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渗滤液应急预案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垃圾渗滤液应急预案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垃圾渗滤液应急预案

垃圾渗滤液应急预案范文1

组织机构

区环保局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职责分工

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和各科室单位职责,专项行动职责分工如下:污管科负责组织制定我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工作分工方案;负责制定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方案,牵头组织开展全区督查工作;负责与区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负责与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建立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分阶段组织召开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准备相关会议材料,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撰写会议纪要;负责专项行动相关法制工作;组织审核修改专项检查报告,工作总结草稿以及挂牌督办名单。

环境监理所、监察中队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全区信息汇总报送工作,负责与各乡镇街环保办的协调联系,似定挂牌督办名单的基本情况,辖区内环境安全隐患督查专项工作,9月18日前完成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存在的环境问题,负责撰写专项检查报告、工作总结初稿,准备提交专项行动联度会议讨论的有关材料,负责收集并建立专项行动档案。开发科负责“敖江”饮用水地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山仔水库、柯坪水库、南口水库环境检查及辖区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新闻单位参与环保专项行动,及时报道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新闻会,通报查处情况。

主要工作安排

(一)深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

开发科组织对“敖江”饮用水地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山仔水库、柯坪水库、南口水库(日溪乡环保办配合),并于8月18日前将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报送专项办通过网站,11月10前报送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责任单位:开发科)。检查的主要内容:

1、检查饮用水源地的建设情况。重点检查设立的护栏、界桩、警示牌等,是否损坏。

2、彻底取缔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工业排污口。

3、检查2010年以来在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新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停业(产)或关闭,对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进行全面清理。4、对影响水质安全的各类隐患进行集中整治,完善饮用水源应急预案和重点排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5、加大农村饮用水污染问题的整治力度,切实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对堆放江河、湖库最高水位线滩地和岸坡上的生活垃圾和其它固体废弃物,要进行清理,消除其隐患。

(二)以促进污染减排为目标

集中开展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填理场专项检查,环境监理所、监察中队负责(各乡镇环保办配合)对洋里污水处理厂、红庙岭垃圾场进行专项检查,9月18日前报送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阶段整改情况报告。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清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的基本情况,了解进水水质、处理水质及污染物去除。

2、对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是否正常运行,对于不正常运营污水处理设施,造成污染事数的且后果严重,要依法追究运营单位和管理部门的行政或刑事责任。3、检查已建生活垃圾理填场实际运行情况,包括填埋量、兩污分流情况、防渗措施、过滤处理设施运行情况,重点是渗滤液的产生和排放情况。4、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要责令限期整改,垃圾渗滤液未经过处理直排、处理不达标的要依法依规对运营单位进行处罚,确保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巩固整治效果

集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环境,监理所、监察队,负责2009年以来市、区政府挂牌督办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落实情况,确保重点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负责2007年开展的造纸行业专项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被取缔关闭的造纸企业或生产线是否停产。设备拆除等措施的落实情况,防止死灰复燃和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转移,巩固COD减排成效。各部门要对群众健康污染严重的重点企业加大力度严格查处,确保群众环境安全。

1、污管科负责汇总第一阶段百日安全隐患督察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告;负责全面检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申报,查处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是否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以及转移审批和联单制度。

2、监理所、监察中队负责对影响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监督管理,凡未建成污染防治设施或治理设施又不完善的,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的,一律停产整改。检查的步骤与内容:各科室、直属单位要集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重点检查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重点流域(水库)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检查和整治,严厉查处环境违法企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污染事故隐患要立即书面责令整改,限期消除隐患,关及时向局领导、区政府上报。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按照以下要求将相关材料及时报送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⑴7月30日前报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查情况报告和市级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名单及其基本情况;

⑵8月20日前报送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存在的环境问题阶段整治情况报告;

⑶9月20日前报送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存在的环境问题阶段整治情况报告;

⑷10月20日前报送重点流域(水库)存在的环境问题阶段整治情况报告和今年挂牌督办环境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报告。

督查工作安排

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检查结果等有关材料,建立档案备查,接受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督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减排责任书、绩效考评等重点工作,加大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联合督查。

垃圾渗滤液应急预案范文2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各级环保专项行动指示精神,积极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环境规范化管理,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消除安全隐患,推进污染减排,确保环境安全,努力建设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重点行业监管,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一是抓好铅、砷等重金属排放行业监管。加强涉铅、砷等重金属企业的防控,定期对重金属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无危险废物资质从事废铅蓄电池回收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对不能依法达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生重大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加强涉重金属建设项目的源头把关。确定一批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重点内容,挂牌督办,一抓到底。加快瑞宇蓄电池公司等处于敏感区域的涉铅企业搬迁步伐,确保不出现环境污染事件。

二是抓好化工行业监管。开展化工企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逐一完善涉及剧毒物质企业档案,掌握剧毒物质产生环节、产生量、回收量和治理措施;整治不符合产业政策、无环评审批文件、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未按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危化品存储管理不规范、废渣处置不规范、污染物超标排放等行为。积极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指导企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

三是抓好放射源及危险废物行业监管。以排污申报登记为基础,全面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单位情况,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开展放射源、辐射源监督检查,及时做好放射源、辐射源换证、办证及废旧放射源收贮工作。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加大危险废物的转移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利用渗井、渗坑、河道等排放或倾倒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规范企业排污沟渠、坑塘,健全各项防渗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及其他污染物污染地下水和河道水体现象的发生。加快大坞精细化工基地建设进度,督促香料企业尽快入园经营,实现污染物集中处置。加强对已取缔香料企业的监督检查,彻底清理取缔擅自恢复生产和擅自新建的小香料企业。

四是严格控制“两高一资”行业。严把项目审批关口,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落地。加强“两高一资”企业监督检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的企业实施关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彻底取缔小电镀、小炼铅、小塑料、小淀粉等土小企业,对于土小企业出现反弹的镇街,严格落实环保“一票否决”。

(二)强化重点企业监管,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一是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厂监管办法,落实监管责任,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和污泥处置实施动态管理,严厉查处超标排污和违规处置污泥的行为,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加强对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企业的监管,严禁超标排污;对于因超标排污或恶意偷排影响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企业,实施停产整顿,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加强燃煤电厂的监督检查。督促燃煤电厂实施脱硫再提高工程,完善脱硫DCS系统,建立健全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对偷排、超标排放、无故擅自停运脱硫设施、无故开启烟气旁路、连续监测设备数据弄虚作假的,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三)强化重点区域监管,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一是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开展水源地保护专项执法活动,排查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污染隐患,严肃查处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和二级保护区内不符合要求的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对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实施关停或停产搬迁,对保护区内土小企业进行彻底取缔。调查威胁我市水源地环境安全的辖区外污染隐患,书面向上级报告。

二是加强垃圾处理场管理。对垃圾处理场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完善各项治污措施。查清垃圾处理场实际运行情况,包括填埋量、雨污分流情况、防渗措施、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严肃查处垃圾渗滤液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和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地下水质监测,督促完善环境应急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是加强对木石、西岗片区监督检查。将西岗镇、木石镇作为应急防控重点区域,逐一开展排查。严格落实零排放企业生产废水、废渣去向,杜绝超标排污、偷排、私设排污口现象的发生;加快推进盛隆煤焦化、新能凤凰、鲁化醋酐二期等化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村庄搬迁工作,妥善安置居民,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调试进度,确保5月前投入正常运行,妥善处理塌陷坑内废水,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根据本方案要求,做好环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各镇街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负责人,2012年4月15日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组织有关部门、镇街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检查,对存在问题分阶段、分重点进行集中整治。2012年10月15日前,各有关部门、镇街形成阶段性工作报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后督察阶段。11月初,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后督察活动,及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环境行政处罚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四)总结阶段。各单位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于2012年11月10日前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市政府成立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镇街贯彻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定期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切实保障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惩治力度。各有单位要进一步落实责任,按照各自分工,强化措施,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市环保局要分阶段对照工作重点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市发改局要切实发挥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为;市住建局要加大城市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力度,全面收集城市污水;市城管局要加强垃圾处理场管理,完善渗滤液处理设施;市司法局要有序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市水务局要强化排水许可管理,加强对城镇污水厂运营的监管;市工商局要严肃查处“两高一资”行业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规的行为;市安监局要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督促企业防范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市监察局要强化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市电监办要监督供电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对违法企业依法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有效措施。

垃圾渗滤液应急预案范文3

在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称号之后,我市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原则,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动力,提升生态文明水平,以巩固和深化“创模”成果为契机,实施“创模”巩固提高计划,强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2012年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巩固提高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各项考核指标较有所提高,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二、工作进度安排

(一)完成“创模”持续改进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编制大纲》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关于进一步强化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示范带头作用的通知》要求,修订完善《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持续改进规划》,组织相关专家对规划进行评审,提请环保部进行最终评审。争取6月底前通过环保部评审,报请市政府印发实施并挂网公示。

(二)成立“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要求,成立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的领导和工作力度,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统一高效的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督办考核。按照规划和指标要求,制定“创模”目标责任书和各项工作计划。

(三)分解“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要求,根据《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规划》制定《市“创模”持续改进规划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度要求和落实措施,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各部门的指标具体化,并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四)组织实施

按照“创模”第六阶段指标全面开展巩固提高工作。(各单位具体任务分工详见本文第四部分)

(五)档案整理和总结阶段

各有关部门对照“创模”第六阶段指标和2012年工作计划进行全面总结,完成2012年工作总结报告及年度档案、资料和统计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报“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模办对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三、机构设置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要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以下简称“创模”)周期为5年,为做好我市创模复审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创模”工作成果,巩固提高我市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环保模范城市示范作用,特成立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市环保局:

1、编制《市“十二五”减排规划》。制定并公布2012年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计划或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将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完成启元药业、泰瑞制药、伊品生物自备电厂炉外脱硫改造;实施电投西夏热电有限公司脱硝改造和烟气旁路取消;完成美洁纸业废水处理工程提标改造项目;完成赛马水泥2500吨/日熟料生产线低氮燃烧改造及赛马水泥、瀛海天琛水泥4000吨/日以上熟料生产线脱硝改造前期准备工作;完成2012年自治区下达的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任务。

2、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检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理制度执行情况,对重点风险源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按照《市环保局应急装备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救援网络体系;制定市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开展2次演练;做好辐射源的排查和管理。

3、完成2012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继续保持全区第一的水平。

4、实施大气联防联控行动计划,深化工业颗粒物污染控制。全面排查火电、水泥、化工企业粉尘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对不达标企业实施限期治理;与市建设局联合开展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与城管局联合开展道路扬尘治理;拆除禁煤区范围内燃煤小锅炉;严格执行《市高污染燃料控制办法》,清理违建煤场,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锅炉;强化贺兰山沿线采石场、采沙场的治理,降低区域扬尘污染。

5、加大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巩固永宁县水环境治理成果,加大贺兰县水环境治理力度,主要排污沟水质进一步改善。

6、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农村污水设施7座,增加农村污水处理能力1000吨/日;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体系,加大监察力度。

7、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立完备的水质安全监测体系,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全监测、全分析;完成黄河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建设;每半年开展1次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做好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升级改造工作,具备监测PM2.5、臭氧及一氧化碳的监测能力。

8、做好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和餐饮业油烟噪声监管。针对市民投诉热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打造餐饮环保达标街区,重复投诉率下降5%以上。

9、对涉重金属企业强化监督性监测和检查力度。每两年进行1次强制清洁生产审核;10月底前完成华夏电源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扩建工程、灵武市制革废水集中处理工程等4项重金属综合治理项目;建立涉重金属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完善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充分发挥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作用。配齐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氨氮在线监测设备及造纸企业氨氮在线监测设备。

11、协调工信局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对10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并进行公示,督点企业中高费方案的落实情况。

12、协调公安交管部门深入实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与区域限行制度,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推进高排放机动车限期治理工作;完成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建设,建立公安、交通与环保部门的机动车共享数据库;规范机动车检测机构管理,并监督执行,对委托检测机构的数据进行有效性审核。

13、强化固体废物管理。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网络;继续完善固废信息管理与交易平台,培育固体废物集中处置与利用企业,提高工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率,按时年度固体废物信息公报;做好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监督管理。

14、落实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各类应的环境信息。

15、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产业准入、空间准入与容量准入,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坚持工业入园、居住入区,促进分散型中小企业集聚;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对已超总量、超负荷的工业区,予以区域限批;建立新建项目与污染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相衔接的审批机制,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制度。

16、按照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开展市本级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能力建设及两县一市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

17、充分发挥网络、手机、微博等载体的作用开展“创模”宣传。

市发改委:

制定清洁能源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

市财政局:

积极支持“创模”巩固提高工作,保证“创模”巩固提高工作正常经费和各项重点工程经费开支。

市统计局:

1、做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GDP用水量、清洁能源使用率统计工作。

2、完成年度能源平衡表和定量效果图。

市工信局:

1、制定2012年节能计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健全完善社会能耗分析预警及调控预案管理系统,对重点用能企业实施实时能耗监测;对超过行业、企业标准的企业强制实施节能改造;实施重大节能技改项目20个;定期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加大对重点用能行业和企业的监督监察力度。

2、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对10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督点企业中高费方案的落实情况。

3、继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完成5户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评审。

4、开展水煤浆替代燃煤技术试点工作。

市水务局:

1、督促落实2012年节水指标;完成6家节水型企业建设;封填自备井15眼。

2、全力打造塞上江南、西北水乡景观,深入研究城市水系延伸、加快连通城市水系。

市公安局:

1、扩大和完善市区内交通禁鸣区域和路段。加强禁鸣区的管理,做好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2、深入实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与区域限行制度。

3、配合环保局完成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建设。

市园林局:

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档次和水平,高标准建设城市生态景观林带(绿地),新建及改造绿化面积500公顷。

市建设局:

1、加强第一、二、三、四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启动第一、二、三、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作,完成初设和可研。

2、完成第五污水处理厂的验收,并投入正常运行。加快第六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

3、制定中水利用规划。完善城市中水管网建设,启动第五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建设,在园林绿化、湖泊湿地及工业、热电厂冷却用水方面积极推广中水使用,拓宽中水使用范围,提高中水使用率。

4、强化新建建筑的节能监管。城镇新建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达到100%;实施太阳能采暖建筑示范工程,新建12层以下居住建筑及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实施太阳能热水系统,年内推广应用面积240万平方米,有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

市城管局:

1、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的运行管理,完成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的建设。

2、加快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度。

3、做好医疗垃圾的转运和安全处置。

4、加强全国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加快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做好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卫生管理(市爱卫办)。

市卫生局:

1、加强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弃物院内收集、分类暂贮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到医疗废物零排放。

2、督促做好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工作,负责对各级医疗机构内医疗废弃物的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3、加强对全市各医疗机构医疗废水的治理和监督管理,做到达标排放,并督促不能达标排放的医院积极整改。对长期不能达标排放的医疗机构取消经营资质。

市教育局:

1、将环境教育纳入全市中小学课程,采用统一的环境教育专题教材,保证每学年12课时以上,确保全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以上。

2、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作用,加大“创模”的宣传力度。

市房管局:

1、进一步推进集中供热,实施煤改气工程,联合环保局拆除小锅炉。

2、完成30万平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

3、完成70万平米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

市农牧局:

落实《关于印发“十二五”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农业减排工作,完成10家养殖企业(园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项目,推进农业清洁化生产。

市商务局:

加快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网络,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信息平台,完成西夏区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项目,稳步推进垃圾分类回收。

市工商局:

1、制定“限塑”政策、措施,开展“限塑”宣传活动。

2、配合环保局做好餐饮业油烟噪声治理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

全年开展2次督查,督办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各责任单位“创模”巩固提高工作进展。对工作不力的县区和部门下达督查整改要求。

三区两县一市政府:

1、完成市下达的2012年总量控制任务;组织实施重点企业污染减排项目,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2、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开展2次演练。检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理制度执行情况,对重点环境风险源定期进行检查;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按照《市环保局应急装备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救援网络体系。

3、制定2012年节能计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节能任务。

4、加大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力度,提高环保投资指数。

5、加大辖区水环境治理力度,主要排污沟水质进一步改善。

6、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察力度。

7、严格产业准入、空间准入与容量准入,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坚持工业入园、居住入区,促进分散型中小企业集聚。

8、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按期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9、按照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开展环境监察、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

10、充分发挥网络、手机、微博等载体的作用开展创模宣传。

11、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审批和全额收费制度。

12、启动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作,完成初设和可研。

垃圾渗滤液应急预案范文4

一、基本概况:

凤台县域11个乡5个镇一个开发区,面积1100平方公里,人口67、6万。项目期初投资7115万元,更新投资12169万元。年服务费5986万元,(基本服务费4392万元/年)其中未接管区域年服务费1300万。

二、2018年主要工作的开展情况:

公司自1月1号正式接管城区运营,接管面积约280万平米,同步接收原环卫处人员317人,其中包括驾驶员、操作员、保洁员。为了保证接管初期的稳定性原有人员的岗位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原有不变,3月份公司对原有人员略做调整的同时工资福利相应提高。年初遭遇特大暴雪为保障居民方便出行,公司立即启动《大暴雪天气应急预案》共出动铲车20余辆、融雪剂20吨、人员300人、清雪车60余辆共清理积雪约3万吨。由于垃圾末端处理距离增加,公司新增2辆8吨后压车对城区垃圾及时收运,为解决收运过程的渗滤液滴漏问题3月底继续更换4辆新16吨后压车。截止12月31日共清运垃圾8987车次,清运垃圾量为112950.65吨。截止到18年12月31日回款总金额2539万元,(近两天回732万)考核扣款57.76万元,11月份8万,12月份3.5万.

三、接管及设备投资:

4月1日开始陆续接管凤凰镇、李冲乡,5月1日接管了经开区、城关镇,5月12日接管朱马店镇,5月15日接管刘集镇、尚塘镇,6月1日接管了新集镇、桂集镇,7月1日接管了古店乡、关店乡、大兴镇、岳张集镇、杨村镇、丁集镇、钱庙乡、顾桥镇截止7月1日所有乡镇全面接管结束,因其他市场化公司合同未到期的没有接管的区域有:(凤寿路、凤淮路、凤蒙路、凤利路、凤颍路、东风路、泥古路,二桥及南湖大道,老城区部分和公厕)目前接管区域人员全部到位共招收到岗保洁员1774人,(标书人数不含省国道为1860人)新入职驾驶员33人,发放50升垃圾桶119255个,三轮电动保洁车1160辆,三轮电动挂桶51车辆,240升垃圾桶4302个,农村部分已建设环保深埋式小型收集站320座,已经投入使用了315座,其他5座通过运营发现布局不合理正在移位调整。由于前期建设选点原因部分村庄没有深埋桶合适地点就将桶点和其他村庄合并,目前存在又要求建桶现象,移桶费用较高,能否补充约10个深埋桶。目前接管乡镇平稳试运营。

四、近期的工作开展情况:

自凤台劲旅公司接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以来,因凤台县垃圾治理未通过住建部现场核查验收,并且在5、9两月淮南市第三方考核排名倒数,凤台县政府及劲旅集团公司责令凤台劲旅公司限期整改,以达到11月中旬通过住建部对凤台县垃圾治理验收的目标和凤台县政府及业主单位的考核。为此凤台劲旅公司结合当前各乡镇运营现状,开展了专项行动并制定“开荒专项行动”方案:

1、方案期间:2018年10月24-11月30日

其中2018年10月24日-11月20日为开荒作业期间,11月21-11月30日为开荒验收期间。

2、共计16个乡镇参加本次开荒专项行动,项目公司管理层分为四个整改小组,分片监督落实整改情况:

(1)、第一组责任乡镇:丁集镇、古店乡、关店乡、大兴镇。

组长:程福松、组员:高志毅

(2)、第二组责任乡镇:顾桥镇、桂集镇、新集镇、张集镇。

组长:宋陈荣、组员:李恒

(3)、第三组责任乡镇:钱庙乡、朱马店镇、尚塘镇、杨村镇。

组长:费祥民、组员:王飞

(4)、第四组责任乡镇:刘集镇、凤凰镇、经开区、李冲乡。

组长:何晓蕾、组员:朱琳琳

3、各乡镇集中人员开始对所辖区域进行地毯式开荒清理,每天乡镇主管必须向分片整改小组汇报清理村庄的村名,并且向公司群或乡镇工作群推送20张以上的整改作业照片,清理标准如下:

(1)、保洁员在作业时间内着装上岗;无存量生活垃圾;

(2)、主次干道、房前屋后、沟塘渠坝,无散落、漂浮垃圾;

(3)、电线杆、村庄房屋墙壁无小广告牛皮癣;

(4)、垃圾桶摆放整齐无暴桶现象、垃圾桶周边无散落垃圾;

(5)、深埋桶桶盖及时关闭、平台无堆积垃圾,平台周边无散落垃圾,桶盖、护栏清洁;

4、为达到以上标准,项目公司要求各乡镇主管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在此期间主管必须听从整改小组的工作指令,到各个行政村进行巡查,如出现无故缺席按旷工处理,连续三次或本月累计五次以上者,按公司员工管理制度予以辞退;主管对各行政村保洁队长宣贯公司对生活垃圾治理的目标和标准,要求各行政村保洁队长对辖区内的生活垃圾进行地毯式排查清理,确定本辖区内无存量生活垃圾。主管安排各保洁队长以自然村为单位,集中行政村内的保洁员按自然村清理,以达到项目公司验收标准; 明确保洁队长为深埋桶管理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必须在2018年11月20日前达到项目公司验收标准。

5、项目公司组织验收:

各行政村保洁队长确认本辖区内的生活垃圾治理已符合公司要求,上报乡镇主管,请求验收;乡镇主管对各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进行初验,确认已达到项目公司验收标准后,请求整改小组对相关行政村进行验收;整改小组会同质量安全部验收合格后,乡镇主管安排保洁队长将合格区域交付相关保洁员进行常态化保洁管理,同时质量安全部对验收合格的行政村进行备案,质量安全部督查员对合格行政村区域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以确保运营质量常态化。

6、在2018年11月20日后,根据总经理和各整改小组对各乡镇生活垃圾治理的整改进度及整改结果进行考核评比:

1、对整改考核前三名的乡镇主管进行奖励,后三名主管进行处罚;

2、对考核评比前三名的乡镇保洁队长进行评比,前三名进行奖励;

3、对考核评比后三名的乡镇保洁队长进行评比,对后三名进行处罚;

7、因各乡镇均存在大面积水域需要清理、打捞,且很多乡镇存在大量的陈量垃圾,保洁员自身力量无法解决。经总经办研究决定参加开荒的16个乡镇成立“专业打捞队”,打捞队成员原则上以外请身强力壮、懂水性、会划船的人为主,若保洁员队伍中有符合以上条件的也可以由保洁员组成打捞队。

8、整改小组必须按照公司10月23号的专题会议整改要求认真将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按公司制度和运营标准执行此次整改的每项工作,同时统计物资到自然村的实际发放情况,做好记录。每日各组回公司后召开会议,将每天的整改情况、整改结果总结汇报。确保此次整改有效果、有结果。通过此次的专项开荒行动我们总结了以下几点:

1、运营质量得到了全面的提升,2、管理团队的凝聚力充分体现及学员的实战管理能力得到现场实践,3、三级管理得到进一步完善,4、从主管到保洁员的思想得到大的转变。

整改在4个项目的开荒评比中排名前列。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组织管理人员集中学习,从学习业务专业知识、质量体系来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和专业能力。

2.加强绩效考核管理,对每位员工做到奖惩分明,进一步营造相互竞争积极向上的良好工作氛围。

3.加大日常管理力度,特别对例行检查和重大检查要加大巡查力度,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要有专人督查。

垃圾渗滤液应急预案范文5

关键词:脱水污泥 好氧发酵 环境影响评价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7(c)-0115-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是在污水净化处理过程中的产物。它包括:混入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的泥沙、纤维、动植物残体和固体颗粒凝结的有机质、重金属元素、微生物、病菌、虫卵等物质的综合固体物质。脱水污泥如不能及时做好处理,则会造成环境的污染,也会给社会带来危害,它的处置是市政部门和污水处理厂的主要问题之一。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城市人口增加,污水处理率和处理深度将进一步提高,污泥产量必将大量增加,如何有效处置与利用污泥是城市可持续发展中面临的重大课题。如今,污泥的处理方法有填埋、焚烧、堆肥、土地利用等。脱水污泥含水率在80%左右,填埋需要占用大量空间,其中的大量有害成分易进入垃圾渗滤液,会增加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负荷,使得填埋场地难以消纳;焚烧则要较高的费用和技术,不适合大范围使用,只适用于个别地区;污泥经过好氧堆肥处理后再土地利用被认为是一种最经济有效、最有发展前景的污泥处置方法之一。

生物好氧堆肥是利用自然界广泛存在微生物,有控制地促进污泥中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向稳定的类腐殖质转化的微生物学过程。好氧堆肥具有消除臭味,杀死病原菌和寄生虫(卵),降解大多数毒性有机物,固化和钝化重金属,改善污泥物理性状和降低含水率等作用。

目前主要好氧发酵工艺有以下三种:条垛式、槽式和反应器式。本文讨论主要针对小型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筒仓式反应器系统。

1 筒仓式反应器系统工艺简介

污泥好氧发酵筒仓反应器系统工艺流程一般可分为四部分:混合调质、好氧发酵、腐熟和尾气除臭。

1.1 混合调质

污泥混合调质的目的是调整脱水污泥的水分和碳氮比,并加大疏松程度,增加与空气的接触面积,有利于好氧发酵。

1.2 好氧发酵

好氧发酵在发酵槽或发酵仓内进行,靠强制通风来供给氧气。在发酵过程中,物料中有机物在好氧微生物作用下开始发酵,首先是易分解物质分解,产生CO2和H2O,同时产生热量使温度上升。这时微生物吸取有机物中的碳、氮等营养成分,在合成细胞质自身繁殖的同时,将细胞中吸收的物质分解而产生热量,发酵能进行高效率的分解。

一般情况下,经过连续3天以上、平均温度55 ℃以上的好氧发酵,大部分不稳定有机物被降解,大部分病原菌、寄生虫卵等被灭活。随着有机物的减少及代谢产物的累积,微生物的生长及有机物的分解速度逐渐减缓,发酵温度开始降低,污泥性质基本稳定,一次发酵完成。

发酵过程中氧的供给情况和系统保温程度对物料的温度上升有很大影响,一次发酵总周期约为8~18 d。

1.3 腐熟

一次发酵后的污泥尚未达到充分的稳定化,需要继续进行二次发酵。二次发酵的温度应控制在50 ℃以下,总发酵时间一般为10~20 d,使污泥进一步的稳定化,含水率降至40%以下,形成浅棕褐色(包括污泥颗粒内部)、内部无黑心、无臭、呈松散状、不招引苍蝇的类腐殖质。

1.4 尾气除臭

在好氧发酵过程中有臭气产生,主要是氨、硫化氢、甲硫醇等,废气必须进行除臭处理后才能排放。常用的处理方法有生物滤池法,一般是用通风机将发酵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收集,用管道输送到除臭器中除臭,这些除臭器处理NH3、H2S的去除率均可达到95%以上。

2 成品污泥去向分析

好养发酵后的成品污泥常见的土地利用方式有:农用、土地改良、园林绿化和林地用。各处置方案的施用范围及条件见表1。

3 产污分析

污泥好氧发酵处理工程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与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基本相同,且工程量一般不大,施工周期短,一般位于污水处理厂内,环境影响轻微,因此,本文主要讨论工程运行期环境影响。

污泥好氧发酵工程主要影响为恶臭。污泥在转运、快速发酵和预腐熟阶段都会产生一定的臭气。废气如不加收集,无组织排放,不但影响设备正常运行,也会使得操作区的环境恶化,影响操作人员的健康。各生产环节均需要设置集气、密闭装置,如新鲜污泥出料仓接引风管,混料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各设备间的皮带传送机加罩密闭,筒仓式反应器、预腐熟车间设置引风装置将恶臭收集排入除臭系统。在恶臭经过有效收集后,仍有可能在以下环节产污,项目主要产污环节见表2。

4 环境影响评价重点

根据作者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经验来看,应将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污泥泥质分析、工艺可达性分析、堆肥产品的环境安全性、公众参与作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

(1)由工程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可知,项目运行期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而且恶臭气体是实际生活中引发环境纠纷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将其作为评价的重点之一。

(2)新鲜污泥中的养分含量和重金属含量符合土地利用泥质标准限值是污泥进行好氧发酵的前提条件。好氧发酵过程中有机物的挥发,养分含量会有所降低;发酵过程中部分干质挥发,导致重金属含量略有增加,评价过程中应进行污泥养分含量和重金属含量的全过程质量平衡分析。

(3)新鲜污泥经过筒仓反应器内的好氧发酵和预腐熟过程,污泥的理化指标、养分指标、卫生学指标、污染物指标和种子发芽指数等是否满足相关的土地利用标准限值,处理工艺的可达性直接关系到成品污泥的质量与处置去向。污泥在好氧发酵过程中,含水率大幅降低,产生水分的去向及吸风设备的带水能力都是分析的重点。

(4)成品污泥存在使用不当带来的环境污染,或产出物当地群众不认可造成生产、消纳脱节,可能引起环境污染。因此,项目应明确成品污泥的明确出路,分析施用场地的土壤污染物本底值,确定污泥可施用面积、施用的方式、日常管理方式、施用量、施用年限、与农田和河流的防护距离等情况。

(5)由于项目运行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气体,虽然对臭气进行收集并处理,但是由于项目本身的敏感性,评价过程中应与项目周边居民充分沟通,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建设单位,保护好公众切实的环境利益,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使项目获得更高的公众支持率。

5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的体会

5.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的几个难点

(1)卫生防护距离的确定。恶臭气体源强的确定需要通过资料调查及项目物料平衡,结合现有污泥好氧发酵工程实际监测或类比监测资料,并根据项目生产规模、选址周围敏感点情况,从嗅觉、浓度两方面确定无组织恶臭气体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综合考虑以确定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

(2)成品污泥当地消化能力的确定。需要通过大量的资料调查、现场考察,根据工程产出物,主要是成品污泥已经实践证明的安全的使用、施用范围,结合项目可能的辐射地域内可施用场地消耗量予以确定。

(3)加强污泥监控措施,有效监控污泥中的重金属含量的变化,新鲜污泥进厂前应进行重金属含量检测,若不符合土地利用标准限值,该批次污泥禁止入厂。

各批次污泥成品在施用前进行重金属抽样检测,如果超过土地利用重金属限值,可添加金属钝化剂,如:粉煤灰等,由于粉煤灰中含有多种元素,除N、P、K外,还有Fe、Cu、Zn、Si、Al、Ca、Mg等多种微量元素和稀土元素,所以也相当于添加了一种多元肥料,特别是粉煤灰施入粘质土壤后,可以明显地改良土壤质地,降低容重,增加空隙度,提高地温,缩小膨胀率,促进土壤中微生物活性,有利于养分转化,有利于保温保墒,使水、肥、气、热趋向协调,为作物生长创造了良好的土壤环境。粉煤灰添加比例为超标污泥量的25%,在成品污泥暂存车间进行,混合15 d后进行复测,若重金属指标仍然不符合土壤施用限值,则该批次污泥不适合用于土地利用,按危险废弃物处置。

在已施用污泥的场地内每年进行土壤重金属含量监测,了解土壤的重金属含量的变化情况,是否还有足够的环境容量满足成品污泥的施用。

5.2 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相关环境监管部门应加强项目的施工期环境监理,确保“三同时”制度的落实,确保好氧发酵工程、配套环保设施及事故防范设施的落实及施工质量。加强与相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联系,密切协作,共同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同时提供技术支持。督促运行期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工艺技术、工艺操作及安全操作三大规程,确保设备连续、高效、稳定运行,确保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政策在企业中的贯彻和落实。对环评提出的各项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持续改进,坚决杜绝各种环境污染和事故的发生。

6 结语

污泥好氧发酵仓式反应器系统占地面积小,土建结构简单,模块化的设备便于整体迁移,适用于小型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艺。经好氧生物发酵处理,可使污泥达到稳定化、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最终作为营养土进行土地利用。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重点评价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污泥泥质分析、工艺可达性分析、堆肥产品的环境安全性、公众参与等方面。项目运行期应严格监控臭气排放浓度和进、出厂污泥成分,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参考文献

[1] 张自杰,林荣忱,金儒霖.排水工程[M].4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328-329.

[2] 乔显亮,骆永明,吴胜春.污泥的土地利用及其环境影响[J].土壤,2000(2):79-85.

[3] 程五良,方萍,陈玲,等.城市污水厂污泥土地利用可靠性探讨[J].同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32(7):939-942.

垃圾渗滤液应急预案范文6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质量,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依据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按照《**市20**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先导,以污染减排为主线,以大气和水污染治理为重点,着力实施以“洗城净天”和“清流净水”为主要内容的“碧水蓝天”行动计划,扎实开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年活动,确保全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为构建和谐生态**奠定环境基础。

二、主要工作目标

----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总量在20**年的基础上削减25.7%,控制在**7**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量总量在20**年的基础上削减35.9%,控制在4173吨以内。圆满完成我市“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

----我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力争达到318天;大气可吸入颗粒物PM**年均值控制在0.**3mg/m3以下;降尘量力争低于21吨/平方公里·月,降尘量年均值比20**年下降6%。

----西泄洪渠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控制在130毫克/升以内;城区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在96%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0分贝以内;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内。

----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大气环境整治

围绕“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在巩固20**年“洗城净天”全民大会战成果的基础上,拓展活动的时间和范围,在全市实施贯穿全年的“洗城净天”工程,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力量,群策群力,确保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1.市环保局牵头,各乡镇、建设局配合,按照“双三十”承诺目标要求,完成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烟粉尘的减排任务。

2.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6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水泥、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综合治理工作。

3.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按照《**市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区内大气监测点位周边4平方公里区域继续开展专项治理。

4.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3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所有水泥粉磨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

5.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加强烟尘和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对燃煤电厂在用燃煤锅炉、**吨以上锅炉和年燃煤量5000吨以上的窑炉进行脱硫除尘治理,20吨以上(含20吨)锅炉安装烟尘和二氧化硫自动监测设施,并与**市环保局联网。

6.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开展**环公路两侧违法企业环境整治行动,彻底取缔小化工、洗浴燃煤小锅炉。新晨

7.市工促局牵头,环保局配合,20**年推广使用优质低硫煤25万吨。

8.市政府办牵头,环保局、建设局、城管局、交通局、公用事业局、教育局、各乡镇具体负责实施,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垃圾无积存;道路、庭院、楼房、车身、树叶无尘土;工地围挡、拆迁洒水、砂土覆盖、物料棚化、路面硬化、路边绿化和学校操场绿化分别达到**0%”的工作标准,进一步开展垃圾清除、道路清洗、工地抑尘、庭院保洁工作。

9.市环保局牵头,交通局、城管局、建设局、公用事业局配合继续实施空气质量预警调控应急方案。

**.市秸秆办牵头,有关部门、各乡镇配合,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各项制度,力争在夏秋两季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11.市公安局牵头,环保局配合,继续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所有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必须先进行排气污染检测,符合排放标准的由环保部门发放机动车排气达标标志,排气不合格的,公安局对车辆不予年检。

(二)水环境整治

围绕“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大力实施以“水源地保护与管理、排污企业监管、污水处理厂建设与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清流净水”工程,确保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1.市环保局牵头,建设局、有关乡镇配合,按照“双三十”承诺目标要求,完成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的减排任务。

2.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负责实施,禁止在饮用水水源

一、二级保护区内设立直接排污口。

3.市环保局牵头,畜牧局配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6月底前在水源地保护区内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并进行严格环境监管。

4.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确保排水单位入河排污口水质COD浓度控制在130毫克/升以内;对直接排入河流水质COD浓度超过130毫克/升的企业,责令停产治理。

5.市环保局牵头,各乡镇配合,按照“园区向城镇集中,企业向园区集中”的原则,新建化工、制药、印染、制革、酿造、制浆造纸及涉及重金属排放等水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已进行规划环评的工业集中区。

6.市环保局负责,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废水排放管理意见》,进一步规范企业废水无组织排放行为。

7.市建设局负责,强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已经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进水口、出水口COD自动监控装置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厂于年底前全部完成中控室建设。

8.市环保局负责,全面整治制浆造纸企业。按照省政府要求,全市所有废水未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制浆造纸企业,废水排放执行《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特别排放限值,达不到标准的一律停产治理。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市环保局牵头,交通局、工商局、安监局配合,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加强对危险物产生、经营、储运和处置企业的监管。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存放、处置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的管理。

2.市卫生局负责,加大对医疗单位废物处理、处置的监管力度。各医院的医疗废物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3.市城管局负责,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0%。

4.市环保局牵头,**镇配合,进一步规范**沟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规范排污口并安装COD自动监测仪,同时与市环保局联网,确保3月底前垃圾渗滤液排放达到国家《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要求。

5.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对拆除机立窑中的废旧、闲置放射源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处置废旧、闲置放射源。

(四)噪声污染防治

1.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对城区夜间建筑施工的管理,加大建筑施工噪声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2.市公安局负责,加强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的管理。在高考、中考等特殊时期,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产生噪声污染活动。新晨

(五)生态环境建设

1.市环保局牵头,建设局配合,按照生态市建设规划要求,全面启动生态市的建设,**镇、**镇、白**乡、**镇、**乡年内完成小城镇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2.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3月底前完成北故城村、东焦东队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教育,扎实推进环境宣传教育“十百千”试点工程。开展绿色信贷工作。

3.市农业局牵头,环保局配合,加强农村土地面源污染监管,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

4.市环保局牵头,各乡镇、有关部门配合,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加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的执法检查,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

5.市环保局牵头,畜牧局、有关乡镇配合,积极推广生态养猪经验,建设3至5个生态养猪示范点。

6.市环保局牵头,畜牧局、商务局,工商局配合,加强对牲畜屠宰行业污染治理及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屠宰行业污染。

7.环保局牵头,**镇负责落实,积极推进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城镇创建活动。曲寨村**月底前完成国家级生态村创建工作。

8.市环保局牵头,文明办、教育局、建设局、旅游局、卫生局配合,继续抓好绿色创建工作,年内创建5家县级“五绿”单位。

9.市林业局负责,**月底前,完成上级下达的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任务。

**.市国土局负责,积极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新建和改、扩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与保证金缴纳率达到80%,生产矿山达到50%。

11.市国土局、林业局牵头,有关乡镇负责,加快对西部山区的生态恢复工作,国土局负责山体的生态恢复工作,林业局负责对山区的植树和绿化工作,有关乡镇负责山区生态恢复工作的协调和具体落实。

(六)环境监管与能力建设

1.市环保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机构,提高环境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

2.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加强建设项目后期监督管理,对违反“三同时”的建设项目坚决依法进行处罚;加强放射源安全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3.市环保局牵头,监察局、安监局、供电局、工商局、发改局、司法局、建设局配合,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危害身体健康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继续开展重金属和“两高一资”等行业的专项检查。新晨

4.市环保局负责,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确保排污费依法足额征收。

5.市环保局牵头,局配合,加强环境处置力度,调解处理好重点案件、突发事件、跨区域污染案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案件接转率**0%,办结率**0%,反馈率**0%,群众满意率90%以上。

6、市环保局负责,继续开展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7.市环保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完成《**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调度指挥,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解决阶段性重大问题,指导工作的开展。各乡镇、各部门要将环保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部置,狠抓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每一项环保重点工作深入推进。

(二)严格检查考核。继续将环保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对各乡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市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监察局、政府督查室等部门,采取明查和暗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各有关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重要环境问题要挂牌跟踪督办,到期要帐。对达不到任务要求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懈怠、拖沓致使任务完不成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行政领导责任,因失职、渎职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处理。新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