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与对外贸易的概念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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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与对外贸易的概念

国际贸易与对外贸易的概念范文1

一、国际贸易

(一)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国际贸易亦称"世界贸易",泛指国际间的商品和劳务(或货物、知识和服务)的交换。它由各国(地区)的对外贸易构成,是世界各国对外贸易的总和。国际贸易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已发生,并随生产的发展而逐渐扩大。到资本主义社会,其规模空前扩大,具有世界性。(二)对外贸易(Foreign Trade) 对外贸易亦称"国外贸易"或"进出口贸易",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与另一个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这种贸易由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对运进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进口;对运出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出口。这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开始产生和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更加迅速。其性质和作用由不同的社会制度所决定。

二、国际贸易和对外贸易

(一)、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国际贸易亦称“世界贸易”,泛指国际间的商品和劳务(或货物、知识和服务)的交换。它由各国(地区)的对外贸易构成,是世界各国对外贸易的总和。国际贸易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已发生,并随生产的发展而逐渐扩大。到资本主义社会,其规模空前扩大,具有世界性。

(二)、对外贸易(Foreign Trade)对外贸易亦称“国外贸易”或“进出口贸易”,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与另一个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这种贸易由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对运进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进口;对运出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出口。这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开始产生和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更加迅速。其性质和作用由不同的社会制度所决定。

三、对外贸易与国际贸易商品结构 对外贸易商品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进出口贸易中各种商品的构成,即某大类或某种商品进出口贸易与整个进出口贸易额之比,以份额表示。 国际贸易商品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各大类商品或某种商品在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构成,即各大类商品或某种商品贸易额与整个世界出口贸易额相比,以比重表示。为便于分析比较,世界各国和联合国均以联合国《国际贸易商品标准分类》(SITC)公布的国际贸易和对外贸易商品结构进行分析比较。一国对外贸易商品结构可以反映出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状况、科技发展水平等。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可以反映出整个世界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状况和科技发展水平。

四、对外贸易值与对外贸易量 (一)、对外贸易值(Value of Foreign Trade)对外贸易值是以货币表示的贸易金额。一定时期内一国从国外进口的商品的全部价值,称为进口贸易总额或进口总额;一定时期内一国向国外出口的商品的全部价值,称为出口贸易总额或出口总额。两者相加为进出口贸易总额或进出口总额,是反映一个国家对外贸易规模的重要指标。一般用本国货币表示,也有用国际上习惯使用的货币表示。联合国编制和发表的世界各国对外贸易值的统计资料,是以美元表示的。把世界上所有国家的进口总额或出口总额用同一种货币换算后加在一起,即得世界进口总额或世界出口总额。就国际贸易来看,一国的出口就是另一国的进口,如果把各国进出口值相加作为国际贸易总值就是重复计算。因此,一般是把各国进出口值相加,作为国际贸易值。由于各国一般都是按离岸价格(FOB即启运港船上交货价,只计成本,不包括运费和保险费)计算出口额,按到岸价格(CIF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计算进口额。因此世界出口总额略小于世界进口总额。(二)、对外贸易量(Quantum of Foreign Trade) 以货币所表示的对外贸易值经常受到价格变动的影响,因而不能准确地反映一国对外贸易的实际规模,更不能使不同时期的对外贸易值直接比较。为了反映进出口贸易的实际规模,通常以贸易指数表示,其办法是按一定期的不变价格为标准来计算各个时期的贸易值,用进出口价格指数除进出口值,得出按不变价格计算的贸易值,便剔除了价格变动因素,就是贸易量。然后,以一定时期为基期的贸易量指数同各个时期的贸易量指数相比较,就可以得出比较准确反映贸易实际规模变动的贸易量指数。

五、贸易条件(Terms of Trade)

贸易条件又称交换比价或贸易比价,即出口价格与进口价格之间的比率,也就是说一个单位的出口商品可以换回多少进口商品。它是用出口价格指数与进口价格指数来计算的。计算的公式为:出口价格指数/进口价格指数X100。 以一定时期为基期,先计算出基期的进出口价格比率并作为100,再计算出比较期的进出口价格比率,然后以之与基期相比,如大于100,表明贸易条件比基期有利;如小于100,则表明贸易条件比基期不利,交换效益劣于基期

六、服务贸易

根据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是指:"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境内提供服务;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商业存在提供服务;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自然人的存在提供服务。"服务部门包括如下内容:商业服务,通信服务,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销售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健康与社会服务,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娱乐、文化与体育服务,运输服务。

七、直接贸易与间接贸易

(一)直接贸易(Direct Trade)直接贸易是"间接贸易"的对称,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直接买卖商品的行为。 (二)间接贸易(Indirect Trade) 间接贸易是"直接贸易"的对称,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通过第三国进行买卖商品的行为。其中,生产国是间接出口;消费国是间接进口;第三国是转口。转口贸易(Entrepot Trade)是指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通过第三国所进行的贸易。即使商品直接从生产国运到消费国去,只要两者之间并未直接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第三国转口商分别同生产国与消费国发生的交易关系,仍然属于转口贸易范畴。

八、总贸易与专门贸易

(一)总贸易(General Trade) 总贸易是"专门贸易"的对称,是指以国境为标准划分的进出口贸易。凡进入国境的商品一律列为总进口;凡离开国境的商品一律列为总出口。在总出口中又包括本国产品的出口和未经加工的进口商品的出口。总进口额加总出口额就是一国的总贸易额。美国、日本、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中国、原苏联、东欧等国采用这种划分标准。(二)专门贸易(Special Trade)专门贸易是"总贸易"的对称,是指以关境为标准划分的进出口贸易。只有从外国进入关境的商品以及从保税仓库存提出进入关境的商品才列为专门进口。当外国商品进入国境后,暂时存放在保税仓库,未进入关境,不列为专门进口。从国内运出关境的本国产品以及进口后经加工又运出关境的商口,则列为专门出口。专门进口额加专门出口额称为专门贸易额。德国、意大利等国采用这种划分标准。

九、有形货物贸易

有形货物贸易指有形的、实物形态的、可以看见的货物的贸易。为便于统计和国与国之间进行协调,1974年联合国秘书处修订了1950年版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现行实施的是1974年修订本。在该版本中,把国际贸易货物分为10大类,63章,233组,786个分组和1924个基本项目。这10类货物分别为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0);饮料及烟类(1);燃料以外的非食用粗原料(2);矿物燃料,油及有关原料(3);动植物油脂及油脂(4);未列名化学品及有关产品(5);主要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6);机械及运输设备(7);杂项制品(8);没有分类的其他货物(9)。在国际贸易统计中,一般把0到4类货物称为初级产品,把5到8类货物称为制成品。

十、复出口与复进口

(一)、复出口(Re-export)复出口是指外国商口进口以后未经加工制造又出口,也称再出口。复出口在很大程度上同经营转口贸易有关。(二)、复进口(Re-import)复进口是指本国商品输往国外,未经加工又输入国内,也称再进口。复进口多因偶然原因(如出口退货)所造成。

十一、知识产权贸易

根据关贸总协定乌拉土回合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知识产权包括如下内容:版权、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工业设计、集成电路、外观设计(分布图)等,是一种受专门法律保护的重要的无形财产。

十二、当代世界市场发展的特点

(一)世界市场上国际类型的多样化 战后,在世界市场上,出现了三种类型的国家,即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发展中国家或 地区和社会主义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约占70%左右,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约占20%,而社会主义国家和原苏联、东欧国家约占10%左右。 (二)国际贸易方式多样化出现了一些新贸易形式,主要有:补偿贸易、对外加工装配贸易、租赁贸易等。(三)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四)世界市场上的垄断与竞争更为剧烈战后,世界市场由卖方转向买方市场,垄断进一步加强,使得市场上的竞争更为激烈。为了争夺市场,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方式:组织经济贸易集团控制市场。2、通过跨国公司打进他国市场。 3、国家积极参与世界市场的争夺。4、从价格竞争转向非价格竞争。非价格竞争的手段和方法主要包括提高产品质量、性能、改进产品设计、做好售前售后服务等。5、开拓新市场,使市场多元化。

十三、世界市场的概念

世界市场是世界各国之间进行商品和劳务交换的领域。它包括由国际分工联系起来的各个国家商品和劳务交换的总和。 可见,世界市场这一概念是由其外延和内涵两方面构成的。世界市场的外延指的是它的地理范围。世界市场的内涵指的是与交换过程有关的全部条件和交换的结果,包括商品、技术转让、货币、运输、保险等业务,其中商品是主体,其他业务是为商品和劳务交换服务的。

十四、世界市场上商品交易方式

(一)单纯的进出口贸易方式 买卖双方自由选择交易对象,通过函电往来或当面谈判,达成协议签订合同,进行交易活动,这是国际贸易最普遍的一种交易方式。 (二)展览交易方式 举办定期或不定期的、长期或短期的、有固定地点或无固定地点的各种类型的展览会、博览会、贸易中心、为本国和其他国家的商品展出和交易提供场所。 (三)商品交易所 商品交易所是世界市场上进行大宗商品交易的一种特殊交易方式,是一种有组织的商品市场。其经营活动是根据交易所法和交易所规定的条例进行的。 (四)国际拍卖 国际拍卖是经过专门组织,在一定地点定期举行的一种公开竞争的交易方式。 (五)补偿贸易 补偿贸易是与信贷相结合的一种商品购销方式。买方用进口设备开发和生产的产品或用其他产品或劳务去偿还进口设备的贷款。 (六)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是把加工与扩大出口或收取劳务报酬相结合的一种购销方式。 (七)租赁贸易 租赁贸易是把商品购销与一定时间出让使用权相联系的一种购销方式。出租人把商品租给承租人在一定时期内专用。承租人根据租赁时间长短付出一定的资金。

十五、对外贸易与国际贸易地理方向

(一)对外贸易地理方向对外贸易地理方向又称对外贸易地区分布或国别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各个国家或区域集团在一国对外贸易中所占有的地位,通常以它们在该国进出口总额或进口总额、出口总额中的比重来表示。对外贸易地理方向指明一国出口商品的去向和进口商品的,从而反映一国与其他国家或区域集团之间经济贸易联系的程度。一国的对外贸易地理方向通常受经济互补性、国际分工的形式与贸易政策的影响。 (二)国际贸易地理方向 国际贸易地理方向亦称"国际贸易地区分布"(International Trade by Region),用以表明世界各洲、各国或各个区域集团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地位。计算各国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既可以计算各国的进、出口额在世界进、出口总额中的比重,也可以计算各国的进出口总额在国际贸易总额(世界进出口总额)中的比重。由于对外贸易是一国与别国之间发生的商品交换,因此,把对外贸易按商品分类和按国家分类结合起来分析研究,即把商品结构和地理方向的研究结合起来,可以查明一国出口中不同类别商品的去向和进口中不同类别商品的,具有重要意义。

国际贸易与对外贸易的概念范文2

[关键词] 课程体系 更新 贸易政策

纵观世界经济可以发现,任何一个谋求自身发展和增进本国国民财富的政府,都希望能趋利避害地利用对外贸易来发展本国经济。世界各国中也不乏将国内发展战略与政策延伸至国际贸易领域,相机抉择地利用对外贸易战略与政策作为增强经济实力与巩固竞争力之重要手段的国家[1]。具体来讲,对外贸易政策是世界各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本国进出口贸易所实行的政策。它大体包括:对外贸易总政策;对不同国家或不同国家或不同类别国家所实行的对外贸易国别政策;对不同商品或不同类别商品所实行的进出口商品政策。

一国对外贸易政策是以增强国家国际综合竞争力为宏观目标,以提高本国居民收入及社会福利为具体目标,在不同国家和不同历史时期分别呈现出不同的形式。同时,由于各国所处经济发展阶段的差异性,又使得其贸易政策具有非静态变化的基本特点。例如,美国对外贸易政策的宗旨是服务于其全球霸权地位的巩固与发展;俄罗斯对外贸易政策的宗旨是利用能源出口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日本则是通过对外贸易奠定其科技优势地位。上述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随偶有变动,但其宗旨却保持着一定的延续性。因此,《贸易政策比较》课程的重点,理应放在对不同国家、不同阶段的政策动态比较,通过比较分析法的广泛应用,使学生了解贸易政策的延续性与波动性。但现行课程体系设置中,存在着知识点重复、政策比较实例较少、各国政策特点分析不足等一系列有待改进之处。

一、《贸易政策比较》课程中概念的教学创新

目前,我国高等院校本科阶段所采用的《贸易政策比较》课程,在开篇第一部分“国际贸易的产生与发展”中往往包含以下几点内容:国际贸易中的专业词汇及其概念;国际贸易产生的发展的过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贸易发展变化的特点;国际贸易对国家经济发展的作用。其用意是使学生对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有一个直观性的了解,同时学习国际贸易产生、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掌握不同阶段国际贸易的特点与变化。但是,对于本科阶段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来说,这部分内容与其前面所学的《国际贸易》、《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两门课程多有重复,而且,不同教材其专业用语也不尽相同,极易造成学生对国际贸易基本概念记忆混淆,或概念模糊。

因此,笔者建议在《贸易政策比较》课程体系中对本部分可做出如下更新:

第一,以教师课堂带领学生简单回顾相关概念为主要方式,强调概念的理解,而不再要求学生对具体概念强制性记忆。例如,在“国际贸易地理方向”的概念回顾中,可主要阐述其分布特点,以及世界各洲、各国或各个区域集团在国际贸易中所占地位的指标。同时,引用中国、美国及其他各国近10年的进出口数据,对比分析其在世界进出口市场中所处位次。再如,在“国际贸易商品结构”的概念中,除讲述进出口商品结构外,还应着重分析一国对外贸易商品结构所反映的该国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状况、科技发展水平等贸易与国内经济联系的具体情况,使学生认知到国际贸易的最终目的是为发展本国经济所服务,其与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密不可分。

第二,强调Excel等统计软件工具的运用。基于多数学生对统计表格阅读、分析知识的欠缺,在本部分教师可针对各班学生的具体情况,差异化实施实训课程的相关训练。例如,使用Excel表格时可分为如下步骤:1.填写我国1978-2009年度进出口商品结构数据,区别不同统计指标的经济含义;2.令学生找出所占比重较大的商品种类,并结合《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课程中所学Standard 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on, SITC中的分类标准,总结我国进出口商品的具体类型;3.通过对进出口商品结构增减比例(%)的计算,观察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进出口商品结构上的变化,对照与变化折点时间相符的我国对外贸易政策调整细节,找出其中所蕴含的国家对贸易政策宏观调控的具体思路与趋势。

通过上述两个方面的学习,一方面,使学生加深国际贸易相关理论性概念的理解,熟练掌握各种常用国际贸易专业词汇;另一方面,强调概念的灵活运用,特别是注重培养学生对相关统计软件、统计表格、统计图表的认知程度,加强其自我动手分析问题的能力。

二、《贸易政策比较》中“政策和措施”解释的教学创新

在现行《贸易政策比较》课程体系中,通常将“政策和措施”部分作为重点内容,其主要包括国际贸易政策概述、国际贸易政策演变、进口关税及非关税措施、出口管理方法等。笔者认为,在这一部分可适当减少对概念性问题的阐述,转而增加对与现实世界相耦合的国际时政及其与贸易关联性的内容讲解。例如:

国际贸易政策概述部分,在帮助学生分析、掌握国际贸易政策的含义与构成、类型与区别的基础上,着重讲述各国政府制定的对外贸易政策的实质是,代表本国统治阶级,为本国统治阶级利益及本国的经济发展服务。其出发点主要是扩大本国产品的出口,保护本国市场免受外国商品的竞争,有利于本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积累资金并维护本国对外的政治关系。各国政府制定的对外贸易政策,往往要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各国的经济发发展水平,不同的经济思想和外贸理论而随时调整和改变。但不论如何变化,总不外乎是两种基本类型: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

国际贸易政策演变部分,重点讲述:自资本主义初期重商主义的产生到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超保护贸易政策的进化过程,以及现阶段国际贸易所呈现出的保护与自由结合的混合贸易政策。这里,可引用如下的中美两国贸易政策演变为实例。(1)中国实例:1978年之前,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特点是以世界社会主义国家阵营为主要贸易对象,强调“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力争打破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垄断与制裁;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对外贸易政策转向积极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更加强调国际间的沟通与合作,将对外贸易转变成为引领中国经济保持快速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并通过鼓励出口等措施的实施,扩大外汇储备、增强综合国力。(2)美国实例:在2007年金融危机波及国内实体经济之前,美国一直是自由贸易的积极倡导者,但是应当看到其贸易政策的利己性和攻击性,特别是美国“301条款”表明美国贸易政策的实质是美国利用贸易政策推行其价值观念的一种手段,其威力不在于条款本身,而在于它所带来的报复性后果和制裁的可能;2007年以后,随着金融危机不断向实体经济扩散,基于向外扩散危机以及提高国内就业水平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美国主动放弃了对自由贸易的捍卫,转而公然违背WTO准侧,持续加大贸易保护,这一切均是美国贸易利己主义的集中体现。

进出口关税措施部分,则重点应放在进口方面。主要包括进口关税的税率标准、分类标准、普惠税的给惠方案等,在细节上,应关注学生对非关税壁垒的理解程度。例如,在进口配额方面,以中国为例详细阐述绝对配额、关税配额的定义与区别;在自愿出口限额方面,使学生分清自愿出口限制的原因、配额的协商机制;在进口许可证制度方面,重点讲述进口许可证发放规则、发放手续、管理程序以及进口许可证的种类等;在外汇管制方面,帮助学生理清数量性外汇管制、成本性外汇管制、混合性外汇管制在管制方法上的不同点,并分析中国自1994年实行外汇体制改革以来,取消原人民币官方汇率和外汇调剂市场汇率并行的双轨制度的原因及其影响等。

出口管理措施部分,重点在于分析不同国家对出口的鼓励措施和实际应用效果评价。例如,我国出口信贷政策对中小型外贸企业的优惠措施及具体实施细则;短期信贷、中长期信贷的政策提供与企业选择之间的耦合关系;出口补贴,特别是中美两国农产品出口补贴制度的联系与区别,详细向学生讲解WTO《农业协定》第10条之规定(即不得通过出口信贷和食品援助来规避出口补贴减让承诺,并要求按一定的纪律来管理出口信贷和食品援助);偶然性倾销、间歇性或掠夺性倾销的原因与影响。

综上所述,在第二部分“政策和措施”的课堂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必须从全球现阶段经济与贸易发展变化的特点出发,通过对比分析、引用实际案例等多元化教学手段,使学生对贸易政策及其执行措施有更深层次的理解,并能够正确解读国际贸易热点问题的起因与后续可能发生的影响。

三、《贸易政策比较》中“国际贸易的基本准则”的教学创新

传统的《贸易政策比较》课程中,“国际贸易的基本准侧”部分将解读WTO原则作为重点部分,主要阐述WTO中的非歧视性原则、自由贸易原则、公平竞争原则、透明度原则等。在传统教学课程中,对本部分往往单一注重基本准则的文件性解释,针对具体操作以及如何在WTO框架下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实际案例较少。

因此,笔者建议在这一部分的课堂教学中,应将美国等发达国家如何利用WTO准则干预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以及新世纪以来我国如何应对历次WTO诉讼等案例作为重点,通过实例分析,使学生理解并能够掌握如何合理运用WTO准则。例如,在本部分中,添加“发展中国家与WTO案例”,讲述以中国为首的发展中国家运用WTO准则的具体措施,具体案例,如美国向WTO提起的关于对中国用于生产钢、铝和化学产品的多用工业原料实施出口限制的投诉,本案的诉讼方都以WTO准则和中国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即《入世议定书》)的承诺为重要的诉讼理由,美方的诉讼理由主要包括中国以出口配额、征收出口税以及建立招标体制分配矾土,氟石和碳化硅配额,向企业收取费用等,违反了中国在 《入世议定书》和《加入WTO工作组报告》中关于取消出口产品税费和出口限制的承诺。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入世议定书》中附件6仅列明84个税号的商品不承诺取消适用于出口产品的全部税费,许多在近年引起关注的资源性产品(如稀土、锰等)并未被列入,这为今后的争端埋下了伏笔:由于中国对稀土等战略性资源的出口配额及关税制度和此案中涉及的9项原材料适用的WTO条款差别不大,因而,若WTO做出不利于中方的裁决,可能会引发中国更多的贸易政策在WTO的争端仲裁台上成为被告[2]。

除此以外,在本部分中还可在课堂实践教学过程中,根据各班学生的兴趣度及接受新知识的能力,适当讲述美日贸易冲突、欧美钢铁保卫战等著名案例,提高学生对WTO准则的认知度,并使其能够根据现实案例分析WTO准则如何适用于不同国家间的贸易往来,如何利用准则应对贸易保护主义等。

四、《贸易政策比较》中“国际贸易发展现状与趋势”的教学创新

在本部分中,笔者认为,讲述的重点应放在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利弊分析以及国际贸易新变化所带来的政策取向问题上。

首先,在课堂教学中着重分析经济一体化的含义与成因。在含义方面,应明确阐述经济一体化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在现有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国际分工的基础上,由政府间通过协商缔结条约,建立多国的经济联盟,并分析广义经济一体化与侠义经济一体化在概念上的区别;在成因方面,以“三环外交”、北美自由贸易区、美洲自由贸易区、亚太经合组织等实际案例为基础,帮助学生理解经济一体化的历史成因与必然趋势。

其次,以欧盟为例,讲述从欧共体到欧盟的演变过程,以及经济一体化给欧洲各国带来的影响。例如,欧元区的成立,实际上加速了整个欧洲经济一体化,而非仅仅局限于欧盟成员国,其后续影响应结合当前欧盟国家,如希腊、葡萄牙、爱尔兰等国出现的财政危机,着重分析欧洲经济一体化所产生的消极影响,并列举其可能采取的应对措施,使学生深刻认识到经济一体化并尽善尽美,而是挑战与机遇并存。

第三,结合我国及东亚周边地区形势,分析区域经济一体化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联系与区别。在这一部分,也可对未来APEC的发展趋势,以及亚元区形成的可能性进行展望,加强学生自主分析问题能力,促进其多元化经济思维模式的形成。

五、总结

国际贸易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而各国贸易政策的适时调整则凸显了当前国际贸易形势变化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因而,正如前文所述,《贸易政策比较》课程是本科阶段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必修课程之一,其教学重点应有别于《国际贸易》和《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两门课程:(1)《贸易政策比较》应更注重对各国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所采取的贸易政策的比较分析,而非传统意义上的定义与概念的讲述;(2)《贸易政策比较》应更注重对现实案例的解读,其案例的特点应具有鲜明的时效性,即结合当年发生的各国贸易摩擦、贸易政策调整等;(3)《贸易政策比较》在教学过程中,应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分析国际贸易政策能力放在第一位,力争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提高学生具备自主分析问题的能力。

参考文献

国际贸易与对外贸易的概念范文3

关键词:竞争政策;国际贸易;国际协调

中图分类号:F830.9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10)03-092-02

竞争政策的概念至今尚不统一,世界贸易组织(WTO)认为,竞争政策包括竞争法和其他旨在促进竞争的相关措施。竞争法是竞争政策的核心,主要包括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竞争政策的核心是管制企业的限制性商业行为和政府的补贴行为。其目的是保护市场正当的竞争关系, 为竞争者提供平等的竞争条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进消费者福利。

最初,竞争政策只是各国的一项国内政策,主要是为了维护国内市场的有效竞争,但随着企业的跨国活动,特别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国家的竞争政策也对国际经贸活动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竞争政策与国际贸易的关系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对此问题进行研究,对中国对外贸易发展以及竞争政策的完善,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竞争政策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

竞争政策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规制国际贸易中的反竞争行为

我们将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的经济垄断及其他限制竞争的行为统称为反竞争行为。国际贸易中的反竞争行为除了政府实施的一些非关税壁垒措施以外,主要包括:横向限制竞争行为、纵向限制竞争行为、特权企业限制进出口、倾销、进出口补贴等形式。

横向限制竞争行为,在对外贸易中主要体现为进出口卡特尔。出口卡特尔是指出口商之间为统一出口价格、控制出口数量、划分出口市场而达成的一种协议或安排。进口卡特尔指进口企业为协调进口而订立的协议,其目的是对付国外经济实力强大的出口商,降低进口价格,改善进口条件;纵向限制竞争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在同一产业中处于不同环节而有相连关系的企业,通过共谋而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如维持转售价格、搭售、设置外国企业进入国内分销网的障碍等;特权企业限制进出口,是指被国家授予贸易专有权或特权的企业,由于这些企业的专营性,使其有可能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对外国竞争者进入国内市场或对国内竞争者进入国外市场产生不利影响;倾销是指出口商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进口国销售产品,并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的行为。而出口商之所以能够承受倾销所导致的损失,通常是因为其在国内市场上处于一定的垄断地位。因此,从性质上说,倾销是一种垄断地位的谋取行为或垄断力的滥用行为,属于反竞争行为;进出口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为增加出口或减少进口而向本国某一企业或产业提供经济资助或其他有利条件,并对他国的相关产业造成损害的行为。

上述国际贸易中的反竞争行为,都是竞争政策所禁止和限制的,例如,2000年,日本三菱公司因为被指控参与了一个固定石墨电极价格的国际卡特尔,被美国司法部征收了1亿3千4百万美元的罚金。2004年以来,欧盟指控微软公司,滥用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市场上的优势地位,将IE与Windows捆绑销售违反了欧盟反垄断法,阻碍了其它浏览器的发展。并对其进行了累计10多亿美元的处罚。

(二)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制订

竞争政策与自由贸易政策在总体目标上具有一致性,都是为了实现效率和福利最大化。因此,各国在制定对外贸易政策时,往往将竞争政策融入其中,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六章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分别对对外贸易中的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做出了规制。WTO也于1996年成立了“贸易与竞争政策相互关系工作小组”,开始就贸易与竞争政策的问题进行讨论和研究。随着世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竞争政策与贸易政策的互动融合的趋势将不断加强。

(三)为竞争条款被引入区域贸易协定提供法律依据

区域贸易协定(RTA)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在区域贸易协定中引入竞争条款已非常普遍,而各国(地区)的竞争政策为竞争条款被引入区域贸易协定提供了法律依据。例如,印度政府在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中加入竞争条款,以保证与伙伴国开展自由贸易时不会出现卡特尔联盟反竞争的做法,避免发生垄断市场及随意定价的事件。如果反竞争做法影响了国内市场,影响到消费者和印度经济,印度的《竞争法》将保证让国内和国外的违规者受到惩罚。若一国国内不具备完善的竞争政策,则会造成竞争条款被引入区域贸易协定时的法律依据缺失。

二、竞争政策的国际协调

各国间竞争政策的不同必然产生贸易摩擦,国际间的协调至关重要。迄今为止,竞争政策的国际协调严格来说还缺乏一种专门机制,目前只是依赖于不同形式的双边和多边协调。

(一)竞争政策的双边协调

竞争政策的双边协调指两个国家或类似于国家的国际组织之间通过订立双边协定,互相为实施竞争政策提供合作。例如,1999年美国和日本签订的《关于在反竞争活动问题上合作的协定》、我国政府于2003年与欧盟签署的《中欧竞争政策会谈纪要》和《中欧竞争政策对话框架协议》等。虽然这些协定是为了相互谅解,避免冲突而订立的,但它们却极大的推进了竞争政策的双边协调。

(二)竞争政策的多边协调

多边协调主要包括区域性一体化组织的协调和国际性组织的协调。

1.一体化组织的协调

在区域一体化组织中最有代表性的是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

欧盟的竞争政策起源于1957年签署的《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该条约关于竞争政策的内容主要体现在第81条、第82条、第87-89条。由于该条约没有明文规定企业合并控制,所以,理事会于1989年12月制定了《企业合并控制条例》。随后,欧盟在欧共体条约的基础上,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的部长理事会和委员会的条例、指令和决定,并根据发展需要对共同体条约第81条款和82条款进行了大幅度修改,新的条款于2004年5月1日开始生效。欧盟竞争法的效力高于其成员国竞争法,成员国竞争法不得与欧盟竞争法相抵触。当有关反竞争行为影响到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时,才属于欧盟竞争法管辖的范围,当有关反竞争行为只影响到成员国内部,对欧共体共同市场并无影响时,则属于其所在成员国的竞争法管辖范围。

北美自由贸易区的竞争政策主要体现在《北美自由贸易区协定》中,虽然它没有具体规定竞争政策和法律协作方式,但它为北美自由贸易区的竞争政策指明了方向。协定中的第15章有5条和一个附件涉及竞争政策、垄断、国有企业、贸易和竞争政策小组。与欧盟不同的是,北美自由贸易区的竞争政策尊重各成员竞争法的规定。为保证竞争政策的有效实施,美国和加拿大、墨西哥和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分别于1995年、2000年、2001年签署了双边竞争政策及反垄断法实施合作协议。

2.国际组织的协调

在国际经济组织中以OECD和WTO的竞争政策最有代表性。

OECD是较早和较多地关注成员国之间竞争政策和竞争法的协调问题的经济组织。它下设“竞争法与竞争政策协调委员会”,分管、编制和研究各成员国的竞争政策及有关问题。1982年设立一个“竞争贸易工作小组”,该小组于1984年发表了“竞争与贸易政策的互动”的报告。从2001年起,OECD开始举办“全球竞争论坛”,进行竞争政策的对话,并吸收非成员国参加竞争政策的协调活动。OECD的文件虽对成员国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它对于竞争政策的国际协调还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在多边协调中最有影响力的是WTO的竞争政策协调。虽然WTO目前没有有关竞争政策的专门的综合协定,但竞争政策的规定散见于WTO协议中。例如,WTO的国民待遇原则、透明化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非歧视原则等规则的精髓就是公平竞争;《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反倾销协议》、《保障条款协议》、《补贴和反补贴协议》等,都对反竞争行为进行了限制。而且,为了通过竞争政策的国际协调,促进和保证自由贸易不断深入,WTO力图制定专门的贸易与竞争协议, 1996年在新加坡举行的WTO第一届部长级会议上,成立了“贸易与竞争政策相互关系工作小组”,并于2001年将贸易与竞争政策纳入多哈回合谈判议题。虽然在2004年坎昆会议上没有完成多哈会议就竞争政策所设定的目标,但竞争政策与贸易挂钩的国际性协调不会就此终止。

三、竞争政策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与协调对中国的启示

以上分析表明,竞争政策与国际贸易的联系越来越密切,一个国家(地区)可以通过竞争政策,对不利于国内竞争的域外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采取救济措施,维护本国市场的竞争秩序,保护国内产业、企业以及消费者的利益,促进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所以,国家建立完善的竞争政策体系,对国际经济贸易中获取利益最大化具有重要意义。

2008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正式实施,该法对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和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等垄断行为进行了规制。《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在维护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和挑战,应尽快采取应对措施。

1.加快完善我国《反垄断法》的进程

首先,应尽快完善相关的配套规则及实施细则。目前,相关配套规则只有2008年8月3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2009年5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而更多的实施细则和执法指南需要尽快制定。

其次,理顺和完善反垄断执法体制。我国规定由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分别负责相关的反垄断执法工作。多头管理必然存在职能交叉、边界不清、效率低下等问题。需要建立集权威性、专业性和独立性为一体的反垄断执法机构。

2.积极参与竞争政策的国际协调与合作

各国以及国际贸易组织越来越关注竞争政策以及各国家间的协调,竞争政策在WTO中的重要性也逐渐上升,必将成为各方争夺利益的热点领域。我国应积极参与竞争政策的国际协调与合作,在国际竞争规则的制定与协调过程中最大限度地保护本国的利益。

3.将《反垄断法》与贸易政策相结合

我国贸易法规中虽然涉及到竞争条款,但是非常笼统和简单,对外贸易与竞争政策的整合环节也很薄弱。应借鉴美国等国家的做法,在贸易法规中详细设置符合我国国情的、能够维护我国利益的竞争条款,与《反垄断法》相互配合,共同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利益。

国际贸易与对外贸易的概念范文4

【关键词】对外贸易;进出口;经济增长

1.引言

目前有关我国对外贸易的经济增长效应的实证研究不仅未能得出一致结论,而且仍然存在以下问题:首先,大部分研究只对进出口额与GDP进行简单回归分析,没有对时间序列平稳性进行检验,非平稳时间序列可能导致伪回归;其次,在数据处理上没有考虑到物价水平对统计量的影响,使用未处理过含有物价影响的统计量,对外贸易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可能会被放大或缩小;最后,许多研究仅考虑出口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而忽略了进口。实际上进口与出口是两个相互影响的变量,它们对一国经济增长都能产生影响。进口更多受到国内因素的影响,同时进口反过来又可以影响国内消费、投资、出口需求等,而出口更多受到国外因素的影响,它反过来也可以影响国内消费、投资、进口等,因此,仅仅用净出口衡量贸易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是不合适的,它基本上是按照凯恩斯国民收入恒等式把进口当作国民收入漏出来处理。

本文将在平稳性检验、数据处理和变量选取上进行一定改进,分析我国贸易、进出口是否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并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

2.模型的建立与实证分析

2.1 数据的选择与处理

本文研究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相关关系时采用出口总额(EX)、进口总额(IM)、进出口总额(TOTAL)三个指标来反映对外经济贸易的状况,同时通过宏观经济总量指标国内生产总值(GDP)来衡量经济增长。样本数据选取了1980年-2010年年度数据31个,这些数据均来自《中国统计年鉴》。然后,我们以1980年为基期的消费物价指数对国内生产总值、出口总额、进口总额、进出口总额进行平减,以消除物价因素影响,

本文采用一般分析方法:根据样本数据资料建立合适的模型进行回归分析。传统简单回归分析一般假设时间序列是平稳的,但现实中经济时间序列往往是非平稳的,就像前面趋势图所揭示那样,数据存在变化趋势,这就意味着用传统回归分析会产生伪回归现象。为了使研究更有价值,更符合现实,需要对时间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

为了数据趋势线性化,对实际国内生产总值(RGDP)、实际出口总额(REX)、实际进口总额(RIM)以及实际进出口总额(RTOTAL)取自然对数,这种变换不会改变原来数据的协整关系,分别用LNRGDP、LNREX、LNRIM、LNRTOTAL来表示自然自然对数的实际国内生产总值、实际出口总额、实际进口总额以及实际进出口总额。

2.2 时间序列平稳性检验

(1)采用最为常用单位根检验—ADF检验。实际国内生产总值(LNRGDP)与实际进出口总额(LNRTOTAL)的ADF检验.

注:①检验类型中c,t,k分别表示截距项、趋势项和滞后期数,0表示不含有;②表中的临界值是由Eviews自动生成的,表示10%显著水平下的临界值;③DLNRGDP、DLNRTOTAL分别表示LNRGDP与LNRTOTAL的一阶差分值。

(2)实际国内生产总值(LNRGDP)、实际出口总额(LNREX)与实际进口总额(LNRIM)的ADF检验。

(1)(2)两步的ADF单位根检验结果表明在选择截距项、趋势项以及10%的显著水平下原始序列的ADF值均大于临界值,说明原始时间序列都是不平稳的;在选择截距项以及10%或者1%的显著水平下一阶差分序列的ADF值均小于临界值,可以认为原始时间序列在一阶差分后达到平稳,即原始时间序列具有一阶单整性,因此,实际国内生产总值与实际出口额、实际进口额、实际进出口总额之间可能存在长期均衡的稳定关系,下面利用协整理论就对外贸易与经济发展关系进行定量分析。

注:①检验类型中c,t,k分别表示截距项、趋势项和滞后期数,0表示不含有。②表中的临界值是由Eviews自动生成的,其中*表示1%显著水平下的临界值,其它的表示10%显著水平下的临界值。③DLNRGDP、DLNREX、DLNRIM分别表示LNRGDP与LNREX和LNRIM的一阶差分值。

2.3 协整分析

由时间序列平稳性检验可知,实际国内生产总值、实际进出口总额、实际出口总额与实际进口总额为一阶单整性,于是对上述四个变量的一阶差分(见下表)进行协整分析。

协整这一概念是由恩格尔-格兰杰(Engle-Granger)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而协整关系的研究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也成为计量经济学理论的一个重大突破,它是对非平稳经济变量长期均衡关系的一种统计描述。如果一组非平稳时间序列存在一个平稳的线性组合,即该组合不具有随机趋势,那么这组序列就是协整的,这个线性组合被称为协整方程,表示一种长期均衡关系。如果经济变量间存在一种长期均衡状态或者说经济系统具有内在均衡机制,那么在不断出现非均衡误差的过程中,内在均衡机制就会不断地去消除偏差,以维持经济系统原先的均衡状态。目前关于协整关系的检验与估计有许多模型,主要可以分为两种方法:一种是恩格尔-格兰杰(Engle-Granger)两步检验法,首先用最小二乘法对变量进行协整回归,然后再把线性回归所得到的残差进行单位根检验,若残差序列是平稳的,则说明存在协整关系,否则就不存在。另一种是约翰森(Johansen)的极大似然检验法,通过计算似然比统计量来确定协整方程的个数。由于文中数据选取的只有31个样本,属于小样本,所以本文采用第二种Johansen的极大似然检验法。

检验结果显示:在1%的显著水平下,DLNRGDP与DLNRTOTAL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同理,从后面三组协整边量的迹统计量与临界值的对比中可以看出DLNRGDP不仅分别与DLNREX、DLNRIM具有协整关系,DLNRGDP还同时与DLNREX和DLNRIM三者之间具有协整关系。总之,由上述协整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经济增长与出口、进口、进出口之间都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

(1)估计有关DLNRGDP 与DLNRTOTAL 的协整方程:

DLNRGDP=0.150346*DLNRTOTAL+0.073411 ①

t 值: (2.842700) (7.007071)

协整方程①表明,从长期看,实际国内生产总值与实际贸易总额之间存在稳定均衡关系,实际贸易总额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实际国内生产总值就增长0.15个百分点。

(2)估计有关DLNRGDP 与DLNREX、DLNRIM 的协整方程:

DLNRGDP=-0.035691*DLNREX+0.166932*DLNRIM+0.077537 ②

t 值: (-0.585669) (3.193279) (7.579308)

由回归分析得到的②式,常数值和DLNRIM系数的显著性都很高,但是DLNREX系数的t值不高,并且为负值,效果不好。同时,方程的拟合优度指数为0.33,也不是很高,于是,对DLNRGDP与DLNRIM进行一元回归分析。

(3)估计有关DLNRGDP和DLNREX的协整方程:

DLNRGDP = 0.079238*DLNREX + 0.083776

T值 (1.384858) (7.170295)

由一元回归方程的T值可知,DLNREX的回归系数不显著,同时方程的R指数只有0.068696,因此说明,实际的出口值与实际的GDP没有太大的关系,因此,实际出口值对于GDP的影响可以直接剔除多元回归模型之中。

2.4 格兰杰(Granger)因果检验

协整检验结果说明我国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但与二者相关关系不能确定因果关系一样,这种均衡关系也并不能确定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因果关系,即是对外贸易推动经济增长还是经济增长带动对外贸易的发展。为了验证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我们利用格兰杰(Granger)因果检验进行分析。格兰杰因果检验是确定一个变量是否能预测另外一个变量。如果变量x能预测变量y,即根据y的过去值对y进行自回归时,如果再加上x的过去值,能显著地增强回归的解释能力,则称x是y的格兰杰原因;否则成为非格兰杰原因。其数学模型为:

有约束条件回归:yt=c + Σαi yt-I + Σβj xt - i + ut

无约束条件回归:yt=c + Σβj xt - i + ut

通过格兰杰检验就可以知道两个经济变量之间是单向因果关系,互为因果关系,还是相互之间没有任何关系。

检验结果:

(1)实际进出口总额(LNRTOTAL)不是实际国内生产总值(LNRGDP)的格兰杰原因。实际国内生产总值(LNRGDP)是实际进出口总额(LNRTOTAL)的格兰杰原因。

(2)实际国内生产总值(LNRGDP)是实际进口(LNRIM)、实际出口(LNREX)的格兰杰原因,实际进口(LNRIM)、实际出口(LNREX)不是实际国内生产总值(LNRGDP)的格兰杰原因,实际出口与实际进口难以判断。

3.结论

我们对进出口与GDP值进行时间序列平稳性检验,用实际GDP,实际进出口额代替名义GDP和名义进出口额,剔除了物价影响;在此基础上,分析我国贸易、进出口是否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并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得出主要结论:进出口总额、进口额、出口额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较强的相关关系,尽管各自增长是非平稳的,但通过协整检验分析可以得出经济增长分别与进口、出口及进出口之间存在长期稳定均衡关系;从协整方程可以看出进口与出口长期对经济增长都有促进作用;格兰杰因果检验表明从总体上看,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只存在单方向因果关系,即出口,进口的扩大不是经济增长的原因但经济增长是出口、进口扩大的原因,这可能与我国经济增长方式和技术进步类型有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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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志弘.贸易条件研究-中国贸易条件实证分析[D].厦门:厦门大学硕士论文,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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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与对外贸易的概念范文5

关键词:对外贸易;存在问题;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F752.8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7-000-02

一、我国对外贸易的形式

(一)进口贸易

进口贸易可以满足国内市场需求,提供多种商品供消费者选择。近年来,我国进口贸易明显增长,表明我国消费者的购买力也在不断增强。

(二)出口贸易

国民的日常生活需求一般依靠传统经济即可满足,但传统经济形式过于单一,销售收益较低,不利于企业的经营和规划。出口贸易极大的促进了整个国家的GDP增加。出口贸易可以将本国产品销售国外,使商品市场扩大,创造更多的效益。

二、我国对外贸易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外贸易顺差巨大

自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外贸易不断增长,对外贸易顺差也在不断增大,造成我国对外贸易顺差的最主要因素是加工贸易的快速发展[1]。我国拥有大量的原料和廉价的劳动力,近年来,制造业不断向我国转移。加之加工贸易的保税政策更加快了加工贸易的发展,使贸易顺差不断增大。其次,中国的内部经营环境吸引了大量的外资,外资投资替代了一些进口,且我国国内需求有限,这就使贸易顺差不断加大[2]。

(二)对外贸易非市场化问题严重

1.出口非市场化

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体制有了很大的变化,进行了较大改革,如将进出口自营权赋予某些企业,但仅有少数国有企业享有进出口自营权,且进出口自营权也存在多项约束,严格限制企业的经营范围,因此,企业获得进出口自营权并不能完全独立的经营进出口业务[3]。此外,私有企业获得进出口自营权的门槛非常高,数量有限。故我国目前仍是由国家控制外贸经营权,政府指定了一些企业可获得外贸经营权,进入国际市场。非市场化致使企业之间缺乏有效的竞争,没有淘汰机制,这就造成进入国际市场的企业并一定是最有效率的企业,这就导致对外贸易的低效率[4]。我国私营企业在未得到政府允许的情况下是不能从事进出口贸易活动的,这非常不利于中国人均出口额的增长。限制私营企业的出口从根本上是限制了中国的出口扩张的能力。

2.进口非市场化

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我们对外贸易不断降低关税,意图缓解较大的贸易顺差,扩大技术设备的进口,提高国内企业的生产效率。此项措施并不是真正的实现进口自由化,并没有引入国际市场的竞争机制,对一些取消许可证管理和配额的进口商品仍然有一定数目限制,且进口产品时需得到政府的批准,且中国进口的程序也非常繁琐。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进口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使国内企业得到了高成本的生产投入品,使生产效率升高。

(三)商品的出口受到技术性贸易壁垒阻碍

“技术性贸易壁垒”又称“技术性贸易措施”或“技术壁垒”,是以国家或地区的技术法规、协议、标准和认证体系(合格评定程序)等形式出现,涉及的内容广泛,涵盖科学技术、卫生、检疫、安全、环保、产品质量和认证等诸多技术性指标体系,运用于国际贸易当中,呈现出灵活多变、名目繁多的规定。由于这类壁垒大量的以技术面目出现,因此常常会披上合法外衣,成为当前国际贸易中最为隐蔽、最难对付的非关税壁垒。我国约有一半以上的企业遭受不同程度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每年遭受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货物总额已达450亿美元[5]。涵盖生产流通领域、生产加工领域等,不仅有货物商品,还包括信息、金融等服务领域,对我国商品出口产生严重影响,使我国贸易成本增加,贸易争端加深。

(四)对外贸易摩擦增多

中国对外贸增长速度不断加快,正在逐步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对外贸易的增加也使贸易间的摩擦增多。有研究显示,中国已经连续5年成为遭受337调查最多的国家,连续12年成为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6]。随着反倾销金额的不断增加,已严重影响我国的经济发展,对外贸易中反倾销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对外贸易遭受反倾销严重打击我国对外出口企业的积极性。我国之所有遭受如此多的反倾销调查,一方面与我国政治、经济有关,另一方面是西方敌对势力不希望中国日益强大,借口制裁中国[7]。但对外贸易遭受反倾销调查也有部分内部原因,如企业自身因素,价格策略相对单一;企业反倾销意识不强;对反倾销认识错误;缺乏此方面的法律人才,法制不健全。

(五)服务贸易发展滞后

我国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出口比例为1:9,服务贸易的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出口比例世界平均水平为1:4.2,美国为1:2.6。造成我国对外贸易中服务贸易发展滞后的原因分析如下:(1)我国服务产业结构不合理。对外贸易商品大部分仍然集中在传统领域,此领域对劳动素质要求不高,而技术、资本密集型的新兴产业仍发展滞后;(2)我国对外贸易中服务贸易规模较小,整体水平不高[8-9]。服务贸易在国民经济中占的比例不高;(3)对外服务贸易的管理体制落后,管理人才缺乏,且无同意的协调管理部门;(4)服务贸易缺乏晚上的法律法规,立法滞后,近年来才逐渐得到重视,此前服务贸易领域的相关法律仍是空白,或已颁布的法律操作性差,抽象不具体。

三、我国对外贸易问题的对策

(一)适当保持出口增长,矫正贸易顺差

平衡进出口贸易,并提高出口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环保含量,坚持出口绿色、科技型产品。对外贸易中要积极发展境外加工贸易,同时对外商投资的奖励应适量减少,与国民待遇相同。对国内需求适度刺激,内需扩大后,出口就相应降低。

(二)对外贸易非市场化方面

政府逐步放松对进出口自营权的控制,允许一部分优秀效率好的企业获得外贸经营权经验权。取消对拥有许可证管理和配额的进口商品的数量限制,简化进口的相关程序。

(三)技术性贸易壁垒方面

(1)政府方面:政府应加大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对可持续发展的认识,提高民众的环境意识,在企业的经营中导入环保概念,研制和生产更多的环保绿色产品,推动绿色产业的发展,提高对外贸易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对遇到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企业提供不要的对策和帮助,积极与国外沟通,了解国际化标准,尽快是本国标准与国际化标准接轨,使科学技术含量升高。加强对认证市场的控制,规范认证行业,完善认证体系,帮助企业树立产品质量认证意识,提高产品质量。(2)企业方面:①树立标准化意识,并逐渐强化,采用国际化标准,并且严格执行,从根本上保证产品的各项品质,提高企业的国际地位;②企业适当增加研究开发费用,不断提高自身环保意识,使产品成为国际认可的“绿色产品”,表面对外贸易争端的出现。一旦出现贸易争端,应积极寻求政府帮助,通过政府交涉,尽量使自身利益降至最低。

(四)对外贸易摩擦方面

(1)政府方面:①减少对经济的控制,取消市场经济标签,逐渐得到其他国家认可,为对外贸易创造更好的国际环境;②经过调研、讨论后方可制定产品出口价格,避免恶性竞争,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使行业协会发挥积极作用;③建立完善的反倾销诉讼机制;④发生贸易摩擦时,政府应积极与外国沟通,对其他国家提出的反倾销进行严格调查,并提出异议,通过双边谈判,将问题澄清,尽量使其取消歧视性的反倾销政策,降低企业损失。

(2)企业方面:①优化出口产品结构,不断研发新产品,使产品科技含量增加,并增强品牌意识,由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向资金、技术密集型产品的转变[10];②熟悉掌握国际惯例,对待反倾销可以依法应对,化被动为主动。

(五)服务贸易发展滞后方面

(1)完善服务贸易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培养相关法律人才,并加强对国际相关法律条款的研究,保障服务贸易养着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11]。(2)优化服务贸易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技术、资本密集型服务贸易。(3)增强与国际的交流,与世界各组织和政府间建立紧密联系。(4)加大服务贸易的开放力度,利用国际资源发展我国服务业。

四、小结

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快速发展,过程中问题也随之增多,增多目前对外贸易中出现的问题,我国应加强重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解决问题,使我国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真正转变为世界强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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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与对外贸易的概念范文6

摘要:技术和技术创新对当代的国际贸易已经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这一点得到了广泛的共识。各国都把技术创新作为提升本国对外贸易竞争力的最有力的武器,使本国能够从国际贸易中获得更多的利益。本文就技术创新对我国对外贸易竞争力的影响作了分析。

关键词:贸易;竞争力;因素

中国加入WTO以来,宏观经济和对外贸易都增长迅速,整体经济贸易形势继续了多年来的良好态势。但是,在普遍乐观的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隐藏在这种良好态势后面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比如经济增长方式的单一,以高投入低产出为特征的经济效益低下,贸易方面的出口产品附加值偏低,对外贸易条件恶化,以及频频遭受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等都在困扰着中国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发展。影响我国对外贸易竞争力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技术性的贸易壁垒

技术性贸易壁垒指一国或一个区域组织以维护国家或区域基本安全、保障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而采取的一些强制性或自愿性的技术性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出口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对市场准入上的影响,即达不到设定的技术标准,就不能顺利的出口;另一个是对产品竞争力的影响。企业技术、环保及为改善工人劳动条件的投入都直接增加了产品成本,企业要获取相关认证的费用也相应增加了企业的成本,从而丧失了产品价格优势,削弱了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2知识产权贸易壁垒

贸易中关于知识产权的纠纷很多时候是包括在技术性贸易壁垒之中的,但是在这里我们单独把它拿出来讨论是因为与其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相比较,它有其特殊性,而且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会对中国的外贸产生非常大的影响。知识产权壁垒是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名义下,对含有知识产权的商品,如专利产品,贴有合法商标的商品,以及享有著作权的书籍、唱片、计算机软件等实行进口限制;或者凭借拥有的知识产权优势,实行“不公平贸易”。中国屡遭国外知识产权的调查,严重的影响了中国产品的出口。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中国同发达国家技术差距的不断缩小而造成的出口对其国内产业的威胁的不断扩大,另一方面是我们同发达国家真实技术差距的存在。

产品附加值通俗的讲就是指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从原材料到成品的过程中所凝结的技术、创新、人力劳动、品牌和附加服务等价值的增值。它与产品的价值增值链的长度,技术含量,创新程度,附加服务的质量和产品品牌价值等有很大的相关关系。日本经济学家关志雄先生的“附加值”理论告诉我们:在一个产品的业务链上,组装的附加值最低,研发的附加值最高;中间值的生产虽有技术含量,也会慢慢递减,而到了销售和售后服务,附加值会随之高涨起来,因为它有品牌和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由此可见,在组装的上游,是技术、信息与知识;在组装的下游是包装、销售及服务。而在产品的中游组装阶段,是廉价劳动力在创造财富.中国的出口产品基本上集中在初加工的产品、棉纺织品和机电产品上,这些产品的技术含童低,加之中国的国际名牌少,尤其是机电产品甚至包括高新技术产品都是处于产品的中游组装阶段,这是中国利用廉价劳动力的比较优势参与国际分工的结果,但是带来的一个问题就是中国出口产品的附加值低,出现所谓的“丰产不丰收”现象。这主要是由我国技术能力低所导致的。

3贸易条件恶化

贸易条件是指一国的出口商品价格对其进口商品价格的比率.当这个概念用于两种以上商品时,它的定义则是出口商品价格相对于进口商品价格的一种指数量值,也可以解释为出口每单位商品所能购买进口商品的数量。贸易条件恶化是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最早.由阿根廷著名经济学家劳尔•普雷维什在1949年5月提出,他在一份题为《拉丁美洲的经济发展及其主要问题》的报告正式提出了“贸易条件恶化论”,认为发展中国家初级产品的贸易条件存在长期恶化的趋势。他指出,在资本主义国际分工体系下形成的“中心—”体系从一开始就是不平等的,滋生了一些不利于国家初级产品贸易条件的因素。这些因素包括技术进步利益的不平等分配,贸易周期运动的不平等影响,发展中国家不利的产品需求条件和世界经济中心的低进口数。

4贸易竞争优势将受到更大挑战

目前中国最大的比较竞争优势就是处于各层次的廉价的劳动力,也就是说中国不仅有廉价的简单劳动力,还有相对发达国家廉价的熟练劳动力、技术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从本质上来讲,中国现在正是在利用这一竞争优势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但是,这一优势能够持续多久呢?也就是说廉价劳动力优势是否能够成为中国经贸发展的持续竞争优势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虽然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廉价劳动力还能够作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比较优势,这是因为中国有着广大的农村人口,可以不断的向城市输出廉价劳动力,但是城市的资源是有限的,其人口的容纳程度也是有限的,目前已经出现了大城市综合症,而且中国的城镇化进程并不十分迅速,因此有可能农村人口的输出在一段时间之后会放缓直至停滞,在那个时候中国的劳动力成本将会不断的上升,而随着新的开放国家,比如印度加入国际分工,中国的廉价劳动力竞争优势将会逐渐削弱。

5结束语

总之,中国现今和以后还会遇到同样的问题。因此,没有技术创新就很难继续缩小同前方国家的技术差距,而后方国家则会更快的缩小同我们的差距,表现在贸易上,就是竞争优势的削弱和贸易竞争优势受到更大的挑战。我们只有技术创新,掌握有用自主专利权的技术,才能在对外贸易上取得有利地位。

参考文献:

[1]李平:《论国际贸易与技术创新的关系》,载《世界经济研究》,2002年第5期.

[2]宋健学、赵新刚、刘虎兴:《关于我国技术提升和贸易发展的思考》,载《中国软科学》,2002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