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的危害及预防措施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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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的危害及预防措施

职业病的危害及预防措施范文1

【关键词】石材;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1 石材产品类别及加主要生产工艺

1.1 石材产品类别

按照加工工艺的不同,可以分为异型产品(包括雕刻、弧板、空心柱、实心柱、线条、拼花等)、板材产品(包括大板、规格板、薄板等);按照使用部位,又可以分为室内石材、室外石材;墙面(立面)石材、地面石材;建筑用石(如桥墩)、装饰石材(如各类饰面石材)等等。

1.2 加工工艺流程

(1)石材加工:料石切割裁板抛光齐头成品。

(2)雕刻:石料雕刻打磨成品。

(3)使用的设备主要有:切割机、花线机、研磨机、打眼机、裁板机、小型手工打磨机等。

2 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石材行业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化学因素(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噪声、振动、电击、切割)。

2.1 化学因素(生产性粉尘)

石材加工过程产生粉尘量受工艺与设备影响,但更值得注意的是用锯切割加工时,尽管水喷洒周可将粉尘吸落,但干燥后刮风时便又扬起,造成二次粉尘污染,其危害性更大。实际上,出于对生产成本的考虑,很少有企业在二次粉尘产生后采用更大规模有效湿式降尘,无法避免由二次粉尘污染带来危害。

2.2 物理因素(噪声)

在石材生产加工过程,各类机械的操作使用过程形成噪声。从目前的数据可以看出,石材加工作业点噪声强度几乎全部超标。噪声是个隐形杀手,在石材加工过程很容易被人所忽视,加之大多数企业没有很好的执行职业病防护,劳动者并未全部佩戴耳塞,随着受害者听力下降及相关疾病显现,其危害才逐渐暴露出来,这种对人体的损害是持久性的。

2.3 物理因素(振动)

石材行业生产过程对工作人员身体产生的振动分全身性和局部性两种,但以后者多见,因行业特殊性,工作人员需要长时间接触各种电动工具一一凿岩机,云石机,角磨机,风钻,电锤、开拖拉机等,人体长期接受以上类型工作的振动刺激而发生的职业病,如长期使用多种电动工具,会引起肢端血管痉挛,末梢神经感觉障碍,严重者可导致手指阵发性青紫或苍白,有手麻、手痛、手僵硬等“霉诺氏现象”。

2.4 物理因素(电击)

石材的多种加工机器如大切机,花线机、研磨机、打眼机和多种小型电动工具,不论三相电或二相电,若使用不当,缺乏精心定期维修,或电动机进水,或电缆线老化,折断,或使用了伪劣产品,加之工人文化素质差,没有正规的进行安全上岗培训,隐患很多,工人在操作过程就会出现程度不同的电击伤害,严重的会造成火灾和人身伤亡。

2.5 物理因素(切割)

石材的特点:沉重、光滑、边缘锐利、易断裂,因此在运输,挪动和加工过程中,经常发生程度不同的砸伤和切割伤。

3 职业病危害防护对策措施

石材加工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噪音等污染,且劳动者在生产过程对各类工具的不正规使用及防护措施不到位,极易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在我国,从事石材加工的劳动者大多文化素质较差,没有注意自身防护,另一方面,经营石材的的厂家很多事私营企业。也大部分文化水严和技术素质较差,管理水干低下,再加上劳动条件差,设备简陋,工艺落后,石材加工行业的职业病没有预防措施。石材加工行业的职业病是可防治的。下面介绍石材加工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

3.1 矽肺病

矽肺是长期多量吸入结晶形二氧化硅(SiO2)的粉尘,引起肺组织损伤的一种最严重,最多见疾病,是报道、研究最早的职业病。硅是地壳岩石中最主要的元素,以游离的形式与氧结合成SiO2;它以四面体的结晶形式及微小颗粒存在,通过呼吸道进入肺组织,形成纤维化结节,并不断融合硬化,使正常肺组织减少,最后造成严重的呼吸功能障碍。早期可能没有什么异常,发病后常出现咳嗽、气促、胸闷,胸痛,呼吸困难、肺气肿,易并发肺结核和肺癌等。

预防措施:最主要的是搞好防尘工作,要改善工作环境,加强通风,采取湿式作业,如凿岩打眼要带水作业,禁止干打;磨边,打眼挖洞应改干磨为水磨;粉尘多时工人干活要站在上风头,或戴好确有隔尘效果的防尘口罩。并建议石材加工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检,发现问题及时改行或治疗。

3.2 噪声病

当今世界,多种噪声污染日趋严重,已成为七大公害之首,我国有上亿人受噪声严重干忧,有上千万人暴露在可致听觉损伤的噪声环境中工作,石材行业包括其中,如石材开采的巨响爆破,荒料和切割及异型加工中电动工具的振动噪声,会导致从业人员的“病从耳入”,长期过量的刺激,会出现头痛、头晕、耳鸣、重听、耳聋、血压升高、动脉硬化等严重疾病。

预防措施:石材开山爆破要远离现场,更新设备,选用比较先进的噪声小的石材研磨机械,操作开动大型切割机器时,工人可用耳罩、耳塞等必要措施。

3.3 振动病

振动病分全身性和局部性两种,但以后者多见,它是一种由于人体长期接受振动刺激面发生的职业病,如长期使用多种电动工具――凿岩机,云石机,角磨机,风钻,电锤、开拖拉机等,会引起肢端血管痉挛,末梢神经感觉障碍,严重者可导致手指阵发性青紫或苍白,有手麻、手痛、手僵硬等“霉诺氏现象”。

预防措施有:要求企业领导和广大工人队伍,要改革石材加工工艺的设备和工作方式,减少机器剧烈振动注意劳逸结合,尽量避免寒冷和噪音的协同刺激。固为寒冷和噪音,通过神经和体液的加强作用,会促进振动病的发展,振动也能加强噪声对听力的损害,因此振动、寒冷和噪声是三个互相关联的致病因素。三者关系密切均应预防。

3.4 电击伤

石材的多种加工机器如大切机,花线机、研磨机、打眼机和多种小型电动工具,不论三相电或二相电,若使用不当,缺乏精心定期维修,或电动机进水,或电缆线老化,折断,或使用了伪劣产品,加之工人文化素质差,没有正规的进行安全上岗培训,隐患很多,就会出现程度不同的电击伤害,严重的会造成火灾和人身伤亡。

预防办法:提高工人文化素质,加强上岗培训教育,学会使用电动工具和简单的维修技术,狠抓安全用电多种措施,对症下药,尽量减少电击伤亡事故的发生。

3.5 切割伤

石材的特点:沉重、光滑、边缘锐利、易断裂,因此在运输,挪动和加工过程中,经常发生程度不同的砸伤和切割伤。

预防办法:建议抬板要立抬不要平抬,戴好手套,工作期间勿穿托鞋,搬运工具和存放架子要牢固。

【参考文献】

[1]康述理.南平市延平区透辉石加工行业职业病危害状况调查[J].

[2]陈继超,欧庆华,叶翠华.广东云浮市石材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探讨[J].

职业病的危害及预防措施范文2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我国法定职业病共10大类115种。目前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但实践中职业病防治的法律制度尚未得到全面落实。

我国的职业病形势十分严峻,对职业病的防治与快速发展的经济水平极不适应,职业病已经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我市职业病危害和防治情况也不容乐观。据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提供的数据,我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为150多家,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数达18000余人,而实际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数远远超过这个数字。2007年我市组织职工查体的企业30多家、8000余人。这30多家企业均为我市的大中型企业,其中主动查体的少,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下被动查体的多。可见我市建立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并付诸实施的企业不足20%。

应当引起我们关注的是,在大多数中小企业,尤其是乡镇、私营企业中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工人,多年来无从享受职业健康检查,且接害人群数量不详。调查人员从疾控中心了解到,前去参加职业健康体检的人员,多数是企业的正式职工,包括行政人员。由于高危环境的作业普遍存在外包外聘的用工形式,在高危环境中作业的外包外聘的接害工人往往享受不到正式职工待遇,其健康状况着实令人担忧。比如我市煤矿的矿工,其尘肺病的发病率极高。我市职业病诊断鉴定职业病患者分别来自煤矿、冶金、建材、造船、电力等10多个不同行业。这些患者多数属于尘肺病、职业性中毒和职业性听力损伤等。其中90%的人不了解职业病,他们在高危环境作业时从未采取任何有效的防范措施。

1 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在对企业项目的审批过程中,有关部门目前尚未建立起相应的机制,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能尚没有充分发挥作用。由于在招商引资、经济发展过程中,忽视了工人健康的保护和职业病防治的措施,以致有职业危害因素的项目在未经职业病防治评价、验收等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就能拿到批文、领到执照、开工建设、投产运营,造成职业病危害隐患。

据调查,到目前为止,我市只有少数企业对职业环境主动申请现场监测,委托检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进行ISO质量体系认证。全市新增工商登记的乡镇个私企业中,几乎没有企业提交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预评估审查、防护设施设计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等前期预防工作几乎没有开展,使我市的职业病防治在源头上失控,从而使我们处于一方面忙于治疗职业病患者和处理职业中毒事故,另一方面职业危害源又在不断增加的被动局面。

1.2 用人单位,尤其是企业负责人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制意识薄弱,忽视职业病预防措施和制度建设,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职业病防治责任不落实。

1.3 基层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机构缺乏既懂职业卫生专业知识又具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的专业人员,职业卫生监管和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存在数量少、人员少、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不足的问题,难以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亟待加强建设。

1.4 在企业制度改革和用工制度改革的同时,使企业人员流动性加大,职工的变动也非常频繁,大中型企业以外协、外包等形式,将职业病危害作业转嫁,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形成流动劳动力队伍,其社会保障、职业防护等都难以得到保障,健康影响难以估计和控制。针对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健康权:

1.4.1 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借鉴全国试点城市的先进经验,及时制定与《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章、规定相配套的实施意见。职业病防治涉及到政府、卫生、劳动、安监、工商、监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等多部门,因此,应分工协作,明确责任,建立起多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

1.4.2 加强企业的制度建设。企业应当从制度建设入手,将劳动用工管理、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列入日常管理工作中,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和条件,并制定具体有效的防护措施,常抓不懈。如:对工作环境及时进行安全检测和评估,采取科学方法改善工作条件和环境、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定期为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对发现职业病病患的职工应积极救治;企业应当尊重职工的知情权,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企业应当自觉履行告知义务和安全防护教育;认真落实职业病患者的劳动待遇等。

1.4.3 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估工作的监督审查,立足从源头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对一味追求经济效益,无视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的企业,严格行使执法权。加大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中小企业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尤其应重点监查企业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1.4.4 开展以中小企业,尤其是乡镇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业主为主要对象的《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活动,提高企业负责人的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教育,让职业病防治的宣传乃至服务工作进工厂、进社区、进农村,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使全社会了解《职业病防治法》赋予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包括:接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权;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权;对工作场所状况及职业病相关防护措施的知情权;要求健康工作条件权;检举、控告权;拒绝违章作业权;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权;要求赔偿权,以及劳动者行使权力的程序等等)。

职业病的危害及预防措施范文3

一、工作目标

(一)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二)杜绝火灾事故;

(三)杜绝爆炸事故;

(四)杜绝交通事故;

(五)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

二、具体措施

安全工作重在防范,要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中,要时刻保持警惕,做到警钟长鸣。

(一)加强宣传。让安全意识深入到林业企业每位职工的心中,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做好火烧木氧气、乙醇的规范使用宣传。

1.要求涉林企业进行相应的安全知识培训,熟悉、掌握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和自我防护知识,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做好员工安全培训记录。

2.对企业换岗、转岗、复工人员,要求企业要进行安全技能和岗位操作方法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并且建立相应的安全培训记录。

3.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国家规定开展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对企业定期进行复审,做到持证上岗。

4.要求企业员工能够熟练的使用劳动卫生防护用品,降低职业病危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5.要求企业通过各种形式(警示牌、宣传栏、标语等),使员工明确自己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及预防措施,明确在危害发生时的救护措施。

6.要求企业建立“五落实、五到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7.要求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每年开展至少1次安全演练。

(二)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法。

1.贯彻执行国家及各级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及时将有关安全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基层,传达到每一位职工和涉林企业,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及法律观念。

2.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一岗双责、管业务管安全”的原则,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与预防措施,交流安全工作经验,传达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布置有关安全工作,通报安全检查情况。

4.对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严厉打击,做到执法必严。

(三)狠抓林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1.严格检查涉林企业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文明经营,要求企业定期进行安全自查,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及措施。

2.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经营设备台帐、特种设备台帐、安全设施台帐,定期检修保养,定期检测,确保相关证件齐全。

3.要求企业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及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张贴警示标志或告知牌。

4.要求企业化学物品合理存放,并设立醒目的分级存放标志,预防火灾、化学事故。

5.要求企业各种安全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合格有效,操作人员按规定穿戴劳防用品。

(四)要求涉林企业按规定做好各项工作的安全预评估及审批工作,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增加预案演练次数,完善预案实战要求,订做各种警示标志牌,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职业病的危害及预防措施范文4

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备案存档工作完整,各制度健全,应急预案完整,演练可行,各项操作规程考核效果较好,各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制度和规程内容,无违章现象。

公司领导与生产一线各班组组长签订了《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书》,各班组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较强,切实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职工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为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二、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

公司根据上级领导的整体安排,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一是深入开展普法教育,通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等形式,宣传和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二是丰富宣传活动形式,通过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参加消防安全演练及氯气泄露演练,并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宣传各种安全知识、及安全法规。使广大员工深入了解安全,广泛重视安全,极大提高了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通过各种形式(警示牌、宣传栏、标语等)使员工明确自己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及预防措施,明确在危害发生时的救护措施。培养员工熟练掌握小型工伤的紧急处理技能,将伤害控制在最小程度。使职工能够熟练的使用劳动卫生防护用品,降低职业病危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使职工能在突发事故中正确熟练地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

公司共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3次,召开安全生产会议5次,总结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隐患,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与预防措施,交流安全工作经验,传达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布置有关安全工作,通报安全检查情况。

三、落实安全责任和隐患整改情况

设备、管道、安全防护装置及平台、爬梯、护栏、支架等防护设施的保养维护记录齐全有效。设备、管道表面清洁,无破损、裂痕,无跑冒滴漏现象,各种阀门、仪表正常。各种安全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合格有效,操作人员按规定穿戴劳保防用品。有毒有害场所设置事故柜存放的防护急救用品齐全有效,并进行定期检查。

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修,由电工操作,非电工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对易发生事故的电气设备有专人管理,责任到人。电工人员作业时能够按规定配备劳动保护用品,按操作规程作业,并定时检查线路及一切电器设备,所有高压危险场所,都设置了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非电工作业人员严禁进入配电房或电气设备护栏内、严禁私拉乱挂、严禁靠近高压危险场所。

职业病的危害及预防措施范文5

职业病防治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湖北省一向重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截至2014年全省共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18家,实现了体检机构县县覆盖的工作目标。然而这些机构的质量体系、人员素质、服务能力能否满足实际工作需要,还需规范与提升哪些技术服务中关键要素以应对新常态下的经济建设环境成为亟需解决的新课题。本文基于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审批资料、职业病报告及近年的专项调查、监督检查等工作,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为政策制定提供一定依据。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2009—2014年湖北省境内所有取得资质的118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1.2方法通过查阅行政审批资料,了解机构基本信息;查询统计年鉴、职业病报告了解湖北省企业及劳动者基本情况;通过专项调查、监督检查资料记录各机构工作情况和技术服务的规范性与质量。通过文献查阅,与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全国情况进行对比分析。用Excel建数据表,用SPSS统计软件包进行统计分析。分析指标以构成比、频数描述性指标为主。

2结果

2.1基本情况

2.1.1机构构成情况118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中,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2家,市级职业病防治院所、疾控中心、综合医疗机构24家,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医院82家,企业职工医院、疾控中心和职业病防治所9家,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1家。这些机构中专业职业病防治机构3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预防保健机构92家,综合医院23家。在检查项目的完整性方面,项目完整(共79项)的机构[1]只有省级2家,大于40项的机构仅68家,县级机构检查项目缺项较严重。在检查项目的分类方面,开展粉尘作业体检的106家,开展化学因素体检的117家,开展物理因素体检的110家,开展接触放射性危害因素体检的28家。

2.1.2技术人员状况目前湖北省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共1308人。岗位构成中从事职业卫生现场调查、体检结果报告等的现场工作人员383人,临床工作人员598人,各类医技人员327人,平均每10万名劳动人员有职业健康检查专业技术人员4.79名。县区级现场人员比重偏大,临床人员比重较小,而省、市级包括企业机构临床人员比重均在50%以上。专业职称构成中,高级职称占14.9%,中级职称占53.1%,初级职称及以下占32.0%;整体职称分布较合理,以中级职称为主体。学历构成中本科以上占19.6%,大专占40.1%,中专及以下占40.4%;整体学历偏低,县级机构中专及以下接近50%、大专44.0%,高学历人才偏少,博士学历2名、硕士20名。专业工龄构成中,3年以下占13.8%,3~10年占51.0%,10年以上占35.2%;整体分布情况较好,以3~10年骨干为主。专业技术人员的状况详见表1。

2.1.3主要设备情况职业健康体检工作主要仪器设备包括高仟伏X光摄片机、纯音电测听仪(室)、肺功能仪、心电图机等。除省级机构与企业机构配置率较高外,其他体检机构配置率较低,地市县级机构设备严重不足[2]。详见表2。

2.2工作开展情况2011—2013年应完成上岗检查197919人,实际检查28390人,体检率仅为14.3%;检出职业禁忌证7794例,检出率为27.5%。粉尘与化学毒物是检查率最高的两类危害因素,这既与机构资质主要涵盖这两项有关,也与工作场所主要危害因素种类相关。噪声的体检率不高,与企业和劳动者对噪声危害重视不够有关。职业禁忌证检出以化学毒物危害因素最多,达到60.6%。2011—2013年调查企业中应完成在岗检查249761人,实际检查235257人,检查率94.2%;检出职业禁忌证1385例,检出率为0.5%;检出疑似职业病人1227例,检出率为0.5%。噪声、化学毒物的职业禁忌证检出率最高,均为0.8%。2011—2013年应完成离岗体检47418人,实际体检14671人,体检率30.9%;检出疑似职业病人633例,检出率4.3%。

2.3依法执业情况2014年对湖北省17个市州、18个县区的35家体检机构依法执业及体检工作规范情况进行了调查。35家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均持有资质证书,其中过期未续展的5家,超资质范围开展健康检查的12家,部分业务转包的13家,未报告疑似职业病的35家。35家职业健康检查的机构中,质控体系不健全或未运行的15家,无职业健康检查方案的13家,必检项目不完整的14家,健康检查表填写不完整的13家,检查结论或总结报告不规范的21家,检查工作档案不完整的15家,未按照规定报告疑似职业病的35家,检查异常结果未告知劳动者本人的32家。

3讨论

作为中部工业大省,湖北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主要有冶金、化工、矿山、建材等30多个行业。至2013年底,全省累计报告尘肺病25760例,现患尘肺19926例;累计报告急、慢性职业中毒9000多例;急、慢性放射病103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高达4.2亿元,给患者本人、家庭、企业和社会带来难以估量的影响,湖北省职业病危害形势较严峻。除做好危害源头的一级预防外,职业健康检查作为防治职业病的二级预防手段尤为重要。从本次结果看,湖北省基本建立了职业健康检查服务网络。如果每个企业都能依法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则平均每个健康检查机构要承担1950家企业的6.8万余人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而实际情况是湖北省58.9%(10/17)的市只有1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这使得职业健康检查覆盖率很难满足现实需求。同时调查显示,在技术服务项目上也存在较大差距,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存在数量与服务项目覆盖不均衡的现象。

职业健康检查服务要求高,相关专业人员除需掌握公卫知识,还要有临床、卫生工程、人机工效等方面的知识,想熟练从事这一工作需要一个相关知识积累的过程。由于机构改革,从事职业卫生的专业人员分流,技术机构中现有专业人员从事职业卫生工作工龄较短;同时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出现,以及职业卫生标准的推陈出新较快,对于基层技术人员掌握、理解、正确应用标准是一个挑战。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在学历构成上,中专及以下学历者占了较大部分,特别是县级机构,使得职业健康检查体系建设面临较大的困难。此外,在仪器设备配置上也不理想,临床检查、临床检验设备设施短缺、陈旧,不能满足健康检查工作需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技术能力有待提升。严格的质量控制是保证职业健康检查结论科学、公正的重要手段。本次调查暴露出机构在质量体系管理、技术服务质量上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可以归结为质控体系建设不全或没有按要求运行,相应审批部门应加强这方面的指导与监督。

专业技术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在健康检查工作开展前,由于对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识别不准、不完整,对接触不同职业病危害的工人检查项目掌握不清,导致检查方案制定有误;在健康检查过程中,由于临床检查、辅助检查工作的质量不高,检查结果的准确性较差。检查结束时,不按法定要求出具检查结论,失去了职业健康检查作为职业病防治工作中二级预防措施的现实意义。此外,依法执业意识不强。从调查结果看,一是部分机构不履行法定义务,健康检查异常结果不告知劳动者本人;二是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部分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或是资质过期不续展而从事技术服务工作,或是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机构依法执业意识不强。

职业病的危害及预防措施范文6

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飞公司”)是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的总装制造中心。上飞公司自2009年开始,逐步开展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双体系)认证工作,形成了“倡以人为本,守法律法规;行清洁生产,重污染预防;保安全健康,促持续改进;造绿色民机,创世界一流”的双体系方针。在近几年的体系维护中,又逐步探索出了一条企业安全生产、员工职业健康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职业健康管理的现状

建立了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及制度

为加强职业健康管理,上飞公司成立了由总经理和各相关职能部门、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成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工作的策划和指导,并在安全保障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设置专职人员,负责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建立了自上而下的职业健康管理网络。同时建立了《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办法》等制度及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规范职业健康工作的管理。随着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推进,上飞公司又陆续编制完善了《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管理办法》《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管理程序》等相关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了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控制职业健康危害的“源头”

上飞公司严格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规定,对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就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对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防护设施设计需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后才准许施工;对在建项目,在竣工试投产1年之内,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项目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合格,取得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批复文件后,才正式投入使用。

实施各项预防工作

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教育,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有针对性地编制职业病防治手册,并发放至各个职业危害岗位,供职业危害作业人员随时学习;为员工提供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每年开展劳动防护用品正确穿戴的专业培训,指导员工正确使用和保养;不安排有职业禁忌证人员、未成年工、“四期”女工进入其职业禁忌的岗位;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岗前、岗中和离岗体检,为每位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善保管档案,并定期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进行分析,了解职业病的发病趋势,及时制定预防措施;每年请有资质的单位对职业危害作业区域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对检测不达标的岗位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工作现场有毒有害物质浓度符合职业卫生要求;及时、如实地向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危害因素及其检测结果,接受其监督。

作业现场的管理

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如:在化学实验室,为有毒气体作业场所配备通风、排风设施;在打磨间,为产生粉尘的岗位安装除尘装置等;在现场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区域、地点,设立醒目的标识及警示标志;在酸、碱、有毒物品的作业区域,设立专门的洗眼喷淋装置;为每个车间配备急救所需的药品;加强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按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存在的不足

目前,上飞公司虽已经有了职业健康相关管理制度,但仍然覆盖面不全,还需完善。部分车间领导及员工对本部门职业危害的认知程度偏低。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掌握不够,不能及时引进能减少或消除职业危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能及时提出因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造成新的职业危害的控制措施。职业健康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不利于职业健康工作的全面展开。主管部门领导对职业健康管理未深入了解,知晓度不够。此外,还存在对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力度不够,维修工作滞后;对职业危害及其防治的宣传教育不够;职工的职业健康意识不够强等问题。

采取的措施

上飞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逐步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使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逐步系统规范,以“法制”取代“人治”。

公司要求部门和车间领导加强职业健康相关知识的学习,熟悉车间的生产现状及职业危害情况,积极参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取证工作,提高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公司将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有机结合,根据工业企业生产性质和规模、职业病危害程度(强度)及接触人数等,兼顾工效学原理,参照GBZ 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全面开展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设备设施管理的主管部门加强了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力度,确保设备设施达到职业危害防治要求。

加强开展职业健康培训,使接触职业危害人员加深对本岗位的职业危害防治相关知识的了解,重视个人防护,提高健康意识。

推进职业健康达标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中,职业健康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危害作业点达标率、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合格率、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健康监护、职业危害分级、职业病管理5方面。此外,职业健康教育档案、特种作业和危险作业人员健康档案、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档案、职业病档案、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和技术评价档案、有害作业人员健康卡片档案、职业危害动态观察及职业健康统计报表档案等职业健康相关的档案,也逐渐完善并妥善保管,供检查评级使用。

职业危害作业点达标率

上飞公司根据GBZ 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所列危害因素,对现场的作业点进行识别;参照《机械工业有害作业点划分准则》,建立职业危害作业点定点登记台账;每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对职业危害作业点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将检测的结果张贴于车间的显眼位置直至取得下次检测结果进行替换;将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数据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的限值标准相比较,检测数据等于或低于限值的判为合格,高于限值的判为不合格,通过公式(×100%)计算达标率。

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合格率

上飞公司重视识别防尘、防毒、防物理因素危害的设备设施,收集公司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的名称、型号、规格、使用地点、投入使用时间等信息,建立台账;参照《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南》中,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的判定标准,判断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是否合格,通过公式(×100%)计算合格率。

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健康监护

上飞公司对照GBZ 188-2007《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自2014年10月1日起将执行“GBZ188-2014”)和GBZ 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所列的职业危害因素,界定公司需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人员,如果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数据远低于接触限值的,则现场作业人员不列入职业健康监护之列。由于现场人员信息的获取耗时较长,根据职业危害因素对应的工种,上飞公司先从人力资源部获取员工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建立花名册,之后走访各个车间,对职业危害现场人员的上述信息进行核对,同时收集职业危害现场每位接触人员的工龄、接害工龄等信息,建立系统的数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