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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工作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有序有效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评议对象
1、各乡镇司法所;
2、法律服务行业,包括各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
三、评议内容
(一)共性评议内容
1、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政务(事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2、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3、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吃拿卡要等问题。
4、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建立健全落实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个性评议内容
1、司法行政机关
(1)促进发展。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决策部署,制定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司法行政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2)转变职能。顺应企业和群众需求,主动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直接、便利、公正、有效的服务。
(3)改进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实施细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坚决克服、形式主义,重实干、求实效。
(4)维护民利。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出台的利民惠民政策。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2、法律服务行业
(1)诚信服务。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无强制服务、乱收费等问题。
(2)高效服务。主动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按规定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3)优质服务。改进服务方式,推行各项利民便民措施,无作风粗暴、态度生硬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5月)
全系统各级各单位要制定实施方案,成立评议工作机构,召开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年度评议工作。同时,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意见比较集中的问题,研究提出2013年度重点整治的2—3个评议选题,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加以解决。
(二)调查评议阶段(6月至8月)
1、查摆存在问题。要对照评议内容,认真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通过问卷调查、走访座谈、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管理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并确定专人收集整理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2、组织明查暗访。要有计划地组织民评代表到基层单位、法律服务窗口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要定期向民评代表通报情况,分析研究评议中发现的问题,推动评议活动深入开展。
3、开展选题评议。要对研究确定的选题评议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加强经常性检查,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做到有安排部署、有评议方案、有检查记录和工作总结。
4、开展“面对面”评议。适时召开评议大会,通报评议工作开展情况,邀请评议指导组、评议代表进行点评。主要领导要对评议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表态,能够当场解答的可当场解答,一时无法解答的,经过调查研究以后向评议代表反馈。
(三)落实整改阶段(9月至10月)
1、整改落实。要对自查、明查暗访、社会各界反映、群众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和反映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和梳理归类,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到一件一整改。
2、整改反馈。要公开整改问题,及时将整改情况包括纠风办反馈的个案整改情况上报纠风办。
(四)工作考评阶段(11月至12月)
1、督导检查。要组织对所属基层、直属单位和法律服务窗口评议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问题比较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重点督查。
2、接受工作考评。要及时收集、分类整理评议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照片等,形成工作档案,并按要求上传纠风网站,接受纠风部门的网络动态监管和工作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担负起政风行风建设和评议工作的责任,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评议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和条件。各基层司法所和各法律服务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本系统、法律服务行业评议工作具体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2、着力解决问题。要坚持评改结合、边评边改、纠建并举,突出重点,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都要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群众对法律服务行风的满意度。
移民工作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开展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以“服务群众”为宗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基层预防,发现和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总体目标是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为三个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争取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使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更加改善。
二、工作范围和主要任务
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以落实上级各项措施为中心,巩固和完善基层组织,大力加强治安防范,进行严密治安管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主要任务:一是预防和减少刑事案件,落实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措施,使重新犯罪率明显降低;二是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做好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认真清理和扫除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垃圾;三是巩固社会治安工作的群众基础,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道德水平,增强法制观念。
今年情报信息收集和上报的重点是:一是奥运会、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庆典等今年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敏感问题的情况信息;二是掌握进入本区内境外非政府组织、企业、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三是掌握本地、本单位人员出国(境)务工、公务考察、涉外婚姻、经商留学等基本情况;四是本单位举行、接待或参与涉外活动的基本情况;五是因山林纠纷、征地拆迁、安置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引起群体性越级上访等苗头情况;六是“”等组织及非法宗教组织及其人员的活动情况;七是其它危害国家安全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情况信息。
三、组织领导和人员分工
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乡长是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副组长负责日常工作,民政、司法、农业、计生等各口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移民工作方案范文3
一、结合纪念建军90周年,大力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
今年是中国人民建军90周年,各地各部队要围绕迎接党的召开,庆祝建军90周年,组织开展“赞颂辉煌、喜迎历史盛会、军民同心筑梦”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人民军队的光辉历程和丰功伟绩,宣传英雄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宣传军政军民团结的生动实践,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和部队官兵铭记历史、居安思危。认清强国必须强军、军强才能国安的深刻道理,自觉关心国防、支持军队、尊重军人。各地各部队要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双拥文化广场、部队军史馆、荣誉室及各类红色资源的教育功能,组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军营一日”生活、国防专题讲座、军地联谊活动、双拥书画摄影展等活动,深入进行爱国拥军光荣传统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军民的国防观念和拥军意识。
二、服务强军目标,支持驻xx部队发展改革
各地各部门要发扬优良传统,聚焦部队建设改革,紧跟军队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改革进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凝聚各方力量,扎实做好拥军服务保障工作。要结合节日期间军地走访、座谈、联谊等活动,主动了解驻地部队建设改革中需要地方支持的需求,研究制定帮助解决的措施办法,合力推进政策制度调整、后勤保障社会化、停止有偿服务等跨军地改革任务,助推改革强军战略顺利实施。支持部队遂行训练演习、战备执勤、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搞好训演场地、交通运输、安全警戒、粮油水电供应和群众损失赔偿等各项保障工作。按照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要求,广泛开展科技拥军、教育拥军、文化拥军等活动,促进部队战斗力建设和提高。以“双拥在基层”活动为载体,动员和组织社会各届,深入基层部队看望慰问官兵,鼓励官兵不辱使命、建功军营。进一步筑牢双拥工作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三、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广泛开展拥政爱民活动
驻地部队要充分发挥自身资源和优势,多办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的实事好事。深入推进部队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参与产业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等行动,组织实施革命老区“八一”助学扶贫工程,配合地方打赢脱贫攻坚战。尤其要深入结对帮扶的贫困村、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扎扎实实办一批好事实事,充分展示我军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当前,我市进入主汛期,各部队要把支持地方做好防汛救灾工作作为一项紧迫任务,密切关注雨情汛情,迅速投入救灾行动,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大力支援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参与交通道路整修、环境卫生整治等社会公益劳动,开展学雷锋便民服务活动,就地就近帮助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和空巢老人等困难群体做实事、办好事、送温暖。
四、坚持问题导向,务实推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各县(区、市)要着眼维护军民切身利益,加大拥军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力度,推动双拥工作热点难点问题解决,为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要深入贯彻全国双拥模范命名表彰大会精神,下大力解决部队官兵的后路、后院、后代问题,扎实做好军队改革期间退役军人安置、家属随军随调、子女转学入学、征兵优惠优待等方面的特殊措施和倾斜政策,帮助广大官兵解除后顾之忧。各县(区、市)要组织召开军地协调会,集中解决军地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力量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金的落实情况进行检点,确保各项优待抚恤政策全面足额落实兑现,对确有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主动关爱家境困难的退役军人和烈军属,积极提供就业扶持、物质资助、精神抚慰、法律援助等服务,切实增强他们的荣誉感获得感;组织开展大走访大慰问活动,重点走访慰问驻地部队官兵、老复员军人、伤病残军人、烈军属、生活困难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帮助他们解决医疗、住房、生活等实际困难,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节日期间,各地各部队要本着务实、俭朴的原则开展各项双拥活动,简化形式,注重内容和实效,确保各项活动既隆重热烈又务实节俭。
xx市双拥办 xx市民政局
移民工作方案范文4
(一)试点目标
20*年制定政策调整方案;20*年实施试点新方案,基本达到覆盖城镇所有非从业居民。通过试点,探索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形成合理的筹资渠道、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规范的运作机制,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二)试点原则
坚持低水平起步,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坚持政府组织引导,居民个人缴费为主和政府补助、社会捐助为辅相结合,重点保障城镇居民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需要。坚持统筹协调,统一管理的原则,实行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整体推进,一体化管理。纳入全县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实行目标管理、公平运作、民主监督。
二、参保范围和筹资水平
(三)参保范围
具有*县城镇非农业户口并在城镇居住的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下同)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以以家庭、学校和幼儿园为单位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四)基金构成
1、家庭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2、各级财政补助和社会捐助;
3、基金的利息收入和增值收入;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收入。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记征税、费。
(五)缴费和补助
1、成年居民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为190元。其中:个人缴费120元;各级财政补助70元,包括中央财政补助40元,省级财政补助18元,县级财政补助12元。
2、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不满18周岁的非在校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为90元。其中:个人缴费20元;各级财政补助70元,包括中央财政补助40元,省级财政补助18元,县级财政补助12元。
3、属于低保对象的或重度残疾的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不满18周岁的非在校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为90元,个人缴费10元,各级财政补助80元,其中:由中央财政补助45元,省级财政补助21元,县级财政补助14元;其他低保人员缴费标准为190元,个人缴费38元,各级财政补助152元,其中:由中央财政补助70元,省级财政补助36元,县级财政补助46元。
4、持《残疾人证》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缴费标准为190元,个人缴费38元,各级财政补助152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70元,省级财政补助36元,县级财政补助46元。
5、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低收入家庭老人缴费标准为190元,个人缴费60元,各级财政补助13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70元,省级财政补助36元,县级财政补助24元。
6、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用个人账户节余资金为其家庭成员缴费;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对其职工家属可给予缴费补助,补助的金额由职工单位确定。
7、享受补贴的人群各项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国家或省调整补贴标准时,随标准进行调整。
(六)参保经办及有关规定
1、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负责组织街道社区及各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进行居民参保的宣传动员、办理参保登记收费和变更等手续。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对居民参保资料进行审核并制作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IC卡,由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发给参保居民。
2、低保人员由县民政部门组织办理参保手续。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以学校或幼儿园为单位整体参保。其他居民个人到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3、本方案实施后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1年内参保的,缴费满两个月即可享受统筹基金补偿待遇;1年后参保的,缴费满4个月才可享受补偿待遇。已参保居民每年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待遇期限为一个统筹有效期(统筹有效期为缴费当年的4月1日至下年的3月31日)。居民参保后,应按时连续缴费,没有按时续缴医疗保险费的,在3个月内补足欠费的,从补足欠费次日起恢复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超过3个月不足一年的,补足欠费满2个月才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超过一年的,补足欠费满4个月才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学生以学校集体参保,从参保缴费次日零时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4、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在本方案实施后未及时参保的,以及参保后中断缴费的人员,在办理参保手续时,应补缴本方案自实施之日起的年限费用和中断缴费期间的年限费用,最高补缴年限为3年。中断缴费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属于享受缴费补贴的人群,在补缴费用时,应享受的补贴由个人承担。居民参保后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七)医疗待遇
1、参保居民在住院和门诊大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以及中小学生在校期间意外伤害的门诊医疗费,暂按照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的《*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待国家相关标准出台后,按国家标准执行。
2、《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费、《诊疗项目目录》中的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费,首先由个人自付一定比例费用。个人自付比例为:10%。余额再按本方案有关规定执行,目录外药品费和诊疗项目费由个人自付。
3、参保居民住院(或门诊大病)医疗费实行起付线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控制。
起付线标准是指参保居民住院(或门诊大病)时首先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具体标准为省级及省级以上医疗机构(含省肿瘤医院,下同)为900元;市级医疗机构(含市级专科医院,下同)为600元;县级及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300元;中小学生住院(或门诊)起付标准统一为100元。门诊大病一个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标准。
最高支付限额是指参保人员在一个参保年度内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含门诊大病)医疗费总额,在此限额内统筹基金按照不同比例进行补偿。成年居民最高支付限额为4万元;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不满18周岁的非在校城镇居民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
中小学生享受在校期间意外伤害门诊医疗待遇;中小学生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属于意外伤害的门诊医疗费,在100元(不含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80%。
4、参保居民因疾病在定点医院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在起付线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采取按照不同比例、分段累加的方式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标准为:起付线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部分,省级及省级以上、市级、县级医院的补偿比例分别为35%、45%、55%;5001元以上40000元以下(含40000元)的部分,省级及以省级以上、市级、县级定点医院的补偿比例分别为45%、55%、65%。
5、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不满18周岁的非在校城镇居民因疾病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具体补偿标准为:
(1)起付线以上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部分,补偿比例为65%;
(2)5000元以上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部分,补偿比例为70%;
(3)10000元以上30000元(含30000元)以下的部分,补偿比例为75%;
(4)30000元以上60000(含60000元)以下补偿比例为80%。
6、参保居民在门诊发生的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异体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等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给予一定补助。具体标准: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市级、县级医疗机构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的补偿比例分别为:45%、50%、55%。
三、医疗管理
(八)医疗服务管理
本县管辖区内的县级非营利性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作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不含门诊大病)实行首诊和转院登记制度。参保人员按分级、定点医疗的原则,应首先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IC卡》到乡(镇)、县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住院。
2、因病情需要转院的,由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院登记手续,并经县医保中心审核,方可转入上级定点医院治疗,没有办理转院登记审批手续的,其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补偿。大病门诊要在指定的定点医院治疗,在门诊治疗需经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审批,否则不予补偿。
3、参保居民外出时,出现急诊抢救情况,可以在就近医疗机构就诊住院,但应及时告知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其家属凭急诊住院证明及相关材料在5个工作日(休息日、节假日顺延)内到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备案。否则不予补偿。
4、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发挥网络系统功能,实行参保、管理、服务三个同步,建立社区、乡(镇)街道、医保中心机房3级参保网络阶段管理模式。发挥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的作用,配备相应专职人员设备。将居民参保工作前伸到乡(镇)、社区,保证居民随时办理参保业务。
(九)费用结算
1、参保居民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住院(含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实行据时结算方法。参保居民就医时发生的符合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由定点医疗机构记明细帐,其中按照规定应由个人自付的部分,由个人以现金方式支付;应由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暂时垫付,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于次月规定日期按有关规定结算。
2、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与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按定额和均值相结合的办法结算医疗费用。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上两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次均住院医疗费等因素,分别确定结算标准。
3、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底前将当月参保病人的有关情况上报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核准后,将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的90%于次月20日前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其余10%留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协议保证金。医疗服务协议由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签订。
(十)基金管理与监督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建帐、单独核算、单独管理;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建立风险储备基金。按照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5%的比例,从当年统筹基金结余中提取风险储备金:风险储备金规模保持在统筹基金年收入的15%,达到规模不再继续提取,风险储备基金作为专项储备金,主要用于弥补特殊情况下出现的基金支付风险,一般情况下,不得动用,如确需要使用应由医疗保险经办中心提出申请,经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核,报县政府批准后执行。
3、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主管部门,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等各项业务工作。
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执行统一的社会保险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财政、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审计部门负责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四、加强制度衔接和组织领导
移民工作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为着眼点,着力解决在扶贫系统内部部门重点岗位科级干部中程度不同地存在的大局意识不强、服务水平低、工作效率差、纪律松弛、群众观念淡薄,以及“吃、拿、卡、要、报”,“冷、横、硬、推、拖”等问题,进一步提高中层干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贡献。
二、参评范围
市扶贫办机关各处长共计5人。
三、评议内容
1、履行职责。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情况。是否认真、全面履行本科室职责,对属于本科室(或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和服务事项,做到管理到位、服务到位,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是否积极投入全市经济社会建设,在城市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中有积极表现。
2、依法办事。依法实施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情况。是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是否严格执行有关程序规定;是否超越范围行使职权,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
3、政务公开。工作职责、服务承诺、工作措施公开和落实情况。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多形式、多途径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等内容;是否按照规定公开应公开的内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提供信息的,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和期限予以答复。
4、工作作风。转变作风,转变职能,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果情况。是否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落实首问首办、限时办结等制度,是否在规定或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答复、处理等工作,有无推诿、扯皮现象;是否对管理或服务对象存在态度冷硬、蛮横粗暴、故意刁难现象;是否主动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切实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5、勤政廉政。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情况。是否主动深入基层,认真调研,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是否存在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吃、拿、卡、要”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是否存在、等行为。
四、评议办法
(一)评议方法
评议由群众问卷评议、述职评议、单位领导评议和日常考核四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群众问卷评议、述职评议、单位领导评议中,由市民评办统一设计评议问卷,每张问卷对被评议人员的评价分为四个档次:“好”为100分;“较好”为“80分;“一般”为60分;“较差”为0分。因对被评议人员不了解而弃权的,不进行统计,在总票数中扣除。
1、群众问卷评议。由机关干部、各县扶贫办和部分贫困村代表,对被评议人员进行打分评议。办民评办按照比例进行统计汇总,得出群众问卷评议结果。
2、述职评议。由纪检组组织述职评议大会,机关全体人员及下属单位代表(领导班子成员除外)参加,具体程序是:(1)由被评议人员进行述职,介绍本人年度工作情况;(2)现场填写测评票;(3)现场统计并公布各类得票数量。
3、单位领导评议。由纪检组组织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填写测评问卷的形式评议本单位被评议人员,市民评办监督指导。
4、日常考核。由办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对被评议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实行记账式考核,得出日常考核分。
(二)计分方法
群众问卷评议、述职评议、领导评议均实行百分制计分方法,按比例计入被评议人员的最终得分。具体计算公式为:被评议人员得分=群众问卷评议分×50%+述职评议分×30%+单位领导评议分×10%+日常考核得分。
五、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动员部署,确定被评议人员。通过平面媒体或网络对被评议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群众问卷评议。
3、述职评议和单位领导评议。由纪检组组织完成。
4、评议结果运用。对评议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对评议工作进行总结,并根据相关规定,对被评人员落实奖惩。
六、奖惩措施
1、评议结果按得分多少排序,90分以上为先进,80至89分为合格,60分至7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移民工作方案范文6
为加强纠风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局成立纠风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纠风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具体工作由局机关各科室负责实施。
(一)纠风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
(二)纠风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监督小组
二、评议对象
局机关及局机关各科室
三、评议内容
(一)依法行政:重点评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情况。是否公正、文明执法;是否存在执法不公、、越权执法、多头执法、执法违法,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侵害公民和法人及其他组织正当权益的行为。
(二)履行职责:重点评议按照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情况;工作职责是否明确、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履行对基层企业管理、服务、监督职能是否到位,是否能够立足岗位,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等。
(三)服务态度:重点评议服务发展、服务项目建设的意识和群众观念强不强,服务质量和水平高不高,对前来办事的人员是否能够热情接待和耐心解答询问的问题,是否存在“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办事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现象;便民服务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工作人员是否业务精通和文明礼貌,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认真解决和办理等。
(四)办事效率:重点评议发挥职能作用、正确实施决策和管理情况;科学设置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情况;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执行亮牌服务、明确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过错追究、无缺位服务等制度情况;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有关制度执行情况;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和反映的问题是否认真及时办理等。
(五)政务公开:重点评议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政策法规、审批项目、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和服务承诺等内容是否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公示制度,是否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期限予以答复。
(六)职业道德:重点评议工作人员是否做到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诚实守信;是否存在、贻误工作、得过且过、敷衍了事的问题等。
(七)廉洁从政:重点评议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情况;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廉洁从政各项行为规范情况;是否存在循私舞弊、、“吃拿卡要”、勒索受贿等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问题等。
(八)机关效能:重点评议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制是否健全,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和作风情况,机关整体素质、队伍建设等。
四、评议主体
聘请纠风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监督员
五、评议办法
(一)用调查问卷进行评议:
(二)征求意见建议:在局网站、公示栏上公告和向服务的企业单位邮寄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范征求意见和建议。
六、评议结果的运用
评议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精神文明单位评选、单位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评议时间安排和整改
(一)评议活动按省、市、区安排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