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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工工作方案范文1
《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闽政〔2016〕20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考中招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8〕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中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办”)负责组织报名、实验考试命题、考务、评卷和录取等工作。各区应相应成立中招领导小组,负责本考区中招工作,具体工作由考区招办承担。各校应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二、报名
(一)报名对象
1.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本市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具有同等学历的本市户籍社会青年。
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校生或毕业生和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二)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5日至3月10日。
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于3月22日至23日补报名。
(三)报名办法
全市划分为三个招生报名片区,即思明/湖里片区、集美/海沧片区、同安/翔安片区。考生应在以下招生片区报名点报名:
1.学籍所在校;
2.各区指定的社会报名点。社会考生(含往届生)、返厦参加中考的厦门户籍考生和补报名考生统一到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学籍所在校与户籍不属同一招生片区的本市户籍应届考生,若在学籍所在校片区报考的,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若在户籍所在地片区升学的,应回户籍所在区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2.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2)考生在厦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项都应满三年。
在我市初中就读的以下四类非本市户籍考生,可凭相关证明材料,报考我市普通高中:(1)持香港、澳门身份证件学生;(2)华侨学生以及持有外国护照的学生;(3)持台湾身份证件的学生;(4)户籍不在厦门的来厦创业留学人员子女和享受我市市民待遇的人才子女。
除上述所列非本市户籍考生外,其他非本市户籍考生(包括户籍和学籍均不在我市或学籍在我市但不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考生)报名参加我市中考只能报考职业学校。
(五)报名办法
1.实行网上报名,具体办法由市招办另行公布;
2.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或身份证)及复印件;
3.考生应配合初中学校备齐以下升学材料:
(1)厦门市小升初录取考生的初中招生报名表,初中阶段转学考生的转学证明和转学前原学校的学籍卡;
(2)社会实践登记表;
(3)学生综合成长记录目录及自我评价;
(4)在初中就学4年以上(含4年)的应届生应附“就学简历证明”。
4.到考区招办指定报名点报名或补报名的应届考生还须持应届生证明。往届生须交验初中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综合素质评价材料。
5.报名点于考生报名时应向考生及家长告知中招政策规定,严格审查考生资格,符合条件者方给予报名。对于外地户籍考生,报名点还应告知有关普通高中志愿填报、高考报名考试规定,提醒考生慎重考虑。考生报名后,报名点应打印《中招考生报名信息表》让考生及其监护人核对并签名确认。
报名点应于报名结束2天内在固定公示栏或网站公示考生名单,3天后向考区招办报送考生名册及公示情况,各考区招办审核后报送市招办。
(六)报名费用
根据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具体收费办法由市招办另行通知。
三、考试
全省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升学考试合并进行,简称“中考”。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一)考试科目
1.市级统一考试科目:体育与健康,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
2.省级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
(二)考试成绩
1.考试成绩计算
各科目卷面满分值如下: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物理100分,化学75分,思想品德100分,历史100分,地理100分,生物100分。
体育满分值30分。
物理实验、化学实验和生物实验(以下简称“实验”)的考试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
2.升学成绩计算
考生的升学投档分由以下六部分组成:(1)语文、数学、英语的卷面成绩;(2)物理卷面成绩的90%;(3)化学卷面成绩的80%;(4)思想品德卷面成绩的25%;(5)体育分值;(6)照顾分。投档分四舍五入,总分值为655分加照顾分。
往届生报考普通高中的,其投档分扣减40分。
3.考试科目等级计算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等九个学科(以下简称“九科”)实行考试等级制度。按卷面成绩依考生总数的4:3:2:1的比例分别折合为A、B、C、D四个等级。
4.综合素质评价
应届生由学籍所在学校作出评价,往届生由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作出评价。
(三)考试时间安排
1.市级统一考试科目时间(见表一) 日期 考试科目 备注 4月19日至28日(补考时间为5月30日) 体育 男生 引体向上、仰卧起坐、前掷实心球
(3选1) 足球运球过障碍、篮球运球过障碍、排球连续垫球(3选1) 女生 斜身引体、仰卧起坐、前掷实心球
(3选1) 5月5日至6日 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 补考时间为5月19日 5月11日至5月18日(补考时间为5月30日) 体育 男生 1000米跑、100米游泳(2选1) 立定跳远、100米跑、1分钟跳绳(3选1,若选择1000米跑或800米跑不能再选100米跑) 女生 800米跑、100米游泳(2选1)
2.省级统一考试科目时间:6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顺序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四)有关说明
1.除市级统一考试科目外,其他科目均实行闭卷考试,全市统一网上评卷。个人考试成绩和投档位次可在网上查询或由报名点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
2.初三年级转学到我市的,以及在外地就学(含往届)返厦参加中考的,持原就学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地理、生物成绩证明认定等级。
3.地理、生物等级评为D级的考生或缺考的考生可报名参加2018年6月下旬的全省统一考试,但等级最高评定为C级。
4.根据省教育厅规定,职业学校除了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及市教育局批准的个别专业可以举行面试外,其他专业不得举行面试。
四、招生
(一)招生范围
1.除特别规定之外,各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在片区招生。
2.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中学、科技中学、科技中学翔安校区、厦门二中、厦门实验中学、厦门市音乐学校、翔安一中、英才学校、康桥中学、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类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3.厦门一中面向片区之外招收15名普通生;双十中学、厦门六中各面向片区之外招收30名普通生;同安一中面向片区之外招收50名普通生。
4.集美/海沧、同安/翔安片区普通高中面向片区之外招收部分普通生的计划指标详见《厦门市2018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册》。
(二)招生类型及计划
招生类型包括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除了招收普通生外,部分学校还招收定向生、台生班学生、保送生,以及自主招生。
1.定向生。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外国语学校、同安一中4所学校招收定向生。其中:(1)厦门一中、双十中学普通生招生计划的50%指标面向思明/湖里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2)外国语学校普通生招生计划的35%指标面向集美/海沧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15%指标面向思明/湖里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 (3)厦门一中海沧校区普通生招生计划的20%指标面向集美/海沧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10%指标面向思明/湖里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4)同安一中普通生招生计划的50%指标面向同安/翔安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
符合省一级达标学校普通生填报条件且初中阶段均在学籍所在校实际就读的应届考生(不含民办学校接收的转学学生)可填报定向生。定向生投档分最多可降至招生学校普通生最低投档线下30分。定向生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不再补录。
在填报定向生志愿前,思明/湖里片区的考生应先填报厦门一中和双十中学的普通生;集美/海沧片区考生应先填报外国语学校和厦门一中海沧校区的普通生,同安/翔安片区考生应先填报同安一中的普通生。
定向生的资格由报名点负责审核,并于3月13日至3月15日对符合填报定向生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区招办,由各考区招办审核后上报市招办。
2.台生班招生。持有台胞证在我市初中就读且参加我市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可报考全部一级达标高中的台生班。中考投档分达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可依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3.保送生。经批准,外国语学校、厦门二中、厦门六中、同安一中、科技中学、集美中学、厦门一中集美分校、翔安一中、内厝中学、厦门实验中学、厦门市音乐学校的本校学籍应届毕业生,具有我市普通生资格,且符合本校保送条件的,可免试保送本校高中。
上述10所普通高中和音乐学校应制定本校保送生招生方案,明确保送条件、程序和相关要求,于4月1日前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区属普通高中的保送生招生方案应经区教育局同意后报送。学校保送生的招生方案经审核后,于4月15日前在相关学校网站上公布。保送生的拟录取名单经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核后,于5月25日前在学校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5月30日前汇总报市招办。
4.自主招生。为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对某些方面具有特殊天赋或潜能学生的录取办法,部分高中试行自主招生。
特长类自主招生。市级以上(含市级)体育项目传统学校或体育特色学校及经批准的其他普通高中可自主招收体育、艺术方面特长明显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及监护人可向招生学校报名。报考市直属学校特长类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特长测试,报考区属学校特长类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特长测试,并参加全市统一中考。测试合格且第一志愿填报特长类自主招生学校的,体育特长生在投档分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生最低录取分数的65%的前提下,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特长生在投档分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生最低录取分数的80%的前提下,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出现末位特长测试成绩同分时,按中考考生投档位次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特色类自主招生。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经批准可自主招收符合办学特色的学生。科技中学面向全市招收“创新实验班”60人;厦门市音乐学校面向全市招收“普通高中艺术教育实验班”60人;厦门实验中学面向全市招收“数字化实验班”70人。集美中学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考中招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8〕1号)规定,面向省内其他地市招生,招生人数不超过45人。考生根据各招生学校的条件要求,可通过学校推荐、个人自荐、校长实名推荐等形式报名,经招生学校审批同意后,参加测试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提前录取,不再参加全市统一中考。
报考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具有我市普通生资格,且在学籍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报考自主招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一个项目,不得兼报。自主招生的学校应制定本校招生方案,明确自主招生的条件、程序和相关要求,并于4月1日前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体卫处,区属普通高中的特长类自主招生方案应经区教育局同意后报送。学校自主招生方案经审核后,于4月15日前在市教育局和相关学校网站上公布。特长类自主招生测试结果和特色类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经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核后,于5月25日前同时在市教育局和相关学校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于5月30日前汇总报市招办。
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详见《厦门市2018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册》。
五、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
不设录取批次,考生可根据招生范围和填报条件选报30个志愿,其中,至少填报5所中等职业学校。
(二)填报条件
1.除厦门三中、厦门一中集美分校、海沧中学和杏南中学外,其他省一级达标高中(含厦门一中海沧校区、科技中学翔安校区)和厦门实验中学:“九科”全部为C级以上(含C级)且至少三科达到A级;实验考试均合格;综合素质毕业总评六个维度全部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2.厦门三中、厦门一中集美分校、海沧中学和杏南中学,以及省二、三级达标高中:“九科”至少三科达到B级以上(含B级);实验考试均合格;综合素质毕业总评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2个维度均达合格以上(含合格)。
3.其他普通高中:“九科”至少三科达到C级(含C级);实验考试均合格;综合素质毕业总评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2个维度均达合格以上(含合格)。
4.五年制高职(艺术类、体育类除外):“九科”至少三科达到C级(含C级),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2个维度均达合格以上(含合格),其中师范类专业应持有本市户籍,要求面试的专业应经面试合格(面试比例为1:1.5)。
5.艺术类、体育类五年制高职:综合素质毕业总评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2个维度均达合格以上(含合格)。
6.在厦国家级、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本市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和本市以外的中等职业学校:参加我市中考的考生均可填报,其中现役军人子女可在全市范围内任选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专业由学校根据中考成绩进行调剂)。
(三)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及家长应详细阅读《招生计划》和“志愿填报说明”,在中考成绩公布后于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网站填报志愿,并对所填志愿负责,志愿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具体办法由市招办另行公布。
六、录取
在考试科目和综合素质毕业总评六个维度等级条件均符合的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升学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一)投档程序
1.在符合等级条件的情况下,按升学投档分数对考生进行排序,确定投档位次;
2.根据考生的投档位次,按考生的志愿顺序检索考生是否符合学校(专业)的投档条件后投档。
(二)投档说明
1.投档条件包括各项目等级、招生指标、分数控制线、降分投档条件、招生片区、体检条件等;
2.考生投档位次的确定:(1)投档分高的考生位次在前;(2)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考生位次在前,再依据以下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位次:①数学成绩;②语文成绩;③物理化学卷面成绩总和;④英语成绩。
3.各校(专业)投档与录取比例为1:1。
4.普通高中的投档设全市最低控制线。
5.根据《福建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职成〔2017〕19号)文件,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应为初中应届毕业生,由市中招领导小组根据中考成绩划线录取,原则上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60分,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领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经省教育厅批准后,可适当降低。
(三)照顾录取
1.下列考生享有在中考投档分加3分的政策
(1)初中阶段参加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含双打项目)获得市级前两名,省级以上前五名的队员;集体项目获得市级集体第一名、省级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须出示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证明材料)。体育竞赛项目界定为田径、举重、武术、游泳、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
(2)初中阶段参加省运会或全国青运会正式比赛并获得奖牌的本市中学生。
(3)初中阶段参加艺术类竞赛,个人项目(含两人合作项目)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奖项;集体项目获得全国中小学生艺术现场展演国家级奖项的实际参演学生。艺术类竞赛项目界定为艺术表演类(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戏曲)和现场制作的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工艺)。
(4)初中阶段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限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论文、创造发明作品),单人独立完成项目或两人合作项目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奖项。
(5)初中阶段参加演讲比赛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奖项。
上述(1)(3)(4)(5)所指的竞赛项目须是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参与举办的。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从2020年(2017级初一学生)始,取消体育、艺术和其他竞赛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6)本人或其父(母)获设区市以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
(7)户籍在我市的归侨青年和归侨子女、台湾省籍(含金门、马祖)、少数民族考生,持台湾身份证件的考生。
(8)未享受过人才子女就学照顾政策的第一类高层次人才的子女。
2.下列考生享有在中考投档分加12分的政策
(1)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以上(含一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含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2)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3)烈士子女;
(4)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警察的子女;
(5)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警察的子女;
(6)荣立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
3.下列考生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1)现役军人子女;
(2)有独立生活和学习能力的残疾考生。
4.照顾对象仅限应届生。考生若同时享有多项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政策项目的,在录取时按其中最优惠的一项录取照顾政策执行。
5.照顾录取办理程序
(1)照顾对象必须填写市招办统一编制的《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连同有关部门证明,于5月18日前上交报名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各报名点收件后,应及时进行初审、造册、审核汇总,于5月20日前上交考区招办。考区招办会同区招生监察人员于6月1日前完成复核并将结果反馈报名点,由报名点公示3天。考区于6月5日前将公示后无异议的考生注意录取信息上传市招办,并将注意录取考生材料上交市招办。
(四)录取工作说明
1.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具体事务由市招办负责。
2.投档分数线由市中招领导小组划定,报市招委会批准后公布执行。
3.各类招生学校对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审核,报市招办核准录取, 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负责发放。
4.被集美/海沧和同安/翔安片区学校录取的思明/湖里片区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到思明/湖里片区内学校就读。
5.本市学籍初中毕业生若要到其他设区市就读高中,须参加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并经该设区市中招机构办理录取手续,方可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及注册电子学籍。
七、体检
考生的身高、视力等相关数据以该生初三年的健康检查为依据,初三年未进行健康检查的考生,应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并于报名时提供相关材料。
除经省教育厅、市教育局依照有关规定批准的专业外,各招生专业均不得自定招生的男女比例和各种健康标准。
八、规范招生行为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校有关人员应认真学习、准确掌握、严格执行招生的各项政策规定,未经市中招领导小组统一审核不得擅自招生,尤其要强化对中职学生的招生管理,杜绝同一学生重复收到多所学校录取通知书的现象。
招工工作方案范文2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所有公办小学、初中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初步实现域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一所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2、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使其享受同等义务教育的权利;
3、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均衡编班,加强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
(一)就读城区小学的条件为:
1、年龄条件:年满6周岁(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
2、居住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监护人具有浠水城区户籍;
(2)监护人在浠水城区有固定房产;
(3)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就读城区初中的条件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20**年的小学毕业生即可。
(1)监护人具有浠水城区户籍;
(2)监护人在浠水城区有固定房产;
(3)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计划
实验小学: 450人;
师范附小: 3**人;
实验二小: 3**人;
实验三小: 360人;
实验中学:750人;
思源学校:小学225人,初中550人;
望城中学:400人;
麻桥中学:300人。
四、施教区划分
1、小学施教区:
实验小学:浠水河以北、四桥北路以东、新华正街以西、车站路以南部分,其中不含文化路以东、清泉路以北部分。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宪司坳、莲花池、环城、白果树等社区的适龄儿童。
师范附小:丽文路老转盘至金谷园路段以东、车站路老转盘至疾控中心路口以北、文化路民福大厦路口至疾控中心路口以东、清泉路老清泉镇政府路口至民福大厦路口以北、新华正街以东、浠水河以北、红烛路金谷园至人民医院路段以南、红烛路人民医院至闻一多纪念馆路段以西。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关帝庙、四口塘、凤栖山、环城、莲花池等社区的适龄儿童。
实验二小:浠水河以南、闻一多大道以北、安时大道以东、双桥路以西。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云路口、翟港、青云、道人桥、南岳庙等社区的适龄儿童,以及浠水河以南、双桥路以东的云路口、道人桥社区的适龄儿童。
思源学校:安时大道体育中心至铁路桥路段以东、闻一多大道以南、双桥路以西、安时大道铁路桥路段至丁司垱镇路段以北,其中不含丁司垱镇行政区划部分。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南岳庙、云路口、洪山、马铺、人形地、长形地、姚家岭等社区(村)的适龄儿童,以及闻一多大道以南、双桥路以东的南岳庙、云路口等社区的适龄儿童。
实验三小:浠水河以北,与实验小学的施教区以四桥北路、车站路为分界线,与师范附小的施教区以红烛路、丽文路为分界线,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胡家坪、十月、白果树等社区和北城新区的适龄儿童。
2、初中施教区:
实验中学:浠水河以北,安时大道以东、红烛路以南、红烛路人民医院至闻一多纪念馆路段以西,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宪司坳、莲花池、环城、关帝庙、四口塘、凤栖山、白果树等社区的适龄少年。
思源学校:浠水河以南、安时大道三桥至铁路桥路段以东、双桥路以西、安时大道铁路桥路段至丁司垱镇路段以北,其中不含丁司垱镇行政区划部分。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南岳庙、云路口、翟港、青云、道人桥、洪山、马铺、人形地、长形地、姚家岭等社区(村)的适龄少年;以及浠水河以南、双桥路以东的云路口、南岳庙、道人桥等社区的适龄少年。
五、招生办法
(一)施教区招生
1、小学招生:
(1)招生对象分两类:第一类为房产和户籍均在施教区内的年满6周岁的儿童;第二类为施教区内房产、户籍两项条件有其一且年满6周岁的儿童。
(2)招生分直接派位、摇号派位、调剂派位三种,按照先派位第一类、再派位第二类的顺序进行。第一类招生对象属直接派位对象,第二类招生对象视招生学校空余计划情况选择派位方式。
第一类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属招生学校。
第二类招生对象:第一类招生对象派位结束后,若招生学校没有空余招生计划,则第二类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调剂派位;若招生学校有空余招生计划,且第二类招生对象的登记人数不超过招生学校空余招生计划,则由县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属招生学校;若第二类招生对象的登记人数超过招生学校空余招生计划,则通过公开摇号确定入学对象,通过摇号没有入围的,由县教育局调剂派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3)具有施教区房产、户籍两项条件之一且已完成三年学前教育但年龄未满6周岁的儿童,要求入小学的,按照《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收义务教育权利九项规定》,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户籍和房产都不在施教区的城区幼儿园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小学申请学位。
(4)继续实施城区小学招生整体联动机制,实验小学、师范附小与实验三小结对,实验二小与清泉镇河东街小学结对,思源学校与清泉镇云路小学结对,加强教师交流,强化联校教研,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5)登记需提供材料: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户口簿、身份证、水电气等生活费用发票(近三个月)、学生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幼儿园离园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2、初中招生
(1)招生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为房产和户籍均在施教区内的20**年毕业的小学生;第二类为施教区内房产、户籍两项条件有其一的20**年毕业的小学生。
(2)招生分直接派位、摇号派位、调剂派位三种,按照先派位第一类、再派位第二类的顺序进行。第一类招生对象属直接派位对象,第二类招生对象视招生学校空余计划情况选择派位方式。
第一类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属招生学校。
第二类招生对象:第一类招生对象派位结束后,若招生学校没有空余招生计划,则第二类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调剂派位;若招生学校有空余招生计划,且第二类招生对象的登记人数不超过招生学校空余招生计划,则由县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属招生学校;若第二类招生对象的登记人数超过招生学校空余招生计划,则通过公开摇号确定入学对象,通过摇号没有入围的,由县教育局调剂派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3)户籍和房产都不在施教区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初中申请学位。为缓解城区初中就学压力,清泉镇望城中学、麻桥中学在保障各自片区内适龄少年入学的前提下,在尊重家长意愿的基础上,面向城区小学招生。
(4)登记需提供材料: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户口簿、身份证、水电气等生活费用发票(近三个月)、学生的学籍号等。
(二)城区学校原则上不招收转插生,确因特殊情况转入的,按《浠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浠水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办法》执行。
(四)城区雨露、创新等民办学校实行自主按计划招生,招生过程必须接受县教育局监督检查,招生方案与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
六、招生程序
(一)申请登记(8月上中旬)
1、登记:县教育局在各学校设立入学申请登记核查窗口,学生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招生学校进行入学登记。登记时间为:初中和小学均为8月1日——5日。
2、初审:学校登记人员应当场审验学生监护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如实填写《20**年秋季城区学校新生学位申请登记表》,并和学生监护人共同签字确认。审验结束后,各种入学证明材料的原件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与申请登记表一起装订,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新生入学材料档案。
3、汇总、统计:登记人员对所有登记的招生对象进行分类汇总与统计,并填写《20**年秋季城区学校新生入学申请登记汇总表》和《20**年秋季城区学校新生入学申请登记统计表》。
4、复核: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班逐一审核登记人员汇总的新生信息,对学生实际居住地的认定按照《浠水县城区学校新生入学实际居住地认定暂行办法》执行,对学生的户口、房产、年龄等重要信息,会同公安局、房产局等职能部门进行细致核查和深入社区、深入居民户实地调查核实。
5、上报:学校上报通过复核的招生对象名单。
(二)派位分班(8月中下旬)
1、审核派位。县教育局审核各学校上报的招生对象信息,并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情况,对招生对象采取直接、摇号、调剂等方式派位,确定新生名单,同时下发《20**年秋季城区学校新生派位登记表》。公开摇号由县教育局监督,各招生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2、新生分班。收到县教育局核定的新生名单后,各学校及时做好编班工作。做到学生随机电脑编班,班主任随机抽班,不得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班额严格控制在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
3、公示招生结果、发放通知书。县教育局和各学校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新生详细信息和分班结果,同时发放义务教育新生入学通知书。
(三)报到注册(9月份)
9月1日,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到,9月25日前,各学校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七、工作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了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仲裁小组(具体成员名单附后)。城区各学校和清泉镇教育总支也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20**年秋季招生工作平稳顺利。
2、加大宣传力度。要完善、落实招生工作咨询制度、公示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县教育局将通过电视公告和“浠水教育网”专栏,及时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信息,同时设立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713——4269857,0713——4269797,接受广大群众咨询。各招生学校要通过校园网、宣传栏、张榜公告、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社会宣传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结果等信息,做到信息公开透明,程序公平公正,将整个招生工作置于阳光下,让学生了解、家长明白、社会知晓,严禁封锁信息,杜绝虚假宣传。
3、严明工作纪律。严禁学校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严禁组织考试进行招生;严禁跨服务区招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项费用;严禁拒收县教育局按政策规定统筹安排的学生;严禁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严格招生资格审查,杜绝徇私,对伪造、使用虚伪造的证件申请入学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县教育局把城区学校招生工作与“三化三改”推进、履职尽责检查、年终绩效考核、公用经费拨付等工作相结合,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学校和个人,将严厉问责追责。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二:区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心小学、区直属小学,松涛、附小,特教学校,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xx〕7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录取的原则。
3、坚持“划片招生、定点登记、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尚未入学适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缓、免入学者,监护人提出申请,医院出具证明,户口所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教育局批准。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1、城区(东城、南城、中城、西城、北城、西陂和曹溪,下同)小学招生计划和范围,详见附表一。
2、农村小学根据生源等情况,招生本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
3、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按区教育局的招生计划自主招生。
四、招生办法
(一)城区小学
城区小学招生按下列批次录取:
第一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房产证和户籍证且实际入住,或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房产证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户籍证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暂住在招生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除外,下同)。
录取过程中,遇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则该批次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派满为止(派位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统筹安排学校详见附表三)
户籍要求:户籍迁入截止至20**年12月31日,要求其户籍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迁入时间在20**年12月31日之后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或该片区定点学校登记建档。
房产要求:房产证须住宅用途。房产证登记时间截止日期至本方案发文之日。房屋产权人应是儿童父母,且房产面积应大于50平方米,若是唯一住房则不受面积限制,共有商品套房产权者,其个人产权应大于50%。“三代”同户同住(同一家庭户口簿,有祖辈房产证,“三代”共同居住生活且父母在城区没有住房)可视同片内生。
(二)农村小学
农村小学适龄儿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内小学登记建档,填写《新罗区20**年小学新生资格审核登记表》。
(三)民办学校
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于20**年7月20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并将预录取学生花名册录入招生系统软件,已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将不在我区其他小学登记建档。对于未在我区公办学校登记建档的适龄儿童,可适当放宽报送时间至8月20日。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双方均应在新罗城区暂住一年以上,合法从业,并且持有公安部门提供的户口簿、《暂住证》(暂住证办证截止时间20**年6月30日)(本区户籍除外)及《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办证截止时间20**年6月30日)。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持相关材料到暂住片区定点学校登记建档(见附表二)。《暂住证》或《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时间不符合规定的,到龙门开明小学、铁山外洋小学或回户籍所在地小学报名登记建档。
20xx年起,将逐步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在新罗城区居住、务工、缴交社保等年限情况进行量化,实施积分入学招生办法。
五、有关事项
(一)登记建档时间
1、城区户籍、房产的适龄儿童:7月25~26日。
2、农村适龄儿童:7月25~26日。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7月28~29日。
(二)提交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1、城区户籍适龄儿童:(1)户口簿;(2)房产证;(3)父母双方身份证;(4)“三代”同户同住的还须提供祖辈身份证;⑸儿童预防接种证。
2、农村适龄儿童:⑴户口簿;(2)儿童预防接种证。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户口簿;(2)父母一方的《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3)父母双方的《暂住证》;(4)儿童预防接种证。(新罗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只提供(1)、(2)、(4)项材料)
(三)其它说明
1、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按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辖区内小学登记建档, 填写《新罗区20**年小学新生资格审核登记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填写登记表时应写明是否服从教育局统筹安排,未填写或不愿服从统筹安排者,将不再安排学位,返回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
2、持“二手房”房产证入学者,此住房必须无该校在校生记录。
3、适龄儿童只限报一所学校(含民办学校),重复登记建档者,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入学。
六、政策性照顾
(一)照顾对象
1、招商引资。根据龙岩市政府《关于修改部分优惠扶持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龙政综〔20**〕58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政策性照顾对象为:
(1)被授予20**~20**年度“新罗区重点企业”的企业法人代表子女及其所聘三年以上的非新罗区户籍高级技术人员的子女;
(2)新罗辖区内的生产性企业,近三年年纳税均达**0万元以上,个人注册资金达3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子女及其所聘三年以上的非新罗区户籍的总经理、高级技术人员子女。
2、拥军优属。新罗辖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二)提交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1、企业类:⑴企业营业执照;⑵企业验资报告;⑶近三年完税票据;⑷户口簿;⑸父母双方身份证。其中受聘总经理、高级技术人员还须提供三年以上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受聘高级技术人员还须提供省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资格确认文件。
2、现役军人:⑴军官证;⑵结婚证;⑶家属户口簿;(4)双拥办(或军分区)有关证明。
(三)登记建档
1、登记时间:7月21~22日。
2、建档方式: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者,按所申请照顾小学隶属关系,分别到市教育局初等学前教育科、区教育局初教股送审有关材料,填写《新罗区小学招生政策性照顾入学申请表》。
经初步审核符合政策性照顾入学条件者,按规定时间到照顾入学的学校登记建档,填写《新罗区20**年小学新生资格审核登记表》。
七、招生纪律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依据招生有关规定,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绿色通道”畅通,教育局及学校的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风,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各相关学校不准招收择校生,不准拒绝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本片区应接收的学生,不准采取考试等方式选拔学生。若发现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举报电话:2325782。
招工工作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2008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潍教办字【2008】32号),坚持为学生和家长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今年的高中招生工作,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基本原则:综合考查学生的整体素质与个体差异,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录取标准、办法与结果公示。
二、招生范围与计划
招生范围为坊子区,招生计划为普通生200人。其中指标生100人,统招生共140人,择校生60人。
三、报名与考试安排
1.报考志愿设两类:统招生志愿、择校生志愿。按照规定,学生在每类志愿中填报一个学校,考生填报我校为志愿学校,方有录取资格。
2.报名
报名对象为今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凡未注册学籍的学生一律不具备高中招生报名资格。未修习《人生规划与职业指导》的,不予报名。
报名时间为5月9日—11日,报名时须提供:
(1)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
(2)户口簿;
(3)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4)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5元;
3.资格审查
我校要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工作,严防替考和不具备报名资格的人员报考。
(1)报名审查。报名时,我校要将户口簿学生姓名与市区初中学生学籍名单(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提供)对照,将报名照片与考生本人对照。凡户口簿姓名与学籍姓名不符者,或报名照片与报名者不符者,或未在市教育局注册学籍者,不予报名。
(2)入学审查。高中新生入学时,学生必须交验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凡与准考证不符者,取消录取资格。
4.组织考试
所有考生均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考试及由区教育局组织的其它考试。
(考试时按市教育局的要求携带必需的证件)
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及科目:
四、综合素质等级认定:
由学校招生录取认定委员会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等级认定,认定的依据是考生取得的标志性成果,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初中学校提报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二是考生在初中三年所获得的能够反映个人素质的六个方面发展情况的各项实证性材料。其认定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
《人生规划与职业指导》课程修习学分不足2学分的,其综合素质等级不能被认定为B等及以上等级;修习学分不足4学分的,其综合素质等级不能被认定为A等;未修习该课程的,不具备毕业和升学的资格。
体育与健康达不到及格等级的学生,不能认定为C等及以上;达不到良好及以上等级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认定结果不能认定为A等。
具体评价、认定办法和要求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潍教办字〔2008〕29号)执行。学校招生录取认定委员会根据考生标志性成果的具体情况,制定综合素质等级认定标准和办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批准后,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进行等级认定,分A、B、C、D、E五等,其中A等不超过考生总数的30%,E等严格控制。等级认定标准、认定办法和认定结果均需在校内进行公示,并在网上公示。
五、招生录取
1.录取的必备条件和基本依据
录取的基本依据是: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认定等级。
录取的必备条件是:信息技术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B等(含B等)以上。
2.录取方式:综合录取。
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等级进行录取。统招生录取时,综合素质等级与语、数、英三门学科等级等值对待;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E者不予录取。
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依次录取。先录取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最后录取择校生。
3.录取办法
(1)统招生的录取:
把学生考试科目分为三个组合:综合素质、语文、数学、英语四科为第一组合,物理、化学两科为第二组合,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四科为第三组合。
①统招生必须达到下列要求才具有录取资格:
政、史、地、生四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在D等以上、平均达到4B,理化两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2D,语、数、英、综四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4D。
②录取程序如下:
按考生“政、史、地、生”四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由高到低的排序,先取计划的1.4倍;
再按考生的“理、化”两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由高到低的排序再取计划的1.2倍;
再按“语、数、英、综”四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统招生。若达到标准的人数超过了计划数,则提高数、英的一个等级标准录取。其余指标按下列办法录取:
将“语数英综”、“理化”、“政史地生”三个组合中因某个组合成绩未达到标准的考生进行学科等级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第一组合中的综、语科目下调一个等级后,可相应提高第二组合中化、物科目的一个等级;第二组合中的化、物科目下调一个等级后,可相应提高第三组合中科目的一个等级;(不能降低第三组合中科目的等级而去提高第一或第二组合中科目的等级;不能降低第二组合中科目的等级而去提高第一组合中科目的等级。)
然后,先按“政史地生”、再按“理化”、最后按“语数英综”的录取顺序,录取余下的计划。
(2)择校生的录取:
①择校生必须达到下列要求才具有录取资格:
政、史、地、生四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在D以上、平均达到2B2C,理化两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平均达到2D,语数英综四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平均达到4D以上。
②录取程序参照统招生录取程序。
4.录取结果公示
录取结束后,录取的初步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学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直接向学校提出申诉。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特殊考生政策
1.烈士子女(须有烈士证和市级民政部门证明),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须有军官证和师政治部证明,26军所属部队须有军政治部证明),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数、英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如果语、数、英三科成绩全部为A,则将其它科目中最低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
2.因公牺牲军人(公安干警)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须有市级民政部门证明),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数、英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一个等级。
3.其他现役军人子女(须有军官证和师部以上政治部证明,26军所属部队须有军政治部证明),华侨、港澳台胞子女(须有市级侨办或台办证明),少数民族子女(须有市级民族事务部门证明和户口薄),录取时将其综合素质等级提高一个等级。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独生子女(须有独生子女证)。
以上特殊考生政策只取最高项。所有特殊考生均须填写《2008年**市区高中招生特殊考生审批表》,经考生所在初中学校、特殊考生主管部门审查并加盖单位公章,审查人员签字。
七、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我校2008年高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
(一)高中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校2008年高中招生的组织调度。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高中招生录取认定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方案、考生综合素质等级认定标准、录取的标准和办法及相应的招生政策,解决招生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招工工作方案范文4
一、考核对象
全体人员(行政人员,下属单位人员,合同制人员)
二、考核内容
(一)工业招商引资到位资金0.8亿元;
新开工1000-5000万元工业项目1个;
新开工5000万元-亿元工业项目1个;
新竣工1000-5000万元工业项目1个;
新竣工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1个。
(二)引进房地产及经营性三产项目不少于1个,到位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三)注册外资实际到账资金400万美元。
三、考核目标任务分解
1、局领导:局长和分管局长内资4000万元,外资100万美元;班子其他成员每人内资1000万元,外资40万美元。
2、局各科室:内资1000万元,外资40万美元。
3、开发中心:内资1000万元,外资40万美元。
四、考核要求
1、实行招商引资保证金制度。局长及分管局长2000元,班子其他副职1000元,中层及以下行政人员、下属单位人员每人500元,合同制人员每人200元。招商引资保证金在3月底前上缴到局办公室。
2、坚持招商引资月例会制度。
五、考核奖惩
1、对提供有价值招商信息奖励。所谓有价值信息是指有投资主体、投资意向、投资实力且符合产业政策的投资项目,一条信息,给予100元。
2、签约总投资分别在1亿元、5000万元、3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奖励引荐人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200元。
3、对落地工业项目的奖励(经区考核认定)。对引资人予以经济奖励:500万元---1000万元项目,开工奖1000元,竣工奖1000元,共2000元;1000万元(不含)---2000万元项目,开工奖2000元,竣工奖2000元,共4000元;2000万元(不含)---3000万元项目,开工奖3000元,竣工奖3000元,共6000元;3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项目,开工奖4000元,竣工奖4000元,共8000元;5000万元(不含)---8000万元项目,开工奖4000元,竣工奖6000元,共10000元;8000万元以上项目,开工奖5000元,竣工奖7000元,共12000元;特大项目特别考虑。置换项目不设开工奖,只设竣工奖。区奖励的部分全部奖励给项目引资人,同时局对引资人实行一比一配套奖励(扣除已发放部分)。
4、鼓励外资招商,引进外资项目的,到位资金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的两倍计算。以7:1折合人民币计算总数,对照工业项目1.2倍标准进行奖励。
5、房地产项目、经营性三产项目和农业加工类项目投资到位资金奖励,对照工业项目0.8倍标准进行奖励。
6、对招商引资工作实绩突出者,可优先享有评先、评优资格,并作为推荐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招工工作方案范文5
为加快推进公司人才队伍建设,拓宽公司选人用人渠道,加快引进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业务骨干,优化公司人力资源配置,为打造公司强大聚集优秀人才,切实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通过公开招聘,为公司选拔优秀的业务骨干和急需人才,推进公司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在考察应聘者知识素养、业务水平、能力才干的同时,也要注重考察应聘者的道德修养、思想品质和工作作风。
(二)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在招聘环境、招聘程序、招聘标准等方面,为应聘者提供透明、平等、公正的竞争机会。
(三)竞争择优原则。依据招聘岗位对应聘者在能力素质、性格特质、团队精神等方面的要求,通过笔试、面试等竞争方式,选拔出适合岗位要求的优秀人才。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公司公开招聘工作策和方案,指导方案的执行和重大策的解释,并对公开招聘工作结果进行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策解释和方案的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见《公开招聘岗位列表》,招聘岗位的具体职责、上岗条件等详细信息在《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中公布。
四、招聘范围
(一)面向系统内公开招聘的人员范围是:与公司各分公司或集团公司所辖各级企事业单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员工。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人员范围是:除应届毕业生外的其他社会人员。
五、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热爱公司事业,认同公司发展的理念与模式;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应聘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科主任领导序列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2月31日后出生),其中:现任正领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6年12月31日后出生);应聘管理序列、技术序列岗位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
(三)学历原则上为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
(四)应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5年以上管理或相关工作经验。其中社会人员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当中,须具有3年以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工作经验。
(五)领导序列岗位任职或工作年限要求如下:
1.申报部门总经理岗位的人员,应为现任正及相当职务的人员,或任职满三年的副及相当职务的人员。
2.申报部门副总经理岗位的人员,应为现任副及相当职务的人员,或任职满三年的正及相当职务的人员,或从事管理工作满八年的人员。
3.申报科主任的人员,应为现任正的人员,或任职满三年的副人员,或从事管理或技术工作满五年的人员。
(六)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和其他条件见《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七)应聘人员的任职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八)对于有特殊需要的岗位,经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可对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工作年限适当放宽。
六、公布形式
(一)系统内招聘信息通过《XX报》、集团公司及公司办公网公布。
(二)社会招聘公告通过网、《XX报》、公司门户网站公布。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
在网设置电子报名系统,分“系统内招聘”和“社会招聘”两个报名入口,应聘人员须进入电子报名系统相应入口报名,且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
对于系统内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统一征求其所在单位意见;对于社会人员,招聘工作办公室在审查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筛选简历。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逻辑推理能力、资料分析能力、公文处理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笔试由专业机构统一命题、阅卷和组织,在报名人数较多的省份可设立分考场。
(四)第一次面试
由专业机构派面试官主持,主要考察应聘者团队合作意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面试成绩由专业机构面试官给出。在入围第一次面试人数较多的省份或地区可设立面试点。
(五)管理能力测评
入围领导序列岗位第二次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参加管理能力测评。由专业机构组织,并提供测评报告,主要考察应聘者管理素质、管理技能和管理风格。
(六)第二次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应聘动机、对应聘岗位的认识、能岗匹配程度。根据不同岗位,组成相应的考核小组,负责面试和评分。面试地点设在公司。
(七)聘用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第一次面试和第二次面试成绩,由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按最终成绩排序后,与用人部门确定拟聘人选,提交领导小组审查,确定聘用人选。
(八)体检
聘用人选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患有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考察
应聘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科主任领导序列岗位且涉及提任的,按照企业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公示。
(十)聘用
系统内聘用人选,先交流至公司工作一年,进一步考察其实际工作能力,一年期满考察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社会聘用人选,先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并约定一个月试用期,试用不合格的,直接解除合同。合同期满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再续签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履行正式聘用手续后,即按所聘岗位兑现相应薪酬。对于京外人员,不承诺解决户口进京和住房问题。
八、时间安排
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于2011年12月26日启动,2012年3月7日前完成。
(一)2011年12月13日起,下发公开招聘文件,公开招聘广告。
(二)2011年12月30日-2012年3月29日,接受应聘人员报名。
(三)2012年3月30日-5月2日,进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
(四)2012年5月4日,组织开展应聘人员笔试。
(五)2012年5月10日-5月16日,组织开展第一次面试。
(六)2012年5月18日-5月24日,组织领导岗位应聘人员管理能力测评和第二次面试,领导小组确定聘任人选。
(七)2012年5月25日-6月6日,组织科主任、管理及技术序列岗位应聘人员第二次面试,领导小组确定聘任(用)人选。
具体时间安排见网站公告。
九、要求
(一)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招聘的组织工作,切实维护好正常的工作秩序。要严格坚持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切实把好公开招聘的选人关,为圆满完成公开招聘任务创造条件。
招工工作方案范文6
为了实现招巩生工作的目标,方案认为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营造宣传宣传氛围,引起社会家庭共同关注
学校每学期初充分利用板报、标语、广播、升旗仪式、家长会等渠道,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使学生认识接受义务教育是每个适龄儿童的基本权利,神圣不可侵犯;让家长明白让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是自己应尽的职责。
(二)建立控辍学小组,落实管理责任制
建立年段、班级、学生控辍保学小组来强化管理工作,每学年初学校与下年段行政、年段长,年段长与班主任签订《巩生工作责任状》。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控辍保学工作专题会议,研究控辍保学工作。每学年至少进行四次控辍保学专题通报、落实责任制。
(三)健全流生报告制度,做好动员复学工作
完善在学期间学生课堂考勤制度,若发现学生在学期间无故旷课,半天内由班长报告班主任,班主任当天应与学生家长联系,了解原因,一旦有辍学苗头,班主任与科任教师应及时家访,做好动员复学工作,并建立《动员流生复学动态记录》档案材料,及时上报教务处。学生在学期间,对经动员仍未入学的,三天内教务处就统计立即报告镇和村,由政府协助组织入学,同时上报县教育局挂钩股室。对经济困难而中途辍学的贫困生,结合有关文件规定,实行“减、免、缓、助”等方法,协助学生完成作业。每学期末,各班主任应做好成绩与综合素质评定手册填写与分发工作,注意引导家长与社会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升学观”与学生观。
(四)开展兴趣活动,做好帮扶工作
严禁所有科任以分数为唯一标准对学生进行衡量评价,严禁在公开场合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站队。对学生在校学习与表现要实行成绩等级评价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校第个教师要尊重学生个性,注重发掘、培养学生的兴趣与爱好,使之发展为特长,各学科根据各学科的特点,认真组织大面积学生参加兴趣活动或综合性实践活动。同时要做好学困生的帮扶工作,班主任将学困生名单分解给各科任,做好组织管理与落实,在学生中提倡组织爱心式的“一帮一”或“n帮一”的学习模式。
(五)实行招巩生工作的追责和奖励制度
对招巩生工作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相关责任人视情节给予口头告诫、例会通报与书面通报,同时对体罚或变相体罚、放任自流不加管教造成学生流失且在社会与家长中产生消极影响的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招巩生工作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老师将给予表彰,并在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
方案实施一年来,我校的招巩生工作的效果有了明显改善,学生辍学率有了明显的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