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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的意义范文1
生态文明建设是现代名词,工业革命之后出现的一种文明体系。它主要涵盖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三方面的体系建设。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道德建设在其中处于基础地位,它从文化价值观的角度入手,对整个生态文明体系的建设起到了理论支点的作用,同时又对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发挥了指导作用。本文从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三方面进行生态道德建设的意义研究。
一、生B道德建设概述
生态文明建设当中所包涵的道德问题,并不是单一的道德问题,而是多种道德混合的问题。比如伦理关系、生存关系、利益关系等等。这些都体现了不同的道德问题。
最初的道德问题,来源于原始宗教生活。我们知道原始宗教讲究万物皆有灵,这对于古代的劳动人民而言,极具诱惑性。因此人们长期受这种观念影响,在许多劳动、生活当中,充满了隐晦的色彩,比如过鬼节、烧纸等等,这种敬神敬鬼的思想,仍然存在。这恰恰反映了宗教文化当中的实际一面。孔子提出,鬼神可以敬而远之,意思就是强调鬼神不要得罪它就可以了,现实生活才是最重要的。这种思想影响了人们的心灵,因此我们看到,人们对于道德认识,从宗教的基础上,逐渐转变为了世俗生活。从精神信仰,变成了实际生活原则。这种实际性原则体现在了生产、生活、娱乐等各个方面,可以满足了人们的现实需求。
我国古代生态道德主要体现在君臣伦理、家庭伦理、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上面。伦理作为一种手段或者方法,对于稳定各种关系,具有实在的好处和意义,成为了整个社会运转的良好纽带。但是随着工业革命的发生,人们的意识产生转变,这种平衡稳定性开始被打破,因此,现代的生态道德建设需要重新被构建,按照现实需求要去重新考量和评估。
二、生态道德建设意义之人与自然道德关系
生态环境当中,人与自然的关系,由来已久。随着人们的认识转变,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发生巨大的变化。
最初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相互融合,不分彼此的。人就是自然,自然就是人,人对自身从来没有“非分之想”,人觉得自己就是自然的一部分。这从自然宗教就可以看出来。自然宗教里面,人和自然平起平坐,互相馈赠。自然给人类带来阳光、带来水、带来空气、植物,人类在享受这一切后,通过敬鬼神、敬天地的方法,表达自己的感谢。这个阶段,人与自然的道德,是和平共处、不分尊卑的道德原则。
随着工业文明的发生,自然科学的发展,人对自然有了重新的认识,人类发现,自然不过是一堆没有生命的客观物体,自然所蕴含的价值,可以让人类得到欲望的满足。在这种私欲的膨胀下,人类开始内心发生转变,将原来坚持的平衡道德原则打破,从自然中彻底脱离出来,将自然踩在了脚下,以我独尊,肆意践踏自然,有学者认为,这种心理其实是人类的一种长期受困与自然束缚的报复心理。本文觉得有一定的道理。总之,进入近现代,人与自然的关系发生了许多巨大的变化,那么其中所维系的道德关系也悄然变化。这时候的道德关系,是单方面的关系,是利用并且不负代价的关系。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自然资源的逐渐枯竭,环境的不断破坏,自然似乎开始报复人类了。人类重新开始审视几百年来的发生的一切,重新评估这种不平衡、不公正的道德关系。这种必要性已经凸显。
从人与自然的这个层面上来看,加强生态道德建设的意义总结如下:
首先,重新评估人与自然的关系。本文认为人与自然是一种此消彼长的关系,人在自然属性上,属于自然,在社会属性上,脱离自然,因此,人与自然的道德原则应该是相互尊重、不分尊卑的关系。
其次,重新确立人与自然的道德原则。本文认为人与自然要本着适度相处的原则。在生态建设当中,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不能过度开发资源,给自然一个喘息的阶段。
三、生态道德建设意义之人与人的道德关系
生态环境当中,人与人的道德关系始终是重要的关系。它不仅仅是一种生态道德建设的关系,更是一种生存的关系也是一种存在论的关系。
西方关于人与人的道德关系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苏格拉底。苏格拉底哲学是鲜明的个人哲学,他主张人要认识自己身边的事物,不要迷恋于寻找自然的奥秘。自然世界是神创造的,没有智慧的人是无法认清的。人的最终目的是认识神。如何认识?先认识你自己,认识身边的事物,靠美德认识。西塞罗说苏格拉底把哲学从天上拉回了人间,就是这个意思。在之前的智者学派主张人是万物的尺度后,苏格拉底又找到了人的本质,即人的精神主体和道德事物。他认为哲学家的事业就是让灵魂从身体里面解脱出来。对身体的认识导致了神学目的论,对心灵的认识导致了道德哲学。
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发现,苏格拉底第一次旗帜鲜明的将人与人的道德提出了出来。这样道德关系问题就从人与自然的道德关系,转移到了人与人的道德关系上了。
我国的孔子在构建道德关系上面影响巨大。它几乎影响了几千年的文化进程。孔子所构建的家庭伦理观,是我国道德关系的基石,甚至是社会关系的基石。他把家庭伦理关系构建为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通过这种实验,孔子旨在将这种模式推行到社会关系层面,虽然最终没有实现,但是,这种家庭伦理关系向我们展现人与人的道德关系的最高标准。
总之,生态道德建设的人与人的道德意义总结如下:
首先,生态道德建设是一种基于文明体系下的道德体系,它的基础就是人与人相处的道德原则和标准。
其次,重新认识人与人的相互超越性生存,构建一种合作互助模式,在合作的基础上有序竞争,力保实现共同利益的最大化。
四、生态道德建设意义之人与社会道德关系
从本质上说,生态文明当中,人与社会的关系就是人与他人的关系,生态道德中的人与社会道德问题,其实就是个人理性与共同理性的问题。在个人的眼中,社会就是一个由他人组成的共同体,这个共同体某种程度上包涵所有人,但是某种程度上又独立于个体,其中所蕴含的矛盾性,才是构建人与社会道德关系的最大难题。
生态道德建设意义,必须要考虑到人与社会的道德关系问题,本文将这种意义总结如下:
首先,人与社会的道德问题是一个生态存在的问题,什么样的存在,就决定了什么样的道德关系,研究这种关系的难点在于生态的存在是不断变化的,因此,研究生态变化的规律,就是意义所在。
其次,人与社会道德关系的根本是人与人的道德问题,难点在于人的权利分配问题,如何有效的分配人的权利,决定了人与人的道德相处关系,同时也决定了人与社会的道德现状关系。解决好了人与社会的道德关系,也能有效的对生态道德进行合理的预测和控制。
五、结语
目前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生态道德建设讨论越来越多,我国由于处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此类问题的研究,对于现实的指导具有实践意义,因此本文对此展开了三方面的讨论,希望通过这种讨论,可以为这个话题的研究提供一些梳理作用,希望可以为生态道德建设起到一些帮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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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的意义范文2
关键词:大学教育;生态文明;生态建设;社会文明
中图分类号:F27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08-0060-03
一、生态文明概述
(一)生态文明概念
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指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大学生是国家建设的后备人才,更应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意识教育,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纵深研究,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更好地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以推动我国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教育和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生态文明的发展
生态文明最早可以追溯到1215年英国《大》,该宪法认为,“生命是天赋权利,必然加以保护,不能受到非法侵害。”近现代以来,西方生态文明理论分为了“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两大流派。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兴起了生态社会主义思潮,主张用生态理性替代经济理性,建立公正、和谐、效率的生态社会;80年代以后,则兴起了绿色主义,主张开展环保,最终世界上总结出了可持续发展理论。我国生态文明的研究自古就有,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内含丰富的生态文明思想,道家“天人合一”的理念就是很好的证明。现代以来,党的十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建设生态文明是化解我国生态危机,实现社会和谐与科学发展的需要;是不断改善民生,实现全面小康的需要。因此,在当代中国大学开展生态文明意识教育势在必行。
二、当代大学生生态文明意识教育的意义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需要
我国传统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要是哲学、政治学、道德学、历史学等方面的知识,在研究内容和方式方法上已经有较完善的体系,在新形势下的创新能力不足,而现在生态文明教育的开展有利于开拓学生的视野,丰富研究内容。
思想政治教育可以帮助大学生们确立正确的生态思维方法和生态意识观念,扩展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它不仅能为发展生态教育提供良好的知识储备,同时运用生态学的方法和观点来研究如何加强大学生生态文明教育是对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种良好补充。在思想政治教育课堂这一平台通过实践活动使得生态文明意识深入人心,而且具有广阔的研究和发展空间,能够进一步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
(二)完善社会文明体系的需要
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不断加强社会文明建设,它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应该包括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而生态文明又是实现其他几个文明的重要前提,是建设和完善社会文明体系的必然要求。加强当代大学生生态文明教育,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关于建设“两型社会”和“美丽中国”的战略任务,提高大学生生态文明素质,增强建设“两型社会”和“美丽中国”的自觉性和自信心,培养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力军和接班人,推动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提高大学生文明素质的需要
在传统的学校教育中,关注最多的是学生的理论文化知识,而随着我国素质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更多的文明便进入到高校教育。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可以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树立正确的生态世界观和价值观;同时还可以提高大学生的生态科学素质,使其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都将自然、人与社会进行结合,树立科学生态观。
(四)实现“中国梦”的现实需要
党的十报告中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这说明要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国梦”,就必须大力打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国梦的实现需要高校提供大量的高素质、综合型人才,要求大学生学习时代潮流,传播生态文化,从而推动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中国梦”的历史性特性与大学生的使命感教育是紧密联系的,并且“中国梦”的时代特征与大学生的价值观是相吻合的,而生态文明是国家未来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对当代大学生生态文明意识教育的开展尤为重要。
三、当代大学生生态文明意识教育的问题
(一)生态文明教育投入力度不足
在我国,目前生态文明培养体系存在生态文明课程独立性差,生态实践不足以及校园文化与生态文明相剥离的问题。至2000年,我国生态教育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课堂教育是大学生生态文明理论获取的主要渠道,是树立大学生生态文明意识的重要保障。而很多学校并未开设相关课程,所以学生在知识方面很缺乏。多数大学生获得生态文明的理论知识的主要渠道并不是学校,而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而通过这些方式所获得的信息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一方面是基础知识不足,大学生对于生态文明的了解很欠缺;另一方面是理论知识不足,大学生没有条件也缺乏能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研究,这与加强大学生生态文明观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极为不符。
(二)校园生态资源的缺乏
大学是人生学习、生活的重要空间,是一个小型的社会,很多大学生都是通过对学校的认识来理解社会,然而现在我国众多的高校中,生态文明建设做得还不足,一方面是很多学校缺少草地、花园、树林等绿化区;另一方面是广大学校没有专业的生态教育者,任课老师缺乏足够的理论和实践知识,这些都对学生生态文明观的形成起着重要的作用。“没有生态意识,私利以外的义务就是一句空话”。这与我国长期以来的教育体制和侧重点有关,与老师的自身知识结构和经历有关,很多老师都经历过改革开放时期,存在着过度开展资源来发展经济的错误观念。
(三)生态实践缺乏
大学生不仅要努力学习课堂知识,还要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这是他们亲身体验和学习的重要途径,然而现在我国很大学校并没有组织生态环保活动,而很多学校活动的举办是为了单纯纪念节日或者响应政府的号召。比如“植树节”、“国际环保日”等,这些活动大多流于形式,没有什么实际的效果。另一方面大学生普遍重视自己的专业理论课,不关心国家出台的政策和时事热点,对社会和学校开展的生态文明实践活动冷漠,造成了当代大学生对生态文明知识匮乏的现象。
(四)学校管理力度不够
绝大多数学校对学生的生态文明教育和建设没有完善的管理机制,对学生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也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比如教室、寝室的过度用电,学校的过度用水,花园破坏花朵等问题都没有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明文条例,因此,学生对于违反生态文明的行为主要还是出于道德的考虑,而并未受到明确的约束,这严重影响了生态文明意识教育的正常开展。
四、开展大学生生态文明教育的途径
在高校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增强大学生的生态文明意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生态发展观,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这需要我们总结原来的经验教训,不断创新思维,探索新的教育途径。
(一)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的投入力度
首先,要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理论教育与高校教育不可或缺的方法,生态文明教育也是实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部分,我们应当与时俱进,将教育与人类社会、自然进行有机联系,通过专业课程和公共基础课,加强大学生生态理论知识教育,培养他们的生态文明理念,帮助他们树立健康、科学的可持续发展观与生态观。其次要加强生态文明专业教育,高校应该根据时代的发展和现实的需要,积极研究教学方案,开设生态文明的专业课程,有条件的还可以设立专业的院系,通过系统、全面地教育,培养专业的生态研究、建设的人才。另外,还可以开设选修课,让更多的学生能够了解生态文明知识和生态建设的发展。
(二)丰富校园生态资源
高校要不断丰富生态文明资源,为生态文明教育的开展提供有力的支持。一方面要加大学校投入,增加校园绿化面积,同时要完善环保设施,比如在校园要设立科学分类的垃圾回收点,绿化区要有明确的提示牌等;另一方面要增加学校师资力量的投入,聘请具有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老师开展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同时还可以邀请国际、国内著名的生态研究、建设专家到学校开展专题讲座,全面提升学生的生态文明素质。
(三)加强生态实践
学生要积极参与生态环保实践,在校园内开展实践活动,比如通过建立环保社团、组织环保宣传活动等形式,传播生态环保知识,让更多的学生参与进来。另外还可以多与政府环保部门、社会环保组织进行沟通合作,为大学生参加环保实践活动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支持。比如可以开展“全城无烟日”等活动,也可以开展“生态中国”等专题调查研究,让学生亲自参与课题的研究,在实践中加深对生态文明意识的理解。每年的植树节活动,全校师生都要参与到活动中来,由学校领导评选出活动中的植树达人作为精神模范,使学生主动参与植树活动的积极性提高,起到良好的生态教育作用。
(四)加强学校生态管理的力度
学校要制定统一、完善的生态管理机制和奖惩机制,形成明文规定,并通过校刊、学校文化墙等形式进行展示和宣传,以规范学生的行为,为学生的生态意识培养提供明确的依据和行为规范。比如学校要对水、电等资源的运用进行合理规定,帮助学生形成节约意识,对于破坏环境的行为,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严格惩处。学生的自我管理意识对于生态文明教育和建设也具有重要的作用,要培养学生自觉爱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生态意识。在专业课堂教学中要深化生态意识,在其他的课堂中要潜移默化,让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到学校的每一个区域,让学生在文明的环境中加强自身的生态意识,让学生养成生态文明的习惯,真正做到理念与行为的统一。
生态文明的意义范文3
关键词 生态文明 生态文明建设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一、生态文明的定义及其提出
经过了30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之后,13亿中国人的生活正在逐步走向富裕,我们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发展成就。然而,我们应该看到,这种“辉煌成就”的取得是以自然资源的过度耗损,环境的严重破坏为代价的。据统计,我国人均耕地、淡水、森林仅占世界平均水平的32%、27.4%和12.8%,石油、天然气、铁矿石等资源的人均拥有量也明显低于世界水平;我国土地沙化面积为173.97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8.12%;水土流失土地的总面积已达35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7.1%;平均每年农田受旱面积4亿亩,受涝面积1.5亿亩,损失粮食100亿公斤左右。这一系列令人惊心的数字正是片面追求经济发展所导致的,是大自然给我们的教训。经济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人们开始思考,如何在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博弈中寻求平衡,寻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之道,这一追寻业已成为全球性的时代潮流。这预示着人类开始进入一个新的文明时代,即生态文明建设时代。
文明是人类文化发展的成果,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标志。生态文明是社会文明在自然环境中的扩展,是一种比工业文明更进步更高级的文明形态。它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价值和秩序为主旨,以未来人类的持续发展为着眼点,强调从维护社会、经济、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出发,重视资源和生态有限的支撑力,重视人类社会与自然界得相互协调、共同发展。其本质要求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进而实现社会、经济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
20世纪60年代,当全世界的人们还沉醉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梦幻中时,美国女科学家蕾切尔·卡森的《寂静的春天》用触目惊心的案例阐述大量使用杀虫剂对人与环境产生的危害,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繁荣背后人与自然的冲突,标志着人类生态环境意识的新觉醒。从此之后,一系列有关生态思想、生态伦理、发展模式的探索便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了。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拉开了人们迈向生态文明时代的序幕。因为这次会议不仅使可持续发展思想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最广泛和最高级别的承诺,而且还使可持续发展由理论变为各国人们的行动纲领和行动计划,为生态文明社会的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在“里约会议”精神的鼓舞下,我国政府于20世纪90年代开始关注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问题,相继通过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党的十七大首次把建设生态文明写入党的报告,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之一:“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方式。……生态文明观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我国经济发展模式的根本转变,是我们党发展理念的理论升华。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对解决我国资源和环境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践行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意义
(一)建设生态文明是解决当前我国发展面临诸多矛盾的战略选择。
我国现阶段面临的主要问题有:科技水平不高、过分注重经济的发展,致使自然资源、能源浪费,甚至枯竭等等。凡此种种的原因,使得我国生态问题日益严重,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
面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只有尊重和保护自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才能实现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才能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
(二)建设生态文明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其中,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人是生活在自然环境中,必须通过一定的手段,对自然进行利用或者改造,从自然界获取物质满足自身的需要。反之,如果人与自然的关系处理不当,使自然环境遭到破坏、生态失衡,人类便会遭到自然的“报复”,人类的生存就会受到威胁,更不用说发展了。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只有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 、生态文明“四个文明”一起抓,并发挥其内在有机联系效应,才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建设生态文明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由之路。
科学发展观是关于发展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其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我们要建设的生态文明与科学发展观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为出发点,强调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两者都是以可持续发展为依托,以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基本原则,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最终目标。因此,建设生态文明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互补、共同发展,使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良性循环。
三、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
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人口不断增加,生态环境的严峻形势也使我们进一步体会到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教育,树立全民的生态保护意识。
要借用各种媒体手段,大力宣传绿色产业、绿色消费、生态城市、生态环境等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知识,增强全民的生态忧患意识、参与意识,使人们明确生态环境的保护不仅仅是政府的行为,而应该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自觉形成良好的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爱护动植物,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产、生活方式。
(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用循环经济代替传统经济增长模式。
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式对能源和材料的利用是粗放式的,经济增长靠把资源变废物排放来实现。这是一种“搞投入、高消耗、搞排放”的不协调的生产方式,人类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只有形成循环的经济增长模式,才能有效地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最终达到以较小发展成本获取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目的。
(三)建立健全法律体系,用制度规范人与自然的关系。
健全的生态法律制度既是生态文明的标志,优势生态保护的有力屏障。为此,要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环保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环保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当务之急是要完善相关的制度,并且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违法超标排污企业的处罚力度,严惩环境违法行为。
(四)全民总动员,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
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是一项长期、复杂、系统的工程,既需要政府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需要他们从我国生态状况的实际出发,统筹兼顾、高屋建瓴,运用宏观调控手段引导生态建设,加大和调控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投入,合理有效的规划资源的配置方式和资金的投入。另一方面,建设生态文明还需要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发挥人民群众在进行生态环境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环境保护意识,构建生态文化,大力弘扬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协调发展的价值观,提倡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倡导绿色消费,在全社会形成节约为荣,挥霍浪费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参考文献:
[1]刘书俊:可持续发展环境法律.化学工业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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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洪向华.深入学习时间科学发展观教育读本.新华出版社.2008.
生态文明的意义范文4
关键词:生态文明 利益协调 法律价值 法律原则
生态文明建设中法制的重要保障作用
(一)利益协调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前提基础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日益认识到生态环境对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这种需要发展到一定程度,使生态利益具有了自己的利益空间,在文明形态上体现为生态文明。在其他文明形态中,人类需求的无限性和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导致人类社会时常有生态公益与经济公益、生态私益、经济私益间的冲突。社会由许多相互竞争的“利益”构成,对这些利益造成的冲突如果不能加以约束,就会导致动乱和无政府状态。生态文明不仅肯定、保障生态利益,还提出在保障生态利益的基础上融合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使各种利益形态都能得到均衡、优化,以获得社会、生态的良性发展。因此,利益协调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前提和基础,生态文明是通过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达到经济、社会、生态的和谐发展,形成多赢局面。
当前,党的十七大、十报告中都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报告均体现了必须提高生态应有利益,尊重自然发展规律,重新调整人与自然之间的利益均衡,才能满足自然环境对人类的需求,从而达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相处,人类文明才能持续。
(二)法律是协调利益的有力武器
在社会关系中,利益的实质是一种矛盾。观点认为“在物质化的人的世界里,人与人之间的对立,人与群之间的对立,以至于人与社会之间的对立,都最终由利益所引起,都是一种利益的对立”。在长期的工业文明发展过程中,我们一切都是以经济利益为重心,造成经济利益和生态利益、社会利益失衡局面,进而影响人与人之间、利益和代际之间的利益冲突,阻碍了生态文明和社会和谐。
法律对人的意义就是保障和满足人的需要。当物质生活达到一定水平,生态利益就凸显出来,人们的环境利益受到损害时,法治社会的最佳选择就是要求法律通过国家强制力对生态利益加以保护。德国法学家赫克说过:“法律不仅仅是一个逻辑结构,而是各种利益矛盾的平衡”。因此法律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利益关系,法律通过对生态利益、经济利益、生存利益、发展利益进行确认、维护、限制和分配,完成其社会控制的基本使命。在多元化利益并存与冲突的社会,法律是作为社会衡平多元利益的首选权威性工具,法律通过确立、保护多种利益而调整权利、义务关系,形成具体法律制度。因此,生态利益的法律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利益协调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
生态文明建设中利益协调实现的法律价值
(一)秩序
秩序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和条件,每个人都生活在社会秩序和自然秩序中。这里的秩序是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运动、发展和变化的规律性现象。某种程度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是它的基本特征。人们长期对资源的无序掠夺导致自然生态秩序的混乱,进而导致人与人及人与自然之间秩序的紊乱。而传统的法学理论认为法律追求的是社会秩序。这种社会秩序包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经济秩序、政治秩序、文化秩序、行政管理秩序和其他社会公共秩序,但不包括人与自然之间的秩序,即环境秩序。生态文明追求的秩序是在维护人与人之间社会秩序和谐的同时,把人与自然之间的生态自然秩序作为法律的价值取向,是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和谐发展的环境秩序。
生态文明秩序观使法律着眼于人类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关注人与自然之间的有序性,并尽人类所能去维护和恢复这种有序性,在承认生态的使用价值和经济效益外,也承认了生态自身的内在价值和生态效益,通过法律调整经济利益与生态利益,把利益冲突和利益损失尽量降低最少化,收益尽量增大最大化,达到经济、社会、环境和谐有序发展。
(二)公平
公平是法律价值之一,为实现社会公平,法律必须充分保障个人权利。耶林指出权利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一种利益,对生态利益进行保护就是对环境的公平。生态文明建设中,没有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权利义务的公平分配,就不会有和谐发展、永续发展的基础,利益冲突仍会存在。生态公平主要指在环境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上,所有主体一律平等,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任何主体环境利益受到侵害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任何主体违反环境义务的行为都要及时有效地纠正和处罚。
生态文明建设中利益协调的法律原则
(一)同质共生利益最大化原则
利益最大化原则既是法律调整原则,又是一种社会伦理准则和道德规范。该原则适用于非对抗性利益冲突,因为利益有冲突性一面,也存在共生特质,这就为利益最大化提供了可能。
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经济利益与生态利益均为人类的生存和生活质量要求,是同质同源的,共生为人类的基本利益。生态公益和经济公益都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政治理念,生态公益有赖于经济良好的发展,而经济发展也依赖于承载范围内的自然生态,并由此带来个人的私益,当这些利益在协调均衡状态时,就实现了利益最大化。
(二)紧缺利益优先原则
紧缺利益优先原则把最必要的利益作为利益协调均衡的调整原则。人类需求的层次性决定了利益的层次化,经济利益表现出更多的私益性、短期性,而生态利益具有更多的公益性、长期性特点。在不同发展阶段,紧缺利益表现形式不一样,在经济发达的生态文明小康社会,人们更重视生态环境质量,生存环境质量的改善是紧缺利益。在经济不发达时期,人们温饱问题没有解决条件下,生存利益紧迫于生态利益。因此对于立法者而言,基于公平在立法或制度设计中应优先考虑最紧缺利益。
(三)公益优先原则
生态利益内容多样,既有个人利益、集体利益,也有国家利益;既有公共利益,也有私人利益。生态利益作为公共利益、社会利益具有优先的地位。由于作为公共利益主体、内容的不确定性致使利益冲突时,生态利益容易受损。同时社会生活中,利益主体的偏私性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倾向,容易造成社会公共利益缺失,引发利益冲突。再次,和经济利益相比,生态利益的益处体现不明显,容易受到忽视。这些因素决定了法律应当偏重强调公益的维护和增进,才能实现使命。
生态文明建设中利益协调的法律制度构建思路
(一)立法理念方面树立可持续发展思想
法律理念是法律所蕴含的价值取向或精神向导,是法律制度构建的基石。保持人与自然和谐,达到可持续发展,是环境法律的应然性,如果环境法不能调整人与自然之间利益的均衡,就没有达到这个法律部门应当产生的社会作用,因此环境法应当保障生态利益,以可持续发展为理念。
我国环境保护类法律法规,从利益格局上看,颁布于改革开放之初的《环境保护法》沿袭传统部门法,并把人身利益、财产利益、秩序利益与生态利益一道作为环境法保护的利益类型,这符合当时的社会状况。在生产力欠发达时期,各种利益客体中,经济利益处于首要位置,法律制度的设计也以保护经济利益为主,这样使社会物质财富迅速积累。这种利益格局在立法目的上表现最为明显,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都把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作为法律追求的目的,可持续发展并没有得到全面体现。经济利益至上,短期利益优先是许多法律制度设计中潜移默化的思想。
可持续发展的法律理念契合了生态文明的价值目标,强调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统一,主张在利用生态经济利益的同时保持生态环境的生态利益和精神利益,达到经济利益与环境利益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以人类和生态共同利益为中心,更准确地反映人和自然是相互依赖的主体,只有将两者有机结合,均衡经济利益、生态利益及社会利益,才能实现社会永续发展,片面强调一方都是不可取的。
(二)完善利益协调的制度构建
利益协调需要制度建设,利益体制就是在社会根本利益制度基础上建立的利益具体分配、保护、实现形式的总和,即利益的具体分配、保护和实现体制。利益协调的社会控制分为内在控制和外在控制。内在控制即指某个人对群体或社会的规范的认可。社会规范内化为个体内心行为规则时,个体就会自觉遵守。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内化控制依靠加大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完善公共参与制度等措施实现。法律制度是一种外在的社会控制实现方式,只是诸多社会控制方式中的一种。法律制度对均衡利益冲突具有重要意义,但它并不会自发形成,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利益关系的变动做出相应调整。生活质量多样性需求导致动机选择多样性和多层次性,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体现为利益多样性,因此在制度选择方面需要体现制度的公正性。
1.生态公益和经济公益间的利益协调。生态文明在承认经济活动的合理性和制约性基础上,把人类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污染和生态破坏与经济行为共生。两者利益协调在于解决利益减损填补,故围绕污染者负担和受益者补偿原则设计相关制度,比如清洁生产制度和循环经济制度。这要求政府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内化经济公益和生态公益矛盾,使其成为利益的互补促进,把经济公益和生态公益损耗降至最低。
2.生态公益与经济私益间的利益协调。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在追求经济私益过程中产生环境的外部性问题,环境法律通过确立环境责任原则,运用行政强制、经济激励和行政指导等实施机制,对被损害的环境公益进行合理补偿。这体现了污染者不仅要预防、治理污染,也要承担公益性环保责任。在生态公益和经济私益冲突中,由于生态公益的易受损性和严峻现实,法律必然注重对生态公益的保护和促进。
3.生态公益和生态公益间的利益协调。环境公益不同的表现形式决定了环境公益冲突的广泛性,但均属于正当权益,环境法强调环境公益的共生双赢。在区域生态公益矛盾中,行政区域、流域间及国家与区域生态矛盾是常见表现形式,对这些冲突,在公平、合理限制及公正补偿基础上,完善资源核算制度、主体功能区建设制度及生态补偿等制度。
4.生态公益和生态私益间的利益协调。生态公益和生态私益的矛盾冲突主要表现为生态利益受损救济问题。生态公益和生态私益是相互依存共生关系,但目前生态公益受损后救济方式缺失严重,因此在法律制度上应完善环境损害救济制度,完善司法救济机制,扩大诉讼外环境纠纷解决方式。对环境利益的救济应重在行为救济,而非金钱补偿,同时拓宽救济机制,尝试社会化救济方式,如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环境损害赔偿基金,使环境受害者能获得及时充分的赔偿,并能减轻企业因巨额罚金而面临的破产风险。
参考文献:
1.唐代兴.利益伦理.人民出版社,2001
2.赵震江.法律社会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3.章若龙,李积桓.新编法理学.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
4.卓源泽.法律价值.重庆大学出版社,1994
5.陈泉生.环境法学基本理论.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4
生态文明的意义范文5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后,中国大力发展科学技术,推动经济增长,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就,但是,资源短缺、生态破坏也呈现加剧趋势,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中央政府深刻地意识到这一点,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将“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作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党的“十七大”则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这一主题,并将“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作为我国的长远发展目标。党的“十”将生态文明建设正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明确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美丽中国”的发展目标,要求我们在建设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同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对于生态文明,有两种理解方式:一是将此作为一种新的文明形态,与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相对应;二是将此作为一种新的文明类别,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相对应。考察这两种理解方式,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当然,如果人类目前面临的资源和环境问题能够通过工业文明的改良而解决,那就不需要提出生态文明了。可以说,生态文明提出的前提条件是,不对工业文明的工业生产方式进行变革,就不可能解决人类目前所面临的资源和环境问题。从工业文明到生态文明,应该而且必须是人类发展史上的一次文明的转型。
文明的转型需要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等的转变。对于科学技术,就是要由工业文明时代的“获得科学认识,促进技术创新,推动经济增长”,转变为生态文明时代的“获得科学认识,促进技术创新。推动自然、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只有在反思传统科学观的基础上,形成出正确的认识,才能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这一目标。
二、环境问题是人们滥用科学的结果,与科学无关吗?
有人认为,科学是一个知识体系,而且是正确的知识体系,科学应用之所以造成环境问题,是技术的不完善或人们滥用科学的结果。粗一看,上述观点似乎很有道理。实际上,经过深入分析会发现,上述观点是错误的。
1.技术造成环境问题与科学密切相关
诚然,科学是求知的,技术是求利的;科学是对自然的认识,技术是对自然的改造,环境问题是在技术应用过程中产生的。但是,必须清楚,现代技术是以科学为基础的,技术不仅是人类借以改造与控制自然的包括物质装置、技艺与知识在内的操作系统,是一种人类借以达到目的的手段和工具体系,而且还是人类把科学认识能动地整合到自己的目的性预期中,进而将科学认识原理现实化的系统体系;没有科学,很多技术创新就失去了可能性空间,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人们在很多时候就不知道产品生产的途径(方式)、类型和用途。
这样一来,现代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是离不开科学的,它所产生的环境问题也就与科学紧密相关。试想,如果没有核物理学的发展,怎么会有原子弹的诞生,又怎么会有所谓“核冬天”的威胁?如果没有化学的发展,怎么会有化学工业的诞生。又怎么会有化学污染的出现?如果没有纳米科学的发展,怎么会有纳米材料的应用,又怎么会有纳米科学技术应用中的潜在风险?如果没有生物科学的发展,怎么会有转基因生物的出现,又怎么会有转基因生物潜在可能的环境风险和健康风险?一句话,如果没有科学的发展,就没有与科学应用密切相关的技术,就相应地不会有科学应用所产生的环境问题。正是科学使得种种对环境的影响成为可能,而技术则使这种可能变为现实,两者缺一不可。那种认为“科学没有过错,环境问题只是由技术产生”的观点是错误的。“好的归科学,坏的归技术”,这种看法从现代科学与技术的关系来看,既是对技术的不公平,也是对科学的不负责任。
2.环境问题并非人们单纯滥用科学的结果
不可否认,环境问题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是人们滥用科学的结果。一些人为了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在明知某些科学应用会带来环境破坏的情况下,仍然利用该项科学成果。不过,如果我们全面、历史地考察环境问题的产生,将会发现:在很多的科学应用之前或之后的一段时间,环境问题并没有明显地表现出来,人们并不知道这些科学应用会造成环境问题,此时就不能说这些人滥用了科学从而造成了环境问题。环境问题不能被完全看做是滥用科学的结果。
进一步地考察会发现,环境问题很多是在科学应用过程中产生的。如臭氧空洞的产生,主要原因是人类对氟氯烃类化学物质的使用和排放。当这些物质进入大气平流层后,就会受紫外线辐射而分解产生氯原子,引发破坏臭氧的循环反应。造成臭氧层的破坏。这一例子表明,利用科学原理合成出来的氟氯烃类化学物质,虽然能够满足人类的一定需要,但也造成了一定的环境破坏。科学本身是不完善的,还不能达到这样一种理想状况:即它的应用既能够满足人类的需要,又能够不破坏环境。如此,科学本身的欠缺是造成环境问题的重要原因,那种在环境问题的产生上,将“好的归科学,坏的归人类”的观点,也是错误的。
三、解决环境问题不需要进行新的科学革命吗?
有人认为,目前的科学应用之所以造成环境问题,根本之点在于科学还不够发达,科学所获得的认识还不多,随着科学的进步,科学必将能够获得对自然的更加完整、准确的认识。依据这样的认识去改造自然,必将造成更少的环境破坏,产生更少的环境问题。
考察上述观点,不难发现,他们持有的看法是,对于科学,不需要改变其发展方向而进行新的科学革命,只要推进科学进步,就能够解决环境问题。不能说这种看法没有一点道理,进步了的科学及其应用确实能够更好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也确实能够发现更多的环境问题并更多地解决这样的环境问题。但是,这并不能保证人类能够完全、充分地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如果科学在本质上存在欠缺从而使其应用造成环境问题,那么,任何沿着原有的轨道发展和应用科学都不能彻底、全面地解决环境问题,甚至有可能造成新的、更多和更大的环境问题。
问题是:科学是否存在本质性的欠缺从而使其应用造成环境问题呢?关于此点,西方有关科学非自然的相关论述给我们以启发。西方学者的研究表明,实验对象有很多是人工的而非自然界原有的。实验现象是科学家利用一定的仪器,在一定的理论指导下,对实验对象施加特定的操作“制造”出来的,如此,使得实验知识具有非自然性;理论和模型是直接面向物质世界的,描述着它的状态和性质,但是,它们最多只是对自己意图表象的实在世界的理想化或抽象。这样一来,科学在很多时候就不是对自然对象或自然规律的认识,而是对实验室或科学理论中所构建出来的人工对象的人工自然规律的认识。也正因为如此,当将这样的科学应用于改造自然时,就很可能与自然规律不符合,从而造成环境破坏。
这也启发我们,原来我们认为的“科学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在很大程度上是错误的,与科学研究实践的现实不相符合。“自然科学非自然”,“自然科学不自然”。正是这种“非自然”、“不自然”的科学,才是造成其应用破坏环境的根本原因。试想,如果科学确实是对自然规律的把握,那么应用这样的科学就是贯彻自然规律,应该是与自然规律相符合而不会造成环境问题,而现在,科学应用有多少没有造成环境问题呢?可以说,环境问题的产生,就是“非自然”的科学应用产生了许许多多人工物的结果。这些人工物虽然能够满足人类各种各样的需要,但是其中绝大多数是自然界中所没有的,在其生产过程中以及消耗后的环境释放过程中,会成为自然界的“异质性”的存在,从而破坏自然。科学应用的环境破坏是科学“非自然性”的本质特征使然。
这样一来,要根本改变工业文明时代科学应用破坏环境的局面,就不能只推进科学的进步,对科学进行局部的改良,而应该对其进行革命性的变革。这种变革概括起来就是:以新自然观为基础,进行新的科学革命;复兴博物科学的传统,获得直接的自然知识;让科学应用适应环境,而不是相反;重视地方性知识的生态价值,获得地方性的生态知识;通过科学应用的环境影响评价来检验科学的正确性,让自然做科学的最终裁判者。
四、发展了的科学最终会解决环境问题吗?
有人对科学持乐观态度,认为进步了的科学最终会解决环境问题。这种环境问题解决上的科学乐观论是错误的。
第一,科学应用会产生新的环境问题,新兴科学如基因科学、纳米科学等的应用可能产生新的环境问题,就表明了这一点。
第二,科学认识环境问题是有局限性的,这包括:科学认识环境问题是有限的,科学认识环境问题是艰难的,科学认识环境问题往往是不确定的。
第三,科学解决环境问题是有限的,这包括:科学解决环境问题存在滞后性;科学解决环境问题存在艰巨性;科学解决环境问题存在不确定性;科学解决环境问题成本巨大;科学解决环境问题的过程中会产生新的环境问题。
第四,单纯依靠科学并不能解决环境问题,科学对环境问题的解决还需要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的协同努力。
五、解决环境问题,不需要公众参与科学吗?
有人认为,科学是深奥的、专业性的,只能由科学家来进行,公众是外行,不能参与,这点在环境问题的解决上,也是如此。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解决环境问题的科学需要而且必须公众参与。其主要原因在于:
第一,随着科学技术的应用以及人类对自然改造的深入,自然的“人化”所造成的“非自然性”——环境破坏性大大增加,环境破坏对人类各方面的影响包括健康影响也相应大大加强,鉴此,回归自然的科学就应该将人类纳入科学的视野之中,更多地研究人类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人类在自然中的位置以及人类的存在和健康与生态环境的关系,以便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如此,科学就不单纯是关于“自然”的了。而且还是“人化自然”或“人工自然”的了;科学就不单纯是“自然科学”。也是“人类科学”或者“社会科学”——一种融入了人类社会实践视野的“自然科学”。
第二,公众是科学应用的实践者、环境问题的产生者以及承受者,往往对环境问题的产生及其感知比科学家更为直接和具体,甚至也更正确。此时的公众生产生活实践对环境的影响以及环境对公众的影响,应该成为科学家的研究对象,而公众在这方向所获得的知识,应该更多地被我们的科学家所重视。虽然这样的知识往往是直观的、朴素的和经验的,甚至是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
第三,鉴于目前科学应用已经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环境风险,而且科学对许多风险如转基因风险等的认识又具有不确定性,公众应该作为科学的“陪审团”,采取恰当的形式如公众听证会、地方协商会等参与决策,展现公众的环境诉求,形成压力集团,以更多地“形塑”科学,影响科学的发展方向,推动环保科学的形成,阻止破坏环境的科学的盲目应用。
六、主要结论
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转变,需要传统科学观的变革,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科学的革命性转向,为生态文明建设做贡献。
1.技术是科学的应用,技术应用所产生的环境问题与科学不可分离;科学应用产生环境问题,并非只是人们滥用科学的结果,与科学本身紧密相关。
2.科学应用之所以造成环境问题,根本原因还在于科学的“非自然性”,要改变科学应用造成广泛的、越来越大的环境问题的局面,必须进行新的科学革命。使科学真正地面向自然、回归自然。
3.如果不进行科学革命,而依靠现有范式的科学的进步,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的,科学在环境问题的解决上是有限度的,在这方面,“科学乐观论”是错误的。
4.要解决环境问题,必须让公众参与科学研究和科学决策,单纯依靠科学家是不能很好地解决环境问题的。
生态文明的意义范文6
一、生态文明的辩证法
生态文明作为文明(人)与自然关系演进到特定阶段的历史状态,是历史辩证法与自然辩证法的逻辑图景在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的现实诉求和客观展现。人们把文明与自然的关系经历了从统一到分化再迈向和解与和谐的辩证运动,称之为“生态辩证法”。与农耕文明和工业文明相比,生态文明是人类对传统文明尤其是工业文明后果的批判和超越的结果,是人类文明形态和文明理念、模式的深刻变迁。生态文明作为应对当代生态危机而出现的一种全新文明形态,其核心价值观和根本特质就是要破除传统工业文明在人与自然关系上从理念到实践上的种种误区和弊端,它较之传统文明在价值观念、制度、行为规范、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历史进步意义。
作者在书中明确强调了生态文明的这一辩证性质,指出:“首先,生态文明是物质文明的提升。”2 表现了人类文明与现实发展之间的内在张力。“其次,生态文明就是人类社会的返璞归真。”3 着力强调人类文明发展至生态文明阶段,实质上完成了人类文明演进的一个否定之否定,是一个辩证的复归。“通观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先后经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和生态文明四个阶段,可以说,生态文明是人类史上的本质性变革。生态文明强调在利用自然的同时,关注经济、社会、自然的利益、价值的一致性,以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宗旨,实现人与自然的关系和谐,重塑人作为自然的人的类本质,实现人类返璞归真,达到人与自然融合的‘天人合一’境界”。1 这样,基于人类实践逻辑的生态文明的辩证复归就成了人的本质力量的凝结和体现。生态文明内在地重构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使人的实践呈现出了新的姿态。
二、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指导
我们的问题在于,究竟在什么样的理论指导下去消除生态危机、构建生态文明?目前,学界已经展开了足够深入的讨论。李明宇、李丽二人的此部新作提供了一种视角。它构建一个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完整体系,通过理论建构及其运用,有力推动了生态哲学的发展,表明了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生态文明的必要视角。该书系统地梳理和确立了当今构建生态哲学的理论基础: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哲学思想,分析并借鉴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以及西方文化中有效的生态资源,尤其重视生态学提供的启示。结合当前中国的生态实际,从生态文明、科学发展、和谐社会之间的关系入手,对生态哲学进行的多重建构,勾勒出生态梦视阈下的生态哲学的总体图景。作者指出:“在和谐社会的视域中,生态哲学的构建必然体现人、自然、社会在理论与实践上的系统和动态和谐,实现生态观、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观的多重统一。”2 进而对这个论断展开了详尽的分析。强调生态观、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观的内在关联,展示这个总体图景的内在机制。即:“生态哲学决定发展观的科学性、科学发展观决定社会的和谐公正、和谐社会观决定生态哲学的性质和发展观的取向。坚持生态哲学、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观的多重统一建构,这既是生态哲学理论发展建构的必然选择,又是新时期指引人类解决‘人类同自然的和解’‘人类本身的和解’两大历史使命的现实路径。”3 这样,作者便完成了生态文明建设模式所依据的理论建构。
三、理论与实践的融通
书中通过包括节制资本、调节生产、引导消费、驾驭科技、综合治理等几个方面的中观路径的分解,以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为例,依据生态哲学的基本原则,构建了一个“一体两翼三赢”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这个模式充分考虑到时代形势、现实要求,并关注到可资借鉴的生态文明的“中国模式”。不仅在模式构建本身注重各种要素和资源之间的融会贯通,同时也关注到模式建构的现实针对性,通过在实践中的运用展现生态哲学的实际效用。在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视阈中把人、自然、社会三者的发展融通起来,实现三者的系统动态和谐,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