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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理论范文1
关键词:物理教学;理论与实践;结合
物理学是一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自然学科,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既是物理教学的基础,也是物理教学的内容和方法。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物理学已经深入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在帮助人类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作用日益突出。那么在教学过程中如何联系实际呢?
一、突出知识的实用性
物理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科学,与工农业生产、日常生活有着极其密切的联系。在教学中,教师应结合具体的教学内容,紧密联系生产和生活实际,突出知识的实用性。物理规律本身就是对自然现象的总结和抽象。它把生活中的简单的工具抽象出来,通过这些知识的介绍,使学生更加认识到科学知识在日常生活、工农业生产乃至高科技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更加相信科学,热爱科学,树立良好的科技意识和“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
物理学是一门实验科学,在物理教学中教师要尽可能的将物理知识和生产生活结合起来,这样做不仅可以提高学生学习物理的兴趣,还可以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从而达到预期的学习效果。
二、要将“理论联系实际”作为基本的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是制定教学过程的重要依据,我们应将“理论联系实际”作为物理教学的基本目标加以确定,并切实地贯彻执行。物理教师认识到,物理学与生产、生活和科学技术间是密切联系的,物理教学任务既要使学生建立系统的物理知识网络与学科能力,也要使学生具有初步运用所学物理知识解释或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的能力。要通过物理教学活动,使学生认识到物理学在生活中、生产中和现代科技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当然,在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时,必须防止一个倾向,那就是过分强调物理学应用,而削弱基础物理理论的教学。
三、要善于将来自生活中的物理现象转化为物理问题
生活中的现象是丰富多彩的,生活中有很多涉及到物理知识的现象。这些现象虽然不是都能够转化为课堂上的物理问题,但其中确有相当多的现象可以转化为物理问题。如果物理教师具有这个意识,将生活中涉及到物理知识的现象转化为物理问题,就一定会取得成效。
四、要切实加强物理实验,强调手脑并用
物理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自然科学。物理教师要充分认识到物理实验是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性和在物理教学中所起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实践表明,指导学生进行设计性实验的训练是促进学生手脑紧密联系的一项有效措施,设计性实验要力求使学生感到有探索价值和设计必要,能引起学生兴趣,能培养学生动手动脑的能力。实验设计应注意联系教学实际,努力从学生及实验的具体情况出发,通过点拨指导来控制实验难度,降低思维台阶,逐步提高设计水平,进而达到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的目的。
如在研究单摆振动规律的教学中,为了帮助学生进行实验设计,首先应当向学生介绍在可能有多种因素影响单摆周期T的情况下,为了判断T与某一因素是否有关以及有怎样的关系,较为简捷的方法是控制变量,并辅之以比较。即在控制其他量不变的情况下,将某一物理量量值不同的两个单摆放在一起同时摆动,比较其振动快慢,从而可使学生较为方便地判断出单摆周期T与摆球质量m、振幅A无关。这样该实验的重点也就集中到研究周期T与摆长L的关系方面。
对于有一定难度的周期T与重力加速度g的关系,可以通过“虚拟变量”引导学生思考:如果g增大,T将如何变化?由于导致单摆振动的回复力来源于重力,若g变大,则回复力变大,故单摆振动要变快,即T要变小。还可采用模拟g变化的办法进行定性或定量的研究。
五、注重物理与其他各科的联系
物理是以实验为基础的一门综合性学科,它源于自然,涉及人们的日常生活,在中学阶段与语文、数学、化学、地理等学科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许多学生误认为学习物理只要能记住公式并能进行演绎推理就可以了,其实这是错误的观点。要学好物理,不仅要具备一定的语文知识、数学知识,还要具备一定的地理、历史及其他学科的基础知识。要想学好物理就要善于与其他学科融会贯通,要既能运用语文的理解能力、联想能力、发散思维能力和高度概括归纳能力,又能运用数学的抽象思维能力、逻辑推理能力,这样才能更好的应用物理,为我们的生活提供帮助。
总之,物理教学和生活实际是脱离不开的,是相辅相成的关系。要把它们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更好地为学生所理解和应用。
参考文献:
[1]胡百良编著.中学物理教学实践与研究[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8.
碳中和理论范文2
贵州省骨科医院院办,贵州贵阳 550002
[摘要] 随着医疗体系的不断发展,医院的管理理论也出现日新月异的变化。从前最受社会关注的管理理论主要是人本管理理论,如今随着人本管理理论的发展,能本管理理论也应运而生。本文主要从能本管理理论的理念出发,结合国内外优秀的管理经验,提出目前我国大部分医院在管理中存在的弊端,针对寻在的问题探寻解决问题的方法,为我国医院的管理提供理论基础,努力使医院全面多方位发展。
[
关键词 ] 能本管理;医院管理;应用;探究
[中图分类号] R197.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4)06(b)-0174-02
[作者简介] 王国辉(1980-),男,汉,湖南,硕士,卫生管理师,卫生管理。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进步,世界经济体制和经济知识的不断变更,管理的体制和管理的观念也随之发生变化,而随着变化应运而生的管理体制为“能本管理体制”[1]。能本管理体制是以人的知识、技能、智慧、实践创新能力为主的一项新兴管理理论,其最为根本的宗旨即为以人为本。随着社会对医务人员的职业素质要求的升高,能本管理理论在医院管理中显得尤为重要[2]。将能本管理理论运用于医院管理中,能够最大程度使医院的管理观念发生改变,进而使医院能够全面发展。
1医院管理理论的变化
医院的管理理论与其他管理理论相同,均会随之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更新变换。在一下发达国家中,医院的管理理论主要经历三个阶段的变化。
1.1物本管理
物本管理主要指以经济为主要前提和基础,仅注重物质资源而轻视人文资源,使人努力适应机器的发展,通过资金和物质来激励人的社会活动。
1.2人本管理
主要的思想基础就是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这种管理理念中,人可以支配物品完成社会活动,这样肯定了人的社会地位,并且人力资源的价值也得到了肯定,有效开发和运用了人力资源。
2能本管理
近年,西方的管理理念逐渐更新,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发展出的以能力人为主的管理理论——能本管理理论。这是发达国家医院管理目前使用最先进、最新颖的管理理论。相比于上两个阶段来说,当经济、权利、人力资源等多种因素发生冲突时,能力理论可以通过能力对问题进行裁决;其次,通过能力管理理论,能够使更多的人充分发挥其能力,并且通过集思广益,使医院的发展更加全面;在医院实行能本管理,能够激励医务人员不断学习的积极性,使实际技能大于形式,从而使医院得到更好的发展;最后,通过能力管理,能够达到人尽其用、人尽其才、人尽其长[3]。
3我国医院管理中存在的弊端
3.1医院管理人员的选择与社会环境不符
一般情况下,医院的管理人员主要由上级单位指派,医院不具有决定权, 但往往指派的管理人员注重理论管理而轻实践,这样使医院的发展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据调查显示,我院在进行制度改进前患者的满意程度仅为95.2%,多数患者表明医务人员的医嘱并不能被多数人所接受。因此,根据能本管理理论,应把选择医院管理人的权利交由医院的员工、患者以及医院的发展环境,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择适合医院发展的管理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避免出现不正之风。
3.2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目前,在我国的许多大型医院中,有许多高素质人才,但这些人才的工作范围仅仅局限于工作的单位中,并且这些高素质人才的工资薪酬与其他人员相差不多,当这些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兼职时,还会被周围人斥责“不负责任”、“不遵守规章制度”等。研究显示我国近90%的医院制度不够健全,这也导致医患关系的紧张,并且不利于医院的管理和医务人员的工作。
3.3对管理人员区分的界限不够清晰
在目前很多领域都存在一个很严重的现象:对学历的要求大于对能力的要求。当今社会学历高就业水平就会高,用人单位很少对比工作人员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素养。对于医院来说,医务人员的临床技能与专业素养较文凭、学历更加重要。因此,应该更加注重发展医务人员的临床技能,提高医务人员的能力[4]。绵阳市中医院则出现的因人设岗的现象,岗位分布不公平也造成了医院管理的困难。
4解决医院管理弊端的措施
4.1在医院成立专项部门管理医院
针对业务性较强的医院来说,通过上级指派管理人员不能使医院得到发展,甚至会压制医院的发展。医务人员及患者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结合当下医院的发展环境,选择适合的管理人员能够有效避免医院的发展得到压制,并且使医院的发展透明化、多元化。
4.2努力培养医务人员的能力
在医院中,仅注重管理人员的学历具有很大的局限性。通过增强管理人员的能力,能够使管理人员人尽其才,有效避免人力资源的浪费。通过能本管理,同样能够有效调动医院工作人员学习的积极性,能够有效提高我国医务人员临床技能和专业素养。
4.3制定能力人的标准
医院的管理人员需要有管理能力,并且具有创新思维。能力人作为管理者,需要将自己的能力努力发挥,适应医院发展所处的社会经济市场环境。能力人对于医院来说应该意味着高效率和高效益,医院对于能力人的界定不能往往局限于学历和文凭,应更加注重人的能力和所能创作出来的效益,从而能够更加的为社会服务。在管理过程中,能力人能够接受各方面的考验,从而激发和积累出了更全面的能力,从而使医院发展更加全面。
5结语
由于医院的发展环境较为复杂,对于医院管理人员的要求也就有了更高的要求,要求管理人员不仅有较强的思维能力,还要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这样才能使医院的效益得到有效的提升。目前,国外最为流行的医院管理模式为能本管理,能本管理理论起源于企业管理,应用于医院管理时就需要管理人员能够将自身能力与创造力、组织力相结合,进而达到明显的发展[5]。
我国大多数医院先存在的问题主要有:①管理人员的选择与医院的发展不协调,由于管理人员大多数由上级机管选出,但这些管理人员的管理理论与医院的管理理论不相符,不能适应医院的发展,也就不能为医院带来可观的收入;②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在医院这种专业性较强的环境中,医务人员的收入相近,并不能做到多劳多得的社会发展理念,并且当医务人员利用自身业余时间进行兼职时,往往被贴上“不合法”的标签;③能力人的界限不准确,何为能力人,是各机构应该着重考虑的主要问题之一,而目前对能力人的界限不够清楚。并且在目前的医院中,对于学历和文凭的注重高于能力和专业素养,这易导致医务人员出现消极心理,严重影响医院的可持续性发展[6]。
针对我国现阶段存在的问题,本文指出:①医院管理人员的选拔应交由医务人员和患者进行,这样能够有效保证人尽其才、人尽其用;②医院的发展也应该注重能力发展多于学历和文凭,这样能够激励医务人员不停学习的决心,培养更多的能力人;③医院应允许医务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兼职,保证多劳多得的收入平和,进而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综上所述,将能本管理理论引进医院管理中,能够使医院全面发展,并能够有效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积极进取的心态,适应社会经济环境的不断更新发展,值得在临床范围内大力推广。
[
参考文献]
[1]郝涛,陈建玲.能本管理理论在医院管理中的应用和探讨[J].医学与社会,2013,26(7):64-65.
[2]孙建华.能本管理与人本管理的异同分析及其应用创新[J].商业时代,2011(1):68-69.
[3]郭艳.能本管理在药学专业学生管理中的运用研究[J].贵州师范学院学报,2012,26(6):79-81.
[4]龚卫宁.综合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创新探索[J].江苏卫生事业管理,2012,23(5):26-27.
[5]崔艳.论“能本管理”理论在高校教师管理中的运用[J].北京科技大学学报,2011,27(3):165-166.
碳中和理论范文3
关键词:歌唱教学、器乐教学、律动教学、欣赏教学、创作教学
音乐教育是以音乐为内容的一种教育实践活动。中学的音乐教育是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培养学生对生活对美好未来的向往与追求的关键时期;是培养学生感受、体验和鉴赏音乐美的能力,形成健康的审美情趣,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的重要时期;是培养学生爱国主义情怀,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的重要时期。
一、歌唱教学中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歌曲是最大众化,最具教育性和普及性的音乐艺术形式。歌曲不仅具备节奏、旋律、和声等音乐之美,还综合着语言、文学、声韵等艺术之美,以及思想、意境等诸多美学价值。在艺术欣赏课中,我通过给学生们欣赏和讲解不同题材、体裁、风格形式的中外经典声乐作品,并在此基础上,教学生们学唱几首优秀的中外声乐作品。在唱的过程中引导学生结合唱歌发声的基础知识(姿势、呼吸、发声、咬字、吐字)和嗓音保护的常识,通过有感情的朗诵歌词,生动形象的讲授,声情并茂的范唱,听录音随琴哼唱,根据歌曲意境即兴绘图等,启发学生的形象思维。例如:欣赏歌曲《过雪山草地》时,通过我的讲解和分析,学生们对歌曲的意境有了较深的理解。这时,我把全班学生分成三组,朗诵组、演唱组、绘画组,随着音乐的响起,教室里的气氛顿时活跃起来。朗诵组极富情感的朗诵歌词,生动的表现了战士与风雪搏斗的坚强意志和信心;演唱组声情并茂的演唱歌曲,歌声壮阔而豪迈,演唱出了“革命理想高于天”的高尚情怀和乐观向上的英雄气概。绘画组满腹激情描绘出了钢铁与暴风雪搏斗终于翻过了雪山的场景。
二、器乐教学中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音乐的表现形式分声乐和器乐两大类,器乐是音乐艺术的重要部分,是普通中学音乐教育的重要内容。器乐教学的最大价值在于提高学生们的音乐素质,发展他们对音乐的感受、理解和表现、创造能力。器乐教学中需要眼、耳、口、手等器官协调并用,从而使大脑和手指,以及各种感觉和运动器官更加敏锐、灵活,使学生们的观察力、理解力、记忆力、想象力,操作能力等得到综合的发展。在艺术欣赏课中,我带领学生欣赏中外名曲,通过讲解曲中各种乐器的音色、音域以及他在乐队中的地位,表现形式等,使学生们能分辨各种乐器的音色,音域以及它丰富的表现力,为了让学生更进一步对乐器的音色学习、品味,我根据学校的实际出发,发动学生自制乐器,并把乐器运用到教学当中。如:以易拉罐装上沙子代替沙锤,把汽水瓶盖穿在一起替代串铃,以硬塑料瓶盖互相敲打替代小响板,把大铁钉拴起来敲打替代三角铁,罐头盒蒙上牛皮纸做手鼓等。在欣赏器乐曲《春节序曲》时,我节选其中一段旋律,根据学生们自制的乐器,把学生们组成一个简易的乐队,而我自己则充当总指挥。音乐开始,学生在指挥的提示下,根据自己所持的乐器,进行有序的演奏,一方面使学生充分感受到了各种乐器不同音色特点和表现力,另一方面发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开拓了学生的创造思维能力,提升了学生对乐器在音乐表现中的理解和鉴赏能力。
三、律动教学中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律动教学是一种能让学生全身心投入其中的审美体验和表现活动。在艺术欣赏课中,我通过对中外经典声乐作品、器乐作品的欣赏、讲解,使学生们理解、感受音乐作品的同时,鼓舞学生,在音乐伴奏下做各种简单的动作和舞蹈,展示力量和形态,来表现音乐的意境。例如:欣赏《川江船夫号子》时,通过我的讲解,学生们对每一段曲子的意境有了较深的理解,然后我让学生们假想,自己就是川江船夫中的一员,每人手持一船浆,跟着音乐,随着号子,作划船的动作,边划边喊号子,通过简单的律动,使学生身临其境。从而使学生把热情倾注,把学生自己的经验引发律动,借此发展学生的探索、创造意识和技能。
四、欣赏教学中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欣赏是音乐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音乐欣赏课中,通过欣赏各种题材、体裁、风格的中外优秀音乐作品,培养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扩大学生的音乐视野,丰富学生的音乐常识,提高学生对音乐作品的感受、理解、鉴赏能力以及发展想象力,丰富感情,陶冶情操。在欣赏音乐同时,我穿插讲述一些音乐作品中音乐要素的表现功能和音乐作品的曲式结构、体裁等方面的知识;讲述音乐的历史、特征、源流等知识;讲述音乐家的生平,创作个性,时代背景和有关史料等方面的知识。从而使得欣赏曲目和音乐知识有机的结合,逐步加深学生对音乐作品的欣赏水平,从官能欣赏进入感情欣赏和理智欣赏阶段。为了进一步引导学生,感受音乐语言,体验音乐情感,理解音乐作品,进而产生联想与想象。我利用多媒体、课件、音响等辅助教学来达到我所预期的教学目的。
总之,音乐教育是以音乐为内容的一种教育实践活动,是属于艺术实践活动为主的技能性学科。而且,从音乐教学内部的时间安排和支配来看,绝大部分时间都用于实践练习上。如果离开了这些实践性的学习,音乐教学就显得单调、贫乏,失去“音乐”特色,无法完成《大纲》所规定的多方面教学任务。
参考文献:《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学》上海教育出版社
《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教师用书》人民音乐出版社
《音乐周报》
《音乐课程标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人民音乐出版社
碳中和理论范文4
一、光船租赁合同概念的再界定
光船租赁法律关系是一种租赁合同法律关系,对于光船租赁合同的理解,国内学者多采用我国《海商法》第144条所下的定义,[2]252将光船租赁合同界定为:“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从内容的表述上看,这个概念与合同法上的租赁合同概念没有本质区别,①只是对租赁物进行了特定化。同时,这个概念与海商法其他租船合同的概念相比,主要在于强调出租人提供的船舶不配备船员以及船舶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在租船合同下,出租船舶是否配备船员的问题,究其实质就是确定由谁来合法地占有和控制船舶的问题。正如美国学者G.吉尔摩和C.L.布莱克所言,“以上所讨论的租船合同(指定期租船合同和航次租船合同),都与货物运输有关,是仍旧控制船舶航行的一方与另一方签订的运输合同。而光船租赁合同在实际的作用和重要的法律后果上,船舶的占有权和控制权从一方当事人转移给了另一方当事人,就像岸上不动产的出租,出租人把附属于财产所有权的许多权利和义务都已转给了承租人”[3]。可见,出租人提供的船舶是否配备船员只是光船租赁合同与其他租船合同在法律外延上的差别,而并未触及到其法律概念的内涵,因此不能揭示光船租赁合同概念的内容。我们认为,在界定光船租赁合同的概念时应以探求其法律内涵为宗旨,而不能仅停留在对法律外延的概括上,以《海商法》第144条的法律规定来诠释光船租赁合同概念显然并不确切。在此,笔者想引用英国学者S.Drury的论述来重识光船租赁合同的法律概念。“光船租赁合约,顾名思义,是一个船舶出租合约。依据该合约,租船人从船东那里取得了约定期限内具有排他性的占有、控制船舶的权利。”[4]
二、合同法理论下的光船租赁权法律属性
光船租赁合同属于财产租赁合同,故就其权利属性而言,光船租赁权应属于财产租赁权,依民法学界的观点,一般财产租赁权的法律性质,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学说,[5]即债权说、物权说和债权物权化说。目前,“债权物权化说”的观点为世界上多数国家的立法所采纳。依此学说,一般财产租赁权的性质为债权,但法律为强化其效力,使其具有物权化的趋势。这种趋势带来的法律效力上的一个显著效果就是使租赁权具有对抗效力。从债权的一般理论上讲,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对抗对标的物享有物权的人。但在租赁关系中,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可以其租赁权对抗取得租赁物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人,而对租赁物进行使用和收益。这是租赁权“物权化”的最集中体现。在我国海商法学界,对光船租赁权法律性质的认识多与一般财产租赁权的性质相同,认为光船租赁权的性质属于债权,但具有某些物权的特点。[2]93有观点进一步指出,[6]357-358光船租赁合同成立后,即使出租人将船舶让与第三人,原光船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新的船舶所有人必须尊重承租人对船舶的租赁权,即构成合同法意义上的“买卖不破租赁”。该观点主张光船租赁权本身具有对抗效力且对抗效力的发生时间始于光租合同成立。对此,笔者有不同意见。笔者认为,光船租赁权有别于一般财产租赁权的“债权物权化”性质,其不具有物权对抗效力,故光船租赁权应属于“未被物权化”的债权。由此,光船租赁登记应属于债权登记。理由是:第一,未经登记的光船租赁权不能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当船舶被出租人让与第三人时,即便不会影响到光船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并不意味着光船租赁权可以当然对抗船舶买受人的权利。根据我国《船舶登记条例》第6条之规定,未经登记的光船租赁权,不得对抗第三人。这里的第三人,虽未指明包括哪些人,但也未排除船舶的买受人,因此对于已经取得船舶所有权的买受人而言,未经登记的光船租赁权,显然不能对抗船舶买受人的所有权。可见,光船租赁权的对抗效力是在其依法履行了光船租赁登记程序后才具有的,而不是在光租合同成立时产生的。在光船租赁期间发生船舶的让与时,未经登记的光船租赁权不能对抗船舶受让人取得的船舶所有权,因此不能构成合同法意义上的“买卖不破租赁”。除了船舶买受人之外,“这里的第三人应该是广义的第三人,因为光船租赁不发生物权变动,未经登记的光船租赁,仅在光船租赁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既不能对抗与船舶有系争关系的第三人,也不能对抗与船舶无系争关系的第三人”[6]69。因此,光船租赁权在没有进行光船租赁登记的情况下,不应具有对抗效力,也不能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其仅应具有债权性质。第二,未经登记的光船租赁权不能对抗船舶抵押权。我国《海商法》第151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承租人事先书面同意,出租人不得在光船租赁期间对船舶设定抵押权。有观点指出,[7]该条款是间接地赋予光船租赁权对船舶抵押权的对抗效力。对此,笔者并不赞同。所谓光船租赁权对船舶抵押权的对抗效力,是以两个权利的存在为前提条件的,当两个权利均已设定后,方可谈及权利对抗问题。显然,《海商法》第151条第一款是对光船租赁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并不涉及光船租赁权与船舶抵押权的对抗效力问题。因此,从《海商法》第151条中尚不能得出光船租赁权对船舶抵押权具有对抗效力的结论。如前所述,未经登记的光船租赁权不具有对抗效力,不能对抗已经设立的船舶抵押权。当出租人未经承租人事先书面同意而与第三人设定了船舶抵押权时,该船舶抵押权也不会因《海商法》第151条第一款的规定而导致无效,此时光船承租人只能依据第151条第二款之规定“出租人违反前款规定,致使承租人遭受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向光船出租人主张损害赔偿。如前文所述,在英美法下,光租合同与期租、程租一样都被认为是“私人合约”而不要求进行登记。由此,光船租赁权也是作为“私人合约”下的承租人权利而仅具有债权属性的。出于立法渊源的考量,笔者认为我国《海商法》下的光船租赁权是对英美法下光船租赁权的继受,其法律性质具有一致性。作为英美法下光船租赁合同的格式范本,波罗的海航运公会制定的《标准光船租赁合同》(StandardBareboatCharter,租船合同代号“贝尔康”(BARECON))堪称“私人合约”的典范。在《“BARECON”89》(1989年修订版)第二部分(PARTⅡ)第10条中有这样的约定:“船东只保证在未事前取得租船人的批准时,不得将船作任何(其他)抵押。”这一约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光船承租人的利益在光船出租人设定船舶抵押权时免受损失。因为在英美法下,这样的法律风险是客观存在的。由于光船租赁合同属于“私人合约”,故光船租赁权仅能具有债权性质,而不存在“物权化”的表现,因此船舶抵押权的实现就会直接影响到光船租赁权的行使,而这一点与大陆法下的一般财产租赁权完全不同。正是由于英美法中的光租租赁权的债权性质,承租人对船舶抵押权因实现而产生的所有权等物权权利不能构成任何实质性的对抗力,所以在《“BARECON”89》中才将其设计成“事先同意”,以英美合同法规定的“保证条款”形式赋予光船承租人有权追究光船出租人违约责任的权利。①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格式条款与我国《海商法》第151条的规定完全吻合。由此可见,我国光船租赁合同的立法设计与英美法下的光租合同保持着高度的一致性,光船租赁权在“私人合约”的框架内仅具有债权属于,而不具有物权化的特征。这样的认识对于明晰光船租赁合同法律关系具有现实意义,同时对于澄清和捋顺光船租赁合同与光船租赁权登记制度之间的协调适用关系具有指导意义。
作者:李伟 单位: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
碳中和理论范文5
第一,课堂无效讨论过多。教师为了展示课堂的热烈气氛,使简单的问题复杂化、重复化。有人认为学生反应积极,就是主动参与,就是面向全体。表面上看学生都参与了,课堂气氛也很活跃,你说,我说,大家说,热热闹闹一节课,但仔细分析便会发现,思维的深度不够,导致的结果是传统的东西没有了,新的内容又没掌握。这样的讨论流于形式或作用不大,影响历史课堂教学的质量,导致讨论没劲。
第二,讨论的问题太浅或太深。在历史教学过程中,有的教师设置的问题太浅显,学生可以在教材中很快找到答案,这样组织讨论,表面上看学生很活跃,其实学生的思维是僵化的,课堂的繁荣是虚假的,这样的讨论根本没有价值。有的老师设置的讨论问题太大太泛太深,让学生无从下手,致使讨论陷入尴尬的局面。
第三,新版历史教材较直观,可读性强,但学生在自主学习时只是关注图片、事例,并不能深入去思考,这样也容易导致学生对教材产生厌倦。如果教师对学生自学没有引导好,处理好,课堂上再让学生参与讨论效果自然就差了。
第四,学生知识面的狭隘。尽管21世纪学生接触信息的机会与渠道多了,但是接触的东西是表面的、肤浅的,也不懂得筛选,尤其是一般校的初中生,他们主动思考、主动求知的习惯没有养成,个性偏激,语言贫乏,缺乏逻辑性,合作学习的技能偏弱。所以在课堂讨论时会因知识的狭隘造成讨论不能深入。如果加上讨论时间不充裕,更会影响课堂教学的质量。
那么怎样去使课堂讨论更有效、更优化呢?优化课堂讨论的方式有哪些呢?为此必须知道什么样的内容可以纳入讨论范围,因为肤浅的内容使课堂讨论流于形式,而艰深的内容则使课堂讨论失去生气。可以进行课堂讨论的内容大致有两类:一是知识障碍点,包括每课的重点、难点等。这些内容往往是学生理解教材内容、把握历史内涵的主要障碍。二是思维的障碍点,学生思维发生障碍一般是由学生的认知能力和知识难度的不适应造成的,也可能是因为思维定式受某种旧知识或某些传统的影响所致。这两个障碍是学生进行学习活动的主要“拦路虎”,将其作为讨论内容,能够保证课堂讨论的质量及效率。
那么优化的高效的课堂讨论又有哪些可操作的常用模式呢?
有效地课堂讨论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提示引导”式,即在老师的提示指导下逐步展开讨论,由易到难,由表及里,及时调控讨论进程,最后加以总结,这种讨论方式使学生的思维富于逻辑性,能保证课堂讨论的顺利进行和讨论质量。例如,在初三复习分析李鸿章时我提出“李鸿章是卖国贼吗?”让学生讨论,学生反映非常强烈,纷纷从自己熟知的李鸿章影视剧中找论据证明自己的观点,莫衷一是。于是我提示大家结合 “”、 “”中 “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思想,给李鸿章一全面认识。于是学生对李鸿章这一历史人物的认识通过讨论而丰富起来。二是“群体互补”式,即教师首先出示讨论内容,然后以学习小组为单位展开讨论,归纳小结后由组内代表在全班汇报讨论意见,未尽之处,本组成员进行补充。这种方式有利于智力互补,培养学生团结协作的精神。三是“自由讨论”式,即让学生围绕讨论内容各抒己见,自由辩论,在辩论过程中,老师要注意因势利导,把握方向,最后由老师或让学生在老师帮助下小结讨论结果,这种方式对于培养学生思维的敏捷性、提高讨论的质量很有帮助。例如在学习 “世界经济的全球化趋势”时我提出“经济全球化到底是‘陷阱’还是‘馅饼’?” 我要求学生依据手里的和书本的资料进行自由发言,结果学生七嘴八舌地从不同层面提出观点并阐述理由从而完成教学任务。四是“角色置换”式,即让学生根据讨论的内容,在教师的安排下分别扮演某些历史人物或社会组织,让他们“身临其境”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感受,而且能在一种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引燃学生心灵中创造的火花。
当然以上介绍的方法只是大家比较常见的,教学有法,但无定法,教师只要摆脱传统思想的束缚,使自己具有创造力,就能培养学生的创造意识和创造能力。实践表明,有效的课堂讨论,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增强学生的求知欲,发挥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作用;可以培养和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只要我们精心设计,大胆创新就一定能在教学中让师生都充分享受教和学的魅力。
总之,在历史教学中充分发挥课堂讨论的优势和对学生的有效促进作用,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究和总结。
碳中和理论范文6
【关键词】刚度理论;基础设计;体现
在基础设计结构分析阶段,设计员一般比较关注的是荷载数值及配筋的大小,即比较注重“力”的概念而往往忽视结构或构件抵抗外力的变形能力、反映结构构件内在联系、影响构件内力及变形相互关系的“刚度”概念。一方面,属于结构外部因素的“力”―活荷载以及基础的自重等在结构内部的作用、传递以及所引起的结构反应都要通过属于结构内部因素的“刚度”来完成。另一方面,规范中有关基础设计构件计算和构造方面的要求,其核心内容也是以刚度为主线。因此,作为设计者,能透彻理解结构刚度理论,并在结构设计中加以灵活运用,不仅能避免结构产生的不安全因素,而且还可以使构件以至于整个结构在荷载作用下,受力合理并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
1 适宜的地基(桩基)刚度是建筑地基基础设计的重要原则
高层建筑的重要特点是上部荷载大、基础底面荷载压力大、荷载大小分布不均匀情况较为普遍,因此也对基础的要求更高。基础不但应满足强度、稳定性、变形的要求,而且应有足够的刚度,方可保证上部结构的安全。
对于体形复杂、荷载差异较大的框架结构,采用基础刚度较大的基础形式可减少不均匀沉降,这类基础形式包括箱基、筏基、桩基等。
当柱下独立基础的长短边之比大于或者等于2、小于或等于3的范围时,对基础底板短向钢筋布置位置和数量的调整实际反映的是对基础底板不同位置刚度分布和变形考虑。
高层建筑和裙房之间不设沉降缝,当需要满足高层建筑地基承载力、降低高层建筑沉降量、减少高层建筑和裙房间的沉降差而增大高层建筑基础面积时,后浇带可设在距主楼边柱的第二跨内,此时应满足的三个条件是:
(1)地基土质较均匀;
(2)裙房结构刚度较好且基础以上的地下室和裙房结构层数不小于两层;
(3)后浇带一侧与主楼连接的裙房基础底板厚度与高层建筑的基础底板厚度相同。
由于高层建筑和裙房荷载差异较大,“先天”上对实现两者的均匀沉降不利,而裙房较好的整体结构刚度(包括了上部结构和筏板)对调节地基不均匀沉降有重要意义,而要求临近位置的基础底板厚度相同,实际是为让两者的刚度更接近,以更好的协调两侧的沉降变形。
筏形基础带地下室的高层和低层建筑,当地下一层结构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的相关规定体现了上部结构对作为嵌固部位刚度的要求。
通常在设计中都假定上部结构嵌固在基础结构上,实际上这种假定只有在刚性地基的条件下才能实现。对地基土而言,存在很大的不均匀性,在水平力的作用下,地基土会出现压缩变形,结构底部和地基也会出现转动,而上部结构计算的前提是嵌固,因此必须严格限制嵌固端的转动和位移,包括对回填以及地下一层和相连的上部结构刚度比值的要求都是为实现这一假定。
防水板下设置褥垫层的实质是降低地基土的刚度,在独基加防水板基础中,防水板一般只用来抵抗水浮力,不考虑防水板的地基承载力,由独立基础承担全部的结构荷重。为了实现结构设计构想,防水板下需设置实现软垫层的结构构造措施,由于防水板的受力特点,我们要求软垫层既要有一定的承载能力,又要有一定的变形能力,这种受力特点要求防水板的地基要有适当的刚度,即向下受弯时不至于产生超设计强度的过大的压缩变形,又要避免独立基础沉降时防水板承担过大的地基反力。在选择软垫层材料时,对于砂卵石及岩石持力层一般的回填土或者焦渣就可以起到降低防水板下地基土刚度的作用;而对于一般地基土,则需要采用聚苯板或者其它压缩模量更低的材料。在这里,我们无论选择哪种材料,布置褥垫层的范围及厚度,无不涉及到刚度和相对刚度理论问题。
变刚度调平设计实际是调整地基或基桩的竖向支撑刚度分布
(1)传统设计中过分追求高层建筑基础利用天然地基。将箱基和筏基应用于荷载和结构刚度极不均的高层及超高层框筒结构天然地基,导致变形超标,甚至基础开裂。
(2)筏板设计中对利用筏板刚度调整荷载、桩反力分布及减少差异沉降期望过高,与实际有差距。已有工程实践表明,通过优化布桩,调整桩土支撑刚度分布可以减少沉降差异。笔者曾在浙江旅游学院二期工程(多层),合肥桐城绿苑(二十八层)应用筏板基础,虽未出现变形异常,但仍值得反思设计的合理性。变刚度调平设计,实际是对基础刚度分布的设计,同样说明刚度理论在基础设计中的重大意义
2 抗拔桩刚度的合理选取
随着地下空间的广泛应用,地下室抗浮需要设置抗拔桩的情况十分常见。现行的基础及桩基规范没有明确给出抗拔桩刚度的计算方法,传统抗拔设计中往往由土的参数直接算出基桩抗拔承载力特征值,而很少考虑桩土刚度、桩顶连接构件的因素对桩基抗拔力的影响,笔者认为需要改进。以盈建科基础设计软件为例,桩刚度既可以根据人工输入的地质资料自动计算,也可以人工直接指定。不区分桩型桩长桩径土层等因素取统一的刚度值显然不合理,软件采用的桩刚度计算方法是:Kp=Q/S(“平均桩反力”/“桩顶沉降”)。对八方城・城市综合体、北干街道墩里吴社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杭州恒大水晶国际广场项目的基桩抗拔刚度统计,抗压刚度是抗拔刚度的1.5~2.1倍,抗拔桩按统一的默认值取值明显偏大,将导致抗拔桩承载力的较大富余,不经济;对于整个地下室总的水浮力是个定值,那么其它抗拔刚度比实际大的桩抗拔力就少算了,可能导致最终配置的抗拔承载力不足而产生安全隐患。
3 地下室外墙计算模型取决顶板、侧墙、底板的相对刚度
地下室外墙底部一般与刚度很大的基础底板或基础梁相连,底板刚度远大于墙体的刚度,故可视为嵌固。当基础底板厚度小于外墙厚度,则在侧墙计算时,底板应视为侧墙的铰支座。在特殊的场地情况下,例如侧墙高度较高,而地下室底板在防水和计算上不需要较大厚度,甚至出现侧墙和底板厚度关系上的“倒挂”。工程实践上经常考虑在地板下一定范围内构造加厚底边,以满足侧墙以底板作为嵌固端的需要,从而避免侧墙底部以铰支座计算而导致侧墙需要加厚或者是为控制裂缝而大量增加配筋不经济。
结语
总之,既要保证基础结构安全 , 同时又要沉降变形要求 ,还要做到经济合理 。要达到这些目的 ,设计中不仅要考虑外因即基础设计所受 “力 ”数值大小 ,还要重视结构的内在本质因素即刚度。透彻理解刚度理论是基础设计结构设计的前提和基础 ,并在具体工程中加以灵活运用,才能使基础结构设计安全合理经济。
参考文献:
[1]张元坤,李盛勇.刚度理论在结构设计中的作用和体现[J].建筑结构,2003,02:6-11.
[2]朱亮,曲桂龙,郑雪飞.刚度理论在基础设计结构设计中的体现和作用[J].门窗,2013,08:4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