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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与防治措施范文1
现在,我向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报告我县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政府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请予以审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已颁布实施6年多了。在县委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我县职业病防治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去年8月份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县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情况。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政府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我县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一定成绩。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广泛深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
我县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县委“建设新型工业县”的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把职业病防治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 13个部门领导组成成员的“**县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各成员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要求各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共同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各乡镇人民政府也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辖区内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职业卫生法制意识。一是强化领导干部职业病防治意识,在全县领导干部儿童血铅防治知识讲座上,特邀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缪剑影,为全县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宣讲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了领导干部的职业病防治意识。二是强化业主职业病防治意识,在全县涉矿企业整治动员大会上,*县长就职业病防治工作发表重要讲话,极大增强了业主的职业病防治意识,有效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重点乡镇**镇,县卫生局专门召开了**镇涉矿企业职业卫生专项整治动员会,会上为业主进一步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明确了职业病防治措施。三是强化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意识,在4月份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为企业免费发放《职业病防治法》挂图200多张和宣传单20xx余份,让劳动者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二)、摸清底子,为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依据
经摸底调查统计,目前,我县有职业病危害企业423家,在职员工2万多人,其中职业危害较大的企业有164家,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达4000多人,职业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铅、有机溶剂等,涉及的行业有采选矿、石粉、蓄电池、化工、木制品、纺织、水泥、水电、皮革制品、家具和石材等生产加工业,主要分布在城关、**、**、**、**等乡镇。
(三)、强化部门协调,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发生
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我县按照县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去年我县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取得突破,完成1家企业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今年5月份对总投资达1.5亿元铅冶炼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进行了检测评价,并将组织专家组进行竣工验收,同时将对拟新上的锌冶炼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进行审查;年底前完成对**公司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检测评价。
(四)、加强监督管理,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
根据省卫生厅《**省20xx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结合我县职业病危害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对辖区内非煤矿山、化工、冶金、矿产、木制品加工、皮革、放射等重点行业进行监督抽查,使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
1、强化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为做好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及时了解掌握职业病危害情况,更好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县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关于做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政办[20xx]128号)文件,把职业病危害申报的部门工作,提高到政府行为的高度来抓,强化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明确要求各乡镇应在20xx年底前完成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矿产、木制品加工、皮革等重点危害行业的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其他行业的应在今年上半年完成。目前,我县已申报职业病危害企业有151家,其中放射装置26家、涉及粉尘、毒物、放射性同位素125家,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共2280人,存在严重职业危害因素是:铅及其化合物、粉尘、噪声、“三苯”、一氧化碳、甲醛、硫化氢等。
2、加强对用人单位健康监护的监督管理。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涉矿企业职工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政办[20xx]157号 ),加强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职业性健康检查的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健康检查工作。去年全县完成职业性体检1285人次,其中上岗前490人,在岗795人次。比20xx年的职业性体检510人增加了775人。今年已完成体检165人,已有6个企业预约体检。我县岗前体检工作在一些企业得到较好贯彻,说明了这些企业职业病防治意识已得到较大提高。
3、开展专项整治,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县卫生局开展对全县涉矿企业(含石粉厂)职业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督促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做好以下几个方面职业卫生工作:一是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健全职业卫生档案。二是督促健全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设置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三是落实工作场所职业危害警示、告知制度,配备有关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保证其正常使用。四是建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和职业卫生档案等。对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企业提出监督整改意见。在职业病防治工作重点乡镇——**镇,还专门召开了**镇涉矿企业职业卫生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去年11—12月份,由卫生监督人员12人分成三组,出动车辆3辆,对全县各乡镇的涉矿企业职业卫生专项整治。在梅仙、坂面、联合等6个乡镇,完成监督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86家,制作现场监督检查笔录86份,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86份。
今年4—5月份,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织4名卫生监督员,出动车辆1辆, 到5个乡镇对去年县人大执法检查的26家企业再次发出了职业卫生整改意见。现已有6家企业的110名员工参加了职业健康检查,有4 家企业已预约安排7月份体检。部分企业已组织员工开展了职业卫生培训,并为职工发放了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4、开展石粉厂专项整治。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11个职能部门组成的整治领导小组。第一批高速公路沿线22家石粉厂整治,其中6家被责令停产关闭,16家于去年12月份完成安装除尘设施改造; 第二批36家石粉厂于今年3月份完成改造,整治后车间的粉尘浓度全部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五)、理顺体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水平和监管水平
20xx年12月6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文成立了**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人员编制21人,设置专门科室负责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从事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有4名。已有2名卫生监督员参加了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举办的为期5天全省职业卫生监督专业培训班,提高了卫生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
去年9月份,原县卫生防疫站(现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健康检查资质顺利通过市卫生局组织的专家组现场考核,11月获得省卫生厅批准,已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
二、存在问题
1、业主职业卫生法制意识较薄弱,部分业主认为该企业职业危害较小,不会造成职工患职业病,少数业主甚至还认为不存在职业危害,不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2、部分业主认为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是增加企业经济负担,不愿组织职工进行体检。
3、目前,我县只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取得职业健康检查的资质,大部分乡镇企业的职工体检无法在当地乡镇卫生院进行,因此也加大企业的成本。
4、劳动者的个人防护用品及职业危害警示标识还很不完善。
5、作业场所的卫生监测与评价要由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单位进行,目前我县尚无有资质的单位,只能协助企业邀请市级疾控中心来开展,这项工作面广而且难度较大。
三、今后工作打算
1、继续加大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的良好氛围。拟在7月份召开全县企业业主职业病防治会议,提高业主职业病防治的责任意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栏、小读本等多种形式,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以落实职业病防护措施为重点,以建立职工健康档案为突破,以作业场所卫生检测评价和职业病危害申报为辅助,继续按照“职业卫生整改计划”重点加强对职业危害大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坚持“教罚结合”的原则,对拒绝履行职业病防治法定义务的企业将依法给予处罚。
职业病危害与防治措施范文2
〔中图分类号〕R195.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6019-(2010)04-77-02
我市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有217家,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高温等,分布在煤炭、冶金、建材、机械制造、矿石开采等行业。为了解6年来对《职业病防治法》宣传与培训,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更好地推动《职业病防治法》的贯彻执行,于2008年6-9月份笔者对凌海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现状进行了摸底调查。
1对象与方法
1.1调查对象
凌海市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
1.2调查方法
职业卫生监督员经过培训,填写统一的调查表进行现场调查。调查指标主要包括: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职业病防护措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职业健康监护开展情况。
2结果
2.1企业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情况我市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217个,其中煤炭8个、建材136个、冶金9个、机械制造7个、纺织4个、农药1个、其它52个。职工总人数3180人,接触职业有害因素2122人,接尘工人1635人,接毒工人40人,接触物理因素447人,我市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是粉尘,接尘工人占总接害人数的77.05%。我市共有尘肺病人66人,其中煤工尘肺28人,矽肺23人,电焊工尘肺1人,铸工尘肺3人,陶工尘肺2人,水泥尘肺1人,其它尘肺8人,累计死亡尘肺病人10人。(2)采取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①配备专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的用人单位36个;②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用人单位8个;③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用人单位87个;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用人单位36个。(3)开展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在检查的217家用人单位中,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2122人,上岗前应体检人数1033人,实体检人数为283人,体检率27.4%;在岗期间应体检人数1089人,实体检人数229人,体检率为21.03%;离岗的劳动者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应建健康档案2122份,实建512份,健康监护建档率24.13%。(4)执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情况我市仅2007年政府部门批准立项的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就有24家,没有一家项目单位找到卫生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审查验收。
2.2卫生监督力量配置情况
我市地域广阔,职业危害场所分散,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多,但职业卫生监督员仅有3名,没有现场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取证工具仅有一部数码相机,没有专用的交通工具。
2.3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处罚情况
本次对217家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123家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对其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
3讨论
3.1存在问题
(1)企业领导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认识不足。《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已是第7个年头,每年的4月份我市都进行多渠道大量的宣传活动,企业领导及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治法》也都有了一定的认识。我市私营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用工制度混乱。有的企业以用工少,认为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可有可无,有的企业以工人流动性、临时性为借口不组织工人进行职业性检查。
(2)政府部门间缺乏协调机制,使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三同时”,从“源头”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仅停留在了书面上。
(3)从事职业卫生专业人员不足、缺乏现场快速检测仪器设备,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经费不足。监督执法力度不够,对发出的《卫生监督意见书》也缺乏跟踪问效。
3.2建议与对策
(1)加强监督,规范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措施是否完善,直接影响用人单位义务的履行和劳动者权利的实现,为了强化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卫生部门要确实负起责任,加强监督管理,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要督促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组织工人开展健康检查,建立健全工人健康监护档案,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2)将职业病危害评价纳入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的前置条件职业病危害的特点决定了职业病防治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从危害源头抓起,认真实施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制度和有职业危害建设项目防护设施的“三同时”制度(卫生防护设施与工程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危害,政府在推进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新批建设项目过程中,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同时卫生部门要做好预防性卫生监督,杜绝和防止新的职业病危害的发生,避免走前人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3)提高职业卫生专业队伍建设,加强监督执法威摄力。职业卫生监督是一项专业技术性极强的工作,目前我市职业卫生监督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建设及现场检测工具的配备、远远不能满足职业病防治及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必须尽快加大投入,对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用职业卫生方面新知识、新技术、新理论来更好完成职业卫生工作。同时,装备职业卫生仪器设备,增加必要的经费,满足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实际需求。
职业病危害与防治措施范文3
关键词:石油企业;职业病;防治措施
中图分类号:R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6)26-0022-02
石油企业是我国的主要能源企业,是经济的基础组成部分,关系着社会发展和进步。现当代石油企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资源利用率不断提升,使用范围逐渐扩大,但石油企业的职业病防治问题没有根本上的突破,严重影响石油企业职工的生活质量,近年来,我国依据国际上职业健康的卫生管理体系积极落实了石油企业职业病的防治工作,笔者将从我国石油企业职业病防治的基本问题入手,结合实践经验提出一系列的防治措施。
1 石油企业职业病的防治现状
石油企业工作涵盖勘探、开采和化工等多个部分,具有环节多和工作环境复杂的特性,在开展职业病防治过程中受到病种类多的影响,进展较为困难。此外,石油企业的职工人数基数大,整体文化水平较低,在落实职业病防治的工作中存在诸多的困难。笔者通过分析石油企业职业病防治问题,总结出了以下六个主要问题。
1.1 缺乏科学系统的职业卫生法律规范体系
我国的石油企业在落实相关的卫生法律制度时,没有重视相关法律知识的更新和发展,没有重视在企业中设立专职的职业健康管理部门,也就不能设置合适的机制和制度,不能有效的管理石油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
目前出台的职业卫生法律规范主要有《职业病防治法》,《尘肺病防治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1]。
1.2 石油企业对职业病的认识不足
石油企业的职业卫生工作要求每一个企业把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与以人为本、健康至上的理念落实到具体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我国石油企业观念落后的问题可以从企业和职工两方面来说明。
从企业主体观念来看:受到我国石油企业发展历程的影响,部分企业在企业管理中偏重于企业发展的经济效益,忽视了企业职工的健康问题,为了节省企业的经营成本,不开展和落实石油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此外,部分企业的管理者不注重学习新知识,没有充分认识到职业病防治工作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导致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进展缓慢。
从石油企业职工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来看:职工在面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处于茫然状态,认为职工付出劳动和牺牲是为了获得劳动报酬,忽视了职业健康问题。
此外,当前我国的人力资源较为丰富,职工在求职过程中为了保证求职机会,不敢也不愿意向企业提出健康病防治工作的相关要求,造就了职业病的高发现象。
1.3 石油企业职业病防治经费不足
我国石油行业注重安全管理方面的投入,绝大多数石油企业在安全方面的投资较大,增加了企业的整体运行成本[3]。在石油企业职业病的防治工作中,企业的实际投资较少,管理较为落后,容易出现基础设施落后和故障的现象,管理人员盲目的管理导致石油企业一线职工承受较大的安全风险,职工在设备和供给方面的缺失严重影响了石油企业职工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1.4 石油企业职业卫生工作落后
我国石油企业的卫生工作落后现象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体现:一是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缺失,石油企业不能紧跟时代的步伐,调整安全教育知识教育,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和提升职工的职业卫生理念和技能。
二是石油企业职业卫生工作落实不彻底,部分企业的防治工作仅仅停留在纸面工作,没有任何的实际进展,严重影响企业职业卫生的进展。
2 石油企业职业病防治措施
2.1 建设科学系统的职业病防治制度
石油企业要紧紧围绕最新的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的具体要求,联合相关职业卫生管理部门,通过聘请和培训专职的石油企业健康管理人员对企业职工的健康工作展开科学系统的教育,实现有效的管理[4]。
此外,石油企业要积极落实职业病防治制度,利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措施全面改善整体的职业病防治局面,实现职工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
2.2 提升石油企业的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
石油企业职业病的防治核心是企业职工,加强企业和职工对职业病的全面认识是开展石油企业职业病工作的基础环节,对于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有重要意义。
第一,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防治结合的策略有效的控制职业病的危害源头,从而保障企业员工的身心健康和提升领导团体的责任意识[5]。
第二,合理利用现代化技术促进石油企业的现代管理水平,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是职业卫生技术在企业管理中的表现形式,石油企业通过量化各种职业危害因素反映劳动者的劳动负荷和岗位之间的差异性,从而提升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劳动生产率。
第三,通过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实现企业的和谐发展,市场经济的发展致使地方职业病防治机构的介入,增加了企业的负担,这就要求石油企业在基本技术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通过相互尊重和发挥自身优势来实现管理效率和水平的提升[6]。
2.3 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教育建设专业防治队伍
一支高水平的职业病防治队伍可以有效提升石油企业整体的职业病防治效果。
第一,利用现代化的信息管理技术来提升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准,从而更好地处理勘探、钻井和采油等作业的职业病防治,从根本上改善石油企业的生产作业条件。
第二,通过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基层职业卫生队伍建设,石油企业的卫生管理队伍建设要结合社区的卫生服务,利用低廉和费用提供优质的卫生服务,从而满足企业职工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升职业卫生的宏观调控[7]。
第三,积极开展普法教育来加强企业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石油企业需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基本原则在社会上开展广泛的普法教育,提升一般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意识[8]。
此外,石油企业要注重用人单位的宣传教育,通过完善企业的职业卫生质量管理体系来保证企业员工的基本利益。
2.4 设计科学的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
首先是建设石油企业的卫生管理组织,石油企业的卫生管理组织人员必须熟悉职业病的防治法规,掌握石油企业的基本生产工艺,利用专业性知识防治职业病。职业病的防治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石油企业需要建立专业的职业病防治计划,通过积极的调研分析针对性的设计防治方案[9]。
其次是建立劳动者的健康监护档案,通过可视化的信息统计每一位职工的健康状况,实时监督防治效果,也为职业病防治提供一定的数据支撑[10]。最后是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可以提升石油企业的突发事故处理能力,最大程度的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
3 结 语
任何经济的发展都不能以牺牲人的健康为代价,石油企业的工作特性对职业病的防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笔者通过分析我国石油企业职业病防治的现状提出了相应的职业病防治措施,这能有效提升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效果。石油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工和企业的发展都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企业积极改善职业病的防治工作也有利于提升石油企业的发展活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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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与防治措施范文4
一、全面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摸清全市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现状,掌握全市职业病在行业和地区的分布情况,建立覆盖全市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信息管理系统,为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提供准确、科学依据,在全市冶金、有色、矿山、建材、机械、电子、轻工、纺织、化工、制药等行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对作业场所存在可能使劳动者接触到粉尘、化学性毒物、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等导致职业病的各种有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申报职业病危害情况。对未按照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的单位,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20__年年底以前,各区县(自治县)要摸清行政区域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并建立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档案。
二、大力开展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认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展览和论坛、组织知识竞赛、开展典型案例分析等,普及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增强生产经营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三、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工作。一是加强对安全监管部门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人员的培训。重点加强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职业危害因素类别、危害机理及识别、评价和防治措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执法程序,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等知识的培训。二是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有关管理人员的培训。强化企业管理层职业安全健康观念和保障劳动者健康意识,使其了解国家职业安全健康的政策规定,掌握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的措施和手段,深刻认识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对促进劳动力资源可持续发展、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三是加强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安全健康知识,使其掌握操作规程,并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四是积极推进建立职业健康监督员岗位制度。在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一线设立职业健康监督员岗位,通过开展岗位调研、执业人员能力建设、培训考核,加强企业基层职业健康队伍建设,推进企业职业健康监督员岗位职业化。
职业病危害与防治措施范文5
关键词:焊接作业;职业病防治
Abstract: I found through these years of training, as well as to the construction site of the special investigations: At present, the vast majority of welders on these factors of occupational injuries, little is known about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work on the protection basically do not know. Thus, the prevention of occupational diseases of the welding operation is urgent attention and strengthening.
Key words: welding operations; prevention of occupational diseases
中图分类号:P755.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众所周知,职业病危害极大,它直接威胁到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从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意识也在逐步增强,绝大多数企业的职业卫生条件也有了比较显著的改善。但是,由于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广泛,而众多的从业人员对有关职业病的知识以及相关的防治措施了解不多,职业病防治的意识还存在着许多的盲区。而这种现象在金属焊接作业中表现的尤为明显。
在焊接作业中,容易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及伤害的因素较多,如焊接作业引起的火灾、爆炸、触电等。然而,对焊工身体健康造成职业伤害的因素同样也很多,如焊接烟尘、电弧辐射、红外线、紫外线及有毒气体等。本人通过这些年的培训工作以及到施工现场的专题调研中发现:目前,绝大多数的焊工对这些职业伤害因素知之甚少,对相应的防护防治工作基本上是不了解。所以在焊接作业时,基本上是不采取任何的职业病防治措施,在狭窄的空间(管道内、容器中)进行焊接作业时,既没有配置通风排烟设施,作业个人也不戴口罩、不穿白色的帆布工作服,等等。这样的状况令人堪忧。由此可见,焊接作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是亟待重视和加强。
一、焊接作业的危害因素及危害
焊接作业会产生多种对人体有危害的物质,也称之为危害因素。这些危害因素与所采用的焊接工艺方法、焊接工艺规范以及焊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保护气体和焊件材料等)有关。焊接作业危害因素大体分为烟尘、电弧光辐射、有毒气体、高频电磁场、射线和噪声等六类。我国法定职业病目录中,正式列入的焊接职业病有:电焊工尘肺、电光性眼炎、锰及其化合物中毒、一氧化碳中毒、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电光性皮炎及金属烟热等。
1电焊烟尘的危害
电弧焊作业时,在电弧的高温作用下,使液态金属和熔渣过热而蒸发,这种高温蒸气一脱离电弧高温区,即被迅速氧化与冷凝成细小的固态分散性粒子或细小的固态凝集性粒子,在空气中悬浮,成为电焊烟尘。烟尘的成分主要为氧化铁、氧化锰、二氧化硅、硅酸盐等,烟尘粒弥漫于作业环境中,极易被作业人员吸入肺内。
电焊烟尘的成分会因使用焊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与焊接规范、焊接材料也有关。碱性焊条的发尘量与有毒气体都比酸性焊条要高。焊条由焊芯和药皮组成。焊芯除含有大量的铁外,还有碳、锰、硅、铬、镍、硫和磷等;药皮的材料主要由大理石、荧石、金红石、纯咸、水玻璃、锰铁等组成。长期吸入电焊烟尘后,会影响人体的呼吸机能,能引起肺组织纤维化,损伤焊工的身体健康和劳动能力。焊工尘肺患者的自觉症状,以咳嗽、咳黑色痰、胸闷、气短为多,肺活量降低,I期电焊尘肺患者的X线胸片出现不规则小阴影或类圆形小阴影。
烟尘与有毒气体进入人体的途径分为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粘膜三方面。其中主要途径是呼吸道,因为从呼吸道吸收的毒物,不经过肝脏进行解毒,直接进入血液而分布到全身,所以有害作用比较迅速。
能强烈刺激呼吸道的有:碱及碱土金属氧化物(主要来源于作为焊条粘结剂的钾、钠水玻璃)、氟化物(碱性焊条中的含量较多)、臭氧及氮氧化物,当受这些物质刺激后,一般的症状是喉干、口燥、咽部发炎充血等慢性呼吸道炎症,急性高浓度接触则可能引起化学性肺炎或肺水肿。
能引起慢性中毒的有:锰蒸汽(焊条或焊件都可能含有锰。长期焊割高锰钢可引起锰中毒)、铅蒸汽(焊接含铅金属或焊割表面涂有含铅油漆的钢材时可引起铅中毒)、氧化镉蒸汽(含镉涂料焊接时产生镉中毒)、氧化铁粉尘(是引起焊工尘肺的主要成份)。这些物质少量吸入不会引起严重症候。
金属烟尘还会引起“金属热”病。“金属热”是由于大量吸入新鲜细粒的金属蒸汽或金属氧化物烟雾以后发生的一种发热反应,患者可能发高热或低热数天才退。“金属热”是接触足够浓度的某些金属烟尘的工人常见的一种综合征。其主要症状是下班后感觉嘴里有金属味,食欲不振、恶心、寒战,大多伴有低烧。 焊工金属热在经常进行铜及铜合金焊接的工人中较为常见,经常在密闭容器内使用碱性焊条施焊者,亦易出现此症。
其它特点:1、焊工尘肺发病工龄多在15~20年左右;2、北方寒冷地区的尘肺发病率要较南方地区高一些。(这是因为北方天气寒冷时,车间关闭门窗时间长,自然通风换气条件差。)
2电弧光辐射的危害
焊接作业时,会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电焊弧光。电焊弧光的光谱中,包含了红外线、可见光线、紫外线三个部分。据测定,电弧功率7000kW左右的焊条电弧焊弧光光谱中,约含波长> 1300μm的红外线38%,波长780~1300μm的近红外线31%,波长400~780μm的可见光线26%,波长200~400μm的紫外线5%。而氩弧焊所产生的紫外线强度是一般焊条电弧焊的十几倍到30倍,等离子弧焊的紫外线强度要比焊条电弧焊大3050倍。
当电焊弧光辐射作用在人体上,机体内组织便会吸收,引起组织热作用、光化学作用或电离作用,致使人体组织发生急性或慢性的损伤。
Ⅰ 红外线
红外线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引起组织的热作用。红外线被人体吸收后,通过热作用而使人产生灼热感,长期作用会使有体温升高,引起头痛、眩晕、呕吐。在焊接过程中,眼部受到强烈的红外线辐射,会立即感到强烈的灼伤和灼痛,发生闪光幻觉,长期接触可能造成红外线白内障、视力减退,形成早期老花眼,严重时可导致失明。焊工一天工作后,如自觉双眼发热,大多是吸收了过量红外线所致。焊接电弧中红外线对眼睛的损伤是一个慢性过程。眼睛晶状体长期吸收过量的红外线后,将使其弹性变差,调节困难,使视力减退。严重的还将使晶体状混浊,损害视力。近年来,不少地区和企业都已发现一些技术熟练的中年电焊工,因视力减退,正当壮年而不能充分发挥相应技能,对个人、对企业都是损失。
Ⅱ 可见光线
焊接电弧的可见光线的光度,要比人眼能正常承受的光线光度大一万倍。这样强烈的可见光,将对视网膜产生烧灼,造成眩辉性视网膜炎。一般情况下由于眼睛本能的保护作用,其影响不是很大,但由于可见电弧光这么强烈,如果眼睛较长时间受到它的辐射,就会产生疼痛感,视觉膜糊,看不清东西,通常叫“晃眼”,使人在短时间内失去劳动能力,要一段时间后才能恢复。如果这样长期反复的作用,将会逐渐造成视力减退。
Ⅲ 紫外线
焊接电弧的紫外线主要是通过光化学作用对人体产生危害,对人体皮肤和眼睛造成损害。虽然适量的紫外线对人体的健康有益,但由于焊接电弧产生的紫外线比较强烈,对人的眼睛和皮肤易造成损害。
紫外线过度照射人的眼睛,可引起眼睛急性角膜和结膜炎,即电光性眼炎,属急性病症。多数在被照射后4-12天发病,其症状是出现两眼怕见亮光、流泪、异物感、刺痛、眼睑红肿、痉挛、并伴有头痛和视物模糊。症状可持续1~2天,休息和治疗后,将逐渐好转。若长期作用,会严重破坏视网膜,造成视力下降,甚至失明。
的皮肤受到强烈的紫外线辐射后,可引起皮炎,弥漫性红斑,有时出现小水泡、渗出液,有明显的烧灼感,发痒;作用强烈时伴有全身症状:头痛、头晕、易疲劳、神经兴奋、发烧、失眠等,引起皮肤胆红斑症。
此外,焊接电弧光产生的紫外线辐射,对纤维也有很强的破坏能力,尤以棉织品最甚,可使棉布工作服氧化、退色、变质而易碎,尤其氩弧焊、等离子弧焊时更甚。
3有毒气体的危害
焊接作业中,在焊接电弧所产生的高温和强紫外线作用下,弧区周围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如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
(1)臭氧,为无色、有特殊的刺激性气味的有害气体,它对呼吸道粘膜及肺有强烈的刺激作用。短时间吸入低浓度的臭氧时,可引起咳嗽、咽喉干燥、胸闷、食欲减退、疲劳无力等症状,长期吸入低浓度臭氧,则可引发支气管炎、肺气肿、肺硬化等。
(2)一氧化碳,为无色、无味、无刺激性气体,它极易与人体中运输氧的血红蛋白相结合,而且极难分离,因而,当大量的血红蛋白与一氧化碳结合以后,氧便失去了与血红蛋白结合的机会,使人体输送和利用氧的功能发生障碍,造成人体组织因缺氧而坏死。
(3)氮氧化物,是有刺激性气味的有毒气体,其中常接触到的氮氧化物主要是二氧化氮。它为红褐色气体,有特殊臭味,当被人吸入时,经过上呼吸道进入肺泡内,逐渐与水起作用,形成硝酸及亚硝酸,对肺组织产生剧烈的刺激与腐蚀作用,引起肺水肿。
4高频电磁场的危害
钨极氩弧焊、等离子弧焊和电子束焊均需采用高频振荡器激发引弧。由于振荡器的较高频为150-260千赫,电压高达3500伏,在高频电流作用下,在振荡器和电源传输线路附近的空间,形成高频电磁场,所以在引弧瞬间有高频电磁场存在。如手工钨极氩弧焊的电磁场强度达110A/m,超过国家卫生标准(20A/m)5倍多。
人体长期在高频电磁场的作用下,能引起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和神经衰减,表现为头昏、乏力、记忆力减弱、心悸、胸闷、消瘦、血压下降等症状。
近年来,国内外还在关注低频和极低频的电磁场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所谓低频和极低频的范围是0~300Hz,这就包括了大量使用50Hz交流电的电器设备,如交流电焊机、电炉、感应加热装置,焊丝镀铜生产线,焊条和焊剂的烘干炉等。低频电磁场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目前初步认为将降低人体的免疫能力,并对神经系统有不利影响。
5射线的危害
氩弧焊和等离子弧焊割使用的钍钨极含有1―1.2%的氧化钍,钍是一种放射性物质,所放出90%的а射线、10%的β射线,1%r射线,人在焊接过程中与钍钨棒的接触过程中,会受到放射线影响。
放射线以两种形式作用于人体:一是体外照射,二是通过呼吸和消化系统进入体内发生体内照射。从对手工氩弧焊和等离子弧焊的大量调查和测定证明,它们的放射性危害性是较小的,因为每天消耗钍钨极棒仅100―200毫克,放射剂量极微,对人体影响不大。但有两种情况必须注意:一是在容器内焊接时,通风不畅,烟尘中放射性粒子有可能超过卫生标准;二是在磨削钍钨棒时及存放钍钨棒的地点,放射性气溶胶和放射性粉尘的浓度,可达到甚至超过卫生标准。并且,焊接时钍及其衰变产物的烟尘吸入体内,很难从体内排除,而形成照射,长期危害机体。放射物资经常少量进入并蓄积体内,则可能引起病变,造成中枢神经系统、造血器官和消化系统的疾病,严重者发生放射病。主要表现在一般机能状态减弱,衰弱无力,对传染病的抵抗力明显降低,体重减轻等症状。
二、焊接作业职业危害的防治
1 认真执行《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第二十五条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按以上规定,用人单位应依法做到:一要在与焊工订立的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中,告之焊接作业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以及防治措施和待遇等;二要为焊工提供个人使用的符合防治焊接作业职业病的要求个人防护用品,如工作服、眼镜等等;三要在焊接作业的工作场所,设置公告栏,说明长期吸入电焊烟尘可能产生焊工尘肺职业病以及其他焊接职业危害因素,公告规章制度以及采取的通风除尘措施,公告在工作场所检测的电焊烟尘浓度。
2提高焊接技术,改进焊接工艺和材料,降低焊接危害
通过采用新的焊接技术,使焊接操作实现机械化、自动化,将人与焊接环境相隔离,减少焊工接触生产毒物的机会,从根本上消除焊接作业对人体的危害,实现焊接作业的本质安全;
通过改进焊接工艺,减少或避免焊工在通风极差的容器内部施焊的机会。如合理设计焊接容器的结构,采用单面焊、双面成型新工艺,大大地改善焊工的作业条件;
改进焊条材料,选择无毒或低毒的电焊条;
选用具有焊接烟尘离子荷电就地抑制技术的CO2保护焊工艺,可使80%~90%的电焊烟尘被抑制在工作表面,实现就地净化烟尘,减少电焊烟尘污染。
近年来,我国在大力发展各种无污染或污染较少的焊接新技术和新材料,如推广应用搅拌摩擦焊和激光焊接。但是,激光焊接没有了电弧焊的污染因素,但会带来新的防护问题,应同步研究。
还有,有关部门在关注发展“采用活性涂层实芯焊丝匹配数字化逆变焊机”,很有希望实现大电流、高效率、低烟尘及低飞溅的焊接,这是一个发展方向。
2改善作业场所的通风状况
为消除电焊烟尘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最为有效的防护措施是加强焊接工作场所的通风除尘工作。包括车间整体通风、狭窄工作区间的通风换气和焊接工位的抽烟排尘等。
通风方式可分为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其中机械通风是依靠风机产生的压力来换气,除尘、排毒效果较好,因而在自然通风较差的室内、封闭的容器内进行焊接时,必须有机械通风措施。
3加强焊接作业中的个人防护措施
加强焊工的个人防护,可以有效地防止或降低有毒气体和粉尘对人体的侵害。
在个人防护措施方面有两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要求生产企业必须针对焊接作业的防护特点给焊工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如白色防护服、绝缘鞋、面罩、防护眼镜、口罩、手套等等;在通风条件差的封闭容器内工作,可以配备有送风性能的防护头盔;给焊接区域的其他工作人员配备防护眼镜,以免弧光伤眼。等等
二是要求焊工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在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相应的防护用品。
焊接时,必须穿好表面平整、反射系数大的白色防护服,戴好手套、鞋盖,不允许卷起袖口或穿短袖衣、敞开衣领从事焊接工作;工作裤穿上后要保证在蹲下时的足够长度,避免脚腕处而被弧光灼伤;必须使用镶有特制滤光镜片的面罩,滤光镜片必须是国家定点厂生产的合格产品,使用焊接滤光片时要检查其产品合格证及对紫外线和红外线滤光性能的检验证书,拒绝使用无证的焊接滤光片,不可随意使用一般的墨光镜。等等
4加强现场管理工作
在焊接作业现场管理中,要做好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做好要加强作业前的相关职业卫生危害因素以及防治措施的交底工作,也可以在现场张挂“职业伤害因素告示牌”;
第二要加强焊接作业现场检查工作,对未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现象及时进行整改;
第三要加强焊接作业场所的尘毒危害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四要制定焊工定期体检制度(如进入行业前的体检和两年的定期体检制度),发现焊接禁忌症者应及时调换工作,发现造成职业危害的应及时治疗,降低职业病所产生的影响。
第五设屏障围住焊接现场,保护焊接区域其他工作人员的眼睛不受伤害,焊工在作业前应提醒其他工作人员注意避开。
5强化职业健康保护宣传教育
用人单位在日常的宣传教育工作中,要对焊工以及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职业安全卫生知识教育,通过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班务安全会、民工学校以及橱窗、黑板报和宣传图片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培训,增强焊工以及相关人员对焊接作业职业危害因素的了解,提高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加强焊接作业中的职业病防护工作。
6针对不同的焊接方法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对高频电磁场的防护措施:
⑴焊件接地要好,这样可降低焊把对地的脉冲高频电位,从而减少电磁辐射强度。接地点与焊枪越近,效果越好。
⑵正确选择振荡频率,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降低引弧振荡频率。试验表明,引弧频率在20~60kHz时,引弧性能稳定可靠,产生的高频电磁场很弱。
⑶减少高频电的作用时间,可用延时继电器将高频振荡回路在引弧后的瞬间切断,使高频振荡器处于断续工作状态。
⑷用接触法引弧或晶体管脉冲引弧取代高频引弧。
⑸降低作业现场的温度、湿度,利用加强通风降温,控制作业场所的温度和湿度,减少电磁场对肌体的辐射影响。
⑹对焊钳和焊接电缆进行屏蔽,减少人体附近空间的磁场强度。
另外,对低频电磁场的防护措施是:避免在工作的电焊机和电炉、烘干炉等设备旁边休息,工作时不要把焊接电缆缠在身上等。
二、对放射线伤害的防护措施:
⑴钍钨棒应有专用的贮存设备,大量存放时应藏于铁箱里,并安装排气管。
⑵配备专门砂轮来磨削钍钨棒,砂轮机要安装除尘设备,砂轮机地面上的磨屑要经常作湿式扫除,并集中深埋处理。磨削钍钨棒时应戴防尘口罩,接触之后应以流动水和肥皂洗手,并经常清洗工作服和手套等。
⑶焊割时,选择合理的规范,避免钍钨棒的过量烧损。
⑷尽可能选用无放射性的铈钨棒或钇钨棒。
总之,只有通过用人单位和焊工个人的共同努力,才能将焊接职业伤害降到最低,真正做好焊接职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参考文献:
1、《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浙江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材――中国工人出版社
2、电焊工肺功能测试结果――刘彬;彭安洋――《职业与健康》2010年第06期
职业病危害与防治措施范文6
一、职业病防治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省职业病防治条例》(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和《防治条例》),以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以煤炭、化工、水泥等行业为重点,发挥职能部门和工会组织作用,坚持维权关口前移,强化监督检查指导,推进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并取得更大成效。
二、职业病防治的工作措施
(一)开展宣传活动,加强教育引导。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各种有效形式,认真组织企业和职工深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尤其是要抓住9月份开展《职业病防治法》、《防治条例》宣传周的有利时机,广泛开展送法进企业、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知识竞赛等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各类企业和职工群众深刻认识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复杂性。要教育引导各类企业明确职业病防治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实现清洁生产,发展低碳经济,增强防护能力,降低职业危害。要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自觉做到遵纪守法,抵制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促进良好职业卫生文化环境的形成。
(二)开展调研活动,把握防治重点。为切实摸清当前我市职业卫生安全危害和职业病危害现状,4月中旬,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卫生局、环保局、经贸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配合,对我市煤炭、化工、水泥等行业的部分企业开展一次专题调研活动,切实把握我市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点,为全市职业病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三)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市卫生、环保、劳动、安监等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法》、《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加大执法检查监督力度,尤其是要加大对煤炭、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的监控、监督和检查,重点做好粉尘、有害气体等职业病的预防和治理。各级工会尤其是企业工会要继续抓好“职代会保安全”、“安康杯”竞赛工作,不断扩大竞赛活动的覆盖领域和工作实效,切实发挥工会组织的监督作用。适时提请市人大开展对煤炭、化工、水泥等行业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四)选树先进典型,强化分类指导。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工会要注重做好分类指导和先进典型的选树表彰工作。要坚持因企制宜,注重实效,选树一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引导更多的企业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五)加强法制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强法制建设。要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卫生审核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三同时”管理制度,不断强化源头监管力度。要坚持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发放及现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制度,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要建立用人单位如实向劳动者告知所接触的职业危害情况、防护要求及待遇制度,推动企业健全职业病防控机制,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落实职业病人的工伤保险待遇。要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坚持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三方协商内容,监督和协助企业落实法定责任,依法为职工办理各种社会保险,特别是办理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险、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险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险等。
三、职业病防治的部门职责
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是各相关部门的应尽责任。各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职责,齐抓共管,把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卫生部门: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宣传、培训、贯彻实施工作。加大对违法现象的查处力度,依法履行职业卫生监督职能,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和技术服务机构建设,提高监督执法的工作水平。
一是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二是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卫生审核工作,做好职业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职业病人诊治的有关工作。
2、环保部门: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工艺产能。倡导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控制生产过程的跑冒滴漏现象,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大力实施重点污染源治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开展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三同时”管理制度,配套完善治污设施,改善环境质量;认真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排查环境安全隐患,解决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的环境问题;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加强部门联动和行政稽查,有力保障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安监部门:要抓好对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发放及现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危害申报,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行为。
4、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用人单位如实向劳动者告知所接触的职业危害情况、防护要求及待遇,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落实职业病人的工伤保险待遇。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对违法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要严肃查处。
5、民营经济管理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引导中小企业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改善工作环境,关注职工健康。鼓励引导中小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实现清洁生产,发展低碳经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增强防护能力,降低职业危害,健全完善中小企业职业病防控机制。
6、用人单位:要按照职业卫生监管部门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接受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要在职业卫生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依法承担起规范职业病防治管理,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的法定责任;要按照职业卫生监管部门的要求和指导,面对一线劳动者开展广泛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增强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患意识;要依法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切实落实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和康复等医药支出。
7、各级工会组织:要结合本地、本产业和企业实际,有针对性的做好职业病防治的宣传工作,不断增强职工群众和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意识,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要以矿山、建筑、化工等高危行业为重点,以农民工为职业病防治的重点人群,不断加强对职业病危害突出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监督和协助企业落实法定责任,改善作业场所安全卫生条件,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要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国家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评选等活动,推进企业对职业病危害的综合治理,及时纠正各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相关职责。
四、职业病防治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