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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回收的现状范文1
中图分类号:TU976+.41文献标识码:A
引 言
2002年国家建设部曾委托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厦门和桂林等城市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试点,直至现在居民分类的效果仍旧不是很理想。而目前关于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效果不显著的影响因素的研究仅限于罗列其影响因素并进行分析,尚未研究各个影响因素的综合作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本文将解释结构模型运用于该问题的系统分析中。
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效果影响因素
通过对调查分析和文献查阅,结合中国具体国情,选取以下12个因素作为模型研究的重点。(1)政府政策S1。主要是政府对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制定的相关的政策或法规;(2)居民素质S2。主要是指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方案的认识;(3)宣传效果S3。对于分类知识、分类效益的宣传的好坏;(4)基础设施S4。和分类回收配套的设施如垃圾箱、分颜色的垃圾袋和垃圾车等等;(5)社会经济水平S5。经济发展的规模、速度和所达到的水平;(6)分类知识S6。如何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知识;(7)居民收入S7。小区居民的人均年收入;(8)回收收益S8。回收收益由回收成本、垃圾的价值等来体现;(9)分类的复杂程度S9;(10)物业的重视程度S10。小区物业对于环保理念的看重;(11)支援产业S11。对于回收的可回收垃圾的后续处理产业的发达程度;(12)法律S12。为确保城市生活垃圾生活分类回收更好的实施而制定的、约束人们行为的相关法律。
二、影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效果的因素的ISM分析
(一)各因素之间的影响关系
通过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讨论,得出各因素之间的影响关系如图1,其中V表示行对于列的影响,A表示列对于行的影响,X表示行和列之间的相互影响。
图1各影响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
(二)可达矩阵
根据各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求出可达矩阵Ar
1 1 1 1 0 0 0 1 0 1 1 1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1 0
1 1 1 1 1 0 1 1 0 1 1 1
0 0 1 1 0 1 0 0 0 0 0 0
Ar=0 0 0 0 0 0 1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1 0 0 1 0
0 0 1 0 0 1 0 0 1 0 0 0
0 0 1 1 0 0 0 1 0 1 1 0
0 0 0 0 0 0 0 1 0 0 1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1
(三)建立解释结构模型
由缩减的可达矩阵绘制解释结构模型,如图2所示:
图2解释结构模型
三、结果分析
对图3建立的解释结构模型进行分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效果分析是一个具有六层的多级递阶结构。
生活垃圾分类效果好坏的最直接影响因素是第二级的因素,即回收收益、宣传效果和支撑产业。无论是从经济的角度或者是社会的角度,当回收效益低下时,都会影响到整套回收体系的运营,而支撑产业不仅是回收收益的保障,同时还是回收体系运转的保证,没有技术的支撑,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只能是空谈而已。对于国内目前的现状而言,宣传是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必不可少的环节,没有完整的宣传策略,居民和物业将很难配合政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同时,支撑产业、回收收益、宣传效果受到居民收入、基础设施和居民素质的直接影响,其中,基础设施会受到物业的重视程度和居民分类知识的影响,只有足够的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物业才会投入精力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而居民只有具备了一定的分类知识,才能很好的监督政府和物业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使回收体系更加完善。
四、对策研究
通过对影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效果的因素进行分析可以看出,要改善目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现状的最主要的方法是增大宣传效果,增加回收收益,加速与垃圾回收相关的支持企业的发展三个方面。
(一)提高回收收益
1、提高垃圾自身的回收价值。可回收垃圾的回收价值影响因素包括垃圾的本身价值、对环境的危害程度等,从长远的角度考虑,政府应和企业达成共识,采用具有高回收价值的原料和包装,禁止一次性塑料袋等低回收价值产品的使用,将有利于提高整条回收链的剩余价值,从而更好的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体系的运行。
2、通过节省回收成本来提高回收收益。
(二)增强宣传效果
1、普及分类知识
(1) 明确垃圾归属类别。
(2)提高青少年群体的分类意识。
2、加强法制建设。
五、结束语
本文应用ISM方法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效果的因素进行了分析,系统的解释了各影响因素之间内部关系,并根据得出的结构图,从支撑产业、宣传效果和回收收益三个主要的角度进行了相关对策的研究,为如何更好的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
参考文献:
[1] 汪应洛.系统工程[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6:40—54
垃圾分类回收的现状范文2
[关键词]深圳市 生活垃圾 垃圾分类收集
中图分类号:TF04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5-0142-01
生活垃圾按来源可分为居民垃圾、机团垃圾、街道垃圾、绿化垃圾、果蔬垃圾、饮食服务业垃圾,按其性质又可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垃圾分类包括分类收集、垃圾分拣、分类利用和分类处置等多方面,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都会导致整个系统的失败,而多部门对垃圾分类环节的多头管理极难形成合力,在实际的操作中也易互相掣肘。
一、深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现状
深圳市公共道路上的垃圾桶一种是标识着“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另一种没有任何的分类标志。七成市民在公共场所会有意识地将垃圾分类投放,但因为不知道如何分类或者多数垃圾桶本身没有区别等原因而没有进行分类。对居民垃圾分类的问卷调查显示,深圳市近八成市民对家庭垃圾没有进行分类,多把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混装在一起投放在小区垃圾桶(池)里,仅有的分类是将能卖钱的可回收垃圾拣出;此外,深圳市小区中大多数垃圾桶没有分类标志,即使是分类垃圾桶,垃圾也没有分类投放。
可回收垃圾经过“居民、拾荒者、环卫工人”3个环节的筛选得到回收利用。然而对于餐厨垃圾、生活干垃圾(如废纸、金属、塑料、玻璃、纺织物、橡胶制品、陶瓷、渣土、婴幼儿妇女及病人的卫生用品),以及废旧电池、灯管、油漆桶、过期药品等有毒有害垃圾并没有分类,垃圾混合收集后首先运至垃圾中转站,然后运到垃圾处理中心,最终被填埋或焚烧。在一些机团单位和街道,垃圾桶虽然具有分类标识,但多数没有发挥作用。一方面,垃圾箱里的垃圾没有严格分类;另一方面,深圳市目前环卫部门和环保公司并没有垃圾分类运输车,可回收垃圾装置和不可回收垃圾装置最终用途都一样,并没有起到应有的垃圾分类作用。
果蔬垃圾、绿化垃圾和餐饮垃圾均为有机垃圾,其来源和成分相对简单。目前深圳市果蔬垃圾以卫生填埋及简易堆填为主要处理方式,餐饮垃圾基本是私人回收为主或卖给养猪场等进行废物利用。对于绿化垃圾,福田和罗湖区的做法是直接运往下坪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较大的枝条则送往枝桠粉碎厂粉碎,进行简易堆肥;南山区收运后的绿化垃圾大部分与生活垃圾混合收集,送往垃圾焚烧厂或填埋场进行处置;盐田区和原特区外则主要采用简易堆填或直接回归绿地方式处理。
二、深圳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中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配套政策和执行措施乏力。
深圳市政府于2002年颁布了《深圳市城市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实施方案》,细化了垃圾分类的具体规定,对制定垃圾分类的详细标准,明确相关管理责任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相应的法律体系和规定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是:一是立法过于原则性、缺乏可操作性。如对垃圾如何分类、分几类的没有明确规定,这给管理部门的具体实施带来了难度,使执行力大为降低。二是法律责任不够明确。现行立法缺乏地违反城市垃圾分类法律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流失的相关法律责任规定。这样既不利于垃圾分类义务人履行分类的义务,也无法对垃圾分类的违法行为有效制裁。
(二)统一收费,缺乏鼓励因素。
根据2007年施行的《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深圳采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水费绑定收取的方式,特区内居民用户按13.5元/户・月定额收取;其他用户按排污水量计收,每立方米排污水量缴纳垃圾处理费0.27元(相当于按垃圾产生量125元/吨),而排污水量一般按用水量90%计算。每年征收的垃圾费达5亿元左右。这种“一刀切”的方法虽然对政府收取垃圾处理费有充分保障且简单易行,但是这种收费方式不论垃圾分类与否及垃圾实际量多少,对居民进行垃圾分类不能起到任何的激励和诱导作用。
(三)政府部门多头管理,难以形成合力。
垃圾减量和分类收集是一项系统工程,但目前全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由市城管局负责,废旧物品回收、再生资源利用由市科工贸信委负责,有毒有害垃圾和电子垃圾又由市人居环境委负责。人人有责的结果容易导致人人都不负责。就纵向来看上级对下级的指挥监控不力,导致有禁不止;横向上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出现有费可收、有利可图的事情多家监管,“打篮球”争抢利益,而有责无利或责大于利的则“打排球”互相推诿,有的部门在部门利益竞争的驱使下,进行“选择性执法”,有的甚至重审批轻监管、乱审批不监管,部门之间缺乏明确完善的协调合作机制。
(四)宣传教育不到位,居民垃圾分类意识淡薄。
政府部门、学校和广播传媒都提倡并积极宣传垃圾分类,但由于对如何分类和收集投放的宣传不到位,大部分的市民也仅是养成了垃圾要入箱的习惯,投放垃圾时,仍然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混在一起投放;分类垃圾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形同虚设。我们的宣传工作还任重而道远。从幼儿园和学校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对建立垃圾分类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幼儿园和多数学校由于没有意识到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在升学率和提高成绩的压力下,多把环保宣传当成应景和做秀,并没有真正投入精力,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五)垃圾末端处置简单粗放,未形成产业链。
深圳市目前垃圾末端处置有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垃圾分类后,收集后又混合处理,影响了居民积极性。或垃圾虽有分类收集,却不能实现分类运输,混合装运的结果使得垃圾分类成为一句空话,也使城市街头的分类垃圾桶成为一种摆设。二是垃圾处理硬件设施建设资金短缺。社区的垃圾基础设备,比如垃圾转运电瓶车改装、垃圾中转站技术升级等所需资金,都是物业处无法承受的,需要政府出资。而政府又无如此大的财政预算,这就形成了矛盾。三是有毒有害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理复杂,触及利益。有毒有害垃圾的处理,由于企业处理成本高,政府的补贴又不到位,从事相关行业的企业就少之又少,也使一些推行社区有害垃圾收集的物业小区陷入尴尬境地。餐厨垃圾的处理,虽有正规的餐厨垃圾处理站,但却面临开工不足的问题,每天处理量仅占到饱合量的40%左右。究其原因,主要是一种经济因素在起作用。将餐厨垃圾承包给固定人员回收是餐饮行业的普遍做法。如果实行餐厨垃圾的集中专业化处理,将会触及到一个利益链,直接和潜在的阻力相当大。四是可回收再生资源利用的垃圾种类繁多,而我市目前并没有一个与垃圾分类有关的专业市场,并建立相应的配套设施和管理制度,因此目前要实现垃圾分类还是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参考文献
垃圾分类回收的现状范文3
【关键词】城市居民 生活垃圾 分类回收 资源化
我国是世界上垃圾处理负担最重的国家之一,有资料显示我国600多座主要城市生活垃圾年产量接近2亿吨,人均年产垃圾500公斤,并且以每年超过10%的速度增长,许多城市已经陷入“垃圾围城”的尴尬境地。而在城市生活垃圾中,居民生活垃圾占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的60~70%。但目前居民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机制效率并不高,大量可回收物品混同于普通垃圾流入垃圾处理厂进行焚烧或填埋等方式的处理,这不仅增加了垃圾处理的时间和成本,还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一、对城市居民生活垃圾的界定
城市居民生活垃圾是指包含城市居民的衣、食、住、行等各方面产生的垃圾,具体细分为厨余垃圾:指一般家庭餐前餐后产生的有机废弃物,如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骨头等;可回收垃圾:可以再生循环利用的垃圾,包括废纸、玻璃、塑料、金属、布料等;有害垃圾:需特殊处理的垃圾,如废旧电池;其他垃圾:一些难以回收的垃圾,如厕纸。
二、建立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机制意义重大
随着城市中心的不断开发利用,出于综合的考虑,垃圾处理厂一般建设在离市中心很远的地方,这样增加了垃圾处理的成本。并且随着近期国家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城市人口即将迎来下一个高峰,城市居民垃圾的产生量也将大幅度增加,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置不仅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而且对大气、地下水、土壤和植被等也造成污染,危害了人们的健康,解决好城市生活垃圾的意义重大。同时,城市生活垃圾也被认为是最具有开发潜力并将不断增长的一种资源,因此研究城市生活垃圾回收机制的现状,提高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率,将“垃圾围城”变成“资源围城”是现代城市发展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三、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居民对垃圾分类观念迷糊不清
随着城市化的加剧,城市生活垃圾的成分也越来越复杂,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概念并没有特别清楚的认识,多数只知道垃圾桶上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并且无法正确将一些不常见垃圾进行分类,因此在扔垃圾时也没有严格按照垃圾桶上的指示。当然这些分类远远是不够的,会给后续回收环节带来不便。主要原因可能在于本身学术界对垃圾分类的研究就很不成熟,对于垃圾分类的研究必须全面分析垃圾的物理、化学等性质以及其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分类过多可能造成垃圾回收设备和程序变得尤为复杂,占用太多时间和资源,分类过于简单又可能给后续处理带来很大的麻烦。另外,居民自身对分类知识的不全面也是原因之一。很多居民忙于追赶城市化的快节奏生活,并没有用心对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进行学习。
(二)缺少回收动力,分类投放效果不佳
从政府的角度看,目前仅制定了一些规定仅对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但并没有出台一套完整的针对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监督居民的行为,导致垃圾投放行为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从个人的角度看:环保意识尚未真正植入人心,在经济价值和环保价值相冲突时居民多会倾向于前者。想要将回收机制落实到实处,必须打好群众基础,使居民深刻意识到垃圾资源化的重要性。
(三)垃圾回收行业未能真正市场化、产业化
目前,我国的垃圾回收处理产业依旧是以政府补助为主的公益性事业,这样的运营模式并不能长久,并且运行机制效率不高。没有有序的市场竞争和完整的产业链条支撑,也造成管理上的障碍,比如很多分散在全国各地的拾荒者,他们经常在垃圾箱中翻找有价值的垃圾,将整理好的垃圾又再次弄乱。
四、解决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机制存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学术界加强对垃圾分类的理论研究
高校和一些科研中心应加强垃圾分类方面的理论研究和技术研究,注重基础层面的调研。生活垃圾的成分十分复杂,并且根据不同国家、不同城市、不同季节也会有所不同。在研究垃圾分类的理论和技术的同时,必须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的变化,使理论和技术具有一定的弹性,能够适应更大范围的使用。
(二)扩大对居民环保意识和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力度
政府要加强宣传工作,通过网络、广播、报刊和电视等媒体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环保宣传和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工作,比如:通过央视或地方电视台增加关于垃圾分类回收的公益广告。各级学校加强对环保和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提前对学生进行引导,比如开展一些主题班会、演讲比赛等校园活动提升学生的环保意识。
(三)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加大奖惩和监督力度
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包含对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全部过程的约束,涉及对回收主体、回收客体和回收内容的全部要素的政策规范,才能使城市生活垃圾回收机制具有让人信服约束力。同时,可以借助舆论的力量进行执法监督,惩恶扬善,奖惩分明。
(四)以小区为单位建立“社区回收便利店”
要想将拾荒者真正纳入到整个环保行业,形成产业链条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首先需要取消个体流动商贩的形式,按地区对他们进行身份识别统一编号分发废品回收专用证,再以小区为单位设立社区回收便利店;将分类好的生活垃圾变卖给便利店赚取积分,积分可用来兑取便利店的日常用品或者指定商家购物折扣,这样也能带动商家的消费人群提高商誉。最后由有指定回收证的人来提取便利店中分类好的垃圾卖给垃圾中转站,这样也扩大了环保行业的岗位需求,让拾荒者不再过“游击”生活,政府也需制定一些特殊政策给他们的家庭带去关怀。另外,垃圾回收产业运营不能光靠政府补贴,需转变成有竞争能力的企业性质,通过投标或者招标的形式将民间基金聚集起来。
如果地球上连一滴干净的水,一口干净的空气都没有,那还要赚那么多钱,拼命城市化有何用?为了更好地保护气土水要管理好生活垃圾,有效回收城市居民生活垃圾是实现减量化和资源化的最有效的方法。只要人人都切实做到垃圾分类回收,共建一个资源节约性,环境友好型社会,城市将更加美好!
参考文献
[1]李艳,安云云.城市垃圾回收系统研究[J].科教导刊(上旬刊),2015.07:150-151.
[2]谢和成.城市垃圾回收利用的必要性及对策[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15.04:42-44.
[3]张玲玲.垃圾分类回收行为研究现状探讨[J].硅谷,2015.02:233-240.
垃圾分类回收的现状范文4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world economy, the constant improvement of the level of urbanization and more population into the cities, the global urban life garbage is fast-growing and the resources are dwindling, which exacerbates resource crisis and ecological crisis. In this paper, based on the study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in the process of waste disposal, the method of spatial entity structuring with garbage resource is proposed, the problems are analyzed and the strategies are proposed in order to provide resources for the recovery utilization of garbage resource.
关键词: 资源垃圾;绿色建材;空间实体搭建
Key words: resource garbage;green building materials;spatial entity structures
中图分类号:X7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29-0314-02
1 课题背景介绍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城市每年产生1.5亿吨生活垃圾,垃圾排放量占全世界年产垃圾的1/4以上。按2008年中国统计年鉴统计,2007年全国668个设市城市的垃圾总量达3亿吨,该数字每年在以8%~10%的速度增长。全球垃圾资源速生、高产和污染加剧着资源危机和生态危
机。资源与生态的双重赤字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迫使人类重视垃圾资源的开发利用。如今,我国城市垃圾处理的方法还停留在“消灭”的层面,如卫生填埋,堆肥、焚烧等污染严重的方法,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回收和利用。垃圾的合理利用不仅关乎到每个人的环境利益,同时也是城市生态文明的标志。因此如何处理生活垃圾,如何对垃圾进行再次利用,是我们一直研究并要解决的问题。
在21世纪,资源垃圾作为绿色建材在实体搭建中的应用,已经受到了国内外致力于环境保护的各界人士的高度重视,并且在实践中已经做出了相应的成果。他们对于资源垃圾的再生利用,是对我们这代致力于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青年人的启示与榜样,让我们可以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更加深入的将资源垃圾变废为宝,实现节约与建设的双赢。
2 资源垃圾的拣选原则
资源垃圾作为绿色建材,是指将生活垃圾中可再回收利用的部分,经过适当的处理应用于空间实体搭建中,并使之资源化,成为一种绿色建材。
资源垃圾种类繁多,在一些常见资源垃圾的物理化学性质中,从中可以发现发现其可塑性,归纳起来,垃圾的使用原则有以下几点:
①从数量上看,废纸、废塑料和食品类垃圾可应用于绿色建材中数量多,潜力大。
②回收物含水率越低越利于垃圾分类回收和绿色建材中的应用。被选作绿色建材的资源垃圾总要受到气候影响以及各种物理作用,因此要求材料具有抗压性、抗冲击性、耐温性、防滑性、防潮性、透水性、等方面的物理性能。
③资源垃圾在化学性质上表现在耐腐蚀性、燃烧性和耐久性上。同时应具有无污染,无放射性,无毒害或低毒害,可再利用,循环再生的性质。
④在处理资源垃圾时如果没有及时处理垃圾中的致病病菌,人体接触后会有不良反应的发生。因此,防止携带有病菌的垃圾进入到资源循环利用到中也是必须坚持的原则。
3 资源垃圾作为绿色建材的制约与对策分析
3.1 制约因素
3.1.1 分类回收制度不完善,导致资源垃圾浪费 在我国,垃圾的分类回收制度欠缺,民众对于垃圾分类处理的观念淡薄以及对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比较缺乏,导致垃圾的处理和回收混乱,存在很大的浪费。
3.1.2 环保意识没有深入人心 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和方法上存在问题,往往只是流于形式,并没有深入人心,并没有让民众产生从内心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3.1.3 国家政策不够贴近群众,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法规不健全 虽然我国近年来出台了不少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政策,但并没有真正解决与民众利益切身相关的环境问题。而且我国没有相关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公民关于垃圾回收的具体相关责任和义务。所以,居民在投放垃圾的时候就会缺乏约束力,而仅仅靠个人意识和道德水平,这样无法保证完全做到对垃圾分类回收。
3.1.4 产业结构不合理 资源垃圾有效利用于绿色建筑关联到一系列产业,但目前相关产业之间结构不合理,关联度低,缺乏有效的合作机制和准则。
3.1.5 资源垃圾再利用的相关应用不够广泛,且缺乏创意 我国对于垃圾的处理手段相对单一落后,并且缺乏与其他行业的合作,应用不够广泛,并且在制度和技术创新方面乏善可陈,资源垃圾的回收利用率低。
3.2 对策建议
3.2.1 利用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建立高效的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利用垃圾回收推动更多人的就业以及生活,使之将生活垃圾进行处理与分类,并将可成为绿色建材的资源垃圾集中回收,无用甚至有毒害的垃圾妥善处理,以免造成环境危害。
3.2.2 提高居民环保意识,完善垃圾回收经济补贴制度。政府必须要通过广泛的教育,提高居民环保意识,使居民养成环保的生活习惯。并且政府应该出台及完善垃圾回收经济补贴制度,呼吁居民自行将垃圾分类,并将可用于绿色建材的资源垃圾回收,出售给回收站,并得到一定的经济回报。
3.2.3 政府加强监管,积极响应两会提出的资源循环利用政策。政府应该加强法制监督,转变理念,积极出台有关循环经济的政策与法规,同时要尽快健全一个统一的标准体系,制定资源垃圾作为绿色建材在建筑生产方面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制定相关的行业技术准则。
3.2.4 利用网络信息传媒,实现绿色建材长期发展。建立垃圾产生即堆存状况等数据信息收集渠道和公共信息平台,加强数据的检测和分析,年度报告,逐步实现信息制度化,为资源垃圾作为绿色建材的长期开展和分阶段重点实施提供决策依据。
3.3 推广
为了绿色建筑的发展和推广,可以建立示范基地,培育专业化企业。在一些垃圾产生量大、堆存集中的地区,应着重相关技术攻关,体制创新,建立一批以资源垃圾为建材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政府加强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和引导。完善绿色建筑相关产业链,以构建垃圾用于建筑产业为关键点,以高效利用为核心,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循环经济产业新模式。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国情,适合不同建筑行业的资源垃圾综合利用行业管理体制。
4 结语
“世界上本没有垃圾,只有放错地方的资源”。垃圾因为是城市代谢而产生的因此被认为是城市发展的负担,许多城市都曾出现过垃圾过多导致垃圾围城的局面。而现在,垃圾被人们认为是“放错地方的资源”。这既是对垃圾认识的深入,也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将垃圾转化成绿色建材,从而达到节约资源,建筑节能,保护环境的重要作用。垃圾在空间实体搭建上的应用不仅能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还可以增强大众的环保意识,丰富资源垃圾回收利用的经验,使得资源垃圾作为绿色建材在空间搭建上的应用前景会更加广阔。
参考文献:
[1]雷秉亚,安沁生.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和规划应对[J].规划师,2010,26(B10):76-78.
垃圾分类回收的现状范文5
关键词:社区;垃圾分类;对策
中图分类号:R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00-02
引言
人类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垃圾,随着城市人口日益增加,社区垃圾分类工作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我国从2004年城市垃圾产量就超过美国居世界首位,且以每年10%的速度继续增长。垃圾处理已成为城市管理、环境建设乃至经济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目前,垃圾处理手段主要有直接堆放、填埋、焚烧和分类回收。因此,垃圾分类处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社区垃圾分类处理更是成为从源头破解垃圾围城和污染的治本之策。当前,把垃圾源头分类作为社区治理的重要内容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垃圾分类的概念及进行社区垃圾分类的必要性
1.垃圾分类的概念
垃圾分类就是将垃圾分别投放,并通过分类清运和回收使之重新变成资源。大致是根据垃圾的成分构成、产生量,结合本地垃圾的资源利用和处理方式来进行分类。
2.进行社区垃圾分类的必要性
根据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年产量超过1.5亿吨,并且以每年8%~10%的速度递增,目前全国城市生活垃圾累积堆存量已达70亿吨,占地约80多万亩。目前我国大多数城市的生活垃圾采用传统的直接堆放、填埋、焚烧等方式,这种粗放的处理方式不仅浪费了垃圾中的有用成分,而且增加了垃圾处理困难,破坏环境,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因此,实行社区垃圾分类管理,有利于推动城市垃圾资源的循环利用,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湖州市吴兴区社区垃圾分类现状
1.社区垃圾的主要成分
通过查阅资料,笔者得知,社区垃圾的主要来源是食物残渣,约占31%,其次是包装袋以及包装盒等干垃圾,占23%左右,最少的是废旧电池和电子产品垃圾,占7%。厨房垃圾占生活垃圾的比例最大。
2.湖州市吴兴区社区实施垃圾分类的办法
早在前几年,湖州市就开始投入人力物力财力,逐步用分类垃圾箱代替传统垃圾箱。2010年,围绕打造“富饶、秀美、宜居、乐活的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创建目标,湖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市区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直运、处置。试点工作于2010年10月起开始启动,选择市区莲花庄小区、金色地中海等14个环境良好、条件较成熟、物业服务较好的小区,共10000余户,约3万人。同时,在市行政中心和建设、环保、卫生、教育4个系统机关部门和下属企事业单位,分别组织开展部门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参加试点的单位共66个。
本着“简便易行、以人为本、循序渐进”的指导原则,在学习借鉴日本、美国、台湾、杭州等国内外垃圾分类经验后,按照《湖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及直运规划》,我市制定了“大类粗分、通俗易懂、环保节能”的分类原则,把生活垃圾分成了厨房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湖州市吴兴区社区垃圾分类的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垃圾袋和垃圾桶的发放:由社区工作人员向试点社区居民发放垃圾分类专用的环保型垃圾袋和桶。第二,家庭分拣:由居民自行在家对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之后将其分别投入到家中的标有垃圾分类解释图的小垃圾桶内。第三,分类投放:居民对家中分类完毕的垃圾用塑料袋封口后,投放到社区有标识分类的大垃圾桶中。第四,分类收运:社区保洁员在规定时间把大垃圾桶拖到集中点,环卫部门在8:30后进入小区在垃圾桶的集中点,分别收运厨房垃圾和其它垃圾,待垃圾收运完毕,由小区保洁员对垃圾桶进行清洗干净后复位。
三、湖州市吴兴区社区居民对垃圾分类意识的调查
通过对湖州市吴兴区几个垃圾分类试点社区和普通社区走访了解,笔者得知,居民的垃圾分类行为仍不够规范。
1.试点社区中垃圾分类的情况
这些社区中不少市民已经具备一些垃圾分类知识,也有了自觉分类的意识。但是其分类投放的准确性不够。在当前环保垃圾袋免费且每月保证使用量的情况下,不少居民仍在大量使用从超市购物、菜场买菜取得的其它非环保型塑料袋。
2.普通社区中垃圾分类的情况
在对未进行社区垃圾分类的社区走访过程中,笔者发现这些社区有的仅将社区中的垃圾桶分为可回收垃圾桶与不可回收垃圾桶,有的只用一个垃圾桶混装社区的各种生活垃圾。居民大多将可回收的垃圾卖给社区附近的废品回收人员,社区的垃圾桶中仍然混装着各种生活垃圾。
四、研究湖州市吴兴区社区垃圾分类推行中存在的问题
1.垃圾分类注重规章制度层面,缺乏可操作性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垃圾分类作为保护环境的一个重要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都有明文体现。但我国目前还没有针对分类和减量方面的专用法规,只有一些指导性的条文,且均缺乏对垃圾如何分类、如何收集和处置等实施细则的规定。分类责任主体模糊,垃圾分类缺乏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总体可操作性较差。
2.垃圾分类标准制定不够详细,居民各自对垃圾分类的标准有待统一
通过问卷调查,笔者了解到,居民对“可回收垃圾”中的“回收”二字的理解仅仅是凭自己的生活经验。这使得居民的投放垃圾选择不一样,从而达不到垃圾分类的效果。
3.部分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
在各个家庭中,进行家务活动的大多为老人、中年人,此类人群往往文化素质不够高,对垃圾分类的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在他们看来,社区免费发放垃圾筒、垃圾袋仅仅是为自己省去购买垃圾袋的费用,其中不少家庭仍会使用从各大超市、菜场采购回来后的普通垃圾袋。
4.部分居民对垃圾分类的意愿较强,但正确率不高
当然,也有不少居民大力支持配合垃圾分类工作。他们在家中会对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投放的正确率却不能保证。尽管社区会通过自制宣传海报对垃圾分类知识进行普及,但自制的宣传海报常有疏漏。比如厨余垃圾是指厨房做菜或日常饮食剩下的垃圾,但例如装豆腐的豆腐盒就不属于厨余垃圾。加之中国市面上的产品目前不标明其属于何种垃圾,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居民正确投放垃圾的难度。
5.宣传方式单一、力度小
垃圾分类的宣传主要在社区进行,这样的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影响力有限。政府缺乏监督,宣传力度不足,未能在社会上引起重视。同时,大众媒体的支持力度远远不够,垃圾分类在深度、广度、频繁度上急需加强。
五、针对湖州市吴兴区社区垃圾分类的现状提出管理对策
1.深化法规操作性,加强配套制度政策研究
应结合湖州市的自身情况,具体制订操作性强的制度规定和实施细则。据报道,广州有望在2010年8月前出台全国首个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对分时段收运、处罚等都有较细致规定阁;北京将在目前l8个区县600个小区试点垃圾分类的基础上,尝试通过立法来深化垃圾分类。因此湖州可在借鉴国内外特别是广州、北京实践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拟定垃圾分类管理规定来提升垃圾分类的法律地位,并辅之以配套的政策研究,明确责任主体。
2.统一完善垃圾分类标准
抽象的分类概念不利于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理解和具体操作实施。因此在垃圾分类工作尚未成熟的阶段,分类类别应以方便公众理解和投放为主。对社区的垃圾分类划分标准应符合社区实际情况。如对废报纸、塑料瓶等便于积攒和堆积、回收价值较高的垃圾,不需要配备专门的分类收集设施。但对碎玻璃、碎纸张、塑料薄膜等回收难度较大、回收价值较低的废弃物,应配备标志明确的专用器具或定期上门回收,方便居民分类投放,促进公众对分类的积极性。
3.加强多渠道宣传教育,公众参与
目前除垃圾处置场周边居民外,一般公众对垃圾末端处置场所的环境难以有切身感受。因此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逐步对公众开放处置设施,如组织周边的小区居民、学校等参观考察,让公众切身参与直接了解垃圾处置的相关信息,增加透明度,这将会提高公众的配合度和支持度。对于垃圾分类的宣传,不应局限在社区内部,政府应当出台垃圾分类的宣传手册,增大垃圾分类的普及面。大众媒体也应广泛宣传垃圾分类教育工作。学校、各单位也应进行大力宣传。在分类初期,真正能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公众极少,加上垃圾袋装化等客观因素,分类实行难度较大,操作成本高,违法成本低。当群体中大部分做不到分类,就会由于“从众心理”和“法不责众”,进一步增加分类实施的难度。因此在开展分类初期,必须通过设置专项的垃圾分类指导员或志愿者来辅助。
4.建立垃圾分类专用垃圾袋编号体系
社区可以在每月发放给居民的垃圾袋上进行编号,使每户人家的垃圾袋都有特定编号,有利于追踪工作。开展判断垃圾分类正确与否的社区活动。通过政府补贴,对正确进行垃圾分类的居民给予奖励,对无视垃圾分类的居民予以告诫。荣辱之心人皆有之,通过这样的措施,可以让那些无视垃圾分类的居民在舆论的监督下进行垃圾分类。
六、结束语
垃圾分类是一个社会问题,应举权社会之力,由政府、社会、家庭共同来参与。社区垃圾分类管理涉及诸多因素,而居民的参与意愿、参与程度直接影响影响到垃圾分类政策实施的成败。根据行为主义理论,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管理的行为既受到经济人理性、环保意识不强等内在因素影响,也受到政府责任意识缺失等外在因素影响。激发公民参与热情、提高政策执行效果要积极发挥舆论宣传、非政府组织和法律制度规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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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回收的现状范文6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日本经验
Abstract:ThegrossquantityofurbangarbageinChinaisincreasingyearbyyear.But,thegarbagedisposalisstillmainlyleftinpilesonexposedyardsorburiedundergroundthusbringingabouttheproblemssuchaspollutionduetogarbage,wasteofresourcesandshortageoflandareaforgarbageburying.Thebestwaytosolvetheproblemsisgarbagesorting/recovery.Themainreasonswhythegarbagesorting/recoveryprocessissodifficulttoimplementinChinaaretheout-of-dateideas,lackoftheoretical/practicalinvestigationrelevanttotheprocessanddeficiencyofgovernmentaleffortstodothat.InthisrespectJapaneseaccumulatedplentifulexperienceincludingthenationalpolicyofurbangarbagedisposalbysorting/recovery,completestatisticaldataprovidedbylocalgovernments,feasiblecuttargetinunexecutionandthesystematicandcarefuleducation.AllofthesearethelessonstobelearnedbythegovernmentsinChina.
Keywords:urbangarbage;sorting/recovery;Japaneseexperience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基本国情是:人均资源不足,技术相对落后,城市管理水平不高。要处理好经济、社会、环境三者间的关系,要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必然要求用循环经济模式取代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循环经济体现在生产方式的改变上,则要求建立工业生态系统;体现在生活方式的变革方面,则要求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实行分类回收,而不是一味地丢弃。要探讨中国城市的生活垃圾分类问题,首先要分析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现状及问题。
一、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现状
先来看看近年来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总量的增加情况。2002年,全国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3?638万吨[1],比上年增加1.2%;2003年,全国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4?857万吨,比上年增加8.8%[2]。
要精确地计算某一年的全国城市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是困难的,原因是我国还缺乏精确的统计数据。如有2000年的城市人口数据(2000年的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但却没有2000年的城市垃圾产生量的数据;有2002年的全国城市垃圾清运量,但却没有精确的城市人口统计数据。
然而,计算某个城市某年的人均垃圾产生量,是可以做到相对精确的。比如大连市的情况,2003年的年清运垃圾总量为54.75万吨[3],平均每天1?500吨。2003年大连市区人口为274.78万[4],平均每天每人产生垃圾为0.55千克。
长期以来,中国大陆的垃圾处理方式主要是露天堆放。即未经任何处理就地堆放在各城市周围的垃圾场里。由于产生垃圾的量大且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各大城市逐渐被垃圾场所包围,学术界早已有“垃圾围城”之说。
近年来,随着政府环境意识的增强以及环保经费投入的增加,一些城市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也在发生变化,修建垃圾填埋场对城市垃圾进行卫生填埋的比例在逐渐提高。以辽宁省的沈阳和大连为例。大连市早在几年前就实行了“垃圾袋装化”,每天产生的1?500吨垃圾的98%都进行卫生填埋;沈阳市近两年也投资修建了两个大型的垃圾处理场,其中较小的老虎冲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日处理能力为1?500吨,日处理能力达到沈阳市生活垃圾的40%。从全国的情况来看,2002年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为7?404万吨,占垃圾总量的54.3%[1];2003年的无害化处理为7?550万吨,占城市垃圾总量的50.8%[2]。
2002年国家建设部曾委托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厦门和桂林等八个城市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先期分类回收废纸、废塑料和废电池。但进展效果并不理想。大连市中山区的桂林社区,被媒体称为是全国垃圾分类回收做得最好的单位之一,但据笔者考察,与日本的城市垃圾分类回收状况相比,差距还很大。
应该说,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是个世界性难题。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这个难题的出路,就在于要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如果不解决城市垃圾分类问题,就无法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任何一个垃圾填埋场都要占用土地,而且每个修建好的垃圾填埋场都有一个使用年限的问题。例如,沈阳市苏家屯的老虎冲垃圾填埋场占地面积为97.25公顷,使用年限为40年。假如现在沈阳市的生活垃圾已经进行了分类,并回收了其中的50%,那么就可以由于堆放垃圾所占用的库容体积减少一半,而使这个投入很多成本的老虎冲垃圾填埋场的使用年限延长到80年;如果回收了其中的90%,而只将其中不可燃的也无法回收的10%送去填埋,那么,这个填埋场的使用期限就可以大大延长,可以使用400年。可以设想,如果不进行垃圾分类,不仅垃圾中可作为资源的部分无法进行充分地回收,就是作为垃圾填埋场的土地资源也会日趋紧张,何谈城市乃至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笔者就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问题同几个城市的城建局环境卫生处的负责官员进行过访谈,访谈对象中几乎没有
对目前的城市垃圾分类现状持乐观态度者。是什么原因使得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难以实行呢?
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中
存在的问题
目前国内城市生活垃圾回收难以展开的原因很多,既有政府职能部门管理者的管理观念方面的问题,也有学术界关于垃圾分类回收的理论与方法缺乏研究以及研究的深度不够等问题。此外,国家及各地方政府究竟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重视到何种程度也值得反思。
1.观念方面的问题
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无论是政府部门的管理者还是普通的城市居民都还处于模糊状态,至少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满足于对目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状况与水平的认可。20世纪90年代之前,国内很少有城市投资修建垃圾填埋场,无论是垃圾场还是遍布于城市大街小巷的垃圾箱,给人的感觉是恶臭、令人恶心。因为居民拒绝在自家门前摆放垃圾箱而同城市或者街道(社区)管理者发生冲突的事件时有发生。但经过短短的十几年,很多城市实行了垃圾袋装化,撤消垃圾箱而采取了“垃圾不落地”的回收方式,恶臭气味大大减少,对于垃圾处理方式的改进,不论是政府官员还是市民,都有明显的感觉。同一些官员谈起此事,都认为能达到这个程度已实属不易,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垃圾回收方式不过如此,不要急于实行分类回收。其二,观念方面的问题还表现在对于垃圾分类回收难度的认识上。同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人员以及垃圾处理场的管理人员访谈时发现,真正能经常接触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负责人士几乎都指出了垃圾分类过程的困难。垃圾分类在经济上究竟是否合算?现有垃圾中的有价值成分比如纸张、金属以及塑料等已经被拾荒者捡走,剩下的主要成分大多是厨余,有多少价值还很难说。如果将厨余等有机物用于堆肥,限于肥料质量及成本等因素又很难保证农民愿意购买。更何况,由谁来进行分类?由谁来投资?居民是否认可等都不好说。所以,结论就是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好是好,但现在恐怕还没有到那个地步。
2.理论研究方面的缺乏
应该说,学术界对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研究是远远不够的。这也正是造成对垃圾分类的观念模糊不清的原因之一。下面这些问题是亟须研究的:城市的生活垃圾分类与可持续发展及循环经济的关系。学术界从理论上深刻理解和阐明这二者之间的关系,有助于政府决策者在城市发展战略方面给予垃圾分类以应有的重视。
从事环境管理研究的人员要对垃圾成分结构进行细致的研究。由于不同国家、不同城市,不同季节,垃圾的产生量和垃圾的成分都会有显著的区别。而垃圾成分的区别确实又影响到下一步的决策,比如是否要配备垃圾焚烧设施以及使用何种功能的设施才合适等等,就必须考虑到垃圾中有机物的量及各组分的比例。这方面,学术界要做的事情还很多。就目前而言,还很少见到具体的不同城市的垃圾组分分析的研究报告。而没有翔实而准确的实证研究报告,政府管理者便缺乏作出决策的科学依据。
还要对居民有关垃圾分类回收的认可程度加以研究。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生活垃圾的分类涉及到社区里每个家庭的很多方面。比如,对居民的教育问题,是向居民收取垃圾分类的费用还是向居民支付收取废品的费用?或者说,现在的旧报纸、空罐头瓶、废包装纸箱等都是由拾荒者(收废品的)收走,虽然便宜,但居民还是能够卖一些钱的。分类回收是否要支付居民的“卖破烂”后得到的这部分钱?从一定意义上说,市民的支持程度在垃圾分类方面将起到决定作用。
还要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的构建加以研究。现在我国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系统还有很多问题。首先必须考虑的问题是,如果可以实行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究竟该由哪个部门来具体负责更合理?在我国的很多城市,垃圾填埋场是由环境保护部门来建设的,但具体的城市垃圾的处理却由城建局的环卫部门来管理,该如何协调和理顺两个与环境管理有关的职能部门间的关系?其次,如果要进行垃圾的分类回收,每个城市里的成千上万的拾荒者将面临“失业”的危险,是否会产生相应的社会问题?该如何组建垃圾分类回收的人员,是从下岗的失业工人中重新招收,还是从目前的大多来自农村的拾荒者队伍中选择?是二者兼而有之还是利用原有环卫工人即可?这里不仅有如何合理构建系统的经济学、管理学问题,还有着保证社会稳定的政治学和社会学问题。
3.需要政府做出相应的努力
政府需要做出的努力包括与循环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完善与健全,以及与生活垃圾处理相关的政策的确立。虽然说中国早就将“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作为两项基本的国策,但是,显然“环境保护”这项基本国策的施行力度要小于“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一个领导干部可能因为超生一个孩子而被撤消职务,但却很少有因为环境保护不力而被撤职的干部。衡量、考核干部的政绩,首先要看当地的经济增长指标和社会稳定程度而非其他,因此在城市发展的战略决策时,在财政预算的资金投向方面,城市的生活垃圾分类这一问题不受到重视反倒成了普遍的正常的现象。在城市垃圾分类回收方面,日本政府的具体做法很值得我国各级政府借鉴。
三、值得借鉴的日本城市垃圾
回收经验
日本从1989年开始实行垃圾分类回收,20年来在废弃物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对居民投放生活垃圾的具体管理,乃至于对居民进行关于循环经济知识的教育等各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很值得我们参考。
1.国家政府必须重视相关法律的确立
日本政府历来重视资源问题,1999年由内阁会议通过并由环境厅在2000年出版的《环境白皮书》中明确指出“21世纪是环境的世纪”,日本要面向21世纪来建构“最适量生产、最适量消费、最小量废弃”的经济发展模式。在此基础上日本确立了“环境立国”的发展战略。在这种战略思想指导下,各种垃圾回收利用的技术开发都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同时,法律保障体系的确立也不断地得到突破和完善。
日本在1970年就制定了《废弃物处理法》,到现在已经过多次大规模的修改。1990年日本制纸联合会为防止二恶英类物质的污染,制定了《纸浆制造业自主限制方针》。1991年国家制定了《再生资源使用促进法》即《再循环法》。1995年,制定了《关于促进容器包装分类收集及再商品化法律》即《容器包装再循环法》(1997年实施)。1998年制定了《特定家庭用电器再商品化法》即《家用电器再循环法》,从2001年4月开始实施。2000年制定了《推动建设资源再循环型社会基本法》、《建筑工程材料再循环法》、《食品循环资源再生利用促进法》等,均从2001年起开始实施[5]。
我国应该学习日本在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方面的做法,制定更加具体配套的可操作性强的相关法律。
值得借鉴的还有日本政府建立的一套合理的垃圾分类回收系统。以千叶县的佐仓市为例,市政府下设一个环境课,专门负责对各社区的居民垃圾的回收。居民在家里就按照环境课下发的“垃圾回收日历”的具体要求,将家中的生活垃圾分类完毕,这个管理机构约定每个月的某个星期的某一天专门回收可燃物、不可燃物以及其他的类别,居民对此一目了然。这种系统化、制度化的回收系统从设计时的考虑到具体的实施步骤都十分细致,对于每个环节的管理,均行之有效。
2.政府应该有确定的规划和清晰准确的削减目标
各地方政府应该有切实可行的规划和清晰的废弃物削减目标,这一点日本政府的做法是很可取的。无论是长期的垃圾削减目标,还是每年具体的削减数量,在日本每年公布的《环境白皮书》中都有准确可靠的数据。比如“一般废弃物排出量的推移”、“一般废弃物的最终处理场地的剩余容量和剩余年数的推移”、“一般废弃物的循环率的推移”、“不法投弃件数及数量的推移”、“容器包装占一般废弃物总量的比率”、“一般废弃物的构成”等信息,从1989年到1998年,每年都有具体的数据。环境保护部门的努力工作及对这些信息的公布,不仅可以使研究者能及时准确地获取可靠的资料,同时也便于民众能了解到这方面的信息,有助于提高民众的环境意识。
3.对居民要进行系统而细致的循环经济知识的教育
应该清楚,居民是垃圾分类回收的主体,他们的认知程度决定了垃圾分类回收的成败。有观点认为,日本国民的基本素质尤其是表现在环境意识方面要远比不发达国家的民众好,对此我们也持相同看法。但我们认为要改变民众的环境意识并非难事,要相信大多数的居民对于垃圾的分类回收是持支持态度的,关键在于管理者的具体做法是否易于被民众接受。如前文所说的佐仓市的环保部门有很好的居民环境教育措施,不仅在专门用于回收各类垃圾的不同颜色的垃圾袋上印有明显的各类图案,同时还将大型垃圾的收费标准一同发给每个家庭。政府的环境管理部门还定期给居民授课,内容就是与循环经济相关的各类知识。日本还将环境教育与环境法律相结合配套实施,规定每年的10月为“再循环推进月”。为得到国民的理解与合作,每个推进月都进行广泛的普及教育活动。期间举办各种形式的报告会,对推进循环利用有功劳的人士加以表彰,而经费则由地球环境基金出资支持。
当然,对日本垃圾分类的作法也要作具体的分析,未必要全盘照搬。比如,日本的垃圾收费制度中对粗大垃圾的收费标准较高,投弃一个旧电视要支付500日元。我国城市家庭垃圾回收是否收费以及如何收费是要针对具体国情及具体城市的经济水平来确定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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