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六五普法工作计划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乡镇六五普法工作计划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乡镇六五普法工作计划

乡镇六五普法工作计划范文1

一、“六五”普法规划得到认真实施

从整体情况看,年后半年“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县委、政府比较重视,基本做到了将“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各乡镇、各部门都做了大量工作,全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有进展、有成效。通过实地检查,我们认为有以下几点值得肯定:

1、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健全。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安排和具体要求,年11月,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之后,县委、县政府批转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并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依法治县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设立了依法治理工作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副主任,指导协调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也都成立了相应地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确定了工作人员。从调查的情况看,大部分单位有年度工作计划,有相应的配套制度,有会议记录,有文件资料,有个人学法笔记,有经费保障,单位负责人比较清楚地知道“六五普法的重点对象和要学习掌握的重点法律,熟知本部门本单位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任务。总体上我们认为,全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是比较到位的,也是符合我县实际的。

2、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全面开展。坚持把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作为“六五”普法的重点对象,以对重点对象的普法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这一工作思路是清晰的。一是较好落实了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核等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两年多来,按照县上安排,司法局先后举办了4期干部法制讲座,受教育人员达800多人(次),人社局每年年终,组织全县公务员进行法律知识集中考试,并将成绩发文予以公布。二是对中小学校的普法工作普遍比较重视。注重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法律进学校活动实施意见》,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聘请司法系统兼职法制副校长75名,并抽组普法讲师团,不定期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各校还针对青少年学生的特点,采取法制小报、知识竞赛、主题班会、以案讲法、互动问答等多种形式,将紧急避险、校园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治安防范、禁毒等方面的法律知识融入其中,通过课堂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予以渗透。调查中看到二中、四中、南关小学均采取了各有特色的活动,取得了较好地实际效果。三是加强了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在车道乡发生恶性伤害案件之后,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及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实施“法律进乡村”、“一学三讲”工程和“送法下乡”等活动。年以来,先后在、天池、等乡镇组织大型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2场(次),发放宣传品2.5万份,在农民文化广场和新农村建设点建立“百米普法长廊”22处,制作宣传栏280处,编发了《农村实用法律手册》2万多份。芦家湾等乡镇将司法干部的姓名、职务、电话印制成名片发给群众,加强相互联系。

3、重视普法阵地建设,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环境不断优化。一是大部分系统行业如税务、金融、工商、疾控、住建等都能够充分利用重要节日,多次组织开展不同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收效明显。针对油区违法犯罪案件频发的实际,县依法治县办与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了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针对征地拆迁难度大的实际,司法局组织对城区居民和农民进行了《土地法》、《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讲解。据了解,两年来全县累计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教育活动50多场(次),制作宣传碑(牌)60多面,刷写永久性标语260多条,赠送普法图书资料7万多份。二是宣传形式有所创新。司法局联合县电视台开办了《政法视点》、《法治在线》栏目和《律师信箱》专栏,扩大了宣传覆盖面。并利用手机“飞信”和“政信通”移动办公平台,定期不定期向不特定用户发送普法短信。镇、交警队运用QQ、微博、手机短信开展普法工作。交警队还在本单位建立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便于司驾人员观看学习。三是普法培训力度不断加大。两年来,各行业各部门都举办了形式不同的培训班。特别是食药监局先后举办了餐饮企业负责人、服务员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人员的培训班68场(次),培训从业人员达6120人(次)。卫生局组织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等单位的专业人员,深入街道、农村、学校广泛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20多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多万份。司法局先后举办全县“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3次,受训862人(次)。

4、依法治理工作有新进展。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在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上,结合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县区”、“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至目前,全县已经有9个村和1个社区被命名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上,加强了对特殊人群的管理教育,使在册的407名“两释”人员安置率达到90%以上,帮教率达到9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两年来,司法局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21件,兑现案件补贴18万元。在重点领域的专项依法治理工作上,积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大力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农资打假、道路交通等专项整治活动。交警队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牵手平安行”等活动为契机,严格治理超限、超载、超速、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食药监局加大对辖区内498家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频次,检查面达到了100%。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对普法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部分单位还没有充分认识到普法工作的重要性,有虚于应付和蒙混过关的思想。个别单位负责人对自身的学法重视不够,主动性不强,有为学法而学法的现象,个人学法笔记记得不好。有些单位虽有安排,但实际抓落实不够,学法制度流于形式,普法资料不全。

2、普法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主要表现在:少数乡镇普法工作已经实现了常态化并能有所创新,而大多数乡镇只是按照县上安排被动开展工作,仅在宣传日开展口号式宣传,难以使普法对象对法律知识入脑入心。有执法任务、同群众联系较密切的部门普法力度相对较大,而大部分没有执法任务的单位,还没有提上日程。部分单位自身对干部职工的学法教育抓的不紧,有依赖于政府法制部门和党校培训的倾向。相对而言,农民、青少年、企业管理者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机会比公务员少,而且内容简单、零碎,不够系统。特别是农民和青少年两个群体,面广、量大、难点多,没有实质性进展。

3、普法宣传没有达到预期效果。部分单位对于普法宣传教育和普法实践的有机结合缺乏探索研究,未能结合实际建立和推行有效的、学用结合的普法机制,有的普法宣传教育内容和具体工作结合不够紧密,不能及时为群众释疑解惑,特别是对分散居住的山后群众普法教育效果不是很明显。个别单位的普法宣传方式只是就普法而普法、就宣传而宣传,普法宣传只是为了应付检查,教育流于形式。

4、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不强,重点不够突出。在普法宣传的主题和内容上,涉及民生、关系老百姓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的相对较少,同时对企业职工、流动人口、青少年和农民等重点人群的法制教育不能因人施教,在内容上缺乏针对性,群众不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援助的政策和途径,在遇到矛盾纠纷或其他困难时往往不知道找谁。由于部分老百姓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法治观念也比较淡薄,因此他们在遇到矛盾纠纷时“不信法”,不能通过法律途径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而是通过上访、甚至暴力等极端方式来表达利益诉求,导致治安、刑事案件频发,影响社会稳定。

5、经费保障水平不够高。基层单位开展一些工作因为没有足够经费而受到一定影响。

三、几点建议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确保普法工作有效开展。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提高认识。首先要求领导干部不仅要抓自身学法,率先垂范,还要把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抓不懈,并从组织人事入手,督促各级领导履行职责,切实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新格局。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研究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单项考核,在考核中要注重实际效果,以防止基层和个别单位蒙混过关,使考核走了过场。

二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督查,确保普法任务落到实处。建议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借最近全市中期督查的契机,进一步加大“六五”普法督查工作力度。要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全覆盖、多层次、有针对性的督查通报,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对自身学法不重视、依法治理工作无进展的单位,要予以批评并督促整改。

乡镇六五普法工作计划范文2

一、围绕全市统计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法制保障能力

(一)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统计法制工作必须坚持贴近专业、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要围绕全面推进“四大工程”建设,坚持依法统计,积极主动配合各主要统计专业的业务工作,将统计法制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融为一体,统筹安排,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工作的规范引导和支撑保障作用。

(二)规范调查对象统计行为。对新增的“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要及时发放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明确统计机构与调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要督促调查对象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四项管理制度;要开展“三上”企业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的专项整治。

(三)强化中间环节监督检查。要严肃查处非法代替企业填报统计数据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法定程序和业务流程、擅自修改源头数据的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依法保障“四大工程”顺利实施。

二、加强和改进统计执法工作,进一步增强执法工作活力

(一)改进和整合执法方式。紧密结合专业统计工作的需求,制定具体明确的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采取专项调研、业务指导、重点督查、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源头数据质量的监督和检查,促进基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确保源头数据质量稳步提高。

(二)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要继续开展执法效能评估活动,坚持以数据质量是否提高、统计工作环境和条件是否改善、统计权威和公信力是否树立、整改措施是否到位、处罚决定是否落实等为评估标准,积极探索联网环境下统计执法程序和调查取证方法。

(三)探索和推进柔性执法。要积极探索刚柔相济的执法形式,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纠正错误、落实整改”为原则,试行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在政策和法律的引导下,通过强化行政指导,推进统计工作正常开展。

三、深化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统计法制意识

(一)全面推进“六五”统计普法。认真制定本年度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重点,讲究实效,进一步推进统计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增强地方、部门、单位负责人、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重点企业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认真做好本地区的普法骨干培训工作,努力造就一支精通统计法律知识、熟悉统计业务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各种系列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统计法律、法规的颁布日、实施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殊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依法统计的氛围。

(二)扎实开展日常统计法制教育。要动员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将统计法制教育有效融入企业一套表等核心业务的任务布置、人员培训、数据采集、质量核查、资料公布全过程。在继续抓好党政领导、统计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单位负责人、统计人员的普法教育,努力提高广大企业对“四大工程”建设的支持配合程度。

四、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进一步提升制度执行能力

(一)推进统计“双基”建设。积极推进乡镇统计机构规范化达标活动的创建,力争达到百分之百合格。推进联网直报企业规范化建设的达标验收工作,验收通过率超过95%。分专业对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并制定检查考核办法,开展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积极探索和研究“四大工程”建设的法律保障问题,重点研究网络直报环境下的基层统计基础建设、乡镇和企业行为规范,以及法律责任认定等问题。

(二)大力做好统计法制调研工作。积极配合省局的立法调研,调研报告做到有论有据、贴近工作实际,并有建设性建议,争取在全省统计立法调研成果评比获得好成绩。

乡镇六五普法工作计划范文3

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推进政法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创和谐、创满意、创品牌”为工作目标,以“务实、创新、高效”为工作要求,以抓规范、破难题、强基础、促提升为着力点,大力实施“1055”计划,即:实施“十大项目”、构建“五大体系”、打造“五化格局”,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三生融合·幸福__”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胜利召开。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__年着重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十大项目”建设

根据__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思路,我们确立了“十大项目”重点工作,并以此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1.人民调解机制创新项目。加强村、居、企业、集贸市场、外来人口聚居地以及接边毗邻地区等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基本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继续深化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市、县两级全面建成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实现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在县级层面的覆盖率达80%以上。全年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成功率要达到98%以上,行业性专业调解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2.城乡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创新项目。深入宣传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的重大意义,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将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列入“平安城市”创建、综合治理、新农村建设等重点目标考核体系,__年在去年基础上增加10%,即完成全市90%的村居建立有偿法律顾问制度,签订顾问合同,由市县两级政府购买服务。

3.法律服务进政府载体创新项目。争取市政府发文,在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部分乡镇(街道)建立有偿法律顾问制度,制定相应的操作指引和考核办法。__年,要确定市政府及*个县级政府、70%的部门、30%乡镇建立有偿法律顾问制度。

4.公证服务城乡统筹方法创新项目。__年底,实现涉农公证业务年增长率达5%以上;充分发挥农村公证法律服务队伍作用,在重点乡镇设立公证联系点,指导农村公证信息员提供公证咨询、资料初审等服务;公证服务城乡统筹综合改革专题法律宣传村居覆盖率达100%;监督公证机构落实上门服务、电话预约、法律援助等便民惠民服务。

5.法律援助惠民服务方法创新项目。加快法律援助“三个网络平台”建设,借助互联网络提高法律援助审批、指派工作效率、降低依法维权成本。至年底要在市、县两级12家法律援助中心全部建成“三个网络平台”,网络咨询和网络申请量要比上年有增长,网络咨询服务要实现微博化、即时化、互动化,网络申请要实现零等待、零遗憾、零投诉。

6.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管控机制创新项目。探索分类矫正方法,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功能作用,强化管控措施。继续深化刑释解教青少年“导航工程”,切实落实“一助一”、“多助一”等结对帮教措施,建立和完善社会帮教机制。社区矫正对象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9%以内,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率达到9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7.“六五”普法宣教平台创新项目。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开展“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组织一次市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评选20名市级优秀法制副校长。组织“六五”普法讲师志愿团为全市1000家以上的企业举办法治讲座。

8.劳教人民警察职业化建设模式创新项目。加强专业化、正规化建设,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推进队伍专业、知识结构合理化,核心专业人员比例达到75%。着力提升把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有效应对场所安全稳定对执法水平的考量。全面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先进文化建设,更好地担负起职责使命。

9.司法行政信息化管理创新项目。建设基础网络平台,建成一个B级标准化机房;升级改造局机关局域网;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立全面覆盖市局、县(区)局、基层司法所三级的专 线网络。建成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完成司法行政基础资源库,以及包括相关业务在内的的业务信息资源库。建设应用软件系统,开发建设司法行政相关业务应用管理系统,完善OA系统功能,力争实现公文流转无纸化。

10.司法行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司法业务用房基础设施建设要求,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加强我市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__年,市本级司法行政业务用房改建工程完成投资额__万元,完工并投入使用;市劳教所劳教综合业务用房工程计划总投资__万元,年内完成25%的投资量,两年内完工并投入使用;协助瑞安、文成两地完成办公大楼建设,促成苍南县司法行政办公用房动工新建。

(二)拓面提质,全力推进“五大体系”建设

1.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体系,在优化法治环境上取得新突破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在维稳中的先导性作用,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不断扩大普法教育的实效性和覆盖面,努力提高市民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

一是要全方位开展法制宣传。围绕服务保障“三生融合幸福温州”建设,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六进”活动。深入分析普法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完善各类普法对象学法制度。尤其是要针对不同行业和对象的特点与需求,实行错位普法和差别普法,加强各类重点对象普法工作,尤其要做好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领域的专项法制宣传工作。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推进工程,打造主题鲜明的“六五”普法示范单位,全年培育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10名,示范基层站所30家,先进企业15家。

二是要多渠道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加强乡、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发挥好农村法律顾问作用;要依托工业园、企业集中区,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建立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制度,抓好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打造法律知识教育、法治实践、法治文化展示“三合为一”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进一步提高建设数量和质量;要放大法治文化品牌效应,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品味的法治文化示范点,将法制元素融入到公园、广场、街区、市场等群众的驻足点,__年要实现全市各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至少拥有一个综合性法治文化阵地;要创新法制宣传载体,充分发挥普法网、手机短信、LED显示屏等法制宣传阵地作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法治名言、警句、动漫,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三是高质量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规范、科学、有序地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要继续推进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要继续加强行业依法治理,针对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要在现有的基础上,把基层民主法治创建与城乡统筹发展、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村的建设和申报工作,深化创建工作动态考评机制,全面提升创建工作质量。

2.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上取得新突破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继续深入贯彻《人民调解法》,进一步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机制建设,深入推进“三调对接”和各类专业调解组织发展,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要夯实基础,完善人民调解网络。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龙头,积极推进直派司法所外观形象标识规范化建设,年底前全市累计完成建设率达80%以上,积极开展省级(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年底前累计完成创建率达司法所总数的50%以上。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巩固村、居调委会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继续做好婚姻、家庭、邻里、宅基地等传统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深化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断拓宽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重点健全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乡结合区以及新兴行业、新社会组织等专业性、行业性、联合性人民调解组织,推进调解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在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矛盾化解的同时,重点解决由城镇化、工业化、市场化等引发的热点问题,推进医疗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纠纷、物业纠纷等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容易引发人民内部矛盾的领域延伸,着力构筑第三方参与的矛盾调解机制。

二是要拓展领域,创新人民调解机制。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努力使各类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要健全完善村、乡镇调解组织之间,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与调解组织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要以健全完善行业性专业调解机制为重点,着力构建多方位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巩固完善医调、诉调、警调、交调、检调五大衔接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与劳动保障、劳动仲裁、、民政等部门的联动联调机制,进一步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

三是强化保障,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探索完善分级培训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培训规划,大力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实行全员轮训。大力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引导激励广大人民调解员提高调解能力。大力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等各项经费的落实,完善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激励保障机制,为人民调解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3.构建一体化法律服务体系,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规范经济行为和社会秩序的作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加强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提升城乡一体化法律综合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

一是 要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重点是要深入开展“法律服务五进”活动。要围绕“十二五”时期政府投资规划,积极为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做好政府决策风险评估的智囊团。要开展企业法律服务升级行动,围绕防范和化解经济运行风险,以企业“法律体检”为平台,为1200家企业开展深度法律服务。开通公证服务中小型企业绿色通道,公证机构走访中小型企业100家以上。围绕城乡统筹发展,推动律师法律服务进村入户,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改革等提供法律服务。推进公证服务城乡统筹综合改革,主动为村房“两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金融业创新发展以及农村社会组织等事项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司法鉴定规范化水平和社会公信力。

二是要加快构建法律顾问体系。要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扎实推进政府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乡村法律顾问等多层面的法律顾问体系建设。切实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推荐优秀律师担任各级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政府参与行政诉讼和民事案件的处理,为政府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及重大合同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深化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健全乡村法律顾问目标考核制度、定期服务制度、工作交流制度,推动规范运行。着眼农村社会管理创新需求,努力为村级组织提供法律咨询,为基层组织决定重大事项进行法律论证。深入探索“法企”对接的新形式与新途径,向企业推荐合适的法律顾问人才。

三是要深化法律服务惠民措施。继续健全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建设,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平台网络体系。至年底,要在90%的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赋予工作站初审权,实现工作站和援助中心的网络审批,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降低依法维权成本。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认真部署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等主题活动,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影响力和实效性。要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考核标准和奖惩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大便民惠民力度,公证服务窗口设立电子屏幕、叫号系统的公证处要达到30%以上,公证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

4.打造新型化教育管控体系,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取得新突破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首要标准”,着力把握工作规律,构建安全稳定长效机制,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升对劳动教养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水平。

一是加强精细化劳教监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劳教工作方针,大力加强场所规范化管理和安防一体化建设,确保劳教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加强场所布局和设施建设,启动劳教业务用房和墙建设工程,提升场所内部正规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现代化文明监所创建工作。要突出思想教育在教育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全面推进劳教人员法制、道德、文化、劳动教育,加大劳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出入所教育接受率要达100%。不断健全完善教育矫治工作体系,把心理矫治教育工作,进一步向深度和广度推进。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帮教,特别是做好重点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禁毒法》,依法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不断创新劳教戒毒工作新模式。

二是加强规范化社区矫正体系建设。进一步理顺社区矫正工作体制,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司法所具体执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区矫正运行机制,落实相关部门的责任。健全完善社区矫正信息化平台建设,重点完善系统建设,扩大覆盖面,提高定位率,充分发挥区域监管、信息交互、警示告知、档案管理、考核管理等五大功能的作用,建立并推广使用社区矫正对象定位手机声纹识别系统,提高动态管控能力。深入开展心理矫治,强化监管措施落实,认真开展危险性评估,不断提高矫正质量,防止再次违法犯罪,杜绝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加强社区矫正专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三支队伍建设,在全市11个县建立社区矫正驻法院工作室,在全市有5名以上社区服刑人员的村居建立工作站,按1:1的比例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按20:1比例建立专兼职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

三是加强社会化安置帮教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体制,强化安置帮教工作责任机制,落实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强化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做好归正人员的衔接工作,进一步落实“一帮一”、“多帮一”责任帮教制度。加大科学帮教、联合帮教力度,深化刑释解教人员分类分层次管理。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确保每个县不少于5个,构建“衔接规范化、帮教社会化、安置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的安置帮教工作新格局,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5.拓展“一站式”服务体系,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效能发挥上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加强对中心运行规律的研究,按照“内部职能融合”的原则,整合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职能资源,集成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职能要素,在统一的平台上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按照“组织体系链接”的要求,加强与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和乡镇司法所、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矫正工作站等基层司法行政组织的业务对接,实现服务分解、案件分流,扩大中心的运行效能和辐射效应;按照“横向联动拓展”的思路,积极引入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集中受理调处有关医疗、交通事故、劳资等矛盾纠纷;协调工青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在中心设立接待窗口,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要素集成、部门联动”的科学工作体系。牢牢把握中心公益、专业、便民的性质,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服务的内容和标准,确保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窗口化”、“一条龙”、“一站式”的法律服务,真正把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为司法行政机关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窗口”。

(三)强化保障,着力构建“五化”工作新格局

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民生大局,整合职能,发挥优势,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着力形成“以项目化为抓手、以品牌化为引领,以信息化为支撑、以规范化为目标、以专业化为保障”的工作格局。

1.以项目化为抓手,推进各项工作强责提速。今年,市局在局机关开展了“互学互比”活动,要求各处室结合工作实际,申报本处室的“争先创优”项目,并将项目实施情况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在此基础上,市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筛选确定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十大项目”。这些工作的完成落实情况,事关年度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成效和考绩的实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具体化的要求,明确责任部门和责 任人,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和进度计划,分解、细化、量化工作内容和要求,明确完成工作的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分阶段目标的要求,确保年度重点项目的有效落实。市局将进一步强化考核考绩工作的导向作用,研究制订对县局和市局机关职能处室的考核新办法,各县局也要出台相应的考核办法,实现以考核促工作,以工作促发展。同时,各县局也要根据本地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开展项目化建设,通过搭建项目工作平台,将重点工作以项目化来设置,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以项目带动、靠项目创新、用项目落实,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更具系统性、创新性和长效性,成为党委、政府年度工作的一大亮点。

2.以品牌化为引领,推进各项工作进位升级。有特色才有生命力,有品牌才有说服力。实施品牌化就是要通过树典型、带全面,抓示范、促一般,实现面上工作进位升级,整体推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通过推进品牌化建设,以“创和谐、创品牌、创满意”为总要求,深入挖掘自身优势,科学整合职能资源,把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纳入品牌的大旗下,推进工作出亮点、树品牌、显特色,发挥品牌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要引领思想,树立品牌意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通过深入抓好品牌项目论证、品牌打造规划、品牌服务实施等环节的思想发动,使每名司法行政干部掌握工作品牌的内涵和特征,使他们形成较强的出精品、树形象、作表率的意识,自觉积极投身到品牌创建活动中去。二是要引领行动,强化品牌运作。各地要正确把握司法行政工作的定位,找准本单位服务中心大局、维护社会和谐、服务弱势民生、加强自身建设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提炼确定好品牌主题。同时,要积极有效地运作品牌,用品牌标准来开展工作,用品牌形象来接受监督,用品牌服务来吸引群众,用品牌效应来拓展司法行政工作的作为空间,实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整体推进。三是要引领成效,做好品牌宣传。我们要在培育品牌、争创品牌、叫响品牌的过程中,充分运用信息简报、宣传栏、网络平台、新闻媒体等各种载体,进行公示、宣传、推介,使司法行政工作品牌为广大群众了解和熟悉,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面,塑造司法行政良好社会形象。

3.以信息化为支撑,推进各项工作提能增效。当前,我市司法行政部门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普遍存在软硬件建设相对滞后、基础人才缺乏、经费投入不足等实际问题和困难,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提能增效。今年市局将积极适应信息化发展趋势,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十大项目”之一大力推进,来解决这一制约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效能。一是要夯实基础,加强网络系统建设。要开展市局机关机房和数据中心建设,建成一个B级标准化机房。要加强网络建设,实现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专网互联互通,同时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立一个三级联通的稳定、安全、高效的专线网络。二是优化资源,加强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建立一个能够全面满足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数据交换的数据中心,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行业资源和行政资源,全面提高司法行政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形成全员应用、资源共享的信息化工作格局。三是要深化应用,加强业务软件系统建设。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实际,建设司法行政信息网络应用平台,不断加强对司法行政基本情况信息管理、业务流程管理和日常司法行政工作管理,让信息化应用真正融入到司法行政工作的每一个领域。

乡镇六五普法工作计划范文4

为进步推进森林工程建设,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现就年林业工作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三届七、八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生态保护、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并重发展战略,以创建市级森林城市、宜林荒山绿化、天然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林业产业为重点,助推产业发展、林农增收,实现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完成森林工程建设40万亩(其中:速丰林20万亩、特色经济林10万亩、低效林改造10万亩),巩固苗圃基地5000亩,新建苗圃基地1000亩,全民义务植树200万株,建绿色生态镇1个、绿色生态村20个,森林覆盖率达41%,全力创建市级森林城市,实现林业产值5.2亿元。

三、工作重点

(一)全力实施森林工程建设。大力实施农村森林工程建设。切实开展以“创绿色家园”为主题的“绿山富民”行动,以宜林荒山荒地绿化为重点,将宜林荒山绿化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突出已落实林权的荒山、农村四旁等区域的绿化,加快推进荒山绿化进程;倾力打造1个绿色生态镇、20个绿色生态村。围绕市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狠抓城市森林工程建设。以建成区绿化、创5A级桃花源景区为重点,全力实施城周森林屏障,打造生态旅游胜地,提升城市品味。围绕林苗需求,强化苗圃基地建设。巩固苗木基地5000苗,新建各类苗圃基地1000亩。围绕景观绿化,加快通道、水系森林工程建设进程。在高速公路、国道、铁路、主要干道以及中小型水库、水土流失区高规格、高质量建设道路、水系景观林带围绕生态建设,加大全民义务植树力度。切实开展“绿化长江、捐资造林”,“身边增林”等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营造植树造林浓厚氛围,全年完成义务植树200万株。

(二)积极创建市级森林城市。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创建市级森林城市的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创建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支持率及参与率,扩大创建工作影响力,确保年内森林城市创建成功。围绕“森林八创”、“双十行动”、“绿山富民”等活动,开展全社会大规模造林运动。在城市主要干线、重要区域、门头节点打造绿化精品;继续实施大树进城,全力做好机关大院、社区庭院及屋顶绿化、美化;以桃花源景区为重点,做好城周森林屏障、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建设工作。

(三)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格林地保护管理,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责任制。做好湿地资源的调查摸底,完成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十二五”规划工作。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严格资源管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人和事,取缔非法木材加工企业,规范木材加工经营行为,加大林政执法力度。围绕开展“六五普法”开展,突出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预警、检测和扑救指挥机制,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强化检验检疫防控,狠抓松材线虫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无公害防治率达80%以上,测报准确率达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切实保护森林生态安全。

(四)着力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围绕林农万元增收主线,抓好林业产业布局。在“基地﹢农户”模式上加强指导,抓好示范基地建设,发展壮大规模,让农户真正实现增收目标。

加大苗木花卉产业的培育,发展壮大油茶、青花椒、香桂等产业基地建设。以培育森林旅游景区为重点,做好森林公园深度开发与经营管理,提升森林旅游品质。加快林业要素市场建设,完善林业行业管理体系,促进林业资源合理流转。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林业产业化建设,重点扶持、做大做强1-2家林业龙头企业,增强企业带动作用,实现林业产值5.2亿元。

(五)全面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切实巩固改革成果,启动林权交易平台、林业专业合作社和投融资平台建设,盘活资产,切实搞好林权抵押,充分发挥融资功能,加快林木采伐管理、林权流转等配套改革。加大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力度,完善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林地、林木权属改革,激发国有林产活力。实施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强化森林经营和工程管理,建立和完善退耕还林长效管理机制。加大科技攻关和技术推广,狠抓重点领域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目标任务。制定好本单位的“十二五”期间以及年度林业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及政策措施,推动林业快速发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造林绿化、生态建设、全民护绿的公益性和迫切性,动员社会各界关注林业、参与林业、投身林业,调动全县干群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营造全民参与造林绿化,全社会关注生态环境改善的浓厚氛围。

乡镇六五普法工作计划范文5

(一)产量完成情况(2分):完成市下达的年度粮食目标指导性计划数得2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二)种植技术8分,其中农推、土肥、植保、种子工作各2分,根据业务工作完成情况评分。

二、农业产业化29分

(一)六大产业16分

1、畜牧业

(1)畜产品产量(15%)。完成任务的该项计满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2)畜牧业产值增速(10%)。完成任务的该项计满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3)品种改良(10%)。完成任务的该项计满分,母牛输配、推广杂交猪、杂交羊、良种禽及良种蜂完成情况,各项每差一个百分点扣除该项分值的10%。

况,各项与目标任务每差一个百分点扣除该项分值的10%。

(5)规模场及小区建设(10%)。完成任务的该项计满分,未完成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标准化建设与管理任务的酌情扣分。

(6)项目管理(20%)。财政项目在下达资金文件后在一个月内未转下达项目资金的、基本建设项目在省厅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批复后六个月内未开工建设、执行期内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在80%以下、项目监管数在98%以下、项目建设进度报表不按时上报的,每次•项扣除该项分值的10%。

(7)动物卫生监督与疫病防控(25%)。其中:①动物卫生监督15%,动物检疫开展面100%、动物执法办案不少于5个、能繁母猪保险开展面100%三项各占5%,完不成任务按比例扣分;②动物疫病防控10%,国家规定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100%、免疫抗体合格率70%以上,两项各占5%,完不成任务按比例扣分。

2、商品蔬菜、辣椒

(1)完成计划面积(40%)。完不成计划面积的,按比例扣分。

(2)集中连片标准化示范点建设(30%)。其中:①规范化程度占15%,据各地相互比较评分;②50亩以上集中连片情况占15%,据连片种植面积占蔬菜任务面积的比例评分。

(3)统计数据反馈及其它业务活动(30%)。据工作材料报送及其他业务开展情况评分。

3、茶叶

(1)新建茶园(30%)。新垦茶园完成计划任务的计满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2)茶园管理(50%)。茶园规划科学合理,茶苗移栽规范、整齐,无缺株断行;有新垦茶园验收总结报告(自查报告)、花名册、图斑等档案资料。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3)信息报送及其他业务工作(20%)。按要求及时报送新垦茶园种植计划、种植进度等方面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4、红梁

(1)基地建设情况(80%)。其中:①面积、产量各占30%,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②示范办点情况(20%):示范点面积要求集中连片100亩以上,产量指标220公斤/亩以上(其中仁怀、习水要求达到250公斤/亩)以上。

(2)资料报送(20%)。按时报送项目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迟报、不报、资料质量差的酌情扣分。

5、中药材

(1)组织、经费保障(20%)。成立专门机构负责产业发展工作,对接省、市两级部门,并拨付匹配的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2)基地建设(80%)。是否合理规划、科学布局完成基地建设目标任务,未完成任务的酌情扣分。

(二)农业产业化13分

1、龙头企业5分,其中:(1)市级以上龙头企业销售收入2分、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分,完成市下达计划任务的计满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2)农产品参展及日常业务工作开展情况2分。

2、农业标准化1分,完成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产地产品认证、地理标志认证任务得满分,完不成酌情扣分。

3、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2分,完成市级下达任务的计满分,未完成任务的,按相应比例扣分。

4、农产品加工业5分,

(1)组织管理0.5分

有分管领导、职责股室(站)和相对固定人员,缺项酌情扣分。

(2)加工业产值2.5分

加工业产值完成情况2分:其中完成产值获1.5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分解产值目标任务到乡镇0.5分,未分解下达扣0.5分。

(3)月报、年报表1.25分

上报及时、完成质量较好,有审核人或分管领导签字的获1.25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4)项目库建设0.75分

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库建设及项目入库更新,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新。

三、农业行政管理10分

(一)法规方面:农业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维持率达98%以上。“六五”普法和法律宣传工作扎实深入开展。(1分)

(二)执法方面:领导重视,有经费保障,执法人员到位,有必要的办公设施和办案设备,案件质量高。(3分)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农产品生产基地档案健全。干部挂帮农产品生产基地并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扎实。全面完成市下达的兽药、饲料、农药及农产品抽检任务。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一票否决制。(3分)

(四)中央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3分。其中种植、畜牧、农机等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各1分。

四、农业生产安全管理(农机与渔业安全,经核实无渔船的县不考核渔船安全)5分,

(一)共性分值(2分)

1、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得0.5分:(1)与乡镇签订少1个扣0.1分;(2)农机手、渔业船主等责任单位签订达100%,差1个百分点扣0.1分。

2、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运转良好,指挥得力的得0.5分,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3、召开专题工作会议0.5分;每年不少于4次,缺1次扣0.125分;

4、建立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二)农机安全分值(1.5分)

1、农业机械年度检验0.5分:(1)有工作安排0.15分,有总结0.15分,否则不得分;(2)参检率达90%以上0.2分,每差5个百分点扣0.1分;

2、开展农机安全检查0.5分:(1)全年不少于4次,缺1次扣0.125分;(2)工作方案、组织机构、工作记录、工作总结任缺1项扣0.1分;未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扣0.1分。

3、建立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救援预案的得0.25分,未建的不得分。

4、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0.25分:(1)工作方案、组织机构、工作记录、工作总结任缺1项扣0.05分;(2)未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扣0.05分/次。

(三)渔业船舶安全分值(1.5分)

1、建立渔船管理台帐,及时查处渔业违法违规案件并录入“渔政指挥系统”0.7分,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2、成立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计0.3分,未成立的不得分。

3、制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应急预案计0.5分,未制定不得分。

五、沼气池建设及管理4分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协调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项目管理得0.5分。

(二)按时限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1分。包括上级下达沼气池建设及服务网点建设项目,以项目计划下达要求完成时限检查验收为准。

(三)严格项目管理0.5分。项目资金实行专户专存,封闭运行,资金足额按时兑现给建池农户;强化项目实施程序管理。

(四)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0.5分。

(五)建立健全农村沼气后续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三沼”综合利用规模0.5分。

(六)按时报送相关信息1分。

六、新农村建设3分

(一)机构健全,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工作(1分);

(二)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字方针,县级财政按市委市政府要求预算专项新农村建设资金(1分);

(三)积极配套、整合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切实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分)。

七、农机化工作4分

(一)农机总动力1.5分,未完成任务按比例扣分。

(二)机耕面积1分,未完成任务按比例扣分。

(三)水稻机械化插秧面积1.5分。县级示范点应占计划面积的10%,乡镇示范点应占计划面积的15%,不足示范面积的按比例扣分。

八、招商引资10分

(一)有招商引资工作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0.5分。

(二)完成市委下达招商引资目标任务5分,根据报表随机抽查,结合市统计局资料。其中完成签约资金2分、完成到位资金目标任务3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三)建立年度招商引资项目库1分,无项目库资料不得分,资料质量差的酌情扣分。

(四)上报招商引资项目简介1分,未完成招商引资项目简介上报任务的不得分,简介质量低酌情扣分。

(五)招商引资调度报表统计上报情况2分,一次漏报、错报和延报扣0.2分。

(六)招商引资年初工作计划、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0.5分,无招商工作计划、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不得分。

九、机关建设及管理20分

(一)党风廉政建设10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5分;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5分。

(二)信息宣传工作10分

1、统计信息5分。农情信息统计、畜牧季度报表、农经统计工作各1.68分。

2、宣传信息5分。信息获《农业》或农信息网采用的,1条获0.1分,2分封顶;农业农村工作宣传、调研文章获市农委主办《农村》采用的,每篇获0.2分,获日报采用的,每篇获0.3分,3分封顶。考核时由各县、区(市)提供佐证材料。

乡镇六五普法工作计划范文6

一、进一步明确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

(一)深刻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重大意义。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偏高,较大以上事故频发,尤其是今年以来我省发生了5起重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这些事故的发生,其中很重要原因是我省安全生产的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对生产安全认识不充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保障不到位。目前,我省80%以上的高危企业和职业危害企业集中在乡镇(街办),绝大部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以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在乡镇(街办)和中小企业。绝大部分乡镇(街办)安全监管工作处于无机构、无人员、无经费的“三无”状态,无法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全面覆盖、重心下移。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全省安全生产的整体状态。因此,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必须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二)明确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目标任务。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纳入“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并作为实施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做好县(市、区)、乡镇(街道),以及村(居)、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安全生产的领导、监管和落实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大力实施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安全素质建设等安全生产措施,重点解决涉及安全生产的根本性、普遍性、基础性、长期性的问题,为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创造重要基础,为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强化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对本地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并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承担重要领导责任。要强化各级安委会的权威和作用,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从2012年起,市(州)、县(市、区)、乡镇(街办)安委会主任由同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政府副职负责人均担任副主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评价考核体系,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之中。

(四)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能。各级党委纪检、组织、政法、宣传等工作部门要积极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积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加强对下级政府和同级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公安、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监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负有行业管理职能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纳入行业管理的内容,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编制、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在人、财、物等方面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保障。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加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

(五)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类企业必须依照《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339号),加强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大安全投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企业达到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执行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实施高危企业重要安全生产事项备案及年检制度。矿山、建筑施工、危化品、民爆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1%的比例配备;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不得少于2人。2015年底前,高危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中至少有一半以上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配备,按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规定执行。

三、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基层监管体系建设

(六)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监管机构。按照“巩固市(州)、提升县(市、区)、加强乡镇(街办)、延伸村(居)”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安监机构建设。市、县两级要加强安全监管机构、消防安全机构和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并配备必要的编制和人员;乡镇(街办)应确定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人口规模较大、安全监管任务较重的可适当增配。具体规定由省编办商省安监局制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业管理机构,指导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构建综合监管、专业监管与行业监管有机结合的监管体系。

(七)提高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加强对基层安全监管和执法监察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省安监部门要定期统一组织对基层安监人员进行监管业务和执法能力培训,经考试合格的,发给资格证书;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不得从事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不断改善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的专业结构,新录用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支持、鼓励在职人员到高校进修安全监管专业知识和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到2015年底,全省45岁以下的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都应取得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八)加强安全监管和执法基础设施及装备建设。到2015年,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达标率分别不低于80%和70%。全面改善县(市、区)、乡镇(街办)安监部门办公用房条件。2013年底前,市、县两级安监部门执法交通专用工具、现场监督检测、职业危害快速检测、听证取证等装备配备达标率不低于60%,2015年底前,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配备要求。乡镇(街办)安监机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安全管理机构要根据经济与地理条件,配备与安监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交通、通讯工具和监管业务装备。力争到2012年底前,安监部门执法人员实行统一着装管理。

四、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九)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严格技术和安全质量标准,严把行业安全准入关。强化建设项目安全核准,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未通过安全评估的不准立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要依法取缔。加强化工项目源头审批管理,严格遵循产业发展布局、企业安全准入条件以及危化品安全许可等要求。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均应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未按规定落实的,必须依法进行查处。在实施新农村建设中,要加强对基础设施项目、村民建房等建设活动的安全管理。

(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认真落实《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创建工作计划》,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把班组建设作为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从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抓起,推动专业和企业达标,把企业安全生产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确保在2013年底前,所有规模以上工矿商贸企业和从事客运、危险化学品以及烟花爆竹等重点运输企业全部实现达标。从2012年起,上述领域所有新建、扩建、改建企业全部达到国家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在企业安全达标基础上,实行分级分类管理。2012年底,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单位基本达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2015年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安全生产示范企业、示范工地(标段)、示范园区、示范乡镇和安全社区等活动。

(十一)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对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建筑、特种设备、民爆器材、交通运输、铁路道口和消防等行业(领域)的重大隐患及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评估分级、督办治理、跟踪监督。定期对尾矿库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定,加大对危库、险库和病库的治理。对城区内安全距离不达标的化工企业,实施搬迁及安全提档升级改造。市、县两级政府要将本级管理的重大隐患在新闻媒体和网站上进行公告,挂牌督办,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不按规定进行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因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严格实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切实抓好煤(矽)尘、热害、高毒物质等职业危害防范治理。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严格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的,一律不得批准建设;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十三)推进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程。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将县(市、区)作为网格化管理一级网格,以乡镇(街办)为单元建立二级网格,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逐级编制网格化安全管理图,标明每个网格责任区内的高危企业、危险源(点)、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并逐一明确其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实行定点、定人、定责管理。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十四)构建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机制。市、县(市、区)政府要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估分级结果、重大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监控、较大以上事故等信息,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并与企业信用评级、项目核准、用地审批、专项资金扶持、证券融资、银行贷款、品牌创建、评先评优等挂钩,并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实行安全生产的联动管理、联合服务、动态监管。

(十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励制度。对在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地方政府,由上一级政府颁发一定数额奖金。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在安全生产理论研究及实践创新、重大隐患治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应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逐级开通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设立安全生产举报信箱和网址,实施有奖举报。对连续从事安全生产工作4年以上的县(市、区)、乡镇(街办)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且所辖地区和部门完成安全生产年度责任目标的,由上级安委会提名,上级政府予以表彰。

(十六)落实基层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的合理待遇。从2012年起,对在矿山井下、危化、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等场所从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安全监管人员,根据工作天数和监管工作记录发放一定数额的补助。积极推行为县(市、区)、乡镇(街办)安监部门的一线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十七)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绩效工资制度。企业要建立以岗位安全绩效工资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工程技术人员的经济待遇,保证其收入水平高于其他同层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

(十八)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说清楚”制度、安全生产约谈和“一票否决”制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一个年度内不得提拔重用。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或较大以上事故突破控制指标的市(州)、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当年不得参加各类先进评比,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一个年度内不得提拔重用。一年内发生1起以上较大事故、“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省安委会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逾期未整改的,所在县(市、区)政府要向市(州)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对其领导班子成员按一定比例扣减效益年薪,主要负责人一个年度内不得参加各类先进评比活动。

六、构建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十九)建立健全投入保障体系。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地安全生产投入的责任主体,应当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从2012年起,各级财政根据财力情况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及装备建设、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应由政府统筹的重大隐患治理、应急演练、联合执法等工作,确保落实市(州)、县(市、区)、乡镇(街办)安全监管工作所必须的经费。

(二十)不断加强法制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制定、修订涉及基层基础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高和完善行业准入标准。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科学制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现场监管执法计划,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在有条件的乡镇实施安全生产委托行政执法,解决乡镇安全监管责权不统一的问题。规范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十一)大力拓展宣教保障体系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工作总体规划,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六五”普法范畴,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发展意识。大力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六进”、“安康杯”知识竞赛等社会宣传活动。2012年底前,县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要在干部培训班开设安全生产知识教学课程;教育部门要将交通、防火、防溺水、防触电、防中毒、防地质灾害等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列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引导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安全工程专业,加快培养安全管理和安全工程技术人才。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每年要安排专门版面,用于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三项岗位”从业人员和新聘职工、农民工、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相关培训持证上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