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的方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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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的方法

人口普查的方法范文1

国务院决定于2010年进行的第六次人口普查,是继2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又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为了准确及时地完成这次普查任务,遵照上级政府和xx市政府的通知精神,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流程图》的统一要求,

并结合本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划,以指导全镇人口普查工作的开展。

一、普查的目的和要求

人口普查是我国最基本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这次普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清2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地区分布、受教育程度、迁移流动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对于我镇来说,通过这次人口普查,还可以查清我镇较为突出的流动人口问题、农村非农人员情况、人口老龄化的进展状况等,为研究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提供依据,并为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二、普查的对象、范围和规模

普查对象:第六次人口普查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范围:全镇53平方公里土地上有人居住的平原、丘陵等所有领域,都属于此次普查范围。

普查规模:2.5万左右的家庭户、集体户,8万左右的现有人口加户籍外出人口,以及300左右的死亡人口。

普查区的划分和设置:普查区域的划分坚持地域的原则。以村民委员会为基础划分普查区。全镇17个村,都各设一个普查区。每个普查区按照一个普查员所能承担的工作量(原则上按300人左右),划分成若干个普查小区。各普查小区在地域上不能交叉、重叠和遗漏,所有普查小区连接起来,要完全覆盖全镇。

三、普查标准时间、登记原则和方法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普查登记的方法,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

四、普查内容和普查组织形式

人口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户口登记状况、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人口普查表分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长表》。普查表长表抽取百分之十的户填报;普查表短表由其余的户填报。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同时填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

中国人民现役军人及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由军队领导机关统一进行普查、汇总。

在军队各类单位服务的职工、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以及家属、保姆等,居住在军队营院内的,由军队机关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市人口普查办公室;不在军队营院内居住的,由地方人口普查机构负责普查。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登记,普查表移交市人口普查办公室。

在武警部队各类单位服务的职工、非现役公勤人员以及家属、保姆等,居住在武警部队营院内的,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市人口普查办公室;不在武警部队营院内居住的,由地方人口普查机构负责普查。

驻外外交机构人员、驻港澳机构人员、其他各驻外机构人员以及派往境外的专家、职工、劳务人员、留学生(包括公费和自费)、实习生、进修人员等,由其出国前居住的家庭户或者集体户申报登记。

依法被判处徒刑、劳动教养(包括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由当地公安机关和监狱、劳教机关进行普查,普查表移交市人口普查办公室。

五、普查需要投入的力量

根据上级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镇(街道)人普办工作人员不少于12名,每个普查区(村、居委会)平均配备5名工作人员,每个普查小区至少配备一名普查员,原则上四至五个普查小区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据此测算,这次人口普查需投入的人数大约在300人左右。

六、普查的工作步骤

人口普查分四个主要工作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从2009年10月至2010年10月底,历时1年。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各级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和办公用房、人员;制定工作规划和流程;召开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普查工作;筹备普查物资;开展普查宣传动员;培训业务骨干;选调、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会同派出所进行户口整顿;绘制普查地图;进行清查摸底等。

第二阶段为普查登记复查阶段,从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1月30日,历时1个月,主要包括:普查员入户登记;进行复查和事后质量抽查。其中:11月1日至10日完成全面登记;11月11日至25日完成全面复查、验收和上报。

第三阶段为编码和数据处理阶段,从2010年11月至2011年12月,历时1年多。主要包括:进行快速汇总;对普查主要数据进行上报;普查表编码;进行普查表光电录入;数据审核。其中:2010年11月16日至12月05日完成快速汇总并上报;2011年3月底前完成普查表的审核录入和主要数据的汇总。

人口普查的方法范文2

一、总则

(一)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开展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目的在于查清2000年以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状况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解决民生问题、发展高端产业、调整产业结构、制定人口规划和调控政策等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为各级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二)本市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市、区县人民政府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和组织实施北京市和本区域内的人口普查工作。

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设立人口普查小组,做好本区域内的人口普查工作。

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将人口普查工作列入本单位2010年的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三)本市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市、区县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

人口普查经费应当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从严控制支出。

(四)各级宣传部门和人口普查机构应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为人口普查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人口普查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各级人口普查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负总责,确保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对象和内容

(六)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七)人口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八)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九)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

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一个家庭户;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

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集体户。

(十)人口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十一)人口普查表分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长表》。抽取10%的户填报普查表长表;其余的户填报普查表短表。

在境内居住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在现住地进行登记,填写供港澳台和外籍人员使用的普查表短表。

(十二)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同时填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

(十三)人口普查表由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北京市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印发。

(十四)中国人民现役军人及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由军队领导机关统一进行普查、汇总。

军队各类单位中服务的职工、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以及家属、保姆等,在军队营院内居住的,由军队机关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所在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不在军队营院内居住的,由所在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组织普查。

(十五)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登记,普查表移交所在区县人口普查办公室。

武警部队各类单位中服务的职工、非现役公勤人员以及家属、保姆等,在武警部队营院内居住的,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所在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不在武警部队营院内居住的,由所在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组织普查。

(十六)驻外外交机构人员、驻港澳机构人员、其他各驻外机构人员以及派往境外的专家、职工、劳务人员、留学生、实习生、进修人员等,由其出国前居住的家庭户或者集体户申报登记。

(十七)拘留所、看守所、强制戒毒所、强制治疗管理处(安康医院)内的人员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统一进行普查,普查表移交所在区县人口普查办公室;监狱、劳教所内的人员,由其所属的司法机关统一进行普查,普查表移交所在区县人口普查办公室。

三、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

(十八)各级宣传部门和人口普查机构应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十九)各级宣传部门应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在人口普查的各个阶段,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多种渠道,宣传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积极营造良好的人口普查氛围。

(二十)各级宣传部门和人口普查机构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人口普查工作。

四、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和培训

(二十一)每个普查小区至少配备1名普查员,每个普查区至少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原则上4至5个普查小区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各区县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陪调人员,协助普查员入户调查。

普查员负责人口普查的入户登记等工作,普查指导员负责安排、指导、督促和检查普查员的工作,也可以直接进行入户登记。

(二十二)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原则上由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身心健康、认真负责、能够胜任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员担任。

(二十三)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可以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借调,也可以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者社会招聘。借调和招聘工作由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区县人口普查机构具体实施。

借调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在普查任务完成以前,不得随意更换。

(二十四)借调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保留其原有的工作岗位。

招聘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劳动报酬,在人口普查经费中予以安排,由聘用单位支付。

(二十五)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工作于2010年7月底前完成。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时间和数量应根据人口普查工作进度安排分期、分批、分阶段进行。

(二十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培训工作由区县、乡镇街道人口普查机构分阶段统一组织进行。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由人口普查机构颁发统一的证件。培训工作应于2010年10月15日前完成。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执行直接面对普查对象的人口普查任务时,应当出示普查指导员证或者普查员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充人口普查机构、普查人员进行社会调查或者进行欺诈活动。

五、人口普查登记前的现场准备工作

(二十七)人口普查按照划分的普查区域进行。普查区域的划分要坚持地域原则,做到不重不漏,完整覆盖北京市地域范围。

(二十八)普查区划分以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所辖区域为基础。对每个普查区的建筑物进行核查。每个普查区按照一个普查员所能承担的工作量,划分成若干个普查小区。

普查小区划分工作应于2010年7月底前完成。

(二十九)在人口普查机构统一领导下,以公安部门为主开展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应当按照普查区域的范围,摸清户籍人口、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出生人口、死亡人口、无户口、应销未销户口等情况,编制普查小区各户户主姓名底册。户口整顿有关资料应当提交同级人口普查机构,供普查登记时参考。

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应于2010年9月底前完成。

(三十)人口普查登记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做好普查小区图和户主姓名底册的核实、更新工作,明确普查小区的地域范围、摸清人口和居住情况。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组织普查指导员抽取长表调查样本。

核实和长表抽样工作应于2010年10月底前完成。

六、人口普查的登记和复查工作

(三十一)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从2010年11月1日开始到11月10日结束。

(三十二)人口普查登记,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普查员应当按照普查表列出的项目逐户逐人询问清楚,逐项进行填写,做到不重不漏、准确无误。

普查表填写完成后,普查员应将填写的内容,向申报人当面宣读,核对无误后,申报人和普查员在普查表上签字或盖章确认。

(三十三)普查登记时,申报人应当依法履行普查义务,如实回答普查员的询问,不得谎报、瞒报、拒报。

(三十四)普查登记结束后,普查指导员应当组织普查员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全面复查,发现差错,应重新入户核对,经确认后予以更正。

复查工作应于2010年11月15日前完成。

(三十五)复查工作完成后,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组织事后质量抽查。

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应于2010年11月底前完成。

(三十六)人口普查对象提供的资料,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

人口普查数据不得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进行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七、人口普查数据的汇总、和管理

(三十七)人口普查表经复查后,按照统一规定的标准进行编码。

编码后的普查表经复核、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录入。

(三十八)《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长表》,以普查小区为单位分别装入不同的包装袋。《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以普查区为单位装入相应的包装袋。

普查资料在运送和保管过程中,必须严格包装,专人护送,妥善保管,保证完整无损。运送单位和接收单位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交接手续。

(三十九)人口普查数据由人口普查机构负责进行数据处理。录入采用光电录入的方式,数据录入、编辑、审核、汇总程序由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下发。

(四十)人口普查机构对普查登记的主要数据,先进行快速汇总。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对数据进行审核后主要数据公报。各区县的主要数据应于北京市公报之后。

(四十一)北京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应于2011年9月底前完成人口普查全部数据的汇总工作。

(四十二)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结束后,原始普查表按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的统一规定销毁。

(四十三)数据处理形成的单个普查对象的资料,由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和北京市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管理。

(四十四)北京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和各区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应编制普查报告书,分别向北京市和各区县人民政府报告工作。

(四十五)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应做好人口普查资料的开发和应用,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咨询等服务。

八、人口普查的质量控制

(四十六)人口普查实行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普查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岗位工作规范,保证各自的工作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四十七)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应对人口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分析工作质量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四十八)在人口普查登记、快速汇总、编码、数据处理各环节实行质量验收制度。验收不合格的必须返工,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方可转入下一工作环节。

九、其他

(四十九)对认真执行本方案,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在人口普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五十)违反本方案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追究法律责任。

人口普查的方法范文3

能。人口普查会咨询人员的婚姻状况,接受普查的人员需要如实回答,人口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十二条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二十四条 人口普查对象应当按时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得隐瞒有关情况,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拒绝或者阻碍人口普查工作。

第二十六条 普查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拒绝、抵制人口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的普查资料。

(来源:文章屋网 )

人口普查的方法范文4

人口普查是世界各国所广泛采用的搜集人口资料的一种科学方法,是提供全国基本人口数据的主要来源。中国政府网2009年5月6日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国家普查项目和周期安排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2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自然人.

进行人口普查是制定政策的需要。人口普查是国家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工作,人口普查资料是制定人口政策的依据和前提。通过人口普查,了解我国各种文化程度人口的比重,就可以制定教育政策;了解各行业人口的分布,可以制定人口的就业政策;摸清就*业人口的行业分布,可以为产业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科学基础。此外,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民族政策、老年人口政策等等,都需要根据人口资料进行研究。可见,人口普查是国家制定社会、经济、科教等各项发展政策所必需的。没有准确的人口数据,我们很多方针、政策及发展战略的制定,就缺乏足够的科学依据 。

我国的人口普查具有广泛的国际影响。我国的人口普查是世界上规划最大的社会调查,第三、四、五次人口普查的成功进行,已赢得了国际上的广泛赞誉,其中普查的质量控制和保证数据处理时效性的办法等,已被联合国秘书处制订的《人口与住房普查的原则和*建议》采纳。可以说,我国的人口普查,不仅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而且对世界人口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这次国务院决定在进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已在国际上引起强烈反响和广泛关注,把这次人口普查搞好,也将进一步扩大我国的国际影响。

人口普查的方法范文5

一、人口普查区域划分和地图绘制阶段

在人口普查中,划分普查区域便于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是保证登记不重不漏的可靠基础,是建立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途径,并能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划分原则一般是普查区域尽可能与行政区划相吻合,逐级划分,地域覆盖不漏不重,特殊地区特殊对待。人口普查区域划分和地图绘制阶段存在着以下难点:一是普查区域的边界难以确定。一般普查区域范围大,人口密度集中,外来人口多、流动频繁,村(居)交叉混杂严重,并且存在“飞地”问题,普查区域的边界难以确定。二是特定区域划分难。我区私营经济发达,工业区较多,这些特定区域也给人口普查的区域划分增加了难度。三是普查员业务素质不高,地图绘制能力较弱。由于普查员都是从社会上临时抽调的,素质参差不齐,缺乏业务知识,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地图绘制工作比较生疏,难度很大。因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解决人口普查区域划分和地图绘制阶段中碰到的问题。一是按照地域原则划分普查区域。按照区域划分普查区,而不能按照户口或其他的部门管辖隶属进行普查区域划分,这是保证人口普查不重不漏、实现全面覆盖的前提。二是人口普查区域的边界要有明显的标志(街道、公路、铁路、河流等),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图的边界应该是一条首尾相接、连续不交叉的封闭曲线。以便保证普查有明确的分工,为实现登记的不重不漏提供坚实的基础。三是区域划分要便于操作、灵活处置。划分人口普查地理区域,特别是划分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应该要便于实际操作、便于普查工作进行,具体情况、灵活对待。行政管理体系健全的、居民居住相对集中的地方,可按行政区划来划分普查地理区域;行政管理不健全的(新建的居民区)、居民居住混乱无序(城乡结合部)的可地域切块来划分,也可二者兼顾,有主有次;对于一些学校、工厂、农场等单位,规模较大、完整独立的可单独划为普查区,让这些单位自己去组织普查;规模较小、职工居住地域上比较分散的单位可归入当地的普查区域由当地的普查机构进行普查。

二、“两员”选调阶段

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作为整个人口普查工作的链接点,担负着入户调查,填写普查表等具体工作,控制着普查数据质量的源头,主宰着普查数据质量,“两员”的重要性和地位由此可见非常重要。这次人口普查“两员”选调存在很大的困难。一是选调“两员”符合条件的人选少。“两员”应当由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统计专业知识,责任心强、认真负责的人员担任,符合条件的人员少。二是“两员”数量庞大,配齐难。初步统计,我区第六次人口普查需要配齐“两员”数量达4000人之多,如此庞大的基数,难度是可想而知的。三是居住人口复杂、人员流动性大的地方,合适“两员”选调难。在外来人员众多的地方,因为人员流动频繁,治安情况较差,“两员”选调难。针对“两员”选调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努力选配高素质的“两员”队伍。各镇(街道)要切切实实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两员”队伍中应该既有镇(街道)的基层干部,也有群众中的积极分子、社会志愿者,还应该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广大教师、大学生村官等一批具有较高素质的人员。二是切实提高“两员”的实际工作能力。人口普查中的许多项目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增加了普查的难度。因此,“两员”要对人口普查的业务知识达到非常熟练精通的程度,才能在实践普查中发挥出色。三是保障“两员”的经费补贴及时到位。在目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必要的经费保障是确保人口普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基本条件,特别是要落实好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劳动报酬,这是提高“两员”工作积极性,保障数据质量的重要基础。

三、业务培训阶段

人口普查不像农业普查、经济普查,涉及的普查对象不是很多,它是关系到家家户户、是全民参与的一次普查行为。由于人口普查对象的广泛性,本次人口普查选调的“两员”也是为数最多的一次。他们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各个行业、各个专业,有些甚至从未从事过相关方面的工作,缺乏统计、普查方面的业务知识,面对人口普查的一系列报表也往往是无从下手。因此,如何组织好为数众多的“两员”进行业务培训确实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在配足配强“两员”队伍的基础上,要对“两员”进行集中、规范、专业的业务培训。一是要选择适当的培训方法,因材施教,保证业务培训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人口普查涉及面广,需要培训的内容很多,因此对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培训日程安排等都要有明确的规定,并要制定程式化流程。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有关指标、难点、普查表的正确填写,都要统一口径。对共性的问题要集中讲解,对个性的问题进行个别解答。二是根据“两员”的业务能力,分层次进行培训。“两员”基数庞大,业务能力有高有低,对部分能力较弱的“两员”要从最基础的内容开始培训,要以解决实际问题的方式来讲解理论知识,从简单入手,由浅入深。对于素质较高,能力强的“两员”要 起到带领作用,从而保障普查培训顺利进行。三是要新时期、新条件下创新培训的新方式。要采用传统教学与多媒体教学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在传统教学方式的基础上,利用现代多媒体教学手段,使培训内容更形象、具体、直观易懂,更能增加参训人员从理性认识到感性认识的过渡。

四、清查摸底阶段

在对人口普查进行正式登记之前,要对人口做清查摸底,先掌握人口的基本情况,为正式普查登记打下坚实的基础。在人口普查的清查摸底阶段存在着以下难点:一是调查小区地图的绘制工作以及《户主姓名底册》的编制。在摸底过程中,要在短时间内掌握调查小区内的居民住房及其它建筑物的数量和分布情况,调查小区内住户的住址、户主姓名,本年出生和死亡人数、本户户籍人口等多项指标,对普查员来说一是时间紧,二是工作量偏大。而且对于小区地图的绘制,因为普查员业务素质普遍不是很高,有些对简单的绘图知识都不了解,难度非常大。二是人户分离现象导致清查摸底过程中出现漏登情况,与公安、计划生育部门掌握的人口数量差距过大。漏报现象严重,导致人口普查的数据失真、不准,数据的可信度大幅度下降。三是流动人口、居无定所人群摸底难。人口普查清查的原则是“区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这是(来源:文秘站 )对固定场所而言的,对于居无定所的人群,清查摸底往往无从下手。针对人口普查清查摸底阶段的一些难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认真做好普查区划分和绘图工作。区域划分和绘图工作是普查登记前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这一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登记对象是否不重不漏,所以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普查区、普查小区划分一定要实地调查摸底,不仅要考虑地理习惯,还要考虑普查员登记的工作量。只有做到了普查区的全面覆盖和无缝连接,绘制地图清晰准确,才能为寻找普查对象打下坚实基础,保证普查的登记质量。二是收集整理好现有的行政资料。在清查摸底前,县乡两级普查机构要收集相关的行政资料,包括公安部门的户籍底册、外籍人员登记资料,计生部门的流动人口登记册、孩子出生登记资料,民政部门的死亡登记资料,房管部门的产权登记、物业登记等资料,并将相关行政资料整理好按普查区域分解反馈。这样可有效地减少漏户漏人现象。

五、普查登记阶段

人口普查入户登记阶段是调查员直接向被调查者了解和登记有关普查信息的统计调查方式,是普查数据采集的重要环节。从历次人口普查来看,入户登记阶段存在着以下难点:一是人户分离现在严重。由于城市建设的发展,新建住宅的增加,加上工作、生活条件和某些政策的制约,居民迁新居的不愿或不能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也有一些人常住地实际未搬迁,为了子女入学迁移了户口,造成这些人的常住地与户口登记地的不一致,这种现象多年来一直存在。二是外来人口流动频繁,加大入户登记的难度。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乡镇、个体企业的崛起,吸引了大量的外来劳动力。外来人口自身的特点就是来源广、规模大、流动频繁,在人口普查登记中,如何查准、查清流动人口一直是工作的重点、难点。三是无户口人员导致人口普查数据容易漏登。在农村中,还存在相当部分的人口,有的因没有出生医疗证明不能申报户口,更多的是计划外生育害怕处罚不敢申报户口,还有一些地方的抱养收养孩子现象突出,孩子没有任何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收养的家庭没有也不可能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最担心的是孩子的身份一旦被证实就可能离开。这些不能报、不敢报、不想报户口的现象,成为人口普查登记的一大突出难点。针对人口普查登记存在的各个难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人口普查是一种政府行为,要紧密加强与公安、计生、民政等重要部门的合作。针对外来人口密集的地区,公安部门要协助做好登记工作。计生部门要做好出生人口的登记工作。支持和鼓励群众及时向公安部门申报户口,申报不需要计生部门任何证明,对超计划生育、早生早育、未办独生子女证等原因未办理常住户口的要准予登记。二是人口普查登记前的户口整顿,为人口普查打下较好的基础。户口整顿澄清了各类人口数,解决了一批人户分离、应落未落户口和应销未销户口以及户口重登、项目登记差错等户籍管理中的问题。一时无法解决的,公安部门也进行了登记,待日后陆续解决。户口整顿的有关资料,为人口普查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资料。

人口普查的方法范文6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探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验,推动全区“六普”工作的顺利进行,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组办公室将全市的人口普查综合试点工作放在我区办事处海楼路、南温泉、黑泥地三个社区进行。我们召开这次会议的目的,就是动员全区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到试点工作中来,共同为“六普”工作探索和总结经验。今天,市“六普”领导组组长、市统计局王崇明局长及市试点领导组相关领导也应邀到会作指导,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政府及区人普领导小组向市“六普”领导小组组长、市统计局王局长及办公室所有成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大家长期以来给予我区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刚才,市普查中心副主任同志介绍了试点方案,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同志对试点宣传方案作了说明,我认为方案是可行的,措施是到位有力的。区级相关部门也作了发言,大家的发言都很好,我很赞同。随后,王局长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按照王局长的指示,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综合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区是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外来、人户分离和流动人口规模在全市最大,人口信息最为复杂,在全市最具代表性。办事处是区政府所在地,辖22个社区居委会,截止到末,有入住户数34382户,人口97849人。在全区20个乡(镇)、办事处中经济发达程度最高,交通便利、人户分离现象较为严重,流动人口规模较大,有利于取得人口普查所包含的各种复杂信息。办事处所辖的社区具有城区、城郊结合部、村庄三种不同的城乡结构,在全区和全市都具有地域代表性。选取的海楼路、南温泉、黑泥地三个社区分别代表三种城乡结构,能充分反映人口普查的复杂性和代表性。综合试点工作将对三个社区居委会的25个普查小区,4414户人家,14467人进行试点,要求从普查的组织、宣传、“两员”选调培训、小区划分、户口整顿、摸底、入户登记、复查、事后质量抽查、快速汇总、质量控制及数据处理等环节都真实地模拟全过程演练。通过综合试点,发现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获取人口普查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的经验,为我区及全市人口普查工作探索和总结出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经验,为正式的普查登记奠定扎实的基础。综合试点在我区进行,是对我区人口普查组织协调工作、各部门分工协作、以及普查队伍业务素质的一次综合检验。试点的成败不仅关系到我区“六普”的进展,而且关系到全市人普工作的全面推进。同时,本次试点是正式普查的一次预演,是为了探索经验,锻炼队伍,培训骨干,为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涉及到人口普查的全过程。同时,通过它可以检验我区人普组织工作;搞准人口总量的各项措施和对普查方案的理解和熟悉程度。为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市人普领导组的安排部署上来,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要求上来,进一步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举全区之力搞好此次综合试点工作。

二、明确目标、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好这次综合试点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这次试点的目的

一是演练人口普查流程,检验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试点是确保普查方案科学可行、普查组织保障有力的必要前提,是普查成功的必要保证。通过对试点方案的完整演练,认真研究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发现方案实施中的重点、难点,详细总结各环节工作过程,检验普查方案和各项细则是否科学可行,检验各项组织工作是否严密有效,为全市执行好国家的人口普查方案和细则、组织实施好人口普查工作提供经验借鉴。二是积累组织普查的经验。需要通过试点,模拟普查的全过程,查找实际操作中的问题,积累组织实施的经验。区普查办、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和界定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切实担负起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职能,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在普查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中多发现问题,多提出建议,多研究措施,多总结经验,努力把综合试点工作做细致、做扎实、做出成效。三是锻炼普查队伍,提高“两员”选调和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人口普查需要一支素质好、能力强、热情高的普查队伍去执行,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调和培训是搞好普查工作的关键。要将试点工作与培训结合起来,把试点的过程变成培训的过程,分阶段、抓重点搞好培训工作,尤其是要做好入户登记的业务培训。通过试点参与普查全过程的演炼,充分吸取经过实践检验的好经验、好做法,为下一步组织和指导全区、乃至全市大规模的业务培训打下坚实基础。四是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措施。此次普查存在锁定调查对象难度加大、不可预见因素增多、提高数据质量压力增大、普查成本不断增加、普查员选任、入户登记困难等问题。这些问题在普查中如何解决,都要通过试点来回答。

(二)熟练掌握人口普查的各项业务要求,认真研究试点中可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综合试点一定要严格按照试点方 案和市人普办制定的各项实施要求去执行。我区参与此次试点的人员要系统地掌握人口普查工作流程,认真研究和分析入户登记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特殊情况、特殊问题,结合实际组织好各地的业务技术工作和入户登记工作。

三、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此次试点工作参与人员规模大,人数多,认真组织好参与人员的住宿、学习和观摩工作任务繁重。我们作为具体承办者,要当好东道主,为参会人员提供一个好的学习和试点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和实践氛围。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区第六次人口普查部门职责的要求,统一思想,服从大局,发挥部门优势、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试点和正式普查登记工作。

一是区普查办:接受市普查办的业务和技术指导,负责与市普查办进行业务联系,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拟定试点区域具置;负责指定地域的实地勘察、划界、划分普查区与普查小区并绘图;负责组织抽调相关基层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进行人口情况摸底、填写住户摸底底册;负责组织相关基层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参加培训并开展入户普查登记;负责进行手工过录及计算机数据处理等。

二是区公安分局:负责户口整顿及试点工作,摸清户籍人口、流动人口、人户分离人口、应落未落户人口、应销未销户人口等情况,并将有关资料提交区普查办,供普查登记时参考。我区此次试点要求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同时进行。此项工作,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开展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要求在6月27日前完成。

三是计生局:负责查准出生人口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提供搞准全区出生人口所需的育龄妇女及生育情况资料,流动人口资料。组织基层计生干部和群众参与、配合普查登记工作。每月7日以前提供各乡镇出生、死亡人口台帐。

四是区委宣传部:负责牵头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要求调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联系电视台在试点期间进行全市人口普查综合试点的新闻报导和宣传,营造普查氛围,使广大群众尤其是试点区域的群众理解和支持人口普查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对有关的领导宣传试点的意义,特别要讲清试点数据仅为总结经验、指导普查工作服务,不作为评价本地区相关工作的依据。同时,要做好群众的宣传工作,告知所有参与试点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为被调查户提供的家庭和个人信息保密,以消除他们的顾虑,如实反映情况。认真组织好有关单位和人员,精心排练,圆满完成7月1日的普查试点启动仪式的文艺演出任务。

五是办事处:负责协助区普查办组织开展好普查综合试点工作,完成“两员”选调和搞好群众宣传工作。配合区人普办公室对选定的区域按社区划分普查区,并在普查区内25个普查小区中再按标准确定普查员和指导员,“两员”的选调工作必须在6月5日前完成。绘制试点普查区、普查小区地图,并标明普查区、普查小区的边界线、主要建筑物、道路和人员情况等,此项工作必须在6月10日前完成。负责试点区域群众的宣传动员工作,在适宜的地方悬挂和张贴普查标语和宣传资料并认真组织入户登记工作。

(二)严格纪律,依法普查

担任入户登记任务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人员要注意依法进行普查,合法取得普查资料,严禁使用非法手段,伪造普查数据。对弄虚作假或干扰人口普查工作的,要依法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三)积极探索,认真总结

参与试点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要勤于思考,勇于实践,把试点中摸索出的一些好经验、方法及时总结出来,为正式开展普查工作提供参考。同时,对试点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做好记录,并逐项进行研究,向市、区人普办提出意见和建议。区人普办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过程,真实反映试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为市普查办积累组织实施经验,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原则和方法,用以指导全市人口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