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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险和企业险的区别范文1
在美国,投资基金的法律称谓是“投资公司”,但1940年颁布的《投资公司法》主要是针对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与监管(当时尚未出现创业投资基金这类投资基金品种)。而且由于与证券投资基金相比,创业投资基金投资于未上市创业企业,无通过操纵市场损害其它投资者之虞;且主要以私募方式设立,较少涉及公众投资者权益。因此,美国并没有就一般意义上的创业投资基金专门立法,而仅仅是针对“小企业投资公司”这种特别类型的创业投资基金,在1958年制定了《小企业投资公司法》(因其受到政府特别扶植,故只能投资于一定规模以内的小企业)。此外,在1980年出台的《小企业投资促进法》和后来《投资公司法》等法律的修正案中,对创业投资基金的运作作出了一些特别豁免规定,并将其界定为“企业发展公司”(BusinessdevelopmentCompany),以体现其“培育与促进企业发展”这一本质内涵,从而区别于从事产品经营的一般企业与投资于可流通证券的证券投资基金。后来韩国法律中的所谓“企业育成公司”,我国港台及新加坡等其它华语地区所谓的“创业投资公司”,也可以说是与美国法律中的“企业发展公司”称谓一脉相承。
美国创业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
在美国,规范投资基金的有关法律,如《投资公司法》,将“公司”(Company)这一组织界定得十分宽泛,“任何在法律上具有人格或不具有人格的组织团体”均可以称为公司。创业投资基金的种类也很多,按组织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司型和合伙公司型两大类。其中,公司型创业投资基金又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基金本身即是一个独立法人,所有投资者作为基金的股东,对基金资产承担有限责任。由于股东人数较多,基金规模通常较大。
合伙公司型创业投资基金又分为普通合伙、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合伙三种类型。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均被视为“人的聚合”,不存在“公司税”问题,因而运作成本大大降低。在合伙公司型创业投资基金中,有限合伙公司又最为普遍。因此,有必要特别加以介绍。创业投资有限合伙公司的特点,是除了管理合伙人作为“一般合伙人”(generalpartner)对合伙公司承担无限责任外,非管理合伙人均作为有限合伙人(limitedpartner)只需对合伙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由于管理合伙人必须对合伙公司承担无限责任,从而对管理合伙人构成一种强责任约束,使之真正对合伙公司运作履行诚信义务与责任,包括限制合伙公司向外举债的金额,将基金的债务限于其资产的范围内。由于非管理合伙人只需对合伙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因而又兼备了公司型基金的股东只需对基金承担有限责任的优点。管理合伙人作为创业投资有限合伙公司的经理人,其本身通常也是一个有限合伙公司,即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合伙公司。由于它主要是通过专家管理优势和社会信誉优势来赢得委托者,而不是像一般意义上的企业那样必须依靠雄厚的资本实力作信用保证,故其资本规模普遍很小。它在创业投资有限合伙公司中所占的份额也通常只有1%,其余的99%则由非管理合伙人认购。
“小企业投资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创业投资基金,既可以按照一般公司形式设立,也可以按照合伙公司形式设立,其本身的运作也是完全市场化的。所不同的是,由于在其运作过程中政府通过直接优惠贷款或信用担保方式赋予了它一定范围的受信权并在税收上予以必要的优惠,故其设立必须经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的审查批准,投资运作必须接受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的监管,以确保其真正投资于国家重点支持的小企业。
除公司型和合伙公司型创业投资基金外,一些学者将商业银行、投资银行、金融公司和实业公司附设的所谓“Venturefund”,也作为创业投资基金的另外一种类型。但更多的学者认为,若其资本完全来自母公司,则由于不具备投资基金特有的“集合委托投资”特征,而不宜归于创业投资基金之列;而只有当其以自有资金与其它确定或不确定多数投资者共同设立创业投资公司(或创业投资合伙公司)时,所设立的创业投资公司(或创业投资合伙公司)才能称得上是创业投资基金。事实上,美国法律中的“企业发展公司”也是指的独立的专业性创业投资基金,全美创业投资协会也主要由独立的专业性创业投资基金组成。
创业投资基金与创业资本
与创业投资基金相比,创业资本是一个更宽泛的概念。由个人分散从事创业投资,或是由商业银行、投资银行、金融公司与实业公司以自有资金单独从事47《中国中小企业》2000年第4期知识长廊O创业投资(通常是通过一个附属机构)都属于创业资本范畴,但它们都只是一种非组织制度化的创业资本,从法律意义上讲这类创业资本的投资者都是“直接投资者”(Directinvestor)。与由个人或非专业性创业投资机构直接从事创业投资相比,创业投资基金的本质区别在于其由确定或不确定多数投资者通过“集合投资”方式,委托专业性的创业投资机构实现了创业资本经营的“规模化和专业化的机构管理”,因而是一种组织制度化的高级形态的创业资本,从法律意义上讲这类创业资本的投资者都是“间接投资者”。
值得强调的是,由个人或非专业性创业投资机构直接从事创业投资在全社会创业投资活动中一直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由相对富有且具有一定投资经验的个人直接从事创业投资的创业资本,即所谓“天使资本”(Angelcapital)就高达300~500亿美元,相当于创业投资基金总规模的10倍。但由于由个人或非专业性创业投资机构直接从事创业投资,其投资的分散性和非组织性使之寡为人知,其具体的投资活动与规模更是无以准确统计。因此,我们目前通常谈到的“创业投资”,实质上主要是指创业投资基金这种组织制度化的已经作为一个独立产业存在因而可以对其发展情况加以统计分析的高级形态的创业资本。
创业资本与风险资本的联系与区别
考据辞源,“创业资本”(Venturecapital)与“风险资本”(Riskcapital)是两个不同术语。其中的“Venture”与“Risk”虽然意义相关,但性质炯然相异。“Risk”原本就作名词用,表示作为客体存在的“风险”,如“风险分析”(Riskanalysis)。“Venture”则最初用作动词,表示“冒险、敢于做”,作名词用时则表示作为主体发出的“冒险行为”,及其结果“冒险事业”,含有行为主体对其行为目的、实现目的可能需要承担的风险因素的感知,以及基于此所作出的行动方案设计等多方面的涵义。尤其是当其运用于企业创业和对创业企业进行投资这一特定的专业领域时,它更是赋有了特定的内涵,所表示的就不再是一般意义的“冒险行为”和“冒险事业”,而是一种从事“创业”和“创业投资”这种特定意义上的冒险行为,及其结果“创业事业”、创业投资事业”,可以直接用来表示“企业”。因此,应当结合特定的专业内涵,区分其有别于日常用语的本质特征。
“创业资本”概念起源于15世纪。当时手工业发展较早的西欧诸岛国,由于受地域所限,一些富商为了寻求到海外创业,纷纷投资于远洋探险,从而首次出现“Venturecapital”这个术语。地理大发现之后相继建立起来的各类海外公司,如英国、荷兰的东印度公司,荷兰、法国的西印度公司,则直接促成了创业投资事业的萌芽。到19世纪末,美国的油田开发、铁路建设热潮曾吸引一大批富有个人,或通过律师、会计师的介绍,或直接将资金投资于各类创业项目。此后“Venturecapital”一词即开始在美国广泛流传。到20世纪40年代,美国为了适应新兴中小创业企业发展的资本需求,创业资本发展到创业投资基金这种组织制度化的高级形态。经过以上历史演进过程,“创业资本”也就越来越赋有了以下特定内涵:(1)投资对象是创业企业,以区别于对成熟企业的投资;(2)不仅仅提供资本支持,而且还通过提供资本经营服务直接参与创业企业创业,以区别于单纯投资行为;(3)仅仅在企业的创业期进行投资,即当所投资企业发育成长到相对成熟后即退出投资,以实现自身资本增值和进行新一轮创业投资,因而有别于长期持有所投资企业股权,以获取股息为主要收益来源的普通资本形态。
与“创业资本”不同的是,“风险资本”(Riskcapital)这一术语则是从风险属性角度对各种收益具有不确定性的资本形态所做的描述。随着股票市场、期货市场的发展,各种“风险投资”(Riskinvestment)工具层出不穷,“风险资本”这一术语逐步被广泛运用于指称“所有未做留置或抵押担保的资本”,与“安全资本”(SecurityCapital)即“已做留置或抵押担保的资本”对应。“创业资本”作为特指投资于创业企业的资本形态,则与“非创业资本”(Non-ventureCapital)即投资于成熟企业的资本形态对应。目前,一些较专业的词典就对它们作出了严格区分。
从风险属性看,由于创业投资(Ventureinvestment)通常是以未做留置与抵押担保的风险性权益资本(Riskequitycapital)方式进行投资,而且所投资的创业企业相对于成熟企业而言具有更大的风险,故与一般意义上的风险投资相比,创业投资往往是一种“高风险投资”(Highriskinvestment)。其风险程度又因所投资企业所处创业阶段的不同而不同。
事业险和企业险的区别范文2
社会审计与政府审计的区别注册会计师行业属于“社会独立审计”范畴,与国家行政机关的“政府审计”比较,独立审计的地位、职能及特点显而易见。两者之间主要有五点区别或不同。
一是“官办与民办”。政府审计工作是在履行监督稽查的行政职能,通常称为“政府审计”;而独立审计是由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专业人才通过组成会计师事务所来实现其“公证”职能,相对“独立”于政府行政,也因此称之为“民办”。
二是“审计对象不同”。政府审计的对象多为政府所属各行政职能部门以及关系国民生计的有关机构、大型企事业单位。独立审计的对象绝大多数就是企业、公司、民间社团等。
三是“委托人不同”。政府审计的委托人是各有关的行政机关,如审计部门、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及具有行政职能的证券监管部门等,这些部门在执行审计监督工作时不收费。独立审计的委托人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经由注册会计师查账、验证的企事业单位、公司等;委托时双方必须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业务委托书”,明确委托审计事项及服务收费等。
事业险和企业险的区别范文3
聘用合同在签订时当然首先应当符合签订一般合同的条件,但其一旦生效则具有单独的特点。
第一,聘用合同要求特殊的主体格。聘用合同的一方主体通常是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另一方主体是一个或数个劳动者。
第二,聘用合同主体在地位上具有从属性。聘用合同成立后,受聘用的劳动者即成为聘用单位的一名职工,接受聘用单位的行政管理。劳动者与聘用单位形成一种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按协议或国家规定享有工作、休息、福利等权利。
第三,劳动者主要以工资形式取得报酬。劳动者只要按合同,通过自己的工作完成一定的数量、质量指标或任务,即可以取得报酬。该报酬与劳动者所完成的工作直接挂钩。
第四,劳动者在工作中不承担经营风险。经营风险不直接影响劳动者的基础工资,而只可能影响奖励工资。
实践中,聘用合同与联营、合伙、承包等合同容易混淆。弄清它们之间的关系,对于准确认定案由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聘用合同与联营合同的区别 联营是平等的法人之间,法人与个人之间联合生产经营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其中法人与个人的联营合同容易与聘用合同混淆。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合同主体、分配方式及风险承担方面。联营合同的主体地位是平等的,联营各方按约共负盈亏,共担风险。而聘用合同的主体之间存在行政上的隶属关系。被聘用人主要以工资形式取得报酬,生产及经营风险则由聘用人承担。紧密型的联营还将成立新的法人体,聘用则无此特殊要求。例如,个体经营户王某与某热水器厂签订一份协议。协议言明热水器厂聘用王某为产品推销员。王某自费为热水器厂推销产品,并按销售利润的30%取得报酬。这实质上是一份联合销售合同。王某自己支付产品的推销费用,并承担产品卖不出去的风险。热水器厂则要对产品的质量负责。联营各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尽管这份协议中有“聘用”字样,但这并不能证明它是一份聘用合同。而以合同规定的利润分配方式及风险承担方式的条款,可以看出它的联营合同的实质。
2、聘用合同与合伙合同的区别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并按约获得的协议。个人聘用个人的合同关系在表面上与个人合伙相比,都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但聘用合同中表现出雇主与雇员之间的从属关系,而合伙中每个合伙人的地位是完全平等的。在分配方式和风险承担上,聘用人以工资形式支付被聘用人报酬。聘用人独自承担风险,而各合伙人则以共同劳动按约分得报酬,共同承担风险,且各合伙人之间对外承担无限清偿的连带责任。法律形式上合伙与聘用亦有不同要求。合伙经营必须到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而聘用则无此要求。
事业险和企业险的区别范文4
一、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在成本计量上的区别
固定资产无论是自建还是购买取得,其有关支出,一般在实际发生时,予以资本化,计人固定资产成本。可见,固定资产在价值的确认上具有完整性和确定性。而企业的无形资产,如果是内部开发形成,其开发费用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不作为无形资产人账,只有在试制成功并依法取得专利时,将所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以及其它相关支出作为专利权的人账价值。可见无形资产的人账价值不够完整,有些无形资产的取得要经历一个漫长的研究过程,成果的出现具有很大的随机性。因此,将研究费用归集到成果中去有一定的难度,可见,无形资产的成本不够准确。
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都会发生各种支出,如为维护、恢复和改进固定资产功能研发生的支出,扩建、改建、增建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支出,这类支出可划分为两类,一类为收益性支出(受益期在一年以内),将其作为费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另一类为资本性支出(受益期在一年以上),将其作为固定资产的成本增加处理,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而无形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支出,如为维护、提高无形资产的功能所发生的支出,保护专利权不受侵犯的支出等,这类支出是费用化,还是资本化较难确定,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二、固定资产折旧与无形资产摊销的比较
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都会发生价值转移。固定资产的已损耗价值,会计上称为折旧;无形资产的已损耗价值称为摊销。两者除了在字面上不同,还有以下区别:
(一)计算方法不同。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比较灵活,供企业选择的余地较大。折旧计提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部分企业,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也可采用加速折旧法,主要有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而无形资产由于与将来的经济利益之间并不存在肯定明显的关系,所以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各种无形资产应当在受益期内分期平均摊销。因此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比较单一。
(二)残值的保留不一样。固定资产必须保留残值,残值的比例一般在资产原价的5%以内。而无形资产则没有残值,摊销完毕,账面值为零。特殊情况下,有的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无形资产摊销完毕,仍在使用,可在无形资产账户保留一元余额。
(三)会计处理方法不同。固定资产折旧需要设立《累计折旧“备抵调整账户,按月计提折旧,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因而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始终保持原始价值。而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核算不设立备抵调整账户,摊销额直接冲减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由此可见,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保留的是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即净值。
三、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在转让上的区别
固定资产在转让时,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转让收人的确定比较容易。而无形资产在转让时,收人的确定比较复杂。这是因为无形资产所能提供的未来经济利益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无形资产转让收人的确定,实质上是对该项无形资产所能带来的未来收益的折现,无形资产供企业长期使用,长期受益,但其受益额究竟有多大,通常是不能准确计量的。
在会计处理方法上,固定资产转让的核算需通过“固定资产清理”这一临时性账户,而无形资产的转让则不需通过临时性账户进行核算。另外,固定资产转让的净损益列为“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这是因为该净损益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所以不列作经营收入。而无形资产在转让时,无论是转让所有权还是转让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都构成了企业的业务收入,列为“其他业务收入”;转让的成本列人“其他业务支出”。
事业险和企业险的区别范文5
(一)地区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含义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是指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土地注入、设立股权等形式进行融资,所成立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其运营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地区政府投融资平台的种类很多其中包括建设开发公司、城建投资公司、城建资产经营公司等许多不同类型的公司。虽然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类型很多,但是资金融入后的重点都是进行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等项目。
(二)地区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运营特点
一是独立性。我国政府在相关规章制度中都已经明确指出地区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成立必须具备一般独立法人的资格。由于政府投融资平台所代表的利益主体是地方政府,与一般企业法人相比所代表的利益主体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平台的独立性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促进政府所出台的政策顺利实施。二是一贯性。地区政府投融资平台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在资金的使用范围上与商业银行信贷有着一定的区别,其并不对资金使用范围进行限制,也不会存在利率低的情况。而是根据资金来源情况谨遵一贯性原则,进行资金使用性质的确定对有偿资金有偿使用,对无偿资金无偿使用。三是公益性。地区政府投融资平台的经营管理目标与其他房地产企业有着本质的区别,一般房地产企业都是以实现自身效益最大化为经营管理目标,而地区政府投融资平台则是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为经营目的,属于政府行为,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四是服务性。地区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是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下所建立起来的,地区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计划与当地经济发展息息相关,与财政预算和商业银行一样被视为是地区资金的重要来源,地区政府融资平台的顺利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我国财政政策顺利实施,推动我国国民经济的顺利发展。
二、我国某市政府投融资平台资金活动情况
随着各个地区投融资平台的不断发展,一些地区出现了投融资平台经营管理不规范的现象。对此,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以加强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管理。为了能够更好地规范投融资平台公司管理、规避风险,本文对我国某市15个区、县(市)融资平台公司进行了专题调研,以全面反映该市区、县(市)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的现状。截止2011年底,该市15个区、县(市)共有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61家。总资产金额高达1495.6亿元,总负债为848.6亿元。筹资总额为465.4亿元,银行贷款占筹资总额的89.2%,共计415.2亿元,债券占筹资总额的8.8%,共计41.1亿元。本节从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担保、筹资几个方面进行讨论。一是利润情况。该市这61家公司中利润总额达5亿元的占公司总数的4.9%。1—5亿的占公司总数的9.8%;1000万—1亿元占平台公司总数的14.8%;利润0—1000万元占公司总数的34.5%;0元以下的公司占总数的36%。由此可见,该市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运营情况总体上良好,盈利企业达到了半数以上。而且公司利润金额非常可观,妥善经营在很大程度上会拉动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二是主营业务收入情况。该市这61家公司中,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亿元的占平台公司总数的4.9%;5亿元—10亿元的占平台公司总数的1.7%;1亿元—5亿元占平台公司总数的9.8%;5000万元—1亿元的占平台公司总数的11.5%;0元—5000万元的占平台公司总数的63.9%;无主营业务收入的占平台公司总数的8.2%。由此可见,该市政府投融资平台总体收入情况良好,间接地反映出该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稳定。三是融资情况。截止至2011年底,该市61家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融资总额高达4653682万元,融资渠道主要包括银行贷款、债券发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4179872万元,占筹资总额的90%;发行债券为356800万元,占筹资总额的8%;银信政理财产品62300万元,占融资总额的1%;其它占筹资总额的1%。由此可见,该市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资金最重要来源为银行贷款。同时以上数据也反映出了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资金来源较为单一,这样一来公司就存在着巨大的财务风险,一旦银行资金链断裂公司日常运营就会受阻。四是担保情况。该市61家投融资平台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为3612479万元,其中以财政收入担保占担保总额的4%,约160000万元,保证担保占担保总额的75%,约为2694979万;土地质押担保占担保总额的14%,约为513400万元;其它担保占担保总额的7%,约为244100万元。从以上数据中可以看出公司的主要担保形式为保证担保。由于保证担保主要是通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的形式进行担保的,当借款人违约或无力归还贷款时保证人承担责任。这就存在着一个问题一旦投融资平台公司出现财务危机,责任就会落到当地政府的头上,直接会造成政府财政压力加大的情况发生。
三、我国该市政府投融资平台财务风险分析
(一)投资风险
以该市综保公司为例,该公司自2008年成立以来累计完成投资财务发生额291605.94万元,按工程项目分,该市综保公司的资金主要是应用于包括道桥建设、广场建设、公园、景点、游乐场建设等丰富人民生活的公共基础设施,旧城区改造、新城区开发、城市水电热气供应等公共事业等方面。虽然公司诸如安置房工程等经营性项目可以通过项目投产后自身经营运行所产生的现金流形成“自偿性”,但是这一部分资金并不足以满足公司运营需要。而所占比重较大的公益性项目完全没有直接收入,政府只能利用其它筹资手段偿还借款,使得公司运营压力增大。同时,我国政府还没有出台有关于政府投资内容以及资金运作的相关规定,也没用建立一个透明而公允的投资资金运营披露平台,这样一来资金流向就存在着很多漏洞,导致一些不法分子为了一己之利,最终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的发生。
(二)融资风险
该市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融资渠道主要包括银行贷款、债券发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其中银行贷款是最主要的融资方式,而债券发行也成为了银行贷款之后的主要融资方式之一。本节从银行贷款和债券发行两方面进行融资风险的讨论。一是银行贷款融资风险。以该市综保公司为例,从公司2013年资产负债表中可以了解到,截止至2013年年末,公司负责合计2241725769.18元,较年初有所增长,主要是长期借款的增多直接导致负债的增加。长期借款中大部分都是银行贷款,银行贷款增多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公司资金链的正常运转。因为随着银行贷款管理机制的日益完善以及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对平台项目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地区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获得贷款资金的难度。同时,一些平台项目还款期的迫近也会造成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融资风险的发生。银行贷款融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两点:首先,政府和平台公司的委托-关系所产生的风险。投融资平台公司可以被视为是政府的经理人,资金投入项目的实际受益方为政府而不是平台公司,而政府还没有建立健全平台绩效考核体系,这样一来就会出现一些不法分子滥用银行贷款致使平台公司资金外流;其次,信息差异性风险。平台公司在向银行申请贷款过程中,银行对其进行信用评级与平台公司的实际还款能力关系不大,更多的时候与当地政府的财政实力关系密切。很多地区商业银行在对贷款评估过程中无论是在能力上还是在信息上都不占优势无法监控政府投融资平台跨银行的资金流向,使得银行在对其进行贷款时金额数具有一定局限性,难以弥补公司资金缺口从而引发公司财务风险的发生。二是发行债券融资风险。债券发行融资方面,该市投融资平台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公开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以筹集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资金。但是从目前该市财政支出与收入总体情况来看,二者之间的缺口正逐年增大,而地方政府有权同时设立一个或者多个投融资平台,在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存续期内,该市地方政府很有可能会改变对平台公司的信用偏好,一旦出现投融资平台债券到期时无法还本付息的情况,政府不会对城投融资平台债券本息清偿付法律责任,这样就会引发公司财务风险的发生。
四、对于该市政府融资平台资金运用的一些完善措施
(一)实现融资方式多样化
单一的融资方式容易加大公司对商业贷款和财政拨款的依赖性,不利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顺利发展,所以该市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应当积极探索融资渠道进一步实现融资方式多样化。首先,平台公司应当加大对发行债券的重视程度,不仅要重视与国内企业和个人的合作,还可以与国外一些企业进行合作,制定合理的本息发放方式,吸引社会上以及国外的企业和个人资金的投入,尽可能地降低对商业贷款以及财政拨款的依赖性;其次,该市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还应当关注证券市场,通过上市的形式通过证券市场进行融资,这种形式不仅可以进行重复融资而且还不用支付利息,促进公司的资金链稳健运转。
(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一套完善的平台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控制和防范公司财务风险的发生。首先,平台公司应当加强各个部门岗位设置管理,明确各个部门的权责,尤其是财务部门一定要进行不相容岗位的分离,避免一人兼多职现象的发生,实现定期对账。一旦发现问题能够落实到个人,控制和防范一些不法分子为了一己之利现象的发生;其次,公司应当建立现代化信息资源管理系统,进一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以便加强各个部门的沟通交流;最后,平台公司应当进一步促进财务部门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主管人员应当积极向部门成员传递国家最新法律政策,并组织公司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优化会计人员知识结构,使得公司会计人员在务管理工作时更加得心应手,提高工作效率,避免错误的发生。
(三)明确责任主体
该市政府投融平台公司不应当过于依赖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可以给予公司一定的管理权力,使公司由政府控制其运营管理向实现自主管理形式的转变,杜绝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兼职公司管理工作闲暇的发生,应当另外选聘一些综合素质突出的人员担任相应职务,明确责任主体,避免由于平台公司债务过重转化为政府的债务,致使地区财政负担加重现象的发生。
(四)重视对平台公司财务监督工作
事业险和企业险的区别范文6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风险控制;生命周期
一、研究背景
中小企业经济的繁荣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现在和未来,我国中小企业的比重已经占到工业企业的90%以上。资金短缺是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最大的拦路虎,严重制约着中小企业尤其是缺少固定资产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笔者认为资金短缺是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信任缺失大环境分不开的,而这也是被融资方产生融资风险的根本所在。银行对企业的甄别能力有限,仅仅限于财务报表等可修饰的很表象的东西来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判断。信息不对称使得银行不信任企业的贷款申请,只有企业提供抵押品才能最大限度的降低他们的风险。
关于信息不对称,前人多有研究。庄晋财、程李梅(2012)认为企业的成长能力等隐性信息是银行所无法考察的,相应的也导致中小企业融资成本过高,他们建议银行从企业家的素质、品格等方面考察隐性信息。信号传递理论的提出者Ross、Leland&Pyle(1977)在“财务结构的确定:激励—信号路径”一书中指出信息不对称是导致银行信贷供给障碍的最主要原因。Berger,Udell(1998)也有类似观点: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银行更倾向于提供低利率下的低风险贷款,以及中小企业为获得资金不履行合同约定甚至长期借贷不还。对此,Helmut Bester(1985)提出抵押信贷可有效控制银行风险,降低信息不对称成本,从而均衡信贷配比。由此,笔者认为,信息不对称是融资风险的关键点,控制了由信息不对称问题产生的融资风险,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就解决了一半。
二、理论基础
1. 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指风险管理者采取各种措施和方法,消灭或减少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可能性,或者减少风险事件发生时造成的损失。风险控制的四种基本方法是: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转移和风险保留。解决企业融资难题的关键就在于合理控制风险,平衡投资人的风险与收益。
2. 企业生命周期理论
人有低谷,企业也有跌宕起伏。起源于美国学者MasonHaire(1959)的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在后期诸多学者的研究下逐渐丰富完善。生命周期理论将企业的发展阶段分为初创期、发展期、成熟期、衰退期,用以描述企业增长规律。
将其引用到金融上就衍生了企业金融生命周期理论。Weston和Brigham将金融生命周期分为六个阶段,并分别描述了各个阶段的资本结构:
我国学者陈晓红,刘剑(2006)通过实证研究检验了在经济转轨时期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行为符合西方成熟国家的金融成长周期理论,即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随着中小企业生命成长阶段的不同,呈现周期变化趋势。但是庄晋财、程李梅(2012)指出我国中小企业发展有与其融资意愿背离的现象,并提出了缓解中小企业成长与其融资意愿背离的路径。
三、中小企业风险控制模式架构
1.初创期
初创期的企业融资特点是:风险大、融资规模小。对这一阶段的融资风险控制政策,我们采取风险保留和风险转移的方法。通过个人出资,亲友借款将风险消化在企业内部,这是最常见的融资手段。还有天使投资和政府投资。通过天使投资和政府投资的加入将风险转移,企业所付出的代价便是未来的高融资成本。
创业邦的2012天使投资报告显示,我国天使投资人目前已渐成规模,对中国创业起到了很好地促进作用,而且投资收益非常不错,有一半以上回报在30%以上,18%的天使投资人回报率超过200%,一些明星企业的投资回报高达几十倍甚至100倍;著名天使投资人何伯权认为,与美国相比,中国的天使投资有三点不同:一是没有专业的资讯平台告诉中国的创业者如何找天使投资;二是社会对天使投资的认可和尊重还不够,总体表现出的是对于资本的鄙薄;三是中国现在处于创业热情高、机会众多的时期,但是天使投资人数量还远远不够。
中国有句谚语叫背靠大树好乘凉。政府就是中小企业背后的那颗大树,政府有责任支持那些缺乏资金的高科技企业,为他们解决资金问题。还可以通过初期的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来给企业带来切实的利益。政府投资可遍布企业生长周期的各个阶段,但是初创期的企业最为艰难,政府应对初创期的企业予以政策倾斜。
初创期的企业融资虽然具有较大风险性,但是所需资金量较小,且未来可收到较大的收益,这些会吸引天使投资人。再加上政府的政策投入,此时的企业的融资风险可被有效控制。
2.成长期
成长期企业的融资特点是风险较大,融资收益较大,可融资手段较多。这一阶段企业已取得了部分发展,企业的发展前景也开始显现,社会各界对此阶段的企业开始给予更多的关注。且因为此阶段的企业已有部分可抵押品,可获得银行的短期借款。但是,可抵押品很有限,笔者认为,为有效控制成长期企业的金融风险,应采用多种融资手段,最大化转移企业风险。
目前企业的融资手段过少,银行贷款方面固定资产抵押贷款占据90%以上。企业除利用固定资产抵押贷款以外,还可利用仓单质押、出口提单质押、国内保理、流动资产抵押等手段进行融资。仓单质押和保兑仓是银行开发的信贷产品,俗称融通仓。他们都是通过引入第三方物流企业来有效回避风险。其原理是,生产企业将采购的产品作为质押品放入与银行合作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仓库中,先期获得银行贷款。待企业将产品销售以后,销售收入直接打入银行账户作为还款。此种方式通过第三方的引入,充分利用企业现有资源作为质押物来抵消银行风险,可有效补充企业的资金缺口。
除银行贷款,风险投资也可成为资金的来源。风险投资者的加入不仅是资金上的支持,也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政策提出改善建议,从各方面为企业的发展出谋划策。风投资金不仅期限较长,且可更好的融入企业,是未来解决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手段。
政府政策性补贴以及政府担保贷款也是成长期企业资金的来源之一。部分高科技企业政府补贴每年可达几十万元。政府成立的担保公司也可为银行贷款分担大部分风险,引导优势企业的良好发展。
3.成熟期
处于成熟期的企业资产有了一定规模,财务制度也较完备,资金回笼较快,具备了申请商业银行贷款的能力。所以成熟期企业的融资特点是债务融资比例上升。主要的风险控制措施除前两个阶段的所有措施以外,还包括商业银行对风险的分担。但是我国商业银行贷款还是存在不少问题:比如信用评级制度落后,信用不对称带来的融资风险仍然存在。往往银行要求企业提供详细到繁杂的资料,甚至包括申请企业法人的婚姻状况、父母的生活状态等,以期通过这些调查来考察企业的隐性信息。且申请周期时间较长,企业不能及时获得资金支持。
成熟期的企业就要更多的考虑融资成本与风险的问题。资金瓶颈不再是影响企业发展最主要的问题,企业对于融资政策的选择也开始考虑更多方面。保守的公司管理层选择的融资手段可能是扩大留存收益比例,将风险进行内部消化。相反,激进型的管理者会选择更多的外源融资来扩大企业规模。
风险投资在这个阶段也可扩大投资规模来弥补企业资金缺口,股权融资也会成为一部分企业资金的重要来源。总之,成熟期的企业风险控制手段丰富,资金缺口相对较窄。
四、政策建议
前文根据企业生命周期理论论述了风险控制融资模式,期望能给企业融资带来一定助力。但是融资环境的改善也势在必行。
1.商业银行贷款施行区别定价,放松管制
不管怎么控制风险、分散风险,银行贷款中银行都要承担一定风险。风险理应与收益是对等的,但是我国贷款利率是固定的,不能根据不同贷款对象施行不同利率。这就导致银行宁愿以较低利率向风险小的国企或者大型私企贷款而不愿以较高利率向中小企业贷款。只有区别定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企业信贷约束。
2.建立完善的信用评级制度,打造流畅的信息交换平台
目前我国信用评级制度落后,银行在放贷时还要考察企业的信用状况,这不仅会加大银行的成本,也会对企业产生负担。我国有些地方企业每月要向统计部门、税务部门、财政部门报送三份报表,而且统计口径不一致。如果这些政府部门信息可以共享,银行在放贷时可以直接导入信息平台的报表,参考税局企业纳税情况,掌握企业获得政府资助信息。如此,不仅节省了成本也有效防止了道德风险的产生。
3.完善产权交易市场,提高服务水平
我国产权交易市场虽有中小板和创业板,但是审批手续繁琐,要求较高,可进入的企业较少。建议应完善产权交易市场,提高服务水平,切实促进中小企业进入股票市场。
4.变政府直接投入为引导基金,强化服务意识
我国政府对企业的资助力度不可谓不强,但是多为直接性政策性资金补贴。政策性补贴是国家对诸如高科技企业、商务示范企业等的专项补贴,这类补贴采取直接投入方式,不需企业承担任何成本,现实中,极易导致寻租的产生。企业为了获得政府补贴,采用造假或者改变使用用途等方式骗取补贴资金,反而那些真正需要资金的企业得不到政府的支持。建议政府补贴采取引导基金的方式,设立基金或者担保公司,引导社会资本的进入,专门对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进行风险投资、贷款担保等活动。变直接投入为侧面资助,对于培育企业的积极性,防止寻租行为具有积极的作用。另外还要加强服务意识,为企业的融资和经营提供助力。例如,我国很多地方成立了集聚区或者经济示范区。这些地方成立以后只是给企业提供土地的优惠政策,而后不闻不问。政府成立集聚区后,要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除可成立政府引导基金以外,还要搭建起企业、银行、担保公司的桥梁,建立可共享的信息平台,切实改善企业融资环境。
5.发展风险投资事业、发展典当行产业、发展融资租赁产业
前文已对风险投资进行论述,我国风险投资事业还有很大潜力,风险投资机构对中小企业各个阶段的融资都能提供帮助,发展风险投资事业是一项重要工作。另外,典当行、融资租赁等新型融资模式具有传统融资方式所不可比拟的优点,手续简单、速度快,可成为传统融资模式有效的补充。建议大力发展典当行、融资租赁等产业,全方位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贵州省教育厅项目《贵州省中小企业生命周期各阶段融资意愿背离分析》(项目号:12SSD003)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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