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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空气质量的建议范文1
关键词:环境;空气监测;过程;控制
中图分类号:X8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3)04020202
1引言
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进程也在加快进行,人们对环境也更加关注,由于环境空气污染源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环境质量的监测结果和空气质量被划分了几个等级,但往往这些等级让人们觉得有所不同,本文在分析我国环境空气监测体系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来一些需要改善的建议,以适应当今社会发展对环境改善的需要。
2我国环境空气监测发展概况
自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就一直对环境空气监测展开了工作,监测设备主要以城市自己配备为主,而我国的环境空气监测项目、技术和方法大多数都是参考国外的一些技术,自从20世纪80年代起,我国采用了统一的监测技术和方法,在我国的各个主要城市建立起环境监测站,收集本城市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90年代后,我国城市环境监测站已经形成了一个网络,随着我国对环境认识意识的进一步加强,我国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3目前我国对环境空气质量的评价方法
目前,我国评价和反应空气质量采用的主要手段就是空气污染指数(API),这种方法是将常规监测到的几种污染物的浓度简单地转化为单一的数值形式,从而进行等级划分,来判断空气的污染程度,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颗粒等被记入空气污染指数的污染项目中。我国目前对空气质量的好坏分为几个等级。
4存在的问题
4.1一些城市的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还不完善
在“十一五”计划中,我国有113个城市被列为国家环境重点保护城市,这足以说明我国很多的城市空气质量没有达标,其主要原因是城市的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不够完善。由于各地方部门对城市保护环境资金投入不到位,导致其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不完善,使得城市空气质量不能达到国家标准。在“十一五”期间,我国已经在各个区县设立了空气自动监测站,并把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列为重点解决问题,积极推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的新标准,努力完善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系统。
区域性空气污染的监测和评价能力存在着很大的差异。由于我国对空气质量监测体系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因此,没有形成全面对区域性空气污染的监测和评价能力,从而很难分析一些污染源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区域性空气污染的监测和评价能力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4.2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由于对环境空气监测的资金投入得较少,监测仪器也相对缺乏,没有展开对人体影响较大和污染物严重的有机污染物进行监测,没有开展对相关工作的研究,而国内也只有极少数的城市展开了对一氧化碳和臭氧项目的监测,因此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4.3我国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体系有待完善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大气雾霾、光化学烟雾等污染已经出现,并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如今的污染类型也已经不再是以前的汽车尾气污染和煤烟型污染,而我国现行的空气污染的评估方法已经不能全面反映空气质量污染的状况,也不能满足广大群众对环境知情权的需求。总的来说,我国新型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5对策与建议
通过对上面问题的分析可知,我国需要不断地修改和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从而来制定更加科学的更加符合我国国情的空气质量标准,本文对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5.1我国空气质量要按功能区进行分类
目前,我国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为三类,而目前很多地方经过产业结构调整后,特定的工业区功能发生了巨大的转变,而这些区域大多数成为了居住区、商业区、公共绿地区等,这些特定工业区的污染源一是通过改造升级,减少了污染的排放,二是企业进行搬迁,远离了城区,然而这些地区已经不再适用三级标准评价环境空气质量,要按照新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进行分类。
5.2不断修订我国空气质量标准分级制度
我国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分级不再对应于功能区的分类,而要对不同类型进行分级,比如一些有毒有害的污染物,如一氧化碳等,应该执行统一的浓度限值。增加PM2.5项目,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μm的颗粒物,也可以称为可入肺颗粒物,虽然PM2.5只是地球大气成分中含量很少的一部分,但它对空气质量和能见度都有重要的影响,且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更大。为了更好地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应在全国建立统一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系统,大力发展PM2.5项目,使城市环境达到国家的统一标准。自《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出台以后,我国的很多城市都大力发展对PM2.5、CO等项目的监测工作,预计在2016年全国各城市都将推行此项目,使环境达到国家的标准。
5.3完善空气污染指数的表述方式
由于国内外对空气污染指数处于“50-100”的描述差别很大,因此,综合来说,国外给公众提供的空气污染指数的信息更加详细,更加具体。我国环境空气监测体系要更加注意,应该以人民群众的健康为根本,要使用大众能够听懂的语言来提醒市民要以预防为主,提高市民的忧患意识,用更加亲切的语言来表述空气污染指数,从而能够使市民对环境更加重视。
5.4完善空气污染指数计算时所包含的污染物种类
我国在公布空气污染指数或者是进行空气污染指数预报时,往往只是计算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等污染物的空气污染指数,虽然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已经包括一氧化碳和臭氧的浓度限值,但这些并不是常规监测考核指标,我国大多数城市并没有把这两项放入空气污染指数中计算,而一些发达国家都已经把这两项纳入了空气污染指数的计算中,在这一方面,我国还远远比不上发达国家,因此我国要增加对空气污染指数计算时所包含的污染物种类。
5.5完善空气污染指数对公众制度
目前我国对空气污染指数的公布大多都是计算一天的空气污染指数,而在发达国家,大多数都已经实行了每小时对公众公布空气污染指数的政策,而每小时公布空气污染指数能够更好地反映一天中不同时段的空气污染指数变化,从而使得空气污染指数能够更加真实客观,也便于公众安排自己一天的活动,从而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服务,因此,我国全国范围内所有城市环境空气监测点应该统一联网,及时进行公布,从而把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和公布机制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6结语
环境空气监测质量对保证监测数据的质量至关重要,因此要改变以往对环境空气监测质控的思想,从监测的开始到报告的每个环境都要进行监控,进行全方位和全过程的监控,选择恰当的公式对其进行正确地计算,并且进行必要的统计和检验,从而确保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可靠性和及时性,这样人们才能更加重视环境对我们生活的影响,只有这样,才能使环境监测的质量越来越高,才能使我们的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参考文献:
[1]刘方,王瑞斌,李钢.中国环境监测质量监测现状与发展[J].中国环境监测,2004,20(6).
对空气质量的建议范文2
一、预警应急信息
(一)当空气质量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级别时,区教育局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通过相关网站、网络、媒体、手机短信等途径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信息。
(二)根据市环保局网站的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信息,各国控空气质量检测子站空气质量和天气情况日报、健康提示及防护建议等综合信息。
(三)接到区政府或区教育局的有关信息,必要情况下各中、小学、职校、幼儿园可利用校园网、校讯通、电子屏、短信等方式预警应急信息及应对措施。
二、适用范围
(一)新城区辖区范围内出现或可能出现空气重污染时的应急处置。
(二)本预案适用于全区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空气重污染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三)市直属学校按照“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原则,依照区教育局的预警应急信息分别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三、空气重污染分级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分级方法,当日空气质量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时(包括由沙尘暴造成的污染),根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四级,具体分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
(一)空气中度污染
全市24小时空气质量平均指数(AQI)在151-200范围内。
(二)空气重度污染
全市24小时空气质量平均指数(AQI)在201-300范围内。
(三)空气严重污染
全市24小时空气质量平均指数(AQI)在301-499范围内。
(四)空气极重污染
全市24小时空气质量平均指数(AQI)达到或超过500。
四、空气重污染分级预警应急措施
(一)空气中度污染预警措施
空气中度污染预警响应措施的启动、解除由各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自行组织实施。
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及患有心脏病、肺病、过敏性疾病等易感师生减少户外活动;其他师生适量减少户外活动。
2、教学调整措施:建议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适量减少户外活动。
通知所有教育机构减少学生户外活动:户外活动时间减半;体育课改为室内举行;课外运动场地开放时间减半。
3、其他措施:加强学生防尘和个人卫生习惯的教育培养;校园内加大保洁频次,减少扬尘污染;积极倡导师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二)空气重度污染应急措施
空气中度污染预警响应措施的启动、解除由各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自行组织实施。
1、健康防护措施:建议儿童及患有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过敏性疾病及其他慢性病等易感师生避免户外活动;其他师生减少户外活动。
2、教学调整措施:建议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减少学生体育课,停止课间操、运动会等大型户外活动。
3、其他措施:加强学生防尘和个人卫生习惯的教育培养;做好因空气重污染对师生身体造成影响的观察了解,并作好相应的工作准备;校园内加大保洁频次,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校园内各类工地、料场、堆场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洒水降尘工作;校园内尽量减少土石方开挖、路面整修、绿化种植、房屋拆除等作业;建议师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规划方案《新城区教育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三)空气严重污染应急措施
空气严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的启动、解除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全区各校园实施。
1、健康防护措施:建议儿童及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特异体质及其他慢性病等易感师生停止户外活动,避免体力消耗;其他师生应避免户外活动,外出时佩戴口罩。
2、教学调整措施: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停止体育课,停止学生户外集体活动。
督导全区所有教育机构停止学生一切户外运动,暂停课外学习、实习;关闭运动场地。
组织检查组进行巡回检查,通报存在问题单位并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其他措施:加强对学生防尘和个人卫生习惯的教育培养;做好因空气重污染对师生身体造成影响的观察了解,并作好相应的工作准备;校园内加大保洁频次,加大洒水降尘力度,减少扬尘污染;校园内各类工地、料场、堆场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洒水降尘工作;校园内停止土石方开挖、路面整修、绿化种植、房屋拆除等作业;建议教师尽量减少机动车出行,开车停车超过3分钟后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建议师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四)空气极重污染应急措施
空气极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的启动、解除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全区各校园实施。
1、健康防护措施:建议儿童及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特异体质及其他慢性病等易感师生停止室外活动,避免体力消耗;其他师生停止户外活动,外出时佩戴口罩。
2、教学调整措施: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停止所有户外活动。
3、其他措施:加强对学生生态环境教育、应对空气重污染防御措施教育,并通过学生向家长传递相关信息;做好因空气重污染对师生身体造成影响的观察了解,采取一切必要的治污减霾措施,做好师生相应的防护工作;校园内开展大冲洗活动,加大保洁频次,加大洒水降尘力度,减少扬尘污染;校园内各类工地、料场、堆场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洒水降尘工作;校园内禁止土石方开挖、路面整修、绿化种植、房屋拆除等作业;建议教师尽可能减少机动车出行,尽量避免机动车日间加油,开车停车超过3分钟后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建议师生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五、保障措施
(一)各校园要高度重视重空气污染应急防控工作,迅速成立相应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信息的查收和应急处置工作。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有效落实预警应急措施的,将通过相关程序,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各校园要建立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信息网络、短信平台,及时公布市治污减霾办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信息,教育系统应急措施,向家长和社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向区教育局反馈应急处置工作实施情况。
(三)各校园要立即制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专设一名联络人。并于7月9日前,各校将应急预案和联络人(姓名、电话)报区教育局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要加强“雾霾危害防护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努力降低因空气重污染对学生学习和身体的不利影响,确保学校课程计划的落实完成。
(四)各校园在预警应急响应期间,确保主管领导、主要部门负责人、专职联络人24小时通讯畅通,做到准备充分,信息通畅。
1.西安市新城区教育局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区教育局分管领导
成员:体卫艺办、行办、基教科、职教科、安保办、电教中心、监察室等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电话:87436119),办公室设在体卫艺办,工作人员由局机关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组成。
2.西安市新城区教育局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责任分工
一、新城区教育局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职责
(一)领导小组
1、贯彻落实《西安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及有关规定和要求;
2、研究制定全区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应对空气重污染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3、负责指挥、协调全区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督促检查各校园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1、组织落实市、区教育局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有关决定,协调成员科室和各校园应对空气重污染相关工作,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负责及时公布市教育局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信息及级别响应,及时教育系统预警应急措施;
3、负责各校园空气重污染联络员的日常联络与培训;
4、开展应对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措施的宣传教育;
5、负责联络、协调市教育局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相关工作。
二、成员科室职责分工
(一)电教中心
负责建立区教育局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信息网络、短信平台,做好对各校园的信息发送、接收等工作。
(二)基教科
负责督促指导各中、小学、落实各项预警应急处置措施。
(三)职教科
负责督促指导各职业学校落实各项预警应急处置措施。
(四)体卫艺办
负责督促指导各幼儿园落实各项预警应急处置措施。
(四)行政办公室
加强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相关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强化信息公开。
(五)安保办
加强安全教育,负责督促指导各校园落实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期间的安全措施。
对空气质量的建议范文3
随着环境污染问题的加剧和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科学评价环境质量的经济价值已经引起各国政策制定者和研究人员的广泛关注。目前,不少国家已经将环境质量的经济价值纳入国民经济核算,并将其作为制定和评价经济政策的依据之一。例如,美国政府已经将空气质量的货币价值列入国会预算(Congressional Budget Office,1994);中国也于2002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在相关建设项目的论证和评价过程中严格评估环境变化的经济价值。
尽管治理环境、改善环境质量已经成为一种共识,但在现实操作中,其重要性又往往被忽视,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环境质量这种“商品”本身的属性决定的。从经济学角度看,环境属于公共品,虽然其质量的改善对于改进居民的福利至关重要,但由于缺乏直接的市场,其经济价值难以表现。正是这种估价上的困难,使决策者往往对环境质量的重要性给以低估和轻视(Kolstad,2000;Kneese,2011)。因此,为了帮助决策者更好地制定和实施相关的环境政策,就必须积极探索合理的环境估价方法,建立科学的环境政策成本—收益评价体系。
作为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空气和居民生活的关系最为密切,其质量对居民福利的影响也最大,因此对其质量进行估价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都十分重大。目前,国际上已有大量的文献对此进行了研究,并积累了不少较为成熟的方法。相比之下,国内的同类研究却相对较少。
本文运用青岛市2008年商品住房交易登记数据,通过“特征价格法”,对青岛市空气质量的经济价值进行估计,并在此基础上对环境政策的成本—收益进行评价。
本文其余部分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是文献综述,第三部分是数据及相关背景介绍;第四部分是模型设定和估计方法;第五部分是估计结果与分析;第六部分是空气质量、住房价格和公共环境治理融资的案例分析;最后是结论部分。
二 相关文献综述
对空气质量的经济价值进行合理评估是环境经济学的重要议题之一。至少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人们已经发现房产价值和空气质量之间存在某种联系,并建议将这种联系应用于环境政策评价(Ridker和Henning,1967)。由于当时技术条件的限制,这一发现并没有引起太多重视。
Rosen(1974)提出“特征价格法”后,关于空气质量对房产价格影响的研究开始大量涌现。①根据“特征价格法”,事实上,房价是人们对住房具有一系列特征的边际意愿支付(Marginal Willing to Pay, MWTP)的总和,通过回归分析就能还原各种特征的MWTP。沿着这一思路,Bender等(1980)、Smith(1978)、Freeman(1974、1982、1993)、Palmquist(1982、1983、1991)和Brucato等(1990)用美国、欧洲等地的房地产市场数据,就空气质量对房屋价格的影响进行了广泛的分析。对于这些早期的文献,Smith和Huang(1995)做了一个很好的综述。值得一提的是,Smith和Huang在对相关研究结论进行综述比较的同时,还对以上文献中的模型设定作了比较。通过Monte Carlo模拟发现,在不同估计方程设定形式下都能较好拟合数据的前提下,线性估计方程得到的系数最能准确刻画“特征价格模型”中的MWTP。
最近10年来,随着环境问题重要性的上升,对空气质量进行评估的文献开始大量增加。从研究方法上看,最近的文献主要有三方面的突破:第一是空间计量技术的使用。传统的“特征价格模型”往往忽略房屋价格在空间上的相关性,造成估计结果的偏误。针对这一问题,空间计量的创始人之一Anselin及其合作者(Kim等,2003;Anselin和Lozano-Gracia,2009)将空间误差修正模型、空间滞后模型等新方法引入分析,从而提升了估计的精确程度。第二是将迁移等行为引入分析,将“特征价格法”和离散选择模型结合起来进行分析。例如,Bayer等(2006)通过对美国房地产市场的分析,发现如果迁移需要成本,那么用“特征价格法”估计的人们对清洁空气的MWTP将被严重低估。根据他们的研究,在考虑迁移成本后,得到的MWTP将是用传统估计方法所得结果的3倍左右。第三是将“特征价格法”同“生活满意观点”等主观评价方式结合起来,综合评价人们对清洁空气的MWTP。根据Luechinger(2009)的研究,用“特征价格法”估计得到的MWTP仅为用“生活满意观点”估计所得数值的1/10左右,这表明在很大程度上“特征价格法”的估计值仅仅是人们对空气质量MWTP的一个下界(lower bound)。
当然,除了以上三方面的研究外,还有大量文献在传统的框架内对空气质量的估价进行了探索。Chay和Greenstone(2005)利用工具变量法对美国空气质量对房价的影响进行了研究。当然,这类研究从本质上并没有突破“特征价格法”的框架。在表1中,我们对近期的部分重要文献进行了总结。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关于空气质量估价的绝大多数研究都建立在“平均”意义上。但在现实中,购买不同价位住房的居民对空气质量的重视程度各不相同,了解不同居民在MWTP上的差异不仅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在现实政策的制定中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如在考虑对房产征税以进行环境治理融资时,这是个关键问题)。
在国内,不少经济学家已经开始用“特征价格法”对公共政策进行评价。例如郝前进和陈杰(2007)用该方法研究了交通可达性对上海房价的影响;谷一桢和郑思齐(2009)用该方法考察了北京13号地铁的修建对于周边房价的影响;冯皓和陆铭(2010)用该方法探讨了择校行为对上海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在环境科学的研究中,尹海伟等(2009)利用“特征价格法”测算了上海绿地面积对房价的影响。利用“特征价格法”对空气质量进行估价的研究并不多见,本文将在一定程度上填补相关文献的空白。
三 相关背景和数据介绍
本文以青岛市作为研究对象。青岛位于山东半岛南端,是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之一。2008年末,青岛市户籍总人口为761.56万人,其中市区人口为276.25万人(面积1159平方公里),下辖5市(县级)485.3万人。②青岛是山东省重要的旅游和工业城市,也是全国最早开放的沿海城市之一。2008年青岛市GDP总量为4436.2亿元,其中第三产业贡献高达40%。
近年来,青岛市积极推动房地产业的发展,房地产在全市经济中的 重要性逐步提高。根据《青岛统计年鉴》公布的数据计算,2008年房地产投资占青岛GDP的比例为10.2%,高于全国平均的8.4%,而在2001年,这一比例仅为6.5%,略低于全国平均的6.8%。
为配合房地产业的发展,青岛积极打造宜居城市,鼓励和吸引全国各地居民在青岛购房置业。③在吸引居民尤其是外地居民购房的过程中,良好的环境一直是青岛的独特优势,这使得包括空气质量在内的环境因素在决定当地房价的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突出环境优势,青岛在环境治理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十一五”期间,青岛市治污减排投入资金高达37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10.81%。在空气污染治理方面,青岛市启动了空气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工作,搭建了环境监控信息系统平台。同时,在城市机动车和扬尘污染防治等方面也采取了一系列举措。这些政策措施有效地改善了青岛空气质量,以2008年为例,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33天。基于良好的城市环境,青岛被认为是全国最理想的居住城市之一。④
本文使用的数据主要来自于3个数据库。其中,最重要的数据来自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提供的商品住房交易数据库。数据库提供了2008年青岛市一手商品住房的交易信息,这些信息包括:住房位置(具体到小区经纬度)、建筑结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交易价格等。在经过数据有效性甄别后,共有8264个观测值,约等于当年一手商品住房交易总量的1/4。
第二个数据来源是Google地图。虽然上述数据库已经提供了商品住房位置的详细信息,但并没有住房周边环境的相关信息。为弥补这一点,我们根据资料提供的房屋地址和经纬度,通过Google地图搜集和整理了目标房屋到市中心(以“五四广场”为代表)的距离,及其与最近的商场、医院、公园、中学之间的距离。
第三个数据来源是青岛政务网提供的《空气质量状况日报》。⑤该报告从1999年开始,每天青岛市所属区县的空气污染指数、质量级别以及首要污染物。⑥这些观测数值分别来自青岛全市13个观测点,由于我们拥有关于小区的精确位置信息,因此可以得到各小区和所有观测点之间的空间距离。在此基础上,仿照Luechinger(2009)的方法,本文用“逆距离加权插值法”(inverse distance weighted interpolation)计算了各小区之间的空气污染指数。具体来说,假设某小区距离观测点m的距离为,且观测点m的空气污染指数为,则认为该小区的空气污染指数为:⑦
表2 给出了本文主要变量的统计性描述。
四 模型设定和估计方法
(一)“特征价格法”模型
我们主要采用“特征价格法”对清洁空气的价格进行估计。按照Rosen(1974)的研究,住房的价格事实上是购房者对其所具备的各类特征的支付。根据以上思想,考虑如下模型:
Smith和Huang(1995)通过Monte Carlo模拟发现,在不同估计方程设定形式下都能较好拟合数据的前提下,线性估计方程得到的系数更能准确刻画“特征价格模型”中的MWTP,因此在后面的讨论中,我们将主要关注线性模型的估计结果,而将其他形式的估计结果作为参照。
(二)稳健性检验策略
1.基于商品住房小区层面的平均数据回归。由于我们使用的是一手商品住房交易数据,因此,估计结果容易受本年度交易楼盘位置的限制。例如在本文使用的样本数据中,李沧区一手商品住房交易量明显多于其他各区(市),在这种情况下,利用单套住房的交易数据进行回归可能导致估计结果有偏。
为检验前面的结论是否可靠,我们将以小区为单位,考察空气质量对于小区平均住房价格的影响。当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样本观测值将大大减少,并且不能再考察住房个体特征对价格的影响,这是一种巨大的信息损失。同时,由于观测值减少,也可能导致估计结果不显著。基于以上两点原因,小区层面的回归将只被用作参考。
2.引入空间因素。在之前的估计模型中,我们假设随机误差项ε服从正则假定,这保证了用OLS估计的结果具有优良的性质。而在现实中,一般的正则假设并不容易得到保证,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各误差之间可能存在空间相关性。Kim等(2003)指出,在用特征价格模型进行房产价格估计时,人们往往忽略了房产价格在空间上的相关性,因此,他们建议用空间计量方法去重新考察上述问题。
为了考察我们在上一节中估计结果的稳健性,我们也将在小区层面上,采用上述两种空间计量模型对我们的模型进行重新估计。⑨具体来说,我们将估计如下两种空间模型:
(1)空间滞后模型(spatial lag model)。在空间滞后模型中,假定某小区住房均价与其邻近小区的住房均价存在相关性,于是,有如下模型设定:
P=α+pWP+βAP+Zδ+Nη+ε (5)
这里,p是空间自相关系数,W是空间权重矩阵,它刻画在空间上住房价格的相关情况。AP是小区所在区域的空气污染程度向量,Z表示小区特征,N表示邻近小区的特征。
(2)空间误差模型(spatial error model)。在空间误差模型中,并不直接假设彼此邻近的房屋之间价格存在相关性,而是假设随机误差项ε存在空间自回归形式。具体来说,我们需要考虑如下模型:
P=α+βAP+Zδ+ε (6)
ε=λWε+u
这里,λ是空间自回归系数,u为服从正态分布的随机项。
在权重矩阵设定方面,我们假设在空间上彼此相距2公里以内的房屋是“相邻”的。用表示空间权重矩阵W的第i行第j列的元素,并且:
应用上述模型,我们可以在考虑空间因素的影响下,重新考察空气质量对住房价格的影响。关于模型的具体估计过程,受篇幅所限不再赘述,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考Lesage(1998)。需要指出的是,当运用空间滞后模型估计得系数β和ρ后,购房者的MWTP为:,而利用空间误差模型估计得到的MWTP在形式上和一般线性模型相同。
(3)利用2007年的空气污染指数作为解释变量。上述估计使用2008年的空气污染指数作为解释变量,这样的估计策略可能受到质疑。因为对大多数人而言,购房是一项长期决策行为,最终影响其购买行为决策的可能不是当年的空气污染程度,而是基于他们对之前空气污染状况的认识。
为考察这种可能的滞后效果,我们将用2007年空气污染指数代替2008年的指数作为解释变量,重新考察购房者的MWTP,以此来检验之前结论的 可靠性。
(4)“浮尘层”和“清洁层”的回归。有关研究表明,空气中飘浮的灰尘通常集中于距离地面30~40米处,大约相当于房屋8~12层的位置。而在更高或更低的楼层,空气中含有的灰尘较少。据此,如果空气质量确实对住房价格有影响,那么对处于8~12层的住宅,这种影响程度将较大;而对于13层及以上的住宅,应当没有显著影响。为检验这一结论,我们将分别对这两个楼层位置的住房价格对空气质量的敏感程度进行回归分析。
(三)分位数回归
无论是应用一般回归策略,还是应用空间计量方法,估计的都是空气质量对于整个住房市场的平均影响。而事实上,由于住房市场具有高度异质性,因此空气质量对不同价位的住房影响将不尽相同。这种异质性对于制定相关的环境治理政策是十分重要的,而在以往的研究中,这种影响往往被忽略了。为考虑这种影响,我们将用分位数回归(quantile regression)进行分析。
根据Koenker和Hallock(2004)的文献,考察空气质量对价格处于分位数т上的住房影响,我们处理如下优化问题:
具体地,假设MWTP=g(P),而住房价格p服从分布F(p),对于某个在边际上降低1个空气污染指数的环境治理项目,Q(p)是在价格为p的条件下房屋的交易数量,那么理论上可以从住房购买者筹集到公共环境治理的资金为:
依据上述计算公式,我们可以评估相关公共环境治理项目的经济效益和融资等问题。
五 估计结果与分析
(一)基本“特征价格法”估计结果
我们利用不同的方程设定形式,对青岛市2008年住房价格进行了估计,结果见表3。从回归结果看,无论在哪一种方程设定形式下,住房价格均与大部分公共设施间的距离以及距离市中心的路程呈负相关关系,这说明了区位在住房价格中的重要作用。在住房单元个体特征方面,房屋所处楼层、房屋总面积等与住房价格之间呈正相关关系,而厅室数量等特征指标与住房价格呈负相关关系。⑩另外,从总体上看,青岛市中心城区住房价格远高于行政辖区内的郊区市(县)。
对于本文所关心的空气质量对住房价格的影响,基本线性模型估计结果表明,购房者对空气质量改善的MWTP值为99.785元/每平方米,即他们愿意为空气污染降低1个指数而对每平方米住房多支付99.785元。我们的样本显示,2008年青岛市商品住房均价为5739 元/每平方米,按此计算,购买者对空气质量改善的MWTP占整个住房价格的1.74%。进一步,我们可以计算出住房价格对空气质量的偏弹性。容易计算得到,在平均住房价格和平均空气质量处,该弹性值为1.356。也就是说,空气污染指数每下降1%,住房的单位价格(元/每平方米)就会上升1.356%。
由表3可以发现,在不同方程设定形式下,估计得到的MWTP值有所不同。仅考虑平均住房价格和平均空气质量时的情况,用带二次项的线性模型估计出的MWTP值最大,为113.096元/每平方米,占住房价格的1.97%;即使用半对数模型估计得到的MWTP最小估值也是68.868元/每平方米,占住房价格的1.20%。需要指出的是,尽管用不同模型设定估计得到的MWTP存在一定差异,但是总体来讲差别并不大。而且,从数据拟合程度看,各模型得到的调整后的R[2]值都比较大,说明拟合效果良好。在上述讨论前提下,根据Smith和Huang(1995)的研究结论,我们比较相信线性模型的估计结果。
与Anselint和Lozano-Gracia(2009)、Kim等(2003)等研究进行比较,不难发现青岛居民对空气质量改进的MWTP在房价中所占的比例较高。尽管选用的指标不同(已有研究一般选用S0[,2]浓度、悬浮颗粒浓度等指标,而本文选用的是空气污染指数这个加总指标),和国外研究结论的直接对比较为困难,但从比例上看,本文计算的MWTP在房价中所占的比例要高于同类研究的结论。这至少可以从侧面说明,空气质量在青岛房地产价格的决定中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当然,如果购房者在青岛购置住房的主要动因是享受其优良的环境,那么根据Luechinger(2009)的研究,这个估计值或许仍然较为保守。
(二)稳健性检验
表4给出了各种稳健性检验结果,前两列分别给出的是基于小区层面的加总数据进行的线性和半对数模型的估计。容易发现,尽管样本观测值减少导致估计结果显著性有所下降,但从估计系数符号看,结论与基于个体层面的估计结果基本类似。在MWTP估值上,用线性模型估计得到的结果为71.736元/每平方米,而用半对数模型估计得到的结果为57.390元/每平方米。从数值上看,后者要小一些,但差别并不大。
表4的第3、4列分别给出了用空间误差模型和空间滞后模型估计得到的结果。显然,在估计系数符号上,两个模型的估计结果仍然和之前的结论一致。在考虑到空间因素后,MWTP数值有所上升,更接近之前用个体层面数据估计的结果。受计算量所限,我们没有用个体层面的数据进行空间计量估计。但如果用空间模型估计能提高MWTP值,那么我们就有理由相信之前的估计结果还是相对保守的。
表4第5、6两列给出了用2007年空气污染指数作为解释变量的估计结果。容易看到,以此为依据得到的MWTP估值和用2008年空气污染指数得到的结果吻合程度相当高。这也进一步验证了之前估计结果的可靠性。
表4最后两列分别检验了处于“浮尘层”和“清洁层”的楼层价格对于空气质量的敏感程度。第7列的回归结果显示,处于“浮尘层”楼层的MWTP为-170.505元/每平方米,其值远高于平均水平,这符合我们先前的预期。根据第8列回归结果,空气质量对处于“清洁层”的住房楼层也有显著影响(但数值较小),这和我们的预期并不完全一致。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是“一般均衡效应”,即空气质量通过影响该区域的整体价格,进而也对“清洁层”价格产生了作用。
图1 商品住房成交价格和相应的空气质量MWTP值之间的关系
(三)分位数回归结果
表5给出了5个分位数上的估计结果。通过估计结果可以直观地看到如下事实:随着住房交易价格上升,购房者的MWTP值也在不断上升,并且MWTP占住房价格的比例也在上升,这说明不同消费能力的购房者对于空气质量的评价存在显著差异。一般而言,购买高价位住房的消费者对空气质量的评价也高:在10%分位数上,购房者的MWTP值仅为30.055元/每平方米(约占该价位房屋价格的0.91%),而在90%分位数上,对应的数值为233.770(约占该价位房屋价 格的2.85%),后者是前者的7.78倍。这种差异来自于不同价位住房购买者的不同动机:对于低价位住房的购买者,买方的动机主要是居住,对周边空气质量不会太敏感,他们往往不太愿意为改进空气质量而支付太高的价格;而高价房的购买者在选购住房时更注重房屋的舒适性,因此对周边空气质量有较强的敏感性,对改进空气质量的MWTP也较高。根据这个结论,如果治理环境、改善空气质量,最大的受益者将是高价房购买者。如果通过对房产征税来为改进空气质量融资,那么合理的税制设计应当随房价累进。
为进一步了解商品住房成交价格和相应的空气质量MWTP值之间的关系,我们在图1中给出了各分位数上两者之间的关系。由图1可知,商品住房成交价格和对空气质量的MWTP值之间表现出十分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如果通过OLS用一个二次模型去拟合这一关系,(11)可以得到MWTP值和住房价格之间的经验关系:
(调整后的=0.966,括号中为标准误)
不难发现,调整后的R[2]值相当高,说明模型拟合效果很好,也说明MWTP值和住房价格之间的对应关系十分明显。
六 空气质量、住房价格和公共环境治理融资
清洁空气的最大受益者是当地居民,居民直接和便于识别的受益方式是住房。清洁空气是典型的公共物品,为此,为改善空气质量的投资项目常常因为无法识别受益人而变得异常困难。上一节中,我们估计了青岛住房购买者对于空气质量改进的边际意愿支付,从而为空气质量改进项目融资识别受益人和度量受益大小提供了便利,具有重要的政策和实际意义。
第一,利用这一测算工具,我们可以对空气污染治理政策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2007年青岛市(含下属郊区、县、市)年平均空气污染指数为66.57,2008年这一指数为66.18,下降了0.39。按照我们估计的MWTP值,平均而言购房者愿意为空气质量改进在住房交易价格上多支付38.916元/每平方米(99.785元/每平方米×0.39)。2008年青岛市一手商品住房成交总量约为340万平方米。以此简单推算,仅此一项,2007-2008年青岛市空气质量改善产生的经济价值约为1.3亿元。(12)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考虑的仅是一手商品住房的交易数据,如果我们参照以上方法,考虑因空气质量改进带来的存量住房的“潜在升值”,那么空气质量改进的价值增值要大很多。假设青岛市2008年存量住房是一手商品住房成交量的5倍,那么空气质量改善对存量住房带来的“潜在升值”约为6.5亿元,加上一手商品住房,一共是7.8亿。该数额比2008年青岛市用于“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治理的总支出还要多。
另外,根据Luechinger(2009)、Bayer等(2006)等文献的结论,用“特征价格法”估计的空气质量价值仅仅是一个下界,因此有理由认为治理空气污染所带来的实际经济受益还要高于以上估算。
第二,分位数回归结果可以为相关公共环境治理项目融资提供可能的参考。目前,以青岛为代表的一批沿海旅游城市正在积极打造宜居城市,治理城市空气污染是当务之急。不过,空气治理需要大量投入,资金来源是各地政府面临的现实困难。一项可供选择的融资方案是,对新建商品住房课征环境治理税,具体课征额度可根据目标城市MWTP值和住房价格间的经验关系征收。我们认为,利用这样的方案,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地方政府环保投入资金不足及其来源问题。
仍以青岛为例,该市主要空气污染是空气中的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13)这两类污染主要是由燃煤引起的。为治理这类污染,2008年青岛市总计投入1.66亿元进行锅炉改造,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如果投入3亿元左右的资金进一步加强锅炉改造,另用1亿元左右资金加强城市的洒水抑尘,将空气污染降低1个指数是完全可能的,由此需要的总投入约为4亿元。假设2008年商品住房交易价格分布和本文使用样本一致,根据式(9)、(10)做简单外推,如果这项工作顺利完成,理论上仅在住房市场上就可以募集4.6亿元的资金。政策实践中,政府可以根据房价,采用一个略低于式(10)计算出的数值征收环境税,一方面用于增加环境改造投入,另一方面提升购房者总体福利,实属一举两得。当然,如果要开征环境税,其中还会涉及不少政策问题和技术细节。如究竟是应该对住户征税还是对开发商征税?税收应当采取怎样的形式收取?这些将是进一步讨论的问题。
七 总结与展望
本文利用青岛市2008年一手商品住房交易的微观数据,通过“特征价格法”估计了购房者对于空气质量改善的边际意愿支付,发现了清洁空气的价值,并且“资本化”在住房价格之中。估计结果表明,平均而言,购房者愿意为降低1个指数的空气污染而为每平方米住房支付99.785元,该数值约占同期住房平均价格的1.74%。为确保估计结果的可靠性,我们进行了多种稳健性检验。为刻画消费者的差异性,描述他们对清洁空气支付意愿的不同,我们还引入分位数回归得到了各分位数住房价格对应的MWTP值,并据此估计出住房价格和MWTP之间的经验关系。
清洁空气是典型的公共物品,其估价是一大难题。本文利用商品住房交易价格,估计出清洁空气的价格,为今后类似公共物品定价问题提供了范例。更为重要的是,清洁空气价值的发现,为区域性空气污染治理融资提供了依据。在已有的政策实践中,大多数城市空气污染治理资金主要有两种来源,一是公共财政预算资金;二是从高污染企业收取的治污费。从成本—收益的角度看,用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投入空气污染治理并不十分合理,部分居民缴纳的税收没有获得相称的回报。从居民住房地理分布来看,高收入家庭一般居住在空气质量优良的区域,为此应当支付更多的治理费用。相反,低收入家庭一般居住在空气质量较差的区域,相应地承担较少治理费用。可见,住房价格将不同空气质量受益者区别开来,为整体空气质量改善提供了可能。当然,相关政策的应用路径及其可行性还有待探索,在以后的研究中我们将做进一步的分析。
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得到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保障司及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有关同志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感谢匿名审稿人提出的宝贵意见。当然文责自负。
注释:
①除了“特征价格法”外,基于问卷调查的“条件估价法”(Conditional Valuation Method,简称CVM)有时也被用于对空气质量价值的评估。但受客观性和成本的 限制,其使用不如“特征价格法”广泛。
②青岛市中心城区包括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崂山、黄岛和城阳七区,下辖即墨、胶州、胶南、平度和莱西5市(县级)。
③在我们的样本中,2008年,持有非青岛身份证的购房者约占全部购房者数量的45%。尽管身份证上标示的籍贯和现有户籍地点可能存在着一定差别,但这仍然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非青岛户籍居民已经成为青岛商品住房购买的一支重要力量。
④在“全国十大宜居城市”、“全国最佳退休城市”等评选中,青岛多次上榜,而“清新的空气”、“适宜的气候”等成为青岛上榜的重要理由。
⑤qingdao.gov.cn/n172/n191855/n192041/index.html。
⑥空气污染指数是考察地区空气质量的一个综合指标。中国计入空气污染指数的项目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悬浮颗粒物。在编制污染指数时,先按照公式分别计算几种污染物的浓度指数,然后将几个指数中的最大值作为空气污染指数。当污染指数在50或50以下时,不报告首要污染指数。2001年前,只报告市区空气质量。
⑦值得说明的是,Anselin和Lozano-Gracia(2009)指出,当空间插值的方法选择不同时,会对插值结论产生影响。所幸的是,与他们的研究相比,本文的研究集中在一个更为狭小的地域,这使得插值方法不同带来的误差被大大减少。
⑧为方便起见,以下我们将在不发生混淆的情况下,把“购买者对空气污染程度下降的MWTP”简称为“购买者的MWTP”。
⑨如果以单套住房为单位进行估计,就需要处理十分庞大的权重矩阵。这种计算量已经超出了我们目前设备所允许的范围,故在此没有进行。
⑩厅室数量与住房价格呈负相关关系似乎不符合直觉。这可能是由于厅室数量和房屋面积之间高度正相关,因此其效果被房屋面积的作用吸收了。事实上,如果在回归方程中去掉房屋面积这一解释变量,那么厅室数对住房价格的影响将是正的。
(11)这事实上是用样本中的部分数据及生成数据构造一个“生成回归”(generated regression)。分位数回归是M估计的一种,根据Wooldridge(2002)第11章中关于“生成回归”的理论,我们可以将分位数回归的数据用于后一阶段的回归,并得到商品住房交易价格对MWTP作用的一致估计量。
对空气质量的建议范文4
关键词:空气质量监测;质量标准;检测控制;环境污染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3)10-279-01
大气环境监测是对大气环境中污染物的浓度,观察、分析其变化和对环境影响的测定过程。大气污染监测是测定大气中污染物的种类及其浓度,观察其时空分布和变化规律。所监测的分子状污染物主要有硫氧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卤代烃、碳氢化合物等;颗粒状污染物主要有降尘、总悬浮微粒、飘尘及酸沉降。大气质量监测是对某地区大气中的主要污染物进行布点采样、分析。通常根据一个地区的规模、大气污染源的分布情况和源强、气象条件、地形地貌等因素,进行规定项目的定期监测。中国规定的大气质量监测项目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颗粒物、一氧化碳和降尘。此外,还可根据区域大气污染的不同特点,增加碳氢化合物、总氧化剂、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氟化物、铅等特征污染物的监测。
一、自动质量控制监测系统的构成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是由监测子站、中心计算机室、质量保证实验室和系统支持实验室等部分组成。
监测子站的主要任务:对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状况进行连续自动监测;采集、处理和储存监测数据;按中心计算机指令定时或随时向中心计算机传输监测数据和设备工作状态信息。
中心计算机室的主要任务:通过有线或无线通讯设备手机各子站的检测数据和设备工作状态信息,并对所收去的检测数据进行判别、检查和储存;对采集的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处理、分析;对检测子站的检测仪器进行远程诊断和校准。
质量保证实验室的主要任务:对系统所用检测设备的标定、校准和审核;对检修后的仪器设备进行校准和主要技术指标的运行考核;系统有关检测质量控制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系统支持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根据仪器设备的运行要求,对系统仪器设备进行日常保养、维护;及时对发生故障的仪器设备进行检修、更换。目前,国内空气质量监测系统的构成较为简单,监测站所得的数据由当地环监部门整理分析,在以行政管理系统依级次上报。
二、自动空气质量监测中质量保证控制环节
1、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我国环境保护总局的《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汇编》中,对于空气质量监测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的目的进行了阐述:“规范监测手段,确保监测数据和信息的准确可靠。”此规范中对于输出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两重要指标外,还对数据的可比较性及追踪性提出了要求。由国家空气质量监测部门对空气污染物的趋势分析,空气污染预报,以及数据校正,对数据的制式化,标准化做出高要求的工作可以看出数据的可比较性,追踪性尤为关键。
2、具体完善促进实施手段
(1)质量保证环节包括:
A.监测人员培训;B.设定标准监测方法;C.分析员筛选;D.站点考核;E.检测仪器的阶段性维护; F.仪器使用,校准,维护历史记录。
(2)质量控制环节包括:
A.数据检查;B.数据处理;C.监测仪器的日常校对;D.监测仪器的日常维护保养。
(3)主要控制手段:A.监测时间与频次控制;B.监测数据有效性质质量控制;C.监测仪器校准;D.监测仪器性能审核;E.检测仪器,校准装置,标准物质等的质量检查;F.落实数据审核。
三、质量控制操作责任划分
监测站操作员质量控制环节责任范畴。
1、按照操作条例,执行监测站的例行操作和仪器的站内例行校准。2、鉴定和设备报告,监测站环境的潜在变化和潜在问题。3、鉴定和报告监测站的潜在安全问题。4、对监测仪器进行简单的站内测试和维修。5、定期参加质量控制部门的组织的正式与非正式的操作培训。6、当被要求时,参与质控和质保方面的监测站审计工作。7、在监测站点巡查后24小时内,完成仪器校订电子记录表格并上传至中心数据服务器
四、建议与总结
就我国的自动环境空气监测工作目前形势所提出的质控质保过程的可实行的优质化建议与总结:
(1)对于环境监测部门质控质保责任范畴划分的明确化,对于不同阶段的质控质保责任分配到户。如,仪器日常校准,仪器的年度审核,数据的分析,处理,优化应由专人负责。
(2)对于监测站获得数据,经手人应有明确的修改权限,和筛选权限,保证数据的原始性,在未来的审核或者调用中,有据可查。
(3)逐步建立空气质量区域化网络系统。21世纪是网络化与信息化的时代,大规模的信息系统已经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信息的透明化可以作为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发展的一个目标,建设和完善空气质量信息系统,促进数据的集中处理、优化,提高空气监测数据的质量。
参考文献:
[1] 杨永和.环境保护部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及布点优化[J]. 莱钢科技, 2010,(03).
对空气质量的建议范文5
基于APP端的城市空气质量数据系统作为智慧环保的信息与收集平台,能够使用户和环保信息高度耦合,实现环保“更透彻的感知”、“更全面的互联”和“更智慧化应用”。通过整合全国190个城市的空气质量数据,并结合GIS地图供用户在手机上直观的查询,已丰富的图表显示功能展示空气质量数据。
【关键词】APP 空气质量 系统
2015年中国移动终端将超5亿,随着4G网络和智能手机的普及,移动互联网时代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 移动APP成为了移动互联网的主流,未来移动互联网将更多基于云的应用和云计算上。基于APP端的城市空气质量数据系统作为智慧环保的信息与收集平台,能够使用户和环保信息高度耦合,实现环保“更透彻的感知”、“更全面的互联”和“更智慧化应用”。基于APP端的城市空气质量数据系统通过整合全国190个城市的空气质量数据,并结合GIS地图供用户在手机上直观的查询,已丰富的图表显示功能展示空气质量数据。
1 建设目标
基于APP端的城市空气质量数据系统通过整合全国190个城市的空气质量数据,并结合GIS地图供用户在手机上直观的查询,已丰富的图表显示功能展示空气质量数据。系统需实现以下七个功能,包括AQI时报及预测、城市AQI统计、AQI小知识、空气质量排名、自动站查询、在线数据查询、GIS展示及查询功能。
2 系统建设内容
2.1 数据建设要求
(1)支持ANSI/ISO SQL-89、ANSI/ISO SQL-92标准;
(2)支持中文汉字内码,符合双字节编码;
(3)支持主流厂商的硬件平台及操作系统平台;
(4)具有良好的伸缩性;
(5)支持主流的网络协议,如:TCP/IP、IPX/SPX、NETBIOS及混合协议;
(6)具有良好的开放性,支持异种数据库的互访;
(7)支持对大型异种数据库的访问;
(8)支持分布式事务及两阶段提交功能;
(9)具有支持并行操作所需的技术,如:多服务器协同技术、事务处理的完整性控制技术等;
(10)支持联机事务处理OLTP,要求能够实现数据的快速装载、高效的并发处理和交互式查询;
(11)支持数据库存储加密及相应冗余控制;
(12)应具有强的容错能力、错误恢复能力、错误记录及预警能力;
(13)应避免数据库死锁的出现,一旦死锁能够自动解锁。
2.2 系统构架要求
2.2.1 先进性
采用国内外先进、成熟的技术和设备,及市场覆盖率高、标准化和技术成熟的软硬件产品。具有先进的设计思想和设计理念,及一定的超前性,不仅要满足到当前的实际需要,而且要考虑将来的发展需求。
2.2.2 实用性
应充分考虑资源、环境和人等因素,以人为本,采用高科技手段,进行智能化设计,以减少系统操作的复杂性,使用户最方便地实现各种功能。
2.2.3 可靠性和可用性
具有容错功能,管理、维护方便,系统运行稳定可靠,维护简单。
2.2.4 开放性
系统设计应采用现有的国际工业标准,开放技术、开放结构、开放系统组件和开放用户接口,可以支持远程图像传输和远程控制,同时利于今后的扩展和升级。
2.2.5 云计算功能
系统必须是基于互联网的相关服务的增加、使用和交付模式的结构设计,系统设计需要通过互联网来提供动态易扩展且是虚拟化的资源,必须具有云计算架构的数据中心、服务中心、办公中心、控制中心等功能结构。
2.3 开发环境要求
(1)基于Android技术架构;
(2)系统具备快速响应能力。通常情况下,页面显示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查询处理响应时间不超过5秒;
(3)系统连续运行要求:提供7X24小时的连续运行,平均年故障时间不超过8小时;
(4)适配尺寸要求:支持主流手机屏幕尺寸;
(5)数据库要求:支持主流数据库和国产数据库;
(6)中间件要求:支持主流中间件和国产中间件。
2.4 核心模块及实现功能
AQI时报及预测主要展示内容包括:昨天、今天与未来三天的天气状况;实时空气质量AQI、等级、首要污染物;实时AQI的京津冀排名;未来三天的的空气质量预测情况;根据不同的空气质量给出相应的健康影响提示和建议;空气质量AQI等级图例;可以显示数据更新时间;空气监测数据来源等信息。
城市AQI统计主要统计2种情况:主要城市24小时空气质量情况;城市30天空气质量情况。
AQI小知识为方便用户快速了解AQI的相关名词定义,本系统提供了AQI相关知识的名词解说便于用户查询。
空气质量排名:系统应提供对空气质量相关排名功能。从空气质量和相关综合指数为数据对河北省、京津冀乃至全国的多维度排名,使得管理人员能够对我市的空气质量状况与其他地市对比了解。主要分为3类排名情况:京津冀AQI实时排名;全国城市AQI实时排名;全国城市综合指数月度排名。
自动站查询:系统可以对各区域空气自动站AQI监测数据进行实时查询,能够将各监测点位的实时AQI数据及浓度数据进行展示并以站点为单位进行查询。具体展示空气自动站的如下数据:空气自动站名称;所属地区;空气质量AQI;空气质量等级;首要污染物;污染物监测浓度(包括:SO2,NO2,CO,O3,O3 8小时均值,PM2.5,PM2.5 24小时均值,PM10,PM10 24小时均值);数据时间。
在线数据查询:系统提供对各个空气自动站今天与昨天的空气质量数据对比变化趋势的查询功能。以柱状图的形式显示当天站点的AQI、各空气污染物的实时小时均值和近30天的日均值,并且给出环比数值,供用户对比分析。还可以指定统计时间,查询历史数据。
GIS展示及查询:为了实现空气质量AQI数据的直观查询,系统可通过地图查询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位,并且能够实现通过地图的放大、缩小、定位等功能,精确了解具体站点的信息,实现站点信息的快速查找。在地图中,会默认显示所有空气自动站,并且会在各个空气自动站的图标上展示该站点的空气质量AQI,另外,站点图标的颜色也会根据实时的AQI数值而变化,便于用户迅速、直观的了解到各个站点的空气质量。用户点击各个站点还可查看该站点的如下数据:站点名称;空气质量实时AQI;空气污染物实时浓度;空气质量等级。
对空气质量的建议范文6
【文章编号】1007-4309(2012)08-0080-1.5
自工业革命以来,空气污染就一直萦绕在我们居住的地球上方,挥之不去且越发的严重。严重的空气污染开始制约着许多工业发达城市的进一步发展,甚至已经威胁到城市居民的生理健康。天津市东丽区作为天津的近郊区,同样长期遭受空气污染的困扰。在“十一五”期间,东丽区空气污染状况主要以传统的煤烟型污染为主要特征。随着东丽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耗大幅攀升,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汽车尾气污染及开放源扬尘污染也成为了影响东丽区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东丽区对空气质量高度重视,通过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积极开展节能减排等工作,改善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然而如何强化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监管,确保东丽区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持续的改善,值得深入研究。
一、东丽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从2001年开始,东丽区为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的控制,按照全天津市要求实施“蓝天工程”,大力治理煤烟型污染、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以及工业污染。实施多年来,东丽区环境空气质量得到了极大的改善。然而东丽区环境空气质量并未得到持续有效的巩固和提升,而出现反复的情况。
根据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提供的数据,2012年1月1日-12月19日,东丽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349天,其中二级良好达标天数为284天,达标率为81.37%。二级良好天数比2011年同期减少24天。
由表2可以看出,截至2012年12月19日,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的年平均浓度值较2011年同期水平有所升高,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基本持平。三项监测的污染物中,PM10的年平均浓度值尚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的要求,且差距较大。
多年的连续监测结果显示,东丽区环境空气污染特征是采暖期二氧化硫污染相对突出,二氧化硫与可吸入颗粒物交替成为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非采暖期可吸入颗粒物为影响东丽区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二氧化氮污染呈现加重趋势。
二、东丽区环境空气质量的监管现状及不足
经调查分析影响东丽区环境空气质量有多个方面因素,主要有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煤堆料场的扬尘污染;大型燃煤锅炉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污染;道路机动车尾气排放;农村垃圾焚烧以及夜间露天烧烤等。针对各方面的影响因素,东丽区各行政部分根据职能划分分别进行监管。
东丽区环保部门主要负责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功能包括环境管理、监察、宣教和监测等,农业、建筑施工和交通运输的污染由农林、建委、公安、运管等多个部门负责管理,市容卫生、工商、执法、建委等部门同环保部门一道实施垃圾焚烧、露天烧烤、供热锅炉等方面的监管。环保部门防治工业大气污染依据的环境监管制度主要包括各类国家及地方排放标准以及法律中明确规定的九项基本制度,即“老三项”(“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新五项”(排污许可证制度、限期治理制度、集中控制制度、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目标责任制度)以及“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
然而目前的环境空气质量的监管体系却存在诸多的困境。主要存在环保部门、企业及公众三方面。
1.环保部门监管困境。首先环保法律赋予环保部门监督管理、项目审批、排污收费、行政处罚和现场检查的权力,而未赋予环保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现场查封、冻结扣押、没收违法排污所得等强制执行的权力,导致环保部门对一些影响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违法行为难以强制执行,影响了对环境空气监管的质量和效率。其次环保部门与其他行政部门还存在着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的问题,导致了对各类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违法行为监管起来困难重重,或是效率低下有的甚至是监管空白。
2.企业对环境空气的违法成本较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空气污染防治的成本在不断提高,然而企业对环境空气污染的违法成本却并未得到明显提高,从而违背了市场价值规律,最终失去了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如二氧化硫征收排污费标准为:排放1公斤二氧化硫征收1.26元排污费,但据测算治理1公斤二氧化硫需要12元;这样就导致了缴纳排污费比治理大气污染更经济,企业失去了节能减排的动力。另外环保部门对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主要通过行政处罚,即使对于环保部门最重要的处罚手段行政处罚来说,其数额通常是20万以下,这种罚款数额对违法行为的震慑非常有限。企业违法成本要低于守法成本,企业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自然会选择以牺牲环境空气质量为代价的发展道路。
3.公众参与度不够。国家环保部副部长潘岳曾指出,导致中国环保形势日益严峻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公众参与程度太低。近年来虽然公众的环保意识有了大幅提升,东丽区环保部门在全区各个街道都聘请了部分群众充当环保监督员,配合环保部门对全区环境共同监督。然而环境信息的不透明和不对称导致环保监督员及公众对环境问题的不了解,无法参与进来。
三、完善东丽区环境空气质量监管的对策
1.明确环保部门与其他行政部门在东丽区环境空气质量监管上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一套由政府牵头各部门协作的环境空气质量的联合监管机制,实现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的监管局面。强化舆论监督,在媒体环境空气质量日报、月空气质量及累计达标情况,对严重污染环境空气的违法行为公开曝光,营造全社会参与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氛围。
2.结合东丽区实际,认真实施《天津市清洁能源行动计划》,进一步推广清洁能源,制定清洁能源利用的奖励政策。充分发挥东丽区独特的地热资源优势,积极推广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增大天然气使用量,加快热电建设,推进热电联产并网,改善采暖期环境空气质量,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3.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让企业自觉守法。面对企业违法成本较低的现实,建议在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谁污染,谁治理”的基础上,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采用“污染者负担”的原则,要求造成环境空气污染并危害到公众健康的企业,不仅应该治理污染,而且要承担环境空气污染所造成危害的责任,大大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同时建议改革目前的排污收费价格,做好排污收费制度的顶层设计,让企业自主地推进技术改造降低废气排放。在行政监管的同时充分利用市场这只“无形之手”作用,多管齐下让企业自觉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