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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范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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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范文2
关键词:矿业;风险投资;投资风险;地质勘查;地质勘查;资源;储量;标准
Abstrac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theory of venture capital, and the extends to the practice of mining investment. According to the condition of China, and the management standards of the geological exploration and the control level of resources reserves of the countries around the world,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interrelation between the value and risks of the investment projects in the mining industry. On this basis, it explores the opportunity to enter or exit the investment in the mining industry.Key words: mining; venture capital; investment risk; geological survey; geological exploration; resources; reserves; standard
中图分类号:F407.3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一.问题的提出
风险是指投资活动中人们不希望的后果出现的潜在可能性。矿业项目的投资实际上也是一种风险投资。因此像其他的风险投资项目一样,投资的失败率极高。
美国是风险投资的发源地,同时也是风险投资最为发达国家。对美国近50年风险投资的统计表明,失败是大概率事件。见表1。
由于风险投资所投资的风险企业大多是具有较高增长潜力和较高利润回报的企业,从技术的研究开发、产品的试制、生产,到产品的销售要经历许多阶段,而投资风险存在于整个过程中,并来自于多方面。因此,加强风险投资的风险研究,规避风险,直接关系到风险投资主体的生存和发展。
在矿业领域里,所谓的投资风险是指投资项目预期收益发生偏差的可能性。很明显,这种可能性越大则风险越高。由于矿山工程项目的建设和投资回收期很长,面临大量的不确定性因素,从而导致投资支出能否取得预期收益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加之投资量巨大,矿山一旦投入建设就很难再改变投资方向。因此,在矿山的可行性研究中,风险分析,诊断和解决方案的确定绝不是可有可无的。应该成为可行性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
矿床的勘探和开发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综合系统工程。因此,决策一个矿业投资项目,必然会遇到风险的预测,分析和控制问题。在决策一个矿业投资项目时,往往在决策的时刻无法完全查明矿床的特点,而且各种社会和环境参数(如市场条件,经营成本,矿业政策等)也是随时间而发生变化的。因此,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矿业项目风险投资的进入和退出时机选择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二.矿业项目风险投资的特点
矿业项目实际上就是一个很复杂的系统工程。按照矿业项目的产业链,矿产投资项目的风险决策包括:进一步圈定矿体,继续进行某个单体勘探工程,新建矿山,扩大矿山能力,改变矿山经营参数,选择采矿/选矿工艺和方法,安装采选设备,生产矿山的大规模改造以及设备更新等。
2.1 矿业风险投资项目的特殊性
和其它行业里的风险投资项目相比,矿业领域里的风险投资有其特殊性。这些特殊性决定了涉及矿业税收,金融,财政和其他政策时,需要有一些特殊的考虑。矿业领域里风险投资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矿业的高风险性。矿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高风险也意味着高回报。这是各国都扶持矿业发展的出发点。
矿业的阶段性。矿山随着矿床的发现而兴,随着资源耗尽而衰。对矿山周期的不同阶段采用不同的政策。
矿业的地带性。只有在发现资源,并且有开发价值的地方才能发展矿业。矿产资源勘探和开采的地域性决定了矿业政策要与土地准入,土地使用政策相衔接。
矿业的危害性。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具有众多的破坏性影响。如矿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对大气,水体和地表环境产生的破坏;矿业活动有可能诱发各种地质灾害。
2.2 矿业风险投资项目的主要风险
首先,矿产开发的经济效益,是在对资源的不断消耗过程中实现的,所以矿业项目的价格首先取决于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但是,矿床的属性复杂多变,不确定性强。其次,矿产供求关系的特点决定了矿产价格波动性很强。矿产在低价时,供给弹性大。而矿产在高价是,供给弹性小。再者,矿业是资本密集型产业,而且矿业投资周期长。投资的经济效益受市场价格变动和通货膨胀水平影响很大。
由于矿业领域里的风险投资有其行业的特殊性,则呈现出来的投资风险业同样具有特殊性。概括起来,矿业领域里风险投资项目的风险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
矿山自然条件的不确定性:包括矿床自然条件(地质条件,矿岩的物理力学性质,水温条件,品位和储量等)
社会和市场环境:包括矿产品价格,投资,成本,市场供需,矿业政策,环境法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
基础资料的不确定性:由于矿床经济评价和矿山可行性研究的大部分基础资料,来自类似矿山或者经验,因此其正确性难以保证。
三.矿业项目投资风险的分布
矿产开发包括勘探和开采两部分。首先获得了探矿权,但你并不知道地下矿床的数量和质量情况。即便取得了采矿证,开采矿产同样还有风险,因为投资回报不仅取决于矿产资源本身,还受到自然社会环境、开采技术条件、加工技术水平、市场变动等因素的制约。所以,矿床的大小和质量是矿业项目价格的基础。而投资价值有多高,很大程度是由矿产品价格决定的。
3.1 我国基础地质储量的评价标准
我国在改革开放以前,对矿物资源储量的管理和控制一直沿用前苏联的模式。改革开放以后,为了和国际惯例接轨,逐渐过渡到对矿物资源储量进行基于经济和技术两方面的动态管理。本文结合阅读《铁、锰、铬矿地质勘查规范》(DZ/T0200―2002)的点滴体会,从资源储量开始探讨矿业项目投资风险的分布。
目前在我国,基础储量一般的使用3位数码和一个字母组成。比如111b表示探明的(可研)经济基础储量。而2M22则表示控制的边际经济基础储量。第一位数字表示矿床的经济效益性;第二位数字表示其技术经济性;最后一位数字表示矿床勘查的程度(阶段)。请参考图1―矿床评价标准模型
图1―矿床评价标准模型
3.2 固体矿物的地质勘查
固体矿物的地质勘查基本上分成四个阶段。分别是预查、普查、详查和勘探。
预查是通过对区内地质、物探、化探、遥感等资料的综合研究,提出可供普查的矿化潜力较大地区,并可估算预测的矿产资源量。
在这一阶段上获得的有关矿床的地质信息可以支持对于项目所进行的可能性评价。
普查是通过对矿化潜力较大地区进行地质填图,通过数量有限的地质工程以及可行性评价的概略研究,提出是否有进一步详查的价值,为详查工作提供依据。
详查通过对普查圈出的详查区采用各种勘查方法和手段,进行系统的工作和取样。并通过预可行性研究,做出是否具有工业价值的评价,为勘探工作提供依据,也可作为矿山总体规划和编制矿山项目建议书的依据。
勘探是通过对勘探区采用各种勘查手段和有效方法,加密各种采样工程,并进行可行性研究,估算探明的矿产资源/储量,为矿山建设确定生产规模、产品方案、开采方式、开拓方案、矿石加工选冶工艺、矿山总体布置和矿山建设设计等提供依据。
在地质勘查的各个阶段上,都要相应的对地质研究程度,矿石质量研究,矿石选(冶)和加工技术条件,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研究以及综合勘查进行综合的评价。
毫无疑问,一方面,随着矿床地质信息的不断完善和补充,矿床的价值也在不断的提升;另一方面,通过可能性评价、可行性评价的概略研究、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也把矿床的经济效益性不断地展示出来。同时也大大地降低了对矿床进行评价所承担的风险。请参见图2―矿业项目各阶段上成功概率曲线
图2―矿业项目各阶段上成功概率曲线
3.3 矿业项目投资价值和风险的分布
从全球矿产勘查的成功率来看,一般投资100个矿点,能最终采到1个矿。前期的筛选风险也很高,如果有3-5%的成功率已经算高的了。
笔者曾对国内外100多个矿业投资项目案例进行了统计,其风险的分布参见表2。
下图2用图示的方式表示了矿业项目从草根项目开始到投入生产的各个阶段上,成功的概率。从图示中可以看出,矿业投资项目成功的概率实际上是随着地质勘探程度的提高和项目技术经济评估的深入而升高的。与此同时,项目的价值也在提高。与此相反的,则是风险的下降。请参见图3―矿业项目各阶段上价值提升与风险下降曲线的对应关系。
图3―矿业项目各阶段上价值提升与风险下降曲线的对应关系。
四.矿业项目投资进入和退出的时机探讨
矿产开发的勘探风险与高科技投资的市场风险相比要小得多,而对矿床和对市场的把握和预测通常是最艰难的一件事情。 因此,在矿业项目评价充分的基础上,作为投资者来说,进入和退出的时机是至关重要的。
一般说来,在矿业投资项目的初级阶段上,风险很大,但是价格相对也是很低的。在项目的后期阶段上,风险相对很小,但是价格相对也是很高的。所以如何科学性地布局矿业投资项目的进入和退出时机,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矿业投资项目决策的最关键问题。
在本文的以上几个章节,我们概略讨论了矿业投资项目风险的特殊性、地质勘探和资源
储量的评价标准和管理机制、投资风险的分布以及项目风险与价值的对应关系。再此基础上,结合图4―矿业投资项目进入和退出时机,我们可以分三个方面来讨论矿业投资项目的进入和退出时机。
图4―矿业投资项目进入和退出时机
4.1 矿业项目投资的进入时机
矿业项目投资的进入时机,可以选在地质普查开始后和地质详查结束的一段时间里。在这段时间里,已经经过了地质预查,矿床的开发具备了可能性,投资风险相对较大,但是因为项目的价值还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提升,价格也相对较低。
4.2 矿业项目价值的提升阶段
实际上,矿业项目投资的价值是通过其经济效益性体现出来的。因为地质详查阶段所得到的地质信息可以通过预可行性研究的深入而展示其经济效益性;而地质勘探阶段所得到的地质信息可以通过可行性研究来展示其经济效益性。所以在这个阶段上,矿业投资项目的价值可以得到实质性的大幅度提升。
其实,在地质勘探阶段和与之相适应的项目可行性研究过程的某一个时间点,就是项目价值和风险的平衡点。
4.3 矿业项目投资的退出时机
矿业项目投资的退出时机,可以选在地质勘探阶段和与之相适应的项目可行性研究过程之后。因为在这个阶段上,项目的价值得到了实质性提升,而风险也得到了大幅度的下降,同时这个时期也是产业投资人和专业投资人进入项目的时期。所以作为风险性质的可以风险投资应该有选择性的有序退出。
参考文献:
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范文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工作的意见》(〔〕33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工作,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统一、分级负责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提高预警信息时效性和覆盖面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网络,推进信息系统建设,拓宽预警信息传播渠道,健全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加快实现气象灾害实时监测、短时临近预警和中短期预报有效衔接,健全预警信息、传播、接收快捷高效的监测预警体系,做到监测到位、预报准确、预警及时、应对高效。到2015年,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提前15至30分钟发出,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5%以上;到2020年,建成功能齐全、科学高效、覆盖城乡和沿海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系统,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和预警信息时效性进一步提高,基本消除预警信息“盲区”。
二、提高监测预报能力
(一)加强监测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农业、海洋、人工影响天气、气候变化等监测系统以及雷达工程建设,建成气象灾害立体观测网,实现对重点区域气象灾害的全天候、高时空分辨率、高精度连续监测。按照共建共管、代建共享的原则,加快推进交通和通信干线、输电线路、水利工程、林区、旅游区、重点经济区、渔业作业区和海上养殖区等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建设,尽快构建国土资源、气象、水利、林业等部门联合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加快海洋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建设,着重推进、、新区等区域海洋气象灾害监测系统建设,提高对环和海上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制订实施全省防治山洪地质灾害的气象监测设施建设规划,实现灾害易发区乡、村两级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与农业气象服务工程建设,完善气象灾害和农业气象监测系统,提高农业趋利避害水平。组织开展江河流域、森林草原、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气象灾害跨部门监测,建设综合气象信息网络共享平台,提升观测资料的管理、应用和信息共享能力。强化我省粮食生产核心区、重点林区、生态保护重点区、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重点区旱情监测,加密布设土壤水分和地下水监测设施。完善气象应急观测系统和视频会商指挥系统建设,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
(二)强化监测预报。开展气象灾害调查,加强灾害发生、发展及致灾机理研究。建立气象灾害预报系统,重点加强城市、乡村、江河流域、海洋等区域气象灾害预报,着力提高对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预报的精细化和准确率。强化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和预警,缩短突发性、局地性的灾害性天气预警时效。在台风、强降雨、暴雪、冰冻、沙尘暴、大风等灾害性天气来临前,及时做好滚动预报,特别是要做好短时临近过程的实况监测和实时预警。完善省、市、县三级山洪地质灾害精细化预报系统,加强农村、林区及雷电多发区域的雷电灾害监测和预报。加强森林、草原致灾因子的监测,建立火险监测预警服务平台和森林火险信息交换平台,及时高火险天气预报预警。
(三)开展风险评估。各级政府要组织做好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查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种类、次数、强度和造成的损失等情况,建设以社区、乡村为单元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开展基础设施、建筑物等抵御气象灾害能力普查,推进基层应急准备认证工作。加强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建设,完成分灾种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及评估。建立健全雷击风险评估制度。在城乡规划编制和建设与气候条件密切相关的重大工程项目、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前,要严格按规定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避免、减轻气象灾害的影响。省发展改革等部门要牵头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政策研究,形成较为完善的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和技术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气象局等部门要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的项目定期执法督导。
三、加强预警信息
(一)加快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加强省、市、县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的快速。依托中国气象频道建立我省综合防灾减灾频道,加快推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插播系统建设,实现预警信息在省内各级电视台和广播中的快速插播。把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系统建设、运行情况纳入公共安全监管范围,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二)加强预警信息规范管理。制定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管理办法,明确预警信息权限、流程、渠道和工作机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各级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预警信息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制作,根据政府授权按预警级别分级,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自行向社会。
四、强化预警信息传播
(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手机短信的作用。各级广电、新闻出版、通信主管部门及有关媒体、企业要完善预警信息联动机制,建立重大和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绿色通道。具有实时传播能力的广播电视台站、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及政府门户网站,收到气象预警信息后5分钟内,要采取增播、插播、增加播报频次和滚动字幕等形式准确播发。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根据应急需求对手机短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按照政府及其授权部门的要求及时向预警区域手机用户免费信息。省、市主要新闻媒体接到干旱、暴雨、暴雪、寒潮、大风、道路结冰、高温等时效性较长的预警信息后,要在显著位置予以刊载。
(二)完善预警信息传播手段。各级政府要把气象预警信息配套设施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的工程范围,在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重点林区、渔港、渔船出海口,以及学校、医院、社区、林区等气象灾害敏感区域配备预警信息接收、传播设备。建立政府主导、各部门自建电子显示屏共建共享机制,将部门自建的预警电子显示屏运行维持经费纳入地方经费。重点加强农村偏远地区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建设,因地制宜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等多种方式,及时将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给受影响群众。
(三)加强基层预警信息接收传递。县、乡、村和学校、医院、社区、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要指定专人负责灾害防御工作,建立各类灾害防御责任人包干到户的预警信息传播机制,形成县—乡—村—户直通的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渠道。将气象信息员等队伍纳入基层应急救援队伍,所需经费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
五、有效发挥预警信息作用
各级气象部门要与民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教育、安全监管、林业、旅游、海事、通信、电力等部门及军队有关单位,建立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完善气象灾害预警厅际联席会议制度,会商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中的重要事项。军地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信息军地共享机制,通过建立网络专线等方式,实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共享,为军队参加应对气象灾害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撑。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适时修订相关应急预案,实现与气象预警信息的有效联动。对矿山、旅游景点、重点林区、水库坝区和重要交通、输油(气)、输电、通信线路等重点区域,要制定气象灾害防御的强制性标准,提高气象防灾减灾应急响应能力。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要在第一时间传递预警信息,迅速组织群众防灾避险。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级政府要组织建立气象灾害联防体系,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联防机制,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定期开展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各相关部门应急联动情况专项检查,做好预警信息、应用效果评估工作,不断提高气象灾害预警应急联动能力和水平。县级以上政府要加强对气象监测、预警、信息播发等专用设施的保护,按照法定标准制定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专项规划。
(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推进我省气象事业“十二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做好项目衔接,视财力情况安排配套资金。各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资金,保证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及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各地要把气象灾害防御建设任务和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并着力落实资金投入。省金融办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与推动中,要注重发挥气象部门在农业防灾减灾中的作用,为其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提供科学依据和服务,努力减轻农业气象灾害损失。
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范文4
(一)主要任务。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各镇街要按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重点突出、全面推进”的原则,结合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认真组织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查漏补缺为重点,对风险隐患实行动态监管,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要全面准确地掌握风险隐患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对风险隐患进行普查登记、安全评估、统计汇总;要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二)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安排、指导和规范本系统本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本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数据库,汇总上报风险隐患信息;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及有关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本区域风险隐患数据库,汇总上报风险隐患信息。其中:
1、煤矿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安监局负责。
2、社会消防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消防支队负责。
3、工程建设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城乡建委负责。
4、防汛抗旱、水利工程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水利局负责。
5、森林火灾和重大森林病虫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林业局负责。
6、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国土分局负责。
7、环境污染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环保局负责。
8、工业企业、燃气、电力领域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经信委负责。
9、民爆物品、成品油、液化气、大型商场超市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商委负责。
10、道路交通安全,道路运输、水上交通、交通设施及在建工程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分别由区公安分局、区交委负责。
11、卫生医疗机构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卫生局负责。
12、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食药监分局负责。
13、特种设备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质监局负责。
14、学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教委负责。
15、房屋住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房管局负责。
16、防雷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气象局负责。
17、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区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和《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意见》(府发〔〕69号)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职责分工,开展好本行业或领域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二、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研究解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范围、时间进度要求,立即组织实施。
(二)实施阶段
一是排查登记。采用资料分析、实地调查、勘查、走访、鼓励群众报告和听取专家意见等多种方式迅速开展好风险隐患普查工作,将排查出的各类风险隐患以表格的形式统计归档,详细登记风险隐患类型、形成原因、确定依据、责任主体、上报单位以及应对各类风险隐患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等基本情况。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要对本单位的风险隐患进行登记建档,并将有关情况报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
二是分析评估。对各类风险隐患的成因,易发时间、地点及发生概率,可控性和紧急程度,可能造成的直接危害及次生危害,受其影响区域内其他风险隐患情况,需整改的内容、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及落实情况,应对该类风险隐患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储备等各方面,全面深入地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风险隐患级别,完善监测预警网络,落实强有力的监控措施,同时按照《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发事件隐患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府办发〔〕10号)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风险隐患信息。
三是治理整改。坚持边查边改,把治理整改工作贯穿于普查登记全过程。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制定“一对一”的应急急预案和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对风险隐患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对问题较多、隐患严重、危险较大的,要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或停止使用等果断措施,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是汇总上报。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信息汇总和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各类风险隐患数据库,明确风险隐患的类别、性质、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影响范围、警示事项、简化应急预案、应急措施、公众自我保护措施、隐患动态发展情况、责任单位、责任人等,风险隐患数据库资料(含电子件)于年3月25日前通过党政内网上报区政府应急办,对情况紧急、极易引发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要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三)检查阶段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自查、全面总结,于年3月25日前将该项工作总结材料报区政府应急办。区政府应急办会同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及时组织对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区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预防突发事件的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检查、督促和指导力度。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未按要求开展调查工作、调查不全面彻底、发现问题未采取有力措施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因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范文5
我市是受气象灾害影响严重的地区,台风、暴雨、大风、雷电、干旱、冰雹、大雾、高温、寒潮等气象灾害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了较大影响。为切实提高我市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2007〕4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07〕99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一)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市气象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体系的统筹规划,加快气象灾害应急预警工程建设。建立完善雷达、自动气象站等天气观测网和雷电、船舶自动气象站、梯度风、能见度站、酸雨、大气成份、土壤墒情等专业气象观测网,建成以提高中小尺度天气监测能力和气候变化监测水平为主要目的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渔农村、沿海(海上)、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和灾害多发区域的气象灾害及次生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加强气象数据计算能力和移动气象应急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立网格化、分灾种的气象预报预警业务系统,提高重大气象灾害的预报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增强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警能力。各地在建设灾害防御设施、水利设施、大桥、标准化渔港、大型工程等基础设施时,要统筹考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建设。
(二)加快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系统建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工作,规范气象信息的与传播,拓展气象预报信息系统功能,建立覆盖面广、响应及时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体系。完善紧急异常气象短信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公共媒体、有关部门和行业内部信息渠道的作用,及时各类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号和简明的防灾避灾方法。要加快**气象影视中心建设和**海洋气象广播电台的升级改造,准确、快速、全面地向公众和海上作业船只各类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气象预警信号灯塔、气象警报系统、气象电子显示屏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设施建设。要扩大公众手机气象灾害预警短信传播范围,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委会和敏感行业(单位)气象预警信息接收机制,确保手机、声讯电话、网络、广播电视等传播通道的畅通。机场、车站、码头、学校、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设立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及时向公众提示灾害性天气警报信息。
二、进一步增强气象灾害应急防范能力
(一)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各级政府要制订和完善台风、暴雨、雷电、高温热浪、干旱、大风、大雾等气象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政府统一组织、部门联动协作、社会共同响应”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要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经常开展预案演练,提高预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理顺完善部门联动和应急处置的程序及办法,提高处置突发气象灾害事件的能力。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气象灾害敏感行业要积极发挥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作用,加强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
(二)加强气象灾害普查和防御规划工作。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和重点区域、公共场所、人群密集场所的灾害隐患排查,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并建立气象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各类气象灾害的风险区划和重大建设项目气象灾害风险评估。要结合当地气象灾害特点,编制和实施以台风、暴雨、大风为重点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快气象灾害防范应急基础工程建设。
(三)积极推进气候可行性论证。各级政府要针对台风、风暴潮、雷电、地质灾害等灾害强度增加、损失加重的实际情况,提升防风、防洪、防浪、防雷、防滑坡工程建设标准,切实提高气象灾害的综合防御能力。各级气象主管部门要依法开展对城市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重点领域或区域发展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城建部门要联合气象部门,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机制。在编制城乡规划、有关专项规划和审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时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并将气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报告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以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气候变化对重要设施和工程项目的影响。
(四)切实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各级政府要建立完善防雷减灾管理工作体系,加强防雷设施建设,严格落实防雷装置定期检测、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制度。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安装建(构)筑物的雷电防御设施。气象部门要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加强检测,加强对重点工程、危化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等建设项目的雷击风险评估。强化渔农村防雷减灾工作,建立和完善渔农村建筑的防雷技术规范。
(五)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人工影响天气火箭作业体系,落实相应的经费、编制。要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和队伍建设,完善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要充分发挥人工增雨在防灾减灾、干旱、水资源短缺和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的保障体系
(一)建立健全基层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防汛抗旱、防雷、人工增雨、灾害救助等各类气象灾害应急救援综合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技术装备,提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应对各类气象灾害的能力。学校、医院、车站、码头、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要明确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确保能够及时准确地接收和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各乡镇要明确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分管领导,设立乡镇(街道)、村(社区)气象协理员,有条件的乡镇政府和街道要设立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站,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和帮助群众转移等防灾避灾工作。要积极推进气象灾害防御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增强气象灾害防御科技支撑能力。加快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增强气象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引进高性能计算机系统、中小尺度预报模式,推进气象开放实验室、气象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等建设。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和气候变化应对的科研工作,不断加大气象灾害防御技术研究的投入。加强相关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合作,围绕台风、旱涝、暴雨等气象灾害防御的关键、共性技术难题组织科技公关,加快气象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增强科技对气象灾害防御的支撑能力。
(三)加快推进气象灾害防御法制化、标准化建设。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管理规章、办法,健全气象灾害以及防御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强重要气象设施的统筹规划。气象主管部门要加强**区域内气象探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将各类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全市气象观测网络总体布局,要严格按照气象技术标准及规章程序从事气象业务活动,并按规定向气象部门汇交所获得的气象探测资料。
(四)加大气象灾害防御资金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建立持续增长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投入机制,并把所需资金列入年度预算。(下转第20页)(上接第50页)要落实气象重点工程建设和运行经费,进一步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应急指挥、气象基础设施建设、防灾减灾工程等重大项目的投入力度。
四、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
(一)全面落实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责任制。同时,要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防范应对气象灾害的格局。
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范文6
[关键词] 地质灾害防治 学科发展 战略对策
1 前言
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地质灾害分为突发性地质灾害和缓变性地质灾害。福建省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以及地面塌陷、地裂缝;缓变性地质灾害有地面沉降等。
滑坡是依附于其内在软弱结构面(带)的地表斜坡岩土体,在自然地质作用和人类活动作用下,失去原有平衡条件而产生以水平位移为主的、直接或间接的危害人类安全和生态环境平衡,并给社会和经济建设造成一定损失的整体岩土体移动的地质灾害现象。按滑坡主滑面成因可分为:堆积面滑坡、层面滑坡、构造面滑坡和同生面滑坡。
崩塌是高陡边坡(含人工边坡)上被陡倾的张性破裂面分割的块体完全脱离母体后,以滚动、跳动、坠落、倾倒等为主的移动地质现象与过程。按起始运动可分为倾倒式崩塌、滑移式崩塌、错断式崩塌、拉裂式崩塌、鼓胀(塑流)崩塌、陷落挤出式崩塌。
泥石流是山区沟谷中,由暴雨、冰雪融水等水源激发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块的暂时性特殊洪流。它是水土流失过程中介于挟沙水流与滑坡之间的泥沙失稳集中搬运的一种突发性极强、破坏性极大的地质灾害现象。按组成物质可分为泥流、泥石流、水石流。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及赋存其中的水、气所组成的综合体系,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产生各种破坏其稳定平衡状态的力学效应,导致岩土体覆盖层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种地质现象。有的塌陷作用隐蔽于地下,尚未达到地表,称为地下塌陷。按形成机理可分为岩溶塌陷、采空塌陷。
地裂缝是指岩体或土体中直达地表的线状开裂。岩、土体在内、外营力作用下,发生变形,当力的作用与积累超过岩土层内部的结合力时,岩土层发生破裂,其连续性遭到破坏,形成裂隙;当裂隙延续到地表后其围压作用力减小,形成较宽的裂缝,即地裂缝。地裂缝按形成因素可分为以过量抽取地下流体地面不均匀沉降地裂缝、采空区塌陷地裂缝、新构造活动地裂缝。
地面沉降是指地表在自然营力作用下或人类工程活动影响下,大面积以至区域性的连续缓慢的总体下降运动。按地质条件可分为内陆盆地型地面沉降、冲积洪积平原型地面沉降、滨海平原型地面沉降。
2 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学科发展现状
2.1 福建省地质灾害主要特点
福建省处于东南沿海低山丘陵区,中山和低山约占全省面积的75%,丘陵占15%,平原仅占10%,地质环境条件复杂,人类工程活动强烈,汛期和台风期间降雨量大。
福建省突发性地质灾害以降雨诱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省内中北部地区主要为古老变质岩系地层,构造作用及风化作用较为强烈,残坡积粘性土体厚度大,结构松散;东南地区主要为侵入岩和火山岩,风化作用强烈,残坡积层广泛分布,为强降雨诱发地质灾害的高易发区。另外,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人类工程活动,如削坡建房、公路铁路等线性工程、矿山和水库等建设活动更加提高了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
福建省地面塌陷灾害主要包括岩溶塌陷和矿山采空区塌陷。岩溶塌陷主要分布于闽西南龙岩、永安、长汀等地,该地区上覆第四系厚度小,覆盖型岩溶发育。采空区塌陷主要分布于龙岩、泉州、南平的煤、铁矿和其它金属矿床采空区。
福建省地面沉降灾害主要分布于东部沿海平原地区,该地区第四系厚度大,且广泛分布高压缩性淤泥土,在上部建筑物荷载以及过量抽取地下水的情况下,容易发生地面沉降灾害。
福建省地质灾害以人类工程活动和台风降雨诱发的土质滑坡、崩塌、泥石流为特点,在中国南方湿润的中低山、丘陵区具有代表性,以此有别于西南、西北和北方地区。
2.2 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开展的主要工作
2.2.1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及法规建设
为加强各级政府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福建省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闽政[2001]24号),《福建省地质灾害临灾预报奖励办法》、《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1-2015年)》、《福建省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建设方案(2001-2006年)》、《福建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闽政[2006]64号),《福建省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规定》(闽政办[2007]62号)等法规文件。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颁布了《福建省地质灾害危险点居民搬迁及旧宅基地复垦资金补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国土资综[2006]257号)、《福建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指导意见》(闽国土资综[2007]6号)等规范性文件。
2.2.2 地质灾害防治“三个两”工程
福建省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实施了地质灾害防治“三个两”工程,初步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2.2.2.1 夯实两“基础”――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1990年以来,福建省完成了区域性1:20万九龙江流域、晋江流域、漳州幅、福安幅以及全省1:50万环境地质调查;2001年后全面开展全省85个县(市、区)1:10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以及省级和9个设区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
2.2.2.2 构建两“网络”――群测群防网络、专业监测网络
根据福建省地质灾害的特点,在全省85个县(市、区)全面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根据《福建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指导意见》对群测群防网络进行了规范和建设。从2007年开始在闽东南开展了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试点试验区建设工作。
2.2.2.3 建设两“系统”――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系统
在完善全省地质灾害信息网与各县、市地质灾害信息网及部分地(市)地质灾害信息网的同时,建成集地质灾害监测、气象监测等为一体的全省地质灾害气象监测信息系统。
根据《“十一五”期间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立包括信息速报、分析评估、远程会商、应急处置等内容的应急响应保障体系,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建成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专业队伍。
2.2.3 地质灾害防治“一百千万”工程
《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提出统一规划,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防灾减灾体系,全面提高有效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出发,2005年,福建省开始实施了以“一百千万”工程为核心内容的“福建省‘十一五’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规划”。
“一”就是建立和完善全省地质灾害信息和预警系统。建立集成果数据共享、指挥视频会商、预报预警分析、防灾信息互联的全省地质灾害信息和预警系统。
“百”就是利用3年时间,治理100个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对部分特别危险的、威胁人口多、造成经济损失大且不宜搬迁确需治理的项目,要加强监督、限期治理。
“千”就是完成1000处受地质灾害危险点威胁的居民点整体搬迁任务。我省地质灾害点小而散,搬迁是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的有效办法,既使居住在条件恶劣地方的村民免受地质灾害威胁,又新增耕地、促进村庄改造整理。
“万”就是力争全省10000个村庄实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做到灾点情况、防灾措施明了;防灾责任人、监测人明确;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到位;值班网络、预警网络健全等。
2.3 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成就
福建省根据自身地质灾害发育特点,近年来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警、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系统搬迁、工程治理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都走在全国前列。
2.3.1 地质灾害预防
在全面完成地质灾害普查的基础上,开始实施详细调查,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络建设。建立起以地质环境敏感性、降雨诱发因素分析为主、专家经验为辅的“系统分析法”区域地质灾害自动化预报预警系统;并依据《福建省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规定》有序转移群众避让。
2.3.2 地质灾害治理搬迁
根据地质灾害点危险性、危害性的特点,按轻重缓急原则,逐步实施不宜搬迁确需治理的地质灾害点的治理和小而散地质灾害点的搬迁工程。
近年来,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很大成效,全省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6837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121期,转移群众198760人,成功预报3356次,避免27689人伤亡;由省国土资源厅补助治理地质灾害点71处,搬迁地质灾害点2485处,共 21234户。
3 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学科发展趋势
3.1 地质灾害防治的目标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主要目的是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使人民有个安居乐业的环境空间,因此要着眼于科学发展观,统筹协调经济建设与地质环境保护,最终目的是把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的近期目标是逐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机制和体制,加强地质灾害预测预警和应急反应能力,提高公众防御地质灾害意识,逐步增强社会对地质灾害的抗损能力和自救能力。
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的中长期目标是构建良性互动的防灾减灾体系,实现地质环境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3.2 地质灾害防治学科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地质灾害防治学科研究的对象因其控制因素的复杂性、发育过程的隐蔽性、发生结果的突然性而具有蝴蝶效应的不可预见性,如何最大程度地避免由于地质灾害造成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对地质灾害防治学科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也带来学科发展的机遇。
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新农村建设将涉及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为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性和区内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对地质灾害防治学科提出严峻挑战。
据气象、地震部门预测,本世纪前期,气候变化和地震均趋于活跃期,台风等极端气候事件增多,地震活动频繁,强降雨过程和地震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将加剧,对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处置提出严峻挑战。
气象学、遥感学、计算机网络技术等新兴学科的蓬勃发展极大地开拓了地质灾害防治学科的研究领域。1998年,国家正式把地质灾害防治列为国土资源部的重要行政管理职能。中央非常重视地质灾害防治,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平台,同时为地质灾害防治学科的研究、发展迎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
3.3 地质灾害防治学科的发展趋势
党的十七大报告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出了明确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这要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以“预防为主”,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科学选址,避免由于选址不当造成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口前移的关键。
福建省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危害大”,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机制,明确政府、部门、单位和公民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效途径。
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建设。依靠科技,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科技含量。利用先进技术,提高监测预警水平和地质灾害应急处理能力,提高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效率。
结合新农村建设,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分散的居民点,特别是生态环境恶化的贫困山区、丘陵区居民点实行搬迁,实现避灾、脱贫和改善生态环境三结合;对威胁人员众多、潜在经济损失很大的地质灾害点进行工程治理,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4 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学科发展的战略对策
4.1 发展途径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研究,积极推广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增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高地质灾害的综合勘查、评价和评估、监测预报水平;提升灾害信息采集与快速处理能力及抗灾应急能力。充分发挥科研单位与高等院校的技术力量,实行产学研相结合,组织科技攻关,切实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吸收国外先进的地质灾害防治理论和技术方法。
4.1.1 地质灾害预防关键技术研究
4.1.1.1 地质灾害调查野外识别技术方法研究
基于遥感技术(RS)和地理信息系统(GIS),通过大中比例尺的野外地质环境调查与对当地地质灾害历史情况分析,开发典型区域地质灾害发生发展的早期识别技术,研究建立地质灾害危险性和风险性评价的指标体系、分析理论与区划方法。
4.1.1.2 重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研究
2007年,福建省开始实施“闽东南台风暴雨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区建设”项目研究,监测诱发滑坡泥石流的降雨量、斜坡岩土体含水量(渗透压)和斜坡岩土体变形位移,在技术上,实现监测数据的采集自动化和处理自动化;研究滑坡泥石流气象预警区划理论与方法,建立区域降雨型滑坡泥石流预警的统计学模型;研究松散岩土体对不同降雨强度和降雨过程的入渗机理,建立基于降水―渗流―斜坡位移破坏物力机制的水文―力学耦合的动力学预警模型;通过监测技术和预警理论方法研究,基于GIS,开发研制预警分析与信息系统,实现地质灾害数据管理、预警分析、预警产品自动生成、预警信息、防灾减灾行政管理、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等功能。
开发摄影测量三维滑坡监测系统,将所拍摄到的滑坡的数码影像对与实地使用全站仪所测的像控点实际空间坐标输入到系统中,根据摄影测量的原理计算相片中向点的空间坐标,利用自动寻找特征点的计算机技术,建立三维模型。根据滑坡现场监测时所拍摄的数码相片,在原有三维空间模型的支持下,自动捕捉相片特征点,进行像片匹配,并能在短时间内计算出滑坡已经位移的具体数据,快速监测滑坡位移情况,实现地质灾害应急监测预警。
4.1.1.3 福建省地质灾害远程会商与应急指挥系统关键技术研究
从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的基础和工作出发,利用计算机、网络通讯、数据存储等技术,采用部署和自主研发相配合的原则,以我省地质灾害综合数据库为基础,以数据的远程传输和通讯为手段,以地质灾害摄影应急监测为关键技术突破,实现对我省地质灾害的预警监测与应急指挥,并以部、省视频会商系统为渠道,利用视频和多媒体技术,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地质灾害综合会商与指挥,有效提高地质灾害防灾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
4.1.2 地质灾害治理研究
4.1.2.1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理论方法研究
研究各类地质体稳定性分类计算方法、防治工程设计标准等,开发防治工程新材料、新工艺、新器具和新技术,形成针对各类灾害体治理的计算理论和技术方法体系。
4.1.2.2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标准化
研究建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与管理技术规范体系。
4.2 地质灾害防治学科与相关学科的协调合作
地质灾害防治学科是环境地质学的重要研究领域,是地质科学、环境科学、社会科学相互渗透、重新组合而形成的一门边缘学科,同时还应用到工程力学、地貌学、水文学、生物学、土壤学、气象学、地球物理学、天文学、遥感学、物理学、数学、社会管理学等多个学科的内容。它以人―地系统为主要研究对象,更突出地质作用对人类造成灾害的研究。
地质灾害的发生可引发多种地质灾害之间关系链,地质灾害和其他灾害间存在灾害关系链,以及地质灾害与人类行为间也存在灾害关系链。地质灾害防治学科是一个复杂课题,其研究工作应同时重视多学科、多层次联合调查研究。首先,从地球系统学角度认识地质灾害,从地球系统多圈层相互作用的角度认识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规律和发生机理。其次,将地学、力学、数学、非线性科学和计算机科学和人工智能技术相结合,对地质灾害的过程进行仿真模拟,分析诱发灾害的因素和发生强度,可以实现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的定量化。最后,加强灾害性气象预测预报研究,建立基于“3S”技术,集观测、研究、风险评估、预报预警、预防治理一体化的地质灾害预报系统。
4.3 地质灾害防治学科发展的保障措施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现防灾、减灾目标,应建立政府、科技界、工程企业界与公众社会“四位一体”的减灾战略“伙伴”关系,形成政府、科技界、工程界与公众社会的联动机制,明确国家减灾战略中的每一参加者在新的伙伴关系中承担相应的职责。
4.3.1 建立分级、分部门领导目标责任制,推进社会化减灾体系建设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引发者负责。
4.3.2 健全完善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
进一步完善与《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地方性法规;制定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与风险区划、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的规范标准,制定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技术要求、规程及相关的行业、地方技术标准体系,并严格执行,实现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化、规范化。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建设工程施工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施工的管理,防止不当施工行为引发地质灾害。
4.3.3 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体系
各市、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相关部门,依据全国的规划,编制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地质灾害调查、监测、评价、勘查、治理等工作,应当以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为依据。
4.3.4 制定相关政策,建立防治经费投入良性机制
鼓励和支持地方政府、企业等对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投入。建立政府、社会和责任者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机制,探索地质灾害保险制度。对有一定经济效益的治理工程项目,如开发性治理,地质灾害所在地的政府可以尝试建立多种灵活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融资渠道,出台优惠和鼓励性政策,逐步形成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的良性机制。
4.3.5 加强全球协作
尽快研究全球化各种灾情和环境不安全发生之后的状态,建立相互支援、协作和帮助的救援体系,承担起各自责任,做出应急反应,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可行的方案。只有与全人类共同携起手来面对全球化与局部化自然灾害时,人类才能积极有效地抵抗环境继续恶化的结局。
4.3.6 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政府、部门、单位和民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正确对待自然,尊重自然规律,以更为理性的方式反思自然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使地质灾害防治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各市、县(区)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应加强地质灾害防灾知识的培训和演习,作为加强群测群防预警系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提高地质灾害易发区人民群众自防自救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
4.3.7 实施严格的奖惩制度
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嘉奖;对引发地质灾害以及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责任。
参考文献:
[1]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004.
[2] 福建省人民政府. “十一五”期间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2005.
课题组成员:
1. 周伟栋,福建省地质学会地质环境专业委员会主任,福建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
2. 王国民,福建省地质学会地质环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福建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总工、高级工程师。