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病理学概念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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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病理学概念

法医病理学概念范文1

关键词:法医物证 模拟现场 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2)12(b)-0-02

模拟现场是利用多学科的力量和优势,把涵盖法医物证学、法医病理学、法医毒物分析、临床法医等学科之间的教学内容和要求有机融合,充分把理论内容的知识点和实践工作精密结合,模拟公安实战进行现场设计、现场布置、现场查勘、实验室检验。

通过模拟现场让学生在实战中学习、揣摩、理解和应用理论知识,通过这种改革方式使学生更深更好地掌握所学的知识,使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学科之间有机结合,推动教学水平上升到更高层次。

1 传统法医物证实践教学模式

法医物证学教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学科的发展也是一个不断摸索、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传统的法医物证实践教学主要是验证性实验,以教为主和单一实验贯穿教学始终,对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一定的局限性。由于学科发展和法医学实践的要求,这种培养方式已经不能满足人才培养的需求,为了培养实战和实用的高级法医学人才进行教学改革和加强法医物证学的实践教学势在必行。通过模拟现场的实践教学模式不仅可以验证巩固和加深对课堂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也可以培养学生动手能力、观察能力和思维能力,引导学生探讨、探索性学习,培养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谨的思维方法、敏锐的观察分析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2 模拟现场的设计理念

模拟现场实验教学是在传统实验教学上的一种创新和改革。模拟现场实验教学模式构建的基本原则是:实战性、综合性、互动性和开放性。课程设计紧密围绕《法医物证学》课程教学的重点和难点,结合公安院校和公安机关的做法,结合公安实践设计安排情景实验(模拟现场),使学生通过实验能将各专业课程学到的知识衔接、联系和融合起来,将理论知识与真实立体的犯罪现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学生在实验中的自主和主导作用,使学生在情景实验中综合应用各学科知识,面对模拟现场实景梳理出该实验教学要解决的问题,让学生自己提出实验目标,以模拟现场实验教学的方式,提升学生的临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并强化团结协作的集体主义观念,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同步提升。

3 模拟现场的教学组织安排

3.1 理论基础

模拟现场的开展是建立在学生具备坚实的法医学基础理论和基本操作的基础上,学生们完成《刑事科学技术》、《刑事照相学》、《命案现场分析》、《犯罪心理学》、《法医病理学》、《法医物证学》、《法医临床学》、《法医毒物分析》等专业课程的学习,并参与了相关课程的基础实验,具备了完成模拟现场综合性实验的专业能力和法医思维。重点在实验中设计《法医物证学》、《刑事照相学》、《命案现场分析》、《法医病理学》的相关考核理论和实验知识点。

3.2 人员安排

公安实战刑侦技术专家2~3人,负责模拟案情的设计;学生随机分组,每组8~9人;临场指导及考核教师为3人。

3.3 案情设计

围绕《法医物证学》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学任务,结合法医学多学科的重点内容,聘请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专家以及专业教师进行案情设计,公安部门根据真实案例,结合实验场所具体情况改编部分细节而成,从而形成丰富的案件资源。案情主要突出《法医物证学》、《刑事科学技术》、《刑事照相学》、《命案现场分析》以及法医病理学等相关学科基本概念、基本思路和基本技能,通过模拟现场培养学生法医学实际作战技能和思维,从中凸显《法医物证学》教学的重要环节,让学生更深刻掌握理论知识和培养学生全面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4 实验准备

按照刑事案件现场勘验规则的规定,为实习组配备勘查服、数码相机、痕迹勘查箱、法医勘查箱、多波段光源、物证提取箱及现场整理箱、现场勘查表格材料等。同时开放相关物证检验实验室。

3.5 组织实施

派专项教学工作小组对模拟现场进行充分准备,利用专门的现场分析室严格按照案情进行不同现场的布置,对学生进行随机分组,每组10人左右,并对其进行现场勘查的分工,配备基本的现场勘验工作。派出专任教师对现场考核进行目击监督和检查,严格按照指标进行现场考核。

4 模拟现场考核与评估

现场考核指标其实也是教学重点掌握的内容,不同案情设计穿插了不同的知识点,考核的目标在于检查学生们对法医物证等多门学科的掌握程度以及实践运用能力。

考核主要由刑事技术的专家以及法医物证的教师共同参与,从接报警―现场勘验准备―现场会议―现场分工―现场勘验―形成勘验报告进行全方位的考核,将法医物证生物检材的发现―固定―提取―包装―标识―保存―送检作为课程重点考查内容,通过对考核过程的现场监控以及勘验报告,评估理论和实验教学内容被学生掌握和运用的程度,反馈到教学中,更进一步促进和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

5 模拟现场的教学成效

通过模拟现场这种综合设计性的教学模式,取得明显的教学成效。

第一,真实现场的布置、专业的刑事技术勘察装备的配置、精干的团队组合让学生们身临其境,带着兴趣和探索的精神进入到各自角色,充分体现课程设计的实战性和新颖性。

第二,通过公安对案件严密的设计,将法医学多学科的知识点贯穿在模拟案件中,尤其是刑事勘察技术的基本原则、刑事照片学基本方法、法医物证学的检材的发现、固定、提取、包装、送检的基本常识、法医尸体基本检验的原则等重要知识,通过这种方式不仅让多学科专业知识点之间实现了有机融合,而且丰富了综合设计性实验的方式,提升了综合设计性实验的内涵。

第三,模拟现场是检验教学效果的有效途径。通过周密的模拟实战的案情设计,将各门课程的重要知识点有机穿插在现场考核中,通过监考老师现场对细节的考核和点评,能有效反应学生对各门课程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反馈到教师的教学工作中,更好地促进教学,从多角度提高教学质量。

通过几年的教学实践,在实践中反复的总结与推敲,模拟现场这种实践教学模式在《法医物证学》教学中得到很好的应用,取得极佳的教学效果,形成一种稳固和特色的教学模式,用人单位也给了极高的反馈。通过这种方式,全面提升了法医物证教学的质量和水平。

6 结语

教学改革能不断的创新教学模式和教学手段,全面提升教学质量。通过模拟现场在《法医物证学》和《命案现场分析》中的应用,全面的实践证明这种综合性和实战型的教学考核方式是一种值得推广的实验教学模式,这种模式在培养学生兴趣、极大地发挥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团队作战的能力,取得很好的教学效果,为提升学科的教学质量的有效的方式和手段。

参考文献

[1] 杨荣芝,杨庆恩.法医物证实验课教学改革的作法与体会[J].医学与社会,2000,13(1):54.

[2] 黄艳梅,郭利伟.法医物证学实践教学体系改革研究与实践[J].新乡医学院学报,2010,7(27):422-424.

[3] 李树,王杰.改革法医物证学课程体系,培养法医学实用性人才[J].中外健康文摘:医学理论与实践,2008 (1):110-111.

[4] 徐晓莉,梁景青.浅谈法医物证学实验课教学改革[J].山西医科大学学报:基础医学教育版,2003,5(2):157.

[5] 许冰莹,景强,李建京,等.法医物证学课程内容和方法改革建设总结[J].昆明医学院学报,2007,28(3B):

法医病理学概念范文2

近年来,随着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WFME)的《本科医学教育国际标准》和国际医学教育专门委员会(IIME)的《全球医学教育最低基本要求》(GMER)的出台,我国以实行Problem-BasedLearning(PBL)教学为重点的医学教学改革不断深入,PBL教学改革也从初期的试行向较大范围内推广和不断完善方向发展,以适应我国倡导的素质教育的思想与目标和GMER所强调的医学生沟通技能、信息管理能力和批判性思维的培养要求[1-6]。2009年,笔者应香港大学病理学系的邀请,对香港大学医学院的医学和法医学教育等进行了为期两周的考察。现将其中的医学教育和PBL教学部分简要介绍如下,以期为我国医学教育改革和PBL教学提供参考。

一、香港大学医学教育体制与学制概况

因历史的原因,与其他欧美国家从大学学习4年后再学习医学的教育体制不同,香港大学与英国的大学一样是从高中毕业生中直接入学,学制为5年;但要做专科医生还必须再学习6年,即使做一般的家庭医生和社区医生也要再学4年。香港大学的医学教学称内外全科医学士课程,相当于大陆内地的临床医学专业课程,但也有所不同。自1997年起,香港大学的医学教育进行了较彻底的改革,主要特点是采用特别学习模式(spe-cialstudymodules,SSMs)。这种SSMs教学模式与内地医学院校的医学教育课程安排有一些类似之处,但又明显不同。他们不仅全面实行PBL教学,还增加了贯通课程。如在学习心血管系统的阶段,从解剖学直至病理学等课程连续学完,然后再开始学习另外一个系统。不同班组开始学习的系统不一,但都按照一定顺序轮换。每个系统的学习,既有大课讲授、小课实习,更主要的是开展PBL教学。例如学习心脏的课程是4周,其中在病理学系学习24学时,分别安排4次lecture共4学时、2次实习共4学时,另外8次PBL教学共16学时。这与我国部分院校目前开展的器官系统为中心教学模式相似[4-6]。

二、SSMs课程

1.SSMs

课程的结构。SSMs课程的结构分五个部分:①导读课程:长16周,排在第一年的上学期。主要内容是介绍医疗及健康的基本概念,同时发展学生的自学能力,以适应大学教育的要求。②系统课程:时间是46周,在第一年的下学期至第二年的下学期。按人体结构的系统来统领各种学习课程,共分为下述八个部分: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生殖系统、肌肉骨骼系统、中枢神经系统、头颈系统、血液及免疫系统和内分泌系统。③贯通课程:共8周,安排在第三年上学期的前阶段。利用几个生命周期中不同阶段的个例把不同的系统串连起来,帮助学生温习各系统的知识、临床和沟通技巧,为他们开始临床见习做好准备。④临床课程:时间为99周,从第三年上学期中间开始。又分为三个阶段:初级阶段27周;中间阶段24周;高级阶段48周,为专科实习。⑤选修课程:在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及第五年年终,学生们均可选修专题项目或课程,每课为期4周。这些专题项目以小组学习或实习为主,题材多样,范围涵盖医学及非医学类别。实际上,所学课程分为选修课和必修课。前面四个部分为必修课,第五部分为选修课。但从选修课的安排来看,与内地医科院校的选修课也有差异。主要表现在内容和形式的不同。形式上是以小组学习为主;内容多而广,其范围涵盖医学及非医学,特别是非医学的内容。例如某些医学生对欧洲的建筑艺术感兴趣,可在老师的指导下写出学习考察计划及内容,在暑假期间去欧洲考察学习欧洲的建筑艺术,回校后再在老师的指导下撰写考察报告或论文,这就是一次选修课程。

2.SSMs

课程的主题。虽然这些SSMs的课程结构分为五个部分,并以阶段来划分,但纵观整个学习课程,其实都是围绕四个主题发展:①健康与患病情况下的身体机能运作;②专业技巧:包括诊断、解难、沟通及临床治疗和管理;③人口健康、医疗服务、经济与政策;④医疗道德及专业态度。其最终目的是:通过不同的教学单元和方法,引出这些主题;使同学们在完成五年的医科课程后,对这些主题及有关的知识都有充分的领会,并具有终生学习的精神和能力,为开展医疗专业工作及进修作充足准备。此外,与内地医学院校不同的是,在校学习的五年间,内外全科医学士专业的学生们的必修课仅学习基础和临床医学;不学其他课程,选修法医学课的同学主要是跟随病理学系马宣立(Dr.PhilipSBeh)副教授学习,包括理论学习、案例讨论和尸检实习或见习等。

三、PBL教学

PBL是“以问题为基础的学习法”,目前国内外都较流行。香港大学医学院自1997年以来,全面推行PBL教学。这种PBL教学是以某一个问题或病例(或病人)为中心,称其为“acase”,有时是以书面的形式提供,即“apapercase”,有时是以录像片或电脑的形式出现,即“avideotapeorcomputerpresentation”,而到高年级则是以真实病人来教学,即“realpatien(tRP)”。教师不仅要写好教案,还要认真参加PBL教学。对学生来说,具体的PBL教学分下述七步:①探寻问题、澄清不熟悉的专业术语;②鉴别关键信息,记录讨论的要点;③从所列信息中激发想像,鉴别解释问题或病例特征的可能机制;④独力学习;⑤报告反馈;⑥小组表现的评价;⑦自我评价和老师讲评。

1.探寻问题、澄清不熟悉的专业术语。在整个PBL教学中,无论是PBL教学中的问题或是病例,通常在教案的第一页比较简单。设计的目的是要建立起PBL教学的学习氛围,搞清楚不同专业术语的意思,为下一步的学习打下基础。

2.鉴别关键信息,记录讨论的要点。PBL教学的一个特点就是分小组进行学习讨论。学生们在PBL教学的讨论过程中,尽可能使用小教室的教学“白板”。这种与过去“黑板”不同的是白板实际上是一种可以记录讨论内容并可随时打印的电子记录牌;虽然方便,但价格很贵,大小与黑板差不多。每次小组学习讨论时由一位同学专职记录,依次轮换。该白板几乎记录了学生们讨论过程中的全部内容,并标记其中的一些重点或难点。但白板记满后,就及时打印,并分发到小组的每位同学;然后继续讨论和记录。老师仅偶尔引导、提问或解答。

3.从所列信息中激发想像,鉴别解释问题或病例特征的可能机制。这一步是学生在PBL教学中很重要的一个步骤。学生们不要以为对PBL教学过程中所列的问题一无所知,实际上它有可能在中学时已学过、在报纸或书籍中看过、或者是自己或家人过去曾经历过。所以,激发学生自己先前所学知识是PBL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p#分页标题#e#

4.独力学习。此阶段教师的作用停止。学生根据所列的问题继续独立地学习或与其他同学一起学习。学生们尽可能地利用各种资源或途径来学习和获取最适合解决问题的知识。包括课堂教学和实习过程,书本、杂志等各种知识和信息的载体,以及可能是目前获取知识和信息最重要的途径的互联网等等。

5.报告反馈。此期各小组的每位同学报告并共享大家已经获取的知识和信息,并用它来回答和解决PBL教学中提出和遇到的问题。同时在同学们报告的过程中可能发现一些新问题和差距。而这些问题和差距又成为下次学习和探讨的新问题之一。

法医病理学概念范文3

【关键词】科学证据;法医学鉴定

【中图分类号】d91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297(20__)04—0311-05

therelationshipbetweenexpertopinionofforensicmedicineandcases.changlin.instituteofevidencelawand

forensicscience,chinauniversityofpolitcisandlaw,beijing,100088

【abstract】thepaperincludesthreeparts:theexpe~opinionofforensicmedicinecanstatetheconditionofcases;

thevalueoftheelementsofcasesinforensicmedicineisgreat;forensicmedicineislimitedinscience.forensicmedicine

relyeontheconditionofcases,anditisnecessarytoexamtheexpe~opinionofforensicmedicine.

k【eywords】scientificevidence,forensicmedicine

法医学鉴定是最常见的司法鉴定活动。就案件 为意见的证据。大陆法系赋予鉴定人勘验、调查和询

中专门性问题委托法医学鉴定,其委托目的或鉴定 问被告人的权利都与了解案情有关。我国法官委托

要求具有一定的专业特点。那么,法医学鉴定能否根 鉴定有时向鉴定人提供案卷资料,也是帮助鉴定人

据案情鉴定呢?如果根据案情鉴定是否丧失了法医 熟悉案情。

学的科学性.或者动摇了法医学的学科基础呢?本文 关于法医学鉴定那些案件的鉴定需要结合案

泥就该问题进行探讨。 情,我们以常见法医学鉴定为例,作一简要的概括

一 、 法医学鉴定意见的案情趋向性 (见表 1)。

关于法医学鉴定如何依据案情问题.闵建雄专

法医学鉴定与案情的关系应该说是非常密切

的,有许多法医学鉴定项 目依赖案情事实.甚至因案 表 1法医学鉴定结合案情常见情况

病历资料记录与外伤事件不一致

情的变化而引起结果的改变.这就是法医学鉴定的

致伤物推断

案情趋向性。 死亡时间推断

法医学是为法律服务的学科.法律中的专门性 死亡方式确定(自杀、他杀、意外等)

问题表现在每一个具体的案件中,而现实所发生的 死因不明

猝死的排除法

案件千差万别.需要法医学解决的问题非常有针对

既往病史、外伤史的调查

性。必要时,依据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结合案情回 精神症状表现的调查

答某一具体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恰是法医学作用

的体现,也是法医学魅力所在。美国联邦证据规则关 家在其对死亡方式的经典论述中指出:确定死亡方

于专家证人的信息来源(意见依据)规定,专家证人 式分成逐步扩展的三个层面。(1)技术层面。技术层

可以以已被引用采纳的证据作为自己的意见根据。 面是指利用技术手段对所有客观信息进行检验和分

专家不能以缺乏真实性而不可采的资料作为自己意 析后得出的意见。对命案来说,最重要的客观信息当

见的根据。同时指出.专家证人能以审讯期间由证据 然是尸体及其与尸体、死亡相关的证据(也称之为现

引出的一个假设性问题传达给他或她的信息资料作 场信息)。当然,必要的现场调查和侦查信息有时也

[作者简介]常林(1963),男,山西人,医学学士,法律硕士,教授,主任法医师,研究方向法庭科学,科学证据;

tel:+86—10-68642361.e-mail:linch@cup1.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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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结合。(2)案件层面。案件层面是指利用一切手段 公安、司法人员总想让法医把所有的问题都写在鉴

对涉案所有信息综合分析得出的结果或意见。这里 定文书上,甚至必须是结论,不能是意见。(3)对鉴定

的信息包括现场信息、调查信息以及扩展信息(后续 人而言,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在鉴定中不要盲目依赖

侦查所得)。(3)法律层面。法律层面实际上是在综合 偏案情,先人为主,就事论事,结果跟着案情跑;二是

技术和案件层面的基础上再利用法律的需要和赋予 凡在鉴定中结合的案情资料,必须经公安、司法人员

的权力分析得出的结果。它的立足点是将死亡上升 查证属实,或双方当事人对案情没有原则性争议。

到法律解决的高度。其最大特点是将案件和社会、人 (4)明确法医学鉴定的案情趋向性。并不意味着公安

权和法律等等的因素综合。它对诸如动机等因素的 系统的法医学鉴定机构必须保留。鉴定人对案情的

考虑可能更甚于案件层面,比如同样是他杀,法律层 知悉是其鉴定享有的权利。但其同样应履行对案情

面要设法区分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故意的还是过 保密的义务,非公安系统的法医同样要遵守国家的

失的。甚至要区别激情突发、蓄谋已久,还是防卫过 法律法规规定。

当等等(参考案例1)。另一方面,他杀死和杀人案在 二、法医学鉴定中的案情资料价值

法律上的概念也许是不一样的。闵建雄专家进一步

这里的资料是指与鉴定有关的案情信息,我们

说明了法医鉴定的原则:(1)抽象原则。确保技术层

将其分为勘验记录与其他案情资料,以及医学资料。

面,综合案件层面,远离法律层面。(2)具体原则。文

(一)勘验记录与其他案情资料

书中不做死亡方式的结论,要做只写技术层面;技术

层面的工作应确保现有的条件均已想到做透;口头 在刑事侦查工作中,现场勘验通常涉及的人员

分析以技术层面为主,结合案件层面综合分析;原则 有刑侦人员、技术人员和鉴定人员,刑侦人员与技术

上不涉足法律层面去开口说话。(3)不定死亡方式的 人员统称为侦查人员。首先需要讨论的问题是鉴定

命案,溺水死亡、高坠死亡、婴幼儿死亡和非法行医 人员是否要参与现场勘验

?我国目前还存在技术人 死亡等。(4)慎定死亡方式的命案,缢死、中毒死和交 员和鉴定人员合而为一.或者鉴定人员勘验现场的

通事故等。 情况。我们认为,侦查人员与鉴定人应该分开,鉴定

【案例1】一位山村女教师突然死亡,尸体检验 人员原则上不参与现场勘验活动。理由为:(1)侦查

死因为缢死。除此之外,尸体上有广泛多处、程度不 人员与鉴定人员法律诉讼地位不同。根据法律规定,

一 、 新旧不一的软组织损伤。调查发现,死者丈夫是 前者拥有侦查权.而鉴定人员只是诉讼活动的参与

一 煤矿工人,脾性极为暴躁,经常酒后殴打妻子,在 人。(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鉴定人

当地民愤极大。事后法医鉴定结论为生前缢死。公安 员不得担任侦查人员,应当履行回避的义务,即鉴定

机关以涉嫌伤害拘留其丈夫。最后法院以虐待 (致 人员不得在本案侦查活动中履行职务。(3)鉴定人员

死)罪判处了其丈夫。一个简单的死亡案例,却在不 参与现场勘验.对案件情况的熟悉,可能造成对实质

同的场合.从不同的角度,使用不同的尺度解释(看 结果的先人为主的预断。从而影响鉴定意见的科学

待)死因是怎么发生的(也就是死亡方式的判断)。难 性和公正性。特别是自己从现场提取物证,自己再鉴

以想象.法医能通过尸体检验单独得出虐待的结论; 定,这样在程序上,很可能导致控制物证搜集、保存、

侦查能通过调查单独得出缢死的结论;法官没有伤 移送的链条出现不公正。

害的情节和缢死的后果能作出虐待罪的判决。(引自 在法医学鉴定中,根据委托 目的的要求,或者是

闵建雄专家讲课稿) 涉及人身伤亡的重大刑事案件的鉴定,现场信息是

研究法医学鉴定的趋向性应考虑以下问题:(1) 完成鉴定的检验对象之一。我们认为,鉴于法医学鉴

充分认识法医学鉴定的趋向性,从相反的角度,更应 定工作的需要。鉴定人可以调阅现场勘验记录和其

该感觉到法医学在回答专门性问题时的局限性,条 他案情资料。案情资料包括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口

件性和相对性。可以更加理性地看待法医学鉴定意 供和当事人陈述。特殊情况下,鉴定人可以向公安、

见。摒弃科学鉴定万能论。(2)法医学鉴定的趋向性 司法机关申请.就与鉴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形成

表明,在法医学鉴定完成后,有关结合案情的分析和 调查笔录。例如,在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中,对被鉴定

推断不一定必须写在鉴定文书中,公安、司法人员可 人生活环境、同事和邻里街道等进行的调查询问,作

以通过与鉴定人交流沟通的方式,并结合案件中的 为鉴定的佐证。

其他证据分析探讨某一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大部分 勘验记录与其他案情资料是证明案件发生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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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医学杂志20__年第 14卷(第4期) · 313 ·

要证据,也是指明本案特定物证、环境、时间和被鉴 据,可以印证双方当事人的争议事实。就诊时间和地

定人表现(症状)等情况的客观依据,结合法医学尸 点又可以说明损伤的轻重和当时的情况 (参阅案例

体、活体、生物性检材检验结果,对分析本案其他专 4);医疗过程的记录反映了被鉴定人伤情的变化过

门性问题具有重要的价值。可以从法医学的角度为 程,判断损伤与i临床常规的符合性:被鉴定人治疗后

侦查提供线索,为审判认定证据提供参考性意见(参 的变化,有助于推断其预后功能障碍程度,便于伤残

阅案例2) 程度评定;完整的病历资料是受害人获得赔偿的客

【案例2】据在场人员反映,张某在农田劳作 观依据;被鉴定人既往病历资料是法医鉴别诊断、区

时,身体与农田里电线杆之间竖立的变压器接触,中 分因果关系、全面分析此次损伤的科学证据。另外,

电身亡。被告电业局检测后认为变压器并不漏电,拒 医学实物资料是法医i临床学鉴定中复检和审查的物

绝给予赔偿。法院法官组织相关人员对现场进行了 证,可以帮助修订和确认损伤诊断。(3)在医疗纠纷

勘查。法医进行尸表检验未发现典型的电击死征象, 案件的鉴定中,医学资料是分析判断医疗事故、医疗

根据现场勘验记录,认为不排除电击死的可能。法院 差错、医疗意外的最重要的原始依据之一。

参考此鉴定意见作出有利于原告的判决。 医务人员就诊疗活动的情况向行政管理机关和

勘验记录与其他案情资料对法医学的研究具有 司法机关提供医学证明或证言属职业性证人证言

重要的贡献。孤立的单一的损伤在医学上进行研究 (professionalwitness)。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有时由

往往缺乏科研价值,当把它与案情或已知的现场情 于医生的法医学知识有限,其医学资料记录往往不

况综合起来进行研究,就可以发现有价值的理论。总 能满足法医学鉴定的需要,这样就有关问题,特别是

结它们的规律性,探讨它们形成的原因和机理.必然 当时发生的情况,还必须对医生进行调查询问。

丰富和完善法医学学科,例如根据案情特点,对造作 【案例3】某男,50岁,清洁工。该工人在工作

伤、攻击性意外损伤和抵抗伤等进行研究,可以分析 中不慎从停止不动的清洁车上摔下。急送医院抢救,

判断伤者的动机和主观故意程度。运用被证明成熟 后死亡。死者家属与单位因处理善后存有争议,遂委

的法医学理论和技术,又可以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问 托法医鉴定。法医在没有调阅病历的情况下进行了

题,形成学科发展的渐进式良性循环。 尸体解剖。鉴定报告称未发现致死性损伤,结合死者

(二)医学资料 心脏冠状动脉粥样硬化(m级),诊断猝死。家属不

服,查阅原

始病历,医院根据i临床表现诊断“原发性 医学资料包括书证(医学文书)和物证,物证有

脑干损伤”(有时尸体解剖很容易漏检脑干点片状出

影像资料、病理切片和蜡块等。医学文书是指医药卫

血)。法医学鉴定有误。

生人员在诊疗、护理、预防、检疫等工作过程中,按有

【案例4】某日,甲、乙二人因故发生口角,持物

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记载并制作反映人体病

互相殴打,当日均未去医院就诊。过数日后,甲通知

理生理状况等各类形式证明文件的总称。按形式分为

乙到医院给其支付医疗费用。乙感疑惑报案。后派出

文字、符合、图形、磁记录资料等。按内容分为病历、医

所委托法医鉴定。法医检查甲发现其左上肢尺骨骨

疗证明、检查检验报告和相关医药参考资料等。

折。经查阅病历证实,甲是在与乙发生冲突后次日深

鉴于医学资料制作的合法性,内容的规范性.与

夜入院。根据当时损伤资料,甲的骨折较重.若是乙

法医学鉴定的关联性.其在法医学鉴定中具有十分

造成,按常理当时即应就诊.法医怀疑其中定有隐

重要的价值。(1)在法医病理学鉴定中,死者生前经

情。经公安人员做工作,甲承认 自己酒后骑车摔到路

医院救治,其病历资料可以反映临床表现,对尸体解

沟造成骨折

剖有指向性和印证性作用(参阅案例3);医生对原

在法医临床学鉴定实践中.基于一些委托要求

始损伤的描述有助于分析致伤物,伤者濒死期的反

的特殊性,有时可以不对伤者进行检查,而仅根据医

应等有助于分析致死因素和案件重建工作,并可以

学资料作出法医学鉴定,这种情况被称为文证审查

引导侦查方向;医院对死者呕吐物和排泄物的留存,

法医学鉴定方式。采取文证审查方式进行鉴定应满

衣服和携带物的保存,都有利于法医学检验。在美国

足以下原则:(1)被鉴定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接受

一 些州规定了医院急诊科医生和护士必须参加法医

检查。且鉴定的科学理论必须是依据有关原始损伤

学培训。(2)在法医临床学鉴定中的作用就更为突

(损伤当时情况)进行鉴定的。反之,诸如以功能障碍

出。首先,病历资料是证明案(事)件发生情况的证

程度进行损伤程度评定的案件.或者所有的伤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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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评定案件。均不得采用文证审查方式进行鉴定。 本,希望能就此了结这场官司。但结果却完全出乎他

(2)就有关原始损伤的确认和资料的同一性推断可 的预料,鉴定报告显示他是这名孩子亲生父亲的可

以使用文证审查方式。例如判断x线片是否是被鉴 能性高达99.99%。在该案诉讼中,巡回法院的法官

定人本人的;根据x线片推断年龄。等等。(3)有关 认为labcorp的鉴定工作简直就是 “劣质的” lab.

医疗纠纷案件的医疗过失鉴定,可以以文证审查的 corp鉴定部门主管证实,他个人每年经手约30000

方式进行。 例亲子鉴定。按照每天 10小时,每年40周的工作时

三、法医学鉴定的科学局限性 间来计算,他平均每4分钟就要处理一份鉴定报告。

加州大学ivrine分校的刑事学家威廉 ·汤姆森说:

有人说.科学错误是证据领域永远的悖论。人类

“在每一个转接点都可能出现失误。失误让人难堪。

一 向引以为自豪的科技并非完美无缺,科技错误可

所以实验室并不愿意提供进一步信息。但我们知道

能引发证明错误.这意味着科学的局限性。案情影响

它们的确在发生。”该校另一位教授多年来一直关注

的因素也非常明显:案发现场的条件不利物证的发

着dna案例中的实验室失误.他认为dna实验室

现。如尸体高度腐败若干时间后被发现;科学技术条

“采用 自动化技术。就像 自动流水线上的奶油夹心蛋

件有限。存在的物证无法得到证实;鉴定人因素,对

糕一样。大多数时候这些蛋糕都没问题。但偶尔你总

案情的掌握存在偏差,鉴定方法偏移,等等。

会发现有一两个不对劲。”伊利诺斯独立法医中心的

英美法系一般由当事人选聘鉴定人,将其视为

学科主任卡尔·雷齐认为亲子鉴定是一种人为的努

“有学识的证人”或 “科学的证人”,专家证言不作为

力.“没有人真正知道人为失误(human—error)的出现

独立的证据方式。因此。在证据规则中,对科学证据

频率。而且问题在于:你是否能够找出这些失误并将

的采纳与采信作出许多规定和限制。尽管大陆法系

其降低到有统计意义的水平上?”巡回法院终审判决

对鉴定专家的范围有严格限制。甚至一些国家视专

克莱基胜诉。认为这一鉴定可能存在人为失误。dna

家为工作 “伙伴”,“法官的助手”,或法院的组成人

的结果是错误的。(转引自新浪网)

员。其鉴定结论有认为是 科“学判决”。但我们必须承

(2)当今社会,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地发展,在司

认和充分认识法医学鉴定的科学局限性,科学的局

法鉴定中。同样存在鉴定科技含量的高低决定着鉴

限性表现在两个方面。条件性和不当使用性(有称为

定结论准确与否的问题。对鉴定人来说,物质性认识

“半调子科学”或 “垃圾科学(junkscience)”)。

工具是人的自然认识器官的一种延伸与发展。使人

(1)作为一种专门性的科学技术鉴定,其作为待

的这种认识突破 自然器官的生理限制。在深度上不

证事实的结论也是受一定的条件或环境所制约。应

断加深,在广度上不断扩大。因此。鉴定所采用的方

该承认 自然科学的发展都是有一个相对真理过程,

法以及使用的仪器和设备将决定鉴定结论的水平

一 定历史阶段的实践成果都有其局限性,不能完全

(参见案例6)。对层次不齐的鉴定条件出具的鉴定

绝对地证实和认定待证命题(案件事实)。如dna技

结论必须进行质疑。

术.一方面

在同一认定上带来了革命.另一方面也要 【案例6】某男性中学生被数名同学拳打脚踢。

看到由于实验室条件和标准化问题。而可能出现的

次日因腰部疼痛到医院检查。未发现特殊异常。第三

错误结论(参考案例5)。dna实验室容易发生错误

天上午发现死亡(晚上 自己独居)。此案经公安局解

的环节有:样本被调错;检验过程存在过错,如未作

剖后,在长达三年的时间内相继进行了六次鉴定。鉴

盲测试验;实验室污染问题;统计分析及概率计算错

于尸体解剖材料留存有限。认定外伤致死。抑或 自身

误或不科学

疾病引起的死亡。均缺乏可信性证据。最后以民事赔

案【例5】华盛顿名人发型设计师安德鲁·克莱

偿结案。

基的事业如日中天。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一位他多

(3)在鉴定活动中,鉴定人是对专门性问题认识

年前约会过的女雇员几乎毁了这一切。三年前,当这

的主体。人的意识具有复杂的结构。鉴定人在鉴定活

位女士找上门来告诉他 “你有个孩子”的时候。克莱

动中并非仅以自己抽象的感觉和思维进行认识活

基认为自己不可能输掉这场亲子诉讼的官司。因为

动,应该承认鉴定人非理性因素对鉴定的影响。如鉴

在孩子出生几年前他就已经停止跟那位女士交往

定人的资格和水平,从而认识到鉴定的局限性。同时

他相信dna鉴定不会说谎。所以毫不犹豫地向美国

也应考虑鉴定人主观上可能受到偏见和利害关系的

最大的亲子鉴定中心之一的labcorp提了细胞样

影响(参见案例7),这甚至与鉴定人的品格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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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医学杂志20__年第 14卷(第4期) · j.15 ·

【案例7】目前我国关于医疗纠纷的鉴定分为 评价,且确定医疗事故等级可能影响责任人(医生)

两类。一是由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鉴定,其鉴定人 今后的晋升和执业。因此,医疗事故鉴定非常严格,

为各医院临床专家。按照有关规定专家可以不在鉴 甚至出于对同行的保护和同情,鉴定意见显失公正。

定文书中署名。另外就是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医 而医疗纠纷司法鉴定,面对患者上访缠诉、“医闹”等

疗过失鉴定,法医作为公开的鉴定人在鉴定文书上 问题,法医怕惹麻烦,鉴定格外宽松,甚至“鸡蛋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