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工作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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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工作方案

妇女工作方案范文1

一、主要目标

(一)促进妇女就业。

1拓宽妇女就业领域,女性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保持在40%以上;

2调整妇女就业结构,提高妇女就业质量。逐步提高妇女在新兴产业、行业就业的比例;提高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比例;

3落实男女平等的就业原则,用人单位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4加强妇女教育与培训,提高妇女劳动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其在劳动力市场中的竞争能力。

(二)保障妇女的劳动权益。

1.实现男女同工同酬;

2.落实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法规,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女性禁忌的劳动,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安全和健康。

(三)建立和完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

1.建立生育保险制度,2010年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达到90%以上;

2.合理确定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切实保障女职工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促进生育保险向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方向发展。

二、政策措施

(一)拓宽妇女就业领域。

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持就业的稳定增长。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为妇女就业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条件。充分考虑妇女就业的特殊需要,努力开发适合女性特点的就业岗位。引导妇女转变就业观念,采取非全日制就业、季节性就业等灵活就业形式实现自主就业。加强妇女就业服务,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普遍开展针对女性特点的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促进妇女实现充分就业。

(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

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将劳动关系的建立和调整纳入法制化轨道,指导企业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实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落实男女同工同酬原则。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对于违反《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招聘中随意提高女性录用标准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企业违反规定,强迫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范围的劳动、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劳动报酬、不与招用的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为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依法纠正和处理。

(三)改善女职工的劳动条件。

健全和完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措施,加强对女职工“四期”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普及女职工劳动保障法律知识,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制意识、女职工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建立和完善生育保险制度。

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相关配套措施,将推进生育保险工作纳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制定生育保险覆盖面年度计划以及监督检查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实行生育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加强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监督。

(五)加强职业培训。

根据职业变化需求和妇女从业人员特点,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的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和转业培训,提高妇女从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积极探索建立妇女终身培训体系。

(六)引导和扶持农村妇女向非农产业转移。

面向广大农村妇女开展各种适用技术培训,帮助其向非农产业转移;发展乡镇企业,加快小城镇建设,有组织地开展劳务输出,为农村妇女在非农产业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贯彻落实《纲要》是未来十年劳动保障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要将妇女劳动保障工作纳入劳动保障事业总体规划,加强对妇女劳动保障工作的领导,成立分级领导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制。我部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协调小组继续承担指导各地贯彻落实《纲要》的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成立工作协调小组,推动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

(二)制定实施方案或计划。

将《纲要》的实施纳入劳动保障工作的议事日程,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或计划,实事求是地确定本地区未来十年促进劳动保障领域妇女发展的目标任务,提出具体的工作步骤和政策措施。

妇女工作方案范文2

一、领导重视,关注妇女儿童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工作,建立文广系统妇工委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局属各单位工作重点,抓好实施规划的各项目标落实。积极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两个规划”,掌握其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把握精神实质,每年选派女干部职工参加县妇儿工委召开的会议和组织开展的培训、活动,增强搞好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尊重妇女、爱护儿童,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形成一个良好的风气。

二、关爱女工,建设融洽型女工队伍

自实施“两个规划”以来,我局让女工深切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开展慰问帮扶活动,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困难党员以及留守儿童,在每年的两节期间,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困难女工家中慰问,尽最大努力为她们排忧解难;每逢“三·八”,组织系统女工开展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并且支持和协助县妇联开展好全县性的庆祝活动,丰富妇女们的节日生活。每年为庆祝“三·八”节,我局都开展丰富的女职工文体活动,如:图书馆三八节为当天到馆阅读的每位女性读者进行“关爱女性知识宣讲”。同时,文广系统工委在局属各单位的重视和配合下努力为女职工创造了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三、积极宣传,推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切实提高自身素质,大力推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加强宣传,为开创妇女工作新局面奠定坚实的基础。为了有效宣传《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有关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营造妇女发展良好环境,积极组织人员到乡镇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演出。用大量鲜活生动的小戏小品为群众传递了男女平等和女性自主意识的理念。对妇女工作的开展起到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帮助。对贯彻落实男女基本国策,有效调动广大妇女的积极性以及妇女积极投身反家暴、关爱留守儿童、妇女创业就业等系列活动的顺利开展起到了有力推动。同时积极开展三区人才计划工作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

四、结合实际,丰富妇女儿童文体活动及产品

文广系统女性职工在各个单位均有分布,她们工作敬业,富有创新,不畏辛苦,努力去创造一个又一个佳绩。如,图书馆举办全民阅读活动,评选 “文明读者”,建立并开通了读者QQ群,为读者提供了一个阅读交流以及图书读借、预约、咨询的平台,分别为女性、未成年、老年等不同群体的读者举办科普知识讲座和安全知识教育,儿童节开展少儿趣味知识问答,重阳节开展趣味知识问答等活动。

以农村、社区、校园、老年、机关为主线,开展群文辅导和培训,2015年以来,共举办各艺术门类辅导培训班7期,累计参培人数310。为少儿读者举办了元宵节“汉字听写比赛”活动;为妇女读者举办多场健康知识影视展播; “六·一”儿童节开展了游艺比赛活动,参赛读者80余人,评选择出一、二、三等奖共6名。2015年以来图书馆共接待少儿读者和妇女读者 6845人次,借阅少儿文献13432余册次,电子阅览室接待妇女和少儿上网查询读者600人次。

认真做好爱国主义教育影片放映工作。母亲节期间影院组织《永远的守望》等影片到XX中学、XX二中、唐彩中学放映,使学生深受教育,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

为了有效发挥每个女职工的专业特长。县文化馆、狗牯脑茶文化中心积极推广广场舞培训和健身活动,每年开展“三区人才”计划活动。同时,派出专业舞蹈老师深入农村希望小学为学生义务教授音乐和舞蹈课,定期组织各类艺术专业人员到贫困偏远地区免费开设艺术课程。并租借城南大市场三楼利用暑期或者周末开设了少儿舞蹈班、少儿音乐班、少儿书法班、少儿美术班,培养青少年的兴趣爱好,至今已培训书法、绘画学员招收学员160名。聘请民间音乐“九腔十番”代表性传承人彭年生老艺人任“民乐进校园”免费培训班老师,参培学员40人。打造XX县首个少儿合唱团,招收学员60人。

组织辅导选送美术、书法作品参加XX省第十届少儿美术书法作品大赛,分获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优秀奖(3名);选送的歌曲作品《快乐成长》在2015年“唱响中国梦”XX市少儿文艺节目大赛歌曲类中获二等奖;选送的童谣作品《月光光,照河上》在2015年“唱响中国梦”XX市少儿文艺节目大赛童谣类中获二等奖。

鼓励儿童动漫、儿童出版物、儿童文学、儿童游戏娱乐及儿童玩具业的发展。切实发展儿童文化创意产业,在促进文化产业的可持续性发展的同时促进儿童成长环境的建设。

五、认真履职,营造健康的社会文化环境

近年来,我局十分重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始终绷紧文化市场管理这根弦,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加大管理力度,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效净化了未成年人文化生活环境。一是加强网吧经营者法制和道德理念教育,每年组织举办一次网吧及娱乐场所经营业主培训班,对业主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经营者的思想教育工作,以换位思考、逆向思维的方式,入情入理、设身处地的站在未成年人父母的角度,深入探讨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危害,提高网吧经营者自觉拒绝接纳未成年人的认识和依法经营意识。二是联合公安、工商、电信等部门制定详实可行的网吧整治工作方案,切实开展规范网吧经营秩序工作。共开展联合“拉网式”网吧巡查20余次,“零点行动”超时检查10余次,日常常规性巡查60余次,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8起,办结案件8起,其中停业整顿2家涉案网吧。三是以“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为抓手,对全县文化娱乐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完成全县书店年度核验工作,开展春季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专项整治;联合公安、工商部门开展打击电子游戏机赌博专项整治行动;配合环保部门在中、高考期间对我县文化娱乐场所噪音排放进行专项整治,加强网吧执法监管,通过常抓不懈的监管有效的遏制了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现象。

六、优化阵地,拓展妇儿活动空间

办好自办节目,多出精品佳作,为妇女和儿童提供节目丰富、内容健康的精神食粮的同时,十分注重硬件设施的投入,充分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社会效益,丰富妇女儿童的文化体育生活。一是进一步优化读书环境,扩大公共服务项目,帮助和指导社区完善图书室管理制度、分编图书上架、开设读书室,为妇女儿童及其他阅读群体提供良好的文化活动场所。

妇女工作方案范文3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更好地实施《**省妇女发展规划(20**-20**年)》和《**省儿童发展规划(20**-20**年)》,进一步健全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和监管体系,完善妇幼卫生服务功能,严格落实妇幼卫生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妇女儿童保健水平,特制定我区创建**省妇幼卫生先进区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省妇女发展规划(20**-20**年)》、《**省儿童发展规划(20**-20**年)》和《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妇幼卫生先进市评估标准>(试行)等2个评估标准的通知》(**卫社妇〔20**〕8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立足**实际,进一步统一思想、开拓创新,加快全区妇幼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促进全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劳动的和谐、健康、持续发展。

二、创建内容和方法

(一)创建工作的主要内容

组织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三级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完善妇幼卫生服务功能,严格妇幼卫生监督管理,强化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二)方法步骤

建立区政府统一指挥、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实施、妇幼保健机构具体承办、基层单位负责落实的工作机制。通过制定规划、落实政策、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培训队伍、提供服务、加强督查、总结评估等步骤,使创建内容逐条逐项加以落实。

三、创建系统的建立

(一)成立区创建**省妇幼卫生先进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长为组长,政府办分管主任和卫生局局长为副组长,政府办、宣传部、妇联、残联、公安分局、发改局、统计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物价局、药监分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卫生局,由卫生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构建创建网络。区各成员单位、妇幼保健所、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相应的组织,明确专人负责。

(三)培训专业队伍。区卫生系统要充实专业队伍,培训专业人才,建立健全三级妇幼保健服务网络。

(四)建立保障机制。区政府和各街道在保证创建指标中规定的妇幼保健资金定额到位的前提下,将适当安排专项创建资金,保证创建工作的有序进行。

(五)确立创建模式。本次创建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指标要求高、专业技术性强、持续时间长,必须坚持区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密切配合,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在政策到位、保障有力、队伍健全、分工明确、措施有力的基础上,对照创建指标,逐条逐项加以落实,循序渐进地开展妇幼卫生各项工作。

(六)各部门职责

1、区委宣传部

宣传政府妇幼卫生工作政策方针,做好创建**省妇幼卫生先进区宣传工作。

2、妇联

制定切合我区实际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协调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共同配合做好妇幼卫生工作;为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出谋划策;定期会办妇幼卫生工作。

3、残联

做好对残疾妇女儿童的扶助和康复救治工作。

4、公安分局

把好申报户口查验《出生医学证明》关,严厉打击非法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行为;配合卫生、人口与计生等部门做好“两禁止”,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查处非法接生。

5、发改局

将妇幼卫生事业列入全区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向上争取妇幼卫生扶持资金,对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予以政策倾斜。

6、统计局

完善孕产妇死亡率、妇女平均期望寿命、婴儿死亡率及出生缺陷发生率等各项统计指标。

7、教育局

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幼儿园(所)的卫生保健工作,在审批或复核托幼机构举办资格时应将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卫生保健合格证明”作为必备的依据之一。

8、民政局

把好婚姻登记关,做好免费婚检的宣传;对贫困妇女儿童实行救助。

9、财政局

把妇幼保健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妇幼卫生经费;保证用于18岁以上妇女及7岁以下儿童的卫生保健经费人均不低于2元;建立妇幼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10、人事局

按照妇幼保健事业发展的基本需要,给予编制安排;做好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服务工作。

11、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依法监督企业单位,严禁非法使用童工;掌握企业单位女工就业状况,按国家规定为职业妇女提供健康保障;督促企业定期组织职业妇女到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妇女病普查。

12、物价局

根据地方经济状况,合理调整妇幼保健服务价格;对妇幼保健服务性收费给予扶持照顾。

13、药监分局

配合卫生、公安、人口与计划生育等部门做好“两禁止”监督管理;加强米非司酮等计生药品的管理。

14、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及时将掌握的孕产妇资料向卫生部门通报;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利用政府职能和网络优势,组织妇女到卫生部门进行妇女病普查;做好免费婚检及计划生育知识宣传;配合卫生部门做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严格控制痴呆傻人生育,最大限度减少出生婴儿缺陷率;配合卫生、公安等部门做好“两禁止”监督管理。

15、卫生局

制定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考核;牵头制定加快发展妇幼卫生工作的政策措施;协助政府部门做好妇幼保健工作的督查;对妇幼保健工作给予行政支持;帮助妇幼保健机构解决实际问题;将妇幼保健纳入公共卫生体系;负责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组织妇幼保健相关工作的考核验收;负责区、街道、社区妇幼卫生网络建设。

16、各街道

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妇幼保健纳入区域公共卫生体系;协助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接生行为;查处非法托幼机构,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取缔;掌握企事业单位女工情况,做好免费婚检、妇女病普查等妇幼卫生工作的宣传;安排妇幼卫生专项资金。

四、评价指标

(一)用于18岁以上妇女的卫生保健经费年人均不低于2元。

(二)“合格产科”评审通过率达100%。

(三)孕产妇保健管理率≥95%。

(四)7岁以下儿童管理率≥95%。

(五)两种疾病产前筛查率≥50%。

(六)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

(七)母婴保健法律法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达90%。

(八)爱婴医院年度复审合格率达100%。

(九)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100%。

(十)妇女病普查普治率≥80%。

(十一)妇幼保健保偿率≥80%。

(十二)母婴保健技术执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十三)孕产妇死亡率≤12/10万,其中产后出血死亡率≤10%。

(十四)婴儿死亡率≤8‰。

(十五)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8‰。

(十六)新生儿三种疾病筛查率≥90%。

(十七)孕产妇艾滋病筛查率≥70%。

(十八)婚前医学检查率≥80%

(十九)妇幼保健人员执业医师持证率100%。

(二十)妇幼保健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100%。

(二十一)妇幼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落实情况。

(二十二)妇幼保健人员业务培训。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阶段(1—3月份)

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成立创建领导组织,对创建标准进行分解,开展创建动员,与各有关部门、单位签订创建目标责任书,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氛围,同时做好创建申报。

(二)实施阶段(4—7月份)

根据实施方案,各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创建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工作,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在创建实施中邀省检查评估专家指导。

(三)自查整改阶段(8—10月份)

根据《**省妇幼卫生先进县(市、区)评估验收标准(试行)》、区政府成立专业组织进行2次综合检查,邀市卫生局业务处室进行预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边查边改。

(四)迎查阶段(11月份)

进行资料汇总、归档,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邀请省评估验收专家来检查验收。

妇女工作方案范文4

我受市妇联常委会委托,向执委(扩大)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年主要工作情况

*年,我市各级妇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富强青岛、文明青岛、和谐青岛,充分发挥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围绕建设富强青岛,发挥组织妇女作用,进一步促进了城乡妇女发展

以“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为重点,组织农村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取得实效。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市妇联制定了“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召开了动员大会和现场推进会,编印了《青岛市创建“巾帼示范村”妇女组织规范化工作手册》和“巾帼示范村”创建标准宣传画,举办了2期试点村庄妇代会主任培训班。各级妇联层层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为3万余人次妇女提供了技术信息服务;刻录发放5400张光盘,组织9万余人次妇女参加巾帼致富远程教育培训,提高了农村妇女增收致富的能力;联合农联社为2906名农村妇女提供优惠贷款7924.6万元,新增致富项目866个;建立32个以妇女为主体的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动了“一村一品”创建模式的发展。全市共创建100个市级“巾帼示范村”和295个区(市)级“巾帼示范村”,80%以上的“巾帼示范村”妇女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以“争创巾帼文明岗、优质服务迎奥运”活动为重点,发动女职工建功成才。为提高女职工文明素质和服务水平,深化“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市妇联制定了全国首个《巾帼文明岗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组织开展了岗位服务达标测评和“优质服务月”活动。举办了“喜迎奥运——青岛市巾帼才艺大赛”和优秀作品展览,向参加*青岛国际帆船赛的外国运动员赠送了160多件手工艺作品。举行了喜迎奥运·共创和谐大型文艺展演和“争创巾帼文明岗,优质服务迎奥运”活动经验交流会。各级层层举办“五学一讲”培训班2300余场次,对10万余名女职工进行了学服务标准、学岗位技能、学文明礼仪、学常用外语、学奥运知识、讲普通话的培训,培养了一批练就“一口清”“一手准”等岗位绝活的女职工和争先创优多贡献的岗位。在奥运会倒计时400天之际,全国妇联、第29届奥组委在我市举行了“优质服务迎接奥运、共建共享和谐社会”主题活动现场会。市妇联与旅游、卫生、教育等十大行业联合表彰了95个行业系统青岛市巾帼文明岗,全市有40个岗位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二)围绕建设文明青岛,发挥引导妇女作用,有效提升了妇女儿童的文明素质

不断加强宣传思想工作,进一步坚定了广大妇女的理想信念。广泛开展党的*精神学习宣传活动,举行了各界妇女座谈会、专题报告会和辅导讲座等,用*精神凝聚妇女、鼓舞妇女,激发了妇女的创造活力。开设妇女大讲堂,层层举办专题讲座100余场次,对广大妇女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奥运礼仪知识等宣讲培训。发挥巾帼文明队作用,推广建立巾帼联户制度,进家入户开展妇女思想政治工作。全市建立1862个家事评议会,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妇女,提高了家庭成员的文明素养。大力宣传妇女先进典型,推出了全国十大女杰于淑珉、全国绿色家庭李少恩家庭等全国、省先进,评选表彰了115名青岛市“三八红旗手”、30位“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女状元、10名“妇女姐妹贴心人”和十佳和谐家庭、十佳新市民家庭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展示了新时代女性的风采,激发了广大妇女开拓创新、奋发进取的热情。

广泛开展和谐文明家庭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妇女和家庭成员的文明素质。市妇联与市文明办联合制定下发了《青岛市和谐文明家庭建设三年规划》。以奥运知识进家庭、奥运礼仪进家庭、绿色环保进家庭为内容,开展了“百万家庭牵手奥运”主题活动,牵头举行了全市“走进奥帆基地、感受帆都魅力”启动仪式。各级妇联组织2万多名巾帼文明队员开展了“喜迎奥运,扮靓岛城”集中行动,发动2万多名妇女和家庭成员举行迎奥健身操、环保时装秀、游戏大赛和绘画、剪纸等多种才艺展示,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开展评选优秀家庭角色等活动,倡扬了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文明新风。

大力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进一步增强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效性。制定下发了《青岛市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加强阵地建设,命名了第四批150个社区(村庄)“父母学堂”。开展了家庭教育宣传月活动,举办了“e网平安—爱童净网”家庭教育巡回讲座,层层开展社区家庭教育报告会、讲座1900多场次,向近20万家长普及了家庭教育知识。在青岛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频道开办了广播“父母学堂”,围绕儿童不同成长阶段的特点,邀请专家每周制作播出一次节目,扩大了家庭教育知识的普及覆盖面。编写出版了《优秀母亲教子锦囊》一书,召开了教子有方优秀母亲经验交流会。创新开展小公民议事厅活动。开展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家庭机制等专题调研。全市家庭教育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三)围绕建设和谐青岛,发挥服务妇女作用,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推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促进了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各级以“男女平等参与、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开展了妇女儿童纲要宣传月活动,营造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积极推动重点难点指标的落实,全市女干部配备和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进一步提高,农村妇女进村“两委”比例由41.86%提高到50.6%;婚前医学检查率回升到47.9%,部分区市达到80%以上。不断加强示范管理工作,制定下发了示范单位管理办法和评估细则,对示范单位实行达标评估、动态管理。加强监测统计工作,对“两纲”监测统计指标体系进行了修订,完成了年度监测统计。加强妇儿工委办建设,建立了联络员制度,进一步推动了“两纲”的实施。

切实加强妇女普法宣传工作,提高了妇女的法律维权意识。市妇联制定了妇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成立了巾帼新市民法律帮助志愿团,编写了《青岛市进城务工女性维权手册》,举办了“学法律,迎奥运”青岛市进城务工女性法律知识竞赛。各级妇联以“深化妇女普法教育、促进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开展了妇女维权宣传月和法律知识进社区、进村庄、进公寓、进家庭“四进”宣传活动,举办法律知识讲座8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43100余份,提供咨询750余人次。全市妇女法律知识普及率达到80%。

不断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维护了妇女合法权益。市妇联牵头成立了维护妇女权益工作领导小组,命名了24处“平安家庭”创建示范点和100个家庭纠纷调解站示范点,编印了6700余册《青岛市“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手册》,召开了“平安家庭”优秀工作方案推介会和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层层签订了“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协调成立了全省首个妇女调解指导工作委员会,在妇联系统全面开展婚姻家庭案件委托调解工作,各级参与调解矛盾纠纷4000余件。开展了妇女预防艾滋病和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举行集中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4600余份。发挥“莲姐热线”和窗口作用,受理来信来访和接听热线1735件次,处结率达99.6%,有效维护了妇女合法权益。

积极关注民生,为妇女儿童办好事、解难事。开展了“关注贫困母亲健康与幸福”公益活动,向3000余名贫困母亲捐赠了价值近50万元的生活急需品和2000余份免费查体卡。开展了“关爱女性健康——青岛市万人免费宫颈疾病普查”活动。积极推动妇女就业创业,安置3345名失业妇女就业,帮助5929名农村妇女转移就业,扶持356名妇女实现创业。开展了“共享蓝天”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命名了12个农村留守儿童指导服务站,发动社会各界为留守儿童服务站赠送儿童图书、微机,为266名留守儿童招募了“爱心妈妈”。进一步做好“春蕾计划”工作,将资助范围扩大到高中贫困女生,举行了十佳“春蕾女童”评选表彰活动,发动社会各界捐款177.6万元,资助“春蕾女童”5008人。

(四)围绕增强服务能力,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强了妇联组织自身建设

不断加强妇联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原则,积极推进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大局,推进实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五年规划。开展了村居(社区)妇代会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基层妇女组织进一步巩固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机关、事业单位、高校妇女组织不断发展,工作更加富有成效。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团体会员工作的意见》,密切了与各界妇女的联系。继续发挥妇联常执委、妇女代表的作用,进一步畅通了妇联组织与妇女群众联系的渠道。加强了与澳大利亚、韩国、日本、港澳等国内外妇女的交流,扩大了妇联组织的影响力。

不断加强妇联干部能力建设。认真落实妇联干部教育培训“十一五”规划,在市委党校举办了第六期女干部培训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妇联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了妇联干部的综合素质。深入开展“实践贴心娘家服务品牌、争做妇女姐妹贴心人”活动,召开了“妇女姐妹贴心人”表彰暨事迹报告会,增强了妇联干部的服务意识。加强调查研究,形成了一批调研成果。广大妇联干部重视理论学习,注重理性思考,加强实践锻炼,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年来,各级妇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妇女,艰苦奋斗,努力拼搏,实现了各项工作的新跨越;市直(驻青)机关、事业单位和高校妇委会,以提高女性素质、塑造女性良好形象为重点,努力为妇女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取得了明显成效;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积极开展提合理化建议、争先创优等岗位建功活动,推行签订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维护了女职工权益;妇女人才促进会、女企业经营管理者协会、妇女问题研究会、家庭教育研究会等团体会员,积极开展联谊交流、调查研究等活动,为所联系的妇女群体排忧解难,动员组织她们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建功立业;各派和工商联妇委会,注重联系妇女,热心公益,积极支持我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各位执委和同志们在各自的岗位上辛勤工作,为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积极贡献。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妇联常委会向同志们和全市广大妇女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取得了很大成绩。市妇联荣获全国“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先进妇联组织等13项省级以上荣誉称号,10余次在全国、省有关会议上做经验介绍,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妇女报等媒体多次刊发我市妇女儿童工作经验。但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党委政府的要求和妇女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对妇女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前瞻性研究需要进一步加强,推动解决妇女儿童发展重点难点问题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妇联组织的工作机制和方式需要进一步创新,工作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年主要工作任务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作出的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也是北京奥运会和青岛奥帆赛的举办年,做好今年的妇女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市妇女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面向基层、服务妇女,认真履行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责,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妇女工作新局面。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以*精神统领妇女工作

党的*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党的*提出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为妇女事业和妇女工作带来了新机遇,开辟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对做好新形势下的妇女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妇联要把深入学习贯彻*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组织妇联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把握党的*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工作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利用妇女大讲堂,通过举办专题报告、讲座等形式,面向妇女广泛宣传党的*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加大妇女先进典型的选树宣传力度,进一步激发妇女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巾帼文明队”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妇女为实现*提出的宏伟目标贡献力量。

要坚持以*精神统领妇女工作,把*精神贯穿到妇女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妇女工作的各方面。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自觉地把妇女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进。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妇女,更加自觉地把竭诚为妇女群众服务,作为妇女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把广大妇女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强化创新意识,营造创新氛围,推进创新实践,在创新中实现妇女工作的新突破、新发展。

(二)统筹城乡妇女发展工作,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统筹协调,继续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建功立业。

推动农村妇女在参与新农村建设中实现新发展。以“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为重点,继续深化“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广泛发动农村妇女参加各类技术技能培训,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女农民。积极开展“三扶持、两带动”活动:加强“巾帼致富上网室”建设,利用巾帼远程教育网络,为农村妇女提供技术信息扶持;开展巾帼致富手拉手项目征集活动,组织女经纪人外出进行商贸洽谈,为农村妇女提供致富项目扶持;加大实施信贷助推妇女创业行动的力度,为农村妇女提供小额信贷扶持;积极培育发展“妇代会+协会+妇女”“女能人+协会+妇女”等形式的经济合作组织,带动妇女共同致富;培养选树100名致富女能人,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市妇联将再发展100个青岛市“巾帼示范村”,争取每个镇(街)至少有1个市级“巾帼示范村”。组织召开青岛市“双学双比”竞赛活动20周年成果展示暨表彰大会和“巾帼示范村”创建现场推进会,切实提高创建活动水平。

发动女职工在迎奥运中建功立业。以青岛市承办奥帆赛为契机,以提升女职工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为目标,继续深化“争创巾帼文明岗、优质服务迎奥运”活动。一是服务奥运,开展巾帼文明岗优质服务日(月)活动。将2至7月每月的8日定为优质服务日,将8月份定为优质服务月,每个月突出一个主题,组织巾帼文明岗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二是建功奥运,开展巾帼文明岗苦练绝活、岗位建功活动。在巾帼文明岗中层层开展岗位技能绝活竞赛、展示活动,发动女职工立足岗位为奥运做贡献。三是情系奥运,开展巾帼手工艺作品征集、赠送活动。向全市妇女征集富有中国特色和青岛特色的优秀手工艺作品,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的展示,向参加奥帆赛的外国运动员赠送手工艺作品,表达青岛妇女的深情厚谊和良好祝愿。四是决战奥运,举行全市妇女迎奥运誓师动员暨巾帼风采展示大会,进一步激发广大妇女参与优质服务迎奥运的热情和积极性。五是共享奥运,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全面总结开展“争创巾帼文明岗、优质服务迎奥运”主题活动的工作成果,推动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长效发展。

统筹推进城乡妇女就业创业。认真落实*关于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咨询指导、岗位推介、项目开发、资金扶持服务体系,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开展“送政策、送项目、送岗位进社区”活动,举办“庆三八”妇女就业专场洽谈会,探索妇女手工编织项目,帮助妇女就业创业。积极发挥妇女创办小企业辅导中心、爱心大姐服务社、女子就业市场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妇女就业创业工作水平。

(三)深化和谐文明家庭创建与家庭教育工作,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新贡献

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提高妇女儿童文明素质为目标,继续深化和谐文明家庭创建与家庭教育工作,努力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

深入开展和谐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要把推动家庭和谐文明作为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切入点,以提高妇女和家庭成员文明素质为目标,全面落实《青岛市和谐文明家庭建设三年规划》。举办“和谐家庭大讲堂”,成立宣讲团,广泛宣讲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家庭文明礼仪、法律健康知识,积极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营造和谐氛围。大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文明新风、生态文明、廉洁文化进家庭活动,努力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互爱互助、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组织开展“百万家庭牵手奥运促和谐”知识竞赛和健身展示比赛,举办迎奥运促和谐家庭情景剧展演,全面展示全市家庭迎奥运、促和谐、做贡献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加强巾帼文明队建设,继续推广巾帼文明队联户制度,团结凝聚妇女积极参与和谐文明建设,推动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广泛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把家庭教育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重要途径,充分发挥社区(村庄)和广播“父母学堂”阵地作用,针对不同层次家长的需求,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报告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知识普及活动,进一步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加强家庭教育理论研究与成果推广工作,重点开展流动人口子女家庭教育状况调查研究,发挥流动人口子女指导服务站的作用,积极做好流动人口子女家庭教育工作。在部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家庭教育工作试点,拓展家庭教育工作领域。加强“父母学堂”规范化建设,选树12个示范社区(村庄)“父母学堂”,开展合格父母证书试点工作。开展《青岛市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中期监测评估工作,表彰家庭教育工作先进。开展第三届“教子有方——十大优秀母亲”评选表彰活动,举办“我的教子故事”征文和优秀母亲事迹报告会,宣传优秀母亲的成功教子经验,引导家长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主动参与家庭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科学教子水平,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四)加大推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维权工作力度,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贡献

要发挥妇联组织作用,推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继续加大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推动实施力度。积极开展“两纲”宣传月活动,通过媒体宣传、专题讲座、新闻等形式,宣传和倡导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良好风尚,进一步优化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全面落实《青岛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单位管理办法》,建设一批能够体现青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水平、有辐射带动作用的“两纲”示范点和示范单位。以关注妇女儿童的民生问题为重点,推动落实为妇女儿童办的10件实事。积极做好“两纲”阶段监测评估工作,加大对重点难点指标的监测、督导与推进工作力度。召开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总结部署我市实施“两纲”工作,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

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以“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为重点,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加强源头维权,推动将《青岛市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制定纳入*年立法调研项目;积极关注和参与涉及妇女儿童利益的法规政策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等工作。加强普法宣传,全面实施妇女“五五”普法规划,重点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村妇女的法律宣传教育。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发挥“家庭纠纷调解站”和妇联特邀陪审员作用,召开家庭纠纷调解站工作观摩会,选树十大妇联调解员。继续深化反家庭暴力工作和预防艾滋病、禁毒知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和完善妇联工作,打造“莲姐热线”维权服务品牌。推进社会化维权工作,开展第三届十佳女法官、女检察官、女警官、女律师等评选活动,召开青岛市妇女维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积极关注困难妇女儿童群体,开展为贫困妇女送温暖活动,深入实施“春蕾计划”,把流动人口子女纳入救助范围,扎扎实实地为妇女儿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五)进一步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妇女工作水平

要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为引领妇女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扎实推进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有效机制,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布局中进一步健全组织网络,发挥优势,激发活力,促进工作开展。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推进实施基层妇女,组织建设五年规划。推广“妇代会+协会”和“楼宇妇代会”建设经验,努力扩大妇女组织的社会覆盖面。实施“基层妇女组织工作规范”工程,加强基层妇女组织规范化建设。发挥妇联常执委、妇女代表作用,积极拓展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渠道。加强同团体会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高校妇委会,以及各类妇女社团的联系与指导,不断扩大妇女工作覆盖面,增强妇联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妇女工作方案范文5

(一)疾病监测

1、拟于第2-3季度,在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福建等省(直辖市),开展农民工传染病防控工作调研。主要内容包括:了解大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尤其是农民工传染病发病、死亡基本情况及其相关影响因素;通过问卷、走访、座谈会等形式调查当地农民工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现场调查处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了解各地在加强外来人口尤其是农民工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做法和成功经验。

2、第3-4季度,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目前传染病疫情监测与防治工作规范;对于需要政府其他部门协同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措施建议,报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防治艾滋病。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农民工流动性比较强,医疗卫生机构对他们的健康教育、疾病监测、治疗随访等工作存在一定难度,各地也因为经费原因,未将农民工的宣教、检测,尤其是免费治疗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鉴于上述问题的复杂性,我们计划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商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和农业部等有关部门,制订在农民工中落实艾滋病免费治疗具体措施,计划初步安排如下:

1、3-5月份,赴北京、天津、上海、东南沿海大城市及内地部分人口密集省会城市开展调研,调查各地农民工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当前各地存在的实际问题。

2、6月份组织专家在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出相关措施,以文件形式下发,要求各地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措施、加强宣传、保障经费,将农民工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的日常工作,真正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

3、结合农民工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在农民工集中的建筑、采掘、服务等行业、企业及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场所举办宣传活动,促进广大农民工掌握艾滋病防治知识,了解国家免费治疗政策,提高农民工主动接受宣传、检测及治疗的积极性。到2006年底,使农民工集中地区(场所)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60%以上,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65%以上。

(三)防治结核病

1、5-7月,组织专家到京、津、沪等沿海省份调研。

2、8月制定全国农民工结核病控制框架和技术指南。

3、10-12月,建立省际间的协作机制,实现农民工结核病人基本情况、治疗管理情况等相关资料的共享。

(四)防治血吸虫病

1、第二季度商财政部及各省有关部门,下发农民工血吸虫病人免费治疗文件,要求各地加强领导、落实经费,将农民工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日常工作,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

2、下半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各地农民工血吸虫病人免费治疗情况。

(五)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免疫

1、4月25日儿童预防接种日前后,开展以“同样的权利,同样的健康-关注流动儿童预防接种”,通过宣传活动,设立临时接种点,为流动儿童提供预防接种服务,落实流动儿童享有与常住儿童同等的预防接种服务政策,免费为流动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2、6-9月,在北京、杭州等大城市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的调研。

3、全国省会城市及各城市常年在流动人口集中地方设立接种点,为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和证,开展接种工作。

4、9-12月,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在托幼机构和学校实施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为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开展补证、补种工作。

5、6-12月,全国各地和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活动。

6、12月,在全国城市地区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脊髓灰质炎疫苗的强化免疫工作;3-6月,当有麻疹、流脑等疾病暴发流行时,在农民工聚集地开展晨检工作和疫苗应急接种活动。

二、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

(一)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重点监督检查。根据2006年我部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检查范围:对煤炭、化工、冶金、制药、建材、电子、轻工(家具制造、制鞋、皮革加工)等职业病多发行业的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以上行业的中小企业农民工人群健康监护情况。工作安排:

1、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职业病危害情况确定3-4个行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培训,及时汇总、分析本地区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必要的督导和抽查;

2、对用人单位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情况的检查,由市(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查阅档案、填写调查表、询问劳动者等方式完成;

3、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于2006年10月30日前,将本辖区监督检查工作的书面总结、汇总表及典型案例材料上报卫生部。

(二)组织调研,制定农民工健康监护方案。卫生部正在组织制定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状况调研方案,结合“职业病防治万家企业行活动”,以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为切入点,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分地区、分行业、抓重点,掌握用人单位实施保护农民工职业健康的情况,进一步摸清我国农民工职业卫生现状、存在的问题。根据调研的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方案,计划2006发农民工健康监护工作方案,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健康权益。共2页,当前第1页1

(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结合我国与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开展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项目,以保障农民工健康权益为重点,开展以提高农民工职业卫生服务水平为目的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2006年4月启动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职业病防治监测网,保障农民工得到有效的、最低限度并能够负担得起的职业卫生服务。

(四)深入开展针对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宣传培训。在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及公共场所举办宣传活动,重点针对农民工人群进行宣传、咨询活动,增强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增加农民工对职业危害的了解及防护知识。针对中小规模企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现状,卫生部已制定计划,从第二季度开始,分四期开展相关培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组织对中小企业用人单位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职

业病危害控制技术培训和指导;加大对用人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职业卫生标准宣传工作,指导用人单位正确理解和执行职业卫生标准。

(五)加强农民工职业卫生监督管理。

1、明确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强化属地管理,组织开展卫生监督人员全员培训,充实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

2、各级卫生部门会同安全生产、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加强农民工职业病监督管理,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乡镇企业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

3、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社会举报等监督方式,及时发现和处理严重危害农民工健康的案件,严厉惩处严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违法行为。

三、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

(一)积极做好农民工的工伤鉴定和医疗救治工作。

1、积极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2、要求地、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积极部门组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并推荐符合要求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农民工在因公受伤时,按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要求医疗机构按照当地政府惠民政策的要求,积极落实惠民政策,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4、要求医疗机构按规定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简化手续,优化流程,方便农民工就医,为农民工提供优质、便捷、价格适宜的医疗服务。

(二)积极配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做好进城农民工的大病医疗保障工作。

四、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民工食品卫生安全

(一)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建筑工地食堂卫生许可证发放的审核和发证后监督工作。与有关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共同做好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工作。

(二)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农民工聚集地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管,严格食品卫生许可发证发放,并强化事后监督。同时结合餐饮业专项整治工作,以餐饮具消毒情况为重点,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定,重点检查农民工聚集地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情况。

(三)2006年8月我部将组织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督察,建筑工地食堂和农民工聚集地的餐饮单位将作为食品卫生督察工作重点之一,通过督察,加强各地建筑工地食堂监管,同时清理、整顿农民工聚集地不合格餐饮单位。

五、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农民工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

(一)开展输出地农民工健康教育。结合输出地劳动力转移阳光培训工程,以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网络,开展输出地省区市的农民工健康教育。运用“行动”多部门合作优势,普及基本卫生知识与法规,了解意外伤害知识,掌握急救基本技能等,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拟于第三季度完成适宜教材开发与课件。在劳动力转移重点省区开展试点与评估。

(二)开展交通工具及公共场所农民工健康教育。在春节返乡及麦收季节等农民工流动比较集中的时期,在铁路、公路等港站及交通工具上开展健康教育工作。重点以预防艾滋、结核、乙肝等重点传染病及吸烟有害健康等基本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