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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路运输的现状范文1
[P键词]水路运输 经济管理 强化
前言
现如今在我国水路运输行业的发展极为迅速,为社会生活和贸易往来提供了极为便利的条件。随着水路运输的快速发展,其收益也日益增加,但是在经济管理方面却存在着严重不足,相关的工作人员和高层领导对于水路运输经管问题不够重视,往往会把水路运输安全问题放在最首位,认为只有安全最重要。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而且会给水路运输的发展留下隐患。
1.水路运输经济管理现状
要想更好的对水路运输经济管理进行强化,必须对我国现有的水运经管现状进行了解,以获得最全面的信息,从中进行细致的分析进而得出问题,提出合理强化建议。
经济领域中的管理方式打大都依赖于经济管理系统,其能够起到维持和促进社会经济及社会运转的平稳发展的作用,对于现代社会的发展极为重要。不同的环境发展需要建设不同的经济管理系统,所以对于水路运输行业的有关各部门需要考虑其实际情况,综合多方面因素再进行具体的计划实施。对于各部门的问题应该将相关问题进行统一的管理及安排,对于所有的问题都应该从宏观上把握发展脉络,对内部的工作进行细致规划,将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带入工作氛围中,将优先的资金进行合理的分配,充分发挥资金作用,进而达到完善经济管理问题促进水路运输安全发展的多重目标。水路运输存在的风险本身就是比较大的,并且还存在对于经济和运营的双重影响,因此很多时候成本投入都是非常谨慎的,但是因为管理机制的控制不是很合理,还要考虑使执行经济活动和周密计划的过程进行调整,保证管理部门的水路运输行业以及相关的部门能够提升自身的工作效率。
目前我国的水路运输经济管理方面存在较大问题,已经影响到了水路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具体存在问题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水路运输经济管理工作人员和高层决策者对于水路运输行业的发展认识不到位,对于经济管理的重要性不能清晰认识,错误的认为只有安全问题才是水路运输中最不可忽视的问题。其次,水路运输经济管理体系的不健全,因为平时的不重视,所以对于各种可能出现的经济问题不能够进行防范,久而久之经济管理就会出现漏洞,在面对重大经济问题时手忙脚乱,不能及时自救。最后则是经济管理制度的不足,对于已有的经济管理制度不能够进行正确的认知和解读,经常地出现一些常识性的失误,各部门不能及时的进行纠正与改善,时间长了之后就会出现严重的管理失误,造成重大损失。
2.对于水路运输经济管理问题的强化
为了使水路运输行业能够更好地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水路运输环境,我们必须对现有的经济管理问题进行纠正与改善,使其能够更好的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充足动力。文章分析水路经济管理问题强化主要是从三个不同的角度阐述的,首先就是经济管理的理念需要革新,其次就是经济管理的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最后就是管理队伍的水平还有待提高。
2.1革新经济管理理念
以往的水路运输行业中对于经济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无论是高层决策者还是基层的管理人员都将保证水路运输的安全问题做为首要考虑的问题。现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管理的重要性也越发的凸现出来,所以在现如今的水路运输行业中,应该将经济管理放在和安全问题一样的位置上,对其进行高度重视。在新型社会主义经济的大背景下,相关的水路运输企业和部门要对经济管理的重要性有清晰认识,将其作为未来水路运输行业的关键性问题。当然了经济管理工作的良好开展是不能单独进行的,还需要依靠安全的水路运输作为保障,并且还需要根据具体的经济基础来制定合适的经济管理计划。不仅仅是水路的经济管理重要,其实很多企业想要得到稳步发展,都要不断完善自身的管理设备,这关系到了国民经济的发展状况,同时革新经济管理理念也能够帮助有效融合科学发展观和低碳运行制度。
2.2健全并完善经济管理制度
良好的工作质量保障需要有一套完善的制度方案出台,对于水路运输的经济管理问题也是如此,所以我们要对于过去不完善的经济管理制度作出修改与完善,使其能够适应现在的社会环境和发展节奏。建立完善的经济管理制度,并对其进行深入的优化以适应不同环境下的不同需求。将完善的经济管理制度与水路运输的发展进行密切联系,通过完善的经济管理制度促进水路运输的不断发展,在发展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解决,并不断进行理念创新。建立完善的经济管理制度需要我们抽取多方面的优秀成果进行分析,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将其融合到我们建立的制度中,相互融合,以达到更好的促进水路运输发展的目的。
水路运输的现状范文2
[关键词]水路运输;发展;评价;对策
[中图分类号]F2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1)45-0117-02
水路运输方式在综合运输体系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它对区域经济发展、能源运输、产业聚集和城乡建设起着十分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十一五”期间,在沿海开发战略的契机下,盐城市滨海县凭借着优越的水路运输发展区位优势,在基础设施建设、码头建设、泊位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为盐城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1 “十一五”期间滨海县水路运输发展现状
(1)基础设施建设
在滨海县“十一五”规划指标的指导下,根据滨海沿海开发的实际情况,滨海县完成了沿海开发的多项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对通信网络的不断完善,基本形成功能齐全、对外交通快速、对内交通便捷的沿海开发集疏运体系。已经建成的疏港公路S327与沿海高速、京沪高速相连,将和疏港铁路一起成为滨海的黄金大通道。
中山河连接通榆运河,进入长江、京杭大运河水运体系北接陇海线、南连京沪线、新长铁路、宁启铁路至连云港、盐城机场和苏北机场约1小时车程;距上海浦东机场、南京禄口机场约3小时车程
(2)航道建设
“十一五”后3年,江苏省能源需求保持较快增长,按照江苏沿海开发的总体要求,江苏沿海急需发展大运输量、大吞吐量的航道码头和能源项目。在这样的需求背景下,滨海港10万吨级航道的建设被迅速提上日程,并于2008年年底开工建设,目前已基本建成。滨海港10万吨级航道工程的建设加快了滨海港的开发进程,滨海港既有深水岸线又有充足土地资源的优势将得到充分利用,与连云港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良性发展格局,共同促进江苏沿海经济快速发展。
(3)码头建设
滨海县腹地广阔,港区土地资源丰富,淡水资源充足,集疏运体系完备,是江苏省近千米海岸线上建设10万吨级以上码头条件最好、投资最省的理想选址之一。凭借深水近岸的先天优势和港口后方陆域开阔、土地资源充足、环境容量较大、岸线资源好等条件,滨海县积极建设中电投综合项目以及石油、化工产品为主的工业专用码头,为滨海港日后的进一步建设做足准备。随着10万吨级航道的顺利建成,一期工程就可建设65个3至10万吨级以上码头泊位,能源、建材、重型机械等“大进大出”的临港产业项目将会不断跟进。
(4)产业建设
产业是滨海沿海未来发展的动力。滨海港的产业发展主要依托储配煤基地,发展电力、煤化工等产业;依托现有化学工业,积极发展建材工业,着力发展沿海能源工业,拉动港口建设;围绕港口建设,着力承接沿江钢铁工业转移,大力发展石油化工和海洋化工;配套钢铁工业,延伸发展机械加工和汽车、农机等重型零部件产业;依托翻身河渔港,借机发展修造船业;协调轻重工业比例,适当发展农、海产品加工业。通过小的产业集聚,不断凝聚和壮大经济实力,拉动港口建设,提升产业投资环境,进而引进大的产业项目,如钢铁、石化等,并引动深水大港的建设,发展大企业,走临港重化工的产业发展道路。“十一五”期间已有两个百万级项目落户滨海港。
随着港口开发工作的加快推进,省道327全线贯通,10万吨级航道顺利建成,港口基础设施逐步配套,临港工业项目取得突破,包括10万吨级航道工程、储配煤中心等在内的滨海港综合开发项目在“十一五”后期也落户滨海港。滨海成功走出了一条符合滨海港资源特点、沿海大开发时代特征、大项目拉动产业特色的港口开发之路,初步形成“港口、港区、港城”三位一体、联动发展的格局。
2 “十一五”期间滨海县水路运输发展评价
通过对滨海县“十一五”时期水路运输发展水平的综合评价分析,2005—2009年盐城市滨海县水路运输系统发展程度呈较快增长态势,体现了“十一五”期间滨海县水运设施建设成效显著,2005—2009年滨海县各水运基础设施协调度逐渐上升,说明这一时期滨海县水路运输系统协调发展程度逐渐完善,特别是滨海港内部运输体系的建立以及和滨海县外部运输系统的协调及对接,体现了滨海建设“港口、港区、港城”三位一体水路运输系统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在全市率先实现了从弱可持续发展到中可持续发展的跨越。这说明滨海港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对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保障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滨海县位于江苏省东北缘、盐城中东北部,拥有江苏沿海东北部古黄河三角洲最突出的岸线。县境海岸线,南至扁担港,北达中山河口,总长44.6千米,其中可用深水岸线25千米。滨海县凭借这些优越的建港条件,抓住了江苏省沿海开发战略的重大机遇,使滨海县水路运输得到快速发展。结合滨海县综合运输基础设施使用现状,“十一五”期间滨海县在水路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航道建设、码头建设以及产业建设,不难发现经济基础薄弱、资金短缺、人才匮乏等成为阻碍滨海水运快速发展的因素,如果能加强或者改善限制滨海县水路运输发展的政策、经济、人才、技术以及文化等方面因素,将对滨海县水路运输事业的发展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也能使盐城市的水运体系迈上新的台阶。
3 滨海县“十二五”水路运输发展建议
随着盐城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长江三角洲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滨海县水路运输条件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与此同时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为滨海建设带来极好机遇,对滨海“十二五”水路运输体系的构建也提出了进一步要求。按照《滨海港城总体规划》和《滨海港城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十二五”期间将大力发展临港工业,稳步建设港口新城,全面启动环港道路、港区骨干道路、沿海供热、供气、港口引淡、港区通信扩能等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满足货运发展对盐城水路运输的需求,在政府拟定的重点建设工作上,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完善意见。
(1)政策方面。按照省市共建、政府主导的原则,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和部门的积极性,在盐城市尽快出台“关于加快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对有条件的县(市)出台“实施意见”,从政策层面上保障加快滨海县水路运输的建设步伐,提高水路运输建设发展的可持续能力。
(2)资金方面。水路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应以政府投入为主,并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各方面的积极性,在筹措资金时继续坚持“政府投资、社会筹资、企业融资、利用外资”的良好机制,加大港口工业项目招商推介力度,推进沿海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并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模式。
(3)人才方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加强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专家级人才“三支”队伍建设,努力提升领导干部科学发展的能力;提高水运队伍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的能力;提高专家级人才攻坚作战能力。
(4)技术方面。加强水运信息的管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水运的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认真组织开展科研攻关,大胆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建议确立若干专项研究项目,从技术层面确保“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实现。
(5)文化方面。主要是着力增强宣传声势,通过大力宣传,努力形成“社会重视、财政支持、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的有利局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构建“和谐水运”。
4 结 论
通过对“十一五”期间滨海县水运建设成果的分析,依托滨海港可建10万吨级以上深水大港的条件,充分利用在港口及综合能源基地开发建设方面的资金、人才、技术、文化(管理)优势,结合本文提出的几点建议,希望能有效推进滨海港的综合开发建设,为江苏沿海开发,苏北区域经济发展,乃至长三角地区的水路运输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参考文献:
[1]杨大鸣.水运发展战略与水运规划体系[J].中国水运,2002(1):8-9.
[2]盐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M].盐城:盐城市统计局,2005.
水路运输的现状范文3
1.资金应用安全风险。资金应用安全风险具体表现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被滥用、被篡改和被贪污等。导致资金管理中出现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内部缺乏对资金管理必要的控制。预防和减少企业发展资金管理风险首要是要做好资金风险防范工作,即对企业资金应用的环境、手段、方式进行规范,同时需要相关人员加强对资金应用安全风险漏洞的处理。企业建设发展在应用资金的时候需要营造有益的资金流通环境、完善资金内部控制机制、建立授权审批制度、加强企业员工的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的教育等。[1]。2.资金应用短缺风险。资金应用短缺风险主要是指资金的供给和企业实际发展出现的不适应现象。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没有得到有效的筹集资金,由此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发展能力,甚至带来了企业发展经营亏损的现象。资金应用短缺风险出现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资金的筹资政策不完善、企业资金信用政策宽松和企业发展规模盲目追求数量、忽视质量。3.企业集团的资金管理。企业资金发展过程中需要着重关注的点是资金的流通和基本呈现形态,具体是对企业发展过程中整体资金流向、结算方式、调度和发展运作的综合管理。
二、运输企业的资金管理风险影响因素分析
1.外部影响因素。(1)宏观上的影响因素第一,国家政策。企业的资金管理法律环境是指企业集团在资金管理时所应遵守的各种法律法规。运输企业进行资金管理的时候,需要遵循各项法律法规,具体包括企业组织法律规范、税务法律规范、财务法律规范等。现阶段,有关部门虽然对企业的资金集中管理进行了要求,但是除了财务公司制定了这项规定之外,其他形式的资金管理还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第二,运输企业的发展规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企业集团的发展规模扩大,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加快。水路运输行业逐渐实现了多元化的经营发展,企业业务模式转变使得企业内部资源结构和经营形态发生了重大变化。集团发展规模的扩大在无形中加大了企业资金管理风险。第三,企业经济形势发展多变。金融危机引发的一系列问题造成了整个水路运输市场需求的大量萎缩,影响了企业资金的周转速度。(2)微观上的影响因素第一,财务体制。结合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管控方式,企业集团的财务体制分为战略规划型、财务控制型和战略控制型。在战略规划型的管理中,母公司直接管控子公司的发展活动,财务集中于母公司上[1]。财务控制型模式中,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间接管理。战略控制型模式中,财务决策形式灵活。第二,企业的信息管理。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是信息管理,企业发展需要得到及时而有效的信息支持,从而为企业的稳定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我国现阶段很多公司的资金信息不够透明、不够对称,企业高层决策者不了解子公司的资金信息情况,在资金汇总管理上存在偏差。第三,企业集团风险管理意识。企业发展中的风险意识对企业资金的应用和管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影响,如果企业发展盲目追求效益而忽视了资金应用安全,就很容易带来资金分散的问题,降低资金的利用率。2.内部影响因素。第一,企业的组织机构。大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成立专门的资金管理部门,提升资金管理的专业化、科学化,降低资金管理风险。第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企业资金活动内部控制制度具体体现在企业资金的使用批准、使用管理和使用检验上,对企业资金管理风险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第三,预算管理[2]。资金预算管理的实现能够在整合资金资源的情况下提升企业资金的应用效率。企业在全面预算之后对子公司展开预算管理,具体表现在对子公司资金的监控、分析和考核上。第四,引入基于信息技术的资金平台。企业资金平台的存在和运作需要信息技术的支持。第五,资金的结算和核算。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以货款为主要内容,具体包括总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资金收支结算管理等。
三、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风险现状
1.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概述。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西南地区国有大型综合物流企业,成立于1955年。公司现有资产总额16亿余元,拥有船舶总载重吨近20万吨。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8.3亿,下辖10家分公司,16家全资子公司,兼跨制造、房产、租赁、修理、服务、商贸等行业[3]。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下属7家子集团公司。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集装箱、液体化学品、川江载货汽车滚装、干散件杂货、大件设备等跨省运输,沿海和近洋集装箱海运,干支、江海多式联运业务服务等,是长江上游航运现代物流领军企业。2.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庆宜分公司资金管理存在的风险。(1)水路运输集团的资金内控集中度较低,一些子公司的资金发展短缺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水路运输集团各个分公司的资金内控发展存在比较大的差距,对于发展规模较大的公司,他们在发展的过程中会有大量的现金流入,总体上的现金流比较充足。而发展能力比较弱的一些公司,在公司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会出现应收账款回收期长、资金短缺、无力扩大生产等问题,这些公司的发展需要得到集团在资金上的支持。这些子公司在缺乏流动资金的时候,财务报表会设置成资金的虚假充裕。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水路运输集团资金集中度过低,水路运输集团无法通过调剂,给有资金需求的子公司注入必要资金的支持,由此影响了这些企业的发展,无法提升这些企业在市场发展中所占的份额,降低了子公司在水路运输市场上的竞争力。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在1995年之前,船舶设备落后,运输运费最多收60%,船员生活费都关不起,有的子公司收取现金,每年有大量现金流入;而有的子公司只能收取少量现金,大部分都是汇票。(2)水路运输集团资金分散而无法共享,存在多头筹资的现象水路运输集团资金因为过度分散,在实际应用中会出现多头经营、筹集资金难的问题,在无形中增加了财务成本费用。加上水路运输集团资金集中度低,有很多闲散的资金都会流入到现金流的子公司中[4]。对于那些现金流少的企业,他们如果想要稳定发展,则需要向相应的银行机构进行融资。在同一个水路运输集团内,一些企业的现金闲置在银行,无法让有资金需求的企业得到充足资金的供应,由此在无形中增加了水路运输集团的整体财务费用。总公司和分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都无法及时筹集资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的整体业绩。如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的一个分公司,当时其他子分公司都没有现金,但这个分公司就把现金挪用,其他公司只有去贷款。(3)水路运输集团缺乏完善的内部监控机制,资金流失可能性大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各子公司多着眼于局部的利益,在发展的过程中缺乏集体发展的理念,对资金的应用和统计缺乏有效的支持。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的一些子公司为了调解人际关系,盲目地开设了几十个账户,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许多资金都沉淀在多年未使用的账户里,由此导致大量资金的分散和闲散,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各子公司发展管理失控。在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各子公司中,有些子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期长,资金周转速度比较慢,在无形中导致企业信用和盈利能力下降,加重了坏账的可能。
四、改进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风险的策略
1.完善水路运输集团资金内部控制制度体系。(1)实现水路运输集团资金内控制度的深化建设重庆轮船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深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制定水路运输集团范围内行之有效的资金管理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钱的机制,实现对制度流程的规范,并将风险意识体现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中,建立相应的资金风险防控体系。比如重庆汽车运输最大的企业集团——交运集团,近几年以构筑“三个中心”(投资决策、经营利润、生产成本)、“一个体制(母子公司)”为框架推进了公司化资金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立,针对现有业务进行梳理,形成一套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推进了集团公司内部的生产结构和职能结构的调整。另外,通过资产重组实现了公司的大规模经营,形成了严谨的母子公司资金内部控制体系。(2)优化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提升内控的可执行性在内部控制制度平台的基础上加强了原有各项资金管理活动的联合,将内部控制发展成公司资金管控风险控制整体系统性的控制活动[5]。在对企业各类资金管理活动流程梳理之后,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资金管理控制措施,形成了包含资金管控描述、岗位职责和风险点提示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文件。根据资金管理人员和业务需求变化,对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进行了重新梳理。(3)构建有利于内控制度开展的企业环境内控制度必须有效落实,才能达到资金管理的预期效果,为促进制度的有效落实,就需要建立有利于制度落实的企业环境,可在企业中加强宣传。同时,需要加强对资金内控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帮助他们了解更多的资金风险点,提升资金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对资金风险的敏感意识和判断力。2.强化对银行账户的监管。重庆轮船集团下的各分公司将公司财务信息以及银行账户均归入统一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包括企业账户的开设、撤销,以及因突发事件进行更改等,都需要通过这一系统进行统一管理。总集团还需对下属各企业的账户进行编码,每个子公司的账户都有配套的编码,这是开展集中管理的重要依据,不可乱用,同时各子公司包括资金支出、收入等财务活动都需要根据集团的统一规定进行办理。如果要建立新的子公司,需根据申请、填表等规范流程,才可开立银行账户,并纳入到集中系统中。3.加快构建资金监督管理数据信息。统一平台通过资金监督管理数据信息统一平台,能够促进重庆轮船企业资金的高效利用,实现各部门发展对资金的高效利用[6]。在信息技术的发展下,重庆轮船企业要加强对内部资金管理监督系统的高效利用与规划,结合企业资金管理的现代化需求,加快建立集合会计核算、会计预算等为一体的财务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加强财务数据信息的共享,从而促进企业内部资金的融合和协同发展。且企业构建基于全面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等在内的财务集中管理机制,利用信息系统,可以实现实时、高效的资金信息交互、监督效果。此外,还可以引入网上银行系统,使资金支付、收支、结算的操作速度大幅提高,提升效率。如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二级分公司收入全部进入收入户,当天全部通过网银集中到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的户头。另外,重庆轮船企业资金风险管理还需要进一步强调结算纪律,在资金应用管理中要始终坚持收支平衡的管理发展模式,对于收入的现金不能直接进行开支管理,而是应该进入到企业的发展系统中。企业发展获得收入的账户资金不能直接被应用在开支管理中。同时,为了在最大限度杜绝出现现金坐支的现象,对于每次收入的资金需要及时纳入相应的账户中,对于超过限额的资金需要及时开通银行账户进行支付,不能出现白条抵库的现象。4.加强重庆轮船企业范围内对资金。内部的审计工作在重庆轮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是企业财务资金管理发展的重要环节,具体操作是指应用运输企业的内部审计对企业财务资金管理和发展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重庆轮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依托企业内部审计和企业内部财务管理部门同时进行,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还需要定期对各个企业的资金应用情况进行抽查管理,并结合实际情况判断出企业资金的应用是否合理,比如可以对企业的实际收据情况、对外流入资金情况、公司对账单等问题进行动态化检查,加强对监控系统子公司资金发展流向和财务发展情况的变动管理。5.优化预算工作。第一,重庆轮船的业务涉及时间长,因此不建议采用一年制预算编制制度。结合经营实际,集团每五年编制一次投资规划,以此作为未来发展战略,做好配套的资金安排。第二,在五年编制中,细分为年度预算目标,每年核对预算及效益完成情况。第三,重庆轮船运输公司在平时的资金管理中应对年度及长期规划性用款预算不断做合理性的修订。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水路运输企业的运输发展运行中存在资金管理风险,为了有效地规避资金管理风险,文章结合资金管理风险的内涵和影响因素,立足于重庆轮船运输公司的资金管理工作实践,结合重庆轮船运输公司的发展前景,对资金管理风险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提出了改进重庆轮船运输公司资金管理风险控制的优化措施。资金管理风险控制策略的提出,旨在能够为更多的水路运输企业资金应用管理提供重要的指导,在新的经济形势下,不断促进水路运输企业的发展。
作者:万雄 单位: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庆宜分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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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于洋.济宁南阳湖农场有机蔬菜发展的环境及对策研究[D].山东农业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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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路运输的现状范文4
当前,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的形势如何?面临哪些难点?又该怎么解决?
现状:大环境趋好 监管风险趋大
自新规施行以来,我国港口危货管理的现状如何?“总体上看,我国危险货物安全监管的大环境得到了逐步改善。”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安全与应急中心总工谢天生告诉记者。
他介绍,在新规执行的这两年,各级港口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加强港口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完善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初步建立了与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相配套的法规标准体系,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得到了落实,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安全状况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
“但这并不意味着相关监管工作可以掉以轻心。”谢天生说,“随着危险货物水上运输量的快速增长以及监管职责的移交,我国港口危货监管风险也在加大。”据《全国交通运输统计资料汇编》数据显示,从2003年―2014年我国港口液体散货吞吐量从4.55亿吨增长到9.48亿吨,增长一倍,年均增长率约为10%。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谢天生预测,我国港口液体散货吞吐量还将保持适度增长,但增速将会趋缓。
此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移交了大量储罐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管。这些储罐多分布在大连、天津、宁波、东莞、张家港等地,储运设施布置集中,紧临城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难点:企业主体责任难落实 相关法规亟待完善
新规赋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港口危险货物建设项目安全监管的职责,增大了其安全监管的范围和内容,增加了港口安全监管的风险和难度。原有的管理机制已不再适应新的监管要求,面对大量增加的储运设施,以及监管的内容、方式的较大变化,除了危险品码头、库区的设立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专项验收等新内容外,增强企业主体意识、人才培养以及进一步完善立法等成为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必须面临的新课题。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存在部分储罐陈旧、安全设施配备不足、应急处置能力不强、重大危险源管理较弱、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谢天生说,“其根本原因就是经营企业没有很好地落实安全的主体责任。比如有的企业虽然制定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也建立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但是主观重视程度不够,并没有将其作为安全生产的主要工作来抓。”
监管内容的复杂性也增加了安全监管的风险,对监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技术和知识要求。“企业对责任意识、职业道德、安全文化的培育重视不够,开展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深入,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实操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不足,都是制约企业安全管理能力的瓶颈,也加大了安全监管的难度。”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环保与安全研究中心副主任耿红告诉记者。
与此同时,法律法规还需进一步完善。耿红认为,目前我国港口危货管理已有关于港口作业、船舶载运方面的规章,但缺乏一个综合性的,既能衔接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各个环节之间的相互关系,又可以规范和加强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各个环节安全监管的规定。
此外,危险货物事故应急处置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应急处置能力还需加强。
方向:加强顶层设计 建立长效机制
采访中,耿红和谢天生都认为加强顶层设计、形成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最好办法。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加强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安全法规建设和顶层设计,特别是针对修正后新《安全生产法》提出的要求,加快相关法规的‘立改废’工作。”耿红说。对此,谢天生表示认同,“从安全规划入手,可以建立新的安全监管机制和安全长效机制。”
例如在规章方面,建议制定出台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安全的综合性规定,全面规范和加强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进一步明确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及界限,进一步加强对内河危险货物运输、散装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以及危险货物码头、罐区、加油站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应急管理。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修订《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配套规定等。
从区域或流域的高度,开展区域和流域应急能力评估,制定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分期实施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开展应急能力建设、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应急能力。
水路运输的现状范文5
传统的运输系统已远远不能满足现代社会对物流运输的需求,现代物流需要新型的物流运输组织管理体系,其应集信息处理、货物运输、货物仓储和货物装卸于一体。这种集合在一起的全方位物流一方面能降低物流费用,另一方面还能体现物流优质的服务。轻轨铁路物流运输必须对传统的物流进行创新和改革,对铁路运输组织进行优化,树立物流的全方位服务和全过程管理理念,提高铁路物流运输的运输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轻轨铁路物流运输组织的创新和转型。
1 轻轨铁路物流运输的现状及创新设计
1.1 对轻轨铁路物流运输的需求在不断增加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网络的不断普及,人们对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其不仅仅表现在人们日常的网上购物,随着网络的发展和应用很多大宗货物的交易也都在网上普及,网络打破了地域的局限性,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物流业的发展。另外,我国的正在由速度粗放型转为高效集约型,对于资源的运输有了更高的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物流市场的发展。而我国目前的运输系统已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脚步,在铁路运输系统中需要速度更快的轻轨铁路来加快货物的运输。
1.2 轻轨铁路运输的优势
随着物流业的迅速发展,我国的物流运输方式包括公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和空运等方式,在这几种运输方式中都各有优势和不足。铁路运输与水路运输相比,水运运输的价格相对较低,但是水路运输的速度非常慢,铁路运输虽然没有水路运输的价格优势但其速度远远快于水路运输。铁路运输与公路运输相比,公路运输的承载量比铁路小,且安全系数远不如铁路运输。在铁路与空运相比中,铁路运输的费用远低于空运,且其装载量大。
1.3 轻轨铁路物流运输的创新方案
在轻轨铁路的运输中,要对铁路的优势进行充分发挥,比如其安全性,可以把这作为一个竞争店,并要对所运输的货物进行划分,增强轻轨铁路运输的便捷性,也要使轻轨铁路运输的服务更加个性化和多样化。
(1)发展大宗直达货物运输。在轻轨铁路辐射范围内,如果有大宗物品如煤炭、港口物资等,针对这样的地区可以开设直达列车,并对车次和时间还有周期进行规划,要做到准时和定时。这样不仅能减少货物在中途的转车次数,节省运输时间,还能为客户节约成本。
(2)轻轨铁路运输要向现代化物流发展。以前的铁路运输知识负责简单的运输,对货物的信息处理、仓储等一概不管,这样就无法满足部分客户的要求。轻轨铁路运输要面向现代化,增加物流运输的服务系统,要建成集打包、信息储存、运输、仓储、装卸货于一体的运输系统,还可以对客户实行定制化物流方案,拓宽物流运输方式,使轻轨铁路运输向现代化物流发展。
2 轻轨铁路物流运输组织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2.1 铁路货运地域设置不合理,导致能力不足
物流运输需要很大的货物集装地,而我国的铁路货运场大都规模比较小,且分布得比较分散。部分货站处于市中心的位置,扩建空间有限,即使火车有强大的装载力可其狭小的货物集散地也不利于其发展。我国的铁路货场大都建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发展到先进设施已经陈旧落后,而仓库、运送设备、撰写机械等也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当今社会的需求。
2.2 铁路运营管理落后
一方面是铁路运营的组织过于陈旧,时代在不断地变化,可许多铁路企业仍没有改变自己的组织机构,还在沿用传统的组织机构,这种不仅与现在的现代化的物流流程不相符,而且不利于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严重制约着铁路物流运输的发展。另一方面是铁路运营的管理不集中,我国的铁路物流分十八个物流点,而且各个铁路物流点之间没有整体统一的规划,这会导致我国铁路整体营运效率下降,网络运营的整体优势得不到发挥。
2.3 物流人才缺乏,理念较落后
目前我国的物流从业人员大都是从铁路上分配下来的,传统的铁路货运理念对他们影响比较大,且对现代物流理念认识不充分,不具备服务意识,没有跟随市场的变化和客户的需求对物流设备及理念进行改变和更新,仍采用等客户的方式,而不是主动去发掘市场。物流在我国的起步较晚,铁路物流也是新发展起来的,在铁路物流中具有现代物流理念的人才较少,且铁路系统不注重对物流人员的专业培训,也没有完善的人才引进机制,致使铁路物流综合人才缺乏,使得物流方面的经营和管理水平都不高。
3 轻轨铁路物流运输组织管理体系的创新策略
3.1 对铁路资源进行合理配置
对铁路资源进行合理规划和统筹兼顾,以建设全面发展的全方位的大物流运输为目标,对铁路物流运输的软硬件设施都要建设,使铁路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使铁路物流运输组织顺利进行。
对于铁路物流运输线路要进行合理的规划,对于一些对物流需求大的地区可以建立运输线路,或者对于有物流需求且离货站远的地区,可以派专车定时去接货,拓宽铁路物流运输的通道。
3.2 政府加大对铁路物流的支持
轻轨铁路要想发展壮大就要建设铁路网店齐全且场站容载量大的物流设施网。轻轨铁路物流运输是我国铁路运输的又一大突破。政府要加大对轻轨物流建设的投入,政府可以对其进行直接投资或者向社会机制,政府也可以向企业提供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多走轻轨铁路物流运输。对于铁路物流货站政府也要有相对的土地政策支持,是铁路物流货站得以扩大,增加货物容纳量,为轻轨物流运输提供充足的货源。
3.3 对轻轨铁路物流运输进行科学规划,避免盲目发展
对铁路物流中心的规划要与城市整体规划步调相一致,尊重城市的整体功能。在整体规划中还要注意物流点和物流线路结合,使两者在量上能够协调,也要适当扩大物流点的功能,扩大其服务,要做到,科学规划,循序渐进。
3.4 加强轻轨铁路物流信息化建设
要想使铁路物流组织系统向现代化发展,就要借助网络和不断发展的科技和数据信息等,加强铁路物流信息化建设。积极引进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对外服务,建立和完善企业的网站,使客户能在网站中能及时了解铁路信息,对于具体的轻轨铁路线路和时间都要在网站中进行展示,也要把物流服务网点信息加以公式,让客户能清晰地了解物流情况。还可以建立电子交流平台,客户和铁路系统能通过网络进行沟通,客户可以足不出户的解决问题,提高轻轨铁路物流的服务质量。
水路运输的现状范文6
河南发展现代物流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我省利用这些优势,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并把它纳入了“十一五”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2009年2月,郑州被国务院确定为21个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之一,相关政策扶持力度加大。但目前全国还没有制定任何系统规范物流业的综合性法律法规,河南省也没有地方性的行业规范。法律法规缺位已成为物流业发展之痛。
同时,针对物流业健康发展的法律支持与保障这个崭新课题,我省的研究十分欠缺:
1.专题理论研究乏。目前,尚未有专门的研究著述问世。
2.专题实务探讨裹步不前。自从2005年河南物流产业和法律实务首届高峰论坛举行以来,相关法律实务探讨并没有显著的进展。
①经学者研究,我省的物流业实际可归结为三大乱象:其一,由于物流行业门槛较低,物流业出现小、弱、散、乱、杂的局面,多数物流企业存在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效益低下的问题。其二,工商、公安、交通、铁路等部门在管理上各自为政,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市场分割。政出多门的情况令物流企业无所适从,政府部门在规范物流行业过程中缺乏必要引导。其三,部分物流企业见利忘义,频频发生物流公司蒸发事件,物流行业面临空前诚信危机。
②面对这种状况,为推动物流业的健康发展,需要通过法律加以保障。本文以河南大物流体系建设的法律保障为研究对象,旨在深入探讨保障物流健康发展的法律环境建设,为我省发展现代物流战略的实施,以及物流业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我省发展现代物流的法律环境现状
物流与环境密切相关。环境是物流产生的沃土、存在的基础、发展的动力,而物流的发展又要求环境与之相适应。物流环境是与物流相关的客观情况和外部条件。按其存在形态,可以划分为物流硬环境与物流软环境。前者有如铁路、高速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后者有如物流体制、市场机制、政策、法规、信息软件、人文环境等。③就本文关心的问题而言,规范物流法制环境是现代物流业快速发展的保障。但令人遗憾的是,现有规范物流的法律法规已跟不上物流业的发展步伐。从如今的物流法体系看,我国一直以来都是围绕“运输”来立法的。
国家根据不同的运输方式现已分别制定了《铁路法》、《海商法》、《民用航空法》等法律及一大批的部门规章,所有与物流有关的法律规范都分散在各个部门法中,而没有形成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体系。如果对现行的物流法律规定做一个系统整理,我们可以做出如下详细分析:从法律效力角度看,关于物流的法律法规可以划分为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由中央各部委颁布的部颁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前者有如《海商法》;中者有如《公路管理条例》;后者有如《关于商品包装的暂行规定》。④
根据物流业的流程,现行相关的物流法可以分为关于物流企业主体资格的法律规范,关于物流采购、运输、仓储、搬运、装卸、包装、加工、配送以及货运物流保险等的法律规范。这些法律规范之繁杂是令人难以想象的,我们可以关于物流企业主体资格的法律规范为例。此种法律规范涉及物流企业的法律概念,物流企业的设立、变更与终止,物流业的市场准入。其中,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国家标准物流术语》对物流企业下了一个概念。而关于物流企业的设立、变更、终止,根据企业形式的不同,相应的法律有《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外合作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实施细则》、《外商独资企业法》、《外商独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关于物流市场准入制度的法律规范更是纷繁无比。
比如,如果是内资物流企业,相应的法律规范如下:
1.公路运输方面,有国务院颁布的《道路运输条例》、交通部颁布的《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它们规定物流企业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业、道路货物运输服务业、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取得交通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2.水路运输方面,有《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它们规定物流企业经营水路货物运输业、水路货物运输服务业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取得交通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3.海运方面,有《国际海运条例》等,它们规定物流企业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必须符合规定条件并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无船承运业务及海运辅助业务也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
4.航空运输方面,有《民用航空法》等,它们规定物流企业经营公共航空运输、航空快递、国际航空货物运输、航空运输销售业务必须符合规定条件并取得民航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5.国际货物运输业务方面,有《国际货物运输业管理规定》等,它们规定物流企业经营国际货物运输必须符合规定条件并取得许可;
6.物流配送方面,有《商品配送制行业管理若干规定》,它规定物流企业经营物流配送业务必须符合规定条件并取得经营许可;
7.危险品运输方面,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它们规定物流企业经营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业务必须符合规定条件并取得经营许可。关于物流运输的法律规范同样如此。
对物流运输,首先要适用《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规范中关于运输合同的规定,《海商法》、《铁路法》、《民用航空法》另有规定的,贝1l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的原则优先适用。同时国务院及有关部委也颁布了一系列物流方面的法规、规章,物流企业在相关的物流运输业务中也可能会与铁路、水陆、航空运输企业发生业务关系,在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法院也可能引用这些行政法规和规章来确定运输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这些有关铁路、水陆、航空运输的法律有如:
1.公路运输方面的《汽车货物运输规则》;
2.铁路运输方面的《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
3.海运运输方面的《国际海运条例》;
4水路运输方面的《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
5.航空运输方面的《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