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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非遗的方法范文1
一、银行卡权益保护的不足
银行用于取款、存款、转账,在消费过程中,银行卡消费者的权益很容易受到侵害,譬如屡见报端的银行卡盗刷、乱收费问题等,折射出我们对银行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不周。为更有针对性地保护银行卡消费者的权益,我们通过事例来了解银行卡权益保护的不足之处。
1.资金被盗
2014年8月16日,上海市王小姐在ATM机上取款20000元后,现场查询卡上余额有641970.21元,但在翌日再次取款时,发现卡上余额剩下522052.21元。打印账单发现,王小姐的银行卡在16日晚上至17日凌晨,分别在多家银行的ATM机上,分9次将119918元提走。本案中,尽管后来王小姐得到应有的补偿,但这种资金被盗的风险,依然侵扰着银行卡消费者。
2.资金损失责任不明
在很多银行卡资金损失案件中,消费者的资金损失,通常都很难在第一时间得到赔偿,一般情况下,银行都会将资金损失的责任,以消费者过错导致密码泄露等理由,归责于消费者。2015年1月17日,广州的郑先生发现不离身的银行卡上,总共有18000元突然蒸发,在打印的交易明细中发现,在2014年12月25-26日期间,其银行卡有4笔“异地POS机消费”,但在被盗刷的时间段,已经开通短信通知的郑先生,并没有收到任何短信通知,银行以“郑先生手机中毒,信息被窃取而导致银行卡被盗刷”为由,要求郑先生联系第三方交易平台。但郑先生称自己的银行卡没有开通任何快捷支付的功能。在扯皮两个月后,银行方依然被没有给予郑先生任何说法。
3.不合理收费
林女士在某银行的一笔10万元定期存款到期,想将其跨行转到其他银行购买理财产品,跨行转账总共被收取10.5元手续费,但在24小时候之后,依然没有收到这笔款项,经查询发现转账失败,但手续费却被照扣。关于银行卡的收费名目,类似于年费、工本费、交易短信通知费、小额账户资金管理费等,通常情况下消费者只能被动接受。
二、银行卡权益保护的方法
针对以上银行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不足问题,为进一步提高银行卡权益的保护水平,我们应该站在消费者的角度,采取以下措施:
1.资金被盗风险控制
据诸多消费者向有关机构的投诉资料显示,这些消费者在使用网上银行时,出现账号资金异常流动现象,在请求银行马上冻结账户资金时,往往未能在短时间内完成操作。消费者由此提出疑问,在自己怀疑账户被盗时,为什么银行不直接冻结账户资金,以挽回自己的损失呢?这一点是资金被盗风险控制的关键所在。与此同时,银行应该根据客户资金的账户流动情况,及时以邮箱、短信等方式,提醒消费者资金的异常情况。至于消费者,则要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譬如已经在鱼网站输入密码,要及时致电银行,申请冻结账户和电话挂失,或者拨打支付机构的电话,申请暂时监管账户。另外使用网银的电脑,要使用最新版本的杀毒软件,检查电脑环境安全后,再使用网银进行交易。
2.银行关注自身责任问题
关于银行卡资金被盗的问题,银行有必要关注自身的责任问题。譬如由于ATM机管理疏忽,导致客户银行卡资金被盗,尽管发卡行并没有直接管理ATM机的责任,但发卡行和ATM机的提供行,属于与被的关系,当ATM机管理疏忽,而导致客户资金被盗,银行还是有必要承担赔偿客户损失的责任。在这里涉及到权责分配的问题,一方面发卡行和行之间,务必明晰ATM机的管理权责,由银监会和行业协会牵头,协议相关的责任分配机制。另一方面是克隆卡盗取客户存款问题的解决,通过解决银行卡的技术漏洞问题,化解银行卡被克隆的风险,同时完善相关的保险赔偿机制,协同银监会、中国银联和行业协会等,以保险和专项基金等方式,弥补由于技术犯罪造成的银行卡资金消费损失。
3.银行收费的规范
目前银行不合理的收费问题,银监会已予以高度重视,而对于银行收费的规范,并非一朝一夕就能促成。在此笔者提出几点规范建议:按照《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以现场和官方网站公示的方式,统一全部收费标准,目的是便于消费者检索、查询和对照。同时根据政府的指导价,结合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以合理的分类排序方法,方便消费者理解银行卡的各种收费事项。对于浮动类型的收费项目,则要在总行授权的基础上,在授权的弹性区间内,进行合理的调整。如果发现银行有不合理的收费现象,譬如实际收费和名目不匹配、没有公示收费、超出公示范围收费、收费后没有提供实质等,消费者有权向银监会、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等,进行投诉举报。这样一来,消费者在面对银行卡不合理的收费时,就有足够的“底气”提出“抗议”,而银行也会自觉端正与消费者之间的权责关系,主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保护非遗的方法范文2
Key words: 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protection;development model;authenticity
中图分类号:F5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12-0024-03
0 引言
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03年10月颁布了《保护非遗公约》,公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的概念,学术界开始了对非遗各方面的研究。非遗的学术研究主要涉及到非遗的理论研究、非遗的保护与传承、非遗的利用。非遗作为一种文化资源,其旅游开发利用逐渐受到学者的关注。近十年关于非遗旅游开发的相关研究逐渐增多,众多学者对非遗旅游的保护与传承、非遗旅游的开发模式等方面进行了研究。
1 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1.1 数据来源
文章选择的数据来源于中国知网的期刊库,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为检索项进行主题检索,以2006年到2015年为时间节点,共检索到相关文献2318篇,其中期刊共1505篇,核心期刊和CSSCI期刊文章共375篇,博硕论文共482篇。
1.2 研究方法
文章选取375篇核心期刊和CSSCI文章中的关键词进行整理,提取词频高于5的20个关键词运用UCINET软件进行社会网络分析,得到结果如图1。
通过图1分析可以看出,非遗、旅游开发模式、旅游开发、旅游资源的连线较密集,即对非遗旅游开发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旅游开发、开发模式、旅游价值、原真性、旅游的保护与开发以及传承上。
2 非遗旅游的研究内容
2.1 非遗保护与旅游研究
关于非遗的保护与旅游的研究,尤其是关于非遗原真性的保护问题是众多学者最关注的方面。马育倩、左晓丽[1]认为非遗和旅游是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通过发展旅游促进非遗的传承与发展。在发展旅游的同时要注重保持非遗的原真性,并且提出了“前台―后台”的发展模式,既要不断创新非遗的舞台表演形式,又要保护非遗的原生态环境。徐茜[2]以凉山彝族火把节为例,提出了火把节原真性保护与旅游开发和谐发展的具体策略,突出了旅游专业人员、原住民与当地政府在火把节原真性保护和旅游开发中的作用。雷蓉、胡北明[3]从保护和传承的视角分析了非遗旅游开发的必要性及对非遗保护的作用,他提出旅游开发可以为非遗提供保护资金、为其发展提供生存空间、为其传承提供群众基础,同时还可以提升遗产旅游地的品牌与价值。顾金孚、王显成[4]提出了保护性旅游开发应该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并提出要科学规划非遗,合理分区,分类保护。适度引进高科技术对非遗进行保护。赵悦、石美玉[5]通过分析非遗的价值和多种保护途径,提出了对非遗的保护性开发对策,并提出了一些开发模式以解决非遗保护与开发的矛盾。华春霞、贾鸿雁[6]从旅游系统的三大主体即旅游者、旅游资源和旅游业三个方面论述了非遗开发的必要性,并且提出了旅游开发对非遗的保护意义。但是并没有提出具体的开发措施。邓小燕运用了建构主义原真性理论,既注重旅游客体的原真性,又强调旅游主体即旅游者的自身的体验。通过建构非遗原真性模型以土家族摆手舞为例,指出理解原真性的概念要从动态和互动的角度出发,理解其是动态的复杂过程[7]。通过构建非遗原真性模型来分析非遗与旅游开发之间的互动和动态关系可以直观的为非遗的保护和旅游开发提供指导方法。贾鸿雁[8]指出要实现非遗旅游的保护性开发,需要建立行政机制、经济机制、规划机制、教育科研机制、法制机制共同组成的保障机制来实现非遗的保护性旅游开发。但是作者并没有提到高新技术对非遗保护性旅游开发的作用。非遗的保护与旅游的关系研究一直是学者们研究的重点。关于非遗旅游开发的冲突主要集中在旅游开发带来的利益和破坏。
2.2 非遗旅游开发模式研究
非遗的保护与开发是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如何进行非遗的开发,众多学者提出了一些开发模式。总体来说,非遗的开发模式可以概括为四种模式:静态开发模式,即静态的展示方式,包括建立博物馆、展览馆等;活态开发模式,即包括大型舞台剧、生态博物馆、民俗村、文化村、情景体验等反方式;商品旅游开发模式,主要是通过纪念品、工艺品等形式来凸显非遗的特色;综合旅游开发模式,将非遗的类型结合起来进行组合开发,通过旅游资源的异质性特点来吸引旅游者。此外,阚如良[9]等提出了主题村落再造的开发模式,以主题村落为载体,保护非遗的原生态环境,主要通过活化传承的方式,突出文化旅游的功能,并采取集聚开发的手段形成生态文化博物村落,为传统的手工技艺类的非遗旅游开发提供了借鉴意义。
雷蓉、胡北明[10]根据我国非遗的分类将其分为六大类,针对不同的非遗项目提出了各自有针对性的开发对策,为非遗的旅游开发提出了具体的开发模式。为其他非遗的开发也提供了很好地借鉴意义。
非遗的旅游开发模式已经初具模型,可以为各种非遗的旅游开发提供理论依据。在借鉴各种开发模式的过程中,要注重非遗的原真性保护和活化传承,保护非遗的原生态环境,促进非遗的保护与传承。
2.3 非遗旅游评价研究
对非遗的旅游开发的评价包括适宜性评价、价值评价、开发潜力评估等方面。
肖刚等[11]指出非遗的旅游价值包括文化、审美、教育、科考、经济和历史价值。尹华光[12]等通过调查问卷提出了非遗旅游开发潜力评估的指标,这些指标包括利益相关者、旅游产品开发、遗产本身价值、遗产承载力共4项一级指标29项二级指标,为非遗旅游开发奠定了理论基础。顾金孚、王显成对非遗旅游资源价值评价的体系进行了初步研究。通过遗产旅游开发价值、遗产生态敏感度[13]等5个指标构建了旅游资源价值评价的体系,并通过实证研究对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了等级分类。
2.4 非遗旅游多主体的研究
随着对非遗旅游研究的深入,许多学者开始寻找不同的角度对非遗旅游进行研究。
虞阳、戴其文[14]从游客的角度来分析桂林非遗旅游开发的重点。通过对旅游对桂林非遗旅游和旅游产品的偏好,发现旅游者对传统音乐类非遗很感兴趣,其次是传统舞蹈类。并且得出了旅游者最喜欢的非遗旅游产品是主题公园的结论;游客基本上认同保护非遗的重要性并对以上几点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和策略。这些理论分析为桂林非遗旅游的开发提供了积极地指导意义。
王红宝、谷立霞[15]从旅游体验的角度分析了非遗的旅游开发问题。文中突出了非遗的原真性和活态性的特点,构建了旅游体验与非遗旅游开发的关系模型,强调非遗是旅游体验的重要内容,以旅游体验进行旅游开发是保护非遗的有效途径。作者提出了基于旅游体验的非遗保护性旅游开发策略,更加关注游客的个性化需求和情感需求,并且要深入挖掘非遗的活态性。
周丽洁、易伟新[16]从消费者响应的角度来分析非遗的旅游开发。消费者响应实质上是指消费者对非遗旅游产品和服务的反映效果,及消费者对非遗产品和服务产生的共鸣,使旅游者达到满意的体验效果。消费者响应重在强调旅游者对非遗产品和服务的体验效果。作者提出了提高消费者响应的措施,即挖掘非遗的活态性,保护原真性,增加体验性,关注消费者需求,注重非遗的教育和当地居民的参与性。作者从消费者响应的影响因素入手,为提高旅游者体验满意度提供了具有可行性的建议和措施。
邓小艳从文化传承的角度来探讨社区参与的非遗旅游开发。社区参与的研究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社区旅游是以社区为依托的旅游方式,“社区+旅游”是社区旅游的基本特征[17]。社区参与旅游开发有利于保护非遗的生存空间,可以凸显传承主题的文化自觉意识,是当下非遗旅游开发的一种新的有效的方式。
朱晗、赵荣[18]运用RMP理论以济南市为例对非遗的旅游开发做出了研究。作者通过对济南市非遗的旅游开发资源(R)、旅游开发市场(M)以及旅游开发产品(P)的分析,得出了三者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一种相互作用、相互推动的关系,并对此提出了具体的旅游开发措施。
秦美玉[19]从遗产地居民的旅游感知和态度方面入手,以西昌彝族火把节为例,分写了当地居民旅游感知和态度对非遗旅游开发的影响。通过调查问卷和SPSS分析法对问卷中的5个一级指标和22个二级评价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地缘条件差异导致火把节遗产发源地居民的旅游影响感知差异。
对于非遗旅游开发的研究已经不再局限于对非遗与旅游开发的保护性开发关系、开发模式的研究,对于不同主体和不同角度以及运用新理论对非遗的旅游开发的研究更有利于非遗的保护以及旅游开发的顺利进行,以期促进非遗的保护与旅游开发的互动关系。从消费者响应、旅游体验、社区参与、旅游者感知、旅游体验、旅游者、传承人等多个利益主体等多角度研究非遗的旅游开发可以更好地分析非遗的旅游开发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3 结论
3.1 非遗保护与开发的互动关系
大部分学者都认同旅游开发是对非遗的一种保护途径,有针对性地对非遗进行旅游开发,可以为非遗保护提供需要的资金、技术支持,增强群众保护非遗的意识,为非遗提供发展空间,促进非遗的传承。非遗保护的重点是要保留非遗的原真性。如何处理好各利益相关者的矛盾,保持非遗的原真性和活化性,使非遗处于原生态环境,需要非遗传承人、当地居民、当地企业和政府的共同努力。
3.2 非遗旅游开发模式多样化
非遗旅游的开发模式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将多种非遗综合开发,一类是按照非遗的分类进行个体开发。如表1、表2。
3.3 研究主体的多样性
学者从多个主体角度研究非遗旅游。从多个角度入手,可以更全面的反映非遗旅游开发的价值与应用。如表3。
3.4 非遗旅游价值评价是基础
非遗旅游价值评价体系的构建是非遗旅游开发的重要前提。非遗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和精神价值,是否具备旅游价值是决定对非遗进行旅游开发的重要依据。非遗价值评价指标的选择也是决定非遗旅游价值的关键。
保护非遗的方法范文3
关键词:中国传统文化;中国传统工艺;非遗;创新;保护;分流;发展;文化建设;原生态艺术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创新发展是非遗工作者和相关学者们常常谈论的话题,而这一话题其实含有两个完全不同性质指向的内容:一是非遗工作机制、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二是非遗本体的创新。
非遗工作机制、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无可非议,非遗工作者应该、也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地改进工作,才能更好地完成时代赋予的任务;学者们也应在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探索中总结经验,提出建议,帮助非遗工作提高效率、更趋完美。然而许多人又提出,非遗本身需要通过文化创新来继承和发展,以及创新是最有效的继承和保护等一系列看法。从大量的此类文章对非遗创新的一再强调中,从各地对非遗项目进行重新加工编创而形成的精品表演节目仍称作非遗的情况中,不难看出,非遗本体必须创新发展的观点是我国文化建设领域、也是各地非遗工作已经付诸行动的一种普遍共识。
但是,日本学者星野以介绍日本60年来开展非遗保护的经验和方式,提醒我们要谨慎对待非遗本体的创新发展问题。他说:“日本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选拔过程中,始终强调尊重原生态。德岛县的‘阿波舞蹈’,富山县的‘刮风盂兰盆节舞蹈’,冲绳县的‘诶萨舞蹈’,北海道的民歌‘江差追分’等在全日本是非常有名的华美的民间歌舞,受到了世界各地观光游客的热烈欢迎,但是这些项目没有一个列入‘重要无形民俗文化财产’。理由之一便是这些项目在最近的80年里对原生态进行了加工和美化。”
日本把经过“加工和美化”后的民间歌舞节目排斥在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之外的做法是有道理的,我国的非遗工作者应该慎重考虑这一问题。这是因为,作为一种历史遗存以及最近几年才出现的新概念,非遗在时间维度上具有两个特征:一是“时间差”,即在历史生成与传至今日之间,至少要有几十年到百年以上的时间距离;另一是“时间界”,即不论非遗在悠悠岁月中经历了多大变化,只要是它至少产生在几十年到上百年前而一直流变到当下为止的都属非遗。但从今以后的情况就有所不同:以当下为界,今后具有微变、渐变现象的非遗因其特性未变而仍然属于原有自然生态范畴,因而仍是“这一个”非遗;而创新发展的非遗因发生了从旧到新的性质改变和提升,成为了一种脱离原有自然生态系统的、由突变而成的新事物,因而它已不再是传统遗存了。
与此同时,作为一种因人作载体而在传承中不可避免出现变异现象的传统遗存,非遗在载体组成上还具有传承者和发展者二者合一的“同主体”特征,即传承者就是发展者,非遗的历史流变产生于传承者本身在当时的时代、环境等条件影响下,自觉或不自觉所作出的趋动。正是基于这种原有自然生态系统的内力运动缘故,在历史长河中,非遗的动态性传承往往表现为同质的微变和渐变。然而,目前我国对表演类非遗保护项目进行重新打造的都是群众文化工作单位、表演院团巾的职业创作者,他们怀着创作精品的动机,以精湛的专业知识能力来进行创作构思运行,最后产出的是对非遗原材料作精细加工后的表演艺术作品。即使有的从表面上看所作改动不太大,但它也是一种脱离原有生存土壤的、“修旧如旧”的新产品。这彳亍为是把非遗传承主体与发展主体作出分离后,以来自乡土、民间之外的外力对原有自然生态系统发展内力的替代。就这样,非遗保护项目在被打造成群文系统和专业院团的精品演出节目之际,完成了从传统遗存的素材身份到演艺作品身份的异质转化。
显然,我们谁也不会把冼星海《黄河大合唱》中具有山西民歌风格的“河边对唱”当作山西民歌,谁也不会把吸收越剧旋律创作的《采茶舞曲》看成是传统越剧音乐,即使是这些作品南山西民歌手在村头演唱,由嵊州农村姑娘在戏台上歌舞,也丝毫改变不了它们作为新作品的特质。同样,我们不应该、也不能把基于传统的创新发展物仍然称作非遗。刷上铮亮油漆的出土文物已不是原有文物,当代生产的文物高仿品要保存至少近百年后才能算作文物。对于在非遗保护项目基础上重新打造而成的优秀表演节目来说,它们可以是群众文化活动的精品,可以是专业表演团体演出的精品,但唯独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畴内的精品,因为它们已经脱胎换骨,它们的创新发展者也不是非遗传承者本人,其新生命来源于非遗生存链之外及其传统遗存“时间界”之后的外力的孕育。即使创作者能够赋予其强大的生命力,使之传承到产生足够的“时间差”,那么,它们也只是一种将来的非遗,而不是当下的非遗。
保护非遗的方法范文4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档案;信息化建设
一、依法保护、科学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和档案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法所称的“保存”,是指保存对象(所有的非遗)尽可能客观地、全面地记录下来,以便完整地奉献给后人,供人们了解、研究、防止损坏、丢失、灭绝。所有非遗是“时代相传”的一种活态文化所以必须通过文字、照片、录音、录像、复制、数字多媒体技术等手段将声音、形象、技艺等全面的整理到档案库只有这样才能不断的传承、延续非遗。否则一旦停止了传承,也就使之中断或消亡,即“人亡艺绝、人走歌息”。
科学管理非遗档案工作,是保护和抢救非遗、继承和发扬传统民族民间文化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各级党政部门及社会各界为之做出了巨大努力,使非遗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良好保护,形成了大量的非遗资料,为进一步加强非遗档案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和相关档案部门也主动参与各类传统民间活动的档案收集整理工作。但非遗档案管理处于起步阶段,仍面临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首先是建立的非遗档案不完整、不系统;有些非遗没有建档,相关的文件、音像资料的存放,存在着管理不严和流失现象。由于空档或者建档不完整、不系统,极大地影响了非遗的永久保护。其次是对非遗保护和档案管理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民众保护意识淡薄,不重视非遗档案的管理,一些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文化资源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一些濒临灭绝的非遗档案亟待补救。把档案的收集整理作为一个重要项目来抓,贯穿于“保护工程”始终。实行专库存放、专室展览、专人管理,逐步建立并形成统一标准、统一规格的非遗档案管理框架;对各门类的传承历史、具体内容、艺术流派、艺术团体、技艺演变、代表作品、经济价值、发展趋势等非遗进行研究整理,分期编写出版专集;对所有档案资料尽可能多地编辑制作成音像作品和电子文档,创建非遗档案互联网数据库信息化,加强保护和管理,积极主动为社会各界查阅利用非遗档案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与档案信息化原则
在非遗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实践中,适当对部分非遗档案优先信息化,运用可行性、通用性较强的技术,兼顾效益和安全,推动非遗档案信息化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信息化建设涉及计算机技术、信息存贮技术、多媒体技术、数据库技术、网络通讯技术、安全技术、视音频捕捉技术等许多高新技术,每一项技术的运用和实践将会直接影响档案信息服务的效果、未来的持续开发以及与其他信息系统的共享和兼容。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手段必须谨慎选择,充分比较,认真分析,不要一味地追求技术的最新和最先进,应在多做调研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和运用较为适合的,具有可推广性、开放性、适用性的信息技术。非遗档案信息化建设还应坚持效益性原则和安全性原则。效益性原则是指最大限度提高非遗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效益,力争以少的支出谋求大的更好的、更便利的效果管理原则,以期降低成本,提高信息化建设的经济使用效益。档案信息作为一种公共物品,为社会提供免费查阅、更好的了解非遗。
非遗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安全性主要包括档案原件的安全性、信息化档案内容与档案原件相吻合以及非遗档案信息内容的安全。数字化档案信息与传统档案信息相比,具有明确的不稳定性,信息的易逝性、易变性和可操作性极大地威胁档案信息的安全性,此外,病毒、黑客和载体、物理形态的安全都成为困扰非遗档案信息化建设安全性的难题。因此,在非遗档案信息化建设中,要加强技术研究,积极采用新技术来保障非遗档案的信息安全,同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根据不同密级来确定利用者的访问,利用权限,控制访问的许可范围。
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与档案信息化方法
在非遗档案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我们要认识到的一点是,非遗档案不同于传统档案。传统档案有着一定的保密性,而绝大多数的非遗档案,其信息化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保护、展示、共享、传播和传承珍贵的非遗资源。非遗档案的信息化建设,应立足于全面扎实的非遗档案普查以及深入细致的非遗档案征集、建设、管理,重点搞好面向公众的非遗档案网站建设以及基于长期保存的非遗档案数据库建设,以保证信息化建设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面向公众需求的非遗档案网站建设,网站建设是非遗档案信息化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非遗档案的社会利用需求越来越旺盛,利用者来源也越来越广泛,既有遗产爱好者,也有科研学者,甚至是普通民众,都渴望近距离地了解非遗,感受非遗的魅力。同时,利用者的个人素质和欣赏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他们已不满足接收静态的文字信息,而是希望欣赏到视频、音频等大量多媒体资源。目前,数字形式的非遗档案产品或服务较少,一些非遗档案还处于“隐蔽”状态,很少为人所知。非遗档案网站的建立,拉近了非遗档案与利用者的距离,丰富了非遗档案利用的形式,提升了利用效果,成为展现非遗魅力的最好形式。
建设非遗档案网站,应力争使其成为非遗档案的展示平台、相关信息的窗口,具体实施时,应尽量多设置一些栏目,如名录、代表作、传承人、论坛、新闻动态、人物文化风情、法律法规窗口等,以满足不同人群的信息需求;还可依靠电子邮件、聊天室等搭建其信息交流的平台,实现传播者与受众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交流。
保护非遗的方法范文5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困境;原因
为了更好地了解目前非遗档案管理工作的现状,笔者对山东省档案馆、青岛市档案馆、潍坊市档案馆和聊城市档案馆进行了实地调研,旨在较为全面地了解目前非遗档案管理工作中的现实困境,推动非遗档案管理工作的学术研究。
一、非遗档案管理工作的现实困境
1. 非遗档案管理工作和非遗保护工作关系认识不到位
在调研中,笔者发现档案馆的工作人员对于非遗档案工作和非遗保护工作的关系认识不到位,对非遗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及其内容认识不全面。在与青岛市非遗保护中心负责人交谈中,这一问题十分突出。该中心负责人认为非遗档案管理对于非遗保护来说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为申遗工作提供证据资料。这种认识明显得削弱了非遗档案工作的重要性。非遗档案工作并不只是体现在非遗保护中的“建档”环节和提供证据资料上,应该从全局上认识非遗档案管理的重要意义。
2. 非遗档案的概念和范围不明确
非遗档案是档案家族中的新兴成员,学者虽然对其概念进行了研究,但是定义过于模糊,范围界定也未达成共识。而在非遗档案管理实践中,首先要明确的就是“管理什么”的问题。如果这一问题没有解决,该项工作必然难以实施。非遗档案是具有原始记录性的固化信息,包括纸质档案、声像档案和实物档案等不同载体,其范围应该主要包括项目板块和传承人板块等。申遗工作档案是其中一个组成部分,但不等同于非遗档案。在调查中,笔者发现档案馆工作人员对于非遗档案的认识大多仅局限于申遗工作档案,而收集管理的也只是申遗工作档案,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非遗档案管理工作对非遗保护工作的意义和价值,这些档案就只能算作一般的文书档案进行立卷归档。
3. 非遗档案全宗归属不明确
调研中发现,潍坊市档案馆将申遗档案以全宗汇编的形式进行保管,但工作人员在非遗档案是否建立全宗问题上尚不明确。在是否建立非遗档案全宗或者归入哪个全宗问题上的不明确将会直接影响到非遗档案的保管和开发利用。此外,对于全宗内非遗档案的整理规范和标准也缺乏统一规定,这对于国家层面上非遗档案资源的建设将产生不利影响。
4. 非遗档案管理体制不完善
这一问题需要从内外两个层面进行分析。从内部来看,调研发现,这些档案馆内并无特定人员负责非遗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等相关工作,也没有专门人员对非遗档案进行研究,制定相关规范;从外部看,档案馆并不在各地非遗保护的联席会议机制之内,地位较为被动。文化部门是非遗保护的主要负责部门,其下设非遗保护中心作为直接开展工作的机构,这主要是考虑申遗工作的需要,但是该机制存在缺陷,档案馆作为重要的非遗保护单位被排除在外。这对于非遗的保护,尤其是非遗档案管理十分不利。
5.非遗档案管理工作资金投入不充足
经费支持是推动非遗工作开展的重要基础,在调研中发现,这些档案馆并没专项经费用于非遗档案的征集、管理等工作。在与青岛市档案馆工作人员访谈中,笔者发现虽然工作人员对于非遗档案管理的重要性有深刻认识,也在着手开展一些工作,但是经费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工作的正常开展。非遗档案的征集工作需要使用大量的经费,如购置音像设备、外出普查的交通费用、网站设计、展览制作等,但是目前非遗档案管理工作的资金投入还很不充足。
6. 传统的工作体系不适应非遗档案管理实践
非遗档案是一种特殊的档案门类,与之相关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检索、编研、统计等传统的档案管理工作体系都需要加强创新。调研中,笔者发现这些档案馆依然使用已有的工作体系来管理非遗档案,这必然阻碍非遗档案管理工作的长期有效开展。如何创新工作体系和工作方法是档案部门需要探索的重要问题。
二、存在非遗档案管理工作现实困境的原因分析
当前,造成非遗档案管理困境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下面从主观和客观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1. 主观因素分析
(1)档案馆对非遗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面对非遗保护的不断升温,档案馆缺乏主动开展工作的意识。非遗档案是一种极为丰富的专门档案,保管好这类资源,不仅仅能够保证非遗传承的真实性,推动非遗保护工作的开展,同时也是丰富档案馆馆藏资源的重要途径,这对于档案馆发挥文化功能,推动公共档案馆建设来说都大有裨益。但是目前档案馆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仍有待提高。
(2)档案馆对非遗档案的研究关注不足,工作创新意识较低:首先是由于档案馆对非遗档案的研究关注不够,加之,非遗档案的主体、客体和载体都存在着多样性和复杂性,我国现行的《档案工作国家标准》和《档案工作行业标准》都不能完全适应非遗档案工作的需要;其次是档案馆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受传统工作思维的影响大,工作体系调整缓慢。
2. 客观因素分析
(1) 非遗种类的丰富性和非遗档案的特殊性:非遗种类丰富,形式多样,这就造成非遗档案不同于一般档案,其本身具有诸多特性。以山东省入选国家级、省级的非遗名录为例,目前山东省拥有国家级非遗名录81项,省级非遗名录307项,涉及泰山传说、梁祝传说、茂腔、柳琴戏、山东快书、山东大鼓、杨家埠木板年画、泰山石敢当习俗、宁津杂技等项目,种类十分丰富。不同种类的非遗档案具有不同的特征,这对非遗档案范围的界定带来了较大的障碍。档案馆接收的档案绝大多数是由社会组织或机构在某项工作结束后失去现实使用价值的文件转化而来的档案,非遗档案的产生过程不同于一般档案,不具备这一过程,所以档案馆在非遗档案的鉴定等环节仍待加强。
(2)非遗档案管理体系和规范不健全:我国的非遗体系包括世界、国家、省、市、区五级,对于各级非遗档案的保管权限、收集范围、立档标准等问题存在争议、另外,非遗档案形式多样,种类丰富,且有很多实物档案,如何根据非遗档案的特点设立科学、合理的全宗以及全宗分类标准就显得十分重要。加之,在调研中发现,目前非遗档案的馆藏资源总量较少,有无设立全宗的必要也值得深入思考。
非遗保护机制不健全。非遗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政府、社会、公众都应该是其中的一员,如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各地非遗保护中心、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高校、遗产协会等都是重要的保护机构,但是目前非遗保护的机制仍不完善。
(3) 非遗档案管理法规不完善:学术界对档案馆参与非遗保护的合法性大都通过相关法规中的“建档”等词汇进行论证,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档案馆在非遗保护中的职能,对于非遗档案的建档和管理也就没有特定部门负责。国家档案局也并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指导下专门制定非遗档案管理的政策法规和管理规范。
(4) 非遗档案保护工作缺乏专项经费支持:由于档案工作依然处在自发和随机的状态,非遗档案工作并不在档案馆工作计划之列,因此该项经费自然也不在财务预算范围内,加之档案馆并不在各地的非遗保护的联席会议机制之内,因而没有来自文化部门的非遗保护经费的支持。缺乏经费支持,就会对非遗档案的各项工作产生影响,尤其是其不同于一般档案管理工作的环节,更是需要专项资金来保证工作展开。
保护非遗的方法范文6
摘要:文章介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况,分析高校图书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并重点论述高校图书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保存和保护等工作环节中应发挥的职责与功能。
中图分类号:G25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1588(2016)07-0055-03
1 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况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又称口头或无形文化遗产,是相对于有形文化遗产而言的。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下的定义为:“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非遗涉及口头传说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五个方面的内容[1]。
非遗也是一种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不脱离本民族的生产生活方式,是民族个性和民族审美标准的活态表现。它以人为核心,以声音、技艺和形象为表现手段,以口传亲授的方式传承和延续本民族传统文化,具有传承性、社会性、无形性、多元性、活态性等特征。
非遗堪称一个民族和地区精神的博物馆及生产、生活、艺术的百科全书,它凝结了民族的智慧与精神,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历史的“活”的见证,体现着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方面。著名文学家冯骥才先生认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人类物质遗产一样,都是人类文明的结晶和宝贵的共同财富,是人类社会得以延续的文化命脉,而无形的文化,往往比有形的文化更为重要。”[2]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逐步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受现代生活方式的冲击,许多珍贵的非遗实物遭到毁灭性的破坏,一些依靠口传身授的民间传统文化和技艺正濒临人亡艺绝的危险境地,加强对我国非遗的保护已是刻不容缓。
2 高校图书馆与非遗保护的关系
2.1 保护非遗是高校图书馆的重要职能
非遗作为人类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受到人们的珍惜和重视,抢救、保护非遗是人类共同的使命。随着我国非遗保护工作的逐步开展,图书馆作为保存和传播信息的重要科研服务机构,已经成为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参与者。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把图书馆的职能归纳为四种,即保存人类文化遗产,开展社会教育,传递科学信息,开发智力资源[3]。其中,保存人类文化遗产是包括高校图书馆在内的所有类型图书馆的首要职能,这为高校图书馆参与和保护非遗提供了理论依据。
非遗保护工作在传承中华文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方面起着重要作用,而保存人类文化遗产的职能始终贯穿于图书馆的所有工作环节,是图书馆得以生存与可持续发展的本质。高校图书馆作为非遗保护和传承的重要平台,具有其他文化单位或机构不可比的实力和优势,在整个非遗保护工作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面对当前非遗濒临消失的困境,高校图书馆应充分发挥保存人类文化遗产的职能,积极参与到非遗保护工作中来,责无旁贷地承担起保护非遗,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的历史重任。
2.2 保护非遗是高校图书馆创新发展的需要
保护非遗是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对高校图书馆提出的工作要求和任务,同时,参与非遗保护给高校图书馆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它从校园书斋式服务走向民间田野,从民间活态文化中汲取营养、吐故纳新,使传统图书馆工作发生了一系列的变革。图书馆的工作方式和服务理念也随之发生了根本的变化,非遗保护工作给高校图书馆创造出新的知识服务生长点,使它打破传统的被动服务模式,从单一的“以书为本”向“以人为本”的多元化信息服务模式转变,从而实现图书馆服务模式的创新,促进图书馆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2.3 非遗保护工作可以扩展和深化高校图书馆的社会职能
图书馆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有着不同的职能,图书馆的社会职能会随着文献载体的不同及人类对知识需求的不同而不断地扩展和深化。高校图书馆除了为学校教学、科研提供信息保障之外,还担负着保存地方传统文化、为本地政府的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和为本地经济发展服务的社会职能,是整个非遗保护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从古代的藏书楼到现代化的图书馆,图书馆的职能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生着变化,保护非遗是新形势下赋予高校图书馆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参与非遗保护的过程中,图书馆的职能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收藏图书,而是突破了传统的、旧的馆藏资源建设理念,利用高校图书馆自身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对非遗进行保护,通过对散落于民间的非遗资源的挖掘、搜集、整理、保存和利用,挽救了大量濒危失传的民间传统文化和技艺,极大地丰富了图书馆的馆藏资源,从而形成本馆的地方特色文献体系,同时也使图书馆保存人类文化遗产、服务地方经济和文化建设的社会职能得到了扩展和深化。
3 高校图书馆在非遗保护工作中应发挥的职责与功能
3.1 高校图书馆在非遗资源收集、认定环节的职责与功能
高校图书馆在长期的工作积累中形成了丰富的馆藏文献资源,为图书馆开展非遗保护工作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是人们获取非遗资源的重要场所。特别是地方文献和古代文献,它们是了解某一地区文化的主要资料来源,可以为非遗的收集和认定提供重要依据,从高校图书馆保存的地方文献中,可以获得大量与非遗相关的有价值线索。比如:民俗的记载大多分散在各类典籍志书中,一些口头传说、神话故事等往往散见于历代的民间戏剧、故事和图画中。古代文献对于非遗的追溯和考查也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很多古籍本身就具有史料价值,有些古代文献的内容也与非遗相关,如我国古代文献《山海经》中,就有大量神话传说和涉及民俗文化起源的内容。
吴慰慈先生曾说过:“图书馆工作的任务,就是充分揭示文献的形式信息和内容信息,从而使文献的内容信息得以传播。”[4]高校图书馆在非遗的收集和认定环节要充分发挥其文献信息资源的保障职能,即对馆藏文献资源的内容和形式特征进行充分揭示,进而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利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高校图书馆要主动配合有关调研人员,为他们提供收集和认定工作所需要的地方文献、古代文献以及有参考价值的地图、手册、年鉴、百科全书等相关文献。同时,高校图书馆还要组织馆内专业人员对本馆文献信息资源进行整理和分类,并对文献内容进行深入挖掘,从有关文献中寻找与非遗相关的内容和信息,主动为非遗的调研和认定工作提供线索和佐证。
3.2 高校图书馆在非遗整理环节的职责与功能
非遗形式多样,纷繁复杂,每一项非遗又有自己的独特之处,有关工作人员除了要对它们进行寻访、记录、管理和研究外,还要厘清每一项非遗产生的历史渊源、表现形式、艺术特征以及其存在的各种价值等,这些都大大提高了非遗保护工作的难度。只有对庞杂、零散的非遗资源按照一定的方法和手段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才能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难度,从而使非遗保护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高校图书馆在非遗资源的整理环节中,应选派专业技术馆员主动参与非遗的记录工作,利用声像设备对非遗的表现形式和表现过程进行录音和录像,把非遗的面貌原汁原味地记录下来,并和有关非遗的文字描述、数据统计、价值鉴定等各种研究记录加以整理后保存下来,成为高校图书馆的特色馆藏文献,这样既能够丰富图书馆的馆藏资源,又为非遗研究人员提供了重要的原始资料。同时,高校图书馆还要在非遗的科学分类工作中发挥经验指导的功能,把内涵丰富的非遗按照不同的特征进行科学分类,对于同一类别的非遗可以采用相似的工作方法。对非遗进行科学的分类,也就是对其进行更深一步的研究,可以使非遗的整体特征更加明显,各部类之间的联系更加清晰。
3.3 高校图书馆在非遗保存环节的职责与功能
杜定友先生曾说过:“图书馆的功能,就是社会上一切人的记忆,实际上就是社会上一切人的公共脑子”[5]。图书馆自诞生之日起就担负着保存人类社会文化遗产和传承人类文明的职能,它不会因为社会或机构的变迁而导致文献资源的缺失。高校图书馆在非遗的保存环节要充分发挥其保存人类文明成果并提供给人们利用的职责与功能,使人们能够无障碍地获取非遗资源。
在文献资源的保存方面,高校图书馆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有文献资源维护的技术,可以避免文献资料老化、难以复原的难题,而且在非遗资源的数字化保护方面尽显独特优势,可针对非遗存在形式的特殊性,通过现代化技术和手段实现对非遗资源的永久保存。同时,高校图书馆要加强与其他文化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在非遗资源的收集、整理和保存方面走联合建设之路,实现非遗资源的共建和共享,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对非遗资源的检索需要。
3.4 高校图书馆在非遗传承环节的职责与功能
作为人类知识宝库的图书馆,一直以来都被人们称为“没有围墙的大学”,它是指导大众学习、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阵地,也是人们接受终身教育的场所。高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化信息中心,担负着对高校学生进行文化宣传、教育的任务,图书馆拥有丰富的馆藏文献资源以及现代化场所或设施,为开展非遗宣传和保护活动提供了便利。高校浓郁的文化氛围也为非遗提供了文化土壤,高校图书馆可将馆藏资源转变为教育资源,充分利用其场所优势,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广泛开展非遗的宣传展示活动。
图书馆可以利用地方民俗节、文化节,邀请非遗传承人来校举办展示展演活动,如:将民间刺绣、剪纸、歌舞等绝技通过现场表演的方式呈现给广大师生,调动他们热爱民间传统文化的积极性,使他们自觉加入到非遗保护的行动中来。图书馆也可以通过举办讲座的形式,把非遗专家和非遗传承人请进校园进行理论讲解和现场表演,对大学生进行非遗知识的普及和教育,使他们对非遗产生浓厚兴趣,激发他们对祖国传统文化的热爱。例如:对于中国的国粹――京剧艺术的传承和发扬,就可以采取讲座的形式,同时聘请京剧演员进行现场表演和解说,使大学生真正体会到京剧的艺术魅力,感受到我国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
4 结语
非遗保护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文化工程,需要集合全社会的力量来完成。高校图书馆在非遗保护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在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的同时,参与地方非遗保护工作,既是其职能的拓展和延伸,也是其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高校图书馆通过参与地方非遗保护工作,不仅挽救了大量濒临消亡与失传的非遗,使我国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得到很好的保护和弘扬,而且丰富了图书馆的馆藏特色,提升了图书馆的文化底蕴,同时扩大了图书馆的社会知名度,这项工作也将使图书馆在高校教育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Z].巴黎:2003-10-17.
[2] 杜秀芬.少儿图书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J].福建图书馆理论与实践,2009(1):25-27.
[3] 邢菲.论图书馆社会职能在文化发展建设中的作用[J].河南图书馆学刊,2014(11):17-18.
[4] 吴慰慈.图书馆学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9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