制度形式下,意味着已授权个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原则自主地安排和实施,亦即所谓“法不禁止即自由”。[67] 近代民法确立私法自治原则,法理上假设个人,在每项经济交易中,对于个人的利益,应该而且具有本能自己照顾,不必国家公力的积极协助为前提,而尊重当事人的意思,作为形成法律关系的准据。[68]

而实践层面的形式理性化,就是法律推理的普遍运用和法律职业的科层制。(1)基于“抽象阐释意义的法律分析方法”是创建形式主义法律规范的惟一方法。[69]根据给定的法律规则,运用推理可以判断行为的法律后果,所以,每一个具体的裁决都是把抽象的法律规则运用于具体的法律事实的结果。(2)由于抽象化思维的复杂性、高技术性以及法律体系本身的庞大与严密,只有受过严格、专门训练的职业法律家才能掌握它,包括律师,也包括法官。由此,法律职业群体在社会中可以享有较高的荣誉,并获得一种自治地位。由于形式理性的严格要求,除法官、律师外,其它外行人不能随意依据宗教、伦理、价值原则、政策标准对依据法律作出的纯形式判断指手划脚,这种自治要求司法是独立的。[70]

2.现代法之形式理性实质化

但是,即便是在韦伯描述形式理性的制度体系的同时,他也暗示了“法的再实质化”的可能性,而这种可能也终于在本世纪随着福利法制国家(the welfare and regulatory state)的到来而成为现实,人们开始质疑法律形式理性的完备,并转而强调作为一种有目的的、目标导向的干预工具的实质理性法律制度。

一方面,“法律以其自以为合理的制度形式存在着,但法律本身却不是目的”,[71]于是,这种对工具理性的过分强调导致了对价值理性的忽略。但是法律毕竟与各种计量制度不同,法律是有价值取向的,当行为在遵循某项法律规则时,行为人实际上是在有意无意地以规则背后的实体价值或普遍意志为其行为的取向,这种情况在行为的意向超出了规则的适用范围而不得不求助于立法目的时就突出地表现出来了,这时对行为的评价不再局限于“意思自治”、“契约自由”等形式要求,而是要求行为人对普遍的市场交易伦理正义的遵守,也就是在追求自我目的的同时还要服从社会价值与实体正义。

另外,由于形式理性主张法律条文的“逻辑自足”以及坚持连续性的方法论规则(法律三段论、法律解释规范),当缺乏某个下位概念时,可求助于其上位概念演绎出解决案件所需的具体概念,因而其法律操作系统是从抽象到具体而不是相反,是“颠倒的法”,既不能适应社会变迁所导致的法律漏洞的解决,又排斥支配或指导法律实践过程的观念、思维和学说,其保守性不利于法律的发展和实质正义。[72]这种纯粹的形式理性遭到了包括利益法学、自由法学和批判法学等学说的批判。而且,运用法律规则进行演绎推理,是以法律规则的明确性作为前提的,可是相对于实践中复杂多变的行为与事实,法律规则并不总为明确,正如科恩所言,“要使法律……成为一个完全的演绎制度,是永远不会成功的”,于是形式理性的法制也就不可能得到彻底的贯彻。

正是基于对现代法律“形式理性危机”的思考,学者们开始试图解释法律向实质理性进化的内在理路,并揭示这种演进的决定力量以及发展归宿。诺内特(P.Nonet)和塞尔兹尼克(P.Selznick)借助于法律制度的“内在”变量来说明法律变迁,提出一种包含压制型法(repressive law)、自主型法(autonomous law)和回应型法(responsive law)三个演化阶段的发展模型,按照这种理论,回应型法是法律形式主义危机的结果,是从法律形式主义危机中涌现出将目的性和(政治)参与结合在一起的新的法律形式。[73]而“批判理论”的主要代言人哈贝马斯(Jurgen.Habermas),则试图通过强调法律与社会结构之间“外在”的相互联系,标示出社会演化的诸阶段,并分析这些阶段与道德——法律发展之间的关系,他的这种模型发展了“社会组织原则”的不同阶段,法律则体现为“理性结构”历史序列的制度化身。与哈贝马斯秉承同样的进路,卢曼(Niklas.Luhmann),运用一种三阶段的演化方案,将社会区分为分割的社会、分层的社会和功能分化的社会,并对不同社会组织类型提出相应的法律秩序类型,形式理性的法律危机产生于从分层社会向功能分化社会的转变,它源于形式理性之实在法系统不能胜任功能分化社会的复杂性。[74]与以上三者不同的是,德国学者图依布纳(G.Teubner)统合了法律系统的“内在”和“外在”变量,首先将回应型法中并存的企画和参与两种倾向加以抽象,概括出“反思理性”概念,然后导入卢曼的法的自我参照性“反思机制”概念与哈贝马斯的社会“组织原则”概念,最终构筑了“反思型法”的模型,用以改善法制与社会的结构性衔接方式。[75]

昂格尔在论述法律与现代性时,提出“福利——合作国家”理论,认为“福利主义”即加强国家对社会生活的干预,不是按照形式正义的原则,而是按照实质正义的原则对社会财富进行再分配,法律提供相应措施保护处于不利地位的群体来抵销现存不平等的严重影响;同时法律推理日益从形式性即严格以规则为依据转变为由目的或政策决定,法律推理在决定如何适用规则时依赖于如何才能最有效地促进规则所要达到的目的;而“合作主义”即国家与社会、公共与私人领域的逐渐接近,表现为社会法的发展打破了传统的公法私法划分。[76]

(二)寻求一种超越形式理性的实质正义

1.法律规则的实质理性化

自韦伯用“逻辑性形式理性(Logically formal rationality)”[77]描述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特征以来,在人们的观念里,作为私法的民法以其“自治理念”,[78]很恰当地表现了法的这种形式理性:法律作为一个保护个人权利的自主体系,它把自己的作用限制在界定行为的抽象性领域,以保证对私人利益的自主追求,所以,它在规则框架中,并不关心当事人在大量可供选择的关系中决定究竟选择哪种关系,而是完全尊重个人的意思自治,并严格排斥国家权力的介入,将实质价值判断交于私人行动者来决定,其中,民法所坚持的契约自由、绝对所有权以及过失责任原则最大限度地标示了它的这种价值偏好。显然,这种形式理性法律确立的自主活动领域,为私人行动者的行动设定了边界,有助于自然资源的流动和合理配置,结果自然就成为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而反过来,经济发展的这种要求也促使了私法的勃兴。但是,在卢曼看来,这种法律秩序由于缺乏一种能胜任于专门的社会子系统之间在相互联系中而产生的进行计画并制定社会政策的要求的概念装置,从而潜伏着因其无力考虑实质正义诸多问题而遭至颠覆的危险。

资本主义的发展证实了卢曼的担忧是有先见的,随着垄断的形成以及福利国家的出现,法呈现出一种偏离形式的“再实质化”(dematerialization)趋势,也即所谓“形式理性的危机”。在哈贝马斯关于组织化资本主义的合法性理论中,通过分析国家干预在解决那些原本是经济上的危机的作用以及国家在资本主义中的角色变化,认定形式法律理性危机的出现与一种外在现象——现代国家干预主义的出现紧密相关。而在诺内特和塞尔兹尼克的法律进化理论中,“自主型法”作为市场经济、形式化的私法体系,在国家不断矫正市场匮乏、执行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的情况下受到破坏,一种新的法律形式——“回应型法”随之演化生成。于此,形式法的“实质理性化”实质就是法律领域内发展出来的必然结果,它主要表现在特殊主义、结果导向、工具主义的社会政策路径以及从前自主的社会进程正日益变得法律化。[79]

显然,形式理性的实质化过程是对应于全新的制度结构和组织结构的:它不仅要求法律判断和道德判断的整合,还需要法律参与和政治参与的整合。在这一整合进程中,经济法的出现适应了实质理性对法律制度演化所提出的要求:(1)为弥补市场的不足和维护经济运行秩序,法律需要对经济行为和社会行为进行集体规制来制止市场主体的恣意。于是,在规范主体行为的具体方式上,经济法一改传统民法不入个人自由之“领地”的做法,将关注点从自主转向规制,它不限于为自主的私人行动划定领域,而是通过明确实质性规定来直接规制社会主体行为。(2)由于政治系统(国家的政府组织)需要承担确定实现目标、选择规范性手段、规定具体行为以及实施战略规划等责任,作为实质理性的经济法就显得愈加重要——因为它能为市场决定的行为模式和行为结构提供工具性修正,并在对市场经济提供纠正干预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外在社会功能,而这种功能实现又决定了法律秩序响应社会控制的能力。(3)实质理性承担的社会功能以及它为国家干预提供的正当理由,为经济法不同于传统私法中形式规则占支配地位的内在结构提供了最好的注脚:经济法是通过各种规制、标准或原则来实施有目的行动规划的,其内在结构从传统民法追求形式正义的规则导向转向了现代实质法追求实质正义的目的导向。

2.经济法追求的实质正义价值

正是由于实质理性的法律制度是随着日益增强的国家规制而涌现出来,所以它通常与市场机制中的国家干预紧密相联。比如,当经济实体在市场上形成垄断时,必然要求政府运用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对市场主体的垄断行为进行规制,这种要求在制度上的表现就是反垄断法,它直接体现了国家干预市场的目的、手段及后果。另外,由于实质理性法律的设计旨在具体情势下实现特定目标,因而比形式法更趋于一般性和开放性,也更具有独特性。[80]“其要义不在如民法般抽象地设定和保障某种权利,而需对万变之经济生活及时应对,以求兴利避害,促使经济尽速平稳发展”,[81]所以,它不象形式理性法去追求法的机械适用,而更多地是为适时而需,实现社会范围内的实质性、社会性的正义与公平。

在法的历史过程中,正义的发展从形式正义(formal justice)、校正正义(Corrective justice)、报应正义(Retributive justice)、分配正义(Distributive justice)、一直到社会正义和实质正义(Substantive justice),[82]其中,与法律的普遍性相联系的形式正义,要求同等的人应当受到同等对待。近代大陆法系各法律部门所确立的形式正义,主要从两个方面典型地表现出来:一是法律规范本身的逻辑体系形式之追求,以近代民法为代表,试图构建“欧几里德”式的法律规范体系,建立“类科学”的法律制度;二是在具体法律的实施中,强调同等地对待所有情况相类似的人,以契约为代表的民事法律行为是这种形式平等的典型表现。由于将这种形式正义思维方式推至极致,大陆法系各国因此而忽略了社会运动和现实生活中各种情况的具体性和复杂性。

实质正义强调针对不同情况和不同的人予以不同的法律调整。它放弃了试图建立永恒正义的努力,而是根据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多数人的实在需要来确定法的规范及其适用。在经济社会化条件下,对具体情况的特殊性法律调整愈显重要,法律行为包括传统私法中的合同行为不断获得直接国家意志性,越来越具有实现特定公共目的之意义。

相对于形式理性私法对形式正义的要求,经济法之实质正义不仅仅要求实现平等对待,而主张采取对特定主体在形式上、表面上不公正但求达到结果和实质公正的措施,这种措施可以是法律规定对于不同的主体有所倾斜,也可以规定得模糊不具体,要求执法者根据实质正义在适用具体或不具体的法律规范时进行自由裁量。“在经济法中,从有关经济管理、经济活动到维护公平竞争的规范和制度,无不要求主体的行为既符合法律规范本身的规定,而且行为后果也不违背该规范的内在精神和合理预期,合乎实质正义之价值。”[83]

比如,在最能体现私法自治的契约法中,传统私法强调契约自由,容许当事人就其间权利义务关系作出自由约定,而仅在维持公秩良俗及社会伦理所必要的范围内加以强制性的限制。[84]于是,如果一项契约义务发生争议,那么法律仅仅关心契约是否符合某些形式的、一般的和客观的要件,而对其社会效果漠不关心,允许当事人去产生。但是在二战以后,由于社会经济形势的变迁,契约自由原则面临新的境地,诚如纽曼(F.Neumann)剖析:

“契约易沦为逼退自由竞争的工具,连带地限制契约规则与一般法律规则与经济范畴的契约之适用……契约自由的概念逐渐转变,由意味着同等强弱的对手交换平等价值之社会概念,进入一种正式的法律概念,既促成了垄断式资本主义的体系之发展,更于此体系中迫使契约与一般法律沦为‘臣属于垄断力之下的’次要角色。” [85]

于此,契约自由本身蕴涵的“自我毁灭的种子”,使它在促进各种市场势力放任、泛滥的同时,自身传统的 “意思自治”成为强者压迫弱者的工具,尤其是在雇佣契约、劳动合同以及所谓附合契约、格式合同中体现最为明显。此时,经济法正好修正了这种缺陷,相关的市价管制,企业营业许可限制,市场支配地位滥用之禁止以及消费者、劳动者权利的保护措施,努力保证了契约当事人具有平等的“讨价还价”能力,并使其服从“公共责任”机制。这些经济法规范均为求匡正传统私法自治中形式正义的不足,实现社会正义与实质公平。

(三)法律解释中的大众话语要求

1.王海现象及《消法》第49条之适用[86]

1995 年3月,公民王海在北京某商场购买某商品后,发现该商品为假冒,即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49条规定向商场提出索赔要求,此案成为《消法》自1994年颁行以来首次消费者索赔案件。之后,王海便辞去工作,集中精力专门从事打假索赔,他的“知假买假打假”屡获成功并受多人效仿,在社会上引起巨大争论,被称为“王海现象”。

实际上,王海“知假、买假和打假”所倚仗的无非就是《消法》第49条的惩罚性赔偿规定。根据该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然而,基于司法部门对该法条所进行的解释的不同,导致了司法实践中对王海“知假买假打假”行为判决的不规范性。

第一个问题在于,消费者如何定义?知假、买假者是否包含其中?若按形式理性所要求的法律推理对《消法》第2条[87]和第49条进行严格解释,则“消费者”应区别于一般商品购买者或接受服务者,其重要特征在于“出于生活需要”,而根据王海大量购进假货、购货又为了索赔等因素可以认定,王海购物非“出于生活消费需要”,因而王海不属于消费者。[88]相反,有一种观点认为,“顾客到商店购物就是消费者,至于其购买的动机和目的,可能涉及道德问题,但不属于法律问题,不宜深究。”[89]甚至,“凡是从经营者手中买到商品的,都可以称作消费者。消费者不一定是所购商品的最终消费者。……比如说,商场从进货者那里买到伪劣商品,也同样能索赔。”[90]依据这种解释,知假买假者亦属于消费者。

第二个问题在于,如何认定销售者的欺诈?消费者知假、买假时销售者应否承担赔偿责任?法学界有不少学者认为,王海知假买假时,他与商家都对对方实施了欺骗,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与《民法通则》关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民事行为无效的规定,法律不保护故意受欺诈者,由此王海不能主张对方的欺诈使自身权益受损而要求加倍赔偿。“尽管惩罚性赔偿的‘惩罚’作用超越了矫正正义的范围,但‘赔偿’本仍然是对受欺诈者的私法救济,而不能对那些为打击假冒商品而‘知假买假’的人进行奖励。一个人既然声明自己在识破欺诈之后作出了购买商品的决定,他不能在事后主张自己受到欺诈而应当得到赔偿。”[91]但是,又有人提出,如果一概认为对“知假买假”不予适用惩罚性赔偿,又将面临如何定义“知假买假”的问题。对此,许多商家主张,消费者若以一个“理性人”所应有的谨慎,在对商品进行识别与检查就能发现其有假而进行购买时,即可认定为“知假买假”。但是,“理性人”标准在法律上并没有一个精确的说明,它通常取决于法律规范、司法实践及普通人的价值观,而这又深深地烙上了“精英”法官们的意志。恰如赫伯特伯爵在《理性的人》一文中所言:“英国普通法不厌其烦地虚构出一个神话般的人物——理性的人。他是一种理想,一种标准,是我们要求优秀公民具备的品德的化身……他像一座纪念碑矗立于我们的法庭上,徒劳地向他的同胞们呼吁,要以他为榜样来安排生活……”[92]于此,作为一种理想标准,采用它来要求精明商人随时关注自身利益也许是公正合理的,但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似乎要求过于严格。

由此可见,王海“知假买假”后进行的索赔能否获得胜诉,实际上就取决于法院对上述两个关键法律问题的解释。若依形式理性的法律解释,则必须遵守法律职业精英阶层根据法律推理作出的三段论结论,即基于私法理论,对“消费者”概念及“知假买假”获赔偿的正当性作严格解释,从而将王海排除在消费者之列,知假买假也无从得以赔偿。但是,上述的解释无疑忽视了消费者权利的特殊性,无法在司法实践中给予消费者特殊保护,进而造成了严重的利益失衡。于是,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消费者权利与传统民法上的权利在性质上的不同,后者是基于“经济人对经济人的平等关系”,而消费者权利是以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强弱悬殊的不平等关系为基础的,其目的在于对消费者之弱者地位予以补救,与其说是权利,毋宁说是“作为弱者的消费者的失地回复的手段”,因此,《消法》自然应当强调对消费者权益的侧重保护,以“矫枉过正” 的手段来平衡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与不平等,于此,《消法》突破了传统民法形式理性规则的限制,而在更多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也在参照《消法》立法精神与利益衡量的基础上,对第49条作出“知假买假”亦予保护的扩大解释。王海也正是基于此而获得成功索赔。

2.司法实践中法律解释理念的转变

世界经济背景范文4

落了单的老太太能找到年轻英俊的小伙子聊天,本是件很高兴的事情。可是,馆里的一位中年馆员看不下去了:这年轻人怎么这么没有礼貌,竟然这样坐着和仍然站着的外国贵宾说话?他气愤地冲到我们面前,重重地一巴掌拍在我们之间的桌子上,并怒喝道:“站起来!”然后,扬长而去。

老太太深感错愕,还以为那人是公安局纠风办什么的,闹得我站着跟她解释了半天,她才意味深长地说:“真的吗?你们中国人可真是太客气了。”

几年以后,我在刚刚对外开放的海参崴参加北太平洋城市学术研讨会,俄国朋友说年前就有过中日俄少年夏令营在海参崴举办。“从夏令营看,你们中国人很富有哇,了不起!”我听了心里非常受用。当时苏联行将解体,经济已在崩溃,对改革开放已取得初步成效的中国有羡慕之情也是理所当然的。我把这种心情在同团的美国人面前表露无遗。

后来,我在东京碰到了带队参加过那次夏令营的日本人才意识到俄国人的赞扬原来有弦外之音。混熟了以后,日本人才告诉我说:“和日俄队员不同,中国队员都穿着崭新漂亮的衣服,不过,每人好像就这么一套,从不见换洗。恐怕澡也不是每天都冲的。因为怕弄脏了衣服,所以什么劳动都不伸手。”

你可以对日本人的偏见表示愤慨,但是,她毕竟是说了直话,而且,所说的也不是没有根据。

当时我们刚刚对外开放,有一批孩子要出国了,我们考虑的自然是国家的形象问题,给他们穿上漂亮的新衣服,自然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然而,夏令营主要是为了培养孩子自己动手和与人共处能力的,并不是展示小王子和小公主们的地方。本想通过孩子们的光鲜衣服为国争光,结果却适得其反,就好像那位图书馆员对贵宾的态度和表现一样。

当然,这都是多年以前的旧事了。自那以后,中国对外开放的步子迈得又快又大,已在多层面多方位与国际接轨,迎来送往已经非常频繁。现在,这一历史大趋势更是达到了全盛期:全世界最为趋之若鹜的莫过于首都北京――为求名或慕名而来的全球各地的人们,几乎在一夜之间都挤进了北京的大街小巷。

盛情款待远方的来客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也正是为了展示这一传统,同时,也为了向世人展示我们的实力,中国投入了巨额的资金。尽管我们是奥运史上人均国民收入最低的举办国。我们还是让工厂停产,汽车停驶,为的是让客人能呼吸上一口新鲜的空气。我们赢得了世人的喝彩,我们可以满意地说上一句:“世界呀,我们对得起你!”

只是,当我们倾全力款待客人、营造自己形象的时候,我们是否仍在做着类似于让孩子穿新衣服、怒喝家人起立的事情呢?

比如,我们迫不及待地向客人述说我们聪明绝顶的国民、悠久灿烂的文明、辉煌的成就、傲人的业绩、伟大的前程,这些当然很好,只是,我们的谈话对手会怎么反应呢?这里好有一比,你去人家家里做客,主人满嘴都是家里多么富有、儿女多么聪明、妻子多么贤惠,你会如何感想?相反,若主人很谦逊,不讳言自家的不足,你会因此而看低别人吗?其实,国家间的事情最根本的也就是人际间的事情,道理是一样的。

或许,我们太过于追求完美无缺。完美无缺,不仅不可能,也不可取。一两根凌乱的头发,一两句嘻笑幽默的话语,不仅充满生活气息,甚至可能产生意想不到的美。

【原载2008年第30期《中国新

世界经济背景范文5

关键词:近代

浙北

接轨

上海

近代上海开埠后,凭借其地理、经济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取代广州成为对外贸易第一大港和中国举足轻重的经济中心城市。邻近的浙北地区作为其主要腹地之一,积极利用上海城市经济和外贸经济发展带来的有利形势,加快农业专业化生产规模、水平的提高,从而继续在全国农业经济发展中保持领先的地位。围绕上海外贸经济和城市经济发展这一中心,浙北地区大力发展农副业,积极扩大棉花、蚕桑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使农产品商品化程度在原有基础上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形成几个生产相对集中的农产品专业生产区,并带动了商业的发展和市镇经济的进一步繁荣。上海开埠后,本地区调整了传统的以国内市场为主,以丝、棉织造为核心的农村传统手工业生产模式,积极依托上海,开托国际市场,扩大出口贸易,促进传统农业向近代农业转型,密切了上海都市和浙北农村双向互动的经济关系。,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经济圈”进入了飞速发展时期,剖析历史时期浙北地区社会经济接轨上海城市经济和贸易经济发展的历史轨迹阶段,可从一个侧面,展示“长三角经济圈”形成有着深厚的历史基础;同时,也为浙北地区及其它地区在新的历史时期深入搞好接轨上海,参与“长三角”经济大发展提供有益的经验与启示。

一、 依托上海,利用区位和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对外贸易

浙北地区主要是指湖州、嘉兴两市。本地区地处杭嘉湖平原,历史上便是著名的蚕桑产区。因对外通商的限制,近代以前本地产品以内销为主。由于广州一口通商,造成浙北地区的生丝出口须长途运输运至广州,运费成本极大,利润微薄,制约了本地产品的出口贸易,本地区产品主要依赖国内单一市场,制约了本地相关经济规模的扩大和商品化程度的进一步提升,所谓“在海通以前,销路限于国内,仅供织绸之用,即今日所谓之用户丝,其行销范围既小,营业不盛。”。①开埠前后,上海的特殊的地理位置及优势被外部世界充分地认识和重视,它处于中国海岸线的中点,长江的入海口方便效能条件——沿海航运、长江航运和内河航运的四通八达;拥有广阔的腹地——长江三角洲地区和以长江为纽带的整个长江流域的大腹地,在对外贸易的带动下迅速发展起来的。开埠后,上海被推上了中国向世界开放的中心。上海开埠后,作为一个通商口岸,发展需要大量的出口物资为后盾,而当时国外对我国的丝绸产品特别青睐,因此浙北在丝绸资源方面的优势在上海具有特别的竞争优势和前景。

上海开埠后,在发展对外贸易中地位和作用迅速凸现,使得自明清以来积累起来的浙北地区以丝绸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潜力、张力的实现有可能。自明清以来,立足于本地蚕桑业发展兴起的乌青、练市、菱湖、双林、南浔 、新市等等专业市镇对浙北丝绸资源起着有效的整合作用,并为与上海经济关系的发生、发展奠定了有效的资源基础。据国外权威材料记载,中国出口生丝几乎人都产于浙江北面的三个府:即杭州府、湖州府、嘉兴府,而湖州府的产量较其它两府为多。上海开埠后,对外贸易直线。浙北地区丝绸开始直接销售与洋行,运输成本的降低,浙北丝绸经济在上海对外贸易中优势地位的确立。在浙北湖州,“湖丝出洋,其始运至广东,其继运至上海销售。”②对外贸易新局面的形成,国际市场巨大的产品需求,促使本地区自觉地进行产品输出调整,依托上海,大力发展外贸经济。“辑里丝乃运沪直接销与洋行,实开正式与外商交易之端。”③从此产销趋于鼎盛,蚕事乍毕丝事起,乡农卖丝争赴市。所谓“小贾收买交大贾,大贾载入申江界,申江鬼国正通商,繁华富丽压苏杭。番舶来银百万计,中国商人皆若狂。今年买经更陆续,农人纺经十之六。遂使家家置纺车,无复有心种菽粟。”④据史料记载,上海开埠头四年,光湖州丝业中心南浔运往上海出口的辑里丝,就占上海生丝出口贸易55%。为了积极组织产品和原料,满足由上海出口国外的需要,上海开埠后,浙北积极发展以生丝交易为主的初级市场。如南浔镇“其丝行有招接广东商人及载往上海与夷商交易者,曰广行,亦曰客行。专买乡丝者曰乡丝行,买丝选经者曰丝行,另有小行买之以饷大行曰划庄,更有如乡丝代为之售,稍抽微利,曰小领头,俗呼曰白拉主人,镇人大半衣食于此。”⑤再如菱湖镇“小满后新丝市最盛,列肆喧阗,衢路拥塞。”⑥而地属湖嘉两府的乌青镇,“各乡所产细丝一名运丝均由震泽经行向本镇丝行抄取,发车户成经 ,转售上海洋庄,名曰辑里经。”⑦此种情况在浙北地区的农村集镇尤其是中心市镇普遍存在,波及整个太湖流域。可见,近代浙北与上海的关系,首先是一种资源优势与区位优势有机结合的产物。

二、大力优势农业,推进农业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进程

由于经由上海港生丝出口通达顺畅,使蚕农从中获得了巨大的收益,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本地区蚕桑业的发展和生丝产量的提高。在浙江长兴县,乾嘉时期蚕业并不旺,由于上海开埠后出口销路畅通,蚕业迅猛发展,成为当地主要的来源,“岁入百万计”。⑧即使受农民战争的,在上海港生丝出口需求持续扩大的吸引,湖州府连一些山区也受利益的驱动,开始兴桑育蚕,“向时山乡多野桑,近亦多栽家桑矣。”⑨再如安吉县“迩来山乡亦皆栽桑。”⑩湖县“向时邑人治丝者尚少,今则栽桑遍野,比户育蚕,其利甚大。”11

为了保证生丝需要量供给,本地区进一步扩大植桑业发展的力度,并将桑秧业从植桑业中分离出来,促进了桑秧业生产的专业化,以便更好地提高桑叶质量,进而带动生丝质量的提升。桑苗的生产在浙北地区以海宁、崇德、桐乡为主,其次是吴兴德清、长兴等地。海宁以周王庙为中心,有苗圃五千亩,产苗量最高时达2000万株。崇德、桐乡以同福、亭桥、灵安三乡的天荒荡为中心,约有苗圃3200亩,产量最高时达1000万株。12

此外,植桑业需要肥源,于是又促进了畜牧业、渔业、榨油业的发展。蚕业的发展甚至还带动了本地区竹器制造业和烧炭业的发展。

本地区棉花生产在近代以前并不多见,但上海开埠后,在市场利欲的驱动下,本地区的棉花种植面积也不断扩大,尤其是在嘉兴地区一带,主要集中在平湖、海盐、海宁等县,在三县又以平湖县的棉花种植面积最多,达到181250亩,占全县耕种面积的36%。除棉花外,本地茶叶生产数量和规模也有了较大的发展。如湖茶所产多为炒青,湖属长兴、安吉是主要的产茶区。长兴县顾渚的紫笋茶早在唐朝即立为贡茶,该茶为国际所知名,在国内外市场均很受欢迎。市场需求的扩大,带动了茶叶生产的发展。本地安吉县的孝丰地区(时为孝丰县)也是主要的产茶地区,产茶面积达到23866亩。另外,德清、及湖州市郊也有相当地区生产茶叶。

通过围绕上海城市经济与外贸经济,浙北地区在价值的作用下,农产品商品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出现了相对集中的专业化商品性农业生产区,自觉地调整了单一农业经济的格局,逐渐形成以蚕丝业为主导的农桑渔牧副各业全面发展的综合经济发展新格局。这种经济发展新格局的形成,不仅有利于更好地策应上海外贸经济与城市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上海内外贸易的发展和城市经济的繁荣,提供了各种有利条件和动力。而且也带动了浙北地区自身内部经济交流开展,进一步密切了浙北地区自身的经济联系,提升了浙北区域经济的一体化水平。

三、积极改进传统手,提高产品的技术水准,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近代上海开埠,不仅影响了本地区传统的农业生产,促使其进一步朝着专业化方向发展,同时也极大地影响了的传统手工业生产。在上海外易经济与城市经济发展的双重作用和影响下,浙北面向国内市场,以丝、棉织造为主的农村传统手工业的生产和经营模式面临了新的挑战与发展机遇,呈现出了新的发展趋向,即以出口为导向,逐渐转向国际市场。为此浙北地区自觉改进传统手工业,更新技术,努力提升产品的竞争能力,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自大量生丝经由上海港源源外销,浙北地区的蚕丝加工业,无论规模还是技术,都有了显著发展。蚕户将蚕茧抽丝后,为改善生丝的质地,进行再加工,即把已缫过之丝再摇制。南浔等地的丝商为迎合国外丝织业的技术要求,将买进的土丝按等级分发给农户或小作坊再缫制成经丝,因专供出口,人称洋经丝。在欧洲市场如法国里昂,未经再加工的丝每公斤售价47法郎,而再缫丝则值6 3法郎。浙北蚕丝产区手工缫丝业因此业务繁忙,南浔一带尤负盛名,法国、美国各洋行都来购求,需求的扩大促使技术进一步完善提高,又增加生产了方经、大经、花车经等新品种,加工技术水平不断显著提高。“迩来洋商购经居其半,浔地丝兼经行者为多。经之名有大经、有绞经、有花车经等名,凡做经之丝,必条纹光洁,价亦胜常,故乡人缫丝之法日渐讲究。”据实地考察的外商记载,南浔主要生产的是上等生丝,是附近所产再缫丝的交易市场。技术水平的提高,还可从从事生产的工人工资提高得到证实,从事专业化生产的技术工人一般工资较高,“每两工资十文 ,熟手每日可缫三两至五两 ,每日可获工资五十文。”13手工缫丝业技术水平的提高,最有力的体现是在该地形成了知名生丝品牌“辑里丝”。该品牌的影响力与价值可从一则材料加以说明,“嗣后因南浔、震泽辑里大经盛行,洋庄丝(指未再缫制丝—引者)无形淘汰。向之代洋庄收丝之客行,亦纷纷改为乡丝行,收买白丝售与浔、震之经丝行,摇为辑里大经。嗣后又有做成格子称为花经,专销美国者。斯时南浔附近各乡居民及震泽、黎里一带,约有车户二三千户,每家平均约有车四部,每部小车每日出经十两。每百两为一经,每十五经成为一包。”。所谓“当辑里大经蜚声欧美之时,大约以一百零六七两之白丝摇为纯经百两,故其时货品均高,外洋甚有信仰,每年出口达一千余万元之谱。”14巨大的技术附加值,推动了当地手工缫丝业的激烈竞争,从而促进了生丝生产技术的全面进步。即使在19世纪80年代上海机器缫丝业发展起来后,南浔等地的传统手工缫丝业仍然有着较好的发展业绩。

手工缫丝业技术的发展,产品的新开发,还带动其它相关手工业生产的发展。如生丝再加工时,约有10%—15%的乱丝产生,进而带动了手工捻制丝线业的发展。湖州等地还有人利用这种乱丝织成外表似棉花的绸料,取名棉绸,1880年前后年产约3000匹,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明清以来,棉纺织业一直是浙北农民传统的家庭手工业。棉织业主要以嘉兴地区较为发达,如嘉兴的风泾、魏塘、新塍、王店等地,不仅上就较有名声,且在近代以后还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如王店的纱布远销各地“行于苏松衢诸郡,远及关东,商贾辐辏,收买无虚日。”15嘉兴各地所产的棉布主要有棉布、黄草布、苎布、麻布、兼丝布、纱布、白布、水纱、灰料、线布、紫花布、余冬布、白草布等等,但总体情况不如丝绸行业。湖州地区种植棉花不多,如南浔主要是从外地购入棉花原料,获取加工利润。所谓“四乡之人,自农桑外妇女毁尚焉,推车蹋弓纺线织机,率家有之。村民入市买棉归诸妇,妇女日业于此。”16其制成品主要有大布、小布、棋花布、锦布等。

四、形成服务上海外贸和城市经济、联接两地经济的商人群体

上海开埠后,为了更好地促进本地各色资源和产品的出口,更好地服务于上海口岸经济与城市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浙北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本地形成了服务于上海发展需要、联接两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商人群体。由于受上海开埠的,浙北地区商人队伍的传统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不断增强。明、前清时期,浙北地区的商人以坐商为主,行商较少(活跃在本地区的行商主要是外地商人,如徽商、广商、闽商等),在区域经济中的地位和影响力不大,更谈不上全国的影响力。但上海开埠后,这种情况得到了有效的改观。

由于在上海的出口商业中,“丝业最为大宗”,而“出口生丝几乎全部产于浙江省北面的三个府,即杭州府、湖州府、嘉兴府”。因此大批浙北地区商人尤其是湖州丝商,积极利用毗邻上海、水陆便捷、熟悉生丝贸易及依托原料产地诸多优势和有利条件,积极拓展生丝出口业。如顾福昌在上海开埠不久就“薄游沪上” ,开设寿泰丝栈和丰盛丝行,“首先经理夷务”,是最早在上海经营生丝外销的华商之一。陈熙元于50年代初至上海,不久成为著名的“丝通事”,并自设裕昌丝栈,事业不断发展,被誉为“中西丝商依之如长城”。刘镛也是刚“甫冠”即与同邑邢赓星合资设正茂及恒顺丝经行,“不数年而业大起”,后独自设立刘贯记丝栈,至同治初年“已埴财数十万,号巨富”。上海开埠后经营生丝外销的丝栈、丝号基本上由湖州帮所创设。在1876年上海的75家丝栈、丝号中,湖州帮开设的就达62家之多。1882年湖州丝商黄佐卿创办了上海第一家缫丝厂公永和丝厂。不久,湖州商人杨信之创办了延昌恒丝厂。湖州商人沈联芳除拥有浙江上海恒丰丝号外,又先后创办并经理上了海振纶洽记缫丝厂、恒丰缫丝厂等,成为丝业界的头面人物之一。湖州丝商莫觞清20世纪初经理着上海久成、又成、恒丰3家丝厂。在上海形成的强大的湖州丝商集团,陶水木教授称之为“湖州商帮”,也叫“浔商”。这一时期,浙北地区的商人在上海除了主要经营丝业外,也积极向面粉、针织、烛皂、榨油、食品、制药等新兴发展,拓展了上海近代工业领域。1911年嘉兴人陆费伯鸿等创设了上海第一家独立的制药厂即中华制药厂。在新兴的面粉工业中,1902年湖州丝商顾敬斋与人创设华兴面粉厂,1906年朱葆三创办中兴面粉厂,湖州籍著名买办王一亭在1907、1909、1912年与人创办了立大、申大、大有3家面粉厂。发展到后期,浙北商人还向房地产和业拓展。

大量的事实充分说明,上海开埠后,大量浙北地区的商人,主要是湖州籍商人,积极依托本地的资源优势,利用上海作为联接对外经济、拓展对外贸易的窗口和桥头堡的功能和特点,积极参与上海经济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上海社会经济的发展,并在此过程中大大加强了上海与浙北地区社会经济的联系,架起了两地社会经济联动发展的桥梁,在活跃两地经济、发展两地经济乃至社会文化关系方面发挥了特殊的积极作用,在联接经济发展与都市经济发展方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湖州市镇毗邻上海,而一些迁居于上海的湖州‘买办’、‘通事’大丝商对于发家的祖籍之地,仍保持着密切关系,还在家乡市镇修建了别墅。……于是湖州这些市镇地列入了上海市的卫星市镇范围内。湖州交通畅达,水陆交通直达苏沪杭。在经济文化上与上海等地联系繁密……。”17

上海口岸经济的发达,还直接带动了本地区市镇经济的繁荣。由于本地区的区位、资源及产品优势,也由于以湖州商人为主体的浙北商人积极参与上海经济发展,带动了本地区经济的持续发展,从而促成了本地区市镇经济的持续繁荣与发展,使本地区市镇摆脱了传统市镇近代衰落的命运。“江南的一些市镇近代一度有衰落之势,而湖州市镇一直保持着不衰而继续发展,多得力于蚕丝的生产与销售,因为近代丝、丝织品的出口贸易仍在发展着,这样推动着湖州丝绸的生产与贸易。历史上湖州地区的经济发展与外向型经济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18又如浙北地区的新市镇因经济发达,成为湖州府东南部的重要商业市镇,有“小上海”之美誉。19

近代浙北地区农村经济立足特色、综合发展格局的形成,农业和农村手工业的的近代转型,本地区市镇经济的繁荣,均与近代上海的发展密切相关。它依托上海的内外贸易枢纽港地位,通过调整生产结构、优化流通渠道,提高技术水准,以市场为导向,较快地、较好地参与了世界市场,畅通了进出口贸易,从而有效地避免了在国内其他地区常见的一旦手工棉纺织业衰败,整个农村经济迅速凋零的困境,使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有了较好的延续性。这对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特别是加入WTO后农业经济的发展,仍然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在新的历史时期,浙北地区只有继续紧跟世界经济发展的步伐,积极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经济发展的含量,积极推进以出口为导向的高效农业的发展,融入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经济圈”,努力建立与“长三角”都市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农业产业化经济新格局,才能实现浙北地区农村经济乃至整个社会经济的深入、持续发展。

注释:

①②民国《南浔镇志》卷33《风俗》。

③刘大钧:《吴兴》,经济史所,1939年,第121页。

④温丰:《南浔丝市行》,《南浔志》卷31,第2页。

⑤同治《南浔镇志》卷24《物产》。

⑥光绪《菱湖镇志》卷11,《物产》。

⑦民国《乌青镇志》卷21,《工商》。

⑧同治《长兴县志》卷8,《蚕桑》。

⑨同治《湖州府志》卷33,《物产》。

⑩同治《安吉县志》卷8,《物产》。

11 光绪《平湖县志》卷8,《物产》。

12 《中国实业志》第二编;全国经济委员会蚕丝改良委员会:《1936年调报告》。

13、14 彭泽益编:《中国近代手史资料》三联书店(北京)1957年,第2卷,第80—82;第82页第;

15 光绪《梅里志》卷七,《物产》。

16 同治《南浔镇志》卷24,施国祁《吉贝居暇唱自序》。

世界经济背景范文6

推进自主创新

吉林强调,要以推进自主创新和发展绿色经济为契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要大力推进自主创新,特别是突出抓好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通过示范区建设抓紧形成一揽子鼓励创新的政策体系,切实把首都人才、科技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激活和释放城市的创新试点带动发展方式转变。通过深化各项先行先试的改革试点工作,把中关村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工在市发展和改革工作会主题报告中提出,2010年,北京在促进自主创新上,首先是要强力打造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中关村管理体制。要抓紧出台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统筹谋划“一心两带多点”的产业空间布局,推进园区管理体制改革。其次,加快推进先行先试。深入推进股权激励、职务发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间接费用列支等创新试点,进一步争取扩大中关村先行先试的领域和范围。同时,进一步强化政府支持。支持整合政府产业投资,以5年不少于100亿元的规模,加强对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和产业联盟的支持;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领域和规模,全年采购总额超过40亿元。高水平运作新能源和环保、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及高技术服务业等4只创业投资基金;扶持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创新型企业发展。再次,要大力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推进TD-SCDMA、闪联、数字电视、手持电视等一批自主标准的产业化,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环境。鼓励企业、产业联盟承接国家重大工程,承担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工程。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推进新能源、信息网络、生命科学、新材料、环保等领域成果产业化,加快物联网、绿色印刷等新技术应用,培育新优势产业。

发展绿色经济

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的另一途径是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吉林指出,发展绿色经济是首都的功能定位,资源禀赋使然,是转变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最近,北京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绿色北京行动计划》,提出构建绿色生产、绿色消费和生态环境三大体系,关键是要抓好落实,力争把北京建设成全国乃至全球的绿色经济中心。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工作会主题报告中提出,2010年,在绿色北京建设上,北京将重点推进6方面工作:

一是多方式、多措施提高城市森林覆盖率。基本建成11处新城万亩滨河森林公园主体工程。继续建成一批重点生态工程。通过推进一批重点生态工程,构建山区森林体系。

二是构建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小区和社会单位全部实行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启动一个循环经济园建设,推进三个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加快建设两个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

三是加快清洁能源和新技术示范推广。力争建成一批亮点工程。继续制定《节能节水环保产品技术推广目录》,推进一批示范工程。淘汰污染严重的小化工企业和落后生产工艺及设备,退出40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企业。

四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积极推进机关办公用房和居民住宅节能改造,加快推进商场合同能源管理,推进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改造,推动能效电厂建设。建设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三期工程。在九个区县城乡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推广高效照明产品1200万只,基本实现全市居民家庭和公共服务领域绿色照明。

五是加快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建设。推进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区县和循环经济试点镇建设。在新规划的重点区域打造低碳示范园区。启动一批低碳生态社区建设。

六是完善节能减排制度和社会引导机制。建立重点污染源动态监测平台。研究制定主要耗能产品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制订节约型学校、企业和办公机构量化评价标准。试点排污权交易,研究碳减排交易机制。

建好产业功能区

吉林强调,北京要以高端、高效、高辐射为方向,更加注重产业结构调整。北京市委全会确定了做优一产、做强二产、做大三产的产业结构调整思路,重点是要大力发展生产业、文化创意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等高端产业。

北京调整产业结构要抓好产业功能区建设。今后国家间经济竞争的主体是城市,城市间经济竞争的主体是产业园区,这是一种趋势和机遇。目前,北京产业功能区的发展面临最大的问题是在行政区划束缚下,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小、散的问题,资源未充分利用,也影响到生产要素流动。

在市发展和改革工作会主题报告部署的工作中,2010年,北京将积极推动产业功能区转型升级。把提升重点产业功能区作为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和载体。理顺重点产业功能区和行政区域管理体制,充实提升产业园区管理团队,增强园区建设、招商和运营服务统筹发展能力,释放园区发展活力。集中精力抓好高端产业功能区建设。在北京新的布局规划中,城北要依托中关村、未来科技城等,做大做强信息服务业和科技服务业,城南要依托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兴生物医药基地、丰台园等,做强高端制造业一东部地区要依托CBD、临空经济区等,大力发展生产业和高技术制造业;西部地区要通过永定河水岸经济带、首钢地区改造建设,打造现代商务文化创意产业和总部经济新区域。集中力量搞好中关村、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创新,加快推进重点区域成片开发,高水平谋划、高层次推进,大规模化实施,大力培育支撑首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体。

培育产业链

做好产业结构调整要抓好产业链培育,实现产业融合发展。吉林指出,融合度越高的产业和企业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越强,北京在产业融合方面尚待挖潜。北京第三产业占比高达75.8%,服务业业态丰富,覆盖了生产、生活各领域,产业融合有良好基础。另外,首都经济一个突出特点是央企云集,全国央企总部的四分之三集中在北京,他们几乎都是所谓的混业经营融合发展业态。北京如何发挥这些资源优势,有两个可考虑和推进的维度,一是空间维度,即促进业态相同或相近的产业集群发展,加强产业配套和优势互补。二是产业链维度,以产业链为核心,降低配套成本,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吉林说,既往重视引进发展的多是单个企业和单一环节,未形成产业集群和上下游产业链配套。在今后产业发展中,

则要更加重视对产业链的培育,在产业融合过程中,形成有规模的产业集群。

在市发展和改革工作会主题报告所提出的具体工作安排上,北京2010年将安排35亿元左右资金,实施带动性强的产业项目。北京将着力催进文化创意产业大发展。要扶持具有首都特色的文化产业。充分挖掘历史文化保护区资源,扶持具有首都特色的文化产业。鼓励参与奥运创意和策划的企业进军国际市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大力培育品牌文化演艺活动。同时,着力推动生产业集聚发展。出台促进生产业发展政策,编制本市生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实施方案及管理办法,研究组建生产业(总部)联盟,筹备中国国际服务交易会。此外,要继续推动重大项目建设。研究推行重点企业“一企一策”。培育百亿元的大型企业和一批“专、特、精、新”的小巨人企业,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创新企业群。重点支持高端装备和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的产业培育,促进优势产业大发展。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推动重大项目落地。

吉林强调要积极培育产业链整体建设,克服单一产业、企业,单一链条和环节的缺陷,通过产业链上下游互动发展,形成具有强大的产业链带动效应和产业融合效应的产业集群,增强产业链整体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产业和企业持久健康发展。

发展总部经济

做好产业结构调整要抓好总部经济发展。吉林强调,总部经济是首都经济的重要支撑,是提高城市国际影响力,迈向世界城市的重要载体。目前,总部企业资产总额占全市总资产的46.9%,四分之三的央企总部集中在北京,这对提升北京的经济辐射力和资源配置能力意义重大。发展总部经济是首都地位使然,更是提高首都新的吸引力使然,要坚定不移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