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干部管理工作计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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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干部管理工作计划

扶贫干部管理工作计划范文1

(一)总量减排任务顺利完成。

认真落实新修订的《火电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贵州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督促火电、水泥等重污染企业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确保按新标准要求达标排放。强化工作指导和对涉污企业的定期督查、调度,狠抓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措施的落实。今年上半年,全州COD新增削减1356.89吨,氨氮新增削减244.26吨;火电企业二氧化硫减排量为54187.57吨,氮氧化物减排量为6367.98吨;水泥企业氮氧化物减排量为2161.67吨。火电、水泥两个全口径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4.64%;氮氧化物排放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9.4%。全面完成计划控制目标。

(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

环境保护12件实事项目进展顺利,截止目前,8个水泥行业脱硝工程、2个火电行业脱硝工程、1个化工行业污水治理工程全部完成;示范小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建成4个,在建7个,预计今年10月底全部完成;建成生活垃圾焚烧电厂1座;建成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9个;建成跨境水质自动监测站4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11个。2015年争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0个,争取上级资金300万元;积极申报兴义市、兴仁县、义龙试验区行政村农村环境保护集中连片治污项目,其中兴仁县连片集中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补助资金1000余万元,待下达;编制完成《万峰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争取到万峰湖污染治理中央专项资金一期2000万元。

(三)污染防治取得实效。

以“治气、治水、治渣”为重点,制定《__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拟用3年时间推进实施36个污染治理项目,基本解决我州环保设施总量不足问题。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加大。采取严格环境准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整治燃煤小锅炉、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等措施,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今年上半年,对全州各县(市)空气质量实时监测,并实行空气质量月度排名。全州机动车“黄绿标”管理覆盖率达100%;完成63座加油站、176辆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制定机动车准入限制政策,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1800余辆。水污染防治措施有力。认真落实“水十条”,完成全州示范小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组织开展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风险状况评估,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继续实施南、北盘江,马岭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切实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万峰湖、马岭河污染治理与生态文明建设机制改革相互促进。重点行业和领域污染防治有成效。对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等量替代”、“减量替代”,逐步削减重金属污染存量。加强危险废物督查,安全收贮转移危险废物6163吨。对15家重污染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目前13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评审。

(四)服务科学发展作用发挥明显。

对重大工程项目和系列招商引资项目开设“绿色通道”,推进项目快速落地建设。今年上半年,全州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429个。积极“跑部、跑厅”协调对元豪煤电铝一体化项目、兴仁登高煤电一体化项目、马岭水库等大型项目的环评审批事项。

(五)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取得初步进展。

全面动南盘江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流域水质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南盘江主要水体均达到Ⅲ类以上水质。探索制治分离、治管分离机制。全面实施污水处理厂第三方治理、重污染企业自动监测设施第三方营运。探索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以册亨县为试点,积极探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通过对自然资源资产总体情况、权属、规模、保护和开发利用等情况的审计,评价自然资源管理的有效性,界定相关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为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提供参考依据。加强水资源管理。州政府出台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用水效率,确保用水安全。

(六)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加强贵州兴化、贵州宜化环境监管监测。

今年上半年,州、市环保部门采取明查、暗查、夜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对贵州兴化、贵州宜化两家公司污染物排放、环保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现场执法检查。共出动环境

监察执法人员167人次,现场检查55次。共对贵州兴化、贵州宜化3台锅炉进行30天监测;对桔山片区兴义中学、原兴义烟厂环境空气进行59天183次监测。及时、准确掌握桔山片区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为环境监管执法提供依据。聘请环境义务监督管理员5名,在厂区周边村寨及单位团体设立环保联络员25名,对两家公司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建立环保在线监控平台,并安排专人对贵州兴化和贵州宜化外排废水和废气实行24小时对监测传输数据进行监控。(七)法制建设和执法监管强力推进。

一是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空前。以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及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稽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争取州委、州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州委办字[2015]113号),对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开展了环境保护大排查、清理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排污费征收稽查、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稽查等行动,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不验、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15年上半年共出动环境监察检查人员5118余人(次),检查企业1587家(次),检查出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企业110余家(次),对398家(次)企业下发了《责令改违法行为决定书》和《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对39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处罚金额390余万元。 联合公检法执法18次,开展夜查6次,依法限期停产企业47家,限期治理3家。其中对兴义市余江芭蕉芋淀粉厂、兴仁县下山镇远程煤矿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共计罚款106万元;兴义市敬南富兴养殖场等5家企业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9人各15天。二是执法方式和监督管理不断创新。与司法部门建立环境违法案件协作机制;与云南省曲靖市、广西自治区百色市建立万峰湖流域跨省区域联合执法机制;争取州委、州政府出台了《__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州委办字[2015]112号),明确了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机制,推行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模式。三是环境和排污费征收工作有效开展。及时处理环境70件,州环保局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5件。全州共征收排污费2534万元,其中追缴拖欠排污费1158万元。

(八)以环境宣教为引导,营造环境保护良好氛围。

重点开展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制作环境保护宣传视频短片,在环境日期间通过州电视台进行播放宣传。以新《环保法》知识竞赛为契机,开展了“践行绿色生活,建设生态黔西南”主题宣传活动,共组织环保干部、企业负责人、学校师生900余人参与活动。在环境日期间开展了丰富的街头环保宣传活动。通过加强宣传,营造了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提高了公众环保参与意识。

(九)环保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

我局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把环保部门能力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一是争取编制。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并与编委办等部门沟通,结合西部环保部门能力建设标准,力争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环境监察、监测力量。经过积极争取,目前州编委办已同意为我局增加编制21名,待州编委会议审定。二是引进专业技术人才。通过积极争取,我局从今年3月开始着手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经宣传、面试、考察等环节,已确定引进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态学、化学工程等9名硕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待州人社局审核确认即可到位。三是落实经费保障。报请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将环境监管执法经费纳入财政全额保障范围,实施年度预算。在本届政府任期内,2015年,州级财政通过追加方式解决环境监管执法保障经费96万元,2016-2017年州财政每年预算州级环境监管执法保障工作经费100万元,确保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扎实抓好机关党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1.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局党组认真谋划“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采取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查找局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在“三严三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按步骤举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专题学习研讨会、党组成员上党课等,切实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落到实处。

2.扎实抓好干部召回工作,从严管理干部。__年11月,我局开始实施《记分制考评管理干部办法》,并从2015年1月起,以《记分制考评管理干部办法》为基础,实施干部召回管理制度,把结果管理转变为过程管理,延伸到各岗位的各个工作环节,切实体现工作干好干坏不一样,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增强,机关作风大为好转,执行力和落实力有所提升。

同时,对现有干部进行了适应岗位调整,提拔任用等工作,共对18名干部进行岗位调整,新提拔副科级干部3名,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3.扎实抓好党建扶贫工作。一是按照《州环保局2015年支部结对扶贫工作计划》,对结对帮扶村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和汇总。协调解决两户住房困难户(者王村王朝会、赵富强)建房资金,按照危房改造要求建设住房。根据农产品进机关食堂的要求,我局机关食堂与者王村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协议,根据者王村农产品产出情况进行收购,现金结算,促进者王村农产品外销。二是积极开展“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我局主要领导于6月23日、24日对册亨县庆坪乡四合村和庆坪村进行“遍访”,与村“两委”干部、驻村干部和群众代表座谈,对两个贫困村的自然资源状况、人口现状、现有产业、发展思路、村民主要经济来源等深入了解,对于制定具体帮扶计划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同时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走访了庆坪村刘永伦、何坤,四合村蒙德江、潘林4户贫困户。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干部对庆坪乡共计60户贫困户进行遍访,遍访问卷将由“驻村第一书记”按照时间安排召集对贫困户所属类型进行审定、公示,为下一步制定扶贫计划打下基础。

4.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一是制定了《__环保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方案》和《__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两个责任”并列出责任清单、抓好落实,切实纠正“”问题。二是制定完善我局议事决策、综合管理、专项业务工作等26项制度,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管理。三是根据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着手推进环境影响评估、环评审批、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等重点风险点的防控机制建设,规范权力运行。

通过努力,全州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同步小康建设核心指标和国民经济发展统计环保指标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100%、饮用水达标率为100%。一是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全州69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16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上半年全省排名并列第一。二是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今年1、2、5月兴义市环境空气质量在全省9个中心城市排名第二,3、4月排名第一,6月排名第三。上半年综合排名全省第一。

我州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但喜中有忧,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形势不容乐观,面临诸多矛盾,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是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工作中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一些项目未批先建、先上车后补票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地方急于发展,不按规划执行,在招商引资中 “饥不择食”,盲目上项目。一些企业业主环保意识淡薄,生产中只顾及自身经济利益,忽视环境保护,不正常使用环保治理设施,偷排漏排的现象仍较突出,侵害群众的环境权益。一些地方环境监管执法不到位,对违法排污查处不及时,环境保护工作发展极不平衡。

二是总量减排压力大。我州工业发展起步较晚,工业经济欠发达,污染物排放基数总量小,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生活和工业污染不断增加。“十二五”减排缺少工业污染治理和淘汰落后产能项目支撑,工业减排空间较小,减排任务十分艰巨。全州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几乎处于瘫痪状态。由于管理体制方面的原因,我州一些污水处理厂仍由供水公司自行管理,技术人材缺乏,运行长期达不到要求,各种问题层出不穷。

三是局部区域环境污染问题突出。我州总体环境趋好,但存在局部区域环境污染问题。如普安楼下片区煤矿生产,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期,煤矿无序开发,废水无治理设施,废渣乱堆乱放,导致马岭河流域污染较重。一些煤、金矿山的开采,导致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机动车噪声污染、城市建筑施工粉尘污染等问题突出。贵州兴化贵州宜化虽已按要求进行整改治理,但由于企业设备老化,恢复生产后仍有超标排放的情况,仍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影响,人民群众意见较大。

四是环境和应急管理问题突出。当前环境维权诉求日益增多,环境问题往往成为群众不能容忍的问题表现出来,环境污染逐年上升。保障环境安全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任务也较为繁重,防范环境风险的压力继续加大。

六是环境监管监测能力建设薄弱。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新任务、高要求与环保部门“小马拉大车”的现状并存,环境监管监测能力建设显得尤为薄弱。我州州级及各县市的环境监测和监察均未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能力建设在全省处于挂末。

七是环境污染历史欠帐问题较多。一些老企业的污染治理难度大,再加之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滞后,一些已建好的管网由于城市建设损毁严重,生活污水处理率达不到要求,给一些城镇河流造成严重污染。煤、金矿山开采导致植被破坏,局部地区水土流失问题突出。同时,农村环境污染和农业面源治理工作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

(一)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在治污手段上有新举措。

一是全面落实《水十条》。深入实施重点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启动万峰湖污染治理项目。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二是全面落实《大气十条》。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抓好建筑工地扬尘、道路扬尘、矿山扬尘、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确保完成国家下达黄标车及老旧车年度淘汰任务;完善环境信息公开、目标考核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工业渣场污染控制标准,抓好工业废渣整治,协同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四是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新建涉重项目严格执行“等量置换”、“减量置换”制度。

(二)以实施“环保设施三年行动计划”为龙头,在抓建固本上有新进展。

一是按照环保设施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启动实施年度任务项目,落实各级政府、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牵头责任。二是建设完成示范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或收运系统项目。三是全面完成国家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和省级责任目标项目。

(三)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在创新先行上有新发展。

全面深化南盘江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推进完善总量管控、生态环保红线区划、生态补偿、第三方治理、综合执法、环境信息公开、企业环境信用管理等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工作,使各项改革成果落地生根。

(四)持续推进“六个一律”环保“利剑”行动,在执法监管上有新建树。

一是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为契机,对照适用新法条款,查封扣押一批、按日计罚一批、停产整治一批;对不作为、乱作为的环境监管人员严格问责一批。二是对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稽查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整改,坚持举一反三,铁拳铁规治污,全面排查整改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环境隐患问题

,严格实施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三是加强与立法机关、司法部门、行政法制机关联动,做好公益诉讼、行政拘留、环境刑事案件办理等工作的协调和衔接。四是加强环境应急、核与辐射和调处工作。认真开展核辐射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评估,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五)大力推进三大减排措施,在污染物减排上有新突破。

一是大力推进管理减排。进一步细化分解减排目标任务,坚持推行总量指标预算管理制度,抓好结构减排项目监管统计工作。加强减排工程的现场核查和定期监测,严肃查处偷排超排等违法排污行为。加快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加强运营管理,确保达到考核要求。二是大力推进工程减排。完善减排工程调度制度,强化督促检查措施,确保列入国家和省级责任书考核的重点减排项目按期完成。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电厂脱硫及水泥脱硝等重点减排工程设施运行监管,充分发挥减排效益。三是大力推进结构减排。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抓好建设项目总量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等措施的落实,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各种手段,淘汰落后产能,为高附加值、低污染的新兴产业发展及时供给环境容量。

(六)加强建设项目严格把关和优质服务,在服务科学发展上有新面貌。

一是实行两个严把关。对高排放项目,严格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坚持“等量置换”、“减量置换”;对高危高风险项目,严格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把关,防止入口“门槛”过低带来风险。二是开展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执法检查,提高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三是推进环评改革,优化技术审查规则,缩短评估时间,开通环评“绿色通道”, 全力推动重大基础工程项目及系列产业带动招商引资项目尽早开工建设,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认真按照省环保厅建设项目豁免目录,支持微型企业加快发展。加强对工业园区规划环评的推进,促进园区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