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工作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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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工作方案

优化工作方案范文1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做好2021年度招标投标指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牢牢把握新常态下我市招标投标工作营商环境面临的新情况,坚持问题导向,遵循市场规律,紧盯企业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诉求愿望和突出问题,以“主动作为、高效服务、企业满意”为标准,在招标投标领域精准实施一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推进措施,激发市场主体内在活力和潜力,为加快构建优质营商环境,提供保障和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精准实施一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推进措施,在全市构建市场化、法制化、便利化、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到2021年底,全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短板和弱项得到明显改善,突出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软硬件建设明显改善,交易、监管、服务一体化水平取得显著进展,服务社会发展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我市开始迈入体制顺、机制活、成本低、服务优、效率高的市级行列,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规范开放的市场环境

1.规范招标投标市场行为。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定期检查、随机抽查、重点核查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招投标活动中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障不同所有制和区域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分工负责)

2.严格落实国家必须招标规定。严格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各行业监管部门不得扩大国家规定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和规模标准,不得强制要求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以外的项目进行招标,赋予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发包自主权。(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分工负责)

(三)推行“互联网+招标采购”

3.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分类建设电子交易系统、电子监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建成投入使用。加强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行政监督部门、市大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对接,加快推进交易系统、电子监管系统、服务系统、项目审批平台、信用平台等互联互通,逐步实现资源共享和协同运行,全力打造“开放、互联、透明、共享”的电子化交易体系,提升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4.全面推行电子化交易。全面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在进场登记、信息、文件下载、开标评标、异议澄清补正、投标保证金收退、专家抽取、中标公示、交易凭证办理、文件归档等环节的全流程电子化。严禁收取标书工本费,标书自主免费下载。消除电子招标投标与纸质招标投标并存的“双轨制”现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等分工负责)

5.实施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依托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综合运用虚拟现实场景交互、远程多线程同步解密、远程视频交互等技术,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多方主体无需到达现场。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即可在任何地点参与开标,6月底前完成视频“不见面开标大厅”建设并逐步完善功能,12月底前实现“不见面开标”常态化。(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6.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分析报送机制。根据《山东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19〕209号)和《东营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任务分工》(东发改公管〔2020〕137号),依托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每月定期统计汇总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据,每季度、每半年、每年形成交易数据分析报送行政监管部门,不得将重要敏感数据擅自公开及用于商业用途。(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等分工负责)

(四)优化服务保障

7.突出重大项目的服务保障。根据重大项目特点,以市级重点项目为重点,按照“能快则快、能简则简、能优则优”的原则,各部门做好交易服务保障工作,及时开辟“绿色通道”,快速受理进场,主动为交易提速。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招投标过程中的服务保障作用,针对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提前制定工作预案,对交易现场留痕管理,确保现场交易活动有序、到位、高效、透明。(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分工负责)

8.改革投标保证金制度。鼓励招标人、招标机构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信用等情况降低保证金缴纳比例。依据各行业特点制定电子担保保函应用相关规则,推进各类电子担保保函使用,简化企业办理投标和履约担保手续。推广电子保函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运用,推行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等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实现在线投标保证和履约保证功能。招标文件中应明确载明优先选择银行保函、保险保函形式。银行保函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作为投标保证的,应与现金保证具有同等效力,任何单位在招标活动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限制使用。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险保函做为投标保证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进一步规范投标保证金退付,运用保证金收退系统,尽力缩短投标企业资金占用周期,进一步减少企业资金成本和资金占用,减轻企业负担,增强市场活力和开放度。(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等分工负责)

9.完善评标办法。招标人结合招标项目实际自行选择评标办法。在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改革以价格为决定因素的招标和采购模式,实施技术、质量、安全、价格、信用等多种因素的综合评分办法,其中行业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结果,按照不低于10%的权重进行量化评审。加大招标控制价在评标基准值中所占的权重。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和权重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其取值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分工负责)

10.推行评定分离办法。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集体研究并分别独立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不超过三个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并对每个中标候选人的优势、风险等评审情况进行说明;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排序外,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依法赋予招标人定标权,招标人在制定定标办法时应坚持科学、规范、透明的原则。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结合对中标候选人信用状况、合同履行能力和风险进行复核的情况,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二十日内自主确定中标人。(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分工负责)

(五)加强招投标行业管理

11.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效能评价。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市场主体和第三方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社会评价机制的通知》,立足本地实际,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原则,推动建立市场主体和第三方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社会评价机制,组织市场主体、第三方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公共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强化激励约束,提升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等分工负责)

12.完善建筑市场信用评价机制。积极开展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建立建筑市场信用平台。健全招标人、投标人、招标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办法,完善信用档案,完善信用分级管理制度,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予以惩戒,情节严重的实行“黑名单”管理。推动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规范应用,严禁假借信用评价、分级实行地方保护。(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等分工负责)

13.规范招标机构行为。加大招标机构行为监督管理力度,从人员、业绩、市场信用等方面对招标机构进行评价。严禁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信息和资料。严禁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将招标从业人员及招标机构纳入信用平台考评,实行动态管理,招标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将计入“黑名单”,并予以通报;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等分工负责)

14.规范评标专家行为。严格评标专家资格管理,严格审查评标专家的注册信息、社保信息、工作信息等基本信息,实现人、证和社保的信息统一,对弄虚作假取得资格的清出评标专家库。强化评标专家评标行为的信用考核,实现评标专家库动态管理。严禁评标专家在公共社交网站、媒体、平台,如微信群、朋友圈、QQ群、个人微博等,通过图片、暗语等方式故意泄露评标任务,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评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有违法违规行为,评标不公的,依法严肃查处,并予以通报;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等分工负责)

(六)加强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

15.加强招标投标投诉举报管理。住建、交通、水务等招投标行业监管部门负责受理本行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他事项的投诉。在部门网站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投诉渠道和投诉样式,投诉人可以通过线下投诉和网上投诉反映诉求。完善投诉处理程序,严格投诉处理时限,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做出是否受理决定;事实清楚,法律法规依据充分的,投诉处理决定应在3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对有效投诉处理结果确需公开的,应按规定在部门网站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严厉打击恶意投诉,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证据、假冒他人名义等恶意投诉和举报的,应予以通报。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主体责任。充分认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性,积极构建牵头部门抓总,行业部门各负其责,全体参与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优化提升招标投标营商环境工作任务落实,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切实强化主体意识,各责任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履行好本行业、本地区改善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研究推动工作落实,为优化提升招标投标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责任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从营造开放的市场环境、推进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实行“不见面开标”、优化服务保障、建立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等方面,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全面提供招标投标工作营商环境质量。鼓励结合职能职责主动作为、大胆创新、敢试敢干,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抓的实、出成效。

优化工作方案范文2

二、目标要求

(一)总体目标

至“十二五”末期,基本建成“布局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抗灾能力强”的新型农网,全面解决危及电网安全,线路"卡脖子"、设备"过负荷"以及“低电压”等问题,使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得到较好保障,农业生产用电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基本实现七个目标:

1、电网建设目标:3.cnVA;新建改造低压线路62.5公里;新建光纤通信系统、变电站火灾报警系统、调度数据网系统、县供电企业标准化作业管控系统、农网工程管理系统、“低电压”综合治理管理信息平台、安全防护体系。

(三)工程建设重点

1、全面完成10千伏主干线的改造升级;

2、全面实现变电站自建光纤通信率达到100﹪;

3、通过调度通讯信息网工程建设,实现省、市、县调度一体化;

4、重点解决城区线路设备供电“卡脖子”、“ 过负荷”问题;

5、全面解决“低电压”。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为加快全县农网改造升级步伐,县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场、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电网建设暨农网改造升级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工信委。各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场、办)也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二)明确工作职责。农网改造升级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任务重、难度大、时间紧,必须明确工作职责,全力推进工作。乡镇(街道、场、办)要全力支持农网改造升级工作,建立干部包村、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乡镇(街道、场、办)主要领导对辖区内农网改造升级工作的重大问题要亲自协调,督促落实。做好群众工作,优化施工环境,妥善化解电网建设中产生的矛盾纠纷,认真协调并全面完成征地拆迁、青苗补偿等工作;电力部门作为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的实施主体,要认真搞好项目申报、计划审批、勘测设计、材料供应、组织施工、安全监管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精心组织,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县工信委是全县农网改造升级的综合协调部门,要加强与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场、办)的联系,搞好农网改造升级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农网改造升级工作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国土资源、林业部门负责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土地、林地占用、青苗补偿、林木砍伐等问题;建设规划部门对占用电网设施建设用地及输电线路走廊的违章建筑要严厉制止;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恶意阻工、强行揽工、偷盗器材等违法犯罪行为,为工程建设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城管部门对电网建设需要道路开挖时,要给予全力支持;交通运输部门要确保道路运输畅通,为材料运输提供通畅、便捷、安全的运输环境,协调解决在电网建设过程中影响交通等问题。其它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确保农网改造升级工作顺利推进。

优化工作方案范文3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一站式”服务功能,要坚持能进则进,原则上凡审批项目要按照涉批、涉证、涉费、涉及公共资源交易“四必进”的要求,全部纳入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大厅集中办理。要坚持能并则并,把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或向窗口集中,实行一个窗口对外。要坚持能减则减,加大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力度,只保留必须保留的审批项目。要坚持能快则快,科学设计审批流程,以收费最低、时效最快、服务最优为目标,营造多功能、全方位、方便、快捷的政务环境。

2、建立“大项目”服务机制。要围绕项目建设年,进一步充实服务内容,完善服务体系,设立“绿色通道”,责成专人负责,为大项目提供全程服务,确保及时、优质、高效服务,全力以赴地推进大项目建设。

3、推进网络信息平台建设。要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构建“网上收件、限时办结、上下互联、在线监督”的网络化审批模式。要加强网络监督管理系统建设,扩大覆盖面,增强网络监督的实效性。

二、抓观念更新,打造强有力的精诚团队

4、开展主题系列活动。要在全区窗口单位中开展“实施形象工程,建设效能窗口”主题系列活动,旨在通过活动,使窗口工作人员充分认识自身岗位所担负的职责,促进窗口工作人员文明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进而提升工作效能和政府形象。

5、发挥典型示范效应。要在全区窗口单位中开展“群众最满意窗口”绩效考核评定和表彰工作,旨在通过典型事例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全区窗口工作人员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和自律意识。

三、抓服务惠商,营造强有力的投资环境

6、制定优惠政策让利于商。要将现有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在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把优惠政策的空间拓展到位,把优惠政策的极限放宽到位,把优惠政策的吸引力发挥到位,为投资者提供安心、舒心、放心的投资环境。

7、创新服务方式便利于商。要通过“绿色通道”三级服务网络,全方位地为新老企业服务,即为新企业提供行政审批全程代办服务,为老企业实施后续服务。要通过联合审批办公室,绿色通道窗口,联合审批踏查组,行政审批服务直通车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

四、抓监督管理,完善强有力的制约机制

8、规范行政行为。要结合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七条禁令”、“八项制度”及“九不准”等制度。要重点抓好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AB岗等制度的落实,确保服务优质高效。

优化工作方案范文4

“纳税服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纳税服务”是从整个政府的角度而言,指所有的政府机构都要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狭义的“纳税服务”是从税务机构的角度而言,指以为纳税人真正解决问题为宗旨,通过方便快捷的方法,提高纳税人申报纳税和办理涉税问题的质量,使纳税人从中得到应有的实惠,并引导纳税遵从。在这里,“纳税服务”实际上就是征税人为纳税人提供方便,降低征纳税成本,提高征税效率和纳税效率。其根本目的就是保证税款及时、足额的征收。

二、百色市地税系统优化纳税服务的主要做法

(一)制定服务标准,健全服务规范。制定服务标准,健全服务规范是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

为统一、规范和优化我市地税系统的纳税服务工作,*年6月制定下发了《百色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厅纳税服务实施办法》,对全市12个县(区)局和直属局办税服务厅的纳税服务工作都制定了明确的服务标准,大到征收流程业务的内容和程序,小到服务设施、用品、资料、标识等都制定了具体的标准。关于服务规范,则重在制度建设,不仅建立健全了包括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服务承诺制、限时服务、文明礼貌、举报投诉、政务公开等各项征收办税服务制度,而且正在进一步完善税收宣传、办税服务厅和税务网站的建设等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一个涵盖纳税服务环境、方式、行为语言、仪容、仪表等方面的基础性制度体系。纳税规范的制定,对地税机关树立“以纳税人为本”,“为纳税服务”的思想,确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创新纳税服务手段,完善纳税服务措施,促进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起到了基础性的保障作用。

(二)加强办税服务厅的建设,促进服务质量提升

(1)在全系统基层办税服务厅设立办服务窗口首问责任岗,并落实首问责任人,对咨询和办理事项进行登记,引导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明确规定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必须负责到底,对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办理的事项,要告知其具体承办部门。二是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印制一批便民服务卡、办税连心卡,使用《机关办理事项收件回执》、《机关办理事项取件登记表》等文书,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应提交的材料实行一次性告知并给予指导和帮助。三是实行市局领导挂点联系制度、局长接待日和局长值班制度,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公,指导基层工作,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了解纳税人的需求。

(2)制定下发机关限时办结事项流程时限表,明确岗位办事时限,各办税服务厅均结合工作实际,使用《机关项目审批流程交接登记表》、《机关办理事项延期申请表》、《项目并联审批流程时限表》做好岗位限时流转交接,并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三是通过推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特事特办满足纳税人的办税需求,提高办税质量和效率。实施限时办结制以来,全市各级地税机关的工作效率大大提高,解决了纳税人交税难、办事难的问题。

(三)规范行政审批,减少审批环节

对全市地税系统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明确了目前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17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非行政许可10项。明确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将审批和收费项目内容在办税服务厅进行公布,有效地防止部门权力利益化和损害纳税人利益情况的发生。制定了《百色市地方税务局简化改进行政审批程序制度》,减少审批环节,为纳税人提供高效服务。

(四)压缩审批时限

将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项目审批时间缩减为20日,税务登记设立、变更,发票领购资格审批、代开发票等承诺办结时限大大缩短,都要求即时办结。

(五)建立行政效能电子监控系统

电子监控系统于*年6月28日上网运行,并与百色市效能办成功对接。按照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运行的要求,将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审批、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和发票领购资格审批数据录入电子监察系统,严格实行限时办结。

(六)推行稽查“个性化”服务

一是规范税务检查,对未列入检查计划的纳税户,一律不得进点检查,有效杜绝税务执法过程中乱查乱罚、重复检查的现象;二是实行“查前告知、查中限时、查后提醒”稽查服务,进一步推行“阳光稽查”工程,增强工作透明度,为纳税人提供充分的自查自纠机会,帮助企业规避涉税风险。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做到摆事实、讲政策、算细账、做对比,消除争议,化解怨气,让纳税人缴明白税、放心税。三是公布检查人员联系方式,随时随地无偿提供“零距离”纳税咨询和服务,有效提高了纳税人自查自缴能力;四是在审理环节推出“重大纳税调整事项反馈”制度,在税案审理过程中,及时将对纳税人依法做出的金额较大的“纳税调整事项”反馈给纳税人,在认真分析他们的陈述意见后,再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五是开展“贴近式”服务稽查,用“心”服务。稽查人员在工作中做到:为纳税人服务要真心,辅导纳税人要耐心,替纳税人着想要贴心,帮助纳税人办事要诚心,解决纳税人困难要热心。

(七)注重干部培训,提升一线服务能力

重点从提升办税大厅工作人员的服务素质和能力入手。一是选配一批业务强、服务好、形象佳的税务干部,充实到办税厅第一线。二是倡导团队精神,创造整体形象,增加整体战斗力。三是开展服务礼仪与业务培训,使办税厅工作人员在知识结构、业务能力和心理素质上全面拓展。四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采用多种激励方式,激发办税大厅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五是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特别是制度化地开展“服务之星”评选活动,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营造争先创优氛围。

三、当前百色市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纳税服务基本实现以征纳双方互动为基础的联动管理机制

一是事前参与。纳税是公民的义务,不等于说公民对纳税就没有发言权,毕竟税收来自于纳税人,是纳税人减少自己可支配资源的结果,因此税收政策的制定,服务措施的出台,要通过不同方式请纳税人共同参与。如市直属局将“约谈制”引入税收管理,既是帮纳税人“当好家、理好账、交好税”,又是请纳税人“挑毛病、提建议、促提高”,实现了征纳“双赢”效果。二是事中监督。通过办税服务中心的触摸屏、电子大屏幕将所有办税岗位、程序、人员及依法行政过程全程公开,接受纳税人的监督,实行“阳光作业”。税务部门推行“局长接待日”,聘请廉政建设、行风评议监督员,强化效能监督举报机制,全面推行民主评税,接受各级领导、群众的明查暗访等,都是健全监督机制的具体表现,有利于维护纳税服务的公正性。三是事后评判。“服务行不行,纳税人来评”。通过开展走访百家企业、民主评议行风及每月由纳税人评选“服务之星”活动,将纳税服务评判权交给纳税人,既是尊重纳税人的具体表现,也是加大对税务机关的有效监督,强化了服务效果

(二)纳税服务方式实现多元化

在纳税人的申报方式上,推行了纳税人自行申报、委托银行代扣税款和财税库行联网等多元化申报方式,对部分个体工商户实行简并征期的征收方式,切实解决了纳税期办税服务厅拥挤排队的问题;在纳税人信息需求方面,在运用散发宣传单、印制宣传册等传统手段基础上,要充分利用触摸屏、电子大屏幕等现代传媒科技手段和广西首府税务服务中心12366纳税服务咨询热线,以及区局税务网站,为纳税人了解税收信息构筑立体式的信息网络。纳税服务的内容也从浅层次的微笑服务扩展为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限时服务、便民服务、咨询服务、上门服务、个、服务、假日服务等多元化的服务,丰富纳税服务的内涵。

(三)简化了办税手续,办税效率明显提高

一站式全程办税服务的运行,在设置的对外窗口,都能当场立即办理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购领发票及纳税核定、纳税申报、零散税源的征收、税务咨询及税法宣传等内容。纳税人无论到哪个窗口都能解决所需办理的各种涉税事宜。同时简化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程序,统一报送、统一采集、统一录入信息系统,积极为纳税人快速办理减免审批手续。简化办证及购票程序。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采取与国税局联合办证的方式,简化纳税人办证的手续。简并各种“证、表、单、书”等资料,对信息系统有数据来源而能自动生成的资料,不需纳税人重复报送,方便纳税人。解决了纳税人办税时楼上楼下来回跑,各个窗口来回跑,税务机关与银行之间来回跑的问题。纳税人普遍反映,进了办税厅有舒适感,进行税务咨询有信赖感,办理涉税事宜有高效感,与税务干部交流有亲切感,依法诚信纳税有自豪感。*年度在全市群众评议机关活动中的结果满意率是95%。

四、纳税服务工作中仍存在问题的表现

(一)纳税服务观念亟需转变

一是纳税服务观念还不够强。多年来,税务机关和干部偏重于管理和执法,忽视纳税服务,没有将其提升到法制化的层面。

二是征纳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存在着管理者与被管理的不平等关系。三是税务机关管理理念存在过错推定。把纳税人设想为偷税逃税犯,不相信他们能够依法自觉纳税。

(二)纳税服务体系不健全

一是没有建立专门纳税服务机构。二是尚未建立纳税服务考核机制。没有形成一套从可行性分析、决策、实施到效果评价、信息反馈、服务监督、业绩考评和责任追究的纳税服务工作机制。

(三)纳税服务的层次较低

近年来推行的首问责任制、一站式服务和多元化申报方式、电子缴款、文明用语、礼貌用语等等,这些项目尚不系统,与真正意义的纳税服务还有很大的差距。具体表现在:一是形式不统一。二是个性不鲜明,没有特色,不能满足不同对象的不同要求。三是服务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纳税服务偏重于口头上、材料中、墙壁上的服务,流于形式,缺少长效发展机制。四是纳税服务的手段滞后,纳税服务科技化、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

(四)有些税务人员的基础素质还有待提高

一方面是专业技能素质,一方面是思想道德素质和执法水平。目前,税务人员的素质问题已经成了阻碍“纳税服务”向纵深发展的一大障碍。税务人员缺乏忧患感和进取心,得过且过,但求无过,从而忽视甚至放弃提高自身的素质。业务素质直接决定着税务机构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果,也决定着“纳税服务”的水平和深度。正是由于有些税务人员缺乏办税工作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导致了其在办税过程中要么态度恶劣、出言不逊,不尊重纳税人的人格;要么服务能力不足,无法满足纳税人的要求。这些都将影响征、纳主体双方的效率,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纳税服务流程的内容和标准不统一、不规范

目前,全市地税系统还没有统一的规范的纳税服务内容、标准、方式和考核体系。一是为纳税人提供的服务形式单一,大多数服务体现在对纳税人的接待上,而渗透于税收征管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则较少体现,缺乏全方位、各环节的连续性纳税服务。二是大部份基层分局都设立了自己的办税服务厅,建设规模有大有小,业务受理内容有多有少,窗口设置名称各异,工作流程按照其管理意图自行设定,其结果是同一地税机关不同的办税服务厅的职能和业务处理方法存在较大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对全市税收征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造成负面影响。三是现在制度执行不到位,有的制度流于形式。例如,文明用语、使用普通话不够好;大厅值班主任脱岗、串岗现象时有发生;首问负责制执行不到位,有推诿扯皮现象;服务窗口没有统一规范的整合标准;对外业务流程的透明度不高,加大了办税人员工作的难度,也阻碍了征管工作效率的提高。

五、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建议

(一)转变纳税服务观念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观念的彻底更新和转变,这是优化纳税服务的关键,纳税服务观念要努力实现四个方面的转变:一是由监督打击向管理服务转变。改变以往注重对纳税人防范、检查和惩罚的观念,相信大多数纳税人都能够依法申报纳税,履行税收义务。以服务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使管理执法和优质服务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不断提高征管效率和质量。二是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淡化权力意识,树立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义务的观念,充分认识到搞好服务是提高征管水平的重要手段,始终把尊重纳税人、理解纳税人、关心纳税人贯穿在税收征管中,积极、主动、及时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经济的服务。三是由职业道德要求向具体行政行为转变。将过去作为高标准的职业道德要求,转变为对税务人员的基本行政行为规范,使纳税服务的内容制度化、规范化,并将其作为税务机关行政执法的有机组成部分来落实和考核。四是由注重形式向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转变。要从片面追求纳税服务形式的认识误区中解脱出来,不能只注重口头上、材料中、墙壁上的服务,而不论实际工作中服务措施的落实与否,服务效果的好坏。必须通过持久和务实的工作,形成纳税服务长效发展机制。

(二)健全纳税服务体系

要切实将纳税服务落到实处,必须健全、完善纳税服务机制,建立一套从可行性分析、决策、实施到效果评价、信息反馈、服务监督、业绩考评和责任追究的服务工作机制,推动纳税服务工作持续、深入地开展。当前要重点落实以下几项制度:

1.健全服务机构。应自上而下逐级建立纳税服务机构,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议在市局设立纳税服务中心,在各基层税务分局设立纳税服务股。

2.完善服务公开。新征管法中规定了纳税人对税法和有关纳税程序的知情权,建立完备的公开制度是保障公众知情权的根本途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凡是涉及纳税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和事项都应公开。具体包括税法和税收政策、岗位职责、工作规程、处理(处罚)标准、服务规范、监督方式和承诺涉税服务标准、办结时间等。

3.界定服务责任。落实服务责任是搞好纳税服务的重要保证。要创新征管程序,完善征管体系,重组税收征管流程,制定各项业务的岗责体系,明确征收管理服务工作岗位职责,并对税务人员在纳税服务工作出现的问题和失职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4.严格服务考核。围绕优化服务制定科学可行的考核指标和方法,加强和量化对服务管理考核。如对纳税服务质量可采取公众投票、打分、问卷调查等方式定期考查,并将纳税服务考评结果与税务人员的工作业绩挂钩,充分发挥和调动税务人员优化服务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三)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为纳税人提供深层次、高质量纳税服务,重点是在服务手段、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上实现新的突破:

1.提高服务的科技含量,实现纳税手段的新突破。要充分运用电子、通信等现代化科技手段改造税收管理,当务之急就是要建立市局税务网站,为以后推行电子申报、网上申报、网上办税打下基础。使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从繁杂的办税事务中解脱出来,为纳税人提供从税务登记、发票发售、咨询服务、申报缴纳等一系列方便、快捷、经济、高效服务。

2.积极探索个性化服务,实现纳税服务形式的新突破。要针对不同纳税人的特点和需求,主动提供更加周到细致的个性化服务,如预约服务、办税绿色通道、提醒服务、送政策上门等,及时解决纳税人的合理要求,把纳税服务渗透到日常管理和依法行政中。同时积极开展征纳双向互动服务,如通过信件、语音电话、网络、调查走访、局长接待日等建立固定的收集纳税人意见和进行反馈的渠道,努力减少信息不对称,增进征纳双方的了解沟通和双向互动。

3.拓宽服务的内涵,实现纳税服务内容的新突破。积极构建以职能为根本、权益为重点、程序为基础的税收服务体系,不断拓宽服务的内涵和外延。所谓职能是指税务部门在职能范围内为纳税人提供公平公正的执法服务、主动到位的政策服务、促进发展的信息服务;权益核心是指税务部门通过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履行程序,维护和保障纳税人的权益,既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知情权、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减免退税请求权、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权以及控告权和检举权;程序重点在于简化办税流程、办税环节、审批程序,办税手续,积极推行一个办税厅办理、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的办税服务新格局,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与效率。

优化工作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三满意机关”和幸福社区为重点,以保证服务对象满意为标准,以促进街道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为目标,旨化措施,使辖区经济和社会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软环境建设和纪律作风整治,提高机关干部为民务实、勤廉从政意识,弘扬优良工作作风,树立“人人都是软环境,事事都是软环境”理念,营造加快发展的人文环境、勤政为民的服务环境、科学稳定的政策环境,规范有序的法制环境、权责清晰的责任环境,形成损害软环境可耻,维护软环境人人有责的局面。

三、主要任务

全面落实区软环境建设纪律处分暂行办法,集中整治软环境建设和纪律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规范工作制度和服务流程,推进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一)落实“四制”工作机制,促进作风转变

一是落实首问负责制。首位受理居民群众咨询或办理事项的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街道或社区工作人员要热心接待,耐心受理,细心承办,真心服务,如实受理登记或处理。对超出服务办理的内容,责任人应告知有关情况,并将其引荐到相关业务部门,对不符合政策办理的内容应主动做好解释工作。对属于业务不明确或责任人不清楚承办部门的事项,责任人应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做好沟通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和搪塞。

二是落实挂牌公示制。街道和社区干部都要佩带胸牌上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服务窗口要对各项业务的办理程序进行公开,做到阳光下服务,不得以种种借口敷衍服务对象,甚至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事关群众利益和敏感的问题都要公开、透明。

三是落实文明用语(行为规范)制。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要衣着整洁大方、不浓妆艳抹、不奇装异服,保持室内卫清洁有序。自觉使用文明用语,不说脏话和粗话,待人接物要礼貌,回答办事人员问题态度和蔼诚恳、耐心细致。自觉执行街道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不利用单位电脑玩游戏、聊天、炒股等。

四是落实工作承诺制。街道机关干部要按照年初工作承诺的内容,认真对照检查落实情况。街道公开承诺领导小组将通过召开调查度会、分析会等推进工作承诺落实到位。

(二)推行“三进”做法,提升服务质量

在软环境建设工作中,要重心下移,街道机关干部、社区干部要深入辖区充分了解单位、企业、居民的需求,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

一是进单位。街道机关干部、社区工作者每月至少2次到辖区单位了解基本情况,加强与辖区单位的沟通,使他们积极参与到街道经济、民生、党建和安全稳定中来,为建设和谐街道做出贡献。

二是进企业。每名机关干部包保2户以上企业。主要任务是及时掌握企业变化情况,加强与企业之间的沟通联系,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建立良好、稳定的关系,随时掌握企业生产和经营动态。宣传街道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扶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树立街道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的良好形象。力所能及地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巩固和拓展招商引资成果,在稳商、强商的基础上,实现以商招商,壮大区域税源经济总量。

三是进居民。社区除党委书记外,根据社区实际将辖区划分成若干个区块,每名社区工作者负责一个区块分片包保责任区,责任人在社区班子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坚持每周保证三天深入到责任区走访居民,随时掌握包片区域内基本情况,通过走、看、听、问及时了解片区情况,及时处理发现问题。社区书记、责任人要在责任区内每楼栋每年结交1-2户知心居民,了解居民的需求和困难,收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掌握街道不稳定因素,做好化解矛盾工作,切实维护街道的稳定、和谐。

通过落实“四制”机制和推行“三进”做法,切实改进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优化发展软环境,树立街道新形象,使街道真正成为基层满意、群众满意、企业满意的“三满意”机关。

四、方法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

街道各部门要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本实施方案,掌握其精神实质,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抓紧动员部署,制定工作计划,迅速启动优化软环境建设工作。学习动员工作要在月底前完成,具体工作计划要及时上报街道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查摆整改阶段

街道各部门要按照主题活动的内容和要求开展查摆整改。要认真查摆在优化软环境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对查摆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当前立即整改有困难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详细整改计划,限期整改。要健全完善制度,针对查摆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着眼于改进与提高,着力健全完善制度。各部门须于X月X日前将本部门查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街道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提高阶段

街道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在汇总各部门查摆整改情况的基础上,对我街道优化软环境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全面、客观评价我街道化软环境建设工作现状,总结化软环境建设工作做法和成效,提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软环境建设工作的意见,促进主题活动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检查制度。机关的软环境建设和干部纪律作风检查,有两名街道领导进行,社区的纪律作风检查将由主管民政的副主任和社会事务科进行。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加以纠正。

(二)落实情况通报制度。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把“优化软环境建设工作”主题活动纳入承诺制目标考核内容中,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表现突出的单位与个人进行重点通报,从而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三)落实奖惩制度。结合每次检查和平时考核情况,对照承诺制和行为规范要求,严格落实奖励政策,年终对为街道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进行重奖,对破坏街道软环境和违反纪律的进行重罚。

五、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体机关干部、社区工作人员要充分认清开展“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优化发展软环境”主题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求真务实,开展好主题活动,力求取得成效。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党政综合办公室等科室部门要在街道主题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对主题活动的组织、协调,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使主题活动如期开展,如期完成。

优化工作方案范文6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更快更好更方便服务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围绕放管服改革工作,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和深层次变革,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服务模式,努力打造高效的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办事环境和优质的营商环境。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众。坚持改革创新、上下联动。坚持问题导向、纾堵解痛。坚持对标先进、长抓不懈,促进医保从业人员素质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工作达到一流水平,营商环境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任务目标

(一)落实便民惠民措施和放管服改革要求

1、简政便民,简化流程

(1)取消各类非必要盖章及证明材料。凡通过医保系统能够获取的信息,无需参保人员重复填报、提供。参保人员办理门诊慢性病鉴定、市外转诊转院、异地急诊报销、异地居住备案手续时,取消所在单位(学校、居委会)盖章或非必要证明材料。

(2)简化异地就医备案程序。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居住备案手续时,直接备案到居住地市(地级),不再选择具体医疗机构,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备案就医地任意一家联网医疗机构就医结算。

(3)规范异地非联网结算医疗费用报销材料。参保人员在市外就医非联网结算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凭有效住院票据、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及《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限转诊转院)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2、提速增效,缩短时限

(1)缩短定点医药机构结算时限。各医保经办机构在审核定点医药机构按时报送的结算材料后,及时做好结算。结算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

(2)缩短医保个人垫付费用报销时限。参保人员报销暂缓结算、异地非联网结算费用的,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要及时将报销费用打入参保人员账户。个人报销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22个工作日(涉及可疑票据需实地稽查或外地协查的除外)。

(二)扎实做好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工作

1、贫困人员全部纳入医保覆盖范围。落实缴费财政补贴政策,积极组织贫困人口参保;开展“五提高、一降低、一增加、五减免”,25种大病专项救治、意外伤害、特殊药品扶贫医疗保险政策。

2、完善医疗救助体系。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与22家救助定点医院完善服务协议,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3、落实大病兜底政策。结合“大病集中救治一批”,对经过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通过财政出资设立的“大病兜底资金”再次给予补助,将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0%、慢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80%,确保绝大部分贫困人口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负担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三)切实提高协议管理服务水平

1、合理确定总控指标。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规范协议管理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增幅调控”的原则,根据当年基金收支预算及上三个年度基金决算情况,在预留当年异地就医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医疗费用和医疗保险费用控制风险储备金后,结合医疗机构级别和服务范围等因素,细化制定总控指标。

2、强化监督管理,严格履行医保协议。通过开展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明查和暗访、举报查处等监管工作,加大对履行医药服务协议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经办机构每年开展专项重点检查不少于3次,对每家医疗机构至少开展2次实地日常检查。

(四)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联网覆盖面

将符合条件的二级医疗机构纳入异地结算管理范围,继续扩大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积极落实“三个一批(简化备案纳入一批、补充证明再纳入一批、便捷服务帮助一批)”要求,切实解决我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和外地参保人员来我市医疗机构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全覆盖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党组书记同志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确保放管服改革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同志为专职联络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落实工作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认真梳理排查问题隐患,设立工作台账,将工作任务清单化、项目化,细化时间表,督促任务分解落实,确保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