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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与金融工程的区别范文1
科技与金融结合涉及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各类金融机构、创司、资本市场、政府政策引导等各个层面,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
科技型企业是指产品的技术含量较高,具有核心竞争力,能不断推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不断开拓市场的企业。一般分为二类:一类是通常意义上的科技型企业,主要从事信息、电子、生物工程、新材料、新能源等技术产业领域的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另一类为以客户信息和偏好开发供应链管理或特许经营、知识密集为特征的公司。近年来我市科技型企业发展迅速。2012年,我市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5家,2013年,有望新增高新技术企业达20家。科技型企业主要以生物化学、新材料、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等为主。我市科技型企业在科技研发方面加大投人,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15%-30%左右,研发人员数占企业人数的20%以上,基本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技术和产品。
目前,我市主要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储银行、朝阳银行、朝阳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等。银行仍是各类企业包括科技型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但银行对科技贷款是持审慎态度的,原因是:一是资产抵押问题。现行信贷管理制度基于安全性原则,银行贷款必须有符合条件的抵押资产,且信贷产品、信贷担保、业务流程、风险评价等主要还是面向传统产业客户和传统有形资产,末根据科技企业的特点建立服务支持系统,也没有放宽对科技贷款的风险容忍度,导致银行不能进行信贷投入。二是操作成本问题。目前银行信贷业务流程对大额和小额贷款、对科技企业和传统企业没有区别,导致操作科技型中小企业小额贷款的综合成本相对较高。三是银企双方沟通不够。科技型企业和科技机构与银行的合作深度不够,银行不愿意在不能分享企业发展收益的情况下承担更多风险。对科技企业银行贷款,目前仅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机制和渠道,市财政承担50的担保代偿风险。
1、创司运作困难,上市融资明显滞后
创司在促进科技型企业成长中发挥着难以替代的作用。我市创业投资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资本规模不大、投资本地不够和专业人才缺乏。创司在我市的发展面临诸多困难。一是创业投资的多元投入机制不完善。二是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创新、创业项目的初期支持有待加强。三是市财政对创业投资的扶持力度有待加大。四是相关创业投资政策有待修订和完善。可见,我市科技与金融结合的现状不容乐观,需要我们厘清思路,转变观念,找准切人点和主攻方向,方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2、提高对科技金融结合本质的深刻认识
国家把科技与金融结合问题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出台了试点方案,这恰恰说明了现实中科技与金融“两张皮”问题比较突出,迫切需要解决。首先科技金融结合是一种创新活动,是将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相结合的创新活动,既然是一种创新活动,就允许探索和试验,点上突破带动面上推广。其次科技金融结合是一种技术一经济范式,是新兴产业兴起不可或缺的两个内在要素。要将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统筹考虑,不能只关注科技创新本身而忽视了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体系创新。再次科技金融结合是科学技术资本化和金融资本有机构成提高的过程,是科技和金融高层次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也是被发达国家经济成功运作证实了的宝贵经验。
3、完善科技投融资服务体系。坚持以政府为引导、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化为方向,完善地方金融服务体系。可考虑以市属国有投资公司金融业务为基础,打造集担保、典当、创投、基金、租赁、保险、产权转让等金融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体系,通过金融资源整合,形成规模,贯彻落实政府意图,为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服务。
4、扩大股权融资规模。围绕发展股权融资,着力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发展科技创业风险投资。首先,要完善配套政策体系,给创业投资企业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尽可能简化国有创业投资的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其次,要完善创业投资投人机制,壮大创业投资基金规模和种类。应建立财政资金持续长期投人的机制,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创业投资,通过多样性方法和相关政策逐步使民间资本成为创业投资主力。再次,完善信息平台,建立健全项目、孵化器、创业投资、人才共通的信息平台,使信息能够更准确更快捷的流通;加快创业投资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外部引进、内部培养等各种手段,尽快培养出一支我市的专业创业投资基金队伍,助推我市创业企业产业的升级。二是设立种子基金,扩大现有产业基金的范围和规模。以国有投资公司为主体,积极引进社会资本,组建种子基金;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攻方向,在现有产业基金的基础上,扩大规模,设立其他产业基金。三是积极推动科技型企业资本市场融资。建立科技型企业和转制改制科研院所拟上市储备库,研究制定上市培育的政策措施,培育一批具有上市前景的科技型企业。同时,积极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朝阳市产权交易所进行技术产权交易和股权转让。支持中小型科技企业加大场外交易市场或创业板上市。应积极扩大和深化与各银行类金融机构的联系和合作,通过鼓励开发新的金融产品、推进县区实施政府性资金存放金融机构管理改革、进一步优化考核激励办法等多管齐下,激励银行加大工业企业贷款投放。
三、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政策建议
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引导。为充分发挥政府在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中的重要作用,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1、进一步做大担保、典当、融资租赁、小贷公司等类金融机构。这些类金融机构是除银行之外的债权融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地方政府可施展影响力的融资工具。政府可通过贷款贴息、租金补贴、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担保、典当、融资租赁、小货公司为科技创新提供金融支持。继续推进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工作,深入探索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机制;积极鼓励典当行开展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企业业务,出台相应的奖励政策,如典当企业支持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可以采取退税、享受利息补贴等形式;支持融资租赁公司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进一步做大小贷公司规模,政府引导小贷公司扩大针对中小型科技企业贷款范围,设立科技小贷公司,解决中小型科技企业短周期、小额度贷款问题。
2、支持科技型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集合债券。企业债券和集合债券是企业直接融资的很有效的方式。地方政府应加大推动力度,创新担保模式,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力求有所突。
金融科技与金融工程的区别范文2
关键词:城市商业银行;新会计准则;难点和对策
2007年9月,中国银监会下发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的通知》,要求城市商业银行从2008年起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提高我国城市商业银行会计信息质量,完善风险管理,提高经营水平,加强银行监管,促进银行业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结合城市商业银行的业务特点、管理水平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找出执行新会计准则的难点,采取具体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是城市商业银行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必经之路。
一、城市商业银行执行新会计准则的难点
1.财务承受能力不强
城市商业银行普遍存在资产规模相对较小、资产质量较差、长期盈利能力水平不高的难题。执行新会计准则,对银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产生重大影响,对财务承受能力低的城商行来说有相当大的压力。比如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原来作为短期投资或长期投资核算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适用该准则,根据该准则,金融资产按用途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计量,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这与目前按五级分类标准计提减值准备的差异很大。比如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人员富余,急需进行人事机构改革的城商行来说,大量内退和离职人员的辞退福利对内退计划颁布实施当年的当期损益具有很大的影响。
2.资本充足率的影响
随着城商行业务的发展,所需的监管资本日益增加,但城商行尚未形成有效的增资渠道。执行新会计准则,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频繁变化会增加银行资本的波动性。新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将原在表外披露的衍生工具纳入表内反映,将改变加权风险资产的计算结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和按可收回金额或现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减值准备的规定都会影响附属资本,从而影响资本充足率。在监管部门未根据实施新会计准则带来的变化而调整资本充足率计算的情况下,将影响到监管指标的考核。
3.商业银行的信息处理系统不能满足需要
城商行的信息处理系统一直落后于业务的发展,科技规划和投入明显不足。核心系统和管理系统大多局限于传统的核算和反映。银行的机构网点繁多、业务量大、信息采集的工作量多、业务面广,这些都要求有良好的信息处理系统。而目前商业银行的数据管理缺乏统一的管理部门进行整体规划,部门间指标口径不一致,难以共享;数据管理缺乏一贯性,原始数据资源欠缺,历史数据的保存不规范,难以满足信息披露的连续几年数据的对比分析的要求等。同时信息披露的数据不能完全从业务系统中直接得到,往往需要对大量业务数据进行综合提炼才能得出数据。
新会计准则对信息处理系统的依赖程度很高,现有系统无法满足需求。如根据新会计准则的需求,资金业务系统需要实现以下功能:金融资产的四分类;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包括按实际利率计息、公允价值计量等;减值;终止计量;债券回购和拆借的会计核算;报表披露等复杂业务的处理;同时新会计准则大量引入“现值”概念,比如将贷款区分为未减值及减值贷款,涉及的信息内容和传统上的应计和非应计贷款有很大区别,由此所产生的贷款及应收息科目将主要反映“摊余成本”。
4.风险控制体系薄弱,风险识别能力不足
对于一直处于“一城一地”的城市商业银行来说,风险控制的意识不强、风险控制体系比较薄弱、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相对较差。大部分银行虽然已经建立了现代公司治理架构,但是在职责划分上还不够清晰,信息系统建设普遍薄弱,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缺乏经验丰富的人员及有效工具或方法来进行自我评估及识别企业的风险。
比如新会计准则要求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表内确认和计量,这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具备完善的风险管理政策、金融工具估值技术等,而目前金融风险的确认、计量和分析技术,是国内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薄弱环节。在利率风险管理方面,全面引入公允价值后,银行业会计核算将与复杂的资本市场和宏观经济环境更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市场环境的变化对银行的影响将会通过会计信息反映出来、当市场利率水平变化时,金融工具的重估价值随之产生变化,从而导致银行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波动。
5.专门技术人才的储备不足
由于多方面制约,城市商业银行的高素质人才比较短缺。没有具备足够的熟悉新会计准则的财会人员和具备拥有丰富财务判断经验的业务人员是实行新准则的缺陷之一。由于新会计准则中对于金融衍生工具的计量和资产负债披露中加入了公允价值判断的内容,大量业务需要会计人员进行专业判断,对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及风险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商业银行进行会计核算的难度。同时,新准则在诸多方面对旧的会计理念形成了冲击,如果在没有足够人才储备的条件下执行新的会计准则未必能够真实的反映银行的经营水平和经营效果。
二、城市商业银行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对策和措施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不仅是会计计量模式的变更,更是对现有业务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管理理念的一个巨大挑战。商业银行全面实施新会计准则,将是一项从观念到实践、从会计科目到核心账务系统升级、从前台操作到后台管理的系统工程,需要一系列的应对措施,才能实现向新准则的顺利过渡。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银行管理水平
新会计准则体系对银行会计信息的披露提出了更高要求,财务报表体系更加完整,披露内容更加丰富、透明。为此城市商业银行需要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入手,确保城市商业银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都能有效地发挥其在公司治理和内部监督方面的职能,扩大监管部门、企业内部各层面、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与企业的沟通与交流,促进有效的激励、监督与约束机制的构建,有利于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设现代企业制度。
新会计准则体系赋予企业管理层对企业经济行为确认、计量、列报等很大的决定权,这就要求管理层必须理解准则阐述的关于公允价值、资产分类、实际利率等概念的含义,并将这些知识和理念运用到银行的日常运营、流程改革和系统改造中,利用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设计合理的业务流程,提高银行的管理水平,识别各种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风险。
2.建立健全保证新准则体系贯彻实施的配套制度
实施新会计准则,是一项需要全行员工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财会部门及各业务主管部门都应加强对新会计准则的研究,不断建立健全保证新准则体系贯彻实施的配套制度,比如现行的会计核算制度难以适应新准则中所要求的金融资产、负债分类方法,财会部门需要按照新准则的要求,及时修订内部会计核算制度,规范会计核算,从制度上保证准则的具体落实。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对各产品领域进行全面梳理,包括现有的业务管理模式、操作流程、产品设计思路、电算化系统状况、税务影响等方面与新会计准则进行对照,寻找存在的差距,研究具体的解决方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
3.加大科技投入,提供坚强的数据系统支撑
针对信息系统建设薄弱的情况,商业银行需要制定明确的中长期信息科技发展规划,加大科技投入,引进高科技人员,构建先进的信息科技平台,集中管理业务和财务数据,并制定相关的信息管理政策。推进信息系统建设来提高新会计准则执行的可操作性、及时性,以避免人工操作可能导致的错误、主观性误差等问题,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满足新会计准则关于风险管理信息的披露要求,以先进的金融工具技术满足新会计准则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的要求。
4.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改善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
构筑城市商业银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需要贯彻全面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政策、金融工具估值技术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全面提升从风险识别、分析到内部控制的综合管理质量和效率,实现从管理层到操作层面、由一线业务部门到后台职能部门的全方位风险管理。比如针对新会计准则关于衍生金融工具进行表内确认和计量的要求,商业银行要尽快提高对金融风险进行确认、计量和分析的技术,提高对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识别和管理能力。
5.加强学习和培训,培养适应新会计准则要求的从业人员
新准则的实施,无论从系统性、复杂性和技术难度等方面,都对其使用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商业银行需要组织全方位、各层次的培训工作,全面提高财会人员和其他相关业务人员的专业素质,确保新会计准则深入人心,保证财会部门及业务部门的所有员工都熟悉新准则、会用新准则。
只要银行管理层和全行员工高度重视,统一规划,周密部署,明确分工,加强协作,提高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自觉性,早准备、早布置,就一定能保证城市商业银行按时执行新会计准则,确保各项业务和会计工作正常、有序地运转。
参考文献:
金融科技与金融工程的区别范文3
(一)发展现状近年来,广东在财政科技投入和银行科技信贷结合、科技金融与科技资本市场结合等方面作了很多尝试和创新,形成了科技与金融互动的良好局面,形成了一条有广东特色的科技金融路子。首先,广东省政府科技经费投入保持逐年稳定增长,财政科技拨款额稳步增加,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力度加大,R&D经费投入强度进一步提高。在地方财政科技拨款上,2008与2010年广东均排名全国首位,2009年排名第二位;2010年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全省财政支出的比重为3.96%。另外,广东省除拟设立200亿元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和海洋科技等产业外,自2009年开始,广东省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从2012年开始,省财政将每年安排超过1亿元信用保险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支持广东省科技企业积极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小微信保易专项保险和进口信用保险。其次,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越来越多,目前广东省共有创业投资机构2800多家,管理资金规模超过3500亿。第三,科技资本市场正在完善,目前广东已构建了包括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三板市场在内的多层次科技资本市场;包括技术产权交易所在内的OTC市场正在探索中前进,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债务性融资市场则相对滞后,目前仅有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的中小企业集合债。截至2013年6月份,辖区共有上市公司184家,总市值1.1万亿元,分别较2006年底增长1.3倍和3.18倍;证券公司5家,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分别为1027亿元和387亿元,分别比2006年底增长1.32倍和5.62倍;期货公司11家,期货营业部88家,较2006年底增长4.5倍;基金管理公司3家,基金规模达3510亿份,较2006年底增长4.25倍。第四,科技贷款市场已形成商业银行科技贷款、政策性商业银行科技贷款和民间金融科技贷款共同发展的局面。2008年,国家开发银行和广东省合作,由广东省拨出1亿元设立“贷款风险准备金”,国开行将在五年内配套180亿元风险贷款用于科技企业。第五,科技保险还处在探索阶段,《广东省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首次提出发展科技保险,试行并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目前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的产品的保险已经逐渐开展,比如由惠州市科技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和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推出的针对惠州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保险;而针对科技活动的保险和针对科技金融工具的保险则仍未有相关产品或案例出现。第六,科技金融环境基本上有效、开放的运行。目前,广东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正在全省展开,担保体系建设也在有效开展,针对企业管理人士的培训也开始逐步推进。挂牌在番禺节能科技园的广东省科技金融聚集区,是广东为加强科技金融环境建设的新举措。
(二)存在问题尽管广东在科技金融各方面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探索,但是步子仍不够大,所取成就与广东经济大省的地位仍不相符。目前,广东省在科技与金融结合的工作机制、政策机制及效益评估方面的成效还不能满足广东科技企业技术升级和经济转型对金融的需求。广东科技金融发展遇到的主要问题如下:1.思想意识上有待进一步统一首先,很多人认为科技金融是市场行为,政府不应干预;因此,坐视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不理。其次,还有观点认为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抵押担保缺失、生命周期短这两个固有特点,政府必须全额出资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政府完全不引导,不监管,大量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企业将很难生存下来;而另一方面,我们在一些地市调研中发现,有些地方的政府片面以为风投是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唯一手段,因此积极成立风司;结果是:风投由于趋利避险本性都盯着上市企业,而上市公司并不缺钱;担保公司不搞担保,搞高利贷,地下钱庄;真正需要钱的中小企业仍然贷不了款。2.缺乏科技金融参与各方的顶层设计科技金融要想获得发展,必须明确各参与主体的角色和利益,必须规划各参与方的参与模式。政府、银行、企业、保险、担保等各参与方应发挥什么作用?政府应在什么阶段介入?以什么角色介入?介入到什么程度?银行如何在现有体制下进行金融产品创新?保险机构应怎样配合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从顶层进行设计。3.科技金融统计指标体系亟待构建市场上有大量的处于发展早期的科技企业融不到资,而同时又有大量的各种资本在寻求出路,引起错位的一个很大原因是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企业、政府、机构都需要一个能洞察各方需求的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而缺乏科学可行的科技金融统计指标体系和相应的科技金融结合效益评价系统是构建功能齐备的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的主要障碍。4.科技金融培训机制有待于分层次全面展开产业链要完整,需要创新链支撑,创新链要完整,需要资金链支撑,资金链要完整,需要熟悉资金运作过程的管理人士。而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往往都是企业开发人员,他们专注于技术研发,而不擅长营销、融资等商业模式;金融界人员不懂产业链,不懂科技规律,不懂知识产权,因此不敢放贷。这种困境彰显复合型人才的缺失,因此促进科技金融结合应从人才培养上开始,金融人才应先了解产业链、创新链、才能开始去从事金融;而企业技术人员同时又是管理人员的应加强企业融资、营销等商业技能。
二、促进广东科技金融结合的对策
科技金融工作是一个涉及面广的系统工作,它的大力发展依赖于各参与方的主观积极性。随着广东省《关于全面推进金融强省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的,进一步明确了广东的金融强省战略,而科技金融也晋升为广东要大力发展的五大金融之一。因此,笔者根据以上分析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必须形成两个方向的合力,即横向层次的合力和纵向层次的合力在同一层面上,要通过协调机制、联席会制度等组织方式,充分调动科技厅、金融办、发改委等政府的工作积极性;要充分引导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的参与性,让他们意识到参与科技金融工作并非政治工作,而是政府主导并规范的市场投资行为;要加大对科技企业关于投融资信息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创新创业的有利局面。在此基础上,各参与方要形成上下一致,上行下效,操作规范,监督有效的纵向同心协力模式;应明确目标、使命,运行机制,行动纲领。目前的很多做法只是个案,需尽快沉淀为机制,这样才能满足大规模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已有的实践表明,在科技金融发展的第一阶段,政府应责无旁贷,也要当仁不让地发挥绝对主导作用,否则科技金融工作就如一般散沙,互相推让,结果就是互相之间做做样子。党的十报告明确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因此政府应在以下层面有所作为。首先,由政府全额出资扩大种子基金规模;条件成熟后再扩充引导基金规模,引导更多的民间、风投资本进入;根据实施效果再审时度势规划新型全资再担保公司。东莞在政府出资设立引导基金方面的实践有一定借鉴意义。其次,为银行准备风险准备金,为银行、担保机构提供工作补贴。第三,为企业分担责任,降低企业费用支出,搭建贴息平台。第四,当科技金融工作进入轨道后,政府应将工作重心转向完善监督机制上,这也是政府最应该做的工作。很多事情一旦上了台阶,就容易形成一窝蜂的局面,因此政府必须有效的监督、控制并引领发展势头。第五,科技金融发展中政府职能不能缺位,但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更不能越位,政府行为必须懂得适可而止,准确把握范围与力度,这样才能发挥正面推进作用而不至于形成阻滞。
(二)完成科技金融发展顶层设计历史使命和基本目标是科技金融顶层设计的根本出发点。按照金融支持技术创新和技术产业化的本质要求,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从金融机构体系、中介服务体系、金融市场体系、政府组织体系和管理监督体系5个方面完成顶层设计。具体改革途径和相应举措呼之欲出:大胆探索金融产品创新、金融工具创新,鼓励多层次债券市场包括高收益债券市场发展;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引导私募基金、风险投资、天使投资、对冲基金、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等一切新金融模式快速发展,激发政府直投基金和引导基金的辐射功能,降低科技企业对银行贷款的过度依赖;大胆创新中介服务体系,大幅精简流程。
(三)尽快搭建功能齐备的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应尽早组织统计、银行、企业等相关领域专家确定科技金融统计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搭建一个能够整合企业融资需求、机构投资状况、政府专项基金政策、创新创业项目等信息资源的平台。平台应以构建金融机构信息和金融产品数据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概况数据库、担保机构担保信息数据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专利数据库等为基础,以提供贷款、担保、科技保险、风险投资、股权转让、上市指引等信息服务为核心,以银行、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个人投、融资为主要服务对象;然后逐渐扩展开发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其他衍生功能。
(四)逐步建立科技企业成长潜力评价机制和科技企业信用评级体系对科技企业的技术可持续开发能力、产品市场竞争力、管理能力、营销能力等建立评价机制,有利于筛选并挖掘最有成长潜力的科技企业。另外,企业信用关乎一个企业的融资效率甚至企业的发展,因此应优先建立科技企业信用评级体系、评级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
(五)继续完善多种类、多层次资本市场协作机制首先,基于降低金融机构的风险,需建立由政府主导的融资担保体系,体系应由政府参股或控股的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信贷风险分担机制,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等构成;也可以尝试建立风险池或建立风险准备金模式,进一步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同时应充分发挥保险的平衡作用,大力发展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业务,稳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对科技企业的服务范围。其次,规划建立科技支行。农行江苏分行成立的科技支行,施行“四新定位、五专运作”的独特模式值得广东借鉴。所谓“四新”即是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新金融模式、服务新企业和研发新产品;所谓“五专”即成立专营机构和专业团队、推出专属产品、制订专业流程、设立专项补偿。
金融科技与金融工程的区别范文4
(一)客户营销工作难度日益加大
一是金融竞争日趋激烈。二是后发优势不明显。三是农发行的准入标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客户的营销。四是审查关口多、时间拉的长、附件要的多。
(二)农发行业务发展范围仍处竞争劣势农业发展银行的农业政策性金融特征决定了其业务对象只能是涉农行业,即与农、林、牧、副、渔相关的产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落后,涉农企业基础差、底子薄、效益低、抗风险能力弱,特别是大部分涉农企业地处农村或靠近农村,其资产评估价值低、升值慢,贷款抵押严重不足。
(三)投资环境不规范制约业务发展
一是地方政府存在短期行为,过分看重形象工程。二是地方保护主义仍然存在,个别地方片面认为银行的贷款是国有资产,企业的资产是地方经济,对个别企业逃废债务的行为听之任之。三是少数社会中介机构运作不规范,不负责任地向银行提供不真实、不准确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给银行决策提供了误导的信息。四是少数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不规范,在财政支农资金的安排、农业开发项目的确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认定上不接政策规定办事。五是农业保险不发达、不配套,妨碍了各类资金流入涉农领域。
(四)结算手段和内部机制有待完善提高
一是营销主动性不强,强烈的大银行优越感和脆弱的营销服务意识在一部分业务人员中根深蒂固,发展业务意愿不强烈。二是人员素质不高,营销效果不好,办贷效率不高。三是服务手段滞后,服务态度与服务质量与商业银行相比存在很大差距等。四是客户维护意识淡薄。
二、几点建议
(一)争取各级政府的政策扶持
首先,要给农发行的商业性贷款定好位、定准位,应当将农发行的商业性信贷业务区别于纯商业性金融业务,在资金的投放、坏账的处理、责任的追究等方面应当有特殊政策。其次,要呼吁政府建立起政策性农业和农村保险体系。
(二)逐步完善内部经营环境
一方面,农发行应通过建立完善的运作机制和健全规范的制度尽量避免或减少外部干预。同时,还要强化依法治贷,通过法律手段和法律途径保护农发行信贷资金的安全。另一方面,农发行应主动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努力改善当地的信用环境,通过实施利率优惠政策、信用等级评定授信额度确定等信贷措施倡导客户诚实守信。
金融科技与金融工程的区别范文5
Abstract: Accelerating the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into real productive forces is an important mean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management. The paper analyz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development tendency of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achievement evaluation and application transformation in China. In view of the existing problems, the paper proposes 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combin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achievement evaluation and application transformation.
关键词: 科技成果评价;应用转化;对策
Key words: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achievement evaluation;application transformation;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2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1-0020-02
0 引言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成果转化是落实科技发展的关键。有效结合科技和应用转化,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是目前我国科技政策的新趋势,也是实现经济增长的根本途径。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源头,科技成果评价是评价科技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方法之一,是充分发挥科技金融对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推动作用,建立完善的政策性科技金融服务支持体系的有力支持。为了向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金融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应深入探索科技成果评价与应用转化相结合的有效模式。
1 国内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1.1 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目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平均仅为20%,实现产业化的不足5%,专利技术的交易率也只有5%,远远低于发达国家。自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开展以来,为了推动应用成果率,我国部分城市积极探索评价工作思路、评价方式和组织方式,以科技成果评价为契机,通过成果转化与科技金融支持相结合的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以四川省为例,2009年,四川省建立了我国首家科技银行,根据风险水平、管理成本、贷款目标收益等要求及当地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对借款人实行差别利率,旨在通过科技金融体制解决企业资金需求问题,加快成果转化。为了进一步推动该地科技成果转化力和区域带动力,2011年,四川省还《四川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实施方案(2011-2015
年)》,力争到2015年,启动实施1500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资本化、产业化。
1.2 科技成果评价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1.2.1 青岛
为了加快高新技术高端产业发展,青岛市积极探索适合本市发展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按照《青岛市科技成果评价工作规程(试行)》组织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开展,严格遵循受理评价申请、审查评价申请、签订委托合同、组织科技成果评价、形成评价报告、科技成果登记的流程,保证了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有序、规范和顺利实施。此外,自2008年以来,市政府每年与中科院共同举办“中国·青岛产学研合作洽谈会”;2011年,科技成果评价整合科技创新资源,通过联合科研院所,协助科技成果委托方掌握成果的最新研究方向和技术发展趋势。对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向生产力中心和市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进行针对性的推荐,如利用计划窗口向区市两级主管部门推荐计划项目立项;利用技术交易窗口向青岛技术产权交易所推荐转化项目,发挥青岛技术产权交易所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国家专利技术(青岛)展示交易中心的专业技术服务优势,促进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与此同时,青岛结合实际规划了今后试点工作的蓝图。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了产学研合作链条的形成,为成果应用转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2.2 成都
作为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单位之一,成都市科技评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长期以来致力于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成都市科技评估手册》、《成都市科技项目立项评估规范》、《成都市科技评估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等工作文本,为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外,成都市科技评估中心还走出了一条“成果评价与科技金融结合”的新路子,力求实现新突破。
1.2.3 苏州
2009年10月,苏州市被授予科技成果评价试点机构以来,从组织机构、工作规范、专家团队、服务能力四方面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的开展。通过“集体讨论、专人协调管理”理念,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强调评价程序的规范性和透明性,对评价参与者的责任与义务、评价指标与标准、评价程序等给予明确规定,保证成果评价从开始到结束都有章可循。
近年来,虽然我国科技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是,科技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能力薄弱,高新技术产业化程度较低,大量的科研成果不能及时、有效的转化。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提法,与国外实施的技术转移,即技术从产生的单位转移到使用的单位,也包括技术使用部门之间的转移,并没有较大的区别,但更有现实针对性,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了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过程中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高度重视。
2 存在的问题
我国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2.1 科研方向与市场需求脱钩,科技成果成熟度差
科技成果应根据市场需求,具备技术可行性和经济效益的可行性,然而长期以来,大多数科技成果忽视市场导向,与当前需迫切解决的关键技术相脱节,不能适应产业化发展的需要。以技术研发为例,其针对性较强,须源于产品需求。然而,实际中,部分成果在立项阶段缺乏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对接渠道,导致市场无法找到合适的科技成果,应用价值偏小。
2.2 成果转化的投入相对不足,缺乏有效的金融通道
科技成果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资金短缺一直是制约我国成果转化的主要因素,一般从基础研究到中试再到产业化,我国的投资比例是1:0.7:100,而发达国家是1:10:100,对成果转化投入的不足限制了企业自主研发。此外,转化过程中金融支持通道的欠缺,也加剧了科技市场供需之间的矛盾。以湖南省为例,2005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筹集的科技经费中,企业自有资金占87.2%,政府资金占3.6%,金融机构贷款占6.4%,其他渠道筹资占2.8%。由此可见,湖南目前金融机构贷款只占一小部分,而民间资本尚没有完善的回报机制,投入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微乎其微,导致科技资源浪费增大。
2.3 缺乏行之有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我国技术市场发展虽快,但大学、科研院所尚未找到与企业的结合点,各地为“科、企”搭桥的科技交流会、成果会多,但成交项目偏少,满足企业需要的项目更少,产学研合作的脱节关键在于缺少统筹协调的管理机制。目前,与产学研合作及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机制较分散,如科技中介机构的社会地位尚不明确;缺乏促进产学研结合的财政支持政策;尚未出台支持产学研技术联盟的政策;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益分配的相关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等。
3 对策
3.1 从科技创新的全过程研究成果转化问题 在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进程中,有效结合科技成果评价,深入研究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根据企业不同的实际需求,采取不同的政策引导,从项目立项、研发、中试、产业化等方面进行全过程评价。构建完善的评价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对项目产品全方面、多方位、多功能综合评价。
3.2 探索多元化的评价与成果转化相结合模式 为进一步推进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全面开展,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以需求为导向,多措并举,通过委托、联合等方式,尝试多元化的评价组织模式。通过整合青岛市科技成果转化资源,与各区域性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建立协作联系,联合或委托行业协会、专业研究(检测)机构、高校院所等进行科技成果评价。同时,与社会认可度高、专业技术性强、机制健全的行业协会/学会建立联合评价机制,通过明确的责权利划分,共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全方位开展。
3.3 构建产学研合作的长效机制 建立公平合理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体系,将“科技成果转化率”作为科技成果评价的主要指标,全方位评测各项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科研成果。此外,将科技攻关与市场开发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科技成果评价的纽带,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广泛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联合的新模式。
3.4 加强成果产业化的服务力度 对科技成果评价按照委托方评价目的的不同采取不同工作方式,即对社会公益类成果评价侧重评价与奖励评审的衔接;对技术开发类成果评价侧重评价与应用转化相结合。探索评价机构与技术产权交易所相结合的服务模式,通过评价挖掘产业化前景广阔的成果与项目,利用技术产权交易所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资质,开展项目对接并促成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此外,积极探索成果转化与金融支持相结合的服务模式,通过与生产力中心建立应用转化和金融扶持的合作模式,在评价中引入金融、投资机构,为成熟的、市场前景广阔的科技成果提供全方位成果转化服务,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
3.5 推进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和网络化管理 以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为主线,开发地方科技成果评价管理系统。系统应包括专家库、科技成果项目库和成果转化数据库三大库,其中专家库与科技成果项目库管理功能应满足科技成果评价日常管理工作的需要;成果转化数据库主要以服务项目产业化、促进技术转移为宗旨,注重推动技术产权交易,实现成果转化。成果项目库与成果转化数据库应以成果评价为介入点,实行数据动态管理与共享,贯彻成果转化全过程。
参考文献:
[1]冯倬琳,赵文华.The roles of research universities in indigenous national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J].Frontiers of Education in China,2003,3.
金融科技与金融工程的区别范文6
一、新农村建设的金融需求与现实矛盾
(一)新农村建设的金融需求。新农村建设的金融需求主要体现在:第一,农业产业化的需求,包括农业产业和农业科技资金的需求。第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涵盖了灌溉设施、电力通信设施、交通设施、教育设施以及村落建设等方面。第三,农民增收的需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资金巨大。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新农村建设需要投入资金15~20万亿元,新增资金需求量为5万亿元左右。
(二)现实矛盾。2006年中国金融年鉴的数据显示,2003年、2004年和2005年三年期间全国金融机构累计放贷531,884.4亿元,农业贷款总额仅占7.63%,而且增幅逐年递减,资金需求很难得到满足。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包括正规和非正规两大金融体系。正规的金融体系由农发行和农行的分支机构、农村信用社、其他商业银行的一些分支机构、邮政储蓄等构成;非正规的金融服务体系包括农业合作基金会、地下钱庄及其他民间借贷组织。但是一直以来,这些金融机构没有有效地发挥金融对于农业和农村的支持作用,以至农村金融服务逐渐落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一个瓶颈。具体体现在:
第一,农村资金供求失衡状况严重。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和商品化的发展以及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资金需求呈现刚性增长趋势。但自1999年以来除农行外,国有大型银行基本撤出农村市场,农行也进行了大规模业务和网点的压缩;政策性金融涉农业务有限,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自身存在严重的问题,经营效益差;邮政储蓄虽提供少量贷款,但分流了大量的农村资金;非正规金融机构又存在覆盖率低、利率高、缺乏监管等问题。
第二,金融创新和金融服务滞后。随着农村工商业的迅速发展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农村经济对金融服务的要求趋向多样化。但多数农村金融机构仍以传统的存贷汇业务为主,缺少针对农民、农村中小企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的产品服务创新,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当前农行在支农方面的欠缺
农村是农行的立身之本,但随着改革开放特别是加入WTO以来,为了应对加入世贸的挑战和防范金融危机,农行进行了重大改革,强化了统一法人制度,精简机构,重点撤并了县级支行及所属的网点机构,收缩和压减基层商业银行的贷款审批权,“撤离农村,拓展城市”。这使得农行逐渐从农村市场淡出,农行服务“三农”的功能被逐渐削弱,具体表现为:
(一)农村定位的淡化。集中表现为经营阵地的收缩,大规模的农村网点撤并。2001~2006年各期中国统计年鉴显示,2001~2005年的五年间,农行的机构数量由44,418个锐减到28,234个,其中主要是在农村特别是县级及其以下的分支机构。
(二)信贷支农的淡化。高度集中的信贷管理体制和支持大企业、支持强势企业的信贷政策,提高了服务“三农”的门槛,发放的农业类贷款只占全部贷款总额很小的比例,而且近年来呈现逐渐走低的趋势。根据2006年中国金融年鉴的数据,2005年农行发放贷款总额为27,405.80亿元,其中农业类贷款为4,508.78亿元,仅占总额的16.45%。国内农业大省如河南、安徽、黑龙江、四川等农业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均不高;而像广东、上海等发达地区比例更小,农业面临严重的资金短缺。
(三)资源分配和服务功能的淡化。从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农行在农村的存贷业务开始失衡,大量资金从农村抽出。根据1991~2004年的中国金融年鉴统计,在1990~2003年期间,农行共吸收农村存款146,319.27亿元,发放农村贷款总额为111,005.44亿元,农业贷款与农业存款的比率为0.76。部分地区的农村网点业务只存不贷,新业务推广缓慢,业务功能相对不全。另外,在费用分配、管理权限和硬件投入上,农村与城区网点严重不对等,长期“食不饱、力不足”,延缓了其发展速度。
三、农行股改在政策指引下的市场定位
(一)贯彻股改的“十六字方针”。在2007年初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中央明确给出了农行改革的方向,即“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十六字方针”。通过这“十六字方针”,我们对未来农业银行的发展思路可以进行这样的判读,那就是以面向“三农”为总目标,采取区别于政策性银行的商业化运作模式,最后在取得显著成效的情况下上市运作。因而,农业银行改革的根本就是进行更有效地服务“三农”的改革,这是区别其他三大国有银行改革最大的不同。
(二)重点面向和服务“三农”。农行的业务可分为城市和乡村两大部分。对于城市业务来讲,农行应该保住现状并争取有所突破。城乡互动是农行最大的优势,农行保持一定的城市业务对于农村业务的开展和扩大是大有裨益的。就当前农行盈利的来源开看,城市业务也是利润的主要来源,虽然在改革中要主要面向“三农”,但是农行毕竟是一个盈利性机构,要采取商业化运作,没有盈利股份制改革是很难想像的。
对于农村业务来讲,就是要在“十六字方针”的指引下大力发展农村业务和服务“三农”,以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此,农行要坚持三个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效益第一的原则和集约经营的原则。具体来讲:首先,农行必须认真分析市场形式,把握住有利的市场机会,慎重地进行经营决策,要积极稳妥地进入农村信贷领域,既不能安于现状,怕当风险,也不能盲目跟进,忽视农村业务的信用风险;其次,要追求长期利润最大化,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努力提高盈利;最后,要按照市场规律,优化资源的地域、产业、项目配置,优化人员结构,实现组织结构的扁平化,并及时根据市场的变化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
四、股改后的农行支持新农村建设模式探索
(一)借鉴有效的融资模式,积极发展银行供应链金融。所谓供应链金融是指商业银行对一个产业链中的单个企业或上下游多个企业提供全面金融服务,以促进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产、供、销”链条的稳固和流转顺畅,并通过金融资本与实业经济的协作,构筑商业银行、企业和商品供应链互利共存、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农行在服务“三农”的资金运用上,应寻找到行业的领头企业,以此为核心,联系上下游企业和农户,监督、督促其将资金运用到与此核心企业相关的产品的生产上。
(二)创造性地开展贷款业务。有人认为是农行的农村贷款业务造成了农行的大量不良贷款,这是值得商榷的。首先,农业银行的涉农类贷款只占农行全部贷款比例的很小一部分;其次,许多涉农类不良贷款是由于农行对农村业务不重视造成的。县级农行最有涉农类贷款的调查决策权,但是权利却被剥夺,贷款的审批权集中在地市级和省级分行,县级农行仅保留部分小额存单质押贷款权。2005年中国金融年鉴的数据显示,与农村信贷的主力农村信用合作社相比,农行整体的贷款回收率大致处于同一水平。只要农行充分重视农村贷款业务,改革农村贷款机制,是很有希望获取相当的效益的。
创造性地开展贷款业务要着重发展小额信贷,这是与相适应的。与农村信用合作社相比,在小额贷款业务上农行有自己独特的优势:农行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有较高的信誉和资金实力;拥有发达的覆盖农村金融服务的网络,是唯一在全国每个县都有分支机构的银行;长期积累的服务农村金融的丰富经验。而在国外也有成功的先例,如印尼的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该行是印尼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主要职责是提供农村金融服务,长期以来在小额信贷业务上做得很成功,实力也因此不断壮大。
小额信贷业务的管理费用和风险较高,对此农行可采用“贷款打包”的形式,也可采取间接放贷的形式。所谓 “贷款打包”,就是以地区为单位将众多农户组合起来,集体贷款,集体还款;所谓间接放贷,就是将资金贷给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合法的金融组织或机构,这样可以进行有效的风险隔离,同时降低管理费用。对于数额比较大的贷款,可由农行作为主贷款人,吸收其他金融机构作为辅贷款人,共同放款,还可以进行贷款保险。值得注意的是,农行要制定市场化利率,利率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国外的一些金融机构的实践证明采用高于城市的贷款利率是可行的,但是太高了就会挫伤农民贷款的积极性,而太低会严重影响自身的效益,也会加大贷款的风险。
(三)抓牢优势农村中小企业与进城农民工,掌控乡村优良金融资源。虽然农村中小企业的整体水平不高,但是在纺织、水果蔬菜加工、养殖等领域和以广东、江浙等为代表的地区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呈现集群状态,整体资金实力雄厚的,发展速度也很快。当前,全国有两多亿农民工,每年带回农村的资金超过5,000亿元。农行应该利用自身城乡互动的独有条件,辅之以必要的优惠条件与其他大型银行开展对这些客户的竞争。掌控了这些优良金融资源,农行的资金实力会大增,收益也会有明显的提高。这对于农行更好地支持“三农”建设,同时成功地完成改制是大有帮助的。例如,如果有一半的农民工持有金穗卡,农行每年就会增加数千亿的存款,这些存款的一般累积性强,期限较长,同时农行也会有丰厚的卡费收入。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这方面的需求会愈来愈多。
(四)创新农民信用体系,建设农民身份识别系统。创新农民信用体系,不仅是农行的迫切需要,也符合当前整个农村金融发展的需要。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先天地决定了农民抵押方面的困难,农行应以新型的农民信用体系来削弱抵押实物的重要性。农行应该积极与政府进行合作,建设好农民的身份识别系统,并且可以加大信用惩罚力度,例如限制贷款。国外已有不少这样的成功经验,可以实地考察取经。
(五)加快制度和机制的建立和创新。农行要大力贯彻“十六字方针”就必须在制度和机制上进行改革和创新,建立高效精简的人员和机构体系,在资金运作、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尽快实现转型,降低企业成本,提高资金的运作效率。国内中行、工行和建行的成功改制积累了不少的经验,农行应该积极参照学习,同时针对自己的特点进行符合自身实际的创新,不可照搬照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