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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工作方案范文1
一、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摸底、严格检查,对无证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和未经许可、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物流网点,坚决依法查处;对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的企业,坚决停业整顿;对因上述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和个人,坚决依法追究责任。切实提高行业规范管管理水平,推动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加快推进寄递物品100%先验视、后封箱,寄递物流活动100%实名制,邮件、快件100%通过x机安检制度,对重点时段、运往重点区域和特殊场所的货物要进行重点查验,对全部零担货物进行x光机安检,从源头上防范利用寄递物流和零担货运渠道实施违法犯罪。
二、工作步骤
(一)全面清查阶段(2017年7月31日前)。相关部门按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对相关企业、从业人员开展拉网式排查,逐一“过筛子”、“梳篦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最大限度地把各种问题隐患排查出来,将整顿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头。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对前期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牢固树立“有患必除、除患务尽”的思想,逐级压实责任,及时整顿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明确整改时限,限期督办,并在整改完毕前依法暂停相关企业、网点的经营运行,严防引发重大安全问题。对一时难以整改解决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镇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办公室,统筹研究整改解决。
(三)巩固完善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村(居)民委员会和相关部门要对开展清理整顿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认真剖析存在的问题不足,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研究,创新工作方法,及时推动健全相关领域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寄递物流行业安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底,规范行业管理。以镇综治委为主,派出所、安办和交管站参与,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全县寄递物流企业底数。要加大对货运站(场)的摸底排查力度,对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不具备开业要求安全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寄递物流企业和货运站(场)、仓储单位,主管部门要限期责令改正,不能按要求改正的,由主管部门吊销相关许可。交管站、派出所要督促指导寄递物流企业加强精细化管理,落实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各环节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水平。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积极推动对重点时期、重要区域、特殊场所的物流活动实行实名制度。派出所要按照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的职责分工,主动加强监督管理,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严格按照商贸物流有关法规、规划、标准和政策,加强商务领信用管理,促进物流标准化、社会化、信息化水平的提高。要依据物流安全标准,依法管理物流行业计量器具及量值递和比对,依法对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要按照部门职责依法对寄递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立足职责加强对寄递物流有关规定的宣传,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为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提供基础保障。
(二)持续推动落实“三个100%”制度。要持续推动寄递物流企业落实寄运物品l00%先验视、后封箱,寄递物流活动100%实名制,邮件、快件100%通过x光机安检制度。除信件和已有安全保障机制的协议客户快递、通过自助邮局(智能快件箱)等交寄的邮件、快件外,一律要求通过对寄件人电话号码及相关身份信息比对核实后方可收寄。电商协议客户应当填写完整准确的寄件人信息。加快推进寄递物流标准规范体系和寄递物流企业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寄递物业实行业务流程全程计算机管理。企业要向市邮政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报送完整真实的用户信息。对寄往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邮件、快件集中安全检查,对可疑邮件、快件进行重点查验。对邮件暂时达不到100%通过x光机安检的寄递企业,要限期整改。2017年11月1日起,对邮件、快件、零担货物运输仍达不到通过x光机安检的寄递物流企业,由主管部门吊销经营许可,邮政、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省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厅即将出台的《贯彻落实“三个100%”管理办法》和《道路零担货物运输安全查验管理办法》。
(三)大力加强日常安全监管。镇交管站、派出所要加强日常检查,督促寄递物流企业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对拒不执行“三个100%”制度的,果断采取相关措施,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其他从业人员法律责任,对负有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要依法追究、失职渎职责任,确保安全稳定。要督促寄递物流企业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发现寄送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违禁物品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可疑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公安机关和主管部门查办处理,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妥善处置,防止发生伤亡事故。
(四)严格依法倒查追责。派出所要对办案掌握的非法寄运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宗教极端宣传品、物品、假币、假发票、枪支弹药、危爆物品、管制刀具,物品、假证件、假印章、、易制毒及易制爆化学品假冒伪劣商品等线索,建立落实物品溯源、责任倒查、违法行为追究制度。在侦办案件工作中,要追溯物品源头,严肃追究寄件人违法寄递行为的法律责任,逐环节倒查涉及企业和员工是否履职尽责,对负有责任的依法追责,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建议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处罚情况要向社会公布,倒逼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清理整顿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当前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公共安全、建设平安村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要加强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是寄递物流的责任主体,相关部门是实施主体,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措施,强化督导,确保清理整顿取得实效。镇上将组建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名单附后)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县清理整顿专项行动。
(二)强化责任,落实制度。一是主体责任,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以此次行动为契机,严格督促企业落实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力推动相关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对因安全管理不到位引发重大案件、事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要坚决依法倒查、处罚当事企业及其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二是监管责任,要强化主管部门的监督责任,督促指导基层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深入企业、深入现场,严格督促检查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全力推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物流工作方案范文2
下同)肉牛5头以上、生猪(含羊)20头以上、家禽(含兔)200只以上的养殖场(户)河流域内存栏奶牛3头以上(含本数。
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划为畜禽禁养区,按渝办发〔〕343号文件要求。纳入取缔范围。
二、整治措施
全面净化次级河流流域,巩固整治成果。
进一步巩固禁养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对河禁养区进行全面复查。加强对禁养区巡查和防范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反弹,避免死灰复燃。
取缔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畜禽养殖场
1.存栏畜禽处置
存栏畜禽由各畜禽养殖场(户)自行处置,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规模以上所有畜禽养殖场(户)年6月30日前关闭或搬迁。对养殖场(户)按存栏畜禽的种类和数量(按年3月28-31日的清查数量为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标准见附表)
2.畜禽圈舍自拆
关闭或搬迁畜禽养殖场(户)畜禽圈舍按自愿的原则由业主自行拆除。年9月30日前完成拆除的按《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府办发〔〕160号)中以奖代补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3.养殖场地复耕
畜禽养殖场(户)业主负责对圈舍拆除后的养殖场地进行复耕。年10月30日前完成复耕的按每平方米15元给予奖励。
4.圈舍改造转产
且转产项目对环境无污染的按圈舍转产面积每平方米给予20元转产奖励。支持对不愿拆除的圈舍进行改造转产。年11月30日前实现成功转产。
5.强拆或禁止养殖行为
禁止违规养殖行为。凡未在规定期限内关闭的养殖场(户)由相关部门实施强拆或者组织人员严密监控。
6.新建设施的补偿
凡在年12月1日至年12月1日期间修建的养殖污染处理设施(100立方米的以上的沼气池、生化处理池等)凭项目批复文件、工程建设合同、付款凭证等原始证据给与一定补偿。
7.防止反弹
坚决防止反弹。加强对未拆除圈舍和未成功转产的畜禽养殖场(户)巡查和防范工作。
对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实施综合整治
不得直接进入水体,凡小于市政府规定规模的畜禽养殖场(户)其产生的粪便必须全部还田。并采取修建沼气池等措施,切实解决对环境的污染问题。
加强和规范全镇畜禽养殖环境管理
同时加强对现有畜禽养殖场(户)巡查,镇行政区域内不准新建、改建、扩建任何畜禽养殖和屠宰加工场所。严禁其它乡镇取缔的畜禽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场点迁入我镇。
三、工作步骤
通告,核查数量。
由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工作人员与我镇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年3月区政府通告。年3月31日前对全镇畜禽养殖场(户)存栏数量、圈舍结构、圈舍面积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由调查组与被调查对象双方签字确认。
广泛动员,制定方案。
组建工作班子,各村按照全镇统一部署制定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年3月中旬召开动员大会,向养殖场(户)宣传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有关规定。
兑现奖励,限期取缔。
对按期完成存栏畜禽出售或搬迁的养殖户,各村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由养殖场(户)提出申请,承诺不再从事超出规定规模的畜禽养殖业,经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报区畜禽整治办审核批准后,及时给养殖户兑现相关奖励。
强制取缔,联合执法。
禁止违规养殖行为。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对存栏畜禽出售或搬迁的养殖场(户)由相关部门强制取缔或者组织人员严密监控。
防止反弹,建立机制。
由镇政府定期进行检查,一是兑现奖励前养殖户必须签定不再养殖承诺书。一旦发现重新养殖的坚决取缔;二是严禁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三是严禁已经取缔的畜禽养殖场在镇异地重建,如有新增养殖场(户)一律由所在村负责取缔;四是鼓励养殖户转产食用菌等种植项目,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养殖业主的转产培训;五是镇政府将各村防止畜禽养殖反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四、工作机制
落实责任,加强领导。
相关村要组建工作班子,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责任。具体负责实施本辖区内畜禽污染整治工作,责任到人。具体责任划分为: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日常工作。
2.各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畜禽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取缔搬迁工作。
3.对农村散养户提供技术指导服务。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和调整全镇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
4.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关闭或取缔的养殖场(户)开展环境监察执法,镇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养殖污染监督管理等工作。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依法对其排污行为实施处罚。对违法用地及违章建设的畜禽养殖场所进行查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未自行整改或拆除的对其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对违章建筑依法予以。
积极引导,加强宣传。
开展转产培训和指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村应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确保群众增收。
兑现奖励,落实资金。
及时按规定标准兑现奖励和补偿。镇政府安排专项资金。
严格考核,加强督查。
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公正公开,加强监督。
畜禽圈舍结构、面积及拆除情况,1.将禁养区内的所有畜禽养殖场(户)存栏畜禽数量及处置情况。奖励和补偿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公示。
物流工作方案范文3
推进京津冀区域一体化发展、打造“首都经济圈”,是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北京已分别与天津市、河北省签订了《关于加强经济与社会发展合作协议》和《京冀合作框架协议》。北京的东大门—平谷,处于京津冀两市一省交界处,环渤海经济圈中心位置,东南与天津市蓟县、东北与河北省兴隆县毗连,南与与河北省三河市为邻,在区域合作上具有先天优势。平谷马坊有国际陆港,同天津港、曹妃甸港在口岸合作上不断深入。2008年,京平高速开通,北京城区到平谷只需半小时。京平高速连接津蓟高速,到天津只需一个小时的时间,平谷成为顺畅衔接两大城市的重要结点,平谷地处京津交汇处的区位优势凸显,为平谷进一步参与区域合作拓展了发展空间。
马坊物流基地是北京市“十一五”物流发展规划重点建设的物流基地之一,是北京东部发展带的重要物流节点和京津发展走廊上的重要通道,规划面积3平方公里,目前1.3平方公里已完成产业布局,分为口岸功能区、电子商务区、御马坊国际物流中心、流通总部基地、综合服务区。基地位于平谷区马坊镇,马坊铁路货运站、平谷国际陆港是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地距首都国际机场35公里,与津蓟、京沈、机场高速等高速公路无缝相连,穿过马坊的密三路衔接北京密云及河北三河,2011年京平高速联络线物流专用通道正式开通,海陆空铁交汇的枢纽初步形成。
平谷国际陆港—北京的出海口
建设北京平谷国际陆港是京津两市加强经济进一步紧密合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促进环渤海地区经济协作与发展,落实国家物流产业振兴规划,提高通关效率等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陆港的建成不仅有效提高了北京市海运货物进出口通关速度,而且实现了天津港口功能向内陆经济腹地的扩大和延伸,同时能有效辐射华北、西北区域,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2008年,平谷国际陆港作为北京奥运应急通关监管点,开始办理进出口货物海关监管手续。为支持京津两市外向型经济发展,海关总署与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09年7月签署了《海关总署 北京市人民政府合作备忘录》,海关总署明确提出了“加强京、津两地通关合作,规范转关申报手续,积极推动京、津两地跨关区快速通关”。天津港积极向北京延伸港区功能,依托天津港,北京平谷国际陆港建立起新型海运物流运作和监管模式,使北京平谷国际陆港成为具有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一流国际陆港。
2010年3月12日,北京平谷国际陆港启动运行仪式在平谷举行。仪式由北京市副市长程红主持,时任海关总署署长盛光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王勇、北京市市长郭金龙,天津市市长黄兴国等领导共同为北京平谷国际陆港剪彩。同年,海关、检验检疫、银行及货代企业入驻联检大楼办公,口岸功能区查验楼等工程完工投入使用,道路管网等市政工程基本完成,陆港承载力增强。2012年,基地积极制定《促进平谷国际陆港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扶持企业发展、拓展口岸业务。海关、检验检疫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实施便捷通关举措,增强陆港辐射带动能力。为打造特色口岸,完善基础设施,提升陆港功能,2013年,平谷国际陆港口岸功能区启动建设总库容为15万吨智能化立体冷库、1.5万平方米综合仓储库及5.2万平方米交易中心,项目建成后将促进特色商品在陆港集聚、交易,推动平谷区“京津商谷”建设。
随着区域合作的不断深入,2013年3月京津两市签署《北京市 天津市关于加强经济与社会发展合作协议》。《协议》提到,支持北京平谷国际陆港实施海关卡口联网工程、“口岸直放”转检模式和“抵港退税、商封直转”的保税港“港区联动”政策,给予港口使用费优惠,实现港口手续、码头场地、装卸作业“三优先”。加强经济区域物流信息一体化建设,推进两地电子口岸互通互联,以“物流中国”为支撑逐步实现京津综合物流信息公共平台共建共享。为落实协议内容,北京商务委与天津市发改委到马坊物流基地考察,推进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研究制定合作方案。京津两地口岸办在平谷国际陆港现场解决外贸企业转关施封、设备检疫等业务问题,两地口岸办将密切合作,加快卡口联网工程等建设,研究京津两地通关便利政策,促进口岸健康发展。
北京平谷国际陆港的运营,对于经天津港转关至平谷国际陆港的进口货物,经收货人申请(或确认)承运人或人在货物卸货前即可向港务部门报备到货信息,天津港进行理货操作时,不再安排转栈,使用经海关注册的转关运输车队依托高速公路实行快速海陆联运,直接将货物运至平谷国际陆港。经平谷国际陆港转关至天津港出口的货物作业模式则更为便捷,由于引进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各船公司,货物运抵平谷国际陆港即可办理集港、订舱等手续,在设在平谷的海关办理转关手续可直接转关运输到天津港。货物离境后,企业即可在设在平谷的海关办理后续退税相关手续,实现了京、津两地转关货物的跨关区快速通关,大幅提高了通关效率,降低了企业物流成本。在京津两地的共同努力下,北京平谷国际陆港发展势头迅猛,2011年外贸集装箱吞吐量11950标箱;2012年外贸集装箱吞吐量30017标箱,同比增长151.19%;2013年上半年,外贸集装箱吞吐量19949标箱,同比增长94.09%。
加强与河北合作,
延伸基地及口岸功能
马坊物流基地在首都北京,有政策优势,但土地资源紧张,依托马坊物流基地招商资源以及口岸功能,加强与基地周边的河北三河市联系,延伸物流基地的功能和政策,实现共赢。结合双方的优势,重点开展冷链物流等方面合作。为缓解河北省、平谷区及周边区域生鲜农产品集中上市后保鲜储运能力不足,降低食品农产品腐损率,双方积极研究合作建设食品农产品深加工与精细加工基地的可行性。结合北京消费品市场需求,以台湾、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地区进口食品、农产品,特别是有机食品为主,吸引该类企业在陆港通关,实现冷链物流、流通加工以及分拨配送功能。目前,一家中澳合资进出口牛肉及海鲜品的企业已经入驻马坊物流基地。
物流工作方案范文4
一、工作目标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通过对我区物流市场的规范整治,进一步改善物流市场环境,逐步建立我区物流市场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我区物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推动我区物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特成立区物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步骤
工商部门负责对全区从事货运、货运配载、货运中转、仓储服务、信息服务的相关企业进行排查审核,准确摸清登记注册的物流企业。
交通部门负责对全区从事货运、货运配载、货运中转、仓储服务、信息服务的相关企业进行排查审核,准确摸清具备营运资质的企业。
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制定处置车辆非法占道、乱停乱放行为的道路交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拟定工作措施。
市行政执法局分局负责制定处置外围物流业占道、乱搭乱建的整治工作方案,拟定工作措施。
商贸部门负责做好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针对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按照统一行动安排,进行治理整顿。
工商部门负责依法核定物流企业主体资格,对于未取得营运许可证的不予核发营业执照。对于已取得营运许可证但未取得营业执照的依法予以取缔。严查合同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取缔,确保物流企业具备营业资格。。
交通部门负责查验营运许可证,对无证经营、违规营运的相关企业依法严肃查处,确保物流企业具备营运许可资质。
公安部门负责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坑蒙拐骗等扰乱物流市场秩序的行为。
交管部门负责根据道路交通整治方案,处置车辆非法占道、乱停乱放行为,保证道路畅通安全。
市行政执法局分局负责清理外围物流业占道、乱搭乱建的行为。
商贸部门继续做好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及时通报整治情况,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按照国家《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标准,对具备营业、营运资格资质的相关企业进行界定,对达到要求的物流企业向社会公布。
质监部门负责按照国家相关物流标准,对全区物流企业进行界定,确认符合要求的物流企业。
工商部门负责将符合要求的物流企业在工商系统相关网站和有关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商贸部门负责将符合要求的物流企业在商贸系统相关网站和有关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引导物流市场的规范发展。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区物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及有关协调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全力抓好工作落实。
物流工作方案范文5
为全面推进“司机之家”建设,扩大“司机之家”服务覆盖范围,切实改善货车司机工作休息条件,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需求导向、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因地制宜,根据本地区货车司机集散特点,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站)、普通国省干线加油站、物流园区服务设施等,充分利用中石化、中石油公路沿线的加油(加气)站资源条件,分类推进“司机之家”建设,不断创新运营模式、提升服务质量,让货车司机在外工作能够“喝口热水、吃口热饭、洗个热水澡、睡个安稳觉”,切实改善货车司机的工作休息环境和条件,提升货车司机生活品质,为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目标任务
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普通国省干线加油站、物流园区等地推进“司机之家”建设,2021年底前建成300个功能实用、经济实惠、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的“司机之家”,推动600个“司机之家”稳定运行。
三、进度安排
2021年3月底前,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司机之家”建设任务分工要求和任务目标,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本省(区、市)“司机之家”建设项目及规划布局。
2021年6月底前,组织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中国公路学会修订完善《“司机之家”建设指南》。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建设标准和相关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司机之家”建设,优化完善“司机之家”服务功能,推广应用线上“司机之家”APP,提高建设运营服务质量。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持续推进“司机之家”建设。
物流工作方案范文6
一、总体要求
全面完成交通运输领域疫苗接种任务,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有力阻断传播和蔓延,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为实现经济社会秩序持续全面好转提供有力保障。
二、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把疫苗接种工作当作当前疫情防控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充分调动行业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工作的积极性,按照应接尽接、梯次推进、突出重点的原则,有力有序做好交通运输行业疫苗接种工作。
三、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交通运输领域疫苗接种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局办公室、局安全应急管理股、运管所、路政所、海事处、公管所、重大办、开发所、运输集团公司、各交管站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制定交通运输行业疫苗接种工作方案,根据县指挥部要求统筹推进交通行业接种人群摸底调查、政策宣传与疫苗知识科普、接种人员组织等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接种任务。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局办公室:负责按照领导小组要求,综合协调推进系统目标人群疫苗接种工作;主动对接县卫健部门,及时推送接种信息并通知各单位进行接种;组织和动员局机关干部职工开展疫苗接种,并做好信息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局安全应急管理股:负责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加强交通运输领域疫苗接种的政策宣传引导工作,按照县卫健局和凯江镇的任务要求,加强各单位特别是交通运输一线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确保在相应的时限内完成疫苗接种工作。
运管所:
1.负责按照领导小组要求,组织协调道路运输客运企业职工以及冷链物流运输人员疫苗接种工作,为方便统计暂不包括运输集团公司。及时向局办公室报送接种统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