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研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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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研制度

农业科研制度范文1

第一条为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以下简称“转化资金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以下简称“监理”)工作,客观评价转化资金项目的实施效果,根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部、财政部负责实施转化资金项目的监理验收工作,并委托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具体执行。

第三条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司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兵团、计划单列市科技主管部门受科技部委托,作为转化资金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协助科技部,对其所推荐的转化资金立项项目进行日常监理和验收工作,并接受科技部的监督。

第四条监理单位监理项目范围的确定按照“谁推荐、谁监理”的原则,项目的推荐单位即是项目的监理单位。

第五条监理单位根据《暂行办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和本办法,对转化资金项目实施监理和验收,监理验收工作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第二章项目监理

第六条转化资金项目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合同书》。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书》组织实施项目,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自觉接受监理单位和科技部对项目的监理。监理单位亦应依据《合同书》,定期了解和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督促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履行合同、如期完成合同目标。

第七条对转化资金项目进行监理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合同计划进度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项目科技成果的熟化程度、技术水平、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措施。

第八条项目承担单位须在项目实施期内每年年末填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表》(以下简称“《项目监理表》”,见附件一),并于下一年度的1月1日至2月1日期间将《项目监理表》及相关附件和《项目监理表》数据软盘一式二份寄至监理单位。相关软件可从管理中心网站的“文件下载”栏目下载或向监理单位索取。《项目监理表》是监理单位和科技部评价项目执行情况、决定能否按照《合同书》的约定进行项目中期拨款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监理单位须在每年年末对其推荐的转化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总结,编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工作年度总结报告》(以下简称“《工作年度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二),同时负责催报和接收项目承担单位填报的《项目监理表》,并根据所掌握的项目执行情况,在《项目监理表》上填写项目监理意见,于每年的2月10日至2月25日将《工作年度报告》和地方项目管理数据软盘一式二份、《项目监理表》及相关附件一式一份寄至管理中心。

监理单位提供的项目监理意见,是科技部评价项目执行情况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科技部、财政部在认为必要时,将自行组织专家,对部分转化资金项目进行实地考察,以便及时准确地了解、核实项目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科技部根据项目承担单位填报的《项目监理表》、监理单位提出的项目监理意见、以及实地考察等综合监理信息,提出项目执行意见,并据此核拨合同剩余经费。

第十二条因不可抗拒原因,项目承担单位需对项目合同内容及目标进行调整时,应首先向项目监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监理单位提出意见并上报科技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对执行情况较差的项目或有严重违约行为的项目,科技部将依据《合同书》的有关条款,缓拨、减拨或停拨剩余经费,直至终止合同。对终止合同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进行项目财务清算,并将转化资金支持的经费余额如数上交管理中心,科技部将在三年内不受理该项目承担单位对转化资金项目的申请。

第三章项目验收

第十四条凡是已立项转化资金项目,在合同期满时均应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工作在合同期满后六个月内进行的视为按期验收,超出六个月的视为延期验收,原则上延期验收时间最长可再延长六个月。

第十五条转化资金项目的验收评审工作必须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验收工作的依据是《合同书》中规定的各项指标内容,验收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项目资金落实与支出情况;项目科技成果的熟化程度、技术水平、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成果转化后取得的效益。

第十六条科技部将在合同到期前2个月向监理单位发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准备工作通知》及《验收项目清单》,监理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对验收项目进行检查,并确定验收时间,报科技部备案。

第十七条在确定的验收时间内,监理单位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编写《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以下简称“《项目总结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三),并填写《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表》(以下简称“《验收表》”,见附件四),做好现场验收准备;并由监理单位组织专家审阅承担单位提交的验收材料,对项目进行实地考查和评审;由专家在《验收表》中填写专家验收评审意见。

参加转化资金项目验收的专家必须由熟悉验收项目情况的科技专家和管理专家构成。专家由监理单位聘任,专家人数一般为5-7人。

对于重点转化资金项目,原则上由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直接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验收。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掌握的项目执行情况,在《验收表》中填写监理单位验收评价意见,并按照规定将验收材料上报科技部。

第十九条验收材料的准备,是验收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由项目承担单位、监理单位和专家共同完成,主要包括:

农业科研制度范文2

[关键词] 基层;农业;科研单位;会计监督

会计监督是指会计凭借特殊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职权,对企业、事业经济活动及其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控制,以保障各项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随着国家对基层科研院所拨款力度的不断加大,基层农业科研单位的经济活动也日趋复杂,但是与之相对应的会计监督职能却相对薄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科研经费成本过高、效率低下。可以说,会计监督和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基层农业科研单位整体水平的提升,尤其对整体科研管理水平的提高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一、基层农业科研单位会计监督的现状

1.尚没有形成周密的会计监督制度

基层农业科研单位现金支出比较多的是试验补助费、田间管理费、试验材料费等,这些费用支付种类多、次数频繁,资金的安全使用存在诸多隐患。试验示范用的农资采购更是不易控制,化肥、农药、种子等购入后,缺乏严格的验收和使用制度,致使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偏高,浪费现象严重,有时还会出现物资外流。目前基层农业科研单位的会计监督制度,只在财政资金使用上提出开支范围及审批权限,它只能确定资金的使用方向,而不能有效解决资金使用安全问题[1]。

2.注重会计服务职能,弱化了会计监督职能

财务工作服务于科研工作和行使会计监督职能应该是相辅相成的,二者不可偏废。如果只强调服务科研工作,弱化会计监督职能,就会造成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的违法乱纪现象和大肆浪费现象,难以保证科研资金的有效使用,更难以发挥财务管理对科研单位资产、经费等的分析、监督和控制职能[2]。如果农业科研单位只重视科研工作,一味追求上项目、要资金,而忽视了会计监督在科研项目合理有序开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最终就会导致国家资金的浪费,进而对单位长期的科研发展水平和发展后劲带来不利影响。

3.科研经费的预算编制与执行缺乏有效监督机制

目前,很多农业科研单位科研经费预算编制不科学、缺乏绩效意识,主要是由项目主持人凭经验估计,没有利用财务信息编制,未考虑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3]。农业科研项目具有周期长、季节性强等特点,项目负责人不具有专业的财务知识,不能科学编制预算,只能凭经验测算,在编制预算时又缺乏和财务人员的沟通,导致项目有时超预算执行,有时又无法保证项目资金及时足额支出。财务部门没有按照科研项目预算和使用进度及时进行监督,最终导致决算与预算差异较大,造成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低下。

4.缺乏高素质的财务会计人员

很多基层农业科研单位,优秀的财务管理人才和会计人才十分匮乏,而财务会计工作又是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不等,导致从业人员不能全面掌握会计专业知识,既缺乏农业科研专业背景,又缺乏会计核算、会计分析、会计检查控制和会计决策等能力,从而无法开展有效的会计监督工作。

5.内部审计机构不健全

基层农业科研单位由于人员有限,一般不设立内部审计机构,也不配备专兼职内审人员。有的单位即使设立了内审机构,也出于各种原因,导致内审工作流于形式,缺乏独立性和客观性,其审计结果的权威性无从谈起。

二、加强会计监督职能的建议及措施

1.强化会计监督意识,形成有效的监督制度

要做好会计监督的宣传工作,在单位形成会计监督意识,要让单位领导和科研人员意识到会计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出台制度来保证会计对单位各项经济业务活动进行监督,保证会计监督不流于形式。有效的会计监督制度应包括对财务收支的监督,对会计资料的监督和财产物资的监督。

2.规范财务工作流程,健全会计管理制度

基层农业科研单位需要建立科学的制度体系来支持和保证会计监督的有效运行,科学合理的设计业务流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单位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种会计管理制度,指导并规范单位内部行为,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通过强化对日常现金流量的动态控制,建立起有效的支出约束机制,严格按章办事,以堵塞漏洞,节约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各项资产的使用效益。

3.加强监督,保证科研项目经费合理有效使用

为确保科研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应对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建立以项目为中心的经费支出控制管理体系。建立起以项目为中心的经费管理体系,才能正确核算科研项目成本,才能准确体现和核定经费使用情况,才能保证项目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同时,要建立健全经费使用规章制度,使其得到严格遵守和落实,以各项财经规章制度为依据,加强财务监督,保障项目的有序开展。

4.努力提高会计人员自身素质

会计人员要树立起监督是为科研工作服务的工作理念,树立起用完善的会计监督促进科研工作良性开展的指导思想。作为一名合格的会计人员,要通晓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和相关财务制度,为单位的科研事业出谋划策,当好领导的财经助手。当和领导在财务问题上出现不同意见时,如涉及原则问题,要敢于依法行使会计监督职能。另外,会计人员要不断进行知识更新和充电,尤其是面对电子化办公和会计电算化的潮流,要及时学习各种信息化新技术,以提高自身素质,应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挑战。

5.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充分重视内部审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兼职内审人员。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通过全面、深入、规范地开展内审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保证财务工作的规范运行。

三、结语

加强会计监督工作,强化会计监督职能,是确保基层农业科研单位正常有序开展科研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会计监督职能得到强化和充分发挥,就会提高单位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各项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戴艳.完善农业科研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探讨[J].农业科研经济管理,2009(1):28-30

农业科研制度范文3

【关键词】农业科技;科技档案;规范管理

农业科技档案主要包括农业科学研究中从立项、申报、进程、总结、结题再到成果鉴定这一系列过程中的各种档案材料,还包括林业、副业、渔业、牧业等档案。由于在管理农业科技档案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导致资源浪费。因此,有效地管理农业科技档案是档案管理人员的重要工作。

一、开发利用农业科技档案信息资源的必要性

农业科技档案是指在r、林、牧、渔各业的生产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技术资料,是农业科技人员在科研活动中形成的一种特殊的信息资源,是对农业科研活动最直接的原始记录。包含种子档案、作物栽培档案、植物保护档案、林业档案、畜牧档案、水产档案、农业生态环境档案和农业区划档案等。将这些资源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的科技档案,再将这些档案资源进行开发,可以进一步实现农业科技档案的新价值。

首先,农业科技档案的实质是科技成果,作为智力成果、知识智慧的结晶,是属于知识产权的一部分,必须加以保护和利用。其次,农业科技档案信息资源可以使各级决策部门更好地了解国内外农业科技成果和农业经济发展状况,为科学决策提供服务。再次,农业科技档案是农业科研创新的基础,这些信息资源可为深入科研提供大量宝贵的信息来源。最后,农业科技档案是一种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载体,可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优良品种、新技术等方面的服务,从而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农业科技档案开发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档案管理人员不注意科技文件的积累。科技档案的前身就是科研文件,科技文件具有很高的再利用价值及指导价值都是因为记录了科研成果的研究过程。但档案人员和科技人员平时不注意保存科研文件,导致归档时科研文件收集不完整,从而造成很大的损失。

(二)农业科技档案管理方式落后。档案的数量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科技的进步越来越大,这给提供利用和保管工作都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再加上管理的手段和方法都不先进,非常的落后,检索工具也是单一的,工具单一通常表现在查阅工具,用的最多的查阅工具就是手工制作的目录或者是专题卡片,检索方法速度慢而且还很落后,准确率也不高。

(三)农业科技档案内容不完整。虽然科研科技单位对农业科技成果进行了归档,但是,科技档案工作中还存在内容不完整、归档手续不齐全的问题。

三、农业科技档案开发利用的对策与建议

(一)转变农业科技档案工作人员的思想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国家档案局在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以统筹城乡档案工作协调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相适应的、覆盖新农村建设各个方面和全体农民的档案工作体系为主要内容的新阶段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为适应以上形势要求,档案工作者要与时俱进,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充分认识农业科技档案的特有作用,树立农业科技档案的正确价值观,增强农业科技档案的民生意识,贴近民生,服务民生。

(二)加强科技档案的收集,着力建设档案资源体系。只有建立起覆盖广大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才能为人民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只有建立起服务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才能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效快捷的档案服务,才能真正体现档案部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加强科技档案的收集,可采用定期收集和随时收集相结合的方法。定期收集是根据科研活动的特点,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如规定详细的归档范围、份数、要求及时间;促使科研人员自觉将科研档案材料定期归档,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随时收集针对学术论证、证明材料、检测结果、验收鉴定等与科研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并将收集的材料以科研档案的重要程度为依据,结合运用多种组卷方法将案卷按重要程度排列,这样有利于科技档案的保管和查找利用。

农业科研制度范文4

【摘要】

农业科技档案为农业科研工作提供有价值的信息资源,对提高科研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开发农业科技档案的信息资源,为农业服务已经成为相关工作人员的新课题。但是由于农业科研管理需要毕竟长的周期才能看到效益,所以影响了农业科研档案的利用。所以本文就如何充分利用农业科技档案提出相关措施。

【关键词】

农业科研档案;收集;现代化;成果转化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对农业的科技化也有了更高的要求。我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指出:“科技成果转化是以提高生产力为目的,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展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开发、实验、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品的活动。”但是由于相关部门对农业科技档案的利用跟不上发展的节奏,所以如果开发农业科技档案的信息资源,成为了相关工作人员的新课题和根本任务

一、农业科技档案的收集

为了确保农业科技档案的完整性与准确性,我们需要做出有效的农业档案的收集工作,遵循科技档案形成和科技指导工作的的客观规律

(一)强化农业科技档案的收集意识

农业科技档案记载着各种农业生产活动中的具体情况,成果和经验。这些档案对农业的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为生产跟领导决策提供了大量的,可靠的数据。所以我们要对所收集到的信息有“建档”的意识,通过各种形式在科技干部中宣传科技档案建立和交流的重要性,顺利推进科技档案的收集工作。

(二)制定科学的档案归档范围

与其他科技研究工作不同的是,农业研究大部分是在田间地头进行,所以农业研究数据的内容和分类比较复杂,数据采集量大增加了农业科技档案的形成、积累的难度。这就要求档案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出详细的农业科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让科技人员清楚自己的工作范围。通过确定收集资料的种类、形式、内容等来增强对档案形成过程的掌控,保证资料来源的完整性和丰富性,才完善科技档案的收藏。

(三)及时的对档案进行归档

科研工作的内在竞争导致一些科研人员为了个人荣誉和个人利益,将在科研工作中一部分科研资料当作个人资源而不及时归档,影响了科技档案归档的完整性。并且农业科研周期普遍较长,农业科技信息处理后得到的结果需要时间验证,这无疑延长了农业科技档案收集归档的时间。因此,就目前的情况来看,需要制定合理的收集时间,定期收集农业科技资料归档,如每次收集的时间间隔太长,将导致档案更新速度过慢,使最新农业科技信息难以共享。时间间隔太短又会增加不必要的人力物力,对农业科技档案数量的增补不显著。档案管理人员应根据合理的时长定时到各科室收集应归档的材料,督促有关人员及时补办缺少和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文件材料,填补信息空白处。

二、当前对农业科技档案利用存在的问题

(一)档案的信息化水平不高,档案的信息安全得不到保障。档案信息服务多为坐等上门,等有人来查阅的时候才提供档案,没人用的时候就放在库房,缺乏主动服务意识。有些科技档案信息属于保密范围并有查阅的权限,但是由于一些管理人员处于自身的情况,将未解密的档案提供给不具备查阅权限的人查看。造成科技档案信息泄密的情况。

(二)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不足,开发利用的手段和方法落后。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还仅仅只是停留在利用计算机进行简单的编写,信息采集还是多为手工进行。档案的研究工作进行的比较少,特别是对已经鉴定过了科技成果档案,并没有及时的跟进信息采集。这样不利于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利用。

(三)科技档案成功转化的相关制度不够健全

目前我国一些农业科技档案部门“重保管”“轻利用”的特点仍然存在,认为档案机构只是像图书馆一样的做好资料的保管就算完成任务了,并没有认识到档案利用的重要性。这样使档案馆的哪些科技成果转化成为了一些可有可无的事。这是对科技资源巨大的浪费。农业科技档案机构工作的被动型较强,档案管理与科研机构以及使用者缺乏联系,一些有价值的档案无法进入到农业科技档案部门,所以不能很好的包装档案的完整性。

(四)相关人员对农业科技档案的价值没有足够认识

由于一些单位的领导对档案缺乏重视,主要是由一些学历相对较低,年龄相对较大的成员来安排工作。但是现在对于档案管理人员的要求已经比以前高了很多,要求对农业科技档案人员对农业专业知识、计算机、网络、英语、管理学等等都要有一定的涉猎。另外由于对档案工作不重视,经费不足等客观原因。也导致了相关管理人员没有机会接受培训,思想观念老化,知识结构无法跟上。这样也严重的影响了科技档案信息资源的利用。

三、对于如何加强农业科技档案利用的建议

(一)加强规范化管理,为农业科技档案的利用奠定基础

农业科技档案的价值是通过开发利用其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来实现的,档案的质量对开发和利用影响非常大。档案部门要保证其完整性,所以要建立健全的管理规范,要将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等程序分到应有的人去管理。科技档案工作是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该列入研究课题、科研计划等工作中去。科研单位应该将所有的材料进行归档,材料收集整理后交给有关职能部门统一管理,以保障档案的完整、系统和有效利用。与此同时,科研单位也要对归档的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的考核,作为以后晋升、授奖等荣誉的重要考核条件。实现档案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档案的质量,为开发利用打好基础。目前,园艺档案室保存的农业科技、文书、财会、声像、书稿等各种门类档案达5000余卷。2000年以来,各类档案的归档率达98%以上,档案的齐全完整达到99%以上。同时,中心还系统保存了大量有价值的报刊、图书和农业资料。

(二)利用农业科技档案,必须注重实效

首先要明确服务的方向,端正服务的态度。在现在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农业科技档案要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适应改革开放的形式。主动了解农业科技生产与管理工作对农业科技档案信息资源的实际需求,满足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其次加强档案信息的安全保障工作,我国颁布了《档案法》《专利法》等法律法规为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科技成果的转化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随着科技体制改革和科研手段的日益发展,农业科研工作出现了课题写作的多样化、学术交流多元化。因此,要正确处理新形势下农业科技档案的开发利用中公开与保密的关系,采取有效措施和技术手段,保证农业科技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的安全运行,要保护国家利用的前提下,进行农业科技档案的成果推广、实现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促进农业的发展。近年来我所通过省级以上审定品种34个,其中国家审(鉴定)4个;出版专著8部,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交流论文312篇;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一千多万多亩,创社会效益3亿多元。

例如:本地区某农户承包100亩耕地,在选择施肥方案时,得知我们有土壤肥力档案和土壤测速仪器,在我们的指导下,利用土壤肥力档案和土壤测速仪器,确定了施肥方案,每亩节约化肥投资20元,而且创造了单产550公斤的好成绩。

(三)充分利用档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长期以来,因为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科研单位普遍是重科研,轻推广。一项研究工作一旦结束,档案就放到档案柜,无人问津,很少有人去研究这项成果如何去利用,导致大量的科研成果永久的积压,有关资料表明我国农业科技档案的转化率仅仅只是20%30%。为了实现科技成果贡献率达到50%以致更高,首先要积极应到科技成果研制者转变观念,更加重视成果的转化,坚持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坚持科研源于生产,成果服务生产,发展依赖生产,科研要以经济建设,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其次,档案管理人员要参与科技成果的转化,组织农业科技档案信息的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的交流,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例如借阅、复制、科技咨询等等服务,加强科技档案的成果转化,将其充分利用。我所每年推广柑橘、猕猴桃等果树优质新品种10万亩,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0亿元以上。湖南省园艺研究所建立了科技企业―湖南格瑞园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二级资质,先后承建绿化工程200余处,总面积达68万平方米,工程交验合格率达100%。

(四)加强档案信息网络建设,促进档案开发

信息化是工业化与现代化的必然选择。作为农业科技档案开发工作更应该如此,加快采用信息技术,开发科技档案信息资源。同时加强信息化法制建设,强化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体系。不但要保证科技档案所有者的权益,而且也是为了科技档案信息的安全性,档案部门应该注意科技档案信息必须经过加工之后才能放到网上交流;建立农业科技档案信息服务中心,把有关单位、人员联合起来形成网络,增加信息交流,这样更加有利于农业科技档案的利用。不断拓展档案工作服务对象,扩大档案工作的影响,加快农业科技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目前我所档案网站上载开放档案目录10多万条,档案网站保持了较高的点击率。

(五)培养优质的管理队伍,强化管理人员建设

通过讲解档案管理基本知识,了解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了解自己在档案管理上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开展农业科技档案连着你、我、他的主人翁意识教育活动。在加强《档案法》宣传教育的同时,重视档案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每年坚持对专兼职档案员进行档案业务知识培训。各农业单位的办公室作为档案工作管理部门,带头认真学习档案法律、法规,档案管理知识,虚心吸取其他单位经验,全力支持、配合专职档案员抓好档案工作,很好的发挥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农业的科技化提出了更加高的要求,转变经济发展的方式、推广自主科技已经成为农业发展的新热点。但是目前我国农业档案科技的成果转化存在着很大的问题,相关的制度不够健全,与农业科研机构缺乏联系等等的问题。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了研究成果的利用,造成了很大的资源浪费。所以在未来的发展中,农业科技档案部分只有加强相关法规与制度的建立,加强农业科研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广泛的将信息化与数字化应用在档案管理的技术之中、增加农业科研与应用推广工作的密切配合。这样就可以更好的促进提高农业档案科技成果的转化。

参考文献:

[1]张伟.发挥农业科技档案在生产中的作用[J].吉林农业,2011(2):1

[2]许正春.新时期强化农业科研档案管理的对策探讨[J].福建农业科技,2005(6):7778

[3]王涛.加强农业科研档案管理思考[J]山西档案,2010(1)

农业科研制度范文5

    根据NASA的数据统计,从2000年到2011年,我国有6万多项农业科技成果产生,但达到成熟应用阶段的只有2万项左右。农业科技领域的丰硕成果,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科技资源。然而,科技成果不能有效转化为生产服务,不仅会造成科技资源的浪费,也会阻碍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近几年来,我国政府对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相关部门的不懈探索和研究,在实践中不断尝试和摸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目前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仍存在很多问题,制约着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进程。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科研立项影响成果转化

    一方面,科研立项时咨询的专家代表面窄、社会参与度不够,容易造成国家科研立项与实际需求脱节。另一方面,在现阶段,农业科研单位的科研取向受到我国政府主导型的科研体制的影响,他们很大程度上是面向政府或者上级部门,而未能很好地面向市场经济和农村经济建设。科研人员立项时对市场的需求不能给予足够的重视,在选取项目时,把项目是否具有先进性作为首先条件,而对项目的市场应用前景或是否能有效转化则考虑的比较少。根据调查,科技人员在申请课题时考虑科技前沿,兼顾考虑国家和社会需求的占72%。而主要考虑市场需求,结合科技前沿仅占22%[1]。这些也会造成科研立项与实际需求脱节。

    2.2农业科技成果有效供给不足

    在农业生产中缺乏高质量的、先进的、成熟的、适用的技术成果。一方面,农业科技成果有效供给不足受科技成果本身的特性影响。科技成果研究的周期长,而应用的周期短。根据我国农业部的统计:获科技进步奖的研究成果,其研究周期一般在6~13年,而在生产中,一般的技术性成果的使用周期为5~8年,一些物化性的成果在使用8~10年以后,其使用价值也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更有甚者,一些农业科技成果在产出后还未得到推广就已经过时。另一方面,由于工程化研究不足,没有能够做中试实验或实验不足而造成成果转化失败。据统计,由于技术不配套,我国未能转化的重大科技成果中约占12.4%[1]。

    2.3农业科技成果的需求制约成果转化

    农民是农业科技成果的最终需求者,农民文化素质的高低决定着科技成果能否很好的转化。但是,我国农民的文化素质偏低。首先,农民受教育程度低。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五号)显示:2006年末我国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小学以下的为39.5%,初中文化程度的为49.5%,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只占11%。到目前为止,小学以下的比例略有下降,为37.3%,初中文化程度的占50.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略有上升,但依然只有12.4%[2]。其次,接受职业技术培训的人数少,2008年,参加短期培训的农民人数占20.0%,参加初级职业技术教育或培训的占3.4%,参加中等技术教育或培训的只占0.13%,而没有参加过任何技术培训的则高达76.4%[3]。由于农民文化素质偏低,导致先进的农业技术不能得到很好的普及,既制约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也影响农业技术新成果的推广转化。

    2.4转化资金不足

    据科技部统计,从2007年到2009年,我国应用型技术成果未得到应用或停用的主要原因是资金问题[4]。尽管有许多农业科研单位通过各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项目支持从而获得了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支持,但是这远远不能满足大量的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需求。以河南省为例,该省每年投入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专项资金(包括国家、省、市三级项目)有5000万元,但每年能够支持的项目仅百十项左右,不到应支持成果的5%,也不到申报支持的20%[5]。农业科研单位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投入中还有一部分是来自于企业,科研院所通过技术转让、技术合作、技术入股等产研合作方式来获得企业的资金支持。但是,由于农业成果转化的高风险低回报,企业投入的资金相对较少,另外,越是高的科技成果,投入也会越高,同时风险也会越高,因此选择高技术成果进行投资的企业也会越少。

    2.5运行机制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是连接科技供给和科技需求的桥梁和纽带,是实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保证。但是目前我国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还不健全。比如成果评价机制不健全,目前对成果的评价还停留在对成果本身的评价上,缺乏对成果转化的评价,也就是说对成果的实用性和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缺乏评价。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复杂的过程,牵涉到多个利益主体,从成果的研制者到最终的需求者,还有政府部门和中介机构等。因此,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来协调和规范整个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中的利益体之间的关系,促进科技成果快速有效地转化。市场供求引导机制不显着,目前我国农业科研课题选题、立项多数产生于科技系统内部。对农户和农业企业生产的具体需求考虑不足,从而导致农业科技成果得不到转化;风险保障机制不健全。农业本身就是一个受自然环境影响的产业,因此首先存在自然风险,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也存在很多风险,比如技术投资风险等,同时还受很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但是,目前我国还没有在这些方面建立起相应的风险保障机制。

    2.6政策与环境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涉及到农业科技成果从产生到采用的各个环节,因此需要一个良好的外部支持环境。目前,国家关于成果转化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在成果交易的过程中缺乏相应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容易产生一些因成果使用而引发的纠纷。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滞后,科技成果得不到切实保护,严重影响了科研人员的创造积极性,技术外流、假冒现象严重,也大大挫伤了农民采用科技成果的积极性,从而影响了农业科技成果从产生到采用的正常的市场运作,制约了农业科技成果的交易和转化。

    3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分析

    针对以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种种问题,现提出如下对策建议,以清除成果转化过程中的种种障碍,加快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进程,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3.1加强政策引导与宏观调控首先,政府应积极采取措施,制定鼓励和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进一步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并制定相配套的可操作

    性强的法规和条例,努力营造有利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社会大环境。积极完善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农业科技成果加大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假冒伪劣,为农业科技成果的顺利转化保驾护航。其次,鼓励和推进产研合作,政府应鼓励科研院所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形成积极的产研的资助机制,建立产研密切合作的技术创新体系,通过企业运用新技术、新成果来促进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对科技型企业承担的农业科技开发产业化项目、试验和示范园区建设等,给予优惠和鼓励。建立风险投资保障机制,帮助企业降低进行技术创新所承担的风险。另外,将充分吸收社会闲散资金参与科技成果的研究和转化。

    3.2供给有效的成果

    首先,把好立项源头关,建立农业科研与农民需求、农业发展相结合的选题立项机制,强化项目管理,在立项时就选准选好科研项目。在科研立项阶段,可以邀请熟悉市场的相关企业人员参与,使科研项目从立项开始就能符合市场需求。其次,积极引导农业科研人员在科研项目选题时,在对国内外市场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项目的先进性、可行性以及未来的社会效益,因地制宜地选好科研项目。在研究过程中,根据市场的实际需求以及科技发展动向对课题进行不断完善和调整,使研究出来的成果符合市场的需求。

    3.3刺激农民对农业科技成果的需求

    农业科技成果的最终使用者是农民,因此农民科学素质的高低,也直接影响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一项研究数据显示:与文盲相比,小学毕业可提高生产率43%,初中毕业可提高生产率108%,大学毕业可提高生产率300%[6]。首先,国家应加大对农村的教育投入力度,除了认证贯彻九年义务教育外,还应根据农村和农民实际需要,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建立完善的农民教育与培训体系,加强农村科技知识的普及力度。其次,采取形式多样的组织方式,对新技术、新知识进行广泛有效地宣传,培养农民对新技术、新知识的认知能力,逐步提高他们对新技术、新知识的采纳能力。另外,建立科技示范户,比如种粮大户、养殖大户等,加强他们的示范带头作用,从而激发农民对科学的兴趣,树立对科学的信心,促进农民采纳新技术、运用新成果,从而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速度。

    3.4建立资金保障体系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应建立政府引导、多渠道为主的农业科研资金投入保障体系。政府用于农业科学研究、开发与推广的资金要保持投入并稳定增加;同时还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企业或其他社会团体等参与农业科学研究、开发与推广;农业科研单位要积极吸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企业或其他社会团体等对农业技术的研发和推广进行投资;还可以利用金融机构贷款,设立专项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贷款产品;还可以充分开展国际间的农业科研合作开发,积极引进外资,从而弥补国内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方面的不足。

    3.5优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运行机制

农业科研制度范文6

关键词:民营;农业科技;发展;问题;对策

近年来,哈尔滨市民营农业科技机构快速发展壮大,已成为哈市农业科技战线上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中的作用不断增强。民营农业科技机构的发展,搭建起科技与农民对接的直通车,促进农业科技与生产应用的紧密结合,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科技贡献率。

1 哈尔滨市民营农业科技机构发展情况

民营农业科技机构主要指非政府投资的,从事农业新技术应用研究、新品种引进与培育、农业新产品开发及适用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咨询、服务、培训的机构。他们中有一部分已在在工商、民政或科技、科协等部门登记注册的,按照“自主经营、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机制运行。民营农业科技机构随着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而迅速发展,因区域特色经济或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需求而不断壮大,其发展主要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行业协会和农业龙头企业为依托,受当地的县域经济的发展、种植结构、区位条件、自然资源、农业产业化程度及当地政府的鼓励、引导、示范等外部环境因素影响。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哈尔滨市民营农业科研所达到80余所,农民专业合作社4000余个,农业行业协会50余个,专兼职从业科研人员达到500多人。研究领域已涵盖农牧渔等各方面。现有民营农业科研所在哈市八区十县的发展分布并不平衡。其中,阿城区有12所,主要集中在蔬菜育种、水产养殖等领域。尚志12所,主要集中在特色农业、食用菌、蔬菜育种和中药材等领域。五常10所,主要集中在水稻育种和病虫草害防治等领域。双城4所,主要集中在玉米育种培育行业。巴彦6所,主要集中在玉米、大豆和特色农作物育种培育行业。宾县5所,主要集中在玉米育种、养蜂技术等领域。

民营农业科技机构的兴起改变了单一的由国家办科研的局面,已成为国有科研机构的有益补充,是哈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业科技推广和成果转化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1 民营农业科技机构是良种良法技术创新平台

民营农业科技机构的创办者主要是种养殖大户、科技致富带头人、农村民间的“土专家”、“田秀才”等,他们在一没有国家科研立项、二没有政府科研经费支持的情况下,克服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做出了同体制内农业科研工作者一样不凡的科研成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他们是土地的主人,对土地的感情最深、了解最透。他们不仅是勤劳致富、推动产业发展的带头人,而且是科技创新的先行者、实践者、创造者、传播者。他们扎根基层、贴近三农,科研选题方向与农业生产一线需要无缝对接,针对性和实用性都很强,满足农业生产现实需求,有力促进了科技创新、技术推广与农业生产的有机结合,有效地解决了国有科研机构科研与生产脱节的“两层皮”问题。他们通过多年的农业生产实践,摸索总结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新方法、新技术、新品种,其研究项目往往能对农民增产增收产生直接有效的影响,示范作用和辐射带动能力比较强。

1.2 民营农业科技机构是发展特色农业的助推器

民营农业科技机构针对地方特色优势资源,研制开发出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新品种、新技术,对地方特色优势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地方特色优势产业的培育与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从而加快哈尔滨市特色农业产品产业化进程,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做大做优特色产品,有效地发挥起联结农户、企业、科技与市场之间的纽带作用。

1.3 民营农业科技机构是农村科技示范推广服务的基地

民营农业科技机构的科技人员是农村农技推广队伍的中坚力量。他们在田间地头、牛棚猪舍手把手向农户传授各种农村实用技术,帮助农民解决生产实际问题,能为农民提供高效便捷、简明直观、切实管用的科技服务,建起科技与农民对接的直通车,提高了农民生产的科技含量,有助于建立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农技推广机制。从而增强了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提升了农业科技成果的入户率、到位率和覆盖率,是解决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技术转化“最后一道坎”问题的一条有效途径。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哈尔滨市民营农业科技机构虽然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在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整体上仍处于数量少、规模小、发展慢、创新能力弱、科研水平低的发展阶段,仍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

2.1 农业科技研发的经费投入不足,融资渠道不畅

民营农业科技机构普遍存在着研究基础条件差、科研手段落后、科研设备缺乏、试验基地规模小等问题。民营农业科技机构一般起步都是由能人或者一、二项创新技术所发展起来的,起步规模较小,自我积累不多,资金实力有限,在科技研发、推广应用过程中的资金来源主要靠民间集资和自身的积累,投资金额极其有限,资金需求缺口较大。由于农业科研具有风险水平高、创新周期长、回报率低的特点,民营农业科技机构又普遍缺乏信用担保,商业性金融机构对营农业科技机构贷款发放较为谨慎,贷款条件严格,使其一般很难获得各类商业银行的信用贷款。另一方面,国家政策性金融农业科技贷款的门槛高,我市农业科技风险投资规模发展比较缓慢,使得民营农业科研机构融资更加困难。加之与国有科研机构信息不对称和地位待遇不对等,民营农业科研机构也很难争取到政府在科研项目立项及资金扶持、基础设施建设、成果推广应用等方面的支持。

2.2 农业民营科技人才队伍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

农村高素质人才往往集中在农业生产资料销售、农产品销售等方面,而从事农业科技研发与推广的大多是农民土专家,主要分布于传统农业产业领域,全日制农业高等院校毕业的农技人员所占比例较低。农技队伍面临着年龄老化、知识老化、技术老化、技术力量不足等问题。大多数民营科技人员长期在基层乡村工作,缺乏知识更新和进修深造机会,难以跟上现代农业新技术发展的步伐。农业科技的特点是公益性较强,一些适用技术的传授与推广,均属无偿服务,农技人员技术性收入偏低,使得很多农技人员为自身生计而分心分身、身兼数职、事务缠身,很难集中精力发挥其专业特长。

2.3 政策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公平规范的政策环境是稳定和发展民营农业科技、聚集民间科技力量的基础。哈尔滨市民营农业科技机构还处于自发的无序发展状态,民营农业科技机构的管理还未纳入我市科技行业的统一行政管理渠道中,针对民营农业科技机构的发展,目前哈尔滨市还没有出台相应的、可操作性强的扶持政策和配套措施。由于一些成果还不是很成熟,加上长期存在的偏见,许多部门和专家对民间农业科研工作者和研究机构看不上眼,导致民营农业科技机构在科研项目的立项、科研经费的争取、科技贷款的使用、科技成果评选等方面,还不能享受与国有科研机构同等的政策待遇,科研成果转化时得不到相应的政策支持。

2.4 民营农业科技机构内部管理制度落后,创办者科技文化素质偏低

目前,哈尔滨市民营农业科技机构的创办人中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者较少,缺少素质高,既懂科技又懂管理,善于开拓市场的复合型骨干人才。相当一部分民营农业科技机构是凭借创办人传统的办法和经验,思想保守、固步自封、团队合作欠缺。同时,他们由于受文化教育水平较低和眼界低、思路窄的限制束缚,还存在着农业技术提升缓慢,获取农业科技信息不及时、渠道不畅,现代信息手段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与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交流不广,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差,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等问题。

3 对策与思考

如何实现国有、民营“两条腿”走路,在推动各级农业科研推广事业单位发展的同时,引导民营农业科技有序发展,打造一支机制灵活、科技创新能力强的农业科研推广生力军,是一个崭新的课题。

3.1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构建适合民营农业科技机构快速健康发展的外部环境

一是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对民间农业科研给予足够的重视,尽快制定出台促进民营农业科技机构进一步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解决民营农业科技机构发展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其科技创新提供政策支撑。鼓励农业科技人员、民间组织和个人以多种形式领办创办民营农技机构,形成多部门推进、多主体参与、多类型组建、多层次发展的格局,推进全市“科技兴农”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二是将民营农业科技的管理纳入哈市科技主管部门的管理服务范围,加强业务指导,合理安排科技计划、项目指标,加大对其科研经费的扶持力度,对民营农业科技机构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采购给予适当的财政补助。三是提供利于民营农业科技机构发展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如,允许用于研发的经费在税前列支,对引进国外的先进种苗、技术实行减免税。民营农技机构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活动,经认定,可申请免征营业税。技术性年净收,可申请免征所得税。四是在民营农技机构的建设和发展中,鼓励技术入股。鼓励有显著成绩的科技人员持较大股份,高新技术成果和专利成果入股比例可不受限制。五是在科技成果评选、科研课题立项、成果转化、职称评定等方面,有关部门要给以支持,政策上一视同仁。六是鼓励和引导民营农业科技机构依托于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和科研条件,积极承担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开展经常性的农业适用技术培训与推广、技术咨询和致富科技信息等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政府可采取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对其所从事的公益性农业推广服务提供补偿。

3.2 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拓宽民营农业科技机构科研融资渠道

一是加大对民营农业科技机构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和指导金融部门对民营农业科技机构贷款的担保措施和信贷程序,完善农业科技小额信贷机制,改革农业科技贷款管理办法,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程序、拓宽贷款主体、延长贷款期限,提供低息贷款和政府贴息贷款,发挥政策性金融对民营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的支持作用。二是以国家农业政策为导向,以国家财政资金为支撑,组建政府出资为主、重点开展涉农担保业务的县域融资性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支持其他融资性担保机构为民营农业科技创新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以“银行机构+担保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特色贷款模式,为民营农业科技机构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三是发挥农村合作金融的作用,为民营农业科技机构提供资金支持。在坚持社员制、封闭性、民主管理原则下,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资经营企业、供销合作社联合组建融资性担保公司和资金互组织。四是建立地方财政出资的农业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和农业科技风险补偿基金,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需求对农业科技进步的导向和推动作用,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农业科技创新,鼓励各类农业及涉农企业增加农业科技投入。五是鼓励和支持民营农业科技机构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与分担作用,降低经营风险。构建新型农业保险体系,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加大财政对农业及农业科技保险的保费补贴,扩大农业保险险种覆盖面。

3.3 建立完善农村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提高民营农业科研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加强对民营农业科技机构科技人员的知识更新培训和业务进修,使其开拓视野、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农技研究水平,增强农业科技创新的持续力。二是依托农业职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广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手段,以提高科技素质、从业技能、经营能力为目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教育培训,大力普及推广现代种养殖技术、管理理念,着力解决民营农业科技机构从业人员技术含量低、管理水平差、经营能力弱的问题。三是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挖掘农村乡土人才,建立和完善“乡土人才库”,培养一支留得住、用得上、不离乡、不离土的农民专家队伍。四是引导和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农科大学生到民营农业科技机构、乡村基层、合作经济组织从事农业科技研发、技术推广和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一村一名农民大学生”工程,为民营农业科研队伍注入新鲜血液。

3.4 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民营农业科技机构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