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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热点范文1
随着现代社会一体化进程和个体化趋势的加快,作为地域性生活共同体已从平面走向立体。且随着近些年房地产发展,商品房市场带动了新的城市社区迅速崛起,社区的占地面积虽然缩小,但人口增多,从而导致若干社会文化问题。因此,培养社区居民健康的审美趣味,提升其艺术修养和文化素养,构建居民的精神家园,有利于优化社区文化的结构,从而形成优秀而稳定的社区中性文化,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奠定文化基调。
(一)传承和发展传统文化与艺术是时代的要求
随着全球一体化不断推进,民族精神的回归更引起人们的关注。以传承教化人,以艺术陶冶人,以文化塑造人,实现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是时代的要求,更是民族精神的驱使。中国传统艺术与文化是中国人民自古积淀下来的精神财富,是中国人与人之间、群与群之间切不断的脉络,如果说人民是土地,那么传统艺术与文化就是这片土地上的根,只有把“根”牢牢地扎在人民这片沃土上,五千年的文明才能枝繁叶茂。
(二)传承和发展传统文化与艺术能促进文化繁荣
“各民族文化的差异性,是那些民族所处的地理环境,所从事的物质生存方式,所建立的社会组织形态的多样性造成。”可见,传统艺术与文化具有鲜明的民族性,社区作为区域文化共同体是美育落实的载体,是传承中国传统文化艺术、凝聚民族精神的基层前线。社区居民积极接受和参与社区各类的艺术文化活动,可以从中受到正面的教化,满足其精神需求,从而使居民凝心聚力,为区域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精神层面的支撑。
(三)传承和发展传统文化与艺术能推进终身学
习进程传统艺术文化是实现终身学习的助推器,一方面它的丰富内容和形式都是社区居民乐于接受的,另一方面传统艺术教育是终身性教育。从功能的角度上,社区美育不但可以弥补学校教育的缺失,比学校教育更加生动务实。由于传统艺术文化具有内在民族精神的感召力,社区民众在学习传统中国艺术文化的同时,能够培养其优秀的传统美德和道德情操,有效地推进终身学习的进程。
二、传统文化艺术在社区传承与发展的问题
近年来,中国传统文化艺术的传承在基础教育中虽有所重视,但效果并不显著。传统艺术文化是民族的根和魂,是人发展不可或缺的精神食粮,是一个人价值观和世界观形成的知识积淀。但在人成长最快、最易接受的年龄,如果只关注当代知识的积累,失去了学习和传承的时机,就会成为一种民族遗憾,且直接影响传统艺术文化的发展。目前,社区美育的实践刚刚起步,虽然已经引起社会重视,但仍然还在探索阶段。当下社区美育实践要解决如下问题:区域文化区域发展不平衡,容易导致社区居民对传统艺术文化的忽略;社区本身的文化积淀具有优劣并存的特点,很多观点和习俗与时代旋律不符,直接影响居民的判断和选择;社区缺乏专业人员指导美育实践,导致传统文化中落后的偏颇的文化滋生,从而难以达到社区美育传播正能量的目的;社区美育离开社区居民的生活实际和学习需求,离开居民赖以生存的土壤,导致传统艺术文化不能焕发新的生命活力;另外,传统艺术与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缺乏系统总结,在文字与理论上难成体系,致使传统文化艺术的传承和发展在表象上相对独立,而在其内在脉络体系上缺乏科学而深入的挖掘,长期处于一种潜隐性的存在。
三、中国传统文化艺术在社区美育中的发展策略
中国传统文化艺术促进社区美育的健康发展,是由其自身性质及独特魅力决定的。中国传统文化艺术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的文化艺术实践中传承和积淀下来的文化精粹,一方面承载着中国文化的血脉,另一方面延续着中华民族的审美特点和审美心理。而社区美育的精神内核正是欣赏美、感受美和创造美。传统文化艺术为社区美育提供了文化素材,并且传统的艺术表现形式更加符合人的审美经验,易于将社区居民带入到传统文化艺术的意境中,使其产生文化认同,从而增强社区居民对社区美育活动的参与度。
(一)资源整合,创建社区美育的有效载体
整合社会资源,为实现中国传统文化艺术在社区中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载体。一是可结合文化创意产业,在强调传统价值的同时,亦不忽视新的文化动力,为社区文化注入新的活力;二是可以利用社区内的博物馆资源,开展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传统文化艺术类体验活动;三是可充分发挥社会文化企业、社会组织的职能,承担起文化传播责任;四是借助各方力量,筹措资金,搭建传统文化艺术的载体,丰富社区美育的形式和内容;五是利用社区场地,开设文化社区、文化长廊、艺术与科学、作品展览等展厅,为居民学习传统艺术与文化提供直观的物质形态,以达到精神上的享受与认同。
(二)培训队伍,提升社区美育的服务质量
近几年,政府培养了大量的社区管理人才,为社区文化的建设提供了有序的专业化的管理系统,但在社区教育方面,依然缺乏具有规范管理水平、社会工作经验、专业素质及社会担当的人才。因此,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委托专业机构、大专院校或研究机构等分期分批培训社区专职管理人员。教育科研单位可在社区科研立项,也可把课题下放社区研究,也可在社区设立传统文化艺术培训基地。通过培训、课题研究、基地创设,以培训提升社区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专业水平,以科研带动队伍,从而提高社区美育在社区的服务质量。
(三)加强传播,形成社区美育的生态空间
近年来,中国传统文化成为教育的热点之一,在社区中系统而全面地开展却是刚刚起步。通过美育传播中国传统文化艺术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一是政府有关部门应将社区美育作为社区文化建设的重要部分,并将其作为传承中国传统文化艺术的重要形式之一。如:社区与新闻媒体合作,加强宣传力度,以在社区居民中扩大传统艺术与文化活动的知晓度。二是营造一个公众学习传统艺术文化的社区环境。如:北京海淀区中关村社区学院的中关村文化创意园就是传承传统艺术与文化的典范。
(四)典型引路,推进传统艺术文化活动开展
文化艺术热点范文2
1非艺术类高校文化艺术社团多维度建设的价值
文化艺术社团是非艺术类高校艺术教育的重要阵地。文化艺术社团对于非艺术类高校校园文化艺术氛围的塑造、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高校先进文化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其多维度建设具有不可低估的价值。1.1文化艺术社团活动造就文化艺术氛围非艺术类高校文化艺术社团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艺术展示及其他实践活动,使大家受到真善美的熏陶和感染,从而在思想上受到启迪,在行动上找到榜样,认识得到提高,在思想、情感、理想、追求上发生潜移默化的深刻变化[2]。通过文化艺术社团的活动,学生们的文化艺术修养不断得到提高。随着活动的增加和社团影响力的增强,会有更多的大学生加入其中或对其进行关注,其文化艺术活动会影响更多的人。循环往复,非艺术类高校的艺术教育将不断得到提高。1.2文化艺术社团活动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高校社团的形成多出于自发,文化艺术社团的成员多为有文艺特长的大学生或爱好文艺的大学生。通过社团的活动,其成员的文化艺术能力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开展社团活动的过程,也是不断遇到困难和解决困难的过程。文化艺术社团的主要成员在其中不断接受挑战,在产生矛盾时,会激发其自觉思考问题的激情,他们会全面出击,向学校、企业、社会协会等去筹集资金和其他帮助,会想尽办法去化解遇到的矛盾。与此同时,社团成员得到了良好的锻炼,认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也不断得到提高[3]。
1.3文化艺术社团活动引领非艺术类高校先进文化艺术发展
文化艺术社团创新文化艺术带动非艺术类高校文化艺术发展,推进非艺术类高校文化氛围的构建和树立非艺术类高校文化艺术形象。文化艺术社团是非艺术类高校先进文化的最大生产力。通过其深厚文化艺术的底蕴、学习氛围、价值取向等向整个校园辐射,产生深远影响;社团作为高校文化传播中心,在文化的选择和传递过程中不断推动非艺术类高校主流文化的形成并创造新的文化;社团作为现代校园文化的创造重地,自然也就成了高校文化建设的龙头,对非艺术类高校主流校园文化的形成具有相互的辐射和先导作用[4]。
2三大举措建设非艺术类高校文化艺术社团
实事求是分析非艺术类高校,因在专业支撑、师资配备、生源基础、招生政策扶持等方面的“先天不足”,文化艺术社团普遍缺经费、缺场地、缺人员,文化艺术教育相对薄弱,文化艺术社团的建设也面临巨大挑战[5]。非艺术类高校面对现实,应该在“先天不足”的条件下凭借积极的“后天努力”为加强文化艺术社团的建设不断进行探索。为进一步增强文化艺术社团建设,在大学生中选拔业余爱好者和优秀人才,提升文化艺术社团对大学生的吸引力,提高文化艺术教育普及度,非艺术类高校可以实施三大举措。
2.1多种渠道保证大学生文化艺术社团扶持力度
非艺术类高校要建立文化艺术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大学生文化艺术教育工作的规划、部署、指导和协调工作。对文化艺术社团制订符合本校特色、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与政策,明确文化艺术社团的发展目标、任务、组织领导和管理办法等,从制度上予以强有力的保证。非艺术类高校要从硬件设施上对文化艺术社团进行扶持。可以专门开辟场地用于文化艺术团训练,力争建设具有演出厅、交响乐排练厅和乐器房、合唱团声部排练厅、舞蹈排练室、临时展馆、书画馆、广播等功能用房的学生活动中心,为文化艺术社团的活动提供场地保证[6]。非艺术类高校要保证文化艺术社团活动的经费。要努力设立大学生文化艺术教育专项经费和大型活动专项经费,并按照需要逐步提升,为文化艺术社团的建设和展示提供经费保障。同时,在经费不足的情况下,非艺术类高校可以尝试其他的途径,鼓励文化艺术社团与社会接轨,通过吸纳社会赞助和提供有偿服务,多方式多渠道筹措活动资金。许多高校在这一问题上已做了有效的尝试,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7]。
2.2提高文化艺术社团水平重在指导教师来源多元化
非艺术类高校可以组织设立大学生艺术教育导师团,聘任来自高校、艺术界的艺术家为艺术教育导师,如著名艺术家、指挥家、作曲家等,聘为兼职艺术教授。可以根据不同导师的专业特长将文化艺术社团做进一步的梳理和指导,设立交响乐、合唱、民乐、舞蹈、武术、电声乐、主持人、曲艺等各种不同的文化艺术社团。以文化艺术社团成员为主要对象,开展艺术修养类专题培训;面向全校开设“大学生文化艺术教育”等专门课程,对喜欢艺术的学生进行系统的理论与实践教育[8]。定期举办文化艺术家专场讲课。积极依托社会优势资源,定期约请不同文化艺术领域的艺术家来校为大学生作报告。学校可以定期举办高雅文化艺术进校园活动。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是很好的资源和载体,定期引进邀请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一方面,有针对性地对文化艺术社团成员进行生动的专业教育,另一方面,也进一步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有助于提高学生文化艺术修养。
2.3设立大学生参加文化艺术社团的激励措施
从管理学的角度来讲,激励可以通过外部或内在的刺激,激发人的工作动机,调动人的积极性,开发人的潜能。激励是人力资源管理和开发的永恒主题和有效手段,也是提高效率和效益的关键环节[9]。非艺术类高校可以通过措施激励大学生参加文化艺术社团并发挥积极的作用。一是学习激励。可以通过学业上的奖励和优惠政策对文化艺术社团成员进行激励。比如,学生参加文化艺术活动计入学习学分;为参加文化艺术社团、开展文化艺术活动的学生,设立单项奖学金;对文化艺术类竞赛的获奖学生或有文化艺术特长的学生在免试推荐研究生上实行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等。二是制度激励。对文化艺术社团的管理制度进一步明晰、规范化,以鼓励、引导、激励为立足点形成一系列科学有效的制度。如引入社团参赛制度,完善团员日常活动、训练、演出考核制度,制定评比表彰制度,细化激励评奖、评优等各项细则以便于实际操作等。三是活动激励。积极推动相关品牌活动建设的实施,积极参加各类文化艺术活动。这不仅有助于营造雅俗共赏的校园艺术氛围,而且会提升大学的社会声誉。同时,品牌活动建设与文化艺术社团建设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品牌活动建设的好坏与文化艺术社团建设息息相关,学生参加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会得到极大提高,对于活动的主人翁意识会得到充分发挥。此外,要鼓励艺术实践活动主动与社会对接,达到从学校走向社会,在服务社会中了解社会、提高文化艺术水平和激励大学生艺术参与的积极性。
3加强高校文化艺术社团建设的长效机制建设
非艺术类高校因没有艺术类专业、艺术类师资缺乏、没有艺术特招生政策、学生学业压力大、艺术素质不高等弱势,文化艺术社团的建设面临着诸多现实的困难和一系列巨大的挑战。不可否认,一些非艺术类高校大学生文化艺术社团坚持艺术活动与思想政治教育、就业能力、传统文化教育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形成了一定的特色,取得了一些经验,特别是在引领大学生培养艺术修养、拓展艺术能力、提高综合素质等方面发挥了明显的作用[10]。但是总体而言,由于种种原因,其文化艺术社团的发展缺乏持续性、稳定性。因此,可以从几个方面着手,不断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以此进一步多维度推动非艺术类高校文化艺术社团的建设。
3.1专业化的外部管理
所谓专业化的外部管理,是指进一步理清对文化艺术社团的管理条线,加强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对文化艺术社团的监管。专业化的外部管理包括领导的高度重视、明确发展规划、探索发展模式等。专业化的外部管理首先要领导高度重视。学校领导要切实认识到文化艺术社团建设的价值,真正从多维度对其加以扶持,有力推进其全方位建设。非艺术类高校要建立艺术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校领导担任小组长,负责全校大学生艺术教育工作的规划、部署,指导、协调工作。专业化的外部管理要明确发展规划。非艺术类高校要对文化艺术社团制订符合本校特色、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与政策,明确文化艺术社团的发展目标、任务、组织领导和管理办法等,从学校大环境的制度上予以社团强有力的保证。领导小组可向学校提出设立文化艺术教育专项资金要求,支持艺术社团发展。专业化的外部管理要探索发展模式。非艺术类高校要根据国情、市情、校情探索文化艺术社团发展模式,拓宽其发展途径,以此促进文化艺术社团的发展。如学校应该鼓励学生文化艺术社团与社会接轨,在于社会服务的过程中,吸纳社会赞助和提供的有偿服务等,多方式多渠道筹措活动资金。
3.2规范化的内部管理
规范化的内部管理要使文化艺术社团从财务制度、人员管理、奖惩机制等各方面努力,使得管理制度进一步明晰、规范化,以鼓励、引导、激励为立足点形成社团内部管理的长效机制。明确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是组织长期存在和发展的关键性因素[11]。根据文化艺术学生社团的实践,财务管理必须要认真加以引导和监管。文化艺术社团的活动经费筹集通常是按照学校支持和自筹相结合、自筹为主的原则。学校支持主要是团委为社团提供部分经费支持。自筹主要是指文化艺术社团严格根据学生社团管理的要求,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收取一定的会费,收取标准应报校团委、社团联合会批准;同时可以积极寻求社会力量的支持,寻求赞助力量,但不得损害学校、其他社团的利益,不能在校内从事任何营利性活动。社团必须有专人对于会费和其他经费进行管理,并制定详尽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不能由社团负责人兼任,社团负责人不能干涉财务人员的工作;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不定期对社团会费使用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一旦发生问题,按学校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情况严重者可给予其处分。完善人员管理制度。人员管理是一个科学的系统的工作,需要制度来加以保障[12]。对于人员管理,从社团招新开始,到社团活动开展、演出制度、参赛机制、人员考核、评优,甚至优秀社团干部和社团成员的培训、培养制度等,都要进行科学的整理,加以明确,使得社团的发展有章可循,促进社团科学、有效、健康的发展。同时,针对文化艺术社团的特殊性质,制定专门的相关制度,以有力地推进和保障文化艺术社团的建设。
3.3多样化的活动管理
非艺术类高校对于文化艺术社团建设要实行任务活动多样化的管理。对于不同类型的文化艺术活动,实行各具特色的管理。在推动活动多样化的同时不忽视科学化的管理。活动品牌化。参照科学创新类项目(如挑战杯)等的品牌化操作,经过重点发展和培养,将成熟的活动进一步做大、做强,逐步建立具有文化艺术社团自身特点的系列品牌活动,如艺术节、大型文艺表演等。通过品牌活动的推广和影响力的扩大来增加文化艺术社团的影响力,从而带动校园文化艺术氛围的营造和素质的提高。活动定期化。文化艺术社团根据自身特点做活动计划,使得各类社团在固定的时间有固定的活动。定期化的活动对于社团建设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如合唱社团形成有影响力的合唱团,每年的某个时间形成常项演出任务,从而推动社团的日常训练,使社团活动更具计划性、目的性,也有助于社团整体素质和演出能力的训练和提高。活动主题化。追逐社会热点、把握时代脉搏,同时也结合并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将文化艺术社团的活动主题化。同一主题下,社团根据自身特点开发、组织活动,对于社团活力的提高具有积极的作用,同时,主题文化艺术活动的开展对于校园文化的丰富和良好文化艺术氛围的营造也有着良好的推动作用。活动开放化。鼓励文化艺术社团走出去、请进来,开展校际交流。通过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提高学生审美能力和专业化水平、鼓励艺术实践活动主动与社会对接,从学校走向社会,在服务社会中了解社会、提高艺术水平。
文化艺术热点范文3
关键词: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规制
文章编号:1003-4625(2011)12-0027-04 中图分类号:F830.45 文献标识码:A
2010年国务院联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九部委下发《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大金融业支持文化产业的力度,推动文化产业与金融业的对接,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对我国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在鼓励金融业积极创新以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国家政策指导下,我国大量金融资本涌人文化产业领域进行投资,文化与金融资本开始对接,市场上出现了艺术品金融资本化的创新,其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模式的产生。然而,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这种全新的交易模式产生后,各种问题如交易风险如何防范、投资人的关系如何处理等纷至沓来,组织份额化交易的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也不断暴露出制度设计和管制方面的不足与弊端,种种问题急需得到妥善解决。因此,尽快研究和出台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规制对策,才能使在我国出现的这种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创新能够走得更安全、更远。
一、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产生及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是指将法律允许上市交易的文化艺术品,经过鉴定与价值评估后,以虚拟的若干份额方式进行等额拆分,拆分后按份额享有的所有权以类似于股票交易系统的方式进行公开上市交易。2009年我国首家组织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并为文化艺术品份额集中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相关信息的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法设立。根据《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暂行规则》第6条规定,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职责是为艺术品份额的集中交易提供平台、设施,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职责,监督管理市场行为,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本所对艺术品权属、真伪、品质等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随后这种模式的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在各地纷纷组建,根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1年6月,国内陆续开业的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已有15家,正在筹备阶段的有5家,还有更多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成立在计划中。
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提供的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为实现文化艺术品市场与金融资本市场的有机结合提供了全新方式,大大便利了金融资本进入文化市场,也为文化艺术品价格形成提供了发现机制。“2011年1月26日,天津山水画家白庚延的作品《黄河西来决昆仑咆哮万里触龙门》(简称《黄河咆哮》)与《燕塞秋》在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正式上市,其中《黄河咆哮》上市总价600万元,《燕塞秋》上市总价为500万元。这两件艺术品份额均以1元/份的价格进行申购,开盘当天便涨至2.16元/份。截至2月25日收盘,《黄河咆哮》报收6.21元,月涨621%,市值从600万元达到3726万元;而《燕塞秋》报收5.75元,月涨575%,市值从500万元涨到了2875万元。涨幅让人瞠目结舌。”而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也一度成了全国投资者、金融与艺术机构,以及各种媒体关注的焦点和热点,掀起了艺术品投资热潮。这对于解决我国民族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不够充分、节奏较缓等问题,无疑是一支强心剂。
然而,在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迅速发展、市场日益火爆的同时,各个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体制漏洞、交易风险、透明度不足等各种问题纷至沓来,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也因为负面新闻不断,合法性、公平性遭到公众质疑,被各种批评的声音推到风口浪尖而一度陷入停滞,到2011年6月才逐步恢复正常营业。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是我国首创的金融资本进入文化市场的交易模式,作为新生事物,难免出现各种新问题急需规范:比如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之后,如何理顺各个投资人之间的关系;文化艺术品的保管、展示等收益处分权如何行使;交易中的风险包括艺术品的真伪、灭失等如何承担;艺术品的鉴定、评估如何客观公正地完成等问题至今没有明确的规范,各地文化艺术品交易所都自行制定自己的交易规则,许多做法大相径庭。各地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也都是由地方政府批准设立,由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缺乏统一的设立标准、运行制度、监管办法和监管主体,这些都势必严重影响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正常发展和文化艺术品份额交易市场的交易安全。如何对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这一金融与文化结合的独特模式进行规制,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急迫课题。
二、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法律规制的路径选择
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模式的出现是在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背景下出现的,根据《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暂行规则》第4条规定,艺术品份额交易模式是指将份额标的物等额拆分,拆分后按份额享有的所有权公开上市交易的方式。份额标的物指在本所上市交易的同一份额代码所指向的艺术品或艺术品组合。份额交易模式的核心在于将标的物的权利拆分成若干等份份额进行销售,份额买受人可对所持份额再行转让,各份额持有人之间形成对份额标的物的共享权益的关系。那么,以何种法律、何种方式来规制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这需要确定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法律性质。对此在实践中形成了以下几种观点:
(一)以《物权法》共有规则来调整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及其不足
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标的物一般包括书画雕塑类、玉器珠宝类、金属器类、陶瓷类、著作财产权类等其他允许交易的艺术品,这些标的物大多是有形的动产,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实质是把标的物的权利拆分成若干等份的份额进行销售,投资人按照自己购买的份额享有权利,在许多人看来这正好符合《物权法》对按份共有的规定。按份共有,又称“分别共有”,指数人按应有份额(部分)对同一项财产共同享有权利、分担义务的共有。《物权法》第94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中,各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依据其不同的份额确定,这也符合份额化交易的结果,如果交易的标的物是著作财产权,各个投资人也可以对标的物形成准共有。目前许多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就是根据共有规则来处理投资人之间的关系,《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暂行规则》第16条规定,投资人按本规则规定享有份额交易权,购买并持有份额即成为该份额标的物的共有人。共有人应遵守本所共有人公约,依其所购买的份额与其他共有人按份共有份额标的物,
对份额标的物享有相应份额的所有权,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郑州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也制定了文化艺术品共有人公约,规定按郑州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制订的规则保留份额的持有人或购买并持有份额的投资人会员是该文化艺术品的共有人。
从本质上讲,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对象是文化艺术品之上的物权等财产性权利,可以形成共有。然而,按照传统民法按份共有规则来处理、规范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后各投资人之间的关系,显得力不从心。第一,根据《物权法》第96条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后的共有人,可能成百上千,就管理共有财产达成一致几乎不可能,而各共有人都行使管理文化艺术品的权利和义务,则在实践中无法实现;处分文化艺术品或作重大修缮的,应当召开大会经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则成本过高,共有人之间另行约定,则在操作上也因人数过多难以达成一致。第二,传统按份共有中,共有人当然享有优先购买权;《物权法》第101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文化艺术品份额持有人转让自己的份额时,其他持有人如果都行使优先购买权,则难以处理。第三,传统共有关系是一种私人关系,其内部共有无需对外公开,而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过程中,份额的销售、转让等对社会公众公开,《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暂行规则》第九章还专门规定了信息披露,其第77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艺术品持有人、发售商以及相关机构等在份额发售、承销、上市交易过程中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相关机构和个人。第78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根据本所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79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信息披露时间的及时性和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实践中,虽然各个文化艺术品交易所都按照共有制度制定份额化交易过程中份额持有人之间的关系规则,但考虑到共有人过多,在行使共有权上无法操作,都要求持有人将共有物的保存、改良、维护、投保等权利行使授权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如《郑州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文化艺术品共有人公约》就规定,共有人取得文化艺术品份额的同时,视为同意授权本所全权代表共有人对标的物进行维护、修复、投保、展示等。这正是看到以传统共有关系处理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不足,其根本原因在于份额化交易是资本市场、金融体系催生的时代产物,传统民法已鞭长莫及。但如果有份额持有人不愿授权文化艺术品交易所行使份额共有权,如何处理?如果强制投资人购买文化艺术品份额时,必须授权文化艺术品交易所行使份额共有权,则又有侵权之嫌。
(二)以《证券法》的相关规则来调整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及其不足
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在各个地方试点运行后,一些调研部门指出,通常的文化艺术品交易指的是物权转让,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方式虽然以艺术品为标的物,但更多的是考虑艺术品投资增值的金融特性,具有标准化拆分、公开发行和连续易等明显的证券化交易特征,不属于文化产权交易范畴,应参照适用《证券法》及其相关规范。
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是将艺术品以虚拟的若干份额方式进行等额拆分,拆分后投资人按份额享有的权益以类似证券交易系统的形式进行公开交易,交易转让以证券化的方式完成,并不涉及标的物实物的交付,与一般动产转让需交付标的物不同,具有证券化交易的鲜明特征。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制定的交易暂行规则,也仿照我国《证券法》的立法结构制定了总则、艺术品份额发售、艺术品份额交易、登记结算等规则。但笔者认为,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中的份额发行、转让不同于《证券法》所指“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我国《证券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而股票是股权凭证,股权是股东向公司出资而具有股东身份的人享有的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反映的是股东与公司之间以及股东之间的关系;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股票、公司债券反映的是投资人与公司两种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标的是文化艺术品之上的权利,反应的是人对物的支配关系,两者之间的区分泾渭分明,并不能用《证券法》的规则来处理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中发生的法律关系。比如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为股份公司,发行人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但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中的份额发售,出卖人为文化艺术品的合法有权处分人,其可以委托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代为发售,但发售的收益由出卖人享有,只要文化艺术品为法律允许交易的标的物,以份额化交易方式出卖文化艺术品并不需要经过国务院相关机构批准。再比如,《证券法》所指的信息披露,是要求上市公司对经营和财务重大信息进行披露,但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中的出卖人却并无经营和财务信息可以披露。
许多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在发售艺术品份额时,要求由不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认购,形成按份共有。设置200人门槛,正是为了规避《证券法》第10条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规定。但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并不必要设置这个约束,它与《证券法》并无必然联系,至少在国务院依法作出认定之前,不能适用《证券法》的规定。
(三)借鉴资产证券化的相关规范来调整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及其不足
有人提出,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能否借鉴国外资产证券化的相关规范进行立法规制?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传统的证券发行是以企业发行股票、债券为基础,而资产证券化则是以特定的资产为基础发行证券。其中不动产证券化与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颇为类似,但又不同。不动产证券化指通过某种组织性活动(如信托),将直接投资不动产转变为间接投资证券化的过程,是将不动产物权转换为可以流通的小额债权或股权;不动产证券化中证券化发起人应于不动产原权利人处取得权利后,方可进行资产组合。而后,发起人还要将该权利组合转让给特殊目的公司或有限合伙甚至信托机构,最后由特殊目的公司、有限合伙或信托机构作为
权利主体发行证券于投资者,投资者取得债权或股权证券。不动产证券化过程中,可能经过数次权利主体的变化,而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投资人取得的是类似物权的权利,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出售人是文化艺术品份额的合法处分人,它与不动产证券化在许多法律关系上有本质上区别。
综上所述,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目前缺乏可以适用的专门法律规范,其作为一种金融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路径创新,必须在传统立法基础上,进行创造性的专门立法,才能适应规范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需要。
三、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法律规制的内容
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法律规制,需要在传统立法的基础上,针对新出现的问题进行专门立法,立法层次上可先出台行政法规或者多部门联合规章,形成多部门法律法规共同规范的局面。
(一)以专门立法建立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基本法律规制体系
第一,建立文化艺术品的鉴定和评估制度。目前行业通用的鉴定、评估程序和规则尚未建立,当前艺术品市场鱼目混珠,严重危害交易安全,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一方面做着推介、销售艺术品的宣传,组织影响着艺术品的鉴定和评估,却又不承担任何责任,对欠缺相关知识的投资人不利。为了规范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行为,应该建立客观中立的第三方鉴定和评估机制,鉴定和评估机构既可以由交易的当事人自己选择,也可以由交易当事人委托文化艺术品交易所选择确定;要建立鉴定和评估人员、机构的责任制度,区分人为风险和正常的市场交易风险,只有正常的市场交易风险可以由投资者承担。
第二,规范文化艺术品份额持有人之间的关系。文化艺术品份额持有人之间在本质上属于共有文化艺术品的关系,可以改造传统民法的共有规则,成立由文化艺术品份额持有人组成的持有人会员大会,按照持有的份额比例在会员大会上行使表决权,由会员大会形成的多数人决议决定文化艺术品的保管、收益、处分、投保等权利行使问题,会员大会也可以决议将上述权利委托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代为行使。同时为了避免多数人决议损失少数投资人的利益,对于决议持反对意见的份额持有人,可以以市场价格要求其他持有人收购其份额。
第三,建立文化艺术品份额的转让机制,文化艺术品份额的转让不同于传统物权转让,是一种证券化的权利转让,要针对此建立交易规则。比如,要建立份额交易的流通性保障规则,对于份额交易的无效处理,一般不宜适用相互返还、恢复原状等责任。
第四,建立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运行规范。目前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既提供交易服务,有时又参与交易,在份额化交易中有多重身份,但无论如何其不能自己监督自己。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运行规范包括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在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中的地位、职责、权利义务等,要规定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设立条件、组织机构、高管任职资格等。
第五,建立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监管体系,明确统一的监管主体和监管内容、监管手段、监管责任。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作为金融领域的创新,建议由金融业监管部门联合文化业监管部门共同监管。
(二)以传统法律解决交易相关问题
持有人与投资人之间是一种买卖合同关系,对于正常交易中的纠纷,比如交易标的物出现权利瑕疵、在交易过程中灭失、交易涉嫌违法、交易标的不能等情况的处理、可以由《合同法》、《文物法》来解决并进行规范,但考虑到交易效率问题,处理效力应仅及于发生纠纷时的份额持有人,比如正在交易的标的物因被认定违法流通导致交易绝对无效,但对于发生过的交易已不能要求相互返还。文化艺术品交易和保管期间的损坏、遗失、评估价值差异等无法在投资人之间合理分担的损失,要通过保险予以解决,保险合同的签订、履行要由《保险法》规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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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传统文化;动画艺术风格;传承与创新
我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着五千多年的历史,厚重的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国文化的宝贵资源和财富。我国的动画艺术从一开始就非常注重对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把中国绘画、民族工艺、传统戏曲、民间音乐等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艺术充分的运用到动画创作中去,并不断地融合与创新,创作出了《山水情》《哪吒闹海》《大闹天宫》等大量经典的动画作品。这些动画作品不但风格各异,包含了水墨、剪纸、皮影、木偶等多种动画形式,而且还具有鲜明的中国民族风格,特别是水墨动画更是我国所独创的。因此,中国动画艺术的发展离不开对民族传统文化艺术的传承与创新。
一、动画艺术风格中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我国动画艺术风格深受本国民族传统文化的影响,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是我国动画艺术家们将民族传统文化与动画艺术不断融合与创新的成果。它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探索研究过程,充分的反映了我国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式丰富多样,民族风格鲜明。
早在1957年,我国著名动画导演特伟就提出了动画必须走民族风格的道路,中国动画艺术家们积极地从中国传统文化艺术当中汲取营养,并不断探索与创新,从而创作出了许多优秀的动画作品。如《牧笛》《山水情》《鹬蚌相争》等借鉴了我国传统中国水墨画艺术,从而创造出来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水墨动画。《大闹天宫》《骄傲的将军》《哪吒闹海》等借鉴了我国传统的戏曲、年画等民族民间艺术元素。《小鲤鱼跳龙门》《孔雀公主》《九色鹿》《一幅锦》等借鉴了我国传统的装饰画等艺术元素。《猪八戒吃西瓜》《鹿铃》《人参娃娃》《金色海螺》等借鉴了我国传统的皮影、剪纸等民族艺术元素。《神笔》《阿凡提的故事》《曹冲称象》等借鉴了我国传统木偶等民族艺术元素。这些动画片都极具鲜明的民族风格,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得到了世界的认同。
随着美、日动画片的大量涌进,对我国动画艺术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很多的动画片纷纷模仿美、日动画片的艺术风格,忽略了对本国优秀民族传统文化艺术的传承与创新,使得既没有学到美日动画片的精髓,也没有了自己的民族特色,结果导致了近年来我国几乎没有创作出经典的动画片,阻碍了动画艺术的发展。因此,当前我们在动画创作中一方面既要不断地从本国优秀民族传统文化艺术中汲取营养,加强对民族传统文化艺术的传承;另一方面我们在对民族传统文化艺术传承的同时也必须随着时代的进步不断创新,在动画创作中把传统的艺术形式与现代的表现手法很好地结合起来,在动画片中不断加入新元素,创造新风格,使形式风格变得更具有观赏性,符合时代的审美需要,从而创作出更符合现代人的审美及精神需要的优秀动画片来,推动我国动画艺术的大力发展。
二、动画题材中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动画题材的选择是影响一部动画片成败的重要因素,我国几千年来的悠久历史为我们的动画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如神话传说、民间故事、戏曲名段等都是非常好的动画题材,这使得我国的动画艺术家在进行动画剧本创作时有了更多的选择空间,从而创作出了很多经典的动画片。
中国的动画艺术在题材的选择上,一直注重向中国文化丰富的古典小说、民间传说、民谣、神话、民俗等进行取材,有着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如《铁扇公主》《大闹天宫》就取材于我国四大文学名著之一的《西游记》。《哪吒闹海》取材于古典小说《封神演义》。《天书奇谭》取材于明代小说《平妖传》。《小倩》和《崂山道士》取材于《聊斋志异》。而《宝莲灯》《九色鹿》《葫芦兄弟》《女娲补天》等则是以民间故事为基础改编而成的。《骄傲的将军》《三个和尚》《鹬蚌相争》等取材于寓言成语典故。这些动画作品的取材都源自于我国的民族传统文化,充分体现了我国民族传统文化在动画剧本创作中的重要性,它们中的一些作品如《大闹天宫》《哪吒闹海》等不但赢得了我国观众的喜爱,也获得了世界人民的一致好评。
当前中国动画的发展落后于美、日等国家,创作出的优秀动画片也非常少,究其原因,动画剧本创作质量不高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动画艺术的发展,我们在进行动画剧本的创作时,对古典小说、民间传说、神话故事、寓言成语典故等优秀传统文化题材没有很好的利用起来。因此,我们在进行动画题材的选择和剧本的创作时,必须对传统文化题材进行深入的再挖掘与整合,并注重与当前的流行小说、社会热点、流行思潮和色彩、时装、网络内容等流行文化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创作出更多更好的动画剧本,推动我国动画艺术的快速发展。
三、动画形象中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动画形象无疑是一部优秀动画片的关键和灵魂所在,只有创作出好的动画形象,才能把角色的性格特征和故事情节充分地表现出来。许多优秀的动画片就是因为它塑造出了许多鲜活而极富个性的动画角色形象而取得了巨大成功,比如我所熟知的《大闹天宫》中的孙悟空、《哪吒闹海》中的小哪吒、《米老鼠和唐老鸭》中的米老鼠和唐老鸭等杰出的动画角色形象,虽然很多年过去了,我们却仍然记忆犹新。
我国的动画艺术家们在进行动画形象的创作时,非常注重对传统文化艺术的传承与创新,将动画形象的创作与我国优秀的传统艺术造型语言如戏剧、壁画、年画、剪纸、木偶、皮影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创造出了许多具有鲜明中国民族风格的经典动画形象。如《骄傲的将军》中将军的形象就是借鉴了京戏脸谱的元素,赋予了角色鲜明的个性。《大闹天宫》中的孙悟空、玉皇大帝和四大天王等动画角色的形象造型,都取材于中国的传统文化艺术,包含了敦煌壁画、中国戏剧、庙宇艺术及民间年画等多种民族传统艺术元素,从而取得了巨大成功。《哪吒闹海》中的动画角色造型也非常具有民族特色,它融合了中国门神画、壁画及中国戏剧等民族传统造型元素,运用简练的线条、传统中常用的红、绿、青、白、黑等色彩,把哪吒、龙王、李靖等神话传说中的人物生动地展现了出来。木偶动画片《阿凡提的故事》中机智诙谐的阿凡提的造型则吸取了新疆的地域性元素。这些动画作品的角色形象都是从我国民族民间传统艺术中吸取了大量有益的成分,在对传统文化艺术进行传承与创新的基础上创作出来的,因而具有极强的形式感和民族特色,对我国乃至世界动画艺术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对动漫行业的大力扶持,我国的动画市场日渐繁荣,动画公司也越来越多,动画片产量也逐年增大,但是真正让人印象深刻、家喻户晓的动画角色形象却越来越少。究其原因,主要是近年来我国的动画作品都开始模仿日本和美国,却逐渐丢失了我们自己的形象塑造风格,创作的主动性不突出,造型语言单调而重复,严重影响了我国动画艺术的发展。因此当前我们在动画形象创作中必须加强对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并结合当代人的审美需求不断创新,才能创造出优秀的动画形象,大力促进我国动画艺术的发展。
四、动画音乐中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动画作为一种视听的艺术,必须将画面与音乐完美结合,才能真正将影片的主题思想深入表达出来,刻画出经典的动画角色形象,烘托感情等。我国大多数经典动画作品的成功都离不开对音乐的合理运用与深入研究,特别是对民族民间传统音乐的充分运用,以此来增强影片的感染力和民族风格。如水墨动画《小蝌蚪找妈妈》,音乐以中国民族乐器古琴和琵琶为主,画面主要借鉴了我国著名画家齐白石先生的国画风格,优美画面与美妙音乐的完美结合是该片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牧笛》则是把笛声与和谐的自然之音相结合,并大量运用中国南方音乐曲调,再结合中国水墨风格的画面,使影片达到了独特的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艺术境界,美国评论家将其称为“在中国听到的最妙的电影音乐”,并于1979参加丹麦举行的第三届欧登赛国际儿童和青年电影节获得金奖,影片能取得重大的成功是与对我国传统音乐的运用密不可分的。《哪吒闹海》也大量运用了中国传统音乐,如两千多年前的古乐器编钟、京剧中的打击乐器等,再结合具有中国特色的动画角色形象及场景设计,把中国的传统文化艺术完美地融入到动画片中,获得了评论界的一致好评,还获得了多个国家大奖。《阿凡提的故事》充分发掘了新疆地方音乐的特色,音乐的运用使动画片呈现出独特的风情。总之,我国动画能创作出很多成功的作品,是与在对民族传统文化艺术的传承与创新的基础上,充分挖掘和运用了民族民间音乐、戏曲的精华分不开的。
我们在当前的动画音乐创作中,一方面,我们既要重视对民族传统音乐的传承与创新,将我国丰富的音乐资源很好的运用到动画片中去;另一方面,在动画音乐的创作中也必须跟上时代的发展,注意将传统音乐与当前流行音乐的有机结合。
五、结 语
综上所述,中国动画的成功,是与对民族传统文化艺术的传承与创新密不可分的,正是在坚持民族化的基础上,我国动画才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同时,我们也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当前我国动画的发展与美日等国家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中国动画艺术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因此,一方面,我们既要对本国的民族传统文化艺术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坚定不移地从本国的民族传统文化艺术中汲取营养,继续挖掘和弘扬本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对民族传统文化艺术的传承,以其为基础并吸取当代文化艺术新理念,构建起独特的动画艺术风格;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在坚持传统化、民族化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其他国家的文化审美趣味,不断进行动画艺术语言的探索与创新。只有这样才能使中国动画艺术获得更好更快的发展,创造出更多经典的动画作品,使中国成为名副其实的动画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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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热点范文5
农村地区的信息,虽然不及城市丰富便捷,但是如果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如网络、报刊、电视等,就不会因此成为与世隔绝的桃源人。了解社会动态,关注社会,做生活的有心人,是现代社会对每一位学生的要求,也是新课标对每一位教师的要求。其中利用热点话题是较为有效的途径,它能激发学生兴趣,使学生主动积极参与到社会中,去感受、去思考、去讨论、去探索,密切学生与生活的联系,促进学生积极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的形成,培养社会主义道德品质,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语文实践能力。近年来,国际形势错综复杂动荡不安,叙利亚、伊朗、埃及、乌克兰,一个个国家陷入了动乱和内战中,为了让学生对国际形势有所了解,我设计了“战争与和平”的主题活动。在活动中,要求学生收集关于叙利亚的资料、信息,学生通过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种渠道搜集了有关资料,充分地了解战争的原因与过程,认识到霸权主义对世界和平的危害,认识到我国维护和平稳定的意义。很多学生在这次活动后养成了看电视新闻,看报纸的习惯。
(二)风俗文化
农村的风俗文化具有浓郁的民间色彩,它是课程资源本地化的重要体现。了解本地风俗,挖掘其中丰富的人文内涵,认识本地乃至中华文化的特点,领略它的博大、丰厚,从中吸取营养,从而培养热爱家乡、热爱祖国的感情。斗门区历史文化底蕴丰厚,民间文化艺术品种繁多,每年春节期间均举办民间文化艺术大巡游,莲洲舞龙、皇族祭礼斗门水上婚嫁、三灶鹤舞各呈风采,这是学生了解本地风俗的好机会。其中本地乾务“飘色”有着几百年的历史,是珠海市和斗门区各大节日中不可缺少的民间艺术表演节目,也多次应邀参加港澳和周边地区的大新喜庆活和文化艺术交流。在学习课本有关风俗文化生活的文章时,我设计了一个“我有我色彩”的专题活动,让学生去了解乾务镇独具特色的文化活动———飘色,要求学生用相机拍下“飘色”时的照片,了解“飘色”的起源、表演方法以及文化意义,让他们认真调查、访问,并作好笔记,写出调查报告。课程资源本地化,就近取材,大大丰富了农村的语文教育。
(三)日常生活
从学生的生活出发,从学生熟悉的文化生活和社会实际中选取学生关注的问题,从中选取学生关注的问题,既使课程内容贴近学生的认知、情感,又方便学生的参与近距离的直观性、感受性。使课程内容贴近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点,既符合儿童的需求,又较好地体现了课程统整性明显的特征。我们生活在海边。如何从中寻找教育资源呢?学生父母大多数从事捕渔工作,我于是设计了“大海•故乡”主题活动,让学生走近海边,走进渔船,了解大海和捕鱼过程,了解渔民的生活,从中通过活动学生了解了渔民的工作情况,并从中体会到其工作的性质、艰辛以及他们工作所创造的价值,激发了学生对渔民的敬佩之情,并进一步让他们理解“珠海”“渔女”的象征意义,使他们在对海上人家了解的基础上培养对故乡的热爱,对故乡人民的敬仰,最后“海上人家”的专题展览,让学生展示自己的学习成果,用采访录、相片、感想等对故乡的热爱之情,树立了自觉维护大海,维护自然的使命感。之后,再通过“设计一份礼物———表真情”主题活动,让学生说出自己的所感、所悟。还有学校也是学生最熟悉的地方,这里有自己的历史,有朝夕相处的老师和伙伴,有自己的农村特色。我们可以引导学生把它作为学习和研究的对象,让他们由融入学校来融入社会,热爱学校来热爱生活,并在综合实践中提高学习和运用语文的能力。我设计了“学校,我们的家”这一专题活动,学生通过“前人的足迹”、“为老师画像”、“他(她)为学校增光彩”等等的活动,对学校由陌生到了解,对学校的感情也从自卑转化到自豪,在熏陶感染中,不良行为减少了,维护学校的责任感增强了,爱校的好品德形成了。并在自主设计、组织、评价的综合性学习中培养了合作探究的好习惯,提高了写作、口语交际等语文能力能力。
(四)自然
文化艺术热点范文6
【关键词】校园文化建设思想政治教育 关系
教育部思政司《关于2006年推进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出:“高校校园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对于推进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高等学校应把搞好校园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迫切任务之一。
一、校园文化的内涵和功能
校园文化这一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从狭义上理解,校园文化就是指校园艺术教育和学生课余文化活动,其主要内容是对大学生进行文化艺术和审美教育,组织各类艺术社团,开展各种文化艺术活动,丰富大学生的校园生活,提高他们的文化艺术修养、道德情操和审美情趣。从广义上理解,校园文化是指在长期的办学活动中形成的、为全校师生员工共同遵循的价值标准、基本信念和行为规范,其内容主要是教育方针、培养目标、校风学风,同时包括校园德育管理和文化艺术活动。综上所述,校园文化应包括学校的办学思想、价值观念、道德情感、传统精神、校风学风等内容,它们体现了学校特有的文化氛围和学校独有的人文精神。它具有以下功能:第一,育人导向功能。第二,渗透和熏陶功能。第三,管理和规范功能。第四,传承、融合、创新文化的功能。
二、正确认识高校校园文化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
1.校园文化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效载体
校园文化是以课堂文化和课余活动为主要形式的,以校园为空间的多方面、多类型的文化活动,它通过特定的人文环境的熏陶和渗透,将其长期培育和积淀的专业精神与传统作风,形成为该环境中人们共同的理念追求、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并不断作用于全校师生员工,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进而实现以德育人的目标。校园文化是一种特殊的育人氛围,重在潜移默化地进行渗透和教育,它像一只无形的手,指导着学生们健康发展。无论学生愿意与否,只要长期置身其中,肯定会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校园文化所倡导的精神、所形成的氛围的熏陶和感染,并将这种精神逐步地内化为个人的思想意识和行动。
2.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主导着校园文化建设的方向
高校校园文化要体现出社会主义文化的基本属性和原则,遵循党的教育方针,这样,校园文化建设就离不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引导。校园文化建设要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题内容,接受理论的指导;校园文化建设要以人为本,尊重人的价值和主体精神,开发人的智能,同时,要以科学理论武装人,提高人的觉悟;校园文化建设要有明确的目的,那就是要用先进的思想和先进的文化教育人,影响人,把学生培养成“四有”新人。
3.校园文化也给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新的启示
校园文化以其开放性、适应性的特点与社会有着密切的联系,社会上最新的思潮与时尚都会被敏感校园文化所吸纳。对此,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不能自我封闭,必须密切关注社会文化的“热点”和学生思想的“兴奋点”,更新观念,改进工作,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紧迫感,及时引领学生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三、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促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突出校园文化主旋律
校园文化作为学校教育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应体现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高校要立足于营造良好的校园小气候,大力宣传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弘扬传统美德,表彰好人好事。根据大学生在不同时期思想认识上的困惑和特点,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功能,培养大学生良好的思想情操与生活情趣,促进校园文化建设,使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热爱集体的观念深入人心,在大学校园内形成一种抵制歪风、弘扬正气,鄙视陋习、崇尚文明的良好氛围。
2.加强校园科技文化建设,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高校是知识密集型单位,大学校园中的“科技热”是符合知识经济发展要求的。学生参加校内科技活动,是培养学生动手操作能力、激发创造力的重要途径。校园的科技活动,顺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当代大学生素质和新的人才标准的要求,顺应了培养大学生参与意识、竞争意识和创业意识的要求,顺应了学校和广大教师为培养高质量人才探索新渠道、建立新平台的要求。
3.强化必要的引导和指导,发挥教师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关键作用
在校园文化建设中,教师必须全面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当前,伴随着社会文化对校园文化的冲击,一些非主流文化的负面影响渗透到校园这块净土中。所以。必须克服教师中普遍存在的“教书”和“育人”相脱离的弊端,在充分体现学生在校园文化活动中主体作用的基础上,必须采取措施“使高校教师既成为引导校园文化活动发展方向的航标,又成为指导校园文化活动提高层次的专家”。
4.实现校园文化建设与思想政治教育的良性互动
思想政治教育对大学生价值观、道德观及个性培养上是起导向作用的。校园文化中丰富多彩的活动充实和发展了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校园文化中起导向、灵魂作用的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又影响、改造和创新着校园文化。因此,我们必须将思想政治教育寓于校园文化活动中,实现校园文化与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良性互动。
四、小结
建设高品味的校园文化,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对当今大学生全面成才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因此,要深入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把校园文化建设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紧密联系起来,才能抵制各种不良文化对大学生的侵蚀和影响,才能实现大学生思想品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心理素质的协调发展,才能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有用之才,国家需要的栋梁之才。
参考文献:
[1]教育部思政司关于2006年推进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z].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