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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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风险普查

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范文1

一、主要地质灾害类型及分布

我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裂缝等,主要分布在西部山区。

二、地质灾害总体概况

我县地质灾害分布广、类型全、危害大,目前共查出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57处,其中滑坡4处、泥石流28处、崩塌17处、地面塌陷7处、地裂缝1处。涉及11个乡镇、40个村庄,威胁人口约2200人、财产11409.6万元。确定5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

三、重点防范期、防治重点及监测预警

(一)重要防治时段。根据统计分析,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汛期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期,我县降水集中在6-8月,也是地质灾害多发期和重点防范期。其中7月下旬至8月上旬是地质灾害防范的重中之重,要做好局地强降雨诱发的地质灾害的防御工作。

(二)防治重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防治理念,把城镇、村庄、学校、集市、旅游景点等人员聚集区,重要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和重点工程建设活动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等区域,作为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区域和部位。

(三)预报预警。在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和排查的基础上,利用已建立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平台进行联合会商,通过电视、电话、传真、网络、手机短信等手段向社会及时三级(黄色)以上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

四、重点防治工作

(一)全面落实群测群防。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将监测、预防责任和任务逐点落实到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建立群测群防监测网络。要将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纳入群测群防体系,逐点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牌、制定防灾方案,逐点落实防灾责任单位、防灾责任人和群测群防监测员,并向所有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单位和群众发放防灾责任卡和防灾明白卡,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全覆盖。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加强对群测群防员的防灾知识和避灾技能培训,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切实发挥群测群防队伍在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建立群测群防员管理台账,确保人员变动后及时更新、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二)认真编制年度防治方案。要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排查结果,认真编制本行政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进一步明确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情况以及防治任务、防治重点、防治责任、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责任人,该方案县政府实施。

(三)切实加强预警预报。6月1日起,要全面启动年度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工作,特别要全力做好极端气象条件下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工作。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成功预报的经验,在预警预报的精准度上下功夫,努力提高短时强降水诱发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水平。要进一步拓宽预警预报信息渠道,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电话、手机短信等多种途径及时将预警预报信息告知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受威胁群众,做到提前预警、及早预报,科学指导各地开展防灾工作。

(四)积极开展巡查监测。要对辖区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特别要高度重视强降雨过后滑坡、崩塌等滞后性地质灾害隐患复查工作。对新发现的隐患点,及时制定防灾预案并纳入群测群防体系。对重大隐患点派专人盯守,密切监测隐患点的动态变化情况,确保及时发现,果断避让。

(五)大力组织避险演练。在“实用、管用”上下功夫,重点抓好受威胁群众简易、小型避险演练。强化群众避灾意识、熟悉避灾信号、掌握避灾路线和应急避难场所,确保遇险时能够有序快速撤离。

(六)配合做好应急处置。遇到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除按要求做好灾情险情速报外,要迅速组织工作人员和专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地方政府及时划定危险区,设立明显标志,向社会公告。紧急情况下,要协助地方政府快速有序地组织受威胁群众临灾避险。一旦地质灾害发生,要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协助地方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

(七)突出抓好重点防御。要把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区域和部位作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重点,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教育、住建、水利、应急管理、电力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采取防治措施,确保安全。对生产矿山企业、旅游景区、在建工程等重点防范区域要下达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通知书,督促相关主管部门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预警责任人,开展本区域内地质灾害的巡查、监测、预警等工作,落实防灾各项措施,严密部署、严防死守、群测群防,全力以赴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八)深入开展防灾知识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地方电视台、报纸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普及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等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典型经验做法。要以留守老人、中小学生、外来务工人员、游客等群体为宣传重点,深入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将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材料发放到干部群众手中,将宣传画张贴到村庄、学校、建设工地、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要充分利用汛期地质灾害排查、巡查、检查等机会,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开展防灾知识宣讲培训,切实增强基层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努力提高临灾避险能力。

(九)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根据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2021年工作要点,要组织制定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推进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普查宣传培训,加快组建普查技术支撑队伍,落实普查经费,做好乡镇、街道、村庄等基层力量的组织和调用,实现多方力量的科学协同,确保普查全面推开后统一组织实施。

(十)配合做好专项工作。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文化旅游、住建、减灾、地震等部门做好玻璃栈道类旅游项目专项治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等工作。

(十一)积极探索防治管理新模式。学习借鉴其他省、市、县经验,运用科学手段,依托遥感、边坡控制等先进技术,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继续探索、完善和推广地质灾害防治专业队伍驻守指导和专家包片驻守模式,建立健全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专业化技术支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严峻性和重要性,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强化指导,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深入抓、靠前指挥,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确保防治责任和防治措施层层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防治责任。各地要依照《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教育、住建、水利、应急管理、电力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强化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等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和监测人。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和处置中,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严格执行值班和速报制度。要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严格执行汛期值班、灾情速报等各项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带班力量,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阵以待,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遇有灾情和险情,要按照国家重大公共突发事件信息上报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务必在规定时限内迅速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抄送同级应急管理部门。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情况不明时要边报告、边核实、边续报。切实做到信息畅通、报告迅速、处置及时。

(四)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各级政府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实际情况,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应急和治理工作。落实群测群防员工作经费,切实调动其积极性,发挥群测群防员队伍在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中重要作用。

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范文2

市局、分局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2010年以来。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土资源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紧紧围绕维护资源与保证发展偏重,尽职尽责地做好各方面的工作。现将我这一年的学习、工作和廉政建设情况,述职、述廉如下:

一、加强学习。

学习了文章,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理论文章。紧密联系自身的工作和思想实际,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做到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线,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组织学习有关国土资源方面的业务知识,努力做到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步提高。认真学习了国土资源乡镇管理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活动的教材,积极参与市局组织的各项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业务水平。

二、认真履行职责。

(一)利用多种形式。

结合外地实际,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对于推动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依法行政、构建国土资源管理新机制、提高资源对经济社会的保证能力、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中心工作,认真开展了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为契机,和镇政府办公室、司法、综治、民调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宣传力度,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专题咨询活动。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把《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作为普法的重点,坚持广泛深入地宣传,确保了五五”普法工作的扎实有效推进。

注意把普法宣传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其次。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国土资源案件的解决、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土地登记预审、土地调查之中,一边解决处置问题,一边宣传法律知识,收到良好效果。另外,还有重点、有区别的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对于乡镇村社干部加强农村集体土地法律知识普及、对中小学师生加强了地质矿产科普知识的讲解,对采矿业主加强了矿产资源法的宣传普及,这种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举措,受到群众的普遍好评。通过进一步开展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了全社会遵守和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资源维护意识,为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方式和利用方式的根本性转变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建立制度。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明确了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主汛期来临之前,一是认真编制全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村和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构造复杂的建筑物、交通线路、水利设施进行一次现场实地检查,对各隐患点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作出分析评价,提出具体防范意见和可行的防灾减灾措施,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

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二是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镇长、国土所长任副组长,人武部、派出所、水管所、安监站、财政所、民政所、卫生院、电信所、供电所、党政综合办公室、村镇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健全“统一管理、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工作机制,依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使之覆盖到有灾害隐患点的每一个行政村。各村均确定了一名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信息联络员,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立健全横向纵向完备的群测群防体系。对规模大、危害严重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实施重点监测,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明确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定监测责任人及日常监测措施,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

建立了汛期值班制度、灾情险情速报制度、汛前调查制度、汛中巡查制度、汛后复查制度。对全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了认真细致的计划和安排。规定了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点的监测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巡回检查。出现突发性地质灾害时,四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迅速、准确、及时上报有关情况。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联系,为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准确依据。

加强对群测群防工作的指导,五是开展地质灾害知识的科普教育。提高群众的防灾水平和自救能力。重点加强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宣传普及。利用座谈或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认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强耕地维护。

加强耕地维护工作,为切实维护全镇农业基础地位。今年,对基本农田数据和图件进行了调整更新,结合第二次农村土地大调查,进一步明确了维护数量和地块。依照“七有”规范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做好基本农田维护的各项基础性工作。全镇耕地保有面积公顷,基本农田维护面积公顷,维护率达到%

(四)建立土地监管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动态巡查责任制,依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实行分片包干、定任务、责任到人,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对交通沿线、基本农田维护区等重点区域开展全面的巡回检查。今年以来共开展动态巡查22次,切实做到对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通过一系列措施加快建立完善预防、查处、监管和部门联动的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

(五)妥善处置土地权属争议。

由镇政府相关人员组成的调查组对村一社村民反映具有争议的土地,2010年3月26日—2010年4月6日。经过走访相关知情人,检查相关资料,形成了调查汇报资料,上报分局处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范文3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九个防灾减灾日,为做好我市“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根据《广东省减灾委员会转发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减灾委电﹝2017﹞2号)要求,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减轻社区灾害风险 提升基层减灾能力”的主题,充分认识到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社区是基础、基层是关键,突出社区面临的灾害风险,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活动。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强化灾害风险防范,扎实推进灾害隐患排查治理, 及时完善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演练,着力提高社区基础设施设防水平,增强基层减灾能力,切实减轻灾害风险。

二、组织领导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减灾委具体负责活动的总体组织协调工作,按照国家、省减灾委工作部署和本方案要求,各镇街(园区)、市减灾委成员单位结合我市实际和单位职能,开展本镇街(园区、单位)防灾减灾日活动各项工作。

三、活动主题

今年防灾减灾日的活动主题为“减轻社区灾害风险 提升基层减灾能力”。

四、活动时间

按国家减灾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8日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我市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在宣传周期间开展。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防灾减灾日现场宣传活动

5月12日(星期五)当天,在莞城东门广场(人民公园东门)开展防灾减灾现场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在现场设点,派发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疑问和咨询,普及防灾减灾常识(市减灾委办公室负责)。二是设立消防安全咨询服务台,摆放消防宣传展板,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向群众介绍各种消防器材的功能和使用方法,并进行现场演示(市公安消防局负责)。三是搭建救灾帐篷,讲授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播放宣传片,派发应急救护知识宣传册。邀请现场市民体验心肺复苏、止血包扎等救护技术(市红十字会、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市应急避灾中心负责)。四是发放《xx市民文明出国安全应急手册》,向市民普及海外领事保护政策,以及出国安全应急知识(市外事侨务局负责)。五是组织我市社工机构展示参与减灾救灾工作成果,向现场参与群众派发宣传单,开展现场线下和微信线上知识问答活动,让防灾减灾的宣传覆盖更多的人群(市社工协会负责)。六是展示救生装备、绳索救援装备、无线电应急通讯,水域救援等装备;开展应急通讯架设、绳索救援、特殊地形伤员转运、院前急救等演练,并发动群众参与体验(市救援辅助协会负责)。

(二)开展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紧密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科普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媒体播放公益宣传广告、宣传标语,扩大宣传覆盖面,为全市开展防灾减灾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市委宣传部、xx日报、xx广播电视台、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园区负责)。二是开放气象天文科普馆、消防安全教育基地、消防主题公园、消防安全微型体验点,开展气象科普知识讲座,开展地震科普教育亲子游园活动专题活动,进行气象、消防、地震安全宣传教育,组织群众现场学习和体验气象、消防、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并派发减灾宣传纪念品(市气象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地震局负责)。三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推送安全教育宣传动画片,开展全市中小学安全教育周活动(市教育局负责)。

(三)开展“防灾减灾”科普活动

一是举办xx2017“科普讲座进校园——地震来了怎么办”讲座、“科普大篷车”活动、地震应急演练、地震科普知识竞赛等活动,向我市青少年学生普及地震原理及自我保护知识(市科协、市地震局负责)。二是充分运用农民工业余学校和“平安卡”培训考核的作用来增强全市建筑工程从业人员的防灾减灾知识和提高全市建筑从业人员的综合应急救助能力(市住建局负责)。三是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安全校园行”、“传递平安”、“金点子”家庭消防安全项目等活动,开展典型火灾案例“精准说防”专题活动(市公安消防局)。

(四)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在全市各镇(街)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对居民住房、学校、工厂、商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出租屋和三小场所的隐患排查(市公安消防局)。二是全面开展地质灾害、地震灾害风险点危险源、人防工程、在建工程安全大检查,排查风险,落实整治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市国土资源局、市人防办、市住建局、市地震局、各镇街、园区)。三是组织全市中小学开展建筑安全、校园安保“三防”、食品安全、校车安全、消防安全等隐患排查专项活动。面向全市高一年级学生组织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市教育局、各镇街、园区负责)。四是组织开展防汛安全、农业灾害风险、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加快隐患工程整改,实施渔港检查,全方位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市水务局、市三防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各镇街、园区负责)。

防灾减灾日活动期间,各镇街(园区)、各有关部门根据辖区和行业主要灾害风险特点,结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动员社区居民、社工、志愿者和社会组织等广泛参与,重点做好城市交通、学校、医院、居民区、大型商场、车站、影剧院、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损失(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园区负责)。

(五)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活动

一是开展灭火疏散演练、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地震应急避险疏散演练,组织全市中小学师生集中开展地震疏散演练(市公安消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地震局、市教育局负责)。二是开展水上遇险应急救援演练,溺水应急救护演练,现场演绎各种应对突发事件的具体操作步骤(红十字会)。三是开展xx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相关环境应急预案指导镇街和环境风险企业开展应急演练,环保灾害宣传(市环保局负责)。四是结合我市在建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在项目现场开展建筑工地“防灾减灾日”暨工伤预防应急救助演练(市住建局负责)。五是开展机动指挥所紧急拉动、开设与撤收训练;利用融合通信系统融合短波、超短波、卫星等多种通信手段,实现音视频等信息互联互通的指挥调度训练;进行“三位一体”之间的互联互通和指挥调度训练(市人防办负责)。六是组织举行xx大堤和松木山水库防汛抢险应急演练以及冲锋舟抢险演练(市三防办负责)。七是修编《xx市粮食应急预案》并适时开展粮食应急演练(市发改局负责)。

各镇街(园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重点针对地震、暴雨、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台风等灾害以及火灾、煤气泄漏等事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和综合防范措施,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基层单位要组织社区居民、工厂企业职工等参与应急救灾和疏散演练,强化熟悉灾害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提高基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园区负责)。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各镇街(园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围绕“减轻社区灾害风险 提升基层减灾能力”主题,参照市的做法,制定具体活动计划和工作措施,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系列宣传活动,抓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的落实,确保今年防灾减灾日活动顺利开展。

(二)落实工作经费

防灾减灾是一项常态化工作,需要落实经费保障。各镇街(园区)、各部门要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防灾减灾宣传活动、设备设施和救灾装备的经费投入,建立防灾减灾经费保障制度,保证防灾减灾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范文4

(一)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市由于地理、地质、气象等自然因素的组合和愈来愈强烈的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导致山地地质灾害滑坡、崩塌和泥石流频发,地质灾害已成为本市的主要自然灾害之一。年,我市主要受6月下旬低空西南急流、3号热带风暴“莎莉嘉”、5号热带风暴“米雷”和8月下旬11号强台风“南玛都”带来强降雨的影响,特别是6月下旬低空西南急流带来强降雨,局部地段过程雨量最大达到257.3毫米(榜头),导致县园庄镇六户村上坝滑坡治理点再次发生滑动,影响了工程施工;9月1日,11号强台风“南玛都”带来的特大暴雨,以市城区为中心,局部地段舜时降雨量(3~6小时)超过500毫米,造成百年一遇的洪涝灾害,导致全市发生86处地质灾害(不包括公路沿线的灾害点),重灾区主要分布在(52处),区(10处),县(13处)和(11处),土方量30~5000立方米,最大达6万立方米,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0万元,受威胁人数超过1500人,受灾严重。由于防范到位,年没有发生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近几年来,各级人民政府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县(区)二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已全面成立,落实相关职责,建立并实施了年度防治方案、灾情速报、汛期险情巡查、汛期值班等地质灾害防治与管理制度;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基础上,坚持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筹集资金,对已存在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采取“异地搬迁避让”与“工程治理”相结合的办法,有步骤地落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全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市、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在制定同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把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同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以行政村为单元,认真组织编制《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发现险情,及时组织危险区群众进行安全转移,群众防治自救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全市共设立了46处自动雨量监测点,配合“群测群防”网络有效运行,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工作有了长足的进展。在进一步落实和实施2010年5个灾后重建集中安置点的基础上,结合年“9.1”特大洪水出现的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区别和针对不同情况,实施灾后集中重建工作和工程治理。有计划地对危险性大、威胁人口多的地质灾害点(如城区居民居住密集区、人口集中的集镇和学校)实施正规的工程治理;对危险性较小的小型地质灾害点(如房前屋后崩塌地质灾害点)实施简易工程治理,消除或降低隐患;对于受灾严重和历史上地质灾害多发区,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和“造福工程”,加快推进受威胁群众实施搬迁避让灾后集中重建。2012年,全市尚有413处主要地质灾害点(隐患点)仍处于不稳定状态,受威胁人口2654户16568人,受威胁财产约1.2亿,并且每年都可能有新的地质灾害发生,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二)地质灾害发育特征

1.地质灾害的空间分布。地质灾害主要为山地地质灾害,较为集中分布在县的等共计1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地质灾害的分布大致以324国道为界,西北和东南分布差异明显,324国道西北侧,地形地貌主要以中低山丘陵为主,地质灾害的数量多,占总数98%以上。324国道东南侧,地形地貌以平原、台地为主,地质灾害分布较少,占总数不足2%。地质灾害呈明显的西北多东南少的区域性特点。

2.地质灾害的时间分布。地质灾害的高发时段与降雨强度密切相关,强降雨是地质灾害发生的启动源。5~9月份,受强降雨的影响,易诱发地质灾害并表现出显著的群发性特点。

3.地质灾害的类型特征。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和不稳定高陡斜坡等,且以小型的土质滑坡、崩塌为主,占灾害总数约90%。多数的滑坡与崩塌,均发育在浅层土质风化壳内,多分布于山区居民、学校、厂矿等房前屋后的高陡人工边坡上,这类房前屋后的潜在致灾体是由于人类工程活动不合理的切坡所引起的。由于致灾体距离房屋近,运动速度快,突发性强,往往造成人员的伤亡及财产的损失,危害极大。

4.地质灾害发展趋势特征。境内地质环境脆弱,特别是山区普遍存在不稳定危险性高陡斜坡。历史上地质灾害崩滑流发生的位置地形地貌大部分具有危险性高陡斜坡结构及特征。在强降雨的诱发下,这些普遍存在的不稳定危险性高陡斜坡(特别是随便开挖的高陡人工斜坡)极有可能发展演变形成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地质灾害。

综上所述,本市地质灾害具有如下的几个显著特征:

(1)分布不均,西北多东南少-----具区域性

(2)旱季少,汛期多,集中爆发-----具群发性

(3)土质滑坡、崩塌为主,规模小,数量大-----具多发性

(4)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比重大-----具人为性

(5)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具危险性

(6)每年都有新的地质灾害发生-----具动态变化性

(三)2012年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根据市地质灾害的空间分布和本年度气象预测资料,结合地质环境特征,以及人类工程活动等综合分析,2012年度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将与灾害性气候(强降雨)密切相关,预测将接近于常年。预测的地质灾害活动区,今年本市的地质灾害高发地区将仍然是324国道线以西的中低山丘陵地区。这些地区地质环境脆弱,随着人口和经济的不断增长,土地开发强度逐年提高,对地质环境的负面影响将有可能因此而提高,在强降雨的影响下,未经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可能再次发生活动,在强降雨袭击下,将可能出现小规模的新的滑坡、崩塌地质灾害。灾害发生的时期,特别是4~10月的汛期,仍然为地质灾害的高发时期,5~6月的降雨相对集中时段和7~9的台风、雷阵雨季,过程降雨量过于集中,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相对较高,具群发性特点。其次为沿海和岛屿丘陵台地地区。这些地区以花岗岩类为主的基岩风化强烈,表层松散堆积层厚度大,人口密集,人类工程活动强烈,人为切坡盖房形成高陡临空面,在强降雨或台风暴雨的影响下,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可能再次发生活动,也可能出现一些新的滑坡、崩塌地质灾害,但规模相对较小。

二、地质灾害威胁的对象、范围

市危害性较大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是滑坡、崩塌和泥石流。2012年全市存在地灾点有413处,其中大部分位于临山农村居民居住区或学校建筑物的房前屋后,部分位于公路两侧,直接威胁到灾害体前缘或灾害体上建筑物以及居住人群的生命财产安全,局部威胁到公路两侧行人和车辆交通安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行政村群众自治组织要认真做好灾害点的防灾减灾工作。

根据地质灾害点的空间分布特征和灾情的严重程度,结合2012年地质灾害态势预测,把本市地质灾害以324国道线为界划分成两个防治区:

(一)西北中低山---丘陵山地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主要为324国道线以西的中低山丘陵山地,总面积2800平方公里,涉及县、区、区以及区2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区内构造以侵蚀中低山为主,地貌地形条件复杂,山区农村削坡建房现象十分普遍,是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主要区段。以行政区为单位,其中县1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地质灾害易发程度相对较高,作为本市2012年度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二)东南丘陵台地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

主要为324国道线以东的丘陵台地、平原和海岛地区,总面积988平方公里,涉及、、区和2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区内构造以侵蚀剥蚀丘陵为主,地形地貌简单,地势较为平坦,但花岗岩类岩石分布广泛,风化强烈,形成的残坡积层厚度大、结构松散,人口密集,人地关系紧张,丘陵地区农村削坡建房现象亦较为普遍,是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一般区段。以行政区为单位,其中的的新度,湄洲湾北岸管委会的山亭、东8个乡镇,目前已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密度相对较小,作为本市2012年度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

以年度确定的市级重要防灾点为基础,考虑前年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年新发生的地质灾害点的危险程度、威胁对象和活动表现,结合其所处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及所在地的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全市选择13处规模和危险程度较大的危险性地质灾害点作为2012年度市级重点防灾点(见附件1)。市国土资源局要会同有关单位和灾点所在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加强对这些市级重点防灾点的汛期险情巡查,加强这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安排资金,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治,确保防治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认真执行省政府通知精神,对警示牌没有设立的危险区要及时设立,同时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在认真调查、综合分析和预测的基础上,列出本地区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作为2012年度的重点防范点,结合实施各县(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到位。对危害严重、需要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要挂牌督办,积极创造条件,限期整治到位。

三、重点防范期

市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为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其最主要的诱发因素是大气降雨(尤其是强降雨和台风暴雨)。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或活动与强降雨或台风暴雨关系密切,根据统计已发生的此类地质灾害的发生时间,大部分发生在台风暴雨期间,台风暴雨袭击中心,降雨量集中,过程雨量往往大于100mm,局部超过200mm,常发生群发性地质灾害,小部分与强降雨(日降雨量大于50mm)有关,但发生的数量相对较少。

根据市气象局2012年春夏秋季气候趋势展望:2012年春季(3~4月)预计降水量偏少,预计将发生春旱天气。雨季(5~6月),预计雨季开始于4月底至5月初,结束于6月下旬中后期。雨季降水偏多,其中:5月略偏多,6月偏少。雨季降水高峰期大致出现在5月中旬中后期(5月15~19日)和6月中旬中后期(6月14~19日)。夏季(7~9月),预计总降水量偏多,7月偏多,8月偏多,9月偏少。预计2012年影响我市的台风有3~4个,其中:7月1个,8月1~2个,9月1个。台风季节将有1个强度较强的台风对我市造成严重影响。

综上所述,市2012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同往年一样,仍然为汛期,即4~10月,特别是5~6月的降雨集中时段和7~10月中旬的台风、雷阵雨季节,是我市地质灾害易发时段,更是重点防范期中之重点。各级、各部门要提前做好防治地质灾害的准备工作,对境内地质灾害危险点有组织地开展汛前或汛期险情巡查,注意省级和市人民政府灾害性天气(强降雨或台风暴雨)预报,抓住关键,认真落实汛期值班、灾情速报、灾后应急调查处置等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有组织地安排危险区群众安全转移避险,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安全度汛。

四、地质灾害监测人、防灾责任人

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原则上由受威胁的单位和个人承担。直接危及公路、通讯、水利、生命线工程等设施和主要危及工矿企业、事业单位等受灾主体较单一的地质灾害,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与预防,村(居)防灾责任人由“两委”干部或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下称“协管员”)担任。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落实监测人、防灾责任人。汛前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并登记造册,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基础台帐。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对新增的地质灾害点和情况有新变化的隐患点,牵头及时修订汛期村(居)群众转移预案,补发和完善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及时补设警示牌和警戒标志,及时组织并实施灾后搬迁重建、挂牌督办点正规工程治理和简易降险工程治理,配备必要的监测、报警工具。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建立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

1.监测网络的建立

对于本市分布的房前屋后滑坡、崩塌的监测,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在原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基础上,结合近几年来新发生的地质灾害点和房前屋后存在的不稳定高陡斜坡(人工高陡边坡),逐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网络的建设。将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分解到相关的责任人,落实监测措施。

(1)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群测群防监测网络的建立,可按以下方式组织实施。

①灾害监测网(群测群防四级网)。负责对具体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除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不稳定斜坡本身的变形迹象进行监测外,还应把该灾害点威胁的对象和可能成灾的范围,纳入监测范围;其监测手段主要是定人、定点、定时进行监测,一般进行简易的相对位移监测和宏观观测,并做好记录、上报等工作;灾害点的监测原则上由受益人(单位)负责。发现临灾前兆,及时上传下达,通知受威胁的群众安全转移。

②村组级监测组(群测群防三级网)。负责组织、监督该村组地域内的地质灾害点的群众监测、预警;负责该村组地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参与对突发性的地质灾害进行核实和初步分析;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临灾预报,组织受威胁的群众安全转移;参与对突发地质灾害进行抢险救灾。

③乡镇级监测分站(群测群防二级网)。负责对群测群防三、四级网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该乡镇地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负责对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点进行跟踪,并对监测资料进行核实和初步分析,参与对突发地质灾害进行抢险救灾;乡镇级监测网由分管该项工作的乡镇长负责,领导和协助村有组织地进行临灾安全转移。

④县(区)级监测站(群测群防一级网)。负责对群测群防二、三级网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负责对本行政区内危害程度较大的地质灾害点进行跟踪,并对监测资料进行核实和初步分析,参与对突发性的地质灾害进行抢险救灾;负责辖区范围内群测群防的技术指导和信息管理,进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监测,实现与市级对接;根据气象、水文预报,对监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向有关乡镇、村和矿山等有关部门发出预警通知;县(区)级监测站由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组建,由分管领导负责,发生突发地质灾害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2)市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汛期联系网络(见附件2)

2.监测技术方法

监测技术方法可根据地质灾害点的实际情况确定;滑坡、崩塌、地面塌陷以裂缝位移测量为主,基本方法是设桩观测、设片观测、设尺观测、井水和泉水观测等简易方法;泥石流的监测方法以专人巡查为主。

3.监测工作制度

监测频率:每年1~3月和11~12月为正常时段,每月至少观测一次;每年4~10月为汛期,每10天观测一次;台风暴雨期间每日至少观测一次。

监测资料上报:每次监测都应认真做好记录。监测记录应按照规定及时上报,正常情况每月上报一次。各县(区、管委会)国土资源局(分局)和基层国土资源所应当设立值班电话,及时了解各监测点监测情况。

监测资料整理分析:各县(区、管委会)国土资源局(分局)应有专人负责,整理各监测点观测资料,对出现异常的灾害点应及时组织专家对监测资料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供政府决策参考,并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二)逐步加强和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

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由弱到强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五个等级,达到三级、四级、五级时进行预报。为了配合省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市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由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气象局负责,充分利用已设立的46个自动雨量监测站的降雨量资料,逐级将有关预报预警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及时通知到各级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地质灾害危险点范围内的村(居)民。各级政府、各单位和当地村(居)民对照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及时做好防灾避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三级时,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根据雨情做好值班工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部署工作;乡镇(街)、村防灾负责人应适时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一旦发现险情立即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四级时,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24小时值班室值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乡镇(街)、村防灾负责人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协管员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启动《群众转移预案》,根据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及时组织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内的群众转移避让。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五级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24小时值班室值班,领导带班,并组织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及时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指挥系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启动《群众转移预案》,立即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内的群众转移,并组织对其它区域进行巡查和防范,派出应急小分队或者包村干部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

(三)及时做好地质灾害灾情速报

1.速报范围。发生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发生人员死亡和失踪的小型地质灾害灾情;避免人员死亡的成功预报实例。成功预报地质灾害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数量,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以地质灾害实际影响范围测定,人员以倒塌房屋内的居住人员或者灾害现场活动人员为依据。

2.速报时限。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发生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速报市人民政府及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应速报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报告市人民政府及市国土资源局,同时直接报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

3.地质灾害报告的内容

(1)速报内容。地质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发展趋势和受威胁的人员与财产等,同时提出采取的对策与措施。对发生的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内容,还应包括死亡、失踪和受伤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有新的变化时,必须及时续报。

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接受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2)应急调查报告: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应当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①抢险救灾工作;

②基本灾情和险情;

③地质灾害类型和规模;

④地质灾害成灾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引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

⑤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⑥已经采取的防范措施及效果;

⑦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四)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是为了培养和提高乡镇(街)、村基层组织的干部与群众对地质灾害的自我防控、自己监测和自觉避让的意识和能力。

1.主要任务

(1)选点定人明责任

正确选点—在对已知地质灾害信息和隐患排查的基础上,确定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点、危险区作为实施监测和预警的对象。

准确定人—在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下,在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以受灾害隐患威胁的村民为主体,选择责任心强、有文化知识的村民作为灾害隐患点、危险区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村干部、协管员是群测群防工作的带头人,党员和基层民兵是群测群防工作的骨干。

明确责任—对选定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明确职责、分解任务,填写责任表并签名。各级政府应按照《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明确各级各部门及包村挂点干部对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应急处置工作的职责,做到层层明责任,件件抓落实。

(2)宣传培训促规范

宣传—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广泛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指导群众认识地质灾害前兆,学会预防、避让、防抗地质灾害,宣传普及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培训—对选定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含灾害前兆特征、监测预报、紧急疏散等)的培训,不断提高防灾责任、监测人的防灾知识和技术水平。

规范—通过宣传培训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对防灾责任人、监测人的培训,不断提高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村民的防灾、减灾、抗灾的意识和能力。在此基础上,村委会要组织制定地质灾害防治的村规民约,让村干部和党员积极带头,让村民和群众主动参与,让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为村民和群众的自觉行动;做到防灾制度落实、“两卡”发放到位、监测预报及时、转移避让有序,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

(3)三条措施要到位

简易监测措施—灾害隐患点、危险区要采取简易监测措施,如在地面开裂的两侧打桩或涂油漆标志,进行裂距观测;在村委会所在地或其它适宜的地方设置雨量器,进行降雨观测等。

灾前报警措施—灾害前兆或紧急情况出现后,有关人员要及时报告;群测群防点要配备报警工具(如哨子、警报器、号角、铜锣等,每点要固定一种报警器材),并保证仪器能正常使用;适时组织进行防灾演练,让村民熟悉报警声音,一旦听到警报声,就会自觉、迅速地作出反应。

紧急避让措施—要制定村民紧急避让措施。在村附近选择临时避让场地,指定一条或几条群众撤离线路,要让有关群众熟悉场地和线路。避让场地和撤离路线一定要选择不会受地质灾害及其它灾害威胁的安全地带。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备足帐蓬、被褥、饮用水、食品等防雨、防饥物资以及急救药品,村委会要做好有关工作。

(4)四项制度要落实

汛期值班制度—我市汛期时间较长,地质灾害频发,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值班制度,明确值班地点、联系电话,保障通讯畅通。汛期期间,各级政府的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24小时开通手机;有群测群防任务的村要有电话、无线电等通讯设备,保持与乡镇人民政府联络畅通;村委会干部和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按照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国土资源部门的统一部署,做好汛期值班工作。

灾点监测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区的监测。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预报信息、地质环境条件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监测时间,做到适时监测;台风、暴雨期间应加密监测次数,并认真做好监测记录、分析,主要观测降雨强度和雨量、地面土体开裂与坡体蠕动、树干倾斜、山洪暴涨、惊响异常等灾害前兆和引发因素;对监测点上设置的简单观测装置(木桩、雨量器、流速器等)定期进行观测记录。

灾情巡查制度—村干部和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应根据地质灾害情况,及时组织开展区域内灾情险情巡查。发现灾害发生前兆或异常情况,要立即报警和采取群众转移避让等应急措施。

灾情速报制度—包括灾前的险情报告和灾后的灾情速报两方面。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群众在日常巡查、监测和生活过程中,如发现灾害前兆或者异常情况,要尽快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并组织避让;灾情一旦发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立即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和施救,同时向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做到“情况准确、上报迅速、续报完整”。

2.基本要求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要努力达到:“四应有”、“四应知”、“四应会”的基本要求。

(1)村委会做到“四应有”:应有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群众转移预案;应有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监测制度、巡查制度、速报制度;应有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有地质灾害防治简易监测工具、通讯工具。

(2)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做到“四应知”:应知辖区隐患点、危险区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群众避险场所和转移路线;应知险情灾情报告程序和办法;应知灾点监测时间和次数。

(3)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掌握“四应会”:应会识别地灾发生前兆;应会使用简单监测方法;应会对监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应会指导防灾和应急处置。

(五)认真落实“应急预案”、有序地实施应急响应和善后处置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严格按照《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县(区)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抓好落实,汛前和汛期做好各项应急响应事前准备。相关部门根据所在地和所辖范围实际情况建立应急响应工作体系,编制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完善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响应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的领导下,汛前负责组织编制《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明确各行政村(或居委会)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范围和应转移的对象,做到组织机构落实,职责分工清楚,响应有序,预警信号、转移路线、安置场所和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并纳入当地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的内容之一。临灾时及时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范围内的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避险。

灾情险情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迅速查明灾害类型、范围、规模、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加强监测,做好抢险救灾的技术指导工作。抢险救灾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抢救受灾人员与财产,其他有关部门应按照《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及时做好抢险救灾的相关工作。必要时,可请求当地驻军给予支援;可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抢险救灾工作要切实做到防范有效、转移迅速、救治及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发生后,当地政府应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稳定群众情绪,积极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及时部署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或者异地搬迁避让,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各级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和善后处置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并将调查处置结果上报上级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协助和督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已批准执行的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工程和异地搬迁安置工程,并确保工程质量。

六、《防治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市发展改革委、水利、财政、建设、交通运输、电力、信息产业、地勘、气象、民政、农办等部门协同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全市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成立和充实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协调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县(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协同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做好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建立和健全以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有关部门领导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教育等部门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部门责任制。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由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印制,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将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至防灾负责单位、负责人和受灾威胁群众手中,把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二)建立健全防灾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建立和完善年度防灾方案,应急预案、灾害速报、灾点监测、险情巡查、汛期值班、灾情预报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有关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每年危险性地质灾害点都要落实监测单位责任人和监测人。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组建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应急队伍,在发生地质灾害时,及时组织群众转移和作出应急处理。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区)、乡镇(街)、村(居)应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及时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组织地安排危险区群众按预定的转移路线安全转移,并做好善后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汛期值班,抓住关键,在接到省级和市人民政府灾害性天气预报时,应及时把信息传达到地质灾害危险点所在的乡镇和行政村,注意灾情动态,及时进行应急处置。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加强地质灾害灾情的调查摸底,对辖区内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要实行灾情公布,设立警示牌,事先制定群众和财产安全转移预案,并按照已公布的《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县(区)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有计划地安排治理或及时进行搬迁避让。

(三)加强地质灾害科普宣传和防治知识培训

在年初开展市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行动的基础上,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必须继续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对处于偏僻地区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民和群众未能参加培训行动的乡镇,要采取多种培训方式进行补课。要开展多层次的科普宣传,科普宣传的内容既有地质灾害的一般知识、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地质灾害的预测和防治,还要有农村建房选址和工程经济活动中如何防范地质灾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经验、典型事例的宣传,集中进行宣传和培训,普及地质灾害的防治知识,以提高各级政府及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四)部门合作,齐抓共管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对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地质灾害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

交通运输部门要在每年汛期前组织有关单位对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发现险情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并在隐患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牌,提示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对于新建或改建的公路建设形成的高陡边坡和不稳定斜坡,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责成建设或项目法人单位及时治理,确保治理工程和公路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地投入使用。两侧岩石破碎,易于发生岩块崩落的路段,应及时封闭坡面,并设置牢固的坡面防护系统,确保安全。

水利部门要在汛期加强对病险水库巡查,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进度,防止溃决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气象部门要进行气象监测和预报,要积极配合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充分发挥地质灾害与气象的相关性、预知性、主动性和有效性,强化早知道、早安排、早布置的防灾抗灾整体功能,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旅游部门要会同同级国土资源部门编制位于山区的旅游区(点)的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旅游区(点)管理单位在汛期前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做好监测工作,发现险情,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集镇规划时,应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应加强对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的监督和监测,特别是根据《市建设局 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加强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的通知》(建质安[]69号)精神,加强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应严格遵循国家《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必须做到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同时进行。

教育部门应加强全市范围内中小学校舍安全排查工作。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中小学校在汛期应安排专人负责进行巡查监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防治方案,发现险情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配合实施好全国中小学校安全工程的通知》的要求和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能,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校址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新建校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以行政村为单元,组织对辖区内位于群众住宅房前屋后的不稳定斜坡(人工边坡)进行排查,并列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网络范围。汛期应确定责任人进行监测和巡查,尽量减少可能出现新的地质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于已安排进行异地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危险点,积极配合各行政村做好群众的协调和思想工作,确保防治到位。

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部门合作,共同抓好防灾和灾后重建等各项工作。

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范文5

我国是世界上气象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台风、暴雨(雪)、雷电、干旱、大风、冰雹、大雾、霾、沙尘暴、高温热浪、低温冻害等灾害时有发生,由气象灾害引发的滑坡、泥石流、山洪以及海洋灾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也相当严重,对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以及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近年来,全球气候持续变暖,各类极端天气事件更加频繁,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不断加重,为进一步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制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快国家与地方各级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强化防灾减灾基础,切实增强对各类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大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一)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系统建设。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国家与地方综合气象监测网络,加快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气象卫星工程和气象监测与灾害预警工程建设,建立完善雷电、酸雨、臭氧、大气成分、土壤墒情等专业观测网,加密自动气象观测网站,形成地面、高空、空间相结合的监测体系,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气象部门要组织跨地区、跨部门联合监测,特别要做好农村、沿海、重要江河流域、森林草原、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气象灾害监测工作。

(二)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建立和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建设分灾种气象灾害预报业务系统,完善新一代可视化、人机交互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平台,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重点加强台风、暴雨(雪)、大雾等灾害及其影响的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和雷电、龙卷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实现对各种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实时动态诊断分析、风险分析和预警预测。

(三)及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抓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系统的建设,拓展气象预报信息系统功能,增加信息内容,建设针对不同群体的接收子系统。完善和扩充气象频道、气象手机短信预警系统、数字卫星广播系统和专业信息网站功能,与社会公共媒体、有关部门和行业内部信息渠道相结合,及时台风、暴雨(雪)、大雾等各类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号及简明的防灾避灾办法。在学校、医院、车站、码头、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或利用现有电子显示屏、公众广播、警报器等设施接收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加强对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等行业和领域的气象灾害预警服务,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快农村乡镇自动气象站和气象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完善海洋气象广播系统,进一步畅通农村、牧区、山区、海上等预警信息渠道。

三、切实增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一)制订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制订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各灾种的应对措施和处置程序,并针对气象灾害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进一步完善相关应急预案。要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特别要加强大中型城市、人口密集地区、重点保护部位和边远山区的气象灾害预案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二)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各级气象部门要在干旱缺水地区积极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努力缓解城乡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用水紧张状况;在做好传统农业防雹工作的同时,适应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完善防雹作业布局,加强人工防雹工作,减轻雹灾对农作物和农业设施的损害。要充分利用有利的天气条件,对森林草原火灾、污染物扩散、环境污染事件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

(三)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工增雨、防雹、防雷、防汛抗旱、灾害救助等各类气象灾害防范应对专业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改善技术装备,提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应对各类气象灾害的能力。学校、医院、车站、码头、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要明确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能够及时准确地接收和传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设立乡村气象灾害义务信息员,及时传递预警信息,帮助群众做好防灾避灾工作。要研究制订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气象灾害应急救援的办法,进一步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

(四)切实增强气象灾害抗灾救灾能力。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分析对本地区、本领域的影响,并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衍生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查险排险,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要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气象灾害救助、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工作,确保灾区生产生活秩序稳定。加快灾害保险和再保险等相关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充分发挥金融保险行业在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中的作用。

四、全面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工作

(一)积极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和隐患排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防灾减灾有关规划和要求,统筹考虑当地自然灾害特点,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全面调查收集本行政区域历史上发生气象灾害的种类、频次、强度、造成的损失以及可能引发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因素等,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加强灾害分析评估,根据灾害分布情况、易发区域、主要致灾因子等逐步建立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有针对性地制订和完善防灾减灾措施。同时,要认真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隐患排查,深入查找抗灾减灾工程设施、技术装备、物资储备、组织体系、抢险队伍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特别要加强对学校、医院、敬老院、监狱及其他公共场所、人群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

(二)不断强化气象灾害防灾减灾基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海堤、水库、防风林、城市排水设施、避风港口、紧急避难场所等应急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及时疏通河道,抓紧进行病险水库、堤防和海塘等重要险段的除险加固,保证工程设施防灾抗灾作用的有效发挥。要按照国家规定的防雷标准和设计、施工规范,在各类建筑物、设施和场所安装防雷装置,并加强定期检测。针对台风、风暴潮、沙尘暴等灾害强度增加、损失加重的实际情况,科学制订防风、防浪、防沙工程建设标准,切实提高气象灾害的综合防御能力。

(三)积极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依法开展对城市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工程建设、重点领域或区域发展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有关部门在规划编制和项目立项中要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气候变化对重要设施和工程项目的影响。

(四)抓紧制订和实施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结合当地气象灾害特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明确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统筹规划防范气象灾害的应急基础工程建设。

五、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保障体系

(一)加强气象灾害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加快国家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切实加强气象灾害发生机理、预报和防御等科学技术研究,大力发展数值天气预报模式和气候系统模式,着力提升气象灾害监测和预报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要深入开展气候变暖及其引发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水资源、粮食生产、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要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世界各国防灾减灾成功经验和先进理念,不断增强我国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二)加强气象灾害相关法规和标准建设。要加快完善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相关的法规以及实施细则和制度,健全国家、行业、地方气象灾害以及防御技术标准和规范,促进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三)加大气象防灾减灾资金投入力度。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以及社会等多方面积极性,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应急指挥、灾害救助及防灾减灾工程等重大项目、基础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投入。

六、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

(一)全面落实气象灾害防灾减灾责任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有关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组织研究解决防灾减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防范应对气象灾害的格局。

(二)进一步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气象部门要根据天气气候变化情况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及时向各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各有关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和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单位,要按规定及时向气象部门提供监测预报气象灾害所需要的气象探测信息和有关水情、风暴潮、灾情等监测信息。各级减灾协调机构要认真履行气象灾害防御的综合协调职责,进一步完善气象、公安、民政、国土资源、建设、铁道、交通、信息产业、水利、农业、卫生、环保、民航、安全监管、林业、旅游、海洋等各有关部门互联互通的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灾害应对工作的协调联动,形成防灾减灾工作合力。

(三)努力提高全社会对气象灾害的防范意识。要加大气象科普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力度,深入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利用气象、教育、新闻等资源,建设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加强全社会尤其是对农民、中小学生的防灾减灾科学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公众自救互救能力。要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及时开展气象灾害分析评估,做好相关科学解释和说明工作,增强公众抗御各类气象灾害的信心。

国务院办公厅

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范文6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luxurytemp”为你整理了这篇2021年应急局工作总结和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1年应急局工作总结和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1年以来,**县应急管理局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力指导下,不断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22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强化风险防控,严守安全底线

今年来,围绕防控事故总目标,全局上下以安全生产三项重点工作(行政执法、安全监管信息化、事故调查处理)为抓手,坚持十天一调度,一月一通报,看数据,论实绩,紧盯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坚持县乡联动,持续开展专项检查、综合督查、暗访暗查和督查巡查。截止目前,全县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企业数、隐患排查整治数、事前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数等指标在全市各县区分别处于前三位。

1、加强安全生产统筹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各项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每季度召开安委会统筹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落实上级督查考核隐患整改。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2020年重点行业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明查暗访通报问题,举一反三,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措施并落实;对于市安委会检查涉及的27项隐患问题均督促整改到位。

3、稳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县“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集中攻坚实施方案》《关于对标对表做好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通知》,对各专题、专项工作进一步细化,形成工作任务清单,实行“挂图”作战。今年元月至10月31日,共排查隐患3483处,其中一般隐患3741处,已整改3242处,重大隐患3处(非煤矿山、消防),已整改3处。各部门共组织成立检查组454个,督导次数631次,检查单位2559家,督导问题2020个,行政处罚59次,责令停产整顿4家,暂扣吊销证照企业3家,关闭取缔13家,约谈警示196家,联合惩戒2家。印发工作简报5期,召开专项整治工作组会议12次,召开专项整治联络员会议4次。

4、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按照“强责任、严执法、重预防”的要求,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铸造、烟花爆竹、规模工贸企业以及近三年来发生亡人事故的70家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点检查、一般检查和专项检查,其中重点检查单位占74.3%,一般检查占25.7%。1-10月份以来,全局累计执法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62家,发现安全隐患826个,下达各类执法文书159份;对32家生产经营单位(个人)进行立案查处,对30家生产经营单位(个人)进行事前处罚,处罚款38.45万元,执缴事故罚款79.18万元。

对与儿街、漫水河镇等8个乡镇安监所发放安全生产执法装备并开展委托执法业务培训和手把手教学,其中衡山镇已对1家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立案调查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5、加强重点时段调度督查。加强对雨雪冰冻天气、清明、五一、汛期、中秋国庆、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等重点时段的安全防范,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发布预警信息,开展暗查暗访,现场提出存在的隐患问题并要求立即整改到位。

6、严格事故查处和追究。今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在全市八县区处于第六位(逆向指标),受到市安委办充分肯定。县应急局共牵头组织调查事故3起(**县老范百货“3.2”物体打击事故、安徽省一帆电力建设有限公司“3.13”触电事故、**县向阳农家乐“4.20”高坠事故),其中**县老范百货“3.2”物体打击事故、安徽省一帆电力建设有限公司“3.13”触电事故已结案,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处理全部落实到位,**县向阳农家乐“4.20”高坠事故已经县政府,相关责任人员处理目前正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中。同时,按时有序推进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

7、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开展了第20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宣贯《刑法修正案(十一)》和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组织参加全省应急行业职业竞赛、举办了2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共130人参加。相继召开了乡镇委托执法业务培训会、新《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培训会,累计参训人员达200人次,打通“安全监管执法最后一公里”。

(二)以人为本,筑牢防灾减灾救灾防线

1、提升震害防御能力。投入资金84万元,顺利实施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投入资金23万元,完成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地震灾害风险普查**试点工作任务;正在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积极应对“5.24”佛子岭水库水面浑浊宏观异常,切实加强观测和研判,并做好防范措施,配合省市地震局开展90天宏观异常核查、排除工作,稳妥应对**1.5级以上小震。全面完成房屋设施信息采集工作任务,全县共有172名采集员参与信息采集工作,共采集有效信息1530条。多种形式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5月在全国科技活动周期间,原创作品《防震减灾拍手歌》由省科技厅评为“2020年度科普微视频优秀作品”二等奖。

2、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一是全力保障防汛物资。严格按照《国家防汛抗旱物资定额》要求,及时核查防汛物资器材储备情况,备足备齐防汛抢险物资。目前,县防汛仓库共配置10人座冲锋舟12艘,储备防汛木桩800根、钢管2吨、编织袋9万条、铅丝网格编笼1300个、钢丝网兜400个、铅丝1.2吨、土工布4000平方米以及近200万元的抗旱机械和救生装备。二是落实应急救援队伍。成立了22人的防汛抢险技术专家组、14支部门防汛抢险队伍、633人的乡镇防汛抢险队伍、县消防救援大队16人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县人武部120人的应急救援民兵加强连、蓝天救援队22人的**行动组、县应急局20人的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三是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开展了2021年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综合演练,以“练队伍、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为主题的2021年**县防汛抢险应急救援演练,**县应急局、下符桥镇政府联合组织开展了**县立荣石料厂边坡坍塌事故应急演练等多项演练活动,辖区内乡镇、社区、企业、学校等开展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或灾害应急演练共33场,参与人数5500人次。

3、扎实做好防汛工作。一是扎实开展汛前检查。组成6个汛前检查工作组,开展汛前督查工作,排查出各类风险隐患47处,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印发了《关于调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及岗位职责分工的通知》,同时,建立了防汛网格化包保责任制度,落实了县四个班子领导(县处级21人)、76个县直单位144人、镇村干部709人的防御山洪灾害网格化包保责任人,共排查确定了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的重点区域内963户3312名群众。三是完善各项制度预案。编制**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五个预案,完成全县16个乡镇的防汛应急预案、144个行政村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及113座小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修订工作。三是有效防范台风“烟花”。要求各地、各部门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发布山洪灾害预警11次、地质灾害预警13次、拨打预警电话200余次、发送预警短信22万余人次,确保预警信息全覆盖。

4、抓实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培训防灭火技能,参加全省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战术比武。开展“六安﹡黄冈”毗邻区森林防灭火实战演练。在防火期到来前,到各乡镇检查防火物资和队伍,督促乡镇确定10人的救援队伍(其中5人专职、5人兼职)。

5、推进综合减灾工作。做好疫情期间应急和物资保障工作,购买4万只口罩、2000瓶免洗手凝胶、2000瓶酒精消毒液喷雾、扩音喇叭等分发到乡镇,用于疫情防控工作。2021年,我县虽然没有发生严重自然灾害,但救灾工作仍然按照年初总体工作安排有效开展。一是完成了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工作,并在全省普查工作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交流和推广。二是继续组织开展了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为全县82223户农村群众投保了住房保险,政府为群众全额缴纳农房保险费131.5568万元。三是广泛开展了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积极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等重要节日,在全县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抓好安全生产综合管控。布置开展岁末年初、春季、高温、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暗查暗访,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构建风险管控“六项机制”。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1、科学编制2022年度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力度。2、持续做好非煤矿山、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的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严格源头管控,抓好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准入关,集中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开展冶金铸造、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巩固提升2021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年”活动。3、加强事故隐患“登记、治理、验收、销号”闭环管理,对2021年度生产安全事故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