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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保险的现状范文1
[关键词]网络保险;优势;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F8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10-0077-02
1 网络保险营销的优势
1.1 网络保险维护成本低
保险公司通过网络销售保单,可以省去花费在分支机构网点及营销员上的费用,保险险种、公司评价等方面信息电子化后可以节省印刷费、保管费,保险公司经营成本具有大幅度降低的潜力。
1.2 网络保险增添新的销售机会
由于人力、财力等多方面的限制,传统的保险销售模式只能与部分客户接触,互联网超越时间和空间限制进行信息交换、交易,随时随地为不同年龄、不同性格的人群提供24小时服务的特点,使得保险人不易联系到的一些崇尚快节奏高效率而又不喜欢经常被陌生人打扰的人群通过互联网就可以为其服务。因此,网络保险营销使更多的人成为保险新客户,大大增添了保险新的销售机会。
1.3 网络保险营销具有互动性,可以提升公司服务质量
由于网络的在线服务可以是全天候的,所以网络营销有即时与快捷的优势,能与客户保持长久、及时的信息沟通,网络成为了客户与保险公司双方双向沟通的最佳媒介。一方面,客户可以在网上比较多家保险公司的险种和报价,方便快捷地选取一个最适合的险种,保险经营者也能迅速地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意向;另一方面,客户们也能通过网络更直接地了解保险经营者的情况。同时,网络还可以为客户提供许多相关内容的“一站式”方便快捷的服务。
1.4 网络保险可以促进保险宣传和市场调研
在网络环境下,保险公司可以用公司网站、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球电子广告,向顾客有关保险动态、防灾防损咨询等信息,既能扩大保险宣传,又能提高服务水平,还能克服传统营销中借助报纸、印刷宣传小册子所固有的信息量小或成本高、时效差的不足。
2 网络保险营销的现状
2.1 欧美国家网络保险发展现状
网络保险营销最早出现在美国,随着产品、渠道和技术创新的不断发展、完善,越来越多的美国和欧洲国家的保险公司在利用网络进行内部管理的同时,更着重发展网络保险营销,网络保险在西方国家已经普遍被人们所接受。2009年,美国有93%的保险公司至少设立了一个公司网站,其中,有一部分的保险公司甚至设立多达4个网址,并且网站的设立都比较规范和健全。超过43%的保险公司把发展互联网业务作为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美国网络对话数据营销公司最新调查,2008年,美国有高达890万的消费者通过网络选购保险产品。
欧洲各国的网络保险发展也很迅速。英国建立的“屏幕网站”提供7家本国保险商的汽车和旅游保险产品,用户数量每月以70%的速度递增。在英国,个人财产保险总保费中网络营销的比例,从2000年的29%增加到2008年的43%。法国安盛保险集团自1996年在德国试行网上直销,目前,这个集团约8%的新单业务是通过互联网完成的。
2.2 中国网络保险发展现状
中国保险业在开放中不断发展壮大,保险业保持了高速发展的态势。2000年,保险公司纷纷推出自己的网站,很多第三方保险电子商务出现,标志着中国进入网络保险历程。中国人保财险、太平洋保险、中国人寿保险、金盛人寿、泰康人寿等保险的电子商务网站先后正式开启;国内首家集证券、保险、银行及个人理财于一体的个人综合理财服务网站――平安公司的PA18在京正式向外界亮相;“网险”、“e家保险”、“买保险网”等第三方网上保险超市也陆续开始上线运营。
从各大保险公司近几年的信息化动作来看,网上保险直接渠道、网上保险间接渠道、手机保险均得到快速发展。中国人寿、平安保险、泰康人寿、太平洋保险、中国人保财险的电子商务系统和手机投保系统,以及易保网、中国保险网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均在近几年有较大投入;中科软、尚洋信德、新保软件等保险行业软件和服务厂商也纷纷推出相应的电子商务解决方案;此外,保险电子商务也得到了行业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及《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信息化重点专项规划》相继出台,推进网络营销已经成为“十一五”期间保险业重点发展目标;《电子签名法》、《电子支付指引》、《电子服务认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陆续实施,困扰保险网络营销的身份认证、电子保单及在线保费支付等问题逐步得到改善,为保险网络营销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技术环境。
3 我国网络保险营销发展对策
3.1 创造良好的网络保险营销环境
由于保险产品的无形性、保险条款的繁杂性、保险服务的互动性等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保险的网络营销。因此,需要保监会和保险行业协会等相应机构制定有关网络保险的管理办法,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如反不正当竞争办法、电子保险合同管理办法等,使网络保险的业务运作和风险防范有法可依,为网络营销的发展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
3.2 创建保险公司网站域名,打造网络保险品牌
保险公司网站是一扇保险公司与客户交流之门,网站域名则包含了丰富的保险公司信息,它可引导客户上网,通过网络动态地、及时地、全面地向顾客传递信息,所以,电子商务系统环境下的保险公司要建立网站域名。首先,建设搜索引擎导向的保险公司网站,广泛地与其他网站链接,认真设计适合于搜索引擎检索的关键词,指引搜索引擎去进一步分析网站的内容、尽可能多地获得其他网站的链接等;其次,使用电子邮件宣传公司网站。此方法关键是获取准客户邮件地址,可通过娱乐、有奖竞赛或优惠销售等网上活动让准客户参加进来,然后定期用邮件和他们建立长期稳固关系;再次,使用传统媒体宣传公司网站。简单、易记、便于产生联想的网站名称可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户外广告、公司印刷品等不断给人以视觉冲击,加深印象。
3.3 提升网络保险营销服务质量和内容
快速和周到的优质服务是进行网上直销的保险公司战胜竞争对手的法宝。众所周知:服务贯穿于电子商务的全过程,保险本身是一种分散和转移风险的金融服务,把两者叠加在一起的保险电子商务,必然以向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为目标。保险客户服务根据其功能分为两个层次:基础服务,高附加值的服务。基础服务就是保险公司利用电子商务系统的互动优势,为客户提供服务来实现保险产品的市场价值。保单售前,客户点击保险公司网站了解公司的背景、险种条款、投保流程、既往赔付案例等信息,之后可能向保险公司发出投保意向信息;保单售后,保险公司在线提供保单信息查询、保全变更、续期交费、理赔报案和给付。离线服务主要是完成保险方案的确定和核保工作。保险方案的确定大多难以在线上完成。这是由于对于个性化的保险需求,线上的信息交流很难连续顺畅、语意表达及对方的理解可能不尽如人意,造成此方式较机械,所以需要其他的线下服务方式来最终确定保险方案,如:电话、保险业务员与客户的面对面交流来完成。线上核保只能针对少数险种,如:车险、意外伤害险等,大多数的险种需要线下核保,如健康体检、财产核查等,否则,保险公司要承担较大的逆选择风险。可见,在线服务和离线服务的密切结合是实现保险电子商务的基本保证。没有基础服务来实现保险产品由保险公司向保户的转移,附加服务只会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高附加值的服务是指客户在体验网上保险消费的同时,还可以获得与保险产品相关的各种知识以及其他方面的优惠。
3.4 开发适于网络保险营销的保险产品
大力开展险种创新,开发适于网络的保险产品,既是对保险网络营销的要求,也是保险营销创新发展的契机。网上保险产品既要从技术上适合网上销售,又要从市场上满足客户的保险需求,如果能取得这两者的交集,推出的网上专用保险产品必然会取得产品竞争优势。像戴尔计算机公司网上直销电脑一样,戴尔公司会按客户的电脑设计方案为其组装产品,电子商务时代的网上保险产品也可按保障范围拆散成一个个零件,由网上客户自行选择,保险公司即时将众多零件组合成客户所需要的整机。多元化、个性化的组合险种必将成为最受欢迎的网上产品。
3.5 营造完善统一的网络营销平台
保险网络营销的发展需要一个强大的网络平台作为技术支持。美国市场的保险网络营销中,仅有20%是通过保险公司专属网站进行的,而第三方网站却占到了80%,后一种模式往往是由独立的商家提供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即中立的网上超市,提供来自不同保险公司的产品和价格,不受时间、空间和品牌的限制。
相比之下国内保险公司各自为政,网络保险市场严重分割,造成了目前的网络营销一直难以形成合力,无法在总体上获得足够规模的客户群体。国内第三方网络平台基本上只扮演“二传手”的角色,接到业务还是转向保险公司传统渠道。因此,国内网络营销可以通过同业公会牵头的方式,制定电子商务经营规则,建立完善统一的网络平台。
3.6 建立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互补模式
网上保险的现状范文2
【关键词】网上保险;优势;对策
网络经济的发展使保险的经营方式、服务手段、服务界限、服务功能发生了显著变化,一种全新的理念――网上保险正在逐渐形成和发展。网上保险是指保险业通过互联网开展的电子商务活动,主要包括通过互联网买卖保险产品和提供服务。网上保险以其高效率、低成本、个性化交易等突出优势,有效地克服了传统营销模式带来的种种弊端,改变了人们的保险习惯,由被动接受保险为主动寻求保险。目前,国内的网上保险已形成以保险为主,融证券、信托、投资和海外业务为一体的紧密、高效、多元的经营架构。
一、概述
(1)网上保险的涵义。网上保险也称保险电子商务,指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以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技术为工具来支持保险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行为。从狭义上讲,保险电子商务是指保险公司或新型的网上保险中介机构通过互联网为客户提供有关保险产品和服务的信息,并实现网上投保、承保等保险业务,直接完成保险产品的销售和服务,并由银行将保费划入保险公司的经营过程。从广义上讲,保险电子商务还包括保险公司内部基于互联网技术的经营管理活动,对公司员工和人的培训,以及保险公司之间、保险公司与公司股东、保险监管、税务、工商管理等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活动。(2)网上保险的必要性。保险商品在理论上就比较适合网上经营,加之保单销售相对于其他有形产品的销售而言不必要伴随大量物流的转移,从而使电子商务与保险营销的结合更具可行性,同时也是我国保险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首先,保险业在E时代的必然选择。伴随着信息技术革命,Internet通过电子商务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改变着保险业。电子商务作为信息技术革命的产物,是一种全新的经营理念,它为保险业融入信息革命大潮提供了良好的切入点;其次,保险业面对入市冲击的必然选择。加入WTO后中国已经开放保险市场,诸多外资金融保险机构涌入中国,而国际金融集团多是全能企业,其业务领域涉及银行、保险、证券及信托投资多个方面,而且信息化建设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因此,我们必须抓住时机,迎接挑战,在外资金融机构全面进入我国市场之前,加速保险业的信息化建设,转变保险营销方式,争取在网络经济中获得业务优势,这是迎接“入世”挑战的必然选择。(3)网上保险的运营模式。根据网上保险的发展状况和行业管理特点,网上保险在未来几年内将以下述两种运营模式发展:中立的第三方网站模式。通过在互联网上建立交易平台、内容平台等,介绍行业内的信息和资讯,进行不同保险公司业务的比较,为客户提出建议和投资组合分析。这类网站既不是网上保险公司,也不是网上保险经纪人,是一个开放性保险商务专业平台。这类保险网站存在的最大问题是由于政策限制而没有保险业务经营权,就像那些证券网站无权从事网上证券交易一样;传统保险公司的网站模式。这种模式主要侧重于改进公司服务内容和形态,以此支持销售队伍,开拓出除人和员工之外的新的销售方式。这种保险网站是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对传统保险产业进行改造、全面提高企业整体素质的体现,实现了保险行业传统服务模式的重大变革,反映了保险企业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的发展战略,对保险行业的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二、网上保险存在的问题
(1)安全问题。网上保险交易的安全性是开展电子商务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并且对网络和应用系统提出了一些基本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体系结构和控制机制是保险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的重要条件。网上保险的安全问题主要包括交易主体的身份识别、交易过程的商业秘密、电子通讯的安全、交易和客户记录的保存和管理等,最需要防范的就是黑客的人侵。这些问题阻碍了网上保险的顺畅运行。(2)缺乏人才。保险电子商务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涉及多方面的知识,诸如网络知识、电子商务知识、保险业务知识、心理学和管理学等等多方面的综合知识。但目前从业人员有的只懂网站建设与管理维护等技术知识,对保险知识缺乏深刻的了解。有的具有丰富的保险业务知识,对网络技术一窍不通。缺乏具备既精通电子商务技术又熟悉保险业务的人才,不能适应保险电子商务发展的需求。(3)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我国己经颁布了不少有关互联网的法律法规,但是有关电子商务的立法还比较滞后,没有一个比较完整的电子商务法律框架。网上交易的法律效力及电子商务过程中诸如网上安全、客户隐私保护、电子签名的有效性等法律问题无法解决,限制了保险电子商务的长足发展。(4)认识不足。认识上的滞后是制约我国保险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最大障碍。公司在考虑是否推进电子商务发展上首先考虑的是电子商务能产生多少回报,能带来多少保费,并没有把它上升到战略高度和长远的角度。另外由于电子商务势必会对传统的保险销售渠道带来一定的冲击,因此公司内部有些员工对于电子商务的抵触情绪也比较大。另外,中国保险业沿用多年的人制度让客户习惯了买保险就是要与人、业务员面对面的交流,面对冷漠的网络,许多客户还无法适应。出于对网上银行支付安全问题的疑惑,相当一部分消费者宁愿选择“网上咨询,网下付钱”,并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商务。
三、网上保险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1)建立网络安全系统。针对网上保险的系统风险和操作风险,保险公司在推出网上保险服务品种时需要在金融电子工程中进行严密的技术设计,制定周全的预控措施,以维护网上保险运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可以建立灾难备份系统,采用中间件技术;还可采用多重防火墙和安全服务器等措施;建立24小时的动态安全监控系统,对网上保险的每一个交易站点和每一次访问都进行实时监控,以保证网上保险系统日常运行的安全。(2)培养复合型人才。网上保险的运营,使得保险工作的性质和任务与以往大不相同。网上保险对传统经营模式提出了人才、管理、技术、法律等方面的挑战,要求员工应该具有全新的观念、较高的业务和管理水平。对员工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网上保险的电子商务离不开保险企业核心业务的支持,离不开保险企业管理模式的再造。随着我国保险企业走向国际化、标准化、市场化、开放化的发展道路,保险企业员工必须增强运用电子商务处理保险业务和管理企业的能力。保险公司应下大力气培养既懂得电子商务技术,又有保险业务知识的复合型人才。(3)完善法律法规建设。制定网上保险业务法规要积极体现保险法和合同法的立法精神,同时要充分考虑到目前我国保险业受到严格管制和电子商务起步不久的现状,并为符合世贸组织的相关规定和电子商务取得新的发展预留一定空间。要对立法依据、管辖范围等做出明确的原则性规定,又要考虑到在今后一定时期内的适用性,因而需强调宏观指导性,不宜流于繁琐;要体现出现阶段我国保险业仍然接受严格监管的现状,又要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不能因规定过于严厉苛刻而影响网上保险业务的发展。(4)转变营销观念。根据客户需要进行服务的开发,提供客户愿意购买的保险产品。网络使消费者具有更多的选择,这使得价格将逐渐趋向一致。随着技术进步,市场需求的变化,谁能不断开发和推出适合市场和客户需求的险种,谁就能取得较高的市场份额,赢得更多的客户。在保险创新方面,让客户提出对保险产品的意见和建议,直接参与保险产品的设计,及时推出新的服务品种。
参考文献
[1]孙祁祥.保险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2]沈祥.E时代的保险营销[J].新疆财经.2002(3):55~56
网上保险的现状范文3
关键词电子商务保险电子商务信息化第三方网站
1近年来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促使了电子商务的产生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Internet的蓬勃发展,电子商务也在迅速崛起。电子信息技术、网络经济已迅速进入工业、农业、贸易和金融服务等各种行业,呈现出电子商务潮流。而作为金融业一大支柱的保险业,和信息是紧密相连的。保险是一种承诺、一种无形产品、一种服务商品,保险中的每个环节都离不开信息。信息技术的发展对保险业的影响是巨大的,特别是近年来,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普及日新月异,其中所蕴涵的无限商机使得无数商家纷纷把目光投向电子商务。于是一种全新的保险经营方式——保险电子商务应运而生。网上保险作为一种新兴的营销渠道和服务方式,以其具有的成本低、信息量大、即时传送和反馈、服务的连续性等特点,正在被越来越多国家的保险公司和消费者所认可和接受。在国外,网上保险的发展已相当成熟,成为继个险、团险和银行保险之后的“第四驾马车”。
2保险电子商务的涵义
发达国家大多数保险公司已经应用电子商务网络为客户服务,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发展势头甚为强劲。电子商务为人类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管理商业交易的方法。因此,了解电子商务已成为现代企业特别是金融服务业必须面对的课题。那么,什么是电子商务呢?广义的电子商务(ElectronicCommerce)是指,利用电子工具(电话、传真、广播、电视、网络)从事的商务活动,如市场分析、客户联系、物资调配等。狭义的电子商务主要是指利用因特网进行的商务活动。根据电子商务的定义,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以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技术为工具来支持保险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行为,可以称之为保险电子商务(网上保险)。
笔者认为,保险电子商务指保险人或保险中介人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所形成的对组织内部的管理、对客户关系的管理以及经营业务的部分或完全电子化这样一个综合的人机系统来进行的商务活动。这种商务活动可能是与原先的传统业务相并行的或者是相融合的。因此,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保险电子商务包含两个层次的含义。
从狭义上讲,保险电子商务是指保险公司或新型的网上保险中介机构通过互联网为客户提供有关保险产品和服务的信息,并实现网上投保、承保等保险业务,直接完成保险产品的销售和服务,并由银行将保费划入保险公司。
从广义上讲,保险电子商务还包括保险公司内部基于Internet技术的经营管理活动,对公司员工和人的培训,以及保险公司之间,保险公司与公司股东、保险监管、税务、工商管理等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活动。
3我国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
我国保险业经过25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保险市场有了广泛的拓展,保险业已经成为国家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才刚刚起步,保险业的经营与管理,和世界发达国家的先进水平相比还有差距;除此之外,2004年12月11日起,我国按照入世时的承诺,对外资保险企业全面开放市场,保险业的竞争日趋激烈。我国保险公司为了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纷纷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和人力去发展电子商务这一新的商务模式,将电子商务引入到我国的保险业中去。但与发达国家相比,电子商务在我国保险业中的应用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我国的网上保险业务还只能处于传统保险业务的补充地位,真正意义上的网上保险还需要一定的发展过程。
我国第一家保险网站是在1997年,由中国保险学会和北京维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的——中国保险信息网(china-),这是中国最早的保险行业第三方网站。同年11月28日,由中国保险信息网为新华人寿公司促成的国内第一份网上保险单,标志着我国保险业才刚刚迈入网络的大门。此后,中国保险网在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保险公司和业内外人士的大力支持下,一直是国内规模最大、内容最丰富、最具权威性和影响力的保险行业综合网站,点击率始终为国内同类网站第一名。成为中国保险行业的电子信息窗口以及保险业内各方面的网上交流渠道,为推动国内保险业信息化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000年8月15日,太平洋保险电子商务网站(),标志着中国保险业第一个贯通全国、联接全球的保险网络诞生,这是太平洋保险公司面对激烈的竞争市场致力于保险电子商务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2001年3月,太平洋保险北京分公司与朗络开始合作,开通了“网神”,推出了30余个险种,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保险网上营销。当月保费达到99万元,让业界看到了保险业网上营销的巨大魅力。
而国内其他保险公司纷纷开设自己的电子商务网站,进行网络营销的积极探索,保险电子商务的网络营销渠道功能逐步显现。2000年8月18日,中国第一家以保险为核心的,融证券、信托、银行、资产管理、企业年金等多元金融业务为一体的紧密、高效、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启用一站式综合理财网站PA18(),平安大步进入电子商务。以平安门店服务中心、平安电话中心、互联网中心组成的3A服务体系的运行标志着平安的客户服务向国际水平迈进,其强有力的个性化功能开创了国内先河。9月22日,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家投资建设的大型保险电子商务网站——“泰康在线”()全面开通,这算的上是国内第一家由寿险公司投资建设的、真正实现在线投保的网站,也是国内首家通过保险类CA认证的网站。
与此同时,由非保险公司(主要是网络公司)搭起的保险网站也风起云涌,目前影响最大的是一家由中国人寿、平安、太平洋、友邦等十几家保险公司协助建立、由上海易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并运营的易保网()。通过易保网广场,客户可以客观比较各家保险公司的养老、医疗、意外、理财险等保险产品;可以通过网上招标获得量身定制的个性化保险方案;提供理财、投保、理赔等常识;提供车辆保险、家庭财产险等网上直销专业服务。而保险公司、保险中介、保险相关机构都可以在这个平台上设立个性化的专卖区,客户只需要在一个网站浏览就可以完成对十几家国内大型保险公司的保险咨询,特别是其推出的保险需求评估工具,如同在线计算器,客户只要在网页上输入个人需求,服务器就能自动的列出各家保险网页,通过信用卡完成保费支付。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易保网上保险广场致力于为保险买、卖双方及保险相关机构和行业提供一个中立、客观的网上交流、交易的公用平台;帮助客户轻松了解、比较、购买保险;帮助保险公司和保险人通过网络新渠道开发客户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帮助保险相关服务机构和行业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
4我国保险电子商务网站的主要模式
从上面的例子来看,我国目前的保险电子商务网站主要有以下两种模式:
第一种模式是第三方保险网站,即独立的保险网,他们不属于任何保险公司或附属于某大型网站,他们是为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客户提供技术平台的专业互联网技术公司。前文所提到的中国保险信息网(china-)、易保网上保险广场(),都是目前国内具有较大影响的第三方保险网站。中国保险信息网将自己定位为向保险从业人员提供资讯的一个内容提供商,它为保险的内外勤人员提供从保险新闻到行业知识的各类专业信息,属于保险业内信息提供商;而以“网上保险广场”命名的易保网,将自己定位为利用互联网技术为保险业各方提高效率的网上平台,它包括B2B,B2C两种电子商务模式,致力于为行业中的各方提供一个交流和交易的技术平台;第三类为直销平台,如网险,它以的身份通过网络进行保险销售,从销售中提取佣金。以上是我国目前第三方保险网站定位的三大种类。
第二种模式是保险公司自己开发的网站。例如本文所提到的太平洋保险网站,平安的,泰康在线,以及我国最大的商业保险集团——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等等。应该说,随着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在我国的日益完善,现在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建有自己的网站,这些保险网站,大部分处于电子商务发展的初级阶段,即利用保险网站一些有关保险公司文化、保险产品及服务的简单介绍,还没有真正的网上保险业务。这类网站主要在于推广自家公司的险种,进行网络营销。这是我国大部分保险公司发展电子商务所处的阶段,但是也有像太平洋保险公司这样的保险企业对电子商务的应用到了互动、在线交易这样的阶段。2001年,太保集团公司新成立的电子商务部对太保网进行全新改版,网络销售和服务功能大为提高,网上支付功能基本实现,成为B2C业务中重要的销售渠道。太保网建立至今,网上B2C销售总计实现收入3500多万元,其中在2003年5月,一位北京客户在线购买“安居理财保险”,成功通过太保网网上支付10万元保费,成为太保网开通以来最大一笔金额的网上交易,展现了电子商务作为公司重要销售渠道的发展前景。
5我国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
保险电子商务发展是涉及到保险公司各类资源整合,涉及到公司所有利用互联网(包括Internet与Intranet)、无线技术、电话等信息技术手段进行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信息沟通、电子化管理的活动,贯穿公司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保险电子商务是随着互联网技术兴起并逐渐成熟后,新的信息技术在保险公司内又一轮深层次的商务应用,是信息技术本身和基于信息技术所包含、所带来的知识、技术、商业模式等在公司内的扩散和创新。随着我国《电子签名法》的颁布实施,我国保险企业将在现有B2C销售平台的基础上,积极开发电子保单和电子签章,策划推出电子商务专有产品,对保险网站进行全新的改版,以网上销售保险完全电子化流程为目标,继续全面推进电子商务的建设,抓住未来网络保险快速发展的机遇。
面对信息化和金融全球化的浪潮,我国保险业应积极准备,精心策划,利用互联网进行保险宣传和销售保险产品以及提供全方位的保险服务活动,并通过电子商务加强与国内外保险公司的业务往来和经验交流。我们相信,全方面发展保险电子商务,有利于推动我国民族保险业的长足发展,使之以全新的姿态积极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的竞争。
网上保险的现状范文4
关键词:保险公司,网上保险,计算机互联网,电子商务
一、网上保险概述
网络是信息时代高度发展的产物,它的应用已涉及到社会各个领域。计算机互联网不仅能够及时快速地提供大量信息来满足人们强烈地求知欲,而且能够为用户提供一个进行各种交流活动的自由场所。保险作为一个需要多种专业部门协同工作、通信时效要求比较高的行业,更应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强网络建设。
网络(电子商务)应用于保险业,便赋予了保险新的形式,从而产生了网上保险。从狭义上讲,网上保险是指保险企业通过网络开展电子商务,如通过Internet买卖保险产品和提供服务;从广义上讲,网上保险还包括保险企业的内部、保险企业之间、保险企业与非保险企业之间以及与保监委税务部门等政府相关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和活动。
因此,网上保险是指保险企业采用网络来开展一切活动的经营方式,它包括在保户、政府及其他参与方式之间通过电子工具来共享结构化和非结构化的信息,并完成商务活动、管理活动和消费活动。
网上保险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电子交易,即通过网络实现投保、核保、理赔、给付。客户通过公司网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项目的详细内容,选择适合自己的险种、费率等投保内容;依照网上设计表格依次输入个人资料,确定后通过电子邮件传人保险公司;经保险公司签发后的保单将由专人送达投保人,客户正式签名,合同成立;客户交纳现金,或者通过网络银行转账系统的信用卡方式,保费自动转入保险公司,保单正式生效。
与传统的保险企业经营方式相比,利用互联网开展保险业务具有四大优势;
(一)扩大知名度,提高竞争力。
迄今为止,发达国家的大部分保险公司已经通过设立主页、介绍保险知识、提供咨询、推销保险商品来抢占市场。
(二)简化保险商品交易手续,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在Internet网上开展保险业务缩短了销售渠道,大大降低费用,从而能获得更高的利润。通过网上保险业务的开展,投保人只要简单的输入一些情况,保险公司就可以接收到这些信息,并作出相应的反应,从而节省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联系以及商谈的大量时间,提高效率,同时降低了公司的经营成本。电子化的发展大大简化了商品交易的手续。申请者除了不能
通过Internet在投保单上签名盖章外,其他有关事宜均可在Internet上完成。甚至保费也可以通过Internet来缴纳。
(三)方便快捷,不受时空限制。
应用互联网,保险消费者可以在一天24小时内随时方便地上网比较保险产品,并向保险公司直接投保。这对于那些相对简单的险种尤为适用。
(四)为客户创造和提供更加高质量的服务。
互联网能够加快信息传递速度的优势可使保险服务质量得以大大提升。很多在线下不能获得或不易获得服务,在互联网上变得轻而易举。比如保险消费者可以在投保前毫无销售压力的情况下从容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和保险,获得投保方案,而无须不厌其烦地去和每家保险公司、保险打交道;在投保后轻松获得在线保单变更、报案、查询理赔状况、保单验真、续保、管理保单的服务,从而避免了繁琐的手续、舟车劳顿、长时间等待等不利因素。例如目前易保网上就能够提供保险方案匿名竞标,按照消费者的要求搜索人、保险需求自测等服务。
二、我国网上保险的现状
在西方发达国家,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近几年来网络保险逐渐被人们接受。美国由于在网络用户数量、普及率等方面有着明显的优势,成为发展网络保险的先驱者。美国国民第一证券银行首创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单,营业仅一个月就销售了上千亿美元的保单。现在美国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已上网经营。早在1998年美国就有86%的保险公司在网上产品资料信息,有6196个保险站点提供商地址咨询,并有43%的保险公司已把发展互联网业务作为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欧洲各国的网络保险发展势头也相当可观,美国独立保险人协会的“21世纪保险动向与预测”报告显示:今后10年内,在世界保险业务中,将有31%的商业险种交易和37%的个人险种交易将通过全球互联网进行。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网上保险起步比较晚,它的应用可以追溯到1997年由中国保险学会牵头开办的中国保险信息网的正式开通,该网涉及保险业的培训、咨询、销售、投诉等内容。在信息网开通的当天,中国内地第一份由网络促成的保单在新华人寿保险公司诞生。随后各商业性保险公司纷纷推出了自己的网站来介绍产品、介绍公司的背景,并与客户进行网上交流,宣传扩大影响。
在中国,网络上进行保险销售可以说尚处于初级阶段,而且是低水平的。多数保险公司对于网络保险的认识处于摸索阶段。中国保险业在5年前才与IT业完成嫁接。2001年3月,太平洋保险北京分公司与网络开始合作,开通了“网神”,推出了30余个险种,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保险网上营销。该公司当月保费达到99万元,让业界看到了保险业网上营销的巨大魅力。不过,由于国内在对实现网上交易至关重要的货币结算和网上签名等方面还没有满意的解决方案,出现完全意义上的网上保险还需假以时日。
真正意义上的网上保险意味着实现电子交易,即通过网络实现投保、核保、理赔、给付。但现在虽然各保险公司都推出了自己的网站,主要内容却大都局限于介绍产品、介绍公司的背景,并与客户进行网上交流,宣传自己,用于扩大影响。几年来国内保险公司中在这一领域走在前列的是泰康人寿和平安保险。平安保险的“PAl8新概念”和泰康保险的“泰康在线”两个电子商务平台投资都是上千万元的项目,他们已经具备了网上保险的基本功能,初步实现了在线保险电子商务,并且已经具有很强的竞争能力。在他们看来,网上保险并不是简单地将传统保险产品嫁接到网上,而是要根据上网保险人群的需求以及在线的特点设计产品结构。保险公司的电子商务平台不是企业从传统到网络的一次简单移植,而是为客户提供了产品、渠道和服务上的更多选择。
三、我国网上保险的发展趋势
虽然保险业内部网络化建设在近几年有一定的发展,但由于相关环境及网上保险技术还有所欠缺,使得保险在网络棋盘上面临着许多难关:
第一是网上支付系统不完善,这被视为网上保险发展的瓶颈。
目前,在线保险交易中,客户必须在与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签订了支付合作协议的指定银行建立账户,以便进行在线交易实时扣款。如果客户不具备上述条件,由于目前银行间资料交换不完善,尚不具备实时跨行转账交易能力,因此不能进行在线实时交易结算。网上交易条件的局限无疑限制了客户源。
第二是网上安全认证问题可靠程度不高。
在线保险交易过程涉及到保险标的风险状况等商业机密、人身隐私和有关支付方面诸如银行账号、客户密码等敏感信息,一旦泄漏,后果不堪设想。然而目前网上保险对客户身份的认证技术水平很低。这些问题阻碍了网上保险的顺畅运行。根据权威调查,被调查人群中66%最关心在网上投保后支付保费的转账安全性。可见客户对网上保险安全机制的关注。
第三是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中国已经颁布了不少有关互,联网的法律法规,但是有关电子商务的立法还比较滞后,没有一个比较完整的电子商务法律框架,如被视为电子商务基础法律的《数字签名法》等都还没有出台。网上交易的法律效力及电子商务过程中诸如网上安全:客户隐私保护、电子签名的有效性等法律问题无法解决,形成“无法可依”的局面,限制了网上保险的长足发展。
中国保险企业在建设电子商务、发展网上保险时,要逐步将公司网站作为销售渠道,以获得保费收人为主要目的,并从降低成本,完善服务的角度来定位网站。不能再将网站单一地作为一种宣传工具。在中国网上保险发展实施的过程中,中国保险企业具体应做到以下三个整合:
一是网络营销中顾客概念的整合。
网络营销所面对的顾客与传统保险营销所面对的顾客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企业开展网络营销应进行全方位的、战略性的市场细分和目标定位。
二是网络营销中保险渠道的整合。
中国保险公司早期的业务拓展以门店为主,等待顾客上门。在引进个人营销机制后,推销力度加大了。但营运成本急剧上升,而且服务有脱节现象。而互联网主页推出后,服务在时间和空间上均趋于无限发展,投保限制的约束力减弱,具备客户咨询、保费查询、投诉交流等服务功能,保证顾客得到亲切、周到、专业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是客户接受保险服务的新通道,异地投保、跨国投保、全天候的网络服务正逐渐变为现实。
三是网络营销与保险企业组织的整合。
保险公司实现网络化推进了行业的发展,必然使公司的管理模式也作出调整,形成企业内外部沟通与经营管理均离不开网络作为主要渠道和信息源的局面。而且,人员的减少、公司组织层级减少和扁平化管理,使保险公司营业网点数量减少,沟通渠道缩短,虚拟保险市场、虚拟部门等内外组织盛行,经纪公司等中介机构业务发生变化,促使保险企业对于组织进行再造调整。
笔者认为我国网上保险在日后的发展中,会逐步攻克以上的难关,在依靠自身力量、自主开发电子商务应用系统的同时引进一些国外先进的网上保险技术,如美国Netscape公司开发研制的在Internet上的SSL信用卡收费系统,及由IBM公司开发的用来帮助保险公司探测欺诈和滥用管理系统的软件:DiscoverySeriesforTelecommunications等。且在以后的发展中,中国保险企业会逐步转变观念,将公司网站作为销售渠道,以获得保费收人为主要目的,并从降低成本,完善服务的角度来定位网站。逐步完成网络营销中顾客概念、保险渠道及网络营销与保险企业组织的整合。
网上保险的现状范文5
关键词:保险业电子商务机遇
一、我国保险业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
1.网民数量快速增加,网上保险市场前景广阔。Internet在我国的应用发展很快,随着宽带等技术的应用以及上网资费调整使普通网民可以轻松上网。网民增长速度很快,上网人数平均每个季度递增8%。
2.网上商业环境进一步改善。如何在互联网这个虚拟世界中创造一个良好的商业环境,一直是致力于电子商务的各方人士关注的焦点,包括确定交易各方身份的真实、有效,确保网上资金、信息流安全有效的流动。
3.开展业务时可以快捷方便,不受时空限制,保险电子商务将释放我国保险市场的潜能。免去了人、经纪人等中介直接与保户进行业务往来,大大缩短了投保、承保、保费支付和保险金支付等进程的时间。
4.降低了经营成本,同时开展保险电子商务也有利于提高客户服务水平。网上保险业务的开展,促使了成本的降低。通过电子商务,保险公司不仅可以直接接触成千上万的新客户,即时传送和反馈信息,而且可以随时为老客户提供详细周到的服务。
二、我国保险业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制约因素
1.观念与意识的制约,人们对网上保险并没有足够的认识。
2.互联网硬件环境的制约。近些年我国的信息网络系统发展虽快,但从电子商务的要求看,保险电子商务工程涉及银行、电信等多个行业,无论是网络技术、资费水平、通信速度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而这种配套的系统工程的完善需要较长时间,无疑将影响网络的继续扩大和已上网用户得到的服务质量的提高。
3.交易安全仍存在问题,可靠程度不高。交易安全问题主要包括保险公司和投保人的身份识别、投保过程的保密、黑客的入侵、客户记录的保存和管理等。
4.法律与标准的制约,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保险业电子商务的发展,对传统的保险与商贸法律提出了挑战,而无形的网上合同如何确定权利和义务,尚待进一步明确规定。
5.我国保险公司自身信息化水平的制约,缺乏保险电子商务人才。保险公司的信息化程度是保险电子商务的基础,我国的保险公司多因技术、人才、资金等方面的制约,信息化的建设亟待加快和改进。
三、我国保险业电子商务的发展对策
(一)加强对电子商务变革的深刻认识
我国保险企业应冲破传统思想和习惯势力的羁绊,从发展战略的高度出发,对保险电子商务加以重视和研究,从现在开始实施抢先占领市场的战略,依靠电子商务等信息技术迅速提高保险企业的管理水平,在新经济时代创造保险企业新的竞争优势。
(二)积极完善我国保险电子商务环境
加快建立和完善保险业的电子商务,要尽快解决制约其发展的诸多因素。首先要求政府管理部门创造电子商务的政策、规范、法规、法律等法治环境,特别是要保证网上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加快建立和完善权威机构承担的安全认证(CA)机制及系统。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普及电子商务知识,扩大面向大众的电子商务宣传。
(三)加快保险公司的内部信息化建设步伐
保险公司需要从经营战略的高度出发,提高业务员在线处理客户需求的能力。客户信息、产品设计及内部管理信息的数字化将成为保险公司新时期的核心竞争力。保险企业内部信息化步伐的加快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才能为外部的电子商务提供有效的支持。
(四)转变营销观念,真正以客户需求为导向
加强与顾客的双向互动。通过对顾客资源的运用与分析,掌握更多的顾客特性和有效需求,增加有效供给和市场规模,扩大保险电子商务的效益。再次,应将传统营销渠道与包括网络等新形态渠道紧密地结合起来,以建立最大的顾客接触面。这种多元营销渠道策略,除了能扩大市场占有率,而且还能创造出许多意想不到的新需求。
(五)利用社会资源在合作发展中实现多赢
保险电子商务还属于新生事物,我国保险公司完全靠自身的力量开发保险电子商务还存在诸多困难,即使加大自身投入,也可能要走很多弯路,面临较大的风险。因此,现阶段我国保险公司可与国内的ISP、ICP、ASP等网络服务业携起手来,联手开发。
(六)努力培养保险电子商务专门人才,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
保险企业员工必须学习电子商务,掌握电子商务运作方法,增强运用电子商务处理保险业务和管理企业的能力。保险公司应下大力气在年轻一代中培养既懂电子商务技术,又有保险业务知识的跨领域专门人才。这种新型人才将很快成为未来保险企业的领导型人才。
参考文献:
[1]杜江萍.电子商务概论.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年3月第1版.
[2]李琪.电子商务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3月第1版.
网上保险的现状范文6
日前,包括太平洋保险、天安保险、天平车险等14家保险公司与第三方支付企业快钱达成战略合作,将有效解决保险网络营销所面临的电子支付难题。据悉,这种线上支付途径,可以覆盖保险网络营销的销售、续保、理赔等多个领域。 但是,支付环节技术上的突破并不能改变保险网络营销本身面临的瓶颈。虽然去年保险电子商务保费收入增长近150%,其主要来源却是电话营销。早在5年前,75%的保险公司就建立了自己的电子商务网站,并以此为基础发展电子商务,但就目前来看,保险网络的营销状况依旧是“只开花、不结果”。 作为当下最大的金融产品发售渠道,银行在网上渠道的图谋不可能不牵动其产品供应商的神经。
“重启”
事实上,在基金产品之外,更为复杂的保险产品亦悄无声息地在各主要商业银行地网上平台上线。
在这个领域,有泰康一工商银行在投连险、万能险阵地的结盟,还有太平人寿一浦发银行在诸多简单保障型产品的联手。
一家新兴寿险公司新渠道部负责人透露,工商银行、浦发银行和民生银行等行在此方面相对同行而言更加先行一步。
据泰康方面透露,比如泰康人寿投连险的招牌产品――“赢家理财”,有不少客户就是通过合作银行的网银渠道或者泰康自家的“泰康在线”追加投资相关账户。
就在6月,泰康人寿宣布和新浪网联手打造的在线保险销售平台――新浪保险超市正式开张,销售产品涵盖意外保险、旅游保险、健康保险、少儿保险、养老保险、投资保险等各个品种,用户可以实现在线投保、支付与理赔。
一个看上去不无心动的数字是,公开资料显示,在两年以前的2007年,“泰康在线”网上交易总额达5.5亿元、日均交易额158万元,客户进行网上交易和网上服务达32万余人次、日均近900人次。
这并不是保险公司触网的“第一次”。
在上一次网络经济被热炒的2000年,国内一些敏锐的保险公司相继涉水电子商务:当年3月,太平洋保险北京分公司开通首家保险营销网站,在支付上支持用户通过网上银行付款;8月,平安保险的PAl8网上交易平台正式开通,其中包括了保险、证券、银行、个人理财等产品;紧着着,泰康人寿宣布推出全国性的大型保险电子商务网站――“泰康在线”;2002年11月,中国人保的网上保险平台投入了运营。
与此同时,由网络公司建立的保险网站也不断涌现。比如2000年成立的易保网,最初的定位是做中立的网上保险商城,保险公司、保险中介、保险相关机构都可以在这个平台上设立个性化的专卖区。
然而,这轮热潮最终并未达到预想中的网络销售保险的效果,直至今日,个人、银行和团体仍旧是各家公司最为主要的销售渠道。
尤其是,网络保险的缓慢发酵,更是让易保不得不作出业务转型。在易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对外介绍上可以看到,其主营业务已转为“保险应用软件提供商,提供基于Java的新一代保险核心业务应用软件解决方案”,与其最早设想当中的网上保险商城概念差之千里。
对此,上述人士称,至少有两个主要原因造就了保险电子商务过去多年的尴尬,一个是网民结构,另一个是网上支付手段欠发达。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截至2000年12月31日的统计数字显示,彼时中国2250万名网民中,18岁以下的占到14.93%(2001年为15.3%),18-24岁的占到41.18%(2001年为36.2%),25-30岁的占到18.84%(2001年为16_3%)。从网民的个人月收入情况看,1500元以下的占到网民人数的一半以上。个人月收入3000元以上的仅占网民人数的6.87%。
缓慢发酵
然而,即使是9年之后,保险机构在网上渠道的第二次努力仍旧不是一马平川。
泰康人寿创新事业部电子商务部总经理丁峻峰前不久对媒体表示,尽管已有9年历史,但到目前为止“泰康在线”业务规模仍不大,网络渠道对公司的保费贡献还相对较少。
而另一家保险公司新渠道负责人则透露,在通过网上渠道销售的保险业务中,真正是客户在网上看到就产生购买行为的业务占比并不多,更多的情况是在银保等渠道已经了解到产品并发生购买兴趣,然后通过网上完成购买行为。
至于为何不在银行直接购买而是另走网上通路,“网上渠道更便宜。”他透露。
他透露,在银保渠道,无论什么产品,保险公司至少要给银行2-3个点的费,但是若通过网银渠道,保险公司需要支付的费用却是以千分之几计。
“所以,网银的产品收费会明显低。”他说。 一个结果是,而泰康e理财的初始费用最高仅为1.5%,并且该产品无保单管理费,无买卖差价,此外在账户管理费、退保费以及账户转换费上基本和其他产品持平。
而此前市场上银保渠道销售的投连产品初始费用平均在3%甚至更高。
比如,泰康人寿自家在网络销售外,还有一款银保投连产品“赢家理财”,其初始费用就达3%,是网上渠道的整整一倍。
不仅泰康,即使是在当下阶段,网上销售渠道的价格威力已经显现:比如,泰康在线的意外险团购最低可以打到5折以下,而平安保险的网上车险,则可优惠15%。
然而,短期来看网络尚且难以与传统的三大销售渠道分庭抗礼。
一个最大的现实性难点是,由于保险产品的复杂性,没有面对面的说明演示计算,大多数的保险产品根本无法让普通人搞懂,或者需要流程复杂的核保。
对此,泰康人寿的对策是,主打手续相对简单、在线投保可操作性较高的产品,“条款较为复杂、客户易出现理解偏差的产品一般不会放到网上销售。”
根据统计,当下包括泰康人寿、太平人寿、平安保险等在网上渠道售卖的产品大多是意外险、车险、简单(大多是保底)的投资理财险为重点,兼顾养老险、少儿教育险和定期寿险等其他产品。
为了进一步规避网上销售的风险,泰康人寿电子商务部称,在产品开发过程中,尽可能设计可自核保的产品及流程。虽然可能因此放弃掉一部分客户,但也最大程度上控制了风险。
瓶颈
保险电子商务的基础平台是网络,网络营销拥有节约成本、整合资源、融合渠道等多方面的优势。
“在欧美市场上,通过网络投保会得到优惠的费率,这是因为保险公司通过电子商务降低的成本会通过‘让利’返给消费者,从而能使网络渠道成为吸引客户的一大优势。”上海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钟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目前国内网络渠道面临和传统渠道的冲突,这使得网络营销便捷、优惠的特点无法体现。”
以车险市场为例,目前国内的车险销售包括直销、、电话销售、网络销售等多个渠道。一般而言,网络销售因其投入成本低应该获得最高的优惠额。法国安盛集团每年约有8%的新单通过网络营销完成,其内部披露的数据显示,若营业门店的交易成本为100%,电话营销为55%,而网络电子商务仅有10%。
但国内的现状是:车险销售过度依赖中介,网络营销的费率优惠遭到中介的“狙击”,致使网络投保失去费率优势。
此外,电子商务的不完善是导致费率优势无法体现的另一因素。真正的保险电子商务应该在网上完成所有的交易,但实际上,保险电子商务的绝大部分交易还是在网下完成,投保人填写完信息后,保险公司还要再派相关人员联系,电子商务只是充当了一个信息渠道的作用。与此相配,相关的管理与服务成本可能会抵消部分原本应有的费率折扣。
新事物的发展需要营造一种“气候”,但鉴于国内保险公司各自为政,网络保险市场严重分割,以致于造成了目前的网络营销一直难以形成合力,无法在总体上获得足够规模的客户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