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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监督检查方案范文1
关键词:本文针对县级财政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行总结分析,从县级财政集中支付面临的问题出发,提出几点建议,以便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一、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面临的问题
1、部门既得利益与国库统一支付产生矛盾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以来,绝大多数预算单位都能够从大局出发,积极配合,但仍有个别预算单位的领导因为改革后专款必须专用,预算单位的资金在运用上的随意性受到限制,一些部门的既得局部利益受损,对国库支付产生抵触情绪,对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放松。
2、预算单位的财务人员对国库支付制度政策理解不到位
按规定单位财务人员应能够按照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对本单位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审核和监督的责任,而相当一部分预算单位的财务经办人员尤其是乡镇会计不懂财务工作,有的连最起码的财务制度和会计科目都不懂,难以担当财务经办人之任,给国库支付中心的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国库支付中心的监督职能尚未发挥到位
国库集中支付更侧重于把监督寓于服务之中,不但要服务,而且还要监督,应该为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和部门预算的有效执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否则,起不到改革应有的作用。目前,国库支付中心的受理审核人员集中精力服务于预算单位,尽力节约单位经办人员办理业务的时间。一些单位的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超标的离谱,有的单位把授权额度甚至全部提现,这加大了现金违规的可能性。
4、国库集中支付中直接支付量占总支付量的比重偏低
根据财政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财库[2001]24号)规定:财政资金有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两种支付方式,从实际看,对政府采购支出基本实现了直接支付,但一些自主进行的采购活动和部分工程项目支出仍作为授权支付处理,由于部门预算细化程度不够;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滞后;部分工程项目支出未纳入直接支付范围;预算执行的约束力不强等因素使得直接支付的比率偏低,影响财政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
5、“小金库”仍未绝迹,有抬头的可能
在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时,取消了各预算单位的原银行账户,由于单位不知改革的深浅、纪律的严肃性程度,“小金库”一度不存在,但随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一些单位领导感到,用款不如改革之前自由且检查风声不是太紧,开始想方设法搞自己的“小金库”。原因是:监督部门缺乏必要的监督检查,即使发现单位开始有“小金库”,对其处理的程度不够,甚至不闻不问,这又助长了其它单位攀比的想法。
6、国库支付工作的系统网络化、电子信息化程度不高
目前,以财政部门为中心的预算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成熟程度不高,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银行系统建设也比较滞后,无法很好地满足各方面的要求。
7、县级商业银行资金量小,如采用规范的“零余额清算”模式,垫付资金会影响其正常业务,加上部分县财政还属于经济基础较为薄弱的典型吃饭财政。公用经费比较紧张,支付数额小,而且比较零散,支付银行的手续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县级财力难以承受,致使银行积极性不高;
二、解决国库集中支付中存在问题的几点建议
1、增强单位负责人国库支付改革和会计责任意识
凡因财务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有关财政审计部门要对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财政资金的有效运用等方面定期进行考核验收及检查监督,增强各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意识;深入广泛宣传财会工作的重要性,让更多的相关人去重视财会工作。
2、加强单位财务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各单位财务人员要及时掌握国库集中支付后出现的新制度、新业务、新方法,强化财会人员的操作技能,国库支付涉及预算编制、用款申请、计划下达、项目管理等多个环节,这就要求财会人员不仅要做财务核算员,还要做掌握全局的预算员。一是应加强单位财务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二是建立起单位财务人员业绩考评机制。
3、县级财政预算改革要到位,要做到精编、细编部门预算
如果预算编制比较粗糙,年中增加预算的随意性就会很大,集中支付后,人为的因素一定不小,改革的效果会大打折扣。因此要根据预算法规定,细化预算编制的内容,将预算支出按部门和支出项目进行细分,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推行提供可靠的保障。
4、政府采购改革要到位,对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支出,要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推行提供必要的运行条件。
5、建议省厅应尽量结合各地情况,拿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县级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方案加以推广,这样各地在改革过程中就会少走弯路,做到有“案”可查,有法可依。
6、统一经费开支标准,严格按《现金管理条例》及相关制度办理提现及其它支付业务,对单位提供支付凭证所附发票进行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财政部门应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尽快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奖金、差旅费、会议费、车辆油修等经费的开支标准,并经常监督检查,促使各单位严格执行,对违规的单位要减少其相应预算指标,从而来遏制一些单位在费用支出上严重失控、互相攀比、滥发钱物等不良现象。
7、监督部门加强监督检查
组织纪检、监察、财政、审计、人行等部门,定期对预算单位的银行开户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设举报电话,对举报人保密,并给予适当奖励,对检查及举报中发现的“小金库”现象,对其单位负责人从严处理,追究其相应责任,避免财政资金的“体外循环”,有利于节约财政资金,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各种腐败现象的滋生。
8、加快国库系统网络化和电子化建设步伐
财会监督检查方案范文2
关键词:会计监督;政府监督;问题;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会计行业得到了蓬勃的发展,会计工作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它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由于会计信息属于公共产品,往往涉及公众利益,并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公众难以识别其质量,而且所有欺诈、舞弊与腐败等行为都有财务后果,这使得会计监督成为为整顿会计工作秩序、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不可或缺的手段。然而,直到199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的颁布,会计监督体系才逐渐清晰。《会计法》对会计监督进行了重新界定,构建了一个包括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的“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其中,政府监督作为最高层次的经济监督,具有强制性和威慑力,权威性、公正性较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政府监督不仅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促进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有效进行的重要保证。可以说,政府会计监督是我国会计的一大特色。目前,政府会计监督工作已经成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会计造假行为、保护国家和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障,成为服务宏观调控、促进财政管理改革、确保财税政策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
一、 政府监督当前存在的问题
以财政部自1999年开展的全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例,1999年~2009年十年间,会计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财政部连续了16期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累计检查企事业单位44 580户,查出违规问题金额3 386.9亿元,处理处罚企事业单位13 562户,处理处罚会计师事务所757家,处罚注册会计师1 306人,依法查处了一大批重大会计造假案件①。面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监督取得成绩,我们有理由感到欣慰,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我国政府监督面临的任务的艰巨以及政府监督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寻找解决这些问题的思路和方法。目前,我国政府监督主要存在以下几大软肋:
1. 职能分割——多头监管,协同不畅。会计监督作为一种权利安排,其监督效果的好坏,取决于监督权安排是否得当。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会计监督权来源于政府的行政权以及股东和社会的转移监督权。而我国现实的会计监督权力安排,在诸多部门中都有体现,而这一权利安排源自《会计法》的规定。根据《会计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会计法》除了规定财政部门行使会计监督的权利和范围外,同时也赋予了审计、税务、人民银行②、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各自相应的实施会计监督的职能。《会计法》对会计监督各个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的划分都源于特定的角度,各自有其侧重点,都在不同程度和不同方面对被监督主体起到了监督检查的作用。但在实际行使会计监督权利的各职能部门中,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对监督权利进行层次上的合理划分与安排,这种职能分割的不合理势必造成多头监管。多头监管导致的结果是管理分散,缺乏横向信息沟通和相互协调,造成重复检查和资源浪费,不能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更有甚之,可能导致不同监督主体各自为政、各取所需、滋生部门利益的现象出现。此外,由于缺乏横向信息沟通和协调,也给被监督主体带来了监督空隙,使被监督者在面对不同的监督主体时,有针对性的提供有利于自身的信息。
2. 根基弱化——会计监督监督手段少、违规成本低。监督作为一种权利,常常与利益相伴,即监督与奖惩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有效的奖惩结构,监督作用和效力就随之削弱。近年来,对于各种监督部门的力度和效力,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财政部的会计监督和检查效力远远落后于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和税务局。以下我们就从目前法律法规中对实施监督的手段和处罚的力度来做一个简单的比较。从目前可以在监督过程中可以实施的手段来说,证监会的手段最多、最全面,与在刑事侦查阶段可以使用的手段基本相同;审计监督的手段也相对丰富;只有财政部的会计监督手段最为单一,效力最差,势必影响监督效力的发挥。只有各种手段的综合运用,才能有效地提高监督的效力。从另一个角度讲,事前的监督将减少损失,促进公平,维护社会经济的稳定,其更体现了监督的本质。此外,如表1所示,当前违法成本较低,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会计监督效力的发挥。
3. 本末错位——重视监督检查,忽视制度建设。政府监督作为财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发挥着重要作用。从一定程度上讲,政府监督是我国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通过其职能作用的发挥,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为国家经济安全提供有效的防范和纠偏保证。然而长期以来,我国政府监督方式比较单一。财政部门对企事业单位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仍然以事后检查为主,难以将问题发现和解决在萌芽状态,未能实现事前调查审核、事中跟踪监控和事后专项检查相结合。就目前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已经连续公开披露了十六期的检查结果(可以查到七期)来看,我国政府监督的范围还十分有限,而且,每年存在的问题基本相同,并未得到实质性改善。另外,监督部门并未对上期结果作继续跟踪和回访监控,使监督检查的警示作用没有显现出来。
4. 导向误区——利益驱动,效率低下。目前,我国政府监督面临的被监督对象数量大,经济业务多,任务非常重,但监督力量却十分有限。据统计,我国行使会计监督的人力资源,财政部约2 000人,其中专员办专门从事监督的1 000多人。虽然从2006年起,地方财政的力量逐渐充实到会计监督中来,扩大了监督的范围,加强了监督作用的发挥,但是相对于全国的会计监督工作来说,政府监督的力量仍是相当薄弱。因此,政府监督对象的选择应当主要围绕在一定时期的工作重点。然而,各省市等基层监督部门,由于利益驱动等因素,在被监督单位选择上具有随意性。而这种随意性经常表现为选择效益好的企业作为监督检查的对象,而将效益差的企业排除在外。这种选择监督对象的错误导向是与监督的目标相背离。现实中,效益差的企业往往存在更多的问题,更需要对其实施监督检查。
5. 阳奉阴违——检查结果不透明,披露信息含量低。从目前能够在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情况的公告来看,虽然近年来,监督检查局对检查结果履行了披露义务,但目前披露的公告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披露规范,每年的公告内容均有不同,并且仅只是总体上的描述,而未对被检查单位的情况进行公示,导致监督检查的结果透明度低。可见,目前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形式上的意义更大,由于其信息含量较低,无法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并不能起到很好的舆论监督作用。而且,习惯于权利寻租的惯例,对于没有可比性的模糊描述,反而造成引起更大的负面作用,导致社会不公平的产生。
二、 完善政府监督的相关对策
针对前文对我国政府监督存在的问题的分析,本文相应地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1. 明确会计监督体系层级,搭建公共信息平台。我国政府监督各个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有其各自的分工和侧重点,之所以会出现多头监管等问题,根源还是没有形成会计监督协同监管机制。解决上述问题的途径就是使当前的多个政府监管主体形成有序、规范的协同合作,并搭建起公共信息平台(即政府监督数据库),形成联动效应。 应该尽快明确我国会计监督体系的层级,形成以财政部门为主导的整体监督体系。财政部门作为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和会计规范的制定部门,应处于监督体系的核心位置,由财政部门牵头定期进行各部门联动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政部应每年会同金融、审计、税务、证券监督部门等有监督职能部门,根据国家经济运行和保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共同协商制定会计监督计划,确定年度会计监督重点行业与企业名单。在此基础上对名单列示的行业与企业名单,协商确定负主要监督检查责任的监督部门,如对于上市公司的监督检查,优先考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进行监督;对于金融机构,优先考虑金融监管机构,银监会、保监会等;其他行业和企业,优先考虑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财政部作为统一会计监督主体,从总体负责公用信息平台的搭建,形成政府监督数据库。各专业职能部门检查完毕后,录入数据库,再交由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从会计基础工作和税收角度进行最终检查,从而形成统一完整的检查信息系统。目前关于信息平台的建立,可以以财政部监督检查局为主导,在已经形成的会计信息检查数据库的数据上,结合其他职能部门的自有数据库,探索进一步的优化和处理技术,解决接口技术、数据对接等问题,早日实现数据库的共享。
2. 强化会计监督手段,提高违规成本。手段的不够强硬,配套措施的落后,以及极低的违法成本,使得会计监督的效力日益弱化。而且,由于不同的处罚机关处罚力度不同,势必造成违法主体在违法方面具有选择性,财政部的会计监督是是最基本的保证,而处罚力度较低,势必助长对会计信息的根本性损害,同时也会引起更为严重的后果。此外,监督主体处罚力度的不一致,也将使被监督主体向各不同监督主体产生不同的寻租行为不同,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管理职能的不平稳。直至对整个会计监督体系的重大损害。因此,当务之急是整合各部委的监督职能,统一协调,加大财政部会计监督的检查和处罚力度。这就要求赋予多种手段以扫除工作阻碍,严惩根本性的违法行为,从而在源头上提高违法成本,形成以财政部会计监督为主的多层次协同监督格局,共同构铸会计监督统一体系,提高会计监督效力。
3. 建立和完善惩防结合的会计监督机制,提高会计监督与整改结合度。基于现实的检查资源和能力,我们能够实施监督检查的范围还非常有限。因此,政府监督应该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入手。除了监督检查,有必要将事前的日常监督监视工作和预警工作深入进行,同时以事后监督检查和结果分析反馈相互结合,从而有效的利用资源,提高会计监督效率和效果。首先,建立和应用预警机制与方法。财政部由于统一管理全国的会计工作,可以就此研究开发会计监督预警系统,在日常税务机关采集的信息基础上,根据行业的不同特点及行业平均水平,设定一些特定价值信息,一旦出现即作为问题预警,引起高度重视,密切跟踪,从而力争从源头解决问题,在问题和损失没有最终形成前,防范于未然。其次,深入开发、加工、利用检查结果和信息,形成信息检查库,建立反馈机制。对问题产生进行详细分析,进一步研究探索解决普通具有的共性问题,作好协调各方面利益相关主体的工作,为国家经济的宏观调控形成有力的支持数据,有效地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使“预警——检查——反馈”成为良性互动,统一为有机的整体,共同发挥监督作用。
4. 建立科学制度,避免监督资源浪费,提高监督效率效果。会计监督部门应建立科学制度,不应受利益驱动,导致监督资源浪费,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科学制度的建立,应遵循重要性、可行性和效益性原则,具体实施步骤可以分为“确定行业范围和重点企业——收集分析资料——制定可行性方案——选定被监督对象”。首先,根据财政部监督检查的总体部署和安排,结合专员办监督检查规划和区域监管特色来确定监督检查涉及的行业范围和重点监督的企业。其次,通过调阅档案、网上搜索,实地了解观察、召开座谈会、书面调查等方法收集企业的基础资料、管理资料和外部资料等信息资料,了解企业的情况。再次,在分析企业资料的基础上,形成初步的可行性方案,包括企业的主要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疑点及对报表的影响程度;检查的重点;时间安排、人员要求、检查模式;检查可能存在的风险或困难。最后,将可行性方案上报财政部,并有财政部确定被监督
5. 建立监督检查公告制度,促进监督检查结果透明化。财政部应尽快制定《会计信息检查公告办法》规范会计监督检查名单、检查结果检查时间、检查过程等方面的规定,形成监督完善的检查披露制度。政府监督职能部门应根据公告制度定期披露监督检查结果。监督检查公告所披露的信息必须客观、公正,及时向公众揭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树立会计监督的权威,在全社会形成强大威慑力和影响力。
注释:
①数据来源:财政部副部长丁学东于2010年1月在财政部召开的“全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十周年总结暨2009年会计监督工作交流会”上的总结。
②人民银行的这种监督管理职能,已经随着机构改变划转至银监会。
参考文献:
1. 张文忠.会计法、国家会计监督与会计委派制.当代经济研究,2001,(4).
2. 吴水澎.论会计监督与监督会计.财会通讯,2000- 10-15.
3. 王竹泉,毕茜茜.改革开放30年会计监督的发展与创新.会计研究,2008,(7).
财会监督检查方案范文3
【关键词】 国库集中支付 问题 思考
Abstract : The paper is mainly about the thinking on the problem of the treasury centralized paying.
2001年,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行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经过实践检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有利于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加强财政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止单位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资金,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各种腐败现象的滋生,这对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具有深远的意义。但是,在国库支付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我们要实事求是、客观分析、认真对待、加以解决,以更好地推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更好地使财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1.国库集中支付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部门既得利益与国库统一支付产生矛盾,个别单位领导对改革不够重视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以来,绝大多数预算单位都能够从大局出发,积极配合,但仍有个别预算单位的领导因为改革后专款必须专用,预算单位的资金在运用上的随意性受到限制,一些部门的既得局部利益受损,对国库支付产生抵触情绪,对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放松。
1.2部分预算单位的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对国库支付制度政策理解不到位,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使制度不能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
1.3国库支付中心的监督职能尚未发挥到位 国库支付中心对超标准的开支及不符合《现金管理条例》的提现缺乏必要的监督。国库集中支付更侧重于把监督寓于服务之中,不但要服务,而且还要 监督,应该为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和部门预算的有效执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否则,起不到改革应有的作用。目前,国库支付中心的受理审核人员集中精力服务于预 算单位,尽力节约单位经办人员办理业务的时间。由于办理业务时不让预算单位提供原始凭证,受理审核人员不能对其所填支付凭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不能更好地 发挥深层次的监督职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改革的预期目的。一些单位的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超标的离谱,有的单位把授权额度甚至全部提现,这加大了现金违 规的可能性。
1.4国库集中支付中直接支付量占总支付量的比重偏低
根据财政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财库[2001]24号)规定:财政资金有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两种支付方式,其中直接支付的范 围包括工资支出、购买支出以及中央对地方的专项转移支付,拨付企业型项目或大型设备采购的资金等,以及各类转移性支出,都要直接支付到供应商或用款单位。从实际看,对工资支出、政府采购支出基本实现了直接支付,但一些自主进行的采购活动和部分工程项目支出仍作为授权支付处理,由于部门预算细化程度不够;政 府采购预算编制滞后;部分工程项目支出未纳入直接支付范围;预算执行的约束力不强等因素使得直接支付的比率偏低,影响财政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
1.5“小金库”仍未绝迹,有抬头的可能
在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时,取消了各预算单位的原银行账户,由于单位不知改革的深浅、纪律的严肃性程度,“小金库”一度不存在,但随着财政国库 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一些单位领导感到,用款不如改革之前自由且检查风声不是太紧,开始想方设法搞自己的“小金库”, 据有关人员反映,一些单位开有“小金 库”,有的以个人名义设“小金库”;有的存入未实行集中支付的所属机构等。原因是:监督部门缺乏必要的监督检查,即使发现单位开始有“小金库”,对其处理 的程度不够,甚至不闻不问,这又助长了其它单位攀比的想法。
1.6国库支付工作的系统网络化、电子信息化程度不高
目前,以财政部门为中心的预算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成熟程度不高,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银行系统建设也比较滞后,无法很好地满足各方面的要求。
2.解决国库集中支付中存在问题的几点建议
2.1加强宣传力度,,增强单位负责人的国库支付改革意识和会计责任意识。
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算、政府采购等改革是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新生事物,有利于严格控制财政资金,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但预算单位办理收支业务比原来程序多、手续复杂、要求规范,容易产生抵触排斥情绪。财政部门应重视政策宣传和舆论导向,多与预算单位交流和沟通,使他们认识到改革的重要性,能统一思想认识,在实际行动上积极支持并配合,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的目标。强化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
2.2加强单位财务人员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
各单位财务人员要及时掌握国库集中支付后出现的新制度、新业务、新方法,强化财会人员的操作技能,国库支付涉及预算编制、用款申请、计划下 达、项目管理等多个环节,这就要求财会人员不仅要做财务核算员,还要做掌握全局的预算员。一是应加强单位财务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至少应具有会计从业资格 证,经培训仍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一律调离,重新安排工作,把具有较高业务素质和较好职业道德的财务人员吸收到该岗位上来;二是建立起单位财务人员 业绩考评机制。由财政部门具体负责,国库支付中心和各单位配合,每年对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一次客观、全面的考核,对业绩突出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表彰, 使其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充分的发挥,业务素质得到较好的提高。
监督部门加强监督检查
2.3统一经费开支标准,严格按《现金管理条例》及相关制度办理提现及其它支付业务,对单位提供支付凭证所附发票进行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
各地财政部门应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奖金、差旅费、会议费等经费的开支标准, 并经常监督检查,促使各单位严格执行,对违规的单位要减少其相应预算指标,从而来遏制一些单位在费用支出上严重失控、互相攀比、滥发钱物等不良现象。受理 审核人员,不但要热情报务、而且要严格执法,严格按《现金管理条例》及相关制度办理提现及其他支付业务。要求单位提供所办业务的原始凭证,且对其提供原始 凭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2.4监督部门加强监督检查
组织纪检、监察、财政、审计、人行等部门,定期对预算单位的银行开户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设举报电话,对举报人保密,并给予适当奖励,对检查 及举报中发现的“小金库”现象,对其单位负责人从严处理,追究其相应责任,避免财政资金的“体外循环”,有利于节约财政资金,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各种腐败 现象的滋生。
2.5加快国库系统网络化和电子化建设步伐 要以财政部门为核心建立财务信息处理中心,建立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银行专线网络基础上的自动化处理程序,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财务信息实时在线、由事后控制转为全过程控制的具备真正远程化数据管理能力的先进、稳定、安全的财政管理系统。
财会监督检查方案范文4
建账监管运行工作中常见问题:
“重发放、轻管理”的思想没有转变
一些地方的会计管理部门对建账监管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存在“重登记、轻管理“现象。把建账监管工作简单的等同于登记会计账簿,往往把它当成一项任务来完成,而没有认识到它是财政部门的一项管理权限,更没有有效开展和运用这一管理权限去规范本地区会计行为。
“监管”力度不够
建账监管是包括办理、发放会计账簿、登记、注册、自查与监督检查在内的一系列工作。归结起来,应该分为“建账”和“监管”两部分,现在各级财政部门对于建账工作都已经有效开展起来,普及面比较广;但对监管工作开展的力度还不够,尤其是对企业账簿的正确使用没有形成有效监督。开展建账监管工作应该重在“监管”,只有加强监管,才能实现财政部门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目的。因此,各级财政部门还应切实加强对会计账簿的监督检查力度。
与工商、税务、民政等企业管理部门的协调不到位
建账监管作为一项政府管理企业的行为, 以加强会计管理和财务监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目标,必然要求与相关的企业管理部门相联系,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工商、税务、民政等部门对单位会计账簿的侧面监督管理作用,齐抓共管,才能形成合力,将建账监管工作抓深,抓到位。目前,一些地方的财政部门的建账监管工作还处于财政一家管理的孤立状态,或者虽然有联合行文,但没有认真的组织实施,至使建账监管实际上很难监管。
没有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与建账监管有效结合起来
众所周知,会计账簿一般由会计人员领取和使用,会计人员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会计账簿的合法使用和正确使用,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因此,《会计法》要求,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任何单位不得任用没有会计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荆门市建帐监管办法》规定申请领取建账监管登记证书必须持有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可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与会计账簿管理是密不可分的。但许多地方会计管理部门还处在将这两项管理割裂开来单独管理的状态,没有制定有效措施把两者结合起来。
对财政部门以外单位出售的会计账簿没有有效规范
《荆门市建帐监管办法》明确规定,会计账簿由市财政部门统一格式、定点印刷,扉页套印有关建账监督管理专用章。也就是说,除此之外的的其他会计账簿为非法会计账簿,应予取缔。但是,现在的一些财会用品商店、文化用品商店依然出售不带有建账监管专用章的会计账簿。
为更好的解决建账监管工作中的以上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转变观念,加强管理,适时推进建账监管微机化
要真正地把建账监管工作深入开展起来,各地财政部门必须转变观念,正确认识建账监管工作。必须认识到建账监管是财政部门的一项管理权限,一定要管好,管到位。必须从单纯“卖账”的误区走出来,逐步形成“监管”为主,“发放账簿”为辅的工作模式。在财政部门内部要设置专门机构,实现专人负责,逐步推进建账监管的档案化管理,程序化管理,微机化管理,在加强财务管理,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中发挥积极作用。
加强账簿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为加强财政部门对会计账簿的监管,必须把日常监督同重点检查相结合。日常监督应包括:对申请和办理建账监管登记的监督,对账簿发放的监督,对各单位账簿使用情况的监督、处理各类举报案件等。检查应分为定期检查和巡查。各级财政部门应该安排一定时间对单位建账监管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通过检查发现建账监管工作存在的难点和问题,掌握本地区建账监管工作情况,督促各单位依法申领和规范使用会计账簿,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加强会计账簿监督管理。
严格建账监管登记注册审查条件
在财政部门办理建账监管的单位应于每年财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到当地财政所办理建账监管登记注册。财政部门应该对各单位以下情况进行审查:登记账簿的会计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人员变动情况,合并、分立、变更名称等事项是否办理变更手续,账簿是否依法使用情况。审查合格的单位由财政部门在建账监管登记证书上加盖注册章。年检合格的单位允许登记下一年度会计账簿。
加强财政部门与相关管理部门协调配合
建账监管工作不是财政部门孤立的工作,必须与工商、税务、民政、银行、审计等企业管理部门协调配合。财政、国税、地税、工商部门应建立和完善专管员分片包户制度,相互提供专管员名单及划片管理情况,并做好专管员建帐监管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各专管员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报信息,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共同做好建帐监管工作
大力推进会计记账工作
为规范我市会计记账工作,大力扶持会计记账中介机构开展记账业务,参与会计管理与账簿管理,维护会计市场秩序。各地方财政部门应制定相应措施,规范会计记账行为。
苦练“内功”提升服务层次
建账监管工作需要财政干部掌握企业会计制度,熟练运用财会知识,一些会计准则在不时更新,就必须不断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才能指导企业规范建账,更好服务于建账监管工作,从而提高管理层次。
不断深化会计建账监管工作
财会监督检查方案范文5
一、精心组织定方案
我们围绕如何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得到贯彻落实、政府重点工程优质、低价、廉洁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总结和借鉴兄弟单位对重点工程监管的先进做法,更新观念,拓宽思路,分析研究了当前建设领域存在的种种不规范现象,明确了今年重点工程监督思路。这次督查活动由纪委副书记、常委带队,实施抽查前制订了详细的工作方案,还专门召开了全体督查人员会议,明确了督查内容和督点,强调了相关纪律。为了保证检查活动的客观公正,特地邀请了具有专业资质的2名××监督员,4名××的特邀监督员,以及财政局的2名专职财会人员,分三组抽查了沿江公路c、d、e标段;农村公路中的麒兴路、中南北路和粮站北路;农桥中的镇张家桥、镇骑岸桥、镇祖平桥建设及质量情况。检查的内容包含:(1)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2)项目的招投标情况;(3)合同的签订情况;(4)施工进度情况(5)工程质量、监理履责、工程验收等情况。
二、认真监督严把关
这次我们对重点工程督查,不通知业主单位,不在施工单位用餐,着力体现减少重点工程建设中的“长官意志和人为因素”、加强重点工程事中监督,克服了以往监督人员专业知识缺乏、跟着建设单位、施工人员转,随大流,走过场的现象,改变了传统的监管方式,较好地做到了对重点工程实施有效监督。所有参与督查人员都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到工作中,顶烈日、战高温、抢晴天。我们特邀的监督员对每个所检查的项目认真仔细,通过查阅台账、询问工程技术人员、现场察看等对工程质量能监到实处督到要害,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财政资金专管员对重点工程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进行了认真核对,点到的问题实事求是,引用的财务制度有根有据。我们对抽检的农村公路实施随机抽样钻孔检测,还对农桥工程所使用的水泥、钢材、黄砂、石子的查验、质保资料进行了检查,掌握了第一手真实资料,充分体现了对重点工程质量监督严格把关。
检查中发现所有工程都实行了招投标、签定了工程承包合同、安全合同、廉政合同,现场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均能在醒目位置公示。沿江公路三个标段的工程质量都处在有控制合格情况下,具体有待于检测试验数据予以证明。农桥的工程进度比较快,桥板、桥桩的预制件都已完成。3条农路的主体工程均已完工,工程观感质量良好,表面平整,砼施工无蜂窝麻面现象,道路宽度和钻芯厚度均符合设计要求。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方面,海晋、蓝天、鹏天三个公司财务凭证要素比较规范,资金无拉借现象。审批手续基本齐全,审批流程顺畅。沿江公路工程c、d、e标段,拨款手续完备,会计凭证中科目运用正确。
三、督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
(一)沿江公路部分标段进度较慢
沿江公路c标段工程进度太慢,路床全长6813米,目前只完成了5100米,占工程总量的75%;12%灰土层第一层才完成2800米,合同工期预定10月20日完成下封,按目前进度估计目标工期尚不能实现。
(二)工程质量及台帐资料存在的不足
1、从检查情况看,沿江公路c、d、e标段的工程质量处在有控制合格情况下,具体有待于检测试验数据予以证明。其中用土土质按照指挥部文件应该换土解决,但现场挖开抽样试验时,土质偏沙,未达到要求。设计规定土塑指数为12—20%,基本上都达不到这个要求。设计规定的12%灰土要做r7试验,要做180天劈裂试验,建设方是同意不进行试验的,最好由设计院出个变更手续。
c、d、e标段的检测仪器均未标定。
2、c标段:①12%灰土第一层石灰消解不太充分,(石灰质量不好);②5%灰土的含灰量80%为负偏差(但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3、d标段:①资料中填方路基只标了第几层,没有标清路床表面以下几公分到几公分,不便以后的查阅。②道路高程复测表未写明设计标高,无法判断是否合格。
4、e标段:①资料中土方回填部分,5%含灰量标明了层位,但压实度资料未标层位,以后容易搞混;②道路标高复测记录不是原始记录(是打印的)。
5、常乐中南北路、粮站北路缩缝切割深度不够,未做路肩;在较大道口、村民居住集中地的道口、高差较大的道口未作引坡,存在安全隐患。
(三)监理履责存在漏洞
1、沿江公路c、d、e标段的监理都是东南监理公司,在沿江公路c标段,监理以独立的第三方体现得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业主单位的分管局长和工程技术人员担任该工程的总监和总监助理,一旦出现责任追究,将会职责难分。西组主要存在工地例会开得少,对c标共开三次,一般应有每月一次,在提供的资料中,还出现了监理人员粗心大意的现象,抽阅中发现对石灰剂量的检测,原始数据都有,惟独未对照查阅确定灰剂量,也无此项表达。又如对k17+230左压实度试验结果为9.7,应当是97%。
2、d、e标段的监理都是东南监理公司的东组,总的履责情况良好,但不召开工地例会,在资料上也存在粗心大意的情况。如漏签05年9月2日施工项目部对材料申报的签认,存在不经监理认可已经使用钢筋的问题。
3、在d、e标段的开工报告审批中,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核监理工程师签了字,但缺少总监签字。
4、在农桥检查中监理方面,未能提供钢筋质保复检资料、监理查验资料张家桥和货隆骑岸桥的监理口头上说有砼试块,但没有登记记录;张家桥未进行现场查勘出平面布置图,使施工时遇到碰线问题;监理工作中还存在粗心的情况,如在桥桩砼配比通知单中有笔误,将“预制桩”写为“灌注桩”。
(四)财务凭证手续不完备
在对××、××、××公司会计凭证抽查中发现,存在部分审批手续不全的现象。
××公司财务凭证:①06年1月16﹟、17﹟、25﹟凭证付工程队工程款,只有报告和审批表,无收据。②06年1月50﹟凭证付贷款利息127813元,无审批手续,只有银行利息单。③06年7月28﹟、31﹟、33﹟、54﹟、59﹟、60﹟、69﹟凭证审批缺少纪检签字。
××公司财务凭证:①06年1月36﹟凭证付东洲画院标志款106807.2元,其中56263.2元手续完备,50544元只有局长一人批,没有其余人审核;②06年7月20﹟凭证预付兴达公司50万元,纪检未审批。
××公司财务凭证:①06年1月31﹟凭证少财政所租地费发票27992元;②06年7月10﹟凭证预付市大康石化供销经理部补助约5000元,少项目组和纪检审核。
四、几点意见和建议
1、对沿江公路c、d、e标段要强势推进施工进度,以确保对施工合同和对社会承诺的兑现。
2、狠抓各工序的质量控制,尤其在结构层施工阶段管理须进行全过程旁站。
3、针对施工资料、监理资料凌乱、不齐等现象,建议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4、沿江公路c标段建议使用质量好的石灰,石灰要充分消解。
5、各标段使用仪器要标定。
6、麒麟麒新路的胀缝切割加宽至2-2.5cm,麒麟麒新路、常乐粮站路和中南北路的胀缝处理有待改进,缩缝须尽快清缝后灌油膏或沥青,两侧路肩培土须尽快落实,确保安全;在较大道口,村民居住集中地的道口,高差较大的道口应加作引坡。
7、施工工程款未按合同兑现,应想办法兑现,否则会影响后续农路工程的招标、发包工程。
财会监督检查方案范文6
(一)基层财政监督机构人员配置有待完善
目前,国内的基层监督机构的岗位人员配置方面还有待完善。例如:在很多的乡镇财政监督机构存在着“同班人马,两块牌子”情况,甚至在一些偏远的乡镇,并没有建立相对的财政监督机构。缺乏专业的监督机构以及监管人员,势必会导致基层监督工作的形式化。
(二)财政监督管理制度缺乏规范性和实效性
目前,国内的财政监管制度的构建工作尚处于发展阶段。监管系统的各个环节的衔接工作还无法有效完成。其中,部分监督管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以至于常出现权责不明等问题。这些制度上产生的问题,严重地制约着基层财政监督部门的执行效率。甚至在某些方面,出现了一定的“监管真空带”。
二、基层财政监督管理工作改进措施
(一)对监督内容进行规范
财政部应该以《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指南》为指导思想,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进行分门别类地加以规范。同时,将《会计法》等作为监督的重要依据,对质量监督的重点会计信息进行明确。金融企业亦是要以《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为依据,制定相应的金融企业特定规范。在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会计信息监督过程中,要将监督的重点放到政府采购以及国有资产使用与管理等方向。
(二)提高内部监督工作的交流与指导
目前,在基层财政监督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不规范问题。为了更好地对其进行规范,省市级财政部门应对基层财政部门的监督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并结合出现的监督问题,进行适当地工作指导。另外,还可以通过开展各类内部的监督工作会,增加基层监督人员的交流,从而使其对监督制度了解的更为深入,执行时更加能够做到灵活运用,进而提高监督执行效率。不仅如此,还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有效的业务培训工作。在培训的过程中,适当选取部分经典的执行案例作为重点讲解内容,从而帮助监督管理者对内部监督的重要作用深入理解。在日常的工作中,还要设定一定的考核目标,以此来督促基层财政监督部门工作人员提高自身的执行能力,进而更好地推动基层监督管理职能的达成。
(三)对专项资金加强研究,实现绩效监督
将专项资金进行类型划分,并制定出相应的监管方案。对财政部门的内部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并在对专项资金进行检查的过程中,聘请相关的评审专家来弥补监督人员职业能力不足等问题。在监管人员进行专项资金检查的过程中,及时地配置适当的业务培训工作,进而更好地提高基层财政监督管理者的职业素质以及道德水平。在监督管理开展过程中,为了鼓励监管人员积极地投身到监督管理工作当中,应采取一定的绩效机制,设立明确的绩效监督标准,从而有效提高绩效监督管理质量。
(四)积极推进乡镇财政资金就近就地监管
乡镇财政资金就地就近监管是财政部门创新管理的重要举措,是财政“双基”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促进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加强基层财政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具体内容包括:建立组织网络,推进就地就近监管工作有序开展,各镇(街道)成立相应组织,明确责任,形成财政所长负总责,镇(街道)财政资金联络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为镇(街道)资金监管提供强有力的保证;健全规章制度,促进就地就近监管工作规范运行;开发系统软件,推动就地就近监管工作高效运转;建立事前管控、事中监控、事后分析的闭环管理机制,各个主体之间、各个系统之间紧密联系,一环扣着一环,从而实现项目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有机统一,从技术层面有效地解决了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抽查巡查三个关键环节的协调运行问题。
三、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