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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养结合的看法范文1
一、 不合理用药的主要表现
1.1 盲目用药
由于医生缺乏中医基础知识,用药过程中,寒、热、虚、实基本病证分辨不清,而导致盲目用药,违反了“辨证论治”的原则。多见于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受药商、药厂宣传的影响,在科里形成的习惯性用药,几乎每个患者都用同一种药。如脉络宁注射液,因介绍本品有扩张血管、改善微循环、增加血流量及抗凝血、溶血栓的作用而用来治疗动脉硬化,脑血栓后遗症,血栓闭塞性脉管炎等,这无可非议,但必须辨病与辨证相结合。该药性偏凉,有清热养阴作用,对无热、无阴虚的患者虽有血淤也不宜应用。尤其是血栓闭塞性脉管炎属阳虚寒凝者用后反而加重病情。又如参脉针剂能强心升压,改善冠脉流量,减少心肌耗氧量,用于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心力衰竭等。但在应用时,宜根据患者的体质酌情选用。偏热体质用后会出现牙痛、咽痛等内火症状;二是医生对某些药物的功效一知半解,生搬硬套。一般认为大活络丹祛风湿,六味地黄丸补肾。殊不知大活络丹辛香走窜,药性温燥,对红肿热痛的急性期关节炎不宜用;六味地黄丸补肾阴,肾阳虚或兼实证不宜用。临床上往往可见到舌红苔黄厚燥,脉滑,湿热很重的关节炎患者,医生还用大活络丹;舌淡苔白厚腻者用六味地黄丸。这都是原则性错误,应引起重视。1.2 久用不止
会诊过程中,常发现有些中成药,从入院一直用到出院。对体虚无明显兼证,需要用补益药的患者,可以较长时间服药。而对虚实夹杂的病症,应本着“急者治标,缓者治本”的原则酌情用药。如脾胃虚弱所致的胃胀、胃痛,可暂用六味安消胶囊、保和丸之类行气消导治其标,症状缓解后,改用健脾益气的香砂养胃丸治其本。还有老年习惯性便秘,临床经常用番泻叶冲剂。老年便秘多为气血亏虚,大肠津液不足所致,宜缓补兼用润肠通便之品。即便用番泻叶这类攻下性烈之品,也只是在紧急情况下临时运用,不可久用。有一典型病例:某患者,66岁,男性,患“陈旧性心肌梗塞并心力衰竭”。入院时,服用冠心苏和丸1个月,出院后又按医嘱服用近半年。接诊时,患者一派心气不足的表现。冠心苏和丸用于胸痹疼痛,久用则耗气伤正。何况是一老年患者,又有心力衰竭,更要谨慎用药。
1.3 多药合用
在临床科室中,特别是内科系统,个别医生常同时将多种中药制剂联合运用。如丹参滴丸、地奥心血康胶囊、银杏片等功效相近的药物重复运用。有的甚至将药性相反,相互拮抗的药物混合使用,往往影响疗效。
二、 西医应用中药
西医应用中药的时候我们学习中医思维和技巧。首先是当医学生时,已有简要的中医课程,执业后还有许多形式的“西学中”的培训学习,只要感兴趣和主动学习,向中医老师求教和实践的机会有的是。西医学习中医,首先要拼弃向不科学倒退的思想。其实,能治病就是科学。至于科学依据,有的已揭示,有的尚待揭示;其次,还要拼弃西医搞中医难出成果的看法。作为临床医生,更快更好地治好我们遇到的疾患,就是成绩,至于出科研成果,西医使用中药,或许更容易出成果。我在学医和进修的老师中,就有不少有高深医学水平的西医专家,他们在临床用药时根据需要,中西并重,中西药选用,使其在医疗实践中如虎添翼。如南方医科大学教授,附属珠江医院神经内科专家,解放学中将级军医、中央首长保健医师田时雨,如中华医学会广东皮肤学会会长,中山医学院皮肤科教授,中山二院皮肤科主任曾凡钦虽本科毕业后又留学外国,掌握着本专业的高尖理论和技术,仍在诊疗中应用以前学过中药知识,按病情需要开中药处方,在他的治疗“红斑性狼疱”书着中,也专列了中药疗法。他们的成就也证明了中西医结合和并重的科学性。
三、 利用优势,研发创新
西医生研究中医,使用中药,开展中西结合的优势在于:(1)我们掌握了现代医学的基础顾理论和研究方法,而过去写出中医经典的前辈名家当时没有掌握到;(2)我们中国的西医有这个环境开展中西结合,而外国的医生办不到。这两方面的优势就可以取得比前人和当代外国人都得不到的成果。此外,他还根据临床疗效,拟定了几十个药对。他对中西医结合的看法,也颇为客观:“中西医只有相互佐证和补充,才能提高疗效。”祝老的这句话,其实也鼓励西医参与到中西结合的实践中去。
四、 建议与对策
对医养结合的看法范文2
论文关键词:农村;农民;社会保障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也进行了重大变革,逐步改变了原来城市居民由企业保障、农村居民由集体保障的格局。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目标就是努力形成适合我国生产力水平、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管理和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但是,我们也要看到,这一场正在进行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对于农村的广大成员来说,仍然未能彻底改变其所处的无保障或低保障的状态。如果这个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将形成巨大的社会隐患。下面,就加强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谈几点粗浅看法:
一、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现实意义
(一)是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维护农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客观需要
生存权是人权的基本内容,它是作为社会个体的人生存所必不可少的权利,是基于人类生存本能而自然产生的。农民作为社会主要劳动者,应享有与城市居民一样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这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但是,目前我国事实存在的城乡社会保障“二元制”的结构,使农民的生活处在风险较高的状态之中,占总人口70%左右的农民社会保障费支出仅占全国社会保障费总支出的1l%,而占总人口30%的城镇居民支出却占全国社会保障费的87%,这对农民是不公平的,是对农民权利的一种剥夺,同时也与我国当前大力倡导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精神相违背。
(二)是加快城镇化进程、缓解农村人地关系紧张状况的必要措施
人地关系高度紧张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矛盾。当前农村约有3.5亿剩余劳动力,其中有1.2亿常年外出打工,剩下的2.3亿则滞留在土地上。尽管国家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做了很多努力,但我国城镇化进展却依然缓慢。这其中除了户籍制度没有完全放开外,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民没有社会保障,以他们微薄的工资根本承担不起在城市生活的社会成本,等他们残了、病了、老了,还是要回到农村。这样就导致了两种矛盾:一是农民工虽然进了城,但他们赚了钱也不在城里消费,都带回家养家、盖房,对城市经济带动不大;另一个就是尽管种田已经无利可图,但他们宁愿选择抛荒也不愿放弃土地承包权,因为土地是他们最后的依靠。这种情况对当前一再倡导的农业要实现规模经营是一个极大的障碍。
(三)是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物质基础
长期以来,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计划生育政策难在农村落实并不是因为农民文化水平低、觉悟低,而是因为农民没有社会保障,“养儿防老”是他们的一种现实选择。当前我国农民的养老、医疗问题除了靠自己的积蓄解决一部分外,更多的都是靠子女保障,子女越多,日后的保障系数就越高如果赋予农民切实的养老医疗保障,农民是不愿意多生养子女的。因此,要顺利落实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当务之急就是要尽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四)是扩大内需、推动经济良性发展的重要举措
当前我国农村的储蓄率居高不下,但农村消费水平不高,农民有钱也不敢花的原因是农村缺乏一个令广大农民放心消费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民担心的是一旦他们失去劳动能力,养老和医疗问题就得不到保障,所以农民要“积谷防饥”,为未来打算。这样就失去了农民这个庞大的消费群体,扩大内需的政策很难收到显著效果,国家经济发展也缺乏持久的拉动力。目前,世界金融危机仍不见底,对我国的经济影响依然存在,中央适时提出了扩内需、保增长的战略思想,而扩大国内需求,最大潜力在农村。因此尽快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广大农民的后顾之忧,促进农村消费,是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农村社会保障中存在的问题
(一)保障资金严重不足
农村保障包括资金保障和服务保障两大系统,而资金保障在两大系统中具有关键的作用。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保障资金不足。其原因有二:一是国家财政的投入与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状况不适应。国家对农村民政社会保障的投入,核定的社会救济费,其保障能力只有原来的一半甚至三分之一。二是烈军属优待、五保供养采取农村负担的方式,单纯实行农民负担,难以提高优抚和五保供养标准。
(二)保障覆盖面窄
一种情况是农村民政对象应保未保的现象普遍存在。据统计,全国农村有300多万“三无”孤老残幼人员,应保未保的有l5万人,约占总数的5%。另一种情况是在农村城镇化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过程中,一部分农民处于社会保障的真空地带。大量失去土地的农民离土不离乡,原农村社区内的保障已很难起到保障的作用,而在目前城乡分割的劳动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下,他们无法取得与城市居民一样的保障权利。
(三)保障体系不健全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的主要表现有四个方面:一是目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仍然很低,二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问题尚待解决,三是一些地方因合作医疗解体而使早已被消灭或控制的地方病、传染病再度发生甚至流行,四是农村社会保障机构的组织和制度效率低下。从当前的情况看,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要求和愿望就是实现“生有所靠、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然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从各方面看都无法满足农民的需要,这严重制约了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发展。
(四)农民的失业风险正在产生并加剧
农民失业风险的产生与加剧,成因有三:一是耕地少,大部分农业劳动力的大部分时间处于闲置状态,并难以向非农部门转移;二是由于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等,土地收益难以维持基本生活;三是完全脱离土地的农民和家庭增多。事实表明,农民所特有的土地保障功能正在弱化,这乃是农民失业风险产生与加剧的根源所在。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议与对策
(一)多渠道筹措农村社会保障资金
解决资金不足,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机制。一是要求国家投入资金,包括救灾、特困户生活救济和优抚补助;二是为了弥补国家投入的不足必须开辟新的税源,征收社会保障税;三是要建立个人帐户,不论集体补助多少或有无补助连同个人缴费全部记在个人名下;四是要鼓励农民积极参加各种商业保险,如商业性养老保险;五是要通过有关政策和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强化农村集体对保障资金的投入;六是要采取政府积极引导和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推行强制性养老保险和养老储蓄。
(二)着力抓好社会互助活动
中华民族具有扶贫济困的光荣传统。虽然我国农村几经变革,但这种传统的互助行为一直延续下来,并有所增强,传统社区互助活动为农村社区保障实施提供了可接受的社会基础。在抓好社会互助活动上,一是要大力宣传社会互助的意义及好人好事,并采取激励手段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率;二是要拓宽社会互助的领域,要注重对社会互助活动的引导,使募集到现金、衣、被的管理和发放落到实处,确保社会互助的效能得到充分发挥;三是要坚持生活救济与生产扶持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建立“救灾扶贫基金”、“村民互助储金会”等基层群众性基金组织,从资金及技术、信息上扶持社保对象,兴办经济实体或其它生产项目,增强自我保障能力。
(三)建立健全三项制度
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需要建设的具体制度很多,但就目前而言,广大农民的基本要求与愿望是实现“生有所靠、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因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养老保险和农村医疗保险三项制度建设是重点。第一,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收入难以维持最基本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而建立的社会救济制度,完善该制度,一是要科学确定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二是正确界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第二,建立健全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目前我国农村的医疗保险大致有合作医疗、统筹解决住院费、预防保健合同等多种形式,其中合作医疗是最为普遍的形式。实践表明,农村合作医疗是广大农民通过互助救济,共同抵御疾病风险的好办法。在这方面,一是要正确选择合作医疗的形式及内容,二是要合理补偿医疗费用。第三,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越来越高,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曰益突出和紧迫。在这方面,一是要正确规定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和缴纳方式,二是要切实做好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及保值增值工作。
(四)土地政策必须具备兼顾公平与效率的灵活性
我国农村联产承包变革普遍坚持了土地福利性均分的原则,把土地作为保障农民基本生活需要的主要手段。执行好土地政策,一是必须坚持农村家庭经营制度,这是保持农村土地分配福利性质的需要;二是要严禁违法征地行为,严格控制征地规模,为农民留足可以生存的土地:三是停止“四荒地”拍卖,由政府征用农村社区中集中连片的“四荒地”用于生态环境恶劣地区“整体搬迁”的移民开发,将稀缺的土地资源用来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手段,避免土地分配的两极分化。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强化农民特有的土地保障功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农民的失业风险。
(五)大力加强社会保障立法工作
对医养结合的看法范文3
关键词:品行障碍 护理
Doi:10.3969/j.issn.1671-8801.2013.01.122
【中图分类号】R4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2)01-0135-02
品行障碍(conduct disorder,CD)是指18岁以下儿童、少年反复持久出现的违反与其年龄相应的社会道德规范行为准则或规则,侵犯他人或公众利益的行为障碍。包括广泛的行为表现,泛指经常的说谎、偷窃、逃学、离家出走、打架斗殴及婚前性行为等[1]。CD是儿童常见的精神障碍之一,目前国内外尚缺乏有效的药物治疗,品行问题儿童与青少年的高发生率,以及对于受害者所造成的伤害,都使理解和帮助这些儿童成为迫切的需要[2]。2011年12月至2012年4月,本院精神卫生科病房收治2例品行障碍患者,经左洛复治疗及护理后好转出院,现将护理报告如下。
1 病例简介
病例1:女,15岁,未婚,学生,因“反复情绪不佳1年余,旷课,行为不端9月”于2012年4月26日入院,患者自幼因父母关系不佳,各自生意繁忙很少关注其生活,缺乏父母关爱,对父母关系不和心怀不满。患者1年前因父亲出国失去联系,怀疑父亲不要她,出现情绪欠佳,心烦,易激惹,曾有消极念头,但无消极行动。9月前,患者与网友见面并外宿一夜(近来患者对母亲说出当时被网友强迫发生关系),此后患者情绪低落更加明显,但仍喜欢上网。 2月前,父母离异,患者对此更为不满,曾带网友回家过夜,被家人发现,自诉曾与4个网友发生关系,因与网友见面多次与父亲发生争吵,被父亲打骂,20余天前因不满家人管束,与家人吵闹,情绪低落,不言不语,不想吃东西,不想做事。入院后患者对父母及医务人员不理不睬,不与他人交流,不肯配合治疗,易发脾气,喜欢与男病友交往。患者父母为其办理入院手续后擅自离院,对患者不管不顾,多次联系患者父母,均以未买到车票为由不肯来院。多次劝说后患者父母能来院陪护,参与家庭治疗,予相关心理干预后,患者能自诉病情,减少与异往,对父母态度缓和,仅偶尔发脾气,情绪好转后出院。
病例2:女14岁,未婚,学生,因“情绪欠佳、厌学2年,加重2月”于2011年12月19日入院。患者父母在其5岁时离异,从小在爷爷奶奶家长大。自诉自幼比较顽皮,爷爷奶奶经常打骂,和母亲关系不好,和父亲关系尚可,父亲再婚又生一个女儿,自述和继母关系尚可。2年前与同班女班长成为“好朋友、死党”,因影响学习为由班主任及女班长家长阻止两者交往,两人在入学三个月后处于“冷战状态”。之后患者开始觉得学习没有意思,成绩明显下降。3月前因老师在升旗时在全校1000多人前骂她,让她觉得很没面子,尤其在女班长面前丢脸了,于是开始间断逃学。2个月前患者开始觉得对学习及周围事物毫无兴趣,不能集中注意力,不愿意与人交流,每天凌晨1-2点左右入睡,睡眠尚可。1月前患者生日请班里同学聚会,因为后悔没有邀请女班长参加,饮酒后自述清醒状态跳江自杀2次,都立即被同学救起,自述当时没有想死的念头,没有考虑过可能会死,事后也没有觉得害怕,患者自觉情绪欠佳,主动要求治疗。患者入院后烦躁易怒,偷偷喝酒,多次有想打人的冲动。
2 护理
2.1 一般生活护理。保持病房安静、整洁、空气流通,主动接触患者, 热情介绍病室环境, 耐心解释各项规章制度及检查注意事项。尽可能从生活的各个方面照顾患者,2例患者个人生活均能自理。
2.2 安全护理。2例患者均有逃学旷课史,对住院不安心,应严防患者外逃。
2.2.1 严密观察病情变化,经常巡视病房及各活动场所,随时防患者外走。
2.2.2 详细掌握患者的病情,尽量满足患者的合理要求,注意患者的心理变化,经常与患者谈心,鼓励参加工娱治疗及集体活动,改善心境,安心住院。
2.2.3 在患者一览表单作出明显标记,引起工作人员高度重视,每班交班,严加防范。
2.2.4 暂缓患者各项检查,患者病情稳定后在外出活动或检查。外出检查必须有工作人员陪伴,并密切注意其动向。
2.3 用药护理。2例患者均存在抑郁情绪,医嘱予左洛复治疗。病例1患者入院后不肯配合治疗,拒绝服药,予耐心劝说,讲明治疗的目的和方法,将其不合作的行为降到最低限度。在解释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患者暴怒或冲动行为时根据医嘱采取强制性治疗方法。病例2患者能配合治疗。
2.3.1 向2例患者及家属宣教相关药物知识,保证药物治疗的顺利进行。
2.3.2 严格三查七对,服药时由护士送药到胃,看服进口、服完才走,防止患者藏药。
2.3.3 密切观察药物的不良反应,向患者做好相关宣教,及时告知医生,每日准确填写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监测记录单。
2.3.4 告知患者坚持长期服药的重要性。
2.4 心理护理。
2.4.1 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2例患者入院后给予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各项规章制度及检查注意事项。但患者对医务人员有不信任感,觉得医务人员帮助不了她们,在接触过程中常采取回避态度,不愿吐露心声,病例1患者更是不愿理睬工作人员,我们主动接触患者,道理、好话说了一大堆,最终患者还是没听进,仍然对医务人员不理不睬,我们不气馁,从生活上处处关心她们、照顾她们,使患者体验到我们护士真诚的关心,从而取得患者的信任。
2.4.2 家庭干预。2例患者均从小缺乏家庭温暖,病例1患者父母不肯来院照顾患者,多次联系后才来院。患者父母对其缺少关爱,又缺乏相关疾病知道,发现问题后不及时与患者沟通,而是采用简单粗暴的打骂,送至医院时患者身上多处淤青。多次劝说患者父母解释后能配合。病例2患者父亲能主动配合医务人员进行干预治疗。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进行:①向患者父母系统介绍品行障碍的成因、防治方法、治疗要点,以及父母需要配合的注意事项;②向患者及其父母分别了解对方眼中的自己,了解父母既往的养育方式、对患儿存在问题的看法以及曾经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针对患者及其父母关注的问题加以分析,尽量缓和他们的亲子关系;③有针对性地介绍儿童少年时期心身发育特点,鼓励患者父母多关心患者,以民主的心态对待孩子,改变自己的教养方式,努力与孩子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④告知患者父母对患儿的进步予以及时鼓励,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多关注她们的内心世界[3]。
2.4.3 认知干预。取得患者信任,患者愿意诉说自身情况开始每日干预2次,每次20~30min,直至患者出院。首先与患者进行一对一面谈,采取支持性心理护理,积极鼓励患者说出内心体验,认真倾诉患者心声,关心与同情患者的遭遇,并给予安慰与开导;了解患者的家庭生活背景,分析产生不良行为的原因,帮助建立建设性人际关系和支持性治疗环境[4]。根据患者的心理特点进行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和安慰,使其认识到各种不当情绪、行为表现或症状,共同找出其内在的根源并能正确面对,说明个体的看法和态度是怎样影响情绪和行为的,帮助患者发现不良认知;讨论患者当前的主要问题以及引起问题的原因,协助患者找出不良认知与实际情况的差距,督促患者改变自己的看法和态度,使其正确的认知得以强化。第4次干预以再教育为主,帮助患者摆脱错误理念,让其学习并逐渐养成与错误理念进行辩论的方法,并自我强化[5]。
2.4.4 行为干预。采用阳性强化法对患者进行干预。行为干预时,应取得患者家长的配合。具体过程包括: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1h,直至患者出院。确定病例1患者拒绝服药行为,病例2患者乱发脾气行为作为强化靶行为;由患者信赖的护士采用以阳性强化法为主,辅以适宜的消退法相结合的心理手段进行不良行为的强化。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强化方案。发现患者有进步时,及时给予阳性强化的鼓励措施,通过强化(即奖励)而造成某种期望出现的良好行为,并逐步增加期望获得的良好行为的次数。如病例1患者配合治疗则给予物质奖励和(或)精神鼓励,同意患者外出参加动漫节活动;病例2患者一天不发脾气,给予患者一件小礼物。当阳性强化效果不显著时,则辅以消退法,即通过忽视患者的行为促进上述行为的消退[6,7],即患者行为无明显改善时,使用不理睬患者的方法,使她们感到得不到注意而减少负性强化,从而减少不良行为。
3 小结
2例患者智力均属于正常水平,其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主要是不良的家庭环境、学校和社会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2例患者缺乏家庭的温暖,父母的关爱,缺乏亲子之间感情的交流,而且由于父母离异,双亲对孩子缺少监督,甚至无责任心,在家中她们得不到一个同龄孩子所应得到的教育和关心;由于目前的考试和升学制度,学校、家长只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往往以成绩来论成败,而忽视了学生的情商及人格的培养和发展,在学校中同伴的影响、不良的班级环境和恶劣的学校环境,均对品行障碍的形成有重要影响[1,8]。大约40%患有品行障碍的儿童与青少年到成年期发展为严重的心理障碍[9]。青少年品行障碍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并非单纯的医疗问题,如不加以重视,常导致违法规的行为,因此应引起高度关注和重视。精神科医护人员要尽职尽责,针对患者的具体情况耐心细致地给予相应的药物治疗和心理干预,使患者改变认知观念,纠正患者不良行为。2例患者出院后随访至今,均能正常就学,情绪稳定,偶有发脾气,未有逃学旷课等不良行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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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养结合的看法范文4
论文摘要:农民是推进城市化的重要参与者和建设者,为城市化作出了重大栖牲,理应成为城市化的受益者。而客观现实是由于我国的土地征用补偿制度存在很多缺陷,因此大量失地农民并没有从城市化土地流转过程中得到太多的好处,这与农民做出的栖牲性贡献极不相称。对失地农民而言,他们最关心的是养老保障问题。从这一问题入手,阐述了当前失地农民养老保障观,分析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紧迫性,并提出了解决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对策建议。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在城市化过程中,农民土地必然被大量征用,这就导致了一个特殊的社会弱势群体的逐渐形成—失地农民,但政府还没有完善的制度保护土地被征用后农民的合法权益,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权益。失去土地后,农民养老的不确定因素增加,老年风险加剧,但现行的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没有完全把失地农民纳人保障范围,政府也没有建立相关的养老保障制度确保他们老有所养。近年来,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下降的趋势甚至部分失地农民生活处于恶化的边缘,从而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的缺失是引发失地农民问题的核心,因此,如何保障失地农民步人老年后的基本牛活,已经成为政府和社会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图在对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红旗社区失地农民养老观念现状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析现阶段失地农民养老观念变化趋势,为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障体系提出几点建议。
1、研究设计
1.1调查抽样
笔者选取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作为调查点,以年满18周岁的失地农民为调查对象,本次调查通过人户发问卷和个案访谈的形式进行,以问卷调查为主,问卷的具体变量、指标包括:失地农民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教育程度、工作状况、经济收人等);失地农民对养老保障的关注情况(对政策的了解及关注程度、了解的渠道等);养老意愿(养老观念、养老方式、养老资金来源、养老防范措施等)。调查的内容包括:失地农民养老认识及看法;失地农民的养老意愿。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220份,回收有效问卷200份,有效回收率为90.1 %,问卷数据采用专门统计软件SPSS 11.5进行处理。
1.2样本基本特征
从调查样本的基本特征来看,就年龄而言,调查对象中36~55岁年龄段的人数最多,符合农村生产工作的实际;就文化程度而言,调查对象中绝大多数只有小学文化,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失地农民整体文化程度不高;就收人水平而言,失地农民的月均收人集中在5001000元以及10011500元这两个档次上,收人状况相对而言比较低;就家庭规模而言,与传统的多子女大家庭相比,如今的农村家庭多数以核心家庭为主。
2、结果分析
2.1对传统养老方式的态度
家庭养老在国内历来占据重要地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家庭养老在农村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养儿防老”的思想根深蒂固。伴随着改革开放,社会的转型,家庭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家庭养老的功能日益降低,但是“养儿防老”这一传统观念并不受此影响。在被调查者中,80%的个体赞成“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仅20%的个体表示出不赞成这个观点,而这一部分人群中,年轻人占了主流,尤其是未婚的年轻人。被调查者表示,虽然说养老并不一定要依靠子女,子女也并非完全能靠得住,但是这个观点还是对的。
同一个地区失地农民的同质性较强,同质性是影响观念同一化的重要因素。失地农民构成的单一化是影响养老观念同一化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布劳宏观结构理论的接近性假设指出:社会地位接近的人们之间的交往多于地位相距较大的人们之间的交往。在频繁的交往中,各自的观点与想法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同质性越来越强,这也是失地农民之所以成为弱势群体的原因之一,因为他们缺乏一个强有力的利益表达渠道。在调查过程中,多数的被调查者向笔者反映了对养老的担优,渴求政府在这个过程中扮演主导角色。
2.2对养老方式的选择倾向
尽管认同传统的养老观念,但是在今后的生活方式上,64%的个体选择自己生活,仅29%的个体选择与子女一起生活,还有7%的个体选择去养老院等社会养老机构。在访谈过程中,笔者进一步了解了失地农民真实的想法:“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宁愿选择自己生活,也不想与子女一起生活。与子女一起生活双方都不自由,矛盾也会增多,可能还会导致家庭不宁,还不如各自生活比较自在。”居住方式的选择也反映在养老方式的选择上,接近半数(45%)的个体选择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方式.完全依靠家庭养老的仅占19% , 36%的个体选择社会养老。由此可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思想观念也在变化,对于养老方式的选择逐渐多样化,而不仅仅限制在传统的养老方式中养老方式变化的根源是经济因素,经济决定上层建筑,这是一个颠扑不破的道理,放哪都适用。在养老方式选择的影响因素上,经济方面自然而然的占了主导作用。访谈过程中,调查对象也明确表示此方面的顾虑。毕竟多数个体认为养老金的来源是来自自己的储蓄以及最低生活保障金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障金(66% )。
2.3养老费用来源选择
就养老而言,最关键的是养老费用的来源。只有物质生活有保障了,精神生活与其他要求才能得到满足。
2.3.1储蓄养老。对于农民而言,基本上是以个人终身劳动为基础而获得生存权与发展权,并以此获取家庭内部的代际交换的“反哺式”养老,以壮年时的努力为子女置办家业、养育子女、筹备子女婚事等等,作为将来依靠子女养老的交换条件。但是作为失地农民,他们已经失去了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就意味着失去了交换基础,今后的生活更加没有保障。因此,对于他们来说,趁着年轻时努力工作尽可能地存钱以备老年时之需,储蓄是失地农民的首选。
2.3.2参加保险。参加保险主要分为两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保险。从调查情况来看,失地农民对关乎自身今后生活保障的养老保障的态度还是比较积极的,不仅仅寄希望于国家,也希望能通过自身的努力来改变现状,实际上,失地农民对养老保障并没有太高的要求,只要求能够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就满足了,61%的个体认为按照目前的收人水平,己经大体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了。目前失地农民的收人集中在5001500元这一水平,只有38%的个体认为根据目前的收人水平无法满足基本生活的需要,这与实际的收入状况比较符合。
失地农民表示,只要不是一下子拿出巨额款项(每人数万元),按月缴纳的话,如能确保今后的生活需要,几十元到上百元都能接受,表示有此类的保障体系的话,是绝对支持和拥护的。问题在于目前所在的社区根本就没有这项政策。Thompson,L.在《Older and Wiser》一文中指出:国家在保证提供足够养老收人方面的作用已不再受到质疑,因为即便是私有制集资方式的支持者也不得不承认,国家必须为那些没有为年老而储蓄的人们提供像样的安全保障,国家应该充当私营养老计划的协调者(甚至有人争辩说应该是保证者)。同时社会福利思想也已在全球普及,社会福利是被理解为一种关于一个公正社会的理念。因此,国家和政府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主体责任,不是一种慈善事业,而是一项义务。
针对失地农民的征地补偿,一些商业保险机构开始大力挖掘农村商场,在农村大力宣传和推广商业保险,商业保险逐渐向农村蔓延渗透。它针对的对象主要是那些不满足于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且经济条件较好的失地农民,属于自愿性质。调查发现,有能力的失地农民对购买商业保险(养老保险与人寿保险)表现出了很大的兴趣.有相当一部分的失地农民已经购买商业保险。这表明失地农民对商业保险的认可度和接受度较高,现代生活方式已经普及到农村。
2.3.3理财投资。相对储蓄的死守利息的做法,投资理财是较佳选择,且收益也较好,以后养老也比较有保障。在调查中发现,经济条件较好且头脑较活络的一部分失地农民选择了投资理财或投资其他行业的道路,为将来的养老做好充分的准备。但是对于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且社会资源拥有量也稀少的失地农民而言,这条路并不适合。
3、结论与讨论
3.1基本结论
第一,在影响失地农民养老保障意愿的各种因素中,失地农民的基本构成情况是从内部起作用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以及经济条件是失地农民对养老保障方式选择的前提条件。而相对来说,所处社区的整体环境是从外部发挥作用的,是影响失地农民养老保障意愿的客观物质因素。
第二,对传统“养儿防老”观念认可程度的高低影响个体今后的生活方式和养老方式,随着认可度的降低,愿意自己生活的比例就越高,而完全依靠家庭养老的意愿则下降。
第三,对子女养老普遍的低预期。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非正规的以家庭为基础的养老保障方式逐渐趋于衰落。现在的“家庭养老”已经不同于往日的“家庭养老”。人们对于子女养老的意识越来越淡化,普遍表示不会依靠子女养老。
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人们的家庭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传统的孝道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现代人越来越注重自己的隐私权,更趋向于独立居住,老年人在家庭中的地位一落千丈这些因素导致了失地农民对子女养老的低预期。
第四,缺乏养老意识和风险意识。从访谈中可以看出,人们普遍缺乏养老意识,对我国现阶段实行的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知之甚少。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严重冲击没有明确认识。对社会养老保险抱有希望的同时缺乏信心。通过访谈,可以很明确地感受到,希望社会养老机构负责,但对社会养老保险机构的承诺多持忧虑态度,缺乏足够的信心。
3.2讨论
我国传统的养老模式是家庭养老,在农村,土地是家庭养老的经济支撑,失去了土地也就失去了最后的保护屏障,在一定程度上割断了失地农民心理上与土地的关联;另外,上世纪80年代以来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导致农村家庭子女数骤减,加大了目前中青年农民赡养老人的负担,家庭养老面临困境,失地农民则是完全失去了家庭养老的经济来源,使得失地农民在心理上也不愿过多的依赖子女,加大子女负担,因此寻求社会化的养老途径成为失地农民的养老选择。
农民观念上的转变以及实际上的需求有利于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的进一步推广与建立,把尽快把失地农民纳人到合适的社会保障体系中是政府的责任。由政府主导的城市化进程,损害了土地被征用主体的利益,在土地被征用农民养老保障体系建立的过程中,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各相关部门大力配合,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保障体系,真正保证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而不是目前这样的主体责任缺失的状态。
4、对策
第一,发挥政府在失地农民养老保障中的主导作用。政府是社会公共权力的主体,能够对社会公共资源作出权威性分配,对社会公共事务作出权威性决定。由于政府掌握大量的政治和非政治资源,因而政府的参与及其成效就常常成为影响社会事物发展的关键因素,政府的有效参与对失地农民养老具有关键性意义。首先,政府的主导作用应体现在它所承担的政策责任上,逐渐改变对广大农村居民的歧视性政策。其次,政府的主导作用还应通过它的财政分配表现出来。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通过优惠的财政收人和支出政策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着力提高农民收人,也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为实现农村老年人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基本养老保障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经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