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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诚信经营的案例范文1
我们 险要求员工对客户诚信,就是要求在展业时,在为客户提供风险保障服务时讲诚信。大家都知道,保险条款的制定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客户不一定都能正确理解,保险公司的从业人员在展业时必须诚实告知,不能利用信息上的不对称让客户“付学费”。我曾听一位朋友说过,他希望给他的爱车购买全保的保障,某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替他办理了投保手续。一个春暖花开的早上,他兴高采烈的带着妻子、儿子驾车到郊外春游。一路上他们说说笑笑,非常开心,然而不幸发生了。由于不熟悉路况,这位朋友撞上了路边的一棵树,他本人受了轻伤,而他年幼的儿子满脸是血,不知道伤得怎么样?在赶去医院的路上,他想起他曾购买的这份保险,他很庆幸当时他买了全保的保险,这样,他多少可以从保险公司那儿得到一些经济上的补偿,想到这儿,他心里有了一些安慰。而后他向保险公司报案时,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却告诉他,他和他儿子受伤的医疗费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不能获得赔偿。为什么?他一下蒙了,“我不是给车子买了全保吗?”在理赔人员的提醒下,这时他才发现,那位业务员替他办理的险种当中居然没有购买司乘人员保险。他不仅为此在经济上受损,更严重的是他认为这位业务员利用他对保险知识的缺乏欺骗了他,他说他不再相信保险公司。听到这,我相信每一位保险业的同仁都会和我一样感到痛心,为现实中个别保险从业人员的不负责任行为而使整个行业遭遇的信用危机感到痛心。要明白,当我们千方百计扩大客户群的时候,与客户的交易不是一次性的博弈,而是让客户由于购买了保险产品而获得一种长久的关怀和保障。
董事长在《业务员展业手册》上写下了“诚信、勤奋、专业”的题词,这是对我们每一位 业务员的基本要求,在展业时,我们不仅要讲诚信,更要以自己的专业知识真正地为客户化解风险。我们 的一位业务经理 就是这样,以她的真诚和丰富的保险专业知识打动客户。7月的一个上午,赵经理接到一个客户某公司唐总的电话,说自己公司的财产保险快到期了,但是他们准备向其它保险公司投保……挂了电话,赵经理静静地站在办公室,自言自语地说:“一定是我自己的工作做得不够好,一定是的!”想了一会儿,她决定再次去到客户的公司了解清楚。正当赵经理和唐总在商议着保险事宜时,突然窗外一个响雷打断了他们的谈话,紧接着一阵狂风夹杂着豆大的雨点倾盆而下,这时传真机也传来了关于做好防汛工作的通知。唐总客气地对赵经理说:“小赵,你先回去吃饭吧,关于保险的事,下次再说。我还要布置防汛工作。”说完就走了。赵经理紧跟其后说:“虽然我们在业务上暂时没有合作成功,但为客户提供防灾防损工作是我们保险人的天职,我十几年的保险工作经验或许能为你们公司的防灾防损工作提供一些帮助。饭等忙完了再吃。”然后她就跟着唐总一起认真地检查公司的每一个角落,凭着丰富的保险专业知识,她提出不少消除安全隐患的措施,一直忙到下午五点。唐总非常感动,说:“我们还不是你们的客户,你就能这样帮助我们,如果我们真正成了你们的客户,一定能得到更多的保障和服务。我相信,在 投保准没错。”最后的结果大家可想而知。这是我们的员工在实践中贯彻 的“化险为夷,补天爱人”的企业精神的真实体现。赵经理以她的诚信、专业、勤奋获得成功的同时,也使公司赢得了客户的认可和好评。
正是每一位
关于诚信经营的案例范文2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中也明确指出:“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基础工程,也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当前,我国正处在市场化深入推进的关键时期,更需要在全社会弘扬诚信美德,大力培育诚实守信的商务环境。审视我国当前商务诚信缺失的主要原因,将有助于我们对症下药,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一、商务诚信缺失产生的原因
(一)传统诚信文化存在弱点
中国传统诚信观念建立在德性诚信的基础之上,是一种情感诚信。传统诚信的实现依靠的是行为者的自律,而非物质利益或法律约束;传统诚信观以身份关系为主要表征,是建立在亲缘基础上的封闭式诚信,这种诚信“内外有别、亲疏有别”,是一种有限诚信;传统诚信观以个人心性为依托,体现的是个人自身的品行、品德、修养和情操;传统诚信观诚信的目的是一种道义追求,是诚信主体自身所追求的一种道德境界,它更多的是一种崇高的道德理想和更高层次的伦理规范。与之相对的西方诚信观,则建立在契约诚信的基础之上,以平等关系为主要表征,以外部制约为依托,其实现更依赖于他律,表现为个人为追逐利益而兑现承诺的可靠程度。传统诚信观历经千百年流传至今,固然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然而历史发展到今天,市场经济建立所导致的社会转型,改变了整个道德生活的外部条件,使得传统诚信观的现代转换成为必然。传统诚信文化的弱点不可避免地成为导致商务诚信缺乏的历史原因。随着传统自然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转换,社会生活也就由“身份社会”发展到“契约社会”,传统的德性诚信也必须转向契约诚信,过去由主观自律和道德教育支撑的诚信,也就必然过渡到由法律法规、信用管理等一系列客观制度保障的诚信体系。
(二)市场经济机制不够完善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市场主体通过契约来限定风险,以便减少信任关系建立的不确定性及非理性。契约就是商务诚信实现的客观保障,商务诚信也因此获得了普遍的基础和客观的标准,约束着所有进入市场的主体。然而,我国目前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机制仍有不完善之处,这对于商务诚信体系的形成,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
1.产权制度不明晰。现代产权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它是一种权责利高度统一的制度,其建立的基础就是产权主体归属明确和产权收益归属明确。因为只有产权所有者和收益者明确,即其既是市场交易信誉价值的受益者,又是市场失信行为的相应职责的承担者,才能使经济主体的市场经济行为别无选择地坚持诚实守信经营。但是,目前现有的产权制度仍然缺乏对经济活动主体的足够约束力。尤其是在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体制中,仍然存在较为严重的权责不明现象。国有企业的经营者或领导者还仅仅是所有者的代表,他无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财产责任或经济效益,这种不明晰的产权制度就造成了国有资产所有权虚置、所有者缺位的现象,致使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因无法确定企业的未来收益将由谁来享受,从而忽视诚信经营,一切以眼前利益为出发点。另外,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经营中,由于私有财产在法律上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无法激起其建立长远的经营战略和目标的动力,大量私营业主也是只顾眼前利益,无心规划长期的诚信经营。
2.市场竞争机制不健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异常激烈,我国市场经济又处于不成熟阶段,没有形成健全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这就促使企业家把追求财富的累积这一特质,表现得淋漓尽致,甚至肆无忌惮。在市场竞争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企业以获取利润为目标,常常通过诸如恶意拖欠和逃废银行债务、逃税偷税、商业欺诈、制假售假、非法集资等手段来获取财富。
3.交易信息不对称。信息是一种重要的资源和资产,但市场上的任何个体或组织都不可能掌握百分之百的信息,信息不对称也就成为现代经济生活的一种常态。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主要通过各经济主体之间的相互交易来进行。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形成一套有效的机制来确保信息的公正、公开和公平的传递,信息也主要是在各个交易主体之间横向传递,向公众公开或扩散的可能性很小。在交易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交易当事人可以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通过隐瞒真实信息甚至制造虚假信息来操纵交易行为,实施商业欺诈,为自身牟取不正当利益。
4.法律保障不足。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正处于完善之中,相应的商务诚信法律体系尚不完善,对社会与经济活动中的诚信行为缺乏强有力的保障措施。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系统的和规范的商务诚信法律,现行个别法律法规中虽也涉及对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处理办法,但对其惩治办法的规定却明显不妥。因此,就造成了在对商务失信行为的执法过程存在判决不当、执行不力、处罚不够等现象。由此可见,在商务诚信法律保障不足的情况下,失信者不能受到应有的制裁,守信人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失信成本远远低于守信成本,这就大大助长了市场上不讲商务诚信的风气。
(三)政府职能作用发挥不够
商务诚信不是孤立存在的,其与社会诚信水平,特别是政务诚信和司法公信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从已经发生的案例来看,一些企业为了追求自身的利润最大化,不惜突破行业底线和道德底线,甚至是法律底线。而个别政府部门和司法部门出于对地方经济的保护,对于当地的假冒伪劣、非法经营的违法行为不是予以制止,而是采取默许甚至纵容的态度,使得这些企业更加肆意妄为。同时,由于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尚不完善,政府在监管方面缺乏依据、无法可依,加之有些政府在监督执法方面缺少经验或是对监管企业发展方面根本不加重视,造成了执法不严的局面。社会上的失信违法行为不能得到应有的惩处;相反,失信者却能得到巨额的利润。这种现象无疑会助长失信、违法之风,最终造成整个商务诚信环境的破坏。此外,商务诚信的建立需要政府的主导,但是政府在这方面的职能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履行,在经济建设过程中,对诚信美德的教育、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出台关于诚信的专门法律、法规和政策等。
(四)诚信意识淡漠
一方面,由于企业诚信意识的淡漠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滞后,使得企业在经营中的所有行事方针都是以利益为导向。在利益的驱动下,企业会放弃道德的经营原则,转向非道德的经营,从而导致失信行为的产生。同时,我们的企业过分地关注自身的经济效益,对企业发展的评价也仅仅关注在一些数字指标上,而忽视了企业文化的建设,也忽视了对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员工自身素质的培养与提升,尤其对于诚信素质的培养更是少之又少,绩效成为衡量企业经营好坏与考核员工的唯一标准,没有使经济发展与文化发展相同步,这是企业运行不畅的又一内因所在;另一个方面,消费者法律意识淡漠,维权意识不强,对消费过程中的上当受骗,一般只是听之任之。消费者缺乏自身权益保护意识,也助长了企业不诚信的嚣张气焰。
二、商务诚信建设的路径选择
(一)在商务诚信建设过程中,加强制度性保障
1.完善产权制度。深入推进国企改革,做到权责主体明确,企业有独立自主的经营权、财产所有权、支配权以及偿债能力。这样,国企才能提高经营中重复博弈的积极性,在追求长远利益中重视诚信投资。对非国企来说,应不断完善物权法、债权法之类的财产保护制度,确保企业在经营中财产流转的稳定预期,为企业诚信经营放弃短期机会主义提供法制基础。
2.完善企业征信及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加快信用网络建设,充分利用工商、财政、银行、质检、审计、司法等部门的现有资料和已有系统,出台数据收集政策,加快建立企业和个人公共信息数据库,制定市场准入机制、失信约束机制和处罚机制,以及信用评估准则、评估办法和管理办法,数据信息的采集和使用办法等符合市场规律的信用体系,建立明确的信用信息征集和披露法律制度,扩大社会相关的信用信息的征集和披露范围与频度。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查询系统,通过互联网、新闻媒体等,在全国范围内形成有效的信用信息沟通传播渠道。
3.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实行企业信用预警制度,对违法或失信行为轻微的企业进行预先警示,或预先约见,或口头提示,或在日常检查中予以提示;实行企业失信惩戒制度,对失信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强化日常检查,注重事后回访,由政府的监管部门和权威的征信机构将企业的失信记录列入相关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向全社会公示失信企业惩罚名单,由市场和全社会对失信企业进行经济性、道德性惩罚;实行企业守信激励制度,对守信企业进行重点扶持,从积极方面鼓励其他企业重视信用、保护信用、提倡信用;实行严重失信淘汰制度,对严重失信企业,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加强后期监管力度;实行企业信用修复制度,对主动整改、纠正违法失信行为的失信企业,给予恢复信用的机会;对企业失信行为进行法律责任追究。企业失信的法律责任是失信惩罚机制的制度保障和延伸措施,因此,这种法律责任追究不能局限于采取单一制裁的方法,而必须采取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内容兼而有之的方法。
(二)在优化商务诚信环境过程中,充分发挥政府职能
政府在商务信用活动中,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政府应带头诚实守信,起到表率作用,提高政府公信力,树立高效、廉洁的政府形象。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扩大政务公开的渠道,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另一方面,政府应该充分发挥其对市场的监管作用,以规范市场秩序。遇到违法乱纪行为,要及时进行惩处,并向社会公布。政府应针对目前各种分散的监督机构进行规范、引导,使其制度化、系统化,以在全社会形成健全的市场监管机制,为建设完备的商务诚信体系做好铺垫。
(三)健全法制,加大执法力度,为商务诚信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首先,加快立法步伐,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我国目前有关商务诚信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对法制体系的建设尚处在起步阶段,法律法规中存在的漏洞给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因此,加强商务诚信的立法工作,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国家应尽快制定《企业信用法》,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充修改,对于失信违约的企业和个人应加大惩处力度,使之付出经济与信誉双方面的惨痛代价。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商业欺诈行为的发生。参照发达国家的《公正信用报告法》,制定相关的法规,严格规范涉及信用记录、使用及评估活动的机构和组织的行为。依照《破产法》等法律法规强制企业退出,对违法企业吊销经营牌照,勒令其退出市场,不仅追究其经济责任,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次,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做好法律责任的贯彻落实。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重要时期,政府的行政机关加强对市场的监管,执法部门从严执法,这是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前提条件。维护法律的权威,必须让违法乱纪的人受到法律的制裁,而遵纪守法的个人和企业应该受到保护和鼓励,以增强他们诚实守信的信心。同时,应该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给执法队伍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技术支持,确保其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四)加强道德教育,推进企业诚信文化建设
首先,加强个人道德教育。商务活动是否诚信,主要还在于商业经营者个人的道德水平和诚信意识。因此,应该将强化全民诚信意识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基本工程来抓。在经济生活中,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规范活动,比如“质量万里行”、“全城商品无假货”等。还可以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体进行宣传教育,使人们清楚地认识到守信光荣、失信可耻。同时,媒体也应起到监督的作用。对于诚实守信的个人和企业要广泛宣传、大力颂扬,而对于失信的个人和企业要进行批评、谴责。
其次,加强企业诚信文化建设。通过制定企业诚信准则,开展企业诚信培训,逐步树立企业诚信文化理念,并不断提高企业员工尤其是管理者的诚信文化素质,建立激励诚信行为的制度规范,使诚信文化观念渗透到整个管理过程中,变成人们的自觉意识和行动。
(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强商务诚信管理
一方面,对于商务诚信管理,行业协会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行业协会的监管,既可以为本行业的会员提供各种经验交流、政策咨询、业务培训、权益维护乃至颁发行业从业执照等服务,又肩负着维序的社会功能,需对其行业的各个机构进行监督和评价。因此,要强化行业自律,建立信用档案,健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引导企业运用信用产品和服务,培育信用服务企业,大力开展信用产品和服务应用,从而加快决策速度,提高交易活动效率,扩大信用交易规模。
关于诚信经营的案例范文3
亚麻行业协会自去年成立以来,能够认真履行综合、协调、指导、监督职责,经常就亚麻产业开发问题广泛开展调研,多次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了富有战略性、实践性的建议与意见;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种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为主体发展提供了优质服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各项政策措施,促进了全县亚麻制品市场占有率和市场化水平的提高。应该说,行业协会在政府和企业之间较好地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截止目前,全县麻字号企业已发展到237家,纺纱、织布、编织制品生产能力分别达到4万锭、2000万米和500万套(件),亚麻产业实现增加值2.5亿元,拉动社会就业3万人。“中国亚麻城”建设的影响力、凝聚力越来越大,在兰西形成省级亚麻行业中心的优势也日益凸显。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行业协会及企业主体对我县亚麻产业经济发展所付出的努力和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方才,亚麻行业协会会长郜刃先生作了很好的报告,我完全同意。借此机会,我有几句话要对企业主体与行业协会讲一讲。
关于企业主体加快发展问题我讲三句话:
第一句话是抓住机遇,乘势而上
企业要能够透过纷繁复杂的市场表象洞察到潜在消费需求、发现市场机遇。实践证明,发现并抓住一次机遇,就能登上一个台阶,实践一次跨越。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亚麻行业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期。从市场机遇分析:首先是亚麻纤维市场供不应求。从国内市场看,目前我国亚麻纺纱总锭数约60万枚,年亚麻纤维的需求量将达10万吨,但年纤维自给量不足5万吨,缺口近60%;从国际市场看,全球年产亚麻纤维约40万吨,占全球可纺纤维总量的2%以下,属于稀有、昂贵、环保珍品,每年将有近万亿元的市场空间。其次是麻纺织品国内外市场需求空间大。在国外,拥有亚麻产品一直是身份的象征,特别是发达的欧美市场亚麻产品需求已处于稳定增长的成熟期;在国内,亚麻产品也正逐步被消费者认可,产品和市场开发潜力巨大。据权威机构预测,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麻纺织品将有60亿美元的国内外市场需求空间,其中高档亚麻服装每年将以30%的速度高速增长,亚麻汽车凉垫每年将以300万套的速度增长,其它产品需求增幅也将超过15%,而且随着新技术不断应用和新产品的不断开发,亚麻行业的市场空间将不断扩大。所以从发展前景看,尽管目前受国际纺织品贸易磨擦影响,亚麻纱布销售一度低迷,但可以肯定地说,这种现象只是在需求持续增加的大背景下,由于生产力布局、产品结构调整及集团利益驱使造成的,只要我们冲破关税、技术等暂时性贸易壁垒,遵循市场规律发展亚麻商品生产,就能够持续占领市场,不断赢取利润。从生产力布局调整上观察:以纺、织、编为主的亚麻行业呈现出了外企向中国转移、纺锭向原料基地扎堆、产业向北部地区扩张的三个趋势。从外企向中国转移趋势看,美、欧国家因劳动力成本高而导致竞争力下降、种植面积萎缩及加工企业倒闭,造成了大量的亚麻行业资本流向发展中国家,由于我国具有劳动力成本低廉、亚麻产业基础雄厚等竞争优势,致使成为西方发达地区企业资本和行业要素转移的重要承接地。据了解,去年我国出口亚麻纱2万余吨,亚麻布近1亿米,是世界亚麻纱、布出口第一大国。从纺锭向原料基地扎堆趋势看,一些纺纱织布企业为降低扩张成本,而把生产车间设在原料基地,这使包括兰西在内、拥有160万亩优质原茎主产区优势的黑龙江焕发出了无限商机。以亩产原茎300公斤为计算单位,一亩亚麻在基地种植、原茎加工、纺纱、织布(编织)、服装制作、籽油加工六个环节的增加值近万元,以此推算全省160万亩基地将产生百亿元的经济效应。从产业向北部地区扩张趋势看,由于气候条件致使亚麻原茎种植北移,连锁带动了企业及行业资本的北移,具有“南联北开”区位优势的兰西,已经成为亚麻产品的重要生产基地和行业要素集聚地。从政策投向来解读:“十一五”期间,国家将深入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战略,各种惠农政策和支农资金会进一步涌入农村大地,这必将为亚麻产业开发创造更加宽松的宏观环境。尤其是我省纺织项目已纳入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项目,亚麻产业又被省委列为重点开发的产业之一,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这些都为亚麻行业发展提供了动力支持。同时,县委、县政府顺应形势的变化,站在建设亚麻行业中心的战略高度,举全县之力打造“中国亚麻城”,已经产生了政策释放、资源集聚和要素涌流效应,在我县形成了亚麻行业加快发展的“小气候”,为域内外麻企在我县加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近期,除《亚麻行业指导性意见》外,县委、县政府还将出台《促进亚麻行业发展的意见》,明确鼓励什么、支持什么,给予哪些优惠政策,这些必将产生良好的政策导向机遇。因此,各企业和各类投资主体应抓住机遇,迅速扩大生产规模。版权所有
在竞相发展的市场环境下,怎么才能抓住机遇?从企业角度来说,机遇就在细分的市场中,在个性化的服务中,在产品的创新中。大家一定要准确把握市场经济“波浪式”发展的规律,认识到机遇的阶段性和不可再生性的特点。目前,我们面临的机遇期可能就那么有限的几年,如果抓不住机遇占稳市场,别人就会抢在我们的前头,我们就将被甩在后面,直至淘汰。因此看到了机遇,就务必紧紧抓住不放手,兰亚、绿源、绿地等相对比较成功的企业,一定要乘势而上,把机制做活,大力开发新产品,不断扩张优势,把核心竞争能力做强,把品牌做响,把规模做大。目前一些暂时处于创业期和成长期的企业,或准备投资亚麻行业的投资者,要致力专业化生产,突出自己的特点,把一个环节、一种产品做精、做强,实现滚动发展。
第二句话是诚信经营,打造品牌
诚信是经营之本,人不讲诚信难以立世,企业不讲诚信,必将被市场淘汰。二十年前的温州,因为造假而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温州用十几年的时间才挽回了不诚信造成的负面影响,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温州人渐进式提出了质量温州、诚信温州、活力温州。我们兰西的亚麻行业,尤其是编织行业发展,近乎当年温州的小规模、大群体模式,这种发展模式确实为行业发展增添了活力,但是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特别是亚麻编织业通过政府造势把市场打开后,做亚麻编织生意的人多了,大多数企业能守法经营,但确有一些企业为了眼前的利益,打起了造假的主意,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竞相压价,恶性竞争,这种现象现在已经不是个别案例,在一定程度上带有普遍性。如果任由这种势头发展下去,我们既有的市场和优势将逐步散失掉,就会砸了“中国亚麻之乡”、“中国亚麻纺编织名城”、“兰西绿色亚麻原产地”的牌子。企业由于不诚信而垮掉的例子很多,曾经名噪一时的三株集团、金华火腿都是因为不诚信而失去市场倒闭的。所以说,希望我们的企业,不论大小,都要树立诚信意识和行为自律观念,视质量为企业的生命,强化标准化生产,从构思设计、原料进厂,到生产加工、包装入市,每个环节都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或地方生产标准,共同维护“兰西亚麻”这块金字招牌。在座各位都是亚麻行业的精英,无论你所办的企业规模大小、经营效果如何,都要不断加强企业理念、企业文化、企业商标建设,塑造先进文明的现代企业形象,以质量赢得业主信任,靠美誉拓展市场空间,走出一条诚信经营的持续发展之路。
第三句话是勇于创新,实现低成本扩张
创新是企业发展之魂,更是利润持续增长的动力源泉。目前,我县亚麻产业开发走的是一条小规模、大群体之路,大部分企业都属于中小型家族式企业,这些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成为最后的赢家,必须实现自我创新。首先是要进行思想创新。思路决定出路,出路创造财富,观念可以转换为生产力。观念创新就是要敢于突破常规,走一步、看二步、思三步,运用战略思维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发展策略,引领企业高起点对接产业链上的增值环节,拓宽未来发展的生存空间与舞台。其次是要推进技术创新。我们这些企业应该主动与知识密集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虚心学习、借鉴、引进先进适用的科学技术,面向市场大力开发新产品、新工艺,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第三是要实施机制创新。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和市场的需要,采取联合、股份、售权等方式,进行灵活多样的经营,真正建立起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增强发展动力和市场竞争力。第四是要善于管理创新。当前要特别重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和成本管理。说到底管理就是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强化人的约束力,而企业内部管理的好坏,关键在于人,在于管理这个企业的领导,因此,必须提高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综合素质。只有通过管理创新,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进企业管理规范化,由家族式管理转向科学管理,才能保证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同时,我也希望我们的企业能够舍得投入、肯花本钱,广泛吸引高层次人才到企业从事经营管理、技术研发和产品营销等工作,实现人才兴企。实践证明,小企业靠创新长大,大企业靠创新做强。创新则兴,不创新则亡,这是市场竞争的无情法则,所以说,我们的麻类企业只有在市场竞争中不断推出“新产品与个性化服务”,才能抢占市场份额,实现低成本扩张。
关于协会工作我提三点希望:
一是希望协会围绕亚麻行业中心建设开展工作。协会是亚麻行业中心建设的重要组成力量,将在未来发展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因此说,协会一定要紧紧依靠县委领导,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及时反馈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为发展主体排忧解难,充分发挥沟通与协调作用;要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帮助政府出谋划策,当好参谋与智囊;要充分发挥信息集散版权所有优势,畅通信息渠道,搭建起政府、企业、社会沟通互动、资源共享平台,定期行业发展动态、项目信息和市场供求情况。同时还要强化行业自律功能,加强对亚麻企业生产过程和产品销售过程的质量监督,督促企业依法守信经营,促进亚麻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是希望协会围绕亚麻产业技术进步开展工作。科技研发与转化是我县亚麻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以技术创新推进产品升级换代是未来一个时期亚麻产业发展的核心工作。希望协会多想办法、多做工作,积极组织企业听专家讲座,开阔眼界,刷新思维;要帮助企业建立起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联系,构建技术转化、产品研发共享机制,借助外脑增强企业发展活力;要为企业自办研发机构创造条件,支持自主研发终端产品,服务技术交易和成果转化,不断提升亚麻产业的科技含量。
关于诚信经营的案例范文4
关键词:中小企业;信用风险;营销信用风险;应收账款
对中小企业而言,机遇和风险是一对孪生兄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存在没有风险的市场商机,企业的营销也不可能完全消除和回避风险,企业应在抓住市场商机的同时尽可能地把握营销信用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减少风险发生所造成的损失。因此对中小企业营销过程中的信用风险的表现形式及其产生的原因和信用风险的规避及防范对策的深入分析和研究将会对我国中小企业营销有着深远的意义和影响。
一、营销信用及风险的产生
信用这一概念涵义非常广泛,从经济层面理解,信用是“在一段限定的时间内获得一笔收入的预期”,信用风险则是指因为对方违约使得这个预期没有实现而给债权人带来的可能损失。若放入营销过程中来定义,信用便是指建立在信任基础上,在暂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就可以获取商品或服务的一种能力,信用风险则是授信企业没有按期收回因赊销而产生的应收账款,或者完全不能收回货款而产生坏账的风险[1]。
企业销售渠道中的每一个交易过程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①选择客户;②谈判;③签约;④交货;⑤收取货款。在这个交易的过程中,企业以信用为基础,通过信用手段将货物卖出去,如果不能及时收回货款从而引发的营销风险即为营销信用风险。这五个阶段环环相扣,每一个环节的疏忽都有可能产生营销信用风险。据统计,在全部拖欠案件调研中,大约70%直接产生于货物发出之前的各个业务环节,如对客户不了解,或结算方式、信用条件选择不当;大约35%的拖欠案件是由于从货物发出之后直到货款到期日之前这段时间,对应收账款缺少严密的追踪和控制;约有41%的案件是在拖欠发生之后,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2]。信用交易手段有一下几种常见的方式:(1)赊销,又称为信用销售,是一种“先给货,后收款”的销售方式,即允许客户在拿到货物后的一定期限内支付货款。赊销是国内供货商,特别是小型供货商常用的销售政策,也是我们最熟悉的一种信用交易方式,它以货款的大小遍及各种大小交易中。(2)分期付款,是交易双方签订分期付款协议,买方接收货物后,分若干批次付清货款,每次交付货款的日期和金额均事先在协议中写明。(3)延期付款,即顾客可以对所购产品在一定时间内交付款项。其与分期付款不同的是,延期付款一般只是一次性,在规定的时间里一次付清。延期付款可以暂时缓解顾客的经济状况,使顾客有充足的筹款时间,可以吸引那些对产品有期待,但又一时缺乏支付能力的顾客。这些信用交易手段的共同优势都是有利于增加销售量,满足客户的需求,但与此同时也造成资金成本、坏账损失等费用的增加,甚至面临难以收回货款的风险。
二、中小企业营销信用风险产生的原因
1.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是市场经济普遍存在的问题。所谓信息不对称,是信息获取使用的双方由于处于不同的地位或角度,造成一方处于信息优势,另一方处于信息劣势;或者双方的信息量一致,但由于认识的不同,对相关信息的理解不同造成的差异。信息不对称导致机会主义行为,一般情况下,信用市场中受信主体与授信主体所掌握的信息资源是不同的,前者对自己的经营状况及其信贷资金的配置风险等真实情况有比较清楚的认识,而后者则较难获得这方面的真实信息,他们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在信用合约签定之前,非对称信息将导致信用市场中的逆向选择;而在信用合约签定之后,产生信息优势方即受信主体的道德风险行为[3]。信息不对称程度越大,信用市场中产生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的可能性就越大,授信主体的信息成本就越高,市场的交易费用也就越大。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单个企业坚持信用经营可以看作是一种风险。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更为严重。
2.中小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不完善
内因是问题的关键,我国中小企业不能适应当前以信用经济为主要特征的市场竞争环境,根本原因之一在于中小企业内部在信用管理制度的制定上存在很大一片空白,信用管理机制存在严重缺陷。
一是客户资信管理制度不完善。我国大多数企业还没有很好地掌握和运用现代先进的信用管理技术和方法,交易前缺乏客户资信方面的资料,对客户的信用风险缺少评估和预测,交易中往往是以销售为主导,凭主观判断做出决策,出现风险后又不能及时加以补救,造成很多不必要的损失。此外,对信用管理的认识也还远远不够,很多企业在谈到“信用风险”时,都把责任推到社会,坐等政府建立和完善信用体系,这种认识已经不能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了。而在发达国家中,企业已将信用管理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管理职能在经营管理中加以运用,信用管理部门像财务部门、销售部门一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二是应收账款管理不到位。关于应收账款管理,许多中小企业已制定了一些相应的管理制度,但是这些管理制度还远远不能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少管理的系统性和科学(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性。并且,在信用政策的制定方面,没有把信用标准、信用条件、收账政策结合起来,考虑三者的综合变化对销售额、应收账款机会成本、坏账成本和收账成本的影响,对于“促进销售额增长”和“保持应收账款合理比重”这样两个目标的均衡和一致也兼顾不够,偏重一个目标而忽视另一个目标的做法常常导致信用营销战略的失败,一些中小企业的管理人员单纯追求销售额增长,给予客户过于宽松的信用条件,虽然暂时取得了一定的销售业绩,但企业的最终利润却没有增加。因此,只有系统化科学(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化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才可以明确企业与客户的信用关系,分清企业内务部门和各级决策人员的权限和责任,使应收账款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
3.社会诚信环境欠缺
由于信用本身具有很强的选择性,当绝大多数企业都讲信用时,少数不讲信用的企业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但是,当大多数企业不讲信用,只有少数企业讲信用时,少数讲信用的企业只能是单方面受损,在诚信环境较差的情况下,信用的这种外部选择性表现的更加强烈,因为诚信环境较差表明完全讲信用的企业只占少数。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圈的商业信用环境的欠缺是一个既定的事实,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有些债务人违背诚信原则,违约赖账。一些企业不是没有能力偿还货款,而是因为试图用所占用的资金去投资获得更多利益,这就使得另一方企业的应收账款增加。这是一种社会道德水准不高、缺乏诚信的表现。另一方面,一些企业对违反诚信经营的行为高度容忍。据中国零点调查公司的一项调查结果表明,有40%的企业经营者对其他企业违反诚信经营的行为采取了高度容忍的态度[4]。这种情况表明,在整个社会道德水准下滑的情况下,我国不少企业即使自己能够做到诚信经营,但对其他企业的不诚信的经营行为,却不愿意加以制止。
三、中小企业营销信用风险的防范措施
美国风险管理学者詹姆斯德阿克指出,“企业的风险管理与其价值创造目标的实现和企业战略的成功实施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建立企业营销风险控制体系,使营销风险管理工作融于企业各项管理工作之中,可以从内部消除营销风险产生的根源,并在营销风险产生以后快速地进行有效控制。
(一)加强事前预防:降低营销信用风险的最有效手段事前预防主要是对客户的资信水平进行调查与分析,以确定合理的信用标准。据国外资料统计,追账成功率随逾期月份的增长急速下降,从逾期一个月的93.8%降至逾期24个月的13.6%。从世界范围来看,商账追收是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据统计,世界各国收账机构每年为债权人追回欠款的数量,超过法律机构追回欠款的数量,约占商业纠纷的60%。但是就算追回了部分应收账款,化解了经营风险,企业也要为此付出很大的代价。所以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在渠道信用管理过程中预防即交易前的信用管理就显得尤其重要,因为事后的追讨措施很可能会让它们本就不堪一击的资金体系陷入困境.1.加强对客户资信的评估分析。对客户资信进行调查评估,是客户管理的重要内容,是防止和降低营销风险的重要手段。要对客户进行资信评估,首先要获得客户资信评价的各种信息,这就需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客户交易台账,对每笔业务往来有详细记录;二是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收集有关客户经营及资信方面的信息,并对获取的大量信息进行处理,去伪存真,去粗存精,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可靠。然后在此基础上对其履行各种经济承诺的能力及其可信任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确定客户的资信等级和信用限度。对客户的考核与评估体系主要是通过5C评估,包括客户的品行(Character)、资金实力(Capital)、经营能力(Capacity)、是否有抵押(Collateral)和条件(Condition)五个方面。定期对客户的5C进行评估打分,按由高至低评出若干个信用等级,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给予相应的信用政策。对于初次合作的客户,第一次均不享受公司的信用政策,只有在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中留下良好记录的客户,才能享有相应等级的信用资格。记录越良好,赊销就越大,信用期限也就越长。
2.选择适宜的结算方式。对于大多数的中小企业来说,往往宁愿冒客户违约的信用风险,也不愿丧失扩大销售的可能,这是许多企业在成长过程中的特性。这样,企业就必须通过其他手段来控制与防范信用风险,其中,依据客户的资信水平采用适宜的结算方式,即为一种有效的重要手段。如果客户企业的资信度较低,就应采取安全性高、风险性小的结算方式。如预收货款销售、银行汇票、本票、汇兑、支票结算方式等。如果客户企业的资信度较高,就可以采取风险比较大的结算方式,以吸引客户。如委托收款、托收承付、商业汇票和分期收款销售等。企业应根据客户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选择相宜的结算方式,简单地说就是: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强、信用状况好的客户,可以选择风险较大的结算方式,这样有利于购销双方建立起一种相互信任的伙伴关系,扩大销售网络,提高竞争能力;反之,对于情况不熟悉的新客户及信用状况较差的客户,则应选择风险比较小、约束能力强的结算方式。
3.依据企业现状选择宽严适度的信用政策。一般而言,以下情况可考虑采用宽松的信用政策:企业的库存过大;产品即将过期;开拓新的市场;推广新的产品;市场竞争过于激烈;法制环境良好等。以下情况可考虑采用严格的信用政策:产品供不应求;市场需求强劲;客户的特殊规格产品;生产周期长或成本高的产品;微利的产品;法制环境恶劣等。
(二)做好事中控制:控制营销信用风险的重点环节
1.制定合理的现金折扣及信用期限。在企业营销过程中风险控制主要是通过给予现金折扣以及改变信用期限来实现的。现金折扣是债权人为了鼓励债务人提前付款而给予债务人低于发票价格的优惠,包括折扣期限和折扣率。关于信用期与现金折扣的决策分析,企业可以采用差量分析法。即计算方案改变所引起的差量收入与差量成本,以计算差量收益。如果差量收益为正,则方案改变是有益的。
2.加强对应收账款的跟踪管理,制定正确的收款策略。企业发生应收账款,就应制定出正确的收账政策,积极组织催收。企业制定收款政策应是十分谨慎的,掌握好宽严程度,如制定的收款政策过宽,会导致逾期未付货款的顾客拖延时间更长,对企业不利;收款政策过严,催收过急,又可能伤害无意拖欠的顾客,影响企业未来的销售和利润。企业在进行应收账款风险控制的同时,将增加收账的次数也增加收账费用,而应收账款平均回收天数和坏账损失比率将减少。
因此,企业要根据收账费用、坏账损失、应收账款的平均收回天数三者关系,制定收款策略,始终把握一个原则,就是所花费的收款费用必须小于回收的应收账款的得益金额,即小于坏帐损失和机会成本的减少数。
3.提取坏账准备。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由于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提取坏账准备,是企业防范应收账款风险,消化坏账损失的一个有效措施,是稳健性原则在应收账款管理中的应用。它要求企业在发生赊销行为时就考虑可能的坏账准备,并采取一定的方法,按一定比例从有关费用中计提。表面上看,提取坏账准备金增加了企业的费用,影响了企业的效益,但它能够分解坏账损失,以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反之,如果不提或少提坏账准备金,,会削弱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根据我国现行企业财务制度规定,企业可以在年度终了时,按照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3‰~5‰计提坏账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提取坏账准备。有些中小企业对坏账准备金制度的认识不够,认为计提坏账准备很麻烦,既不计提坏账准备,也不对坏账进行核销,更重要的是计提坏账准备会减少企业当期的利润,有些企业领导为了显示其在职时的业绩,不愿让会计人员计提坏账准备,这样在无形中加大了企业应收账款的总额。
(三)强化事后追讨:降低营销信用风险的补救措施
1.未收款催收。未收款是指在双方约定的、合同规定的时期内未收回的款项。针于这部分款项进行的催收属于早期催收。对超过约定期限尚未收回的应收款项,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采取如下清收方法:第一,派业务人员直接去催收;第二,信函通知、电报电话传真催收;第三,给予优惠条件;第四,从债务人那里取得一定的有价值的货物,折价抵偿其债务;第五,由债务人划出一部分应收款项给债权人以抵偿自身的债务,但这部分应收款项必须是债权人愿意接受的;第六,争取债转股,将应收款项转为对债务人的投资;第七,向法院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第八,委托讨债公司去催收。
2.拖欠款清欠。拖欠款是指未收款未能如期收回,即早期催收失败所转成的款项,清欠就是清理欠款,是发生长期拖欠的情况下所运用的一种补救措施。在这个阶段就需要有专门的清欠人员在外追踪货款,但是,这种清欠是一种事后措施,往往收效甚微,也会增加企业对应收账款回收的成本。不过如果实施得好的话,对企业来说也会是一线希望。拖欠款清欠要实行“划片分类、分片包干”的清欠方式,债权不满一年的,实行“谁销售,谁清欠”的原则。其次,要采取适应的清欠手段,包括发送“催款通知书”或“法律顾问意见书”、签订“还款协议”或签订公证还款协议、分年限采用现金比例折扣实现债权、货物抵款、诉诸法律、组合清欠(即把有“三角债”牵连的企业连在一起解开债务链)。最后,还要注意清欠的激励,实行积极的清欠政策,对专职清欠人员采取按比例提成或进行奖励的措施。
3.呆坏账处理。国际上对应收账款两年以上视为完全坏账,一年以上以50%计算为坏账。按照我国有关规定,企业应收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确认为坏账:①因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②因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③债务人较长时期内(如超过3年)未履行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呆坏账的处理主要由销售部负责,对需要采取法律程序处理的由公司另以专案研究处理;进入法律程序处理之前,应按照呆坏账处理,处理后未有结果且认为有依法处理的必要,再移送公司依法处理。对已经形成的呆账,在移送公司依法处理前,可以采用以物抵债、债务重组、应收账款出让等形式加以处置。
参考文献:
[1]孙利沿,骆洵.论企业信用风险的管理和控制[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2003,(4):71-73.
[2]黄晓莉,王富荣.谈企业营销风险管理[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1,(6):96.
关于诚信经营的案例范文5
关键词:价值链;上海春秋;发展模式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基于价值链的“上海春秋”发展模式研究
收录日期:2012年11月7日
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简称春秋国旅)成立于1981年,目前拥有2,000余名员工,业务涉及旅游、航空、酒店预订、机票、会议、展览、商务、因私出入境、体育赛事等行业。自1994年至今,年年获国家旅游局排名的国内旅游全国第一,是国内连锁经营、最多全资子公司、最具规模的旅游批发商和包机批发商。在上海有50个连锁店,在江浙地区有400余个、全国有近2,000个网络成员,在北京、广州、西安、沈阳和三亚等30余个国内大中城市设有全资子公司,每个全资子公司大都有2~10个连锁店,境外有美国、泰国、香港等7个全资子公司。使用春秋国旅自行研制开发的电脑系统销售春秋旅游产品,做到“散客天天发,一个人也能游天下”的散客即时预订服务。拥有“贵族之旅”纯玩团、春之旅(中外宾客同车游)、自游人、爸妈之旅等多种特色旅游产品。
2004年举办全资子公司——春秋航空公司,首创民营资本独资经营的低成本航空公司,是国内唯一不参加中国民航联网销售系统(CRS)的航空公司,依托母公司遍布全国的31个全资分公司和2,000多个销售和服务网络以及旅游优势,提供不同价位的机票和“机票+酒店”等商务和旅游套票服务。依托庞大的客户群,自行研发座位控制销售系统,实现B2C和手机客户端电子客票直销,降低管理和营销费用;选用单一空客A320机型、单一经济舱位(180人,传统模式154人);增加飞机日利用率(春秋平均飞行时间12小时,传统模式10小时);减少非必要服务降低成本等措施,为旅客提供特价票,提高客座率。目前机队规模达到33架180座空客A320飞机,其中21架经营性租赁,12架自购,开通了上海至日本、泰国、香港、澳门、北京、广州、重庆等国际、国内航线60余条,迄今包机近三万架次,平均客座率95%,是世界上平均客座率最高的航空公司,2011年净利润逾4.7亿元。
一、运营模式的价值链(图1)
说明:图1中虚线部分仅指管理层面,非业务流程。
二、价值链创新与优势
1、品牌、技术与管理。小到门店服务,大到省级全资子公司运作的一系列标准化管理,提升了企业品牌效应;率先使用网络技术,开发企业信息数据库平台——即时销售信息共享系统,将总部、航空公司、子公司、门店、商、供应商之间进行网络对接,迅速完善分支机构和网络终端的发展模式,使企业规模效应和网络效应呈现几何增长;利用电子商务B2C模式和手机客户端,实现传统的旅游商向“e”旅游商转换,除可提供春秋航空机票的预订和机位选择外,还创建旅游电子客票网上支付和“春秋快递”上门确认模式,提供消费者优质、优惠、快捷、便利的服务,价值链中可见市场拓展范围宽,管理层面统一归口、专业规范、监管到位。
2、总部、省级全资子公司和门店协作的纵向一体化。总部下设联合体管理部门,负责所有省级全资子公司的运营管理,省级子公司根据企业要求发展标准化门店,子公司财务人员由总部直接委派,参与日常运营和监督,子公司负责人有业务拓展的经营自由权和人事聘用权,子公司负责人的业绩考核主要采用目标管理,以利润指标逐年比例增长的绩效激励模式;旅游产品由子公司直采,财务负责监督,在这种紧密协作模式下,督促子公司负责人必须同时着眼规模和成本,有利于企业利润的稳步增长。
3、业务流程系统。内部运营的后台处理实行垂直分工系统,即按市场开拓、消费者需求分析、计划、调度、票务、接待、服务回访设置专业部门,由专业人员负责,整个业务流程犹如一条流水线,每个人在岗位上只做其中一部分,这区别于传统旅行社业务水平分工的做法(业务所有环节由一个业务员负责),杜绝了人走客失的问题,在企业快速的数据处理平台上迅速实现规模优势。
4、产品设计后台和营销。总公司下属的后台部门分别主要负责包机产品的设计,如国内部、国际部、会展等,集中投放营销渠道;广泛的门店、B2C的网络直销、手机服务终端、门户网站构成了紧密的自主营销网络。
5、与旅游商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同行旅行社可免费使用春秋专供的同行收客网络终端,作为产品社春秋所有产品,收揽客人,财务往来结算参照B2C模式的客订即付后确认的模式,资金迅速回笼,杜绝了因行业信誉问题可能产生的坏账问题;佣金模式与宝中客返佣不同,直接采用旅行社同行价,直接在订单支付时扣回,操作便捷,有利于提高商的积极性;此种模式下,春秋迅速成为航母级旅游批发商,中小旅行社同行、资源供应商自愿加入春秋的外部垂直分工体系,规模效益显著,企业竞争力很强。
6、科学完善的运营监督机制。严格的财务监管管理机制:子公司财务由总部委派,能有效监管二级子公司的财务运作,对于各级机构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审计彻查力度大,如发现有入股分红定点旅游供应商、合伙商中转旅游业务赚取佣金、虚报业务费等行为,必予以严厉打击;有严格的质量监督管理机制,诚信经营,专设TQC质量部,坚持“99+0=0”的优质服务质量观和“每团必访”,有效实现对内运营监管和对外运营质量输出的双重监管。完全顺应市场模式下的垂直分工体系的架构,外部横向一体化促使企业枝繁叶茂,内部纵向一体化,保证企业根系发达,企业前景斐然。
7、人力资源管理。总公司结合业绩和市场等因素,将子公司负责人甚至普通员工在企业内适时进行平级流动甚至提升;设有专门的导游服务管理部门,重视普通员工的培训和交流;创建员工持股制度,采用员工持股=个人奖金部分+企业基金等额补贴方式,不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认同感和归属感,更能有效地稳定管理者,最大限度避免人才流失。
8、盈利与发展能力。客源规模庞大从而拥有绝对优势的产品议价能力,行业竞争力显著;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营的规范有利于企业的自身发展;多元化经营战略增强了企业抗风险和协同进化能力。
三、价值链局限性
在企业内部管理规范与对外扩张战略上基本不存在局限性,价值链运行良好,加之核心竞争力在自有航空包机,此模式一直被业内借鉴和模仿,但难以复制和超越。局限性表现在面向大众消费者的散拼需求,以及出行优惠机票的购买,附带酒店、交通、景点在线预订。在顾客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如高端、商旅服务上暂时没有自己的特色产品品牌,在出境游和入境游市场上品牌影响力的塑造需要加强,可以参照美国运通、日本JTB国外超级批发商旅行卡、旅行支票的拓展经验,进行服务产品的深加工和跨行业战略合作。
主要参考文献:
[1]张军.大型旅行社开展旅游电子商务的成功案例分析——以上海春秋国旅为例.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5.6.
关于诚信经营的案例范文6
坚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原则,确保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中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确保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使用、管理等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因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而导致的重大食品平安事故,确保广大群众饮食平安和身体健康。
二、严打范围及重点
对所有涉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和一切可能存在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单位、个人和场所进行全面完全的清查。要突出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生鲜乳收购、畜禽、水产品贩运、屠宰、食品进出口和小作坊、食品摊贩、小型餐馆、集贸市场、农村食杂店、学校和工地食堂、学生小餐桌等为主的重点环节,<<对所有涉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和一切可能存在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单位、个人和场所进行全面完全的清查。要突出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生鲜乳收购、畜禽、水产品贩运、屠宰、食品进出口和小作坊、食品摊贩、小型餐馆、集贸市场、农村食杂店、学校和工地食堂、学生小餐桌等为主的重点环节。农村、城乡结合部、县域结合部以及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为主的重点部位,米、面、淀粉类、食用油、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豆制品、禽蛋类、儿童食品、膨化食品、酒、饮料、冷冻饮品、调味品、进出口食品、保健食品、食用菌、蜜饯以及地方特色食品等为主的重点品种,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同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本系统食品领域进行全面细致的拉网式排查,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之处和食品平安隐患。
三、职责分工
质监部门负责对生产加工环节(包括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登记演讲制度,要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登记演讲制度。严防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要强化对生产食品添加剂企业的监管,特别是对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企业的监管,严格落实生产企业质量平安主体责任,严格生产许可条件,规范食品添加剂标签和说明书,出厂的产品必需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定,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食品添加剂行为。
农牧部门负责对种植养殖和畜禽运输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依法收缴违禁农业投入品。加强对水产养殖环节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沙丁胺醇、盐酸克伦特罗和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强化对奶站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违反《乳品质量平安监督条例》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平安监督管理条例>实施意见》违法行为。
工商部门负责对市场流通环节(商场、超市和其他有形市场内的现场制售食品行为以及商场、超市和其他有形市场以外的糕点店、面包房、炒货店、烤肉店等现场制售食品行为)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组织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要组织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根据有关部门通报的情况,依法查处已被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已被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依法登记注册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严肃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食品添加剂行为。
商务部门负责对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流通环节的行业指导和宏观管理、畜禽定点屠宰和酒类监管。要重点组织开展好对定点屠宰单位和酒类经营单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整治。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未划转的由卫生部门负责)负责对餐饮消费环节(包括商场、超市和其他有形市场以外的冷热饮品店、快餐外卖服务、简易小吃部等现场制售食品行为)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要重点加强对餐饮业及学校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餐饮单位推销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要重点加强对餐饮业及学校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餐饮单位推销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严厉查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不按规定要求索证索票等行为。
城管部门依照市、县区执法范围的界定,负责食品摊贩(含早市、夜市食品摊贩)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对进出口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进出口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治理。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宣传报道工作。
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及其行政效能情况;参与重大食品平安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渎职、失职责任。
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的支持力度,及时落实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
公安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维护行政执法秩序,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
工信部门负责加强工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监管,引导企业树立平安发展、诚信经营理念。
科技部门负责组织有关方面加强科技攻关,积极支持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中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监测与筛查方法研究和食品添加剂平安性评价方面的研究。
食品平安综合协调部门负责食品平安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依法组织查处因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而引发的重大食品平安事故。
食品平安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和国家、省、市要求,做好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各项工作。
各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的总体部署和食品平安监管职责及本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实施方案于5月20日前报市食安办备案。
四、工作措施
(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1.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禁止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2.加强非法添加行为源头治理。对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工信、农牧、质监、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未划转的由卫生部门负责)等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管,要求生产企业必需在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并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严禁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加强对化工厂、兽药和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依法合规生产经营。要严密监测,坚决打击通过互联网等方式销售食品非法添加物行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县域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以及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重点部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组织经常性排查,及时发现、完全清剿违法制造存储非法添加物的黑窝点”,坚决捣毁地下销售渠道。
3.加强非法添加行为监督查验。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网格化监管,明确责任,分片包干,消除监管死角。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法落实查验、记录制度,并作为日常监管检查的重点。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检验制度,加密自检频次。完善监督抽检制度,强化不定期抽检和随机性抽检,特别要针对生鲜乳收购、活畜贩运、屠宰等重点环节和小作坊、食品摊贩、小型餐馆等薄弱部位,加大巡查和抽检力度,提高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推广应用快检筛查技术,提高抽检效率。
4.依法从重惩罚非法添加行为。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始终坚持高压态势,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管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责令停产、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对上述行为,同时依法追究其他相关责任。对生产贩卖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厂主和主要非法销售人员,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产食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在法定幅度内从重从快惩办。各监管部门要尽快制定依法严惩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具体方法,于5月20日前报市食安办备案。
5.完善非法添加行为案件查办机制。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各监管部门发现非法添加线索要立即向当地公安等部门通报,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公安部门要及早介入,快速立案侦查,并及时向食安办报送案件查处进展情况。对影响重大或者跨市域、跨县区的案件要及时演讲市食安办,市食安办要会同公安部门挂牌督办;对于跨市域以上的案件,市食安办要及时演讲市政府,并按有关规定演讲上级食安办及公安部门。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和检验鉴定证明,确保案件查处及时、有力。
(二)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行为
1.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质监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从严惩罚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企业;加强原料推销和生产配料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有关规范和质量平安控制要求。规范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工商部门要监督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销售台账制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违法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未划转的由卫生部门负责)等部门要严厉查处制售使用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行为,督促企业将标签标识作为食品添加剂出厂和进货查验的重要内容,不得出厂、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
2.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量等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未划转的由卫生部门负责)要尽快制订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相关规定,明确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严禁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同时,要重点加强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3.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规范。各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已经制订的各项食品添加剂规范,既无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卫生部门也没有指定规范之前,任何企业一律不得擅自无标生产,严厉打击违反规范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三)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1.企业要切实承担食品平安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依法履行食品平安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查证验货、购销台账、过程控制、产品召回等各项质量平安控制制度,杜绝使用非法添加物,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时排查、整改食品平安隐患。要建立食品平安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材料推销和生产配料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并分别签订责任书;对第一责任人所在单位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直接责任人发现单位购入或使用非法添加物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演讲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需承担法律责任。大型食品企业要建立食品平安管理机构,确保各项食品平安措施落实到位,所属公司产品出现问题的要暂停本企业所有同类产品的销售并向社会公告,经批批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销售。
2.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统一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并将其作为食品平安工作的重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大人力、物力和经费投入,保证监管工作需要。
3.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依照食品平安监管职责分工,认真履行食品平安监督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实施岗位责任制,细化、明确各级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并抄送同级监察机关;切实加强本系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素质,增强监管责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能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4.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监察部门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行政区域内较长时间或较大范围出现非法添加行为且未及时有效查处的或者行政区域内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出现违法添加行为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及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监督检查中走过场、不按规定履职的公职人员,要从严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开除公职;涉嫌、渎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承德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安办。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也要结合自身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强化集中整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月日至月日、月日至月日期间,分两次集中开展拉网式排查活动,全面梳理本辖区、本系统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相关食品类别,全面清除非法食品添加物加工销售黑窝点,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渠道,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并分别于6月20日、9月20日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阶段性总结上报市食安办汇总后报市政府。同时,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研究探索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监管工作的有效措施和办法,建立长效机制,实现监管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监测预警。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建设,强化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监测,及时开展平安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各级各部门在监管中发现新的可疑非法添加物或易滥用的添加剂,要立即演讲市食安办,市食安办要及时向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演讲。
(四)强化诚信自律。工信、商务等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管理,推动诚信体系建设,食品行业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平安发展、诚信经营的理念。各监管部门要监督所有食品企业于2011年5月15日前,企业显著位置全部悬挂样式规范、内容统一的食品质量平安许诺标志牌,向社会公开许诺,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2011年底前,各监管部门按系统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平安信用档案。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行业组织要切实负起行业自律责任,积极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内部监督,加强行业监督和培训,及时发现行业中存在问题并演讲监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并报告的要通报批评。
(五)强化社会监督。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食品平安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完善工作机制,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要结合外地实际制定食品平安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三员”管理方法,加强食品平安“三员”队伍建设。新闻媒体要积极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和食品平安监管部门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要支持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认真追查媒体披露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查处食品平安案件。同时,要打击虚假新闻,对造成社会恐慌的虚假新闻制造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六)强化科普宣教。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各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及其危害以及严厉惩办的措施,要宣传至所有农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以及所有从业人员,做到家喻户晓、应知尽知。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特别针对小作坊、食品摊贩、小型餐馆进行集中宣教培训,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