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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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

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范文1

新疆地处欧亚大陆腹地,属于内陆十旱地区,水资源十分宝贵。日前新疆的地表水资源约为794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约为85亿立方米,分列全国的第十二位与第四位,但与新疆的土地面积相比,水资源严重缺乏。2014年新疆党委八届七次全委f扩大)会议召开,提出:“牢同树立环保优先、牛态立区理念,坚持走“两个可持续”的道路。抓住水这个牛鼻子,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切实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牛态保护;搞好污染防治”。由此可以看出,水资源的保护利用在新疆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做好水资源的保护已经迫在眉睫。目前,新疆已饮用水资源中,农业、工业、城镇牛活用水的比例分别约为:97%、2%、1%。从这个数据不难看出,要从源头把握新疆水资源的保护,必须从农村水资源保护做起,从当前新疆现有的关于水资源保护的立法文件来看,相对落后,不能反映现实问题,并且法律、法规不健全,不能够适应经济发展及大开发的条件,而针对新疆农村水资源的保护则少之又少,因此加强农村水资源保护的力度,则为重中之重。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先后颁布了《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自治区实施<防洪法>办法》《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和《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自治区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等一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进一步明确了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水资源管理关系比较明确,有效地调整了涉水事务关系,初步构建了新疆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法律制度框架。但专门针对农村水资源污染与防治的法规文件基本处于空白地带。

二、新疆农村水资源保护面临的问题

1.水资源污染严重

目前,新疆农村水资源的污染原因来自于多方面。其一源白于企业的随意排放。地方政府为了追求GDP的数字效应,大量引入企业投资,但对于环境“三同时”制度重视不够,往往是同时设计,但环保工程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完工,同时使用,这样对于农村的污染物排放无法控制,且往往造成的污染面较大,牛态环境整体遭受破坏。同时要注意乡镇企业的污染,乡镇企业具有规模小、分散广的特点,牛产过程中的污染物随意排放,且目前对乡镇企业的监管不到位,因此乡镇企业也成为污染的主要力量之一;其二源自于-化肥、农药残留物等的污染。为了减少病虫灾害对农作物的破坏,农村使用大量的农药杀虫,同时为了农作物牛长的需要,大量使用化肥,化肥通过土壤污染地下水,带来的污染后果难以估计;其三源白于农村牛活垃圾的污染。日前新疆农村未能实现垃圾集中清倒与回收,牛活垃圾没有专门的处理系统,处于无人管理状态。牛活垃圾的治理非常困难,对水源地的污染难以控制,是农村水源污染的又一原因。

2.水资源分布不均,用水矛盾突出

新疆水资源分布呈现“北多南少”的局面,相对于南疆而言,北疆水资源相对丰富,新疆的降水主要集中于夏季,春季的降水量相对较少。时间与空间分布的不均造成水资源的分配矛盾集中。

水资源的时空分布还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布局不相匹配,供需矛盾突出。伊犁、阿勒泰等地区地表水、地下水资源均比较丰富,远远大于该地区开发需要,水资源利用程度很低;乌鲁木齐-奎屯一克拉玛依天山北坡经济带GDP占全疆的56%,而水资源量仅占全疆的7.4%。特别是乌鲁木齐、哈密、吐鲁番是水资源最为紧缺的地区,水资源的“瓶颈”制约日益凸显,当地水资源早已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3.水资源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

新疆农村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对落后,相比于城市而言,农村的水资源管理基本为零基础。日前新疆农村对水资源行使管理权限的不仅有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同时还涉及兵团机关的管理。新疆农村处于兵地结合部或者归属于兵团管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由兵地共同完成,但由于涉及不同的管理系统,造成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效力不高,水资源污染现象严重。

日前,在新疆农村水资源管理体系中,管理机构建设相对完善,但执法队伍的建设相对落后,执法人员少,素质低下是困扰水资源执法中的一个长期问题,新疆地域广泛,水资源分布较为分散,这给执法监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监管部门难以全面监管。同时,对于相应的监管服务部门缺乏,对水资源监管技术服务无法及时提供,不能有效开展监管工作。

三、新疆农村水资源保护的完善建议

对于新疆农村水资源保护的立法建议,本文认为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1.明确水权概念,改革水权制度

水权是指水资源的所有权以及从所有权中分设…的用益权。我国《水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由此条不难看…,国家在法律中明确界定了水资源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但对于用益权如何分配在法律中尚未有明确的法律定位。日前我国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即法律主体要先获得取水许可后才能进行取水。取水许可证制度赋予使用者使用及收益的权利,但未明确使用权的地位,使用权没有长期的稳定性,且无转让的权利。南此看…,水权改革迫在眉睫。2014年水利部在系统内部印发了《水利部关于开展水权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宁夏、江西、湖北、内蒙古、河南、甘肃和广东7个省区开展水权试点,试点内容包括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水权交易流转和开展水权制度建设三项内容。2014年8月,新疆首个水权交易中心日前在玛纳斯县正式揭牌,该中心的运作方式为由农民用水协会将农户二轮土地定额内节约的水量,以现行水价6倍的价格在交易大厅进行统一交易,并通过“水银行”(水库)调蓄.政府统一回购后,再由塔西河供水于程供给工业同区企业,从而实现农业高效节水向高效用水转变,形成工业反哺农业的良性发展格局。

新疆对于水权的改革已经迈出了第一步,但是玛纳斯县水权交易中心也仅就水权交易流转作出了初步的实验,方式仅有一种,可以借鉴其他省市的有益的转让方式,多种渠道开展转让工作。同时,对于农民关心的水资源确权登记及制度建设,新疆仍未有进一步的规范。笔者通过调研认为,目在新疆进行水权改革,可以从水资源确权登记方面着于,完善取水许可制度,对于现有的取水许可证进行定额管理,核定许可水量,确认使用权;对于无需办理许可证的,进行统计,制订方案,逐步确权发放许可证。同时,按照水利部的要求,应当建立水权交易流转的价格机制、交易程序、交易规则等,并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内容等。

2.对地下水的立法保护

地下水资源一般指埋藏于地表以下可以开采利用的水资源。新疆地下水资源位列全国前列,但近年来开采严重,已经超过了国际开采警戒线。据2012年统计,新疆除伊犁、阿勒泰两地外,地下水开采率73 .1%,其中东疆达164.8%,属于区域性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北疆达9 8.5%,属区域性超采区;南疆为49%。针对日前新疆地下水资源严重开采的局面,本文认为应当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进行修改。日前的《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主要局限于取水许可制度,对于地下水的污染与牛态保护甚少涉及。

首先,我们应当严格贯彻国务院“三条红线制度”,同时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新疆红线确定的地下水开采量为75亿立方米,而2012年实际开采量是111亿立方米。这将严重影响以后的地下水资源开采与利用。其次,完善回灌技术,在法律、法规中对回灌的标准、条件、程序等进行规定。再次,对于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等对地下水的污染作出进一步的规定,并能就发牛泄漏后的救济措施作出明确规定。最后,利用经济杠杆凋整水资源的配置,利用水价调整用水,逐步确立地下水的确权与流转机制,避免浪费。

3.水资源管理体制的立法设想

我国日前的水资源管理体制中,政府占有很大比重,政府在水资源市场中既是参与者又是仲裁者,这不利于水资源市场的良性循环。日前,新疆的水资源管理也存在“多头管水”的现象,尤其是农村发牛水权争议时,经常…现多部门都管或者都不管的现象。针对这种现象,本文认为可以对水资源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可以借鉴以色列的“水委会”制度,即“水委会”为最权威的机构,所有的水资源管理全部南“水委会”作出。新疆在塔里木河流域的治理中,首先建立了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而后成立了以自治区副主席为首的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加强了塔河全流域的统一管理体制,发挥了显著的作用。

另外,对于水资源的监管机制,应当健全水资源的监测制度,日前新疆的监测网点数量不足,分布不均,资源不能共享,应当建立现代化的监测网络,最大限度的实现地与区级水资源管理平台互连互通和资源共享。

4.对水资源污染防治的构想

新疆农村水资源污染的防治应当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如果对农村水资源污染持放任态度,将会造成农村牛态环境危机,影响到新疆整体的经济发展与稳定。本文认为对新疆农村水污染防治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人于:第一,建立农村饮用水保护与监控机制,对农村水源地出现的污染现象加以治理,明确监控的体系、主体与责任等;第二,对相关企业进行重新规划,对污染重、难治理的乡镇企业进行严格环境考核制度,不达标的企业应当关闭;第三,对水源进行实时监测,加大水源地卫牛、防疫部门的投入,对取水、制水、供水实施全过程管理,及时掌握饮用水水源环境、供水水质状况,建立定期检查制度;第四,对农村牛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理,加强农村卫牛基础设施建设,从根源上防治牛活污染的扩散。

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范文2

Key words关键词:地温空调地下水调查研究

中图分类号: TU991.1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背景介绍

地温空调的专业术语为地源热泵,它包括了使用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作为热源和冷源的空调系统。通常行业内也将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这些低品位的热能称之为浅层地能(一般温度低于25摄氏度)。据专家测算,我国浅层地能资源潜力巨大。由于地温空调系统清洁节能,目前在全国范围应用较广泛。平泉县地处河北省东北部,属于北方地区,以土壤作为能源的地温空调系统受地理位置及气候、施工工艺等影响较为少见,且地表水相对匮乏,所以当地地温空调系统多以地下水作为能源的水源热泵系统。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0年12月,全国水源热泵项目有4500多个,供热制冷建筑面积达8600万左右,占各类热泵项目供热制冷面积的40%左右,地下水年循环使用量约18.0亿M3。

2 平泉县地温空调应用现状

2.1地温空调系统分类

地温空调系统在平泉县应用中根据地热能交换形势不同,分为地表水地温空调系统和地下水地温空调系统。

地表水地温空调系统在平泉县应用较少,只有相对海拔较高的几家乡镇企业在用,因其县域地处北方,大部分地区地表水温与本地气温温差很小,地表水相对匮乏,不宜采用。

平泉县城所在地地下水为浅层地下水,多年平均埋深为5~7米,多采用地下水地温空调系统。

2.2应用现状调查

因地下水地温空调系统具有节能、环保、经济、可靠等诸多优点,2008~2010年在平泉县商业、住宅等城市建设中得到较多应用,其形式主要为采用潜水泵和大管井一抽多灌等量回灌,大流量取水还水,安装几十台甚至几百台空调的地温中央空调系统。

平泉县位于河北省东北部,地处冀、辽、蒙三省交界,境内有滦河、辽河两大水系,是瀑河、青龙河、老牛河、老哈河、大凌河5条河流的发源地,无客水入境, 水资源完全依赖大气降水补给,多年平均降水量为531.6mm,全县水资源总量为3.56亿m3,其中地表水资源总量为3.38亿m3,地下水资源总量为1.78亿m3,重复计算量为1.60亿m3,多年平均出境量为3.01亿m3,占水资源总量的84.5%。平泉县人均水资源量为753.5m3,仅为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1/3,亩均水资源量503.9m3,属水资源贫乏地区。近年随着经济和铁矿业的迅猛发展,平泉的水资源紧缺形势日益突现,对平泉县而言,一方面资源性缺水和工程性缺水并存,存在着严重的缺水问题;另一方面,水资源利用效率低,存在着大量的浪费、污染现象,县城城区因多年企事业单位自备井水源严重超采和城区人口增加,上游水源地保护区新建企事业单位增多,导致现有水源的水量和水质不能满足现状需求。根据县水务局拟定的“自备井关停”方案和县政府“县城城区及上游水源地保护区禁止建设地温空调系统”的要求,平泉县城区及上游水源地保护区将禁止建设地温空调系统。已建成在用的地温空调系统结合水资源统一管理工作,做到底数清晰明确,办理取水许可手续,按规定标准缴纳水资源费。

3 平泉县地温空调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对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地温空调系统回灌水即使对地下水短期内不会造成影响,也不能说就是没有影响,只是不是直接的,其影响可能具有长期性、复杂性、隐蔽性和难恢复性等特点,如空调系统设备、管道使用材料对水质的影响,正常运行中各种油脂渗漏对水质的影响等都不能忽视。

县水务部门在对已建成的地温空调系统摸底检查过程中发现有的单位将从井中抽取的地下水经空调系统后直接排放掉而没有回灌再利用,回灌井改为供水井用作其它用途,这样既浪费了宝贵的地下水资源,又给水资源管理工作填了乱。造成这样的情况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本地区现行的地温空调系统取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偏低(较正常的取用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0.8元/立方米低2.6倍),这部分水资源费在空调系统使用单位的经济开支中所占的比重小,他们不以为然,出现浪费水资源现象,长此以往会加重地下水资源超采程度;还有就是对空调井的监测不够准确及时。目前只是不定期的去检查其使用情况,没有做到实时监测,有些贪图小利的单位便将回灌井改为它用谋取利益。

3.2地温空调系统建设标准不完善

勘测方面,根据我国《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2005)的要求,地温空调系统方案设计前应进行工程场地状况调查,并应对浅层地热能源进行勘察。这项工作目前几乎是空头支票,而目前针对地温空调系统工程进行的环境影响评估也不存在。

设计方面,由于国内目前尚无国家或行业鉴定认可的能够对地温空调系统长期运行情况做跟踪监测和分析的测试仪器,施工过程中是凭经验数据,缺乏科学依据。

施工方面,主要问题在于凿井方式粗犷,井口未采取任何防污措施,没有做到分层止水,同层回灌,输水管路质量及施工工艺有待提高。

平泉县地温空调系统建设还涉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依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要求做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开发利用分析、取用水合理性分析,以得出取退水水源论证、取水和退水影响论证依据。目前此项工作在本地开展较滞后。

4 对地温空调系统应用现状的建议及意见

鉴于平泉县城区地下水资源作为城市主要饮用水水源的依赖性,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对利用地下水发展地温空调应是限制性的。

针对地温空调系统取用水的特殊性应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以加强行业管理和监督。从规划制定上加以引导,避免乱开乱采,造成资源浪费甚至环境污染。

规范地温空调系统及其凿井取水设施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凿井需分层止水,同层回灌,井管及输水管路材质应环保耐用,井口设计防污设施,取水井口和回灌井口应分别安装量水设施,方便监测。

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地下水污染生态环境影响

0引言

今年3.22世界水日提出的口号是:“地下水——看不见的资源。”地下水一旦由于开发和保护不当而遭受污染,不但其自净能力极弱,而且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直接对人类及其活动造成危害。因此加强对珍贵的地下水资源保护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地下水污染的途径

我国地下水的污染,在城市中主要来源于无下水道区域的化粪池、厕所、污废水排放渗坑、渗井、排污沟以及垃圾堆置场、不完善的氧化塘或污水库的渗漏;在郊区和农村地区,利用原生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的不合理灌溉、大量地施用化肥和农药等活动,也会导致地下水受到污染。污染物质进入地下含水层,首先引起潜水水质日益恶化,潜水温度自然上升。在超采承压水地区,由于承压水水位大幅下降,造成上部污染了的潜水越流补给承压水,使承压水也受到污染,同时含水层疏干变为饱气带,改变了地层的物化条件,由还原环境变成了氧化环境,使下渗水饱气带中溶解了更多的物质成份,加速了地下水的污染。

2地下水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当地下水遭受污染后,往往引起水中“三氮含量的变化。如果饮用水中硝酸盐或亚硝酸盐含量过高,就会对人体尤其是婴儿造成危害,引发硝酸盐急性中毒即正铁血红肮症。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在人体定条件下还会转化成致癌物——亚硝胺。此外,地下水受污染后硬度过高,作为饮用水源不仅苦涩难饮,而且会引起人体胃肠功能紊乱,出现呕吐、腹泻、胀气等症状。地下水源如果受到严重的有机污染甚至重金属污染,那么对人体健康将造成更大的危害。沈阳市修建的东工地下水源地由于电镀废水污染,铬含量超标31倍,仅使用9个月就被报废,不仅损害了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且造成了很大经济损失。

3地下水污染对工业生产的影响

天然地下水的硬度,不同自然地理条件相差较大,但从时间上看变化较小,因此地下水硬度迅速上升一般系人为污染所引起。地下水中钙镁含量升高一般不是直接来自污水,污水中的硬度通常很低,而是由污水和地表组成物质发生化学作用所致。在我国尤其是北方地区,工业生产用水中地下水占很大比重。地下水的污染将严重影响工业生产。首先地下水硬度增高,会使工业锅炉的炉内和管道上结垢,直接影响炉寿命甚至引起爆炸。同时锅炉内结lmm厚的水垢,大约要多消耗4%左右的燃料。就纺织印染行业面言用高硬度浆洗产品,不仅会大量消耗洗剂,而且会产生次品或废品。此外,高硬度地下水还会对化工、制药、酿酒、发电、造纸等许多行业造成危害。由于受污染的地下水硬度过高,就迫使一引起行业必须对硬水进行软化和纯化处理,从而增大了工业生产的成本。

4地下水污染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地下水污染对农业生产的危害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长期用pH值过高的井水灌溉农田,会改变土壤结构,使土壤板结,无法耕作。灌溉水中的硝酸盐含量过高,会减弱农作物的抗病力,降低作物的质量、等级。粮食作物吸收过量的硝酸盐会降低粮食中蛋白质的含量,营养价值下降;蔬菜作物则易腐烂,无法贮存和运输。另外如果受污染的井水中硫酸盐、氯离子含量过高,还会抑制农作物的生长,造成大面积减产,并且使农作物的质量大大降低。

总之,人类在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的同时,如果不积极加以保护,将会恶化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5地下水污染防治对策

5.1贯彻执行国家水污染防治法和其它有关水源保护法规。对重要地下水源应划分保护区并制定管理办法,健全水资源管理机构,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

5.2兴建地下水库,大力提倡节约用水。过量开发地下水,使地下水位下降,是造成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提倡一水多用,以地表水或浅层地下水代替优质地下水用于工农业用水或园林绿化等方法。同时将暂不利用的地表水;较优质的工业冷却水及大气降水引渗回灌到地下含层中。

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范文4

关键词 地下水规划;浅层水功能区;深层承压水;总量控制;监测管理体系

全国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既是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的专项规划也是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的专项规划。本次规划是在水利部领导下,由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作为技术总负责单位,会同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各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项目承担单位共同完成的。

2009年11月《全国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了高层专家咨询会。

具体工作中采取“从下到上”与“从上到下”多次协调协商与平衡,采取坚持基本原则下省区保留差异性、“求大同存小异”灵活的工作方式,某些数据上可以省区与全国(流域)存在差异,不影响整体规划成果;两本账更反映客观现状,因地制宜会利于地方工作的开展。

结合规划工作中技术问题与《全国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高层专家的意见,作者特归纳总结部分规划相关的问题,提出肤浅认识。

1. 功能区

1.1功能区划分

地下水功能区划是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中的重点也是亮点。

根据《全国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地下水功能区划是地下水利用与保护工作的基础平台。按照《关于开展地下水功能区划的通知》(水资源[2005]386号)文件的要求,全国开展了浅层地下水功能区划工作,明确了浅层地下水的功能定位。对于深层承压水,按照储备为主的原则,不再划分功能区。

以地下水主导功能为基础,划分全国地下水功能区;根据地下水功能区的主导功能,兼顾其他功能要求,确定各功能区维系供水安全的水位、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和水质保护目标。本次规划在第二次水资源评价的基础上,进行了浅层地下水功能区的划分,按两级划分为三大区类。地下水功能区按两级划分。

一级功能区:地下水一级功能区划分为开发区、保护区、保留区共3类,主要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用水和生态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体现国家对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总体部署。

二级功能区:在地下水一级功能区的框架内,根据地下水的主导功能,划分为8类地下水二级功能区。其中,开发区划分为集中式供水水源区和分散式开发利用区共两类地下水二级功能区,保护区划分为生态脆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下水水源涵养区共3类地下水二级功能区,保留区划分为不宜开采区、储备区和应急水源区共3类地下水二级功能区。地下水二级功能区主要协调地区之间、用水部门之间和不同地下水功能之间的关系。

我国浅层地下水功能区划呈山丘区以保护区为主、平原区以开发区为主的显著特点。地下水二级功能区界线不能跨水资源二级区,基本规划单元面积太小时,根据情况可进行适当归并。

在地下水功能区划工作的基础上,水利部于2007年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国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办规计函[2007]409号),要求编制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

1.2地下水功能区与地表水功能区的差异

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涉及到各个方面,其中有水功能区和地下水功能区关系密切。

地下水功能区划分是针对流域面上的地下水,是编制浅层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的基础,规划编制主要以地下水功能区为单元,根据其功能状况,提出分区分类开发利用与保护修复规划方案。

地下水功能区以流域的地下水资源量与可开采量和水质功能定义,水功能区划分地表水水资源状况来定义。

地下水功能区区划采用水资源评价地表水资源评价的面积和分区一致,即采用流域全覆盖的方式进行,包括不透水面积、水面面积及沙漠区面积等。水功能区以干流支流为主河段为单元,已经水利部的批复,待国务院批复。

水功能区划分是针对流域干支流河流,指为满足水资源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的需求,根据水资源的自然条件、功能要求、开发利用现状,按照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在相应水域按其主导功能划定并执行相应质量标准的特定区域。

依据同为水利部水资源不同的批文,分区不同:一级区为3类与4类,二级区8类与7类。

水利部水资源[2003]233号文“水功能区管理办法”第三条:水功能区分为水功能一级区和水功能二级区。水功能一级区分为保护区、缓冲区、开发利用区和保留区4类。水功能二级区在水功能一级区划定的开发利用区中划分,分为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和排污控制区7类。

1.3地下水功能区需完善

如何与水功能区相互协调是地下水功能区需要面临的问题。

其实所谓的水功能区实际是应该准确表达为:地表水(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等地表水体)大部分干流河段与主要支流水域相应质量标准的特定区域的水功能区。

水功能区是沿河道(湖泊)的一条线,地下水是河道外的流域片。

在水资源开发利用强烈的地区地表水与地下水的交换也强烈,重复利用量就越大。

无论地表水功能区与地下水功能区都与环保部门有着密切的联系,特别是地表水,在中国素有“九龙治水”之称的多头治水管理模式中,水利部门和环保部门是两个重要的行业管理部门,而在水的管理权限中,最主要的就是水质和水量这两大部分。治水的工作概括为:水利部门主要管水量,即水资源的利用;环保部门主要管水质,即水污染。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这样一个部门分割体制:“环保部门不下河,水利部门不上岸”。

管理体制设置上,充分发挥现有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的作用,建立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构的体制。

2009年3.22世界水日提出的口号是:“地下水——看不见的资源。”地下水一旦由于开发和保护不当而遭受污染,不但其自净能力极弱,而且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直接对人类及其活动造成危害。因此加强对珍贵的地下水资源保护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地下水功能区保留区中的应急水源区或储备区也可归于开发区,应急水源区应进行一些基础设备的投资,真正起到应急的作用。

2005年11月松花江污染事件哈尔滨宣布停水4天时,为保证市民生活用水,哈尔滨市启动应急预案,从黑龙江省内各市县调水,由各区对口送水,大庆石油管理局钻井总公司钻井队来到哈尔滨帮助在哈的大专院校、供水供热企业新打约100口深水井,哈尔滨市启动市区386口备用水源井。单一以松花江地表水为主的供水的哈尔滨市,2009年总库容5.23亿立方米常年一类水体的磨盘山水源地供水工程全线竣工通水,哈尔滨供水格局实现了由松花江水源向磨盘山水源的重大转变,主城区市民即将全部饮用来自磨盘山的优质水。磨盘山供水工程满负荷运转后,哈尔滨市以松花江水为水源的各水厂将作为备用水源,城市供水将变为“一供一备”的格局,正符合国家关于城市多水源保障体系的要求。

2. 深层承压水与浅层水

2.1公报概念深层承压水与浅层水

地下水资源量指地下水体(含水层重力水)的动态水量,用补给量或排泄量作为定量依据。“中国水资源公报编制技术大纲”中:地下水源供水量是指水井工程的开采量,按浅层水、深层水、微咸水分别统计。浅层水指与当地降水、地表水体有直接补排关系的地下水;深层水指承压地下水。坎儿井的供水量计入浅层水中。混合开采井的开采量,根据当地情况按比例划分为浅层淡水和深层承压水,并在备注中说明。

由于水资源公报中的深层水根据各省区实际按照大致深度划分,有的省区按100m或80m埋深,而内蒙古草原采用50m。因此,与本次深层承压水概念上有较大区别,一些省区没有统计或较少深层承压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基于“水资源公报”成果上报的深层承压水现状实际开采量包含了部分易于补给更新的承压水和岩溶水。

2.2本次规划采用概念

本次将与当地大气降水和地表水体有直接水力联系的潜水以及与潜水有密切水力联系的承压水统称为浅层地下水,将埋藏相对较深、与当地大气降水和地表水体没有直接水力联系而难于补给的地下水称为深层承压水。

浅层地下水广泛分布于我国山丘区和平原区,深层承压水则主要分布于松嫩平原、黄淮海平原和长江三角洲平原。

为解决在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中深层承压水实际开采量统计不准的问题,根据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对浅层地下水和深层承压水的界定,并结合国土资源部的研究成果,对有关概念做进一步明确:浅层地下水包括潜水、易于补给和更新的承压水,以及岩溶水;深层承压水是指极难更新补给,基本不参与现代水循环的承压水。

2.3极难更新的深层承压水近似可以看做“矿藏水”

本次规划采用2005年为现状年依据2005年全国和流域以及各省区的地下水现状供水量并对深层承压水进行了调整。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的专题:《深层承压水量计算方法研究专题报告》认为深层承压水除分布于松嫩平原、华北平原(黄、淮、海平原)、长江三角洲地区外,准噶尔盆地、塔里木盆地、柴达木盆地、河西走廊、鄂尔多斯盆地和四川盆地等大盆地也存有深层承压水。由于山前平原的中深层承压水易于接受山前侧渗补给,且多与潜水有较密切的水力联系,松嫩高平原的中深层承压水亦具有山前平原之特性,故两类地貌区的地下水开采量均划入浅层地下水。所以,仅在松嫩低平原、大盆地中部、华北平原的中东部平原以及长江三角洲地区统计深层承压水实际开采量。

水利部公报编制组在2009年7月中国水资源公报编制汇总协调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水资源公报编制有关技术问题”要求注意公报与相关成果,特别是水资源综合规划的比较分析和协调,确定浅层、深层承压地下水供水量的最新概念:浅层地下水包括潜水、易于补给和更新的承压水,以及岩溶水;山丘盆地、山前平原、松嫩高平原。深层承压水是指极难更新补给,基本不参与水循环的承压水。仅统计松嫩低平原、大盆地中部、华北平原中东部、以及长江三角洲地区等。

“中国水资源公报”的深层承压水新概念实施,需等本次规划批复后正式行文。

本次规划经过多次汇总后确定采用极难更新的地下水作为深层承压水。

由于省区长期应用的概念与这次的无法很快统一,因此,部分省区仍保留原深层承压水的概念,比如河南省涉及四大流域,但省上已经批复规划。

深层承压水让省区接受需要一定的时间,与当地大气降水、地表水体没有直接补排关系的地下水,地质历史时期累积形成的地下水资源量,含水系统中不可再生和恢复的、不能持续利用的水量,“极难更新的深层地下承压水” 储存资源可以解释为埋藏较深的类似于矿藏的这类水,当然“矿藏水”不能完全理解为深层承压水,较容易理解。

我国矿藏水开采量占总储量比例不大。深层承压水既然是“矿藏水”,也像煤炭一样一次性资源,作为战略储备不难理解。作者也倾向于既然是矿藏也是可以适量开采的,比如污染严重地区解决饮水安全,以及特殊行业的用途。 3. 功能区保护指标

3.1开采量、水质和水位

根据地下水的功能要求、现状情况、水资源配置方案以及未来利用保护的需要与可能,合理确定各功能区的地下水保护目标,包括地下水开发利用的总量控制目标即目标开采量、维系供水安全的水质保护目标以及维持良好生态环境的合理生态水位控制目标。

功能区保护指标:水质、开采量和水位三类。

水质要根据主导功能的水质要求,严格控制,避免地下水水质恶化。

地下水开采量以可开采量和开采区地下水补给条件来合理确定,实现区域地下水的采补平衡。

地下水水位要根据地下水功能区生态与环境保护目标的要求,合理确定。

地下水保护指标,加强保护、控制目标不低于现状;地下水超采区治理采取三方面措施:节约、替换、增源;加强节水,减少和控制地下水开采量替代水源建设。对于地下水超采量通过水资源配置替换为地表水,压缩地下水开采。增加地下水补给量,提高地下水的可开采量。

3.2水质保护目标

水质类别按照I、II、III、IV、V填报,选择功能区代表性井的水质平均状况作为功能区水质状况;如集中供水水源区按照开采井的水质浓度数据平均确定,分散式开发利用区按照典型井的平均水质代表功能区水质。

以集中式供水水源区保护目标为例加以说明水质标准:具有生活供水功能,水质标准不低于Ⅲ类水的标准值,现状水质优于Ⅲ类水时,以现状水质作为控制目标;工业供水功能的集中式供水水源区,以现状水质为控制目标。

集中式生活水源区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地下水矿化度不大于1g/L;集中式工业用水区地下水水质不劣于IV类水;分散式农业用水区地下水水质不劣于V类水。

水质要求不发生地下水污染或发生恶化,影响到功能区的正常使用功能。针对不同地区,依据地下水水质状况和污染源治理情况,提出不同阶段地下水开发利用与资源量保护的规划目标。在水质目标控制中未受污染的区域保持水质现状,经过改水、替换、调水补源等措施提高水质;受到污染的区域治理保护达到原来的水质状况。

3.2开采量控制方案与水位目标

地下水开发利用量要求以可开采量和开采区地下水补给条件来合理确定,目的是实现开发利用区的地下水采补平衡,实现地下水的良性循环;地下水水位是维持地下水生态环境功能的重要指标,不能太低,也不宜过高,要根据各功能区的实际保护目标要求,合理确定。可开采量根据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进行核定。

水量标准:年均开采量不大于可开采量。

在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成果的框架内,不同水平年的地下水开采量控制方案。按照分区规划、有压有增的原则,超采区压采量是规划的难点重点。

集中式供水水源区大部分为城市工业和生活供水,在当地地表水、跨流域调水、再生水利用等方面有相对良好的水资源条件,故未来以压采为重点。

除了浅层地下水开采量控制方案外,还要进行深层承压水开采量控制方案。规划报告中列出了重点地区地下水开采量控制方案:黄淮海平原(由海河一般平原、淮河一般平原及黄河下游平原)、黄河中上游能源基地(山西、陕北、宁夏和内蒙鄂尔多斯高原是我国重要能源化工基地)、长三角地区(包括江苏的苏州、无锡、常州、泰州四地市和浙江杭嘉湖地区以及上海市)、东北平原(东北松嫩平原、三江平原和辽河中下游平原)、西北内陆河(西起帕米尔高原国境线,东至大兴安岭,北起国境线,南迄西藏冈底斯山分水岭)。

地下水水位由于全国无法统一统计最后采用以埋深来代替,并且应有一个高低数据,即一个区间值;超采区一般压采,“退出开采”,中心埋深回升;盐渍化如宁蒙河套及黄河下游沿岸的引黄灌区需要抽取地下水来降低水位,保持一定的埋深;荒漠化地区依据植被的生存要求,要保持一定的水位埋深。如华北深层承压水水位埋深一般不应大于50米,胡杨林地的地下水埋深条件是保持不大于8m的埋深等。

4. 重复水量(岩溶水、傍河井、泉水等)

4.1地下水分类与开采概念

本次规划中的地下水是指赋存于地面以下岩土空隙中的饱和重力水。根据我国各地区地下水含水层介质、埋藏条件的不同,可将地下水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按照埋藏条件,可将地下水划分为潜水、承压水两种类型。

根据含水层介质的不同,可将地下水划分为松散岩类孔隙水、碳酸盐岩类岩溶水、基岩裂隙水共3种类型。地下水指埋藏在地下孔隙、裂隙、溶洞等含水层介质中储存运移的水体。

岩溶水主要赋存在碳酸盐岩的溶洞和裂隙中,南方岩溶主要以溶洞甚至地下暗河的形式发育,如贵州、广西等地是南方岩溶较发育的省份。北方寒武或奥陶系岩溶水则多呈现溶隙特点,出水量大,开采条件好,水质优良,是一些城市的重要水源,如河北和山西的太行山一带和山东部分地区岩溶水分布较广泛。

地下水开采:采用抽水设备取用地下水称为地下水开采;包括溶洞甚至地下暗河、坎儿井、傍河井、泉水出露的使用等实际是地表水的利用,与此关系密切的还包括矿井水的利用。

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越高,地表水与地下水利用中交换越剧烈,重复利用水量就越多。

4.2岩溶水等地下与地表重复利用水量

对部分比较明确的重复利用水量如岩溶水等,在评价中没有涉及本次规划允许部分省区保留。傍河井开采如关中渭河以及郑州黄河大堤内外的自来水井群等,其利用的实际是地表水量。

西南喀斯特岩溶发育强烈的中心区域,地表涵养水源能力较弱,水资源开发利用难度较大,工程性缺水问题十分突出。岩溶山区由于地表和地下形成的双重空间结构,岩溶地下水较丰富,岩溶大泉及地下暗河是贵州岩溶地下水赋存的主要形式,打深井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岩溶水利用采用泉水出露后修建集水设施。

贵州省大约利用量为28亿m3,全国近60亿重复利用水量。

4.3提高水资源耗水率与污水重复利用水量

根据“中国水资源公报”2007年全国总用水(供水)量5819亿m3,用水消耗总量3022亿m3,全国综合耗水率(消耗量占用水量的百分比)为52%,废污水排放总量750亿t;废污水排放量是指工业、第三产业和城镇居民生活等用水户排放的水量,但不包括火电直流冷却水排放量和矿坑排水量。

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总供水占当年水资源总量)为23%;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占81.2%,地下水源供水量占18.4%,其他水源供水量占0.4%。供水与耗水相差近2800亿m3、提高其他水源如污水资源化、雨水利用和海水淡化量和用水耗水率,将有近1000亿m3潜力,减少大量新鲜水资源量的使用。

按照取水水源不同分为地表水源、地下水源和其他水源三大类。其他水源供水量包括污水处理再利用、雨水利用和海水淡化利用。污水处理再利用量是指经过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的污水回用量,不包括工业企业内部废污水处理的重复利用量。中水又称再生水、回用水,是指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经净化处理,水质改善后达到国家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非饮用水。如果能将这些废污水通过处理转化为中水无疑将是一块巨大的资源。提高污水处理率,增加污水利用量,污水资源化迈入进行大量使用阶段。

5.规划保障措施

5.1工程措施

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的主要措施包括地下水超采治理、地下水污染治理、地下水涵养与修复、城乡供水保障和地下水监测工程。除供水措施属于利用外,其他措施都属于保护方面的内容。

超采治理是本次规划的重点。超采治理的主要措施是压缩地下水开采量,使地下水系统逐步通过自然修复,实现地下水水资源的良性循环和相关生态系统的修复。

5.2管理措施

地下水资源管理措施主要包括法制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机制和体制等方面内容。

编制《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和《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并完善地下水功能区划。

地下水功能区划应列入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中,作为地下水利用和保护的重要管理依据,赋予地下水功能区应有的法律地位。建立和完善地下水功能区管理制度,分区分类指导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涵养。建立分区地下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制度,完善地下水取水许可管理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5.3跨流域调水将修复地下水环境

根据本次规划结果,2020年,全国将从跨流域调水工程中,利用118亿m3的水量来支持地下水超采治理,压缩相应的地下水开采量,其中2014年东、中南水北调工程是海河和淮河流域直接受水区,替代的水量也最多,近70亿m3。西北地区利用跨流域调水进行地下水治理的替代水量达29亿m3。

作者通过对黄河流域1919年至2008年天然径流量滑动平均分析将在2013年后将结束自1986年以来较长时段的枯水少水年,有可能出现一个平水年时期,也将对水资源利用紧张有所缓解。

污水资源化的全面使用,结合跨流域调水使相关地区压采与环境修复成了可能,因此,2015年将是北方地下水利用一个一级“拐点”。

5.4规划实施极大提高地下水综合管理水平

在本次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基础上,制定并实施地下水保护的实施方案,落实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的有关措施,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在地下水利用与保护实施方案中,要建立监测和评估制度,建立适应性管理为原则的动态机制,及时发现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提出解决对策,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

地下水功能区的划分与实施,以集中水源地与重点地区控制方案为管理重点,建立监测监督有效体系,对每个地下水水源地的总量、水位、水质动态管理,甚至对重要地区的地下含水层的管理,以及充分发挥广大用水户或自律协会的节水管水自觉性,规划实施必将使我国地下水综合管理水平大幅提高,紧追世界先进管理水平。

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范文5

宁夏地势南高北低,三面为沙漠包围,国土面积6.64万平方公里,全区国地面积全部属于黄河流域,黄河干流横贯北部,流程397公里。中部有清水河、苦水河等黄河一级支流,南部有泾河、葫芦河、祖厉河等二级支流。

宁夏属典型的大陆性气候,多年平均年降水量289毫米,年蒸发量1250毫米,平均干旱指数达4.3。当地地表水资源量9.49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30.73亿立方米,扣除地表水与地下水重复资源量28.59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为11.63亿立方米。地下水可开采资源量21.53亿立方米。平原区地下水与地表水不重复的资源量1.5亿立方米,加上国家分配的黄河水指标可耗用40亿立方米,水资源可利用总量41.50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为696立方米。

按自然地理分为北部引黄灌区、中部干旱带和南部山区。北部引黄灌区面积占25%,当地水资源总量3.69亿立方米;中部干旱区面积占42%,当地水资源总量2.14亿立方米;南部山区面积占33%,当地水资源总量5.8亿立方米。引黄灌区由于引黄灌溉便利,用水总量占全区的90%以上。中部干旱带由于干旱少雨,土地荒漠化和沙化严重,人均占有当地可利用水量仅51立方米,资源型、水质型和工程型缺水并存。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法规健全

自治区党委、政府把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为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从法律法规上保障管理力度。面对水资源的枯竭,自治区相继出台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和印发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制定了《关于加强我区河流及湖泊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同时加大了水环境保护的立法工作,在出台的《宁夏节约用水条例》的基础上,制定了《宁夏湿地保护条例》、《爱伊河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银川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意见》、《银川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银川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银川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条例》。为了合理优化配置水资源,减少地下水开采,银川市通过建设黄河水厂,利用黄河水替代工业企业自备井地下水,实现了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自去年以来,银川市对城镇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打桩界定,设立了水源地保护警示牌。

(二)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并重

一是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支持社会经济发展。完成了《自治区水资源综合规划》9项专题报告,开展了《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城市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完成了《宁夏经济生态系统水资源合理配置研究》、《宁夏地表水功能区划》等报告。

二是加强水源地保护和建设。自治区政府十分重视城乡饮水安全问题,积极加强水资源地保护和建设,并把开展以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作为10件为民办实事之首,进行了一些系列保障饮水安全专项活动。提出了保护措施,要求在2009年底前取缔了城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工业企业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2009年底前关闭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所有污染源排污口。组织人员普查登记了全区195个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理“关口”前移。目前全区城市供水水源地水质基本符合标准。本着“优化优用”的原则,按照“先地表水、后地下水”的用水秩序,合理配置地表水、地下水。利用现有水利工程体系,实施多水源联合调度和优化调度,保证城乡供水水量和水质,在地下水超采地区,不准开采地下水。

三是加大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从2009年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宁夏行动》以来,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专项行动,形成了区、市、县三级联查行动,水利、环保、监察、经委等多部门联合行动工作机制。银川市实施了清洁能源行动计划,石嘴山市实施了碧水蓝天工程,吴忠市大力整治造纸废水,固原市加快治理马铃薯淀粉加工废水,中卫市积极推进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2009年全区COD排放量为13.7万吨,比上年削减2.09%。

四是实施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提高雨洪水资源利用率。以提高防洪能力,提高水资源效率及城市品位为主要目标,结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整治靓化了唐徕渠穿银川市城区段。通过建设艾依河(青铜峡河西总排干)实施防洪及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使防洪工程、排水工程与湿地保护系统联用,地表水综合利用与地下水有效补偿相结合,实现洪水、沟水、湿地资源化,变害为利,既变污染排水为清污分离,又有效利用了城市排水及雨洪水资源,恢复了湖泊湿地,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

五是健全取水许可制度,完善水资源论证制度。在全区范围内实施了取水许可制度,至2009年底,全区发放取水许可证1100多户。2009年8月1日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对20多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水资源论证,新上项目水资源论证达到100%。

六是强化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宁夏水环境监测部门于2009年6月4日深夜进行了宁夏水环境历史上的第一次突发水污染事件处置和暴雨洪水测报应急综合演练。演练单位反应迅速、上报信息及时、数据准确,为今后实战中,做到为领导决策和相关部门及时提供信息,降低水污染危害和损失打下了坚实的技术保障。

七是建立预警机制。建立了突发性水污染月报制度和快速反应应急机制,颁布了《自治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制定了《宁夏重大水污染事件应急调查处理决定》,大大提高了处理宁夏重大污染事件快速反应能力。

(三)节约用水管理发展快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启动试点建设。自治区专门成立了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完成了《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确定节水型社会试点期的建设目标和内容。先期开展了综合试点工作,一是启动了灵武市、平罗县两个县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二是首府银川市开展了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活动;三是启动了中卫市、海源县和灵武市三个节水型灌区示范区建设;四是启动了银川市城市水资源实时监测与管理系统;五是初步完成了三个水权转换试点项目。

2、以水权转换为突破口,建立水资源高效利用模式。按照黄委会批复的《宁夏黄河水权转换总体规划》,一是制定了《宁夏黄河水权转换实施意见》、《宁夏黄河水权转换实施细则》和《宁夏水权转换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二是将初始水权指标按生产、生活和生态三大部门分配至各县市和灌区;三是加快试点项目节水工程建设,完成黄委会批复的三个水权转换试点项目,合同资金1.51亿元,并建成宁东供水工程向马莲台、灵州电厂和甲醇项目提供,有力支持了宁东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四是开展了水权转换相关配套技术政策和专题研究,提高水权转换的科技含量;五是初步形成了“农业综合节水—水权有偿转换—工业高效用水”的水资源高效利用模式。

3、加大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提高非常规水利用率。截至2009年,建成和正在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15座,基本覆盖沿黄各市县,设计总处理能力68.5万吨/日,全区综合污水处理能力、集污管道总长、污水处理问量,2009年底比2000年分别增长633.3%、64.53%、215.8%。污水处理率达到62.4%,减少了污水直接排放黄河,使得黄河水质逐年好转,大武口电厂“上大压小”项目利用污水处理厂中水替代了原地下水源,有效保护节约了地下水资源。

4、改革水价和水费收取制度,促进各行各业节约用水。深化农村水费改革试点工作,实行“三位一体”的水管体制,“三费合一”的水价机制和“一费开票到户、一票收费到户”的水费收缴方式,自流灌区成立协会860家,注册率85%。2009年调整引黄自流灌区水价,农业用水由试点前的每立方米1.95分提高到2.45分,企事业用水水价整体标准比试点前提高了3-5倍,为每立方米2元,其中水资源费每立方米0.1元,水资源费征收率达到90%以上;银川市、石嘴山市推行了居民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的超定额加价政策,特殊行业超定额每立方米达到8.50元,有效地促进了各行业节约用水。

5、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促进田间节水。采取“以奖代补”政策,每年财政拿出近2000万元资金,调动全区开展声势浩大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了灌排设施整治、中低产田改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水土保持生态治理、设施农业供水工程建设和高效节水补灌等重点建设项目。

6、推进水务一体化管理,完善节水型社会体制保障。全区共成立了17个水务局,5个地级市全部成立了水务局;相继成立宁东、太阳山、宁西水务公司,积极推进城市、工业和农业的供水管理体制改革,石嘴山市初步实现了工业、农业和生活统一供水,并实行供水、用水和排水的一体化管理;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在3个水管单位开展了改革试点。

7、健全节水科技支撑,推进自主创新。开展了《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制度设计与专题研究》、《宁夏水权转换价格体系研究》、《水权转换项目区节水监测分析》、《中石油宁夏石化分公司工业综合节水示范》及《全区工业用水与节水研究》、《宁夏城镇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资源化研究》等节水型社会建设课题研究。与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共同成立“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研究中心”,为我区节水型社会建设与试点提供系统的科技支撑。

三、几点启示和想法

学习借鉴外地的经验,关键是要把他们成功的经验和做法运用到我们的工作实践中去,转变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以与时俱进的思维方式、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不断创新的工作方法、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努力开创我市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一)在思想认识上,要转变观念,按照市委“专业、认真、务实”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科学调度、优化利用、合理开采、节流与开源并重、依法行政做好水资源管理工作,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大科技投入,继续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

积极开展各项水资源项目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对水资源管理工作重点投入,为科学研究、优化调度、现代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做好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性、完善性、永续利用性的工作,做好水资源开发、保护,湿地利用,城市环境绿化的长远发展规划。

(三)管理和保护并重,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我市水资源状况不容乐观,主要存在的威胁是水质型缺水和资源型缺水,资源型水资源的补给是我市被动性接受的,难以操控,今后的水资源潜力重点应放在城市节水和防止水质型缺水方面。怎样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生态绿化工作,是水利及环保、城建、绿化、环卫等部门的共同责任,应共同做好我市经济发展、生态绿化、资源和人文建设、城市规划联合协调执法机制,其中水资源管理重点做好水资源论证和节约用水工作。

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范文6

封停自备水源井是保护城市地质环境、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现实需要。地下水过量开采是市区地质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特别是我市地处干旱、半干旱地区,人均占有水资源量350立方米,仅为全国人均占有量的1/6,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24,且时空分布不均,属资源性缺水城市。1996年之前,市区供水主要靠开采地下水,日开采量120万立方米。由于长期的过量开采,导致市区地下水位严重下降,形成了大面积的降落漏斗区,诱发和加剧了地裂缝的发展,产生了较为严重的环境地质灾害,如再不采取封井措施,任由地质环境灾害因大量开采地下水而不断扩大,将直接影响我市的投资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由于多种原因,市区地下水,尤其是城市河渠沿线地下水污染较为严重,部分群众长期饮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地下水,对身体健康造成了危害。

根据我市地下水资源储备情况,2004年国家将我市列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2006年省政府又专门下发了《关于沿渭(河)主要城市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及保护的通知》(陕政发〔2006〕69号),并将我市城六区东起豁口、西至太平河、南抵三爻、北到渭河的510.25平方公里划定为地下水超采区,城市中心区全部划定为地下水禁采区,并要求我市于2010年前将禁采区内各类水源井全部封停,限采区内年最大开采量不能超过4565万立方米。

目前,随着黑河供水工程的启用,市区地表水日供水能力达到了120万立方米,完全能够满足近期市区用水需求,使我市具备了有计划地封停市区自备水源井、涵养和保护地下水的基础条件。对此,城六区和市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封停自备水源井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切实做好封停自备水源井的工作,坚决遏制任意开采地下水资源的现象。

二、封停市区自备水源井工作的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对省政府划定的*市城区禁采区范围内现有的784眼各类自备水源井,2010年前要全部封停,并停止审批新建水源井;对省政府划定的限采区,要结合水源情况及给水工程设施建设,到2010年,年压缩开采量1892万立方米,年开采量不能超过4565万立方米。市自来水总公司地下水源地作为城市供水的调峰和应急备用水源,应在保证其供水系统正常运转的前提下逐步减少对地下水的开采,3年内将年开采量降至4000万立方米以下,确保应封尽封。

(二)分类指标

1.禁采区内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地区禁止取用地下水。对现有的已具备封井条件的82家企事业单位的115眼自备水源井,年内要全部封停;对91个城中村的368眼自备水源井,要结合城中村改造,由所在区政府逐步进行封停,到2009年前全部封停。

2.对禁采区内公共供水管网尚未覆盖的地区,市自来水总公司,要加快供水管网建设步伐,尽快拿出具体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定,确保2009年底前公共管网全部覆盖,为自备井全部封停创造条件。对涉及到的301眼自备水源井(其中有30家企事业单位的43眼井和56个城中村的258眼井),要坚持先通水后封井,保证市民的正常生活和企事业单位正常生产。

3.对限采区内的自备水源井,市水务局要按照总体目标的要求,提出限采、压采的实施方案。对取水户要制定年度开采指标,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确保限采目标任务完成。

4.对一般超采区范围内的自备水源井,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开采量。对以地下水为水源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要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进行严格的水资源论证;禁止新建高耗水、高污染的项目取用地下水;对已有的取水工程,要根据水源替代工程建设情况、水资源条件、节水潜力,逐步削减取水量,将年最大开采量(含农业用水)控制在16172万立方米之内。

5.市自来水总公司公共供水地下水源井作为城区供水的调峰和备用水源,平时可采取交替运行的办法,使产水能力不致下降,严格按照今年6月17日市政府确定的协调解决方案办理,确保3年内将年开采量降到4000万立方米以下。

三、落实封停市区自备水源井工作责任

(一)简化办事程序。对需要封停自备水源井的单位,由市水务局统一上报市政府批准后进行公告。对需要重新规划的自备水源井,由规划部门在一周内办完规划手续;对需要开挖道路的,由市政、交管部门在一周内办完道路开挖手续。其他职能部门,也都要提高办事效率,并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办理好封停自备水源井工作的相关手续。

(二)提供政策扶持。为减轻用水户负担,今后凡封停自备水源井的单位和个人,接引自来水时,市自来水总公司免收开口费、增容费,市政部门免收占道费,只按道路开挖恢复基价收取道路开挖恢复费,并对收费项目名目和承诺办理时限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除此之外,各有关部门不得再另外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三)明晰责任主体。自备水源井的封停工作,以所在区政府为主,采取条块结合的办法进行组织实施。属驻军系统的,由市警备区和双拥办负责;属政法部门的,由市政法委和公安局负责;属城中村的,由所在地区政府负责;属特困企业的,由所属部门负责;属造纸企业的,由所在区政府负责,特别是对环保局审查决定不予保留的自备井,要全部填埋;对决定暂予保留的,且具备使用中水或自来水条件的,一律不得抽取地下水,不具备使用中水或自来水条件的,可暂时使用自备水源井,但必须依法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其余单位自备井的封停工作,由市水务局负责。

(四)加快供水管网建设。市规划局和建委等部门要优先对禁采区和超采区范围内的自来水管网建设作出规划,财政部门要大力支持,切实为封闭自备水源井创造条件。2009年上半年前,要将西郊鱼化寨、东郊纺织城、南郊三爻工业园区和北郊徐家湾、未央湖、草滩大学城、谭家工业园等单位集中、用水量较大区域的自来水管网敷设到位。2009年年底前,要建成三环路以内城市道路沿线所有的自来水管道。曲江新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浐灞生态区要进一步加大对管理区域内供水管网的建设力度,为按期封停自备井创造条件。

(五)加快污水处理中水管网建设。市建委和市市政管委会要尽快落实污水处理厂和二环路沿线中水管网建设规划。由市基投总公司负责,在2010年前完成污水处理厂和二环路沿线的中水管网建设任务。今后,园林绿化用水只使用中水,确实无条件使用中水的,只允许使用浅层地下水。要按照市政府《关于渭河流域(*段)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政发〔2007〕55号)要求,增加中水回用量,促进市区内自备水源井封停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对封停自备水源井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机构。市政府已经成立了市封停自备水源井工作领导小组。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封停自备水源井工作的政策指导、工作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封停自备水源井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抓好此项工作。市水务局、市黑河供水工程管理局、市自来水总公司要继续抽调专人,充实力量,重点协助城六区抓好自备水源井的封停工作。

(二)搞好宣传引导。市级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要紧紧围绕“封停自备井,涵养地下水,保障供水安全,改善地质环境”这一主题,采取切实有效的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工作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等活动。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做好报道工作。通过宣传,使全社会理解、配合、支持这项工作,为顺利封停市区自备水源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