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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发展建议范文1
一、当前养老服务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养老服务供需失衡,结构性问题突出
一是养老服务内容单一,服务人员短缺,对老年人急需的医疗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供给不足。二是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滞后,尤其是一些老旧社区,老年人口多,却未配备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供需矛盾更加突出。三是养老机构往往独立开展服务运营,对社区居家养老的辐射作用不强,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低。四是民办养老机构难以与公办养老机构公平竞争,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而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大量闲置的现象同时并存。
(二)政策落实难,社会力量参与不足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为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制定实施了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从总体上看,名义政策多、实际落实难。一是办证难。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规定不尽合理,导致养老机构办证门槛高,办理时间长。二是社会力量用地难。一些地方政府执行养老服务业土地优惠政策的动力不强,社会力量用地难。三是融资难。这是民办养老机构在运营发展过程中普遍面临的问题。
(三)养老服务发展不均衡,城乡和地区差距较大
中西部地^养老服务发展进程缓慢,与东部发达地区存在明显差距。农村空巢老人比例高,失能半失能和病患老人多,养老服务需求大,但养老服务设施普遍落后,专业服务机构少,服务水平不高。
(四)医养结合受到多方面制约,推进难
一是医养结合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发展缺乏统一规划布局,相关政策衔接不够,尚未形成政策合力。医养结合服务缺乏制度性资金来源。二是部门协作有待加强。医养结合涉及部门较多,职责界定不明晰,部门责任难落实,监管不足。三是信息互联互通水平相对滞后,信息技术的支撑作用发挥不足。四是专业人才缺乏,服务能力有待提升。
二、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做好统筹规划
按照关于做好老龄工作的系列要求,应对人口老龄化要着眼长远、立足当前,着力加强顶层制度设计。我国要从中长期战略规划的角度,统筹兼顾,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一要统筹发展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着力推进依托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尽快实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二要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尤其要重视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出台有针对性的、符合农村实际的发展政策,有效提升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水平。三要统筹发展低、中、高端养老服务,尤其要加强对困难老年群体养老服务的保障。四是要统筹不同部门的政策规划,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形成政策合力,推动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兜住底线,确保基本养老服务供给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基本养老服务的内容包括“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基本养老服务的对象是全体老年人,而城市的“三无”老人和农村的“五保”老人是政府提供养老服务的重点对象,而重中之重则是“三无”老人、“五保”老人、失能失智老人。
基本养老服务需要资金保障。一方面,要加大财政投入,完善现有养老服务补贴制度,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另一方面,建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设置长期照护保险并纳入社会保险统一管理。
(三)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主体作用
要针对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面临的问题,修改完善不科学不合理的政策规定。要整合政策及资源,加大政策执行力度,推动各项政策真正落地、落实。
要简政放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精简行政审批环节,坚持“非禁即入”,全面放开市场。对公办、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等一视同仁,大力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拓展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空间,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平,做到放管结合、放管并举,确保养老市场活而有序,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四)结合试点实践,大力推进医养结合
建议进一步细化地方政府对医养结合的扶持政策,积极探索医养结合的服务方式。强化专业服务人才使用和培养,制定实施有效的人才激励政策。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方式,实现医疗、养老服务的无缝对接。
发挥信息技术支撑作用,推进养老智慧社区建设,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加快实施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合作试点,提高养老机构健康管理服务水平。
医养结合发展建议范文2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医养结合省级试点先行市建设步伐,稳步推进我市社会养老服务发展,市政协成立以主席为组长、副主席为副组长、相关界别组委员参加的调研组,对我市医养结合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并与市民政、卫计、市医院颐养中心等部门和单位就这一议题进行专题协商,形成协商报告如下。
一、 协商所达成的共识
截止2017年底,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达14.127万人,人口老龄化率达16.95%。养老资源方面,现有医养结合机构(临清市颐养中心)1家,养老机构9家,其中公办4家养老院,民办养老机构5家,全市共有养老床位5020张。医疗资源方面,我市现有三级医疗机构1家、二级医疗机构3家、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个基层卫生院和二、三、四人民医院。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老龄事业,将社会养老服务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稳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有效保障了我市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目前主要采用五种“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
(一)医养结合。 注重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积极引导、培育、扶持市场资源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产业结合,不断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我市新建的市医院颐养中心是一家集养老、医疗、护理、康复、临终关怀为一体的医养融合型养老机构,是市政府重点民生工程,也是我市唯一一家省级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60亩,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建成养老床位1140张,一期工程已投入运营。另外,我市华美医院养老项目已通过前期论证,正式向市民政局提交建设申请,规划占地197亩,医护型养老床位1000张,一般性老年生活床位800张,康复、疗养、卫生保健床位200张,病房床位1000张,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前期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二)社区养老。注重加强社区养老服务与医疗资源结合,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扶持安民区院建设了“安民医院日间照料中心”,正在支持市医院建设规范的“古楼社区老年人生活服务中心”,支持华美医院建设“华润社区老年人生活服务中心”。随着这些中心的建成,能自理老人的可以活动、健身,失能、半失能老人可以享受日间生活护理照料、康复理疗、精神慰藉等多项服务,既解决了子女没有时间照顾老人的后顾之忧,也解决了老人不用离开社区便可享受养老服务的问题。同时,通过政策引导,逐步落实老旧小区、新建小区养老服务用房配建工作,将养老服务用房无偿提供为老服务组织,建立面向居家老人提供服务的站点,开展助餐、助浴、代购、维修、家政、康复、医疗签约等多项服务。
(三)签约服务。注重开展多项签约服务,探索适合老年人看病就医便捷高效的新途径。市人民医院设立老年病科和老年病床,为入住老年人提供预约就诊、急诊救治、中医保健等多项服务;19所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开设老年人康复科,配备专业人员为老年人健康进行科学管理与评判。市辖区23所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均开通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和“双向转诊”服务。目前我市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1.57万人,签约率71.7%,健康管理率72.2%,稳步构建“小病就地诊治,急危重病到医院,经医院治疗好转或痊愈回家”的新模式。
(四)定期巡诊。注重加强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对接服务,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定期开展巡诊和接诊,部分解决了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身体活动不方便的问题。没有条件建立医疗站点的敬老院,指导建立与二级以上医院协作对接,协作医院定期组织全科医生对入住老年人、尤其是失能、半失能老人进行巡诊和接诊服务。目前我市4处中心敬老院、5处民办养老院已同市医院、华美医院、安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分院、中医院等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合作协议”,使老年人足不出户也可享受到医疗服务。
(五)平台建设。注重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将互联网技术应用于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目前正与移动公司联合,在城市社区和基层卫生院建立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该平台肩负120急救、健康咨询、群众满意度调查回访,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多项职能。通过为老年人配备智能腕表,将老年人心率、血压、睡眠、出行、运动等一些基础数据及时反馈医院平台,数据异常时自动报警,值班医师可随时实现健康监测。遇有紧急情况,还可以选择一键拨号至亲友电话或医院急救电话,获得及时救助。
二、协商过程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
医养结合是构建健康养老服务体系的必由之路,也是积极应对人口快速老龄化的长久之策。要放眼长远、务求实效,稳步推进这项工作有序开展。但从工作实际看,由于社会认知、投入不够、政策保障、专业人才匮乏等多重问题,我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有机融合之路并不顺利,面临诸多困难和矛盾。
(一)从养老机构看“医养结合”。主要表现为“三多三少”:一是摸索多、经验少。近年来,中央、省、市先后出台大量相关文件,对于解决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但对于养老机构和医疗资源的结合缺少具体、符合我市实际、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目前我市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历史短,很多工作都在摸索之中,可借鉴的成功经验少,医养结合审批手续繁琐,承担养老服务尚且运营艰难,难以承受医疗护理重担。另外,医养结合养老机构还不能纳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严重降低了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投资建设的积极性。 二是投入多、补贴少。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做后盾,而养老机构普便运营困难,财政补贴的相关政策有待制定和落实。一般性养老机构建设,省、聊城市给予一张床位补贴1万元,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补贴1.2万元,但相比建设投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每张床位需要建设投资近20万元,缺口相差很大。目前,养老机构建设补贴主要依靠省、聊城市一次性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县级财政还没有将补助资金纳入预算,省、市要求的每年本级留成的彩票公益金的50%以上要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还没有落实。三是困难多、办法少。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最大的困难在于资金、政策、标准和专业人才队伍缺失,因为是我市是示范先行试点,上级的很多政策和指导办法还未及时跟进制定和出台,单靠自己解决难度很大。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开办诊所,需要聘请有医师资格的医生和有护理资格证的护士,大部分传统养老机构难以给医护人员提供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在养老机构从业对医护人员的发展也受到一定的限制,极大的降低了医护人员的参与积极性。这些现实问题如不能有效解决,医养结合工作任重而道远。
(二)从医疗机构看“医养结合”。主要表现为“三个缺乏”:一是缺乏医护人员。医护人员短缺现象较为明显,医疗机构开展自身业务就很紧张,开展养老服务压力更大。医疗机构在自身市场需求很旺盛的情况下,到养老机构巡诊、接诊,很大程度上没有时间精力、抽不出医务人员。二是缺乏利益驱动。医疗机构和传统养老机构虽然开展了签约式服务,但是由于传统养老机构规模小、供养老人少,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为老服务不能获取经济效益,没能真正实现医养有机融合,还存在“两张皮”问题。与传统养老机构相比,医养结合机构因为其更高层次、专业的医疗服务导致收费较高,把大多数老年人“挡在门外”,机构也难以获得经济效益。三是缺乏政策保障。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日间照料中心,最老年人出现意外而引起纠纷,如果能开通老年人意外险,就会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的后顾之忧。另外,医生多点执业问题的解决政策还未落地,医生离开医院到养老机构就业会有职业风险。
(三)从老年群体看“医养结合”。主要表现为“三个不平衡”: 一是预期和现实不平衡。老年人对医养结合的发展未来期望很美好,希望能尽快实现老有所养医、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现实中很多医养结合工作进展缓慢,有些措施实际效果并不理想,难以解决居家老人或养老机构入住的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的便捷医护问题,面对突发性重大疾病仍然束手无策,对多元化、高质量、近距离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日益迫切。二是需求与供给不平衡。随着人口结构的快速变化,我市老年人口对健康养老的社会化需求越来越大,要求的养老服务标准越来越高,传统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已经不能满足现实社会需要,独子、失独家庭将很快进入面对社会养老问题的高峰期。从现实来看,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尚未真正建立,供给严重不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与市场实际供给严重脱节,如果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可能会造成工作上的被动。三是收入与收费不平衡。目前我市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只有市颐养中心一家,属中高端医养机构,收费标准相对较高。面对此类医养机构养老服务的收费标准,大多数工薪阶层和城乡居民难以承受,传统的养老院又因为基础设施较差、服务项目单一不愿入住,面向社会大众的社区居家健康养老服务建设势必会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四)从政府部门看“医养结合”。主要表现为“两个不完备”:一是部门联动机制不健全。卫计部门是国家卫计委指定的医养结合牵头部门,而民政部门是养老服务具体管理部门,二者能否实现紧密结合至关重要。另外,据初步估算,医养结合项目从立项到正常运营至少涉及17个职能部门。在运营过程中,至少需要民政、卫计、人社、财政四个部门的密切协作配合。交叉重叠的部门管理直接导致医养结合机构处于“九龙治水”的困境中,部门之间职责界定模糊,容易出现利益纷争、责任推诿等问题,这些是医养结合工作推进缓慢的关键原因之一。二是政策保障体制不健全。医养结合工作是试点性、创新型工作,政策先行是保证做好这项工作的根本,很多配套政策需要提前研究制定。但从实践看,这项工作做得并不到位。比如说,养老机构内设医院或诊所能否纳入医保定点的问题,长期护理险扩面的问题,老人意外险试行的问题,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有机融合的问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的问题,“12349”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何时开通的问题,等等还有很多。
三、对策建议
我市是山东省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市,医养结合工作影响深远、意义重大。需要进一步调高任务目标,结合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旧动能转换的部署要求,以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根本,创新体制机制,完善配套体系,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少走弯路,务求实效,及时化解社会养老服务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我市健康养老事业稳步持续发展。为此,建议如下:
(一)顶层设计,健全政策保障体系。医养结合工作涉及改革发展深水区,示范先行市的定位决定了上级很多指导性配套政策滞后工作现实,需要大胆决策、实践和创新。一是成立议事协调机构。尽快建立部门之间统筹联动工作机制,打破民政、卫计、人社三条线分立状态,从根本上解决“养老不医护、治病不养老”的问题。每周定期通报各自工作动态,共商破解制约养老服务发展的难题,多出经验、出办法、出典型,为我市养老事业做出积极贡献。二是提高批办效率。建议民政、卫生共同编制申办养老项目审批服务指南,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办事环节,推进“一门式”服务,对新办医养老结合机构推行并联审批,积极协调解决消防审批、竣工验收、卫生防疫、环境评价等实际困难,打造无障碍审批环境。三是加大扶持力度。建议加大财政对养老机构建设扶持力度,将养老机构建设市(县)级需要配套的补助资金纳入年度预算。严格落实省、聊城市要求,将每年本级留成彩票公益金的50%以上用于展医养结合工作,加快传统养老服务机构提档升级。对基层公立养老机构新建医疗机构或引入医疗机构分支机构,以及资源利用率较低的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的,严格按上级规定给予资金支持或运营补贴。
(二)务求实效,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议学习借鉴湖北省随州市“两室联建”工作思路,试点推进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和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一是科学化选址。严格按照建设规划和“一村(居)一策”提出的选址建设方案,选择人口相对集中、交通十分便利的地方作为建设地点。具体操作有以下几种模式: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在中心户、农资服务中心、电信服务网点等原有服务项目上建成并运营,卫生室就近建设。卫生室在村(居)委会已建成或正在建的,可以从村(居)委会调剂办公用房建设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卫生室和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都需要兴建的,必须统一规划,选择在人口密集、集中,交通便利的位置联合兴建,并且要建有老年人室外活动场地。二是标准化设计。依照“两室”功能定位和室内布局要求,对“两室”进行统一规划,结合实际设计图纸。严格按照标准设计,卫生室设有独立的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公共卫生室、药房;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设置“四室一厨”,即日间休息室、休闲娱乐室、图书学习室、健身康复室和厨房。三是优质化建设。选派质量监督代表进驻“两室”联建施工工地,对施工材料实行专人专管,实时跟踪项目建设过程。质量监督专班对所进原材料实行登记制度,杜绝不合格建筑材料进入工地,及时开展工程建设质量验收。同时完善建设施工档案,实行责任追究制,施工单位对“两室”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在“两室”建设中,对床铺、档案柜、电脑、有线电视、空调以及厨具等硬件设施进行统一配置,对标识标牌、规章制度等统一制作。四是多元化投入。地方政府是责任主体,将“两室联建”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探索市场化运作筹资的新路子,通过“土地资产置换、老板垫资、单位自筹、爱心资助”等方式多元筹资,有条件的地方鼓励村办或个人办农村“两室”,通过实施驻村(居)工作队帮扶、慈善捐助、企业冠名等方法解决;同时,对建设资金严格监管,防止重复性建设、开发性建设、举债性建设。
三是整合资源,搭建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建议学习借鉴河南省新乡市“12349”平台建设经验,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居家养老服务。一是建好信息平台。依托“12349”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将老年人的基本资料、健康情况、家庭信息、个人兴趣等相关资料录入信息系统,并以该系统为载体,通过市场化运作的形式,实现养老需求和服务供给的有效对接。二是选好运营模式。老年人会使用、企业愿意参与是信息系统能否发挥作用的关键。根据老年人理性和节俭的消费特征,探索开展积分制养老模式,凡系统登记的老年人在指定的联盟单位消费可以积攒积分,积分可以在与12349信息平台合作的超市、医院、餐馆等服务网点抵现金使用。三是盘活社会资源。大力宣传并营造养老、敬老、孝老社会氛围,引导社会各行各业加入信息平台提供无偿或低偿服务,大力整合家政服务、旅游、医疗、商场、物业等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资源,以信息平台为纽带、以积分制为核心,建立异业联盟,在扩大服务中产生规模效益。
医养结合发展建议范文3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引入多元主体,助推养老产业做大做强做优
一是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养老产业。各级金融机构应加大对政府购买服务和民营企业投资的支持力度,推广普惠金融,降低社会融资成本,支持福利机构、社会团体、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参与和投资居家养老服务以及社区、农村养老产业,在更大程度上满足养老服务基本需求。鼓励支持大型国有企业参与养老产业,将大型国有企业投资养老项目纳入企业整体授信,引导企业将原招待所、疗养院等转型为社会化养老机构,做好存量资源的再利用。
二是支持“保养结合”,简化保险机构参与投资养老项目的审批手续,支持保险机构通过全资、股权合作、债权投资等模式,全面参与重点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提高保险业与养老产业的结合度。
三是支持“旅养结合”,通过项目贷款、营运资金贷款及股权类融资,支持旅游龙头企业在旅游资源富集区建设休闲养生养老基地、特色酒店、度假景区、养生乡村等项目,吸引“候鸟式”养老,促进旅游产业与高端养老产业的融合发展。
四是支持“医养结合”,银行通过项目撮合和直接融资,鼓励和支持公立医院、大型t疗机构、护理专业院校等参与养老项目建设,打造高端养老项目。
五是支持“房养结合”,为养老地产相关项目提供项目开发贷款、按揭贷款等综合金融服务,支持和鼓励房地产企业积极投资建设养老地产,开发养老服务的示范社区;整合利用闲置房地产资源,发展公益性、保障性的养老项目。
二、完善配套措施,吸引金融机构支持养老产业
一是提供财政贴息。参照扶贫贷款贴息政策,对福利性、保障性养老产业贷款给予一定的财政贴息,使养老产业贷款利率接近市场利率水平,吸引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加大信贷资源投入,支持养老产业发展。
二是强化金融政策工具运用。出台专门指导意见,加大针对养老产业的再贷款、再贴现、优惠存款准备金率等各种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引导金融机构有效提升针对养老产业的信贷投放。
三是加快养老产业基金筹组。中央和地方财政拿出部分财政资金作为引导资金,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以及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资筹组养老产业基金,用于养老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民营、小微养老机构的初创期补贴和互助担保,通过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养老产业投融资总量的提升。同时,通过股权转让、投资基金到期清算等方式设计好投资基金的退出通道,以实现产业基金的良性循环。
四是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尽快出台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具体实施意见,明确部门职责、规范操作流程,并将部分优质养老产业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示范项目,吸引金融机构的积极参与。
医养结合发展建议范文4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1、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告知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情况,及时在已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业务科室)
2、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服务,提高效率。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办公室)
3、围绕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汇总并统一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办公室)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供需结构优化升级
1、围绕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调动企业和科研人员参与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移的积极性。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参与度。及时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映,主动做好解疑释惑和舆情引导工作。(业务科室)
2、推动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及时公开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技术方面淘汰落后产能的情况。定期公布不达标应限期整改的企业名单,以及经整改仍不达标、已依法关闭的企业名单。适时公开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情况。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去产能公示公告工作。(业务科室)
3、定期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发挥牵头部门职能,重点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和全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的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业务科室)
4、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配合牵头部门做好质量提升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办公室)
5、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推动推荐性国家标准全文公开。配合牵头部门做好质量提升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公开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促进中高端产品供给。(业务科室)
三、以政务公开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1、围绕全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细化公开要求。组织实施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及时公开答复全文。(办公室)
2、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严格依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创新解读方式方法,运用部门解读、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方式,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法,多角度、全方位阐释政策,提升解读的权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明确回应主体,做好舆情回应工作。积极做好舆情监测工作,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会的时限要求,要认真研判、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并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业务科室)
医养结合发展建议范文5
[关键词]养老服务;供求;政府;市场化
一、问题缘起
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呈现出五大特征:总量大、增速快;高龄、失能、空巢化人口比例高;未富先老、未备而老;经济水平不均衡、空间分布差异大;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在现实国情下,老龄人口衍生出医疗护理、生活照料、权益保护、文教娱乐、金融服务等多种需求。面对养老需求,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医疗护理供给不足,既迫切需要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又需要进行结构性调整。我国社会要适应从年轻态社会步入老龄化社会转变,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成为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战略需要。养老服务属于第三产业,是一个特殊、永恒的行业。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拥有全球最大的养老服务市场。养老服务需求(包括生活照料、医疗卫生、康复护理等),既与社会发展水平和精神文化相关联,又与市场经济改革和消费者相联系。前者要求方便、快捷、尊重传统、抒发亲情,后者要求质优价廉、诚信经营、公平竞争、自由选择。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形成于社会转型、体制转轨的特殊时期,在一个由行政垄断政策供给和主导制度变迁的框架内,引入社会资本进行市场化改革,成为新时期、新常态下一项重大课题。养老与教育、医疗、殡葬等行业一样,关乎社会民生的基础保障。中央各部委及地方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文件,但是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诸多问题,迫切需要实践总结和理论指导。养老服务供给模式及作用,属于公共管理学研究范畴,养老问题由于受研究视角所限,视域囿于社会保障一隅之见,论域所及止于政府治理一家之说,难以摆脱行政运作的思想窠臼,缺乏跨学科综合研究。从公共经济学视角,对养老服务的体制成因、法制原因、经济动因、文化诱因进行系统分析,论证养老服务供给对经济发展、政府治理、社会福利以及消费者权益的作用与影响,探讨需求外因与财政内因的交互作用下制度设计及供给模式,因而具有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养老服务经济属性的认识
养老服务(公共产品)作为公益事业运作具有“外部性”,回报与付出难以匹配,仅靠利益驱动往往造成“搭便车”,陷入“市场失灵”困境;“从摇篮到坟墓”由政府包办、行政运作,不仅高耗低效,还会导致权力寻租、诱发腐败,面临“政府失灵”之虞。所谓“失灵”,是指无法有效率地分配商品和劳务。市场机制提供公共产品存在失灵,政府提供私人产品存在失灵,养老服务经济属性决定了其供给模式。事业依靠政府、产业交由市场,成为共识。但是,学术界对养老服务供给的政府职责和市场作用认识模糊。从法学、社会学角度分析,养老服务具有基本保障功能,属于公共产品;从经济学角度看,养老服务具备市场性、产业性特征,属于私人产品。养老服务作为私人产品,完全交由市场提供,势必造成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无所养,政府本应承担的社会保障职责转嫁给社会,政府职能缺位;养老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完全依靠政府包办,“一刀切”式的供给模式无法兼顾各种养老服务需求。在我国,大多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存在地域之别、城乡之分。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政府只能致力于建立覆盖全国的养老服务体系和普惠性社会保障制度,而不是将各种资源统统纳入到医养供给中,提供全方位、无差异、统一的养老服务。当前,政府对养老服务供给的职责不清,主要表现在:一方面,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养老服务的投入,各类养老站点的数量在不断增加;另一方面,高龄、失能、经济困难的老年群体急迫关切的家庭养老、社区养老的需求长期得不到满足,而低水平、重复性、单一化的养老服务又相对“过剩”,造成供给与需求之间质和量的失衡。从我国养老业发展历程来看,养老服务作为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不仅同时存在,而且在形态上也经常“混合”出现。从社会治理的角度分析,具有多重属性的养老服务的供给更需要政府和市场耦合作用。我国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质量水平与需求之间的矛盾为什么现阶段尤为明显?这是伴随社会发展节奏加快,现代养老理念不断深入和养老产业化经营向纵深推进使然。
三、养老服务供给模式的探索
目前,世界各国养老服务大多采用市场型供给模式,我国采用政府型供给模式脱胎于计划经济。伴随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养老服务体系、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深层次问题日渐显现。政府和市场是资源配置的两种基本方式,决定经济运作的动态和社会发展的进程。二者在市场经济中的关系和作用,一直以来学术界众说纷纭。从宏观治理来看,养老服务包括养老服务事业和养老服务产业,养老服务供给由福利性基本养老服务和享受型个性养老服务组成。前者致力于保障所有老年群体晚年生活保持在底线水平之上,给予全体老年人享受同等质量基本养老服务平等机会,公共服务均等化以使老有所养、贫有所济,政府是社会责任主要承担者;后者致力于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养老服务供给,为处于不同需求层次的老年群体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服务,这一类服务超出了公共服务的范围,由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市场机制下基于竞争关系来提供。从微观管理而言,遵循需求导向、效用最大化、社会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原则,针对不同经济水平的老年群体及其不同消费偏好,以政府为主导、家庭为核心、社会养老机构为运作平台,建立免费和收费方式相结合、高中低档次服务相配套、不同价位互为补充的多层次供给模式。这种模式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可以及时调整服务项目,通过责任主体的分工合作和服务对象、方式、内容的组合,实现服务功能的整合,从而兼顾“平等消费”与“选择性消费”,满足不同层次老年群体的各种大众化和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基于此,政府角色更多的是“资金和政策的提供者”,承担资金筹集和规范治理职责;企业和社会组织成为主要的“服务递送者”,发挥的是养老服务直接供给、实际配送功能。由此导致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在减少,而对实际工作人(企业和社会组织)实施监督的职能却在增加。政府转变职能的理论解释是:市场的缺陷强化了政府权力,政府的缺陷体现了市场能力,政府转变职能以促进政府与市场之间达到一种最佳的平衡状态,政府通过与企业、社会组织的利益博弈、协商互助,实现公共服务供给的社会整体最优,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利益。
四、解决养老服务供求失衡的对策建议
(一)构建政府资金保障长效机制
养老服务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形成专项资金,建立和规范资金转移支付制度;广开渠道、积极筹措,扩大福利彩票、慈善事业和社会捐赠等资金支持;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优化资金结构,形成稳定的资金投入比例。通过扩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总量,进一步促进投资主体由单一到多元,实现从单纯依靠国家财政投资向国家主导下的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阶段过渡,构建以政府养老资金为基础、以社会养老制度为保障、统筹城乡一体化的财政支持长效机制,寻求保障民生和经济增长的平衡点。
(二)完善法制建设,加强行业监管
养老服务纠纷类型复杂、诱因繁多、涉及面广,养老机构在应对事态紧急、关系复杂问题时往往力不从心,导致职责不清、行动迟缓、举措失当,缺乏解决具体问题的制度安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5年修订版)为指导,制定配套性法规《社会养老机构管理条例》填补立法空白,规范和约束经营性养老服务行为,培育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地方政府制定养老产业发展规划,出台养老服务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针对现实突出问题,如养老服务机构行政违法(无照经营、以医代护等)、侵害送养老人合法权益(殴打、虐待、侮辱、克扣生活待遇、降低服务标准等)、养老服务合同签订不规范等,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和问题处理机制(双方协商、行政调解、法院诉讼等),加强行业监管和执法力度,使“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治理念落到实处、深入人心。
(三)释放政策红利,促进产业融合
老年人口是夕阳人群,养老服务却是朝阳产业。养老产业涉及社保、医疗、保健、家政、信息多个领域,点多面广、产业链长、投资回报缓慢,通过政府补贴、投资补助、贷款贴息和税费优惠政策(减免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公益捐助税前抵扣,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或减半等),重点扶持六大产业:老年健康管理服务业、老年康复护理业、老年家政服务业、老年文化教育业、老年宜居服务业、老年金融理财业,加快养老服务与关联产业的融合发展。围绕适合老年人衣食住行、医疗保健、文教娱乐需要,开发安全有效的康复辅具、食品药品、服装服饰、生活用具和服务产品,引导商场、超市、便利店、批发市场设立老年用品专区专柜,繁荣老年消费市场,以市场化改革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四)更新观念认识,开发养老市场
现代性的追求作为一种时代意识,更多表现为对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诉求。伴随社会发展,父代逐渐将权威让渡给拥有经济实力的子代。养老居所和生活方式,也会依附子女外出务工路线进行安排。老年服务市场有潜在消费需求,而缺少消费能力。新一代的老年人收入高、观念新,有高品质养老愿望与能力,是拉动养老产业发展的主力军。分析需求端、改革供给侧,以商业创新满足刚需和挖掘潜在需求,才能更好地开发“银发经济”市场。
(五)深化市场改革,鼓励商业创新
市场总是不缺乏商业创新,例如消费养老、以房养老、智慧养老模式。消费养老是指居民在消费过程中,将商家让利行为(优惠折扣)转化为居民养老金(每笔消费通过银联渠道返点到个人养老账户)以供退休提取、养老所需,有助于居民将储蓄转化为消费,缓解养老经济压力;以房养老是指“前半生用钱买房居住,后半生以房换钱养老”,融通房产资源与货币资源提前套现,实现延续终生的现金流入;智慧养老是利用移动互联网、电子设备、云计算、物联网等实现养老产业的信息化、智能化升级。
综上所论,现代养老业作为一种商品化的以服务性为主的独立产业,需要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制度安排,集聚政府与市场之力多措并举、综合施治,实现分工合作、分类供给。养老业作为事业运作或产业发展,不单是政府与市场之间选择行为形成的结果,更多的是一个改造和建立过程。因此,建立“简政放权、管办分离、分类供给”顶层设计理念,论证多元投资、多方参与、多维合作协同供给模式,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基本保障,构建适应现代生活、兼具中国文化的养老服务多元供给格局。人类繁荣归因于社会分工与合作,从微观选择到宏观调控,政府与市场两种资源配置方式有条不紊地将纷繁复杂的现代社会生活勾勒出规律的线条,将无序的人类行为进行理性阐释和人文诠释。深化养老服务业市场化改革,必将是老年群体晚年生活的福音、和谐社会的基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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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发展建议范文6
【关键词】失独家庭;养老;对策
20世纪70年代我国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产生了大量的独生子女家庭,同时也产生了一个特殊的群体――失独家庭。本文将“失独家庭”定义为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
1 失独家庭养老存在的问题
缺乏精神和心理慰藉导致对生活失去信心。在经历了丧子之痛的悲楚,心灵饱受寝室和摧残,步入老年的失独者面临着生活和心理上的负担,往往容易对生活失去信心,难以以积极的姿态投入到工作生活中去。因此除了物质帮扶,对于失独老人的精神慰藉更是不可或缺。目前,我国对于失独群体的心理救助机制很少,人们不能真正的体谅失独家庭的困境甚至还存在对于他们的一些误解与歧视。孩子的去世给父母心中留下的是血一般的烙印,所有的痛楚在他们的行为之中得到深深印证――他们躲亲避友,尤其是在节假日,当其他家庭享受着天伦之乐时,他们却与孩子阴阳两隔,灵魂遭受着难以忍受的啃噬。失独家庭的生活秩序被打乱,他们将自己绑在一起,疏远他人,与社会隔绝,害怕刺激、孤独,悲痛欲绝、痛不欲生,对生活失去了希望。
缺乏相应的医疗保障和社会养老保障。随着失独父母年龄的增长,失独父母的身体机能、心理功能已日渐衰退,缺乏独立生活的能力,对生活护理、医疗服务以及日常生活照料的各种服务需求与日俱增。失独父母失去了中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养老成为失独父母面临的最现实的问题。即使失独老人寄希望于养老院养老,监护人签字、高额的护理费用以及见到其他家庭团圆触景伤情等问题也会使失独家庭望而却步。
2007年,人口计生委、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在全国开展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工作。《通知》明确规定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符合相应条件的,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和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随后,各地区根据实际制定了不同的扶助实施标准。但如今物价高涨、看病难看病贵,面对失独者碰到的各种实际难题,200~300元的扶助金多少显得有些杯水车薪,并没有从根本上帮助失独者解决养老、医疗等重大困难。
2 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的原因分析
失独家庭养老之所以存在这些困境,养老制度不完善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现代社会的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我国传统家庭养老模式。但是这两种模式并没有做到完全融合,在一些情况下,将失独老人排斥在外。我国关于失独家庭养老的法律法规不完善,这也导致一系列问题,例如一些失独老人进入养老院时会有程序性的门槛,没有监护人的签字不能入住养老院。
3 失独家庭养老的对策
面对失独家庭养老所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要从多方面,全方位的解决,要把政府管理和社会帮扶相结合。在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上,政府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首先,政府要设立失独老人专项帮扶资金,对不同需求的失独老人提供不同的服务。其次,政府应该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制定相应的救助标准。一些贫困地区,应加大对失独家庭的关怀扶助力度。再次,应完善立法制度,让失独家庭养老有法律的保证。政府应针对失独家庭的特殊情况制定专门的措施,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
社会在失独家庭养老问题方面也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一方面,国家相关政府部门要从政策方面支持,为他们提供各种相关的保障,重点解决这些家庭的养老和医疗困难,使失独人群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另一方面,构建失独家庭社会救助体系,呼吁和集中民间团体和非营利性组织加入到扶助失独家庭大军之中,为失独家庭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这样不仅仅在物质生活上给予他们帮助,更重要的是可以带给他们精神上的慰藉,让他们老有所依。通过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努力,使这些失独家庭老人在社会的关爱中找到心灵的慰藉,安度晚年。
在失独家庭养老的问题上,除了经济救助,精神扶持也很重要。这就需要政府和社会共同努力,从精神层面上帮助失独家庭老人走出失去孩子的阴影,更好的享受晚年时光。目前,针对“失独家庭”的精神关怀主要由民间自发的互助团体来承担,而民间团体具有一定的随机性与不稳定性。国家应该尽早建立失独家庭的数据库,有助于将更多的失独家庭纳入关怀体系之中。社会慈善机构应该协助成立民间社团,在运行经费、活动场所等方面提供社会资源。同时,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失独家庭老人开展心理辅导、义务巡诊、临终关怀等多元化服务。
在政府和社会对失独家庭进行扶助的同时,失独家庭也应学会自救。在养老保障不足的状况下,失独家庭可以抱团自救,如通过网络联系在一起,形成自我支持力量。
总之,失独家庭养老问题是当前社会养老问题的重点问题,解决好失独家庭养老问题,使这些失独家庭老人能够安度晚年,乐享人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必须解决的课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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