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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分装安全要求范文1
一、目的:规范临床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二、适用范围:检验科实验室和工作人员安全的一般要求,防火、用电、化学危险物品、微生物的安全要求,以保证检验科实验室的安全运作,将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安全管理流程:
1
工作人员和实验室安全的一般要求
1.1
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
点燃的香烟是易燃液体的潜在火种;香烟、雪茄或烟斗都是传染细菌和接触毒物的途径。
1.2
食物应放置在允许进食、喝水的休息区内
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
1.3
实验工作区内禁止使用化妆品或进行化妆,但建议经常洗手的实验人员使用护手霜。
1.4
眼睛和面部的防护
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使用安全镜或其它保护眼睛和面部的防护用品。使用、处理能够通过粘膜和皮肤感染的试剂,或有可能发生试剂溅溢的情况时,必须佩带护目镜、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
1.5
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
除要求符合实验室工作需要的着装外,工作服应干净、整洁。所有人员在各自实验区内必须穿着长身的工作服(白大褂)并佩戴其它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披肩或面罩等。个人防护服装应定期更换以保持清洁,遇被危险物品严重污染,则应立即更换。
1.6
鞋
在各工作区内,应穿舒适、防滑、软底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的鞋。在有可能发生液体溅溢的工作岗位,可加套一次性防渗漏鞋套。
1.7
洗手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脱下手套后、离开实验室前、接触患者前后、以及在进食或吸烟前都应该洗手。接触血液、体液或其它污染物时,应立即洗手。
1.8
眼睛冲洗
眼睛若被血液或其它体液溅到,立即用大量的生理盐水冲洗。
1.9
移液
所有实验室操作禁止用口移液具,应使用助吸器。
1.10
锐利物品
谨慎处理针头和碎玻璃等锐利物品。使用后的针具不要折断、弯曲、破损、重复使用或用手重装在针管上的。一次性注射器上的针头用后不要取下,锐利物品应立即放置在不易刺破的容器内,在完全装满之前就应及时丢弃。
1.11
工作环境
1.11.1
“清洁”区和“非清洁”区
根据实验室的具体工作情况由主任选择并确定“清洁”和“非清洁”工作区,在清洁区和非清洁区之间设“缓冲室”。被指定为“清洁”的区域,则应努力保持清洁,如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电话、视频显示器终端、键盘、门柄及其它经常被手或手上的手套触摸的物品的污染,要求工作人员在触摸设备(如计算机键盘及电话的保护罩等)前取下手套,仪器设备和工作面的应常规消毒和清洁。被指定为“非清洁”的区域,允许戴手套接触所有物品(如电话、门柄、计算机终端和其它物品),所有这些物品的表面都认为是不清洁的。未戴手套的人员如果使用该区域内的电话、计算机终端或其它设备,应该戴上手套,或在使用后立即彻底洗手,
“清洁”和“非清洁”区都应保持整洁。实验台至少应每天清洁—次,如有必要可以多次清洗,用合适的含氯消毒剂清洗。在处理溅溢的样品或严重污染的工作面时,应戴上手套和其它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相应合适的清洁剂清除所有的溅溢物。
1.11.2
设备
冰箱、冷冻柜、水浴和离心机应该定期清洗和消毒,在发生严重污染后应立即进行清洗和消毒,进行清洗、消毒时要戴上手套穿上工作服或其它合适的防护服。
1.11.3
外衣
外衣(实验服、工作服)应悬挂在远离散热器、蒸汽管道、供暖装置、以及有明火的地方,不要挂在压缩气瓶或灭火器上,也不要挂在门的玻璃隔板上,妨碍视线。“清洁”的和“非清洁”的个人防护服要分开存放。
1.11.4
垃圾处理
每天清理垃圾,由医院物业工作人员来处理。
1.11.5
装饰
不得在电灯、灯座或仪器上进行装饰,更不要使用电子装饰物、蜡烛、圣诞树等有引起火灾危险的装饰品。
1.11.6
个人物品
实验工作区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如钱包、外套、皮靴、咖啡杯、运动服、预包装的食品和药品等。
1.11.7用后的废弃物品
实验工作区内的用后废弃物品存量不要太大。具危险性的液体如酸或碱性液体应放在视平线下。较大的废弃物容器应靠近地面存放。
1.11.8
出口通路
实验室的出口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准堆放物品、垃圾、装置、或设备。注意:无论任何时间、何种原因都不得阻塞通往灭火器、火警箱、防火毯、安全淋浴或出口的道路。
1.12
玻璃器具
操作玻璃器具时应遵循下述安全规则:
*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
*不要用猛力取下玻璃试管上的塞子,粘紧时可用刀切开分离。
*接触过传染性物的玻璃器具,应先消毒,再清洗。
*破裂的玻璃器具和玻璃碎片应丢弃在有专门示记的、单独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
*高热操作玻璃器具时应戴隔热手套。
*破碎的玻璃器具只能使用机械装置处理。
1.13
离心机
1.13.1
离心过程中应控制气溶胶的产生在最低水平。
1.13.2
离心机只有在盖好盖板后,才能启动。
1.13.3
所有能够产生气溶胶进行播散的生物制品或标本,都应使用密封的离心管,并在盖紧盖板后进行。
1.13.4
使用合适的消毒液常规清洗离心机。
1.13.5
使用离心时应保持合适的平衡,以保证离心的顺利进行。
2.
防火安全准则
2.1
安装有警报系统。每个检测和报警装置都与总警报系统连接。实验室的任何地方,包括储藏室能听到警报系统的报警。所有有关建筑的防火设置,都应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核批准。
2.2
防火
2.2.1
隐患的估计和研究
在开始临床实验工作之前就应对火灾的隐患进行研究,在实验工作运行的过程中,要经常研究火警的隐患。研究的内容包括:
2.2.1.1
使用化学物品的数量和性质,可能发生的化学反应,以及电器设备的隐患等。
2.2.1.2
哪些操作方法已经改变了,新使用了哪些化学物品,以及在上届消防培训之后增加了哪些新的工作人员。
2.2.2
易燃易爆物
2.2.2.1
易燃性液体的供给量应控制在有效并安全进行实验的最小量。
2.2.2.2
禁止用冰箱储存易燃液体。如果确实需要,应存放在专门的防爆冰箱内,并且冰箱应远离火源。
2.2.2.3
从储藏罐里倒出易燃液体,应在专门的储藏室或通风橱内进行。运送易燃液体时,其金属容器应有接地装置。
2.2.2.4
加热易燃易爆液体(燃点低于94℃)必需在通风橱进行,不能用明火加热。装易燃易爆物的容器应经当地有关消防部门审核批准。
2.2.3
火源隐患
2.2.3.1
常见的火源是明火、加热器件和电火花(电灯开关、电动机、摩擦和静电)。
2.2.3.2
应对电气设备的接地、漏电和墙上插座的接地、极性进行年度检查。
2.2.3.3
应尽量消除各种火源隐患。
2.3
灭火
实验室配备足够扑灭各种火情装置。
2.3.1
灭火器
根据上级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摆放灭火器,并根据要求对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查维修。
2.3.2
警报系统应进行年度安全检查,随时检修、维护的。
2.4
消防训练
2.4.1
应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训练。
2.4.2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学会如何火警警报,学会遇有失火时应做到:
2.4.2.1
拨打报警电话“119”。
2.4.2.2
发出火警警报以求得帮助,并开始从失火区或建筑物撤离。
2.4.2.3
如果可能,立即使用便携式灭火器进行灭火。
2.4.2.4
如果不能扑灭火情,应把所有通向火场的门关紧,并用湿毛巾或床单堵住下面的门缝,以阻止火情的蔓延。
2.4.2.5
应将房间里的所有人员撤出。(如果火情并非十分危险,可安排留下一人,向前来灭火的消防队员介绍具体情况。)
2.4.3
由受过训练的人员讲解使用便携式灭火器进行灭火的技能。训练应为“手把手”的方式,还应包括不同火情采用不同灭火器的知识。
2.4.4
对工作人员撤离火场的训练应经常举行,每年进行几次。所有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训练(包括夜班和周末加班的人员)。
3
实验室用电安全准则
3.1
仪器用电
作为仪器维护措施的一部分,应进行年度的安全用电检查并建立档案记录。每年至少对所有电插座的接地和极性、电缆的完整性进行检查一次,并将结果记录在案。可移动的设备应接地或采用更先进的方法防止触电(全部塑封无法接地的仪器例外)。新设备在使用前也应进行同样的检查。实验室应装有足够的插座,分布要合理,以减少在插座上接上其它多用插座和避免拖拉过多的电线。
3.2
所有电器设备的维修与维护只能由取得正式资格的维修人员进行。
3.2.1
仪器的维修
除校准仪器外,仪器不得接电维修。维修时要确保手干燥,取下所有的饰物(如手表和戒指),然后谨慎操作。
3.2.2
线路检修
实验室技术人员不得维修建筑物的电力系统。任何涉及开关、插座、配电箱、保险丝、断路器的维修工作应由医院维修人员或其他有资格的人员进行。
3.2.3
接地
电器设备必须接地或用双层绝缘。电线、电源插座、插头必须完整无损。4.化学危险物品使用准则
4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准则
4.1
化学危险物品分类
4.1.1
腐蚀品
腐蚀品是接触人体后给人造成可见损伤或不可逆改变的物质。腐蚀性化学废弃物是指pH小于2.1或pH大于12.5或对钢(SAEl020)的腐蚀力超过O.635cm/年(55t)的物质。例如:盐酸。
4.1.2
毒害品
毒害品是吸人、食人或少量接触即可引起严重生物效应的物质。
4.1.3
致癌物
由于检测化学物品能否诱发恶性肿瘤的测试系统很不相同,定义致癌物比较困难。例如:苯。
4.1.4
可燃烧物
可燃烧物指任何可燃烧的化学物品,包括可燃物和易燃物。
4.1.5
易爆化学物品
易爆化学物品是指能迅速发生剧烈化学变化的不稳定物质,爆炸性分解可在正常温度和压力下发生。例如:肼。
4.2
材料安全数据表及标签
购进可能有危害的化学物品都必须附有材料安全数据表。所有危险化学品都需要以易于识别的形式进行标记,使专业和非专业人员很容易警觉其潜在的危险性。标记可以是文字、图标、标准化代码或多种形式并存。
4.3
腐蚀品的储存
4.3.1
储存
腐蚀品应在近离地面处储存以减小掉下的危险。
4.3.2
酸性试剂瓶的搬运
搬运体积超过500ml的浓酸试剂时,必须用运载托车。
4.3.3
注意不要在同一区域内存放互相不能共存的化学物品。例如:乙酸或乙酸酐等有机酸应与硫酸、硝酸或高氯酸等强氧化剂分开储存。
4.3.4
个人防护装备
在使用腐蚀性物品场所的工作人员,应该穿戴围裙、手套和其它个人防护装备。
4.3.5
溅溢
使用任何化学物品之前,应安排好处理容易破碎或溢出的物品的容器。
4.3.6
化学通风橱
所有挥发性腐蚀物品的操作,都必须在化学通风橱中进行。
4.4
易燃物的储存
易燃易爆液体应在合格的容器里储存。分装时应有明确的易燃和可燃性标记,工作储备量控制在最低限度。储存可燃性液体的仓库应远离明火和其它热源。如需要在冰箱内存放,该冰箱的设计必须符合避免产生蒸汽燃烧的要求。实验室所有的冰箱门都应标明可否用于存放易燃、可燃性液体。
4.5
紧急处理
实验室必须重视发生化学危险品溅溢的可能性。有关工作人员都应接受培训,以掌握处理突发事故的知识。培训应包括化学危险物品溅溢的识别,熟悉向管理部门通报的方法和保护自身安全应采取的措施。在多数溅溢事故中,实验室可以决定撤离的区域,并通知有关专业部门处理。如果由外部专门机构处理溅溢物,则实验室就必须中断工作,直到隐患排除。
4.6
污染物的清除和处理
每个实验室都应负责日常的清污工作。在结束常规工作时、工作交班、发生紧急事件如清除溅溢物后,都需要进行清污工作。需外送维修的设备,只有在实验室管理人员确认没有化学危险物品污染时,才能外送维修。
4.6.1
废弃化学物品
所有废弃化学物品都应按危险物品处理,除非能够确定它的性质。
清洁溅溢有害物质的所用材料,包括吸附物和中和物,都被认为是有害废弃物。
4.6.2
实验室专人协调和负责处理实验室有害化学废弃物。
4.6.3
化学废弃物放置在密闭、有盖的容器中。
4.6.4
标签
化学废弃物的包装应有标签,标签应包含以下内容:
*日期
*实验室来源
*成份
*物理性质(气体、液体等)
*体积
*危险性(易燃或易爆)
4.6.5
运输
实验室由专责人员负责容器转运,并将其放置在指定的废弃物堆放场所。
5
实验室微生物安全准则
5.1
临床实验室可能接触的微生物可分为三类:
5.1.1
病毒,如:病毒性肝炎(特别是乙型及丙型
肝炎)和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AIDS)。
5.1.2
细菌,包括:细菌、分枝杆菌、真菌。
5.1.3
其他具有高毒力的病原体,如出血热病毒和立克次氏体。
因为从病史和体检不能可靠地鉴定所有病人的病原体,所以当接触和处理所有的体液时,均应执行“常规预防措施”。
5.2
感染途径
5.2.1
空气传播
在取下装有标本试管的塞子时、溶液洒落在坚硬的表面上、用未加塞子的试管进行离心或溶液(包括接种环内的溶液加热太急)时,具有传染性的溶液在上述各种情况下,可能形成气烟雾散布在空气中。
5.2.2
经口传播
用口吸移液可能导致微生物人人体引起传染。传染也可通过间接途径,如饮食或吸烟前没有彻底洗手引起“手—口”传染。
5.2.3
直接传播
偶然的针刺、碎玻璃划伤和动物咬伤均可通过直接接种引起传染。临床标本中的感染原也可通过被纸张轻微划伤的手指、很轻的擦伤或损伤的表皮进入人体造成感染。
5.2.4
粘膜接触
一些病原体,包括肝炎病毒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能够通过与粘膜(如眼结膜)的直接接触进入人体。所以在擦拭眼睛、更换隐形眼镜或使用化妆品前应彻底洗手。
5.3
血源性病原体
5.3.1
临床实验室工作人员都面临着接触血源性病原体的可能性。
5.3.2所有的单位都应执行“常规预防措施”。另外,一旦确定有接触潜在感染原的可能,应采取硬件控制和操作过程控制,以减少或消除接触这些潜在感染原的可能。提供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工作服、实验服、面罩、面具、护目镜、安全镜和鞋套等,并讲解何时使用和如何使用。
5.3.3
常规预防措施
*来自所有病人的血液和体液都被认为是具有传染性的。所有血液和体液的标本都应放置于指定的容器里,在运输过程中防止发生泄漏。采集标本时应防止污染容器的外表或随标本的信息卡。如果存在潜在的或实际的污染,则应再加一层包装(例如:包装袋)。
*所有处理血液和体液(例如:取下真空试管的塞子)的工作人员都应戴上手套。如果有可能发生血液或体液的喷溅,则应使用面部防护装备。
*对于微生物培养之类的常规操作,则应使用生物安全橱。
*实验室应使用移液装置,绝对禁止用口吸移液。
*使用注射器和针具时应防止受伤。禁止用手将针套重新套在针头上、禁止故意将针头弯曲或折断、将针头从一次性注射器上取下、或对针头进行其它操作。所有锐利物品在使用后都应放入贴有清晰标签、不会被刺破的容器内,然后运至处理场所。废弃锐利物品的容器应就近放在便于操作的地方。为防止装得过满而意外伤人,应在装满后尽快运走。
*血液或其他体液发生泄漏或工作结束后,均应使用合适的化学杀菌剂对实验室工作区进行表面消毒。可使用新鲜配制的漂白粉溶液(次氯酸钠1:10稀释液)或2.5%甲酚溶液或其它有效的溶液对所有的工作台进行消毒。
*实验中用过的污染物品在重复使用前或装入容器中按传染性废弃物进行处理前,应先进行去污处理。
*被血液或其他体液污染的设备在实验室内或外送商家进行维修之前,应先进行清洁和消毒。无法彻底消毒的设备必须贴上生物危害的标签。
*手或其他部位的皮肤在接触血液或其他体液后必须立即彻底清洗。在实验工作结束后或取下手套后应立即洗手。在离开实验室之前应脱下所有的个人防护装备。
*如果实验人员工作时有可能接触到血液、或其它可能具传染性的物质、病人的粘膜或损伤的皮肤、或在处理污染的物品或表面时,都应戴上手套。在进行血管穿刺时,包括静脉采血、手指或脚背穿刺,也应戴上手套。如果手套破损、刺破、或失去其屏障功能,则应尽快更换。清洗或消毒会损害一次性手套的质量,故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手套,在接触病员后应更换手套。
*患有渗出性病变或湿疹的医务人员在痊愈前不得直接接触病人,也不得接触医疗设备。
5.3.4
标签警告标志
必须采用通用的警告标志系统明确标识装有危险生物制品的容器或被其污染的物品,在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存放血液和其它有潜在传染性物品的冰箱、以及处理尖锐物品的容器上,所贴的标签应标明通用的生物危害标志。
用于存储、运输的容器应加上标签或颜色编码标志,并在存储、运输前将容器盖上。如实验室用常规预防措施来处理所有标本,同时标本或容器又存放在实验室内,可不使用标签或颜色编码标志;但如果离开实验室,就必须使用标签或颜色编码标志。
5.4
标本处理
*被高毒力微生物(如土拉巴斯德菌或粗球孢子菌等)污染的物品,处理前必须经过高压灭菌,包括用于隔离的设备和材料。
*培养分枝杆菌和两性真菌用的平皿和试管必须使用胶带密封,用压力蒸气灭菌后进行处理或焚化处理。
*普通标本和使用过的培养基应弃人结实的塑料袋中。
*可重复使用的物品和污染的器具应置于装有次氯酸钠1:10稀释液或其它合适的消毒剂的不锈钢容器内,然后进行高压灭菌、清洗和再次灭菌。
*对医疗废弃物处理的管理应遵守有关法规。
5.5
生物安全柜
生物安全柜是微生物实验室里控制生物危害的最好的方式之一。实验室根据产品说明书进行安装、使用和维修。
5.6
微生物实验室里常规准则:
*不接收或处理严重污染的标本。
*涉及分枝杆菌的离心操作应使用有旋帽的离心斗,离心管也应塞紧(双重隔离)。
*针具和接种环应灭菌处理,并防止加热时液体发生飞溅。
5.7
泄漏事故
(1)立即清洗发生泄漏污染的区域。通知主管和主任。如果培养物发生泄漏或其容器发生破损,应对该区域进行至少10分钟的清洗,直至气溶胶或飞沫已经沉降。
(2)吸净漏出的液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