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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包装的现象范文1
关键词:过度包装;欺诈;责任
中图分类号:F71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近年来,商品过度包装之风愈演愈烈,过度包装问题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当前我国零散的标准和原则性的法律法规,难以对当前豪华包装等商品过度包装问题进行有效规范。如今,商品过度包装充斥着市场,不仅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利益,更为重要的是浪费资源和能源、污染环境,这种现象与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构建节约型社会相悖。
一、商品过度包装的概述及根源
(一)商品过度包装的界定
按我国《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的规定,所谓的“过度包装”是指超出保护商品、方便运输、介绍或说明商品功能要求的,即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超过必要程度的包装。按照国际一般规定,包装成本超过产品出厂价格的15%就属于“过度包装”。过度包装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是包装层次过多、容积与体积过大、耗材份量过重、选材档次过高、装饰奢华、包装成本奇高、价值比例失调、附加成分繁复等等。
(二)商品过度包装的根源
1.消费者的“面子文化”
过度包装在我国有其特定的社会心理基础,中国人比较注重形式上的礼尚往来,由于“面子消费”、“身份消费”、“象征消费”,使商品超越了自身“物的属性”,成为一种买得起的身份象征,所以礼品市场成为了过度包装的重灾区。
2.商品的技术含量较低
过度包装泛滥的行业,大多是产品技术、科技含量比较低的行业,如食品、保健品、茶叶、酒类、化妆品等。它们大多属于传统行业,行业的利润空间不大,而一些企业为了急于摆脱低价位,只能在外部包装上做文章。
3.不需要承担环境成本
过度包装加大了全社会的成本,但涉及包装的企业却不承担这一成本;减少包装材料的使用对全社会有好处,但却可能影响单个企业产品的销售。所以,只有所有企业都承担这种成本,单一的企业才不会在市场竞争中失败。
二、商品过度包装构成欺诈
(一)需要承担欺诈责任的理由
(1)商品过度包装已成为当今社会一大公害,在多个方面给社会带来经济损失和社会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宋晓华认为,商品的过度包装加大了商品成本,直接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也助长了商业欺诈之风。因此,他认为应该将愈演愈烈的过度商品包装列入商业欺诈行为进行约束。(2)有部分生产商、销售商在利益的驱动下,商品过度包装现象泛滥。而我国现行法律中对产品包装做出的规定如《清洁生产法》第20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17条的规定等都比较笼统。为此,应对由于包装过度,导致消费者对其商品品质、数量等存在重大误解的,应当认定为欺诈。
(二)商品过度包装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
1.经营者的欺诈故意
(1)经营者对商品过度包装的情况是否知悉。商品经营者可以分为生产者和销售者。生产者是商品的制造者,对商品的各方面情况最为熟悉;而销售者作为联系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中间人,负有了解商品真实情况的义务,也可推定销售者知悉商品过度包装的情况。(2)经营者对商品存在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的情况是否知悉。商品存在过度包装,容易使消费者产生对商品真实情况的误解。因此,可以认为,经营者对商品过度包装容易导致消费者对商品真实情况产生误解这一情况是知悉,并有意识地加以利用的。
2.经营者实施了欺诈行为
(1)通常情况下,生产者负责商品的生产,同时负责对商品进行包装,或对商品采取何种包装有选择权和决定权。多数消费者习惯性地通过包装的整体外观,而非包装上的文字说明对商品的真实情况作出判断,生产者可利用过度包装使消费者产生错误认识。因此,过度包装商品实质上是一种欺诈行为。(2)由于销售者所处地位决定了其对消费者负有告知商品真实情况的义务,如果销售者没有履行这一告知义务,就是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了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在商品买卖过程中,销售者尽管可能已明确告知消费者商品的真实情况,但由于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仍应成立欺诈行为。
3.消费者因受欺诈实施了消费行为
消法的基本目的是保护整体消费者的利益,进而维护健康的市场竞争秩序,它是立足社会整体利益本位,而非个体利益本位。从某种意义上说,消费者保护案件可以被看作是个别经营者与全体消费者之间的案件。对于消费者是否受到欺诈,不应当依据个别消费者的主观状态作出判断。因此,即使部分消费者对商品的包装与其真实内容不符的情况是知悉的,但只要商品的包装不符合法律关于包装标准的规定属于过度包装,就可以认为经营者的行为具有欺诈性,而消费者因此作出的消费行为就是在受欺诈的情况下实施的。
4.消费者受有损失
商品的过度包装对消费者的损害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商品过度包装而增加的成本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这对消费者来说是额外的负担。这种损害并不因消费者对商品过度包装是否有认识或者采取的不同态度而有所不同。即使在消费者有意识地去购买过度包装的商品的情况下,这种损失仍是客观存在的。
(三)商品过度包装应承担的欺诈责任
我国消费者协会就明确指出:凡包装体积明显超过商品本身的10%、包装费用明显超出商品价格的30%,就可判定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业欺诈。因此,对于商品过度包装问题,应该由生产者承担欺诈责任:(1)经营者知悉商品存在过度包装的情况,明知商品过度包装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并且有意利用消费者的这一误解,经营者这样的主观状态应认定为故意欺诈。(2)经营者以营销为目的,利用消费者的购买心理,故意将商品过度包装,已达到消费者的心理需求,而商品的实际价值却远不如外包装,经营者的这种行为构成欺诈。
三、总结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认为,过度包装符合消费欺诈的构成要件,应该认定为欺诈。如此一来,可以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条款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遏制经营者生产和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行为。
参考文献
[1]吕庆华.商品过度包装的危害及其防治[J].当代财经,2006年第2期
过度包装的现象范文2
关键词:过度包装;循环经济;节约型社会;适度包装
中图分类号:F27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7)10-0138-02
1过度包装的成因与体现
按最近刚刚审批过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的规定,所谓的“过度包装”,是指超出保护商品、方便运输、介绍或说明商品功能要求的,即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超过必要程度的包装。
过度包装的特征主要体现在:
(1)包装设计不当、包装体积过大。或许是因为消费者觉得商品包装得越大,里面的“内容”越多、消费起来越显得有“气派”,一些企业便用假厚壁、大盖子、泡沫或其它填充物,随意地扩大包装体积,甚至“虚泡”到商品自身体积的80%乃至以上。如一瓶只有20克重的某品牌眼霜,其精美的包装瓶和外包装盒,不论其重量还是其体积,都达到了产品本身的数倍;
(2)包装层次过多、包装功能重复。不知是出于包装层数越多越显得珍贵的心理作祟,还是其它什么原因在作怪,重复包装、多层包装的现象越来越普遍,甚至不乏“盒套盒”的。如一盒高档茶叶,最外层是手拎袋,里面是一个精美的雕花方形木盒,盒内垫有一层泡沫塑料,并衬有黄色绸缎,绸缎内是两个密封罐,罐内还有一个塑料真空包装袋,里里外外共有五、六层。
(3)包装用料质量偏高、装饰豪华过剩。除普通的木材、纸张、玻璃、塑料、金属外,不少包装物还选用了精美的藤编竹编、精制的陶瓷器皿和名贵的木材与绸缎,锡箔、银箔、仿金箔等不易降解材料也被广泛地使用,有的包装盒表层还进行了大面积的金、银凹版和丝网印刷,装饰得“富丽堂皇”。如一只小小的打火机包装盒竟用了几百元钱的水晶材料来制作;
(4)包装“伴侣”过多、主附商品不明。也许是精美包装的高附加值利润驱使,与主销商品包装在一起的伴侣商品也越来越多,有名烟、洋酒、人参、手表,有啤酒、咖啡、茶叶、茶具,也有金币、银币、玉佩、纪念币,“搭售”的形式越来越多。
(5)方便型商品充斥、一次性包装泛滥。不知从何时起,以“方便”为最大特征的快餐、速食品、方便面、瓶装水、罐装饮料等方便型商品,在生活中随处可见。
2过度包装的危害令人担忧
越演越烈的过度包装,不仅给社会,而且也给企业和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1)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我国的许多豪华包装物都是用原生材料制成的,它们主要来源于木材、石油、煤炭和金属等国内紧缺资源。例如,全国一年生产的12亿件衬衣中,8亿件是用纸盒包装的,约用纸24万吨,相当于包装掉碗口粗的树木168万棵,若全国所有商品的包装用纸,不知一年要砍掉多少树木?一度曾让国人引以自豪的“地大物博”,近年来却频频拉响了资源危机的警报,森林萎缩、土地减少、煤炭紧缺、石油紧张、铁矿石猛涨……,对此,过度包装是否毫无责任呢?
(2)产生了大量的固体垃圾,危及生态环境。由于国内的包装废弃物和一次性包装材料的回收利用率仍然较低,大部分的包装废弃物都与生活垃圾一起进入垃圾收集渠道,变成了城市垃圾的主要来源之一。据测算:有的城市包装废弃物已占到城市生活垃圾的30%,甚至高达60%,有的城市郊区一圈都是垃圾,出现了“垃圾围城”现象。特别是节假日一过,城市环卫工人的工作量就要比平日增加两三成,这不仅给环卫部门增加了清运工作,也增加了治污的社会成本,而且废弃物与垃圾的填埋,还会占用更多的土地。
(3)助长了行贿受贿、送礼拉关系等歪风邪气。我国是一个崇尚“人情与关系”、“官本位”的思想还很严重的国家,一些购买者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或出于被逼无奈,需要托人“帮助”自己,不得不花大价钱购买所谓的“高档礼品”,与某些“人物”建立和维系某种“感情与关系”。因此,一些“精明”的商家便利用这些特殊需求,让过度包装成为了建立与维系这种感情与关系的载体,让行贿受贿、拉关系披上了一件“行善”的外衣。
(4)增加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又鼓励了不正当的竞争。自然,包装越豪华、印制越精美,成本支出就越大。据有关人员测算:有些豪华包装的支出已占到总售价的70%-80%,甚至有超过100%的。刻意地去追求“上档次”的豪华包装,不仅使得许多企业包装成本居高不下,也使得其他同类企业也不得不把主要精力放在追求豪华的外包装上,而不是放在如何提高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上,企业陷进了不正当竞争的怪圈。
(5)催高了商品价格,又让消费者蒙受欺骗。通过对市场上某些商品几年的包装情况分析,似乎原本普普通通的商品只要套上豪华大礼装,便可迅速飞上枝头成为“凤凰”,而且售价也可随之一路攀升。比如,原本才卖70元一斤的某散装铁观音,一旦被分装在华贵的盒子里,3两就可卖上77元;又如,国家曾明文规定降价的药品,经厂商改头换面以后,便可以更洋化的名称、更精美的包装和更高的价格重新出现在病人面前,至于包装物内的究竟有多少成份、质量如何?普通消费者是很难辨清的。
3提倡简约适度遏制过度包装
“人靠衣裳马靠鞍”,何谓过度包装、何谓适度包装?其界线很难确定,而且也在不断变化着。但是,在资源短缺与生态失衡越来越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两大瓶颈的局势下,提倡简约适度、遏制过度包装,也是发展循环经济、构建节约型社会的一个重要体现。当然,离不开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等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1)政府是倡导简约适度、遏制过度包装的导演和管理者。政府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者、引导者,又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管理者和监督者。倡导简约适度、遏制过度包装,同样也需要政府通过宣传教育、立法行政和经济杠杆等手段发挥作用。
①加大宣传教育的广度、力度和持久度。宣传教育是建设和谐社会最有效的手段之一,也是说服企业和消费者自觉遏制过度包装的最温和、最不易引起冲突的手段。
②制定统一的包装技术标准。《通则》还可考虑扩大规定范围,如把儿童用品、一次性用品、一次性包装物和重复利用的包装物也统一制定规范标准。
③完善相关的包装法规,加强执法力度。遏制过度包装,除了要有统一的包装技术标准这把“尺子”之外,还需要相关法律法规这条“鞭子”。
④加强对包装领域的管理、核查和监督。上一级政府今后在考核下一级政府与官员的业绩时,应改变过去单纯以GDP增长率作为“指挥棒”的考核体系,要把单位GDP的“三废”排放率也纳入到考核范围中去,让基层政府也能关注到生产企业过度包装的问题。
⑤发挥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增加过度包装的成本负担。针对资源断缺和生态环境严峻的形势,相关部门还应对过度包装的制造者和消费者征收高额的“资源浪费税”、“排污税”和“消费税”,提高生产和消费此类商品的成本。
⑥加快改革步伐,限缩错位的消费结构。“买的不用,用的不买”的错位消费结构,不仅能使过度包装长盛不衰,而且两者缀合在一起还能彼此促长。虽然,限制或缩小错位消费结构不能立竿见影,但政府可通过加快政治体制、经济体制与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使消费结构逐步走向合理。
(2)企业是实现简约适度包装的主体力量和关键。政府在过度包装问题上的所作所为,只能改变企业与消费者的包装观念和消费习惯,而真正能做到适度包装的应该是各级各类企业尤其是生产企业和包装企业,它们才是实行适度包装的主体与关键所在。
①革新包装技术、探索新型材料。包装技术的进步在企业实现适度包装、绿色包装过程中的贡献率最高、作用最大,企业要加强与科研机构合作,革新防震、防潮、防霉、防蛀和缓冲包装技术;探索新型的节能包装材料,或采用资源丰富型材料替代稀缺材料来制造包装物;或限制乃至取消除特殊用品之外的一次性消费品和一次性包装,开发能循环往复使用的包装物。
②更新包装理念、创新包装设计。过去“傻、大、黑、粗”的包装要改变,如今,过度包装也要“瘦身”,包装的促销功能发挥不一定要体现在包装材料的高档和印制的考究上,完全可以体现在包装结构、包装设计的创意上。
③积极疏通包装物回收利用的渠道。生产企业和包装企业要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按照“资源――产品――废物――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模式,探寻多种形式、多条渠道的包装物回收利用途径。如对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空调、电脑等需要送货上门的大件商品的包装物,除改用不易破损的材料外,还可通过押金制的办法,委托零售企业的运送或安装人员顺便捎回,待集中起来后再返还给厂家重新使用。
④实行商品销售与商品包装相分离制度。批零、物流企业除了要配合生产、包装企业做好包装物的回收利用外,更要根据客户购物的真实用途,实行商品销售与商品包装相分离的制度,即对供应集团消费的商品,可以要求生产企业只提供简单的大包装,对于普通居民自用的商品,则提供一般包装,而对购物是用来送礼的商品,可以由顾客单独购买不同级别的包装物,由销售企业免费帮助包扎。
(3)消费者是适度包装的最终需求者,也是遏制过度包装的最基本力量。过度包装之所以能长期存在,其根本原因在于消费者对它存有广泛的需求,显然,遏制过度包装不能缺少消费者的热情参与。
①消费者要树立适度消费、理性消费的健康观念。虽然,眼下“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的“负债消费”和“个性消费”等观念,在社会上尤其在年轻人中非常流行,但作为一个成熟的消费者,应谨慎地对待这种“提前享受”行为,理性地分析各种条件,树立适度消费、理性消费的观念,而不能不顾社会责任和自身状况盲目地跟风和一味地攀比。
②消费者在选购和消费商品时,应冷静地结合社会资源丰欠程度、环境状况、个人收支、商品最终用途和性价比等情况,理性地选择那些包装结构合理、用料适当、标识准确、物性纯化的适度包装的商品。
③辨识商品包装与亲情传递间的关系,切不可把表达亲情与包装档次等同起来。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已有越来越多消费者认识到,商品的内在质量是最重要的,外部包装不管如何豪华,只能是“锦上添花”,不能“喧宾夺主”。
过度包装的现象范文3
关键词:包装减量化;毛净指数;过度包装;包装废弃物
中图分类号:F25213 文献标识码:B
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绿色生态经济模式。低碳经济下商品包装减量化是必然趋势。然而,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商品包装层次过多、空隙过大、选材用料奢华失当,从而形成大量的包装废弃物。包装废弃物难以回收利用,既浪费资源,加重消费者负担,又污染了环境,因此,商品包装必须减量化。而适度包装的“度”是当前国家标准中的灰色区域,如何量化“度”是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2010年4月27日《中国包装报》报道:“目前我国 50%以上的商品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过度包装问题。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占到全部固体废弃物的一半,而城市生活垃圾里有1/3属于包装垃圾,年废弃价值高达 4 000亿元。我国已成为世界上过度包装问题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2009年1月5日,国务院《关于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的通知》({2009}5号)提出根治商品过度包装。虽然国家法规对商品包装做了原则性的规定,但是立法方面还明显欠缺,主要体现为:(1)商品包装减量化的政策概念化,倡导性强,可操作性差;(2)政策法规存在“灰色区域”,不能从根本上杜绝过度包装;(3)商品过度包装的“度”难以衡量;(4)政企之间缺乏沟通,商品包装减量化难以实施(王峰,2010)[1]。我国应借鉴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商品包装减量化的立法,制定统一规范的《包装法》。政府要加强法律约束和政策扶持,各个生产企业应当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消费者更应该理性消费、适度消费、绿色消费,从而根治过度包装。
一、毛净指数
按国家技术规范《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我国主要以五种方式标注商品净含量,包括质量(重量)、体积、长度、面积以及计数。目前,企业商品过度包装主要体现在:体积过度、重量过度、成本过度。基于此,商品包装指数化在体积、重量、成本上作出明确规定就能有效地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毛净指数”[2]是新提出的解决商品过度包装的一个原创性概念,包括了商品包装“体积毛净指数”和“重量毛净指数”。“体积毛净指数”为商品包装体体积 ( 毛体积)与商品实物净体积的比值 ,英文表示为 GV/NV( Gross Volume/Net Volume );“重量毛净指数”为商品毛重与商品实物净重的比值,即商品的“毛重/净重”,英文表示为GW/NW(Gross Weight/Net Weight)。在原有商品包装标准的基础上,再引进“毛净指数”,形成新的标准来限制商品的“豪华”包装,可实现商品包装减量化。
二、推广商品包装毛净指数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明确过度包装的“度”
将毛净指数引入政策法规,能够最直接地根治商品过度包装。毛净指数能够明确商品包装的“度”,使企业自觉追求减量化的包装生产,政府以及相关协会也可以方便地进行监督和引导。
从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就致力于治理商品的过度包装,提倡商品包装减量化,然而过度包装却是愈演愈烈。主要原因是由于政策法规没有严谨科学的“度”的数量化衡量指标,欠缺可准确、有效衡量和执行的相关条款,政府部门难以监管过度包装。目前部分商品包装走向极端,质量极其普通的商品包装却美轮美奂,大大超过商品本身的价值。日本包装法规定包装成本不应超过产品净利润的15%,这样便很好地控制了产品间隙率过大和使用成本较高的材料进行包装的问题。
(二)有利于消除现行法规的“灰色区域”
2011年1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局表示,目前市场上商品过度包装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为从源头抓起,加强商品过度包装管理,整治商品过度包装之风,减少资源的消耗,国家标准委制定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该标准是现阶段衡量商品过度包装的主要标准,然而新标准存在“灰色区域”,很难有效地遏制过度包装。目前我国只有化妆品和食品有过度包
装的执行标准政策法规,源于这两类产品过度包装问题突出。而药品、保健品等许多商品尚无标准可循,政策法规明显不健全。
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对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的空隙率、层数和成本等三个指标做出了强制性规定,分别是包装层数3层以下、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60 %、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虽然新标准有数量化的指标,却不能从根本上限制过度包装。新标准规定“层”数在3层或以下,允许的包装层数实际是四层(初始包装称为第0层),企业在“层”这个“灰色区域”就可以大做文章,每一层都可以过度。根据该标准,“过度包装”可以符合政策法规标准。比如2011年1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局抽检的大部分商品包装层数是符合政策法规指标的(见表1),但实际上是存在过度包装,只是现行标准难以检测出来。
同时,新标准中的空隙率也明显偏大,销售价格虚高现象普遍存在。20元500克的酒经过过度包装后要价300元,50元500克钱的茶叶经过过度包装后要价680元,220克虫草经过盛妆后要卖3 400元。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局抽样统计,在生产领域,包装层数、包装成本与出厂价格比、包装空隙率的指标合格率分别为994%、942%、833%;在销售领域包装层数和包装空隙率的指标合格率分别为994%、679%(见图1)。
对于现行的标准,如图2所示,包装空隙率仍是影响商品包装合格率的主要原因,商品包装空隙率指标合格率与商品包装合格率呈正相关。原因在于:相较于包装层数和包装成本,商品包装与内装物间的空隙更具有隐藏性和欺骗性,现行标准难以检测,消费者从外观更难判断,因此故意扩大商品包装空隙成为企业虚假宣传,诱导非理性消费的重要手段。毛净指数的运用将有效地降低包装空隙率,抑制过度包装。
(三)有利于源头减量控制包装废弃物
包装废弃物减量控制必须从源头抓起。大部分学者研究的是如何对已经产生的包装废弃物进行焚烧、填埋、回收利用,这是治标不治本,而现行标准又不能很好地从源头减量控制包装废弃物。
毛净指数是针对现行标准的缺陷而提出的一种新的衡量标准,可从源头对包装废弃物减量控制。毛净指数不仅严谨的控制包装的“度”,同时也影响着消费者对精美包装消费观的改变,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
(四)有利于检测评价商品包装
在目前标准下,企业利用政策法规的“灰色区域”,依旧可以过度包装,而相关部门却很难检测包装是否过度。毛净指数触及了包装过度问题的本质,是检测评价商品包装“度”的有效尺度。GV/NV、GW/NW对于具体商品的标准一旦被明确,商品包装是否“过度”,或者说是否违反政策法规,是很容易检测评价的,这大大简化了相关部门的检测监督工作。另外,毛净指数还可以标在商品的包装体上,过度包装与否清楚明了,同时可以让企业自觉远离过度包装。利用毛净指数可推广标箱法检验商品过度包装。所谓标箱法检验就是相关过度包装检测部门或者消费者根据企业在箱体标识的毛净指数来检验该商品是否存在过度包装。由于毛净指数易于理解,相关检测部门或普通消费群体均可检验,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发挥普通消费者的监督力量。
(五)有利于监管过度包装
政府部门可依据毛净指数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强制性规定具体商品类的毛净指数量化标准,并依此为依据来监督、引导企业的包装运用。在满足毛净指数包装的规定下,相关部门可以依据规定,鼓励企业尽可能降低包装体的毛净指数,追求减量化包装,促进包装创新设计,并可依据毛净指数值降幅比例给予一定比例的政策性补贴。
三、商品包装指数化的推广与应用
(一)部分过度包装的例子
虽然国家推行了限制过度包装的政策法规,很多商品还是存在过度包装,最明显的是酒、茶叶、月饼、药品、营养保健品等。依据现行的标准无法准确去检测、监督过度包装。比如月饼包装抽查产品合格率高达99%(见表2),而实际上这些商品包装是不合格的。
据2011年国家统计局预测,从2011年到2015年,包装工业总产值可达到6 000亿元,平均每年以6%的速度增长。到2015年,纸包装制品可达到3 600万吨、软包装制品946万吨、金属包装制品491万吨、玻璃包装制品1 550万吨。其中纸板包装所占比例是最大的。依据毛净指数的实际测量结果判断,我国包装工业的总产值至少有10%是用于过度包装,那么到2015年用于过度包装造成的包装废弃物将高达6587万吨,造成的资源浪费达600亿元。过度包装还涉及其他相关的资源浪费,如物流运输、废弃物处理等。
(二)毛净指数的推广
1.确定及明示包装的“度”。现行标准虽然倡导商品包装减量化,而没有给出过度包装的衡量尺度,也就是“度”。根据毛净指数,再结合各类商品规定“度”的基准线,以“毛体积/净体积”的比率和“毛重/净重”的比率作为基准来衡量商品“过度”与否。毛净指数还可标在包装体上进行明示,只要依据包装体上的指数就可简单、清楚地知道该类商品过度包装与否,这是现行标准所不能做到的。
2.开征过度包装税。运用毛净指数以及税费杠杆进行调控,对过度包装的商品开征包装税。具体做法是把毛净指数设为税收模型的一个指数变量G。假设税收模型为 现税=G*原税,指数变量G可根据限制过度包装的执行效果进行微调,倘若执行效果还是不明显,税收模型还可调为现税=G2(3,4…n)原税,税收模型与毛净指数呈指数关系,毛净指数越大,所要交缴纳的税费越多。多出一个单位毛净指数,所要缴纳交的税费多几倍,这样企业会慢慢地自觉追求毛净指数最小化,从而达到包装减量化的要求。换言之,根据毛净指数,商品进行过度包装,那么就必须缴纳大量的包装税,企业面对成本压力就会对过度包装形成恐惧。同时,对于自觉追求包装减量化的企业进行政策奖励,可给予一定的税费补贴。这样引导企业包装减量化的效果会更好,企业既可自觉包装减量化,又可专注于产品质量,从而建立自己的核心竞争优势。税费效应可引导企业杜绝过度包装。
3.建立“包装”交易权制度。依据毛净指数,可模仿“排污”交易权建立“包装”交易权制度或商品包装责任制度。“包装”交易权制度有助于从源头杜绝过度包装,具体操作如下: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根据毛净指数评估具体商品的毛净指数上限值,并将毛净指数上限值分成若干规定的包装数量份额,每份包装数量份额为一份包装权。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在包装权一级市场上,采取一定方式,如招标、拍卖等,将包装权有偿出让给过度包装厂商。包装厂商购买到包装权后,可根据使用情况,在二级市场上进行包装权买入或卖出。该制度再加上税费效应可从根本上杜绝商品过度装。
(三) 推广毛净指数前后的对比
在商品包装减量化的大背景下,现行的标准没有很好地限制过度包装,将毛净指数引入限制过度包装的标准后,效果将非常明显。对比结果如表4所示。
四、结束语
过度包装违反低碳以及绿色消费的精神,体现了政府对过度包装管制不力以及企业社会责任缺乏。商品包装减量化是一种必然趋势,探索如何实现商品包装减量化是现阶段的重要研究课题。针对当前的政策法规概念性、倡导性强,可操作性效果差的现实,本文从易于操作和明确化的视角提出用毛净指数指标去限制商品的过度包装。毛净指数应用的政策法规效果将会十分显著。毛净指数的推广运用不仅可改变当前的消费观念,营造一个绿色消费、节约资源的环境,同时也将促进商品包装技术的良性改革。
参考文献:
[1] 王峰防范商品过度包装的立法思考[N]法制报,2010-10
[2] 周宏 ,涂晓玲商品包装“毛净指数”的建立与推广运用[J]商业研究,2011(12):100-104.
[3] 沈黎明, 金国斌, 顾祖莉商品包装过度化及其对策研究[J]包装工程,2004(25):50-57.
[4]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N]粮油食品信息报,2009-06
过度包装的现象范文4
关键词:商品过度包装;对策;建议
Abstract: excessive commodity packaging of the economy is not normal phenomenon, has worsened to become increasingly serious social problem, however, our country's existing laws regulating the governance excessive packing problem exists unilateralism and not integrity. So from the legal management, should strengthen the development of recycle economy of legislation, perfecting enforce standards, to adjust the packing building management measures of the complete legal sanctions and right relief system.
Keywords: commodity excessive packing; Countermeasure; suggest
中图分类号:F04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按照我国《2008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规则》的规定,过度包装是指超出商品方便运输、介绍或说明商品功能需求的,即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超过必要程度的包装;《201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对其作了修改,过度包装是指超出正常的包装功能需求,其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超过必要程度的包装。国际上的一般规定是包装成本超过产品出厂价格的15%就属于“过度包装” [1]。也有观点认为,包装物的价值超过被包装产品价值的1至2倍,就称为过度包装。
一、过度包装产生的原因分析
1.从监督管理体制上说,是监管不力的结果。一方面,在过度包装的萌芽阶段,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无法可依。根据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介绍,商品过度包装屡禁不止,归根结底还是一个标准缺失的问题[2],而标准缺失导致难以从源头上治理过度包装。
2.从市场机制来看,是市场过度竞争的结果。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市场失灵导致包装的实际价格很难等于最优价格,物美价不廉。而且我国的包装行业发展过程中,很少或不计环境成本,并以此为代价,形成较低的生产成本,获得一定的价格优势。
3.从企业方面分析,既有企业自身发展的合理需要,更是商家贪财图利的结果。经营者因受利益驱使而过分夸大包装的促销功能,商品越来越多的换上精美“糖衣”,争相以豪华包装提高商品的价格。加上市场监管主体在执法力度不够,行业缺乏自律[3],助长了企业的失信行为。市场经济也是信用经济,然而在经济利益诱惑下,更多的企业宁愿选择短期获利行为,对其生产的产品进行超限度包装,这种美其外表空其内容、质量的行为使部分生产商和销售商迅速致富,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
4.从消费者层面讲,是公众盲目攀比心理的结果。买方的非理性消费观念,是造成过度包装的又一个诱因。产品的质量、数量、价格、功能等本应作为消费者考虑的第一因素,但是,由于畸形的消费观念影响,取舍的决定因素反倒成了商品的外在美观。这固然是国民的面子心理在作祟。而且政府实行“限塑令”前,商场免费供应顾客塑料包装袋,也刺激了消费者的不理性消费行为。
二、商品过度包装引发的问题
1.环境污染问题。商品的过度包装,首先带来的问题就是包装废弃物对自然所造成的直接影响――污染环境。可用于商品包装的材料类型多样,由于没有建立起或切实执行有效的垃圾分类和回收再利用制度,变废为宝,产生了大量的包装废弃物。这些被丢弃的包装废弃物与其他类型的垃圾一起被送往填埋场进行填埋或者燃烧。被填埋的废弃物,有些不仅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分解,更为严重的是,许多包装废弃物的材料中含有化学成分或重金属成分,处理不当的后果是对土壤以及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而采用燃烧的方式,所释放、泄露出的烟气对周围的空气质量也是巨大的破坏。
2.资源浪费问题。过度包装除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之外,还直接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过度包装是对资源和能源,特别是不可再生资源或再生周期较长的资源的严重浪费,加速了资源和能源总量不合理减少。显然,过度包装不符合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求,与建设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倡导大相径庭,也与发展低碳、循环经济的宗旨相背离。
3.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根据政治经济学原理,商品由使用价值和价值两部分构成,而包装并没有也不可能增加商品的使用价值,不能创造除商品本身之外新的功用。对于过度包装的商品,是一颗被“糖衣” 包裹着的“炮弹”,顾客并非受益人,而是受害者。过度包装的商品不仅价格高昂,还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过度包装只会误导消费者的判断和选择,做出非理性消费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假冒伪劣商品的流行。所以,经营者出售的过度包装商品已侵犯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不必要地加重购买人的经济负担,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部分商品过度包装的规制与不足
针对部分商品的过度包装问题,国家先后出台了3项国家强制性标准,分别是《2005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2008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和《201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这是由国家质检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单独或联合制定的几个约束特殊行业包装问题的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月饼、茶叶、酒类、食品、化妆品等包装问题突出的商品已进入由法律规制、政府治理的范围,这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过度包装商品的泛滥,缩减了生存空间。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的《201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已有一年多的时间,它扩大了强制实行国标的商品范围,对于治理食品和化妆品领域的包装过度化发挥了积极功效。然而,原则性的规定和零散的标准,难以对当前严重的包装问题进行及时且有效地整治。
四、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对策及建议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首先,制定出台《包装法》或者《包装条例》。国家应当制定调整包装法律问题的基本法,《包装法》或者《产品包装法》是高位阶的法律文件,具有更强法律效力。它不仅可以对包装的法律问题进行统一规范、集中调整,又是制定单行包装行政法规的基本依据[4],也为部门规章制定更具体的治理包装对策提供依据。在立法上应当明确规定过度包装属于违法行为,对生产企业或销售者的过度包装行为予以责令改正、罚款甚至暂扣、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或强制关闭等制裁措施。其次,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完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体系。除了月饼、食品和化妆品等的包装要有可依据执行的国家标准外,更多的事关公众生命、健康的食品也应当出台国标。对商品进行细化分类,对同一种类型的商品实行统一的国家标准,明确国标是产品出厂的依据,否则产品不能出厂。没有国标的,应当制定地方标准;如果企业生产的新产品暂时没有国标和地方标准,可以制定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作为其组织生产的依据,为更好地执行,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等应当报国家或省级卫生部门备案,在本行业或本企业内部通用。生产企业不得生产违反强制标准的包装产品,同时还可以明确规定国内经营者不得进口或使用违反国标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商品或商品包装。
2.大力推行“绿色采购”制度。依据《循环经济促进法》第47条之规定,国家机关及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其他组织应当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国家实行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材和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及再生产品。结合政府采购法的要求,政府集中采购时,都应当依据集中采购计划列出采购项目清单。如果政府层面通过“绿色采购”行动推动环境保护、减少污染,节约资源,那么,必将对公众消费心理和行为模式产生深远的积极影响,抵制经营者的过度包装商品。
3.加大商品过度包装的处罚力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包装法》规定,过度包装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可以对其进行惩处。同理,分销商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在不改变商品性能的基础上,对其商品进行外部包装,以提高售价,对这种变相的重复包装行为,也应当认定为违反强制性标准,依法对其进行惩处,而且能起到与双倍赔偿和假一赔十等救济措施所不同的效果。
4.加强环保宣传工作。治理过度包装,光靠法律还不行,还需要扩大宣传与加强教育。这是我国在特殊国情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得出的宝贵经验,是我国一个特色方式。我国早期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其宣传普及到国家的每个角落,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应,为实现控制人口快速增长起到了积极的影响。还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标语、国家形象宣传片、生态城市宣传片,通过公益广告等多种途径和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实现了立法的目的。同理,通过切实的宣传和教育配合其他治理措施,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鼓励人民养成良好生活消费方式。
参考文献:
[1]金明华.企业过度包装的综合治理[J].商场现代化,2007,(09Z)
[2]吕庆华.商品过度包装的危害及其防治[J].当代财经,2006,(2).
[3][6]张晓文.论我国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立法的完善[J].时代法学,2009,(6).
过度包装的现象范文5
关键词:酒包装设计;简约;艺术设计
1中国酒包装的发展现状
1.1酒文化与酒包装
中国悠久的酒文化有其独特的魅力所在.酒不仅渗透于文化领域,它本身就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中国自古就有调酒、品酒、斗酒的传统.上世纪50-60年代,生产是“统购包销”,我国的白酒产品几乎没有外包装,品牌之间的区别仅仅在于瓶贴的酒标,材料工艺落后,酒瓶造型单一.80年代中期,全国同行中五粮液率先使用水晶玻料做酒瓶,并引进了意大利瓜拉塑胶瓶盖.新的五粮液水晶瓶包装系列产品投放市场后,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众多酒厂开始纷纷效仿.90年代后,我国白酒包装发展迅速,白酒包装成为产品品牌形象的视觉直接体现的核心而大放异彩,可以说产品推向市场的成功很大一部分要取决于包装的成功.
1.2酒包装发展中的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酒的包装也随之多样化.然而,当酒被覆盖了一件奢侈的外衣后,酒也就有了三六九等之分,而这种区别除了在商品栏上标出的价钱能够体现之外,再有便是包装视觉上给人的感受,色彩艳丽、结构奇特的外包装总是能第一时间吸引消费者的目光,而色彩暗沉、结构单调的往往被丢弃在一角.近年来,高端酒开始活跃于市场,各式包装精美的酒产品刺激着消费者的眼球,但是问题也随之出现.酒包装呈现出过于奢华的同质化等问题.多数酒包装的内、外包装容器造型设计形式单一,材料运用缺少特色与创新,酒包装装潢设计的色彩、图案、构图形式化.效仿成风的现象也在酒包装上表现尤为明显,不少商家只追求短期效应,一旦某款包装的设计被市场认可,其它酒品牌纷纷模仿.这里仅仅举了一个例子,在超市的货架上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图1)包装的过度化、奢华化在酒包装中表现也尤为严重,这些问题多数是出现在价格高昂的礼品酒上.包装之所以为包装,同时要兼顾实用性与美观性的.过度的包装已经背离了包装的初衷,包装的产生是为了便于量化便于运输,过度的包装使包装的结构变得复杂,从而带来体积上的增大,这种增长使得本来方便的包装变得不再方便.而且造成资源的浪费、环境的污染,违背了我国倡导的低碳、环保的设计理念.所以我们要倡导简约的酒包装设计理念.(图2)
2简约的酒包装风格特点
2.1朴素美感
在传统文化意识的影响下,酒包装的返简约设计是酒包装朴素美感的表现.朴素美感的酒包装是有思想有品位有情调的设计,也是对中国传统文化和酒文化的深度挖掘出的一种视觉表现形式.
2.2极简主义风格
基于目前酒包装市场的现状,面对包装过度、同质化严重等问题对酒类包装设计进行思考,系统化的深入探究,并从酒文化与酒包装历史的发展出发,指出当前酒包装所存在的问题,如何顺应时代的发展,既能使中国酒文化得到良好的传承,又能具有鲜明的特色,在不依靠华丽纷繁的外衣包装下,运用新的设计理念,对酒包装进行简约的设计.
3简约包装的设计理念
3.1视觉元素的简洁化
简约的酒包装是艺术与商业发展的结合,也是当今国内酒市场各种繁复包装风格当道中,酒包装发展的另一种表现形式.简约的酒包装可以通过平面视觉以及材料的高度掌控形成独有的视觉风格.日本的酒包装设计在视觉元素的掌控上具有其独到参考价值.日本大岭酒造的酒包装设计体现了日本对于简约的高度掌控,通过极致简约的图形形成独特的视觉风格,以及配合独特精致的瓶身设计,两者配合得恰到好处.日本上善如水的酒包装设计通过大量的留白运用体现出水一样的平静,配合整洁的色块分割,以及恰到好处的书法印章等元素的运用,达到其“上善如水”的禅意境界.(图3、图4)
3.2材料选择的绿色化
在对酒包装设计时可有意识的选择污染小、可降解的环保材料,如果材料运用得当同样也可体现出产品的品质.而且可以大大降低商品成本,对环境也是一种保护.如酒鬼酒的包装深入人心,其包装由著名画家黄永玉精心设计,其古朴典雅的风格以及独特的造型,打破了酒类华丽高贵酒瓶的特点,在大众心里留下深刻印象.此款设计非常简约,整体造型像是用麻绳系口的麻袋形象,瓶颈处系着一个纸质材料的产品宣传册.整体设计简约、古朴、独特,和现代奢华风的白酒包装设计形成鲜明的对比.(图5)
4简约酒包装设计的应用价值
4.1销售价值
对于同质化、奢华化、浅层化问题严重的国内酒市场来说,简约的酒包装具有质朴的风格.酒包装的简约设计在于通过结合包装的视觉、材质等主要方面进行设计,形成简约质朴的包装风格.简约质朴的包装设计风格,不仅满足了人们不断发展的审美与精神需求,而且更容易从奢华、同质化的商品中脱引而出,吸引消费者的关注,促进其购买行为产生,从而产生经济价值.
4.2社会价值
对于目前国内酒市场的同质化、奢华化、浅层化的问题,简约的酒包装设计不但具有很高的辨识度,也会对其他品牌形成示范性的作用,对于改善整个行业的包装水准都有模范性的启示.通过以上价值体现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倡导酒包装的简约设计是时展的必然需求.简约的酒包装设计,不仅仅是当今社会所需要的绿色包装,也是中国消费文化背景下所期望发展成的包装模式.简约的宗旨主要是对商品本身内在品质的研究,用最少的元素,最单纯的颜色,去最大化的表现出商品的实用意义,它既可以绿化人们的生活品质,减少环境污染,也可以给酒包装设计带来新的生命内涵.
5结语
笔者通过对于目前酒包装市场的现状进行分析,并系统化的深入探究,并从酒文化与酒包装历史的发展出发,指出当前酒包装所存在的问题.通过对简约的酒包装设计在视觉元素、结构造型、材质选择等反面进行深入探究,并得出以下结论:在当今国内整个包装设计水准并不高的情况下,面对混乱的酒包装市场,对于酒类包装进行一次简约的设计是非常必要的,也是极其符合时展的需要.简约的酒包装设计带给消费者简约质朴的美的感受以及独特的人文关怀,易对消费者形成独特的品牌感受,对于酒品牌的差异化塑造带来可能.简约的酒包装是绿色包装,为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创造了可行的包装方式,这符合时展需要,也符合绿色包装的标准.笔者仅对于酒类包装的简约设计提出个人浅显浅显认识,希望对于今后酒包装设计能够提供更多的参考.
作者:韩岩岩 单位:合肥师范学院
参考文献:
〔1〕罗纳凯莉.包装设计法则[M].南昌:江西美术出版社,2011.
〔2〕王少桢.极简主义风格包装设计研究[D].西安:西安美术学院,2012.
〔3〕李轶.“无印良品”包装设计的简约主义特征[D].保定:河北大学,2010.
〔4〕汤云,朱云松.商品过度包装的危害及对策分析[J].消费导刊,2008(02):163-164.
过度包装的现象范文6
关键词:环保 资源 适度包装 绿色包装
低碳、节能、减排已成为当今时代性的话题,也必将成为永久性话题。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能源问题日趋令人关注。过度包装已经对我们的环境保护构成威胁,更造成了资源的严重浪费。目前国内包装界设计材料还是以玻璃、纸盒等为主,其中玻璃、金属等为可回收材料,而瓦楞纸、塑料等属不可降解或难降解材料。如何选择包装材料,如何设计出美观、实用的商品包装是设计师的职责,而节约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更是设计师责无旁贷的义务。
当我们品尝精致月饼及月饼包装里名茶美酒时,可否感觉这古老的传统有些变味?当我们日益感叹时代与经济发展飞速发展并纷纷庆喜时,可曾想到这许多以耗费自然资源为代价的高额付出。追溯包装设计根本,就是保护商品,在现代社会中包装设计也成为促销的手段之一。而设计应满足、符合社会要求,适度包装则是当代包装设计一把重要的标尺。
现代包装设计是现代商品生产和营销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包装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商品在市场流通中的价值。包装是“为便于运输、贮存和销售而对产品进行处理的艺术和技术。”不难看出,最初的商品包装主要是为了保护商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受损伤和方便顾客携带。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开始认识到,商品包装作为一种视觉传达工具,决不是一种可有可无的东西,而是商品的门面,现代商品包装已成为商品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包装不仅赋予了商品独特的个性,而且也为商品建立了完美的视觉形象。当前,包装也成为商品生产厂家和经销商一种最直接的竞销手段。
随着我国入世的不断深入,商品包装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日渐突现。人们不断深刻体验到,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不仅要有优质的商品,还要具备精美的商品包装才能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关注和青睐,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抢占先机。而目前国家法律并没有相关条文规定包装成本与商品成本的比例,于是有些商家为了在琳琅满目的众多商品中赢得市场,就利用法律的盲区大肆进行豪华包装,诱导消费者购买,并助长社会不正之风。从功能上来看,包装设计原初本为保护商品,那就示既要限制“过度包装”;又要防止包装过度简化。从整体市场情况来看,包装设计存在着很大的不平衡,一部分商品过度包装,但还有许多商品的包装却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特别是食品领域还存在大量简装,甚至散装现象,形成食品安全的隐患。所以作为当代包装设计师,应把握好设计的尺度,即要尽可能地节省原材料,又要达到包装应具备的功能,使包装体现市场的需求和时代的潮流。如从包装色彩上采用红与黑为主色调;或黄底与黑色花边搭配同样能带给人们高贵与华丽的感受,而不必要采用烫金等造价高、污染重的材料,也可节省多余工艺的人力等成本。所以,不同的设计手法能够给消费者带来相近的感受,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从包装设计的艺术功能上来看。优秀的包装设计应当具有完美的艺术性。“包装没有了美感,其信息传递就会发生障碍,就算信息传递得以通过,也不能产生预期的促销作用。”包装是直接美化商品的~门艺术,包装精美、艺术欣赏价值高的商品更容易从大堆商品中跳跃凸现出来,给人以美的享受,从而赢得消费者的青睐。以牛奶为例,一直以来,散装牛奶占据市场,而“光明”、“蒙牛”等企业对产品进行再加工,不仅在产品质量上给人安全感,而且在个包装与中包装上体现出人性的设计,并通过盒装、袋装等形式出售,一度冲击本来质量很好的本地散装牛奶市场,在设计中采用了简洁、有效的设计手法,并尽可能地降低了成本,这都是它们占据市场主导的原因。
节约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本内容。包装作为一种产品的附带品,势必在商品消费过后产生垃圾,所以包装设计在保证商品的性能完好的基础上既要考虑节约自然资源,又要考虑环保因素,即包装废弃物须对生态环境没有任何损害。商品包装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要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一绿色包装。今天,人类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绿色环保包装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日本已经禁止采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蔬菜和水果;美国的许多食品开始使用大豆蛋白质包装膜,该包装材料能与食品一起烹食。可以预测,绿色包装将成为未来包装设计的主流方向。
发展绿色包装,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在商品包装设计中,应当尽量选用可回收、可再生或可降解包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