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运基本知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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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运基本知识

铁路货运基本知识范文1

【关键词】 高职院校;铁路线路与站场;课程建设;问题;对策

《铁路线路与站场》课程在高职院校中,隶属于铁道运营管理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在职业教育中,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培养目标是培养适用于铁路运输生产、管理一线的技术技能型应用人才。该专业的就业岗位有铁路行车工作岗位,如值班员、助理值班员、信号员;调车工作岗位如连接员、制动员、调车员;客运工作岗位如行李员、列车员、客运员;货运工作岗位如货运员。这些工作岗位都离不开车站和线路,要干好相应的工作,必须了解、认知、熟悉该项工作所使用的设备,因此《铁路线路与站场》就成为“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的必修课。

一、课程建设问题分析

在现代教育技术飞速发展变化的今天,一门课程的建设值得深入研究,如何采用现代技术和手段,使得课程建设更符合学生需求和用人单位的需求就是我们要研究的问题。《铁路线路与站场》开设较为早,教学资源比较丰富,教材和授课方式已趋于成熟。但是相对而言,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教学目标没有与工作岗位需求结合

《铁路线路与站场》的教学目标需要紧紧围绕学生工作岗位的需求,对于高职学生来说,除了要求有很好的知识能力外,还要求有能够有一定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尤其是对于铁道运营管理专业的同学,除具有过硬的专业技能,还要求能够灵活应对车站各种问题,并分析解决。而现在的《铁路线路与站场》课程,还停留在强调知识记忆和计算方法的掌握上,不能够很好的训练学生的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

2、不能够很好的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铁路线路与站场》课程采用传统的教学方式,在固定教室授课,采用最终考试的考核方式。虽然教学过程中,使用多媒体课件,但不能够体现该课程原本的丰富教学资源。有条件的情况下,带领学生去实训室参观教学,但由于场地限制和学生人数的问题,效果也不佳。职业院校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注意力相对有限,如何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以学生为本出发建设课程,也是值得研究和讨论的。

二、课程设计

1、设计理念

根据《铁路线路与站场》课程自身的特点,以及铁道运营管理专业学生的学习时间分配和学习注意点特点,本课程在教学内容组织与安排上力求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转变学生对本专业的专业性认识,使学生掌握铁路线路与站场的基本理论和铁路发展的新观念、新方法,掌握在铁路运输组织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实际能力,为接下来的其它专业课程开设及学生的实习、就业奠定基础。这是设计的主线:以学生为本,以专业技能和素养要求为主。密切结合铁路发展的实际和前沿问题,将恰当充分的教学资源引入课程中。坚持从学生实际能力出发,由浅入深,注重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

2、教学设计步骤

(1)深入企业实地调研。为了实现专业基础课为专业课服务的目的,在前期需要进入企业进行了课程调研,通过座谈、问卷、实地调查等方式,了解就业岗位对课程知识、能力需求目标,设计课程的知识目标和能力目标,确定知识点和能力点,进而设计课程内容。根据该课程的性质,采取模块式教学。

(2)确立课程目标。铁道运营管理专业学生应具有的知识能力目标、方法能力目标、社会能力目标。第一,知识能力目标:对设备的认知能力、对设备的使用能力、对车站布置图的分析与选用能力。第二,方法能力目标,包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独立学习能力;获取新知识和技能的能力;善于总结与应用实践经验的能力;决策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学习小组管理能力;自我约束能力。第三,社会能力目标,包括:与同伴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作业安全能力;效益最大能力;劳动组织能力;责任心与职业道德能力。

(3)确定课程内容并组织。根据本专业学生的综合能力,确定本课程内容为:铁路线路平面、纵断面的基本知识、线路的组成、各部分的作用及认知;中间站、区段站和编组站的作用、作业和设备内容认知、以及布置图的分析与选用;铁路枢纽认知;重载和高速铁路站场认知。根据铁路车站实际工作需要,将课程内容由浅入深划分为五大课程模块,十二个教学单元,二十六个教学任务。

3、教学改革

针对上节分析问题从三个方面出发,增强职业性和提高学生学习兴趣。

(1)深挖并梳理课程教学资源。《铁路线路与站场》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基础,累计了大量的教学资源。虽然这些资源非常丰富,但是相对比较杂乱无章,没有系统的梳理和归纳。这需要课题组对大量资源进行梳理、整合、归纳,便于教师使用和查找的同时,也提供给学生参考学习。

(2)采用多种教学手段。本课程的教学可以分为两大部分。第一,校内教学,主要需完成课程模块讲练和课程设计训练。可以选用多媒体视频图片展示、案例动画分析、问题驱动、情景练习、课外阅读、任务自测等方式完成。第二,校外教学。依托合作的铁路车站单位,组织学习实地进入车站参观和与工作人员交流学习,这个环节设计相应指导学生实习的任务和指导书,逐步指导学生去对车站进行认知和观察,与课堂内容有效对接。

(3)采用新型教育技术手段。建设资源共享型网络平台,在该平台上除了具有上述已系统分类的丰富资源外,还包括教师授课录像。配合单元学习,降低自主学习者的不便性,每个单元配有单元指南和单元作业。单元指南主要是指导网络学习同学如何通过单元资料自主学习。每个任务对应有基本的8个教学资料:任务概要、教学录像、演示文稿、电子教案、电子教材、教学图片、教学案例、任务自测,满足学生自学和教师上课素材的需要。同时,在线测试、互动答疑平台、课内外讨论平台都可同时搭建。

网络平台的建设是一件长久且持之以恒的事情。不拘泥于课堂内的要求,根据学生和用人单位需求,以丰富的形式和方法,充实网络平台。这就要求建设教师,除了加强自身理论知识的同时,还要全面吸收目前最新的教育技术手段和方式,取之精华,灵活恰当的运用。

三、小结

目前关于课程改革的方法和技术手段有很多,对课程的研究比较深入,但是,只有适合课程本质和学生及用人单位需求的改革才是有效的,“量体裁衣”才能行之有效。

【参考文献】

[1] 郑立.慕课发展的历程及未来展望[J].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报,2015.7.

[2] 谢伟.基于职业岗位的铁路线路及站场课程研究[J].广西教育,2014.12.

铁路货运基本知识范文2

关键词:铁路物流;市场营销;SWOT分析;发展策略

现代物流利用先进、完备的物联网技术等整合由客户、经销商、生产商与物流商形成的价值链,使物的流动具有最佳的目的性和经济性,消除价值链上的浪费,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水平。现代物流的实质可以通过“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改善服务”得到体现。铁路应秉承现代物流的思想,以客户的需求为导向,加强信息沟通,促使物流系统的参与者享受到成本的降低及效率的提高,这对传统的铁路物流市场营销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采用SWOT分析法[1]分析研究铁路物流市场营销的竞争优势(Strengths)、竞争劣势(Weaknesses)、机会(Opportunities)和威胁(Threats),从而将营销策略与内部资源、外部环境等进行有机结合,对推动铁路向现代物流转型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铁路物流市场营销的SWOT分析

1.1内部优势(S)

现代物流设备设施、信息系统等的较大投入,以及物流需求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使投资具有巨大风险,但铁路基础设施相对完善,拥有较发达的铁路网和较完备的场站设施,铁路既有场站仓储资源丰富,具有优越的位置及交通条件,而且铁路已经建成较为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货票信息管理系统、货车动态追踪信息系统等,随着铁路运能的进一步提高,铁路运输更具有规模效益,使铁路物流市场营销可以集中资源优势,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增加铁路物流市场竞争力。

1.2内部劣势(W)

现行的铁路物流产品结构单一,运输送达速度慢,与其他物流运输行业相比活力不足,导致在短途和高附加值物流市场上缺乏竞争力;铁路装卸水平和效率有待提高,特别是大宗物资的运输,中转时间不可控,导致运到期限延长;物流产品定价难以根据市场行情变化及时进行调整;铁路物流市场营销意识不到位、力度不够,缺乏完整、系统的市场营销网络,信息化服务水平低,实时反馈信息不明。

1.3外部机会(O)

2014年9月国务院下发的《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明确提出要积极营造有利于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着力建立和完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这为铁路等物流行业的良好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随着我国产业结构调整,铁路大宗货物运量下降,而高附加值运输需求不断提升[2],为促进铁路加快向现代物流转型提供了机遇;电子商务已经在全国乃至部分农村普及,促进了社会物流量的不断增长,从而为发展高铁快递和物流快运提供了市场空间。

1.4外部威胁(T)

近年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不断发展,社会物流量不断上升,公路、水路和航空运输的物流市场份额有不同程度的上升,但铁路物流市场份额逐年下降,铁路物流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在全球化市场中,国外物流企业在集装箱运输、冷藏运输、国际多式联运和特种货物运输等各种专业性物流领域抢占先机,我国铁路在这些领域起步较晚,在市场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使原材料运输需求减少、产成品运输需求增加,导致长期以大宗物资运输为主的铁路处于不利位置。

2铁路物流市场营销策略分析

2.1SO策略

(1)进一步稳定大宗物资运量。铁路物流应保持大宗物资运输的优势,增加直达运输比重,加快送达速度,进行定制服务,吸引更多客户,挖掘潜在客户,进一步稳定铁路大宗物资运量。(2)加强铁路物流信息联网。在“互联网+”模式下,客户对于需要的物流信息希望直接通过电脑、手机等了解并能够进行及时沟通处理。因此,应加快升级原有铁路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物流相关信息的一体化。同时,参照新兴的物联网行业,结合全球定位系统及电子数据交换技术等先进技术,注重电子商务和互联网营销的发展,全面开展铁路物流信息化管理,促进物流的高效运转,提高服务质量。(3)适当开展促销活动。重视在各种媒体上的宣传工作,在不同层面上向目标受众开展运价调整、列车提速增重、新线开通建设、物流产品、特色服务等宣传,传递铁路新形象;结合本地区的货源特点,挖掘和利用以自身站、车、票为载体的广告资源,投放物流产品视听广告;铁路通过制定灵活的产品价格,为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更多的优惠[3],增大对客户的吸引力,进一步提高铁路物流市场占有率。

2.2WO策略

(1)采用现代物流企业先进管理方式。例如,采用现代物流企业的管理协同模式理论[4-5],做好企业之间的外部管理协同,以及企业内部各个系统的内部管理协同,逐步达成内外部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管理协同,构成一个良性的循环系统,实现促进产业链整合、形成核心竞争力的目的。(2)全面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95306网站是铁路物流系统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的重要措施,通过该网站可以实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与铁路物流的结合。进一步完善大宗货物交易平台、商品零售和旅游服务等新业务,使95306网站更好满足客户需求。此外,利用“互联网+”环境下的大数据分析,根据规模、收入、流向及购买行为等对客户进行市场细分,选择目标市场,为不同客户量身定制相应服务,进行差异化营销。(3)改进装卸技术水平。随着铁路提速,物流过程中的技术速度提高,但场站装卸作业仍然占用大量时间,而且易造成货损货差,因而应根据具体情况建立专业化作业场所,形成作业品类单一的发送到达基地,集中配备专用装卸机械,采用集装袋、集装笼等用具,从而提高装卸效率。

2.3ST策略

(1)加强与其他运输方式合作。铁路应总结自身在物流运输过程中的优势和不足,在与其他运输方式合作过程中优势互补,如利用公路运输灵活性的优点,在没有铁路线路延伸的地方,积极与公路物流企业合作,开展多式联运,以实现共赢。(2)全力推广集装箱物流。集装箱物流在国际物流业中占有重要地位,在运送过程中不需要换装,便于多式联运,物流效率高。我国集装箱物流发展较晚,而且主要集中在远洋运输上,铁路应用相对较少。因此,应大力发展铁路集装箱物流,在运能允许的基础上,提供定制服务,按照客户需求定价、安排线路、确定交货时间,保证全程物流服务。(3)发展高附加值产品运输。高附加值产品对物流的快速性要求高,随着铁路运输网的不断完善,铁路运能的增加,铁路的发展潜力巨大[6]。例如,南昌铁路局针对附加值较高的零散货物快运推出了“客车化”的管内循环列车、管内货运快捷班列、跨局货物快运列车,开发了适合物流运输市场的夕发朝至、小编组等特色班列,并且能够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进行班列运行线路、班次等调整;同时,制定并实施严格的定价、装卸车、理赔、机具使用等管理制度和作业流程,保证了服务质量的提高。(4)制订特色物流方案。铁路大客户战略自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随着市场的不断变化,这些客户在时效性、电子商务、产业衔接、供应链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铁路在继续推进大客户战略的同时,应切实为企业着想,认真考虑企业的需求,根据企业的产、运、供、销等情况,与企业合作共同制订符合双方利益、切实有效的物流方案[7],保证与这些大客户企业的长久合作。

2.4WT策略

(1)建立高效率的营销队伍。铁路物流市场营销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营销的基本知识,通晓各项铁路运输业务,能够对市场变化做出快速反应,适时提出合理的营销方法,作为服务人员还应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形式,真诚热情地对待每一位顾客。例如,南昌铁路局构建铁路局货运营销中心、车务站段货运营销分中心及铁路物流分公司、车站货运服务部及营业网点3级营销组织,分别负责策划和组织实施货源调查、对吸引区范围内货源情况进行调研及提报班列开行的初步方案、一线营销工作。(2)设立铁路无轨站。铁路无轨站可以提供时间短、资金省、效益高的全程物流服务,将货物从发货人的工厂运到收货人的仓库,做到“门到门”运输。为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白货的吸引,在没有铁路延伸的各重要园区内设立无轨站,无轨站物流营业大厅具备核算、交付、计划受理、商贸洽谈等功能,可以开办集装箱、整车运输全程物流业务,量身定制个性化的物流运输产品,在营业窗口统一计费、统一核收,使用一张支票办理全程结算业务。(3)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可以利用关键绩效考核(KPI)或平衡记分卡(BSC)建立客观、合理的绩效考评机制,发挥每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共同推进铁路物流市场营销工作,其中绩效考核指标是激励机制设计中重要的内容之一,指标选择是否科学将决定整个激励机制的成功与否。(4)引进先进物流企业的管理经验。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我国铁路物流在发展过程中需要不断学习创新,通过实地考察国内外优秀物流企业运作及管理流程[8],比较国内铁路物流的发展,借鉴适合我国铁路物流发展的模式,为我国铁路物流发展提供更多有益的经验。

3结束语

推动铁路向现代物流的转型发展,应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更加重视铁路物流市场营销的服务功能,契合现代物流理念,充分利用铁路在物流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和机会,通过分析自身劣势及受到的威胁,尽最大可能创新物流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意识和质量,增加铁路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铁路物流的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菲利普•科特勒.营销管理:第14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2]周建勤,米晓芳.我国铁路现代物流发展模式探究[J].铁道运输与经济,2014,36(10):16-20.

[3]王雪,刘超群.基于客户服务中心的铁路货运营销策略[J].物流科技,2014,37(8):143-145.

[4]潘开灵,白烈湖.管理协同理论及其应用[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5]郭启洋,赵婷.现代物流企业管理协同机制研究[J].物流技术,2015,34(9):42-45.

[6]顾雪景.我国高铁货运市场需求分析与开行模式研究[D].北京:北京交通大学,2014.

[7]诸葛恒英,赵会军,朱亮.铁路物流配送发展对策的探讨[J].铁道运输与经济,2015,37(4):34-37,42.

铁路货运基本知识范文3

[关键词] 运输 人才培养 模块教学 模拟实训 专业技能

随着社会物流经济业态的不断多样化,物流专业人才的需求量也逐年递增,高等院校针对此现状相继开设物流及相关的新型专业,高等教育中对于物流专业人才培养的认识大多处于探索阶段,在课内实训中向学生渗透物流专业实践操作技能的方式方法,成为高职教育物流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物流运输组织管理实务》是高校物流专业教学体系中的主干课程,从物流行业发展史来看,运输是一个古老的传统行业,各种运输方式自身的技术与管理发展都有成熟的体系,运输是现代物流发展的基础形态,该课程的学习对于物流专业知识体系构建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鉴于授课对象是高职院校学生,培养其实践操作能力是教学的主要目标,因而在教学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达到此目标成为教学的第一要务。通过教学实践,结合《物流运输组织管理实务》课程内容和性质,摸索出一条执行性较强的课内模拟实训方案,归纳如下:

一、横向设计课程体系,分模块教学

该课程授课计划的制定要从横向入手,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把教学过程分为公路运输实务、水路运输实务、铁路运输实务、航空运输实务、集装箱运输实务、联合运输实务、特殊货物运输实务七个模块,同时配合各模块具备的共性知识点,集中讲授运输管理决策、经营管理、成本核算三个模块。在模块教学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每个模块采用相同的教学思路,分别从各个运输方式的概述部分展开基本理论内容的讲授,有利于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较快进入角色,掌握规律的知识框架体系;在基本知识传授牢固的基础上进行各种运输方式实务的讲解,采用对比法和启发式讲解模式,使学生掌握不同运输方式之间实务操作的异同,对于学生巩固旧知识提供较好平台,同时也激发学生探索新知识的潜能。

2.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的资源优势,采用图片、视频等多种教学手段,用以提高学生的初学积极性。在理论教学的同时,穿插与本章节运输方式相关的时事案例,达到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效果。

分模块教学可以帮助学生有针对性的学习各运输方式下的组织管理实务,在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的同时,结合自身就业条件,有选择有重点的学习各运输方式下的组织实务,以便有的放矢、明确目标,更好的指导专业实践。

二、按模块设计模拟实训,进行课内实践教学

根据划分的七个教学模块设计不同运输方式下的课内模拟实训,以教室为实训场所,积极利用现有资源,根据各运输方式的特点有针对地进行实践教学。以公路和水路货运实务为例:

1.公路货运实务实训的重点放在线路优化及运力整合,提前制定运输任务(把不同科目的课本作为不同类型的模拟运输物资,把教室里不同小组的位置作为不同的运输地点),安排班内全体学生进行平均分组作为模拟运输公司,小组长做好组内人员各岗位工作分配。在实训过程中分小组填写公路货运单证、模拟运送物资、完成既定运输任务,通过实训锻炼学生团队协作、逻辑思维,以及人际沟通的能力。

2.水路货运实务实训重点应放在缮制海运单证上,海运单证相对于其他运输方式下的单证填写较为复杂,熟悉海运单证是水路货运实务教学的重难点问题,学会海运单证填制可帮助学生熟悉海运业务流程,识别专业英文名词,明确善制单证要点,提高学生实践操作海运实务的能力。

通过分模块模拟实训设计,学生通过实践操作各运输方式下的组织管理实务,提高了实践技能,增强了专业从业的信心与兴趣,减少从事专业知识过程中理论到实践的过渡时间,帮助从事运输工作的学生直接顶岗工作。

三、及时巩固实训成果,扩充专业相关实践知识

每个模块制定的实训任务,都会通过特定的考察方式来检验学生学习的效果,拿公路货物实训为例,按各小组填单的准确性以及线路整合的优化程度作为评判实践能力和学习效果的标尺,并分等级评定记入平日成绩。

充分搜集各模块教学实训中涉及到的专业资料,已备有兴趣的同学课下查阅学习。例如,搜集各式各样的交通地图、海运常用英语、租船合同范本、各式单证样本,方便学生积累业务实践资料。

综上所述,通过针对性的课内运输模拟实训,符合物流专业实践人才培养模式的要求,适应社会发展对于“专才”需求的趋势,利于学生踏入社会后短时间适应工作岗位、发挥专业技能。

参考文献:

[1]阎子刚:物流运输管理实务[C].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铁路货运基本知识范文4

[关键词]高职教育 物流运输 教学 实训

中图分类号:G71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07-0237-01

《物流运输管理实务》是高职院校物流管理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该课程的学习对于物流专业知识体系构建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该课程的课内实训中,探讨使学生掌握物流运输实践操作技能的方式方法。物流业是运输业、仓储业、货代业和信息业等综合服务产业。其中运输服务是物流中的单项服务,从物流行业发展史来看,运输是一个古老的传统行业,各种运输方式自身的技术与管理发展都有成熟的体系,运输是现代物流发展的基础形态,针对高职院校学生,《物流运输管理实务》课程旨在为运输型物流企业或生产企业的运输部门培养运输一线业务操作人员、基层管理人员、业务主管等,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是教学的主要目标,通过教学实践,结合该课程内容和性质,摸索出一条操作性较强的课内模拟实训方案。以达到最好的教学效果。

1、设计课程的整体模式,实施项目教学

该课程授课计划的制定要从横向入手,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把教学过程设计三个模块:物流运输管理认知、基本运输方式、运输作业管理。设计十三个项目(即工作过程):1,物流运输管理基础 2,物流运输合理化 3,运输合同 4,公路运输 5,铁路运输 6,水路运输 7,航空运输 8,管道运输 9,整车运输 10,零担运输 11,特种运输 12,集装箱运输 13,联合运输。每个项目为一个完整的工作过程。每个项目设计出若干工作任务,共设计工作任务七十四个。采用项目化教学,使教学过程与实际岗位的技能训练融合到一起,融“教、学、做”于一体。

在教学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①.每个项目采用相同的教学思路,分别从各个运输方式的概述部分展开基本理论内容的讲授,有利于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较快进入角色,掌握规律的知识框架体系;在基本知识传授牢固的基础上进行各种运输方式实务的讲解,采用对比法和启发式讲解模式,使学生掌握不同运输方式之间实务操作的异同,对于学生巩固旧知识提供较好平台,同时也激发学生探索新知识的潜能。②.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的资源优势,采用图片、视频等多种教学手段,用以提高学生的初学积极性。在理论教学的同时,穿插每个项目的引导案例和案例分析,达到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效果。分项目教学可以帮助学生有针对性的学习各运输方式下的组织管理实务,在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的同时,结合自身就业条件,有选择有重点的学习各运输方式下的组织实务,以便有的放矢、明确目标,更好的指导专业实践。

2、按项目设计模拟实训工作任务,进行课内实践教学

根据设计十三个项目(即工作过程),每个项目(即工作过程)设计若干个课内模拟实训工作任务,以教室或实训室为实训场所,积极利用现有资源,根据各个项目的特点有针对地进行实践教学。以公路和水路运输项目为例:①.公路运输项目实训的重点放在线路优化及运力整合,提前制定运输任务(把不同科目的课本作为不同类型的模拟运输物资,把教室里不同小组的位置作为不同的运输地点),安排班内全体学生进行平均分组作为模拟运输公司,小组长做好组内人员各岗位工作分配。在实训过程中分小组填写公路货运单证、模拟运送物资、完成既定运输任务,通过实训锻炼学生团队协作、逻辑思维,以及人际沟通的能力。②.水路运输项目实训重点应放在填制海运单证上,海运单证相对于其他运输方式下的单证填写较为复杂,熟悉海运单证是水路运输项目教学的重难点问题,学会海运单证填制可帮助学生熟悉海运业务流程,识别专业英文名词,明确填制单证要点,提高学生实践操作海运实务的能力。通过按项目模拟实训设计,学生通过实践操作各运输方式下的组织管理实务,提高了实践技能,增强了专业从业的信心与兴趣,减少从事专业知识过程中理论到实践的过渡时间,帮助从事运输工作的学生直接顶岗工作。

每个项目的教学过程中,围绕项目的训教目标,从学习态度、职业素养、任务完成质量、团队精神等进行综合考核。过程考核由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老师评价相结合。每一个项目结束后,都有一个完成该项目的成绩,所有项目完成后得到过程考核成绩。课程的总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即过程考核成绩占70%,期末考试占30%。

3、实施课内实训实践效果

3.1 扩充专业相关实践知识

每个项目制定的实训工作任务,都会通过特定的考察方式来检验学生学习的效果,以公路运输项目实训为例,按各小组填单的准确性以及线路整合的优化程度作为评判实践能力和学习效果的标尺,并分等级评定记入平日成绩。充分搜集各模块教学实训中涉及到的专业资料,已备有兴趣的同学课下查阅学习。例如,搜集各式各样的交通地图、各式单证样本,方便学生积累业务实践资料。

3.2 增强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这种课内实训模式是融知识、能力与兴趣于一体,深受学生欢迎,学习气氛活跃。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学生是真正的主体,完成任务的过程实际是学生自我展示的过程,每位学生都想努力表现得最好,这就要求学生课前做大量的充分的准备,真自觉地通过各种渠道积极查找资料,因此,学生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积极。

3.3 学生的综合能力得到提高

通过课内实训,是学生完成每个项目中的实训工作任务的过程中解决实际问题的,问题的解决通常需要多种能力的运用。学生在完成每个实训工作任务中,得到了实践锻炼,沟通能力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提高。

3.4 学生对职业素质的理解更加深刻

这种课内实训模式是用实训工作任务驱动完成教学目标,注重学生在“做中学”,能够实现职业技能、职业态度和行为习惯的提升,使学生不仅会“做事”,更会“做人”,真正体现高职教育的“把职业素质教育渗透于专业知识与技能教育中”的特色.

4.结语

通过《物流运输管理实务》课内模拟实训,探索该课程的改革,形成面向职业需求的课程教学体系,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的物流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满足企业对物流人才的需求,为社会培养更多适应企业需求的应用型物流管理人才。但是,教学改革非一日之功,且没有一个固定的目标,它实际上是一个层层递进的过程,严格来说是“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这就需要广大教育工作者,一如既往去探索更先进的职业教育方法。

参考文献

[1] 肖淑梅:物流运输管理实务,大庆职业学院教学用书,2013.

[2] 姜大源:职业教育学研究新论[M].北京: 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

[3] 戴士弘 毕蓉: 高职教改课程教学设计案例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4] 李芳.刘万韬 :《运输管理实务》教学改革探讨[J]潍坊教育学报 2010(05).

[5] 阎子刚:物流运输管理实务[C].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铁路货运基本知识范文5

中图分类号:TN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4-0199-01

一、经停站维护

所谓经停站是指航空器除了基地站之外的起落站点。通常来说,基地由于工程、维修、航材、工程等各部门较为健全,人力、航材、工具等资源也较为丰富,对于基地站而言保障航空器的优势明显。然而,离开了完备的人、机、料、法、环,航空器在经停站的维修保障将需要面临各方面因素的制约,任一方面的疏漏,都会直接影响航空器安全性以及货物流通的迅速性,从而降低货运航空公司在同行业甚至整个物流业中的品质、地位。因此,货运航空公司将航空器在经停站的维修保障作为提高航空运行品质的重要环节。

1、经停站的人文地理特点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航空物流不再局限于国内市场,其航线涉及欧美、东南亚地区甚至客户有特殊需求的个别偏远地区。然而,不同的人文地理特点应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货机的的航班保障,航空公司经停站的管理人员和进入控制区维护航空器人员需特别注意差异情况的资料收集。

就人文情况而言,欧美地区规章制度流程化、注重人权。航空器经停该类地区,必须熟悉该机场进入控制区人员证件办理要求,他国或地区民航局需遵循规章制度以及中国民航局关于经停站的具体规定要求。除此之外,经停站工作的实施要配合当地节假日和风土人情。比如:欧洲地区,由于劳工或工作时间等的不当安排,经常会发生罢工情况,航空公司经停站的管理人员和进入控制区维护航空器人员在处理紧急情况时,需综合考虑以上情况并做好相关预案。另一方面,航空公司在选择经停站时还要慎重评估地理特点对航空物流的利弊,比如:美国安克雷奇国际机场,很多飞往东亚地区的航班将它作为经停站,因为安克雷奇经停站来往北半球主要都市都只需3-9小时,对航运非常适合。此外,该经停站有大量的地方用作货物仓库,铁路交通,港湾设备优良,还有,货运比客运有优先权使用机场。但是,也存在诸多不利的因素,比如:冬季结冰时节,航空器除冰防冰成本增加;冬季恶劣的天气情况使航空器的航线维护存在很多的隐患,比如:发动机引气道的结冰等。

2、经停站维护资源概况

航空公司物流网络的建立,从机务工程角度上来说,是基于航空器营运人航线维修能力的建立,由营运人提交资料,局方审核批复。提交资料的内容明确说明:经停站具备保障航空器持续适航的能力,包括:符合资质的维修人员、工装设备以及航材等。一般来说,航空公司会与当地航空公司或者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公司签署协议,保障经停站航空器的航线维护。

经停站的特点,在于资源是协议租借使用,会受客观各种因素的影响而使航空器在故障的时候无法获得必需资源,从而破坏物流网络的建立。因此,设法了解经停站的所有资源,能有效备案或者替代缺乏资源是保障航空器维护的重中之重。

3、经停站航空运输定位

除了以上两个主要因素之外,经停站的性质也尤为重要,从机场在航线网络中的重要性及其吞吐量情况看,分为枢纽机场、干线机场和支线机场三个层次。就枢纽机场来说:航空公司以及第三方服务的公司数量较多,能提供较好的服务:维修人员充沛;工装设备资源丰富;航材容易取得,比如:韩国仁川机场航空物流园区引进飞机组装和零部件生产企业。相比较而言,干线、支线机场受规模影响,航空维修资源会比较不完备。

4、其它

另外,由于航班性质的不同,对经停站服务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一般来说,定期航班对经停站的要求严苛。但如果是包机的话,由于航班前期准备时间较短且仅执飞1-2次,所以只需确保经停站具备基本的特种车辆即可,如:拖车等。其他工装设备以及人员可以随机配置。

二、维护的关键因素

1、快速反应、灵活的经停站管理人员

经停站的维修品质在于保持航空器例行维修的质量,加强日常监督体制,从细节之处入手,逐步提高经停站维修水准;在于提高非例行的维修速度,非例行预案内容越是完备,响应的时间就越及时。然而,由于非例行非预见性的不可控性,它的维修水平将直接影响航空器的维修品质。

然而,不论是例行或者是非例行维修工作,但要使其尽善尽美,经停站的管理人员显得尤为重要。就例行维修而言,经停站的管理人员或者进入控制区维护航空器人员应建立定期书面监督审核机制:经停站维修单位以及人员的例行工作监督内容,是否按照行业以及公司标准操作;监督的评估机制;不遵守标准的处理措施。而就非例行工作而言,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各相关法规制度,比如:人员护照签证的使用范围以及有效期,海关航材报关周期等;清晰了解紧急情况下的基本作业流程;各类书面资料的收集,内容涉及:电话,工装设备以及航材清单等。

2、经停站资源的整合

资源整合是指公司对不同来源、不同层次、不同结构、不同内容的资源进行识别与选择、汲取与配置、激活和有机融合,使其具有较强的柔性、条理性、系统性和价值性,并创造出新资源的一个复杂动态过程。对于航空器经停站而言,首先应如上文提及,了解经停站所有的维修资源,这是资源进行识别与选择的过程。接下来,便是资源的吸取和配置的过程,它是以航空公司以及经停站协议维修方的资源为基础作为内部资源,然后通过资源购买或者资源联盟的方式来提升经停站排故的能力。比如:在航空公司的某一经停站,货运航空器需要进行BSI维修工作,当地协议维修方能够提供BSI设备,但是该设备上的一个零件的与该故障航空器的匹配度不符合,则需要对外协议购买使用符合机型要求的零件。

三、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同样的一个航空器故障,经验丰富的维修人员和一般维修人员,在处理故障时不是简单的减少排故时间、物料以及工装设备使用的不同、甚至是排故思维方式的不同,导致截然不同的结果。这对经停站维护成本的节约,安全速度的维修品质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

1、维修人员培训

航空维修是一项严谨、专业而且高技术含量的工作,内容涉及:机械、电子电器,小到零部件大到整个机身构造都要求维修人员熟悉并把所学知识和积累技能运用到航空器维护中。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理念的更新、技术的提升以及物料的更新换代都需要维修人员不断的进行在职甚至脱产培训;另一方面,维修经验的累积以及法规、通告等内容也可以通过培训使维修人员进一步提升自我。就经停站而言,无论是航空公司还是第三方的维修人员都应参加维护机型的各类培训,包括整机、发动机差异等;另外,公司建立的培训系统,可以将质量系统发现的各类航线维护问题以及隐患、重大维修作为案例供大家学习参考,这样一来,即使不直接参与一线维修工作,也能积累丰富的维修经验。当然,维修资料的更新也可以采用这样的方式进行培训。

2、维修人员自我提升

航线维修的效率重要因素之一是维修人员的维修技能,他需要维修人员从以下几个方面有意识的培养。首先是基本知识的掌握,拥有较强的基础知识,就为判断故障缩短时间,对维护手册的熟练运用,能及时地查找所需的资料和数据,包括IPC上较快的查询所需航材的件号以及适用性。其次是工作习惯的养成,包括工具的管理、设备的使用、航材的摆放、安全措施的提醒。然后是沟通和协作技能的培养,现代社会早已不是单打独斗的时代,个人能力的提高将得力于也依附于团体。一个人不可能完成所有的工作,如何协调集体最高效的完成工作,是维修人员自我提升的能力之一。最后,也是最重要的,独立果断思维的炼就,不人云亦云,能独立自主思考问题,,高效、果断的解决经停站航空器的故障。

参考文献

铁路货运基本知识范文6

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第三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第四条道路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国家鼓励发展乡村道路运输,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提高乡镇和行政村的通班车率,满足广大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需要。

第六条国家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道路运输市场。

第七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第二章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客运

第八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第九条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四)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第十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

客运经营者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客运经营者,需要增加客运班线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审查客运申请时,应当考虑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

同一线路有3个以上申请人时,可以通过招标的形式作出许可决定。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客运市场供求状况。

第十四条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4年到8年。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客运经营者需要终止客运经营的,应当在终止前30日内告知原许可机关。

第十六条客运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车,遵守乘车秩序,讲究文明卫生,不得携带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乘车。

第十八条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向公众连续提供运输服务,不得擅自暂停、终止或者转让班线运输。

第十九条从事包车客运的,应当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输。

从事旅游客运的,应当在旅游区域按照旅游线路运输。

第二十条客运经营者不得强迫旅客乘车,不得甩客、敲诈旅客;不得擅自更换运输车辆。

第二十一条客运经营者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旅客人身伤亡,行李毁损、灭失,当事人对赔偿数额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国家有关港口间海上旅客运输和铁路旅客运输赔偿责任限额的规定办理。

第二节货运

第二十二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从事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第二十四条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

(二)有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

(三)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配有必要的通讯工具;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货运经营者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六条货运经营者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货运经营者应当查验有关手续。

第二十七条国家鼓励货运经营者实行封闭式运输,保证环境卫生和货物运输安全。

货运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运输危险货物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货物燃烧、爆炸、辐射、泄漏等。

第二十八条运输危险货物应当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保证危险货物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并悬挂明显的危险货物运输标志。

托运危险货物的,应当向货运经营者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性质、应急处置方法等情况,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包装,设置明显标志。

第三节客运和货运的共同规定

第二十九条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第三十条生产(改装)客运车辆、货运车辆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标定车辆的核定人数或者载重量,严禁多标或者少标车辆的核定人数或者载重量。

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第三十一条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第三十二条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制定有关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和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第三十三条发生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发事件,客运经营者和货运经营者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第三十四条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不得转让、出租。

第三十五条道路运输车辆运输旅客的,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违反规定载货;运输货物的,不得运输旅客,运输的货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重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六条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第三章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三十七条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经验收合格的运输站(场);

(二)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有相应的设备、设施;

(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

(二)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

(三)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四)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三十九条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和管理制度;

(二)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管理人员;

(三)有必要的教学车辆和其他教学设施、设备、场地。

第四十条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持许可证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四十一条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对出站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禁止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防止超载车辆或者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公平对待使用站(场)的客运经营者和货运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向旅客和货主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服务;保持站(场)卫生、清洁;不得随意改变站(场)用途和服务功能。

第四十二条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为客运经营者合理安排班次,公布其运输线路、起止经停站点、运输班次、始发时间、票价,调度车辆进站、发车,疏导旅客,维持上下车秩序。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设置旅客购票、候车、行李寄存和托运等服务设施,按照车辆核定载客限额售票,并采取措施防止携带危险品的人员进站乘车。

第四十三条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业务操作规程装卸、储存、保管货物。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对机动车进行维修,保证维修质量,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布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合理收取费用。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或者整车修理的,应当进行维修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合格证。

机动车维修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无偿返修。

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十六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培训结业的,应当向参加培训的人员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第四章国际道路运输

第四十八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中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签署的双边或者多边道路运输协定确定的国际道路运输线路。

第四十九条申请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二)在国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满3年,且未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第五十条申请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应当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不予批准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持批准文件依法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十一条中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在其投入运输车辆的显著位置,标明中国国籍识别标志。

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车辆在中国境内运输,应当标明本国国籍识别标志,并按照规定的运输线路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运输线路,不得从事起止地都在中国境内的道路运输经营。

第五十二条在口岸设立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出入口岸的国际道路运输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三条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常驻代表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五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

第五十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其工作人员的法制、业务素质。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法制和道路运输管理业务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执行职务。

第五十六条上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下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对其工作人员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十七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第五十八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号码、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举报。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收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查处。

第五十九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重点在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进行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公路路口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

第六十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

第六十一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资料。但是,应当保守被调查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

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情况。

第六十二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车辆超载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相应措施安排旅客改乘或者强制卸货。

第六十三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的,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五条不符合本条例第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元以上*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一)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

(二)强行招揽旅客、货物的;

(三)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

(四)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客运经营的;

(五)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的。

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以及超载车辆、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擅自改变道路运输站(场)的用途和服务功能,或者不公布运输线路、起止经停站点、运输班次、始发时间、票价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3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七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的机动车维修合格证,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

第七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线路运输,擅自从事中国境内道路运输或者未标明国籍识别标志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的;

(五)违法扣留运输车辆、车辆营运证的;

(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七)其他违法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七十八条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的道路运输,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九条外商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用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独资形式投资有关的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八十条从事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遵守本条例有关规定。

第八十一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发放经营许可证件和车辆营运证,可以收取工本费。工本费的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